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清楚地了解自己在某个时期的表现和成就。怎样提高学习效率是每个人都关心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总结学习方法来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策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总结实例,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报销管理规定篇一
为了进一步规范费用管理,为我局加强廉政建设发挥积极的保障作用。对相关经济业务报销严格按财务管理办法实行,现将相关事项作以下规定:
1、餐饮费用报销:需附菜谱清单,附就餐人员名单,发票上要有参加行动或查处案件的人员详细名单、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注明详细事由。
2、住宿费报销:发票上需要注明参加行动或查处案件的人员详细名单,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注明详细事由。
3、燃油费报销:发票上需要注明加油的车牌号,并且有驾驶员、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三方签字,注明详细事由。
4、搬运费(销毁费)报销:需附搬运货物清单,清单上必须有搬运的货物的品种、数量及金额明细,发票上有搬运人员、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三方签字认可,并注明详细事由。
5、与外单位协同办案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县局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标准执行,发票上注明详细的事由。注:外单位人员不能享受我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
6、举报费报销:举报要有记录表,有立案报告,举报费审批表,有领款凭证,领款凭证上必须有举报人、负责人和经办人(经办人要求三人以上)签字,经办人和举报人不能为同一人;在向举报人支付举报费时,举报人必须在举报费支付单据上签字并按手印。
二、报账规定。
当月发生的发票必须在当月或次月报销,每月10号和20号前将所有发票汇总电子表格发给部门报账人员、同时交纸质资料,并完成相关签字手续。
汇总表统一表格见下:
张三费用开支汇总明细表。
序号。
发票开支日期
事由描述清楚。
金额。
备注。
16月1日和公安人员到凉风调查访问烟农260.00。
合计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日期:
备注:发票必须提供正规票据,有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章,开具单位(店家)专用章,印章为椭圆形。票据的开据日期、名称和金额明显。
报销管理规定篇二
为了规范公司费用的使用、报销、控制管理,本着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的原则,规范公司费用报销标准。特制本制度。
日常报销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通讯费、交通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交通费用、培训费等。在一个预算期内,各项费用的支出原则上不超出预算。
三、费用报销标准:
1、差旅费:
2、通讯费。
2.1、手机话费标准为月度话费上限金额,直接补助到工资中。
2.2、享受公司通讯补助的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
2.3、公司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设定不同的月度补助标准,具体如下:
3、办公费用。
3.1、办公费用主要包括:房租、水电、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等,原则上办公用品实施专人采购、保管、发放等,负责人根据办公需要,实报实销,水电、房租、备品备件由公司财务人员统一处理。
4、招待费。
4.1、一般工程费用在30000元以下的,业务招待费用不超过300元,30000元以上的。业务招待费用不超过500元,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4.2、公司招待费报销时凭餐饮、副食等发票报销,写明时间、地点、人数、事由等。
5、交通费。
5.1、公司车辆产生费用:
公司因工所配车辆,实行专人管理制,责任人负责该车的维护保养、保险费用交办、油费管理等工作,具体费用实报实销。
5.2、公司所配车辆加油,统一实行充值卡操作,一车一卡,随车携带。原则上不在采取现金加油。
5.3、因公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报销时须注明时间、地点,事件等。
5.4、其它人员交通费用报销标准:
5.4.1、市场营销人员因业务需求产生的交通费用统一在业务提成中体现,不单独报销。
5.4.2、其它岗位人员因公产生的交通费用,注明时间、地点、路线、事由后统。
一贴票报销。
6、培训费:
公司的培训费用统一由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的发展需求,制定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具体费用实行实报实销。
7、其它费用。
7.1、午餐补助:午餐补助统一发放到工资中,不单独报销。
7.2、公司一般员工午餐补助为100元∕月,在外施工人员为150元∕月。
四、本制度从签字日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参照公司其它标准执行。
报销管理规定篇三
9.1不准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
9.2不准以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
9.3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9.4不准私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9.5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和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
9.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9.7财务部门存放现金过夜,不准超过一万元(待定)。因特殊情况超限,应有主管领导同意。
报销管理规定篇四
为有效的控制费用支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打造节约型企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基本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出差人员数量及次数。凡能通过函电办理的事宜,不允许安排出差;凡能一人出差办理的事宜,不派多人出差;所有需出差办理的事宜,尽可能在最少的出差次数内办理妥当。公司杜绝以出差为由的变相旅游活动。
第三条 差旅费管理内容
1、差旅费的批准和借款
(1)出差人员须填写《出差计划申请表》(附件1),确定出差人员、职务、事由、时间、路线及出差任务等;需预借出差款的,持运营总监签字的《出差计划申请表》和《借款单》(附件2),按借款流程经相关人员签字后由财务出纳审核后办理借款。
(2)差旅费的借支要及时清账,坚持前清方可后借的原则,若前次借款尚未清账,则不允许再次借款;回差后一周内到财务报账,但除特殊情况不得跨月报销;如因出差时间延长须在差旅费报销单上注明原因;无任何理由逾期不报的,财务部门有权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
(3)两人及两人以上协同出差的,需由主办业务部门或人员填写上述申请表和借款单。
(4)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须在出差前或出差途中通过电话
方式知晓给相关负责人,出差后补办手续。
2、差旅费的报销
(1)报销单的处理:差旅费报销时需填制《差旅费报销单》(附件3),按报销流程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财务出纳才能办理,并根据《出差计划申请表》确定的出差事项据实报销;无合理原因而超时、超额的差旅费开支由个人承担。
(2)火车票、飞机票、汽车票、船票等票据要按出差行程顺序整齐排列粘贴,为便于归档管理,凡粘贴不合格的,财务部门有权要求经办人按要求重新粘贴。
(3)工作人员出差期间,除有公司特别批准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用公-款进行游览;未经同意的游览开支,财务部不予报销。
(4)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办法;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3、交通费标准
(1)为节约开支,出差人员应选择汽车、火车为主要交通工具,但机票价格不高于同距离火车硬卧票价的视同火车,乘坐火车动车组的,只限于乘坐二等座。
(2) 连续乘火车时间超过8小时的可购硬卧车票,若未买硬卧车票的,按乘坐列车硬席坐位的50%计发卧铺补助费,乘坐动车组不予补助费。
(3)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因任务重、时间紧且路途远需乘坐飞机时,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凡未经批准私自乘坐飞机者一律按相应路段火车硬卧车票报销,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4)市内交通费按限额、凭票报销,超支部分自理;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外凭票报销。
(5)凡公司配备车辆公出或参加会议的,不计发市内交通费。
为保证出差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加强费用管理,控制支出,避免浪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 所有工程人员因公出差超过一昼夜的,相关事项均依本规定执行。
二、 员工因公出差,均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出差目的、时间、费用预算等情况,经项目总监审核批准后方可出差(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遇特殊情况亦须事先口头报告,且返回后应及时补办手续。
三、 出差人员返回后一周内按公司规定办理报销手续。超过一个月不办理报销手续,又没有合理理由的,财务部有权按照财务部相关管理规定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四、 前款未清的,不予再次借款。
五、 关于住宿的规定和费用标准:
1) 出差外埠时一律应住在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指定住所,但长期出差在外的,应在报项目总监批准后按1000元/月/人标准租住工作地附近民居。租住民居的费用实报实销,超支自负。
2)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经批准后可住宿在公司指定的协议宾馆,住宿费用按如下标准实报实销,超支自负。
3) 住宿费凭正式发票报销,并在发票上注明住宿人姓名、住宿地点、起止日期,并出 具费用明细。
六、 关于伙食的.规定和费用标准:
1) 出差期间伙食费按40元/人/天标准包干。
2) 出差期间不享受公司10元/人/天的午餐补助。
七、 关于交通工具的规定和费用标准:
1) 长途和跨区域中短途出差应乘坐火车硬坐、轮船二等舱、长途公共汽车,费用实报
实销。因公务紧急须乘坐飞机的,必须事先请示主管副总及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未经批准超标乘坐交通工具的,其超标部分的差价自行承担。
2) 晚19点至次日早6点之间乘车超过6小时的,可乘坐火车硬卧,符合此条件而乘坐硬座的,按乘车人硬座票价的50%补贴给本人。
3) 在出差期间因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包括中巴和小巴),费用实报实销。
5) 其他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乘坐出租交通工具的,费用自负。特殊情况须事先申请,经主管副总及以上级领导批准后,费用可实报实销。
6)出差期间因携带公司贵重设备或物品须包租汽车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否则不予报销:一次或一天租车费在200元(含)以内的,须经项目总监书面签批方可。超过200元的,经主管副总及以上级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
八、 关于通讯费用的管理规定和费用标准:
1) 鉴于直放站项目部的工作性质,员工无论是否出差,均按月以如下标准限额实报手机费;超支部分由部门主管领导根据部门预算处理,但公司承担一般不超过50%。
九、 其他说明及注意事项:
1) 本规定所指特区为广州、深圳、上海、北京(外地招聘的本地化员工出差北京的,按特区标准执行);除此之外的地区均为一般地区。
2) 员工自出差当天起享受出差待遇,以机票、火车票显示时间为参考依据:
12:00(含)之前出发的当天差补=10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12:00之后出发的当天差补=5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3) 返回原出发地之日以机票、火车票显示时间为参考依据,按如下标准享受餐补和交通补贴:
12:00(含)之前返回的当天差补=5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12:00之后返回的当天差补=10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4) 因会议出差的,经请示主管副总同意后可由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但同时出差期间伙食和交通补贴取消,不得另外报销住宿费。
5) 出差到关联单位进行工作、学习等,由对方单位出资安排食宿的,住宿费和伙食补贴取消。但可以按标准报销交通费。
6) 乘坐公司车辆出差的,出差期间出租车票不予报销,其他费用按规定执行。
7)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8) 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相关制度中与本规定内容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但在本规定生效前发生的费用按原相关规定执行。
9)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部
2002.10.2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节约的原则,制定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出差费用报销。
第二章 标准及内容
第三条 出差人员交通费用开支标准
(一)乘坐车、船、飞机标准:
(二)工厂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每人每天外地交通费控制在30元以内,凭票报销。夜间(指当天22:00—次日6:00)出发或返回徐州的可报销本市出租车费往返各一次,不包含在交通费标准之内。
(三)乘坐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硬席卧铺票。
(四)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应从严控制,确因出差任务紧急、路途较远需要乘坐的,出差当事人必须事前报告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单程飞机。
(五)下列出差人员只报销两天外地交通费:
1、参加各种会议、适应性培训及由归口部门批准公费学历和专业证书学习的人员;
2、工伤住院、疗养等人员。
报销管理规定篇五
饭前将符合要求的付款凭单及原始凭证一起交于财务核准。
二、本星期发生额一般不宜放入第二星期报销(特殊情况例外),过期作废。
三、报销凭证填制要求:
1、受款人:即代表报销人。
2、付款用途:应简明扼要写清楚时间、内容(为何付款)。
3、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不得涂改。
4、财务审核前,付款凭单上应有签收人和部门主管二位签名。
5、付款凭单后面必须附上原始凭证。要求左上角二边对齐分类粘牢,并在右上方附件栏上填写原始凭证张数。原始凭证金额必须等于或大于付款凭单金额,无原始凭证的必须写明原因,并有二人证明。
6、交通车票每张凭证后应写明时间、起止地点。
四、有关人员每月手机费用按规定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五、报销金额较大,经总经理批准,必须提前半天预约。
六、现金报销若发现有虚假的,一经查实,按凭证金额,视情况加倍处罚。
xx有限公司。
财务部。
报销管理规定篇六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费用报销流程,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费用报销分为行车费、市内(郊县)差旅费、通讯费、住宿费、客情费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四条: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
1、报销人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
(1)、有效发票至少需要印有两个章:国家或地方税务局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如少其中一个章,发票无效。
(2)、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
(3)、邮政、银行、铁路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
2、发票的真假辨别:发票章的单位名称需要和网上注册的名称一致,可以登录发票上提供的查询网址进行核实,但是在出差中也不太方便随时核对发票的信息,建议大家到正规的地方消费索取发票,避免出现假票现象。
3、经办人员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取得合法凭证时,允许以普通收据报销(总额不超过报销金额的5%);对于既没发票,也没收据的,一律不予报销;第五条:费用报销单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1、报销单据填写应力求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涂改;
4、若报销票据面积大小相同或相似(如车票等),需有层次序列张贴;
5、报销单据金额、类型相同的(如车票等),应尽量粘贴在一块,并按金额大小排列;
6、报销票据在粘贴时,确保审核人能够完全清楚地审阅到报销金额;
7、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8、报销单椐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要一致,并经部门领导批准才有效;报销单据。
不得涂改,粘贴好后请仔细核对金额,票据金额与填写金额不符,财务不予报销。
2.2、出差期间招待客户需要事先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回来后补办申请手续。
2.3、出差时由对方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2.4、不同级别的人员一同出差所乘交通工具可享受最高级别所使用的工具。
2.5、部门经理以下(含部门经理)出差确需乘坐飞机的,一律先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2.6、到达目的地后,除总经理外其他员工原则上(市内)不得乘坐出租车,应乘坐公交汽车。因特殊原因等需乘坐出租车的,应在出租车票背面详细注明时间、起止地点及事由。
2.8、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需附出差清单(注明出差日期、事由、地点、到达时间、报销金额),同时注明有无住宿费,贴上住宿票费用包干部分凭发票报销(发票金额大于费用包干标准的按标准报销,发票金额小于费用包干标准的按实际金额报销)。
2.9、报销差旅费必须在回公司3天内办理报销手续,缴还预支差旅费,否则作为挪用公款处理。
第十条:办公用费用管理。
1、办公费用包括印刷各种帐表、打印纸、办公用品、笔墨、印制名片、邮寄、书报等费用。各部门总监对所属单位发生的办公费负责,经营管理部对整个公司发生的办公费用负有监管和控制责任。
2、办公用品采购和印刷各种帐表等由行政负责采购、印刷。
3、各部门工作所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部门领导审批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广告公司印制。
6、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第十一条:业务招待费管理。
1、招待费包括因公请客的餐费、礼品费、旅游费、赠送商品、赠送返利卡开支等。
2、各部门因公招待必须事先申请总监批准,如有特殊原因,必须事先电话请示批准,原则上不允许先斩后奏。参与招待活动的人员中(总经理除外),以最高级别的人员为报销申请人,不得指定下级人员提出申请并自已审批报销。
3、招待费发票日期栏必须填写清楚并说明招待事由,应详细注明招待时间、地点、对方人员、己方陪同人员等信息。
4、其它非公招待客人一律个人承担。
第十二条:交通费。
1、市内办理业务人员原则上应尽量乘坐公交车,特殊情况下需要乘坐出租车的,必须事先取得部门经理的批准,报销凭证上需注明时间、路程起始点、外出工作内容。
2、业务员自驾车因公外出办事,不得超过公司核定标准,超支部分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通讯费。
3、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办公室电话的使用情况,员工除了因公业务需要之外,不得使用公司电话另作他用。
第十四条:配送费用。
1、配送费用包括:送货车辆的通行费、停车费、燃料费等;外叫人力车、机动车费用;雇佣搬运工人工费用以及其他有关仓储支出等。
2、由于配送费用受销售情况影响较大,公司对配送费用依据销售变化情况实行定率管理,计划物流负责管理所属配送费用,应提高效率,有效降低配送费用。
3、长期外叫车辆应签订合同,预收一定数量的押金,并交公司财务部备案。
4、自营货车、电瓶车以及外叫车辆的运费报销,附“配送费用明细表”、“送货单”和费用报销单,同时提供相应有效票据。
5、托运费报销,附上物流处托运登记表托运回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1、培训费用由行政部统一进行预算、统一管理、统一安排。
2、费用发生前使用部门应向人事行政部门申报员工培训计划、培训时间、所需经费,经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送一份至财务部门。
3、费用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计划在申请范围内使用费用。
第十七条:会议费。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参加各种会议的,应写申请报告,详细注明会议性质、内容、目的、会议地点、参会人数、会议天数及所需经费,后附“会议邀请函”,经部门负责人核实、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前往,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2、参会人员应严格控制费用开支,不得无故超支和浪费资源,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3、会议结束后5日内按规定办理费用报销手续,报销单据后附经审批的申请报告及“会议邀请函”。
第十八条:仓库、办公室租赁费、水电费、社保等固定费用,由行政部根据真实合法单据申请报销。
第四章费用审批管理。
第二十条:费用审批管理。
1、公司所有货币资金收付审批权限属公司总经理。
2、总经理外出时可以指定授权人(或电话授权),经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后予以支付,对不符合公司财务制度的单据,有权拒绝支付,总经理回来后要立即补办审批手续。
3、审批人应当根据上述货币资金授权批准权限的规定,严格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范围。
4、货币资金支付的批准方式为书面形式。
5、公司对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建立以“谁批准、谁负责”为原则的责任追究制度,审核人、批准人要对由本人审核、批准支付的货币资金负责任,以防范货币资金风险,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对于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而批准支付的单据,各相应审核人或审批人以失职论处,并对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负连带责任。
6、报销人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规违纪金额不予报销;对已经报销的,除退回违规报销金额外,同时对报销人予以违规报销金额1—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一律开除并做进一步处理。
7、审核人、审批人在资料不全、原始凭证不充分、项目不真实的情况下签字准予报销的,对审核人及审批人予以违规报销金额10%--50%的罚款。
8、因审核过失造成借款人未在规定期间内报帐冲销借款,或者无法从工资扣回逾期借款者,经办责任人(含:各级审批人)应承担不低于流失款总额50%的经济责任。按责任人基本工资比例分别承担相应损失金额,并在坏帐当期应发工资中扣还。
9、财务人员在收到报销单据后应审核报销单据是否填写、粘贴规范,是否经过有效批准,所附单据是否合法合规等,对符合要求的报销单据应及时审核并经总经理审批后交与出纳付款,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报销人并向报销人说明退回理由。
10、出纳收到报销单后应检查部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会计签名是否齐全,对审批手续齐全的报销单据应及时给予报销,对于不符合审批手续的报销单出纳有权拒绝报销或付款。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从宣布之日起生效,解释和修改权属公司经营管理部。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公司制度的框架内,制定本部门费用报销制度,但需报送总经理审批备案后方能生效。
报销管理规定篇七
为了规范出差行为,提高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合公司所有员工。
1、差旅所乘坐交通工具标准:
(a)公司员工出差乘坐火车(高铁,动车),公司所有人员出差在600。
公里(含)以内的,按照动车二等座或高铁二等座标准的实际票价予以报销,如果员工换成其他交通工具均按此标准执行,超出标准以外的金额部分自已承担。600公里以上按照硬卧级别票价予以报销,换成其他交通工具按此标准执行,超出标准以外的金额部分自已承担。如果是特殊原因,在非常紧急的情况下,选择其他交通工具:例如飞机,做情况说明请总裁(委托人)特批后,可以报销。
(b)自驾车报销标准。
为防止出现安全隐患,公司不鼓励驾驶汽车出差,在总裁特批许可的情况下,员工出差可以选择自驾。
自驾车报销标准:150公里内每车每次补助150元,150-300公里内每车补助往返油费过路费500元,300—600补助700元,每次不限时间。600公里以上至1000元封顶。
2、差旅住宿、补贴标准:
员工同性双人出差按住标准间进行报销,报销标准等同于住宿单人住宿标准,住宿标准单人出差每人住宿费,一线城市(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等)每天300元,二线城市260元(省会级城市),三线城市200元(普通城市)。出差补贴每人每天60元补贴,一律按发票(收据)报销。连续出差7日以上按40元/天补助。公司除交通工具、住宿费、补贴,不再报销其他费用。
3、出差日期的计算
员工出差可以按所乘交通工具日期计算出差天数,出差天数(24小时)算头不算尾,但一天(24小时)超过8小时,可增加一天补助;自驾车按公里计算,补助按4-1(b)执行。
4、员工出差前,到财务处办理出差借款手续,回来后,差旅费由出差人本人将票据分类汇总,包括出差申请,各类票据,按差旅费报销制度规定,在结束出差一周内到财务报销费用,过期不予报销。4-6.员工报销必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由出差人填写签字,(多人出差要写明人数),出差起止日期必须和火车票一至,住宿日期要和该发票一致。补贴按住宿日期发放。报销单由经理签字,人力、财务部经理审批签字,特殊情况总裁(委托人)签字后,出纳核实后办理。
备注:
以上费用必须在实际发生后按标准报销(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并注明起始和终止时间、地点、内容)。公司举办的会议和活动由人力行政部统一安排食宿。
5、本制度自发布日执行。
报销管理规定篇八
1、公司的固定资产应当单独核算。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及单位价值xx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也作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购置。
公司于每年5月末及11月末编制本年度下半年及下年度上半年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由财务部汇总报总经理会议审核批准,无预算项目则不得购置,各部门应及时将购置预算报告报财务部备案作为购建审核依据。购建固定资产报销时,必须有预算批文,凭固定资产登记卡,经总经理审批报销。
若在预算外公司急需购置5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所在部门提交申请报总经理签核批准方予以购置;若在预算外公司急需购置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则由部门提交专题报告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初审后报总经理签核批准方予以购置。
因上级部门要求必须配置的固定资产,凭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购置,报销时由总经理负责审批。
公司经营性费用支出。
公司经营性费用支出是指直接列入经营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本公司主要指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工程进度款、青苗补偿、拆迁补偿、水电报装、办证及报建等支出。
2、主管服务部的副总经理应按项目预算表进行经营性费用支出控制。凡已签订的青苗补偿协议、拆迁补偿协议应送财务部备案。财务部根据协议的有关规定审核付款条件。
3、为加强资金使用的计划管理,各部门应于每月末25日前根据经营实际编制下月经营性支出计划表报本部门主管经理审批后送财务部备案,财务部可根据公司资金情况要求总经理对计划表进行适当调整。若因特殊情况急需支出计划外款项累计超过10万元的,所在部门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报备;超过30万元的,提前5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报备。
4、凡签有经济合同或协议的,需支付款项的,一律经主管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负责最终付款审批;财务部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支付款项。未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的,需预付款项的由总经理负责付款审批。
5、经营性支出在付款时一律由经办人填写经营支出审批表(见附件一),经办人应在经营支出审批表中说明付款事由、付款金额、付款依据、付款方式及收款单位等有关资料后依审批流程签名,财务部根据填写完整的经营支出审批表支付款项。
报销管理规定篇九
第一条本规定的适用范围包括:农场及农场下属各单位。
第二条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设置现金日记账,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按日期作为记账流水号,逐笔记载现金收付业务。每月终了,出纳人员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支出合计数和结存数,并同库存现金核对,做到账实相符,日清月结。次月月初,出纳必须根据现金,银行存款收支单据,编制现金移交单给会计,与会计账现金科目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核对无误后,由会计、出纳在移交单上签字,以明确责任。
第四条定期(每月)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做出处理。
第五条每笔现金业务的发生,都必须履行实名制手续。原始单据都必须填制日期、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单位名称及填制人姓名。购买实物的单据,必须有验收人的证明。对内容不完整、手续不完善、原始单据不齐备的现金收付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六条严禁出纳直接使用现金支付未经审批的原始单据。机关人员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开支,实行逐级、限额审批制度。100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或管线领导审批;超过100元由场长审批;超过1000元以上的由场长、书记双签。接待费、出差费、用车标准按有关文件实行包干。
第七条收到欠款、岗位承包费、罚没款或处理固定资产残值等农场的款项时,要及时全额上缴财务部,严禁各单位、部门开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
第八条严禁用“白条”报销;不得用借据及基金会存折等不符合财务制度。
第九条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
第十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每个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500元,
第十一条经查实有违反本制度的,按违规金额的20%对相关责任人给予。
报销管理规定篇十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费用报销标准与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审核签批职责,加强预算的执行力度,监督控制费用支出,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费用管理细则。
(一)差旅费、交通费。
1、出差申请与批准。
员工因公出差必须按要求填写《出差申请单》(格式见附件2)和《借款单》,分别按要求注明出差目的、行程路线、预计时间、预借款额及预计还款日期,由部门经理和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分别转交公司人资行政部及财务部作为员工出勤以及差旅费借款、报销的依据。
2、出差借款。
2.1出差人员凭批准的《借款单》作为差旅费借款依据。
2.2财务对个人出差借款的执行原则为: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即借款人若有前期未清的出差借款事项,待结清后才允许再次借款。
2.3个人借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人月度工资;新员工(处于见习期的员工)借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如有特殊用途超支借款,须经总经理签字特批。
3、费用报销。
3.1销时间:原则上每周一、周六报销(特殊费用随时报销)。市场人员因出差产生的相关费用要求一周一报。
3.2报销标准:见附件1《差旅费报销标准》。
3.3.1出差人员凭取得的车票(含船票、机票)、住宿或会务发票、其他票据(不含保险费单据)报销;取得的票据须为本次出差实际发生的,并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
3.3.2出差人员在报销时,票据粘贴要规范整齐,粘贴顺序为:车(船、飞机)票、住宿发票或会务票据、其他票据(不含保险费单据)并注明单据张数;车票有日期、起始地点的可直接粘贴,无日期、起始地点的要注明。报销时须后附经公司人资行政部标注具体返回时间的《出差申请单》,以便计算相应出差补助。
3.3.3公司驻外办事处人员往返总部,参照出差人员的报销规定外,需另在车票后注明往返是由。
3.3.4下列单据不准报销:白条、收据、大小写不符、字迹不清、时间不符的、不合法的单据、涂改的单据、未盖章的发票等。
3.3.5出差人员住宿费标准按《差旅费报销标准》规定执行,发生的住宿费在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超标准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总经理特批);如出差单据丢失,责任自负。
3.3.6购买车票、飞机票、船票发生的订票费,凭合法有效票据据实报销;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特批。
3.3.7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标准根据附件1《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特殊情况需要升格使用交通工具的,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否则一律按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最低费用标准报销。
4、出差补助:
根据出差天数,按照《差旅费报销标准》中的补助标准执行,超过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
4.1伙食补助:
4.1.1出差(市区以内不按出差计算)来回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只报车票,不享受伙食补助,但可以按公司规定的午餐标准(10元/日)领取补助。
4.1.2出差人员外出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时,如会议(培训)费中包含食宿费,则不再报销住宿费及会议(培训)期间的伙食补助。
4.1.3差人员出差期间如有招待,每招待一次扣减半天的伙食补助,招待费用与差旅费同时报销。
4.1.4无特殊原因不得单独报销异地招待费用。
4.1.5未出差期间,相关人员凡是中午有招待需求的,一律不再享受午餐补助(10元/日)。
4.1.6出差人员连续乘火车超过12小时或夜间(晚八时至次日凌晨七时)连续乘火车超过6小时且未坐卧铺者,补助20元,不再享受伙食补助。
4.1.7员工10:00以后出差或16:00以前返回的按半日计算当日补助。
4.1.8享受出差伙食补助的不再享受公司午餐补助。
4.2交通补助。
4.2.1出差人员带车出差,报销时不计算市内交通费。
4.2.2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发生交通费,按照《差旅费报销标准》的交通补贴额在标准内据实报销,超标准的不予报销;若未发生交通费则不予享受交通补贴。
4.2.3原则上不报销出租车费;特殊情况需要报销出租车费的,在单据后附由单位负责人批准的《出租车费报销审批单》。
(二)业务招待费与外联费。
1、业务招待费是指各单位为满足经营或管理需要而发生的业务招待支出。
2、招待费开支标准。
2.3招待前,自购烟、酒、茶叶,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在酒店消费烟、酒、茶叶。
2.4招待金额超过200元的,需提供酒店菜单。
3、单据审核。
3.1招待费报销须取得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发票抬头需填制公司全称);如就餐地点无法提供有效发票,需提供收款收据,若合理合规,报销人需以其他合格的正规招待发票抵顶但同时附就餐说明。
3.2报销时要后附公司总经理签批的《招待费用审批单》(见附件3)。
3.3对丢失发票或取得假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责任自负。
(三)手机电话费。
2、经批准报销手机费的人员,所报手机费发票显示的姓名应与本人一致;如不一致必须事先在财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报销。
报销手机人员因换号一个月发生两次交费时,除按规定在财务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外,两号相加报销费用不得超出本人月度预算规定的标准。
3、手机话费单据必须为正规的话费发票(采用预付费方式交纳话费的单据不作为报销的凭据),手机费报销额度以话费发票显示的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缴费额度不作为报销额度。
业务人员的手机费报销额度按“预算额度*上月度指标完成比例”进行管控;职能部门人员的手机费用以预算额度进行管控。
5、报销人员使用的手机,不得与家庭电话和亲友电话捆绑消费,一经发现将其所有报销的话费全部收回,并处以20%的罚款。
(四)车辆费用。
二、费用报销流程。
三、费用预警的管控。
公司财务部门对超预算费用的支出与报销实施预警服务,对于违反财务纪律以及相关制度的费用支出与报销,公司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由公司总经理安排调查核实,并依据调查核实结果做出相关处理。
对有质疑的单据,财务可请示总经理后视情况处理。四、罚则。
1、对违反招待相关规定的,将由公司总经理视情况具体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给予消费金额20%的处罚。
2、对违反报销时限规定的,按20元/单处罚;累计三单以上无特殊情况者将不予报销。
3、市场岗位不提交市场周报者,将不予签字报销。
4、报销人无视公司报销制度,弄虚作假,虚假报销,除不予报销外,另给予100元处罚;其业务上级受连带责任,给予50元处罚。
五、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他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条款废止。
报销管理规定篇十一
9.1不准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
9.2不准以不贴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
9.3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9.4不准私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9.5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和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
9.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9.7财务部门存放现金过夜,不准超过一万元(待定)。因特殊状况超限,应有主管领导同意。
报销管理规定篇十二
第二条凡报销的发票均应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收据套印省票据专用章,往来款收据套印省收据监制章(国有的金融、邮电、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等单位的专业发票除外)
2、办公费等报销单据应注明品名、数量、单价,如是定额发票需附购买物品清单
4、差旅费报销支出,凭车票、住宿发票等领取出差补助
电汇费用由财务室垫付,年底结转,电汇申请使用部门负担
7、招待费报销采用一餐一报,事前按程序审批,事后审核报销
3、所内部收费票据,未经所批准监制的
4、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填制单位相应印章的;发票(收据)内容有涂改的;发票(收据)金额有错误的; 5、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报销联未复写的; 6、单位负责人、经办人、购买实物验收人未签名的; 购买实物,无验收证明的。
报销管理规定篇十三
本规定适用于市财政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其他资金等的管理。该标准适用于南京市旅游园林局机关、所属财政全额拨款部门预算事业单位及南京市旅游总公司。
二、原则
办公室(财务处)为财务报销的管理部门
三、职责
(一)局长负责金额在10000元以上各项经费使用的审批。
(二)协管办公室(财务处)副局长负责金额在10000元以下日常行政经费使用的审批。
(三)分管副局长负责分管处室金额在1000元以上各项经费使用的审核。
(四)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负责本处室各项经费使用的审核批准。
(五)办公室主任负责金额在1000元以下办公室日常行政经费的审批。
(六)财务处长负责审核所有经费的使用;负责局机关其他处室金额在1000元以下日常行政经费的审批。
四、财务报销工作程序
(一)用款申请
超过1000元以上的用款,经办人一律先填写“用款申请单”,经本处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分管局长和主要局领导审批,数额大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款还需经财务处确认资金是否有来源或到位,不得采用先垫支,事后直接报销的方式。在实际报销时,无论其金额是否在原借款额度内,都必须以实际发生额为准重新填写“费用审批报销单”审批报销。
(二)费用报销
1、经办人填写“费用审批报销单”,经本处室负责人签字后,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常规性费用先由办公室(财务处)工作人员对原始单据进行审核,经办公室主任或财务处长签字批准后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费用,还要经局领导签字批准后报销。
2、报销时需按照发票内容及财务要求,进行分项目填写,有几种发票就填几项内容,不能笼统填写。报销发票上单位名称、日期、项目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要素要填写完整。一万元以上的支出需附内容明细清单或者合同等。
3、支付给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等需要以现金结算的业务,其他公务消费一律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票结算,原则上财务不办理个人借款。如特殊情况需要大额现金结算的,必须事前作出书面说明,报主要局领导审批。擅自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的,由当事人重新申请国库集中支付、转账支票将现金换回,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4、付给个人的劳务费金额超过1000元的要扣个人所得税,并由经办人负责到税务部门开具劳务发票,交财务报销。白条不予报销。
5、重、大、特、急事项来不及事前申请,但符合财务用款规定而先垫支的费用,事后相关人员可以书面形式说明,报各级领导审批后报销。
6、类借款无特殊原因必须在公务活动结束一个月内到财务报销,否则财务部门发出催款通知,对无故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借款者,提请监察室处理,并停发该人员所有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直至扣回借款。
7、种票据应及时报销,原则上在公务活动结束1个月内报销,如有特殊情况,票据的报销期限不超过3个月,前后跨度一年以上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凡是遗失的票据,经办人需在开票单位取得复印件后加盖开票单位票据专用章后方可报销。
8、务人员应加强对各类开支的财务审核,对违反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无论其是否已经获得单位内部批准,都有权拒绝报销,同时对局领导作出相关书面说明。各处室不得以处室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协议。财务只认可以局为主体签订的合同、协议。签订的合同、协议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由负责人签字。
(三)标准
1、驾驶员出车补贴标准:暂按现行规定执行并随相关部门政策调整而调整。
2、独生子女入园入托入学报销标准
(1)原则:男单女双 ;
(2)托儿费:100元/月(私托费45元/月),凭据报销;
(3)小学学杂费:5元/学期,凭据报销;
(4)初中学杂费:7元/学期,凭据报销;
(5)高中(含职业高中)学杂费:18元/学期,凭据报销。
(四)差旅费报销
1、按宁财行[2015]185号《南京市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只报销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
3、参加会议或者培训的需附相关文件或者通知。
4、赴外地宣传促销、考察、调研等不享受相关出差补贴。
5、出差人员不得报销在外地的招待费、礼品费、电话费、参观费、摄影摄像费、彩扩费等,如有特殊情况,需就以上内容单独书面说明,报主要局领导审批。
(五)医药费报销
1、执行《南京市公费医疗药品报销范围》和《南京市公费医疗享受人员就医须知》,每周二全天为医药费报销日。每月第一个周二全天为在职职工医药费报销日,第二、三、四个周二(全天)为退休职工医药费报销日,节假日除外。
2、子女医药费报销享受至18周岁。子女年龄在14周岁(含14周岁)以下,报销比例为100%;子女年龄在14周岁以上,报销比例为90%。一次就医医药费在300元以下的,财务人员审核后,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报销;超过300元的要经局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销。子女住院费报销标准的审核参照职工本人住院费报销标准。预防接种用药不得报销。
3、职工个人及子女医药费均实行凭病例、双处方或药品明细单、医疗收据报销,职工医药费报销时先填写医药费报销单,经专人审核、财务人员按比例登记报销。其余继续按《南京市旅游局机关公费医疗管理办法》执行。一次就医医药费超过500元的要经局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销。
(六)政府集中采购报销
1、处室提出申请——办公室提出意见、配置标准——分管领导提出意见——主要局领导审批。
2、办公室资产管理人员确定采购物品型号、选择供货商、确定价格——财务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要求及在网上提交政府采购计划——市财政局在网上批复政府采购计划——资产管理人员验收货物。
3、处室经办人填写资产领用卡片-——资产管理人员登记资产——资产管理人员履行财务报销程序——财务网上支付货款并登帐。
4、公务车保险、维修、加油、轮胎、办公用纸、印刷、会议接待(需住宿的各类会议)、汽车租赁实行定点采购;计算机、pc服务器、显示器、打印机、投影机、展示台、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交换机、路由器、扫描仪、软件、汽车、传真机、复印机、空调等实行协议供货。
五、财务资料调阅管理
(一)财务部门属于局机要部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局相关保密制度。
(二)非财务人员不得随意询问、翻看、调阅各类财务信息和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借阅财务资料的,需经办公室(财务处)负责人批准后,在财务部门查阅。
(三)财务资料原件一律不得外借,如有需要,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复印有关材料。
六、财务票据管理
(一)收费收据的使用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
(二)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结算凭证限用于结算暂存、暂付款项、分摊代办费、单位内部往来、冲减经费支出等。
七、相关文件
《行政单位会计准则》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南京市公费医疗药品报销范围》
《南京市公费医疗享受人员就医须知》
《南京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南京市市级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南京市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
八.记录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填写时一律用炭素笔,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填进修学校)、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一经涂改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必须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
5、报销凭证严重破损导致内容不全、不清的,财务人员不得给予报销。
二、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结算。
(二)预算申报制度
学校各类需要采购的物品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做好预算由校长签批,方可借支进入采购程序,采购秉承一人为私二人为公的原则,为报销提供证明。严格执行前帐不清后账不借。
(三)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
1.购买的设备、办公用品、贵重物品需经手人签字、审核人签字(财务)、校长签字,方可报销、进账。
2.凡到财务处报销的票据,需校长、审核人、经手人签字方可报销。
3、教职工到财务处报帐,必须携带报帐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物资采购一律由学校统一执行。
注意:先签字后报销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1.1 公司员工因工出差借款或报销,由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方能借款或报销。凡有审签权限的部门经理须在财务部门签留字样备案。
1.2 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表1),并按规定程度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1.3 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
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2.1 员工出差分 “长途”和 “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 “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 “长途”。
2.2 出差地点区分为1类区,2类区,港澳台地区三种,即:
二类区:特区、上海、北京、广州等地;
一类区:除二类区以外的地区。
2.3 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元/人/天)
职务 一类区 二类区 港澳台地区
一般人员 首日 10080 首日 150120 总经理批准
主管、工程师级 首日 150130 首日 220170 400hkd
部门经理级 首日 250200 首日 300250 500hkd
公司副总经理级 250 300 600hkd
2.4 出差补助标准
2.4.1 员工短途出差视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补贴。(深圳市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15元/人/餐的伙食补贴)。
2.4.2 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元/人/天)
职务 一类区 二类区 港澳台地区
一般人员 30 40 100hkd
主管、工程师级 40 50 100hkd
部门经理级 60 80 150hkd
公司副总经理级 100 150 200hkd
2.5 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2.5.1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可乘坐飞机、软卧、轮船二等舱;部门经理级:可乘坐飞机、软卧、硬卧、轮船三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乘坐软卧仅限正职;其余员工乘坐火车硬卧、轮船四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
2.5.2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陆路交通费可实报实销;经理级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2.5.3 员工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3、员工差旅费报销规定:
3.1 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如有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节约归已。
3.2 膳食费按规定标准领取,不得报销与此相关的费用。
3.3 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3.4 交际费用由领导核定并填写客餐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5 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补助。
3.6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用时,则可按住宿标准的50%领住宿补助。
3.7 员工出差返回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3.8 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3.9 财务部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询,如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4、员工探亲路费的规定
员工探亲费不予报销,采取补贴包干的办法执行。补贴标准详见《员工春节探亲休假管理规定》。
5、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备用金和预付款项的管理和监督。
5.1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办理借款申请单。会计根据内容填写齐全,完整的借款申请单,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出纳、收款人必须在付款凭证上签字。
5.2公司预付款项,必须根据合同或协议办理付款申请单,经财务审核并报总经理审签后办理付款;付款手续不齐备的,会计不得编制付款凭证,也不得付款。
5.3 备用金和预付款的使用,必须依照下列规定:
5.3.1 具有规定的用途,期限及限额;
5.3.2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报销;用现金或支票进行零星采购的七天内报销;通过银行汇款进行预付款的二十天内报销。
5.3.3 以上各项支出,原则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5.3.4 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财务不予报销。
二;三个月以上一年之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万分之三。在次月工资中扣回本息。
6、原始凭证的审核
各项报销的原始凭证,经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财务审查其合法性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
7、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
7.1 凭证名称;
7.2 填制凭证的日期;
7.3 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
7.4 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
7.5 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7.6 经济业务的内容;
7.7 数量、单价和金额;
7.8各种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8、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8.1 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8.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8.3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8.4 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8.5 预付性汇款,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作为原始凭证,不得以汇款回单代替。
8.6属于现金发放性质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签名。有委托他人代领的,由代领人签名;由一人代领多人的,须逐个签章,不得通栏划大括号签一个章。
8.7自制原始凭证应设计科学、格式规范、计算清楚。如计提折旧、职工福利基金等,要列名称、计提基数、提取率、提取额等。分配工资及费用时,要列分配标准、分配率、分配额。
8.8 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9、记账凭证的内容及填制要求:
9.1 凭证日期:一般应按实际受理经济业务的日期填列。
9.2 凭证编号:应按月编制自然数列顺序。
9.3 凭证摘要:应简明扼要,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不得含混不清,过于简略。
9.4 会计科目:应按有关规定设置。
9.5 凭证金额:必须与原始凭证相符。
9.6 所附原始凭证张数,要与原始凭证相符。
9.7 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出纳、会计、交款人必须在相关会计凭证上签名或盖章。
9.8 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时,必须附有内容完备的原始凭证。
10、本制度所指的由总经理批准的事项,如因总经理出差期间,均由董事长审批。
1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12、本制度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报销管理规定篇十四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完善差旅费报销制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各种交通工具费及附加费用、住宿费、生活补助费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出差实行差旅费“定额包干、超标准自负”的报销原则;交通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出差包干费用的住宿费的计算天数采取算头不算尾的办法执行(如1月11日至1月18日出差只能算18-11=7天),在出差完毕后凭出差单及报销发票进行报销.
第四条公司员工出差分别按以下定额标准报销差旅费。
4.1.5、所有因公需报销交通费用的员工,必须在交通票据背面注明事由及往返地点(票据正面已注明了往返地点的除外)。
4.2、出差住宿费标准(上限):
单位:元/天。
4.2.3、省外一般地区指上述二类以外的地区;。
4.2.4、公司人员出差,应入住公司指定的酒店,住宿费按其协议价格凭票报销。如果没有入住公司指定的酒店,其住宿费报销标准按省内地级城市及以下标准报销。
4.3、生活补助费标准:4.3.1、地区划分同上第4.2条;。
4.3.2、员工出差期间从事业务应酬的,业务招待、应酬等需用餐费应以邮件、短信等书面形式提前向直接上级予以报批,经同意方可进行,否则不予报销。在公司报销了业务应酬费用的,对参加人员每参加一次招待用餐扣除当天生活补助费的50%。
第五条员工外出参加会议,由会议主办方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的,员工只能对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照差旅费规定进行报销。员工外出参加培训或驾驶员外派等情况参照此规定执行。
第六条员工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按此规定执行。
第七条员工出差途中,经批准可绕道回家探亲,其绕道车船费扣除直线单程车、船费后全部自付,在家期间不享受生活补助、住宿补贴和交通补贴。
第八条车船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必须与出差时间、地点、途经路线一致,绕道、到不属出差地、借出差旅游、办私事的车船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生活补助费不予报销。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出国人员差旅费的报销标准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条公司因经营需要临时聘用外部人员(简称临聘人员)发生出差事项的,如临聘工资中不含出差费用的,可参照上述公司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以上差旅费报销均需提供有效发票。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加强差旅费的财务管理,各级审核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出差事项以及不真实、不合法、记载不完整、不准确的票据,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第十三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出差人数、次数、天数、路线。对不合理出差现象,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出差费用。
本制度从20xx年5月起开始执行。
报销管理规定篇十五
2.公司及各部门同各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凡到达支票起点的,务必透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属下列范围的可支付现金。
2.1职工工资、津贴。
2.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
2.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2.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2.5出差人员务必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2.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结算起点为1000元)。
3.财务部门现金的存放务必使用保险柜,并做到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时锁好。存放保险柜的房间无人时,需将保险柜的密码调乱报警器开关打开。当保管钥匙的人员有特殊状况请假时,需事先向领导请示,请假获准后,钥匙要由部门领导责成专人代管。
4.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每发生一笔现金收(支)都有要及时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时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支。结出每日余额,月末做出月结和累计收支发生额。
5.购买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现金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现金)”经总经理审批并签章后由出纳员付款,所借现金务必当日归还,遇特殊状况当日不能归还的,财务部门凭“借款单”及时转帐,不得以白条抵库。
6.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将本部门经理导审批意见及签章的借款凭证交总经理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先编制采购计划,否则出纳人员不予付款。外埠出差归宁的人员,务必在返宁后的三日内报帐。
7.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务必核对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金,做到每日现金、帐相符。对超过现金限额的部分及时送存银行。
8.送交款,提取现金务必保证安全。每次到银行交大额现金款务必有两人以上同行,使用报警安全包,有保卫人员同行,以确保安全。
报销管理规定篇十六
2公司及各部门同各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凡达到支票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属下列范围的可支付现金。
2.1职工工资、津贴。
2.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
2.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2.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2.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2.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结算起点为1000元)。
3财务部门现金的存放必须使用保险柜,并做到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时锁好。存放保险柜的房间无人时,需将保险柜的密码调乱报警器开关打开。当保管钥匙的人员有特殊情况请假时,需事先向领导请示,请假获准后,钥匙要由部门领导责成专人代管。
4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每发生一笔现金收(支)都有要及时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时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支。结出每日余额,月末做出月结和累计收支发生额。
5购买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现金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现金)”经总经理审批并签章后由出纳员付款,所借现金必须当日归还,遇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归还的,财务部门凭“借款单”及时转帐,不得以白条抵库。
6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将本部门经理导审批意见及签章的借款凭证交总经理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先编制采购计划,否则出纳人员不予付款。外埠出差归宁的人员,必须在返宁后的三日内报帐。
7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必须核对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金,做到每日现金、帐相符。对超过现金限额的部分及时送存银行。
8送交款,提取现金必须保证安全。每次到银行交大额现金款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使用报警安全包,有保卫人员同行,以确保安全。
报销管理规定篇十七
第一条本规定的适用范围包括:农场及农场下属各单位。
第二条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设置现金日记账,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按日期作为记账流水号,逐笔记载现金收付业务。每月终了,出纳人员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支出合计数和结存数,并同库存现金核对,做到账实相符,日清月结。次月月初,出纳必须根据现金,银行存款收支单据,编制现金移交单给会计,与会计账现金科目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核对无误后,由会计、出纳在移交单上签字,以明确责任。
第四条定期(每月)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做出处理。
第五条每笔现金业务的发生,都必须履行实名制手续。原始单据都必须填制日期、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单位名称及填制人姓名。购买实物的单据,必须有验收人的证明。对内容不完整、手续不完善、原始单据不齐备的现金收付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六条严禁出纳直接使用现金支付未经审批的原始单据。机关人员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开支,实行逐级、限额审批制度。100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或管线领导审批;超过100元由场长审批;超过1000元以上的由场长、书记双签。接待费、出差费、用车标准按有关文件实行包干。
第七条收到欠款、岗位承包费、罚没款或处理固定资产残值等农场的款项时,要及时全额上缴财务部,严禁各单位、部门开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
第八条严禁用“白条”报销;不得用借据及基金会存折等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抵充库存现金,不准以谎报用途的手段套取现金。
第九条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对单位个人借款要定期进行清理,防止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第十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每个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500元,以各单位的月末现金移交表为准,超过部分要在移交现金原始单据的同时将超过部分的现金上缴财务部,不足部分由财务部补足。
第十一条经查实有违反本制度的,按违规金额的20%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报销管理规定篇十八
全公司三、职责:
1、公司财务部负责监督公司各部门实施本制度。
2、各部门主管领导为本部门所有费用支出审核的第一责任人。四、各级别人员开支标准出差期间的报销标准,按职员、主任(区域经理级)部长级(含部门主管)总监级四级报销标准。
b类城市(61个):
1、省会、直辖市(29个)。
天津、重庆、哈尔滨、长春、沈阳、呼和浩特、石家庄、乌鲁木齐、兰州、西宁、西安、银川、郑州、济南、太原、合肥、武汉、长沙、南京、成都、贵阳、昆明、南宁、杭州、南昌、拉萨、福州、台北、海口。
2、其他地区(32个):宁波、温州、台州、金华、泉州、佛山、东莞、中山、湛江、北海、汕头、苏州、无锡、常州、临沂、洛阳、曲靖、桂林、延安、遵义、九江、宜宾、青岛、威海、烟台、潍坊、日照、唐山、大连、鞍山、大庆、鄂尔多斯。
c类城市:其他城市。
1、本市所辖市/区及周边城市出差,当日往返补助20元/天。市内出公差不能回公司就餐的补助15元/天。
2、市外省内出差,当日往返的,补助40元/天,当日不能往返的参照外省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3、办事处人员出差到附近地区,当日往返的40元/天,当日不能往返的参照外省出差补助标准。
4、出差伙食补助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不需出具补助票据。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按实际出差自然天数计算报销。
2、业务人员出差借款,要事先还清借款,前不清后不借。由本部门总监签批,部门借款汇总表由总经理批准并交财务部备案。其他特殊费用须提前申请特别说明后由总经理批准。
3、出差期间非工作需要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4、按规定在公司工作实习期满,正式录用的父母不在本市的外地未婚大学生及公司特聘家庭不在本市的外地人才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待遇的,只报销往返车船费。车船费标准参照出差标准。其余费用不予报销。
5、因公乘坐飞机的,由机场到市内,如果在晚上10点以后降落的,可以乘坐出租车,否则一律报销机场巴士费用。
6、票据必须按时间先后顺序粘贴,每张粘贴单最高粘18张票。并在票据右上角注明时间、地点、金额。
7、出差回公司七日内将粘贴好的票据交给财务审核报销。否则按占用公司资金处理每天收取占用费5元。
8、任何人不得随便接受客户的吃请及其他礼物。
1、车票:50元以上的车票一律凭机打票,如果是手撕发票,只按票价8折给予报销。
2、购票或退票手续费报销限额30元/次/人,超出部分自理。
3、住宿发票和市内公交发票,必须是到达目的地的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4、出租车票需注明出发地,目的地及乘车日期、时间、金额。
5、不是合格发票和连号车票一律不予报销,包括住宿发票和出租车发票。
6、因票据丢失的,不得用其他票替代,需先提供文字报告说明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后,按票据金额报销80%,自己承担20%,经财务审核后另行报销。
1、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超过规定标准个人自理。情况特殊需电话请示分管总监批准方可住宿。回公司后出具书面报告经分管总监签批后方可报销。
2、出差人员有接待单位免费接待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用。
3、凡同性出差同一地点的,两人只能报一个人的住宿费用,费用限额按级别实行就高原则。总监级以上根据情况可以单独住宿,但注意节俭费用。
5、在办事处所在地出差的,一律吃住在办事处。不能在办事处吃住的特殊情况需请示总经理,回公司后出具书面报告经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
1、火车:可以乘坐普快、特快及动车、高速铁路的普通硬座,乘坐普通火车6小时以上的,或者乘坐不超过6小时但在0点以后下车的,可购相应的硬座卧铺票。
2、无卧铺票坐茶座40元以下的凭票实报。
3、轮船:任何人不得乘坐二等(含二等)以上仓位或豪华游艇。可以乘坐硬座快艇。
4、汽车:在出差目的地出租车限额30元/天。出差当日及回来当日允许报一次营口市内出租车票。销售总监出租车费实报。
5、短途出差费用只报销客车票,下午5点以后允许坐穿线车。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请示总经理批准。
6、飞机:乘坐普通火车或汽车需10小时以上的,可以选择乘坐飞机:(1)公司总监级机票须9折及以下,部长级8折及以下实报。(2)主任(含区域经理)7折及以下,业务人员6折及以下实报,无打折机票须提前请示总经理并出具书面报告批准后方可乘坐,否则一律参照目的地普通火车硬卧同等价位报销。
7、特殊情况需请示总经理后再定。本标准实施以后,对特殊费用不是特批的不给报销。
带车出差除交通费外其余按正常出差标准执行。
十一、本标准自20xx.5.1起执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此前所有相关标准一律作废。
报销管理规定篇十九
本制度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将报销分为办公费、招待费、交通费、通讯费等,以下分别说明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一条、报销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报销单据(发票)。
第二条、费用报销单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1、报销单据填写应力求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涂改;。
3、各票据应均匀贴在报销单封面后的托纸上,整份报销单各部分厚度应尽量保持一致;。
4、若报销票据面积大小相同或相似(如车票等),需有层次序列张贴;。
5、报销单据金额、类型相同的(如车票等),应尽量张贴在一块,并按金额大小排列;。
6、报销票据在粘贴时,确保审核人能够完全清楚地审阅到报销金额;。
7、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8、报销单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一致,并经部门领导有效批准;。
第三条:在一个预算期内,各项费用的累积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超出预算纳入对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特殊情况需公司负责人审批并执行追加预算程序。
第四条:费用报销基本流程:(公司现况:经办人填写报销单-公司负责人审批-财务复核付款)。
第五条:办公费报销。
行政部负责办公用品统一采购,填写购买办公用品借款单,后附“办公用品请购单”,执行公司借款流程。
第六条:业务招待费。
1.公司级招待费用原则上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统一结算。
2.部门因公需招待时,应事先申请,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招待。
3.进行招待申请时应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单”,应详细注明招待时间、地点、对方人员、己方陪同人员等信息。
4.其它非公招待客人一律由个人承担。
第七条:交通费。
原则上应尽量乘坐公交车,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以上(含)事先批准,可以乘坐出租车。报销凭证上需注明时间、路程起始点、外出工作内容。
第八条:通讯费。
1.普通员工手机通讯补助每月通过工资发放,不再报销;。
2.凡由公司委托银行代扣手机费的,由行政部按照实际金额填写费用报销单报销;。
3.固定电话实行定额制,由行政部统一报销。
第十四条:为了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根据实际情况在每月30日集中定时进行财务报销。费用报销20xx以上均不当日结算,需经财务审核之后,第二日结清。
2.借款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借款标准及流程。
第十五条:借款标准。
1.员工借款须确有公务需要,个人借款一般不超过其半个月工资额,超过时须有公司担保人(未特别指明担保人时,现金借款单上的部门负责人为默认的担保人,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2.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不允许借款,确需借款的由主管领导担保,方能办理手续,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主管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到财务部支取现金。
4.办公人员借用公款,在原有借据未办理报销手续或未还清欠款的不得再借。
5.借款人员完结事务,在报销时扣回借款,交回剩余现金。因特殊原因当时不能扣回借款或交回现金的,在本月发放工资时扣回。
6.个人非公原因一律不得向公司借支。
第十六条:借款流程(公司现况:借款人填写借款单-公司负责人审批-财务审核并付款)。
第十七条:费用审批管理。
1.公司所有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原则上由公司负责人统一审批。
2.公司负责人外出时可以指定授权人(电话授权),报财务备案,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复核,对不符合公司财务制度的单据,财务有权拒绝办理,公司负责人回来后要立即补办批准手续。
3.审批人应当根据上述货币资金授权批准权限的规定,严格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范围。
4.货币资金支付的批准方式为书面方式。
5.公司对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建立以“谁批准,谁负责”为原则的责任追究制度,审核人、批准人要对由本人审核、批准支付的货币资金负责任,以防范货币资金风险,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对于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而批准支付的单据,各相应审核人或审批人以失职论处,并对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负连带责任。
6.报销人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规违纪金额不予报销,对已经报销的,除退回违规报销金额外,同时对报销人予以违规报销金额5—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一律开除并做进一步处理。
7.审核人、审批人在资料不全、原始凭证不充分、项目不真实的情况下签名准予报销的,对审核人及审批人予以违规报销金额10%--50%的罚款。
8.财务人员在收到报销单据后应审核报销单据是否填写、粘贴规范,是否经过有效批准,所附附件是否合法合规等,对符合要求的报销单据应及时制作报销凭证并交与出纳处付款,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报销人并向报销人说明退回理由。
9.出纳收到报销单后应检查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会计签名是否齐全,对审批手续齐全的报销单据应及时给予报销,对于不符合审批手续的报销单出纳有权拒绝报销或付款。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