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能够更好地发现自己的问题和不足。写总结时要注意结构清晰、言简意赅,以便读者能够快速理解。希望以下的总结文本能够给大家一些灵感和思路,帮助大家写出更加优秀的总结。
非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篇一
一、计算机室应有专职人员管理,管理人员应具有计算机专业知识水平,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
二、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进入计算机室,师生进机房要遵守机房的一切规章制度,保持机房的清洁。
三、上计算机课前,老师应提前向管理人员填好通知单,管理人员课前需检查每台机器应在正常状态下才能开机,课后老师应填好上机登记薄。
四、上机前,老师应对学生讲解和示范计算机的基本操作方法,让学生熟悉后才能上机操作。
五、操作中,若机器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教师和管理人员处理,学生一律不得自行处理。凡不按教师要求的方法操作而损坏的机器,应按违章操作赔偿。
六、下课时教师和管理人员必须对每台机器进行全面检查,全部设备完好才能让学生离开教室。
七、计算机室的所有设备属于国家的固定资产,各类机型及所有附属设备和资料应建立明细帐。
八、不准利用计算机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宜,未经计算机教师、管理人员检查的存储设备不得上机使用,防止病毒感染。
九、计算机管理人员对每台机器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使机器及设备保持完好。
十、计算机室的所有设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借出为他人使。
非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专人负责本计算机的统管理,维护计算机正常运转,不得擅自接入网络或安装其他网络设备。
第二条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的材料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
第六条各室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县国家保密单位报告。
第七条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从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为加强本系统的涉密管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负有建立健全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以及对各室各派出纪工委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界定涉密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及各种存储卡)及笔记本电脑,并由办公室登记造册。
第二条各室各派出纪工委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笔记本电脑必须妥善保存。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员保管,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三条暂停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内使用,严禁在互联网外网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须报经单位领导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和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禁将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使用。
第五条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需要送外部维修时,必须到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进行信息清除处理。
第六条涉密笔记本电脑硬盘、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到县国家保密单位指定的销毁点销毁或送交县国家保密单位统一销毁,各室各派出纪工委不得擅自销毁。禁止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废品出售。
第七条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从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二、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该信息系统的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
三、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功能,以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
四、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软盘、光盘等存贮介质要由相关责任人编号建档,严格保管。除需存档和必须保留的副本外,计算机系统内产生的文档一律删除,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样品等必须立即销毁。
五、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
六、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工具可采用光盘、硬盘、软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七、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它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八、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一、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安全保密人员和该涉密单位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二、各涉密室(各派出纪工委)应将本室(委)设备的故障现象、故障原因、扩充情况记录在设备的维修档案记录本上。
三、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必须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单位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四、办公室负责对办公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五、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保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我单位为保密要害部门。涉密信息包括各室各派出纪工委在工作中产生的信访处置、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案件申诉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在案件调查工作中虽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又属不宜公开的工作秘密,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密级文件资料、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我单位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为保证我单位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防止计算机网络信息失密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非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篇三
1、非计算机室工作人员禁止进入中心机房,外来参观及工作需要者需经医院及信息处处长同意方可进入,并做好登记。
2、做好防病毒防黑客安全管理工作,网络管理人员定期对网络进行安全检查。防病毒人员对整个网络病毒情况进行适时监控,发现计算机病毒必须立即杀毒,并查明原因报告医院,作出相应处理,对内容*的病毒要立即报告保卫部门,不得向任何人传播。
3、所有字典、数据不得擅自向他人透露,严禁擅自删除或修改数据库中的`数据,如需查询或修改数据,必须经科负责人同意方可,并做好记录。
4、医院局域网上运行的计算机只限操作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禁止本院局域网以外的计算机连入该网,如违反规定擅自将非网络用机连入医院局域网,一经查实,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如因此造成医院局域网感染病毒,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甚至导致系统瘫痪,予以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5、机房禁止吸烟、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非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配合网络及系统在公司的正常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公司的信息化管理,特制订本制度。以期达到计算机网络软硬件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司整个计算机网络系统稳定运行之目标。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1各单位。
拥有本部门计算机的使用权力,使用异常或有适当需求时拥有要求网络管理人员协助维护的权力,并承担本单位计算机的保管和日常维护的义务。
3.2信息部。
公司计算机网络及其外围设备由信息部统一管理、购买和维护。信息部拥有建议配置、采购公司计算机的权力,并承担对公司计算机的软硬件的维护、各部门计算机异常处理及确保整个系统正常运作的义务。
4.1集中管理原则:所有计算机相关硬件与软件由网络管理人员集中管控。各部门及单位按网络规划及工作需要向网络管理人员申请。
4.2责任落实到人原则:所有计算机及周边设备都必须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3优先处理原则。
所有计算机需求的优先权为:
a级:服务器的稳定及相关需求。
b级:财务部门。
c级:其它部门。
5.1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购置。
5.1.1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5.1.2信息部了解使用部门的。工作对计算机和相关设备的配置需求情况。
5.1.3信息部提出建议购置方案。
5.1.4信息部进行市场询价(三家供货商)。
5.1.5报分管领导批准。
5.1.6选择供货商实施购置计划。
5.1.7信息部验收合格后登记造册,办理领用手续。
5.1.8按照使用部门需求安装调试软件。
5.1.9交付使用。
附:公司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购置流程:
5.2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维护:各单位使用的计算机出现故障,应通知信息部,由信息部指定专业人员维护,各单位不得擅自开机修理。
5.2.1凡由公司信息部购买登记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使用中出现问题时,由使用者及时向信息部计算机主管人员报修,说明故障现象。
5.2.2信息部在收到报修申请后,填写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维修单,一般在24小时内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如不能在24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应说明原因)。
5.2.3维修人员进行现场维修,查明故障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如果需更换硬件,需由使用人员提出书面报告,经使用单位领导及信息部签字后方可进行购买、更换。
5.2.4维修完毕,由使用人员和该单位领导在计算机维修单上签字确认。
5.2.5维修人员将计算机维修单带回信息部备案。如果更换了硬件,应在计算机档案中填写相关硬件更换记录。
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维护工作流程。
6.1计算机用户必须是本单位审定的人员,且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会使用与工作相关的软件;使用非本单位计算机,应经所在单位的领导批准后方能操作。
6.2公司给个人或单位配备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需由领用人和单位领导在信息部办理领用手续,各领用人和单位负责人需保证所用计算机的完好。
6.3各计算机用户必须保持所使用计算机表面及外围设备的清洁,计算机和通讯线缆应摆放整齐有序。注意计算机防尘、防水和阳光直射。
非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任何人不得擅自在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
(二)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的材料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涉密计算机不得擅自接连上互联网。
(三)凡涉及涉密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信息不被泄露。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四)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市保密局报告。
(五)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六)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制度从x年x月x日起执行。
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安全保密人员和该涉密单位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二、涉及计算机设备的故障现象、故障原因、扩充情况记录在设备的维修档案记录本上。
三、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必须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四、办公室负责对办公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五、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保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非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篇六
为了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充分利用多媒体等现代化设备技术进行教学,吸收、整合、开发网络资源,加大计算机辅助教学力度,上级给每位教师配备一台电脑。为了更好地发挥这批计算机服务于教学的作用,特对各教师计算机管理、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办公电脑及其附件属学校固定资产,教师只有使用权;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给教师配备一台电脑,电脑实行专人、专机、专管,任何个人不得将设备据为已有或挪作他用。
二、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拆装计算机、更换计算机设备,不得私自外借、搬离办公室。
三、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修改系统配置、ip地址、删除软件。
四、使用期间若有人为损坏或丢失,使用人应照价赔偿;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收回或调剂给其他教职工;使用人调动、离职或退休,电脑必须上交总务部门。
五、为保证计算机的正常运作,确保校园网络的通畅,请教师。
对杀毒软件经常更新,不使用有病毒源的光盘,对移动存储设备应杀毒后使用,不私自安装有害系统运行和校园网络安全的软件,上班时间不要打开占用网络资源带宽较多的窗口(如大容量文件下载等),以免引起网络堵塞。
六、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上网,禁止浏览色情、
反动的网站。工作时间谢绝聊天、游戏及其他与教学工作无关的各种网上活动。
七、下班离校或长时间不使用计算机,请务必及时按照正常的。
方法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不得强行关机。坚决杜绝通宵开机的现象,以防火灾隐患。
八、每学期结束前学校组织检查每台计算机的情况,并据实登记。如果有设备丢失或损坏的情况,使用人将负全部责任,照价赔偿。
九、学校如果发现教师有违反以上任何一条制度的,将给予警告、关闭网络,并收回该计算机。
十、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从20xx年12月起实施。
非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篇七
一、涉密计算机原则上专机专用,特殊情况需多人使用的,由处室、单位指定专人管理。
二、涉密计算机使用及保管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确保防护设施的安全可靠。绝密级便携式计算机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机密级以下的便携式计算机要存放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密码文件柜中。
三、涉密计算机只能在本单位使用,严禁借给外单位、转借他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计算机外出的,需填写“涉密计算机外出携带登记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报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逐件登记涉密计算机内的涉密信息。返回时,保密工作机构对其携带的涉密计算机进行保密检查,以确保涉密计算机的安全。
四、涉密计算机的传递按照《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的要求管理。
五、涉密计算机不得直接或间接连入国际互联网等非涉密网,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严格一机两用操作程序,未安装物理隔离卡的涉密计算机严禁连接国际互联网。
六、涉密计算机日常管理人员是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的责任人,其日常保密管理职责如下:
1、应设置8位数以上的开机密码,以防止他人盗用和破译,开机密码应定期更改。
2、应在涉密计算机的显著位置进行标识,不得让其他无关人员使用涉密计算机。
七、涉密计算机必须配备安全保密,查杀病毒、木马等的国产杀毒软件。配备的安全产品需经省保密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检测和安装、维护。
八、涉密计算机使用的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按涉密计算机的同等级别进行管理,不得与其他非涉密计算机网络及通讯网络连接;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无线功能的信息设备。
九、涉密计算机的维修,原则上由信息中心负责。需外送维修的,维修前,应进行登记,将涉密信息备份后,彻底清除涉密信息或拆除所有涉密存储介质,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并有保密人员在场。维修完毕后,进行核对、技术测试和审查,符合有关标准后才能投入使用。
十、涉密计算机因使用人员岗位变动、使用期满等原因交回时,对涉密计算机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好登记备案、妥善保管;需归档的,应按相关规定归档。
十一、不再使用的涉密计算机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单位领导批准后,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处理,确保有关内容和数据不可恢复。禁止将未经技术处理的涉密计算机转为非涉密计算机或进行公益捐赠。
十三、责任人每半年对涉密计算机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做出文字或电子记录,发现丢失应及时向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非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篇八
计算机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具体职责如下:
(一)按正常程序使用计算机系统,严格区分内网和外网计算机,杜绝内外网计算机交叉使用;确保不使用外网计算机处理和保存内部资料和涉密信息。
(二)设置开机密码,每月更换,且密码长度不能少于8个字符。
(三)保证计算机只运行与业务相关的`应用系统;杜绝利用互联网浏览不良信息、玩电子游戏及网上聊天等行为。
(四)严禁利用计算机下载和扩散计算机病毒、木马程序;擅自进行网络安全测试、攻击测试;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设备等。
(五)严禁外部人员使用本单位的网络系统和计算机。
(六)配合和服从系统管理员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安全保护管理、信息保密工作;按权限使用计算机,保管好密钥盘和密码。
(七)系统出现异常现象时,应及时通知系统管理员,并做好现场信息、状态的保护和记录,在故障未排除之前尽量不要关机。
(八)积极参加计算机知识、业务处理系统和操作技能。
培训,努力提高计算机操作水平,减少误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九)保持操作环境的卫生,延长计算机使用寿命。勤俭节约,爱惜使用打印纸等易耗品。
非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篇九
一、计算机系单位贵重财产和精密设备,由专人负责,为确保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转,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其相关物品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确保机器的正常运作。
三、非本单位人员未经计算机管理人员批准不得使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四、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其相关物品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对计算机及其外设应当定期检查,定期保养,保证计算机运行安全可靠。
五、定期进行防病毒、查毒工作,做好重要数据备份工作。
六、禁止安装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不得利用本单位计算机炒股、玩游戏、聊天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妥善保管软硬件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八、使用人员如发现计算机系统运行异常,应及时与计算机管理人员联系,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拆开计算机调换设备配件。
九、请电脑公司专业人员对计算机及外设进行维修时,应有人自始至终地陪同。
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应协同有关人员定期检查各种用电设备和门窗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电、防雷,防水工作。
非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篇十
一、医院所有连接医院内部局域网的计算机设备由信息网络科统一管理,所有计算机设备均应按医院规定列入使用科室固定资产帐,并由专人管理,定期登记。
二、计算机设备是指各科室、个人日常工作使用的计算机设备,以及包括服务器、计算机、网络设备、打印机、条码扫描仪、显示屏等专有设备。计算机设备主要有计算机主机(包括机箱内的各种芯片、功能卡、内存、硬盘、软驱、光驱等)、显示器、打印机、外设(键盘、鼠标)以及随机资料等。各使用科室使用的计算机设备,都将直接分配到科室使用和保管。各科室都必须对领用的设备负责。领用任何设备时,必须认真清点并签写“zz一院固定资产领用单”。
三、计算机设备的申购、更新、更换、维护和淘汰。
(一)计算机设备的申购(医院内部网联网的工作站)。使用部门因业务开展需要增加计算机或与计算机相关设备的,需由使用部门向信息网络科提交有科室负责人(正职)签字的书面申请,由信息网络科负责人确定是否同意计算机设备申购。若同意,则由信息网络科提供设备相关性能参数交由设备科统一采购。
(二)计算机设备的更新。一是定期对部分需要升级的机器增加新配件(如增加内存)或更新部分配件;二是使用的设备已经到了淘汰的年份而必须更换新设备。计算机设备如需要更新,经信息网络科人员确认后,按计算机设备申购的相关规定购置。
(三)计算机设备的更换和维护。当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毁坏时,需要将原设备交信息网络科(不能自行拆除设备的任何组成部分)维修,若不能维修或无维修价值的,按计算机设备更新有关规定换领相应的设备。
(四)计算机设备的淘汰。对于被更换及超过使用期限、没有必要维修的'老化淘汰设备,由计算机设备资产所在科室提出向设备科提出申请,打印报废单后交由信息网络科确认后,送设备科报废处理。
四、计算机设备使用的具体规定。
(一)分配到科室使用的设备,使用者对设备的安全和完整负有责任。各人必须爱护、珍惜分配给自己使用的计算机设备。
(二)未经使用科室同意,不能擅自在计算机上进行与医院业务工作无关的任何操作。
(三)未经信息网络科授权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服务器和网络设备。
(四)所有计算机设备,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拆、换任何零件、配件、外设。不论该行为是否已经对设备、网络、数据造成影响,一经发现,将交由保卫科严肃处理。
(五)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将私有或外来的零件、配件、设备,加入到系统内部的计算机设备中或网络中,不得擅自安装未经认可、允许的游戏和盗版软件。
(六)如工作实际需要增加配备设备或更新设备的,各科室都必须预先向信息网络科提交申请报告,且须有科室负责人(正职)签字,由信息网络科批复后统一选型交由设备科采购。
(七)任何科室不得将系统内的计算机设备搬离工作地点(或借给外单位)使用,必须经信息网络科同意后才能搬离或借出(必要时将相关数据删除)。
(八)各科室须保证自己所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清洁、卫生和安全。
五、由信息网络科定期对计算机设备进行全面清查、核对。
六、本规定由公布之日起执行。
非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篇十一
一、计算机教室是学校教学的重要场所,不允许在室内进行任何非教学活动。
二、计算机教室设专人管理及维护,工作必须认真负责。
三、计算机教室设备要建账,做到账物相符。
四、计算机教室要设立登记制度,上机记录要认真填写。
五、计算机要定期维护,及时抢修,要经常保持设备完好。
六、要经常注意排除隐患,防火防盗设施要完备,下班前要关闭电源,锁好门。
非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办公室负责本委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处室、各单位不得擅自在本局内部网络上安装或卸载其他设备。
第二条 涉密计算机设备必须与互联网(外网)完全分隔离。涉密信息不得在与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三条 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条 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涉密信息。
第五条 凡涉密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保证储存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六条 各处室、各单位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宜宾市委保密委员会报告。
第七条 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 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 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非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篇十三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负责本委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处室、各单位不得擅自在本局内部网络上安装或卸载其他设备。
第二条涉密计算机设备必须与互联网(外网)完全分隔离。涉密信息不得在与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三条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条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涉密信息。
第五条凡涉密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保证储存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六条各处室、各单位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宜宾市委保密委员会报告。
第七条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