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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校反恐防范工作制度汇编(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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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校反恐防范工作制度汇编(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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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反恐防范工作制度汇编篇一

加强宣传教育和日常防范工作,在节假日,加大对学校财产特别是仪器室的巡视力度,要多注意学校周边异常情况,增强防范意识,稳定心态,勇敢面对,将恐怖性犯罪遏制在萌芽状态。

全力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原则,强化应急值守工作的领导,值班每周设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强化门禁管理,做好值班记录。

1、注意加大检查力度,提高防范能力,维护校园秩序。实行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所有小组成员必须实行24小时开机。

2、要定时巡查学校内外有关重点区域以及对人防、物防、技防、可疑物品、可疑人员检查、督查,落实隐患整改,确保安全。

3、及时反馈相关信息,涉及波及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恶性事件、自然灾害等,第一时间上报,确保不误情、不错情、不漏情。

4、严格奖惩制度,对学校反恐工作落实、处置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功人员,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对反恐防暴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塞则、责任心不强,处置应对突发事件特别是暴恐事件中失职渎职的人员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反恐防范工作制度汇编篇二

1.研究分析制度

每学年初学校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反恐防暴工作会议,分析、部署反恐防暴工作,学校领导与各部门签订反恐防暴责任书;每学期末和学年末结合工作总结或安全工作考核情况通报反馈反恐防暴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反恐防暴形势分析会,或者结合安全形势分析会、重点时节反恐防暴部署进行,重点传达上级精神,研究部署本校阶段性反恐防暴工作。

2.督导检查制度

学校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指导搞好校园反恐防暴演练,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重点人员落实相应的稳控措施。结合学校安全工作检查、督查,对心防、物防、技防和反恐防暴演练等情况进行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做好校园反邪教工作,强化门禁管理,全面加强对外来人员、邮件物品的盘查管控,严密防范校园周边可疑人员和网上不法分子渗透、扰乱、破坏活动。

3.重点防控制度

狠抓重要时间节点特别是上学、放学、周末时段和考场安全防护工作,构建“三道防火墙”。第一道:守校护门。主动加强与有关单位沟通联系,借助多方力量,全面抓好校园安定稳定工作,高度重视做好上、放学时段校门、考点及周边安全防护、交通疏导,实现领导靠前、力量到位、处置果断。学校大门未开放时,打开校门口的小门,让学生进入校内,落实有关管理措施等。第二道:安保防卫。严格落实校园安保制度,做好问询、登记和盘查,严防任何可疑人员靠近、涉足校园。发生紧急事态时,学校安保力量发挥及时有效的作用。保安人员和校园技防设施按要求配齐配足,始终保持校门口应急报警按钮完好。第三道:应急处突。学校行政干部、年段长、班主任、体育老师等担任学校反恐应急防护骨干力量,一旦有事,快速形成拳头和有效抵挡。门卫室、保卫处等场所放置一定数量的长木棍等就便器材供应急力量使用。

4.情况报告制度

按上级有关要求落实零报告制度。涉及波及师生和学校的恶性事件,校园及周边发生聚集游行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发生涉师涉生涉校的群殴和严重安全问题、自然灾害、舆情苗头等,第一时间上报,确保不误情、不错情、不漏情。

5.奖励惩处制度

落实学校反恐防暴工作奖励惩处制度,对反恐防暴工作落实,处置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功人员,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一定的奖励;对反恐防暴工作落实不力,处置应对突发事件特别是暴恐事件中失职渎职的人员进行严肃问责、依纪依规处理。

学校反恐防范工作制度汇编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结合县教育系统反恐怖防范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我校反恐怖防范工作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反恐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严密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问题,以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为主线,以扼制影响教育教学顺利进行的犯罪活动为重点,深化学校安全监管,加强校园反恐怖防范、宣传教育和演练,广泛普及安全法规和应急自救知识,及时掌握、彻底排查和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切实提高师生员工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学校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我校成立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聂金龙(校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黄某某

成员:郭李某某薛某某孙某某兰某某郑某某郑某某

(一)组织排查,消除隐患

对可能成为恐怖源的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可疑车辆,必须逐一检查过滤,彻底排除嫌疑;对重点目标、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防护毫不放松,做到万无一失。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配合,收集涉及本单位的反恐情报信息;广泛发动教职工,形成群防群治态势。及时发现本单位面临的涉恐威胁和安全防范等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二)落实措施,严密防范

1.加强反恐工作制度建设。修订、完善现有工作制度,强化防范力度,着重加强人车出入登记、安全检查、值班巡逻、重点区域重要设施设备管理、危险物品管理和校内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1)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学校对全体教师排班值班,校级领导干部值周制度,中层领导干部每日轮流值班;要保证通讯畅通,保证人员随时待命,保证随时出动应对处置各种突发情况。

(2)严格执行保安巡查制度。对出入人员应实行证件管理制度,加强对非本单位、非公干人员的登记管理,对进入校园人员予以询问,无正当理由者律不允许进入。非公务外来车辆不得随意进入学校。

(3)建立健全反恐怖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出现反恐怖问题的,要倒查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2.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校园监控设施设备建设。要对安装的视频监控和一键式报警装置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问题,更换损坏设备。保卫人员24小时观察监视画面,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2)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识。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在学校周边设置“学校路段”的提醒标志。

3.加强对重要目标和重点部位的防范。明确本单位的重点防护目标(学生上下学时段校门口、接送学生车辆等),严格加强视频监控、内部防护、人员管理、隐患治理、应急管理等工作。规范本单位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管理情况,规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存放与使用。

加强学生上下学管理。校门口安装监控探头;上下学前有专人在学校周边巡视,及时发现可疑情况;值班人员、保安员在上下学时间段,要在校门外维护秩序,保证学生安全;每天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前有值班行政、值班教师、保安共同值班,严格出勤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加强对涉恐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全面排查和掌握本单位重点人员范围,加强与公安等单位的配合。

5.开展反恐防范宣传教育和培训。利用板报、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宣传专栏等切实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反恐宣传教育,组织师生进行反恐知识培训。

6.要做好反恐应急处置各项准备。研究制定、完善处置各类恐怖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反恐装备、物资和通讯保障,加强值班备勤;开展以疏散逃生为主的反恐应急演练。

(1)开展逃生演练。每月开展一次反恐逃生演练活动,保证所有学生都有逃生演练经历,提高学生安全自救防护能力。

(2)开展保安技能培训,组织防暴恐演练。提升校园保安的业务水平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提升了防暴制暴应急处理能力,为校园保安更好地服务学校师生、确保师生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规范应急处理。发生突发性事件,应根据事件性质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应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对事发现场进行实时监控、追踪,实施现场控制、封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置和救援等,全力维护事发地的稳定,协助做好善后工作等。

学校反恐防范工作制度汇编篇四

为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综治办、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以“积极预防、妥善应对、合理处置、确保稳定”为原则,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反恐怖工作的总体部署,以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为主线,以扼制影响教育教学顺利进行的犯罪活动为重点,深化学校安全监管,加强校园反恐怖防范宣传教育和演练,切实提高师生员工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学校安全与稳定。

1. 成立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学校的反恐怖防范工作,研究部署反恐怖各项工作任务,积极预防恐怖事件的发生。

2、具体分工如下:

组长指挥反恐怖协调防范工作,督查措施的落实,制止恐怖事件等。

-督查措施的落实,协调。联系安全部门、区反恐怖协调小组。制定应急预案,指挥反恐怖演练,制止恐怖事件等。

-协调各方积极处置,与公安、医院联系,指挥人员疏散,制止恐怖事件等。

-开展反恐怖防范教育活动,组织安全演练,制止恐怖事件等。

-负责收集、发布反恐怖工作信息,检查安防设施,加强反恐怖装备,督促门卫、等重点部门工作,制止恐怖事件等。

-负责收集、发布反恐怖工作信息,做好宣传工作,安排救护伤员,制止恐怖事件等。

-组织开展教育活动、应急演练工作等。

-铭对反恐怖工作全程检查监督。

3、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涛任反恐怖办主任。负责收集、发布反恐怖工作信息,及时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加强预警,检查班级反恐怖防范措施的落实。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和工作方法,做好宣传推广。发生恐怖事件后,及时调度、协调各方积极处置,使恐怖事件造成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将反恐怖防范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教导处选择反恐怖教育资料供各班选择教育,指导各班开展反恐怖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对恐怖事件的预警意识,提高师生自救自护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组织排查,消除隐患。

学校对可能成为恐怖源的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可疑车辆,逐一检查过滤,彻底排除嫌疑;对重点目标、重点区域的防护毫不放松,做到万无一失。主动加强与公安局、派出所等部门的联系、配合,收集涉及本学校的反恐怖情报信息;广泛发动教职工,形成群防群治态势。加强校园网的监控力度,及时发现涉恐线索、删除或屏蔽网上涉恐信息,及时发现本学校面临的涉恐威胁和安全防范等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二)落实措施,严密防范。

1、加强反恐怖工作制度建设。修订、完善现有工作制度,强化防范力度,加强人车出入登记、安全检查、值班巡逻、重点区域重要设施设备管理、危险物品管理和校内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对在编在岗人员排班值班,领导干部轮流值班。保证通讯畅通,保证人员随时待命,保证随时出动应对处置各种突发情况。二是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对出入人员应实行证件管理制度,加强对非本学校、非公干人员的登记管理,要求会见人员在回执上签名反馈,对可疑人员应予以询问,对无正当理由者不允许进入。非公务外来车辆不得随意进入学校。三是加强学校内部执勤巡逻。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实行每日定时巡查登记,巡查人员签名。发现可疑物品,及时立即报告,查明来源和危害,采取措施,排除影响。严格执行寄宿生管理制度。四是建立健全反恐怖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出现反恐怖问题的,倒查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2、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完善校园监控设施设备建设。对安装的视频监控、一键报警装置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更换损坏设备。二是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识。力争交通部门的支持,在学校周边设置“学校路段”的提醒标志,从严划定车辆禁止、临停和停放区域标志,在学校门外两侧设置减速带。三是完善保安警用器材的配备。按照省学校安保器材配备标准为校园保安员配发配备必要的安保器材。

3、加强对重要目标和重点部位的防范。明确学校的重点防护目标(学生上下学时段校门口),严格加强视频监控、内部防护、人员管理、隐患治理、应急管理等工作。规范我校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管理情况,规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存放与使用。一是加强学生上下学管理。上下学前有专人在学校周边巡视,及时发现可疑情况;领导干部在上下学时间段,在校门外维护秩序,保证学生安全;每天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前要有带班领导、值班中层、保安、共同值班,严格出勤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技术规程上墙、现场交流、专项培训等措施,推动学校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管理;通过量化分级、分类管理等手段,加强食品安全现场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状况。对容易造成食物中毒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评估,加大控制力度。有效消除严重危及食品安全的行为,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三是落实各类危险物品管控措施。重点加强对实验室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物品的监管检查和出入库、领用管理。通过技防、物防、人防等多种手段防止危险品丢失被盗,健全丢失报告制度。加强对危险品从业、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方面的培训与演练。

4、加强对涉恐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全面排查和掌握本校重点人员范围,建立涉恐人员数据库,加强动态管控,加强与公安局、派出所等单位的配合。

5、研究制定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时段反恐怖防范特殊措施。根据各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时段反恐怖工作的变化,提升重要节点、敏感时期、重大活动期间的反恐怖防范工作等级,防止校内大型活动期间和人员聚集场所发生暴力破坏、群体性事件等影响重大或涉及人员较多的案件。

6、开展反恐怖防范宣传教育和培训。切实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反恐怖宣传教育,组织学校反恐怖工作人员参加反恐怖专业知识培训。一是反恐怖防范宣传。学校通过晨会、主体班会、“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周”活动、手抄报、广播站、校园网站等形式或载体对学生进行反恐怖公共安全教育。二是丰富培训内容。学校领导、班主任、骨干教师等培训班增设反恐怖形势教育课程,增强干部教师的反恐怖意识,提高反恐怖工作能力。

7、做好反恐怖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学校研究制定、完善处置各类恐怖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反恐怖装备、物资和通讯保障,加强值班备勤;开展以疏散逃生为主的反恐怖应急演练。一是制定反恐怖预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济南第九中学反恐怖应急预案》。二是开展逃生反恐防暴演练。每学期要举行两次演练,保证所有学生都有逃生演练经历,提高学生安全自救防护能力和安保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规范应急处理。发生突发性事件,应根据事件性质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对事发现场进行实时监控、追踪,实施现场控制、封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置和救援等,全力维护事发地的稳定,协助做好善后工作等。

1、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将反恐怖防范工作纳入学校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扎实开展校园反恐怖防范宣传教育工作。

2、加强督导,抓好落实。学校反恐怖领导小组要按工作职责亲自组织、参加学校的反恐怖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

3、建立机制,注重长效。要积极开展校园反恐怖防范宣传教育系列活动,落实各项工作规划,积累工作经验,形成校园反恐怖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促进校园反恐怖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学校反恐防范工作制度汇编篇五

为有效预防学校恐怖暴力事件的放生,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校园内的恐怖暴力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学校教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特制定本预案。

以对广大教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对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极端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校园安全稳定责任重于泰山,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按照中央和市委及市教育工委关于反恐防暴的工作部署,从维护首都和学校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落实反恐防暴的各项预防措施,及时妥善处置校园内放生的恐怖暴力事件,确保教职员工的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一)发生涉及学校或可能涉及学校的恐怖事件的处理;

(二)境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针对学校实施的恐怖暴力活动的预防和控制;

(三)学校内发生的各类恐怖暴力事件,包括并不限于暗杀、绑架、爆炸、劫持人质或交通工具、投毒、危害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等违法或刑事犯罪性质的暴力、暴力威胁或暴力破坏活动;

(四)因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可能引起的恐怖暴力活动;

(五)匿名恐吓电话、信件、网上信息所反映出的可能发生的暴力或非暴力恐怖威胁活动;

(六)邪教组织或成员在学校制造或扬言制造的恐怖暴力活动等。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维护广大教职员工的根本利益出发,切实保护教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减少恐怖暴力事件对学校造成的危害,是学校党委的重要职责。

(二)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恐怖暴力事件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安全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将恐怖暴力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恐怖暴力事件的应急处置,协调学校相关部门联动,根据上级的规定处置好学校恐怖暴力事件。

(四)加强教育、稳定情绪的原则。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对恐怖分子和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的识别能力,学习和掌握一些防恐防爆常识,引导教职员工在恐怖暴力事件发生时能保持冷静理智,稳定情绪,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听从学校的统一安排。

(五)科学、谨慎与快速处置的原则。在暗杀、绑架、爆炸、劫持人质或交通工具、中毒等恐怖及恐怖威胁活动发生时,学校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请求专门机关协助处置恐怖暴力事件。根据事件的性质进行分析判断,快速而谨慎地做出决策,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组织力量快速控制现场、疏散群众和救治伤员、抢救物资、扑救因事件发生引起的火灾等,控制和减少事件造成的各类损失。

(六)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的原则。为了防止恐怖暴力事件发生后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及别有用心的人和境内外的不良媒体借机炒作、蛊惑人心,应按照有关信息发布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把事件实情向社会发布,避免造成学校和社会的恐慌。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

1.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反恐防暴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

2.深入学习中央和市委及市教育工委关于处置恐怖暴力事件的指示精神,根据事件的特点,认真分析其影响,及时就如何处置事件及信息发布做出决策。

3.及时召开学校领导干部会议,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具体部署学校处置恐怖暴力事件的工作。

4.必要时,深入恐怖暴力事件发生地现场指挥,及时解决处置事件现场发生的问题,协调各方面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事件处置工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门工作组。

(一)协调处置组

由学校负责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党、政办公室及保卫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安全保卫办公室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接受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深入现场开展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负责协调做好善后工作。事件发生后负责各种会议组织、后勤保障等项工作。

(二)快速反应组

组长由行政与资产管理处领导担任,物业公司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安全保卫办公室工作人员及物业公司工作人员。

负责第一时间赶赴事件现场控制外围警戒,引导公安及安全机关到达现场,了解现场情况,向有关单位通报领导小组工作意见。向领导小组和协调处置组汇报事件发展情况和有关单位处置进展情况。与公安、安全和其他有关单位保持联系,配合处置组开展工作。

(三)信息报送组

设在党委办公室,由党办主任担任组长,校办主任和技术支持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

负责收集事件处置的情况和教职员工对事件的反映,加强网络监控,发现不良信息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完成上报材料的整理、存档工作,根据领导小组授权及时准确向全校发布相关信息,并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新闻信息。

(四)医疗抢救组

由校办和物业公司相关人员组成,负责事件中受伤人员的救护和协调有关医院对伤员的救治工作。

恐怖事件发生后,学校党委立即启动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根据恐怖暴力事件的危害程度决定是否成立现场指挥部;对是否召开专项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通报情况和部署处置工作等做出决策。

(二)快速反应组迅速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协调处置组汇报现场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并保持与公安、安全机关和学校领导的联系,协助学校解决有关问题。

(三)信息报送组迅速了解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收集、汇总整理有关信息,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加强网络监控,及时对网上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领导小组授权指定专人及时准确向全校及社会发布新闻信息,保持口径统一,其他任何人不得接受记者采访。

(四)协调处置组接到报告后,及时做出反应,提出应对意见,深入现场指导工作。与公安、安全、消防、卫生医疗等部门取得联系,沟通情况,协调相关事宜。事件结束后,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组织相关会议,传达上级精神,通报有关情况,对学校防范和处置恐怖事件的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

(五)医疗抢救组根据事件发生的程度,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力量协助学校开展伤亡人员的救治工作。

(一)事件平息后,协调处置组要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做好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协调相关小组和单位人员进行认真总结,总结事件处置工程中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对事件的发生进行反思,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二)领导小组根据处置事件的经验教训,进一步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三)协调处置组负责现场恢复工作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及时恢复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

学校反恐防范工作制度汇编篇六

1.适用范围

本暂行标准规定了本省学校反恐怖防范的硬件设置和软件管理的相关要求,适用于本省大中专院校,城区、县城中小学校及人数达200人以上的幼儿园反恐怖防范管理和工作。其他学校根据工作实际,参照本标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福建省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福建省反恐怖防范重要目标分级督导检查办法》

3.术语和定义

3.1 恐怖活动

指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为目的,采取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以及煽动、资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协助实施上述活动的行为。

3.2 学校的重点部位

指学校教室、图书馆、礼堂、食堂、师生宿舍等人员聚集的重要场所,学校实验室、监控中心、网络中心、水电供应设施设备、停车场、学校主要出入口等。

3.3重点时段

指学校内有师生在从事教学工作的时段特别是学生上学、放学这一时间区以及学校内举办大型活动期间。

3.4人力防范(人防)

指执行反恐怖防范任务的具有相应素质人员或人员群体的一种有组织的防范行为(包括人、组织和管理等)。

3.5实体防范(物防)

指用于安全防范目的、能延迟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实体防护手段,包括建(构)筑物、屏障、器具、设备、系统等。

3.6技术防范(技防)

指利用各种电子信息设备组成系统或网络以提高探测、延迟、反应能力和防护功能的反恐怖防范手段。

3.7常态反恐怖防范

指在社会安全形势稳定的日常状态下,采用的一般性、常规性的防范措施和行为。

3.8非常态反恐怖防范

指在国家对反恐怖工作提出要求的特殊时段或政府有关部门发布恐怖袭击事件预警的情况下,采取的加强性防范措施和行为。

4.防范标准

4.1总体要求

4.1.1学校的反恐怖防范工作应该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既要与传统安全的“防火、防盗、防事故”要求相衔接,又要适应当前反恐怖斗争形势需要和符合我省学校实际情况,遵循“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以及常态管理、重要敏感时期非常态管理的不同要求,提出相应的反恐怖防范要求。

4.1.2 学校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应建立反恐怖防范工作的组织机构,成立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反恐怖防范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和研究改进反恐怖防范工作措施,保证反恐怖防范工作机制运转正常。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人员变动时应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4.1.3学校应在属地反恐部门的指导下对自身可能遭受恐怖袭击的威胁源,自身的脆弱性,现有反恐怖防范措施的有效性,遭受恐怖袭击后果及承受能力等进行反恐怖防范风险评估,依据风险评估情况视情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制定反恐怖应急预案并将评估结果和预案报属地反恐办备案。

4.1.4学校应与相关单位建立日常反恐怖防范协作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对反恐怖防范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及时向属地政府反恐怖防范主管部门报送涉恐信息。

4.2 常态反恐怖防范标准

4.2.1 人防要求

4.2.1.1学校应按要求配齐专(兼)职保卫人员,安保部门的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反恐怖防范工作,定期检查并研究改进防范措施,建立巡逻、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

4.2.1.2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拟新录用的职工进行审查,定专人了解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确保内部员工思想稳定。

4.2.1.3学校要结合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工作要求经常性组织反恐怖宣传教育工作,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专门的反恐怖防范培训,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反恐怖应急演练,增强教职工及学生的反恐怖防范意识。

4.2.1.4学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证、出入通行证的制作、登记、发放、管控,重要场所、应急通道等钥匙保管工作。学校安保部门要登记出入学校的外来人员和车辆,并对可疑物品、车辆进行检查。

4.2.1.5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条件的学校应建立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学生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应急处置队伍,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处置或控制。

4.2.1.6 在学生上学、放学的时段,学校门口应加强安保力量,避免学生、家长在这时段学校门口聚集,确保出入通道的畅通。

4.2.2 物防要求

4.2.2.1学校主要干道应设车辆减速带,并有明显的限速警示标志。

4.2.2.2 学校围墙,防盗门、窗,防火、锁、岗亭等实体防护设施的功能应保持完好。

4.2.2.3学校应配备一定数量消毒口罩和毛巾等防护用品;应配备应急处置时使用的器械、发电、照明等工具以及防护等必备的物资器材,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使用。

4.2.2.4 危化品保管室应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防爆、防腐等器材。严禁将保管室兼做宿舍,保管室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

4.2.2.5 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及应急救援通道。

4.2.3 技防要求

4.2.3.1学校主要出入口应安装摄像头,显示的人员正面面部有效画面应不小于监视屏显示画面的六十分之一,具备回放功能,且回放图像能清晰辨认人员面部及体貌特征。每幅监控记录应保存30天以上,对可疑监控记录要长期保存。停车场所出入口监控车辆摄像头的设置,必须能在屏幕上看清出入车辆的车牌号。

4.2.3.2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图书馆等人员聚集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电梯轿厢,存放危化品场所、水、电、气、通讯、空调、通风等重要部位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4.2.3.3机要室、档案室、监控中心及相关独立设防处视情安装入侵报警系统。

4.2.3.4无人值守的重要设备机房等视情安装出入口控制系统。

4.3 非常态反恐怖防范标准

4.3.1学校应按《福建省区域和重要目标反恐防范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防范工作,在国家对反恐怖防范工作提出的特殊时段或政府有关部门发布恐怖袭击事件预警的情况下,在常态防范基础上提升防范等级和要求。

4.3.2 学校反恐怖非常态防范一般分为一级、二级两个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级),由国家或地方人民政府反恐怖主管部门决定防范等级。

4.3.3 二级非常态标准

4.3.3.1学校的领导带班组织防范工作;安保力量在常态防范基础上视情况增派50%以上,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加强学校应急管理,应急力量须在岗做好应急处突准备。

4.3.3.2 加强学校出入口控制和重要部位的巡视、值守。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和信息报告制度。

4.3.3.3保卫部门要对院校安防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技防、物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如遇故障,必须及时修复。

4.3.4 一级非常态标准

4.3.4.1 学校主要负责人组织防范工作,启动反恐应急指挥部,处置和保障力量进入临战状态。

4.3.4.2 安保力量在常态防范基础上增派一倍以上。

4.3.4.3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对可疑人员、车辆、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实行不间断巡查。

4.3.4.4 根据事态严重程度,可关闭学校、停止教学等工作,疏散无关人员。

4.3.4.5 联系属地公安机关指导反恐怖防范工作,了解本区域涉恐和周边安全情况。

4.3.4.6 实施省、设区市反恐怖机构和属地公安机关及上级教育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防范措施。

5.应急管理

5.1应急管理要求

按照“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到位、有效控制、高效处置”的原则,学校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制定系统的反恐怖应急预案,做好反恐应急工作准备。

5.2应急组织机构

学校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保障、应急培训和演练等。

5.3 应急队伍

学校应建立应急队伍,配备相应的装备,组织相关课题的训练和演练,负责在学校发生恐怖事件时的第一时间处置工作。

5.4 应急物资

学校要加强对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制订应急物资储备的具体管理制度,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

5.5 应急预案

学校应编制反恐怖应急预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指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有关部门分工、预警与应急响应(分级响应的标准及协调联动、应急响应的启动——响应等级变动——解除机制)、信息报告制度、应急保障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与解释权属等。

5.6 应急演练

学校应结合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开展以疏散为主的反恐怖应急演练,做好演练评估工作。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

5.7 应急处置

学校发生恐怖事件时,应依据预案实施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同时向属地反恐怖指挥中心(公安110指挥中心)报告,由属地启动反恐怖应急预案,调集专业应急队伍参与现场的处置和救援。

本暂行标准(修订)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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