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意识形态的工作方案篇一
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全校师生思想政治素质、推动学校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学习讨论、调查研究、总结检查为主要形式,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全体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区委及区教工委的决策部署上,努力把意识形态工作做得更好。
1、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公报,了解其中的主要内容。
2、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3、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对全体师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及爱国爱校宣传教育。
4、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教职工和学生法律素养。结合普法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师生对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学习国家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学用结合,通过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增强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
5、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6、强化宣传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一)、宣传动员
主要任务是抓好组织宣传工作,为活动营造认真对待、积极学习、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的强大舆论声势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学习讨论
主要任务是加强学习深入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掀起意识形态政治思想工作的高潮。在学习过程中要坚持原本学、及时学,集体学和个人学相结合,开展主题活动及生动活泼的学校讨论,联系实际撰写工作体会。
(三)、调查研究
主要任务是在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市、县的关于加强教育系统政治思想教育、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实际和群众等有关要求,环境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撰写有质量、有分量的意识形态政治思想工作调研报告。
(四)、总结
主要任务是总结工作的经验,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研究改进工作的意见,把活动成果化为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收集行动。
为确保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取得实效,学校特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杨劲松
副组长:祝科
成员:王丽娜、徐波、刘春利、孟毓军、罗万国、谢汝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杨劲松成员:王丽娜、孟毓军
学校意识形态重点场所要加强管理,学校会议室和功能室不对外开放使用,学校举行论坛讲座等要及时向学区总支、区教委报备,同意后方可实施。
意识形态的工作方案篇二
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 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社区支部抓意识形态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和引导, 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正面宣传、文明创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支部及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党支部每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积极发挥社区宣传优势,整合现有宣传手段,加强宣传阵地管理。充分利用党建网、微信公众号、led电子宣传屏,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宣传。开展社会主义主流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社区支部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团结、引导、服务党内外群众。
(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社区意识形态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社区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五)加强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开展好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大主题宣传。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宣传。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知晓率和认知率。对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要敢于触及、主动引导,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作出有说服力的回答,防止负面炒作、制造事端,确保在社区队伍不出现与党中央不一致的杂音噪
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守好意识形态工作这块“责任田”,支部成立意识形态俩到小组如下:**
意识形态的工作方案篇三
市委第三巡察组在市科协召开巡视情况反馈会后,市科协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迅速行动,于4月25日、4月30日两次召开会议,传达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科协的巡察反馈意见以及整改工作的要求,研究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巡察整改工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迅速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意识形态领域整改工作整改方案,将反馈的问题细化为五个专项问题,对每一项问题都明确了责任单位、牵头领导以及整改时限,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事事有责任人、见事又见人。
意识形态工作整改集中整改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至6月25日,分为制定方案阶段、全面整改阶段、完善巩固阶段三个阶段进行。
市科协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针对问题拿出过硬的整改措施,要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方案”的要求,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责任清单。既要解决巡察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开展巡察整改专项行动,又要制定加强和完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制度文件,形成整改长效机制,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取得实效。在完善巩固阶段中对照整改方案,在市科协全面开展整改“回头看”活动,巩固整改成果。着力发现意识形态工作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迅速完善到位,并对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形成意识形态工作整改报告,上报市委巡察办。
(一)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薄弱,政治引领不力。
整改措施: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科协领导班子对科协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机关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制度考核,纳入机关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室和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市科协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纳入班子成员个人述职重要内容,定期向市委进行汇报。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张海珊
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到位,责任制落得不实, 未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未与党建工作责任制、绩效管理和科协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整改措施:
市科协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重点工作、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年度述职报告和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统筹安排。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和科协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张海珊
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牢不实,责任分工仅停留在纸面上,连续5年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措施:
党组每年至少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两次,辨析科技领域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张海珊
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单位门户网站中的意识形态领域宣传内容空白。
整改措施:
在市科协门户网站设立意识形态工作专栏,定期进行更新维护。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冯德秋
责任单位:组宣部
(五)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不力,忽视党员干部对《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等法规政策的学习和宣传,科协工作社会知晓度不高。
整改措施:
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市科协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思想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学习宣传《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等法规政策。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刘毅 冯德秋
责任单位:机关各部室及所属各事业单位
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市委宣传部《关于做好省委巡视发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葫宣发〔2018〕11号)文件要求。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大力倡导文明和谐、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高科协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科协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水平,为党的事业稳步前进和科协工作健康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意识形态的工作方案篇四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x委、教育系统党委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如下: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学校党支部抓意识形态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辨证唯物主义为指导,依据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大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和引导,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正面宣传、文明创建、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为我校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支撑。
学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支部委员和学校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党支部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
1、抓好部署推动。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要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听取汇报和推动部署,在制度上、人员上、经费上加大投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2、积极参加宣传部门组织各项活动,扎实推进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二)大力推进理论武装工作
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以建设学习型管理团队为抓手,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工作。
1、认真制定领导班子和学习型管理团队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好政治理论学习和读书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学理论、学法规、学业务,倡导党员和教师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结合推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实践要求,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2、抓好形势政策教育,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上级部门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廉政政策法规等内容,提升和推动教职工正确理解和自觉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三)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
1、深入推进本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定价值观。紧紧围绕“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价值目标,围绕“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价值取向,围绕“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价值准则,全面系统地进行阐释解读,引导教职工深入理解、准确把握“三个倡导”内涵,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
2、以“传承雷锋精神、深化志愿服务”为载体,组织党员教师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
3、充分利用“五一”、“端午”、“七一”、“中秋”、“国庆”等节庆,组织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党员和教师在欢乐喜庆中倡导文明新风,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营造安定和谐、欢乐祥和的喜庆氛围。
(四)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1、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支部书记付总责,各处室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加强网络评论引导工作,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加强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全媒体工作格局。
2、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网络评论,善于运用新媒体对政策措施进行权威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度量衡,评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区分情况、把握分寸,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心,既不能随意上纲上线、把一般问题政治化,也不能丧失政治敏感性、把政治原则问题当做一般的学术和思想问题来对待。注意把握好“时、度、效”,遇到突发情况后,党支部要求迅速分析研判,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及时表明立场,第一时间妥善处理,防止问题扩大和发酵。
(2)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各种形式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人、网上活跃人士、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要密切关注方向,坚决防止非法串联、造谣生事,同时采取座谈、约谈等多种方式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危害严重、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
学校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管理,着力打造一支敢打硬仗、能打硬仗的坚强队伍。
1、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力量。
2、畅通联系渠道,加强对党外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3、严格党员和教师纪律约束。加强对党员和教师的党纪党规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执行监督,绝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精神的言论,绝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意识形态的工作方案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根据上海西路街道党工委深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要求,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社区要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负责尽责,严格追责问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社区党群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 党总支部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党委政务都要狠抓意识形态工作,书记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总支部分班子成员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二章 党总支部主要责任
第四条 把握正确方向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把正确的导向要求贯穿到社区各项工作和各个领域。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五条 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实行定期工作汇报、微论坛、研讨会、讲座“一会一报”制,由社区党总支部统一管理,强化督查机制,严把场地、人员、内容等关键环节。
第六条 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提升社区微信公众号、党员qq群等网络平台的吸引力和粘着力。建立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及时排查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七条 加强重点人员教育管理。坚持“教育为主,预防在先;依法依规,综合管控;一人一组,一人一策;属地管理,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突出抓好教育引导、管理约束和依法处理三个关键环节,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等综合手段,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
第八条 各类社会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坚持社会组织成立和年检制度,实行社会组织备案制,加强活动监管。
第九条 加强社区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社区工作者的头脑,引导社区工作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队伍管理,考核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口。
第三章 责任落实
第十条 建立党总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业务口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社区党总支部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部书记任组长,副书记、副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在党总支部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社区人员根据职责,负责本社区相关意识形态工作。
第十一条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党总支部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及时向街工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十二条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考核督查。党总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总支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中要对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履职报告,并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领导班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总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
(四)对社区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
(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管辖范围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
(七)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八)对社区工作者考察审核不严,管理不到位,出现严重意识形态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管辖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行政治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四条 实施责任追究时按照实事求是原则,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