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抗菌素使用强度DDD篇一
虽然滥用抗生素并非消费者的本意,但由于对抗生素相关知识的不了解,很多消费者都或多或少地陷入了一些使用抗生素的误区,这就是很多抗生素被滥用的源头所在。针对这种现状,消费者在使用抗生素中的9大误区。
误区1:抗生素=消炎药
抗生素不直接针对炎症发挥作用,而是针对引起炎症的微生物起到杀灭的作用。消炎药是针对炎症的,比如常用的阿司匹林等消炎镇痛药。多数人误以为抗生素可以治疗一切炎症。实际上抗生素仅适用于由细菌引起的炎症,而对由病毒引起的炎症无效。人体内存在大量正常有益的菌群,如果用抗生素治疗无菌性炎症,这些药物进入人体内后将会压抑和杀灭人体内有益的菌群,引起菌群失调,造成抵抗力下降。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局部软组织的淤血、红肿、疼痛、过敏反应引起的接触性皮炎、药物性皮炎以及病毒引起的炎症等,都不宜使用抗生素来进行治疗。
误区2:抗生素可预防感染
抗生素仅适用于由细菌和部分其他微生物引起的炎症,对病毒性感冒、麻疹、腮腺炎、伤风、流感等患者给予抗生素治疗有害无益。抗生素是针对引起炎症的微生物,是杀灭微生物的。没有预防感染的作用,相反,长期使用抗生素会引起细菌耐药。
误区3:广谱抗生素优于窄谱抗生素
抗生素使用的原则是能用窄谱的不用广谱,能用低级的不用高级的,用一种能解决问题的就不用两种,轻度或中度感染一般不联合使用抗生素。在没有明确病原微生物时可以使用广谱抗生素,如果明确了致病的微生物最好使用窄谱抗生素。否则容易增强细菌对抗生素的耐药性。
误区4:新的抗生素比老的好,贵的抗生素比便宜的好其实每种抗生素都有自身的特性,优势劣势各不相同。一般要因病、因人选择,坚持个体化给药。例如,红霉素是老牌抗生素,价格很便宜,它对于军团菌和支原体感染的肺炎具有相当好的疗效,而价格非常高的碳青霉烯类的抗生素和三代头孢菌素对付这些病就不如红霉素。而且,有的老药药效比较稳定,价格便宜,不良反应较明确。
另一方面,新的抗生素的诞生往往是因为老的抗生素发生了耐药,如果老的抗生素有疗效,应当使用老的抗生素。
误区5:使用抗生素的种类越多,越能有效地控制感染
现在一般来说不提倡联合使用抗生素。因为联合用药可以增加一些不合理的用药因素,这样不仅不能增加疗效,反而降低疗效,而且容易产生一些毒副作用、或者细菌对药物的耐药性。所以合并用药的种类越多,由此引起的毒副作用、不良反应发生率就越高。一般来说,为避免耐药和毒副作用的产生,能用一种抗生素解决的问题绝不应使用两种。
误区6:感冒就用抗生素
病毒或者细菌都可以引起感冒。病毒引起的感冒属于病毒性感冒,细菌引起的感冒属于细菌性感冒。抗生素只对细菌性感冒有用。
其实,很多感冒都属于病毒性感冒。严格意义上讲,对病毒性感冒并没有什么有效的药物,只是对症治疗,而不需要使用抗生素。大家可能都有过这种经历,感冒以后习惯性在药店买一些感冒药,同时加一点抗生素来使用。实际上抗生素在这个时候是没有用处的,是浪费也是滥用。
误区7:发烧就用抗生素
抗生素仅适用于由细菌和部分其他微生物引起的炎症发热,对病毒性感冒、麻疹、腮腺炎、伤风、流感等患者给予抗生素治疗有害无益。咽喉炎、上呼吸道感染者多为病毒引起,抗生素无效。此外,就算是细菌感染引起的发热也有多种不同的类型,不能盲目地就使用头 2 孢菌素等抗生素。比如结核引起的发热,如果盲目使用抗生素而耽误了正规抗痨治疗会贻误病情。最好还是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误区8:频繁更换抗生素
抗生素的疗效有一个周期问题,如果使用某种抗生素的疗效暂时不好,首先应当考虑用药时间不足。此外,给药途径不当以及全身的免疫功能状态等因素也可影响抗生素的疗效。如果与这些因素有关,只要加以调整,疗效就会提高。频繁更换药物,会造成用药混乱,从而伤害身体。况且,频繁换药很容易使细菌产生对多种药物的耐药性。
误区9:一旦有效就停药
前面我们知道,抗生素的使用有一个周期。用药时间不足的话,有可能根本见不到效果;即便见了效,也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服够必须的周期。如果有了一点效果就停药的话,不但治不好病,即便已经好转的病情也可能因为残余细菌作怪而反弹。同样地,一旦见效就停药,症状复发再次用药,如此反反复复,相当于增加了药物对细菌的自然选择时间,也会使细菌对这种药物产生抗药性。
抗菌素使用强度DDD篇二
抗菌素如何合理使用
抗菌素的应用挽救了无数感染性疾病患者的生命。但我们应清醒的看到抗菌素不规范的使用使新的感染、耐药菌感染、难治性感染越来越常见。合理使用抗菌素就是指抗菌药物的成本—效益应用,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临床治疗作用,并将药物相关不良反应和耐药性的发生降低到最低限度。也就是说我们选择的抗菌素能有效控制感染、杀灭病原微生物,对人体造成的不良反应最小,还应有最佳的性价比。抗菌素不合理使用的后果:⑴ 招致耐药菌株的产生;⑵ 使患者发生耐药菌株的感染;⑶ 给患者带来与抗菌素使用相关的不良事件;⑷ 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朱 翌等人[1]对温州地区128例聋人致聋原因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药源性耳聋60例(46.9%),除了6例耳聋是其它药引起的外,其它54例均由氨基糖甙类抗菌素所致,这些耳聋通常是不可逆性的。下面介绍临床抗菌素使用过程中值得注意的问题。
1.抗菌素的联合使用
抗菌素联合使用的目的[2]是发挥抗菌素的协同作用以增强疗效,延迟或减少耐药菌的产生及减少抗菌药物的剂量,避免毒性反应。联合应用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只有在病原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混合感染或严重感染,如肠穿孔并化脓性腹膜炎、感染性心内膜炎、败血症等,或需较长时间用药,单用药有可能产生耐药者,如结核病、慢性骨髓炎等,还有就是用于减少药物的毒性反应等情况下才考虑。从上述的适应症不难看出联合用药仅适用于少数情况,联合用药一般用二联即可,三联、四联并无必要,会使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明显增加。
1.1 不宜联合使用的抗菌素
1.1.1 繁殖期杀菌剂与快速抑菌剂 繁殖期杀菌药有β内酰胺类抗菌素(青霉素、头孢菌素等)、糖肽类等,如与快速抑菌剂氯霉素类、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等药物联合使用会使快速繁殖的细菌迅速静止下来,从而大大的降低了需在细菌快速繁殖时起杀菌作用的效果。但在抗菌素的实际应用过程中,可能会有这两类抗菌素联合使用的情况,如使用青霉素联合氯霉素治疗化脓性脑膜炎等,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先使用繁殖期杀菌药,最后使用快速抑菌剂,这样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后者对前者的影响。1.1.2 同类或作用部位类同的抗菌素联用 氯霉素类、大环内酯类、林可霉素类药物均作用于细菌核糖体的相同或相近部位,联用二类药物会競争核糖体上结合部位,从而产生拮抗作用降低疗效。同类药物的联用也会产生同样的结果,如青霉素联合氨苄青霉素等。氨基糖甙类抗菌素之间联用,如庆大霉素联合丁胺卡那霉素还会使其耳毒性和肾毒性明显增加。
1.1.3 肾毒性药与肾排泄的药联用 第一代头孢菌素中头孢唑啉、头孢噻吩和抗真菌药物两性霉素b对肾脏具有一定的毒性,如与氨基甙类、万古霉素等通过肾排泄的药联用会增加肾脏的毒性,尤其在肾功能减退或老年患者,因此,临床上这两类抗菌素应避免联合使用。此外具有肾毒性的抗菌素还应避免与快速利尿剂联用。
1.1.4 肝毒性药与肝代谢药联用 利福平、酯化红霉素对肝脏具有一定的毒性,可导致肝脏损害和肝酶增高,此类药物如与喹诺酮类、氯霉素类通过肝代谢药联用会使肝脏损害加重。
1.2 可增强抗菌素效果的联合
1.2.1 繁殖期杀菌剂与静止期杀菌剂 繁殖期杀菌药β内酰胺类、糖肽类抗菌素与静止期杀菌药氨基糖肽类、多粘菌素类联合可增强抗菌素的抗菌效果。
1.2.2 β-内酰胺类与β-内酰胺酶抑制剂联合应用 β-内酰胺酶抑制剂的抗菌作用有限,但其可抑制细菌产生β-内酰胺酶或降低β-内酰胺酶的活性,从而提高对此类产酶细菌的抗菌效果。目前此两类药物的联合制剂在临床的应用已较为普遍。如舒普深(舒巴坦+头孢哌酮)、可赛舒(舒巴坦+头孢三嗪)等。
2.用药方法
抗菌素的使用方法包括用药的途径、用药的剂量、用药的间隔时间和溶液的选择等。抗菌素的用法不当可能会使抗菌作用下降,细菌易产生耐药性,抗菌素的毒性增加和感染不易控制等。
2.1 时间依赖性抗菌素的应用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碳青霉烯类、克林霉素和万古霉素等为时间依赖性抗菌素,当其血浓度达到mic 4-5倍时杀菌率即处于饱和状态,杀菌范围主要依赖于接触时间,即抗菌素浓度超过最低抑菌浓度所持续的时间(t>mic),因此在使用此类抗菌素时一定要根据其半衰期选择合理的间隔时间。通常药物在体内经4-5个半衰期后就基本清除,故半衰期<2h者,至少应g6h用药一次,半衰期=2h者,q8h-q12h,长达6-8h者,可每日一次给药即可。所以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抗菌素(个别药物除外)一天给药一次是极其错误的。
2.2 浓度依赖性抗菌素的应用 氨基糖甙类、喹诺酮类为浓度依赖性抗菌素,此类药物的抗菌效果与血液中药物浓度有关,随着药物浓度的增加,其抗菌作用增强,其抗菌素后效应(postantibiotic effect,pae)也进一步延长。pae是指细菌短暂接触抗菌素后,虽然抗菌素血药浓度降至最低抑菌浓度以下或已消失后,对微生物作用依然持续一定时间。氨基糖甙类抗菌素目前推荐使用的方法是以较大的剂量、较长时间的间隔。此类药物耳毒性可能是血液中药物浓度较高而缓慢渗入内耳淋巴液中蓄积的结果。一日一次给药使浓度降低到最低水平,不易产生蓄积而降低耳毒性。(2)每日1次大剂量用药,形成较高血浓度(cmax),可保证最大的药效。以药效学观点看,cmax较高,杀菌作用较强,减少细菌与药物的接触时间,降低细菌耐药性。(3)氨基糖苷类抗菌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阳性菌的pae有明显的浓度依赖性。喹诺酮类药物的抗菌效果同样是依赖其给药的剂量,而不是频繁的给药。
2.3 溶媒的选择 合理的溶媒选择,有助于保证抗菌素的抗菌效果。如青霉素不宜与葡萄糖注射液或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配伍,因该类抗菌素在ph<4.0时快速分解,效价降低,宜选用0.9%氯化钠注射液做溶媒,稳定性较好。但对个别心功能不佳者,为避免诱发心衰,可使用葡萄糖注射液为溶媒,在2h内滴注完毕。氨苄西林不宜以甲硝唑注射液为溶媒,两者混合可使液体变黄。青霉素类不宜与利巴韦林注射剂配伍,否则可使青霉素类的稳定性下降[3]。
2.4 合理的更换抗菌素 由于抗菌素的疗效存在一个周期效应,因此,在确定更换抗菌素之前,首先应当考虑是否存在用药时间不足。在感染性疾病的治疗过程中,抗菌素频繁更换可能与临床医生对疾病的认识不足、缺乏病原学证据和抗菌素敏感性实验等有关。一般情况下,抗生素的疗效在治疗急性感染时应观察3天(最长不超过5日),慢性感染应观察2~3周(如结核病),如无效才考虑更换抗生素。可是在临床上,病人和某些医生总希望药到病除,没有遵循抗生素使用的一般原则。用药1~2天疗效不满意就随意调换,致使用药较乱,疗效不易观察,且易导致细菌耐药,使治疗失败[4]。
3.抗菌素使用的误区 3.1 广谱抗菌素优于窄谱抗菌素,联合抗菌素优于单一抗菌素 部分临床医生误认为抗菌素的抗菌谱越广谱越好,或者多联合优于单一抗菌素,其实不然,使用广谱抗菌素或多种抗菌素联合不当,不但易使细菌产生耐药,还能影响正常菌群,抗菌谱越广泛或联合的越多,影响的范围越大,造成菌群失调就越严重[5]。在明确病原菌及药敏结果的情况下,应尽可能选择窄谱抗菌素。
3.2 对发热的患者均使用抗菌素 引起发热的病因非常复杂,发热可以是感染性疾病所致,也可能是肿瘤性疾病或风湿系统疾病所引起,即便是感染性疾病,也可能是病毒感染,所以在使用抗菌素之前应首先考虑发热的可能原因。有些医生对普通感冒或上呼吸道感染,或者不明原因的发热,首选抗菌药物治疗,认为抗菌素可以治感冒,抗菌素可以退烧,其实普通感冒或上呼吸道感染80%~90%是由病毒感染,应用抗菌素对病毒无效。无指针的使用抗菌素不仅会造成资源的浪费,还会给病人带来与抗菌素使用相关的不良事件。
3.3 错误的认为新药比老药好,贵重药比便宜药好,进口药比国产药好 临床医生中存在这种观点的比较普遍,尤其是在基层医院,实际上很多老的抗菌素经过较长时间的临床实践的考验,疗效较为确切,安全性较为可靠。如最早发现的青霉素到目前临床仍广泛应用。还有的认为对于感染病人第三、四代头孢菌素的作用优于第一、二代头孢菌素,这是由于对头孢菌素类认识不足所致。第三、四代头孢菌素对革兰氏阴性菌的抗菌作用,包括肾毒性及进入脑脊液内的浓度优于第一、二代头孢菌素,但对于革兰氏阳性球菌的作用则低于前二代头孢菌素。
3.4 三代头孢菌素作为治疗“社区获得性肺炎”的首选药物 社区获得性肺炎的致病菌主要是革兰氏阳性菌(肺炎链球菌)和非典型病原体(如支原体、衣原体和军团菌等),而第三代头孢菌素对这些病原体的作用并不强。
3.5 当一种药物疗效不好时,同类药物之间的更换 例如,第三代头孢菌素之间存在交叉耐药性,当某种第三代头孢菌素无效时,再应用其他第三代头孢菌素往往也无效。氨基糖甙类、喹诺酮类等抗菌素其同类之间都存在交叉耐药的情况。
3.6 喹诺酮类药物用于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等 在动物试验中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并影响骨骼的发育,因此不宜用于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也不宜做为一线抗结核药使用。
抗菌素使用强度DDD篇三
如何合理使用抗菌素?
1.抗菌素能够治疗各种感染性疾病,是医治、抢救广大病员生命的一项有效措施。但是,少数医务工作者,往往对抗菌素的治疗作用比较注意,而对抗菌素的副作用重视不够,存在着错误或片面的概念。
2.有人把抗菌素作为万能退热药,只要是发烧的病人,不管什么原因引起,都用抗菌素来治疗,一个价格越昂贵,来治。这些错必要的浪费。3.抗菌素可以治没有任何副作颅神经而造成过敏性反应,感染,应用广量生长繁殖,药性。
我们要做到全面了
1、病毒性疾病道感染中,效。
2、发热原因不典型,而贻
3、尽量避免在易导致耐药不要将全身
4、预防应用抗采用青霉素采用适当的菌的感染,害的预防性4.此外,抗菌素青霉素需要耗使用抗菌中草 菌素不行,就用二个,甚个抗菌素就越好,所以用或片面的概念造成抗菌素疾病,同时也会产生副作的。抗菌素应用后会产生聋;氯霉素、合霉素(消用青霉素会引起皮疹和药抗菌素(如四环素、氯霉引起新的或更严重的感染抗菌素,做到合理使用抗估计为病毒性疾病,不宜部分为病毒所引起,因此者不宜用抗菌素(除病情诊断和治疗。
肤粘膜等局部使用抗菌素株的产生。因此,除主要供用的抗菌素作为局部使用素应严加控制。抗菌素的灭咽部的溶血性链球菌;菌素以防止亚急性心内膜用有效的抗菌素来防止或用必须严加控制。
产需要消耗大量的粮食,44~140吨。因此我们必,大力提倡使用磺胺药,更多的抗菌素一起用;有格低的抗菌素治不好就用滥用现象,带来了许多不。可以说,没有一个抗菌
1、毒性反应,如链霉素可氯霉素)会引起再生性障热,甚至可以发生过敏性、庆大霉素等)后会使体
4、长期大量使用抗菌素会素,一定要掌握以下基本抗菌素来治疗。咽峡炎、咽类疾病可用中草药来治疗重者外),应用抗菌素后菌素局部使用容易发生局部使用的抗菌素如新霉
防应用仅适用于少数情况湿性或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的发生;实验室工作者不轻疾病的发作等等。对不生产一吨四环素需要耗粮从全局出发,节约工业用理使用抗菌素。
认为抗格高的后果和是绝对以损害贫血等克。3耐药细使细菌原则:痛以及用抗菌使临床敏反应、杆菌肽风湿行手术受到致要的,甚20余吨。要积素的菌素多不全而
八对
2、继发的大生耐呼吸
常无现不
容
等外,患者
后,性细至有一吨
推广抗至的菌这价价抗误的良许
疗用素安用:第耳旋碍。如物休、谱素内菌而。产解菌 或用上大这,素明严会表误皮。抗过,也菌素使。菌预,如病消风进前抗炎慎病可减必应生如,粮须粮极药合
抗菌素使用强度DDD篇四
联合抗菌药物和药物剂量的合理选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
(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抗菌药物治疗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四、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遵循的原则
(一)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二)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三)给药途径: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
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重症感染、
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
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
避免
(四)给药次数: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
(五)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
常、症状消退后72 ~ 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
(六)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
抗菌药物分类
ⅰ类为繁殖期杀菌剂:该类抗菌药物起效快,对繁殖期细菌具有强大的杀灭作用
ⅱ类为静止期杀菌剂:该类药物对静止期细菌具有杀灭作用
ⅲ类为快效抑菌剂:该类药物通过不同途径抑制细菌的蛋白质合成,对细菌生长有快速抑制作用,高浓度下也罢能杀菌
ⅳ类为慢效抑菌剂:仅具有抑菌作用
分 类 药 物
ⅰ类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单胺菌素类、碳青霉烯类、万古霉素、利福霉素类、喹诺酮类
ⅱ类 氨基糖苷类、多粘菌素类、杆菌肽
ⅲ类 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类、林可霉素类、呋喃类
ⅳ类 磺胺类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的目的是提高疗效、降低毒性、延缓或减少耐药性的产生。 联合应用中所选择的每种抗菌药均应有所依据,要有针对性。
选药时要考虑相互作用对药效的影响。毒性相同或相似的药物不宜联合应用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避免多种抗菌药的联合使用,一般情况联合选用两种药物即可,不宜超过三种抗菌药
不合理的联合用药不仅降低疗效,而且增加不良反应或增加细菌产生耐药性的机会 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 vsβ内酰胺类+环丙沙星 以前者好
hap: β内酰胺类 vs 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 死亡率增高,不良反应增多
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的结果
伍用情况 联合应用的结果 ⅰ类+ⅱ类 常可获得协同作用 ⅰ类+ⅲ类 可能发生拮抗作用 ⅰ类+ⅳ类 常为无关结果
ⅱ类+ⅲ类 常可获协同或相加作用 ⅱ类+ⅳ类 可获相加或协同作用
ⅲ类+ⅳ类 可获相加作用 同类联合应用 增加毒性反应,因诱导灭活酶产生,竞争同一靶位而出现拮抗作用
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后果 耐药菌株增多 不良反应增多
二重感染发生的机会增多
浪费并增加经济负担 贻误正确治疗 协同作用的机制 两者的作用的机制相同但作用环节不同 磺胺药物与甲氧苄啶:分别抑制二氢叶酸合成酶和还原酶
美西林与其他内酰胺类药物:分别作用于青霉素结合蛋白2、3 协同作用的机制
两者的作用机制不同,联合应用后发生协同作用
细胞壁渗透性发生改变:β内酰胺类药物与氨基苷类 细胞膜渗透性改变:多烯类与5fu,etc。
联合应用酶抑制剂: β内酰胺类药物+克拉维酸、舒巴坦、三唑巴坦。亚胺培兰+
西司他丁
抑制不同的耐药菌群:抗结核药物 协同作用的影响因素 理化作用
药物血清蛋白结合点竞争和臵换 在组织和受体部位发生竞争
代谢途径 联合药物具备的条件
1.抗菌谱尽可能广
2.一种具相当的抗菌活性,另一种不宜为
高度耐药 3.病原菌对两者无交叉耐药性,体外试验
呈协同或累加作用
4.相似的药代动力学特性
联合应用的适用证病因未查明的严重感染
基础疾病:慢性病、免疫缺陷疾病、肿瘤等
采用有关标本后立即予以抗菌药物联合治疗 选择药物的抗菌谱宜广
根据病原检查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调整
联合应用的适应证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
感染性心内膜炎
发生于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发生于粒细胞减少者的严重感染
联合应用的适应证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地控制的混合感染
肠穿孔所致的腹膜炎
胸腹部严重创伤后感染
需氧菌和厌氧菌的混合感染
联合应用的适应证较长期用药细菌有可能产生耐药者
结核病
慢性尿路感染 慢性骨髓炎
联合应用的适应证使毒性较大的药物剂量相应减少 amb+5-fu 心内膜炎 中枢感染
可能有效的抗菌药物联合 草绿色链球菌 青霉素+链霉素(或庆大霉素)可能有效的抗菌药物联合肠球菌属
氨苄西林+庆大霉素
万古霉素+链霉素(或庆大霉素) 用于心内膜炎或血流感染者
可能有效的抗菌药物联合金黄色葡萄球菌
氯唑西林或头孢唑林+庆大霉素
β内酰胺类药物+β内酰胺酶抑制剂
万古霉素+磷霉素或利福平(用于mrsa感染)可能有效的抗菌药物联合李斯特菌属
氨苄西林(或青霉素)+庆大霉素 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smz/tmp 可能有效的抗菌药物联合结核分枝杆菌 inh+rfp+pza、emb inh+sm+pza、emb 可能有效的抗菌药物联合布鲁菌属 四环素+链霉素(或庆大霉素)
smz/tmp+氨基苷类
布鲁菌属易复发,宜用多个疗程 可能有效的抗菌药物联合肺炎克雷白菌
氨基苷类+头孢菌素类 适用于严重感染 可能有效的抗菌药物联合铜绿假单胞菌
氨基苷类+哌拉西林
氨基苷类+头孢他啶(或头孢哌酮)
氨基苷类+亚胺培兰(适用于严重感染患者)
可能有效的抗菌药物联合其他革兰阴性细菌(主要为肠杆菌科)
氨基苷类+哌拉西林 氨基苷类+头孢菌素类
β内酰胺类药物+β内酰胺酶抑制剂
联合药敏有重要参考价值
可能有效的抗菌药物联合各种侵袭性真菌感染 amb+5-fu(amb应减量)
可能有效的抗菌药物联合卡氏肺孢菌
smz+tmp 抗菌药物的剂量
药物不同的剂量产生的药物作用是不同的
临床上既可获得良好疗效又较安全的剂量称为治疗量或常用量
药典对某些作用强烈、毒性较大的药物规定了它的极量,一般用药不能超过极量 有些药物在不同剂量下产生不同性质的药理作用 不同个体对同一剂量的药物的反应存在差异 抗菌药物的剂量
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
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抗菌药物的剂量
剂量可以按照体重或体表面积计算
成人患者大多以体重为基础 以50~60kg为准
同一抗菌药物的剂量可因不同感染、不同病变部位、不同病原菌和不同给药途径而有差别 制定抗菌药物剂量的依据
药效学和药动学参数 auc/mic cmax/mic t>mic 浓度依赖性抗菌药物的剂量
具有pae 杀菌作用主要取决于cmax/mic、auc/mic的比值 治疗轻、中度感染:cmax/mic 4~8 治疗重度感染:cmax/mic >8 用血清杀菌活性(serum bactericidal activity,sba)代替cmax/mic时,效价1:8以上提示预后良好,在1:4或以下需要调整给药方案
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的剂量
杀菌作用主要取决于血药浓度超过最低抑菌浓度持续时间
一般认为血药浓度超过mic持续的时间至少≥ 40%~50%的两次给药间隔时间 血药浓度的监测
常用剂量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各种感染,无必要检测血药浓度
肾衰竭应用氨基苷类、万古霉素等毒性大、治疗指数较低的药物时,需要进行血药浓度的测定
有条件的医院应该定时检测药物血中峰、谷浓度,以此调整剂量 尿路、肠道、胆道感染
抗菌药物在尿中的浓度大多高于血浓度数倍以至数百倍
口服不吸收的药物在粪便中的浓度远较血浓度高 经肠肝循环的药物在粪便中浓度也可以较高
某些抗菌药物在胆汁中的浓度可为血浓度数倍以至数十倍 考虑感染部位的药物浓度非常重要!老年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老年患者宜选用毒性低并具杀菌作用的抗菌药物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为常用药物
毒性大的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药物应尽可能避免应用
有明确应用指征时在严密观察下慎用,同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此调整剂量,使给药方案个体化
儿童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小儿患者应尽量避免应用。临床有明确应用指征且又无其他毒性低的抗菌药物可供选用时,方可选用该类药物,并在治疗过程中严密观察不良反应。有条件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根据其结果个体化给药
万古霉素和去甲万古霉素:小儿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时方可选用。在治疗过程中应严密观察不良反应,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个体化给药 四环素类抗生素:可导致牙齿黄染及牙釉质发育不良。不可用于8岁以下小儿 喹诺酮类抗菌药:由于对骨胳发育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该类药物避免用于18岁以下未成年人
抗菌素使用强度DDD篇五
江宁卫字„2005‟79号
关于印发《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促进医疗机构合理使用药物,切实降低药品费用,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自治区卫生厅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制定了《江宁区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试行)》,经多方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反馈江宁区卫生局医政科。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局
二〇〇五年七月十一日
江宁区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临床合理使用
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促进医疗机构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是指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的过程中,针对具体病人选用适宜的抗菌药物,采用适当的剂量与疗程,在适当的时间,通过适当的给药途径用于人体,达到有效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目的,同时保护人体不受或少受与用药有关的损害。第三条 医疗机构应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作为本单位医疗质量管理和综合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照临床诊疗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及本规定的要求,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定期开展门诊和住院病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评价工作,切实推进本单位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第四条 各级医疗机构应在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内设立“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监督指导小组”,由药剂、医务、院内感染、护理、检验、临床等专家组成,在院长或分管院长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未设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医疗机构以及门诊部、诊所类的医疗机构应有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监督工作。
第五条 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监督小组和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监督人员的职责和任务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院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监督管理细则,根据本单位用药情况提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目标和要求,并组织实施与监督;定期开展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评价,对各科室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定期公布全院及重点科室的常见病原菌及耐药情况,提出临床经验用药方案;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临床微生物学、抗菌药合理使用、抗菌药滥用与医院感染的相关性等知识的宣教,努力提高本单位药物合理使用水平;组织评价各类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淘汰疗效较差和不良反应严重的抗菌药物。
第六条 医生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门诊部、诊所类的医疗机构的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第七条 医生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等,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辨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第八条 医生制定用药方案时应根据药物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病情和药敏情况,强调用药个体化。要充分考虑剂量、疗程、给药时间、给药途径,同时考虑药物的成本 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就不用高档药,尽量减少药物对机体功能的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目的。对较易导致严重耐药性或不良反应较大以及价格昂贵的药物应实行使用审批制度。
第九条 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包括内科系统非手术预防用药和外科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需充分考虑感染发生的可能性、预防用药的效果、耐药菌的产生、二重感染的发生、药物不良反应、药物价格以及患者的易感性等多种因素,再决定是否应用。要规范用药品种与给药方案,不应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或某些新品种以及耐药后果严重的药物作为预防用药。
第十条 预防用药仅适用于外科围手术期及符合预防用药指征的非手术病人。如不属于外科围手术期用药,主管医生应填写“外科非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申请表”,由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审批后使用,特殊情况时须报请医院“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监督指导小组”审批后方可使用。审批表留作病历档案,“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监督指导小组”须定期抽查复核。
第十一条 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第十二条 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监督指导小组”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第十三条 严格掌握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并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以单 6 用为主,原则上不超过3日量,最多不超过7日(抗结核药除外),特殊情况下,经治医生必须在病历上予以记载。
第十四条 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经转诊在设区市、自治区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医师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用药,在试点旗县的医疗机构住院,按当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用药,凡使用自费药品、乙类药品治疗时,必须告知患者或家属,并签名同意。
第十五条 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应重视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切实提高病原学诊断水平。掌握规范的病原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技术,提高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准确率,为临床医生正确选用抗菌药物提供依据。对住院患者在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要采集标本作病原学检查,以明确病原菌和药敏情况,力求做到有样必采。
第十六条 三级医院必须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临床微生物实验室,按规定的要求开展临床病原检测工作。细菌的分离、鉴定及药敏试验操作规范按卫生部《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二级医院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标准的临床微生物实验室。条件暂不具备的地区 7 和医院可以成立区域性的微生物中心实验室或依托邻近三级医院的微生物实验室。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药剂部门要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及时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为临床用药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 各级医疗机构(门诊部、诊所类医疗机构除外)要加强临床药师的培养,为临床药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逐步推行临床药师参与查房和用药方案设计工作。临床药师要主动开展专题用药调查和病历用药分析;对重点患者实施治疗药物监测,提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建议。
第十九条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同时,要进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情况应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院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监督小组报告。
第二十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门诊部、诊所类医疗机构除外)要制定和实施临床医师药学知识的培训计划和制度,重点加强药物相互作用、药物代谢、药 物禁忌、药物动力学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临床医师药学知识水平,强化医师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意识。
第二十一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目录》、《经验用药指导原则》、《处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评价办法》、《住院病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评价办法》及本规定加强对医疗机构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督促和检查,定期通报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情况,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在等级医院评审、百佳医院和百姓放心医院等评定中要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列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第二十二条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是医师医疗技术水平的体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作为医师考核的重要指标,定期将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情况予以公示。考核成绩要记录到个人技术档案,作为个人晋升、评聘职称和评优的参考指标。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自治区卫生厅负责解释。《抗菌药物分级目录》、《经验用药指导原则》、《处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评价办法》、《住院病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评价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