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技工学校管理制度内容篇一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的有关规定,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办好和发展技工学校,特制定本规定。
思想政治方面: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
操作技术方面:培养学生熟练地掌握本工种(专业)的基本操作技能,完成本工种(专业)中级技术水平的作业,养成遵守操作规范和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习惯。
文化技术知识方面,培养学生扎实地掌握本工种(专业)中级技术所需的文化和技术理论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身体方面:重视体育锻炼,使学生具有健康的身体。
技工学校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各级产业部门办;
各级劳动人事部门办;
厂矿企、事业单位办;
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办;
鼓励集体所有制单位办。
按照选拔干部的原则和劳动人事部颁发的《技工学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暂行规定》,设置机构、配备教职工和实习工厂(场、店)工作人员;
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
有同办学规模、工种(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舍、实习实验场所、设备、体育活动场地。有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图书资料。
已经批准开办的技工学校不准改为中等专业学校或其他性质的学校。
在培训方面,各校应取长补短,进行工种(专业)的合理分工和协作,保持主要工种(专业)的相对稳定。有关教学、实习和实验、文体活动等要相互配合。
在生产经营方面,各校应在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原则下,开展灵活多样的.相互支援与协作。可以在校际之间自行联系挂钩,也可以按地区、行业组织起来定期协商交流,还可以成立校际之间的松散联合组织,开展生产协作。劳动人事部门要加强指导。
对于上述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校可以根据地区和企业的不同特点,做必要的调整。课时的调整幅度一般可占总课时的百分之十五左右。
基本功训练和综合课题训练,一般应在校办实习工厂(场、店),采用课堂教学形式进行。学校应根据所设工种(专业)建立实习工厂(场、店),配备实习设备、对于不便于建立实习工厂的工种(专业),应加强实验、模拟教学。组织学生下厂实习的,学校应事先同企业商订出生产(业务)实习教学工作计划,力求做到定课题、定学时、定岗位、定师傅、定期考核和定期轮换实习岗位。
技工学校应建立专课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室),并根据教学需要,不断充实仪器、教具,图书、教学资料和有关技术资料。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施电化教学。
对于在道德品质、学习、生产劳动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应该分别情况,给予表扬、记功和奖励,可以颁发奖状和发给一定的奖品。对于违犯纪律又屡教不改的学生,应该分别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责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处分学生,应该经过校务会议讨论,由校长批准执行。责令学生退学和开除学生学籍,应报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学校应切实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业务进修工作。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要努力达到能教本工种(专业)的工艺理论课;技术理论课教师应掌握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应支持和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学术讨论活动。
必须积极掌握技术信息资料、及时改进实习教学和生产经营管理。
学校主管部门和办学单位,应帮助学校实习工厂(场、店)开拓生产业务门路,疏通供销渠道,解决实习教学和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原材料、物资、设备等问题。实习工厂(场、店)要建立、健全原材料、物资、设备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应注意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操作法,鼓励师生员工开展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对改革、创新确有成效的,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实习工厂(场、店)要实行单独核算,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学校承担生产任务和经营业务。必须严格履行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生产和检验产品,保证产品质量和经营服务质量。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校务会议制度。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讨论学校计划、总结和其他重要问题。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加学校管理的重要形式。
应建立技工学校基金制度,具体办法按照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在技工学校建立学校基金制度的联合通知》办理。
技工学校管理制度内容篇二
一、上课前,要把上课用的书本文具准备好,值日生把黑板擦干净。
二、上课铃响后,教师立即进入教室,由班长喊起立,全班同学迅速立正行注目礼,待教师还礼后,班长再喊坐下。
三、课上按教师的要求,认真自学、讨论、练习;要专心听讲,积极思考,不随便说话,不做小动作,不起哄,不顶撞教师。
四、发言要举手,待教师允许后立正回答问题,回答时声音要洪亮,讲话要清楚。
五、上课坐态端正,注意写字的姿势,讲究卫生。
六、自习课,要自觉遵守纪律,认真学习,独立完成作业。
七、下课铃响后,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喊起立,全班同学迅速立正行注目礼,待教师还礼后,学生方能离开教室。
技工学校管理制度内容篇三
1、一课前要预习新课的内容。课前准备好本节课所用的书本和学习用具,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不得在课上向同学乱借和无书上课。
2、预备铃响后,必须迅速,安静地进教室就座。
3、上课铃响教师进入教室,要安静、严肃、班长喊口令后,要整齐、迅速地起立问老师好,待老师还礼后,方能坐下。
4、上课后进教室要喊报告,经老师许可后,方能进教室。
5、课上用心听老师讲课,不随意交谈、不做小动作、不看与本节课无关的书籍努力掌握老师讲授的内容。
6、教师讲完后,可以积极举手发问和发表意见,但不得有取笑老师的行为,回答问题要起立,经老师许可后方可坐下。
7、上课时要开动脑筋。独立思考,要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8、在课堂上要专心致志,姿势端正,不得趴在课桌上。
9、下课铃响后,老师宣布下课,学生必须起立,向老师致意,待老师还礼后,方可离开教室。
技工学校管理制度内容篇四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故意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物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技工学校管理制度内容篇五
1、学校出操集会铃响后,各班须在教室或走廊集中排队。
2、按学校规定次序依次由教师带领到指定地点集中,过楼梯须慢行不统一踏步,班与班之间保持一定距离。
3、排队行进中集中注意力,不开小差,不讲话,保持队伍整齐。
4、在楼梯和到操场梯步处实行值周教师定点安全维护,确保学生安全规范地进出楼梯和操场梯步。
5、出操集会结束后,各班应按规定次序进教室。
6、建立校内学生重大教育活动安全论证制度,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须报学校或教育局同意方准进行。
技工学校管理制度内容篇六
1.按时到校,不迟到早退,离校后及时回家,并在来回途中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否则后果自负。
2.严禁在学校内吸烟、喝酒,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
3.在教室内和楼道内部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4.爱护学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损坏、丢失学校公物一律照价赔偿。
5.对违反国家法令、校规校纪或者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严重,又屡教不改者,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
6.对品学兼优、学以致用的学员,或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员,学校给予表扬和奖励。
7.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发给其相应的证书。
8.刻苦学习,不畏困难,勤于思考,虚心请教,努力掌握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和劳动就业技能,争取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9.尊重教师,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积极支持和配合教师完成教学活动,热情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10.热爱集体,团结友爱,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和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11.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12.按时上课,迟到者需经老师同意才能进教室就坐。
13.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和班主任的指挥,上课时要定位就坐,衣着整齐,未经老师同意,不得随便离座或进出教室。
14.上课时不准说话,不得吃东西,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需向老师询问或回答老师提问时,要先举手示意,允许后起立回答。上课时关掉移动电话。
15.保持教室卫生,爱护教室内一切教学设备、仪器和设施,未经老师或班主任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
16.每天上课前,做好擦黑板等工作。放学前认真做好值日。值日生负责关好门窗、电灯、电扇等。
17.学员考勤由班主任负责记录,每日填写,最后汇总,报给教务管理人员,由教务存档保留。
18.上课时间、统一组织的辅导时间和自习时间,一般不准请假,学员所在单位需要学员回去办事的,应由单位与学校教务联系,由学校酌定。凡是单位直接找学员本人联系或招回的,学校一律不予承认,并按考勤规定记考。
19.学员请事假、病假、公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和交验病假条。假满后及时结假。请假程序是“先向班主任请假,按批准权限批准后,方可生效。准假权限:病假原则上尊重医生意见。事假、公假一天以内者,班主任有权批准;三天以内者,班主任签意见,教务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
20.对迟到、早退和旷课的学员,应予以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者要给予处分并通知单位,凡迟到、早退三次或迟到早退一次但时间超过30分钟者,均按旷课一节处理。旷课累计达十节课者,令其退学,不退还其所交的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