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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主题班会篇一
工作简报
2010年第15期(总第15期)
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9月26日
★重庆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赴环保部汇报创模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洪华视察创模工作
★市政府副秘书长欧顺清召开专题会研究创模工作机制 ★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国正率队检查调研创模工作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专题报告会在市委党校举行 ★重庆市召开创模宣传教育工作调度会 ★重庆市创模八大系列工程取得初步进展
物监管、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污水厂污泥和垃圾渗滤液处臵等重点工程项目,着力抓好创模难点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洪华视察创模工作
以“重庆环保世纪行”为契机,9月10日—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洪华视察部分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重庆环保世纪行”主任王洪华一行视察了江北区铁山坪太平冲养猪场取缔、观鸿大道环境综合整治、观音桥桃源社区创模宣传活动等现场,江北区今年已取缔关停次级河流流域内57家“三无”企业、164家畜禽养殖场(户),减少牲畜2万头。视察了沙坪坝区歌乐山三百梯污水处理站、怡欣村污水处理站、市七中环境污染整治百日行动餐饮油烟污染整治、香蕉园村梁滩河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等现场,沙坪坝区通过整治流域内500多户养鸭户,取缔鸭子1500万只;视察了渝中区工地扬尘污染控制、餐饮油烟治理以及创模宣传工作等现场,渝中区通过群众满意度提升项目,今年率先启动创建市级环保模范区。
王洪华副主任肯定了各区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同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务必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创模工作,为民生改善作出新贡献。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姚代云,市创模办副主任、市环保局局长曹光辉,相关新闻媒体参加了本次活动。
点工作,尽快细化方案,推进工程建设。刘国正副秘书长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大力推进创模工程;二要严格按照目标任务,抓紧分解落实,细化实施方案,强化考核工作。
调研组在听取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模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后,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环保局局长曹光辉指出,次级河流综合整治是创模控制性工程,建议要细化实施方案,建立协调机制,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刘国正副秘书长要求,一是要建立次级河流综合整治信息通报机制,及时解决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要成立次级河流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组,落实专人负责工程推进;三是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市政府督查室等做好次级河流综合整治督查工作,督促区县政府落实配套资金,加快实施工程项目。
检查调研组听取了南岸区创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南岸区委副书记、区长刘宝亚出席会议。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国正和市环保局局长曹光辉对南岸区创模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加强创模宣传,提升市民创模知晓度和环保认知度,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创模;二是分解细化任务,落实责任主体,确保创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制定创模工作推进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形成沟通及时、配合默契、运转有序的良好工作格局;四是重点加强创模工作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人员力量;五是对照创模差距,加大工作力度,抓实各项工作,把创模工作作为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宜居南岸的
重庆市召开创模宣传教育工作调度会
9月21日,重庆市召开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宣传教育工作调度会。市环保局副局长张智奎主持会议并通报了全市创模宣教工作开展情况,主城各区党委宣传部,市教委、重庆日报报业集团、重庆广电集团(总台)汇报了创模宣教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周波肯定了主城各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创模宣教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当前创模宣教工作存在的的不足和差距,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市民对创模的认知度、参与度。二是注重各种宣传形式的平衡和深入推进。三是强化网络宣传,用“网言网语”的方式传播创模。四是进一步加强公众创模宣传教育互动、创模效果对比体验式参与、舆论监督等三方面工作。五是进一步强化市创模宣传教育组的统筹、协调、牵头和服务工作,确保全市创模宣传教育工作上下联动、步调一致、各有特色,全力以赴完成创模宣教目标任务。
重庆市创模八大系列工程取得初步进展
1.环保优化发展系列工程。《重庆市主城区及影响区招商引(选)资产业指导意见》、《重庆市主城区及影响区产业结构调整
臵,铜罐驿提水工程已通水,丰岩水库主体工程已完工并完成初期试验性蓄水,解决了15万人饮水困难。
4.基础设施建设系列工程。主城区污水处理量达到2.5亿吨,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了93%;主城各区完成污水三级管网建设39公里;唐家沱污泥干化项目已完成。鸡冠石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正在进行土建施工,已累计完成投资10558万元;西永污水处理厂正在调试,累计完成投资12534万元。璧山危废处臵场已完成处臵场周边征地拆迁范围的勘界工作。完成森林工程项目17个,43条主干道栽植大树2万株,完成绿化面积为22.9万平方米。重庆天志环保危废处臵场已建成投运。
5.企业环保达标系列工程。制定了主城区主要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饮用水源保护、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对超标排放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督促重点工业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主城区18家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安装出水自动监控设施;主城区37家国控重点企业排污状况已与市环保局监控中心联网运行。
6.创模能力建设系列工程。制定了市级和区级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及宣教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完成市政府危化品环境污染应急救援队和环境应急服务队的组建和挂牌工作。聘请创模环保义务监督员100名,推进市—区—街镇三级环保监管网络建设。
7.城乡环境整治系列工程。市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卫生创建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通知》,开展卫生创建暨城乡环境卫生
还需要专项推进和重点突破,才能按期完成2010年的目标任务。
创模小知识
创模指标实施细则
(十三)第四部分
环境建设考核指标
四、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
(一)指标解释和计算公式
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特指城市地区清洁能源使用量与城市地区终端能源消费总量之比。能源使用量均按标煤计。计算公式和操作解释见“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
地级以上城市考核的“清洁能源”指除煤炭和重油以外的能源。该指标考核上一的结果。
县级市考核的“清洁能源”按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划分高污染燃料的规定”的界定。其“清洁能源使用率”是指:城市辖区内所有燃烧设备(锅炉、窑炉、茶炉、大灶)使用清洁能源的台眼数占燃烧设备总数的比例。该指标考核当的结果。
(二)数据来源
城市统计、计划及经济综合管理、供电、燃料等能源部门。
(三)考核要求
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主题班会篇二
志丹县水利工作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
模范城市实施方案
县水利水土保持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推动富裕志丹、生态志丹、和谐志丹的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富裕志丹、生态志丹、和谐志丹的宏伟目标,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的要求,以创模为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出发点,完善环境基础设施,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系、社会体系和与之相应的资源及环境条件,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把志丹县城建成建成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快速发展、环境质量良好、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便捷的现代化城市。
总体目标:从提出创模目标起到2009年,全面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标准,力争在2010年通过国家的考核 1
验收。
二、主要内容
对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结合我队实际,要重点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努力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深入推进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扬尘污染,促进空气质量全面持续提升。严格执行水利建筑施工制度,深入开展施工污染整治活动,为市民营造清净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单位工作环境的绿化工作。
(二)加强水源保护工作,大力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改善农村饮水用水条件。增强农村群众水源保护意识。对于集中供水工程要加强水源地的管护,对于分散供水工程,做好供水工程的清洁工作,切实保障群众饮水用水安全。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08年10月—2008年11月)。制定《志丹县水利工作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成立创模工作领导小组。
(二)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12月)。召开创模工作动员大会,制定创模宣传提纲,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1月—2009年12月)。
按照《国家创建环保模范城市规划编制指南》要求,分解落实任务。根据责任情况制定创建工作计划,落实创建工作措施,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环保专项治理,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四)自查验收阶段(2010年1月—2010年6月)。完成创模考核工作,对照国家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
(五)申报验收阶段(2010年6月—2010年12月)。完成创模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定任务,抢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宣传发动,积极参与。加大创模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心环境,全民参与环保,倡导绿色文明,争当环保模范市民,争创环保模范城市”的氛围,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加强创模调度检查,定期对创模任务分工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志丹县水利工作队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五日
志丹县水利工作队
关于成立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县水利水土保持局:
为了夯实责任,全面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按照县、局统一安排部署,经队伍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志丹县水利工作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刘进忠志丹县水利工作队队长
副组长:白光苗志丹县水利工作队副队长常杰志丹县水利工作队副队长 成员:鲁丽丽
安志成谢海前
白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水利队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志丹县水利工作队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五日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主题班会篇三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倡议书
尊敬的广大新昌街道居民们: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事关千家万户,事关我们的现在和未来,我们是最大的受益者,也是创建活动的主力军。做好“创模”工作,我们责无旁贷。改善人居环境,我们任重道远。为此,我们倡议广大居民立即行动起来,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火热实践中。在这里,我们倡议:
1、从现在做起,自觉争当“创模”的推动者。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创建,强化环保意识,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形成“新昌创模人人参与,和谐环境家家收益”的良好局面。
2、自觉养成文明行为,文明贵在行动。“嘴”要文明:不随地吐痰,不说粗话脏话、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手”要文明:不乱扔污物,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攀折花木,不乱贴乱画;“腿”要文明: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跨越护栏,不踩踏绿地。节约用水,保护水源。努力养成对城市、他人和自己负责的文明行为。
3、共建和谐家园。自觉树立“新昌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意识。积极参与以环境良好,资源利用合理,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方便等为内容的创建活动,打造宜居、畅通、绿色、平安、健康的和谐新昌。
4、积极参加志愿者行动。以美化环境,美化城市为主要内容,开展环保实践、生态体验、爱护绿地、爱护水源,参与治理白色污染,宣
传保护环境、爱护自然的重要性,引起人们对人居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问题的关注。让我们的城市和人的心灵一起变美。
家园的美丽靠大家一起装扮,我们每一点举止言行都将折射出城市主人的形象,每一次辛勤付出都体现出城市文明的步幅,每一份真诚奉献都将树立城市文明的丰碑。让新昌变美、变强、变得更有魅力,让我们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奋斗目标而共同努力!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主题班会篇四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
为积极争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把我区建设成为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环境质量良好,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便捷的现代化旅游城市,根据区委、区政府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总体目标,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方法》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弘扬绿色和谐的生态文化,不断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坚持点面结合,综合整治,全面达标,巩固提高的原则,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和文明程度,着力打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二、总体目标
为把丽江古城建设成为经济跨越发展、资源合理利用、环境质量优良、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作出司法行政部门应有的贡献。
三、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严格考核指标责任制。对照区委、区政府《实施方案》的要求,将各项工作考核指标逐项分解落实到专人,明确标准要求、完成时限,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贯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做到精力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大力宣传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结合“法律六进”、全国“12〃4”普法宣传日等普法宣传契机,认真搞好各类推动创建工作的公益活动,大力宣传低碳节能减排、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和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处置固体废弃物等方面的宣传,以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努力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和工作合力,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主题班会篇五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
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是完善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改善投资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的重大举措;是加强三个文明建设,践行“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是衡量城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志;也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
抓手。对提高城市品位和知名度,优化城市生活环境,塑造城市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切实做好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最新公布的《“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原《创模工作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好范文版权所有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全国、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围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进一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坚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并重,深化宣传教育,加强综合整治,严格环境执法,加大环保投入,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改善城市面貌,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进一步推进生态市建设,展示美好*新形象。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促进我市创模工作2007年上半年通过省级调研,年底前通过省级验收;2008年上半年通过国家调研,9月底前通过国家技术评估,年底前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力争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二、主要任务和要求
1、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2006—2008年)名列全省前列;加强环境安全防范,防止发生重特大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大环境保护投资力度,拓宽环保资金筹措渠道,建立污染防治基金。确保上述三项基本条件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2、进一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使经济持续增长,人均gdp、人口与计划生育完成率、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用水量、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等五项社会经济指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3、加大工业、服务业和农业污染防治力度,加强环境执法,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水、气、声环境质量五项指标达到考核要求,特别是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且市内无劣v类水体。
4、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无害化垃圾处理厂、城市绿化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城市功能,扎实开展清洁能源区建设,推广燃油、燃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巩固提高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并切实做好自然保护区建设,环境建设lo项指标全面达到考核要求。
5、加强环境管理,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强化环境保护教育,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全面增强公众环保意识,确保环境管理7项指标全面实施到位。
6、积极开展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环境优美乡镇、国家is014000示范区等创建活动,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审核,确保两项参考指标达到考核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2006年8月一2006年10月)
1、进一步学习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的通知》、《“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对照新考核指标体系,深入分析我市存在的主要差距和不足。
2、组织考察调研南通、泰州、扬州、苏南等周边地区环保模范城市,学习创模成功经验。
3、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调整充实市创模领导小组成员。
4、召开市创模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各相关部门、乡镇职责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方案。
5、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对创模工作再动员,再部署,迅速在全市掀起创模的热潮。
(二)规划修订阶段(2006年10月一2006年11月)
1、市水务、建设、城管、经贸、环保等部门迅速组织人员,分别对我市原创模《规划》中的市区河道整治工程(水务局)、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水务局)、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城管局、经贸委)、生态建设和绿化工程(建设局、农业局)、城市清洁美化工程(环保局、公安局、城管局、建管局)、城市安静工程(环保局、公安局、*镇)、绿色社区创建工程(*镇、环保局)、产业结构和工业污染防治工程(经贸委、环保局)、宣传教育工程(教育局、广电局、环保局)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环保局)等十大工程建设专项规划,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新的考核要求,结合我市《十一五规划》,进行修订、完善,11月30日前报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
2、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修订的意见
进行汇总后,将修订后的《规划》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确定。
3、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明确一名中层干部为联络员,精心制订本单位的创模实施计划,11月30日前报市创模领导小组。
(三)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o月一2008年6月)
1、全面推进八大工程建设:
(1)生
活污水处理工程
市水务局督促联合润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加快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输送管网的建设,确保2007年上半年建成。
市水务局督促联合润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确保2006年底前开工,2007年底前建成,使处理能力达到7万吨/日以上(工业废水3万吨/日、生活污水4万吨/日)。
市水务局尽快规划并启动如泰运河以北地区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并确保2007年底前全部建成。
(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市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垃圾处理方案的论证,并尽快组织实施,确保2007年底前建成投运。
市城管局、*镇健全、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储运系统,实现日产日清。
市城管局对现有垃圾填埋点进行全面整治,确保无恶臭气体产生。
(3)城区河道整治工程
市水务局尽快编制《*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同时统筹考虑城区水质改善、景观建设、防洪建设等规划,尽快组织实施,打造一个清水空间。
加快城区河道的活水工程建设,对内外城河等河道全面清淤,定期换水,提高河水水质,确保城考段面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市区范围内无劣v类水体。
(4)城区绿化工程
市建设局按照《城市绿化规划》,全面实施各项绿化工程,确保城区绿化覆盖率2007年超过35%。
组织创建一批园林式单位、居住区、道路,结合城市特点,建成几个高品位的工程,成为城市建设的新亮点。
(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工程
市水务局、环保局切实加大第三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管理力度,按照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第三自来水厂水源水质和供水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提请泰州市环保局、高港区人民政府加强三水厂水源保护区周边企业和开发区的环境管理力度,防止对水源水质造成影响。
市环保局加强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超标污染源的产生,严禁在保护区内新建任何有污染项目。
市环保、水务等部门和各乡镇,按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推向深入,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2006年超过90%,2007年底前达96%以上。
加快泰黄清水二期工程实施进度,使水源水质较差的乡镇尽快饮上长江水。
(6)城区空气环境污染防治工程
市环保局、*镇等部门进一步巩固城区烟尘控制区建设成果,按要求进行复核,完善各项措施,实施长效管理。加强交通干线两侧烟尘排放管理,严查省道、国道两侧冒黑烟现象。
市经贸、商物等部门清理整顿燃煤供应市场,禁止燃用含硫量大于0.8%的劣质高灰煤。淘汰污染严重的燃煤炉灶,加大燃油、液化气等清洁能源的推广力度,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
市城管、建管等部门开展建筑工地和机动车辆运输中扬尘的整治活动,大力提倡文明施工。
市城管、环保、工商、水务等部门和*镇加大城区特别是鼓楼中心区苏利巷、鹰扬巷等区域的服务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控制油烟、烟尘对环境的污染。
市公安、环保等部门加大机动车尾气专项整治力度,淘汰二冲程燃油助力车、摩托车,鼓励使用环保型机动车。
市农业、环保等部门和各乡镇加大秸秆禁烧力度,有效遏制大面积燃烧秸秆对大气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
市环保局对现有空气自动监测点位进行重新论证布点,尽快提请市政府落实专项经费,再建一个空气自动监测子站。
(7)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市城管、卫生、工商、环保等部门和*镇以创建国家级、省级卫生城市为目标,开展大规模的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彻底改变城区脏、乱、差状况。
市城管、建设等部门和*、大生、姚王、张桥等乡镇积极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强化环境管理,使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管理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8)城市建设与改造工程
市建设、交通、规划等部门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加快城市改造步伐,特别是对如泰运河以北地区、江平路加以改造和建设。
市建设、城管、规划等部门和*镇做好其他沿街年久失修、破烂不堪的门面房屋的改造及残墙断壁的清理工作。市城管、建设、规划、国土、水务等部门和*镇继续抓好沿街围墙的透空改造和沿街建筑出新工程,全面清埋、拆除城区违章建筑。
市城管、工商等部门清理道路两侧不规范、非法的灯箱、广告招牌,消除城市视觉污染。
2、继续抓好其他考核指标的达标:
(1)市环保局牵头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发布施行,保证必要的投入,配备必需的装备,定期组织演练。
(2)市经贸、发改、供电等部门尽快制定全市节能降耗政策措施,对耗电大户、耗能大户、耗电行业强化管理,加大工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并对有关数据进行重新核算,使单位gdp能耗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3)市水务局采取措施,对耗水大户、耗水量大的行业强化管理,并对有关数据重新进行核算,使单位gdp用水量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4)市环保局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提高主要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积极制定削减计划,通过关停、改造、调整、治理等措施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5)市经贸、供电、发改、建设等部门积极加大城区清洁能源区建设力度,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
(6)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市中小学全面普及环境渗透教育,提高环境教育普及率。
3、2006年11月,市创模领导小组组建创模资料组,从各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全面启动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组建本单位的创模资料组,积极开展资料收集整理。
4、市创模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召开专题会议,检查创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相关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5、市创模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督查,对各部门创模工作进行考核。
6、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总结交流阶段性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7、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创模工作情况。
8、邀请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厅领导、专家对我市创模工作进行实地考察和指导,并根据他们的意见及时整改。
9、2007年上半年,申请省环保厅对我市创模进行省级调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0、2007年年底前,申请省环保厅对我市创模进行省级验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自查整改阶段(2008年1月一2008年6月)
1、各创建责任单位对承担的创模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向市创模领导小组提交自查报告,向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有关资料和台帐。
2、市创模领导小组对各责任单位组织全面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各有关单位全力整改。
3、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基本完成创模软件资料建设和相关台帐、原始记录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写创模技术报告。
(五)迎接验收阶段(2008年7月一2008年12月)
1、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完善软件资料和各类台帐,进一步修改创模技术报告。
2、组织编写创模工作报告。
3、2008年9月底前,申请国家环保总局对我市创模进行技术评估,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技术评估意见进行整改,年底前整改到位,力争通过国家环保总局考核验收。
5、召开迎接验收动员大会,部署迎查准备工作。
四、工作措施
1、明确目标,强化领导。围绕全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目标,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创模的第一责任人,在市创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创模工作负总责,对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高度重视,亲自过问,亲自抓落实。根据工作任务,拿出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序时进度和具体责任人,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模”氛围。通过召开各种会议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环保进社区活动,广泛宣传“创模”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与法制观念,增强全市人民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和“创模”活动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创模”氛围。
3、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管理。加强和完善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巩固达标排放成果。进一步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把好审批关,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控制新污染源。结合企业技术改造,强化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淘汰技术含量低、能耗高、污染重、效益差的产业和产品,优化产业结构。
4、加大投入,着力提高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水平。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全面整治城区河道,积极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工程,提高城市环境建设总体水平。组织开展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社区活动,加强市区绿化美化建设,不断提高绿化覆盖率。加强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和清洁能源区的建设和管理,切实改善市区环境质量。
5、建立责任制,齐抓共管。对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根据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进行分解,签定创模责任书,建立责任制和定期工作进展情况考核制度,对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
附:
*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相关部门、乡镇职责
为如期实现2008年将我市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最新公布的《“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市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市创模领导小组对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相关部门、乡镇职责进行修改和调整。调整后的各相关部门、乡镇创模职责如下:
一、环保局:负责全市创模规划的汇总编制、修订,并做好相关具体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和规划环评综合执行率达到国家要求;组织开展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落实工作,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考核成绩连续三年名列全省前列;加强金市工业污染源管理,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达100%,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100%;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确保每年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80%,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加强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管理,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加强环境安全防范,确保全市三年内不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不发生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牵头制定全市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提请市政府定期组织演练;积极开展城区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复查扩建工作,负责全市有关水体、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监测及全市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确保城区全年api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全年天数的85%以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db(a);按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确保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信访案件;开展公众对城市环境状况满意率、创建工作知晓率民意调查工作,确保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85%;开展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国家is014000示范区等活动,各类创建数逐年增加;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不断提高,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好范文版权所有
二、市发改委:负责将环境保护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保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把好产业政策关,执行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制,严格控制新上有污染项目;加快经济发展步伐,确保全市经济持续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人均gdgt;1.5万元;会同市环保局制定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市财政局:负责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国家和省统一要求,设立污染防治基金专用帐户;设立创模基金,安排和协调创模重点工程项目配套资金并监督使用;根据市发改委计划要求,协调解决各项环保建设资金,确保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
四、市建设局:加大城市建设和改造的力度,负责城市广场、公园、景观、景点、观光带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城市面貌不断更新;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2007年底前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负责城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报批工作,确保城区受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10%;加大城区道路建设与维护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环境卫生和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
五、市水务局:负责编制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及输送管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2007年底前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80%;负责编制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给排水管网和防洪工程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且城区无劣v类水体;加强市自来水公司水源保护,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编制全市节水规划,并认真实施,确保全市单位gdp用水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负责全市江滩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报批工作。
六、市经贸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执行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制,加大全市工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全市单位gdp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开展城区清洁能区建设,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清洁能源使用率≥50%;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数量逐年增加。
七、市统计局:负责创模各项指标统计管理工作,确保统计的数据真实、可靠、可信。
八、市城管局:负责编制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2007年底前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市容市貌干净整洁,使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负责组织开展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的环境整治,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九、市计生委:组织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确保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计划完成率达100%。
十、市公安局:负责全市机动车年检、报废及抽检工作;加强市区机动车辆尾气检测和治理,确保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5%;负责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商业噪声管理;负责开展市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在市区主干道设立禁鸣路段,确保市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十一、*工商局:切实把好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环保前置审批关,严格执行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加强各农贸市场管理,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确保环境良好;积极开展白色污染防治工作,对在城区销售、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以及超薄塑料袋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十二、市交通局:负责城市出入口大道景观建设,保持本部门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干线路面完好,做好公路用地内绿化维护工作;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工作。
十三、市农业局:组织开展省级生态农业市创建工作;负责全市森林公园的规划和报批工作;实施全市林业发展规划,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做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十四、市教育局:组织开展环境渗透教育,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环境保护专题教育和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确保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
十五、市卫生局:协助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抓好农村集镇饮用水源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医疗废水处理、医疗垃圾处置监管工作,确保医疗废水排放达标率、医疗垃圾处置率达100%。
十六、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国土及矿产资源管理,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和节约工作。
十七、市广电局:组织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创模专题节目,开展创模宣传工作,定期播放创模公益广告,发布环境质量报告和空气环境质量日报、预报。
十八、市文化局:负责我市文物古迹保护和修缮工作;加大城区文化市场管理力度,协助城管、环保部门加强对娱乐业噪声监管。
十九、市建管局:负责建筑施工管理,实行文明施工,防治扬尘和噪声污染。
二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将全市各企事业单位烟气处理设施纳入锅炉日常运行管理中,确保烟气处理设施完好、运转正常。
二十一、市规划局:在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城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需求,优化城市区域功能。对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未编写环境保护篇章或说明的,不予审批。对工业、农业、渔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未经过环境影响评价的,不予审批。对城区建设项目规划的审批严格把关,确保预留的绿化面积达到相关规定的要求。加强各类管线、城市雕塑、小区景观、户外广告等项目的规划审批,提升城市容貌品位。
二十二、市委组织部:负责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强化考核。
二十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加强经济开发区内工业污染源管理,确保各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100%;加强对联合润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和福昌固废处理中心的运行监管,确保尾水稳定达标排放,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二十四、*镇人民政府:负责镇属工业企业产品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防治工作,配合做好“三废”稳定达标排放工作;配合做好市区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的巩固提高工作;按照全市创模方案中绿色社区创建要求,敦促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部门等单位实施绿色、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和环保进社区活动,及时协调解决居民反映的难点热点环境问题;按要求开展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强化城郊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郊结合部面貌;组织镇属学校开展环境渗透教育和绿色学校创建工作。
二十五、张桥、大生、姚王镇人民政府:负责镇属工业企业产品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防治工作,确保“三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集镇烟尘控制区管理,确保国道、省道两侧无“冒黑烟”现象;强化城郊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郊结合部面貌。
各单位在做好上述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还要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台帐整理建档工作,及时完成市创模领导小组下达的其它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