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总结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总结汇报 内控机制建设情况篇一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和治本之策。我分局从以下几点着手加强政治思想建设:
1、在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健全教育机制,创新教育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研究教育规律,注重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
2、在教育内容上,把反腐倡廉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法制教育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
3、教育形式上,把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思想灌输与启发式教育、理论教育与形象化教育、树立正面典型与剖析反面案例结合起来。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不断提高国税依法行政能力。
制度具有规范和导向作用,具有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双重功能,是惩治和预防的有机统一。我分局在制度建设上,注重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当前,尤其抓好三项制度的落实:一是进一步落实和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是进一步落实好检查和廉政谈话制度。要认真落实检查和廉政谈话制度,完善廉政谈话情况报告、情况反馈、跟踪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形成定期谈话、信访谈话、诫勉谈话相衔接,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廉政谈话机制,确保取得良好的效果。
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我分局在强化监督上的举措。
一是建立“两权”监督工作责任制。将“两权”监督的所有内容一一细化,按照股室工作职责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建立权责一致的“两权”监督运行机制,将“两权”监督融合渗透在“两权”实施的全过程中,与“两权”的实施相互结合、同步运行,真正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对权力的规范、监督、制约就延伸到哪里,确保“两权”监督贯穿税务工作全过程。
二是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通过行政效能监察,以解决行政不作为为重点,认真解决好对上级安排部署和各岗位的各项工作敷衍拖拉、效率低下、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的问题。
三是加强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进一步优化“八小时”之外监督方式,积极开展家庭助廉、群众评廉活动,加大群众对干部的监督力度。四是充分发挥监察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继续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纳税户、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质量。
四、加强风险防范取得的成效。我分局对《xxxxxx内控机制建设办法(试行)》中的重点监控风险点,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针对各个风险点的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取得了可喜的成效,现就以如下两个风险点为例来介绍我分局加强风险防范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1、加强户籍管理,积极防范该风险点可能出现的问题。在开业登记环节,我分局对新开户派出管理员认真开展实地查验工作,加强同工商、地税等部门的信息交流,认真比对户籍信息,加强对所辖地区业户的管理和检查,严防税源税款的流失;在停业、注销登记环节,我分局加强巡查,通过巡查严防少数纳税人通过虚假停业、虚假注销等方法逃避纳税义务。
2、加强发票管理,制定措施严防该风险点引发问题。在发票领购环节,分局通过派出管理员实地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然后再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审核该纳税人该领购的发票种类、版次和数量,避免造成国家税源流失和纳税人虚开发票等问题。
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总结汇报 内控机制建设情况篇二
五月下旬,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国税系统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鄂州国税发201140号)通知”后,分局根据省局、市局的要求,迅速行动起来,认真详细的对此项活动开展研究、部署和安排。
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
针对分局特点,从提高工作效能,增强管理效果入手,在办公会议、通报反馈、考核分析、考核整改、责任追究等五个方面对管理风险点进行了细化,建立完善了行政管理预防控制风险的检查,把岗位评估情况,岗位风险梳理汇总情况,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并将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中,形成了完整的内控管理链条。
按税收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共查找出57个廉政风险点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相关制度找出了可能受到“两制”追究和可能受到法律追究的法律和法规依据。
内部监督上,成立了分局内控监督小组,建立完善了内部监督机制,牢牢抓住“查、防、评”三个关键环节,建立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并定期在公示栏中公示各岗位的风险点。内容含阶党务、政务、税务、廉政建设四个方面。在外部监督上,主动要求纪检监察岗位把工作关口前移、下移,定期召开纳税服务意见征求会和特邀行风监察员座谈会,采取向纳税人发放宣传资料和办板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信息,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各行政部门及广大纳税人的监督。
立足源头治本,突出抓好事前防控,秉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思路,结合效力运行流程形成防控流程图,大力开展理论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主题教育、图片展览、岗位廉政教育等活动,做到风险提醒,小事预警,出险必控,切实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按照内控机制建设和要求,认真落实廉政责任分解,把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细分为四个层次:一是“面上”,全面查找风险点,全面自查自纠,明确防范措施的责任科室和岗位,阶段工作的要求及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二是“点上”,突出领导、财务、人事、征收为监督重点,开展风险查找和防范措施制定工作;三是“线”上,从高风险岗位到一般性风险岗位,从各省级领导到普通干部职工,从行政管理岗位到一线税收管理岗、逐人逐岗、逐条逐项查找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位;四是“块”上,从分局领导、中层干部、普通职工三块层层签订廉政防控责任书,实行分级负责制,强化上下级之间的监督机制,切实树立国税西城分局清正廉洁,和谐国税的好形象;五是“一岗双责”内控到位,突出党支部、党员两个重点,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分局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使每名党员既是业务工作,也是廉政内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促进内控机制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对内部控制建设的认识有待提高、防范意识有待加强。
二是责任主体不够明确,对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事前防范工作缺乏,事中控制不力,使有些制度流于形式。
三是事后监督形式单一,无权威性,行政问责与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无刚性或刚性不足。
四是对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缺乏长效性的学习培训机制。
首先建立健全评估考核机制,明确细化相关评价与考核程序,制定有关评价指标和评价办法,对科室和个人履行职责情况及时进行全方位考核监督,提高内控机制建设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促进内控机制建设管理水平提高。
其次加大调研力度,并建立内部控制联系会议制度,成立相关科室人员为专业检查小组,通过定期开展内控机制综合评价,对内控机制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定期进行分析,确定短期内内控管理的对象和办法,加强和改进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对策和建议,为内控系统的全面运用充分发挥内控监督管理作用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