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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民政工作总结汇报(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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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民政工作总结汇报(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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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民政工作总结汇报篇一

新民镇2011民政工作在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以及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工作理念,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进一步推进了我镇民政工作的全面发展,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自身素质

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上来,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一是抓理论知识的学习,对待学习的问题,必须上升到精神状态和事业成败的高度来认识,应该把学习当作终身追求,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精神境界,提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如果不加强学习,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二是抓作风修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到群众中去,围绕民政对象,想什么、盼什么、缺什么这一主题调查,使服务对象实际生活中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城市低保工作

为确保城镇居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镇全面实现了保障对象公开化,操作程序规范化,保障办法多样化,保障资金发放社会化的格局,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申请,审核程序,做到了应保尽保,加大了核查工作力度,做到了应退尽退,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对象17户,27人,全年发放保障金97200元。

三、农村低保工作

为保证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6次低保工作会严格履行申请、审查、审核、审批程序,并实行了“三榜”公布,确定低保对象和低保金额,目前,共有427户,949人纳入农村低保,月发放保障金213525元,全年人均补差225元,共发放2562300元。

四、农村五保工作

全镇共有农村五保户50户,分散供养47人,年人均3600元,集中供养3人,今年已发放五保资金169200元,积极鼓励集中供养,使五保老人过上和谐幸福的生活。

五、优抚安置工作

我镇共有复退军人16人,其中在乡镇复员军人11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人,伤残军人1人,参战x人员1人,全年发放定期补助:70782元;义务兵优待政策,全镇有7名义务兵,发放优待金42000元

六、救灾救济,大病救助,孤儿生活补助

为妥善安置好困难群众生活,全年发放救灾救济款10余万元,大病救助金20余万元,孤儿生活补助:43880元。

七、临时救助,危房改造 对于享受农村低保条件不符合人群,且生活确定有困难者,我们进行临时救助共270户口,550人,发放救助资金306200元。2011年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9户,资金113600元。

八、残疾人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县乡两级残疾人事业若干意见,累计办理残疾人证900多个,方便了残疾人,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2户,共40000元;发放定期补助、小型项目资金50000元。

九、老龄工作

我镇共有80岁以上老年人108人,发放保健费4万余元,成立了老年协会,配备了电视机、麻将桌等娱乐设施,使老年生活丰富多彩。

今年的工作已结束,明年的工作任务还相当繁重,我们会紧扣全年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提速增效,确保完成明年的各项工作,民政工作单项求突破,整体上水平。

全市民政工作总结汇报篇二

唐店镇民政股2011工作总结

2011年民政办工作在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充分发挥基层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上为政府排忧,下为百姓解难,认真落实党的各项惠民政策,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进千家万户,为促进我镇社会稳定、人心安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一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完成的工作情况

1、农村低保:根据《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精神,认真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按照要求成立了镇级低保受理中心,认真接待来访人员,并在三季度组织相关人员对我镇2010992户农村低保家庭,共2372人进行重新评议审核,并重点保障已丧失劳动能力的孤寡老人、孤儿及重病重残家庭,并对生活条件有所改善,已经不符合的低保家庭及时退出。通过村级评议,退出13共户27人的原低保家庭,有14户25人的低保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农村低保资金直接发放到各户一折通,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3418032元。同时完成了对现有的低保家庭信息的“全国最低生活保障系统”录入工作。

2、五保供养:一是加大我镇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迎接完成了2011年省老年“关爱工程”建设的验收工作,在狠抓敬老院的规范化管理和散居五保对象入住工作,完善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生活设施,对敬老院的住房进行修缮,对部分电源线路进行更换,投资3万余元为五保老人安装了室外健身器材,10月份,组织对全镇的五保老人进行了免费的全面的体检,确保老人的身心健康;二是加强基层五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基层五保工作网络,努力使分散供养五保老人的生活有人管、有人问,三季度我镇对295户五保老户进行了重新审核,并建立了五保户个人档案,按时发放五保户供养资金,全年共发放五保户供养资金824200余元。

3、切实抓好助孤工程。一是对全镇符合条件的助养孤儿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核实,符合受助条件的30名孤儿申请了每人每月600元的助养金,二是做好孤残儿童、少年的信息管理的摸底、汇总、上报。对于符合各类救助条件的给予及时的救助。

4、城乡医疗救助:协调上级部门,积极为低保和五保人员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20余名生活贫困和低保家庭人员进行了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今年共救助大病患者100余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万元。并对农村五保户实行零起付,全额救助。开展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5、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特困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认真做好特困群众的排查摸底和统计工作,及时为他们发放救助金,全年共为各类特困群众发放救济款 10多万元

6、优抚工作:深入开展以“拥军优抚”为中心的双拥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优待抚恤安置政策,扎实做好优抚门诊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大病医疗保险等工作。确保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新标准100%发放,配合做好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率达95%;认真整理做好和发放各类优抚和定补资金,全年共发放优抚定补金1251780元,积极落实“双拥”政策,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战士退伍返乡的安置金发放。对因涉军工作引发的信访工作进行排查摸底,对政府已经复核的涉军信访事件做好答复和善后工作,通过工作的落实让各类优抚对象充分感受到党的关怀,为争创“双拥模范城市”做贡献。

7、根据政策法规开展残疾人联合会的各项工作,为残疾人发放免费轮椅24辆,同时加大残疾人信息采集力度并坚持做好残疾证的核换工作,全年新、换发证件86人,使不同等级的残疾人享受到各项福利政策,并根据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新政策迅速展开工作,在市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审核把关,让不同类型的残疾人享受到了各类重残困难生活救助金,共发放各类救助金十多万元。同时利用培训和福利事业让他们能够消除心理障碍,掌握一技之长自力更生;积极为残疾人争取更多的生活救助及创业贴息贷款等;把我镇的残疾人事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8、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完成辖区内各村地名标志性建筑的拍摄和登记工作,同时老龄工作开展有序,积极做好80岁以上和90岁以上老人的尊老金发放工作,殡葬管理进一步加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

民政办工作人员始终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作为提高工作能力重要途径,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认真学习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有关会议精神及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把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理论,力求在学习上求深求新,力求用学习的效果指导实际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加强民政工作的业务学习,民政工作牵扯范围广泛,随着社会民生工程的不断加强和提高,民政的新政策不断更新,我们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认真落实业务学习,重点学习了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政策。通过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为在工作中做到依法行政、有效履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开拓创新,努力打造阳光民政

民政股作为镇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和窗口单位,每一项业务都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连。作为窗口单位,我们从打造阳光民政、和谐民政入手,认真踏实的做好各项工作。首先我们健全规章制度,搞好优质服务。坚持以“服务第一、人民群众至上”为宗旨。对群众做到“来有应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服务细心、解答问题耐心、接受批评虚心。” 做到服务周到、态度热情、举止文明、服务做到随叫随到。其次是把救灾救济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农村家庭生活状况不一,我们积极通过开展调查核实、上报、发放救灾救济款物和大力实施医疗、教育等社会救助制度,确保受灾群众生活有保障、不出大的问题

(三)透明管理,规范运行

工作的开展中我们牢固确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规范程序,增加透明度,特别是针对百姓关注的低保工作,我们在各居委会成立了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低保评议小组,对低保程序施行全过程评审。同时,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落实申请承诺、收入申报、审批程序、资金核发、定期走访、数据统计、资料归档等一整套较为规范的工作制度,保证了低保工作的规范运行。二是实行阳光作业,每个居委会建立公示栏,接受社会监督。在调查认定各类救助对象时,层层把关,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办事,让群众参与到整个过程中来。努力打造预算民政、项目民政、阳光民政的工作理念。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在提高救灾救济工作能力上下功夫。及时做好灾情的核查、汇总和上报工作,合理分配救灾款物,确保救灾工作规范有序、扎实有效。

二是在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上下功夫。继续完善城乡低保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严格审批制度,搞好复查,强化动态管理。扩大困难群体保障范围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搞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衔接,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四是在切实维护优抚群体的利益上下功夫。切实做好涉军维稳工作,为复员退伍军人排忧解难,为党委、政府分忧。

五是在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上下功夫。做好慈善助学工作,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开展老龄维权工作,深化敬老助老为老活动,努力发展老龄事业。

总之,一年以来我们民政股克服经费少、人员不足等困难,顺利完了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较好地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但是我们还存在着工作中业务的学习和更新不及时的现象,在处理问题中政策的运用不够灵活和态度不够耐心等问题存在,这都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的改正和克服。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有决心也有信心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在兄弟单位的帮助下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下把工作做的更好更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广大群众身边。切实做到阳光民政、和谐民政和群众满意的民政。

唐店镇民政办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全市民政工作总结汇报篇三

全市民政工作总结

一、客观总结的全市民政工作

民政工作,需要重点推进的,市、县两级政府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全年工作市局下达了年度工作要点。一年来,各级围绕年初部署,抓重点带全面,抓难点求突破,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推进,成效显著。

(一)基本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市、县两级分别成立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xx县在全市率先开展家庭财产收入核查比对工作。认真抓好低保家庭的复核认定,着力提高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开发区低保准确率达到99.9%,受到省厅通报表扬。严肃查处违反低保政策行为,对违规村干部进行责任追究。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幅,继续提高低保标准,城市达到每人每月510元,农村达到每人每月270元,云龙、鼓楼、泉山三个区实现低保城乡同一标准。切实加强医疗救助工作,医疗救助对象个人承担部分报销比例超过60%,最高救助金额达到4万元,2013年共救助45.7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76亿元。扎实做好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好专项救助功能。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主城区实行财政兜底保障,其他县(市)区按照人均1元筹集。深入开展农村敬老院排查整改活动,全市30%以上的农村敬老院达到“三有三能六达标”标准。按照自然增长机制及时提高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最高为开发区7500元,分散供养标准最高为xx区6120元,全市3.5万名五保对象的生活得到较好改善。认真做好灾情查报和灾后救助工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及时保障。

(二)社会养老及福利事业迈出新步伐。各地继续加强养老设施建设。投资超亿元的xx县养老护理中心、xx市养老康复中心已启动建设;投资超千万元的xx区、xx市社会福利中心已投入使用,铜山区养老服务中心、xx县社会福利中心已具备入住条件,xx县护理型养老院正在加紧建设;主城3个区的养老项目正在招商洽谈。2013年,全市新增床位4162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6.5张,xx区达到38.19张。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全市新建28个省级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246个普通站点,建成17个城市小型托老所、34个农村关爱之家、3个虚拟养老院,新增居家养老床位2200张。各地在破解农村高龄独居、空巢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养老问题上积极动脑筋想办法,xx县岚山镇创造的养老模式充满活力,得到省厅充分肯定。全力推进“安康关爱行动”,29.8万老年人办理了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参保率为21.1%,开发区参保率达到51%。社会福利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无”人员、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成功举办第七届慈善晚会,募集慈善资金3537.76万元。全市福利彩票销售额达到7.05亿元,完成省厅下达任务。(三)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更加坚实。在全市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城市达标率为75%,农村达标率为55%。大力推进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全市“一委一居一站一办”和社区网络化管理服务模式实现全覆盖。继续加强社区平台建设,新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236个。依法组织全市第九届村委会和第五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参选率和一次选举成功率分别达到93%和98%以上。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村民的决策权、管理权、知情权和监督权。xx市村级“四权”建设得到省委罗志军书记批示,xx县村级事务“1+5”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和xx市村级组织“六个一”工作法也都具有鲜明特色。2013年底,全市城乡社区依法自治达标率分别达到99.3%和99.5%。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建立11个孵化基地,设立100万元发展专项资金,组织公益创投试验,对四类社会组织试行直接登记,降低社区社会组织的准入门槛,全市社会组织得到发展壮大,共登记注册社会组织3573个,备案2653个。积极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睢宁、新沂、xx县、铜山评估情况较好,提高了社会组织的规范化水平。积极推进“政社互动”和“三社联动”,xx区下发实施意见,制定试点方案。切实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新增专业社工100人,江苏师范大学被民政部评为全国社工人才培训基地,xx区被民政部确定为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地区。

(四)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有效落实。扎实开展第十届江苏省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活动,9个县(市)区通过考核验收。大力推进双拥展馆建设,布展工作正在进行。积极落实双拥政策,切实加强优抚对象动态管理,组织239人参加残疾等级鉴定,新增享受抚恤补助1540人,优抚对象信息采集46286人,采集率达到98%。认真落实优待抚恤政策,为5.2万名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2.42亿元,为8440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7420万元。组织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或城市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实现“一站式”结算。深入开展优抚对象医疗巡诊和精神抚慰工作,组织3批集中疗养活动,巡诊优抚对象4053名,出台《关于加强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工作的意见》。扎实做好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丰、沛、邳州3个县(市)的烈士陵园升级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妥善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岗位安置全部完成,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金实行城乡同一标准发放。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绝对参训率达到92.17%。圆满完成军休干部年度接收任务,“两个待遇”全面落实,为474人发放了房改补助金。军供站被评为全国交通战备工作先进单位。

(五)民政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启动了县级市和市辖区驻地镇改设街道办事处工作,涉及到邳州、新沂、铜山、贾汪和徐州经济开发区,全市撤销11个镇、调整6个镇的行政区域,设置17个街道办事处,调整面积1426平方公里、345个村(居)、156.4万人口。调整期间,各级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做到了发展与区划两不误、两促进。成立地名专家智库,完善地名审核机制,对市区62处地理实体进行命更名。完成11条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界线界桩巡查工作,圆满解决苏皖线铜山-xx县段采石场跨界开采纠纷,维护了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国家级婚姻登记机关等级创建活动,7月1日起实行免费婚姻登记,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2.5万对、离婚登记1.9万对,补领婚姻登记证3.9万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7.7万例。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劝导救助工作,年救助9874人次。加快推进殡仪服务设施建设,市第二殡仪馆和刘集殡仪馆土建工程基本完成,正在进行绿化工作;平价公墓开工前手续基本完成,即将开工建设,馆、墓今年都将全面投入使用。稳步推进殡葬改革,主城区为不享受丧葬补贴人员免除1300元的基本丧葬费;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全市殡葬秩序进行全面集中清理整治的工作方案》,明确了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

(六)基层民政机构建设取得重大突破。2013年,各级民政部门抢抓省、市民政会议的机遇,把基层民政机构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强力推进;市民政局与市编办密切协作,共同抓好落实;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多次组织专项督查并印发通报,确保基层民政机构建设落到实处。截至去年底,全市161个镇和街道全部由编制部门批准设立民政办公室,特别是xx市有16个、xx区有14个、xx区有6个民政办独立设置,改变了基层民政机构不健全的状况;管理服务人员共配备835人,各镇由平均不足2人增配到5.1人,发文明确了民政办主任,民政协理员全部签订用工合同;工作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结束了经费保障不到位的历史;办公条件明显改善,有独立办公用房和档案室,开发区、xx区的民政办还配有专门工作用车;统一了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这次机构队伍建设的有效落实,使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明显改善,干部队伍作风明显加强,这为新时期开展任务繁重的民政工作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认真抓好2014年工作任务的落实 2014年,徐州民政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省民政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围绕抓基层打基础、抓重点求突破、抓改革活机制、抓作风求实效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全市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各级对基础性、常规性的民政业务,要精心抓好政策落实,按照托底保障和问题倒逼改革的思路,切实解决好百姓的基本保障;对社会关注的民政热点、重点、难点工作,要加强研究,理清思路,加大力度,加快推进。

(一)以规范低保管理为重点,全面提高社会救助水平。要进一步促进低保的公平、公开,提高低保公信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一是继续提高低保标准,缩小城乡差距。提标幅度不低于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幅。提标的同时要同步提高补差水平,绝不能只提高标准不增加补差。要加快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步伐,主城区重点抓好巩固,开发区要争取年内实现城乡同一标准,其他县(市)区要缩小城乡差距,并开展城乡一体化试点。二是加强低保动态管理,促进公平规范。要在去年低保复核成果的基础上,落实好镇级申报、长期公示、县(市)区按比例抽查等程序规定。全面开展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既把好入口,又敞开出口,真正做到动态管理、公平公正、阳光透明,既要坚决克服人情保、关系保,又要做到应保尽保。省厅要求上半年要全面开展跨部门的信息比对工作,各地要进一步落实机构、人员、经费,确保这项工作按时启动,规范开展。三是提高专项救助能力。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重残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足额筹措救助资金,优化救助流程,及时有效实施救助。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标准,适度提高对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比例救助和年度封顶线。四是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开展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人员得到初步救助。认真做好受灾群众过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加强全市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合理确定市、县两级储备库存储物资的种类、数量和规模,配足配齐救灾物资,切实保障灾民所需。

(二)以加快养老事业发展为重点,全面提高社会福利水平。我市养老福利事业要紧紧抓住国务院和省政府出台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文件的重要机遇,研究出台我市加快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意见,摸清底数,明确发展路径,出台得力措施,抓好落实推进。一是加快养老机构建设。今年底,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要达到29张,新建床位6500张。为此,各地要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特别是在资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门槛,简化手续,积极提供便捷服务。着力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充分发挥托底功能,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的公办民营。要协助养老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加大对养老机构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按照《全市农村敬老院三年发展规划》和“三有三能六达标”要求,分步骤对农村敬老院提档升级,今年要完成56所敬老院改造任务。各地积极想办法解决好农村敬老院的管理问题,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提高五保老人的幸福指数。三是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继续为主城区4000名75岁以上空巢独居困难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全市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不少于200个、城市小型托老所15个、虚拟养老院2个,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认真研究居家养老站点运营管理办法,充分体现居家养老的基础功能。总结推广农村互助式养老模式,大力建设农村关爱之家,年底前完成20个新建任务,进一步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四是不断丰富养老服务内容。为主城区10万名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全市老年人参保率达到35%以上;为全市22万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尊老金。开展老年精神关爱服务,新增8个老年精神关爱示范站点。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启动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办好第三届老年艺术节。五是抓好福利慈善事业发展。按照自然增长机制,提高孤儿和城市“三无”人员生活保障标准。开拓福彩销售市场,完成省下达6.5亿元任务。抓好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力争扶贫济困“一日捐”突破430万元。加强慈善品牌建设,开展项目评估,增加慈善事业公信力。

(三)以深化殡葬改革为重点,全面提高社会事务水平。去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今年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即将召开,《殡葬管理条例》也正在积极修订,我们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殡葬工作水平。一是全面开展殡葬综合整治。各县(市)区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对全市殡葬秩序进行全面集中清理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调研分析各地殡葬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案,在组织领导、人员落实、经费保障上确保到位。各县(市)区重点解决好公益性公墓建设,遏制乱埋乱葬行为,不断巩固和提高火化率;主城区重点打击非法公墓和公益性公墓非法销售问题,规范殡葬秩序。各地特别要发挥好镇级殡改办职能作用,切实解决有的地方火化率下降、有的地方乱埋乱葬严重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会在更大范围出现反弹,将来再解决的难度更大、成本更高。所以,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抓住这次全市综合整治的机遇,解决突出问题,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真正使我市殡葬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各地要加快建设完善一批殡葬设施场馆,不断提高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要建设文明规范、服务优良、价格合理的殡葬服务业。要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价和衡量殡葬工作的标准,把改进和提升服务作为殡葬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局今年对主城区的殡葬管理单位重点考核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三是抓好其他专项社会事务工作。救助管理要积极借助数字城管系统,加大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力度,切实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继续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建设,积极参加全国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围绕“1530”现代城镇体系,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县有序撤县建市,支持部分县城驻地镇改设街道办事处。

(四)以增强服务功能为重点,全面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紧密结合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以“政社互动”带动社区治理体制创新,强化居民自治,丰富社区建设内涵,增强基层治理能力。一是深化和谐社区建设。大力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全市新建15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年底前85%的城市社区、75%的农村社区达到省级和谐社区标准。从今年开始,社区建设要从以建为主向建、管、用并重转变,更加注重设施配备、功能完善和作用发挥。要在完善“一站式”服务的同时,通过社区服务公益创投和资助微公益项目,大力开展贴近居民、贴近需求、贴近实际的社区服务和活动,丰富社区建设内涵。二是推动开展“政社互动”。深化社区居委会自治改革已列入今年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各县(市)区要选择不少于2个镇(街道)开展试点工作,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各地要认真梳理编制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目录,大力减轻社区自治组织行政负担,推行政府向社区购买社会服务,开展社区居委会不参加各类考核评比达标活动试点,健全街道、社区双向评估和社区居民满意度评价机制。三是加强社区自治能力建设。切实加强以村(居)民代表会议为重点的各项制度建设,健全民主决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机制,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提升自治能力和水平。丰富基层民主形式,推进基层协调民主制度化,完善社区居民诉求表达、利益协调、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等机制。深入开展全国及省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成为一项经常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四是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成立社工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出台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适时成立社会工作者协会。组织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增加参考人数,提高通过率。积极开发社工岗位,探索薪酬保障等激励机制,突破社会工作发展瓶颈。

(五)以激发活力为重点,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发展水平。围绕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要求,以促进发展为前提,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激发活动为重点,以健全制度为保障,全面提高我市社会组织发展水平。一是深化管理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意见,完善直接登记管理制度,统一规范直接登记流程,按照部省要求取消对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和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推行政社分开、管办分离,重点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二是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按照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实施意见,梳理我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事项,列出民政部门在社区事务、养老助残、社工服务、社会救助、慈善救济等民生服务和社会管理方面可以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事项,编制有能力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目录。三是加大培育发展力度。针对我市社会组织总量偏少、服务能力较弱、作用发挥不够、与上级要求差距较大的实际,今年继续加快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要通过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设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开展公益创投、公益招投标和微公益项目资助等方式,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完成年度社会组织增量目标。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建立行政监管、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有机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指导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加强内部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完善社会组织年检制度,全面开展等级评估,各地30%以上的社会组织获得评估等级。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及时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社会组织。

(六)以深化双拥创建为重点,全面提高双拥优抚安置水平。今年是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的关键一年,各级要对照创建标准,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深入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一是深入开展双拥创建工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意见》,广泛开展科技拥军、教育拥军、法律拥军、智力拥军和社会化拥军活动,做好随军家属安置工作,落实部队干部子女就学优待政策。加强双拥文化建设,完成市双拥馆布展任务,打造一批双拥文化特色品牌。二是认真抓好优抚工作。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行城乡同一标准。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医疗费“一站式”结算。建立精神抚慰机制,组织短期疗养和医疗巡诊活动,增强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做好现有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推进县、镇两级烈士陵园和烈士纪念设施提档升级。加强光荣院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三是继续深化安置改革。依法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按标准及时为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加强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参训率达到85%以上,“双证”获取后三个月内就业率达到95%以上。完成省下达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接收安置工作,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抓好军供站现代化建设,优质高效完成军供保障任务。四是维护涉军群体稳定。关注涉军群体信访动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妥善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确保不发生进京赴省集访和非正常上访。

三、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现代民政工作水平

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各级民政部门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基础,才能更好地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真正使民政工作让党委政府放心、让百姓群众满意。

一是继续抓好机构队伍建设。继续巩固去年基层民政机构队伍建设成果,突出抓好配备人员的素质提升和动态管理,保证基层民政工作队伍的稳定。人员出现流动空缺的,要通过调剂、录用、聘用的方式进行充实,并不断提高行政在编人员配置数量。积极用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配强村、居民政协理员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解决民政事多人少的矛盾。加强婚姻登记处和乡镇殡改办建设,研究落实有关政策,解决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和办公经费,确保依法规范开展工作,切实发挥作用。

二是切实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培训。要以增强职业道德、提升业务能力为重点,建立常态化的干部培训制度,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民政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民政行政管理人才的培训。市、县要分级负责、分类培训,加大培训量,增强针对性,注重培训效果,真正做到有计划、有落实,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熟练、爱岗敬业的现代民政工作队伍。

三是扎实推动基层工作落实。民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基层,只有基层工作落到实处,党和政府的民生保障政策才能真正发挥效能。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为基层民政工作创造条件的同时,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放在工作的落实到位上。市局将加大对民政重点工作及重要改革事项的督查,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一般业务的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对照全市民政工作总体要求,科学安排年度工作,细化目标任务,实施改革举措,加大推进力度;基层民政办要一着不让地抓好每一项具体工作,确保政策措施不打折扣,落到实处。四是不断深化民政机制体制改革。传统的民政工作体制机制与现代民政工作已不相适应,解决的办法就是通过改革,更好地挖掘和释放发展潜力,更大程度地动员政府、市场和社会参与民政,发展民政。从民政部门自身来看,要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改变单一决策的限制,增强决策的科学性;要建立市场运行机制,在养老等方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用足用活民政资源和载体,不断提升民政效能;要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民政工作“智库”建设,形成民政工作发展合力;要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增强民政工作的成本意识,让有限的投入产出最大的社会效益,更好地服务群众。

五是强化民政部门作风建设。加强民政职业道德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真诚为弱势群体和百姓群众服务。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要眼睛向下,密切联系群众,带着责任和情感,落实好各项政策,真正把工作抓实、抓深、抓科学。加强民政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金、管项目、管督查,减少工作随意性。建立科学的工作运行机制、监督监管机制,力求各项工作规范运行、阳光透明。

六是积极创建现代民政示xx县(市、区)。从今年开始,全省启动现代民政示xx县(市、区)创建工作,省厅制定了现代民政指标体系和考评方案。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作为创建主体,要深刻认识开展创建工作的必要性,以高度责任感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要对对照创建工作要求,在工作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手段、工作能力等方面整体提档升级,加快与现代民政接轨,真正使创建过程成为民政事业转型发展的过程。各地充分发挥首创精神,创造性地落实创建任务,彰显地方特色,为全市乃至全省创造鲜活经验。

全市民政工作总结汇报篇四

民政工作总结

一、2010年民政工作回顾

2010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十一五”时期在汕头发展史上是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汕头经济社会实现较快发展的五年。在这五年间,汕头民政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我们建设了一批项目、办成了不少实事、解决了许多难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高,社会管理创新发展,社会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更多城乡居民享受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民政公共服务。

2010年是我市实践科学发展、赶超进位的重要一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认真发扬、总结历年来民政工作的成绩和经验,迎难而上、奋发有为,做到在服务大局中扎实推进各项民政业务,在改革创新中实现重难点工作突破,在统筹兼顾中狠抓工作落实,全市民政工作呈现科学发展的良好态势,较好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社会救助水平明显提高。积极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的扶贫?a >

(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迈出新步伐。积极开展创建第九届全国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加强创建活动的统筹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组织评比表彰一批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促进双拥工作深入开展。探索解困、稳控和教育三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区县涉军维稳工作的检查指导,妥善处理安置在困难企业复退军人的遗留问题,全力协助维护社会和政治稳定。加强优抚经费管理,全面核查更新优抚对象数据,完成了统一换发抚恤补助登记证工作。进一步落实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工作,全市兑现抚恤补助资金7246万元,保证1.9万名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根据全市经济发展状况,协调提高了优待金标准。认真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全市460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17645名抚恤补助对象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金平、龙湖等区率先推行优抚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争取市政府出台文件,调整提高2010年冬季退役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助金标准,全市完成1618名退役士兵接收任务,其中城镇退役士兵836人,自谋职业率达到100%。兑现进藏退役士兵特殊优待金和一次性安置补助金。进一步完善了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机制,有203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军队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得到落实,军休干部住房改革积极稳步推进。军供保障继续加强,应急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快发展。以市慈善总会换届为契机,设立慈善发展基金,进一步加强基层慈善网络建设。开展了支援旱灾地区和玉树地震灾区的救灾捐赠活动,其中支援玉树地震灾区活动筹集善款1200余万元。顺利组织首个“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开展献爱心捐赠,全市接受扶贫济困捐款5728万元。启动第二批救助贫困家庭心脏病儿童活动,全年救助129名心脏病儿童。继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拓展社区养老服务内容,全市已有320位老人接受政府提供的免费服务。金平区被民政部命名为“第三批全国养老服务示范活动示范单位”。我市与广州、佛山三市养老社会化的做法在全省会议作了经验介绍。以接受市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强敬老维权工作,分步推动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从2010年6月1日起,全市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标准从原来每月200元调整为300元。我市在省的老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中,被评为珠三角地区外其他地区第一名,市民政局被授予“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进一步推动孤儿养育标准提高,扎实推进“明天计划”和“重生行动”项目,为12名福利机构残疾孤儿和109名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实施了免费手术康复治疗。金平区首次启动“孤儿扶助教养”和“低收入重性精神病人免费住院治疗救助”项目。全市福利企业生产迎难而上,谋求稳步发展。

(四)城乡社区建设注入新活力。大力推进“六好”平安***社区创建工作,全市“六好”平安***社区数量达到250个,占社区总数的48.7%,2010年又有65个社区开展创建活动,“十一五”期间的创建数可望实现达标。龙湖区积极巩固社区建设成果,金平区探索开展“网格化”民安社区创建活动,濠江区推进“八个一”社区建设工程,均已取得初步成效。全市组织10个社区居委会、13个村委会实施“强居促***、强村促稳定”计划,争创全国示范***社区。配合市人大村务公开执法检查,强化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督促。完成15个“难点村”治理任务,我市“难点村”治理工作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介绍。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落实贫困村办公经费,提高村干部补贴,逐步建立稳定规范的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机制。配合市纪委开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平台,创新村务公开***管理工作。澄海区、南澳县被评为“广东省村务公开***管理示范县(区)”。各地坚持抓早抓主动,认真做好村居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完成换届选举试点工作。

(五)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各级多方争取资金投入,加快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市、区一批重点项目陆续上马或竣工投入使用。一抓“祥安计划”项目推进,全市共计投入1000万元,先后有1个新建馆、2个创等级馆、8个镇级骨灰楼项目获得拾祥安计划”资助。市新殡仪馆于去年国庆前顺利完成搬迁,进一步完善了殡仪服务环境。二抓养老等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的筹建工作加快推进,已完成立项等工作。澄海区光荣福利院第二期扩建工程进入公开招投标阶段,全市28个农村老年人活动场所动工建设。三抓优抚事业单位基础建设,铁路军供大楼项目已进入内部装修和配套安装阶段。潮阳军休所办公大楼及军休干部活动场所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四抓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建设。该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此外,有3个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为民政部“十二五”民政事业建设储备项目。

(六)殡改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市政府继续组织实施对区县殡葬管理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加强对重点地区督查督办,落实问责,推动殡改工作平衡开展。南澳县、龙湖区殡改工作继续保持领先、潮阳、潮南区殡葬火化率均创历史新高。开展“殡仪服务优质月活动”,组织对丧葬用品销售价格的清理检查,着力提高殡仪服务水平。开展清坟和公墓清理整顿“回头看”检查活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加强公墓管理。协助省厅在汕成功举办全省殡仪馆长培训班。组织开展殡改宣传月活动,举办第20、21次骨灰海葬活动。加强协调,加强现场指导,确保全市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文明、安全。贯彻落实中央殡葬惠民政策,自2010年6月1日起,对全市五保、低保和未成年人的遗体火化、接运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行全免。开展殡仪馆创等级工作,潮阳、南澳县殡仪馆创建省二级馆已通过市的验收。全市火化本地户口遗体25006具,火化率达到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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