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印发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篇一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加强我乡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范化建设,现将爱民乡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时刻掌握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动态,特制定制度。
3、每月1日下午各村、各驻乡单位、各企业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安全员、安全信息员会议,系统通报上月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布置安排本月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每月对全乡各企业(单位)、矿山开展1-2次安全生产检查。
2、检查由乡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每次都应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带队,至少3人以上参加。
3、检查应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进行,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指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同时向业主下达整改通知书。
4、执行跟踪督查制度,对已下达整改通知书的单位(企业)要进行跟踪督查,对整改不力的,必要时责令停产整顿。
5、认真做好每次检查记录,整改记录和处理记录。
6、及时抓好典型经验的推广和相关事故案例教训的培训教育。
7、对所有参加过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职工培训档案,做到有据可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坚决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证照不齐全的企业。
2、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委员会成员负责实施,同时,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
4、建立健全爆破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5、各企业要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按规定配备各类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6、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各企业参加安全培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评比表彰等活动。
7、建立安全生产的检查记录及档案。
8、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处理、报告或记录的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4.涉及安全生产的各单位负责人在离开办公室和住宅时,应打开手机,保证随时联系的通畅。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按时参加市、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有关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2、每季度组织一次矿山技术、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的安全业务技术培训教育,或送往上级安全部门组织的培训班培训。
3、特殊工种一律先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教育,做到持证上岗。
4、新工人(包括从业、实习或学习人员)上岗前必须严格进行矿级、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后再上岗。
5、对操作新设备、从事新工艺和换岗人员必须经过新工艺技术等培训教育。
6、及时抓好典型经验的推广和相关事故案例教训的培训教育。
7、对所有参加过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职工培训档案,做到有据可查。
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一、凡发生重伤事故或1—2人死亡,对责任单位以及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记过处分;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二、凡发生一次死亡3—9人或一次重伤10以上的重大事故以及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提请县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三、单位和人员在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隐瞒、拖延或谎报事故,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撤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并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联系点制度
三、具体督促所联系重点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五、要求确保所联系重点单位不发生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政府分管负责人
1、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县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实施管理。
2、年终按全年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得分名列前茅的由乡政府实施表彰和奖励。
二、各村委会
1、年终政府委托乡安监办对各村、居委会按照《爱民乡村、居委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在50分以下的(含50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的集体评奖资格;对村委会负责人,责任人取消本年度的个人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全乡内通报。
2、对全年安全生产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村委会给予奖励。
三、各企事业单位
1、凡发生一起(含一起)死亡事故或发生重伤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对负责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同时按情节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2、年终乡政府委托乡安委会对各企事业单位按照《爱民乡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在85分以下的(含85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的评奖资格,同时取消企业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并在乡内通报。
3、对全乡安全生产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企事业单位奖励,负责人予以表彰。
安全值班制度
一、值班实行领导每天带班和干部轮流值班。
二、值班人员要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
三、值班带班领导要进行值班考勤,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五、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实行领导带班和安全管理人员值班制度。
九、乡安监办电话 : 4690006 。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制度
1、各村委会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承担检查、整改、上报、协助管理的责任。2、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负责的行业(领域)加强日常监管。3、乡纪委、监察部门每年要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在安全生产监管中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
隐患排查整改销号及重大危险源登记制度
1、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单位每月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下发限期隐患整改通知,并将隐患整改情况及时上报乡安监办;2、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给予处罚,对下发的限期整改通知到期后要及时验收,隐患整改结束后要下发隐患整改销号通知;3、各村委会、乡安监办要对辖区内的加油站等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企业,坚持每月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治,对证照手续不齐或无证生产经营的行为要从严查处。
安全生产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1、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档案归档整理工作,每年12月份为安全生产档案整理时间,乡安监办必须在每年12月份之前将有关安全生产档案整理成册;2、认真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乡安监办为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责任主体,负责全乡安全生产档案的保管,不得丢失;3、安全生产档案的查阅和提取,必须经安监办主任允许,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查阅安全生产档案;4、安全生产档案保管年限比照其他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1、生产经营单位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将事故发生基本情况向乡政府上报,同时向所在村委会报告;2、村委会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内必须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主要原因上报乡政府;3、乡直相关部门在事故发生1小时之内,将事故情况向乡政府上报;4、乡政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相关程序向办、县政府办、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告。
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户籍安全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e#各市公安局,杨凌示范区公安局:
为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户籍管理,切实履行好公安机关的职能,为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省公安厅结合全省工作实际,制定了《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相继以政府名义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意见,为我省逐步解决因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社会矛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户籍管理,切实履行好公安机关的职能,为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结合全省实际,省公安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按照“正规化、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充分发挥户籍管理在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三项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加快我省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人口合理有序流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一)实行统一的户口性质登记管理。
1、从2015年1月1日起,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常住户口居民,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办理户口录入人口信息不再加注户口性质,“户别”一栏填写“家庭户”或“集体户”,“家庭户”代码设定为“1”,“集体户”代码设定为“2”。打印《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时,“户别”栏视实际情况打印“家庭户”或“集体户”。对逐步更换下的旧《常住人口登记表》要建档保留备查,不要求派出所统一更换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统一更换新《居民户口簿》。
2、由于全国尚未实行统一的一元化户口性质管理,户口迁移时省内迁移和省外迁移区别不同情况对待。省内户口迁移,迁出地公安机关签发户口迁移证时不再加注户口性质,迁入地公安机关也不应要求迁出地提供户口性质类别证明;户口迁出省外的,如迁入地公安机关要求提供户口性质,迁出地公安机关应在迁移证件“备注”栏内标注原户口性质。如不能掌握其户口性质,户口登记在村民委员会,本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承包了农村土地的人口,以农业户口性质标注,其它按非农业户口性质标注。外省户口迁入省内的,在办理落户登记时取消户口性质登记,视实际情况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
(二)放宽落户限制。
1、进一步放宽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收入人员及投资、兴办企业人员落户的准入条件(各市依据当地实际,提出具体准入条件)。
2、取消申请夫妻投靠户口申请人在婚龄、年龄上的限制,申请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可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投靠人落户手续;进一步放宽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的落户条件(各市依据本市实际,制定放宽落户条件)。
3、取消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就业落户的限制,凡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依法同用人单位(包括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可将户口迁入用人单位所在地落集体户或家庭户。对具有自主产权房屋的机关、团体、企业(含非公有制企业)及事业单位,用人单位招用5人以上,公安派出所可在该单位所在地设立集体户口。不符合设集体户口条件的,由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落在用人单位的职工或其亲属家庭户上。
4、对在城市取得中级以上(包括中级)职称的专门人才或中级以上(包括中级)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和已在城市落户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小城镇或农村工作的,根据本人意愿,其户口可保留在原城市的户口登记地,也可随迁至小城镇或农村。对随迁后又要求回迁的,应允许本人、配偶及当时其他随迁人员(包括迁出后出生的子女)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申请回迁地址有所变动,只要还在同一市辖区、县(市)范围内的,仍视为迁回原迁出地。
(三)解决未落户口问题。
1、持《迁移证》、《释放证明》、《退伍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等各类证件未及时落户的,符合现行落户政策的,应给予落户。
2、遗失《迁移证》、《释放证明》、《退伍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材料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凭补发证明和相关材料办理落户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户籍制度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2015年《通知》下发以来,全省公安机关领导重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各市均以政府名义下发了贯彻落实《通知》的实施意见,为全省进一步实施户籍制度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领会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吃透精神,统一思想,更新管理理念,提高服务意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户籍制度改革工作。
(二)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简化手续,缩短办理期限,提高工作效率。要实行办理户口首问接待制,大力推行办理户口一次办结制度,切实解决突出的户口问题。要按照警务公开和便民利民服务的要求,公开有关办理户口的条件、程序和时限,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公民办理户口业务和其他社会事务时,需要出具户籍证明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应为公民本人提供个人户籍证明。
(三)规范管理,建章立制。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规范各类户口办理程序,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1、从2015年1月1日起,各级公安机关不再审批各类涉及户口性质变更的户口,各市公安局负责销毁“农转非”户口专用章;全省人口年报工作不再统计和填报《非农业人口增减情况统计年报表》(公业58表),其它统计和报表按省厅要求执行。
2、户籍档案资料为永久性档案,要严格按照户籍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户籍资料的分类保管、存放、建档制度。今后市、县审批的各类户口材料,审批结束后,应将申报审批材料退派出所存档。
3、各市要认真清理近年来市、县公安机关制定的户籍管理便民利民措施,对不符合户口政策的要限期整改。今后,市、县制定户籍管理便民利民措施,必须报省厅审核同意后,方可颁布执行。
4、建立户籍管理工作年检查制度,各市、县(区)户政管理部门,每年定期不定期检查、抽查派出所户口办理情况和户籍政策执行情况,每年对每个派出所的检查至少进行一次。对户籍室的证件、申报档案资料等要认真核对,防止违规办理户口问题的发生。
(四)严格纪律,依法行政。要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坚决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执行公安部、省厅有关户籍管理规定,按照省厅下发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建设标准》和全省户口整顿工作要求,严格户口登记,严密户口变动事项的管理,有效解决户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派出所办理户口手续时,不得随意设置条件,要严格执行上级公安机关户口政策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之机乱收费。对办理各类户口的调查、审核、审批,要落实相关责任,严格执行“谁调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凡调查、审核、审批必须由具有执法资格民-警进行,《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上签字、盖章必须由取得户籍民-警上岗《资格证》的户籍民-警进行。对弄虚作假办理各类户口业务的,经查证属实,省厅将在全省进行通报,并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市根据以上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上报省厅,实行中遇到的问题随时上报省厅。
印发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篇二
通知:是运用最为广泛的下行文,行政公文和党的机关公文都把它列为主要文种。
格式内容:
通知的写作形式多样、方法灵活,不同类型的通知使用不同的写作方法。
(一)印发、批转、转发性通知的写法。标题由发文机关、被印发、批转、转发的公文标题和文种组成,也可省去发文机关名称。正文须把握三点:对印发、批转、转发的文件提出意见,表明态度,如“同意”、“原则同意”、“要认真贯彻执行”、“望遵照执行”、“参照执行”等;写明所印发、批转、转发文件的目的和意义;提出希望和要求。最后写明发文日期。
(二)批示性通知的写法。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也可省去发文机关名称。正文由缘由、内容包括要求等部分组成。缘由要简洁明了,说理充分。内容要具体明确、条理清楚、详略得当,充分体现指示性通知的政策性、权威性、原则性。要求要切实可行,便于受文单位具体操作。
(三)知照性通知的写法。这种通知使用广泛,体式多样,主要是根据通知的内容,交代清楚知照事项。
通知对象,会议的时间、地点,需准备的材料等
(五)任免、聘用通知的写法。一般只写决定任免、聘用的机关、依据,以及任免、聘用人员的具体职务即可。
印发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篇三
;关于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
关于印发领导的批示是需要下达通知的。今天我为大家收集的是关于印发领导的批示通知范文。
关于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一
津档〔20xx〕8号
关于印发市领导重要批示的通知
各区县档案局(馆),开发区档案馆:
日前,市委、常务副市长杨栋梁,市政府秘书长李泉山分别在《天津市档案局馆20xx年工作总结》、《20xx年天津市档案工作要点》作出重要批示,对一年来全市档案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20xx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批示印发你们,请组织档案人员认真学习,切实贯彻落实好批示要求,在新的一年里为天津加快发展做出贡献。
20xx年二月三日
关于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二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单位:
一、市委胡斌7月28日在市局上报关于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会议时批示:食品药品安全事关群众生命健康,事关发展大局、和谐稳定,责任重于泰山。能不能给全市人民一个满意的交待,是对各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重大考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理顺体制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亮剑行动",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市政府唐燕副市长7月27日在市局上报关于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会议时批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民生健康、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一定要本着对国家、对人民、也包括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涉及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日常监督责任、日常抽检责任,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全程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堵塞漏洞盲区,消除风险隐患,加大查处力度,严打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与此同时,要把治标和治本结合起来,加强诚信建设,建立保障机制,构筑监管坚强防线。确保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放心。
三、市政府唐燕副市长7月22日在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工作方案的通知》(南食安办【20xx】10号)和《关于开展"打击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南食安办【20xx】11号)上批示:食品药品安全系民生大事。这两个专项整治活动很好,务必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请宣传部门给予支持,加大宣传力度,引起全社会重视,达到共治目的。
请各级各部门认真领会精神,抓好贯彻落实,扎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7月28日
关于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三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办理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总体情况较好,大多数单位领导重视,及时抓好工作落实,坚决执行政府决策,确保了政令畅通。但当前在办理工作中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部门和单位领导及经办人员对办理工作不够重视;未能全面正确理解市政府决策和领导批示;工作不落实,工作效率低、质量差,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健全,不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质量,现就有关工作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是一项重要的政务,是执行政府决策,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从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和建立"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学习政府、诚信政府"的要求出发,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
二、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要把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单位主要领导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办理工作,并指定分管领导和专门处(科)室和人员负责具体办理,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严格把关,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本单位的各项承办工作。
三、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要全面、准确理解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精神和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市政府领导和市府办公厅。报告办理情况要实事求是,兼顾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不能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因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等原因不能在要求时限内办结的工作事项,要及时将原因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市政府领导和市府办公厅。
四、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要健全完善本单位办理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工作制度,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使办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工作中要求真务实,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同时加强检查指导,督促下属单位按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本单位承办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市府办公厅将加强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的跟踪和督查,定期通报各区、县级市和市府直属各单位的办理工作情况。对不按规定和要求办理、工作效率低、质量差和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工作失误,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20xx年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
印发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篇四
1、严肃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的政治纪律行为,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始终同_xx县委保持高度一致。严禁党员干部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_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二、加强作风建设,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1、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进一步开展“强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加大对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等工作的检查力度,全面推进非行政审批部门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完善镇、村三级政务服务监管体系,强化效能问责,推进机关办事提速、服务提升、工作提效、能力提升。
2、切实转变干部作用。以弘扬“不怕困难、敢于胜利”的继光精神为主线,大力发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镇形成大办实事、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敢于碰硬、敢于担责的新风尚,实现干部作风和精神面貌新转变。
三、强化廉政教育,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积极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自觉受监督、习惯被监督”专项教育活动,全面实施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实施办法,巩固完善廉政谈话、党课报告、廉政知识考试等制度,形成干部廉政教育的长效机制。
2、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加强对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行为,认真解决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督促领导干部主动和如实报告有关内容。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巩固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成果,推行公务卡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
四、强化案件查办,着力发挥办案治本和惩戒功能
1、提升办案能力。进一步完善反*协调小组制度建设,建立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完善大要案件查办协作机制。全面启动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坚决实现突破“零”的目标。
2、明确办案重点。以查办不合格党员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处限期改正后仍不见好转的党员案件;认真查处*、挪用、侵占新农合、社保基金等专项资金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的案件。
3、提高办案质量。建立健全办案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水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惩戒功能,重视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做到以查促建、以查促纠。
五、强化监督制约,着力提高各级干部履职尽责、执政为民的水平
1、推进民主公开监督。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加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社区)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推进行_力公开透明运行。
2、加强行政热潮监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证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执法监察,认真做好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继续深化和完善财政资金联合监督检查,强化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的专项效能监察。做好特邀监察员换届工作,保证特邀监察员作用发挥。
六、强化纠风治乱,着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征强拆行为,强化对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七、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全面推行村级民事代办、民情代诉“双代制度”,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抓好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规范资产、资金、资源管理。着力加强窗口部门、公用事业单位、社区、乡镇机关、站所、村级党风廉政建设。
八、强化制度创新,着力从源头上拓宽防治*工作的领域
1、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确保全镇各级党政“一把手”对反腐倡廉主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逐级落实责任目标,切实做到责任到领导、任务到部门、量化到岗位、考核到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责任落实的局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对失职失责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深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在全镇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强化工作指导,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并取得成效。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政体制、投资体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改革,积极借鉴推广“制度+科技”的预防*经验,不断提高预防*能力和水平。
九、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水平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按照“五严守、五禁止”和“正、勤、实”的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开展工作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整体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20xx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坚信有县纪委的亲切关怀、有镇党委、镇政府正确领导,我们奋力拼搏、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弘扬“继光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务实的作风,为构建和谐美好新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