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观看完一部作品后,一定有不少感悟吧,这时候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知道读后感怎么写才比较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读后感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缩小差距读后感篇一
;个人所得税一直是我国税收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高收入的调节始终不到位,这是现阶段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拉大问题未能有效缓解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很多弊病,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长期以来,我國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一直是工薪阶层,这就使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不仅不能有效控制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相反,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逆向调节”作用。
要想实现公平合理的社会分配,就必须对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在这方面,目前我国己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其标志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的实施。
此次税法修改主要涉及两项内容:一是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二是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
把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的改革结果可以说是一个重大的改进,将大大减少工薪收入者的纳税人数比例。据估算,如果按照原来的每月800元的扣除标准,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约为60%;而按照1600元的标准,工薪阶层纳税比例将降至26%左右,也就是说,逾七成的工薪收入者不用纳税了。
另外,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又一重大变化就是明确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额扣缴申报。”该规定有利于强化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堵塞税收征管的漏洞,最终有利于强化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促进社会公平。
但是,此次调整只是“微调”,是“渐进式”的改革,并没有触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乃至整个个人所得税体制的根基,因此旧的个人所得税法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没有在根本上得到解决。
比如,此次对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只是提高了起征点以及加强了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而对之前公众普遍关注的税率、调节收入分配等问题并没有触动,也就是说,在今后一个时期内,普通工薪阶层仍然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力军。
与之相比,世界很多发达国家的情况却恰恰相反,其个人所得税的交纳者主要是高收入阶层。以美国为例,每年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高收入群体所交纳的税款占美国全部个人税收总额的60%以上,是美国税收最重要的来源。
虽然此次调整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提高了一倍,但无论起征点是多少,针对的都是个人,没有计算家庭人口,没有考虑赡养系数。如果个人收入同样是3000元,两个人都就业的家庭和两个人就业的五人家庭,人均的税收负担差异必定很大,这就违背了个人所得税的公平原则。
对我国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状况的调节,除了要依靠个人所得税外,我们还应该借鉴国外经验,尽早开征遗产税、赠予税、大额财产税、存款利息税、特别消费税等。因为在我国当前现行的税制结构下,除了个人所得税可以对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状况进行调节外,占税收收入绝大多数的流转税如商品税、营业税、关税等都不具有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因此要想实现公平合理的社会分配,必须要实现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遗产税、赠予税、个人财产税、存款利息税、特别消费税等为补充的个人收入税收调节体系的综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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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已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居民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贫富差距的程度已经突破警戒线;城乡居民收入、地区间居民收入、行业间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由此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政治和社会风险。为有效调节居民收入差距,化解贫富差距悬殊的矛盾,必须从市场和政府两个方面入手,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合理的收入分配指导理念,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强化政府的再分配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改革与经济发展成果惠及全民。
[关键词]贫富差距;分配制度;效率与公平
[作者简介]田 姝,中共沈阳市于洪区委党校高级讲师,研究方向为经济管理、工商管理。(辽宁沈阳110141)
一、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现存的主要问题
1贫富差距的程度已经突破警戒线。国际上对贫富差距的衡量通行两种方法,基尼系数法和五等分法。按国际标准,基尼系数在0.3以下为平均状态,在0.3~0.4之间为正常状态,超过0.4是处于比较严重的警戒状态,达到0.6则属社会动乱随时发生的危险状态。据世界银行统计的数字,我国的基尼系数在改革开放前为o,16,2003年已经升至0.458,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在2007年达到0.469,2008年达到0.486,已经达到危险的边缘。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用五等分法对我国统计的数据显示:中国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高达50%;而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在收入或消费中所占的份额只有4.7%。贫富差距可见一斑。
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1983年仅为1.82:1,最近5年的收入差距比都超过3:1,2007年达到3.33:1.2008年略有回落,也达到3.31:1。上述差距还没有考虑由户籍制度带来的福利保障方面的差别。
3地区间收入差距扩大。东部地区居民收入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2008年居民收入差距最大的上海与甘肃,农民纯收入比为4.2:1,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为2.43:1。人均gdp差距最大的上海(人均gdp为65473)与贵州(人均gdp为6742)的差距已接近10倍。从gdp和工资水平的增长速度看,东部是全国增长最快的地区。
4行业间收入差距逐年拉大,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垄断行业职工的平均收入水平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收入的5~10倍。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数字,从各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来看,2008年工资最高的证券业与最低的木材加工业平均工资之比为11:1,而国际上公认行业间收入差距的合理水平在3倍左右,超过3倍则需要加以调控。
上述分析说明我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已十分悬殊且有扩大之势。收入差距适度扩大是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但如果收入差距的扩大超过了社会的承受能力,超过了生产力发展允许的界限,就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收入差距悬殊的危害与影响
1收入差距过大影响我国消费的贡献率。社会财富的日益集中,导致了收入较低群体有消费需求没有消费能力,而收入较高群体有消费能力没有消费需求,这才是低消费率的主要原因。另外,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城镇居民之间、行业之间等收入差距的拉大,导致居民的消费结构出现严重的不平衡。对于少部分高收入者而言,其基本消费已得到满足,目前消费结构正在从发展型向享受型甚至奢侈型转变;而对于一部分乡村及城镇贫困居民而言,其基本的生存需求尚待满足。从世界各国经验来看,当人均收入超过1000美元以后,随收入上升而出现的消费结构升级是极其迅猛的,然而我国由于收入差距过大以及中低收人人群数量较多,导致消费升级需要一个极为漫长的过程。全社会的消费需求不足,形成“生产相对过剩”,并导致企业开工不足,利润率下降,下岗失业增加,消费对经济的贡献率越来越小,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和增长方式的转变。
2收入差距过大会影响经济结构的优化,从产业结构变动与发展的情况看,如果收入差距过大,需求必然呈现两个极端:低收入者把绝大部分收入都花在“必需品”上,而高收入者则倾向于“高档品”消费。由于“高档品”的生产一般要求有较高的技术和较多的资金,而这些技术和资金又远非发展中国家自身所能解决,他们的偏好很可能会导致国内收入的外流。结果,一方面造成本国资金的短缺,一些必须大力发展的产业因资金缺乏而得不到发展;另一方面,一些市场需求并不大的产业却迅猛发展,造成产业结构脱离国情而过度升级。目前,我国收入差距对经济结构的负面影响突出表现为城乡差距过大导致的消费断层以及某些产品过剩和某些产业过长的问题上。城乡居民这种巨大的消费断层。导致高档消费与低档消费难以有效衔接,无法形成相互承接的消费梯度,使得城镇市场已经趋于饱和的高档耐用消费品无法向农村市场转移,阻碍了国内需求的有序扩展和升级,影响了经济结构的优化。
3收入差距过大造成社会风险。在我国高收入阶层中,有少数人的收入不是通过诚实劳动和正当手段获得的,而是通过非法手段和不正当手段获得的。有人把我国的非法收入概括为“红、黄、蓝、白、黑”五色收入,其中,“红色”收入是利用职权的腐败所得;“黄色”收人为淫秽收入;“蓝色”收入指走私收入;“白色”收入指贩毒收入;“黑色”收入指黑社会团伙的收入。除非法收入外,还有人通过偷税漏税、制假贩假甚至压低工人工资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高额收入。这些人虽然为数极少。但其暴富的现实在社会中引起了相当强的负面示范效应。当前,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太健全的情况下,巨大的收入差距正在成为引发仇富心理和社会安定问题的根源。那些基本生存都面临困境的贫困人口由于生活得不到保障,他们对政府、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增加,有些人迫于生活的压力作出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事,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和冲突,如果任其发展下去,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多,会葬送改革开放的成果,严重威胁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稳定。
三、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措施
1坚持合理的收入分配指导理念
正确的收入分配理念应该是:以初次分配的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为主,以政府再分配的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为辅,实现国民收入分配的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总而言之,即公平与效率并重。首先,在初次分配就要体现公平,初次分配是基础性的分配,是在全社会各种微观单位内部分散进行的分配;而二次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政府对要素收入进行再次调节的分配过程,我国的整个国民收入分配中,初次分配的数额要比二次分配大得多,涉及的面也广得多。初次分配的大格局一旦确定下来。二次分配是无力从根本上改变的。只有注重初次分配中的公平问题,才能有效地遏制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其次,再分配也要讲效率,再分配只有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降低分配的过程成本,防止因决策失误的公共资源浪费,才能更好地推进公平。
2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
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要实现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完善生产要素的市场定价机制。由于要素市场不健全,使得各种要素的贡献不能完全按照公平的市场价值加以实现。由于存在着劳动者劳动权益保护制度缺位、社会弱势群体劳动权益的保护不足等问题,按劳分配在我国目前劳动力供给过剩、资本供给短缺的情况下成为“空中楼阁”,劳动力价值长期处于被资本严重剥夺的境地。十七大提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而实际上,在现有的分配制度中,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以及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均处于下降趋势。在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所占比例由2000年的51.4%下降为2007年的39.7%。可以说,企业利润的大幅增加相当程度上是以职工低收人为代价的。“利润侵蚀工资”现象不仅表现在非国有企业员工收入长期低于经济增长速度,而且表现在国有企业大量使用临时工等体制外员工,以降低用人成本上。为此,就必须认真研究劳动要素的报酬标准,研究劳动要素与资本等其他要素的收益比例,然后在政策上使分配向劳动要素倾斜。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有效地扭转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局面。
3强化政府的再分配职能
首先,完善税收体系,加强税收对收入差距的调节。现代发达国家的税收结构以分级累进的个人所得税为主,并辅以高额遗产税和馈赠税,个人所得税按富者多担税,贫者少担或不但税的原则征收,具有合理负担和调节贫富的功能。高额遗产税和馈赠税更是直接把抑制不劳而获和矫正不公作为征收目的。但是,我国的税收结构至今以流转税为主,不具调节贫富的功能,这不利于收入差距的合理调节。
其次,提高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转移支付是指政府对低收人群体的无偿援助,是一种收入再分配的形式。转移支付的对象是低收入的贫困群体,要增加对贫困落后地区的支持力度,构建有利于地区协调发展的转移支付体系。要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建立和健全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健全失业保障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实际出发,既要逐步扩大保障的覆盖面,又要合理确定保障水平,实现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
再次,鼓励第三次分配。道德分配即“三次分配”缺位也是我国贫富差距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说一二次分配要讲效率与公平,则三次分配要讲社会责任,要鼓励富人们在自愿的基础上拿出自己的部分财富,帮助穷人改善生活、教育和医疗条件。三次分配既能在一定程度上缩小收入差距,也有利于消除贫富差距扩大带来的不良影响。
4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首先,推进教育机会的均等化,提高劳动要素的财富创造能力。缩小收入差距最重要的策略是提高弱势人口的人力资本,提高他们创造和把握机会的能力,改变劳动要素在分配过程中的不利地位。从这个意义上讲,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没有教育公平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公平。解决教育公平问题已经刻不容缓,在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必须努力做到教育公平。这要求坚持教育的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规范教育收费,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其次,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保障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力。就业是普通劳动者获得收入的基本途径,也是调整利益关系的重要机制。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力资源十分丰富,在当前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与结构性矛盾并存,城镇就业压力加大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速度加快同时出现,新增劳动力的就业与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相互交织。就业的总体形势仍然是比较严峻的,为此,我们要牢固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观念,把积极促进就业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把扩大就业、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力作为我国当前和今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着力点,逐步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模式,完善政府对就业再就业的扶持政策,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服务职能,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全面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再次,健全公共服务的法制与监管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强法制建设,整治非法收入。要加强市场监督和管理,强化对权力的约束,增强执行公务的透明度,防止利用公共权力为个人获取资源。加强对垄断行业的监管,引入竞争机制,缩小国家垄断性行业的范围。减小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
总之,要通过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缩小贫富差距,真正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形”分配格局。
责任编辑李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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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反日砸车声中,开卷读这部书稿,仿佛夏日饮冰。作者王冲先生因工作关系周游世界各国,将所见所闻娓娓道来:美国的民主、日本的国民素质、德国的效率、俄罗斯的务实、瑞典的福利、以色列的智慧„„解析丝丝入扣,品之口有余甘。愿略借他几张页面,与读者谈谈我读此书引发的思绪。
新闻记者:也是历史的记录者
读此书稿,常有种“被撞了一下”的感觉,很多问题与作者想到一块了。他的工作是新闻,我的专业是历史,两个貌似相去甚远的行当,有此灵犀不谓无由。
今天的新闻,明天就开始变旧,最终将变成历史学者的研究对象。从结绳记事到甲骨契刻,记者与史家原是同一工种,后来才逐渐有了分工。记者是新闻记录者和观察者,史家是旧闻编纂者和研究者。二者的工作对象虽不在同一时空,工作性质却十分相近。
人们熟悉的一些著名记者,退休后转型为历史学者。例如老报人陶菊隐、徐铸成、萧乾诸先生,从长期记者生涯的深厚积累中提取精华,留下了不少文史著述。当今最成功的范例,是老记者杨继绳先生,其著作填补了当代史研究的重大空白。
王冲年富力强,网上资料称其为“资深国际事务记者”,其实年方三十七岁,更“资深”者肯定大有人在,难得的是他那份老成冷峻。从字里行间的思考中,我看到了另一种可贵的潜质。
缺乏软实力:就永远是“世界工厂”
2012年反日游行,钓鱼岛还没收回,中国人自己先打起来了。爱国愤青们砸了上千日系车,不仅同胞财产受损,日资企业的损失也得赔偿。这笔帐当局是怎么算的,我搞不明白,但赔偿肯定得由纳税人负担。难怪有句老话: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人民。
中国的“世界工厂”地位,其实是一种悲哀。以中日贸易为例,利润大都流向日本,中国不过赚了点加工费。2011年日本海啸过后,今年原本有望扭转连年逆差的局面,现在是彻底没戏了。
中国gdp已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作者却认为,中日经济差距至少有50年,因为技术差距至少50年。技术的差距,就意味着经济的差距;技术水平赶不上去,就难免处于给人“打工”的地位。中国在亚洲最大的优势在于经济,但经济上的强势并没有开花结果。这个角度的观察,我十分认同。
强国软实力:源自思想自由
身为记者,作者善于从别人的故事中捕捉秘密。以色列大作家阿摩 司·奥兹讲述的两段经历,解开了犹太民族在强敌环伺下的生存玄机。
“两个犹太人有三个脑袋。”作者说:在这个国家,每个人都在思考,个体之间的观点强烈碰撞,于是整个社会在不断修正中平稳地前行。借助发达的媒体,各种思想、见解都可以传播。
我们常说,中华民族是个伟大的民族,但思想史上百家争鸣的时代,仅仅有过两次:一次是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时代,到汉武帝时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另一次是清末开始的中西文化对撞时代,历经民国的新文化运动,到1949年后重新定于一尊。
不容异见的国度,经受不起思想的自由交锋碰撞,也不会拥有真正的软实力。思想上的一元化会扼杀一个民族的创造力,这样的常识常常被有意忽视。
国民教育:强国的“底层设计”
前一时期热议改革的 “顶层设计”,我曾提出一个疑问:中国教育制度从根本上就不是为公民社会设计的,只是为大机器生产标准件,不需要独立思考。无论是官是民,都是同一教育生产线的产品。没有坚实的“底层设计”,再好的“顶层设计”恐怕也是空中楼阁。
作者认为,国与国差距的根本在于人,人的差距根本在于教育,教育在幼儿阶段就出现的微小差别,会在未来无限放大,像手电筒的光一样,照得越远,散射越大,影响面越广。国家的强大与否、国民的幸福与否根本不在制度,而是制定制度、遵守制度的芸芸众生。人始终是一切变数中最大的要素。
有比较才有鉴别,书中也谈及教育投入对比:2010年中国教育支出2159.9亿元,平均每人不到200元;以色列人均教育支出近10000元人民币,是中国的50倍。而中国每年维稳支出达到7000多亿,是政府教育投入的2.5倍。
我的感慨是:维稳与教育投入的反差,昭示了制度设计上的本末倒置:底层设计越差,维护顶层稳定的成本就越高;头重脚轻的体制,难免有倾覆之虞。
弱国无外交:强国有乎哉?
除了硬实力的差距,软实力也是重要原因。美国可以携自由、民主等普世价值观横扫全球,可以用好莱坞大片吸纳各国主流人群的关注,可以用ipad等产品让大家自愿打开钱包,但中国却没有这方面的杀手锏,中国和亚洲邻国之间,缺乏超乎利益的感召力和凝聚力。
自由民主:是资本主义的专利吗?
作者曾应美国国务院邀请,赴美国各州采访总统大选,采访过民主党候选人爱德华兹和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候选人巴拉克·奥巴马,是第一位采访奥巴马的中国记者。几年后再度赴美考察,又广泛接触了包括赖斯、伍德沃德在内的政界、媒体界人士。
“自由民主的中国”将是这样一个国家,它的各级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由普遍、平等、无记名的选举所产生,并向选举它的人民负责。它将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与罗斯福的四大自由。它将保证国家的独立、团结、统一及与各民主强国的合作。
读之不免扼腕再三:值此“大国崛起”之际,领导者太需要这样的见识,中国不应自外于人类共同文明。
睁眼看世界:百年中国学到什么?
这部书稿,犹如一部21世纪版的《新大陆游记》,读后既熟悉又遗憾。清末最早“睁开眼睛看世界” 的徐继畲、魏源、林则徐那一代人,虽以著述介绍泰西文明,毕竟没有亲历亲见;比起容闳、梁启超、孙中山等周游列国并在西方长期生活过的思想者,对世界仍嫌隔膜。
清廷试行“新政”时,曾派大小官员赴欧美考察,涌现了一批游历者的日记、笔记和游记,视角观点见仁见智,有的见树木不见森林,有的见森林不见树木。而在宏观和微观上都有真知灼见者,无人能超越政治流亡者梁启超,难怪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政改奏折却要请朝廷通缉要犯梁启超捉刀。
竞争,就是学习并超越强者;出国考察,要派“睁开眼睛看世界的人”。据说21世纪是个学习型社会,以改革的名义出国考察,成了部分官员的项目。但除了购物,浮光掠影式的考察外,可供学习的机会还很多!
缩小差距读后感篇四
;摘 要: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矛盾的调节器,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而当前我国的收入差距有拉大的趋势,行业差距更是达4.2:1 。若不加以控制将严重影响我国人民的生活,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本文试图探寻通过社会保障制度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道路,以此来实现社会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收入分配 差距 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每一个公民的愿望,在公平正义的环境下公民的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施展、经济得到飞速发展、社会得已稳定和谐。但是,当前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怪现象,社会公平遭到破坏。
一、收入分配领域的怪现象
(一)行业收入差距扩大,房地产、矿业、证券成为暴利行业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土地、资源、资本--这3种生产要素发挥着调整国民财富的作用。房地产、矿产、证券等成为"最赚钱"的暴利行业,少部分人借此一夜间站到社会财富的顶端。房地产业的基本要素就是土地,卖房子实际上是卖土地。政府和房地产商既是"垄断买方",又是"垄断卖方",一方面从农民手里低价征地,另一方面向群众高价售房。房地产业产生的级差暴利,除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外,都被少数房地产商拿走了。在房地产暴力的驱使下,一些政府和房地产商凭借着自己的强势力量"强拆",成了新时代的"土匪"。相应的就产生了各种各样的"钉子户"来回应这些"土匪"的暴行。随着房价暴涨,"没有房子的人"已被远远甩出财富形成的大门之外,有房产已经成为青年择偶的一个标准,没有房子也成了很多青年男女婚姻道路上的一块绊脚石。另外,由于我国矿产资源产权制度的缺失,资源税额低、开采成本低、不承担环境恢复责任,这又成为"煤老板"超常致富的"秘诀"。
(二)"屁股决定腰包"现象
(三)收入分配五花八门
在过去,人们对灰色收入比较熟悉,是指那些介于合法收入和非法收入之间的收入,比如商业贿赂,各种好处费等。灰色收入已经让普百姓感慨社会的不公正,然而现在又出现其他形式的"有色收入"。這些有色收入包括黑色收入和血色收入。黑色收入是指通过贪污受贿、偷盗抢劫、欺诈贩毒等违法手段获得的非法收入。近年来各种腐败案频频出现在百姓的视野,贪污数额巨大而且贪污官员的行政级别高,让人瞠目结舌。血色收入指那些突破人类文明底线、以牺牲他人的生命和鲜血榨取的收入。2010年新疆的智障黑工厂案就是血色收入的一个典型例子,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黑工厂老板以限制人生自由、恐吓殴打等手段强迫18名智障工人进行高强度工作,不仅没有工资而且给这些智障工人吃猪食。这不禁让人愤慨,这些血色收入亵渎了生命,践踏了社会的良知。
(四)"富二代""穷二代"现象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使得抓住这个机遇的人们富了起来,千万富豪、亿万富豪层出不穷。这些富豪的孩子们开始"拼爹"、炫富被称为"富二代"。而另外一些祖祖辈辈都过着清苦日子的孩子则被称为"穷二代"。"富二代""穷二代"现象实质上折射出的就是社会阶层流动性降低的问题。上世纪90年代初期,低收入人群收入的增长快于高收入人群收入的增长,社会阶层流动性大,人们想改变自己命运的方式多。而到了90年代末,收入流动性出现了下降的趋势,收入阶层、社会阶层的稳定性越来越大。这就意味着穷人想成为富人的机会越来越少。父辈的收入、父辈的人力资本、父辈的职业对子女的影响越来越大。社会开始进行着"拼爹"的游戏,父母位高权重的,子女必能在各种残酷的竞争中胜出;父母没有门路、无权无势的,子女即使才华出众也会被淹没。近年来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出现的"萝卜招聘"就是"拼爹"热的产物。
二、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举措
收入分配的差距使得近年来贫富差距的扩大,基尼系数更是达到0.47 ,严重威胁着社会的和谐稳定,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势在必行。缩小收入分配差距需要从多方着手才能成效显著,本文现从社会保障领域探讨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举措。
第一、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初次分配是分配的基础,若初次分配差距过大,仅靠社会保障的再次分配也难以调节。当前我国初次分配领域"强资本、弱劳动"趋势正在加强。劳动者工资增长过慢,低于企业利润的增长。应建立起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其中最重要的是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让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百姓能分享到我国经济发展的成果。2011年上半年,全国18个地区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2%。贵州省从9月1日起上调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每月930元;二类区:每月830元;三类区:每月74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每小时10元;二类区:每小时9元;三类区:每小时8元。虽然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但相比物价水平的涨幅而言,这又是杯水车薪。
对生活窘迫的百姓而言,健全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一种再分配制度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方面也应发挥着作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应该提高贫困界定的标准,贫困不仅是收入的缺乏同时也是能力的缺乏。因此在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不仅要建立起城乡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应提供基本物质保障和提供能力建设机会相结合。特别是对那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体而言,给予其提高能力方面的扶持,使其经过救助阶段的缓冲后能通过就业摆脱贫困走上正常的生活道路。一般而言,给予这些群体在医疗和教育方面的优惠和照顾。在医疗救助方面,除了已经建立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外,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为特困病患者提供补充医疗救助,使因病致贫的群体能恢复劳动能力。教育救助方面主要指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实施就业培训和拓展就业渠道,除了政府开展的免费教育救助外,鼓励民间团体的教育救助,政府为民间团体教育救助项目的开展给予人力和物力上的支持。
第二、对企业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改革,使其逐渐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靠拢。当前,由于社会上存在着"屁股决定腰包"的怪现象,使得社会"抢身份"、"抢行业"的风气越来越盛。一些人认为应该改革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制度,缩小国家公职人员和普通百姓的差距,改变国家公职人员"高工资、高福利"的现状,这样才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当然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实现社会公平无可厚非,但通过削减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待遇的做法来实现公平是不合理的,这违背了社会保障发展的刚性原则,这浩浩荡荡的改革也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不公平、不稳定因素。就当前社会各界反映我国企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的问题,就应该适当减少企业的负担,国家担负起为社会保障注入资金的职责。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提高企业社会保障的总体水平,使大多数企业职工能享受到我国经济发展的成果,而不是靠削减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水平这种"削峰填谷"的方式来实现公平。
第三、通过教育救助来促进社会阶层的正常流动。当前社会上存在的"富二代""穷二代"现象正是社会阶层流动不充分的产物,"子承父业"的现象又悄然兴起。通过实施教育救助,使更多的孩子能享有公平受教育的机会,在社会竞争中能占据一席之地,能够使知识改变命运。通过教育救助和常规学校教育的发展使我国的人力资源得以不断充实和发展,为我国的经济建设贡献力量,使国家调整收入分配差距的经济能力不断增强。当前我国的教育救助制度主要有针对中小学生的"两免一补"和大学生的助学贷款政策。就当前我国大学生普遍就业状况不乐观和工资低的特点,可实行"按收入比例还贷"的政策,来缓解大学生偿还助学贷款的压力。大学生是促进社会阶层流动的中坚力量,通过这些新一代知识分子的不断努力,人尽其才来促进社会阶层的流动,促进社会的公平。
第四、推进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②慈善公益事业又称为国民收入的第三次分配,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个分支。在当前我国经济结构多元化、收入分配差距、贫富差距扩大的背景下,慈善公益事业就缩小贫富差距、优化收入分配有着积极的作用。当前慈善公益事业朝着多元化、功能化和专业化的趋势发展,在调节收入分配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郭美美""卢美美"事件使我们不得不反思我国的慈善公益事业应该何去何从,应该怎样改革才能使其公信力恢复,才能让百姓相信自己捐赠的钱帮助了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就当前我国慈善事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应该从以下两方面来完善。首先完善立法、加快制度建设。当前,我国还没有专门规范慈善组织的实体内容的法律与法律条款,使慈善事业处于无人监管的地步。其次,政策倾斜,增加资金来源渠道。中国慈善公益事业的规模还比较小,并且普遍存在着资金不足的問题。政府在直接资助和间接资助方面的投入极为有限。政府可以通过开征遗产税等途径刺激公民投身慈善公益事业,对于捐赠金额到达一定比例的公民可少缴纳个人所得税。相信通过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慈善事业能得到更好的发展,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收入分配差距的缩小不仅需要从社会保障领域着手,还需要从财政、税收等各领域入手,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使我国的收入分配更加合理、贫富差距缩小,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
注释:
作者简介:韩竹,女,贵州遵义,遵义师范学院政治经济与管理学院社会工作专业教师,研究方向: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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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报告中涉及了有关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问题。十七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教授对此格外关注,并对报告中提出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进行了多方面的深度解读。
“报告重申这一基本收入分配制度是有深意的。”蔡教授认为,强调按劳分配为主体,是基于中国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基本国情,涉及千家万户。中国目前大多数劳动者需要依靠就业取得收入。这意味着我们可以依赖大量的、丰富的劳动力要素,通过扩大就业,改善人民生活水平,逐步实现收入分配的改善。
十七大报告中还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对此,蔡教授说,在国民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居民投资、理财渠道拓宽,会很自然地出现收入来源的多元化。财产性收入不可避免地呈现出增长较快的趋势。报告一方面讲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同时强调提高普通劳动者的财产性收入,意在强调财产性收入也要能比较均等地分配,让更多群众共享。
“这些年国家经济增长的推动因素过分信赖于出口、投资,而消费驱动比例较低,原因就是内需相对不足。而内需不足的根本原因是普通劳动者收入增长相对较慢。”蔡教授分析,穷人得到的分配收入增加会扩大内需,因此强调从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中改善低收入者的状况,有利于扩大内需,从而有利于提高效率。这样就把经济增长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有效地调动起来。
蔡教授说,报告中另一个非常有价值的精髓是,把收入分配从直接的物质收入领域,扩展到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对特殊人群的救助,如养老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制度,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农村各种医疗、低保等,让公共服务的普照之光在城乡均等地照耀,达到全民共享。
“促进就业和创业、就业公平、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种种措施体现的是一种全方位改善民生的思路,而不仅仅是调节收入这样一种单一的杠杆。这意味着,我们对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提出了新的更高、更全面的要求,任重而道远。”蔡教授说。(摘自2007年10月17日《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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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不公、过大进而累积的贫富差距过大不仅严重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对我国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形成极大的风险,已成为社会各界日益关注的焦点问题与党和政府亟待解决的迫切问题。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原因包括体制、政策、市场、自然等诸多方面,因而,解决这一问题是一个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采取综合措施,标本兼治。本文从财税视角进行思考,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我国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现状
(一)收入分配差距的总体状况
国际上表示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通行指标是基尼系数,0.4是国际公认的分配不公警戒线。然而在2000年,我国这一指标已经达到了0.437的高水平,进入了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区间;在2007年,基尼系数已经高达0.49。根据专家估算,2009年,我国的基尼系数可能超过0.5,而且收入差距仍在持续扩大中。世界银行报告显示,美国是5%的人口掌握了60%的财富,而中国则是1%的家庭掌握了全国41.4%的财富。中国的财富集中度甚至远远超过了美国,成为全球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消费结构对比也能显示出我国贫富差距的巨大。根据相关报道,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了世界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国,中国奢侈品的消费总额占到了全球的27.5%。而另一方面,2007年我国仍有近1亿贫困人口,其中年收入不到700元的绝对贫困人口有2000多万,仅仅初步解决温饱问题但还很不稳定。
(二)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具体表现
我国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表现在三个方面:
1、城乡之间的收入差别拉大
从城乡居民收入来看,近30年来,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收入1.8~3.4倍之间。尤其是自2000年以来,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农民收入增长幅度,这进一步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
2、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的2倍到3倍,如果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差距可能更大。而农、林、牧、渔业、批发零售、餐饮业和制造业在各时期基本上都位居低收入行业之中。这些行业基本都属于竞争性行业(或垄断程度低于其他行业),特别是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的相对工资收入持续下降,与高收入行业的差距越来越大。
3、少数群体阶层与工农大众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
普通职工,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私营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仅过低,而且增长缓慢。而官员依靠权力寻租、国企高管通过自定“天价年薪”、部分民企老总通过利润侵蚀工资、逃税以及部分专业人员通过兼职等获得超高收入。
二、我国财税政策在调节贫富差距过大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税制体系和财政支出安排在调节过大收入差距上均存在问题:
(一)缺失以调节过高收入为导向的税收体系
1、缺乏税收等手段参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
我国资源税税率较低,环境保护税、特许经营税与垄断利润调节税均未开征,国家也未以所有者身份参与国有垄断企业收益分配,使得资源型行业、特许经营行业以及垄断行业不能真正反映经营成本或经营业绩,导致这些行业获得非靠自身努力经营的超高收益,并通过高工资、高福利等形式分配给职工。
2、促进收入三次分配的税收政策力度不够
我国社会组织与个人慈善和公益性捐赠规模不大、未形成社会常态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税收政策力度不够。目前,我国仅将公益性捐赠的一定比例在税前扣除,而且限制在一定范围,这影响了社会各界慈善募捐的积极性。
(二)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服务民生和调节收入差距的功能弱化
1、城乡享受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差别过大
城市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远比农村先进,造成城乡居民获得公共服务上的巨大差距。城乡公共基础设施服务上差距过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财政保障体制,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获得优先发展,财力保障到位,而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是县乡财政统筹,而我国县乡财力有限,难以保障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得到较快发展。
2、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影响了其调节收入差距的功能
近年来,我国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上有了很大进步。但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仍不完善,主要表现是:覆盖面小、统筹层次低、财政投入少,特别是更需要保障的没有收入、没有稳定职业的人员和农村居民,获得的保障越少。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弱化了其调节收入差距、保障民生的功能。
三、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财税对策建议
(一)完善税制体系,有效调节过高收入
开征环境保护税,不仅有利于我国脆弱的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而且有利于调节资源型行业的过高收入,使资源型企业的环境恢复成本内化。
2、进一步加大税前捐赠扣除力度,发挥税收促进三次收入分配的作用
建议将个人和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公益性捐赠全额在所得税前扣除,同时,将公益性捐赠的界限放宽,凡是用于公益性的所有慈善捐赠行为均纳入可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鼓励社会各界、个人积极开展慈善事业,使慈善捐赠伴随我国经济的发展成为社会的一种常态。
(二)建立完善以民生为导向的财政支出结构
1、加大乡村和中西部落后地区的基础设施投入
将乡村和中西部落后地区的交通、通信、水利、教育、医疗、灾害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的发展规划,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建立规范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为资金保障,加大乡村和落后地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促进农村和中西部落后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和区域间公共服务上的差距。
2、采取综合措施,促进农民增收和中西部落后地区发展
一是建立完善农副产品价格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如建立农副产品政策性收购基金和农业生产政策性保险,确保农民增收;二是开展科技下乡、项目下乡以及农民务工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增收的科技含量;三是实行重大项目倾斜政策,特别是财政配套项目,要从带动区域均衡发展的战略高度,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如大型运动会、其他大型活动及会议的安排等。
(徐镱菲,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读博士。李春明,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收专业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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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择多中心、分散式的城镇化模式城镇化模式,有大都市集中发展模式,如英国伦敦、法国巴黎和日本东京等城市;还有多中心、分散式发展模式。德国采取多中心、分散式的城镇化模式,全国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只有三个,大量的中小城市均匀的分布在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一半以上人口住在万人口以下的小镇。国际上公认德国的城乡结合的地域政策较好地解决城镇化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其核心内容:一是多中心城分散式布局城市和乡镇;二是实行工业地方化;三是推行农业经营规模化,鼓励居民离土不离乡。德国模式有利于缓解“城市病”的出现,诸如交通堵塞,环境污染等诸多问题。有利于农业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既保持了经济高速发展,又保持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形成了富裕、秀美、文明的社会。世纪年代欧共体各国仿效德国推行城乡结合的地域政策。日本借鉴德国经验,结合日本实际推行了一系列城乡结合的相关法律。如《国土利用计划法》,《过疏地区活跃化特别措施法》、《半岛振兴法》、《山村振兴法》、《离岛振兴法》、《特别农山村法》,《向农村地区引入工业促进法》、《关于促进地方中心都市地区建设及产业业务设施重新布局的法律》,以及《市民农园建设法》、《自然地区建设法》等。这些法律法规有效缓解了自农村地区人口过疏、产业衰退、基础设施落后、人口老龄化、文化水平落后等问题。
我国在城镇化进程中,也出现了类是德国多中心、分散式发展雏形。如;如浙江温州和胶东半岛等地强镇强村扩张模式。县城工业开发区模式。苏锡常及杭州地区城市连绵区模式。大城市卫星城模式等。
为此我们建议:采用“多中心、分散式”城镇化发展模式,在城镇布局上实行了多中心、分散式发展,在产业布局上实行了工业地方化和农业产业化。建设富裕、秀美、文明、和谐的新型城镇和新型农村。
(二)以县域作为城乡统筹的着力点
⒈县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部位,也是实现城镇化的重要部位县是我国最重要的、设置最为稳定的行政地域单元。县是设置较早的行政单元。目前,我国有多个县市,面积占国土面积的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县域占全国的。县是执行政策并进行部分政策调整的行政单元。县域是国家党政机构最健全的基础政权单元。县城对乡村的管理最为有效。县城是城乡的结合部,是城乡统筹的关键部位。地级市离农民太远,乡镇实力太小,县城处于统筹城乡发展最重要的位置。县域是我国城镇化的重要部位。我国多个县城目前还只是极少数为城市设置。按平均每个县域城市人口万人计,则全国县域城市总人口即可以达到亿,占全国人口%,再加上小城镇人口亿多人,县域内的城镇化人口可达到以上。县域空间较大,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我国多个县基本都可能发展为一、二、三产业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
县城也是农村劳动力的首选地和易进地。农民进城首先要考虑的是迁移成本问题,首先是住房问题。我国大城市商品房价较高,进城务工者没有能力定居。县域城市商品房价格较低,务工者在县域城市居住,大约为万元左右即可,从而有较大的定居可能性。从目前农民受教育水平看,县城也是较好的就业目的地。
⒉实行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是发展县域经济的突破口
县是财政制度实施的关键单元。县级政府对于县域内的财政具有支配权和统筹权。而地区行署不是一级独立的行政单元,因而没有独立的财政权力;在市管县体制下,县级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不同程度受到影响。部分市管县的地区存在“市刮县”和“截留上级的财政资金”现象和问题,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严重。浙江省一直坚持实行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县域经济十分发达。全国强县中,浙江省就占了个席位,列全国第一;全省总值中,县域经济占/。从浙江的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县域经济发展了,整个区域经济就壮大了,城乡差别就缩小了。目前,各地进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财政困难县应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进展,省级财政在体制补助、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财政结算、专项补助、资金调度等方面直管到县,增强了县的活力。条件成熟时应在全国推广。
⒊制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以来,县级职能不断扩展,职能和财政收入不对称,公共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增加。为此,应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适时开展对不动产开征物业税的试点工作。各级政府间财政收入的划分要乡县级财政倾斜。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收主要留在县级政府或提高县级分享比例,以增强县域经济发展能力。
⒋实行“三集中”的县域空间布局
县域经济应围绕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经营规模化方向发展。工业向园区集中,克服“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弊病。县域工业可采用以城带乡,以大带小,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大力招商引资,东西部合作,促进产业升级转移等各种形式积极推进。随着产业的集聚,人口向城镇集中。通过农业产业化,把农产品加工业搞上去,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起来,推进农业现代化。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础上,鼓励土地流转,土地向种田能手,形成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三)有序高效地转移农村劳动力
农村劳动力无序转移给社会安定、农民利益和交通秩序造成了极大压力。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制度。当前,应先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指导制度。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需求的农村富余劳力,由劳动部门统一发放就业指导手册,作为就业和享受优惠政策的凭证,并与市民享受同等就业待遇。对失地农民和年龄农民优先发放。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统计制度。将农村劳动力纳入统一的劳动力资源管理系统,逐步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就业统计制度和失业登记制度。
劳动部门职能向乡村延伸。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乡镇劳动保障机构,以开展乡镇村就业服务和指导工作。
实行面向乡村劳动力的培训制度。按用工单位的要求进行专门培训。实行农民自主培训、政府事后买单的方式,鼓励农民自觉自愿地学习知识和进行技能培训,以增强自身的就业和创业能力,从而缓解农村就业压力。实行劳动预备制度、职业资格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强制和引导农民进行培训。
(四)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农村土地制度包括产权制度和征用制度
⒈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法制化,物权优先于所有权土地产权制度法制化。《农村土地承包法》从法律上赋予农民长期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农民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继承。现代物权制度强调“物的使用”而不是“物的占有”,用益物权的优位主义取代了所有权优位主义,优先保护用益物权并防止所有权干涉用益物权。
将土地承包期年,改为农民长期承包。在《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中进一步明确土地长期承包。
规范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我国民法通则与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有三类: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村民集体组织和村内集体组织。因而导致乡镇政府以乡镇集体组织的名义侵害村与村内农民集体土地权益的事件经常发生。法律修改时应取消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内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只保留村民集体组织作为集体土地的所有者。
农民集体的法律地位。现有法律对“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属性规定不明确。对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以及集体与其成员的关系没有做出规定。采取法人的模式规范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给集体经济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将村民委员会塑造为董事会,使其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执行机构,赋予其经济职能。
⒉农地征用制度改革要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农用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通过为被征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障制度,适当加大土地征收成本,提高土地利用的门槛,促进全社会走土地集约利用的道路。实行同地同价政策。对全国的土地价格进行分类指导,实行同地同价的政策。这样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全国统一土地市场的形成,在实践中也易于操作。建立土地调节基金。土地有较大级差收入。适合搞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占土地总量的左右,这些土地出售能够获得巨额收入。土地出让金按一定比例拨入土地调节基金,可以弥补各地征地收入差距,部分基金转入社保基金,充实失地失业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基金,部分可用于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和其它福利。
保证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征地过程需要农民的广泛参与,既要保证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又要决策相对集中。由于土地归集体所有,村委会是谈判主体,在土地征用过程中,村委会征询每位村民的意见,农民讨价还价也有利于保护农民土地,防止耕地滥用。土地征用需要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方可。
为失地失业农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土地出让金按一定比例转入社保基金,为失地失业农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赋予农民集体土地取回权。建议规定国家征用土地闲置两年未动工使用的,该土地原所有人,即村农民集体有权取回土地。
(五)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长期的城市优先发展策略,导致乡村基础设施状况明显落后于城市。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乡村生活和生产条件,是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搞好村庄布局和建设规划。乡村建设,规划先行。以县为单元形成县城、中心镇、中心村的一体化规划体系,同时,把水、电、路、线等专项规划有机衔接起来。把标准农田建设、河道清淤、农村饮用供水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村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以中心村为重点建设农村新社区。乡村建设,要以中心村为重点,建设农村新区。通过改造城中村、拆除空心村、撤并自然村、合并小型村,推进中心村建设,并以中心村为载体,大力发展农村社区服务业,方便农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六)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
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措施,是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着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方针,抓好以下各项保障措施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地、特别是发达地区已开始建立城乡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先把农民工养老、工伤、医疗等保险制度建立起来。农民工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是企业必须承担的义务。社会保障部门需要解决社保地区统筹与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矛盾。
建立建立以县为单位的大病统筹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农户覆盖率。
采取政府扶持,企业运作的方式。积极推进农牧业生产保险制度。
(七)积极稳妥的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中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经历了年前的自由迁徙期、年至年的严格控制期、年以后的半开放期和年以后“户籍制度变法”改革期个阶段。年初,国务院批转了《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从××年开始,中国各地目前正陆续推行新一轮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按实际居住地进行户口登记管理的新模式。废止现行的城乡分离的“二元制”户口管理制度,推行新的城乡一体“一元制”户口管理,即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等多种户口管理方式,改为按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以条件准入方式户取代口迁移审批制度。凡有合法固定住所(指拥有合法房屋产权)和稳定生活来源的,即可在当地登记落户;凡符合迁移户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居住地户口登记机关负责为其办理登记落户迁移手续。
当前,通过统一立法,规范户口管理。在改革探索中,各地出现各种试验性地方户口,有的采取地方保护主义的政策。有必要通过国家立法,使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都能享受同等待遇的户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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