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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勤证明篇一
教师一天的工作,入岗要按时,在岗要做事,离岗要请假。为了加强教师的组织纪律性,提高教师的出勤率和工作效率,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
2、教学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值周值日人员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况,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
二、登记及考勤项目
1、公假、事假、病假、旷工、旷课、例会及学习、教研会、升旗。
2、从开学第一天起计假,含集体加班、考试、阅卷等。
3、双休日、节假日集体加班。
三、审批权限
1、教师请假在2天及以下者,由校长审批;请假超过2天,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再由当事人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教师在例会、教研会、校内集体加班时请假,由校长审批。
3、教师在升旗时,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时,向值周领导请假。
四、考勤要求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教师有第一节课的于8:20分前到校。晨读由语数教师自行安排,“两操”由操前前一节课的科任教师带班。
2、卫生值日教师必须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二课后进行,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在假条上注明请假原因、请假起止时间、课程节次等情况,再由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由值周值日教师安排。
2、教师病假2天以上者,必须持乡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管中心有关要求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必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协同值周值日教师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6、婚、丧、产等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未续假者按旷工处理,继续请假者按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协同值周值日教师安排。
7、由学校或其他单位组织的大型活动,除婚、丧、产等假外,任何人员不得请假。
8、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
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责任。
9、值周值日教师不负责任,欺上瞒下的,当年不能参加评优评先。造成事故的,将从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10、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持乡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急诊出示相关医院的证明,紧急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事假半天以上须持本人所写请假条,须向校长或副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一时无法办到,可以电话请假,则在返校后须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1、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学习或因个人学历进修请假,一般应提前2天报请校长审批。由教导处协同值周值日教师把课务安排落实好。回校后及时把课补上。
12、凡请假者必须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教参等相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安排课程。
13、零星病假及事假离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一节课时间内的,可以向考勤登记教师请假,并要在安保处登记,如实填写出校时间、外出事宜等内容方可离校,回校时必须写时回校时间。
14、如教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而擅自离岗的,以旷工处理。造成事故的,将从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15、两操、集会、学习、例会,教师都要到场(特殊情况除外),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都要参加,否则按有关请假要求论处。
16、教师要按时上下班。按规定时间未到的均以迟到处理,提前下班的,将按早退或缺旷处理。
17、教师在工作时间内公出,要向值周值日教师或学校领导说明并在值班记录中如实登记。私自外出,按旷工计。
18、教师因私事提早离校的,时间超过15分钟以上者,按请假一节处理。
19、教师请假一律事先填写请假条,如有特殊情况则要在返校后第一时间把请假条补上。
(1)事假:教师本人请假2天以内的,由校长批准,批准后由教导处协同值周值日教师登记并安排有关课程。
(2)病假:请病假要上交请假条,写明请假理由。请假2天以内的,由校长批准,批准后由教导处协同值周值日教师登记并安排有关课程。无故缺勤者按旷工论处。超过两天需持乡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对无病呻吟,出具假证明者,除批评教育外,其休假时间按旷工处理。
(3)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给3天婚假,女23周岁,男25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可适当延长婚假。由当事人提出延长婚假的要求,学校领导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审批后,当事人再报上级部门审批给予延长婚假数天(7天以内〈含双休日〉)。
(4)产假:女教职工本人生育,产假期限顺产一般是三个月,剖腹产是四个月。如果是晚婚晚育则再加半个月(产假主要是为了保障妇女生理健康而非福利性质,因此一般不与法定假期累加)。
(5)丧假:教职工三代以内的直系或旁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从去世之日起到上山之日止的丧假。延期继续续假的,按一般事假论,未续假或续假未批者按旷工处理。
20、公假:凡教职工在星期天、节假日因公出差、学习、开会等占用的时间,按上班对待。个人学习进修、考学、计生检查,不属公假,按特殊事假论。可以找值周值日领导通气后找人顶课,记特殊事假作考勤统计不扣款。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21、教职工在婚、产、丧假期间,国家规定的工资照发。学校内部的考核奖、全勤奖等概不享受,超过法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
22、请假未批准而不上班,按旷工计;假满未上班而又未续假,按旷工计。教师如提前结束假期,应及时销假,对请假时间予以更正。
23、假日值班或返校等同于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要事先请假。
26、若教师迟到而学校已经安排教师代课,无论迟到教师上课与否,均计入代课教师的工作量。
五、考勤奖惩标准
1、迟到、早退在5分钟(含5分钟)以内,每人每次扣款20元。
2、迟到超过5 分钟者,当节课程按一般事假论处。早退超过5 分钟者,当节课程按缺旷论处。
3、两操、集会、学习、例会、升旗,按一节课标准计算。
4、双休日、节假日、开学、散学等加班或集会时,迟到、早退在5分钟(含5分钟)以内,每人每次扣款20元;一般事假者扣款50元;缺旷者扣款100元。
5、教师代课一节发给代课金20元。
6、一般事假每节扣款20元;缺旷每节扣款50元。
7、未履行请假手续请病假的,按一般事假处理,按规定持乡级及以上卫生院证明请假的,计病假不扣款,但考勤纳入半年绩效考核。
8、符合考勤条款规定的特殊事假,只计假不扣款,但考勤纳入半年绩效考核。
9、教师每周的一般事假不得超过7节。否则,超过部分按一般缺旷处理。
10、早读课纳入正规课程管理。其责任人未上午第一节课的教师。
教师考勤证明篇二
教师考勤制度
为了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学质量,奖勤罚懒,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特拟此制度。
一.全体教师必须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服从学校安排,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特殊事,不得耽误工作。
二.有事必须请假,办理好请假手续,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校,所误工作应及时补上。教师请假,由学校安排其他教师代课,杜绝教师请假后无人上课或造成工作失误等现象。
三.教师按时上下班,按时上课,不得无故请假,若确有事方可请假。1-3天向学校请假;4-7天由学校出示证明向学区请假;7天以上的带相关证明去教育局请假。
四.请假半天以上必须写请假条,委托其他教师代管班级,落实责任,请假期间学生安全由代管教师及本人负责。
五.值周教师要指导检查监督值日学生做好学校常规管理登分情况。课间及活动节要巡查教室及校园各活动场所,如遇不守纪律、打架、骂架等要及时予以制止并做好记录。
六.值周教师在周一写好周工作安排,填写值周登记簿。做好交班工作。一般情况不宜请假,如有事必须请假,应委托其他教师代为值周,并负起一切责任。
南屏镇南屏小学
2013-12-11
教师考勤证明篇三
云阳一小教师考勤方案(试行)
为了进一步推进实行学校“以人为本、规范管理”的治校方针,加大教师的考勤管理力度,严明校纪校规,增强教职工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树立良好师表形象,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考勤方案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勤办法
1、学校实行教师值日制度。值日教师必须坚持早晨7;00按时到校,烧开水、打扫办公室、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记录,对各班学生的到校情况逐一记录。中午和下午放学站好队,等所有学生、老师离校后锁好门。非值日教师最迟8:00到校,否则视为迟到。8:00准时开饭。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具体汇总工作由教导处和总务处负责。
三、考勤规定
1、假期的界定
(1)旷工:在法定工作日内,未经学校校长批准而缺席、迟到、早退或中途离校在一节课以上的行为。
(2)事假:在法定工作日内,教师个人有事,经学校校长批准而缺席的行为。(3)病假:在法定工作日内,教师因病,经学校校长批准而缺席的行为。
(4)迟到:在法定工作日内,在规定到达时间后5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的行为。(5)早退:在法定工作日内,在规定最后离开时间前离开指定地点的行为。(6)公假:在法定工作日内,教师因公(如:开会、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培训、为学校出公差等与学校有关的业务)而缺席的行为。
2、特殊假期的天数
婚假:3天。丧假:直系亲属(夫妻及双方父母)6天,旁系亲属1天。产假(从请假之日算起):九十天。如遇法定节假日,不重复计算。以上假期天数如与教育局新的规定相违背,按教育局新的规定执行。
3、请假程序
本人需提前一天书面、口头或电话亲自申请,不得别人代请。请假1天以内由副校长批准,超过一天,必须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可离校。否则按每天30元扣发考勤津贴。
4、考勤奖惩
(1)实行考勤积分制,每位教师的标准分为100积分,在此基础上加减得出你的学期积分。
(2)旷工:按2积分/天扣除考勤奖,按0.2积分/节扣除考勤奖。(3)事假:按1积分/天扣除考勤奖,按0.1积分/节扣除考勤奖。
(4)病假、:按0.5积分/天扣除考勤奖。按0.05积分/节扣除考勤奖。
(5)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时间在一节课以内,按0.1积分/次扣除考勤奖,超过一节课按旷工处理。(6)每天允许每位教师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外出办事40分钟,超过40分钟按旷工处理。每次外出必须经学校校长批准。
(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在规定假期内不扣积分。超假者以事假或旷工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其他事假、病假、公假在一天内所涉及到的上课、值日、送队等问题自己私下调解,但需把调解方案报告给教导处备案。超过一天的请假期间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8)在一学期内,出满勤奖10积分。
5、其他事项
(1)因旷工、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工或擅离岗位者自负,并追究当天值日老师相应责任。
(2)值日老师要按纪律认真操作,严禁弄虚作假,认真做好考勤记录。(3)全体教师要互相监督,敢于揭露在考勤上出现的问题,确保公平公正。
(4)全校教师要加强责任意识,倡导奉献精神,自觉遵守本制度。
2010、9
教师考勤证明篇四
教 师 考 勤 工 作 制 度
为加强师德建设,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激励教师乐于奉献、爱岗敬业、积极工作,保证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真正做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考勤实行专人负责,为便于安排课务,考勤管理由教导处直接负责。每月统计一次,期末存档,计入教师考核总分。
二、教师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均由高翠萍校长审批,并由教导处登记并统一安排好课务;3天以上病、事假由高翠萍校长上报,隋文斌校长批准。
三、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请假均由高翠萍审批,各部门之间不能互相请假。高校长不在校,向主管考勤的教务主任请假。高校长请假由隋校长批准,并做好记录。
四、教师上班时间中途请假离校需向教务处主任请假,安排代课、串课,登记离校时间,回校后立即消假,并记录回校时间。如不及时消假,以下班时间为准。
五、教师每天上班前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校,用电话向学校领导请假,晚到时间按事假处理。没有电话按照旷工处理。旷工一次,不给予全勤奖励。
六、婚、丧假按照规定执行,但不算缺勤,不影响全勤奖。(丧假是指双方上下直系亲属)。产假因未出勤,不发全勤奖。
七、教师私自外出离岗不请假一经查出,严肃批评,教师因私自外出离课堂造成学生伤害,本人负全部责任。查出一次,学校不给予全勤奖励。
八、教师的值班、组织学生活动、返校等视为工作时间,也纳入考勤,不得无故缺席。
九、学校鼓励教师出满勤,对坚守工作岗位出满勤、且能完成常规教学任务的教师,期末给予奖励100元,期末统一发放。
十、全年累计请事假15天,病假超过一个半月(含一个半月)或旷工10节以上者,量化考核不及格,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教师考勤证明篇五
教师教学请假考勤注意事项
各教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师出勤请假制度,规范教师教学请假出勤管理,经研究决定,现将关于教师请假出勤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迟到、早退:
(1)每节课(包括辅导),教师在铃声响3分钟后不在岗均视为迟到。
(2)每节课(包括辅导)【特别是上午、下午最后一节课】未履行请假手续提前5分钟内离岗者均视为早退(周5不得提前到12点前)【体育课除外】。
(3)凡学校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会议,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迟到。
2、旷工:
(1)请假教师在规定返岗时间内未履行销假手续且没有按时到岗的按旷工论处。
(2)凡学校组织的各种常规教学活动,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不在岗者视为旷工。
(3)凡接管请假教师工作的教师,不得擅自离岗,否则视为旷工。
(4)未经批准请假不到岗或事后电话(口头、补假条)请假者均视为旷工。
(5)请假教师不得提前离岗,否则视为旷工。
3、请假:
(1)请假教师应提前到教导处填写统一请假条按规定报批,电话请假的返校后及时到教导处补填请假手续。
(2)请假条中应说明请假事由,凡请病假住院的应出具入出院证明材料。
(3)请假天数在1天之内(包括1天),由请假教师自行协调其他教师接管当天所有工作,并报教导处批准登记备案,不得出现空档。
(4)请假天数在1天以上的需报学校校长批准加注意见后,到教导处登记备案,教导处再统一调课。
4、巡查公示:
(1)教导处明天安排专人巡课值班登记。
(2)每月底汇总请假代课情况。
(3)汇总表报校长审查后公示并送行政办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