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和约定,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在合同起草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各方的权益和风险,并进行公平协商。以下是一些合同实例,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集体劳动合同篇一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工会_:
企业方首席代表:职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利,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企业必须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职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四条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职工熟悉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安排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第五条企业必须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六条企业要贯彻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依法加强女职工的特殊保护。企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七条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职工交纳保险费。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医疗期间和伤残鉴定后的待遇,按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企业应对职工特别是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九条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职工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职工有权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和检举。
第十一条企业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和欺骗。
第十二条职工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企业应及时通知工会协助处理。
第十三条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条十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一份。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企业方首席代表:职工方首席代表: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三:
女职工权益保护协议。
集体劳动合同篇二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工会主席:
企业方首席代表:职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利,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企业必须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职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四条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职工熟悉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安排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第五条企业必须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六条企业要贯彻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依法加强女职工的特殊保护。企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七条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职工交纳保险费。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医疗期间和伤残鉴定后的待遇,按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企业应对职工特别是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九条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职工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职工有权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和检举。
第十一条企业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和欺骗。
第十二条职工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企业应及时通知工会协助处理。
第十三条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条十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一份。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企业方首席代表:职工方首席代表: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三:
集体劳动合同篇三
本合同由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________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第二条 工会代表公司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 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
第二章 职 工 聘 用
第五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第六条 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的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七条 公司制定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章 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 公司有责任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长时间或长期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其待遇应高于正常工资水平。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定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章 工资和津贴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
第十三条 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公司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五章 职工福利
第十四条 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____%的福利费用和____%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____%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的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十五条 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第十六条 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六章 劳 动 保 险
第十七条 公司根据劳动保险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
第十八条 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时所花费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定此类费用细则。
第十九条 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二十条 公司实行养老保险制度。
第二十一条 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七章 劳 动 保 护
第二十二条 公司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
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第二十三条 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工会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四条 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五条 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
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二十六条 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二十七条 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建议。
第八章 教育与培训
第二十八条 公司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 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的教育及培训。
公司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
第二十九条 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
公司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三十条 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一条 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留厂等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可以开除。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公司作出决定。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
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十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 )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2)制定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了变化;
(4)因出现不可抗力,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
(5)其他约定的事项。
当事人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应当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由原订立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代表人签字。
第十一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章 监 督 检 查
第三十四条 为保证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本合同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十三章 期限和变更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
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要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________公司
________公司工会
董事长:________ 主席: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体劳动合同篇四
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由单个的劳动者和企业组成的,而集体合同的当事人是由全体职工和企业组成的,全体职工是由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职工,来跟企业的代表一起协商签署集体合同,所以两者的当事人不同。
劳动者个人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约定的是企业和员工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而集体合同里主要约定的是职工权利与企业义务。因为劳动合同是每一个职工和企业分别签订的,所以劳动合同里所反映的都是带有个性的东西,比如说,具体到一位职工,他的工作内容是什么,是多少,岗位是什么,享受什么样的待遇,等等。而集体合同反映的是企业里所有的劳动者享受哪些最基本的福利待遇,有哪些最基本的保障条件,所以集体合同反映的是共性的问题,而不是个性的东西。
劳动合同的作用是在企业与员工之间建立起,约定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时间和条件。劳动合同的哪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都是违约或者违法的。而集体合同更多的作用是约束企业给予职工哪些最基本的待遇,在集体合同里,对于约定的企业的义务,企业必须执行;对于约定的员工的义务,基本上是道义上的。也就是说,集体合同里员工约定的应该履行的义务,员工不履行,或者职工代表不履行,那么企业不可以拿集体合同去告员工。所以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作用是不一样的。
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一旦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签署的。而集体合同则不同,因为劳动关系刚刚建立的时候,企业职工人数不多,无法签署集体合同。所以,签署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时间是不一样的。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一旦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就可以签署。而集体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虽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共识,但是还不能签署。因为必须是先制定集体合同的文本,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双方当事人才可以签署。
劳动合同是一经双方当事人签署,就马上产生法律效力。而职工代表或者工会,即使和企业签署了集体合同,也不能马上产生法律效力。当双方当事人签署完集体合同后,应该报给相关的劳动行政部门。在法律规定的一段时间内,如果劳动行政部门没有对集体合同提出异议,或者没有给企业任何回复,那么在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后,集体合同就自然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有三种期限,即有固定期的、没有固定期的,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而集体合同只有一种期限,就是有固定期的,而且时间只能是一至三年。
集体劳动合同篇五
单位名称:
单位住所:
注册类型:
职工人数:
使用文本须知。
1、本集体合同所称甲方为用人单位,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乙方为职工一方。
2、甲、乙双方有义务应对方要求及时、如实向其提供与签订集体合同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3、经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4、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甲方签订。
5、集体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以及有关资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甲、乙双方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履行集体合同签订程序后重新报送。
6、甲方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7、本集体合同为示范文本,在使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者删改章节、条文,也可以就工资调整机制、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事项另行订立专项集体合同。
8、本集体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集体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为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条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乙方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乙方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甲方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甲方采取形式将上述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告知全体职工。
第三条甲方与职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甲方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低于本合同的按照本合同规定执行。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五条甲方单方面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提前日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应在日内及时反馈意见;工会有不同意见的,甲方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在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职工因此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六条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则,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和支付制度时,应当事先与乙方进行集体协商。
第七条甲、乙双方每年根据本单位利润、劳动生产率、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变动情况,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办法和工资总额进行协商。
经协商确定,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元,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低于%(或者职工工资随本单位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长,挂钩比例为:本单位利润总额增长%,职工工资总额增长%)。
年度工资总额增量按以下办法分配。
第八条甲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工资标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方案,事先与乙方进行协商,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双方约定:
1、岗位名称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2、岗位名称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3、岗位名称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第九条本单位对从事工作的职工发放津贴和补贴,双方约定:
津贴名称发放标准。
补贴名称发放标准。
第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第十一条本单位确定计发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基数的方法是.
第十二条本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元(或者高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试用期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元(或者高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第十三条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日前通过银行工资专用账户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
第十四条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十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本单位在岗位(工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在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六条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本人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甲方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应当在日内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七条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双方商定本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办法是。
第十八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落实劳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甲方应落实职工劳动安全教育制度,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培训,其中从事特种岗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工会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甲方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当每年安排次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一条工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机构,监督和支持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应及时按有关规定上报。
第二十二条甲方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对工会或者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当研究。
第二十三条甲方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原劳动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规定,实施女职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组织岗位竞聘时,除不适合女职工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女职工参与或者提高对女职工的竞聘标准。
第二十五条甲方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不得单方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变更女职工工作岗位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甲方应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对在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对怀孕、哺乳期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加点和从事禁忌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和哺乳期的女职工,上班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甲方批准,可依法享有相应的产前假、哺乳假,甲方确定女职工休假期间月工资的方法是.
第二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女职工定期健康检查制度,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每年组织全体女职工参加一次妇女病、乳腺病普查普治,并建立女职工健康档案。甲方按标准定期发放女职工卫生保健费。
第二十八条甲方应当支持女职工参加政治、业务、技术培训,在单位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应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甲方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每年次向乙方公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工会有权对甲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三十条甲方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双方商定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为%.
第三十一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经济效益等情况,为职工办理以下保险和福利事项(企业年金、补充保险、疗休养等)。
第三十二条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特点、条件和要求,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对职工进行有计划的职业技能培训。
甲方制定的职业培训经费使用方案和培训计划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其中用于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经费不得高于总额的%,用于生产一线职工的职业培训经费不得低于总额的%.
第三十三条甲方在年度对从事岗位(工种)的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四条甲方为职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职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年,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甲、乙双方应当协商续订集体合同。
第三十六条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适用集体合同集体协商程序。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修订或者废止;。
(2)不可抗力;。
(3)双方约定;。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甲方尊重工会履行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职责,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每月日之前按规定向工会拨缴经费。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协商代表因履行职责占用工作时间的,视为提供正常劳动。
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个人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重大过失行为、退休或者本人不愿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除外。
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调动其工作岗位和免除职务、降低职级。
第四十条甲方应当将本合同履行情况每年至少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次,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的工资条款或者相应附件的履行情况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现问题或提出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共同研究,协商处理。出现重大问题,还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
第四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四十二条本集体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份。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首席协商代表。
乙方首席协商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集体劳动合同篇六
协商首席代表:_________。
协商首席代表: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协商代表人数:_________协商代表人数:_________。
代表产生方式: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合作共事,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及深圳市有关法规、规章,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工会是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本合同由工会(员工代表)代表员工与企业签订。
第三条甲乙双方依法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二)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三)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四)不得釆取过激行为。
第五条本合同依法生效后,对企业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本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第七条劳动合同由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经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标准,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八条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应当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企业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员工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员工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企业与员工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第十一条企业或者员工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三章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本企业实行_________工资制度。
第十三条本企业实行_________工资支付形式。
第十四条本企业员工月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第十五条本企业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_________日(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发放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发放。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员工工资。
第十六条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_________为基数。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
第十七条员工病假、非因工负伤的工资支付办法_________。
第十八条员工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期的工资支付办法_________。第十九条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_________。
第二十条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企业员工工资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_________%。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_________。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一条本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按下列条件、标准处理相关事宜:(一)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___小时,保证员工每周休息_________日;(二)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特殊工种特殊情况的安排: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本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严格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并依下列要求处理相关事宜:(一)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点理由,确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数;(二)与甲方或参与加班的员工协商;(三)乙方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时间不超过《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甲方和员工应当给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员工依法享受的带薪休假以及本集体合同约定的其他假期:
第二十四条企业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员工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企业可以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企业根据经济效益情况,逐步发展并改善员工的文娱设施、膳食、交通、住房等条件。
第六章劳动安全与卫生。
第二十七条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釆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二十九条企业必须釆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员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三十条企业对在_________工种(岗位)的员工定期作专项体检。
第三十一条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第三十二条对于危害员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会有权代表或支持员工予以抵制。
第三十三条发生员工伤亡事故,或出现危及员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企业应当及时处理,并在24小时以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三十四条企业禁止安排女员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五条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三十六条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三十七条企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章职业培训。
第三十九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员工必须接受职业培训,提高劳动技能。
第四十条企业应当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员工培训经费,列入成本开支。员工培训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条企业对员工进行的职业培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十二条根据实际情况,企业需要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当事人双方可以签订《培训协议》,订明培训时间、地点、专业、费用、培训后的服务期、违约责任等事宜。
第九章集体合同的期限、履行及争议处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同意变更修改条款内容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程序重新协商,并将变更修改后的内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五条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四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依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应进行集体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并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双方应举行集体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自审查登记完成之日起生效。送达15日内审查机构未提出异议的,本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
甲方首席代表:_________乙方首席代表: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劳动合同篇七
集体合同因在合同主体、合同内容、合同责任方面均不可能具有相对性而使其被排除在适用合同相对性规则的合同范围之外,这就决定了集体合同难以在履行过程中独自发挥功效,对于集体。
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体劳动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公司)与(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
规章制度。
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
第五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第六条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公司制订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公司有责任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减少加班加点。
第十一条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在制订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提取福利费用、职工医疗费用、福利奖励基金等,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第十五条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等,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十六条公司根据劳动保险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
第十七条职工因工负伤、致残、死亡以及患职业病等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公司应组织职工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十九条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二十条公司执行政府的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条例,并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第二十一条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工会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的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二条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三条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二十四条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
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二十五条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建议。
第二十六条公司应积极举办培训,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的教育及培训。
第二十七条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二十八条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九条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职工,可视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留企查看等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可以开除。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先征求工会意见,并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后,公司方能作出决定。
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三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2)制定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4)因出现不可抗力,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
当事人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须经双方协商。协商一致的,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应当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由原订立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代表人签字。
第三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为保证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和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本合同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
合同期满前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要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条例,公司和工会同意确保工会代表的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全面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二条公司和工会双方一致同意严格遵守中国政府有关法律和条例,认真执行中国政府有关职工雇用、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计划生育、职工教育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工会代表被录用的职工同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第二章工薪。
第四条公司实行月工资制,每月按平均劳务费208元支付一次工资。职工实得工资和各种补贴,由公司按照中国政府有关规定发给职工。
第五条工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和生活指数变化等因素,有权代表职工提出增长工资的要求,公司应给予考虑。
第六条公司实行每周5个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在盛夏炎热天气职工的工作时间,可经公司与工会协商适当减少。
第七条公司因生产或工作,需要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及在法定公休节假日加班,公司应发加班工资。职工实行加班工资,由公司按中国政府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在夜间工作由公司支付夜餐费。
第八条在不影响完成生产任务和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应准许职工参加中国政府和群众团体所要求的活动,并照发工资,职工离开岗位前,应征得主管行政领导同意。
第三章职工福利。
第九条公司应解决职工住房,并为改善职工食堂、托儿所、保健站及后勤服务等集体福利事业创造条件,职工应享受的各项福利待遇,不应低于同行业国营企业的标准。
第十条为提高职工工作效率和身体素质,公司应支付职工午餐补贴,标准每人每日x元。
第十一条为鼓励职工更好地为公司努力工作,公司开业周年纪念日,发给每个职工质量较好的服装一套,以资鼓励。
第四章劳动保险。
第十二条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公司支付。
第十三条职工每年应体检一次,其费用由公司支付,工资照发。
第五章劳动保护。
第十四条公司必须搞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工会有权要求公司采取措施定期改进。
第十五条为保护职工安全生产和改善厂风厂貌,公司在确保原有劳保用品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发工作服两套。
第十六条每年月月(共个月)夏暑季节,为完成生产任务和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公司应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并供应清凉饮料,其标准不得低于同行业国营企业水平。
第六章辞退、解雇。
第十七条集体合同有效期内,公司如因生产、技术条件发生变化需要解雇多余职工时,职工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情况要辞职时,应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规定办理。
第七章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工会应教育职工关心公司的发展,积极学习文化、技术,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在设备、材料、环境、测试手段正常的情况下,完成规定的劳动定额和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工会要教育职工服从公司领导,听从指挥,积极努力搞好公司的各项工作。第二十条工会应教育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八章奖惩。
第二十一条为保护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使公司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有责任向董事会建议,要求董事会在职工超额公司生产计划时,应在超额部分的利润中,分享一定比例的利润,以体现多劳多得。
第二十二条根据公司每年获得税后利润水平,从董事会确定的福利奖励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年终奖励发给职工。
第二十三条公司对于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同的行政处分,必要时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可以开除。
第九章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二十四条公司与工会发生劳动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可由一方或双方向市劳动局请求仲裁,如有一方不服仲裁,可向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五条公司与工会遇有特殊情况或不可抗拒力而不能执行本合同时,需向对方提出协商解决。
第十章合同期限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经市劳动局批准之日起生效。一年后经公司与工。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公司与工会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的某些条款。但需经双方同意,报劳动局批准。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修改。
第二十八条如因特殊情况,公司终止营业,应经双方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第二十九条为促进生产和提高经济效益,公司每半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各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会员代表会议,公司照发代表工资。
第三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与中国法律规定相悖的条款应按中国法律和中国政府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中、英文正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本合同中、英文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两份,呈报市劳动局和汽车工业总公司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深化企业和工会的改革,适应新形势,进一步支持和确立厂长在企业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更好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活力,全面完成今年的生产经营承包目标,厂工会与厂长共同签订此两保一超合同书,以相互支持,共同遵守。
一、
1.保证支持厂长在企业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保证厂长对企业生产、技术、经营、财务开拓全面负责、统一指挥的顺利进行。
2.保证厂长交给各部门的生产经营分解目标的顺利实现,开展以。
3.积极开展技术协作活动,承接厂内外技术攻关项目,提高职工技术业务素质,保证完成技协任务20万产值。
4.协助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工劳保福利安全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定期组织检查,加强安全教育,预防各类事故,保证职工安全。
5.定期组织职工就生产、劳动、生活、福利等职工具体利益同厂行政领导进行民主协商对话,共同学习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增强职工对宏观经济及工厂有关措施的理解,增强厂行政对职工实际困难的理解,维护职工各种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积极性。
6.保证开好全年两次的职代会,组织职工积极参政、议政,说主人话、为主人事、当主人家,讨论决定职工福利方面的重要问题,定期组织评议干部,组织职代会各专门委员会监督和检查职代会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7.保证围绕生产经营目标和每季度的中心工作,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如。
黑板报。
快讯广播一句话新闻等,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促进生产。
8.协助行政动员职工顾全大局,服从调动,遵纪守法,增产节约,革新挖潜,出满勤,干满点,争创高指标,开创新纪录,提高经济效益。
9.围绕生产经营,参加生产经营大调度会,协调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协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矛盾,努力为行政排忧解难。
10.围绕两个文明建设,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办好职工之家,把职工的热情投入到生产经营工作之中,为完成工厂22项奋斗目标而努力工作。
(二)厂长方面。
1.保证今年实现产值1000万,上交利润61.65万,增收节支177.5万,争创省级先进企业,完成企业22项奋斗目标,保证给全厂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职工晋升一级效益工资。
2.面对市场需求,搞好商品经济,增产节约,开发新产品,依托优势,在国内各地开拓经营新局面,发展外向型经济,完成今年承包目标任务,保证全厂职工年收入平均不少于1569元。
3.保证在完成生产任务的同时,大力支持工会开展职工技协活动,鼓励职工勤劳致富,努力创造良好条件,为职工多办好事。
4.保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法律、法规和条件,定期检查,预防各类事故发生,改善职工生产条件,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6.认真贯彻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按照《规范》要求,开好职工代表大会,保证职工代表行使条例规定的各项职权。
7.关心工会建设,支持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工作,为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创造各种有利条件。
8.对在两个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标兵和生产经营中提前完成双过半任务以及提前跨入1989年的职工给予重奖。
9.接受群众监督,建立群众来访室,热情接待职工,为职工解除后顾之忧,为基层热情服务。
10.搞好厂区绿化和大楼花园化,完成职工之家的建设,增加文体设施,改善供暖条件,为职工创造优良的生产工作环境。
二、
1.给生产经营工作中出色的职工多晋半级效益工资。
2.给在生产工作中提前跨入1989年的职工,每超一个月奖励五元,以此类推。
3.给出色完成全年分解任务的中层干部多晋半级效益工资。
4.给每季度超额完成任务的中层干部一次性奖励30~40元,车间、科室50~100元。
5.给厂长和工会主席各多晋半级效益工资,并增给厂级干部晋升半级效益工资名额三名。工会系统名额三名,以奖励在完成目标任务中的有功人员。
6.奖励厂长的生产经营团体600元,奖励工会主席的职工群众团体600元,奖金由成本列支。
三、本合同从厂长和工会主席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合同既保证厂长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又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使厂长承包的生产经营目标同职工的具体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超过,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如厂长一方违反合同书内容,应向职代会作检查并扣发年度奖金50%,如工会主席违反合同内容,应向职代会作检查,并扣发年度奖金50%。
四、此合同由党委监督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劳动合同篇八
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的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集体劳动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体劳动合同,感谢您的阅读。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公司)与(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
第五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第六条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公司制订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公司有责任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减少加班加点。
第十一条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在制订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提取福利费用、职工医疗费用、福利奖励基金等,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第十五条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等,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十六条公司根据劳动保险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
第十七条职工因工负伤、致残、死亡以及患职业病等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公司应组织职工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十九条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二十条公司执行政府的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条例,并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第二十一条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工会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的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二条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三条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二十四条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二十五条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建议。
第二十六条公司应积极举办培训,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的教育及培训。
第二十七条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二十八条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九条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职工,可视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留企查看等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可以开除。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先征求工会意见,并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后,公司方能作出决定。
开除职工时,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的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得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
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三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2)制定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4)因出现不可抗力,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当事人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须经双方协商。协商一致的,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应当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由原订立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代表人签字。
第三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为保证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和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本合同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
合同期满前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要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集体劳动合同篇九
第一条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沈阳市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规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双方应坚持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等事项进行共商共决。
第三条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双方首席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签字后,报劳动部门审查备案。
第四条本合同经第三条规定程序生效后,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五条企业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权利,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
企业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时,应采取调减工资、工时、班次以及轮休、培训等方式,尽最大努力保留职工就业岗位。
第六条企业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制定职工培训计划、职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根据生产实际,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上岗、转岗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综合技能。
第七条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确需经济性裁员的,应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企业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同时按规定支付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企业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下列职工:
(一)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第九条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____元。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
点工资报酬、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企业发放的各类津贴和补贴。
第十条企业每月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如遇到节假日可以提前____日,发放时要有工资清单。
第十一条企业扣除职工工资应符合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或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职工因扣除和接受企业经济处罚减发工资总额,不得超过本人当月工资的20%;减发后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本年度职工收入调整,本着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同步的原则,参照市政府工资指导线、cpi(物价上涨指数)以及最低工资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
(一)企业利润总额比上年度增加____%,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度增加____%;
(二)企业利润总额与上年度持平,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度增加____%或持平;
(三)企业利润总额比上年度下降____%,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度减少____%;
(四)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职工放假的,放假期间企业应发放生活费,月生活费____元(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第十三条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执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职工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十四条企业和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企业应以职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为职工足额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第十五条职工退休、患病、工伤、失业、生育时,企业应当协助职工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为职工提供相应待遇。
第十六条企业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每周平均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和综合工作时间制度,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十七条企业因生产经营确需安排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第十八条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待遇,休假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应依法支付工资。
第十九条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场所和环境,向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职工提供劳动保护用品,每年应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二十条对于损害职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劳动,工会有权代表职工予以抵制。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第二十一条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或出现危及职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工会应及时协助处理,并立即向有关部门和上级工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其医疗费、生活补贴、死亡丧葬费、家属抚恤费,以及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疾病医疗期和相关待遇均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依法享受特殊保护待遇及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强度标准的工作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二十五条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享受的待遇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由企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履行情况年内应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一次。
第二十七条企业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双方应主动协商变更本合同:
(一)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
(二)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导致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时;
(三)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时。
第二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集体劳动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十五日内,向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贯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方针,推动企业关爱职工,引导职工热爱企业,开展“职工与企业风雨同舟”活动,积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的实现。
第三十条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组织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开展“我与企业共命运”为主题的技术攻坚、突击会战等岗位建功活动,帮助职工提高职业道德和劳动技能,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第三十一条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队伍稳定。引导职工以自尊自信、理性平和、健康向上的心态参与企业事务,遵守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发生集体劳动争议时,应充分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与企业行政方协调、协商,反映职工合理诉求,提出争议调解意见,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十二条与企业行政方一道,积极对困难职工进行帮扶救助,以凝聚职工,发展企业。企业发生严重困难时,应主动与市、区(县)两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合作,为困难职工提供有效帮助。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应在签字后7日内,由企业行政方将本合同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一式三份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企业工会同时报送上一级工会备案。自报送之日起15日内劳动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本合同即行生效。本合同生效后2日内,双方应以适当方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期限为____年。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满前60日内,双方应平等协商续签新的集体合同。
企业方首席代表:
工会方首席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劳动合同篇十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本集体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企业”)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工会”)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
第一条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工会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2、工会代表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3、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4、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企业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5、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企业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企业合理使用各项基金,配合企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业董事会会议。
第二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企业工作制度。
2、企业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企业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4、企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企业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职工自行安排。
5、企业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职工相应待遇:
(1)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安排职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6、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法定的标准向职工另发加班工资。
7、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企业减少工作时间。
8、企业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企业在制订本企业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三条劳动保护。
1、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标准。企业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会有权与企业交涉,企业拒不改正的,工会可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作出处理。
2、企业负责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会给予协助和配合。
3、企业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企业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4、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5、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6、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7、企业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8、企业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企业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9、每年夏暑季节,企业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在冬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10、企业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企业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11、企业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企业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12、企业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条劳动报酬。
1、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以及实际需要,确定本企业工资制度,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企业决定。企业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2、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于每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工资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标准和办法按下列执行:_________。
3、由于企业生产任务不足,使职工下岗待工的,企业保证职工的月生活费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
4、工会在每年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企业提出本年工资要求。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企业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五条保险与福利。
1、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工会有权予以监督。
2、企业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职工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企业合理安排使用。企业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
3、企业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企业经济相适应的福利。工会支持企业为此所做的努力。
4、企业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企业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双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5、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企业支付。企业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6、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7、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8、企业根据《保险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六条职工聘用、教育与培训。
1、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企业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2、企业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企业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3、制定、修改、废止企业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4、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处理。
5、企业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企业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企业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6、工会组织或协助企业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1、企业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企业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2、企业对于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3、企业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
4、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企业作出决定。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企业协商解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企业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5、各类处分由企业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企业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企业承认并备案。企业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八条合作与联系。
1、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2、企业和工会可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双方应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3、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企业要求向企业通报工会开展的与企业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4、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企业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企业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九条监督检查和仲裁。
1、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企业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本合同每年检查_________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
2、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签订本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3、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合同一方就本合同的执行情况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4、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其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
1、企业侵犯工会合法权益的,工会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解释权归签约双方。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3、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备案一份。
4、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和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5、本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双方应当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集体劳动合同篇十一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是协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在我国,集体合同主要是由代表劳动者的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或事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在我国具有如下特征:
1、集体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的团体组织——企事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另一方是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2、集体合同以集体劳动关系中全体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和全体职工的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目的是协调用人单位内部劳动关系,确定劳动者的共同利益。
3、集体合同是要式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集体合同必须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能发生法律效力。
4、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效力,其效力及于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会和全体职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
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就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等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
(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5)不得采取过澈行为。
集体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的表中民主推举产生。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为防止集体协商代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劳动法对集体协商代表的保护作出规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1)以书面形式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
(2)协商前的准备工作。
(3)召开集体协商会议。
(4)协商一致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曾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
集体劳动合同虽然是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但对整个用人单位的全体职工都是有约束力的。这一点希望各位劳动者能够注意。同时,集体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也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