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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管工作汇报篇一
根据省、市工商局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了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张新荣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王兆文、刘晨、雷光英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经检分局、市场监管室、注册登记室、“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及各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监管领导小组。根据我县食品流通领域的特点,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先后制定下发了《高台县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高台县工商局“两节”市场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高台县工商局食品监管应急预案》,从组织领导、任务落实及工作措施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要求。同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行政管理目标责任书当中。年初与各室、经检分局、工商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工商所、分局又将监管内容、任务分解细化给各巡查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分工抓,分局、工商所重点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与此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坚持做到“三个一”,即“一月一法一考”,组织开展以案学法,重大执法行动先行培训活动,积极探索培训载体,加强对新理论、新知识、新内容的学习培训,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常规知识、假冒伪劣商品鉴别知识、适用法律法规知识、办案文书处理等为内容的知识更新活动,特别是今年四月十七日至四月二十一日举办的“工商执法大练兵”活动,有力促进了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为发挥工商职能,提高执法效能,稳步推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食品监管工作汇报篇二
(一)强化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监督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基层监管岗位责任制。我们针对人员变动和工作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机构按职责分工协作抓的工作格局。我局党组和各县市区局党组(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各级工商局都与当地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县市区局与市局、工商所与县市区局、管片干部与所长层层签订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
食品监管工作汇报篇三
1、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从国际上看,监管体制一般分三大类,有多部门体系的、单部门体系的、综合型体系的,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多部门体系的模式。这种监管体制,中国目前食品安全分阶段管理的一个现实,就是生产经营分了若干阶段,现在我们按照这个特点进行监管,是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既体现相互分工,又能够实现综合协调,这也是法律的要求。但是能不能真正做到无缝呢?有时候比较难。这是多部门监管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部门职能要么重叠,要么出现空白。针对这样的情况,《食品安全法》特别对综合协调和部门分工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同时对各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也进行了明确。《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对以上职责做了进一步的`细化。
2、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为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隐患,杜绝的实践中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盲区,12月29日,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对销售非自产初级农产品从业者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摊贩监管、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小饭桌”、“农家乐”、公开举办农村家宴、食品展销、仓储、专业食品运输等从业者监管、放心早餐食品安全监管。放心早餐的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放心早餐销售点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的兼营行为监管、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等情形进行了明确和界定,堵塞了监管漏洞。意见授权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实施本意见的过程中,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作适当调整。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对于本意见没有明确或新出现的事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确定相应的监管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对难以界定具体监管部门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等办法进行监管,各部门应当服从并积极参与或配合,杜绝监管盲区。
3、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委发〔〕4号)。为切实加强学生营养餐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4月27日,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委发[]4号),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学生营养餐监管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工程实施过程中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奶牛养殖、生鲜奶收购及饲料、兽药和养鸡场的监管工作。在省级有关部门未指定鸡蛋供应企业之前,由农业部门对学生营养餐所用鸡蛋供应企业进行初步筛选,报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后,会同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对外公布。负责对鸡蛋供应企业所用饲料、防疫用药及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论定期公示;质监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审查学生营养餐所用奶品的配方,对乳品生产企业的乳品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检测结论。协助相关部门对奶品中标企业所设置的配送机构及代理商进行日常监控,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擅自改变合同约定最小包装规格、再次灌装、分拆等行为依法查处;工商部门负责奶品、蛋品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中标企业代理商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定并监督实施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代理商仓储及物流配送质量安全规范,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供应的奶品、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公示检验结论;卫生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所涉食品(含饮用水)进入学校之后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对蛋奶等品种储藏、加工、食用及食用反应监测等进行技术指导,对奶品、蛋品及饮用水等品种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结果。负责学生营养餐食品卫生(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对直接接触蛋奶等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教育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总供销合同项下所涉品种定期取样送检,对怀疑品种随时送检。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规范,落实学校内部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运行的基本制度,并监督执行。结合地域及学生分布情况,逐校或按片区配备学生营养餐专职质量安全管理员,并组织专业培训。负责督促各实施学校加大资金投入,按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的要求,新增设施设备,改进储藏、加工、分发食用的环境和条件;监察部门负责对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各县区、各级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依法依纪追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财政、商务、供销、民族宗教事务、审计、旅游等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能及市政府指定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安全监管职责。
(二)我市食品链条各环节监管职责分工情况。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立案查处;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阻碍、抗拒行政执法活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药物残留进行综合整治;负责农产品跟踪检测和蔬菜安检工作;负责定点屠宰场(厂、点)生猪、牛、羊的检疫及其监督。
市经贸委主要负责食品流通、加工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实施“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战略。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酒类市场及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在屠宰环节,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入市,净化肉品市场监管。在有关县区,此项职责由经贸局承担。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
市卫生局目前仍然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审查;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开展对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根据市政府机改方案及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餐饮服务、学校、机关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职责将有卫生局划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目前,划转工作已启动,预计本月底可完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市场准入审查,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违法的食品广告和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和假冒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承担原由卫生部门负责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和发放生产许可证;组织制定、审批、发布食品地方标准。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要负责出入境食品及其装载、包装物和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和监管。
市政府其它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药监局要根据省、市编办划分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见,积极推进我市监管体制创新,尽快提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分意见,并抓好落实和衔接工作。
(三)几个特殊情况的处理。
1、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国家质检总局将小作坊监管的范围界定为:10人以下,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在实践中,由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数量多、分布隐蔽、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生产环境普遍较差等问题,个监管部门在对小作坊的认识上存在差异,因而导致对小作坊的监管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我市在小作坊监管上探索了一些有益的方法。
对主体和特征都很明显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本着对小作坊“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实施许可管理。市质监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了《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7项要求,共计44条(具体内容详见gb/t23734―)。食品小作坊生产食品需向县区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县区质监部门对其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合格后当场随机抽样。样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县区质监部门在小作坊申请书上签署“现场审查并产品抽检合格”意见。小作坊业主持签署意见的申请书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县区质监部门为其出具开业生产登记证明。不具备自检能力的食品小作坊应就近就地与法定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中含有技术参数的项目,每季度委托检验一次。总砷、铅、铝等重金属指标每年委托检验一次。在同级财政经费保障情况下,县区质监部门对食品小作坊每年进行全项目的监督抽检不少于2次。
对存在交叉,不易界定范围的小作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明确的部门进行监管。《意见》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对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分两种情形处置:依托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如商场、超市、食品店、集贸市场等)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在独立且专属的门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
2、食品摊贩的管理。食品摊贩指无固定店铺,在集中交易市场或者所在地区县政府允许的场所内从事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个人。食品零售摊贩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管辖区域内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主要指区域规划、场所公共卫生、摊点布局等)。
3、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的食品监管。这几类场所均有较明确的“四至”边界,环境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本着便民高效、责任唯一的原则,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等场所内的所有食品从业行为,由工商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4、对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监管。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主业以外兼营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业务的,兼营业务日常监管由主营业务监管部门负责,在监管中发现兼营活动违法违规需要处罚的,应及时移送依法负责的监管部门处理。按照《意见》的精神,餐饮服务单位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酒、饮料等非自产及预包装食品的,不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而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
5、运输中食品的监管。生产企业若直接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质监部门监管;生产企业若设库中转站的,视为流通行为,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企业若委托第三方物流单位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对于监管职责归属不清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由市食安委进行研究、协调后决定。
6、几类农副土特产品的监管。豆腐生产加工属于典型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监管;豆芽的生产过程非常特殊,虽符合农产品生产的特征,但是未经过充分光合作用,若按初级农产品对待,则可以使用化肥、助长剂、漂白剂等,但是这些成分在其生长过程中降解、转化非常缓慢,残留量较大,留下质量安全隐患,因而,市食安委指定由质监部门监管。木耳、香菇、茶园符合农产品生产特征,应由农业部门监管。
食品监管工作汇报篇四
明确了我区卫生监督现场执法模式的总体框架,确定数据传输模式为3g网络实时传送,实施了网络改造和软件升级。截至目前,区卫生部门已初步落实15万资金,用于硬件采购,目前正与相关供货商就硬件采购事项进行洽谈,并进行现场执法数据传输测试。通过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餐饮监管新模式。
(2)文书交接及买样费用:各中队按照成本价购买样品,承担省、市局抽检任务的,提交产品样品采样记录第三联1份(送样用)、复印件1份(报销用)、《样品信息登记汇总表》(附件3)1份、正规餐饮发票1份(注明“买样费”,发票台头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定型包装产品应填写《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并进行产品确认。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狠抓落实,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监管工作汇报篇五
(一)、继续加大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力度,严格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局的要求,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结合日常监管依法对全县1552户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建立健全了工商所辖区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档案,监管记录和监管记录卡等登记注册基础资料,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我局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共取缔食品无照经营户200多户,罚款60000余元。今年上半来,又查处食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案35起。
(二)、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全面推进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结合工商e6办公系统,按照各工商所管辖范围,初步建立了食品经营主体档案、不良行为记录档案、食品经营主体注册登记电子档案和经济户口数据库,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通过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不断提高食品经营主体职业道德,强化自律意识和社会意识,从主观上杜绝了食品不安全案件的发生,促进了食品流通的良性运行。
(三)、继续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良心运行,我局以重要节假日为契机,以元旦、春节、“五一”、“六一”为基点,以城区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以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粮油、肉类、蔬菜、食品、饮品、保健品、水产品、酒类、儿童食品为执法检查为核心,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先后集中开展了儿童食品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包装食品、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月饼市场及节日市场、秋冬季食品市场等10次大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通过对全县经营食品其中的800户零售经营门点,8家超市,3家商场,36家宾馆(饭店、餐馆)的餐饮操作间,25户食品批发经营户进行多次检查,特别对有文件通知的涉“红”食品及其它食品,对照企业名单、商品名称、品牌、批次、生产厂址等项,重点进行了清查,扎实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有效维护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至6月底,共检查经营门点3561户次,检查商品10大类194个品种,1800多个计量单位,下达违章警示通知96份。扣留收缴假冒伪劣或“三无”商品总价值4万余元。
(四)、继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行为。今年,按照总局制定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五个到位”、“六查六看”的要求,我局将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认真落实到每个基层工商所,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基层工商所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到位;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食品质量监管和经营者自律制度到位;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取缔无照经营到位;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和预警与应急处置到位。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并对规范情况和落实“五个到位”情况进行了自查,逐所验收。结合高台实际,制定了我局《工商所落实〈规范〉考核办法》,突出“五有、一落实”。即,有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有辖区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档案,有监管记录和监管记录卡、监管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食品监管工作汇报篇六
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共检查纠正经营资质存在问题的食品经营者241户、进货检查验收存在问题的26户、食品商标广告存在问题的6户。至目前,已发放商品信誉卡10万多份,进销货台帐800本,签订食品责任书1000余份。今年,由于我局加大了食品安全的整治和市场巡查监管的力度,运用“星级”管理强化对经营者的分级分类监管,通过推行重要商品索证、索票、备案和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经营者和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经营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违章行为明显下降。使食品质量监管工作不断加强,食品质量明显提高,从而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和加强监督检查,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三是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国家工商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十条意见”的工作要求,我局将食品监管工作的重心下移,实行食品安全片、段长负责制,构建了食品安全监管“五结合”模式,即“工商所与经营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相结合;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与市场巡查相结合;食品安全监管与经营者建立、落实自律制度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食品安全预警应急处置相结合;教育警示与加大食品安全大案、要案查处力度相结合”,有效地发挥的工商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四是结合“百城万店无假货”、“名优食品入乡进村工程”和“三绿工程”等活动,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放心示范店”、“放心示范超市”、“放心示范市场”等创建活动,树立典型,鞭策后进,营造放心消费市场。截至目前,以在全县城区及各乡镇建立“放心示范店(超市)”30个。
食品监管工作汇报篇七
按照地产食品生产企业和市场地产食品两头抽检的原则,制订20xx年度全区地产食品产品质量抽检计划,目前正分步实施。截至目前,已巡查企业15家,抽检水产品6批次、糖果3批次、糕点2批次、黄酒3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肉制品6批次、罐头1批次、原辅料5批次,对1批次纯净水实施比对测试,结果合格。
食品监管工作汇报篇八
(祝桥镇副镇长沈春燕)。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11年我镇紧紧围绕文明城区创评工作为目标,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镇和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的成果,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对建立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进行认真探索。把各项食品安全工作深入推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下面,我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汇报:
基本概况。
祝桥全镇总面积8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9万,外来人口3.4万,有20个行政村,11个居委。耕地面积约30007亩,常年种植蔬菜26118亩次,种植西甜瓜15000亩,果树面积为6300亩,年生猪出栏量46159头左右,各种禽类54万羽,饲养奶牛729头,水产养殖195亩,农资商店9家。截止到目前,全镇食品生产、餐饮、流通领域的动态统计数据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3家,有证13户。农贸市场5家,取的食品卫生许可证4家、达标菜市场整改完毕1家(朝阳市场)。生产社会盒饭1家。现制现售67户。餐饮业111户;其中大、中型餐饮单位5家,小型饭店48户、快餐店15户、小吃店和酒吧茶室、饮品店43户,企事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167家;其中学校和幼托机构及民工子弟学校食堂11家,建筑工地食堂临时许可证2家,敬老院食堂6家,医院食堂3家,食堂备案66家。食品销售单位727家,其中长期有效证595户,临时证132户。其他食品经营32户;其中餐饮业半成品配送2家,储运3家,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22家,餐饮管理(非实物方式)5家。
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1、我镇主要从镇级、职能部门、村居委三个层面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具体工作。一是镇政府依照食品安全“属地首责”的原则,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的领导班子。同时制订了《祝桥镇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和《祝桥镇食品安全考核细则》,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二是镇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下设食品安全办公室,有专职食品安全干部。卫生室的乡村医生56人,防保组办酒户指导人员13人,防保组食品条线人员3人。三是各村居委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镇长徐纪明同各村(居)委、各职能部门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40份,全镇459个居民小组与各村(居)委也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村(居)委食品安全干部31人,食品安全信息收集上报员45人,村级小组食品安全信息员459人。并且,及时调整和充实基层食品安全信息员,使全镇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覆盖面达到100%,食品安全的监管重心下移,较好地解决了食品安全工作基层“管理难”的问题。
2、为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镇领导不仅在组织领导上高度重视,更是在食品安全工作经费上给予大力的保障。2010年我镇投入食品安全监管经费16万,2011年经费预算20万元,为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
二、发挥队伍作用,夯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1、加强摸底,强化培训。一是充分发挥网底食品信息员的作用,对辖区内的食品行业和食堂,认真做好调查、摸底、登记和备案,对无证照经营户全部发放食品安全告知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推荐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示范街。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形式,及时召开食品安全现场会,邀请食品监督所的老师做工作培训和现场讲解。对其他单位创建示范点具有很强的借鉴作用。
2、考核机制,奖惩分明。加大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镇食安办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奖惩制度,把食品安全考核结果直接与年终评选评优以及单位领导奖金挂钩,促使各单位把食品安全放到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中。
3、划区包干,先易后难。由于我镇是三镇一场合一的大镇,地域面积广,经营户比较分散,在管理过程中,我们按照区域进行划分,协调镇有关职能部门和村(居)委有关责任人与食品安全信息员、防保人员组成工作小组,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定人、定位、定责、定量,做到责任到人,层层落实。目前,随着开发、开放,外来人员的大量导入,给食品安全带来不安全因素,他们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淡薄,有个别法人对办证工作怀有抵触情绪,随大流思想严重,观望者较多,持证率低的现象一时难以突破。因此,我们先从机关人员和干部开始,呼吁他们和身边的家属、亲戚、朋友帮助宣传、督促,做责任人的思想工作,逐步推动全镇的食品安全工作。
4、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为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把监管责任进行层层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食品安全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三、突出重点环节,着力加强规范化建设。
1、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打造“放心农产品”工程。种植业、养殖业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是食品安全的源头,一直以来倍受各方关注,把好源头的监管责任重大。在创建“国家级卫生镇和食品安全示范镇”活动中,食品源头监管工作首当其冲,为此,镇农业推广站成立以站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检查小组,落实了相关责任,确定了陶仁林为农产品食品安全的专职人员。保证源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进。
镇农业部门对源头的监管非常重视,及时召开农业会议,层层落实工作并签订责任书,共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19份,安全卫生生产承诺书680份。并且树立上海青绿畜禽养殖场和上海东潮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食用农产品示范基地。同时,配合区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的违禁品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的登记、查处、备案等工作,全年检测蔬菜农药残留样品3443只,不合格9只,合格率为99.99%,5个农贸市场和配菜中心检测样品14289只,不合格32只,合格率为99.98%,对检查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坚决予以销毁。
建立了现场检查指导制度,根据全镇种养殖业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面上检查相结合,每季度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定时检查和不定时检查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单位农业干部具体抓督促和指导,全年共检查、指导1183户次。确保农产品源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顺利有序。各项工作指标得到进一步落实。
(二)加大生产加工业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和整治力度,全镇现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3家,均持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每季度镇经发办组织对本辖区内的13家生产加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其中盐仓的盛永年糕厂与东海的米酒厂2家第二、第三季度未在生产加工)。按照区技监局下发的关于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我们组织人员开展自查互查活动,发放自查表13份,检查组在检查中对各生产加工业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并做好整改的检查督促工作。另外,建立监管档案13家,对企业奖惩情况进行记录,组织《食品安全法》培训2次,树立上海东航美心食品有限公司为我镇食品生产企业为食品示范企业,通过它的规范化管理后带动全镇其他食品生产加工行业的经营行为。
(三)狠抓食品流通领域监管,建设食品安全流通网络。
一是稳步推进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工商部门积极推进食品市场准入制,狠抓食品准入工作的规范管理。通过巡查,规范市场食品检测、索证索票、台帐登记等各项制度;目前全镇所有的食品店和超市已100%建立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制度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
二是通过严把猪肉的经营主体关、进货质量关和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等措施,确保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三是通过检查持有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的合法和有效性、加大督查力度、建立监管档案等措施,彻底解决小食杂店、食品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
四是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3条以及农村食品安全放心店创建10家,做到证照、台账、票证、食品诚信“四齐全”。
五是食品安全责任书签约工作,为保证世博会期间的食品安全,工商部门要求每户开业的食品流通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镇食安办积极协调,召集食品安全信息员进行培训,全镇签订责任书422户。
(四)强化食品卫生监督,确保餐饮消费安全。
一是认真开展餐饮消费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整治餐饮和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的整治力度,强化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我镇现有企事业、建筑工地、学校食堂155户,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143家户,不供菜食堂12户(6家私立幼儿园口头承诺不供应炒菜)。持证率达100%。通过积极的宣传、教育和政策指导,对经整改后符合发证条件的小餐饮单位和食品经营企业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对经多次查处仍不整改的违法经营者,坚决予以取缔。指导各单位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强化了对健康证、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消毒的监管,制定卫生监督要点、完善“三防”设施。另外,举办食堂食品安全培训2次,上下半年各1次有140家单位850名从业人员接受培训。
二是深入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食监所对辖区内的餐饮、集体食堂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每月进行表情(笑脸、平脸、哭脸)公示,评出“良好”和“一般”达90%以上,100%建立食品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
三是加强餐饮业和学校、托幼机构饭堂负责人、厨师和采购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就食品卫生管理、加工操作、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及台帐的建立等内容进行了强化培训,收到了实效。
四是家办私立幼儿园食堂纳入全程监管;我镇现有私立幼儿园7所,食堂有证照1户,其余6所均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但是,镇食安办、祝桥食监分所、防保组一直把他们纳入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中,防保组每月开展1次检查,镇食安办、食监分所、教育条线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在开学前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幼托机构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五是农村家庭办酒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祝桥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特色工作,也是创新工作,在尝试探索过程中,镇每年下拨专项资金用于家庭办酒的消毒粉、厨师、相帮人员的体检、宣传等工作。通过制定各项制度,明确各自职责,利用村食品信息员的优势,每月进行摸底调查,上报;再由防保组人员进行包干上门指导,办酒户指导率100%。2011年,指导农村办酒户1632户次,办酒桌数23346桌,吃酒人数210114人次,未发生农村家庭办酒户食品安全事件。
四、突出重点问题,着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上下联动,通力合作,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组织开展各项专项食品安全执法行动,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提供执法保障。今年共组织联合执法8次,检查3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车辆123台次,共查处无证照食品加工窝点4个,取缔无证照经营户59家,虚假保健品广告2起,整顿了马路流动摊位20余户,跨门经营20余处,发放无证经营取缔告知书78张,销毁不安全食品500公斤。规范了市场秩序,根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建立完善的群众监督网,加强群众监督。调整和充实了全镇食品安全专职干部和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赋予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同时依托工商消协组织,在全镇建立了镇村两级消费者维权联络站,并向社会公示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举报电话,扩大了监督范围,保证了监督渠道的畅通。
五、强化体系建设,着力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我们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按照上级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譬如:一是无证照经营行为和无证照夜排档及流动的马路摊贩的整治。二是私立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三是企事业单位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有待加强。我们将认真分析原因,查找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相互协作,综合监管,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牢固树立食品安全高于一切的思想,制定措施,明确责任,扎实做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为实现我镇“祝桥新镇、航空新城”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下一步打算。
我镇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在目前取得的成绩上再接再厉,通过做好“三加强”,继续加大力度对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管整治。
(一)加强宣传,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阵地,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集中宣传食品安全工作的意义、宣讲国家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营造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首先我们将采取制作食品安全宣传版面进行巡回展出,其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还有利用学生,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营造食品安全人人参与,人人知晓氛围。
(二)加强监管巡查力度,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建立完善打击整治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的同时,扩大巡查的覆盖面,利用不定时进行突击检查,最大限度地打击辖区内违法经营的行为。
(三)加强巩固创建整治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村居委会要通过前阶段的整治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及时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我镇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促进我镇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祝桥镇食安办。
食品监管工作汇报篇九
截至目前,星阳菜场已全面完成标准化菜市场改造,豆制品冷链销售专柜增至5个,大润发超市已增设豆制品冷链销售专柜6个,加贝大卖场20个,家乐福4个。同时,采取政府补贴、企业自筹等办法,宁波亨霸豆制品有限公司投入12万元新购豆制品冷链配送车一辆,从配送环节确保豆制品安全。
食品监管工作汇报篇十
据介绍,年初以来,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狠抓督查指导,坚持从严监管,严防死守食品药品安全底线。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目标责任压力传导到位。州政府组织召开州食安委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全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副州长、州食安委主任魏贺生安排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目标。
责任书。
对工作滞后的东乡县、积石山县政府分管县长和食药局长、食安办专职副主任进行了集中约谈。州食药局组织召开重点工作培训交办会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进一步靠实县市食药局的监管责任。
二是强化督查指导,推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州食药局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随机成立3个督导组,深入8县市开展随机检查,通报县市3次,约谈县市食药局2家,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2家,强力推动工作后进县市监管部门到位履职尽责,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强化专项整治,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认真贯彻省局决策部署,先后组织开展元旦春节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整治、清查天津“假调料”暨调味品市场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检查等5个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深入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从严从重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全州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四是强化宣传培训,提升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州食药局对全州352家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开展集中约谈培训,组织全州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参加“3·15”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展示销毁2.51万袋不合格食品药品,向社会表明打击假劣食品药品的坚定态度。部分县市对基层协管员进行集中培训,选派乡镇食药所工作人员到县局跟班学习,着力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能力水平。
五是强化基础建设,补齐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短板。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将全州剩余27家基层食药所全部纳入规范化建设范围,在此基础上创建3家示范所,进一步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大力推广康乐县基层监管“局所联动、所所互动”的经验做法,盘活有限的基层监管资源,全面加强基层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具体责任。结合辖区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
工作方案。
层层分解任务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二是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街道食药监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购进渠道、储存设施设备、养护记录、质量管理、重点部位制度落实等情况,严防问题食品、药品流入市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加大宣传,提高安全意识。通过发放宣传页、设立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led屏幕滚动播放等形式,大力宣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四是畅通渠道,强化应急值守。制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专人值守应急保障信息畅通切实做好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0xx年年初,山西省局强化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采取有力措施,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全力营造安全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
一是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结合节日期间食品药品消费特点,紧盯米面油、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调味品等重点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机场、车站及其周边的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08098人次,检查各类企业43748家,责令整改6293家,停产停业76家,立案查处2373件,罚没款483万元,及时发现和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
二是组织开展高风险单位飞行检查。该局针对群众消费集中、风险相对较高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中央厨房、连锁餐饮企业、农村集体聚餐和年夜饭供餐单位等,加大监督检查和管理力度,省局抽调全省监管骨干组成12个检查组,采取暗访暗查、突击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分赴11个市及部分县区开展督查检查,直接检查企业180余家,特别是对年夜饭供餐餐饮单位进行集体约谈,告诫企业加强过程管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食品留样制度,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是加强对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检。该局突出问题导向,以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多、消费者投诉举报多以及节日大宗消费食品、地方特色食品、节令性食品和节日期间热销产品为重点,加大监督抽检力度,节前将在全省开展米面油、生鲜畜禽肉、豆制品、调味品等19大类食品502个批次的抽检工作,对抽检发现不合格或存在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的产品,及时依法查处,并适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和科学饮食用药,确保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和处置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员保持通讯畅通,实行零报告制度,对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并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核实、研判、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进一步畅通12331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守,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和来信来访,做到有报必查、及时反馈。
五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引导。充分利用年货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等节日特色场所以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渠道,普及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充分发挥媒体的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及时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动态,提高食品药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食品监管工作汇报篇十一
在新的蔬菜基地进行了农产品标识试点工作,目前已给50户基地承包农户统一制作了标识带,每户的标识带为500米,对基地承包农户进行编号,将包装印刷编号与个人绑定,统一管理,按号追溯,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如在进购食品中因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由乙方自行退市。乙方隐匿不报,被甲方发现,甲方将责令乙方强制退市并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