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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汇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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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汇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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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一

一、急诊科室管理制度

二、急诊科室工作制度

三、急诊首诊负责制

四、急诊留观病例书写制度

五、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六、急诊三级医师负责制

七、急诊会诊制度

八、急诊抢救制度

九、急诊危重病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急诊交接班制度

十一、急诊死亡报告制度

十二、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十三、急诊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十四、急诊收住院制度

十五、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十六、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十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员紧急召集制度

十八、医患沟通制度

十九、法定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的群发症状的疫情上报制度

二十、急危重症优先诊治相关规定及流程

急诊科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急诊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第二条 急诊科应当根据急诊医疗工作制度与诊疗规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急救诊疗工作。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对危重急诊患者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第三条 急诊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按病人的疾病危险程度进行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应当立即实施抢救。

第四条 急诊科要设立针对不同病情急诊病人的停留区域,保证抢救室危重病人生命体征稳定后能及时转出,使其保持足够空间便于应对突来的其他危重病人急救。

第五条 急诊科内常备的抢救药品应当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药品在使用有效期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第六条 急诊科应当对抢救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合理摆放,有序管理。

第七条 急诊科医护人员应当按病历书写有关规定书写医疗文书,确保每一位急诊患者都有急诊病历,要记录诊疗的全过程和患者去向。

第八条 急诊科应当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规范,并对特殊感染病人进行隔离。

第九条 急诊科在实施重大抢救时,特别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灾害事件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医院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处置程序。

第十条 医院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急诊科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医院及医务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急诊科管理,帮助协调紧急情况下各科室、部门的协作,指挥与协调重大抢救和急诊患者分流问题。

第十二条 医院应当制定主要常见急危重症的抢救流程和处置预案,做到急诊科抢救关键措施及相关医技等科室支持配合有章可循。各类辅助检查部门应当按规定时间出具急诊检查报告,药学等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优先向急诊患者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 医院应当建立保证相关人员及时参加急诊抢救和会诊的相关制度。其他科室接到急诊科会诊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急诊会诊。

第十四条 医院应当建立急诊病人优先住院的制度与机制,保证急诊处置后需住院治疗的患者能够及时收入相应的病房。

第十五条 医院应重视对急诊科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急诊科的安全巡视,保证急诊科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六条 医院应当根据急诊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对急诊科医务人员在职称晋升和分配政策方面给予倾斜。

二 急诊科室工作制度

1、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制度、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和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2、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理(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3、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有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5、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准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

6、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 天,最多不超过1周。

7、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 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的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若病情需要留观察室观察治疗的病人,首诊医师应将病历记录清楚后收入观察室,由观察室医师继续治疗。若需要住院治疗者,首诊医师在完成门诊病历记录后开具住院证,收住入院治疗。病房不得拒绝收治,特别是危、急、重病人。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报告,协调处理。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二)遇到复杂病例或诊断未明的病员,首诊医师应承担主要诊治责任,并负责邀请有关科室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诊断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

(三)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在尚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首先由首诊医师负责抢救。首诊医师在实行必要抢救同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协同抢救。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四)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诊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医师负责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安排医务人员做好护送及病人交接手续。如患者确需转院,且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向医务科汇报,落实好接收医院后方可转院。

(五)患者在门、急诊治疗过程中病情突然变化,首诊医师要到场处理。若涉及他科疾病,应在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理后,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诊。严禁相互推诿。

四 急诊留观病例书写制度

一、急诊病历(包括留观病历)书写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及时、准确、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二、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㈠急诊病历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书写每项医嘱,治疗以及病程记录时间均要具体到分钟。

㈡体格检查部位既要全面仔细,又要重点突出,并及时记录。大致包括:

1、要有全身一般状况及生命体征的记录。

2、心律不齐病人应至少听一分钟心率后再记录。

3、疑脑部病变时,应有神志、呼吸、瞳孔、颈项反射等记录。

4、心、肺、腹部、生命体征等,应写具体数据或内容,不能以“正常”代替。

5、中毒病人要写明服毒时间、毒物名称及剂量,来院时间,以及神志、瞳孔、心、肺体征等。

6、急腹症病人要记录腹痛时间、性质、有无包块及腹膜刺激征等情况。

7、女性腹痛病人要有月经史记录,必要时请妇产科会诊。

㈢请求他科会诊,应将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

三、留观24小时以上的必须书写留观期间的观察记录,同时作好护理记录,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一、危重症不宜搬动的病员;符合住院条件,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二、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观察,及时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并有交接班书面记录,留观24小时以上的必须书写观察病历,同时作好护理记录,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三、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巡查和处理。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四、急诊观察室值班护士,要随时主动巡视患者的病情,输液,给氧等情况。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记录。

五、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随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巡查和处理,以免延误病情。

六、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留观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重要情况应做好书面记录。

七、急诊观察室的病床设置,床单位的物品均应按医院住院病房的统一规格,统一要求,规范化管理。

八、各室应保持安静、整齐、清洁、安全。室内严禁吸烟,ⅱ级(含ⅱ级)以上医院实行男女分室,ⅰ级医院也应创造条件实行男女分室。

九、留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一周。

六 急诊三级医师负责制

1、凡在急诊抢救室、监护室、留观室留观的病人均进行三级查房制度。

2、三级查房的各级医师必须履行医院规定的各项职责。

3、三级查房的内容必须及时、准备记录在病历上,由各级查房医师及时查阅、修改、更正签名。上级医师要严格把关、严格要求。对查房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讲评或纠正。

4、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对一般留观病人至少查房两次,对危重病人应随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置,必要时可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巡视病人,协助处理。

5、急诊科护士长应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基础护理质量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研究解决疑难问题。

七 急诊会诊制度

1、如遇需其他科室处理的重危病人,首诊科室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口头交接班。

2、紧急情况下,经治人员或科室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人员须于5分钟内到达邀请科室。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大批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再补写会诊单及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3、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卡注以“请××科会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嘱其及时到达会诊地。

4、会诊时,急诊经管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5、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由医师开出入院证,值班护士电话联系住院床位。

6、病区间的紧急会诊可参照第2条执行。

急诊抢救制度

1、急诊值班人员不得对危重急症以诊断不明,经济问题活其他任何理由延缓抢救。

2、急诊值班人员在联系有关科室协同抢救或联系收住入院时,应不放松对病员的抢救。

3、对危及生命的严重创伤,经紧急处理后,相关值班医师应安排病员直接送手术室抢救,而不应该强调常规的术前手续或入院手续,以免延误抢救时机。

4、抢救的全过程情况,必须认真、准确、及时记录。

5、抢救过程中,应根据实际病情向家属或陪护人员说明病情危重的原因、程度、及预后,以取得必要的理解和配合。

6、如因检查、入院等原因需要搬移病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到病情及生命体征的稳定与否,以及病员家属或陪护人对病情了解、理解程度。必要时应对此作书面记录。危重病人搬运途中应由急诊护士护送,必要时医师协同护送。

7、遇重大突发事件或公共卫生事件,如涉及到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值班医师、护士应及时向科主任、医务科(白天)、总值班(夜间)汇报,并解决医疗费用、住院手续等,必要时以书面的形式向医务科汇报、备案,必要时可向主管院长请示汇报,因临床需要,总值班以及相关人员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协调处理。

8、自动出院病人家属应在病历上签字,值班医师酌情书写一份病情介绍由家属带出院。

急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凡是在急诊科抢救室、监护室、观察室抢救、治疗死亡的病人均应24小时内上报医务科,必须按医院规定在一周内进行死亡病例讨论。

2、死亡病例主要讨论患者疾病及死亡原因、抢救及治疗经过等,总结抢救经验,进一步提高急诊科急救水平,防范医疗差错以及医疗纠纷。

3、死亡病例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进行,经治医师、护士以及相关急会诊的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包括轮转医师、进修和实习医师)必须参加,实行会议签到制度。

4、死亡讨论由专人负责记录在死亡讨论记录本上,并且将讨论结果记录在死亡病历上,必要时将结果上报医务科。

十 急诊交接班制度

1、值班医师必须准时接班,和交班医师及其它医师认真做好病人的交接 班工作,对于危重病人需在床边进行,并做好每日交接班记录。

2、对于重危病人,交接班医师必须及时完成书面交接班的记录,做到每 班职责分明,有据可查。

3、接班医师需检查科内各项抢救器械及通讯工具工作状况,以免出现故 障,影响抢救。

4、值班医师接班后须全面巡视病房,了解病人的病情,尤其对危重病人 更应做到心中有数

5、值班医师对病人的病情变化及处理经过及时作书面记录。

8、值班员在值班期间禁止干与医疗业务无关的私活。

9、各科轮转由科主任确定,在轮换前一工作日完成交接班工作,对 于危重、疑难病人应在床边进行。

十一 急诊死亡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提高疾病监测系统的预警能力,及时发现诊断不明、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主动采取措施控制疫情。同时了解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的死因构成,分析其动态变化趋势,加强对可能发生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等新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的防范工作,依据《全国死因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1、凡在医疗机构发生的死亡个案(包括到达医院时已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死亡),均应由诊治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不明原因肺炎或死因不明者必须将死者生前的症状、体征,主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记录在《死亡医学证明书》上的调查记录栏内。

2、凡需公安司法部门介入的死亡个案,由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该地区地段预防保健工作的医生根据死亡证明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3、认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要求使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单位盖章。填写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主要职业及工种、身份证号、户口地址、现住址、生前工作单位、出生日期和死亡日期、实足年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死亡地点、疾病最高诊断单位及诊断依据、可以联系的家属姓名及住址或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住院号、医师签名、单位盖章、填报日期。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及根本死因。

4、医疗机构指定专人每天收集本院内《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副卡,并在7天内完成对卡片的审核和网络报告。网络填报时,需要将《死亡医学证明书》死因链、调查记录等原始信息如实录入,并进行根本死因确定及编码。

5、医疗机构的死亡报告管理人员应对收到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必须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进行核实。

6、死亡统计资料或分析信息的管理和使用相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公布。

十二 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一、管理范畴

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二)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三)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四)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五)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

(六)群体性(3人以上)伤、病、中毒等情况。

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也在绿色通道管理范畴内。

二、原则

(一)先抢救生命,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全程陪护,优先畅通。

三、急诊绿色通道流程

(一)急诊抢救

1.患者到达急诊科,分诊护士将患者送入抢救室,并迅速摆放成患者合适的体位,给予吸氧、生命体征监护、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患者急诊病历。

2.首诊医师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急会诊医嘱、检查医嘱等。

3.专科医师在到达急诊科进行急会诊时,急诊医师需陪同并介绍病情,专科医师应对患者进行快捷有效的查体,并向急诊科医师说明专科处理意见。确定

收入院患者,应优先入院抢救,由专科医师负责将患者转送到指定场所,如手术室、icu或病区。

4.经急诊科医师评估,患者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的,参照我院《急诊手术管理制度》规定施行。

5.多发性损伤或多器官病变的患者,由急诊科主任或在场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召集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并主持会诊,根据会诊意见,由可能威胁到患者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患者,并负责组织抢救。会诊记录由急诊科完成,符合进入icu标准的患者应收入icu。

6.所有急危重症患者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必须在医师的监护下进行。

(二)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1.门诊发现需要抢救患者,由接诊医师和门诊护士负责现场抢救,组织专科医师进行会诊,如诊断明确,可由专科医师接诊,决定进一步治疗,如不能快速明确诊断,由接诊医师继续抢救,情况允许后护送至急诊科。

2.接诊医师在交接患者时要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师进行交接。

四、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一)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必须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况。

(二)在确定患者进入绿色通道后,凡不属于本专业授权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师紧急会诊。接到会诊通知,在医院医疗岗位的医师1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前往。

(三)进入绿色通道的患者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1.患者到达医学影像科后,x线平片、ct检查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2.超声医师在接到患者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3.检验科接受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结果报告(血常规、尿常规等,可电话报告),60分钟内出具生化、凝血结果报告,输血科配血申请30分钟内完成(如无库存血,则60分钟内完成)。

4.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

(四)药学部门在接到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

(五)手术室在接到手术通知后,10分钟内准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并

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麻醉医师进行麻醉评估和选择麻醉方案。

(六)患者的病情、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等均应根据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规定完成对患者或家属的知情同意告知,并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

(七)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接受就治时在各医技科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收款结算处工作人员记录在专用的“患者暂记账本”上,并有相关记录,上报院领导。

十三 急诊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科室负责人及时组织讨论与总结。

2、发生差错事故后,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发生或发现医疗差错事故,又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向医务科报告,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如实向院长报告,并向患者解释。

4、医院应按市卫生局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及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及时报告。

5、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

6、差错、事故发生,按其性质与情节,由科室或医务科组织全科或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7、发生差错、事故的科室或个人,有向只能部门或科室报告经过的义务,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8、对经调查、核实与医疗事故有关违规行为相关的医疗纠纷,处理结束后应按市卫生局医疗纠纷个人档案有关文件规定程序,由医务科组织讨论。如经投票表决结果记入纠纷个人档案的,与当事人见面后记入档案。

9、医务科应定期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十四 急诊收住院制度

1、有多发性或复合性创伤的危重病员,由创伤外科医师负责手术和收住,必要时可请相关专科医师会诊,需急诊手术者在第二(急诊)手术室进行,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者进入急诊icu病房监护,由急诊icu医师、护士负责监护,创伤外科医师协助治疗。

2、病因未明的昏迷病人,可请神经内科会诊后,收住神经内科或收住eicu病房。

3、各类急性理化中毒患者均由急诊科收住,轻度中毒收住观察病区,危重者收住eicu病房。

4、急诊值班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各科急诊病人收住,必要时与病区值班医师或主管医师协商。晚间与节假日期间,对危重病人科照常急诊收住入院,但收住时应协调好与病房之间的关系,病区值班医师应解决急诊病人收住入院。

5、需急诊手术时,各有关科室应24小时接受收住,不得推委。

6、上述危重病员,如符合icu收住条件,应及早收住或在手术后及时收住急诊icu病房。

十五 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1、建立急救车药品、物品基数本。抢救药品、物品做到五固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二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领取补充。

2、抢救必备物品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完好率达到100%。

3、抢救药品齐全,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每个药盒内只能放置一种药品,按药物有效期放置和使用。

4、抢救药品、物品使用后,24小时内补充齐全,及时封存。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及时交班,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

5、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士)和另一名护士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签名并填写封存时间。护士每班检查封条的完好情况并做好记录;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士启封检查急救车内药品、物品一次,并做好记录。

6、非封存抢救车管理:每班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并做好记录,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账物相符。

注:1.急救车的封存:

(1)使用统一的一次性封存条,按要求粘贴封存条。(2)按要求在封存条上注明封存时间。(3)一个月启封检查一次。

(4)车内药(物)品应在距失效日期前两个月更换。(5)封存者双人签名。

(6)封条一经开启、或疑有损坏,应立即按基数本重新核对、清点、封存者双人签名。

2.急救车检查内容:

药品:贮存条件是否合适,数量、规格等是否与药品清单上所列的相符,是否过期、变质、标签脱落或模糊不清;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是否属于完好备用状态。

十六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一、目的

院前急救设施齐全,人员配备管理,利于院前急救患者的救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一般情况下的院前急救过程控制(不包括灾害事故急救)

三、职责

(一)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督促配置救护车上院前急救所需的设施及药品。

(二)由医务科,护理部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配置救护工作所需的医生,护士,司机。

(三)由护士长,护理责任护士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并经常保持救护车箱内的卫生。

(四)由出诊医护人员实施院前急救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救护车司机要熟悉本区交通情况,并保持车况良好,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审。

四、工作程序:

(一)救护车设施策划及配置:

按(基本医疗管理制度)的救护车设施要求配置所需设施及通讯器材,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申请,领用。

(二)值班人员准时接班,熟悉了解上一班的救护情况,坚守岗位,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

(三)值班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详细记录时间,地点,求救大致原因,并立即通知出诊医生,护士和司机(必要时派出护工)在5分钟内出诊,不得拒绝出车。有关救护车的工作程序详见(救护车的管理制度)

(四)院前急救内容:

出诊医生到达急救现场时,对患者应由高度负责精神,应立即检查患者,动作迅速,处理果断,根据病人情况可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送回医院进一步抢救,转送过程应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如有3个以上的重伤者,应迅速报告科主任是否增援。

1、现场急救:目的在于挽救和维持基本生命,减轻途中痛苦和并发症。

①维持呼吸系统功能(包括吸氧,吸痰及分泌物,呼吸兴奋剂,口对口人工呼吸,气管插管人工呼吸等)

②维持循环系统功能(包括胸外心脏按压,心电监护,除颤,体外起博器的使用,有生命危险的心率失常的药物治疗等)

③维持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急性脑血管病的处理。预防治疗脑水肿,降低颅内压治疗,控制癫痫等)

④急性中毒,意外事故处理。

⑤脑,肺,腹,脊柱,四肢以及其他部位外伤的止血,包扎,固定,搬运。⑥止痛,止吐,止咳,止血等对症处理。

2、途中救护:

①合理转运分流患者,但对转运伤病员要求快速安全。

②为避免突然刹车造成车内伤病员和医护人员受伤,患者的担架应该很好固定,医护人员和陪护人员应该使用安全带或抓牢扶手,患者在车内应根据病情采取坐位,平卧位或头低足高位。

③四肢骨折的患者,给予外固定防止颠簸,脊柱骨折的患者卧硬板,以防止脊髓损伤,昏迷呕吐病人,将头侧向一边,避免呕吐时窒息,疑有颈椎骨折的病人,以颈领固定之,避免加重或造成高位截瘫。

3、出诊医生到达急救现场后,如患者已死亡,应详细询问患者家属或在场人员,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明确通知其家属或在场人员。死亡原因证明由司法部门出具。

4、医护人员实施院前急救时要听从急救指挥中心,交警。公安人员的调度安排,保护有法律纠纷的现场。

5、出诊医护人员详细填写院前急救病历及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送转医院急诊室后作详细交接,完成院前急救任务后向急救指挥中心报告,返回后及时检查,补充抢救药物和更换物品等工作。

十七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员紧急召集制度

1、对于科室进行的重大抢救活动及特殊病例的抢救,治疗应及时向医院有关部门及院领导报告,以便使医院能掌握情况,协调各方面的工作,更好的组织力量进行及时有效的抢救和治疗。

2、需报告的重大抢救及特殊病例包括:

(1)涉及灾害事故,突发事件所致死亡三人及以上或同时伤亡6人及以上的抢救。

(2)知名人士,保健对象,外籍及境外人士的抢救。

(3)本院职工的住院及抢救。

(4)涉及医疗纠纷,或严重并发症患者的医疗及抢救。

(5)特殊及危重病例的医疗及抢救。

(6)大型活动和其他特殊情况中出现的患者。

3、应报告的内容

(1)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分类,伤亡人员的姓名,年龄,性别,致伤,病亡的原因,伤病员的病情,预后,采取的抢救措施等。

(2)大型活动和特殊情况中出现的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病情,预后及采取的医疗措施等。

(3)特殊病例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治疗抢救措施,目前状况,预后等。

4、报告程序及时限

(1)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科室领导及院有关部门报告,参加院前,急诊,及在住院患者抢救的医务人员向医务科,护理部报告,参加门诊抢救的医务人员向门诊报告,节假日,夜间向院总值班报告。在口头或电话报告的同时,科室填报书面报告单在24小时内报医务处。

(2)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院前总值班接到报告后应在10分钟内向院领导。

各类急救预案

一、患者住院期间出现中心静脉导管脱出的紧急处理预案

1、观察患者中心静脉是否完全脱出。

2、如脱出观察出血量判断脱出时间及有无液体渗入组织中。

3、立即报告医生协助给予处置。

4、不完全脱出者中心静脉仍在血管中者,报告医生,用无菌沙布压住穿刺点拔出导管,加压止血。

5、完全脱出者立即给予穿刺点加压止血,密切观察生命体征。

6、为医生备齐中心静脉置管物品给予重新开辟静脉通路。

7、清醒患者给予心理支持及安抚,使患者缓解紧张情绪。

8、不清醒患者进行床头专人密切观察生命体怔。

9、脱管期间如患者正持续泵入血管活性药物期间者,备齐抢救药品,立即先开辟浅静脉。

10、如脱管后有部分液体漏入组织中报告医生给予相应的封闭治疗。

11、完全处理后病人平稳时给予床单位整理及更换。

二、患者在住院期间出现停氧的预案

1、及时查找引起停氧的原因,报告医生。

2、设专人陪护。

3、密切注意生命体征变化。

4、使用呼吸机的病人,将氧气筒的压力调节至于呼吸机相配合,还可协助医生启用呼吸机,简易呼吸器或麻醉机进行辅助呼吸。

5、无插管、气切的病人可先观察病人的血氧,如有变化应立即使用氧气筒吸氧。

6、病人出现呼吸痉挛等现象,立即报告医生给予药物治疗。

7、情况允许时打电话联系。

8、看重患的护士上岗后,均应做好心理准备,物品准备,技术准备,以防万一。

三、紧急气管切开的预案

1、专人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

2、备齐物品:麻醉机:适合患者的气管切开套管。遵医嘱备齐麻醉及镇静药品。

3、将所用药稀释好,抽与注射器中。

4、建立好静脉通路。

5、检查气管切开套管是否漏气。

6、使患者处于适合气管切开体位。

7、由医生与患者家属签手术同意书。

8、患者术前不稳定的生命体征术中应进行对比性的密切观察。

9、切开过程中如需使用呼吸机者呼吸机处于备用状态,调好使用时状态。

10、术后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及切开处的渗血状态。

11、术后整理用物及床单位。

四、患者在住院期间出现停电的预案

1、及时查找引起停电的原因。

2、立即报告医生,设专人陪护。

3、测量患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如有不正常的应立即报告医生,每隔5分钟再测量一次。

4、呼吸机有储备电池,如果储备电用完,协助医生使用简易呼吸器或麻醉机进行辅助呼吸,以上无法做到时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5、对于清醒的患者给予心理护理。

6、情况允许时打电话联系。

五、气管插管脱管的紧急预案

1、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同时立即报告医生。

2、如脱管期间仍使用呼吸机者,立即先给予面罩供氧。

3、立即备抢救物品于床头:麻醉机:适合患者的气管插管及导丝,检查气管插管的套囊是否漏气;麻醉药,抢救药品。

4、医生置管期间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及时报告医生。

5、如置管期间置管困难的血氧过低立即给予麻醉机辅助过度。

6、置管后协助医生给予固定。

7、置管后充分吸痰。

8、整理用物及床单位。

六、患者在住院期间出现心跳骤停的紧急预案

1、立即报告医生。

2、立即胸外心脏按压。

3、设有人工通气的病人,立即准备气管插管,建立有效通气期间打开气道,进行口对口或用麻醉机进行人工呼吸。

4、迅速准备好呼吸机。

5、迅速准备电除颤。

6、建立有效的静脉通路。

7、遵医嘱给予抢救药品。

七、科室人员紧急召集制度

1、建立急诊科室工作人员通讯录,各人员均保持通讯畅通。

2、常规安排医护二线值班。

3、急诊科室建立人员外出需告知科主任或护士长。

4、发生突发事件时召集二线,必要时由科主任、护士长召集其他人员。

5、若本科室人员不足,及时报请医务处和护理部协调安排他科人员支持。

十八 医患沟通制度

一、为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患沟通以医师为主体,实行科主任(科长)、护士长负责制,病房由主管医师、责任护士实施;门诊及其它科室由首接、首诊、首问人员实施。

三、住院病人的沟通分为首次沟通、住院期间沟通、出院沟通。首次沟通要求接诊医师在病人入院后八小时内完成,并在首次病程记录中体现;住院期间的沟通每周至少一次,在病程记录中记录;出院访视沟通要求在病人出院10天内完成。门、急诊病人的沟通工作要求医师、护士及相关人员在接诊、接待病人过程中同时完成。

四、落实“三讲”工作,重点要求医务人员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医疗方案及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的目的及结果;病情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费用情况。

五、要求医务人员多听病人或家属的倾诉,对病人的情况尽可能做出详细准确的解释,做到“四避免”:避免使用刺激性语言;避免刻意改变对方看法;避免使用难懂的专业词汇;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的影响。

六、医务科、护理部、党办、院办通过抽查病历、现场询问病人等方式进行。

十九 法定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的群发症状的疫情上报制度

传染病报告是每个医护人员应尽义务和职责,《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性病防治法》、《艾滋病监管规定》、《非典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都作了明文规定,鉴于本院医务人员在这方面还有缓报、漏报、不报等现象。特此作如下规定:

一、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门、急诊和病房,经治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医务科,发现法定传染病疫情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在规定时限内报告,报告卡必须项目齐全,字迹清楚,15岁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外地在温人员要填写暂住地详细地址,门诊急诊医师必须在门诊日志上填明传染病人的详细信息资料。

(二)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

1、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 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淋病、梅毒、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4、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向卫生部报告。

二、根据结核病管理文件精神

(一)对门诊肺结核病人必须一律转诊至县疾控中心结防所,住院治疗的肺结核病人待

出院后转诊到疾控中心结防所继续治疗。

(二)我院医生治疗肺外结核必须在处方上注明疾病名称,违规者药房由权拒绝配药。

(三)对肺结核病人要填写① 肺结核报告卡②转诊卡(上下三联,转诊单交病人)。

三、其它

(一)肠道传染病在流行季节要做到有泻必采,做好详细登记。

(二)对≤15岁儿童初步诊断为急性迟缓性麻痹(afp)时,经治医师要立即报告。

四、奖惩

(一)在做好传染病、肿瘤、性病登记工作的同时,填写“肺结核”病合格报告单的医师及痰找抗酸杆菌检查人员每人每次各奖2元,发现抗酸杆菌阳性每例奖检验人员5元。其他传染病、肿瘤、性病合格报告单以及急诊肠道门诊采样、性病分泌物采样者和检查者每人次个奖励2元。

(二)转诊到位的涂阳结核病人,每例奖10元,对转诊到位的结核涂阴病人每例奖5元,对传染病报告卡每填报一例奖2元。

(三)凡该采样、检查和报告的上述疾病,漏报或不报告者,经查实给予10倍罚款处罚。

二十 急危重症优先诊治相关规定及流程

为了及时诊断与抢救急危重症患者,使其得到优先诊疗,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一、按照优先分检原则,以病人病情轻重为依据实施优先诊疗,及时抢救各类型急诊病人。

二、对ⅰ类(病情危重如呼吸心跳骤停、严重心律失常、重度创伤大出血等)、ⅱ类(有潜在危及生命的可能如心脑血管意外、消化道出血等)患者实施优先诊疗。

三、急诊值班实行首诊负责制。

四、遇危重急症,值班医生、护士迅速将患者接入诊断室或抢救室,立即投入诊断抢救;坚持“先救治、再办理住院手续而后缴费”的原则,待病情趋稳后再补办有关手续。

五、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分诊电话后,医生即在住院楼门口等候,病人送达后,在救护车上简要询问病史(情)、检查生命体征、陪送住院或实施急诊抢救。

六、危重患者在行必要的辅助检查时,应在给予有关紧急治疗等措施的同时进行,并由医生陪同。对辅助检查后肯定诊断或需行手术的患者,由医生决定可直接由医技科室处转往住院部,不必再回急诊科。途中由医护人员陪送并与有关科室做好病情交接。

七、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立即入急诊抢救室予以抢救,所需抢救药品应用抢救柜备用药品。

八、对需要会诊的患者,电话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来科会诊,受邀科室应在5分钟内到达急诊科。

九、对需行辅助检查或住院的危重患者,值班护士应电话通知有关医技与临床科室等,以使其提前准备,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十、急危重患者接诊后接诊医师应书写急诊病历,抢救病人应写抢救病历。因抢救未能及时书写抢救病历者,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注明抢救时间和补记时间。

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二

急诊科管理措施

1、急诊科由科主任和护士长负责急诊科的日常工作。各科参加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服从医务科和急诊科领导和指导。

2、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审岗、迟到、早退。遇特殊情况医院传呼时,休假的医务人员也应及时到位,参加抢救工作。

3、认真填写急诊日志和门诊病历。对抢救及留观病人应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处置要正确。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

4、严格执行急诊首诊负责制、值班及交接班制度、会诊制度、疑难危重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留观病历书写制度、急诊科病人入院护送制度和各种危重病人抢救流程等相关制度,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5、抢救器械、药品齐全完备,随时处于应急状态。并做到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贮存。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一切抢救物品不得外借。

6、保持急诊手术室清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急诊手术室所有敷料、针筒及器械均应灭菌消毒。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7、加强观察病人的管理、观察病人留观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留观中发现可疑传染病,须做好床边隔离,并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对疑难病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多科会诊。

8、急诊检验、影像等检查要做到迅速、及时、准确。

9、工作中做到礼貌待人、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简化流程、尽心尽责地为群众服务。

10、保持环境清洁、室内安静、秩序良好。做好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

11、加强安全管理。遇重大问题:如重大伤亡事件、集体中毒、甲类传染病、重大事故纠纷等即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

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三

(急诊及急诊科规章制度)

医务科已校对,请院领导审定——后交塑封 首诊负责制

初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对其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诊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一)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的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若病情需要留观察室观察治疗的病人,首诊科室的首诊医师应将病历记录清楚后收入观察室,由观察室医师继续治疗。若需要住院治疗者,首诊医师在完成门诊病历记录后开具住院证,收住入院治疗。病房不得拒绝收治,特别是危、急、重病人。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报告,协调处理。如因医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二)遇到复杂病例或诊断未明的病员,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承担主要诊治责任,并负责邀请有关科室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诊断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

(三)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在尚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首先由首诊科室负责抢救。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在实行必要抢救同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协同抢救。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四)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诊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负责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安排医务人员做好护送及病人交接手续。如患者确需转院,且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向医务科汇报,落实好接收医院后方可转院。

(五)患者在门、急诊治疗过程中病情突然变化,首诊科室医师要到场处理。若涉及他科疾病,应在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理后,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诊。严禁相互推诿。

(六)已收住入院的患者,经检查不属本专业病种,或主要疾病不属本专业,需要转科时,经管医师应写好病历,经有关科室会诊同意后方可转科。急诊留观病历书写制度

一、急诊病历(包括留观病历)书写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及时、准确、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二、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㈠急诊病历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书写每项医嘱,治疗以及病程记录时间均要具体到分钟。

㈡体格检查部位既要全面仔细,又要重点突出,并及时记录。大致包括:

1、要有全身一般状况及生命体征的记录。

2、心律不齐病人应至少听一分钟心率后再记录。

3、疑脑部病变时,应有神志、呼吸、瞳孔、颈项反射等记录。

4、心、肺、腹部、生命体征等,应写具体数据或内容,不能以“正常”代替。

5、中毒病人要写明服毒时间、毒物名称及剂量,来院时间,以及神志、瞳孔、心、肺体征等。

6、急腹症病人要记录腹痛时间、性质、有无包块及腹膜刺激征等情况。

7、女性腹痛病人要有月经史记录,必要时请妇产科会诊。㈢请求他科会诊,应将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医师的病历上填写会诊意见并签名。

三、留观24小时以上的必须书写留观期间的观察记录,同时作好护理记录,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急诊病人接诊及护送入院制度

1.由预检(导医)护士负责,对危重病人,护送入急诊诊区,抢救室,同时予以监测生命体征及一系列措施。

2.当班医生在5分钟内到位,应诊病人。

3.急诊科严格实行急诊医疗服务承诺制,不得推诿病人。

4.对急危重病人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原则,严格实行“急救绿色生命通道”的各项规定。

5.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急危重病人,经抢救病情稳定后,才可送住院。送住院前,应先与相关病区联系,告知床号,病情等,病区准备好后,危重病人一律由护士护送入病房,必要时由医生一起护送,并做好交接工作,以保证病人达到医疗。急诊病人须知

1.急诊病人不受时间限制,可随到随诊。

2.急诊病人来院就诊时,先经(导医)护士预检后分科就诊,以免诊治过程中转科耽误治疗。

3.危重病人在抢救过程中,家属或陪护人员应积极配合医生抢救,其余人员不得拥入抢救室围观,以免影响工作。

4.在抢救室内不准吸烟,大声喧哗和拔动医疗仪器。5.留观病人未经医务人员同意,不得任意离开医院。

6.留观期间要遵守医院各种规章制度,不得在观察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丢瓜果纸屑。灾害事故急救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合理利用资源配置,提高医院灾难事故急救能力,密切配合消防,公安,交通,人防,物资等部门进行抢救,使人民的生命财产降低到最低水平。二,适用范围

本院急诊科及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 三,职责

(一)由院领导组织成立灾害事故急救方案及领导小组。

(二)由急诊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监督执行院前(灾难事故)急救工作制度。

(三)以急诊科医护人员为核心,各临床科室辅助完成灾害事故的救护工作。四.工作程序

(一)医院加强急诊科建设,相对稳定人员,充实技术骨干,配备必需的抢救设备,提高应急能力,严格执行(基本医疗管理制度)中的各项急诊规章制度。

(二)设立灾害事故急诊领导小组:详见本医院(突发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三)院前灾害事故急救范围:包括自然和人为灾害,如:暴雨,洪水,台风,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火灾,车船飞机事故,矿山塌陷,爆炸,毒气泄漏。武装暴力等人为灾害。

(四)急救过程:

(1)医院遇有灾害事故急救时应立即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科主任及时报告医院急救领导小组,组织足够力量抢救,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并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协调,尽力完成灾害事故救护任务。

(3)遇灾害事故急救要严格实行就近,就地抢救原则,急重危患者生命体征不稳定时不得转院,首诊医院因病床,设备,技术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而病情又允许的情况下,由专人护送至目的医院,并进行详细病情交接。

(4)急救的内容包括现场急救和途中救护。

(5)急诊科及相应临床及医技科室积极做好增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患者。(6)值班人员严格执行(紧急情况及重大医疗事件报告制度),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如灾害性事故急救参加人员记录本,灾害性事故急救记录本。

(7)急(门)诊在灾害事故应急救护要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急诊绿色通道

一、急诊绿色通道

急诊绿色通道指医院在抢救急危重症伤病中,为挽救其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该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伤病员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二、绿色通道救治范围

各种危重症需立即抢救患者;“三无”人员(无姓名、无家属、无经费)。需要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病人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病人生命。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眼外伤、气道异物、急性中毒、电击伤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

(二)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三、急诊绿色通道的程序

1.由接诊医师决定患者是否享受绿色通道的服务并上报医务科(非上班时间报总值班);病人到达急诊科后,由分(导医)诊护士将病人送入抢救室,并在5分钟内完成病人合适体位的摆放、吸氧、开通监护仪进行监护并完成第一次生命体征监测(t、p、r、bp)、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病人抢救病历。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下达会诊医嘱、下达检查医嘱、下达手术医嘱。所有医嘱可下达口头医嘱,由护士记录并复述,医生确认后执行。

2.急诊科实行二十四小时连续应诊制及首诊负责制,有关科室值班人员接到急诊会诊请求后应于10分种内到达会诊地点。

3.伤病员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二先二后”(即先救治处置,后挂号交款;先入院抢救,后交款办手续),尽可能留取病人有效证件抵押,在急诊抢救、治疗、用药、检查等由急诊值班医生在申请单上写上“急”字,各相关科室优先办理,收治的病人如病情严重,仍按照先救治后交费的原则给予救治,办理入院时在入院证上写上“急”字,送病人到病房时,跟病房值班的护士做好交接班,急诊科值班护士除按急诊危重病人抢救记录外,还应详细记录使用的药品和材料等,还有医生所开处方和所用材料的收费单原单保管好,作为催交费用的依据,确认“三无”病人,所有经费经审核后报医务科和主管领导审批,由医院支出、记相关科室收入。

4.全院医务人员均有义务积极参加“绿色通道”的抢救工作,不得推诿病人,对干扰“绿色通道”的个人和科室,需追究责任。

5.凡遇涉及多科的伤病员,原则上由对病人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主管科室收治,如有争议,急诊科医师有权裁决,必要时会同医务科或总值班协商解决。6.接诊科室遇到重大急救,病员较多时,应立即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并同时报告分管院长,以便组织全院力量进行抢救。7.突发事件(交通事故、中毒及其它重特大突发事件)由院领导进行全面统一指挥,协调安排,各科室必须服从指挥和安排。

四、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一)进入急性危重抢救绿色通道的病人必须符合本规范所规定的疾病情况。

(二)在确定病人进入绿色通道后,凡不属于本专业授权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生紧急会诊。接到会诊通知,在医院医疗岗位的医生1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生前往。在院外的二线医生30分钟内要到达现场。

(三)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1、病人到达放射科后,平片、ct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

2、超声医生在接到病人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

3、检验科接受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结果报告,60分钟内出具生化报告。

4、药学部门在接到处方后优先发药。

(四)所有检查申请单、治疗单、入院通知单等医学文书在右上角写上“急”字,先进行医学处理再进行收费。

(五)病人的病情、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等根据医院规定完成知情同意,如病人没有家属和委托人,并报医务科长或总值班批准、签名。

(七)抢救后6小时内由抢救医生完成急诊抢救病历和补记口头医嘱。

五、报告制度

确定病人进入绿色通道后,接诊医生及时报告专业负责人,同时报告医院总值班,在抢救病人指挥有困难时可请示主管院长、医务科长。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各科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坚持首诊首科负责制。急、危、重症病员一旦到达急诊科,医护人员立即迎接病员,引导或帮助把病员抬进抢救室。接接诊医护人员迅速按照抢救程序进行处置。原则上先抢救,后作医技项目检查。特殊检查项目,由医护人员携带药品护送检查。

在抢救过程中需专科或专家会诊,急诊科医师有权决定并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应邀参加会诊的医师,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

需要急诊手术的病员,立即通知手术室作好相关手术准备,手术室要主动迎接病员。急诊科接到3人以上群体急救通知时,要报告院总值班或值班院长组织抢救。

各项检查、收费、取药或急诊手术一律优先。医技科室主动与急诊科配合并随时联系。

10、经抢救后病情平稳,根据病种护送病员到相应科室住院,如一时难以确定属那一科室的病员,急诊科医师有仲裁权。

11、各科急救设备、药品器械,要完好齐备处于应急状态。急诊程序与注意事项

急诊常规医疗程序:问病史、查体征、诊断治疗以及记录。应防止不问病史、不作检查、不记录就很不认真地开出各种化验申请单的错误程序。在抢救危重病人,应以抢救病人生命为前提,坚持先抢救后常规治疗的原则。急诊病史、急救记录、会诊记录及其他记录应当时完成,如因抢救来不及记录时,按规定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当时抢救时间、抢救过程等情况。

争诊护士配合医师抢救过程中,应处理抢救、治疗、护理三者的程序关系,紧急情况下,急诊护士可先执行医师口头医嘱,及时使用急救备用药物,后由医师补开书面供氧、补液、吸痰、导尿、各类监护、体温检测等措施的顺利进行,必要时在医师到达之前应急处理,包括建立静脉通路、面罩加压给氧、胸外心脏按压等。不明原因的昏迷患者,护士在进行建立静脉通路同时,必须进行快速血糖检测,结果及时记录在病历。对内外科各类急症病人,尤其是外科创伤病人及其留观病人,必须进行急诊常规系列血液检验,包括血常规、血电解质(钾、钠、氯)、血糖、肾功能,危重病人必须检验血气分析,以保证急救医疗质量。进行各种创伤性检查前、实施特殊的治疗方案或应用药物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必须与家属说明适应症以及可能的并发症,取得家属的同意并在病程记录上签字认可。检查时采取适当的隔离措施,以确保检查顺得进行。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工作流程 呼救电话 接电话 救治地点 病人联系电话 救治原因

5分种内出诊重大事件报告总值班 现场救护

回院途中通知相关科室

医护人员将病人送入相关科室 院前急救记录补足急救药品、器材 急诊科查房制度

凡在急诊抢救室、监护室、留观室留观的病人均进行三级查房制度。三级查房的各级医师必须履行医院规定的各项职责。三级查房的内容必须及时、准备记录在病历上,由各级查房医师及时查阅、修改、更正签名。上级医师要严格把关、严格要求。对查房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讲评或纠正。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对一般留观病人至少查房两次,对危重病人应随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置,必要时可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巡视病人,协助处理。急诊科护士长应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护理查房,主要检查基础护理质量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研究解决疑难问题。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一、抢救室为抢救病员设置,其它任何情况不得占用(尤其抢救室),被抢救的人一旦允许搬动,即应转移出抢救室以备再来抢救患者使用。二、一切抢救药品、设备、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带。

三、药品、器械用后须及时处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四、每日核对一次药品,斑斑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五、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六、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七、每次抢救患者完毕,要作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急诊科工作制度

1、各临床科室应选派富有责任心、素质较高、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经过急救医学业务培训的医生、护士担任急诊室工作,选派的医师工作年限大于1年,护士不少于2年,预检护士必须是高年资护士,轮换不应过频,内外科医生至少固定3个月以上,护士因固定,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由科主任批准可参加值班,但不得超过本院医师的1/3。

2、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准确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并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症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3、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齐备,定品种、定数量、定位置,交接清点手续齐全,保证急诊抢救需要,使用方便,急救仪器设备符合装备标准,并处于随时完好备用状态,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4、急症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操作程序,做好急诊管理制度化,医疗护理规范化,技术操作程序化,主要抢救程序图表及制度上墙。

5、急诊室应设若干观察病床,病员由有关科室急诊医师和急诊室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留观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6、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急诊应24小时开放,不受划区医疗限制,施行医院、科室、医生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病人,抢救急、危重病人时,在病情稳定前不得转院,因首诊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的限制需转院者,必须与接收单位联系获准,并对途中护送及应注意事项做好交代和妥善安排,对急诊病人应保证五分钟内有医务人员接诊。

8、设“急”字,对危重病人盖“急”字章,化验、药剂、放射和后勤等各部门要优先检查和处理。

9、急诊室布局合理,标志明显(白天有路标,夜间有明显灯光标明),并设有传呼装置且健全可靠。

10、急诊室要制定急诊范围,有检诊,并有登记薄,做好急诊患者登记。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一、危重症不宜搬动的病员;符合住院条件,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二、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观察,及时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并有交接班书面记录,留观24小时以上的必须书写观察病历,同时作好记录,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三、急诊观察室医师早、晚各查床一次,重症随时巡查和处理。主治医师每日查床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工作重点。

四、急诊观察室值班护士,要随时主动巡视患者的病情、输液、给氧等情况。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记录。

五、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变化要及时处理,以免延误病情。

六、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留观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重要情况应做好书面记录。

七、急诊观察室的病床设置,床单位的物品均应按医院住院病房的统一规格,统一要求,规范化管理。

八、各室应保持安静、整齐、清洁、安全。室内严禁吸烟。

七、留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急诊抢救制度

1、急诊值班人员不得对危重急症以诊断不明,经济问题或其他任何理由延缓抢救。

2、急诊值班人员在联系有关科室协同抢救或联系收住入院时,应不放松对病员的抢救。

3、对危及生命的严重创伤,经紧急处理后,相关值班医师应安排病员直接送手术室抢救,而不应该强调常规的术前手续或入院手续,以免延误抢救时机。

4、抢救的全过程情况,必须认真、准确、及时记录。

5、抢救过程中,应根据实际病情向家属或陪护人员说明病情危重的原因、程度、预后,以取得必要的理解和配合。

6、如因检查、入院等原因需要搬移病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到病情及生命体征的稳定与否,以及病员家属或陪护人对病情了解、理解程度。必要时应对此作书面记录。危重病人搬运途中应由急诊护士护送,必要时医师协同护送。

7、遇重大突发事件或公共卫生事件,如涉及到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值班医师、护士应及时向科主作、医务科(白天)、总值班(夜间)汇报,并解决医疗费用、住院手续等,必要时以书面的形式向医务科汇报、备案、必要时可向主管院长请示汇报,因临床需要,总值班以及相关人员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协调处理。急诊室工作制度

1、各临床科室应选派富有责任心、素质较高、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经过急求医学业务培训的医生、护士担任急诊室工作,选派的医师工作年限大于1年,护士不少于2年,预检护士必须是高年资护士,轮换不应过频,内外科医生至少固定3个月以上,护士应固定,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由科主任批准可参加值班,但不得超过本院医师的1/3。

2、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准确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运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3、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齐备,定品种、定数量、定位置,交接清点手续齐全,保证急诊抢救需要,使用方便,急救仪器设备符合装备标准,并处于随时完好备用状态,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4、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操作程序,做到急诊管理制度化,医疗护理规范化,技术操作规程化,主要抢救程序图表及制度上墙。

5、急诊室应设若干观察病床,病员由有关科室急诊医师和急诊室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留观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6、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急诊应24小时开放,不受划区医疗限制,实行医院、科室、医生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病人,抢救急、危重病人时,在病情稳定前不得转完,因首诊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的限制需转院者,必须与接收单位联系获准,并对途中护送及应注意事项做好交代和妥善安排,对急诊病人应保证五分钟内有医务人员接诊。

8、设“急”字章,对急危重病人盖“急”字章,化验、药剂、放射和后勤等各部门要优先检查和处理。

9、急诊室布局合理,标志明显(白天有路标,夜间有明显灯光标明),并设有传呼装置且健全可靠。

10、急诊室要制订急诊范围,有检诊,并有登记簿,做好急诊患者登记。急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凡是在急诊科抢救室、监护室、观察室抢救、治疗死亡的病人均应24小时内上报医务科,必须按医院规定在一同内进行死亡病例讨论。

2、死亡病例主要讨论患者疾病及死亡原因、抢救及治疗经过等,总结抢救经验,进一步提高急诊急救水平,防范医疗差错以及医疗纠纷。

3、死亡病例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进行,经治医师、护士以及相关急会诊的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包括轮转医师、进修和实习医师)必须参加,实行会议签到制度。

4、死亡讨论由专人负责记录在死亡讨论记录本上,并且将讨论结果记录在死病历上,必要时将结果上报医务科。急诊诊区规章制度

1、保持诊区安静和整洁,创造良好治疗环境。

2、工作人员上岗时做到衣帽整洁、佩带胸卡。

3、各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杜绝擅自离岗,准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

4、工作时间不看非专业杂志,书籍,不扎堆聊天。不打私人电话,不玩电脑。

5、实行首问负责制,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做到态度和蔼,有问必答,工作热情,主动,认真负责。

6、强化首诊负责制,做到接诊和会诊及时,杜绝互相推诿病人。

7、贵重食品做到专人管理,各班人员及时准备并添充好各种物品。

8、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廉洁行医,不收受病人的物品和红包。急诊转科转院制度

1、急诊病员转院,应在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提请医务科或总值班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急诊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或危险期过后,再行转院。

3、病员转院时,经治医师应书写病历摘要,向护送医生交代病情及注意事项。

4、病员转收病区时,应按规定书写好门诊或留观病历,由医护人员陪送至收住科室,向病区医护人员当面交接签字。

5、急诊病员入院前应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

6、准备好紧急外派所需要的急救药品,抢救器械。培训与教育制度

一、急诊科医护人员应认真学习、领会《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输血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轮转医师、实习、进修人员应严格遵守科室各项规章制度。

三、轮转医师、实习、进修医师无独立处置病人权及急诊处方权,处方与检查申请单均应由带教医师审阅签名。

四、各级急诊医师、护士有指导下级医师、护士和实习、进修人员的职责。严防由轮转医师、实习、进修人员独自进行急诊处理和操作。

五、科室定期或随机对急诊医师或护士进行岗位技术考察。并定期组织急诊医学专题讲座等学习活动。

六、科室每制定急诊医师和护士进修计划,新分配医师由急诊科上级医师负责“一对一”传带。

七、医师、护士应努力学习本学科相关知识和进展,不断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准和应急能力。实行科室业务学习制度,每月举行一次全科业务学习讲座。

八、急诊工作人员应注重自身的敬业素质培养,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提高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心,做到“以人为本”,切实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

九、专人负责“急诊医学”“内科学”等的教学工作安排,开展集体备课、试讲课、指导性听课、实习带教的检查,科内小讲课等教学活动,完成教学任务,防止教学事故。

十、开展急诊医学学科发展,开创研究方向,包括危重病医学、急性中毒、创伤外科方面的临床和基础研究。对发表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者,科室根据规定予以适当的奖励(具体见科室劳务费分配细则)。院内急救接诊,诊疗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设施配置,规范操作程序。利于急救患者及时得到救治,提高院内急救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对院内急救接诊,诊疗的过程控制。

三、职责

a)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急诊科人员日常工作安排。

b)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配置,领用急诊科急救所需设施及器材。

c)由护士长,质控护士负责对急诊科设施及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使用记录进行控制。d)急诊科各级医护人员实施院内急救接诊,诊疗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急诊科设施策划及配置:

接国家对急诊科设施的规定要求配置所需的设施及器材。(详见(急诊科设施配置及管理制度)。

(二)日常工作安排:

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急诊科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制定一定时间内的医护人员值班表,并对医护人员的出勤情况以保证急诊科24小时开诊。

(三)急诊就诊范围:

为了急诊患者方便就医,及时得到救治,制定急诊就诊范围:

1、急性外伤

2、急性腹痛

3、突发性高热

4、各类休克

5、各类大出血

6、心,肺,脑,肝肾功能衰竭或多脏器功能衰竭。

7、昏迷,抽搐,呕吐

8、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食管内异物或疼痛,出血

9、中毒,中暑,自缢,淹溺,触电。

10、急性过敏

11、其他急性病症。

急诊患者往往比较复杂,表现千差万别,因而不要死卡条文延误病情。

(四)院内急救患者的接诊:

1、急诊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要严肃,认真,迅速,敏捷地救护患者,对患者态度和蔼,热情负责。

2、当遇有急、危、重患者时,分诊护士应立即将送往急诊专科诊室进行救治。

(五)院内急救患者的诊断,治疗:

1、首诊医师对就诊患者认真负责,仔细询问病史,仔细查体,作必要的辅助检查。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救治。具体工作程序参照(常见疾病基本诊疗规范)和(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中各种急诊疾病的诊疗常规。

2、如果首诊医师发现就诊患者的病情涉及其他专科或确系他科诊治范围时,在完成各项检查并作了必要的处置,写好病历后,再请有关专科会诊,危重患者应由首诊医师配送。

3、病情较重的患者,当值医师应决定是否收急诊留观或住院,经抢救的患者,如病情稳定或允许移动时,应迅速送入病房或手术室。

4、值班医师对急救留观患者负责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写好留观病历及观察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5、对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做好登记及报告工作,遇有交通事故,吸毒,自杀或有伤情异议等患者涉及公安,司法情况时,由值班人员报告总值班,通知有关单位。

6、护士认真执行医嘱,及时配合医生抢救工作,要对急诊抢救设备,药品保证完好、充足,并做好护理观察记录。(详见(急诊医嘱执行管理制度))

7、急诊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要主持各种抢救工作及死亡病例讨论,会诊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8、当遇有特殊情况时,当值医生要及时,如实向上级领导报告,白天应向急诊科主任及医务科主任报告,夜间报告医院总值班,请求处理意见,避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急诊科惠民措施

1、严格执行卫生部、卫生厅、医院等相关规定,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2、急危重病人坚持先救治再办手续的原则,且在各个诊治环节,如挂号、交费、辅助检查、取药、诊断、治疗等都必须优先。各部门、各科室要做好衔接、协调工作,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危重病人。

3、严格执行医院对“三无”人员及需要医疗救助人员的有关规定。对于“三无”人员除按规定上报外,还要做好相关记录。

4、凡遇到各种原因不能交费的情况除按规定上报外,要先给予基本的、挽救生命的积极抢救。

急危重患者快速救治办法

1、严格执行医院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并按我科制定的相关医疗流程和抢救规范立即救治。

2、急、危、重病员抢救工作由科主任或医疗组长、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抢救室应备常规急、危、重抢救预案及急救护理程序,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常用急救技术及各种监护仪器的使用。

3、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准确记录急、危、重病员到达时间、抢救时间、抢救经过、准确分诊,分秒必争进行救治。

4、在医师未到达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先予给氧、吸痰、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止血、配血、建立静脉通道等急救措施及有关生命体征监测,并及时提供诊断依据。

5、严格执行医嘱,防止差错事故,对抢救过程中的口罩医嘱,护士应复诵无误后再执行,抢救完毕由医师及时补下医嘱。

6、对急、危、重病员日夜应有专人护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用药处置要准确。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要详细交接及记录。所有药品的安,须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7、需急诊手术者,根据医嘱做好必要的术前准备。

8、急、危、重病员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需住院治疗时,应先通知有关科室并由医护人员护送到科室,详细交接病情。

9、及时与病员家属及单位取得联系。凡涉及民事纠纷、交通事故、服毒自杀、工伤及大量急诊时,应分别通知有关单位和医务科、护理部、院总值班、值班院长。

10、为保证抢救工作顺利进行,抢救药品、器材必须完备有效,要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每日检查、用后及时补充、不得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11、抢救结束,所有用物放回原处,彻底清扫室内卫生,必要时进行消毒。

12、抢救完毕,整理抢救记录,做好登记和抢救小结,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质量。

急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和医务科导下,负责急诊的诊断、治疗(抢救)、120平台、护理、预防、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并定期向院领导、医务科汇报。

2、经常把握国内外急诊医学科的新进展、新动向,结合医院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急诊科的各项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实施,及时总结汇报。

3、定期召开急诊科工作会议及交接班会议,协调各科关系,检查考核岗位责任制、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和劳动纪律,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4、负责领导、组织急诊的会诊、抢救和收治把关工作。

5、加强医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科内人员搞好卫生宣传、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等工作。

6、负责急诊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教学。

7、定期从事门诊、查房、会诊等医疗业务工作。

8、听取和处理就诊患者及家属反映的意见和投诉,协调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

9、处理急诊发生的突发及意外事件,有必要时请各职能部门到场维护现场秩序。并及时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急诊科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做好诊室和抢救室的医疗工作。要求工作中严格遵守急诊科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急诊工作流程。

2、按时交接班,上班时间坚守岗位,如遇病人抢救,不能按时下班。应在抢救工作完成后离岗。用餐时间应与二线医师交替用餐。

3、严格遵守首诊负责制,对一些诊断不明的疑难疾病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和组织有关科室会诊。

4、按病历书写规范书写急诊各类文书。

5、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各种危重抢救工作,按照诊疗常规安排检查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完成各种记录。急诊转院规定

1、严格执行医院有关转院的规定。

2、急诊病人需转院时,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诊查后决定。

3、转院前应写好病情摘要、处理情况和离院时的生命体征。

4、转院前均应向家属交待清楚转动途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记录在病历中。传染病人转送防护须知

1、传染病包括法定传染病和其他不可预料的病种。

2、对急、危、重传染病的转运,医务人员要穿隔离服,带好口罩、帽子、必要时需带防护眼罩。需要急救的,在急救过程中,要严格隔离。

3、所有传染病人转运后,必须进行病人排泄物、呕吐物、衣物等及急救车厢、设备、用品的终末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4、所有传染病人必须转入定点科室、定点医院。

5、有条件时,定专车进行转运。

6、具体病种的防护办法详见《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相关规定。急诊科规范

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各值班人员热爱本职,坚守岗位,杜绝擅自离岗,准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急诊绿色通道昼夜畅通,先行抢救,后办手续;诚实守信,优质服务,不向患者出具假证明、假诊断书,隐瞒医疗缺陷和差错等弄虚作假行为。

认真执行各项制度,保持诊区安静和整洁,创造良好治疗环境,工作人员上岗时做到衣帽整洁、佩带胸卡。工作时间不看非专业杂志、书籍,不扎堆聊天,不打私人电话,不玩电脑。工作一丝不苟,不怕脏,不怕累,不怕麻烦,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对待病人不分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做到“四个一样”(生人熟人一样、群众干部一样、院外院内一样、乡村城市一样),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对病人语言文明、态度诚恳、举止稳重、仪态端庄、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做到“五心”(检查细心、治疗精心、解释耐心、听取意见虚心、让病人及家属放心)。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委、训斥、刁难病人。执行首诊负责制,急诊病人5分钟接诊。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卫生部提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要向社会作出的八项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医院的医德医风规章制度。

.还要增加:

急诊就诊制度p552.急诊抢救室规章制度p556.候诊病人突发意外紧急处理流程p534

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四

要求:

1、清理各项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各级各类人员应熟悉各项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本职岗位职责;

2、科室对各项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存在的不足及持续改进措施。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态,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医师行为规范

一、对急诊病人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危重抢救病人要及时抢救,不得延误治疗。

二、对病人诊断和治疗,要认真、及时、准确。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给假的原则。

三、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不以医谋私,不开人情方、人情假、假证明,不“搭车”开药,不收受“红包”。

四、认真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上级医师既要指导业务,传授技术,又要抓医德、带作风、带思想,同级医师要紧密配合,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下级医师要尊重上级医师,虚心学习。

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发扬学术民主,教学、科研不能损害病人健康、利益,不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不嫉贤妒能。

六、严守医密,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泄露病人隐私,更不允许利用隐私要挟病人。

七、认真、及时、准确书写病案,不准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病案及各种原始资料。

八、在诊治过程中,严格执行诊疗、技术操作常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九、积极预防差错事故,一旦发生要及时挽救,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准隐瞒和私自了结。

护理人员行为规范

一、遵守院规、着装整洁、态度和蔼、仪表端庄、行为文明。

二、工作态度端正,做到清廉正直,接待病人热心,接受意见虚心,解释工作耐心,护理工作细心,一视同仁,出以公心。

三、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执行“三查七对”等工作制度,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四、树立“敬业、爱业”精神,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五、医护密切配合,认真执行医嘱,按时巡视病人,观察病情,抢救及时,认真交接班,准确记录,切实做好病员护理。

六、慎言守密,取信病人;加强病室管理,为病人创造良好身心医疗康复环境。

“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树医疗行业新风”十条要求

一、医院一切工作要以病人为中心,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医务语言文明,服务热,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努力减轻患者的负担;

三、采取有效措施,基本消除门诊服务中的“三长一短”现象(即患者挂号、划价、取药排队时间过长,医师为患者诊察的时间过短);

四、认真搞好门诊的分诊、导诊服务,并配备适量的便民设施;

五、急诊抢救病人到院后,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

六、三级医院急诊科,必须配备至少一名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的医师;二级医院急诊科,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主治医师;一级医院也必须安排本院作风好,技术过硬的技术骨干,负责急诊工作;

七、院内急会诊,要在20分钟内到位;

八、不发生乱收费的现象;

九、不购进、使用伪劣、过期药品;

根据患者的需求,不断改进服务,群众对医院服务的满意率,要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一、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病员

时。

二、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自制药品

首次投入临床使用。

三、党政机关正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知名人士和外宾住院、手术及特殊检查。

四、紧急手术而病员家属、单位领导均不在场。

五、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含行政、后勤部门的事故和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 重器材,发现贵重药品丢失或成批药品变质。

六、收治涉及法律或犯罪嫌疑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

七、报批数额较大的经济开支,签订重要的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

八、严重违反医德医风和严重违反法纪的人和事。

九、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

十、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参加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请院外会诊。

十一、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收来院进修人员。

十二、新闻机构来院采访或摄录音像资料等。

十三、涉外事项。

十四、本院职工因病住院。

医疗安全制度

一、各科室主任为科室医疗安全的责任人。

二、认真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尤其是岗位责任制、查房制度、查对制度、会诊制度、值班、交班制度、急诊首诊负责制度、手术审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放射防护制度、毒麻药品管理制度、医嘱及处方制度、机器维修保养制度、医疗保护性制度等。各科要害部门要有专门的防护及安全措施。

三、注意防火、防盗、防爆及其它重大事件发生,对危险品、易燃品、毒品必须加强管理,严防滥用、偷盗、中毒、燃烧及污染环境的事件发生。

四、注意安全用电,禁止任何非专业人员动用医疗器具及设施。

五、凡发生病员人身伤害及医务人员人身伤害和公共安全缺陷,必须迅速报告有关部门,并书面报告安全委员会。

六、安全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必须对所属部门及管辖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危害安全的事件发生。

七、如违反制度及操作规程,出现危害安全的事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八、医疗制度执行由医务科进行监督和考核,水、电设备及设施安全、治安安全由总务科、设备科及保卫科监督考核。

病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住院病人、陪伴及探视人员应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配合医护人员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病人及陪伴、探视人员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三、病人入院带有大量现金时,应交住院收费处暂收,出院时结清帐目,取回余款。

四、用现金交付费用时,由病人或家属、陪伴亲自办理,不要随意让他人代办,以防上当受骗。

五、陪伴及探视人员不得在病区内吸烟、大声喧哗、乱扔污物或发生有碍病人治疗和休息的行为。

六、爱护病区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禁止在病房内用明火、电炉煮食或取暖。

七、发生纠纷或有疑问时,应找有关部门解决,不得在病区内吵闹、滋事,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八、病人死亡,应按规定将尸体停放太平间,不得无理取闹,轻者说服教育,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病区医护人员要对病人、陪伴、探视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做好防范工作。

急诊科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对全科医疗的质量实行全面管理。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科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规划和计划。

三、负责组织全面医疗质量检查和调查。

四、负责组织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质量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组织推行急诊科医疗标准化工作。全面完成考核指标。

六、负责汇总科室的医疗,医技科室的质量管理,信息,资料,控制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图,并具体执行管理措施。

七、负责监督检查各医疗、护理小组的质量管理工作,并给予具体指导。

八、负责提出有关要素质量计划管理资料,并参与要素质量的计划管理。

九、随时向科主任汇报科室医疗质量信息,定期汇报质量管理资料和工作情况。

保护性医疗制度

一、对病人态度和蔼,礼貌用语,避免恶性刺激。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

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

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查房时对病情的分析讨论应避开病人及家属。有关病情诊断、处理、预后等情

况,由负责医师或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医师向病人或病人授权委托人交待清楚,对无行为能力的患者及有可能对病人造成不良刺激和不良后果的,应向病人授

权委托人交待。

不要对病员谈论其他医院或其他医护人员在治疗和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以免

造成不良影响。

对危重、痛苦呻吟、病情恶化的病人,有条件者应分别安置,以免影响其他病

人,增加恶性刺激。

除相关医护人员以外的人不得查阅病历记录等医疗文书。病人做检查或会诊需

要病历资料时,应由医护人员携带。病人死亡后,应向病人授权委托人交待是否同意尸解等有关事项,进行尸体料 理并尽快送太平间,不得在病房停留过久。二、三、四、五、六、首诊责任制度

一、凡危急症患者就诊,尤其是科间“临界”危重者,均应由首诊科室进行有关检

查、处理,并作好详细记录,必要时,请有关科室会诊。被邀科室会诊人员应

随喊随到,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并写好会诊记录。对诊断治疗有困难者,应

及时请上级医师指导及协助,不得对病员未作任何处理就推向他科。

对诊断一时不明的危重患者,应先收急诊观察室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初步抢救,不得因等待检查而停留诊断室内,以致贻误抢救时机。凡需入院的病人,按主要疾病以第一诊断为准收入院,如因门诊诊断不清而误二、三、四、五、六、七、八、收它科者,该科应先作必要的处理,作好记录,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应邀科接到会诊通知后,应立即前往协助诊疗,如需转科者,须待病情稳定后,才能转科。在收治病人中,如发生意见分歧时,双方应先报告本科上级医师,如仍得不到解决,则应汇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医务科及总值班根据病情有权确定收治科室。凡诊断明确的传染病需转院时,由门诊内、儿科医师直接与医务科联系,如诊断不明确者,可请传染病医院会诊。对当时未带现金或经费手续的急症抢救病员,应先抢救后补办经费手续。药房、放射科、检验科、收费室、入院处等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借故推诿拖延。收住急诊观察室的病员,由收住科负责处理,对非急诊科收住的观察病员,在行政下班时间后由急诊医师负责观察处理,但收住医师必须向急诊医师交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急诊医师处理如有困难者,可通知主管医师共同处理。对下班前半小时就诊的普诊病员开出了各种检查单,不能返回时,医师应据病

情给病员开一些必要的药物,并解释清楚必要时再诊。如病情较重者,要向急

诊医师交班。

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各级医师必须按时查房,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不含参加上级医师查房)。

二、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员,对新入院病人,科主任或医生组长应在48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

三、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四、查房时必须严肃认真、全面详细,保持病房安静整洁,分析讨论病情应避开病人及家属。

五、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六、查房的内容: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是否正确、及时、恰当,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检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和安全隐患缺陷,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主治医师查房,要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及安全隐患缺陷,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院、手术、转院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4、值班医师在其他医师休息时(如中午、夜间、假日等)应主动对病房的所有病员逐一进行查房或巡视。篇二: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

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

目录

一、急诊科室管理制度

二、急诊科室工作制度

三、急诊首诊负责制

四、急诊留观病例书写制度

五、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六、急诊三级医师负责制

七、急诊会诊制度

八、急诊抢救制度

九、急诊危重病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急诊交接班制度

十一、急诊死亡报告制度

十二、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十三、急诊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十四、急诊收住院制度

十五、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十六、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十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员紧急召集制度

十八、医患沟通制度

十九、法定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的群发症状的疫情上报制度 一 急诊科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急诊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第二条 急诊科应当根据急诊医疗工作制度与诊疗规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急救诊疗工作。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对危重急诊患者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第三条 急诊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按病人的疾病危险程度进行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应当立即实施抢救。

第四条 急诊科要设立针对不同病情急诊病人的停留区域,保证抢救室危重病人生命体征稳定后能及时转出,使其保持足够空间便于应对突来的其他危重病人急救。

第五条 急诊科内常备的抢救药品应当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药品在使用有效期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第六条 急诊科应当对抢救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合理摆放,有序管理。

第七条 急诊科医护人员应当按病历书写有关规定书写医疗文书,确保每一位急诊患者都有急诊病历,要记录诊疗的全过程和患者去向。

第八条 急诊科应当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规范,并对特殊感染病人进行隔离。

第九条 急诊科在实施重大抢救时,特别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灾害事件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医院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处置程序。第十条 医院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急诊科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医院及医务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急诊科管理,帮助协调紧急情况下各科室、部门的协作,指挥与协调重大抢救和急诊患者分流问题。

第十二条 医院应当制定主要常见急危重症的抢救流程和处置预案,做到急诊科抢救关键措施及相关医技等科室支持配合有章可循。各类辅助检查部门应当按规定时间出具急诊检查报告,药学等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优先向急诊患者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 医院应当建立保证相关人员及时参加急诊抢救和会诊的相关制度。其他科室接到急诊科会诊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急诊会诊。

第十四条 医院应当建立急诊病人优先住院的制度与机制,保证急诊处置后需住院治疗的患者能够及时收入相应的病房。第十五条 医院应重视对急诊科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急诊科的安全巡视,保证急诊科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六条 医院应当根据急诊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对急诊科医务人员在职称晋升和分配政策方面给予倾斜。

二 急诊科室工作制度 1.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制度、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和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2.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理(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3.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有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5.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准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6.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 天,最多不超过1周。7.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 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的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若病情需要留观察室观察治疗的病人,首诊医师应将病历记录清楚后收入观察室,由观察室医师继续治疗。若需要住院治疗者,首诊医师在完成门诊病历记录后开具住院证,收住入院治疗。病房不得拒绝收治,特别是危、急、重病人。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报告,协调处理。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二)遇到复杂病例或诊断未明的病员,首诊医师应承担主要诊治责任,并负责邀请有关科室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诊断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

(三)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在尚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首先由首诊医师负责抢救。首诊医师在实行必要抢救同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协同抢救。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四)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诊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医师负责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安排医务人员做好护送及病人交接手续。如患者确需转院,且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向医务科汇报,落实好接收医院后方可转院。

(五)患者在门、急诊治疗过程中病情突然变化,首诊医师要到场处理。若涉及他科疾病,应在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理后,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诊。严禁相互推诿。篇三:急诊科安全管理制度

急诊科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一、严格执行患者识别制度,对就诊患者施行唯一标识(医

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编号、身份证号码、诊疗号等)管理。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

三、健全与完善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在采血、给药、检查、输液、输血及实施各种有创诊疗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的方法,禁止仅以房间号或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四、建立“腕带”识别标识制度,将“腕带”作为辨识清创、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的手段。

五、危重症患者右手腕上戴上红色腕带,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断。普诊患者佩戴蓝色腕带,留观患者佩戴黄色腕带。

六、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家属)沟通,确保对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七、在急诊病人转接等关键流程中,均要有对患者准确性识 别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急诊科患者身份识别腕带管理规定

一、对意识不清、交流障碍、儿童、无自主能力的急危重症患者必须使用“腕带”,作为检查前、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医务人员辨识患者身份的一种必备手段,注意观察腕带处皮肤有无发红、破损,询问病人的自主感觉。

二、对于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需要在“腕带”上注明“无名氏”+“住院号”作为身份识别的信息,进行诊疗活动时,需要双人核对。

三、急危重症、普诊收住院、留观输液的患者要佩戴腕带。住院期间必须佩戴“腕带”,出院时由护士为其剪断、取下,同医疗垃圾处理。

七、护士应用正楷字体认真、清晰、完整填写腕带内容,便于患者身份的准确识别。

急诊科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留观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名进行核对。2.在抢救危重病人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需要复述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安瓿。抢救结束后医生及时补全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九对:对姓名、床号、性别、药名、剂量、浓度、用药时间、用法及药品有效期。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有无变质、混

浊、沉淀、絮状物等,检查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外观、标签、有效期

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4.摆药后必须经过第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5.对易导致过敏的药,给药前需要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

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空安瓿;静脉用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6.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无误后并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7.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需经二人核对患者姓名、诊疗号、血型(rh因子)、肝功,并与患者核实后方可抽血配型。2.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3.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含rh因子)及含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4.输血前需要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诊疗号及血型(含rh因子),无误后方可输入。5.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24小时,以备及时送检。6.输血单应保留在病历中。

(四)急症清创患者核对制度 1.术前准备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诊断、清创手术部位(左右)。2.查对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卡灭菌效果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五)建立使用“腕带”作为标识制度 1.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应使用“腕带”作为患者的识别标志,例如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患者。2.“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要更换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

(六)查对要求

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应至少要求同时使用两种查对方法(不包括仅以房间号、床号作为查对的依据),并要求患者自行说

出本人姓名,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七)与患者沟通

在实施任何介入或其他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操作者都要以主动与患者沟通的方式,作为最后查对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八)完善关键流程查对措施。

即在各关键的流程中,均有改善患者查对准确性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文件。篇四:急诊科护理管理工作制度

急诊科/室护理管理制度 1.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用首都医务人员行为规范要求自己。(2)对患者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严格无菌操作,掌握配伍禁忌,根据医嘱合理用药。工作中做到迅速、准确,既要减少患者等候时间,又要防止差错发生。(3)急诊护士应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及各项基础护理操作技能,随时做好抢救患者的准备工作。

(4)不迟到早退,准时交接班,坚守岗位。(5)仪表端庄,着装整齐,对工作认真负责,态度和蔼可亲。(6)能够运用整体护理的观点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牢记急诊科的宗旨:高速度,高效率,高度责任感,一切为患者。2.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1)热情接待患者,根据患者主诉辅以必要检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需要时协助医生给患者开化验单、做心电图,并进行分科,安排就诊。

(2)预检护士须在5分钟内对病人进行处置,判断病情的危重程度并正确分诊,及通知有关医生尽快接诊。

(3)办理挂号登记手续(危重病人应先通知医生抢救,后补办手续)。(4)绿色通道的病人,要及时报告,呼叫有关人员增援。

(5)认真接待和处理病人,按病情的轻重缓急决定送入诊室或抢救室,对危重病人做出相应的急救处理。

(6)对无急诊值班的专科要呼叫有关专科医生参加急诊。

(7)对突发性事件,应立即执行呈报制度。遇突发事件,患者集中到达时,除通知当班医生外,应及时报告医务处。遇烈性传染病,在通知医务处的同时,通知区防疫站。

(8)对需送抢救室的患者,电话通知抢救室,必要时护送患者。

(9)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及相关记录,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接诊时间,应记录明确,无家属的病人应及时与家人或单位取得联系。(10)配合各科医生工作,维护就诊秩序,保证诊室设备良好,补充各诊室物品。3.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等均须放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得随意挪用或外借。

(3)每日检查核对抢救药物、器材、一次性物品,班班交接,做到数目相符、性能完好。

(4)抢救室护士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不得有过期物品。

(6)抢救室使用后要及时整理、清洁、消毒,每周彻底清扫一次。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按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进行工作。

(8)抢救护士应熟练掌握各种抢救仪器的使用及各种抢救技术,积极主动配合抢救,做好护理记录,同时做好基础护理。

(9)抢救用过的各种物品、仪器设备等要及时清理、消毒,以备再用。药品用后及时补充齐全。

(10)对抢救记录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详细、准确、及时记录 4.急诊抢救制度

(1)对急诊抢救病人当班医务人员保证5分钟内到位。医务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准确地进行诊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

(2)在抢救过程中,需要各有关科室支持时,必须及时积极给予保证,病人需要转入病房时,要及时收容,严禁推托,抢救科室有呼叫权和转诊权。

(3)参加抢救地医务人员要严肃认真,紧张而有序地工作。由主管医生和护士长组织抢救,必要时科主任或院领导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各级人员应听从指挥,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密切协作。(4)在抢救过程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方面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迅速予以解决。一切抢救工作要最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扼要,完整,而且必须注明执行时间。

(5)医护要密切配合,完成各自所担负的责任。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尤其是药物的使用,护士要重复一遍,以免有误。并及时记录。

(6)病人经抢救后,如病情稳定,应由护士转送至观察室,病房或手术室继续治疗,病情不允许搬动者,应留在急,重症室继续观察治疗,且需专人看护或经常巡视。5.急诊突发重大公共事件呈报制度

(1)凡遇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范围附后),发生后,医护人员应迅速安置抢救病人,并立即通知相关人员。

(2)立即电话或书面报告医务科(非正常上班时间报告总值班),护理部、护士长总值班(夜间)。

(3)立即通知科主任、护士长,进行人员的分配。

(4)及时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原因、病人数量、紧急处理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5)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登记及交接班工作。

(6)重大事件报告范围: 1)自然灾害、传染病疫情造成群体性伤亡。2)工伤、交通事故、火灾、食物中毒、打架造成三人或以上伤亡,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例也属此例。3)知名人士、省部级(含)以上领导、外宾住院、手术及特殊病例。4)紧急手术、输血,而患者家属、单位领导不在场。5)收治涉及违法或有犯罪嫌疑、政治问题以及存在争议(民事)的患者。6)发生或发现重大的医疗过失行为,可能引起医疗争议的医疗差错、危重病人抢救。7)发生或发现患者逃跑、伤人、自杀以及有自杀迹象的患者。8)丢失或损坏贵重的器材、药品和剧毒药品,发现成批药失效或变质。9)遗失手术标本或病历资料。10)发生大范围院内感染。11)因水、电、气供应或设备故障等,影响医疗工作时。6.危重病人转送制度

(1)转运前,先电话联系需行检查的部门或接收病人的病房。如需使用电梯,同时联系后勤服务中心,确保急诊电梯在要求的楼层等待病人。以减少中转和等待的时间。

(2)转运前,充分和医生一同评估病人的生命体征状况、气道状况、填写危重病人转运登记表,生命体征不稳定或随时病情出现危重变化的病人暂时不予转运。待病情稳定后再行评估而定。

(3)转运途中准备必须准备简易呼吸皮囊、氧气枕。带有人工气道并有机械通气的病人接上转运呼吸机一保证转运途中的安全(在更换上转运呼吸机前必须测试与检查呼吸机的性能,正常运转后才能更换呼吸机)。(4)保证转运途中心电监护、血氧饱和度监护、血压监护的持续性,随时观察病情的变化,采取必要的措施。

(5)在转运途中必须维持静脉通路、保证两路以上的静脉通路,有创监测通路置于显眼处,保证转运途中由足够的备药,血管活性药物须有明显的标记。对转运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要做充分的估计,途中需用的急救药品和器械的准备由医生决定。

(6)昏迷病人在转运前需开通气道,插管或气管切开病人在转送前必须清除呼吸道分泌物,充分评估气道通畅程度确保途中的安全。

(7)头颈部外伤病人需有颈托,有颅内压增高的病人需镇静,血气分析异常病人需在转运前处理。

(8)将病人的引流管夹闭(如引流管、胃管、胸管、导尿管等),防止引流液反流。同时安置好管道的位置,保证足够的长度,防止滑脱。

(9)对于躁动的病人要做好适当的约束,防止坠床、拔管等各种意外的发生。

(10)转运病人的途中推车一定要慢、稳,上下坡时、转弯处、进出电梯要注意安全。(11)转送全程由负责该病人的治疗的医生、护士以及护工一起进行,以保证途中的安全。

7.急救绿色通道制度

(1)急救绿色通道是指急、危、重病员被送到急诊科,在接诊、检查、治疗、手术及住院

等环节上实施的一套快捷有效的急救服务。为了保证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及时、准确、有效的进行,我院急诊科开设并实施急救绿色通道。为保证通过急救绿色通道给病人提供安全、畅通、规范和高效的服务,特制定以下急救绿色通道制度:

(2)急救绿色通道基本原则:对急危重病人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原则,医疗相关的手续按情补办。

(3)急救绿色通道抢救范围:所有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或预见可能出现危及生命的各类急危重病人。

(4)急诊科24小时在接诊台设有专职分诊人员,随时到急诊科大门前迎接急危重病人,送入急诊抢救室,负责呼叫急诊医生和护士实施即时抢救,值班护士立即准备好所需抢救设备和备用抢救药品。

(5)急诊科值班医师和护士必须坚守岗位,在病人到达的5分钟内投入抢救,急诊科呼叫院内抢救会诊原则上在10分钟内到达。

(6)对实施重大的抢救必须报告科主任,同时白天报告医务科,夜间报告医院总值班,实施重大抢救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医院抢救小组进行抢救会诊,也可以由急诊中心主任直接请相关专业的抢救组成员抢救会诊,急诊科成员和护士长随叫随到,组织协调抢救工作。

(7)急救绿色通道抢救病人的手工处方、各种辅助检查申请单、住院证应粘贴红色圆形标志,各相关科室应予以优先处理,经医务科、急诊科主任及护士长(白天)或总值班(夜间)签字并经收费处登记签章后可优先取药、检查、住院,后付款。

(8)对绿色通道抢救的病人,急救医师必须尊重家属的知情权,及时告知病情及变化,根据病情发给病重或病危通知,并请书面签字。

(9)为保证抢救的及时、有效进行,对绿色通道抢救病人需要实施的各类有创操作,急救医师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可以按先操作后补谈话原则实施。

(10)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按医院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度、危重病人报告制度及会诊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急危重病人的抢救。

(11)在急救绿色通道专用登记本上做好相关信息的登记。8.清创室管理制度

(1)进入清创室戴好工作帽和口罩,操作前洗手,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无菌物品分类放置、布局合理。

(3)严格执行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做到三查七对。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消毒隔离制度,避免交叉感染。

(5)如打开后发现物品少或破损,请勿使用,及时通知护士。

(6)清创完毕后,及时将污物分类放置:缝合包放入污物桶中浸泡,将带有血渍的敷料、用品及时放入医疗垃圾箱,缝针、针头放入利器盒中,整理好使用过的物品。

(7)清创时第一次打开消毒溶液瓶,注明开瓶时间,保证下次使用的有效性;未用完的消

毒液盖紧瓶盖,防止溶液的挥发,保持溶液的无菌。

(8)每天紫外线消毒一次,每月空气培养一次。9.急诊值班制度

(1)急诊科医护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资格,经急诊科主任(护士长)考核,医务科长审核后房能参加急诊值班工作。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态度热情,工作仔细,认真履行职责。实习。进修人员参加值班时,应有专人指导。

(3)内科,普外科,儿科,妇科,骨伤科,五官科,麻醉科,派定值班人员后,每周武前将名单送医务科和急诊科。各值班人员应严格守医院“值班,交班制度”,在接到传唤&通知后,须5分钟内到位。

(4)值班护士交接班时,应检查一切抢救用品的性能,数量以及放置位置,如有缺损应立即补充更换,放置位置有误立即改正。

(5)担任急诊值班人员如需出诊,须经总值班调配,有人代替方科离开岗位 10.输液中心管理制度

(1)输液室、注射室实行首接负责制,第一次来输液、注射的病人,用条码仪读出注射单信息,打印输液瓶贴,同时要把所有的药物与注射单、病历、打印瓶贴仔细核对,并在注射单上盖上输液章。如有不符,及时与开药医生和药房取得联系。

(2)化药护士在拿到药物后,再次核对瓶贴上的药物与实际药物(包括输液大量的种类、用药的药名和剂量是否一致),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和无菌操作原则,药物配制完成后再瓶贴上签上自己的代号。

(3)注射护士在为病人注射时,用两种方法确认病人的身份信息,确保用药的正确性:首先用pda机扫描条码和交给病人的核对条码单,pda机显示通过,同时询问病人的姓名,核对无误后才予以注射。

(4)巡回班护士及时进行巡视,及时调整输液的速度、观察病情的变化,有无用药后的不良反应,病人出现不良反应以及病情变化时及时做好相应的处理,如为输液反应按输液反应处理流程进行,并填写输液反应报表。

(5)输液室物品每班进行清点,保证设备及物品的完好。抢救车的管理按封存管理,使用后及时补齐药品,并签名。

(6)加强消毒隔离理念,隔离输液室病人离去后及时进行空气及物品表面的消毒。每天用紫外线消毒一次,每月进行空气培养一次。(7)严格交接班制度,在班内有相关药物、病情等交班的必须与下一班交接清楚。输液药品有不良反应的,在输液袋上注明情况。11.急诊护理排班应急预案

(1)遇急诊大批伤、急诊抢救病人、输液病人等已不能及时进行必要的治疗时。启动备班,篇五:急诊科管理制度

急诊科管理制度

1、急诊科属一级临床科室,隶属于院部直接领导,业务工作由分管院长直接领导与指挥。

2、急诊科的业务工作无条件的接受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等职能科室督导、检查、评判、协调,以及差错事故的认定和各种纠纷的裁决。

3、急诊科医师按院部规定采取固定与轮换相结合的方式,轮换医师一般采取年~1年轮换制;急诊科护士采取固定制,人员的增补由分管院长和护理部决定。

4、急诊科实行全天候24小时应诊,全体医护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且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确保能够胜任急危重症的抢救和日常诊疗工作。

5、急诊科实行科主任负责制,主持日常业务工作、科室管理和重大抢救的组织、指挥与协调等事宜;护士长协助科主任搞好科室管理,并具体负责日常护理工作。

6、全体医护人员必须以“精湛、热忱、团结、奉献”的招医精神为工作准则,作到身体力行。

7、全体医护人员要时刻牢记“挽救生命、减轻病痛、明确诊断、确保安全”的基本工作任务,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一切工作都要突出方便、快捷、高效、优质;

8、全体医护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院、科两级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严禁无故脱岗、空岗与窜岗,特殊事情要严格请、消假,因故暂离要作到向有关人员说明具体去向与大致时间。

9、遇有重大灾害性事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时,要迅速向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报告,实行全院一盘棋的大急诊救治体系,迅速启动相关预案。

10、凡涉及法律、刑事、纠纷的事件,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11、要恪守文明礼仪规范,作到语言文明、举止大方;工作时间衣帽整洁、挂牌上岗;注意各工作与生活环境卫生。

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急诊工作质量,确保急诊绿色通道的畅通,贯彻便捷、安全、高效、优质的服务理念,急诊科必须始终不渝的贯彻首诊负责制:

1、无论病员自己挂号来诊,还是经院前急救科接送来诊,凡是经急诊分诊后其第一个接诊病员的医师即为首诊负责医师。

2、首诊医师应以对病员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急诊接诊制度执行,一旦接到指令危重病人必须立即靠到床边、一般病人不超过15~30分钟开始处置。

3、首诊医师接诊后必须详细的询问病史,进行全面而规范的体检,急危重症患者必须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再检查的顺序和原则执行。

4、各项体检和必要的紧急处置完毕以后,方才安排进行相关的辅助检查和完成必备的病历文书,并等待结果完善诊断。

5、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疑难、危重、复杂、科室间的“临界病人”,在首先完成病历记录和辅助检查以后再请本专业上级医师复查,必要时邀请科内其他专业会诊,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初始分诊意向或推诿病人。

6、凡遇有多发伤、跨科性疾病或确系他科疾病病人时,首诊医师也必须首先完成病历记录和相关的辅助检查后,方可邀请相关专业医师会诊或转科。

7、凡是病情和各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在未落实责任科室或虽然落实但相关医师还未到达或接手的情况下,首诊医师仍必须承担主要诊治责任,并做到负责到底。

8、会诊时首诊医师必须认真听取会诊医师意见,敦促写好会诊记录和拟诊意见,如会诊医师仅为口头意见或拒写时,为确保医疗安全,首诊医师必须详细书写会诊意见,拒写时要有具体时间和拒签的相关记载。

9、危重或诊断不明且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患者,确需紧急检查时首诊医师应负责安排护送、联系相关通道科室或亲临护送,并尽最大可能在自己的有效监控之下进行。

10、首诊医师在遇“三无病人”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病人时,均应据病思治,不得以医疗费用为借口而拒治和拖延治疗,由此而造成的医疗差错和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11、凡首诊医师留院观察的病人,只要其在班,要尽最大可能由该位医师负责,并严格按急诊观察制度执行,定时巡视病人,相关病情解释由首诊医师负责;

12、如患者需收住院,首诊医师要根据病情,负责医患沟通、联系病房、安排护送等事宜。如需转院提请相关专业科室予以会诊安排;

13、在以上诊疗全过程中,凡因擅离职守、敷衍马虎、相互推诿、不负责任而造成医疗差错和事故者按相关制度和纪律严肃处理。

急诊三级医师负责制度

急诊科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级医师负责制度,急诊内、外科专业都必须有至少一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参与科室的各项业务与管理等事宜:

急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1、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并协助科主任及护士长搞好科室的行政管理等工作。

2、负责指导本科室的值班医师(包括主治和住院医师)作好各项日常医疗工作,有计划的开展三基训练。

3、定期查房,主持和指导本专业的重大急、危、重症的抢救和特殊疑难及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工作,并定期作出业务总结。

4、担任本科室和上级下达的教学工作,负责进修、实习人员的理论培训和技术指导。

5、尽力参加急诊门诊工作,以提高日常工作水平。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负责下级医师所完成的各项医疗文件的检查、指导、纠正与签发,并定期作出质量报告。

8、指导全科医务人员结合本专业的临床实践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急诊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专业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详细掌握负责范围内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一旦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等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并第一时间向科主任报告。

4、参加值班、日常急诊门诊、会诊和出诊工作。

5、检查、修改下级医师的病历文书,决定病人是否出院,审签、完善出院和收住院病人的一切病历资料。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定期回顾检查本辖区的各项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杜绝安全隐患,协助护士长搞好责任区的日常管理。

7、主动和带动下级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并作好资料积累,予以及时总结。

8、根据上级的工作安排,担任一定量的教学任务,指导进修、实习医师的三基知识的水平和日常业务技术的提高。

急诊值班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本班次的急诊接诊病员的日常诊疗工作。

2、无条件的执行首诊负责制对所接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负责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同时负责我院在急诊辖区内门诊治疗病员的临时应急措施的补救和监督工作。

3、按病历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及时完成和书写病历,普通急诊病历即刻完成,留院观察病历必须当班完成;负责本专业留观病人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和完善出院和收住院病人的全部病历资料;检查和修改实习医师所开具的检查单;

4、向当班上级医师及时报告经治病人的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的病情变化,提出相关的转归去向;

5、住院医师对所管辖的病员应全面负责,每一班次在下班以前,均要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须床边交班并填写交班本。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的留观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视一次;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巡视)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变化和所做的诊疗措施;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并及时予以总结。

急诊会诊制度

在急诊日常业务工作和危重病人救治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急诊科本身和专业诊疗有困难的现象。因此,为提高急诊医疗服务质量、杜绝事故隐患、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因病情涉及其他专科范围时,急诊值班医师必须及时邀请相关专科会诊,以免贻误诊断、丧失抢救良机。遇有疑难危重病人,应紧随会诊医师前往,并向其面陈病情。

2、急诊值班医师在申请会诊以前,必须将病历书写完整,尽其所能作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并在急诊病历中写明会诊的目的。

3、应邀会诊的专科医师一旦接到会诊通知,必须认真对待、即刻前往(白天不得超过10分钟,午、夜间不得超过20分钟),任何被邀科室不得无故拖延、推诿和拒绝。

4、会诊以后,应邀会诊医师必须将其检查结果、诊断意见和重要的专科救治措施在病历文书中注明。危重病人、诊断疑难者、我院无条件诊治或治疗有困难的特殊病人既要向原接诊医

师交代清楚,又要向患者及家属面陈,以使患方得以知情、配合诊治。

5、特殊情况下的口头会诊,原接诊医师必须在病历中予以详记,并注明会诊时间以备查。任何专科会诊医师不得马虎,出现拒写现象,一旦如此,原接诊医师有权在病历文书中注明。因此出现医疗纠纷等,被邀科室均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6、危重病人的抢救、治疗应在病人到达或发生、发现以后即刻展开,不得因等待会诊而耽搁时间、贻误最佳救治时机和延缓诊断,只要在未明确诊治责任转换以前,首诊医师要始终如一的给予应急性救治。

7、诊断不明或病情危重且其伤病又跨专业者,必须多学科联合会诊;需要住院但又有争议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向急诊科主任汇报,由急诊科会同门诊部、医务科按病情的严重性来进行裁决。

8、急诊医师必须时刻牢记会诊的重要性,会诊的过程既是一个学习提高的过程、又是一个保障医疗安全的过程。任何级别的急诊医师均要克服爱面子和盲目自大的思想;一旦需要会诊,就要做到积极、虚心、热情、礼貌。

9、年资低的(3年以内)住院医师原则上不负责、也不单独会诊,实习、进修医师不负责会诊工作。

急诊科抢救工作制度

1、重症抢救是与时间争夺生命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抢救的成果如何直接体现急诊科的总体素质及业务水平。因此,平素必须具备各种抢救预案,一旦急危重症来临立即启动组织实施。

2、抢救工作一旦展开,必须具备严密而健全的组织分工,由科主任、护士长及有经验的医务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和指挥。参加抢救的全体人员必须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全力以赴、紧密配合。

3、抢救范围:凡病情危重,需立即进入抢救室组织人力,全力进行抢救的病例,如:各种严重的外伤危及生命者、各种原因的失血、有休克倾向者、各种原因引发的呼吸困难者、各种原因引起的心律失常有休克及心衰倾向者、各种急性中毒、中暑、溺水、电击伤等。

4、抢救器材及药品平时必须齐全完备、定人保管、定位存放、定量储存、用后即时补充。值班人员须熟练掌握各种仪器、器械的性能及正确使用,作到常备不懈,各种抢救物品无特殊科外抢救用途不外借,以确保应急使用。

5、一般抢救由急诊科值班医师、主班护士进行实施;如遇重大抢救应有急诊科主任、护士长或在岗的本科最高年资的医护人员进行,必要时请有关科室协同进行。

6、需有两科以上的重症抢救应根据病情缓急以某一科室为主进行,其他科室配合共同完成。

7、遇有重大灾难性事故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成批病员抢救时急诊科在积极准备的同时,立即报告院领导及相关职能科室,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作到全院参与、全员协同、共同完成。

8、每次参加抢救的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医师未在现场时,值班护士应立即呼叫值班医师,并根据病情按疾病抢救程序及时给予必要的基本急救措施,如:吸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配血、止血、一般强心剂、呼吸兴奋剂的应用等,医师一旦到达立即汇报。

9、在抢救过程中各种抢救措施必须全面展开,严密观察病情,专人详细作好记录,并注明各项抢救措施的具体时间,对病情复杂、疑难病例要及时请上级或专业医师协助诊治。

10、严格执行复核制度,护理人员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每种药品应用以后必须密切观察作用及疗效,以便后续治疗的继续。所有抢救环节和所实施的遗嘱必须在抢救的间歇时间及时补记,并与现场其他人员进一步复核,防止漏记。

11、在抢救的过程中应充分注意医患沟通制度,在各重要环节需及时向病人家属或在场陪护讲明,以取得其充分的理解、配合,一般情况下必须得到病人家属或陪护的允诺方可决定抢救的继续还是终止。

12、经抢救病情稳定或允许后应考虑病人的具体转归,如需进入病房应由指定的医师和护士护送,并事前做好相关的告知等事宜。我院因无急诊icu和急诊病房,因此危重病人在急诊的逗留时间及最大可能缩短,原则上不得超过2小时。

13、抢救结束后,各种抢救药品、物品、器械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然后存放原处以备再用,并对抢救室进行彻底清扫和终末消毒。

急诊科疑难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为了全体医护人员的业务素质的提高,杜绝医疗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1、上午交接班结束以后,全体在岗人员必须对留观和待检的疑难和危重病人进行讨论,以利快速诊断、恰当治疗、适时转科。

2、平素遇有疑难危重病人,值班医师必须及时向科主任或上级医师进行汇报,能本科室讨论解决的就地解决,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参与会诊和讨论。

3、疑难、危重病人一旦收入病房,必须随时追踪随访,及时向相关科室了解其诊断和转归情况,必要时申请参加相关科室的讨论。转出病人要注意与病人家属保持一定的联系方式,对诊断和治疗结果及时进行反馈和科内讨论,以获得本院无法解决的技术信息。

4、有需跨科诊疗的病人,科主任要及时向相关职能科室予以汇报,以便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讨论以明确诊断、确定治疗方案,恰当而适时的落实具体诊疗科室。

5、遇抢救过程中产生医患纠纷时,要及时向相关职能科室予以汇报,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参与讨论、督导与抢救,以利医患矛盾的化解和消除。

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凡在急诊科就诊或治疗过程中,突然病情发生变化后经急诊科抢救无效而死亡的病人,均应进行死亡病例讨论。(院前死亡病例,来院时已经生命垂危后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的病例不在正常的死亡病例讨论之列)。

2、死亡病历、所有辅助检查的资料、诊断和相关的治疗措施及引发死亡的原因均应妥善保管和封存。

3、死亡病例讨论一般每月进行一次,由科主任主持,急诊科医师、护士长和邀请相关职能科室参加,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业科室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以提高全员诊治及抢救水平。

4、急诊科建立死亡病例登记制度,病人一旦死亡均应在短时间内作好详细的登记与病例资料的汇总记录,并及时向门诊部和医务科进行汇报。

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五

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

目录

一、急诊科室管理制度

二、急诊科室工作制度

三、急诊首诊负责制

四、急诊留观病例书写制度

五、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六、急诊三级医师负责制

七、急诊会诊制度

八、急诊抢救制度

九、急诊危重病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急诊交接班制度

十一、急诊死亡报告制度

十二、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十三、急诊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十四、急诊收住院制度

十五、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十六、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十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员紧急召集制度

十八、医患沟通制度

十九、法定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的群发症状的疫情上报制度

急诊科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急诊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第二条 急诊科应当根据急诊医疗工作制度与诊疗规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急救诊疗工作。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对危重急诊患者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第三条 急诊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按病人的疾病危险程度进行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应当立即实施抢救。

第四条 急诊科要设立针对不同病情急诊病人的停留区域,保证抢救室危重病人生命体征稳定后能及时转出,使其保持足够空间便于应对突来的其他危重病人急救。

第五条 急诊科内常备的抢救药品应当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药品在使用有效期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第六条 急诊科应当对抢救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合理摆放,有序管理。

第七条 急诊科医护人员应当按病历书写有关规定书写医疗文书,确保每一位急诊患者都有急诊病历,要记录诊疗的全过程和患者去向。

第八条 急诊科应当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规范,并对特殊感染病人进行隔离。

第九条 急诊科在实施重大抢救时,特别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灾害事件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医院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处置程序。

第十条 医院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急诊科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医院及医务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急诊科管理,帮助协调紧急情况下各科室、部门的协作,指挥与协调重大抢救和急诊患者分流问题。

第十二条 医院应当制定主要常见急危重症的抢救流程和处置预案,做到急诊科抢救关键措施及相关医技等科室支持配合有章可循。各类辅助检查部门应当按规定时间出具急诊检查报告,药学等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优先向急诊患者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 医院应当建立保证相关人员及时参加急诊抢救和会诊的相关制度。其他科室接到急诊科会诊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急诊会诊。

第十四条 医院应当建立急诊病人优先住院的制度与机制,保证急诊处置后需住院治疗的患者能够及时收入相应的病房。

第十五条 医院应重视对急诊科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急诊科的安全巡视,保证急诊科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六条 医院应当根据急诊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对急诊科医务人员在职称晋升和分配政策方面给予倾斜。

二 急诊科室工作制度.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制度、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和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2.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理(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3.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有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5.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准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

6.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 天,最多不超过1周。

7.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 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的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若病情需要留观察室观察治疗的病人,首诊医师应将病历记录清楚后收入观察室,由观察室医师继续治疗。若需要住院治疗者,首诊医师在完成门诊病历记录后开具住院证,收住入院治疗。病房不得拒绝收治,特别是危、急、重病人。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报告,协调处理。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二)遇到复杂病例或诊断未明的病员,首诊医师应承担主要诊治责任,并负责邀请有关科室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诊断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

(三)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在尚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首先由首诊医师负责抢救。首诊医师在实行必要抢救同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协同抢救。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四)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诊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医师负责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安排医务人员做好护送及病人交接手续。如患者确需转院,且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向医务科汇报,落实好接收医院后方可转院。

(五)患者在门、急诊治疗过程中病情突然变化,首诊医师要到场处理。若涉及他科疾病,应在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理后,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诊。严禁相互推诿。

四 急诊留观病例书写制度

一、急诊病历(包括留观病历)书写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及时、准确、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二、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㈠急诊病历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书写每项医嘱,治疗以及病程记录时间均要具体到分钟。

㈡体格检查部位既要全面仔细,又要重点突出,并及时记录。大致包括:

1、要有全身一般状况及生命体征的记录。

2、心律不齐病人应至少听一分钟心率后再记录。

3、疑脑部病变时,应有神志、呼吸、瞳孔、颈项反射等记录。

4、心、肺、腹部、生命体征等,应写具体数据或内容,不能以“正常”代替。

5、中毒病人要写明服毒时间、毒物名称及剂量,来院时间,以及神志、瞳孔、心、肺体征等。

6、急腹症病人要记录腹痛时间、性质、有无包块及腹膜刺激征等情况。

7、女性腹痛病人要有月经史记录,必要时请妇产科会诊。

㈢请求他科会诊,应将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

三、留观24小时以上的必须书写留观期间的观察记录,同时作好护理记录,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一、危重症不宜搬动的病员;符合住院条件,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二、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观察,及时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并有交接班书面记录,留观24小时以上的必须书写观察病历,同时作好护理记录,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三、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巡查和处理。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四、急诊观察室值班护士,要随时主动巡视患者的病情,输液,给氧等情况。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记录。

五、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随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巡查和处理,以免延误病情。

六、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留观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重要情况应做好书面记录。

七、急诊观察室的病床设置,床单位的物品均应按医院住院病房的统一规格,统一要求,规范化管理。

八、各室应保持安静、整齐、清洁、安全。室内严禁吸烟,ⅱ级(含ⅱ级)以上医院实行男女分室,ⅰ级医院也应创造条件实行男女分室。九留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一周。

六 急诊三级医师负责制

1.凡在急诊抢救室、监护室、留观室留观的病人均进行三级查房制度。2.三级查房的各级医师必须履行医院规定的各项职责。

3.三级查房的内容必须及时、准备记录在病历上,由各级查房医师及时查阅、修改、更正签名。上级医师要严格把关、严格要求。对查房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讲评或纠正。

4.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对一般留观病人至少查房两次,对危重病人应随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置,必要时可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巡视病人,协助处理。

5.急诊科护士长应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基础护理质量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研究解决疑难问题。

七 急诊会诊制度

1、如遇需其他科室处理的重危病人,首诊科室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口头交接班。

2、紧急情况下,经治人员或科室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人员须于5分钟内到达邀请科室。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大批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再补写会诊单及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3、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卡注以“请××科会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嘱其及时到达会诊地。

4、会诊时,急诊经管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5、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由医师开出入院证,值班护士电话联系住院床位。

6、病区间的紧急会诊可参照第2条执行。

急诊抢救制度

1、急诊值班人员不得对危重急症以诊断不明,经济问题活其他任何理由延缓抢救。

2、急诊值班人员在联系有关科室协同抢救或联系收住入院时,应不放松对病员的抢救。

3、对危及生命的严重创伤,经紧急处理后,相关值班医师应安排病员直接送手术室抢救,而不应该强调常规的术前手续或入院手续,以免延误抢救时机。

4、抢救的全过程情况,必须认真、准确、及时记录。

5、抢救过程中,应根据实际病情向家属或陪护人员说明病情危重的原因、程度、及预后,以取得必要的理解和配合。

6、如因检查、入院等原因需要搬移病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到病情及生命体征的稳定与否,以及病员家属或陪护人对病情了解、理解程度。必要时应对此作书面记录。危重病人搬运途中应由急诊护士护送,必要时医师协同护送。

7、遇重大突发事件或公共卫生事件,如涉及到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值班医师、护士应及时向科主任、医务科(白天)、总值班(夜间)汇报,并解决医疗费用、住院手续等,必要时以书面的形式向医务科汇报、备案,必要时可向主管院长请示汇报,因临床需要,总值班以及相关人员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协调处理。

8、自动出院病人家属应在病历上签字,值班医师酌情书写一份病情介绍由家属带出院。

急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凡是在急诊科抢救室、监护室、观察室抢救、治疗死亡的病人均应24小时内上报医务科,必须按医院规定在一周内进行死亡病例讨论。2.死亡病例主要讨论患者疾病及死亡原因、抢救及治疗经过等,总结抢救经验,进一步提高急诊科急救水平,防范医疗差错以及医疗纠纷。

3.死亡病例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进行,经治医师、护士以及相关急会诊的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包括轮转医师、进修和实习医师)必须参加,实行会议签到制度。

4.死亡讨论由专人负责记录在死亡讨论记录本上,并且将讨论结果记录在死亡病历上,必要时将结果上报医务科。

十 急诊交接班制度

1、值班医师必须准时接班,和交班医师及其它医师认真做好病人的交接 班工作,对于危重病人需在床边进行,并做好每日交接班记录。

2、对于重危病人,交接班医师必须及时完成书面交接班的记录,做到每 班职责分明,有据可查。

3、接班医师需检查科内各项抢救器械及通讯工具工作状况,以免出现故 障,影响抢救。

4、值班医师接班后须全面巡视病房,了解病人的病情,尤其对危重病人 更应做到心中有数

5、值班医师对病人的病情变化及处理经过及时作书面记录。

8、值班员在值班期间禁止干与医疗业务无关的私活。

9、各科轮转由科主任确定,在轮换前一工作日完成交接班工作,对 于危重、疑难病人应在床边进行。

十一 急诊死亡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提高疾病监测系统的预警能力,及时发现诊断不明、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主动采取措施控制疫情。同时了解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的死因构成,分析其动态变化趋势,加强对可能发生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等新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的防范工作,依据《全国死因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1、凡在医疗机构发生的死亡个案(包括到达医院时已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死亡),均应由诊治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不明原因肺炎或死因不明者必须将死者生前的症状、体征,主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记录在《死亡医学证明书》上的调查记录栏内。

2、凡需公安司法部门介入的死亡个案,由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该地区地段预防保健工作的医生根据死亡证明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3、认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要求使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单位盖章。填写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主要职业及工种、身份证号、户口地址、现住址、生前工作单位、出生日期和死亡日期、实足年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死亡地点、疾病最高诊断单位及诊断依据、可以联系的家属姓名及住址或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住院号、医师签名、单位盖章、填报日期。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及根本死因。

4、医疗机构指定专人每天收集本院内《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副卡,并在7天内完成对卡片的审核和网络报告。网络填报时,需要将《死亡医学证明书》死因链、调查记录等原始信息如实录入,并进行根本死因确定及编码。

5、医疗机构的死亡报告管理人员应对收到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必须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进行核实。

6、死亡统计资料或分析信息的管理和使用相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公布。

十二 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一、管理范畴

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二)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三)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四)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五)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

(六)群体性(3人以上)伤、病、中毒等情况。

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也在绿色通道管理范畴内。

二、原则

(一)先抢救生命,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全程陪护,优先畅通。

三、急诊绿色通道流程

(一)急诊抢救

1.患者到达急诊科,分诊护士将患者送入抢救室,并迅速摆放成患者合适的体位,给予吸氧、生命体征监护、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患者急诊病历。

2.首诊医师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急会诊医嘱、检查医嘱等。

3.专科医师在到达急诊科进行急会诊时,急诊医师需陪同并介绍病情,专科医师应对患者进行快捷有效的查体,并向急诊科医师说明专科处理意见。确定收入院患者,应优先入院抢救,由专科医师负责将患者转送到指定场所,如手术室、icu或病区。

4.经急诊科医师评估,患者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的,参照我院《急诊手术管理制度》规定施行。

5.多发性损伤或多器官病变的患者,由急诊科主任或在场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召集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并主持会诊,根据会诊意见,由可能威胁到患者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患者,并负责组织抢救。会诊记录由急诊科完成,符合进入icu标准的患者应收入icu。

6.所有急危重症患者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必须在医师的监护下进行。

(二)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1.门诊发现需要抢救患者,由接诊医师和门诊护士负责现场抢救,组织专科医师进行会诊,如诊断明确,可由专科医师接诊,决定进一步治疗,如不能快速明确诊断,由接诊医师继续抢救,情况允许后护送至急诊科。

2.接诊医师在交接患者时要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师进行交接。

四、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一)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必须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况。

(二)在确定患者进入绿色通道后,凡不属于本专业授权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师紧急会诊。接到会诊通知,在医院医疗岗位的医师1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前往。

(三)进入绿色通道的患者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1.患者到达医学影像科后,x线平片、ct检查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2.超声医师在接到患者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3.检验科接受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结果报告(血常规、尿常规等,可电话报告),60分钟内出具生化、凝血结果报告,输血科配血申请30分钟内完成(如无库存血,则60分钟内完成)。

4.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

(四)药学部门在接到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

(五)手术室在接到手术通知后,10分钟内准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并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麻醉医师进行麻醉评估和选择麻醉方案。

(六)患者的病情、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等均应根据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规定完成对患者或家属的知情同意告知,并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

(七)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接受就治时在各医技科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收款结算处工作人员记录在专用的“患者暂记账本”上,并有相关记录,上报院领导。

十三 急诊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科室负责人及时组织讨论与总结。

2.发生差错事故后,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发生或发现医疗差错事故,又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向医务科报告,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如实向院长报告,并向患者解释。

4.医院应按市卫生局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及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及时报告。5.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

6.差错、事故发生,按其性质与情节,由科室或医务科组织全科或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7.发生差错、事故的科室或个人,有向只能部门或科室报告经过的义务,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8.对经调查、核实与医疗事故有关违规行为相关的医疗纠纷,处理结束后应按市卫生局医疗纠纷个人档案有关文件规定程序,由医务科组织讨论。如经投票表决结果记入纠纷个人档案的,与当事人见面后记入档案。9.医务科应定期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十四 急诊收住院制度

1.有多发性或复合性创伤的危重病员,由创伤外科医师负责手术和收住,必要时可请相关专科医师会诊,需急诊手术者在第二(急诊)手术室进行,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者进入急诊icu病房监护,由急诊icu医师、护士负责监护,创伤外科医师协助治疗。

2.病因未明的昏迷病人,可请神经内科会诊后,收住神经内科或收住eicu病房。

3.各类急性理化中毒患者均由急诊科收住,轻度中毒收住观察病区,危重者收住eicu病房。

4.急诊值班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各科急诊病人收住,必要时与病区值班医师或主管医师协商。晚间与节假日期间,对危重病人科照常急诊收住入院,但收住时应协调好与病房之间的关系,病区值班医师应解决急诊病人收住入院。5.需急诊手术时,各有关科室应24小时接受收住,不得推委。

6.上述危重病员,如符合icu收住条件,应及早收住或在手术后及时收住急诊icu病房。

十五 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1.建立急救车药品、物品基数本。抢救药品、物品做到五固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二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领取补充。

2.抢救必备物品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完好率达到100%。3.抢救药品齐全,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每个药盒内只能放置一种药品,按药物有效期放置和使用。

4.抢救药品、物品使用后,24小时内补充齐全,及时封存。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及时交班,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

5.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士)和另一名护士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签名并填写封存时间。护士每班检查封条的完好情况并做好记录;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士启封检查急救车内药品、物品一次,并做好记录。

6.非封存抢救车管理:每班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并做好记录,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账物相符。

注:1.急救车的封存:

(1)使用统一的一次性封存条,按要求粘贴封存条。(2)按要求在封存条上注明封存时间。(3)一个月启封检查一次。

(4)车内药(物)品应在距失效日期前两个月更换。(5)封存者双人签名。

(6)封条一经开启、或疑有损坏,应立即按基数本重新核对、清点、封存者双人签名。

2.急救车检查内容:药品:贮存条件是否合适,数量、规格等是否与药品清单上所列的相符,是否过期、变质、标签脱落或模糊不清;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是否属于完好备用状态。

十六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一. 目的

院前急救设施齐全,人员配备管理,利于院前急救患者的救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二. 适用范围

急诊科一般情况下的院前急救过程控制(不包括灾害事故急救)三. 职责

(一)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督促配置救护车上院前急救所需的设施及药品。

(二)由医务科,护理部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配置救护工作所需的医生,护士,司机。

(三)由护士长,护理责任护士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并经常保持救护车箱内的卫生。

(四)由出诊医护人员实施院前急救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救护车司机要熟悉本区交通情况,并保持车况良好,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审。

四. 工作程序:

(一)救护车设施策划及配置:

按(基本医疗管理制度)的救护车设施要求配置所需设施及通讯器材,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申请,领用。

(二)值班人员准时接班,熟悉了解上一班的救护情况,坚守岗位,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

(三)值班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详细记录时间,地点,求救大致原因,并立即通知出诊医生,护士和司机(必要时派出护工)在5分钟内出诊,不得拒绝出车。有关救护车的工作程序详见(救护车的管理制度)

(四)院前急救内容:

出诊医生到达急救现场时,对患者应由高度负责精神,应立即检查患者,动作迅速,处理果断,根据病人情况可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送回医院进一步抢救,转送过程应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如有3个以上的重伤者,应迅速报告科主任是否增援。

1.现场急救:目的在于挽救和维持基本生命,减轻途中痛苦和并发症。

① 维持呼吸系统功能(包括吸氧,吸痰及分泌物,呼吸兴奋剂,口对口人工呼吸,气管插管人工呼吸等)

② 维持循环系统功能(包括胸外心脏按压,心电监护,除颤,体外起博器的使用,有生命危险的心率失常的药物治疗等)③ 维持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急性脑血管病的处理。预防治疗脑水肿,降低颅内压治疗,控制癫痫等)④ 急性中毒,意外事故处理。

⑤ 脑,肺,腹,脊柱,四肢以及其他部位外伤的止血,包扎,固定,搬运。

⑥ 止痛,止吐,止咳,止血等对症处理。2.途中救护:

① 合理转运分流患者,但对转运伤病员要求快速安全。

② 为避免突然刹车造成车内伤病员和医护人员受伤,患者的担架应该很好固定,医护人员和陪护人员应该使用安全带或抓牢扶手,患者在车内应根据病情采取坐位,平卧位或头低足高位。③ 四肢骨折的患者,给予外固定防止颠簸,脊柱骨折的患者卧硬板,以防止脊髓损伤,昏迷呕吐病人,将头侧向一边,避免呕吐时窒息,疑有颈椎骨折的病人,以颈领固定之,避免加重或造成高位截瘫。

3.出诊医生到达急救现场后,如患者已死亡,应详细询问患者家属或在场人员,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明确通知其家属或在场人员。死亡原因证明由司法部门出具。

4.医护人员实施院前急救时要听从急救指挥中心,交警。公安人员的调度安排,保护有法律纠纷的现场。

5.出诊医护人员详细填写院前急救病历及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送转医院急诊室后作详细交接,完成院前急救任务后向急救指挥中心报告,返回后及时检查,补充抢救药物和更换物品等工作。

十七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员紧急召集制度

1、对于科室进行的重大抢救活动及特殊病例的抢救,治疗应及时向医院有关部门及院领导报告,以便使医院能掌握情况,协调各方面的工作,更好的组织力量进行及时有效的抢救和治疗。

2、需报告的重大抢救及特殊病例包括:

(1)涉及灾害事故,突发事件所致死亡三人及以上或同时伤亡6人及以上的抢救。

(2)知名人士,保健对象,外籍及境外人士的抢救。

(3)本院职工的住院及抢救。

(4)涉及医疗纠纷,或严重并发症患者的医疗及抢救。

(5)特殊及危重病例的医疗及抢救。

(6)大型活动和其他特殊情况中出现的患者。

3、应报告的内容

(1)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分类,伤亡人员的姓名,年龄,性别,致伤,病亡的原因,伤病员的病情,预后,采取的抢救措施等。

(2)大型活动和特殊情况中出现的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病情,预后及采取的医疗措施等。

(3)特殊病例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治疗抢救措施,目前状况,预后等。

4、报告程序及时限

(1)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科室领导及院有关部门报告,参加院前,急诊,及在住院患者抢救的医务人员向医务科,护理部报告,参加门诊抢救的医务人员向门诊报告,节假日,夜间向院总值班报告。在口头或电话报告的同时,科室填报书面报告单在24小时内报医务处。

(2)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院前总值班接到报告后应在10分钟内向院领导。

各类急救预案

一、患者住院期间出现中心静脉导管脱出的紧急处理预案

1、观察患者中心静脉是否完全脱出。

2、如脱出观察出血量判断脱出时间及有无液体渗入组织中。

3、立即报告医生协助给予处置。

4、不完全脱出者中心静脉仍在血管中者,报告医生,用无菌沙布压住穿刺点拔出导管,加压止血。

5、完全脱出者立即给予穿刺点加压止血,密切观察生命体征。

6、为医生备齐中心静脉置管物品给予重新开辟静脉通路。

7、清醒患者给予心理支持及安抚,使患者缓解紧张情绪。

8、不清醒患者进行床头专人密切观察生命体怔。

9、脱管期间如患者正持续泵入血管活性药物期间者,备齐抢救药品,立即先开辟浅静脉。

10、如脱管后有部分液体漏入组织中报告医生给予相应的封闭治疗。

11、完全处理后病人平稳时给予床单位整理及更换。

二、患者在住院期间出现停氧的预案

1、及时查找引起停氧的原因,报告医生。

2、设专人陪护。

3、密切注意生命体征变化。

4、使用呼吸机的病人,将氧气筒的压力调节至于呼吸机相配合,还可协助医生启用呼吸机,简易呼吸器或麻醉机进行辅助呼吸。

5、无插管、气切的病人可先观察病人的血氧,如有变化应立即使用氧气筒吸氧。

6、病人出现呼吸痉挛等现象,立即报告医生给予药物治疗。

7、情况允许时打电话联系。

8、看重患的护士上岗后,均应做好心理准备,物品准备,技术准备,以防万一。

三、紧急气管切开的预案

1、专人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

2、备齐物品:麻醉机:适合患者的气管切开套管。遵医嘱备齐麻醉及镇静药品。

3、将所用药稀释好,抽与注射器中。

4、建立好静脉通路。

5、检查气管切开套管是否漏气。

6、使患者处于适合气管切开体位。

7、由医生与患者家属签手术同意书。

8、患者术前不稳定的生命体征术中应进行对比性的密切观察。

9、切开过程中如需使用呼吸机者呼吸机处于备用状态,调好使用时状态。

10、术后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及切开处的渗血状态。

11、术后整理用物及床单位。

四、患者在住院期间出现停电的预案

1、及时查找引起停电的原因。

2、立即报告医生,设专人陪护。

3、测量患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如有不正常的应立即报告医生,每隔5分钟再测量一次。

4、呼吸机有储备电池,如果储备电用完,协助医生使用简易呼吸器或麻醉机进行辅助呼吸,以上无法做到时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5、对于清醒的患者给予心理护理。

6、情况允许时打电话联系。

五、气管插管脱管的紧急预案

1、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同时立即报告医生。

2、如脱管期间仍使用呼吸机者,立即先给予面罩供氧。

3、立即备抢救物品于床头:麻醉机:适合患者的气管插管及导丝,检查气管插管的套囊是否漏气;麻醉药,抢救药品。

4、医生置管期间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及时报告医生。

5、如置管期间置管困难的血氧过低立即给予麻醉机辅助过度。

6、置管后协助医生给予固定。

7、置管后充分吸痰。

8、整理用物及床单位。

六、患者在住院期间出现心跳骤停的紧急预案

1、立即报告医生。

2、立即胸外心脏按压。

3、设有人工通气的病人,立即准备气管插管,建立有效通气期间打开气道,进行口对口或用麻醉机进行人工呼吸。

4、迅速准备好呼吸机。

5、迅速准备电除颤。

6、建立有效的静脉通路。

7、遵医嘱给予抢救药品。

七、科室人员紧急召集制度

1、建立急诊科室工作人员通讯录,各人员均保持通讯畅通。

2、常规安排医护二线值班。

3、急诊科室建立人员外出需告知科主任或护士长。

4、发生突发事件时召集二线,必要时由科主任、护士长召集其他人员。

5、若本科室人员不足,及时报请医务处和护理部协调安排他科人员支持。

十八 医患沟通制度

一、为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患沟通以医师为主体,实行科主任(科长)、护士长负责制,病房由主管医师、责任护士实施;门诊及其它科室由首接、首诊、首问人员实施。

三、住院病人的沟通分为首次沟通、住院期间沟通、出院沟通。首次沟通要求接诊医师在病人入院后八小时内完成,并在首次病程记录中体现;住院期间的沟通每周至少一次,在病程记录中记录;出院访视沟通要求在病人出院10天内完成。门、急诊病人的沟通工作要求医师、护士及相关人员在接诊、接待病人过程中同时完成。

四、落实“三讲”工作,重点要求医务人员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医疗方案及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的目的及结果;病情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费用情况。

五、要求医务人员多听病人或家属的倾诉,对病人的情况尽可能做出详细准确的解释,做到“四避免”:避免使用刺激性语言;避免刻意改变对方看法;避免使用难懂的专业词汇;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的影响。

六、医务科、护理部、党办、院办通过抽查病历、现场询问病人等方式进行

十九 法定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的群发症状的疫情上报制度

传染病报告是每个医护人员应尽义务和职责,《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性病防治法》、《艾滋病监管规定》、《非典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都作了明文规定,鉴于本院医务人员在这方面还有缓报、漏报、不报等现象。特此作如下规定:

一、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门、急诊和病房,经治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医务科,发现法定传染病疫情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在规定时限内报告,报告卡必须项目齐全,字迹清楚,15岁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外地在温人员要填写暂住地详细地址,门诊急诊医师必须在门诊日志上填明传染病人的详细信息资料。

(二)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

1、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 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淋病、梅毒、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4、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向卫生部报告。

二、根据结核病 管理文件精神

(一)对门诊肺结核病人必须一律转诊至县疾控中心结防所,住院治疗的肺结核病人待

出院后转诊到疾控中心结防所继续治疗。

(二)我院医生治疗肺外结核必须在处方上注明疾病名称,违规者药房由权拒绝配药。

(三)对肺结核病人要填写① 肺结核报告卡②转诊卡(上下三联,转诊单交病人)。

三、其它

(一)肠道传染病在流行季节要做到有泻必采,做好详细登记。

(二)对≤15岁儿童初步诊断为急性迟缓性麻痹(afp)时,经治医师要立即报告。

四、奖惩

(一)在做好传染病、肿瘤、性病登记工作的同时,填写“肺结核”病合格报告单的医师及痰找抗酸杆菌检查人员每人每次各奖2元,发现抗酸杆菌阳性每例奖检验人员5元。其他传染病、肿瘤、性病合格报告单以及急诊肠道门诊采样、性病分泌物采样者和检查者每人次个奖励2元。

(二)转诊到位的涂阳结核病人,每例奖10元,对转诊到位的结核涂阴病人每例奖5 元,对传染病报告卡每填报一例奖2元。

(三)凡该采样、检查和报告的上述疾病,漏报或不报告者,经查实给予10倍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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