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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通知范文(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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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通知范文(12篇)
    小编:HT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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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通知范文(12篇)

北京科技大学通知篇一

第一条学校全称:北京工商大学国标代码:10011。

北京工商大学是在6月由北京轻工业学院(1958年成立)和北京商学院(1950年成立)合并,机械工业管理干部学院并入组建而成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北京市重点建设的大学。

第二条学校总占地面积82万平方米(合1230.6亩),分为良乡校区和阜成路校区。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内,阜成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11)号。原则上我校20入学的学生在良乡校区学习。

第三条学校专业优势突出,覆盖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文学、法学和历史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培养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等在内的复合性应用型高级人才。普通本科层次招生类别包括文史类、理工类、艺术学(设计学类)等。

第四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大学,面向全国招生。

第二章招生条件。

第五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

第七条根据培养要求,我校商务英语专业原则上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要求口试成绩合格(达到满分的60%)。设计学类专业参照我校2015年美术类招生简章有关要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参照北京工商大学2015年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简章有关要求;面向北京考生的“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和农村专项计划等按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

第八条我校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学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条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大平行)的省份,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规定招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大平行)的省份将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录取。

第十一条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无专业级差。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级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和分专业。

第十三条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级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其他。

第十四条目前我校学生按学年交纳学费,根据属地原则,执行北京市教委和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其中商务英语专业学费为5000元,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为10000元,统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风险和精算)、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50000元,其它专业学费为4200元或4600元。如果实行按学分收费方案,将执行北京市教委和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按照北京市教委和发改委的规定,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阜成路校区标准分别为550元或900元,良乡校区标准分别为750元、1200元和1500元)的住宿费用。

第十六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起草,经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议定提出,报校长办公会通过后发布实施。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100048。

学校网址:

招办网址:

北京科技大学通知篇二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证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校名全称为北京外国语大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邮政编码是100089。

第三条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首批进入国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

第四条学校招收和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及各层次的国际学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第五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事务的咨议与监督。

第七条学校设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和招生办公室主任组成,负责制定全校的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重大事宜。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各省、市、自治区高考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等因素编制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将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录取优秀考生,具体由招生办视生源情况决定,并向招生领导小组备案。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依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一条学校高招远程网上录取有本科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录取两种形式。

提前批次招生按综合评价办法录取,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言文化能力测试,具体招生简章学校将另行制定和发布。

第一批次招生由考生参加高考,填报高考志愿表的相应批次志愿,学校依据考生的高考分数在各省、市、自治区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当年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的120%。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计划数的105%。

第十三条对享受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以考生的实考分进行排队顺序录取。实际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没有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依次录取外语、语文、数学和外语口试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学校在录取时,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实际考分排队,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根据分数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学校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顺序录取参考志愿和征集志愿考生。

第十六条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不设定专业志愿级差。

第十七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号),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根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凡有口吃、嘶哑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的、有听力障碍者不宜就读。

第十八条学校招生的外语专业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外语专业可招收任何外语语种考生,但入校后二外均为英语。

学校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同时部分专业课为英语授课,所有学生应按我校课程设置规定学习。

第十九条依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除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高考外语口试的'省份外,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合格。外语口试的组织及口试内容和成绩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我校不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和专业面试。

第二十条学校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即文科要求历史为a,其他为b,理科要求物理为a,其他为b,考生进档后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学校对上海考生要求以原始成绩投档。

第二十三条对于报考学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中外合作项目)的考生,由于该专业全英文授课课程较多,高考外语成绩必须达到卷面满分值的85%。

第二十四条学校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和高校专项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公布的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按教育部规定,经北京市物价局批准,学费标准是: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中外合作项目)学费为35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学年。华侨、港澳及台湾省学生的收费标准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学校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学年750—1200元。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

第二十八条学校网址:,本科招生网址:joinus.,招生办公室e-mail:bwzsb@,咨询电话:010-88816254、8881648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10-88816259。

第二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通过。

第三十一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北京科技大学通知篇三

清明节是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之一。它不仅是人们祭奠祖先、缅怀先人的节日,也是中华民族认祖归宗的纽带,更是一个远足踏青、亲近自然、催护新生的春季仪式。

清明节已有2500多年历史,古时又叫踏青节、三月节、祭祖节、扫墓节、扫坟节、植树节、鬼节等。公历四月五日前后为清明节,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在二十四个节气中,既是节气又是节日的只有清明节。

清明节的习俗是丰富有趣的,除了讲究禁火、扫墓,还有踏青、荡秋千、蹴鞠、打马球、插柳等一系列风俗体育活动。相传这是因为清明节要寒食禁火,为了防止寒食冷餐伤身,所以大家来参加一些体育活动,以锻炼身体。因此,这个节日中既有祭扫新坟生离死别的悲酸泪,又有踏青游玩的欢笑声,是一个富有特色的节日。

北京科技大学通知篇四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年北京科技大学继续通过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特点,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173人,入选人数控制在345人以内。

自主招生面向全国招生,专业为我校理工科的特色专业,分为理工一类和理工二类,分别含不同专业和优惠政策,具体详见下表。

自主招生计划及优惠政策。

备注:1、“模拟投档线”是自主招生录取前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3、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及以上,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及以上。

4、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所填报专业必须满足我校2017年相应专业(类)对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

二、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材料。

(3)对我校某类学科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学科特长或较强创新实践能力,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该报名条件的考生,须配寄中学校长、社会团体或专家(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实名推荐材料,推荐内容要能够证明该考生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培养潜质,推荐人或推荐单位须对其所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由中学校长推荐的材料需校长本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由社会团体推荐的材料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由专家个人推荐的材料需专家本人签字,并附专家所在单位对其专家资格认定的证明材料。

考生需要在报名平台选择增加推荐人(中学校长、社会团体或专家),由报名平台通知推荐人(中学校长、社会团体或专家)下载《2017年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推荐表》,填写推荐人推荐意见,按以上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推荐人上传到报名系统,并将纸质推荐材料单独密封,在密封处签字,随考生其它材料一同或推荐人单独邮寄到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三、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13日—3月28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注册,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获奖者须在网上填报获奖项目,否则奖项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并用a4纸打印报名申请表。

2、材料准备: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3)获奖证书复印件(由中学鉴定并盖章),或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a4纸标准,不要封面和封底。

考生需将以上材料一同于3月31日之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100083),邮件请注明:自主招生推荐材料。考生可从“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推荐材料是否寄达(推荐材料概不退还)。

3、专业申请:考生应结合本人获奖情况及学科特长选择专业志愿。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招生工作。

1、初审:

(1)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我校将根据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自主招生计划、考生提交的获奖和特长证明材料、各类别报名情况、生源区域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初审合格人选,并认定考生享受优惠的专业。

2017年4月30日起考生可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2)请初审合格者于2017年5月10日关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公布的“自主招生选拔考试通知”,了解考试相关安排,并在网上进行考试确认。

2、测评:

初审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评,测评包括笔试、面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450分)。

(1)笔试:满分300分。

理工一类(a组)笔试内容为数学、物理;理工二类(b组)笔试内容为数学、化学。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注重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每个考场有3位(含)以上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专家和考生均在考前随机确定考场,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无入选资格。

(3)综合素质评价:满分50分。

综合素质是专家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荣誉称号、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个人陈述等多方面对考生进行评定。

3、确定入选名单并公示:

(1)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依据a组和b组考生综合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候选名单和优惠档次,并报请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2)入选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请考生自行上网查询考试结果,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4、高考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入选考生须在第一专业志愿中填报我校认定专业,未在第一专业志愿中填报认定专业者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优惠资格。

(3)入选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且高考志愿填报后,请务必于2017年6月下旬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2017年北京科技大学自主招生考生高考成绩志愿回执》”,填写并及时传真回我办。未及时回传此回执,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资格。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对招生工作参与人员加强管理,严防权力寻租现象发生。

3、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考生的选拔资格。

六、报名及考试安排。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3月28日。

2、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以学校收到推荐材料为准)。

3、网上确认时间:2017年5月10日-5月15日(初审合格考生须在此时间段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再安排考场)。

4、报到及考试时间: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2017年6月10日报到,6月11日考试(请关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北京科技大学自主招生选拔考试通知”)。

招生网址:zhaosheng.

咨询电话:(010)6233289362325294。

监督电话:(010)62332307。

电子信箱:zhaoshengzixun@。

自动传真:(010)82371778。

七、本方案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7年3月。

北京科技大学通知篇五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全称为北京大学,是国家公办的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北京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北京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主管校领导担任。

第六条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北京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权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学部招生的有关事务。

第七条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北京大学聘任。

第八条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北京大学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精品课)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北京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条北京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一条北京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医学类分代码(分类)录取。

第十二条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北京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大学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第十四条北京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在5分以内。

第十五条北京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北京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以公示的优惠政策为准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提前批录取的非通用语种考生,按投档分提档,按实考分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不调剂,录满为止,实考分未达到所报专业录取分数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七条北京大学在江苏省录取时,对两门选测科目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最低要求为a+、a;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博雅计划)、高校专项(筑梦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入选资格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北京大学在部分省份招收国防生和定向生,国防生和定向生录取线参照北京大学统招生调档线执行。若出现志愿率不足的情况,可适当降分录取,其中国防生最多不能超预估统招生调档线20分以下,定向生最多不能超过预估统招生调档线10分以下,若仍无法满足计划要求,则调剂到其它招收同类别生源地区招收。

第十九条北京大学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北京大学对保送生、自主招生、非通用语种、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国防生(含“双学籍”飞行员)、定向生、“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北京大学外语(课程)类专业只招收英语(精品课)语种考生。

第二十三条北京大学校本部学费收费标准:理科试验班类、文科试验班类、电子信息类、生物科学专业为5300元人民币/学年,其他专业5000元人民币/学年;住宿费:750-1200元人民币/学年。

第二十四条北京大学医学部根据本章程及医学专业的特点制定医学类专业的招生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北京大学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按规定公开。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综合评价录取的资格考生信息和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北京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邮编100871)。

电子信箱:bdzsb@。

招生监督邮箱:jwbgs@。

下面是小编给您推荐的招生章程的。

北京科技大学通知篇六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特点,20北京科技大学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入选人数不超过自主选拔录取计划的2倍。

自主招生专业为我校理工科的特色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分为理工一类和理工二类,分别含不同专业和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表1。

表1:自主招生类别。

类别招生专业笔试内容优惠政策。

理工一类。

2.其他入围考生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省10分)以内,且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线。

理工二类。

b组冶金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数学、化学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即可。

备注:“模拟投档线”是自主招生录取前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二、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材料。

(3)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优胜者”奖项者;。

(4)对我校某类学科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学科特长,或具有较强创新实践能力、并能提供相关材料者。

中学校长、社会团体或专家(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个人可实名推荐考生,推荐内容要能够证明该考生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培养潜质。推荐人或推荐单位对其所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由中学校长推荐的材料需校长本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由社会团体推荐的材料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由专家个人推荐的.材料需专家本人签字,并附专家所在单位对其专家资格认定的证明材料。推荐人需将证明材料单独密封,并在密封处签字。

三、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年3月10日—3月28日,考生须登录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网上报名”,按要求注册为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用户,登陆报名页面,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获奖者须在网上填报获奖项目,否则奖项无效)。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北京科技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

2、材料准备: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3)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a4纸标准,不要封面和封底。

考生需将以上材料一同于3月31日之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100083),邮件请注明:自主招生推荐材料。考生可从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查询推荐材料是否寄达(推荐材料概不退还)。

3、专业认定: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结合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选择专业志愿(请参照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招生计划】中招生计划分省公布的专业)。若偏离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填报专业志愿,我校将与考生沟通对其志愿进行调整,具体标准详见表2。我校将在网上通知初审合格者被认定的专业。

表2:自主招生各类别选拔要求。

类别选拔要求。

理工一类。

a组1.对我校理工一类专业有浓厚兴趣;。

3.具有创新潜质,或具有较强创新实践能力。

理工二类。

3.具有较强创新实践能力。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1、初审:

(1)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2015年4月30日起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初审结果。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2)请初审合格者于2015年5月10日关注我校网上公布的“自主招生选拔考试通知”,了解考试相关安排。

2、测试:

初审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笔试:

理工一类(a组)笔试内容为数学、物理;理工二类(b组)笔试内容为数学、化学。每类笔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2)面试:

面试注重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每个考场有3位(含)以上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专家和考生均在考前随机确定考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无自主选拔入选资格。

3、确定入选名单并公示:

(1)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依据a组和b组考生综合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候选名单和优惠档次,并报请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北京科技大学通知篇七

(1)二者地位不同:

211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院校;985大学则是其重中之重。

(2)二者建设任务不同:

211大学建设内容是指:重点学科、公共服务体系、师资队伍以及基础设施建设;985大学建设内容是指:机制创新、队伍建设、平台建设、条件支撑以及国际交流合作。

(3)二者管理制度不同:

211大学以主管部委或地方政府的管理为主,建设项目均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985大学以学校的自我管理为主,建设实行项目管理制和绩效考评制。

北京科技大学通知篇八

北京科技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工科为主,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入选“20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是北京高科大学联盟成员,设有研究生院。

为了方便想要报考北京科技大学的考生了解信息,百分网小编整理了北京科技大学2016本科招生计划。详情如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科技大学全称为北京科技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的高校,是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

第三条 校址及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邮编100083;北京市朝阳区管庄校区(高职生)。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高职(专科)学制3年。

第四条 北京科技大学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六条 北京科技大学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校党委书记任副组长,纪委书记、主管教学校领导、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七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4.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8.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九条 北京科技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2016年高考报名人数占全国高考报名总数的比例和2015年中央部门高校录取人数占中央部门高校全国录取总数比例、生源质量、就业情况,认真研究,科学合理地确定本校来源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 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北京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国防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等。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10%以内。

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省级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2. 江苏省理工类考生(含国防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及以上,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及以上;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历史,且等级要求达到a及以上,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及以上;对进档的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已被北京科技大学认定的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在达到同样等级条件时,方能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

3. 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级差”以最大程度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时的级差分为最终设定值,一般为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间级差为1分或2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间级差为1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0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将进档考生按实际考分由高到低分文理分别排队,然后依次逐个安排专业)。当高考实际分数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相关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外语、数学;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4.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北京科技大学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5. 关于退档。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体检合格,北京科技大学提档后不退档。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体检合格,北京科技大学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其他专业,如果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6. 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需参加当地的英语口试,要求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日语、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德语为零起点),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制。

7. 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8.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9. 北京科技大学保送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北京科技大学有关简章、办法进行。

10. 自主招生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按照考生认定的专业和享受的优惠录取,最低分不得低于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11.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北京科技大学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北京科技大学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2016年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艺术类)每人10000元 /学年,其它专业每人5000元/学年。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商务日语专业每人7500元/学年,其它专业每人6000元/学年。如果国家调整 2016年学费标准,将按新标准执行。本科住宿费标准:每人900元/学年,收费依据为“京价(收)字【2003】348号”。

第十五条 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站:http://,咨询电话:010-62325294 62332893,传真: 010-82371778。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10-62332307。

第十六条 北京科技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北京科技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北京科技大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北京科技大学通知篇九

调查地点:×××。

调查人:××××。

被调查人员:同学:×××,×××,×××;班委成员:×××,×××,×。

××;

班主任:×××;辅导员:×××。

群众意见调查报告:

通过对众多刘寅同志身边的群众调查表明,该同志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路线,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著作,积极上进,处处注意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担任×××,工作踏实肯干,任劳任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乐意为同学服务;学习上认真刻苦,成绩突出,多次获一等奖学金,各门课程无重修记录;生活上,勤俭朴素,讲究卫生,个人形象佳,为人正直,尊敬师长,善待同学,人际关系融洽,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较好的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支部调查意见:

大家一致认为刘寅在各方面符合了一个党员的标准,同意推荐其发展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

学生软工支部。

支部书记:周英。

××年××月××日。

北京科技大学通知篇十

近几年学校不断加大投入,学生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不断改善。截至2005年9月逾二十万平方米学生公寓竣工交付使用。所有学生宿舍中,配备洗澡、自行车库等服务设施,配备电脑桌、电话、网络、电视信号接口,今年所有的宿舍也都安装了空调。截至2007年6月,逾二万平方米学生食堂竣工开业。2007年5月,学生公寓通过北京市教委标准化公寓验收;12月,学生食堂通过北京市教委标准化食堂验收。2008年北京奥运会柔道跆拳道比赛馆建于校内,已于2007年11月启用,奥运会后体育馆已全面服务于全校师生。

宿舍配置:宿舍内地面用瓷砖铺成,显得整洁明亮。学校为每个宿舍都接有电话线,和一部电话。

宿舍规格:为6人间,每个人的床位是和写字台连在一起的,上面是床,下面是衣柜及写字台电脑桌。

洗澡问题:宿舍楼内每一层都有浴室,下午三点到晚上十一点有热水,刷卡洗澡,按照流水时间一角一分钟。

饮水问题:宿舍楼一般每隔三层就有一个开水器,只要到指定楼层去打即可,也是一分钟一角,也是刷一卡通。

用电问题:宿舍晚上23:30会熄灯,关楼门。周五、周六、寒暑假期间晚间不熄灯。每个学期每个宿舍有100度免费电,用完后要自己去自助机上购买。

宿舍管理门禁:宿舍楼都有门禁系统,要刷校园卡才能进。宿舍管理算蛮严的,都是按时早6点开门,晚11:30关门。

注意事项:北科的宿舍楼安全起见,对所有的用电器都进行了限电处理,大功率的电器如电饭煲、电吹风等是不能使用的,一旦使用,电闸会自动跳起。

北京科技大学通知篇十一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在中国高校esi2022国际排名中位列第5690名,在校友会中国大学2022排名中位列第237名。

2、从院校层次来看。

3、从硕博点来看。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目前拥有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学科实力强盛。

北京科技大学通知篇十二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由原机械部所属北京机械工业学院和原电子部所属北京信息工程学院合并组建,是北京市重点支持建设的信息学科较为齐全的高校。学校现有5个校区,另有占地1200余亩的`沙河新校区已经全面开工建设,基本建成一期工程。

学校缘起于1937年,迄今已有83年历史。学校始终扎根中国大地,与国家共成长。从国立高工时期高举“实业救国”旗帜,到1958年隶属机械部的北京机械学院及其后的北京机械工业学院(1981年首批硕士点)都以服务国家建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工业化建设为己任,创立于1978年的北大二分校及其后隶属于电子工业部的北京信息工程学院“应国家计算机工业发展需要而生”,直接服务于国家的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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