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品味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一
书中的迪克是一条丑的出奇的猎狗:一副斜巴眼,眼角还长满了眼屎,天生就是一张歪嘴,还淌着口涎,长着一身乱糟糟的黑狗毛...实在是太丑了,连狗妈妈都不想多看一眼,所以,在它出生3个月刚刚断奶后,便被丢弃在了人迹杳然的原始深林里。
阿炯是一个离异家庭的瞎眼少年,后母嫌弃他,父亲也经常打骂他。他自幼跟着卖唱的钱老瞎学拉二胡挣钱糊口。一个偶然的机会,一直寻找着主人的迪克和贫穷可怜的阿炯相遇了,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从此以后,迪克帮助阿炯战胜拦路的狗群;因为赔不起茶馆的1000块钱,继母还有警察要抓迪克并且打死它抵债,阿炯将迪克隐藏起来,而迪克为了救阿炯不顾危险和圈套跳出来救阿炯...看着这些情节,让我感动得眼泪都流下来了。
而与之形成对比的阿炯的后母,还有阿炯在昆明找到母亲后,歌舞团的团长继父宋老板为了自己的名声和所谓的面子,不让他认自己的亲妈,不让迪克上台表演,找了一只假的`迪克来代替真的迪克...这些都是外表漂亮的人所干的丑陋的事情。
看完这本书,我更加明白了,丑与美,在于内心而不在于外表。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我们一起走,迪克》,真正看懂了动物与人之间的深情厚爱。我体会到了,一种悠扬的快感和一种沁凉的悲感共同交织在我的心中。
那个感觉令人心潮澎涌,那个感觉令人思绪纷繁。一本书一页纸,倾注着太多太多的真情,倾注了太多太多的心血,那一个个小精灵般的方块字中,透出一个感人至深的画面,是多么引人入胜啊!
这本书写的并不华丽,却很朴实。充满了真情实感。这本书的字里行间中,充满了令人冲动的,吸引读书者的片段,看了这些,没人不会情不自禁的向下翻。
读完第一个故事,我仿佛置身狗窝,眼睁睁看着丑狗被主人带走,扔掉。还有钱老瞎和小盲人,我深深的被老盲人折服了,他让小盲人躲开,寻找那根本不存在的树,自己却葬身火海。
再看丑狗惹祸时,为了不让小主人挨打宁愿被发现,还有小盲人和丑狗去找阿妈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过雪山,乞讨、还当练拳的工具,这是多么忠心和勇敢,这是多么有血有肉啊!
你瞧丑狗被关的片段,令人愤慨,明明丑狗立下功却要让别人来代替。小盲人没说错,人就是这样,一点外在的美就能盖住许多内在的丑,真是糊涂极了,连最简单的思维判断都会忘掉。
虽然结局不是好的,却最人深思,我知道了,动物是重情感的',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看完了沈石溪的长篇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讲了一条狗迪克可一个瞎子阿炯在一起生活的故事,阿炯历经千辛万苦,最后在昆明找到了阿炯原来的妈妈,之后阿炯和迪克一起想太阳走去。去迎接那丝温暖。
阿炯刚生下来时,眼睛像世界上最大最明亮的葡萄一样,但是因为特殊原因,眼睛失明了。这本书教我们要坚强,五官中,阿炯只有五分之一的痛苦,只是失去了眼睛,也可以好好的活着。
这就是《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教给我们要坚强、刚毅。面对困难不要害怕。我们要学习阿炯的精神。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四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这本书中的迪克,拥有人一样的善心(如果人类真的像自己自吹自擂的`那样善良的话)和品格(但现在许多人类却拥有为他们所不齿的狗的品格,但事实上狗的品格不一定是那样的,它们并不是坏的,并没有那么贱,这一切只是因为它们不懂人类所认为先进的语言,无法辩解罢了),而那些形形色色的伪君子,则越发像并没有什么大智大慧的人以外的动物。
不知你发现没有,世界上所有拥有异乎常人的能力的人类,比如拥有蓝色皮肤的人、眼睛有放大功能的人,他们自从有了这种特异功能之后,被许多人众星捧月一般地养着,研究他们,这样的人反而没有几个人能有成就。他们的能力本应该帮助他们取得普通人和身体有缺陷的人无法或很难取得的成就,但是恰恰相反,他们一生碌碌无为、空自虚度,甚至有温饱之虞。而并没有受到上帝的眷顾,自从出生就和常人无异的那些人,反而出了些有成就的。你看现在无论在政坛、演艺圈、体育界、文坛或其他什么领域做出业绩的人,没一个是“异能人”。而那些自小或在人生的中途遭遇不幸,身体和常人比起来有缺陷的人,他们也有一些很有成就的。上帝为你关上了一扇门,还会再为你打开一扇窗。像那些聋哑人、盲人,他们如果敢于拼搏,决意在某个领域开始做,只要做到了稍有些名气的程度,便可以因为他身体上的不足而获得众人一种对于这种看似不幸实则幸运的人的同情。牡丹花好空入目,枣花虽小结实成!到了这个时候,这个有勇气的幸运儿事业上便极有可能一帆风顺,顺风顺水。而那些上帝似乎从来没从他们那里取走什么东西的愚昧、倒霉的人,他们还为自己成果来得容易而沾沾自喜、洋洋自得,但是他们岂知,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人生不可能全是万事如意,命运不会把你的路铺好了叫你走。不过,世界上没有一生无挫折的人,但有一生总倒霉的人。《增广贤文》有云:“谁人不爱子孙贤,谁人不爱千钟粟,奈五行,不是这般题目。”
书中的瞎眼男孩阿炯,命运对他来说是不幸之至的。他和迪克,可以称得上是“难友”了。迪克空有一身好本领,空有一颗赤胆忠心,但却因为相貌丑陋而遭主人抛弃。金子总是会发光的,现实是这样的吗?对人来说这也许有些希望,但是对于人以外的那些“低等动物”来说,前途简直太渺茫了!命运真是太不公了!人类真是太没有鉴别力了!这本书里面的阿炯,给我的感觉就是:他眼睛虽然盲了,但他不以貌取人,眼睛就比谁的眼睛都好使!而宋英学那个伪君子、真小人,道貌岸然的、披着人皮的低等动物,眼睛虽然还亮着,但是简直就是天下头号大瞎子!空生了一双眼睛!
众生为什么要有贵贱之分?地位为什么要有高低之别?在人类愚昧的世界里,这看似是有利于“世界”发展的,但是事实呢?各种违反最基本道德伦理、最不合假惺惺的“人性”的事情层出不穷,八字衙门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唉,人间私语,天闻如雷;暗室亏心,神目如电。对人来说,这句话也许说得通,但是人类对待人以外的什么所谓的“低等动物”呢?封建时代,人们常说:“圣贤言语,神钦鬼服。记得旧文章,便是新举子。”现在这样的言语已经是太过封建的了,没有人能够信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是人类却把一些十分不公和霸道的条条框框强加到了什么“低等动物”身上。连人类自己都说了,忘恩负义,禽兽之徒嘛。但人类自己却做了这等禽兽之徒。地球给过人类多少好处,但如今却被人类糟蹋得面目全非。哼,国乱思良将,家贫思贤妻!等到人类再也从地球身上拶榨不出什么油水之时,待到人类已经没有足够的粮食和住房时,当地球上遍地饿殍时,才会痛思悔改。哼哼,已经晚啦!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五
看完了,有些伤感、有点不知所措,这就是现实吗?大学生就业,求职过程中被骗、被抢、被潜规则…好艰难啊!主人公是个很有才华的帅哥,文笔好,经验丰富,又是学生会主席,他历经波折终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工作,可是他却在迷茫时背叛了爱情,最后行单影只,我最佩服的是乐乐,她一个人创业,办了“火狐工作室”。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看完了沈石溪的长篇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讲了一条狗迪克可一个阿炯在一起生活的.故事,阿炯历经千辛万苦,最后在昆明找到了阿炯原来的妈妈,之后阿炯和迪克一起想太阳走去。去迎接那丝温暖。
阿炯刚生下来时,眼睛像世界上最大最明亮的葡萄一样,但是因为特殊原因,眼睛失明了。这本书教我们要坚强,五官中,阿炯只有五分之一的痛苦,只是失去了眼睛,也可以好好的活着。
这就是《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教给我们要坚强、刚毅。面对困难不要害怕。我们要学习阿炯的精神。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七
读了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一个盲人与丑狗的感人故事,一个让人感受至深的情感纠葛。让人看后无不被其情节所感动,无不为其而动容。
多么感人至深的故事,一个盲童,一只丑狗,震撼人心,也幸亏阿炯是一个盲人,对于丑狗才不嫌弃,而迪克本身就是一条纯种的猎犬,俗话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再加上阿炯对它呵护有加,迪克一直忠心耿耿,甚至为了给小主人筹集一点医药费,不惜自己给别人当作陪练,被打得鼻青脸肿,只为赚那几元钱,多么忠诚的狗呀!其实任何动物都是我们的朋友,如果谁家里有小动物一定要,爱它们,不带有任何功利色彩,让我们一起爱护小动物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八
一个孩子,在被后妈与爸爸的暴力下,带着那只小狗去了亲妈所在的地方。他以为他的到来会使阿妈欣慰,不想却使阿妈难堪。然而,一个在他乞讨时帮助过他的阿姨,却成为了自己思念已久的阿妈。他思绪万千,带着那只忠诚的狗,永远的流浪……我也被深深地感染其中。
那首古老的歌,传遍了小村的每个角落,传遍了心灵的每个角落。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弹出了世间的无奈与悲哀。未来的路上,狗儿成了他唯一的伴侣。
动物与人,相依相伴。主人生病,为了赚钱,自己宁愿做暴力的奴隶。它不明白人类所具有的感情,它不懂人类的诡计多端,它也不知道主人的苦衷。它只能做它能做的事,它只想帮主人一点忙,正因如此它牺牲了自己的爱情,主人的言语对它来说就是就是它的金科玉律。几次的死里逃生,更让它和主人之间产生了不可分裂的感情。
在这本书里,我敬佩的是迪克,他能如此忠诚地对待主人,为了主人,可以连性命都不要,真的让人感动。虽然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心灵的坚强与善良足以掩饰一切。
我认为另一个主人公阿炯是值得我们同情的,曾受制于暴力下,又流浪乞讨,又遭遇心灵打击,真的很可怜。
在以后的日子里,希望阿炯去了孤儿所,和一群天真无邪的孩子成为朋友,带着迪克,过上了他梦寐以求的美好生活。或是阿妈和后爸来找他,接受了他和迪克,他和妹妹萌萌一起成长,再一次感到家庭的幸福与温馨。爱与理解,信任与坚强,善良与感恩,是人类的必修课,也是人生的主题,具备了这些,自然会有一个好的结局,终究会被你注定的“伯乐”发现。同样,动物也是一样。它们也有好习惯,好品德。它们信任我们时,我们也要像阿炯那样对待它们。
书净化了我们的心灵,让我们学会去感悟,去体会分享世间的喜怒哀乐,体会人间的亲情,友情。也许流浪是男孩最好的归宿,让我们一起为他祝福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九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是《我们一起走迪克》。它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它写的是一对血统纯正、出身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夫妇,产下了一窝狗。其中一只狗奇丑无比,它的把它喂大以后便把他丢弃了。没过多久,他被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了,起名为迪克。从此以后它和它的小主人形影不离,小主人走到哪儿,他就走到哪儿。小主人要去找她的母亲,它就跟着去了,一路上它给了它的'小主人很大的鼓励,最终他找到了自己的母亲。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动物也有感情,只要你对它好,它就会对你好。比如在海南的黄开宁家里养了一条蛇:1996年8月的一天,黄开宁在槟榔园里除草时发现一条受了伤的蛇躺在石头上,蛇的尾巴上有一个伤痕,还有血。黄开宁小心翼翼的伸手去抓,意外地发现蛇竟然不咬他,他绝的蛇认识他,用手摸它的时候,它也不咬。黄开宁把它带回家,用草药给它包扎伤口,于是把蛇养了下来。这条蛇竟然在他家呆了整整9年,小蛇已经长成了巨蟒。现在大约有4米长,100多斤重,黄开宁对蟒蛇宠爱有加,让它和自己一起睡。黄开宁有了小孩后它便成了他家的保姆。孩子们经常和巨蟒玩儿。
这就是人和动物美好相处的例子。所以,大家要记住,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不要伤害它们。只要你对它好,它也会对你好。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十
阿炯是一个盲童,被继母欺辱,一个偶然的机会与丑猎犬迪克相遇,和迪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狗和少年有着同样的悲惨生世,在剧团里,阿炯一曲成名,但为了和迪克的患难友情,他放弃了金钱与亲情,和迪克重新走上了流浪人生。
小说的结尾是美好的:人和狗行走在寂静空阔的马路上,要去寻找比雪更加纯洁透明晶莹的爱。我仿佛看到了一人一狗,他们哪怕是坐在街头乞讨,却能互相理解、互相爱护的温馨画面。
迪克的忠义是阿炳在世界上的唯一温暖,他们之间有着难以割舍、生死与共的一片真情。朋友的友情是多么珍贵呀,文中的迪克为阿炯上刀山,下火海,这都是友谊在驱使着它,可见,有一个真心相待的朋友是多么好的事情。
友谊是清泉,滋润人心田,友谊是明月,照亮夜晚的小道,友谊是小船,把你带向安全的港湾,我们不能失去友谊,人生的过程失去朋友是多么遗憾的事。
读完这本书,再细细品味,一个道理慢慢感悟出来,世间最珍贵的不是金钱,是比金钱更沉的友谊,友谊没有贵贱之分,只要是真诚的,就很珍贵我们就要好好珍惜。
读沈石溪的小说,让我看到了动物的世界中真的存在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我会继续去探寻他笔下的野狼、斑羚、战象、猎狐、雪兔、警虎,走进他所描写的那些让人为之动容的动物的神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十一
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让我感到人与狗也是的真情的,迪克宁愿把自已的爱人红娜咬死,也不愿让小主人阿炯受伤。为了给阿炯治病,自已去当别人的练功稻草人,身上一块块的伤口。
迪克是一个从小出身天就被人抛弃的一条猎狗,当它在丛林中看到一条猎狗捉到一条猎物,主人非常高兴,就轻轻抚摸它的背。它看到了非常嫉恨。它渴望有一位欣赏和理解自已的主人,能有间遮风挡雨的.狗棚,能有一日三餐温热的狗食。它废尽了心思让别人收留它,可是,因为它长得太丑了,别人都把它当成了狼了。直到它遇到了阿炯它的命运改变了。
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迪克是一个忠心的狗,而阿炯是一个非常爱狗的人。
我建议大家要读一下这本书,非常有趣。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十二
谁说丑狗就可以随便欺辱了?谁说丑狗就没有生活的自由?本文中的迪克,就是这样一只丑狗。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新主人,可每次人们都嫌他丑。在之后的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新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我们不就是那个软弱的阿炯吗,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而父母呢,就是那一条忠诚的狗,每分每秒都保护着我们,生怕我们受一丁点伤。几乎干家务活,都是爸爸妈妈干的吧。而我们呢,就是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在电脑桌上玩玩电脑,看看书。也许想要帮爸爸妈妈干活的人,也不会多吧。
我还是这一句话: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
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平。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那是一个下着暴风雨的夜晚,一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与一个盲童阿炯都被从各自的家赶了出去。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护士,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朋友吧,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语文老师告诉我们沈石溪又出新书了。带着一份期待,一份兴奋,我买下了这本书。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津津有味的读着,完全沉浸在了书中。
合上书,想一想自己,有没有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父母,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想了很多。爸爸妈妈把我们养大,有时候总觉得这是爸爸妈妈应该做的,有时候不但不感激,稍有不如意,还要和爸爸妈妈吵闹。读完这本书我感到难过。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对待爸妈的付出,应该理解爸妈,应该回报爸妈。
我们不仅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对待父母,还要用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们有困难,别人帮助,哪怕只是一个微笑,一句鼓励的话语,我们都要永记心底。
在教室里做作业时,别人借我一本是看,借我一块橡皮,一张稿纸用,这虽然都是小事,但我也要记在心里,感激别人的帮助。
走在大街上,帮老人过马路,坐公交车,给老人让座,这都是给别人的一点点帮助,也是爱的传递。
学会感恩,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学会感恩,幸福别人,快乐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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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十三
今天我刚读完一本书,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一个真情感动人的故事,它深深打动了我,读的时候我几次忍不住想哭。
故事讲的是一只长相丑陋的狗,它实在是太丑了,连妈妈都不想要它,后来又被主人丢弃了。流浪中它遇到了一个盲孩子,这个孩子叫阿炯,他的导盲杖被人扔了,迷路了,幸亏丑狗帮他找回了导盲杖,把他带出了坑坑洼洼的泥地。男孩阿炯收留了小狗,并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迪克。从此他俩相依为命,在苦难中彼此忠诚,发生的一个个故事真是催人泪下。
一路流浪,迪克护着小主人大战拦路的狗群、穿越雪山死亡之林、帮助勘探队。夜宿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冒险比武……在苦难中相互帮助情谊越来越深厚。书中最打动我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能在歌厅里拉琴挣钱养活自己,不管三七二十一冲进歌厅把音乐播放器咬坏,完全不顾危险帮助小主人。还有一次因为迪克反抗老板爱犬的欺负,咬伤了那狗的腿,他们却要杀掉迪克,危急时刻阿炯没有抛弃迪克,而是冒着危险偷偷解开铁链救了它。
书中的故事感人至深,原来动物也有感恩之心,你对它好,它就会对你好。只不过它们表达感情的方式和人不一样,它们虽然不会说话,但只要你真心待它,它甚至会用自己的生命来回报你的关爱。我从新闻中看到,在今年发生的日本大地震中,一只狗始终守护着被埋的主人几天几夜,在危险的余震中不抛弃不放弃,直到有人来救援。这只狗和迪克一样,它们对主人的忠诚深深震撼了我。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十四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