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续签篇一
签约须知:
一、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合同书为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
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符合《民法典》、《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四、劳务派遣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派遣在校学生实习。
五、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六、本合同期限不得低于二年,合同期限两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七、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使用本合同书订立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不需协商之处可写“无”或划掉。订立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劳动者需本人签字。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张。
九、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妥善保管,乙方的劳动合同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甲方应及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交给乙方,并由乙方签收,甲方对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
第一条甲方基本信息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基本信息
乙方(被派遣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从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止。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在用工单位符合法律规定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岗位(工种)在合同中明确。乙方应当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在相应的工作地点工作,但仅限于范围(所在市),具体工作地点在合同中明确。
第六条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并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遵守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并已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执行相应的工时制度,具体工时制度在合同中明确。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将许可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将工时制如实告知乙方。
第八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法律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与身心健康,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乙方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当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乙方补休。
第九条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办法由甲乙双方与用工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应监督用工单位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方式。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乙方的具体工资标准在合同中明确。
第十一条甲方于每月日(节假日、休息日提前到最近工作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二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第十三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在劳务派遣期间患病、休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工资分配办法执行。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待遇。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六条甲方跨地区派遣乙方的,应当为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办理社会保险。
第十七条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十一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二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条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发生变化,劳动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七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甲方因《民法典》第四十六条或者《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十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三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一、违约责任及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事项
第三十五条甲方应当如实将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晓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且无异议。
第三十六条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双方应当协商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以劳动合同形式予以确认。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劳动合同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甲方应及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交给乙方,并由乙方签收,甲方对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续签篇二
甲方(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派遣与费用。
第一条派遣系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下称派遣人员)派往甲方从事劳务的行为。
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派遣_____人到甲方从事____工作。
第三条派遣人员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岗位等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四条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包括:
(一)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
(二)派遣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社会保险。(自派遣之日起由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三)劳务管理费。
第五条根据派遣人员的数量,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劳务费___元。(其中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各项社会保险费、劳务管理费每人___元/月标准支付)。
第二章甲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第六条甲方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
(一)尊重派遣人员的民族习惯,维护派遣人员合法权益。
(二)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并协助乙方工作人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三)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甲方制订(执行)的安全生产、行为规范、考核办法等管理规章制度应向派遣人员公开,并送乙方备案,以便共同监督执行。
(四)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工伤事故造成伤、残、亡等,甲方应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并及时将事故情况通报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对派遣人员的工伤事故进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工伤保险以外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应于乙方派遣人员试用期满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将派遣人员试工情况通知乙方(逾期视为合格),以便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六)及时将派遣人员的工作、培训、考核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乙方,协助乙方做好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对试用期满后,经实践证明不能胜任甲方工作的派遣人员,甲方可安排其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若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员,并按照规定支付工作期间的劳务报酬、保险及乙方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的补偿金等费用。
(八)在向乙方按时支付劳务费的前提下,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派遣人员劳务报酬、社会保险延误等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甲方按时支付足额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代扣个人所得税。
(十)甲方不得将派遣人员再派到其他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单位,应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十一)甲方应保证派遣人员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
(十二)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度,甲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给予调休。
第七条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甲方可对派遣人员规定试用期____天,并有权终止不符合条件人员的试用,但应按照规定支付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甲方拥有对派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处罚及奖励的.权利。乙方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退返乙方,但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甲、乙双方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情况如下: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_____元以上损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5)不能胜任工作或连续___次考核为不合格。
第三章乙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第八条乙方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
(一)根据甲方的要求推荐人选,并与甲方审核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30天),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0天),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半年)。
(二)负责对派遣人员的基础培训,主要包括:
1、劳动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
2、安全防护、遵章守纪;。
3、职业技能培训等。
(三)乙方应当与派遣人员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规定乙方在派遣人员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未满,没有新的用工单位时,应向派遣人员按照乙方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
(四)按月按时足额支付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
(五)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及用工单位有关安全管理的法规和规定,加强派遣人员安全教育管理。
(六)依法为派遣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手续并按时缴纳保险费用;为新签及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派遣人员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事宜。
(七)定期安排派遣人员到制定医院体检,项目包括:肝功能、心电图、内、外科及耳、鼻、喉、眼科检查(招工体检费用由派遣人员自行负担)。
(八)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管理人员到甲方进行现场办公,做好服务工作。
(九)教育派遣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管理规章制度,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十)为派遣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十一)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工伤事故处理的规定,负责组织派遣人员进行工伤事故的处理工作。由乙方依照人员管理权限及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申报及处理,所发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二)由于派遣人员违反服务期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故意或无意造成重大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追偿。
(十三)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可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到甲方工作。
第九条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侵害乙方和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及索赔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意见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二)乙方有权提出对甲方因违反《劳动合同法》及本协议的约定擅自解除本协议进行经济赔偿的要求,甲方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第四章费用及结算。
第十条甲方须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员上月出勤考核情况,于每月____日前以支票形式将上月劳务费支付给乙方(如遇到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可以适当顺延但最长不能超过5日)。
第十一条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须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并按时支付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按时缴纳派遣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如遇有特殊情况,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劳务费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甲方不按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拨付劳务费用时,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付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30天内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时,甲方应承担从拖欠之日起的违约责任,如超过60日仍未能支付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向甲方追索所欠费用。
第十四条加班费的计算及发放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甲方现行规定执行。
第五章协议终止。
第十五条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
(二)发生不可抗力(自然伤害,经济危机等)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三)协议任何一方宣布破产、依法解散、关闭或撤消;。
(四)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因违约致协议终止的赔偿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本协议有关约定执行。
第六章争议处理。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七章其他条款。
第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约定。
第十八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因颁布新的《劳动合同法》造成本协议条款必须进行修订时,均应以新的法规为准,并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不认真履行协议,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本协议的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如协议任何一方意欲延长本协议书的期限,则应在本协议书期满前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书面协议约定。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分送甲乙双方财务部门、合同管理部门一份备案。
第二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续签篇三
派遣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派遣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乙方接受甲方转移派遣(以下简称派遣),到________岗位工作。
派遣期限为24个月,从xx年12月1日起至xx年11月31日止。
第二条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本合同期限为二年,从生效之日起计算。
试用期为三个月,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决定。
第四条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比照学校事业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标准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单位当月划拨的款项后个工作日内(最迟不得超过当月最后一天)、通过邮局以工资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给乙方,并代缴个人所得税。试用期的工资为正常工资的%。
第五条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甲方负责为乙方依法办理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四险一金”费用由用工单位支付)。
乙方工伤、患职业病等待遇由用工单位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后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残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在确定工伤残疾等级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工伤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相关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意外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吉劳险字(91)6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家属。
乙方因患职业病或工伤导致无法履行岗位职责、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所发生的赔偿、补偿、工资及其它费用均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承担。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由用工单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用工单位不能依法履行义务时,由甲方向用工单位交涉,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第七条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单位对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按照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保密和竞业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或帮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和用工单位的技术资料、商业资料返还,不得保留。乙方若违反上述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万元,同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签。
一、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同意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变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经试用期或年度考核不胜任本职工作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
3、乙方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年旷工累计超过30天的;。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8、在甲方依《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进行裁员时。
(二)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由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一个月工资后,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可以提前日书面通知(在试用期内提前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派遣单位(甲方):被派遣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续签篇四
立合同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xxx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合同期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在此期限内,受甲方委托,乙方派遣4名保安人员和甲方3名内保共同做好甲方物流中心的守护巡逻工作。安保人员实行部定时工作制,乙方每天16:0022:00时保持1名保安人员,22:00次日凌晨7:00时保持2名安保人员在岗执勤。
安保劳务费元/人/月(含乙方代发的安保人员工资、社会劳动保险、考核工资、等级工资、管理费、)安保劳务费半年共计人民币:肆万五千一百贰拾元整,在乙方进驻后,有甲方一次性预付给乙方。安保劳务费包含以下费用:
1、安保人员工资含基础、考核、等级、工龄、超时工资等工资。
2、社会保险金含养老、医疗、工伤等工资。
3、管理费含税金、培训费、服装费,劳动合同解除备付金等其他办公费用。
1、指派人员对安保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应在甲方的安保人员。
2、及时认真研究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3、负责处理安排安保人员在执勤中与甲方人员发生的争议,与乙方共同处理进入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的争议。
4、免费提供当班安保人员工作餐和必要的执勤用品(如手电筒、笔、雨具及各类登记簿)。
1、加强安保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及督查,及时处理违纪安保人员和调换不适合甲方工作的安保人员,提高保安服务质量。
2、
3、对服务范围的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书面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本合同约定的安保职责以外的工作,有权拒绝非甲方指定负责人的直接指挥。
5、与安保人员建立合理的劳动关系,及时发放安保人员工资,提供执勤所需的制式服装。
遵守甲方门卫管理制度,推行乙方质量管理体系中门卫服务的相关文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安保服务要求。
1、对出入人员实行严格验证,并依据甲方相关的制度严格询问、联系、登记、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载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检查、核查,严禁物资流失;禁止私自将危险品和违禁物品带入。
3、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责任区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
4、加强夜间的巡逻检查,做好盗窃、火灾的防范工作,在岗期间保证每90分钟巡逻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与甲方内保共同做好服务区域内的安全。
5、协助做好疏导工作,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上岗执勤文明礼貌,着装规范统一。甲方员工上下班前后15分钟保持单人立岗,重大活动时,需立双岗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1、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若遇国家或地方重大政策变化,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约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2、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如一方要求续签,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确定续签的相关事宜。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除本合同允许的情形外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合理可预期的损失。
2、如甲方拖欠劳务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一次性付清欠款,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币8000元。
3、安保人员书面向甲方提出安全隐患改进意见和建议,甲方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甲方财务人员不遵守财经纪律,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法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续签篇五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1、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用工需求和聘用劳务人员的条件、名额和岗位等,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
2、甲方负责对派遣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岗位职责等岗前培训。
3、乙方受甲方委托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4、本协议签订时,乙方派遣员工共人,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派遣员工数量变更的,以实际人员数量为准。
5、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为其中包含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乙方需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乙方在派遣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6、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7、甲方对派遣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培训,经常进行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劳动保护。一旦发生工伤亡事故,乙方派专业人员协助甲方妥善处理,由甲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8、甲方有权解除工作期间不遵守规章制度的派遣员工,发生的相关经济补偿由甲方承担,乙方及时配合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事宜,确保甲方的工作能正常运行。
9、本协履行期间,如发生有关条款与国家现行政策不符时,双方另行商定修改有关条款内容,协商不成立即终止执行本协议,或因一方遇到特殊情况确需提前解除协议,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协议。
10、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暂定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
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续签篇六
甲方:
乙方:
乙方因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劳务人员(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总则
乙方根据用人需要,确定招收人员的条件,经乙方面方试、考试,确认合格的人员,由乙方委托甲方职工派遣到乙方工作,岗位为。甲方负责办理用工手续。
乙方与劳务人员的劳务期限为一年(劳务人员在劳务用工单位的试用期为15日)。甲方派遣到乙方工作的劳务人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后,如乙方需要,甲乙双方应于劳务派遣合同期满前30日内续订劳务派遣合同。
第二条劳动关系
甲方与劳务人员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乙方应当按照《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规定,向甲方提供能够满足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约定的内容的相关信息资料。
第三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例和劳动纪律
(一)乙方安排劳务人员执行的工时制度和安排劳务人员加班,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安排劳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安排劳务人员公休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以及安排劳务人员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二)乙方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三)乙方负责对劳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乙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务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服从乙方管理,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对劳务人员的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等与乙方在职员工实施统一管理。
(五)甲方与劳务人员签订一式四份《劳动合同书》,乙方应监督劳务人员对劳务合同的履行,并将劳务人员履行情况及时反馈甲方。乙方应当为甲方劳动合同的严格履行提供切实的保证。
(六)乙方必须确保劳务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若乙方事后为劳务人员虚挂岗位,劳务人员假借其岗位长期不上班,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指派专人负责协调与甲方的工作,以密切双方合作,切实建立长期有效的回访机制,甲方应定期回访,共同管好、用好劳务人员。
第四条工资
(一)劳务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的月工资标准由乙方确定。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乙方单位具体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应当于次月日前按实发工资元/人将劳务人员工资通过银行转账给甲方,并提供给甲方劳务人员当月支付工资明细表。
(三)乙方负责劳务人员的考勤,并于每月日前将上月劳务人员考勤情况和休假证明提供给甲方。扣减缺勤工资按乙方规定执行。
(四)劳务人员的工资于次月日由甲方支付给劳务人员本人,甲方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务人员工资。
(五)如发生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的情况,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用人单位解除聘用
(一)劳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将劳务人员退交甲方,由甲方为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乙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伤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劳务人员,并将该劳务人员退还甲方,由甲方为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1、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劳务人员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4、乙方与劳务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劳务关系的;
5、乙方的生产经营条件符合国家裁减人员规定的。
本款所列上述被乙方解聘的劳务人员,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三)劳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不得依据本条(二)款规定解除劳务关系:
1、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作,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第六条劳务人员解除聘用
1、在试用期内的;
2、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乙方未按照约定委托甲方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二)劳务人员除上述(一)款式1、2、3条处解除劳务关系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办理相关手续,并通知甲方,但劳务人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的情况除外。
第七条聘用中止
甲方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期限届满,乙方不再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将劳务人员退交甲方,由甲方为其办理中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八条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共同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工作。
(二)劳务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由乙方和劳务人员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与劳务人员依照法定程序申请争议仲裁。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利益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劳务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如因违章违纪、玩忽职守等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劳务人员自行负责,甲方不负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条附则
(一)本协议与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续签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信的原则,就劳务合作事宜,依法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全面履行: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
2、定义:本合同中“派遣人员”是指乙方聘用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由乙方派遣到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的人员。
3、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劳务服务岗位为岗位;签订合同时岗位需求人数为据实际人数。合同期间岗位人数的增减由甲方根据岗位实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可以对派遣人员的岗位进行必要的调整。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岗位要求,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招聘内容须经甲方核定),并负责协助相关的招聘事宜,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选拔,为甲方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选(岗位条件另定)。
2、乙方应以××××××××有限公司作为实体进行招聘,并将劳务派遣用工性质明确告知应聘人员。
3、经甲方审验应聘人员材料和考核面试后,由甲方确定录用名单,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录用名单向甲方正式派遣人员。
1、在本合同期内,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甲方决定并向乙方通报后,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员或者向乙方额外支付派遣人员一个月工资,并提供相关证据:
(2)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甲方可以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乙方可以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约定退回派遣人员而使乙方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如因证据不充分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裁判恢复劳动关系的,甲方应恢复劳务派遣用工关系或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至合同期满前所有的工资(不得低于武汉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待遇)、管理费、劳动关系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劳务派遣关系或退回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到期时,符合本项(1)、(3)、(4)项规定的派遣人员,其在甲方的派遣期限应顺延至上述情况消失:
(2)派遣人员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派遣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派遣人员(女性)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5)派遣人员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上述(2)情形下,如乙方在支付伤残补助金后依法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甲方可以在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伤残补助金的补偿后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
5、甲方擅自终止或退回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第4项规定的派遣人员的,应向乙方支付终止或退回之日起至第三条第4项所述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赔偿。
(6)甲方如需乙方增加派遣人员,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
1、派遣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归属乙方,乙方负责派遣人员的所有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党团、工会、计生等工作。
2、经甲方同意乙方管理人员可到派遣人员工作场所,协调甲乙双方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关系,但乙方不得在甲方场所从事与甲方合作无关的其他事务。
3、乙方委托甲方对派遣人员的工作数量、质量、业务技能和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定期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有权自行选择派遣人员人选,但应保证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6)双方约定的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2、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双方的约定支付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乙方可以应甲方和派遣人员的要求对甲方和派遣人员之间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解;。
(5)双方约定的乙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3、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2)甲方应按双方的约定支付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甲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定,保证派遣人员享有法定福利;。
(4)甲方不得将被派遣人员再派遣到其他单位,如有违反,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双方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4、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处理相关劳动人事事务;。
(3)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因工作管理产生的劳动纠纷;。
(8)双方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1、甲方须支付乙方劳务费,劳务费包括:管理费、派遣人员的薪酬、国家规定的计提费用、派遣人员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支付的部分。劳务费按月支付,每月日前结算一次,由甲方每月核定,乙方核实后,甲方根据乙方出具的发票一次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到乙方如下账户。
2、管理费支付标准甲方根据合作实际情况按以下三种标准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费。
本埠派遣:人民币______元/人/月;。
省内异地派遣:人民币______元/人/月;。
省外异地派遣:人民币______元/人/月。
3、派遣人员薪酬由甲方根据相关办法进行考核,并定期向乙方出据派遣人员薪酬发放标准,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发出3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提供的派遣人员薪酬发放标准支付给派遣人员薪酬。
4、派遣人员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元/月(不得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
5、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代为扣缴。
6、乙方应及时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缴纳费用中由单位支付部分,由乙方核定,在甲方支付的劳务费中缴纳。
7、乙方增减派遣人员的到岗或离岗时间须由甲方确认,并由双方指定人员签字认可。如果派遣人员工作不满一个月,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其报酬。
8、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原因向派遣人员个人收取有关费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结清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或迟延付款10日以上的,每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加付拖欠部分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款项超过三个月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调回派遣人员,并依法追回欠款和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由于乙方输出的派遣人员工作失误或违规操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向派遣人员索赔,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由于派遣人员利用工作便利构成犯罪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共同向司法机关提供证据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向当事人追偿。
3、乙方应采取措施保持派遣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调换或增减派遣人员。
5、如派遣人员因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提出辞职的,甲方除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补缴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外,还应按该派遣人员在乙方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甲方未按约定为派遣人员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的;。
(3)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派遣人员的权益的;。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人员劳动的;。
(5)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派遣人员人身安全的。
6、如甲方非因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情形退回派遣人员的,应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至劳动合同期满前所有的工资、管理费、劳动关系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7、派遣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出现工伤、死亡的有关待遇和费用,由甲方承担按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部分,善后事务处理事宜由乙方负责。
8、由于乙方在招聘、培训及后期管理过程中操作不当或不能及时处理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保持诉讼的权利。
(1)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
(2)没有为派遣人员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
(3)没有依法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1)无正当理由拒付劳务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延付款超过三个月的;。
(3)违反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严重危害派遣人员的人身安全的;。
(4)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人员提供劳务的。
1、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悖或未作约定、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由于甲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要求导致用工制度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年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派遣人员与乙方建立的劳动关系终止日期超出本合同有效期,则本合同的有效期顺延,顺延期限以甲方在其所使用的派遣人员中劳动关系的最晚终止日期与甲方终止派遣人员服务日期之中,以其中最晚时间为准。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履行,则本合同自动顺延。如有变更,具体事宜双方商定。
2、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应书面予以确认是否续签。
3、本合同期满,双方如不再续约或因一方违约而提前解除合同,则本合同终止。
1、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因客观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必须取得对方同意或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应按解除合同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总额的2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甲方解除本合同时,仍有部分派遣人员的派遣期限尚未到期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至合同期满前所有的工资、管理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2、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作为依据且视同为合法。
4、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共同协商。
5、甲方与乙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申请武汉仲裁委员会裁决,合同条款在进行仲裁时,除仲裁部分外,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
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续签篇八
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根据实际用工单位的要求,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单位从用工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现阶段,我国的劳务派遣单位数量日益增多,《劳动合同法》中明确细化了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
1.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其中涉及的特别要求包括:
(1)订立合同期限应在2年以上;
(2)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必备条款除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外,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0)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
(11)被派遣劳动者的派遣期限;
(12)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劳务派遣实质上是一种临时性用工,法律规定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至少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为了避免劳动关系的短期化和就业不稳定给企业、劳动者个人以及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
2.与接受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其中必须约定:
(1)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
(2)派遣期限;
(3)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
(4)违反协议的责任。
3.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4.其他义务:
(1)不得克扣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3)派遣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5)保障劳动者依法参加或组织工会的权利;
(6)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因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致使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劳务派遣单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2.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3.对被派遣劳动者应适用同工同酬。用工单位无同类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4.遵守劳务派遣企业的岗位限制———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
5.保障劳动者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
6.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期限方面的区别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为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长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由约定。
2.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区别关于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做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关于劳务派遣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