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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村级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五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05 22:41:05
最新村级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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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村级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篇一

围绕全域美丽大花园工作目标,在各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的作用,有效激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整合利用各种社会力量,持续深入开展清洁家园行动,积极创建美丽庭院、美丽楼道、美丽阳台,为推进全域美丽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在全镇各村社中开展美丽庭院创建,98%以上的庭院达到合格标准,35%以上的庭院达到美丽庭院标准,无不合格庭院;无庭院的村社开展“美丽楼道”、“美丽阳台”等创建活动;各村社区要创建1个以上美丽庭院示范带(美丽楼道)。

1.宣传教育,形成氛围。要通过各种载体全方位、多角度、高频率地宣传报道,广泛开展巾帼宣讲活动,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引导;常态化组织圆桌畅聊会,集中宣讲美丽庭院、美丽楼道、垃圾分类知识;通过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美丽庭院(美丽阳台)”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展示“美丽庭院(美丽阳台)”示范户;营造“人人动手、家家参与、户户比拼”的良好氛围。

2.自主创建,积极参与。一是明确美丽庭院(美丽楼道)创建的主体是农户(居民),特别重视村民组长、妇女组长等骨干作用的发挥,倡导自主创建。二是要深化“家庭总动员”日活动,组织家庭集中清洁美化自家庭院,做好垃圾分类。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设计群众喜闻乐见、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形式,增强美丽庭院创建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要我创”转变为“我要创”,努力打造一批有富含本土文化和景观特色的可学习、可复制的景观特色庭院,激发群众荣誉感,引导将垃圾分类逐步过渡为根植于群众内心的良好习惯。

3.整合资源,共融互促。要通过不断整合各方资源,建立完善“党委重视、妇联牵头、群众参与”的“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格局,持续发挥妇联和妇女干部、巾帼志愿者的主力军作用,以家庭为主体开展创建,并借助各方力量,进行分类指导,把美丽庭院创建与国卫创建、美丽城镇等专项行动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相互促进。要把美丽庭院创建与好家风倡导有机结合,丰富创建内涵;把美丽庭院与最美家庭创评等有机结合,拓展活动外延,内外兼修,提质增效。

4.巩固完善,形成长效。评选表彰美丽庭院(美丽阳台)户,建设美丽庭院示范带(美丽楼道),积极打造特色庭院阳台。通过自主申报、指导创建、监督检查、年终验收后奖励美丽庭院示范带20-50户4万元,51-100户6万元,100户以上8万元,奖励美丽楼道2000元/个。通过互学互比、培训讲座、典型展示等多种形式开阔视野,提升创建实效。调整充实美丽庭院义务监督员队伍,定期开展检查,各村社妇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并形成“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整改问题——完成销号”的闭环工作机制。村社妇联每季开展评比展示。结合国卫创建,开设“曝光台”、“曝光栏”,大力曝光卫生死角、老大难问题和不良陋习,激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树立问题导向、群众导向,制定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

2.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各村社妇联组织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设计群众喜闻乐见、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形式,增强美丽庭院创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要我创”转变为“我要创”。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妇联组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本地美丽庭院创建的开展情况和活动效果,营造人人参与、户户争创的良好氛围。

村级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篇二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助推县美丽乡村升级版建设,按照“重点培育、全面提升、争创示范”的目标导向,充分发挥妇女、家庭在“美丽庭院”、五水共治、垃圾分类等工作中的作用,不断促进“美丽乡村”的改造提升,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县美丽庭院创建要求,结合区(街道)实际,制定2018年开发区(惠民街道)“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组织广大妇女美家园、护绿化、促文明、求致富,助推“美丽乡村”建设,树立文明乡风。

以“四美”(物品堆放整齐美、卫生清洁环境美、花木茂盛绿化美、家风文明生活美),“五好”(组织健全管理好、机制完善措施好、村容整洁环境好、活动多样载体好、家庭参与效果好),“三宜”(环境优美宜人、乡风文明宜居、人文景观宜游)为标准,全面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采取街道、村、户三级上下联动推进,形成县级“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县级“美丽庭院”标杆村、县级“美丽乡村”精品点和示范点梯度创建模式,分别实现“美丽庭院”示范户20%、40%、50%、70%的比例,促使“美丽庭院”创建从“盆景”到“风景”转变。

1.县级“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创建标准。对原来基础较差的村,要求创建村内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新农村集聚点100%的家庭参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8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达标户标准,2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至少要创建一个“美丽庭院”示范片,开展“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创建活动。

2.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创建标准。要求100%的家庭参与“优美庭院”创建活动,50%的家庭达到“优美庭院”示范户标准,至少要创建两个“微田园”示范片,示范片中80%的家庭达到“优美庭院”示范户标准。已经命名为嘉兴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的,要在原有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提质扩面。(具体创建要求以嘉兴市“优美庭院”示范村考核为准)。

3.县级“美丽庭院”标杆村创建标准。已经创建成为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或原有基础较好的村,在保持现有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拔高标杆、提升档次,要求创建村内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新农村集聚点100%的家庭参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95%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达标户标准,5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至少要创建两个“美丽庭院”示范片,开展“美丽庭院”标杆村创建活动。

4.县级“美丽乡村”精品点和示范点创建标准。要求创建村内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和拓展点100%的家庭参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10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达标户标准,7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突出“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建设主题,拔高标准打造特色亮点庭院,在面上形成示范引领。

围绕四大行动,扎实推进美丽庭院建设。

1.庭院卫生整治行动。广泛组织动员农村妇女和家庭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清洁庭院卫生死角、清理房前屋后的堆积物、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等,养成不乱扔乱抛、清洁美化环境的好习惯。各村(社区)妇联要着眼于庭院卫生整治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城乡环境整治、剿灭劣v类水等工作开展活动,切实推进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工作。

2.庭院绿化培育行动。改变农村庭院不留泥土、不种绿化的传统观念,积极引导广大妇女、家庭参加植树造林和庭院绿化活动,通过家庭种绿护绿培训、推广“绿化角”、播种庭院菜圃、果蔬进庭院等措施,提升家家户户植绿护绿水平,提升“美丽庭院”绿化覆盖面,使农村面貌真正焕然一新。

3.庭院美化提升行动。“美丽庭院”建设要与“美丽乡村”规划和谐统一,与周边自然环境协调一致,注重庭院整体及周边空间设计合理,庭院布局美观舒适,通过开展庭院微景观设计、打造特色庭院、旧物改造扮美等活动,巩固和扮靓农村庭院环境,推动“美丽庭院”创建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注重创建成果的巩固和扩大提升,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回头看活动,确保已创建成功的村在保持成效的基础上,庭院美化程度逐年有提升、有改进。

4.家风文明培育行动。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等系列创建,依托妇女微家阵地建设,在广大家庭中开展“庭院话家风”、家教微沙龙、敬老护老等主题活动,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开展文明礼仪、生活技能等培训,引导树立生态、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营造乡风好、人和谐、生活美的良好氛围。

由区(街道)妇联、美丽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督查考核组,制定每季度工作例会汇报交流制度;4月份起,各创建村(社区)每月上报创建区域“美丽庭院”合格户、示范户的建设量和建设率至区(街道)妇联;督查考核组根据上报的数据将采取实地查看、走访农户、庭院照片集中审核等方式,加强日常督查管理推进工作;“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将纳入区(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列入“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考核指标。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美丽庭院”创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美丽庭院”创建不仅是“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范畴,更是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村(社区)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具有本村(社区)特色的“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方案,要建立工作组,村“两委”班子成员共同参与,确保责任到位,合力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2.把握重点,完善机制。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应创建方案,并按季度制定年度推进工作计划,不断健立健全宣传教育、入户指导、互比互学、互评互晒、月度督查等长效工作机制,努力突破创建成效易反弹的瓶颈,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难点问题,要切实通过创评活动提高群众尤其是妇女及家庭成员的生态文明理念,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3.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根据“五好”、“四美”要求,抓好典型培育,积极引导基层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比、展示活动,每年确定创建示范村和特色家庭,为“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树立典范。充分发挥妇女微家等阵地作用,广泛开展“美丽大讲堂”村村行活动,并利用广播等媒体,做好“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的宣传报道,努力扩大活动影响,提升活动成效,同时做好上报创建活动图片和信息等工作。

村级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篇三

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建设和美乡村的总体部署,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布局优美、产业特美、环境秀美、生活富美、社会和美”的美丽庭院示范村、达标村,不断丰富美丽乡村建设内涵,不断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不断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根据《金东区美丽庭院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按照“实施一村一园一景,打造产城融合典范”战略目标,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全域美。特制定三年工作计划。

20xx年—20xx年

紧扣“美丽庭院”五化标准要求,分层分类创建,并实行百分制评分(具体见附件3)。从20xx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创建美丽庭院示范村2个,达标村3个,美丽庭院1378户。

(一)美丽庭院创建内容

1.卫生清洁环境美(洁化):门前“五包”,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畜禽散养,无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垃圾正确分类,垃圾箱(桶)定点摆放,保持整洁;无乱丢垃圾,无废弃物堆放,无污渍,庭院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入管网。

2.外观整齐秩序美(序化):房前屋后无杂物,庭院内外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挂,无乱涂乱画,庭院外观整齐有序。

3.庭院绿化景致美(绿化):充分利用房前屋后、阳台、屋顶和墙体等空间进行绿化美化,广栽本土果树、蔬菜、盆栽盆景以及观赏花草树木,做到门前见绿,院内见花,四季常绿,色彩搭配相宜,形成层次丰富、错落有致的绿化格局。

4.整体协调格局美(美化):庭院要求敞开透绿,用材提倡就地取材,建设简约、精致有特色,乡土设计,按地布局,生态宜居。禁止占道、占河、占绿,与邻里无纠纷。新建庭院禁止用花岗岩、不锈钢、罗马柱、水泥墙等建筑材料。拆除有碍观瞻构筑物或洗涤设施等,实施墙体改造,修复或刷新损毁、涂料脱落褪色的建筑物,色彩协调,使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

5.人居和睦文明美(文化):庭院装扮有一定的文化品位和美韵特色,要将家规家训、农家文化、书画文化、传统文化、个人爱好等融入庭院建设,并能以书法、绘画、雕刻等不同艺术形式展示。

(二)、美丽庭院创建标准(具体见附件3)

1、“洁美庭院”标准:做到洁化、序化和绿化,评选得分在70-79分,农房立面为赤膊房,生活垃圾未分类、养有家禽家畜、违章乱搭乱建的一票否决。

2、“秀美庭院”标准:做到洁化、序化、绿化和美化,评选得分在80-89分。在“洁美庭院”基础上,突出庭院创建“舒适化”“品位化”“特色化”“协调化”。

3、“精美庭院”标准:做到洁化、序化、绿化、美化和文化,评选得分在90分以上。要立足自身特点,结合本村社历史文化、地理位置、房屋立面、庭院座落大小等因素进行改造提升,充分利用本村现有砖石、花苗、器物等资源,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打造成“一户一品、一院一景”的个性化庭院。

4.美丽庭院达标村标准:90%以上农户达到“洁美庭院”、40%以上达到秀美庭院,村内无有碍观瞻物、无危旧房、无赤膊房、无污泥浊水、无废弃荒地、杆线序化、墙体美化、水体净化、道路洁化、路灯亮化、绿化彩化,建成1条以上美丽庭院示范线,评选得分在80-89分以上。

5.美丽庭院示范村标准:100%农户庭院达到“洁美庭院”,60%以上的农户达到“精美庭院”。村内无有碍观瞻物、无危旧房、无赤膊房、无污泥浊水、无废弃荒地、杆线序化、墙体美化、水体净化、道路洁化、路灯亮化、绿化彩化、文化彰显,建成2条以上美丽庭院示范线,评选得分在90分以上。

(一)组织申报

美丽庭院示范村、达标村创建由组织申报(每年3月)。对照美丽庭院示范村、达标村创建要求和标准,行政村向街道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区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通过。

(二)推进实施(每年4-11月)

1、精心组织。各行政村要充分认识美丽庭院示范村、达标村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和重要性,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计划,落实专人负责,组建卫生清洁志愿队、服务帮扶宣传队、庭院环境监督队、庭院建设“乡土专家”指导队等各类工作队伍,狠抓落实,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2、分类实施。各行政村要立足本村实际,分步分类实施美丽庭院建设工作。创建基础较好的行政村直接按照“五美”要求创建精品庭院;对基础条件薄弱的行政村,分步实施,先按“三美”要求进行整治,再按“五美”要求进行完善提升。

3、示范带动。要充分发挥村三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和妇联执委的作用,让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美丽庭院创建热潮中来,营造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全区群众自主建设美丽庭院的良好氛围。

4、提倡节约。根据“因地制宜、各具特色、以户为主、稳步推进”的总体思路,以“扩面、提档、保持”为总体目标,注重节约,避免重复投资,提倡在原有庭院的基础上进行提档升级,严禁大拆大建、拆旧建新等铺张浪费行为。

6、专家指导。多湖街道将从“乡土专家”库中择优聘请“乡土专家”,成立美丽庭院“乡土专家”指导队,指导本街道美丽庭院创建工作。

(三)检查验收(每年12月)

由村组织初验,联村干部审核后,行政村向街道美丽庭院创建办公室提出美丽庭院示范村、达标村验收申请,多湖街道美丽庭院创建办公室组织人员验收并上报区美创办复核审议。

美丽庭院示范村奖励标准:

在籍户数在200户及以下(含200户)的行政村按100万元/村的标准给予奖励,200户至400户(含400户)的行政村按150万元/村的标准给予奖励,400户及以上的行政村,按200万元/村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街道统筹使用。

(二)美丽庭院达标村奖励标准

按20万元/村的标准给予奖励,由街道统筹使用。

街道美创办每年开展美丽庭院示范村、达标村复评。复评合格的,给予一定的奖励,不合格且整改不到位的,不给予奖励。

各行政村要精心打造美丽庭院示范村、达标村,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出妇联组织的独特作用和妇女群众的主体优势,将妇女工作融入到美丽庭院建设中来,推动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全面开展。为全街道“实施一村一园一景,打造产城融合典范”夯实农村生态环境基础,力争成为美丽庭院示范村的引领者。

村级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篇四

“美丽庭院”是美丽乡村的细胞,是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农户参与“两美石浦”建设主人翁精神的最直接体现。为进一步增强家庭成员“知美、爱美、建美、护美”意识,优化人居环境,提升美丽乡村品质,经研究,决定在五新等49个行政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

以“共建美丽庭院、共享品质生活”为主题,按照“环境卫生清洁美、摆放有序整齐美、种树栽花绿化美、庭院设计协调美”的要求,把“美丽庭院”创建作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生活品质。

在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的基础上,以农户庭院及房前屋后的`沟渠、弄堂、菜园、果园、田园的环境整治为主要范围,以“洁化、序化、绿化、美化”为重点内容,力争到年底全镇创建“美丽庭院”示范户100户,“美丽庭院”合格户200户。每个行政村按常住户数10%的比例开展“美丽庭院”培育,通过每月定期考核打分,年底在培育户中选出示范户、合格户。

(一)环境卫生清洁美(洁化)。清理院内、房前屋后周边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自觉开展垃圾分类,使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污渍。

(二)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整理房前屋后、庭院内外的杂物,使得生产、生活所需的各类农用器具、物资等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之物。整理残墙断壁以及菜园、果园、田园周边的围护结构和内部环境,使庭院整齐有序。

(三)种树栽花绿化美(绿化)。充分利用屋顶、庭院、墙面、阳台、围墙、栏杆等空间,栽植观赏类植物、花卉,在房前屋后栽植花草树木或观赏性强的瓜果蔬菜,并保持良好生长,无抛荒地块,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四)庭院设计协调美(美化)。开展庭院设计,就地取材,打造庭院小品,使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形成有乡土气息、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庭院景观。

(一)制定方案。每个行政村按常住户数10%的比例开展“美丽庭院”培育,村“美丽庭院”创建领导小组每月要做好创建指导、督促工作,把美丽庭院创建纳入村干部考核范畴。各村要及时研究制定“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上报培育名单,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全力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

(二)分类实施。各村要突出重点,在村主要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妇女代表的家庭户及主人喜欢庭院设计打造、庭院设施基础好的农户中率先开展,合理安排“美丽庭院”创建时序,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因地制宜形成富有地方特色和个性明显的“美丽庭院”。证照齐全的民宿、农家客栈经营户原则上要率先打造“美丽庭院”示范户。已经获评县、镇“美丽庭院”的不再参与本次创建。

(三)示范带动。结合“四美”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抓好示范培育,各村可以结合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和一事一议、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同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为全面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树好典型。年底将在“美丽庭院”培育户中,通过逐项打分评比,进行考核验收,并视情予以奖励。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化“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具体由镇新农办统一牵头协调,镇妇联、旅游等部门发挥各自职责优势,加强业务指导。各村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村干部、党员要带头先行,树立榜样,全力带领本村农户自觉自愿参与“美丽庭院”创建。

(二)强化宣传发动。对在创建“美丽庭院”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事迹,要加以宣传;对因地制宜、自主开展“美丽庭院”建设的农户要以村为单位,通过广播加以鼓励;对有借鉴意义的“美丽庭院”要加强图片报送,镇里将在“石浦发布”推送好的经验做法加以推广。

(三)强化合力推进。各村要多形式开展指导督促,挖掘本村在庭院打造中的土专家、内行人,并发挥作用,开展庭院园林绿化、造型打造、科普知识的宣传和辅导,积极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

村级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助推县美丽乡村升级版建设,按照“重点培育、全面提升、争创示范”的目标导向,充分发挥妇女、家庭在“美丽庭院”、五水共治、垃圾分类等工作中的作用,不断促进“美丽乡村”的改造提升,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县美丽庭院创建要求,结合区(街道)实际,制定20xx年开发区(惠民街道)“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组织广大妇女美家园、护绿化、促文明、求致富,助推“美丽乡村”建设,树立文明乡风。

以“四美”(物品堆放整齐美、卫生清洁环境美、花木茂盛绿化美、家风文明生活美),“五好”(组织健全管理好、机制完善措施好、村容整洁环境好、活动多样载体好、家庭参与效果好),“三宜”(环境优美宜人、乡风文明宜居、人文景观宜游)为标准,全面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采取街道、村、户三级上下联动推进,形成县级“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县级“美丽庭院”标杆村、县级“美丽乡村”精品点和示范点梯度创建模式,分别实现“美丽庭院”示范户20%、40%、50%、70%的比例,促使“美丽庭院”创建从“盆景”到“风景”转变。

1.县级“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创建标准。对原来基础较差的村,要求创建村内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新农村集聚点100%的家庭参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8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达标户标准,2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至少要创建一个“美丽庭院”示范片,开展“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创建活动。

2.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创建标准。要求100%的家庭参与“优美庭院”创建活动,50%的家庭达到“优美庭院”示范户标准,至少要创建两个“微田园”示范片,示范片中80%的家庭达到“优美庭院”示范户标准。已经命名为嘉兴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的,要在原有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提质扩面。(具体创建要求以嘉兴市“优美庭院”示范村考核为准)。

3.县级“美丽庭院”标杆村创建标准。已经创建成为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或原有基础较好的村,在保持现有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拔高标杆、提升档次,要求创建村内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新农村集聚点100%的家庭参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95%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达标户标准,5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至少要创建两个“美丽庭院”示范片,开展“美丽庭院”标杆村创建活动。

4.县级“美丽乡村”精品点和示范点创建标准。要求创建村内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和拓展点100%的家庭参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10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达标户标准,7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突出“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建设主题,拔高标准打造特色亮点庭院,在面上形成示范引领。

围绕四大行动,扎实推进美丽庭院建设。

1.庭院卫生整治行动。广泛组织动员农村妇女和家庭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清洁庭院卫生死角、清理房前屋后的堆积物、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等,养成不乱扔乱抛、清洁美化环境的好习惯。各村(社区)妇联要着眼于庭院卫生整治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城乡环境整治、剿灭劣v类水等工作开展活动,切实推进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工作。

2.庭院绿化培育行动。改变农村庭院不留泥土、不种绿化的传统观念,积极引导广大妇女、家庭参加植树造林和庭院绿化活动,通过家庭种绿护绿培训、推广“绿化角”、播种庭院菜圃、果蔬进庭院等措施,提升家家户户植绿护绿水平,提升“美丽庭院”绿化覆盖面,使农村面貌真正焕然一新。

3.庭院美化提升行动。“美丽庭院”建设要与“美丽乡村”规划和谐统一,与周边自然环境协调一致,注重庭院整体及周边空间设计合理,庭院布局美观舒适,通过开展庭院微景观设计、打造特色庭院、旧物改造扮美等活动,巩固和扮靓农村庭院环境,推动“美丽庭院”创建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注重创建成果的巩固和扩大提升,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回头看活动,确保已创建成功的村在保持成效的基础上,庭院美化程度逐年有提升、有改进。

4.家风文明培育行动。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等系列创建,依托妇女微家阵地建设,在广大家庭中开展“庭院话家风”、家教微沙龙、敬老护老等主题活动,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开展文明礼仪、生活技能等培训,引导树立生态、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营造乡风好、人和谐、生活美的良好氛围。

由区(街道)妇联、美丽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督查考核组,制定每季度工作例会汇报交流制度;4月份起,各创建村(社区)每月上报创建区域“美丽庭院”合格户、示范户的建设量和建设率至区(街道)妇联;督查考核组根据上报的数据将采取实地查看、走访农户、庭院照片集中审核等方式,加强日常督查管理推进工作;“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将纳入区(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列入“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考核指标。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美丽庭院”创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美丽庭院”创建不仅是“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范畴,更是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村(社区)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具有本村(社区)特色的“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方案,要建立工作组,村“两委”班子成员共同参与,确保责任到位,合力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2.把握重点,完善机制。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应创建方案,并按季度制定年度推进工作计划,不断健立健全宣传教育、入户指导、互比互学、互评互晒、月度督查等长效工作机制,努力突破创建成效易反弹的瓶颈,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难点问题,要切实通过创评活动提高群众尤其是妇女及家庭成员的生态文明理念,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3.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根据“五好”、“四美”要求,抓好典型培育,积极引导基层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比、展示活动,每年确定创建示范村和特色家庭,为“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树立典范。充分发挥妇女微家等阵地作用,广泛开展“美丽大讲堂”村村行活动,并利用广播等媒体,做好“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的宣传报道,努力扩大活动影响,提升活动成效,同时做好上报创建活动图片和信息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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