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勤工助学考核标准篇一
图书馆勤工俭学部是我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加强馆内学生勤工俭学岗位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宗旨:考核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 二、考核目的:旨在全面了解我馆勤工俭学人员的工作情况,做到奖罚分明,提高我馆勤工俭学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效率。
三、考核组成员:由流通部主任负责监督考核过程,由勤工俭学部主任和楼层长负责考核,楼层长考核由部主任负责。考核负责人如下:
三楼:李万东
四、五楼:
六、七、八、九楼:魏齐凤
四、考核对象:勤工俭学部全体人员。
五、考核时间:每月末考核和期末总评。
六、考核等级:80~100分为优秀,70~80分为良好,60~7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七、考核办法:
1、每月由部主任和楼层长负责进行打分,分为四个等级,最后结果将作为工资发放的多少和决定续聘、解聘的依据。
2、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考核表总分为100分,内容分为勤工俭学日常工作和工作态度两个方面。其中,勤工俭学日常工作为
80分,包括图书上架、卫生情况、出勤情况、其他工作四项内容;工作态度为20分,包括工作的主动性、创新性,是否有主人翁意识和团结合作精神。这些方面的评分表现为加分和扣分,具体情况参照各部门考核表。
3、根据每月末考核各部门将评出1~2名优者。考核分最高者为优,例会上对其做出表扬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4、根据每月末考核结果,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工作态度不积极,工作中出现问题的成员,给予考核不合格,连续2次考评结果不合格者,给予批评和警告;连续3次考评结果为不合格者,将视具体情况处理,严重者将劝其退出校勤工俭学部。
5、期末考评依据每月末考核和工作总结的上交情况,对期末考评总分优异的成员,我馆将在学期末召开表彰大会,并依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6、每月考核时间为25日至30日,填写上月考核表。
楼层主任分值为:部主任考核占60%,楼层成员占30%,负责人互评占10%。
楼层成员分值为:部主任考核占30%,负责人占50%,楼层成员占20%。
每月1号算出总分并公布。
八、勤工俭学岗位制度及具体考核标准
(1)下午班制度
1.上班时间:4:00~5:00(冬季)4:30~5:30(夏季),迟到一次扣1分。
2.各楼层负责人合理安排工作,定岗定位,每天保质保量完成工作,每个书库、书架责任到人。
3.保持各书库卫生清洁,维持书库内纪律,给读者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如发现在下班之前各书库仍有不整洁的现象:有垃圾篓没倒的,桌面、地面仍有废纸张等,扣5分)
4.每天负责将每日归还的图书整理上架,错架率应低于千分之三.如经发现在下班之前,各书库、阅览桌和架子上仍有没上的书,错架率高于千分之三,将扣除直接负责人5分。
5.在每日的上架过程中了解分类方法及时将分类错误的图书挑选出并登记,交给采编部老师修改。
6.服从大馆安排,完成老师安排的临时性任务。 (2)中午班制度。
1. 上班时间12:00—2:00(冬季)12:00—2:30(夏季) 2.负责巡视书库,维持书库内纪律,制止不文明现象。 3.负责保持各书库卫生清洁,维持书库内纪律,给读者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如发现在下班之前各书库仍有不整洁的现象:有垃圾篓没倒的,桌面、地面仍有废纸张等,扣5分)。
(3)晚班制度
1. 上班时间6:00—9:00(冬季) 6:00—9:30(夏季) 2. 将每日5点 以后归还的图书及阅览桌上书架上的书整理上架,错架率应低于千分之三.(如发现在下班之前,各书库阅览桌和架子上仍有没上完的书,错架率高于千分之三,将扣除直接负责人5
分)由值班负责人负责考核。
3. 收集一楼杂志,下班之前将一楼杂志按顺序位置排放整齐。 4. 闭馆工作,晚上闭馆时将门窗锁紧,将灯、空调关闭(如经发现有门未锁者,灯、空调未关者,有一门未锁,或一灯、一空调未关则扣除直接负责人5分) 。
5. 保持书库安静,每晚巡库不得少于3次,未巡库者将直接扣除负责人5分并给予警告。
6. 流通台人员,认真协助老师借还图书(如经发现未认真工作,玩电脑,上网聊天者,将直接扣除5分并给予警告处理)。
7.服从大馆安排,完成老师安排的临时性任务。 九、工资发放。
每月进行考勤和工资核算,考核为优秀的成员每月加工时5个,考核为良好和合格的成员发放工作量工资,考核为不合格的成员扣发工时5个。本楼层人员考勤全勤者加5个工时,部主任和楼层负责人加1个工时,每增加一名加1工时,以次类推。各楼层请假人员的工时由完成其工作量的人员所得。
考核细则及考核表附下
图书馆
2011.11.1
考核细则:
一、日常工作:1.出勤情况:全勤得20分,迟到一次5分/次,一周请假不超过两次,超过两次者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学校安排考试或活动除外,但需出具有效证明)。2.上架图书:错架率应低于千分之三。如经发现在下班之前,各书库、阅览桌和架子上仍有没上的书,错架率高于千分之三,将扣除直接负责人5分。3.卫生情况:有垃圾篓没倒的,桌面、地面仍有废纸张等,扣5分。4.技能考核:总分20分,前10名不扣分,后排名依次扣除0.5分,时间放在每月月末的最后一个礼拜天。5.其他工作:其他工作包括馆内临时安排的各项任务及每周的大扫除,不服从安排或未完成工作扣2.5分/次,扣完为止。
二、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的主动性、创新性,是否有主人翁意识和团结合作精神。在工作中积极认真负责,不计个人得失最高加3分/次,注重工作方法,具有创新精神有纸质记录的加2分/次,视具体情况,酌情加分,加分上限5分。
勤工俭学部考核表
勤工助学考核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学生工作部的工作指导方针,促进学院勤工助学队伍的全面发展,更好地服务同学、成就自我,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考核制度。以此进行监督,加强勤工助学队伍自身队伍建设。一、考核宗旨:考核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真实。
二、考核目的:旨在全面了解、掌握勤工助学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帮助大家正确的认识自己,发扬优点,弥补不足,提高工作效率, 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三、考核组组成人员: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全体老师针对自己对口负责的部门进行考核。如:到会率、值班情况、勤工活动的参与情况、计划的制定及实施情况、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等,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对象:勤工助学的全体工作人员。
五、考核时间:每月末考核和期末总评。
六、考核等级:80~100 分为优秀,70~80 分为良好,60~70 分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七、考核办法:
1、采用“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形式,分为四个等级,最后结果将作为工资发放的多少和决定续聘、解聘的依据。
2、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考核表总分为 100 分,内容分为勤工日常工作和部门工作两个方面。其中,勤工日常工作为45分,包括例会、 值班、勤工活动和其他工作四项内容;部门工作为 55分,这部分将从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沟通、工作创新四个部分进行评定。这些方面的评分表现为加分和扣分。
3、根据每月末考核各岗位或部门将评出 1~2 名优者。考核分最高者为优,填写优秀个人申请表并有机会被评为本学期勤工助学会月评优秀个人,例会上对其做出表扬和给予相应的奖励。
4、根据每月末考核结果,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工作态度不积极,工作中出现问题的成员,给予考核不合格,且报办公室备档;1次考评结果不合格者,负责该同学的老师应给予其警告;连续2 次考评结果为不合格者,将劝其退出勤工助学岗位。
5、期末考评依据每月末考核和工作总结的上交情况,对期末考评总分优异的成员,学院将在学期末召开表彰大会,并依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6、每月考核时间为1号至4号,填写上月考核表。具体安排为:1号填写考核表;2号各部门评定和推优;3号上交相应负责管理的老师核定;4号学院统一收齐备案,如遇假期,在当月末的最后4天进行以上工作。
7、担任勤工助学岗位同学不得有任何违规违纪记录,同时在工作期间,有任何违纪违规行为都将直接开除出勤工助学岗位。
注:1、本考核制度从颁布之日起生效;
2、本考核制度最终解释权属于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成都理工大学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
大学勤工助学部规章制度
一、 总则为把勤工助学部建设成为一个培养学生的工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克服生活困难、更好地完成学业的高效、积极向上的组织而奋斗!
二、 宗旨
1 、帮助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为他们的生活、学习创造条件,帮助其完成大学的学业。
2、 通过勤工助学活动,培养学生自立意识、劳动观念,为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等能力起到积极作用。
3、 通过勤工助学活动对信息学院的各项工作起到较好的辅助作用,促进学校工作更好地开展。
三、项目设立及人员的产生办法
1、 勤工助学项目的设立及指标的划拨
勤工助学项目的设立主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主要向社会提供促销、销售、服务等项目。如果用人单位或个人需要我们提供服务,在划拨指标的时候,我们将本着公平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在各系选择勤工助学人员。
2、 勤工助学人员的产生
由于我们能够提供的工作岗位有限,所以并不是所有的贫困生都能有勤工助学的机会。因此,对勤工助学人员的选拔应有严格的程序。
(1) 勤工助学学生的基本条件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种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
(4)办事认真,工作责任心强;
(5)家庭贫困;
(6)生活勤俭、节约。
四、 管理办法
1、勤工俭学学生的工作时间主要安排在双休日、寒暑假和部分课外活动时间,不得与正常上课时间冲突。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安排或立即停止参加勤工助学。
(1)受警告、严重警告、受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者,一律不允许参
加校内勤工助学;
(2)日常生活铺张浪费者;
(3)不服从学校勤工助学安排者;
(4)不遵守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反映表现不好者;
(5)私自调换岗位者。
3、用人单位的职责
开设勤工助学项目的单位,应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制度,对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考勤考核记录作为领取报酬的依据之一,在领取勤工助学经费时,一并交给勤工助学部。为了确保
参加勤工俭学的同学的人身安全,用人单位必须与参加勤工俭学的同学签
定安全合同,勤工助学部将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
4、勤工助学经费的领取
参加勤工助学同学的工资根据不同情况不同处理:参加的同学不可
以直接向用人单位领取工资,由勤工助学部统一领取定时发放。
5、 勤工助学部档案负责人要对每一次活动都有详细的记录,并且总结
入档。
五、 勤工助学人员基本职责
1、勤工助学人员应牢固树立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
2、 热爱所分配的工作,工作责任心强,任劳任怨;
3、 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应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所在工
作 岗位的工作纪律和岗位要求;
4、 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因病、因事无法工作,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请假,
并征得同意。不能擅自缺勤和私自更换岗位;
5、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应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不得影响自身的学
习。
六、 勤工助学部工作人员的职责
1、每周召开勤工助学同学会议,及时沟通。(每周日中午12:30电子工程学院2-108)
2、按时参加校勤工助学部召开的相关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
况须事先向部长请假。
3、 要准确掌握各系的贫困生情况,并总结入档;
4、要积极为贫困生服务,与用人单位沟通,寻求工作岗位;
5、 要负责监督用人单位,保证参加勤工俭学同学的安全;
6、 负责向用人单位领取工资并且及时向参加勤工俭学的同学发放工
资。
校团委勤工助学部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八日
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的自强自立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7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院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 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院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第四条 勤工助学活动由学院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生处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或以勤工助学名义进行各种赢利性活动。学院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在工作安排、人员配备、资金落实、办公场地、活动场所、水电费收支及助学岗位设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提供指导、服务和保障。 1
第五条 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
第二章 勤工助学基金管理
第六条 学生勤工助学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国家规定学生学杂费中划拨的部分基金、部分教育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社会资助等。
第七条 勤工助学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劳动报酬。
第八条 学生勤工助学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学院资助管理中心配合学院计财处共同管理和使用学院勤工助学专项资金,制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报酬标准,计财处负责酬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第九条 勤工助学岗位按照学院现在岗人员工作之外的固定性、临时性、突击性工作而设置,凡应由在岗人员自己完成的本职工作不在勤工助学设岗范围内。
第十条 学院可在图书资料室、办公室、实验室、计算机室和其它岗位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院各有关部门应为大学生勤工助学提供机会,积极推进学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工作,吸纳学生参与有关工作,使学生的勤工助学与专业学习相结合。
第四章 勤工助学的申请及审批
2
第十一条 勤工助学对象是全校在籍学生,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优先聘用。
第十二条 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学习努力刻苦;
(三)生活俭朴,无抽烟、酗酒等铺张浪费现象;
(四)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标,课外体育锻炼成绩合格。
第十三条 申请参加勤工助学的程序:
(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武威职业学院大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提交系(部)学生工作管理小组审核,加注意见。
(二)系(部)审核后,学生将申请表交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备案,并发给学生《勤工助学证》,等待应聘。
(三)勤工助学岗位应聘成功后与用工单位签订勤工助学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人员采取用工部门招聘和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安排两种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 学院有关部门提供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时,须提前向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经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报请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向全体学生公布。凡事先没有学院申请而擅自用工的,其酬金由用工部门自已支付。
第十六条 校园内餐厅、商业铺面、澡堂等个人经营户在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时,须向学生处提出岗位申请,经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聘用,并填写《武威职业学院大学生勤工助学登记表》交学生处备案,其酬金由用户自已支付。
第十七条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集中公布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信息,学生持《勤工助学证》到相应部门应聘,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及品学兼优者优先。被聘用的学生需填写《武威职业学院大学生勤工助学登记表》一式二份,由用工部门、各系、学院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建档。
第五章 勤工助学工作的的管理和考核
第十八条 为确保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勤工助学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
第十九条 勤工助学的学生要按用工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用工部门要指派专人组织、指导和验收,对劳动验收不合格的,用工部门有权提出返工意见或拒付劳动报酬。
第二十条 学生在勤工助学过程中,应注意安全,按规定要求进行工作时,如发生事故,由资助管理中心会同用工部门协调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勤工助学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损坏公共财物,由学生本人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用工部门用工结束后,用工部门应当填写《勤工助学情况反馈表》。
第二十三条 资助管理中心要定期研究和分析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并于每年度进行考核和评比,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教师和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表扬先进,交流经验,更好地推动勤工助学工作的开展。
第六章 勤工助学工资发放
第二十四条 勤工助学岗位报酬需经学生处核定,未经核定的由各部门自己支付。学院有创收的部门应承担一部分勤工助学报酬,具体承担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五条 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酬金按工时长度、工作强度、工作难易程度计酬,原则上每小时不低于10元,每月不超过400元。
第二十六条 用工部门填制勤工助学金发放单,发放单经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报请主管学生副院长、计财处处长、主管财务副院长审批后由计财处于每月上旬发放。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院学生处。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 《武威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2. 《武威职业学院大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
3. 《武威职业学院大学生勤工助学登记表》;
4. 《勤工助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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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的自强自立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7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院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 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院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第四条 勤工助学活动由学院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生处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或以勤工助学名义进行各种赢利性活动。学院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在工作安排、人员配备、资金落实、办公场地、活动场所、水电费收支及助学岗位设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提供指导、服务和保障。 1
第五条 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
第六条 学生勤工助学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国家规定学生学杂费中划拨的部分基金、部分教育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社会资助等。
第七条 勤工助学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劳动报酬。
第八条 学生勤工助学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学院资助管理中心配合学院计财处共同管理和使用学院勤工助学专项资金,制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报酬标准,计财处负责酬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 勤工助学岗位按照学院现在岗人员工作之外的固定性、临时性、突击性工作而设置,凡应由在岗人员自己完成的本职工作不在勤工助学设岗范围内。
第十条 学院可在图书资料室、办公室、实验室、计算机室和其它岗位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院各有关部门应为大学生勤工助学提供机会,积极推进学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工作,吸纳学生参与有关工作,使学生的勤工助学与专业学习相结合。
第十一条 勤工助学对象是全校在籍学生,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优先聘用。
第十二条 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学习努力刻苦;
(三)生活俭朴,无抽烟、酗酒等铺张浪费现象;
(四)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标,课外体育锻炼成绩合格。
第十三条 申请参加勤工助学的程序:
(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武威职业学院大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提交系(部)学生工作管理小组审核,加注意见。
(二)系(部)审核后,学生将申请表交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备案,并发给学生《勤工助学证》,等待应聘。
(三)勤工助学岗位应聘成功后与用工单位签订勤工助学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人员采取用工部门招聘和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安排两种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 学院有关部门提供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时,须提前向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经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报请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向全体学生公布。凡事先没有学院申请而擅自用工的,其酬金由用工部门自已支付。
第十六条 校园内餐厅、商业铺面、澡堂等个人经营户在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时,须向学生处提出岗位申请,经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聘用,并填写《武威职业学院大学生勤工助学登记表》交学生处备案,其酬金由用户自已支付。
第十七条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集中公布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信息,学生持《勤工助学证》到相应部门应聘,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及品学兼优者优先。被聘用的学生需填写《武威职业学院大学生勤工助学登记表》一式二份,由用工部门、各系、学院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建档。
第十八条 为确保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勤工助学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
第十九条 勤工助学的学生要按用工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用工部门要指派专人组织、指导和验收,对劳动验收不合格的,用工部门有权提出返工意见或拒付劳动报酬。
第二十条 学生在勤工助学过程中,应注意安全,按规定要求进行工作时,如发生事故,由资助管理中心会同用工部门协调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勤工助学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损坏公共财物,由学生本人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用工部门用工结束后,用工部门应当填写《勤工助学情况反馈表》。
第二十三条 资助管理中心要定期研究和分析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并于每年度进行考核和评比,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教师和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表扬先进,交流经验,更好地推动勤工助学工作的开展。
第二十四条 勤工助学岗位报酬需经学生处核定,未经核定的由各部门自己支付。学院有创收的部门应承担一部分勤工助学报酬,具体承担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五条 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酬金按工时长度、工作强度、工作难易程度计酬,原则上每小时不低于10元,每月不超过400元。
第二十六条 用工部门填制勤工助学金发放单,发放单经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报请主管学生副院长、计财处处长、主管财务副院长审批后由计财处于每月上旬发放。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院学生处。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 《武威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2. 《武威职业学院大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
3. 《武威职业学院大学生勤工助学登记表》;
4. 《勤工助学证》。
勤工助学考核标准篇三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组织各部门的基础工作,保证各部门在开展各项工作和举办各种活动时有明确的制度和条理可以作为指导和依据,从而提高工作效率,现拟经济学院学生会工作制度条例,全文如下:
1、学生组织成员必须学习态度端正,政治思想上进,个人作风严谨,品格优良;
2、对于大一新生进入学生会人员,要经过严格选拔及挑选,由各部部长确定考察人选,经分管副主席同意上报主席团,定为考察人员,考察期为一个月;
3、在考察期间要求被考察人员工作积极,认真负责,没有无故缺席、缺勤现象,并且在学习方面刻苦、努力。如达不到以上要求将不予任用;
4、通过考察期并符合的人员经部长会议通过,由主席团审批,上报学院领导和团总支老师,经同意后方可成为正式部员;
5、对于工作不积极、不认真、态度不端正、学习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被考察人员予以开除学生干部队伍处分。学生组织成员如有违纪行为者,由主席团讨论决定给予其相应处分,并上报团总支老师审批;
6、建立意见箱以此来监督全体学生组织成员,由团总支老师负责考核,对出现问题的学生干部作及时处理;
7、部长以上学生会成员因一定原因,自动辞职者,应向主席团递交申请,并由主席团报给团总支老师,经批准后方可移交工作。在此之前,不得玩忽职守;
8、主要学生干部因支教、休学、退学、身体原因不能履行职务者可推荐合适人选并报主席团评议合格后接替其职务。
9、对无故不服从协调者,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或开除学生组织处分等处分。
1、办公室对学生组织全体人员在活动中的出勤情况予以定期统计;
2、各部门组织活动如需其他部门人员协助时,应先向主席团提出申请,并交于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统一保管;
3、部长例会上各部门必须作出上阶段的工作总结,并提交下阶段活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
4、各部部长的'工作需服从学生会主席团的决定,有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各部部还应负责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5、部长级以上干部对必须参加的活动应积极参加,无故推拖者将根据本章有关规定处理;
6、各部门应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不能完成者应尽快主动向上级说明和阐述原因,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撤职等处分;
7、学生会成员在出入各种场合时,应注意仪表,文明用语,不得存在有损学院和学生组织声誉的行为,若有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一定惩罚。
1、各部在申请活动时需有申请表、总结表,缺一不可。两表填写需认真规范,不可出现任何反动言论或过激语言。
2、申请表、总结表各两份,一份交办公室存根,一份由本部门保管;通报表扬需三份,一份张贴公示,一份交办公室存根,一份本部门保管;学期末本部门举办活动数量和质
量以申请表和总结表数量为准,二者缺一者一律视为无效。
3、各部门两份申请表、三份总结表都必须有主席或副主席签字(盖章),在审核批准后方可加盖团委公章,未批准而加盖公章的活动一律视为无效并追究相关责任。三份通报表扬都必须有主席签字、团总支盖章,两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
4、本部门举办活动时,部门内部人员可参与活动但不作为相应评奖人员,即举办活动时部门内部人员一律不予加分。
5、其他事项经由主席团评议另行通知。
(一)会议纪律制度
1、定期召开主席团例会、部长例会,实行会议制度;
2、学生会每周召开一次全体例会,时间定于周日晚5:00,地点初定于一楼会议室,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会议由主席主持,会上各部须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各项议程,由办公室负责对有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3、各部会议时间及内容自行安排,由部长掌握长度,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一次,地点自行安排;
4、与会人员务必对通讯工具进行消音处理或关机,会议进行期间不得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议正常进行。
5、会议考勤和记录制度:
(1)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着当面解释,累计三次写书面检讨,并给予口头批评;
(2)有病、有事不能按时例会者,需及时向主管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给予口头批评;
(3)三次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给予通报批评;
(4)五次无故不参加例会者,开除出学生组织;
(5)对无故缺席,造成学生组织工作严重失误者,给予开除学生会处分;
(6)对请假累计五次(含五次)以上者(实习、公事与病假除外)给予开除学生会处分。
(二)活动考勤制度
1、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生会处分;
2、无故不参加活动者,给予通报批评,对无故不参加活动造成学生组织工作严重失误者,给予开除学生会并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3、工作期间,不积极,不努力,中途开小差者累计三次给予开除处分;
4、考勤由办公室专人管理,不得徇私舞弊,在每次月末总结,根据个人参加活动次数,统计参加活动率,并给相应奖惩。
1、本着奖励先进,激励后进,惩前毖后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2、学生组织各部学生奖惩纪录统一由办公室管理。
(一)奖励制度
1、奖励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学生组织工作先进个人等,直至校级奖励,相关奖励以学习成绩;
2、对工作中成绩优异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3、对表现突出的学生组织干部,向团委老师推荐,优秀个人可提名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二)惩罚制度
1、学生会组织内部处分为:口头批评,通报批评,警告,留会察看,开除出会处分;
2、对于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例会的惩罚依本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议通过分配给个人的任务,由于自身主观因素,没有完成并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者,由主席团讨论给予恰当处分;
4、处分提出后,如有情况失实或本人不服,可提出申诉,并享有相应组织的解释权。若被处分人无理取闹,不服从组织决议,经批评教育仍无效,经学生组织讨论,作开除出会处理;
5、处分时间从批准之日算起,在没有批准之前,不能剥夺其应有权利;
6、警告,留会察看处分时间一般为一个月,改变或撤销对学干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生组织讨论决定延长察看日期或提前恢复权利;
7、以上所有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决不例外;一经触犯严格处理,决不留情。
1、本制度适用对学生会包括文字、音像、电子等所有资料档案的管理;
2、学生组织资料档案由学生会进行统一管理,并由主席团指定专人负责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
3、学生组织资料档案由办公室保存,并由秘书长负责管理,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阅;
4、学生会各部门在每个月的月末应及时向秘书处递交本月的工作总结(按日期制成简报形式),文件中必须对其开展的工作有一定总结,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大胆的方略和创意性的建议。办公室将工作资料及时保存和统一管理;
5、学生会各部门在开展各项活动时,及时向主席或分副主席递交活动申请表,在开展完活动后及时向主席或分管副主席递交活动总结表,包括文字、音像及电子资料,保留相应的副本,并指派专人进行本部门的资料档案管理;申请表、总结表由办公室统一制作并保管。
6、办公室将活动资料及时保存和统一管理。秘书长及时
将重要文件交至主席团,经审核合格后进行保管;
7、办公室应随时将新的资料档案妥善保存,将学生会资料档案系统化。并定期将相关资料上交主席团查看,并定期向学生会全体成员公布;
1、学生会财务属学生会集体所有,经费主要用于各部门开展活动和学生组织本身的办公开支。经费使用应作到认真预算、厉行节约、妥善保管、规范结帐。具体细节如下:学生组织活动经费由秘书处统一管理。每学期初各部门本着节约的原则进行严格的经费预算;每项活动开展之前,各部门需在申请表上注明经费预算,并上报主席团和学院团委老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申请的,要在活动开展后一天内说明情况,不申请的不予以报销;
2、所需款项经学院批准后,由经手人开“正式专用发票”,在发票后注明购买原因及时间,经手人签字,上交办公室统一办理。活动结束后经团总支老师签字审核后报销。学生会的各项经费,办公室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定期到学院报销;
3、任何人不得虚报、假报、借报票据,票据填写需属实准确、工整,否则不予以报销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批评处分;
4、各部己有物品不得重复购买,坚决杜绝浪费现象,对于打字、复印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5、对于与社会企业合作必须有详细合同,所有赞助合同一律由主席签字方可生效,赞助资金和物品统一由办公室调配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使用上述资金;
6、活动经费属于学生会公有财产,经费使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任何人不是私自扣留、处置,如有违反,视情节予以处罚。
勤工助学考核标准篇四
为使学生会艺体部成为一个团结协作、有组织、有纪律的部门,更好地为学校各种工作服务,特制定《xx中学学生会艺体部工作制度》。希望本部成员遵照执行。
(1)检查课间操及眼保健操。
(2)组织学校举行的课外活动。
(1)上午第二节课后、下午第一节课后。
(2)下午放学后的课外活动时间。
认真负责、公正、严明、不徇私舞弊。
(1)副部长应协助部长组织本部一切工作。
(2)组长应在部长或副部长的带领下积极组织当日的工作任务,并将检查结果立交给值日组长。(组长应积极快速统计分数,并在最快的'时间内交到思政处)
(3)当天值日人员必须遵从组长的安排,认真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
(4)当天值班人员若有特殊情况需向组长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1)当天值日人员必须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无故缺勤,工作中必须积极、认真,否则扣停工作卡一个星期,不得提前就餐。
(2)下午提前就餐时,本部成员必须坐在一起进餐。
(3)进餐用的工作卡,必须贴上一寸彩色照片,不得贴大头贴等不规范照片。
成员必须参加本部每三周一次的定期会议,如有特殊情况,部长及副部长会临时通知。
勤工助学考核标准篇五
1、热爱学生会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热爱本职工作。
3、维护学生利益,促进学生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4、树立自身形象,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坚持各级负责制,团结进取。
6、能够做到随时接受并完成学校的临时性工作。
1、坚决执行学生会各项决议,按时参加学生会各种会议及活动。
2、不酗酒、吸烟、打架、骂人、聚赌,不得身着奇装异服,不得染发、烫发,不得随意佩带饰物。
3、不无故旷课,有事必须请假。值日期间不得借值日名义旷课逃课。
4、上课期间不得无事在学生会办公室逗留玩耍,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学生会办公室。
5、做好本职工作,不得徇私包庇,感情用事。
勤工助学考核标准篇六
第一条工商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对院学生会常委会负责,主持院学生会日常工作。在学生会主席的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制。
第二条学生会实行分级负责制,即学生会各级机构对上一级机构负责,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1、每位副主席分管学生会的`3―4个部门,领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副主席直接对主席负责。
2、副主席定期召集所分管部门的部长会议,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安排工作。
3、副主席不定期参加所分管部门的例会,了解干事工作情况,检查部门工作部署,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配合主席处理日常事务,分管各自相应下设部门的工作。对所分管部门人员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作好与各部部长的联系沟通作用。
第三条院学生会主席团会议为每周一次,
时间:每周日晚上7:00
地点:学生会办公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内容:会议讨论一周内院学生会系统工作情况及工作部署。
注:本制度由工商管理学院学生会制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工商管理学院学生会
勤工助学考核标准篇七
为加强分团委学生会与广大同学之间的交流,分团委学生会自20xx年5月起在学生会办公室设立值班点。为加强值班工作的管理,特设立以下管理条例:
1. 值班人员值班时间为19:30~22:00。值班人员必须于19:25前到达学生会办公室。
2. 值班期间要时刻谨记自己是一名学生干部,注意自身形象,严禁在办公室内嬉戏打闹。
3. 在学生会办公室值班期间严禁吃零食等。
4. 值班期间,凡有同学来反映情况,无论反映什么情况,一律热情接待并认真做好记录。
5. 值班记录本使用完毕后放回原处,值班人员请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到并注明日期,否则按未到处理。
6. 值班期间,禁止与反映情况的同学发生任何冲突。
7. 值班期间,如有讲座需要发票,值班同学负责完成发放讲座门票工作。
8.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对来访同学提出的问题,确定答案的`予以回答,如不知情或不确定,请作好记录,由饶老师统一作答。
9.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可以在学生会办公室内自习,严禁在值班室内进行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情。
10. 值班期间,当日值班人应经常巡视宣传栏情况,以免有人恶意破坏。
勤工助学考核标准篇八
第一条财务部是负责学校各社团财务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部门,本部门以“服务社团,量入为出,合理使用,廉洁奉公”为工作宗旨,一切工作服务于社团并且充分维护社团各会员的利益。
第二条社联财务部管理的指导思想:在院团委的领导下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社联有关的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正确处理社联与各社团的关系,为社联和各社团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条社联财务部基本任务: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核算,预支,分析和审核及报账工作,建立基本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全面,真实地反映社联内部及属下各社团的财务状况和活动财务状况。依照章程合理地使用资金,促进增收节支,监督执行社联章程、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促进社联及属下所有社团各项资产的有效利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对社团经济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四条协调好本部门与社团之间的关系,对于社团反映的问题及时上报,使之得到妥善的解决。
第五条财务职责: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交主席团审议,负责联合会日常财务的收支,检查社团日常收支状况;筹集、创设、管理社团奖励基金;对外办理社会赞助手续。
第六条财务部成员工作任务::
1、熟悉各社团财务工作和财务负责人.。
2、积极主动配合各部门工作,服从上级调配。
3、服从社团联合会管理条例,有明确的.纪律观念,例会、签到必须到场。
4、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正确的工作态度,以饱满热情的心态对待财务工作。
5、公平、公正、透明、不以公报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搞好财务督促工作。
6、有创新意识,对财务工作要不断改进,使财务机制更加完善。
第七条日常工作::
1、协调好各社团财务工作。
2、做好各社团的预支申请,审核,报账等工作。
3、财务审核:对会员投诉较多或有财务不清的社团进行财务抽查,并做好登记,并把涉及的相关人员报主席团和校团委请求处理。
4、定期针对各社团上交的财务报表进行做账。每个学期期末进行财务总核算。
第八条各社团需要支出50元以上费用前,应先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进行可行性分析后,方可支出,否则不予报销。
第九条收支严格进行书面登记,并保留详细的清单和发票(正规发票),凭据作帐,做到帐目明确,清晰,无误。
第十条节约各社团的资金,提高经费的利用价值,避免不必要的开支。做到专项资金专项使用。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财务报销和资金申请的手续制度。
第十二条每次活动的资金预算方案经主席审批后,应交到财务部存档备案。
第十三条每次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应尽快把发票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应及时对该次活动的收支情况进行整理,报帐和总结。
第十四条每周部门定期举行一次例会,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五条每次例会必须考勤签到,若有不到者处理办法参考部门考勤制度。
第十六条会议主要进行每周工作总结,部长传达上级指示和新的任务,具体安排部门工作和具体活动的人员工作。
第十七条在工作处理中有任何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提出,共同解决。
第十八条若有紧急情况,可由部长或副部长临时召开。
第十九条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此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各社团对财务部管理制度有任何不满或意可以书面形式交社联办公室,经社联主席团和财务部共同商讨,达成性意见后予以修改。
勤工助学考核标准篇九
1、学生会工作的总原则是:围绕中心,坚持业余,面向全体,精心组织,讲求实效。
2、各部门必须明确职责,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在开展过程中,要大胆设想,努力创新,组织开展符合中学生年龄特征的丰富多彩的活动,活跃学校第二课堂生活,增强学校文化氛围,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修养,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
3.对日常工作的开展,应尽职尽责,按期写好计划和总结,并写明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应对措施,精心设计活动方案。
4、学生会各部开展活动时,要及时向主席报告,并争取学校同意。各部之间在活动时间要相互支持,协调一致,紧密协作。
5、在工作中要善于总结经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吸取同学反应的意见,提高工作效率,争取更大进步。
6、认真执行学生会干部执勤检查制度,自觉加强学校对学生管理的力度,营造良好的校风,勇于同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作斗争,维护学校利益,保护学校优美的环境。
7、坚持学生会干部每周一次的例会制度,严格会议纪律,严肃会风、会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8、召开会议时,要求到位的'成员应准时到会,因故不能参加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批准后学生会要做好登记。会议设有考勤记录,每缺一次会议扣考勤分一分,累计扣三分的部门,不能被评为优秀部委,同时部长不能被评为优秀干部,无故缺席者要在下次会议上做出必要的说明,三次无辜旷会者按自动退会处理。
9、学生会各部委员执勤时,必须按时到岗,认真执勤,凡迟到(超过规定时间5分钟之内)、早退(比规定时间早走5分钟之内)、执勤不认真者,每次扣一分,旷工者每次扣三分。有特殊情况不能执勤者,可提前与其他委员调换执勤时间,但必须报告部长,并留有记录。
10、搞好学校风貌的宣传、报道工作。对学校的好人好事要及时提出表扬。
11、学生会干部要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奉献业余时间,认真、大胆、高效地开展工作,在做好工作的同时促进自身思想、学习及管理能力的提高。言行一致,以身作则,争取品学兼优,做同学们的表率。
12、学生会成员必需遵守《学生会工作制度》,对于出现严重违纪者,应作出警告以及批评并迅速改正,造成不良影响或拒不改正者,主席将予以批评教育,直至建议令其停职。
13、学生会主席团对违反学生会制度和有关规定的干部和委员进行处分,处分分为:口头警告、警告、通报批评、勒令退会四个等级,主席团视具体情况经学生会讨论决定给予当事人何级处分。
14、学生会主席团每学期对学生会成员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办事效率、工作态度、出勤(各部自己制定一个委员出勤情况表)等方面,考评资料存档,考评结果上报政教处。学生会每学期由主席团组织选优工作,评选2~3名“优秀干部”,4~5名“优秀委员”,并向获奖者颁发证书以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