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区调研报告篇一
一、基本情况
*社区地处市政绿化带工程腹地,社区内共有物业、物业*个物业公司,分别为*小区及*小区居民服务。社区总户数1009户,常住总人口2597人,现有居民楼32栋。自管党员36名。
二、存在问题
1、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尚不完善。目前,社区内没有能够满足居民正常生活需求的超市、学校、银行等设施。
2、物业运行成本高服务不到位及建工道路坑洼不平影响居民日常生活。有居民414户,物业费按照1.5元/平米收取。开发交付之时,没有将小区公用电按普通民用电结算,近期由于人工成本的增加等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物业运行成本加大,同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各项物业服务又一项也不能少,这也是间接造成佳诚物业服务不到位原因,居民与物业之间矛盾较为突出。现城建五工地正在建设文化艺术中心,由于重型车的碾压,将曾经在地区办事处的大力协调下,刚刚修缮的建工路又碾压的坑洼不平,加上路上本身没有排水设施,给居民出行造成不便,居民反映较大。
3、社区办公用房尚未达标。社区办公用房是只有70平米的临时性用房,面积及功能远远能满足居民及相关要求。办公用房的限制,制约了社区文体队伍的发展。
三、采取的办法及社区建设的建议
(一)完善居民自治,创新自治载体。
社区建设主要是发挥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使居民获得认同感、归属感、安全感和亲情感,增强社区党委在居民中的凝聚力和参与建设社区的积极性,从而使社区成为社会的“减震器”。逐步搭建政府、市场、社区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合作关系,形成共同改善社区环境、社区文化状况的局面。
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实行画片管理,逐一落实包楼包片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制度及入户走访手册,采取社区人员一杆子杵到底的办法,及时反映民意,解决民忧,为社区发展奠定基础。积极探索志愿者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各类人员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以市场化运作模式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并不断提高志愿服务者的社区认可度,制定统一的志愿服务优惠政策,让志愿者能够得到辖区居民的认可和尊重。
落实社区居民对社区各项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重大工作让居民知晓,重大问题和居民商议。建立社区议事会,召开社情恳谈会、听证会。对社区内公益事业建设、物业管理等事关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以召开社情恳谈会和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征求居民意见,集思广益,加强社区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不断推进社区建设发展。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扩大居民对社区的了解,搭建与居民沟通的平台,将社区的端口前移,让广大居民充分认识和理解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开展居民喜闻乐见的活动,如“九九重阳节”、“春节团拜会个人风采展”、“红歌ok比赛”等居民喜闻乐见的活动,通过活动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并通过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进一步挖掘社区资源,广泛发动和动员居民加入到社区志愿者队伍当中,形成社区建设的合力,吸引更多的居民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为社区建设提建议、出点子,从而推动社区自治建设走向深入。
(二)建立协商机制,及时化解矛盾。
物业服务不到位问题、建工道路坑洼不平雨天有积水等问题,社区积极协调各方,建立协商机制,召开专题座谈会,及时化解和解决居民实际问题。加强监督物业管理,并根据检查结果和居民反映的问题及时与物业沟通,督促他们及时整改。开展共驻共建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单位的参与意识,并得到了辖区内国家米兰、城建五、佳成物业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开展了认养绿地等活动,对无人管理建工路定期进行整治,夏季清除杂草、冬季产冰扫雪,解决居民反映问题,在矛盾突出是起到润滑剂作用。
(三)增强社区服务能力。
社区服务涉及千家万户,是社区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面对居民的服务需求与社区办公条件不匹配的矛盾,社区不等不靠,一是积极协调社区学院、弘文博雅、才智大讲堂等辖区单位,不断理顺之间的关系,充分整合辖区内部的资源低尝或无偿为社区居民服务,为居民提供活动场所。
二是以建设“适宜居住的城市”为目标,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为了满足居民需求,积极推进社会服务组织建设,先后组建了“ 一家人”、“帮帮团”、“ 邻里互助”等自治组织,广开思路解决当前社区居民购物难问题。
三是加快社区从管理向服务转变步伐。
推行“两式、一化、一管理”服务模式,两式即对享受优惠政策的老人进行电话提醒,不定期问候空巢老人近况;一化即针对行动不便老人,提供代买代购、理发等服务;一管理即按老年人的年龄、身体状况、居住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四)打破瓶颈,创新共驻共建新模式
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区建设。继续与国际米兰商业街、金美坊美容美发、北京市爱尔英智眼科医院、恒安中医院保持协作关系,在居民与企业间搭建平台,定期开展居民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互动活动,努力实现“资源共享、责任共担、活动共搞、实事共办”的共驻共建局面。
由于没有正式办公用房及居民活动场所,就目前社区的硬件设施还无法满足居民需求,这已经成为制约社区发展的“瓶颈”,为此需要有关领导给与支持,从更本上解决社区配套用房问题。
以上就是对社区建设一些意见和建议,如有不妥之处还请指正。
*社区
社区调研报告篇二
一是社区和岗位设立逐步规范。
20xx年实施社区建设改革以来,xx区根据中办发〔20xx〕23号文件要求,按照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充分考虑到城市发展规划和原有居委会的特色,采取合并、撤消、新建等方式,先后经过3次调整,把建区之初的132个居委会调整为83个社区居委会,调整后每个社区规模适度,平均管辖户数2500户左右。
xx区现实有的77个城市社区,目前核定岗位职数拨付经费的社区有68个〔其中解放街办4个厂居、胜利街办1个厂居、朝阳街办2个厂居和2个(五星三村、柳林洲村)村未核定〕。
20xx年全区社区换届选举,经区政府核定社区岗位数287个,后因工作需要,至20xx年3月社区岗位数增加至328个,较20xx年增加了41个岗位。
二是社区工作、工资待遇大幅提高。
全区现实有社区工作人员399人,其中328个核定岗位人员中在岗251人,借调街办62人,离岗退养12人,借调区直3人;街道社区自聘71人。
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财政按每个社区岗位20xx0元/年、每个社区20xx0元/年(厂居15000/年)的标准向社区下拨岗位和工作经费。
今年7月1日起,区政府提高了社区居委会的补贴标准,财政按照每个社区岗位15600/年、每个社区20xx0元/年(含厂居)的标准下拨岗位和工作经费,社区工作人员待遇一次性增幅达到56%。
社区工作人员全员纳入保险序列,办理了“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大大提高了社区、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福利待遇,稳定了社区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三是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保障。
按照“压缩办公面积、扩大服务空间、拓展服务功能”的指导思想,20xx年至20xx年,全区共投入资金1301万元(其中争取市级以上财政投入645万元,区级财政配套426万元,街道社区自筹230万元),按照《湖北省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若干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对社区实施了规范化建设和改造。
全区新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个(解放街办),改扩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个(胜利街办);新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27个,改扩建18个。
截至目前,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50个,250-300平方米的社区7个。
通过不断的投入和建设,xx区街道服务中心和社区“四室”(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日间照料室、警务室)、“两厅”(一站式服务大厅、居民说事厅)、“一校”(居民学校)、“一点”(慈善捐赠点)等基础设施日趋完善。
51个社区居委会全面推行了“一站式”服务,服务居民、为民办事、组织活动的基本功能不断增强。
今年,对尚未达标的26个城市社区和2个即将批准成立的近郊乡镇社区(关沮镇景湖、银湖社区),近期已由民政部门申报了省级和市级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资金计划投入760万元。为激励街办实施建设项目,区民政局将筹措100万元专项资金,对项目实施又快又好的街道给予“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完成后,xx区83个城市社区和2个近郊乡镇社区的基础设施达标建设将画上圆满的句号。
四是社区服务和自治创新特色。
xx区的社区服务已发展到家政、养老、托幼、计生、民调、卫生、社保、保安、法律、中介等十大系列多个服务项目,逐步建立了以街道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服务站为基础的上下联动的社区服务体系。
目前,全区已建成街道级社区服务中心2个、社区服务站51个,社区警务室83个、社区活动中心51个,社区图书室48个、社区居民学校83个。
与此同时,全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帮困解难、关心群体活动。
以“沙市老姨妈服务队”、胜利街办“365”社区服务和解放街办“彭国珍服务队”为代表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日益壮大。
志愿者服务队与部门机关干部、社区工作人员一起深入到社区,进入千家万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建立了志愿者活动档案。
社区以扎实而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沙市的建设和发展赢得了巨大的荣誉。xx区先后获得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全国科普示范区、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区等国家级和多个省市级荣誉称号,绝大部分与推进社区建设有紧密的关系。20xx年xx区以“创新居民自治形式,扩大居民自治范围,拓展居民自治内容”为代表的“居民说事”制度,在全区社区全面推行。该制度得到省委书记罗清泉同志的充分肯定,并在《湖北内参》上予以亲笔批示。20xx年,在民政部召开的表彰大会上做了典型发言,在全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并得到大力推广。xx区社区自治和服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通过调查,我们也清醒地看到xx区社区建设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
1、社区工作体制机制尚不健全。
一是社区与部门、街道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
xx区对社区应承担哪些职责,还没有一套系统规范、操作性强的规定,多数部门把社区当作本部门的下属单位,把原本应该承担的工作任务下派到社区,却没有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下拨经费,使社区干部压力大负担重。
二是各类评比活动牵制了社区大量精力。
据调查了解,一个社区每年要迎接如党建、综合治理、就业再就业、低保、计生、卫生、经济等各类常规考核检查20多个;迎接如平安社区、卫生社区、党建示范社区、充分就业社区、文明社区、绿色社区等各类专门创建工作更是应接不暇。
仅计生部门每年就有省、市、区三级考核,有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全年目标考核、党政考核等,考核工作贯穿全年始终,使社区疲于应付。
2、社区工作牌子杂乱资料繁多。
一是牌子多。
上级要求部门工作进社区、服务到社区,而这些部门在社区没有工作平台和落脚点,社区居委会成了这些工作任务的承接者和落实者。
每个部门工作、服务进社区的同时都要在社区挂牌,多的一个部门要挂几个牌子,且尺寸不一、颜色不同,还要求挂在显著位置。
如社区党建联席会、联合工会、平安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红十字服务站、劳动保障服务站、计生服务站、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党员服务站、妇女儿童服务站等等。
一个社区要挂近20个机构牌子,且这些挂牌产生的费用,大部分需要社区自己承担。
二是资料多。
现在每项工作都要专题建档、建立台账,而且要求特别高,既要电子文档又要纸质文本,既要文字材料又要图片影像,既要内容丰富又要统一外观。
一个社区半年的工作台账就有60本之多,平均每本都有2—3厘米厚,堆起来有1米多高,有些龙头社区的资料已经多得无处可放。
3、社区人员混岗空岗现象普遍存在。由于街道工作人员不够,在社区居委会成员届期内借调社区干部,造成了社区干部流动性过大,社区工作缺乏稳定性和延续性。同时,由此产生的社区工作人员缺位,导致部分社区工作不能落实。据调查统计显示,从社区抽调工作人员到街道机关各岗位工作的现象较为普遍,5个街道共抽调社区工作人员62人,抽调率为16.5%。同时,各街办除向社区抽调工作人员到街办机关工作以外,自聘人员现象也极为普遍。目前合计自聘人数达71人。其中解放街办自聘8人,崇文街办自聘12人、中山街办自聘15人,胜利街办自聘26人,朝阳街办自聘10人。
4、社区工资待遇无统一执行标准。xx区自建区以来,就是将社区工作、工资经费全额纳入财政综合预算。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全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月工资基本标准按照600、700、800元参数执行,各街办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本辖区的工资发放标准。由于各自为阵,各有标准,xx区5个街办的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不尽相同,出现了“同城同工不同酬”的现象。20xx年7月起,政府大幅提高了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月工资基本标准按照1100、1200、1300元参数执行,但是各街办在具体实施中“同城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仍然继续延续,造成了街办与街办之间社区工作人员的相互比对,产生了一定的不稳定因素。
1、探索建立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并行模式。在社区居委会之外独立设置社区工作站,实行“工作站与居委会并行”的管理模式,还原社区居委会自治的本义。社区工作站和社区居委会分别担负不同职能。社区工作站的主要职责是在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办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开展的工作,以及其他由区政府确定需要进人社区的工作事项。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目前可实行全员聘用社区居委会成员,逐步推行社区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居委会依法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功能,依法协助社区工作站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社区居委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产生其成员。
2、规范社区挂牌和各项检查评比考核。一是在社区仅限于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三块牌子。对相关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挂牌的,由部门制订统一模式、统一标准、统一颜色、统一安排、统一设计方案报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牌子只能挂在室内相关功能室内或制作照片留存备查。同时,挂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职能部门承担。二是规范各项检查评比考核。凡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各项检查、考核、验收事项,应由组织活动的部门、团体事先报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整合后,采用统一标准、统一部署、统一台帐、统一考核、统一奖励、成果共享的办法进行综合考核。
3、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与管理。
一是要严格核定岗位。
社区工作站岗位数建议按照20xx户以下4人,20xx-3000户5人,3000户以上6人标准核定;社区居委会岗位数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在进行换届选举时适时核定。
二是要严格聘用程序。
各街办按照核定的岗位数聘用人员,须经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程序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并进入社会保障体系;社区定岗到人后不得随意调换,确因工作需要统筹调配的,须书面报请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社区岗位出现缺额增补时,须报请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由街道聘用。
三是要努力提高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素质。
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岗位实践和学习培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业务水平,社区工作人员除参加各部门业务培训,还需纳入区委党校培训计划。
同时,要逐步实行社区工作者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
4、统一社区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一是探索制定xx区社区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实施办法,对社区工作人员受聘期间建立基本工资、补贴、奖金和社会保险等制度,社会保险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块组成,基本工资由财政直接拨入个人卡号实行社会化发放;绩效工资发放实行浮动制,由街办考核发放。建立社区工作人员工资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推行社区工作人员等级工资制,把工资水平同工作资历、工作年限、工作业绩挂钩,以调动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确保队伍稳定。
5、大力推进和深化社区服务。
一是进一步加大社区管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加快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完成社区数据的录入和上传。
尽快完成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和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对接,实现政府与社区的良性互动。
要以社区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为依托,实现一数一源、一数多用,避免多头信息数据填报,减少社区工作人员的负担,降低成本,提升效率。
在此基础上启动社区服务信息平台,推行预约服务、热线服务、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建立全天候的社区服务体系。
积极探索社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的路子,以适应居民群众的服务需求,促进社区服务业的良性发展,从更高层次上推进社区服务。
二是要重点做好便民利民服务,特别要做好面向困难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面向下岗失业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进一步发挥社区服务业在帮助困难群体再就业中的渠道作用;强化对社区弱势群体的帮扶机制,进一步健全社区扶贫帮困体系。
社区调研报告篇三
相比较大城市社区建设的蓬勃开展,近年来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小城市的社区建设则存在基础差、起步晚、进展慢等问题,需认真研究解决。
认识上的误区:社区居委会就是多了“社区”两个字
目前,一些领导和基层工作者对新形势下社区工作的变化和社区建设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认识不足,有的甚至认为社区居委会无非就是多了两个字,工作性质还是“换汤不换药”,只是在原来居委会的摊子上换了形式和说法。因此,社区建设工作处于可有可无的位置,既无班子(领导班子),也没法子和房子。也有人认为社区建设是城市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所需要做的事,于是以本地经济尚不发达、资金短缺、基础设施差等理由为借口,工作始终务“虚”不务实,社区调整力度不大,社区建设投入小,各项工作迟迟无法落实。
“巧妇”的烦恼:无米之炊怎了得
有的基层领导说,社区建设是好,但关键是一个“钱”字,兴建区、街两级社区服务中心需要钱,完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钱,安置老居委会成员以及落实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资待遇等问题都需要钱,而地方本级财政收入少、支出大,保运转甚至保工资都非常困难,哪里还有财力物力投入到社区建设?所以,一切只能“从实际出发”,工作只能“雷声大、雨点小”,只能以汇报迎接检查,以文件应付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
艰难的适应:“单位人”何以转变为“社会人”
在一些中小城市中,“单位”的观念根深蒂固。一些经济效益较好、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行政机关、厂矿企业和学校,在单位的社区硬件设施建设中一般前面是办公大楼,后面是生活宿舍区,社区沿用的仍然是“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的模式,实行封闭式管理,与外界几近隔绝,社区资源无法做到社会共享。而大量经济收入低居住条件差的下岗失业人员、居民和农村进城人员虽然有“社会人”的身份,却缺乏社会化的管理,其管理仍旧是政府在唱独角戏。另外,许多社区居民总是习惯于“有事找政府”,对下放到社区的保障和服务职能持不信任态度。
不和谐的音符:“行政化”、“形式化”的现象
社区作为城市最基础的社会组织实体,应实行社区居民自治,让社区居民自己处理社区内的事情,这也是社区建设的内在要求和主要目标。但在一些地方,旧的行政管理体制仍然继续延伸。一是区街政府部门仍然“大包大揽”,对社区各项工作指令性多,指导性小;二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纷纷在社区内设置组织机构,对社区派任务、下指标,“费不随事转”、“权不随责走”现象大量存在。另外,一些地方工作中追求形式主义,有的只换“牌子”不换“班子”,工作走过场,应付了事;有的片面强调社区内广场面积的大小、绿化率的高低、硬件设施的好坏,忽视社区建设的实质,不重视社区居民的要求和实际,不注意解决事关居民切身利益的问题。
强化责任,突破认识性壁垒。
中小城市要做好社区建设工作,首先必须解决好领导班子的认识问题。
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要把社区建设工作提高到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使社区建设工作成为城区政府工作的主题,作为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一件大事来抓,列入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要通过强化责任来抓认识、抓落实,要建立领导带动机制、督查考核机制、政绩考评机制和责任制度等相应的社区建设工作制度,区、街道、居委会主要领导要成为社区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责任、量化任务。
同时,通过抽查和考核相结合,调度和考评相结合的机制,将社区服务中心的建立、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的落实、社区管理体制的理顺、新开发区社区居委会的规划和建设等硬性指标以及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社区环境、社区文化、社区组织等社区建设内容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并与干部的提拔使用挂钩;对社区建设工作中避“实”就“虚”,进展缓慢,没有取得任何成效的的责任领导不能评优,不能提拔重用。
多方投入,充分整合社区资源。
现阶段的社区管理是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其范围包括社区居民以及驻社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组成的社区整体。
社区建设也必然要以这个整体为平台,形成共同参与、多方投入、共驻共建的新机制。
在社区的建设过程中,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切实帮助解决城市社区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社区居委会要多动脑子(想办法),多跑步子(找部门),主动加强与驻社区单位的协作,充分调动驻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支持、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努力探索建设和整合社区资源的新途径。
要通过“上面争一点、财政拨一点、单位赞助一点、社会捐赠一点、自己筹集一点”等多方投入的方法来进行社区基础设施的建设,要争取公安、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到社区设立相关设施,要通过“谁投资、谁受益”的市场化方式鼓励社区内外的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社区内的资源,同时,要充分挖掘和利用驻社区单位组织和社区居民的资源优势,实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驻共建,使社区资源发挥其最大效益。
夯实基础,清除体制性障碍。
随着改革的深入,由企业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和政府转归的社会职能主要由社区来承担,社区建设成为构建“小政府、大社会”城市社会整合体制的基础性工程。
要想夯实杜区建设这个基础性工程,必须要改革社区管理的体制,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城市社区建设的主体作用。
首先,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社区关系。
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应当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政府要转变职能,把除涉及全社会的宏观社会事务管理之外的权限逐步交还给社区,充分尊重和落实社区居民依法民主自治的权利。
其次,实行责、权、利的统一。
政府要按照“权力下放、重心下移、财力下沉”的原则向社区转变职能,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应从下派工作任务到社区,相应地转变为“服务到社区、责任到社区、接受监督评议到社区”。
政府及其派出机构进社区的工作,要按照权利和义务、劳动与报酬对等的原则,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从财政拨付的专项经费和行政性收费中拨付相应的经费给社区。
以人为本,积极拓展社区建设内涵。首先要从社区居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针对社区的实际,把解决群众生活特别是基本生活方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作为突破口,如社区环境的“亮、绿、净、美”、社区治安等。其次要关爱社区内的困难群体,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帮困体系,开展切实有效的扶贫帮困活动,扎实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再次要积极拓展社区建设内涵,以社区组织建设为核心,以社区服务为龙头,不断健全区、街、居三级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社区调研报告篇四
从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改善民生的角度看,农民集中居住确有其必要性,但在建设资金不足、试点政策不完善、失地农民利益补偿与社会保障机制等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不具备全面展开的可行性。
但不少地方政府出于土地利益的需要,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名义,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以地生财”,盲目推动拆村造城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调研显示,全国平均每六个村就有一个村在经历“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其中72.3%始于20xx年及以后。
从全国范围看,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已经从试点走向全面铺开阶段,建设热点已经从江苏、浙江、山东等经济发达的东部省份,转向河南、安徽、陕西等中西部省份;建设重点已经从城郊结合部、非农产业发达的农村,转向城市规划区以外的不发达农村区域;已经有相当部分的县市基本实现了农村全域社区化。
但一些地方拆并村庄后,农民扩大就业问题没解决,生产生活更不便利,不少地方村庄拆并不符合农民意愿。
有的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需要高度重视。
因此,需要深入研究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并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对策。
第一,h省是典型的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和粮食主产区。
一是社区至少部分建成且有人口入住。
二是社区地理位置上不在县城规划区内,无明确规划区的需远离当前县城5公里以上(含5公里)。
三是社区所在乡镇经济以传统农业为主。
四是社区规划搬迁范围内的农民收入以农业为主。按以上标准选取的30个样本的概况见表1所示。
(一)基层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一是公共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投资,简称公共投资,政府是其主要投资主体。
一是投资规模大。据h省省级部门测算,一个5000人规模的农村社区,其公共投资规模在2500万元左右。30个样本社区中,有10%的社区的公共投资规模在1800万元到20xx万元之间,有80%的社区在20xx万元到2500万元之间,有10%的社区在2600万元到3300万元之间。30个社区的实际投资状况与h省省级部门测算的数字基本吻合,反映了h省的普遍状况。
二是公益性强。如h省的“五通六有两集中”建设标准中,只有幼儿园、连锁超市能够通过投资形成直接利润回报,所以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即使有社会资本参与,一般也以企业或个人捐赠、赞助的方式出现。30个社区中,非政府资金在公共投资中所占比例仅为27%,很多社区根本没有社会资本参与。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公共投资的两大特点决定了各级政府必然是投资的主体。
但由于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规模较大,导致各级政府层层下沉投资压力,普遍形成“乡镇自建,省市县财政奖补,各级支农资金整合支持”的投资格局。
在30个社区里,公共投资中乡镇投资超过50%的达到25个,说明乡镇政府是主要投资主体,但与主要投资主体地位不对应的是乡镇微薄的财政收入。
30个社区所在的30个乡镇,20xx年财政收入最低的仅为350万元,的仅为1800万元,有87%的乡镇20xx年财政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30个乡镇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方面的投资与财政收入比率最低的是0.27:1,的达到4:1,其余28个社区两者比率均超过了0.3:1。
公共投资数额巨大而自身财政收入微薄是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突出问题,但30个乡镇的社区化建设不仅没有停滞,反而在持续进行。
其原因在于公共投资的bt模式容易使人忽视潜在的债务风险。
这种“借来的发展”只是带来了表面的繁荣,但埋下了巨大的债务风险,导致并不具备偿债能力的地方政府只能通过不断借债,来掩盖债务责任和风险,并通过利息计入本金而不断放大负债规模。
2.社区住宅垫资风险日益凸显。
基层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住宅投资方面的垫资风险,在对30个样本社区的实际调研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证。
截至20xx年底,只有2个社区的住宅售出率达到100%,5个社区的住宅售出率超过30%,其余23个社区均在30%以下。
也就是说,样本社区住宅普遍处于零星购买状态,而因此形成的沉淀投资规模和债务隐患,较公共投资数额更为巨大。
调研表明,截至20xx年底,30个社区在住宅建设方面的投资达1.3亿元,最低为0.8亿元,平均为1.05亿元。
使基层政府难以回收社区住宅投资成本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政府住房供给与农民住房需求相差较大。
从表2可以看出,30个社区主导的住房形式是多层楼房,但大多数农民喜好的住房形式是单门独院楼房。
农民喜好单门独院楼房的原因在于,与农户旧宅相比并无本质区别,只是居住地点发生转移、公共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并没有改变农民的住房观念和习惯,且便于农业机械存放和家畜养殖。
事实上,基层政府并非不了解农民的住宅偏好,但h省在20xx年出台的相关政策影响了基层政府的住宅供给决策。
20xx年,h省出台的《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提出,“新型农村社区多层和高层住宅占总住宅的比例宜结合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给予适当考虑。
”这虽然是为了实现节约用地的目标,但在实际执行中推动了“原则上不建三层以下低层住宅”局面的形成,结果严重影响了农民购房和入住社区的积极性,给基层政府带来的投资浪费和债务隐患问题日益凸显。
第二,相对于农民购买力水平来说社区住宅价格偏高。
30个乡镇全部宣称,以“成本价”面向农民出售住宅。
但普遍的事实是,多数乡镇出于缓和自身财政压力的需要,将公共投资成本和开发商的合理利润都摊入了住宅成本中,使其实质上成为商品房开发,导致住宅价格相对于农民购买力偏高的局面。
在30个社区中,住宅均价最低的社区是900元/平方米,住宅均价的社区是1700元/平方米,30个社区的住宅整体均价是1250元/平方米。
按四口之家购买120平方米的小三房、均价1250元/平方米测算,毛坯房的总价基本在15万元左右。
而h省20xx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7524,94元,农村家庭平均人口4.08人,社区房价是农村家庭年均收入的5倍以上。
且需要说明的是,30个样本社区均属欠发达农村,其农民人均纯收入在h省平均水平以下,所以社区房价与农户的购买力差距更大。
同时,30个社区中能够贷款的社区仅为6个,且这6个社区的贷款额度每户均未超过3万元;其余24个社区都规定在特定时问内分次缴清,时限一般为1年。
这导致不仅大多数农民无力购买社区住宅,而且也无法借助金融杠杆来提高购买力。
在购买力和购买意愿均不足的状况下,社区住宅出售率低便是必然的结果,而这将给基层政府带来巨大的债务风险。
(二)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也是最终受益者应是农民,但不少地方却呈现“政府热、农民冷”的现象,甚至个别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
有媒体报道,个别地方甚至通过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手段,强制进行“株连式拆迁”和“突击式拆迁”。
这种不征求农民意见、不尊重农民意愿的强制行为,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
20xx年国土资源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查处借增减挂钩试点强迫农民“上楼”等行为。
20xx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中央和相关部门的政策与行动一方面说明国家对于“农民被上楼”问题非常关注,另一方面也说明该问题已较为严重。
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问题,结合对30个样本社区的调研,可从两个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第一,旧宅补偿偏低引发农民不满。
在30个样本社区中,仅有1个社区允许农民购买社区住房不需上缴旧有宅基地,该政策具体规定是“政府免费拆迁复垦旧宅;旧宅复耕后归原有农户永久使用”;其余29个社区均要求“买新缴旧”,即购买社区住房“需无条件上缴旧有宅基地并自行拆除旧房”,其中24个社区要求上缴给原有村集体,5个社区要求上缴给乡镇政府。
在要求无偿上缴旧宅基地的29个社区中,有23个社区规定可以在购买社区新房时享受补贴,补贴额度在1万元到2.5万元之间,这实质是对农民退出旧宅基地与拆除旧房的有条件补偿,但其对农民旧宅补偿明显偏低且附加强制性条件,而另外6个社区甚至不予补偿。
这实质上造成了对农民利益的侵害,因而导致农民对于人住社区普遍持消极甚至抵制态度。
第二,不征求农民意见,进行强制性“整村推进”。
调研涉及的30个乡镇中,有29个乡镇要求“整村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这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推进。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在经济条件、收入来源、住房状况、思想观念、家庭发展规划等方面呈现多样化特征,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认知、接受程度及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也存在差异。
因此,不以征求全体农民意见为前提的整体推进显然是不合理的。
然而,多数地方政府不仅不正视农户的意见和个体差异,反而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设置整村搬迁时间表,这自然会引发农民普遍的不满情绪。
对30个样本社区的300户农户进行的随机问卷表明,100%的农户确认乡村干部在搬迁中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其中72%的农户坦诚自已是“被动搬迁”,只有28%的农户是“自愿搬迁”。
(三)农民生存与发展遭遇困境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一般都伴随着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在30个样本社区中,有28个社区实现了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当农民集中居住、土地集中流转之后,农民的生存与发展等民生问题便更加凸显。调研表明,土地流转未能有效促进农民就业和收入增加,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遭遇困境。
第一,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没有增加农民收入。
实施土地规模化流转的28个社区,其土地流转政策基本一致,土地流转的时间最低为10年,为20年,一般为15年;农民获取一般状况下农作物(h省普遍以小麦作为参照物)种植的固定收益,即约定的亩产小麦斤数乘以当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标准最低的社区按每年每亩600斤计算,标准的社区按每年每亩1000斤计算。
以20xx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格1.12元/斤计算,这28个社区的农民每亩土地年流转收益在672元~1120元之间。
但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是涉及国计民生的战略性商品,粮食价格基本保持稳定,再刨除物价上涨因素,这意味着以此计算的土地流转收益并不合理。
微薄而且相对固定的土地流转收益与不断攀升的物价水平相比,农民的实际净收益往往是不增反降,说明多数土地集中流转未能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第二,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未给农民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
地方政府大多宣称通过农地规模化流转可以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使农民“既拿地租又拿工资”。
但这其实是地方政府有意混淆农业产业化与农地流转的区别。
农地规模化流转只是作为催化剂,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一个契机和可能,但并不一定就能形成农业产业化发展。
事实上,这28个社区中有27个社区是把土地大量承包给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而这些大户进行的农业生产虽可算作家庭农场,但并没有大量吸收农民就业,因为当前农业“从种到收”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即使存在少量的人工劳动,依靠承包户家庭成员或短期临时雇工也可完成。
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的经营行为,只是生产规模的适当扩大,并不能称之为严格意义上的农业产业化,所以并不能带来稳定的就业岗位。
调研中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并吸收大量人员就业的只有1个社区,该社区将土地规模化流转给大型面粉加工企业,依靠该企业形成了小麦种植、加工、销售x的产业链条,从而带动了大量社区居民就业。
一是紧邻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商贸物流业”为支撑,理由是乡镇街区商业相对发达。
二是完全不靠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现代农业”或“农业产业化”为支撑,理由是农地已经实现了规模化流转。
但深入调研发现,这两个理由都不成立。
农民搬入镇区附近的社区居住,并不代表已在镇区“商贸物流业”就业;农地规模化流转也不代表农业产业化已经实现,更何谈农民因此获得了就业岗位。
30个样本社区中只有1个社区依靠现代面粉加工企业形成了农业产业化支撑,其他29个社区本质上都是基础设施发生变化的农村居住区,农民并没有实现市民化,就业机会并没有增加,甚至很多农民丧失了从事传统农业的生存手段,导致一个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市民的边缘群体的出现。
如果政府不能及时解决稳定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这些农民甚至将遭遇生存危机。
在欠发达农村强制推进新农村社区化建设,是超越其经济承受能力和生产力发展阶段,以牺牲农民利益降低建设成本,以高息借债或透支未来财政等方式来换得当前发展。冒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不仅加剧了基层政府的债务风险,而且导致“三无”农民的产生,增加了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但值得庆幸的是,这种冒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尚处于个别地区的试点阶段,尚未形成系统性风险。因此,应当对这些已出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及时纠正,避免问题的进一步扩散和激化。
由于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脱离实际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所以纠正的关键在于约束和控制地方政府的行为,并通过政策法规未解决。
具体包括:第一,优化和严格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避免使之成为地方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谋求土地利益的工具,从利益源头上斩断地方政府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不当激励。
第二,严格落实20xx年中央1号文件“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的规定。
各地应及时调整不切实际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规划,严格限制乃至暂时停止欠发达农村的新型社区化建设。
第三,以农民自愿、资金充裕和产业支撑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启动的前提。
第四,鼓励但不强制农地规模化流转。
第五,应加强欠发达农村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与小城镇建设的有效衔接,新型农村社区选址紧邻镇区,使之与小城镇形成一种相生相长的关系。
社区调研报告篇五
警民关系是公安机关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警务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社区警民关系通俗上讲其实就是社区民警同社区内的老百姓的关系,是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一部分,直接影响到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良好的警民关系是社区安居乐业的基石,有利于社区警务健康顺利发展,还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警务的效能。 社区民警只有扎根社区,和社区群众建立广泛而密切的联系,获得群众的认可和支持,才能尽快打开社区警务的工作局面,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恰好抓住了社区警务建设和社区建设的结合点,通过开展各项便民、利民服务,解决群众关心的治安热点问题,不仅可以进一步改善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提高社区民警在社区民众中的威望,还可以使社区警务建设更加顺利的开展。警民关系好,则社区警务如顺水行舟,快速而平稳;反之,就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反退。
有了和谐的警民关系,警民联手共同构筑一张强大细密的防止犯罪、打击犯罪的巨网,我们的社会治安才能有深广的根基和无穷的力量,这就是社区警务真谛之所在,也是和谐警民关系的精髓。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长期以来公安工作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当前治安任务繁重,警力不足的情况下,要从根本上提高治安工作效能,必须依靠群众。因此,良好的警民关系是社区警务必不可少的因素,也是社区警务持续发展的动力,是社区警务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
1、少数社区民警缺乏服务意识,存在思想误区。
少数社区民警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没有正确的摆正自己的位置,常常以管理者的身份自居,具体表现在:在接待上门办事、求助群众时“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 ,态度生硬,方法简单;在执行警务活动时耍特权,抖威风;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不严、办案不公,不作为、乱作为,利用职权办理“人情案”、“关系案”,侵害了群众利益,引起群众反感,影响了警民关系和谐。
身处警务革命时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每位民警必须唱好的主旋律。作为社区民警,要想满足群众的要求,让群众满意,只有我们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切实树立起“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才能使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也才能在群众中树立“有困难找警察”的不朽丰碑。
滴水凝聚大海,毫不起眼的小事往往折射出个人的高尚品格。服务群众是“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特别是开展社区建设后,社区民警不单是社区治安的管理者,更是社区的工作者、社区建设的参与者,服务群众是社区民警义不容辞的责任,是社区民警的“份内事”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少基层民警往往会因为群众的某些求助与治安工作无直接关系而一推了事,甚至认为这是非警务工作而抱有抵触情绪。这关键在于对服务群众的概念缺乏正确认识。
2、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现象严重损害警民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少数民警有意或无意将执法对象区别对待,存在差异性执法,将警民关系片面地定位在与本地区居民的关系,忽视外来人员和弱势群体。对外来人员,思想上轻视,对本地人和外地人态度和处理方式上都存在不公现象,造成了警民关系的恶化。
另外,部分民警群众观念不强、群众服务意识淡化,工作上的方式方法存在简单粗暴、态度*横等问题。有些执法民警对群众问询态度恶劣、回答过于简单,缺乏语言艺术;在接待群众办事、报案过程中,态度冷淡,居高临下,造成群众不满;在接处110警情时,只接警不处警,引起群众投诉或不满,严重影响了执法形象等等现象严重损害警民和谐关系,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不良影响。
3、公安机关宣传工作力度不够
社会公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了解,相当一部分来源于媒体的宣传报道,在言论自由、媒体多、传播快、辐射面广的社会背景下,公安机关的宣传显得言轻力薄。警务活动的透明度无法唤起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相反,一些传媒热衷于新闻的“轰动”效应和宣传报道的“新、奇、特”,对社会治安问题大肆炒作,对公安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客观差错过分渲染,加深了群众的不理解和误解,子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和警察的形象,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4、当前执法环境和其他社会因素对警民和谐关系的影响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利益和矛盾呈现多元化现象,人民内部矛盾大量凸显,再加上人民群众权利民主意识与义务责任意识发展失衡,造成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往往会把处理结果理想化,相当一部分群众希望民警是万能的,既是侦察破案、打击犯罪的能手,保护社会安宁的卫士,又是排忧解难的公仆。一旦希望无法及时实现,消极的看法就会产生,就会归咎于公安机关,甚至无理取闹,挑战民警执法权威,转化为负面效应。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不可避免走在了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处置稍有不当,则会成为矛盾的“焦点”,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民关系。
1、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教育民警树立群众观念。思想认识是决定警民关系走向的首要因素。要处理好警民关系,必须首先加强对民警的思想教育。要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宗旨意识是根本。要使民警始终牢记掌握“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工作作风,以真情换理解,以奉献赢民心,在各项公安工作中切实尊重人权,保障人权,让人民群众看到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真正为民办事、为民谋利。
2、提高队伍素养,努力打造作风优良的公安队伍。民警的思想信仰及素质直接决定着警察形象的好坏,而警察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警民关系的和谐。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公正与否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为此,我们要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民警的养成教育,提高民警的素养和水平,不断增强民警的执法为民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通过提高民警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文化修养,提高其执法水平和为民服务水平,从而进一步改善警民关系。
3、公正廉洁执法,推进人性化执法管理。结合当前实际,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各种培训教育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以及专业素质。落实执法责任,把执法工作的职责、权限落实到各警种和各执法岗位,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加快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步伐,实现信息化与公安工作的有机融合,提高执法透明度,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主动虚心接受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各项工作的监督,增强公众对警方的监督力度与信赖感。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公安工作涌现出的许多正能量,在警营内外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治安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使警民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达成共识,提高群众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创造一个有利于严格执法的良好环境。
李喆:广东表彰警务规范化建设先进[n];人民公安报;20xx年
王先国:影响当前警民关系的因素和对策[j];政法论坛;
社区调研报告篇六
当前,国家法律法规层面对社区工作者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位,也没有将其作为一类职业明确提出来,由此导致社区工作者的身份难以确定,并带一系列问题。比如,《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很多街道以《条例》未将社区工作者明确提出而拒绝社区工作者休年休假的申请。此外,由于制度不完善,社区工作者在考核、奖惩、培训、退休、辞职辞退、煤火费等一系列问题上都没有政策依据,导致各地方遇到实际问题时要么各行其是,要么绕开不去解决,严重影响了队伍的稳定性。
随着社区建设的发展和管理重心的下移,社区承担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再加上社区服务对象和工作内容的特殊性,平时尤其是节假日和敏感时期经常需要加班加点,一些社区工作者认为自身的付出与收入不能成正比,影响了在社区工作的积极性。一些外地的大学生社工,在房价高企的。情况下还面临着租房等实际困难,再加上近年来物价上涨较快,他们的生活负担很重,很多大学生社工虽然有奉献基层的热情,但迫于生活压力不得不选择离开。近年来,市区各级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社区工作者的`福利待遇有了很大提高,但与工作任务和目前xx市生活水平相比,收入待遇还具有向上提升的空间。
当前大学生毕业后找工作,不仅看重当前的薪水,更看重的是今后的职业发展空间和职业发展前景。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有所不同,在社区工作缺少晋升更高职位的机会,同时,目前社区工作者没有非领导职务增长机制,而一个社区的领导职务非常有限,大部分社区工作者都缺少晋升机会,一些大学生社工认为在社区工作的发展空间十分有限,因此留在社区工作的信心产生动摇。更为重要的是,传统的思想观念使人们对编制、身份等看得特别重要,而当前社区工作者的身份地位尚未确定,加上相关政策的不完善,一些大学生社工由此认为这一职业的发展前景不明确,极大程度地影响和制约了他们对社区工作的热情与投入程度。
长期以来,社区工作在人们眼里都被认为是层次较低的工作,加上部分大学生社工对社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还停留在社区工作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小脚侦缉队”的层面,认为社区工作不如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体面,和身边同学、朋友的工作对比,难免产生低人一等的想法。一些大学生到社区工作后,与自己想象中的工作不相符,尤其是一些研究生,心中落差较大,认为自己大材小用,思想上产生一些波动,工作情绪受到一定影响;一些大学生社工没有经历社会环境和工作环境的历练,对于经常性的加班、值班偶尔产生厌烦、抵触情绪,加之工资待遇相对较低,往往会产生个人价值得不到体现的思想。
社区人际关系复杂、利益纠葛较多,工作琐碎繁杂,做好社区工作需要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处理实际问题的经验。目前招聘的社区工作者绝大部分都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缺乏实践经历、社会阅历,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经验很少,对社区及居民情况了解也不多,让他们直接到基层处理社区事务,对于他们而言极具挑战性。另一方面,很多社区居民对新进的大学生感到很陌生,对他们处理纠纷及服务社区的能力也大多持质疑与观望态度,而做好社区工作的关键就是让居民对社区工作者建立足够的信任,才可能继续开展进一步的工作。因此,要大学生社工成为做群众工作的能手,将来能够独挡一面,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1、完善规章制度,确保管理有序
目前,xx市关于社区工作者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为《xx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从目前来看,这一文件规定比较宏观,没有细化的配套文件,各区和各街道在实际操作中只能自行规定,造成不同区、不同街道之间政策差别很大,有必要出台全市统一的配套政策,对相关问题进行明确。同时,在国家对社区工作者身份未明确界定的情况下,可以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先行一步,将社区工作者划定为社区事业编,作为一种独特的事业编制存在。一来社区工作者的所有经费均由财政负担,此举不会额外增加财政负担,二来可以将社区工作者的身份明确下来以安定人心,三来在管理上便于参照事业单位的相关制度执行。
2、提高薪酬待遇,稳定人才队伍
近几年来,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水涨船高。尤其是去年四季度以来,xx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明显加大,在10月份突破3%,11月份超过4%,今年2月份则达到了5。3%,8月涨到6。6%,创三年来。考虑到食品类价格上涨较快,因此对居民生活影响更大。去年全市社区工作者调资后,社区工作者收入比以前有了很大幅度增长。但由于社区工作者工资增长机制只有职务年限补贴每年增长50元,相比物价涨幅来说,远不能保证社区工作者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因此有必要建立社区工作者工资增长长效机制,确保在不大规模统一调资的情况下其工资待遇也能逐年合理增长。
3、建立职级体系,提升发展空间
目前,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服务站的职务一共只有3级,即一般工作人员、社区副职和社区正职,大部分社区工作者都只能在一般工作人员的职位上干一辈子。为了给社区工作者更大的晋升空间,可以考虑借鉴公务员制度和警衔制度,建立社区工作者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比如将职级划分为16级,一般工作人员对应1-8级,社区副职对应5-12级,社区正职对应9-16级,采取3年晋升一级职级的方式,保证在社区踏实工作的低职务人员也有晋升到更高职级的机会。另外,在明确社区工作者身份地位的同时,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时,也可拿出部分职务定向招考社区工作者。
4、加大宣传力度,培育优秀典型
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板报、橱窗、博客等渠道,宣传社区工作者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的典型事迹,塑造他们的良好形象,展现他们的良好风貌,尤其是要让居民群众逐步了解、熟悉、信任大学生社工,树立大学生社工在居民群众中的公信度。另一方面,要重点培育大学生社工中的一些优秀代表,为其他人员树立标杆和榜样,让大学生认识到社区工作大有可为。同时,注意充分发挥大学生社工学历水平高、知识储备多、操作技能熟、创新能力强等优势,扬长避短,让其在工作中与经验丰富的社区工作者结成对子,优势互补、相互指导、共同提高,增强他们做好社区工作的信心。
5、加强岗位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由于学校与社区差别甚大,刚出校门的应届毕业生一时难以适应社区工作在情理之中。但是,实践证明,这些大学生社工的理论基础好、总体素质高,只要注重对他们的培养使用,他们就可以很快成长起来。为此,一方面,要在社区搞好传帮带,提高大学生社工的任职能力,另一方面,要针对大学生社工工作热情高但缺乏实际工作经验的问题,采取不同形式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尤其是从全市层面每年规定统一的培训课程和培训时间,在组织上可以市、区分级组织,从而分类、分层地开展专业性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让他们在社区工作期间有所得、有所获。
社区调研报告篇七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社区建设逐步向深入发展,社区文化蓬勃兴起。
挖掘社区文化资源,推进基层文化建设,对于繁荣城市文化、推进城市现代化进程,对于强化政府在文化领域的公共服务能力,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对于打造居民精神家园、构建和谐社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几个月来,辖区内各社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居民文化生活为目的,大力推进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做了大量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区文化建设更上一层楼,根据安排,我们采取查阅资料、工作座谈、居民访谈等形式,对社区文化建设的现状、问题和对策进行了全面调查和实地调研。
召开了由宣传文化中心、老体协、社区居委会等有关代表参加的4个座谈会,了解和掌握了火花街道社区文化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多次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社区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目前,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社区文化建设是城市品位的重要标志,是基层建设先进文化、满足居民文化生活的主要渠道。
(二)加大投入推动了辖区内社区文化阵地建设,市、区、街、居四级文化网络正在筹建中。目前,辖区内有8个社区成立了便民服务站,并建有社区文化活动场所,配备了体育健身器材。
(三)成立了社区文艺队伍,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社区文艺活动。
目前,辖区内共有文学艺术社团、队伍各类民间文艺队伍有xx余支,各类文艺骨干多人。
这些群众文化网络、队伍,为丰富居民文化生活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主体作用。
许多社区结合节假日、纪念日和中心工作,利用社区文化园地,组织社区文化骨干,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在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公民道德、科学知识和生活常识,为提高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功不可没。
今年上半年辖区内共举办各类演出多场,居民参与超过了x余人次。
尤其是今年庆祝新中国成立xx周年大型文艺汇演,直接参与人员近x人。
体现了社区文化建设在满足居民文化生活与满足居民自我展现、自我提高所取得的重大成效。
此外,市、区文化系统在“文化进社区”做了大量工作,深受居民的欢迎。
(四)挖掘潜力,发挥优势,拓宽了社区文化工作的内容和渠道。
1、社区文化发展模式多。各区社区文化建设,结合各自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呈现了不同特点。
2、社区文化活动内容多。相声、小品、评书、歌舞一应俱全,内容丰富多彩。
3、社区文化建设思路多。通过全市文化工作者对社区文化工作的积极探索和认真总结,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针对场地不足的问题,提出了资源整合、资源共享的办法;针对如何开展社区文化工作的问题,提出了用好领导人、退休人、文化人、手艺人、热心人等“五种人”的办法;针对社区稳定问题,提出了“发展社区文化产业、拓宽居民就业渠道”的思路。这些被社区文化实际工作检验为好的思路,为办事处制定相关决策、举措,推动社区文化建设中继续产生积极效应。
(五)促进了居民的文化需求,提升了社区的建设品位,提高了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程度,增强了抵制腐朽落后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侵蚀的免疫力。
我们调查中发现,社区文化建设好、精神文明程度高的社区,稳定安全,凝聚力强,参与迷信活动的人数比例低,恶性案件发生率低,成为城市外在形象、吸引人流物流的重要指标。
此外,社区文化与居民文化需求、素质的提高也连带互动,相辅相成,群众在社区积极参与了各种形式的休闲、学习、娱乐、健身。
据本次调查,许多居民对目前社区文化建设现状有更高的要求,对图书报刊、电脑网络、文艺欣赏、健身器材和家庭文化的需求无论是质与量都越来越高,这表明一方面对以社区文化为主体的家门口文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越来越需要政府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另一方面社区的文明程度有了较大的提高。
(一)认识明确是前提。调研中我们体会到凡是社区文化建设抓得早抓得好的社区,对社区文化建设的概念、重要性的认识和建设规律、思路的探索也就相对比较明确。
(二)领导重视是关键。
(三)阵地建设是重点。社区文化能否繁荣,阵地建设是重点中的重点。、等社区之所以文化活动开展得起来,说到底还是社区有着健全的文化场所、设施,能够满足社区开展各项文化活动的要求。社区文化阵地建设,既是社区文化活动的基础平台,也是社区建设有无文化品位的内在要素。
(四)活动创新是推力。能否有与时俱进的活泼生动的活动内容与形式,是社区文化能否赢得居民群众欢迎并积极参与的内在要素。举办社区文化活动,很重要的是要研究内容与形式,时代的发展使文化的外延日益扩展,许多健康积极、有益有趣、好看好玩的活动也越来越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所以要扩大视野和范围,在组织活动时不仅仅局限于说说唱唱、写写画画。
(五)社区自办是方向。除了政府给社区文化建设搭建必须的平台外,社区发挥主观能动性、挖掘自身潜力,是办好社区文化的基本方向。社区是居民群众的自治组织,社区文化也必须遵循政府主导与社区自办相结合的原则。实践也证明,社区办文化的积极性高,不等不靠,社区文化就有一个生动活泼的局面;而强调客观因素,等待观望,社区文化也就一直打不开局面,满足不了城市发展和居民的文化需求。
1、社区文体活动场所、设施严重不足,档次较低。
2、社区文体设施缺乏监督、落实机制。
3、社区文化人力资源整合利用不够,尤其是文化艺术人才资源缺乏,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四、今后社区文化建设的对策和任务
进一步增强搞好社区文化工作的责任意识,明确建设好社区文化的有利条件。当前我们的文化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我们文化工作的着眼点、立足点和归宿点;要深刻认识繁荣发展社区文化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时代意义,进一步明确街道办事处在建设社区文化中应担负的责任和所起的作用,增强做好社区文化工作的自觉性,明确我们的努力方向和应当要填平补齐的具体任务,以确实抓好辖区内社区文化建设。
社区调研报告篇八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行刑方式,通过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罪犯进行改造,极大地降低了行刑成本,避免了监禁改造的交叉感染,更有利于其顺利回归社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已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管理和服务,既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内在要求。
(一)基本情况。
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开始试点,xx年在全国试行,湖北省作为全国的第二批试点省份,于xx年开始试点。
孝感市作为全省第二批试点地区,于xx年在孝南区广场街进行试点,安陆市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在全市全面推行。
近年来,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社会各界密切配合,使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各级社区矫正组织按照提认识,建机制,增投入,夯基础,重创新,强队伍,勤督办,求实效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科学化管理、多元化教育、人性化帮扶社区矫正工作模式,目前,安陆市在矫人员260人,累计接收469人,解矫209人,总体上管控得力,做到教育管理常规化,档案文书标准化,监管帮教人性化,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为维护安陆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工作现状。
当前,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总体薄弱,社区矫正组织不很健全,各乡镇虽成立了领导小组,但相应的工作职责、制度落实不到位,影响工作开展。
司法所是基层从事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但从目前司法所的编制、人员配备现状看,工作力量与工作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在司法所的设置上,按国家规定每个所应配3-5人,除社区矫正外还有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多项职责。
安陆市现有16个基层司法所,其中,一人所10个,2人所6个。
在工作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基层司法所认真执行日常监管教育工作。
一是严把接收环节。
所有到市局报到的矫正对象,除携带相关法律文书外,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2张照片,由市局统一设计并印制了矫正通知书、送达回执,确保了服刑人员都能按时按要求到指定司法所报到。
二是逐人建立档案。
通过全国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各所把所有矫正人员的档案信息资料全部录入管理系统。
各司法所根据矫正人员提供的基础资料,逐人建立纸质档案,确保电子与纸质档案同步相符。
在实践中,从大体情况看,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基层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承担,尚未形成全面完善的矫正网络。虽然社区矫正工作在吸纳社会志愿者、整合社区力量帮教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但仍处于构思起步阶段居委会成员和矫正对象单位及近亲属作为矫正小组的成员,责任心不强,成立的矫正小组大部分均没有尽到小组的职责,矫正小组人员素质也有待提高。
(三)监管情况。
虽然我国制定了一些关于社区矫正的法律,但是关于社区矫正的执行权问题却是一片空白。
我国《刑法》规定,依据人民法院判决的内容不同,刑罚分别由公安机关、监狱、人民法院执行。
社区矫正工作是刑罚执行活动,目前没有正式法律予以明文规定。
对于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司法行政部门只赋予了义务,并没有给予作好此项工作的权利,社区矫正属于一种行政执法,也代表法律的严肃性,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身份没有定位,无统一着装,无执法证件。
现阶段司法行政各级部门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在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一味的宽无边但对矫正人员的管理却严不足,造成这种被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缺乏有效衔接,直接导致对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罚的部分内容形同虚设,对抗拒改造、不服从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却很难收监执行;二是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属于刑罚执行性质,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身份与社区矫正所面临的发展形势极不相称。
随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出台,公安由管理主体成了辅助力量,而司法行政机关自己的执法队伍却没有及时建立填补公安退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后的权力真空,造成了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缺乏有力的权力保障,司法所工作人员缺乏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监管工作缺乏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对服刑人员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现在稳定工作压倒一切,出于稳定的需要,在工作中基于管理工作考核的制约和人道主义精神,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遇到的困难不得不设法解决,虽然这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维稳目标,但是也助长了极个别社区矫正人员以此为要挟。
宽而不严的工作方式严重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
社区调研报告篇九
农村社区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配套工程,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基层政权的重要举措。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农村社区建设情况,加快推进全县农村社区建设步伐,近日,我们对**县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调研。
近年来,县政府坚持把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加快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突破口,按照“试点示范、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措施,持续加大投入,积极探索实践,集中开展了以建阵地、优环境、促服务、惠民生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努力缩小城乡之间的“空间距离”和“设施落差”,使农村生活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稳步提升,实现了城乡和谐发展,建成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和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先进县,受到国家有关部委领导及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1、明确工作思路,科学合理布局。
坚持以农村群众需求为导向,把社区理念引入新农村建设,按照“土地节约利用、居住相对集中、便于管理服务”的原则,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通盘考虑农村空间布局、生产力布局、交通布局、生态布局和人口布局,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小区,推进农民居住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平房向楼房转变、村庄向社区转变,提出了居住向小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服务向社区集中的农村社区建设思路。
按照城区改造型、镇区聚集型、多村联建型、园区带动型、整村搬迁型五种模式,对现有自然村进行整合,把全县97个行政村规划为45个农村社区, 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促进城乡资源的有效整合利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2、突出建设重点,稳步全面推进。
坚持高起点规化、高标准建设、统一功能布局,依托原有的农村服务阵地和活动场所,采取争取省市补助、县级财政配套和村组自筹的办法,按照服务用房不少于2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标准,投资7000多万元改扩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万多平方米。
抢抓六盘山片区扶贫开发机遇,整合扶贫搬迁、生态移民、危房改造等项目,将各项涉农资金进行捆绑,启动以告别深山区、土坯房、土窑洞、独居户和加快农民向城区、镇区、中心村集中为主要内容的“三集中、四告别”工程,建设大社区,从根本上改善山区群众的居住和生活环境。
近三年累计对7061户2.56万农村居住群众进行搬迁改造,建成农民进城(镇)居住小区13个、住宅楼65栋3364套,推动了1.35万人进城、进镇、进中心村社区居住,探索出了一条山区县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模式。
3、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功能。
根据公益性服务、经营性服务、管理性服务的功能要求,按照“四站四室一院一超市一广场一队”(即:公共服务站、农业科技生产服务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站、计生卫生服务站、村“两委会”办公室、村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多功能室、专业经济组织办公室、幸福互助院、便民利民服务超市,文体活动广场、便民服务队)的建设标准,县人社、民政、卫生、农业等相关部门对口支持社区服务中心配套完善硬件设施,安装室外健身器材393套,娱乐器材132套,配备办公桌椅698套,图书19.7万册,养老互助幸福院床位300多张。
所有农村社区都建立健全了公共服务、群众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群团组织、养老互助院等机构,部分农村社区(如草碧镇碧水苑联合社区、高崖农民进城社区)还设有物业管理等机构,对各类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和服务内容都作了明确,为开展社区服务奠定了基础。
4、树立民本观念,构建服务网络。
一是构建便民服务网络。
实行服务代理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大力推行“3+x”的便民服务模式,利用便民服务电话、短信群发系统、亲情视频聊天系统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设施,为群众提供产业技术培训、农副产品销售、医疗康复、健康娱乐等全方位服务。
围绕民间工艺品、苹果和蔬菜等主导产业,发展农民专业经济协会5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97个,新注册、认定家庭农场32个,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20场次,受训农民群众4.6万人(次)。
二是构建社会保障网络。
全面推进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构建起了以社会养老、社会医疗、社会救助以及社会福利为主要内容、体系完善的农村社区社会保障体系。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扎实推行“参保登记、保费缴纳、待遇领取、权益查询、生存认证”五个不出村,各公共服务站普遍设置了养老医保、农村低保和证卡服务3个便民服务窗口,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有代理”,深受群众欢迎。
三是构建文化娱乐网络。
利用建成的文体休闲广场和附属设施,组建自乐班、秧歌队等群众文化组织32个,举办各类文艺演出活动112场次,为农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服务。
同时,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文明社区”创建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农村人文环境。
四是构建社会治安网络。
在农村社区设置社区警务室和法律服务工作室,及时调解处理群众矛盾纠纷。
截止20xx年底,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村4个,市级4个,其余村全部建成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5、健全完善管理,规范社区运行。
农村社区及服务中心受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主任由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担任,副主任由村文书、团支书和妇代会主任担任,成员由村“两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村民小组长担任。
设置“三大员”:管理员由村群团组织负责人担任;监督员由本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老干部担任;保洁员由热心公益事业的群众或农村公益性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达到了有组织机构、有管理人员、有管理制度、有活动记载、有经费来源的“五有”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制度化、规范化的运行管理机制。
同时,建立了社区(村)干部+信息员+户长的管理运行模式,实行一组一册(户主基本情况),一户一表(家庭成员详细信息)的网格化管理办法,使社区服务中心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群众,真正把农村社区建成一个为农民提供生产和生活综合服务的载体。
1、认识有待提高,观念亟待转变。
部分基层干部对农村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对什么是农村社区,为什么要建农村社区、如何建农村社区等缺乏基本认识。
有的认为农村社区建设就是盖几栋楼、修几条路、挂几块牌子,对有关政策了解掌握不够充分,认识上仍有偏差;有的认为资金少、用地难,存在畏难情绪,工作被动应付。
部分农民对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概念认识模糊,把农村社区建设当成政府工程,缺乏主观能动性,“等、要、靠”思想严重。
加之受传统居住观念影响,广大农民习惯了独门独院式的居住生活方式,入住新的住宅小区生活成本较原来要高,且生产设备和劳动工具存放不便,大多群众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安不下心来,所以对建设农村社区的积极性不高。
2、建设资金匮乏,投入严重不足。
目前,资金短缺是社区建设的制约瓶颈。
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务服务设施建设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我县自有财力严重不足,县级财政支持扶持能力有限,农村社区建设上级补助资金又比较少,加之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镇村集体经济弱,要想拿出资金发展公益事业很难。
大部分镇村资金筹措渠道比较单一,仅靠上级补助和借贷建设,融资难度大,致使普遍存在重住宅建设、轻配套设施,重社区建设、轻产业发展的倾向。
此外,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期较长,资金到位慢,而镇村资金压力大,社区建设向纵深推进存在很大难度。
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市场化、多元化投资建设农村社区的积极性也尚未充分调动起来,影响了农村社区建设步伐。
3、工作力量紧缺,服务水平不高。
首先,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偏低,在职的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年富力强的村民不愿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造成社区干部后继乏人。
据调查,全县为60个村配备月工资为500元的劳动保障助理员81名,其余37个村各确定了一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月补助300元,担任社区工作人员,且对任职年龄作了规定。
大多数村由文书或其他村干部兼任,如文书兼任的每月也最多只能领取1100元或者900元报酬(文书每月报酬600元),其很难做到脱离农业生产全天侯坐班。
其次,现任社区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服务群众能力不强,工作内容仅仅局限于公共服务,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我服务、互助服务还没有开展起来。
再次,对社区干部培训力度不够。
任职前普遍没有接受培训,任职后培训形式化,培训内容不全面,培训方式单一,为政府职能部门服务的业务培训多、为社区村民服务的培训少。
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社会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顺应农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为农民幸福安康、农业持续发展、农村和谐稳定多谋福祉,使农民真正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基本相同的居住条件和公共服务。
1、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农村社区建设强大合力。
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离不开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参与支持。
首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
要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相关制度体系,明确责任目标,形成“县委正确领导、政府统筹推进、部门密切配合、镇村积极运作、农民参与联动”的工作机制。
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认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努力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主动搞好社区建设的信心,切实克服畏难情绪和等待观望思想,把社区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全速推进。
通过典型示范、样板引路,用实际案例教育引导群众参与社区建设,使群众从内心深处认识、认同和接受农村社区,努力营造群众踊跃参与、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形成农村社区建设的强大合力。
2、坚持规划先行,确保农村社区建设科学合理。
一是坚持城乡一体,详细规划。
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理念,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聚居人口适度、服务半径合理、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等原则,以镇村规划、产业规划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为依据,结合新一轮行政村撤并,加快研究制定全县农村社区建设的详细规划。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
充分考虑当地交通条件、资源配置、生态环境等因素,使社区建设既要服务方便群众,又与未来区域发展方向相一致。
对经济富裕、村庄规模较大的村,直接建设成为农村社区;对村庄规模小、居住分散和设施滞后的村,通过整体搬迁集中到镇区,联村合建社区;对于地处深山区和自然条件差的村,通过移民搬迁,实行联村共建,在县城建设中心社区。
三是坚持创新模式,量力而行。
将农村社区建设与当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打通城乡之间、农村社区之间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渠道,加快城镇基础设施网络和服务功能向农村延伸。
同时,依据地区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水平等实际,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不搞大拆大建。
3、整合各方资源,实行农村社区建设多元投入。
进一步完善社区建设财政扶持政策,探索市场化融资新路子,多元化筹集资金,为农村社区建设提供持续有力的资金支持。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
在积极争取省市补助的同时,财政部门要列出年度社区建设专项预算,建立社区建设专项资金逐年稳步增长机制,重点对工作进度快、聚集人口多的农村社区进行奖补。
二是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投入。
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捆绑使用、集中投放”的原则,将农村道路、危房改造、移民搬迁等相关涉农资金集中起来捆绑管理和使用,实行综合配套重点投入,集中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涉农项目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建设。
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综合运用土地、补助、贴息、奖励和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广泛吸引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农村社区建设,逐步建立多元投入机制。
4、完善配套建设,拓展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功能。
一是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搞好社区道路、水电管网、通讯设施及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净化标准,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二是着力推进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以完善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就业培训等事关群众日常生活的服务项目为重点,加快提升已建成的集“四站四室一院一超市一广场一队”配置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服务水平,使社区服务中心达到内部结构、功能名称统一规范,尤其是在各项待遇领取、保费缴纳等方面最好确定一家金融机构,灵活运用一卡通服务或者现金缴纳保费的方式,方便农村“三留守”人员,从而使各类公共服务真正“落户”农村、“扎根”基层。
三是积极完善市场化服务体系。
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百货供应、农资供应、餐饮服务、农机维修、邮政通讯、金融保险等服务项目。
四是建立健全社区自助互助服务体系。
培育和发展农村社区志愿者协会、老年协会、残疾人协会、红白理事会和文艺宣传队等,开展邻里互助等群众性自我服务活动。
5、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充实壮大社区干部队伍。
通过派、选、聘、考等途径充实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工作力量,使社区工作人员在年龄结构、文化程度、素质能力等方面得到优化,同时,探索建立县镇机关干部到社区挂职任职制度,真正实现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有人办事、高效办事”。
二是建立干部培训机制。
采取远程教育、网上培训和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强社区服务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培训,推动农村社区建设的顺利开展。
三是逐步提高社区干部报酬待遇。
努力改善基层干部待遇偏低的现状,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逐步提高社区干部报酬,调动农村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基层干部活力,推动农村社区整体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社区调研报告篇十
社区建设是基层社会在党和政府的指导下,通过调整、强化社区组织,利用社区资源,发展社区事业,促进社会进步的重点“工程”。加强社区建设,对于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近期,笔者与有关单位的同志一道,就加强我县社区建设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目前,我县共有57个城市社区(其中城区20个,镇级37个),47个农村社区,434个居民小组。管辖面积最大的是南城街道桐梓社区,6.7平方公里;管辖面积最小的是侣俸镇中兴社区,0.1平方公里。管辖人数(常住人口)最多的是东城街道塔山社区30560人;管辖人数最少的是少云镇长滩社区,338人。我县社区经过十余年发展,已奠定了一定基础,社区管理体系、工作队伍、社会服务基本到位。
(一)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全县社区均成立了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组建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成员单位议事会和社区监督委员会等,形成领导层、决策层、监督层和执行层兼备的组织体系。其中,社区党组织在协调社区单位、开展社区服务中起着核心作用。如巴川街道各社区以党员志愿者为骨干,采取“一帮一”的方式,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
(二)工作队伍基本建立
全县共有228名社区干部。城市社区配备“五职”干部(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居务助理员、文书、计生专干),镇级社区配备“四职”干部(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文书、计生专干),部分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社区干部中,党员占总数的8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占总数的29.4%。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补贴为1500元/月,其他干部1200元/月;镇级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补贴为1000元/月,其他干部800元/月。
(三)基本服务逐步到位
全县共建成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55个,为群众提供低保、社保、就业、卫生等服务。多数社区建立了社区警务室、图书室等,部分社区还建立慈善超市、休息室等,如巴川街道正街社区为居民提供休息场所,南城街道桐梓社区为居民提供健身设施。部分社区联系县级部门,开展文化、科技、医疗、法律等知识进社区活动。部分社区建立了帮扶救助、治安巡逻、纠纷调解等志愿者队伍,开展便民服务。
(四)城市社区文化活动多
多数城市社区成立了文化活动小分队、健身队等,如东方社区成立“东方艺术团”,南城社区成立“夕阳红艺术团”,经常进社区、进居民楼院演出;利用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定期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如东城社区成功兴办了首届社会体育运动会,受到群众欢迎。部分社区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小区。
部体来看,我县社区建设进一步强化了城市管理,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我县社区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
(一)社区居委会工作任务较重
社区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职责主要是居民服务。但目前社承担了太多政府工作,除纠纷调解、扶贫帮困、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外,城市社区还要承担“两河整治”、“拆违”、“三整一改革”等阶段性工作,并应付上级检查、考评等,社区居委会超负荷运行特点明显。此外,一些政府部门把工本职工作交组社区,但权利、经费、人员、指导不到位,导致工作开展难、工作效果差。
(二)办公及服务用房不足
根据市里相关规定,“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使用面积应不低于500平方米”。目前,全县仅有9个社区达标,大多社区用房面积不足300平方米,如截山社区办公用房仅144平方米,旧县镇金钟社区用房仅20平方米,无法满足发展需要。县社区用房多是利用社区内单位、企业、居民闲置旧房,建设不规范,条件较差。
(三)干部事多酬少影响积极性
随着城市的发展,社区管理人口增金社区居委会承担的任务越来越生,而每个社区仅有4至6名干部,干部基本上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社区干部工资水平较低,养老保险每年仅400至600元,他们普遍认为工资待遇与其工作量不对等;由于部分社区干部文化水平较低,缺乏社区工作的专业知识,导致工作效率不高。上述原因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四)缺乏“造血”能力
社区基本没有“造血”能力,每年仅靠2万元经费开展工作,没有经济实力更好地为民服务。仅有部分条件较好的社区,如正街、东城、龙山等社区,靠自有房屋出租和社区服务组织中介两种方式增收,但收效甚微。究其原因,一是缺少优惠政策支持,社区发展经济的动力不强、支撑不够;二是社区干部的精力主要放在事务性工作上,在兴办实体、发展经济上缺少时间和精力。
(一)多方面为社区“减负”
在社区职责和服务对象逐渐增多的情况下,社区已不堪重负,建议充分为社区“减负”。一是政府要理顺和社区之间的权责关系,进一步转变职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让社区有更多的精力为居民服务。二是在条件允许下调整社区布局。社区合理规模一般是1000户至3000户,目前袁家、塔山等社区已严重“超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划分社区。三是对管辖范围广、管理人数多的社区,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配专职干部,或适当增加工作经费让社区聘用工作人员,解决事多人少的问题。四是政府部门将工作交给社区要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并安排专业人员指导社区干部开展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社区阵地建设
采取多元化方式,统筹解决社区办公及服务用房不足的问题。一是将社区建设纳入新城建设规划,县城开发区新建设社区要根据实际需要留足办公和服务用地。二是采取加大财政投入、争取上级补助和将部分闲置国有房屋调配给社区使用等办法,解决老城区社区用房不足的问题。三是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应按照每100户15平方米的标准无偿提供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难以落实的,应提供一定的资金用于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建设。四是采取联办、有偿或无偿等方式,将社区内单位、企业的服务设施纳入社区协调使用。
(三)整合力量共建社区
社区建设是一项大工程,仅靠社区居委会的力量远远不够。应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共同建设社区。一是探索“合作共建、责任共担”的路子,完善县领导、县级部门联系社区制度,发挥部门优势,为社区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解决社区无法解决的难题。二是根据社区居民需要,培育和扶持社区社会,充分发挥其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三是鼓励社会资金进入社区,设立社区建设基金,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支持为辅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模式。
(四)增强社区“造血”能力
社区经济是深化社区建设、拓展社区服务的保障,应增强社区“造血”能力,大力发展社区经济。一是落实上级优惠政策,出台具体配套政策,在城建、工商、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社区大力支持,为社区发展经济实体提供政策保障。二是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求为目的,大力发展社区商业和有偿服务,如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创办超市、茶楼、绿色网吧,为单体楼提供物业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家政服务等,在增加社区收入的同进为困难居民提供就业岗位。三是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投资入股、合伙经营等方式,兴办服务机构,实行社区服务市场化运作。如通过连锁经营,为居民提供购物、餐饮、保健等服务。
(五)充分调动社区干部积极性
社区干部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应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一是建立健全社区干部保障机制。建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工作实绩逐步提高社区干部报酬,逐步建立完善社区干部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离任补贴制度,解决其后顾之忧。二是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在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三是建立社区干部培训制度。定期对社区干部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道的培训,政府部门可结合实际对社区干部进行短训辅导,不断提高社区干部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培育公众参与意识
公众参与匮乏是导致社区治理动力不足的原因,应强化公众参与,凝聚居民力量。一是增强居民归属感。让社区居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充分调动其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和建设的积极性。二是增进居民感情。经常开展邻里联谊会、二手物品交易、社区歌唱比赛等群众参与性强的活动,增加居民与社区的联系,增强邻里感情和互助意识。三是壮大志愿者队伍。建立社区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志愿服务储蓄回报机制,树立志愿服务的典型,鼓励更多人参与到志愿服务中去。
(七)大力发展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能够用较小的成本满足大多数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结合我县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现有养老机构无法满足实际需要的情况,建议大力发展社区养老。可以根据社区老年人状况,提供生活协助、特殊护理等多样化服务。鼓励社区创办各类符合老年人特点的福利机构,让老年人在社区得到更多的照料和帮助。此外,社区可试行建立“老年人医疗救助基金”,通过社会捐助等渠道筹集资金,帮助生活困难的老年人解决医疗难题。
社区建设是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同时,社区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困难多、责任重。只有正视社区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地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才能让社区充满生机与活力,从而有力地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