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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制度汇编篇一
一、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及建帐工作
①、仪器设备的验收入库工作是实验室常规管理应把好的第一关,无论是自购或主管部门调拨的仪器设备都应经过实验教师亲自验收合格才能入库。验收合格的仪器设备要填写入库单,仪器入库单和主管部门调拨单是记帐凭证要装订存档。要把入库仪器的说明书及技术资料搜集整理或与物相随,或统一存放备查。
②、做好仪器设备的登记建帐工作
在目前还没有脱离手工帐的前提下,实行手工帐与电脑帐并行管理的模式,实验室还是要建立好“三本帐”:总账(大类帐)、明细帐(登记册)、低值易耗品帐。
做到帐册齐全,帐目清楚,单据完整,记帐正确;做到物物有帐,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位相符;电脑帐的输入工作要及时,凡是管理上所需的各项数据信息一定要输入完整(仪器名称、仪器代码、型号和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购置日期、安置地点等),调整帐目要有凭据(如仪器设备损耗报废单或赔偿单、主管部门调拨单等)。
变动数据的卡片年终一年打印一次,总清册、各大类清册和一览表年终一年打印一次,卡片要有序地装订成册,装订的顺序与各大类清册上的顺序相同,便于查阅,成册的卡片首页装订一览表(一年一张)。
总清册、各大类清册、一览表、被变动的原始卡片和各数据变动的原始凭证等按照年份装订成册存档保存,便于日后查阅。
二、做好仪器设备的陈列摆放工作
仪器设备的陈列摆放是一项兼具科学性与艺术性的工作。操作时,一方面要求按仪器、药品的自身特点进行科学摆放,以利仪器保养和实验室安全;另一方面,又要求种类繁多、形状各异的仪器摆放得整齐美观,做到科学性与艺术性的有机结合。因此,仪器设备陈列摆放的原则是:科学分类,整齐美观,陈列有序,取用方便。具体操作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验收入库的仪器一般都应张贴标签并书写漆号标记(仪器代码),标签张贴的位置要适宜,大小适当,同一台(套)仪器的主件或附件,都应编同一编号,以免主、附件错乱而影响使用。
②、同学科仪器要分类入柜,柜内分层,层上定点,做到定橱、定位摆放;同柜仪器重的放下层,轻的放上层;同层仪器体高的放里边,体矮的放外边;同层放同种仪器的不要堆叠挤压,要呈队梯状排放在一起;仪器设备一般都要正放,因仪器体高(如人体半身模型等)柜内入不下时,应调整台板高度后入柜正放。
同室药品要把一般药品和危险药品分开,一般药品中有机药品和无机药品分开存放,摆放顺序是:先无机后有机,无机药品可按单质(金属或非金属)、氧化物、酸、碱、盐、指示剂等依次摆放,有机药品按官能团系统如烃、醇、糖类等依次摆放。
有条件的学校要建强酸强碱的专用柜,放置有强腐蚀性的酸和碱。
生物模型、标本有条件的学校要使用双面玻璃柜存入于一室,透亮美观又能防尘;鸟兽剥制或仿真标本要革新橱柜,依形定位(似展览橱窗)存放室内,供学生参观,各学科挂图、图片资料要制做专用图架或入柜摆放,文理科声像盘带、投影片、电影片等应专柜或专室存放。
小学数学、自然仪器要分柜存放于一室,小学化学药品要专柜存放;同室仪器说 。
明书及技术资料要分类搜集,装订成册,专柜放置备查。
③ 要根据仪器设备自身特点进行摆放,例如,仪表的存放要将全部开关置“零位”;电表的存放要短路保护,磁电式仪表如演示电表要避开强磁场存放。
化学危险品应按其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特性,分室或分柜隔离存放剧毒药品应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限量发放,易挥发、潮解、风化的试剂长期不用要用石腊封口,易挥发而又难于封牢的试剂如乙醚、溴水、二硫化碳等则要用熟石膏粉封口,再用水封,以阻止挥发。
自燃固体白磷庆浸在水中存放,遇湿易燃的固体如金属钾、钠、钙等要浸在煤油中存放。
定型的成套化学实验装置要存放于固定橱柜内,以备下次再用。
玻璃仪器品种多,大小形状各异,易损坏,要根据器皿的形状制做专用放置架,或横卧,或竖插,10个20个一组入柜摆放,可避免相互碰撞而损坏,又便于使用。
生物显微镜、解剖镜等要入入原包装盒内存放,以防尘、防潮,等等。
④ 摆放仪器的橱柜要按学科统一编号,橱柜上要以统一的纸张、统一的字体和统一合适的位子张贴所存放仪器的清册(代替原来的一橱一卡,清册内容要写明仪器的名称、代码、型号规格、数量、安置的位子)。
三、要管好用化化学危险品
凡是有易燃、易爆毒害等危险性质,在一定条件下能起燃烧、爆炸或中毒等导致破坏财产和人身伤亡故事的化学药品统称为化学危险品。中小学实验室中接触到的化学危险品有七大类(氧化剂、自燃品、遇水燃烧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毒害品、腐蚀品)要严格管理,谨慎使用。在药品保管室中要将危险品分隔存放在危险品柜内,要避免因混放(氧化剂和易燃物混放)而诱发爆炸、燃烧事故发生。
四、做好仪器设备的保养工作
① 做好清洁除尘工作,灰尘是由许多不同性质的微粒组成的,附着在仪器的表面,不但影响整洁美观,而且会破坏仪器的使用性能,甚至发生意外。例如,机械的运动部门有灰会增加机械磨损,金属表面有灰会粘附水汽而生锈,静电仪器粘附灰尘会影响绝缘性能,光学仪器粘附灰尘会影响透光度,使镜头霉变,等等。仪器本身要定期擦抹或用机械吸尘除灰,特别是精密贵重仪器,如气垫道轨、电子仪表,要经常保持洁净,有的要装入原包装盒内存放,有的要加盖防尘罩,定期除尘保养。不要用无门的橱柜摆入仪器、模型标本。
② 要适当调节仪器保管室内的温、湿度,使其保持正常。超常的温、湿度是导致仪器锈蚀,霉变和老化的主要原因。要做好仪器室的通风排气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除湿机。平时要利用自然通风调节室内温、湿度(如高温季节或雨季,室外温度或湿度高于室内时,要关好门窗;反之,室外温度或湿度低于室内时,要打开门窗,进行调节),存放精密仪器及电子仪表的橱柜内要放置干燥剂,(如氯化钙、硅胶等)并要定期更换或除湿。
③ 要根据仪器自身特点做好保养工作。例如:金属器具要防止表面油漆或镀层脱落而生锈,裸露的金属表面要经常涂抹防锈剂,紧固螺丝及机械转动部门要定期加注润滑油,以防生锈结牢,影响使用。传动式皮带、胶带、弹簧发条使用后要解除形变。橡胶、塑料等高分材料制品要注意老化的防护(在存放仪表的柜内布设电源插座,不需搬动仪器便能通电保养)。带内电源的仪器、仪表使用后应取出电池存放。磁铁存放时要使磁路闭
合,以防消磁。等等。
④ 要经常检查仪器的附件、零配件是否完整,组合教具如小学的力学、电流等实验盒后必须检查部件是否齐全,然后装盒保管,以防失散,定期更换易损零部件,确保性能良好。
⑤ 化学试剂的保养要注意:室内要保持适宜的温、湿度,要防止试剂瓶上的标签脱落或腐蚀,一般采取在标签外面涂一层石蜡保护。少数购时时用塑料代包装的试剂入库后要改装存放在试剂瓶中,并贴好标签。受光照易分解或变质的试剂如硝酸银、碘化钾、过氧化氢等,要用棕色玻璃瓶盛装,并放在低温阴暗处,容易挥发、潮解或风化的试剂,盛装的玻璃瓶要用石蜡封口,并经常检查封口的严密性。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氢氧化钡、碳酸钠、碳酸钾的溶液必须盛装在带有橡胶塞的玻璃瓶中,浓硫酸等要盛装在带正职璃塞的瓶子中,等等。
⑥ 实验完毕回收的仪器要随时保养。例如,有的要擦油,有的要清洁干燥,有的要将有关部件复位后才能归位。等等。
⑦ 保养工作要定期进行,形成制度,每次保养都要作好记录。
五、做好仪器设备的定期清理盘点及工作变动时的交接手续
教学仪器在存放和使用一段时间后要清理盘点,查明其性能好坏及损耗情况,以便总结经验,并制订补充购置计划。清查工作一般一学期或一学年进行一次。清查中如发现仪器短少或多出时,要查明原因,写出报告,提出处理意见,经校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盖章后才能调整账目。属于低值耐久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员负责填写清单,经学校有关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后作帐面调整,属于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员填写报损报废单,经学校盖章上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经国资办审核盖章后再作帐面调整。
实验教师工作变动时,要求有领导和交接双方在场,清理核查仪器,开列清单,办好交接手续,经三方签字生效。不办交接手续擅自离岗者要追究学校分管负责人的责任,交接清单要存档备查。
六、做好仪器设备的借还登记工作
所有仪器设备的领用、外借、回收都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办理借还手续。做到:发放有登记,回收有签收;按时发放,限期收回。(一般情况要当堂借,当堂还)要建立健全仪器设备借还登记簿册。
七、做好损耗仪器的处理工作
在实验教学中损耗的仪器应及时处理。在使用中正常损耗(即在实验过程中遇意外或仪器本身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仪器(消耗品除外)经使用者填写仪器设备损耗报废单并签名,报实验室负责人审核、学校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作报废处理;非正常损坏丢失(即师生擅自动用失职或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要查明原因,并填写仪器损失赔偿单,按实赔偿(赔偿事宜由实验教师负责办理)。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制度汇编篇二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仪器设备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仪器设备是指利用财政资金购置、国家调拨、自筹、接受捐赠和自制等渠道添置,以及科研课题合同内购买且属于学校产权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其它属于学校产权的仪器设备。包括:仪器设备(含软件)、低值耐用品、易耗品。
第三条
仪器设备的管理分为技术和经济管理。
技术管理包括:实验项目方案论证与建设计划编制;仪器设备招标采购(包括验收、安装、调试);实验项目开发和技术改造;使用运行和日常管理(如维护、维修和安全管理等);仪器设备状态的技术鉴定等。
经济管理包括:资金的筹措与合理投向;仪器设备维修和改造资金的控制使用;仪器设备有偿使用和对外社会服务的管理;仪器设备的处置(如对外捐赠、出售、报废和报损)等。
第四条
学校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利用科研和自筹经费购置仪器设备。第五条
仪器设备的管理,应以满足学校教学、科研为主,兼顾对外服务需要,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积极挖掘设备潜力,发挥资源效能,为学校发展提供保障。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六条
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实行校、系(部、处、中心)、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由一位校领导分管仪器设备工作,实验室与设备处为学校仪器设备的主管部门,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的管理。各系部有一名行政领导负责本单位实验室设备管理工作;各实验室都要有一名设备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实验室设备管理工作。
第七条
实验室与设备处对仪器设备的管理职责
(一)编制全校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管理设备费使用,负责组织全校仪器设备的采购;
(二)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的帐目管理,保证仪器设备国有资产完整;
(三)负责组织全校仪器设备维修和技术改造工作;
(四)负责仪器设备事故统计和处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校仪器设备的处置工作;
(六)负责800元(含)以上仪器设备的出入库管理;
(七)负责起草有关仪器设备管理文件,并监督各单位的执行。第八条
各系(部、处、中心)对仪器设备的管理职责
(一)编制本单位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参与相关仪器设备的采购,重点负责技术条款;
(二)负责本单位仪器设备帐目管理,保证仪器设备资产完整;
(三)负责组织本单位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及维修和技术改造工作;
(四)负责报告并协助实验室与设备处,查明仪器设备事故原因,并负责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五)协助实验室与设备处处置相关仪器设备;
(六)负责800元(含)以下(低值耐用品、易耗品)出入库管理;
(七)负责制定本单位实验室仪器设备现场使用管理文件,并监督各实验室管理员执行。
第九条
各实验室设备管理员对仪器设备的管理职责
(一)参与相关仪器设备的采购,重点负责技术条款;
(二)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帐目管理,保证仪器设备资产完整;
(三)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及维修和技术改造工作;
(四)负责本实验室800元(含)以下(低值耐用品、易耗品)使用管理;
(五)负责培训本实验室其他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如教师和学生等),监督有关仪器设备现场使用。
第三章
仪器设备的分类与管理
第十条
仪器设备分为一般仪器设备和专用仪器设备。
一般仪器设备是指办公和业务用通用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专用仪器设备是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设备等。
第十一条
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一般仪器设备单台价值在500元(含)以上,专用仪器设备单台价值在800元(含)以上,能独立使用的教学、科研、生产及行政办公仪器设备(含软件),由学校统一建账管理。其中,单台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为省管贵重仪器设备。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为教育部管贵重仪器设备。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执行学校《贵重仪器设备管理细则》。
第十二条
一般仪器设备单台价值在500元以下,专用仪器设备单台价值在800元以下的,由使用单位统一建账管理,并在实验室与设备处备案。管理办法执行学校《低值耐用品和易耗品管理办法》。
第四章
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立项和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自制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具体办法执行学校《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第五章
仪器设备的采购
第十四条
仪器设备采购办法执行学校《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方法》。
第十五条
单价在5000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入库前必须交有关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图纸、装箱单、检测合格证等),由实验室与设备处统一存档,使用时借阅。常用的资料可复印,交使用单位保管。
单价在5000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的有关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图纸、装箱单、检测合格证等),由使用单位存档。
第六章
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第十六条
实验室与设备处应根据学校学科和专业发展需要,统一规划实验室建设,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在充分进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经主管校长批准,可以对学校仪器设备资源统筹调配。
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负责仪器设备的具体使用管理。主要工作包括:
(一)制定各项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现场使用管理制度,包括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和维修登记制度,并及时填写使用手册,存档管理;
(二)建立和管理在用仪器设备及备(附)件的台账及卡片;
(三)建立仪器设备管理责任人制度,做好仪器设备及备(附)件的领用管理;
(四)对仪器设备定期检查,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发生故障和事故要及时报告并申请维修;
(五)落实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安全和环保措施;
(六)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和安全培训及考核。第十八条
学校实验室实行准入制度。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指导教师以及学生进入实验室操作设备,应了解仪器设备工作原理,掌握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规范操作。
实验过程中实验技术人员要亲临现场。
第十九条
学校各单位之间借用仪器设备,必须填写《仪器设备外借单》,经实验室与设备处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学校各实验室之间借用低值耐用品,由系部主任批准即可。
第二十条
学校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借予校外单位,以及校内自负盈亏经营单位。学校鼓励实验室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开展对外服务工作,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开展对外服务必须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
第七章
仪器设备的故障报告与处理
第二十一条
由于器件的老化、元件失效、零件磨损以及产品自身品质缺陷致使设备在正常条件下工作时出现异常或不能工作视为故障。
第二十二条
故障的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故障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采取应急措施。若是一般性故障,在确实有把握的情况下,可以查明原因,排除故障,重新工作。故障及处理情况要向设备管理员报告。若是较大的故障,无法排除时,设备管理员应立即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申请单》,经单位主管领导核实情况后,在48小时内报实验室与设备处申请维修。
(二)不论设备故障大小,设备管理员都要如实填写使用手册。
第八章 仪器设备的事故报告与处理
第二十三条
由于违章操作、工作环境不达标(电参数不符、潮湿、粉尘度高等)、跌落、撞击、丢失等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功能消失应视为设备事故。
第二十四条
事故的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事故扩大,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单位主管领导和实验室与设备处报告。不得缓报和瞒报。设备管理员要如实填写使用手册。
(二)对事故的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不查清事故原因不放过,责任者及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
(三)实验室与设备处应立即派人去现场了解情况,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分析事故原因。
(四)根据对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公正地确定主要责任者及连带负责人,由责任单位明确提出处理意见报实验室与设备处,实验室与设备处签署意见后报主管校长。
(五)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吸取教训,写出书面分析报告,提出整改意见。责任单位要加强管理,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养成安全生产习惯。
第二十五条
设备事故的处理
(一)对于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应根据损失价值、造成后果和本人态度等依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二)对于客观反映事故情况并主动承担责任的,经济赔偿从轻处理,职工责任者赔偿30%的损失价值(除本条
(四)款规定外);学生责任者赔偿10%的损失价值。
(三)对于有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破坏现场、嫁祸于人等行为者,赔偿100%损失价值(含使用误时损失费)。
(四)对因工作需要并根据学校规定,职工个人领用的计算器、笔记本电脑、收录机、照相机、万用表等仪器设备发生丢失,赔偿100%损失价值。
第九章
仪器设备的维修与处置
第二十六条
仪器设备的维修办法执行学校《仪器设备维修管理方法》。第二十七条
仪器设备处置办法执行学校《仪器设备处置管理方法》。
第十章
计算机软件管理
第二十八条
计算机软件的立项申请、审批、采购等参照仪器设备管理相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购置计算机软件应要求供应商提交下列材料:
(一)软件产品著作权归属的有效证明材料;
(二)提供包括产品服务期间和升级费用等后续服务能力的说明或承诺材料。
第三十条
使用单位要保护好正版计算机软件介质。原版计算机软件母盘要专门归档管理,通常可借用复制盘。第三十一条
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若利用软件从事商业性技术开发或向他人提供有偿服务等,要遵守国家相关知识产权规定以及相关软件买卖合同约定。否则,若造成学校丧失软件合法版权,或给学校带来其他损失,将追究当事人和管理者的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学校各单位行政办公仪器设备的管理参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
学校以前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实验室与设备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3年4月14日印发《华北航天工业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华航院字[2003]027号)同时废止。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制度汇编篇三
实验室仪器使用保管赔偿制度
1.实验仪器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保管着应有高度责任心,并了解仪器性能、使用方法及保养要求等;应负责新仪器验收,负责向领导报告仪器损坏情况及安排维修工作。
2.由保管人负责仪器的开发使用。由教研室或院规定有
1.实验仪器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保管着应有高度责任心,并了解仪器性能、使用方法及保养要求等;应负责新仪器验收,负责向领导报告仪器损坏情况及安排维修工作。
2.由保管人负责仪器的开发使用。由教研室或院规定有关仪器的适用范围。使用者预先征得保管人同意才能使用。用前检查仪器状态,用后保管人检查验收。使用者用后应及时清理废物,按要求管好、收好仪器,并填写使用纪录。
3.院中心实验室的大型仪器分别由有关教研室代管,指派专人负责。教研室责成保管人建立技术档案、面向全院开放、培训使用人员。按规定收取使用费以维持消耗性材料供应、日常维修等。凡不能认真保管仪器和对外开放的教研室取消其使用保管资格。
4.大型精密仪器应建立技术档案。将其说明书、图纸、技术参数等资料和仪器使用、维修、改装纪录等技术资料存档。
5.使用者须精心爱护仪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精密贵重仪器应预先经过培训,经保管人检查其操作合格后方允许独立使用。
6.使用仪器时发现故障请及时报告保管人,如是填写损坏记录。凡因违章操作造成损坏者,应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并协助保管人安排维修。
7.违章操作屡教不改或故意违章操作者,经教研室同意,报院行政备案,停止违章者使用有关仪器或全部仪器。令其写书面检查,识其认识程度恢复其使用资格。
8.非在职职工、已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任何借口占用院内仪器设备。如确为工作所需,经批准方可使用,并按期归还。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制度汇编篇四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制度
1、实验室拥有多种贵重和精密的仪器,以及许多支持性设备和设施,保证它们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是整个实验室正常运转的关健之一。
2、由专职人员全面负责整个实验室仪器设备领取、验收、维护保养以及维修联系事务,实验室主任监督执行。实验室全体人员必须自觉关心、参与配合这项重要的工作。
3、贵重仪器及精密仪器均要建立档案,分别制定出专职人员定人负责、定人维护、定期保养的具体措施。
4、对一般仪器和设备实行专职人员定人管理、维护及保养制度。
5、定位存放仪器及相关附件,仪器旁醒目标志出仪器操作要点、注意事项和附件名称。
6、严禁擅自改变仪器操作要点及仪器主件、附件存放位臵,确需移动位臵需经实验室主任同意,使用后及时放回原处。
7、使用各类实验仪器后都要及时登记并清洁仪器及附件,将台面及实验室清洁干净。
8、一旦发现实验室中有关设施、设备和仪器出现故障或损坏等情况,使用人员均必须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并配合其做好查明原因,联系维修等事宜。
9、对违反相应规定、规章,擅自违章操作而导致仪器损坏者,应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报告,将根据情节追究其责任,直至全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