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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位淘汰制被淘汰了篇一
为完善公司用人机制,优化职工队伍结构,结合公司实际,在公司实行末位淘汰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二、实施范围。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三、组织领导。
成立末位淘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组织领导。
1、组长:总经理。负责最终决策工作。
2、组员:财务经理。负责领导组织工作、综合考核工作。
末位淘汰比例:员工总数的5%,约为3人。
(一)基层员工。
1、基层员工的评定工作由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2、根据公司当月各部门绩效考核分值进行综合末位排名。
3、根据公司月度绩效考核分值进行综合末位排名。
4、当打分出现并列时,由考核小组及部门负责人确认淘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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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层员工。
1、管理层员工的评定工作由基层员工与考核小组人员进行考核,其所占分数比例为各占50%。
2、将参照月度管理层考核标准及参数进行评测。
2、根据公司半及考核分值确定综合排名。
3、当打分出现并列时,由总经理确认淘汰人员。
(一)基层员工。
凡被确定为末位的人员视个人表现,公司将对其采取留岗察看、停薪待岗、辞退等处理方式。
1、月度考核。
(1)、留岗察看。连续两个月都在后三名的,留岗察看1个月,本人要写出书面检查材料,分析落后原因。由部门负责人与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限期改正,必要时调整工作岗位。
(2)、停薪待岗。留岗查看后仍排在后三名,进行待岗处理。待岗期间不发工资,员工将在家进行自我反省和矫正培训(矫正培训资料由所在部门提供)。
(3)、辞退。在待岗期间,期满考核不合格,公司将对其作辞退处理。
2、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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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评定将根据各月度的平均考核分值进行评测,综合评分值后三名的员工,将进行停薪待岗处理,待岗期间不发工资,员工将在家进行自我反省和矫正培训(矫正培训资料由所在部门提供)。
(2)、辞退。在待岗期间,期满考核不合格,公司将对其作辞退处理。
(二)管理层员工。
1、月度考核。
(1)降薪处理。三个月为一期,三个月内综合排名垫底的将作降薪处理,(降薪将参考岗位工资的情况而定,)并对自己的不足进行自查自纠,写出书面整改意见。
2、半考核。
(1)降职处理。降薪处理后,通过月度考核综合排名仍是最后一名,将作降职处理。
(2)降职处理后将参照的基层员工的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七、其他。
1、待岗期间或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不参与末位淘汰考核。
2、评议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评议过程中不准拉帮结伙、打击报复、人为划线。
八、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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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办法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
2、本办法自公司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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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位淘汰制被淘汰了篇二
1.末位淘汰制考核的原则和目的1.1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原则。体现优秀者升、平庸者下、违纪者罚,落后者淘汰。形成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机制。
1.2公平、公开、公正,实行全员考核原则。确保考核的规范和透明度,并使考核不留空白。营造人人被考核、人人参与考核的良好氛围。
1.3严格考核程序,对考核方法、过程、依据及结果全部予以公示。
1.4实行动态考核原则,鼓励员工力争上游,公平竞争。通过不断滚动考核,使员工能看到自己努力的方向,树立起良好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为公司的发展增添动力。
2.末位淘汰形式:免职、降职、低聘、调离管理(技术)岗位、内部下岗、降薪、解除劳动合同。
3.考核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4.对公司领导的考核:公司级领导的考核由执行董事实施考核。
5.对中层干部的考核。
5.1末位淘汰的比例:不小于全公司中层干部总数的1%。
5.2考核的程序和办法:按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5.3被列入末位淘汰的中层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降职或免职手续,待遇按降职或免职后岗位确定,被降职或免职的三年内原则上不予提拔。
6.对管理、技术人员考核。
6.1末位淘汰比例:不小于全公司管理(技术)人员总数的1.5%。
6.2考核单位:(1)各相关部门(2)公司考评小组(3)公司领导。
6.3考核时间:以年为考核时间单位,年末考核,考核结果兑现为次年月份开始。
6.4淘汰形式:分二级淘汰。
一级淘汰为:解除劳动合同。即属严重违章违纪或多次任务不达标者,符合8.1条款及8.2条款情节严重的。
二级淘汰为:低聘或调离管理(技术)岗位。即符合8.2条款或经考核列末位人员。
6.5考核程序。
6.5.2相关部门评议。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由员工进行评议打分;
6.5.3直接领导测评。根据其现实表现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测评打分;
6.5.4公司考评组考评。根据被考核人的述职报告、部门评议、直接领导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打分。
6.5.5公司考评小组审定。
6.5.5相关考核比例分别为:部门评议(%)、直接领导测评(%)、考评小组测评(%)。根据各层次考核最后得分确定末位淘汰人员。
6.5.6被列入末位淘汰的管理、技术人员,取消享受年末奖励工资的资格,并按低聘或调离管理(技术)岗位后的岗位(职位),或解除合同。
7.对一般员工的考核。
7.1末位淘汰比例:不小于全体员工总数的%。
7.2考核单位:各相关部门、公司考评小组。
7.3考核时间:每年的月。
日至次年的月。
日。
7.4考核程序。
7.4.1由各单位按月或按季根据员工违章违纪、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等经相关部门的考核及公司考核小组进行分级综合考核,将考核情况进行公示,年终汇总并公示一年的考核结果(对严重违章的可在年中直接实施淘汰)。
7.4.2考核结果经公示,由公司考核小组,根据公司考核办法和本单位考核细则规定,列出末位淘汰比例人数和名单。
7.5淘汰形式:分二级淘汰。
一级淘汰:解除劳动合同。即属严重违章违纪,符合8.1条款及8.2条款情节严重的。
二级淘汰:内部下岗、降职、降薪。即符合8.2条款或经考核属末位人员。
(1)内部下岗。由于各种违规行为,受到书面淘汰警告的,内部下岗3至6个月,期间发下岗工资。本形式原则上适用于年中考核。
(2)降职、降薪。在本考核年度被评为末位者,在下一考核年度所。
在单位对其作出降薪处理。本形式原则上适用于年末考核。
(3)经考核属末位淘汰的,取消年末享受奖励工资资格,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8.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主要是从思想品德、遵章守纪、工作业绩、创新意识(工作技能)四个方面进行考评,对综合考核列末位的按比例予以实施淘汰,对严重违章违纪的直接予以淘汰。为突出考核的量化和刚性的要求,按下列标准进行考核。
8.1对有下列行为(严重违章违纪)之一的,直接进入一级淘汰。即解除劳动合同。
8.1.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刑、缓刑、拘役)的。
8.1.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使企业在遭受经济损失超过2万元以上的(包括工作失职造成的损失,以及弄虚作假将不合格品蒙混出厂,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8.1.3工作不努力,多次完不成公司下达的任务或计划,影响公司总体规划。
8.1.4擅自将公司的技术资料(工艺流程、工艺配方、设备图纸等)转赠或转卖他人或其它单位,使企业造成损失的。
8.1.当年内旷工超过1天的。
8.1.6上班时间打架、赌博,性质恶劣的。
8.1.7故意损坏、浪费公司财物,造成损失3仟元以上的。
8.2对于违反下列规定或属于本单位考核末位的,进入第二级淘汰,即免职、降职、低聘、调离管理技术岗位、内部下岗、降薪。情节严重的也可直接进入一级淘汰。
8.2.1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妨碍社会秩序等,尚不足刑事处分的。
8.2.2违反公司财务、质量、技术、物资等专业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
8.2.3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情节较重的或年内连续违反二次的。
8.2.4劳动态度不好、出工不出力、工作效率低或工作技术能力等因素不能胜任工作,考核期没有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
8.2.6不服从公司或本单位领导正常调动、工作安排及生产指挥的。
8.2.7工作态度差,工作时间打电话、聊天、刷微信、费工作原因上网。
8.2.8有其它违章违纪行为的。
9.各单位要严格考核,凡有违反公司及本单位制定的考核规定的,除扣月奖外,作为末位淘汰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相关人员要认真做好违纪员工的批评教育工作,对经教育不改的坚决予以淘汰。
凡被考核为二级淘汰对象的,再发生8.2所列行为的,直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0.在考核中被列为末位的,如在下一考核年度(内部下岗人员上岗后)本人改正较好,且没有违纪现象,经所在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同意,报公司审核后,可提前撤销淘汰记录,恢复工资和奖金待遇,但降薪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属于管理技术人员,考察期不少于6个月,表现较好的,报公司批准,可撤销淘汰处理记录,并视公司管理技术岗位情况,可予重新聘任。
11.对中层干部、管理技术人员和一般员工的末位淘汰考核工作,必须在下一考核年度的第一个月完成。
12.本考核办法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1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末位淘汰制被淘汰了篇三
“在人力资源方面,我们有一个非常好的发展体制,二十多年来,上海大众培养了一支懂技术、会管理的中高层管理人才队伍,培育了一批受过专业技术培训的技术骨干人才,锻炼了一大批具有熟练专业技能的技术工人。这些人才在上海大众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源动力和基石的作用。”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志鑫表示。
作为中国历史最悠久的汽车合资公司的总经理,陈志鑫有底气作出上述表示。事实上,上海大众能在中国汽车业领跑,人才的确是关键的“原动力与基石”。
陈志鑫介绍说,创立初期,上海大众便在全国范围内招聘了一大批优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特别是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并获得了一汽和二汽很大的支持。在此后的发展中,上海大众更是在不断地总结人力资源管理的经验,借鉴全球先进的人力资源选拔和激励的方法,最终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员工培养发展机制。
在上海大众,人力资源部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它是作为一个战略管理部门而存在,hr乃是ceo的战略伙伴。对“一个好的ceo同时也应是一名好的人力资源专家”这句论断,陈志鑫颇为赞同,他进一步强调:“你不能将人简单地视为资源,他们不是机器,也不是原材料,他们是有思想的人;但同时,人的力量又是一种资源,而且是企业发展的源动力,一旦人的力量得到了充分的发挥,那就是无穷无尽的资源。”而上海大众人力资源部门的主要职能就是挖掘这种资源,对其作出清晰的规划,把握、培养这一未来的核心资源。
陈志鑫深知,制造性企业与商业企业不同,尤其是中国的汽车行业,它既是一个发展中的工业,也是一个竞争激烈的行业。体现在人力资源上,就需要员工既要有积极的创新精神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也要有长期的经验积累和吃苦耐劳的拼搏精神,这些都需要大量的投入与精心的扶持。为了培养自主开发人才,上海大众曾选送40名员工到德国接受轿车开发的全过程培训,而且为期3年,仅此一项的投入便高达1亿元人民币。
陈志鑫同时也强调,大型企业与一般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不尽相同。“在中小企业,你有可能成为一个领导,而在上海大众,你在工作一年之后就会发现,你只是整个流程中的一环,就好像在一个精密的机器中,一个零件不能脱离其他零件一样,团队才是最重要的。换言之,不论你的工作是管理还是技术支持,只有整体正常运作,企业才能健康发展。”
“我们的用人标准首先就是要有非常强的团队观念,要有非常强的相互学习能力,要有一定的奉献精神。与此同时,我们也已经形成了一套独特的专家发展模式。在上海大众,你不一定担任领导职务,但是你的待遇可能会超过你的领导,因为你是某个领域的专家。我们的员工正是在这样一个环环相扣的环境中发挥着各自的能量。”
黄玉寅:员工发展并非“华山一条道”
“我们不搞末位淘汰,那样既不人性化又原始。”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黄玉寅表示。
“人的满足感产生于与周围人群的比较,人们未必在意收入的绝对数值,却很在意和别人相比自己收入的高低以及发展空间的大小。我们激励员工靠的是美好的企业愿景,如果员工认同该愿景,就会形成一支富有竞争力和持续动力的优秀团队。”他表示,如果员工不认同企业愿景或不适合团队合作,当然还是要出局,上海大众并非“铁饭碗”。
三条员工发展路。
上海大众的待遇很好―――网站上曾经有人贴出上海大众的工资条为佐证。但在黄玉寅看来,上海大众留住人才并不只是靠待遇,更重要的是能为员工们提供发展空间,让他们看到发展的希望。
在很多企业,员工发展都是‘自古华山一条道’;但上海大众针对不同特点的岗位、不同风格的员工,设计了三条发展之道,即管理道路、专家道路与技能道路。这样可以确保员工能根据自己的特长充分发展,而不必都去挤升官的“独木桥”,这正是上海大众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一个重要特色。上海大众还专门制定了“人力资源八项原则”等制度,确保这一理念的贯彻执行。
黄玉寅认为,广义的员工利益概念不应只停留在员工的安全、待遇、福利等基础层面,而应该包括更完整、更高层面的“员工个人发展通道”体系。他介绍说,在上海大众,一线工人只要把活干得漂亮,其收入完全可以达到管理层的水平;又比如专家,作为一个制造型企业,上海大众的专家地位特别突出,他们拥有良好的研发环境,可以安心工作。总之,不同特点的员工可以选择不同的发展道路,每条道路也设置了很多台阶,利于员工循序渐进地发展。
每位员工都有机会。
上海大众的三条发展道路始终是畅通的,每年约有20%的人可以跃上一个新台阶。
“公司对员工发展的大门一直敞开着,每个人都有机会。我们允许员工不停地跳,直到自己跳累了为止。”黄玉寅说,每个人的能力有大有小,比如跳高,如果面对1.5米的高度,有的人怎么也跳不过去,可能会就此止步;有些人则仍愿意继续挑战极限、重塑自我。
对于那些永不服输的员工,上海大众表示敬佩,愿意一直为其提供“试跳”的机会;对于那些知道自己极限所在,不强求“百尺竿头再进一步”而愿享受目前工作的人,公司对他们同样充满敬意。
为了在制度上予以保障并合理引导,上海大众针对安于现状的员工,还专门设置了一个专项考核准则―――爱岗敬业。
“比如有的员工就只适合做技术,担任一位严谨的工程师,我们就着重培养其爱岗敬业精神。不论是知足常乐型的人,还是勇攀高峰者,都能在上海大众找到‘快乐工作’的机会。”黄玉寅自豪地说。
不让后卫当前锋。
为了让员工找到自己的位置,实现各自的价值,上海大众特别强调内部流动,用黄玉寅的话来说,这就是“按市场经济规则办事,即从微观上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在公司,员工只要符合岗位标准,在双向选择的前提下,可以在三个月内到其他更适合自己发挥的部门报到,而不必呆在原部门混日子。
人才后备队伍的培养历来是上海大众人力资源工作的重头戏。由于应届大学毕业生是其招聘的主要对象,上海大众为此下了大力气,建立起一个大学生人才库。
黄玉寅详细介绍了这一措施:首先是选拔优秀的大学生到公司实习,让他们有机会了解企业的实际运作,也给各个部门了解这些大学生的机会;第二步,在公司专门设立的人才评价中心里,帮助大学生进行双向选择,同时将有关信息输入人才数据库;最后,遵循内部流动原则,给新进大学生1至3年的时间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我们不会仓促作出决定―――比如让一个后卫去充当前锋,受损失的肯定是球队。上海大众希望招到自己真正需要的人才,也希望人才能找到真正适合他们的岗位。总之,一切要按市场规则办事。”黄玉寅总结道。
来源:中人网。
末位淘汰制被淘汰了篇四
08~09赛季的nba绿衫换蓝衫(超音速换雷霆),不禁让我对“末位淘汰”的管理制度有了如下的思考:
nba作为一个品牌、一个产品,每一个球队就是组成这个品牌(产品)的各要素,品牌(产品)要想获得长期健康强筋的发展,就必须保持各要素的健康成长以及各要素间的统一、协调,所以我们看到在nba中没有“末位淘汰”,取而代之的是“末位治疗”,因此保证了各要素的健康,而科学的比赛设计、球员管理又使各要素在有序的竞争中得到了持续有效的成长和相互间的协调、统一。因而nba这个品牌得到了鲜有而卓越的评价:在nba中没有永远弱者,也没有绝对的强者,每一只队伍都是优秀的,每一个球员都是闪光的。
反观企业,在营销部普遍采用的“末位淘汰”制度:各个营销人员(从市场到销售)就是组成营销部的各要素,部门的任务、目标的实现离不开也只有通过各要素各司其职和相互间协调配合才能得以实现。如此看来,nba的管理机制对于企业的营销部门而言便有了极富价值的借鉴性。
当一部机器的某一个部件出现问题而影响这部机器的正常运转时,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判断是更换相应的零部件还是对这个部件进行维修,这是成本效应这个先决前提所赋予我们的“本能”的思维逻辑。培养一个新员工通常其成本是大大高于训练一个老员工的,这是一个近乎于“公里”的管理理论。因此面对一个出现问题(业绩差,效率低,时常出错……)的员工,自然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判断是否要“淘汰”,而不是机械的“末位淘汰”。于是让我们把目光移向“末位治疗”――视线豁然开朗,因为这是一把判断与治疗的双刃剑!
帮助问题员工分析问题,给予科学适行适量的支持,其结果对企业的意义无非是两种:一:企业从此少了一个问题士兵,多了一个勇敢战士;二:企业帮助自身和员工做了一个必要的判断和明智的选择:志不同,道不合,不相为谋。更重要的是企业同时获得了珍贵而难得的口碑营销传播者。这样的传播者因为其和企业非同一般的经历,让企业可以获得广泛,层次丰富同时非常持久的从企业形象到产品、品牌的“全面美誉”传播,其意义的深远性是无可厚非的,也是每个企业梦寐以求的。
但是,必须承认,一种“好”的管理制度通常是需要强大的资本支持的。因此这种“末位治疗”的管理制度对于那些大型跨国、实力雄厚、历史悠久的行业领军和卓越企业显然更具备实施的意义。而对于成长中的中小企业而言,不妨在充分认识到这种管理制度实施的必要性后(从竞争和环境升级的角度),考虑一下“局部”实施的具体方式设计,“局部”:不光就实施对象的范围而言,还包括“治疗”内容的量力而行。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电子邮件:sunying55555@。
末位淘汰制被淘汰了篇五
末位淘汰制是指工作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结合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得分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人们对末位淘汰制的看法莫衷一是。有人认为它的实施大大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力避免了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不良状态;有人则认为末位淘汰制不符合人本管理的思想,容易造成员工心理负担过重、同事关系紧张等恶性情况。那么,末位淘汰制的科学评价什么呢?对于这种制度的出路又如何呢?笔者围绕这些问题,力求全面看待末位淘汰制,并对末位淘汰制这种制度的出路做了一些探讨。
末位淘汰制作为一种绩效管理制度在适当的条件和环境下有其积极作用:
(一)激励员工,避免人浮于事。在任何部门的工作中,激励必不可少。缺乏激励的单位是效率低下的单位,而末位淘汰制是一种强势管理,旨在给予员工一定的压力,激发他们的积极性,通过有力的竞争使整个单位处于一种积极上进的状态,克服了人浮于事的弊端,进而提高工作的效率和部门效益。
(二)精简机构,有效分流。企业在处于人员过剩的情况下不免会有人浮于事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精简机构、有效分流是解决这个问题最有效和直接的办法。通过末位淘汰制,对不同绩效级别的员工实施淘汰,这样既兼顾了公平,又实现了机构的缩减(downsize)。可见,在企业人员过多的情况下,实施末位淘汰是分流员工、缩减组织的有效手段。
(三)推动当前我国企业向前发展。企业对员工的管理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人力成本阶段。企业认为员工是成本,缺乏对员工的尊重和信任。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多出效益,一味把员工工资压低,这种阶段是最原始的。第二阶段,人力资源阶段。企业逐渐认识到员工自觉干和被动干所产生的效果是不一样的,开始重视培训,重视提高员工的能力。此阶段的企业会制定各种有关员工激励的制度,出台不同的考评办法。第三阶段,人力资本阶段。企业认识到要把人当做资产,实现资产增值。这时员工的革新能力和创造能力是最重要的。现在国内许多企业正在从第一阶段走向第二阶段,有的还没有走到。所以,目前实施末位淘汰制适应当前我国企业员工管理的现状,能够推动我国企业向前发展。
(四)有利于干部队伍建设。在机关单位中干部队伍建设一直是一个核心问题。在机关中实施末位淘汰制,在评估指标体系中加入人民群众评价的因素,使人民有效的监督领导干部,使领导干部在任有压力。这样可以使领导干部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可以有效的把干部和职能部门臵于群众监督之下,可以使清廉而有能力的干部等到应有的晋升。可见,末位淘汰制在推进我国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功不可没。总之,在企业中建立严格的员工竞争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制,能给员工以压力,能在员工之间产生竞争气氛,有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使公司更富有朝气和活力,同时有利于组织精简,从而更好地促进企业成长;在机关单位中实施末位淘汰制对促进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职能部门的工作效能都有好处。末位淘汰制在一定条件和环境下是有其积极作用的。
没有一种制度是完美的。尽管末位淘汰制在适当的条件和环境下会发挥其积极作用,但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看,末位淘汰制也有它的负面效应:
(一)从法律的角度讲,末位淘汰制有违法的可能性。对于企业和员工共同签定的劳动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这是在双方意愿的基础上行为,一旦订立就对当事人双方产生约束力。在合同期限未满前,任何一方单方的解除合同,都必须有法定的理由,否则就视为违法。而在末位淘汰制中,企业与员工解除合同的理由仅仅是员工的工作表现,法律依据是不足的,因此企业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见,对于企业来讲,适用末位淘汰制是有违法的可能性的。当然,在机关单位中,干部职务的任命、降低和撤消都是由单位单方可以做出的法律行为,这里并不涉及法律问题。总之,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末位淘汰制可能造成违法。
(二)从科学的角度看,末位淘汰制欠科学。各个单位、部门的发展水平是不一致的。在同行业以同样的标准去评价员工,有的单位的末位可能是其他单位的首位或中上位,这正是“末位不末”,如果淘汰掉他们,即使招入新的员工,实际效果并不如以前,从这个角度说,末位淘汰制是欠科学的。相反,在总体水平不高的单位里,实际上“首位不首”,需要大刀阔斧的彻底更新换代,而此时末位淘汰制会起到保护这部分“首位不首”的人。从上可以看出,末位淘汰制有不科学因素存在。事实上,做工作有合格和不合格之分,如果大家干的都很合格,或干的都非常优秀,那么还一定要去淘汰一部分是不科学的。
(三)从人格角度来看,末位淘汰制有损人格尊严。这种制度的实施必然淘汰一部分人。而作为一项制度既然存在就必须严格执行,个人不可对抗一个制度。人的先天因素是不一样的,有的天生聪明一些,有的愚笨一些,有的情商高,有的情商低……,人和人是存在差别的,而这些先天的差别会反映在以后的工作成效中。再看后天因素,每个人的家庭教育、教育背景、生活经历各有特色,而这些也会或多或少的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具体到每一项工作的成效出现后,有这个人对工作的敬业与否、方法科学与否的因素,但是前面提到的先天和后天因素也是不可忽视的。人和人总是有差别的,作为管理者必须正视这种差别,包容这种差别,给予员工机会。而末位淘汰制从人格的角度来讲,过于残酷,对人的尊严是一个挑战。尤其现在学校中也引入了末位淘汰制,这对于孩子的自尊心的刺激是不可忽视的,有可能会使孩子心理扭曲,影响一生。
(四)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讲,末位淘汰制不符合现代人本管理的思想。现代管理崇尚“人本管理”。人本管理以尊重人性、挖掘人的内在潜能为宗旨,努力通过创造一种宽松、信任的外在环境而充分发挥人的主动性、团队精神、责任感、创新性,人本思想注重长远效应,而非短期效应。末位淘汰制是一种典型的强势管理,主张通过内部员工的竞争从而严加管理,员工外在的环境是紧张的,在这种环境下员工的心理压力很大,每日惶惶不安,同事关系也很紧张,团队精神差,这种环境下的员工有一种被动感和被指使感,而且末位淘汰制一般是注重短期效应的,并不是很在乎人的长远发展和潜力发挥。可见,末位淘汰制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讲是不符合现代人本管理思想的。综上所述,末位淘汰制就象其他任何制度一样都是具有两面性的,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我们在看到一项制度的优越性时也应看到它的不足之处,只有这样才能更全面的看待它和合理的应用它。
以上对末位淘汰制的优劣做了较为全面的探讨,既看到了它的积极作用,又看到了它的消极作用。那么,末位淘汰制作为一种制度的出路何在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探讨末位淘汰制的出路问题。一是用之但慎用,而是不用之而用其他替代。
力和创造力,硬性的推行末位淘汰制度,被淘汰的员工有可能比同类企业优秀的员工相比还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因此造成的职位空缺是无法迅速的从人才市场得到补充,从而造成企业的损失,这种企业就不适合适用末位淘汰制。末位淘汰的应用是有一定的环境基础的。具体到不同的岗位来讲,不同的岗位对末位淘汰制的适用也是不一样的,如销售岗位的业绩容易量化,较适合末位淘汰制,而研发岗位则不易量化,且这种创新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宽松的外部环境,因而就不大适合用末位淘汰制。其次,一旦决定适用末位淘汰制就必须设定一套非常科学而合理的指标体系。否则,考评的结果就不会科学,淘汰的人员就不正确,将直接影响到单位的发展。考评体系的制定需要单位有明确的目标管理制度和清晰的职位职责界定。如果目标不清楚,职责不明确,考核标准无法确定,那么也就无法进行考评,也就没有根据来评定谁是末位。在这种情况下,末位淘汰很难运作。再次,关于使用末位淘汰制后应该采取一定的补偿措施。末位淘汰制的一个缺点就是缺乏人性关怀,过于残酷,针对这种情况,应该在实施末位淘汰制的同时实施一定的补偿制度,如对于被淘汰的员工提供培训机会,换岗另用等,使这种制度的消极作用降低到最小限度。
(二)关于替代末位淘汰制。中国著名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王璞公布了北大纵横的竞争机制是“只公布最好的”。就是由客户、上级、同事三者打分,对公司成员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果三个方面进行评估,评出总分第一和单项第一的同事,加以公布和奖励。目的是把第一公布出来作为其他人的标杆学习目标,每名员工都相应找出了自己的不足,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充分发挥团队精神,另一方面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其他同事的自尊心。公变得越来越重要,它增强了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只公布最好的”在这一点上做的比末位淘汰制要好的多。
适合的就是最好的。应该说任何管理制度都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它都有一个适用的特定范围和阶段,不分条件、时间、范围地去套用,可能适得其反。“末位淘汰制”也好,“公布最好的”也好都不是管理者的最终目标,管理者是要通过该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来实现管理的效益最大化。
[案例回放]。
[今日思考]。
(1)结合本案例思考企业如何导入末位淘汰制?
[案例解析]。
绩效考评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实现企业的技略。w君之所以建议。
采用“末位淘汰制”,是因为他认为这种方法在原来的企业已经被证实实施得很哎功,所以他认为在本企业也应该能成功,但是情况并非如此简单。管理上的任何技术都不会是解决所有企业问题的灵丹妙药。在运用时必须考虑到企业的具体情况,可之可以照搬。这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首先,在原则上“末位淘汰制”对企业规模有要求。在一个组织中实施末位淘汰法是假设公司员工的素质和表现符合统计学中的所谓正态分布:大多数人表现是中等,表现很好和表现不好的人都是少数。这种分布在统计对象数量巨大的时候是成立的,但是,对一个只有200多人的公司来说,员工的表现不太可能符合正态分布。可能大多数表现很好,或者相反。正如n君所说,该公司员工的表现已经是很好了,并不存在所谓的表现很差的8%。既然这样,就不应该人为地硬性找出8%的“最差的”,把他们淘汰。
其次,“末位淘汰制”对行业特点是有要求的,进一步而言,它对所评定的工作内容的特点(包括技能要求、工作成果的可测量性等)是有要求的。所谓的“末位”,是对本组织来说的,当我们淘汰这批人以后,还要从外面招聘到同等数量的员工。通常,我们很难保证新招进来的人更合适。加上招聘成本,这种“换血”大多数是得不偿失的。比如n君的公司,是一家软件公司,公司中的人都要经过公司较长时间培养才能开始为公司作贡献。在公司外这种人才很少,不太可能像w君以前所在的制造业那样很容易找到人,并且不需要太多的培训。所以,此方法不适合这家公司。
最后,“末位淘汰制”仅适用于一定阶段的人力资源现状,也就是说,这种方法适应于某个特殊的员工群体。比如企业创业之初,管理上比较混乱,有的甚至连有关人力资源的规章制度都不健全,更谈不上建立严格的员工竞争机制。管理要讲适用不讲最佳,对于一些员工素质还不高的企业实行末位淘汰制未尝不可。这种办法可以激励员工,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所以,实施“末位淘汰制”具体到每一个企业,是否有必要要考虑以下因素:
3.企业的文化条件:在管理申崇尚“y理论”的企业,相对其他人性假设的企业,导人末位淘汰的需求较弱。主要原因在于强调的管理基础不一样,如日本的企业,强调的是团队的技能和合作,较少实行严格意义上的末位淘汰,即将员工淘汰出企业,更多的是内部的岗位调配和轮换。
末位淘汰制被淘汰了篇六
末位淘汰制是指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结合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劳动者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得分靠后的劳动者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也就是说,末位淘汰制是企业自己组织制定的一个考核标准,即对劳动者进行考核,通过排名把最后几名辞退的一种管理方法。末位淘汰是美国ge公司杰克?韦尔奇发明的,在ge公司实行后场成功,后传入我国。
用人单位采取“末位淘汰”辞退劳动者的做法,本质上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用人单位不能在法律规定以外自行设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因此,用人单位单方用“末位淘汰”的方式来解雇劳动者没有法律依据。
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以在业绩考核中处于末位的劳动者“不能胜任”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但单位绩效考核中排名末位的劳动者并不一定是“不胜任工作”。即使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应根据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如果劳动者在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正常情况下,劳动者只要没有违背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不能单纯因为劳动者处于末位而解雇劳动者,即用人单位想以末位淘汰的方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还需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用人单位将要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末位淘汰制只是一种企业内部的管理方法,任何一种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1、在企业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规定或与劳动者约定“末位淘汰”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不当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在单位绩效考核中处于末位并不等于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故意提高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定额标准或者突然变换工作内容,使劳动者无法完成,不属于不能胜任工作。(根据《劳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解释,“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3、即使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处于末位属于不胜任工作的情况,也不能直接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必须对不胜任工作的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4、若用人单位依据企业规章制度规定或者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末位淘汰”条款对劳动者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时,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做好证据收据工作,为日后维权做好准备。
5、用人单位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及时向单位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并积极协商;或者向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检举、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末位淘汰制被淘汰了篇七
最近我每天都在学习一些劳动法的一些小案例,觉得非常受用。作为hr来说,学习是一种知识的累积。在我们企业,我是属于行政兼人事的综合办事员,什么都要会,对于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模块都要懂,特别是劳动关系方面。一旦出现争议,劳动法是最好解决问题的依据。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使我对原来一知半解的劳动法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在学习的过程中,发现风险防控、劳动关系的建立与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密不可分。在很多企业中,很多规章制度成为了摆设,甚至很多管理人员根本不重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使用。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就像无头苍蝇一下,没有方向,没有思路。所以在企业中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一旦出现问题可以有据可循。劳动法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母法,有些小问题是可进可出的,关键在于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如何明确的。同时,在一些小案例当中,一些企业把规章制度当成辞退员工的利器,甚至滥用劳动法,侵犯劳动者的利益。让我不得不思考,作为企业应该如何对企业自身形象负责,如何对员工负责。企业需要维护自身形象,应具备一定的公信力,要把企业文化用于实际工作中,而不是纸上谈兵,只有这样才能招到优秀的员工,留住优秀的人才,也只有这样企业的发展才能得到延续。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双方基础之上的,作为劳动者而言不要过分的保护自己的利益,有些是自己造成的错误,应该有担当,而不是一味的无理取闹,也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更为长远。
以上是我的一些学习想法,有不对的地方,还请各位hr多多指点。
末位淘汰制被淘汰了篇八
1.目的:
通过实施员工末位淘汰激活公司人力资源,点燃员工工作激情,提升组织绩效,建立良好的员工进退机制,为优秀员工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和发展空间。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东莞市永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部销售顾问,不包括实习生、销售助理和试用期销售顾问。
3.淘汰机制及评定依据:
3.1员工末位淘汰实施积分制,对于所有销售顾问进行实时打分月度累加,季度末时分数排名最后者实施淘汰。
4.1有触犯到国家的法律法规,如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等行为,所属部门不得隐瞒,立即上报公司直接对其进行淘汰。
4.2考核期限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每3个月考核一次。
4.3考核具体涵盖销售任务达成、销售顾客满意度、日常工作态度和表现三个方面,考核评分共计100分。销售任务达成占40分,满意度占40分,日常工作态度和表现占20分.4.4淘汰积分的具体标准参考销售部业务考核标准、客户关爱部组织的各销售顾问内测满意度成绩以及部门主管/经理对销售顾问日常工作态度和表现的评价.确保可操作、有公信力。5.员工进退机制:
5.1综合整季度的各销售顾问的评分表现,营销部需在本季度第三个月25日前向人力资源部提起人力资源信息报备流程,在季度末确认需淘汰人员名单,经销售部经理批准后,进行公示,人力资源部可进行补员招聘。
5.2在季度末确定需淘汰人员人选,经销售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淘汰,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6、员工申述管理:
6.1在公示后三日内,当事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需提起书面申述申请逐级解决,无书面异议的,视为认同公示结果,服从公司安排。6.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销售部所有。
7、本制度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6、附件:《销售部末位淘汰上报表》《销售部末位淘汰申述表》。
表一:
东莞市永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部季度末位淘汰上报表。
制表:审核:批准:
表二:
制表:审核:批准:
末位淘汰制被淘汰了篇九
1.1引进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原则。形成员工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机制。
1.2末位淘汰制应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执行,并且应确保考核的规范和透明度。
1.3鼓励员工力争上游,公平竞争。通过不断滚动考核,使员工能看到自己努力的方向,树立起良好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为公司的发展增添动力。
二、.考核对象。
2.1公司全体二线员工。
2.2每月15日之前转正的试用期员工,参与当月本部门末位淘汰制考核;每月15日以后转正的试用期员工,不参与当月本部门末位淘汰制考核。
三、考核的方法。
连续3个月在本部门绩效考核排名最后一位的,部门需将此员工进行降级处理或交回人事部,人事部将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另行安排。
3.1员工第1个月在本部门绩效考核排名最后一位,无法胜任自身岗位的,公司将给予1个月的培训机会。
3.2员工第2个月经过培训后,在本部门绩效考核仍处于最后一位、无法胜任自身岗位的,公司将再次给予一个月的上岗期。
3.3员工第3个月在部门内部绩效考核仍处于最后一位,无法胜任自身岗位的,部门需将该员工进行降级处理或交回人事部,由人事部调配至其他适合的岗位。
3.4如发生并列名次,按并列名次执行考核。
4.1、每月5日前各部门将本部门上月末位淘汰制结果发至人事部绩效专员处。
4.2、每月6日各部门将本部门上月末位淘汰制结果向部门员工公示。
五、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