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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奖惩制度细则篇一
第一、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身先士卒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思路,形成事事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安全网络意识。、
第二、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从思想上从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发扬求真务实、严抓落实的工作作风,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第三、坚持校长负责制,部门责任首问制,明确责任、完善机构、建立应急机制。
第四、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组 长:孙志良(校长);(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指导)
组 员:耿忠仁(总务主任)(负责保障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使用,督促课堂安全、卫生安全),王 岩(大队辅导员)(负责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检查整改存在于学校的安全隐患、负责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在工作中做到“五个必须”即①必须宣传到位。②必须强化制度。③必须措施到位。④必须保证信息的`及时交流与畅通。⑤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安全工作精神和学校安全工作各项规定。
第五、全体教师要与学校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对所教学生有安全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主动排查隐患,做到下情上通,保障安全。
第六、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负有安全教育管理责任义务。每位任课教师对自己的课堂和组织的活动负有安全教育的责任和义务。每位教职工对校园中自己见到或知道的安全事件负有及时处理的责任义务。相应专用教室负责所使用教室的设施和课堂安全。
第七、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及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
安全奖惩制度细则篇二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年初各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7、奖惩标准由各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1、各学校保卫(科)要建立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2、台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值班记录;
(2)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台帐;
(3)危险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4)重点部位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5)安全防范设施、器材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6)特殊工种人员管理台帐;
(7)安全工作例会台帐;
(8)安全资金投入管理台帐。
安全奖惩制度细则篇三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依据安监总局【20xx】139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
1.总经理:公司安全考核及奖惩制度的核准、授权与公布;
2.安全主任:拟定公司安全奖惩制度的规范及修正,组织各部门安全绩效的考核,各项奖励的颁发和惩戒的执行;
3.综合办公室:按照审批报表支付安全生产奖金。
1.考核方式:
总经理授权安全主任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部门对车间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车间对员工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时间:
每年考核一次。
3.部门考核内容包括:
(1)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部门工伤事故发生率;
(3)部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
(4)部门事故隐患整改率;
(5)公司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6)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7)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4.组长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
(2)所辖组内工伤事故发生率;
(3)所辖组内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
(4)所辖组内事故隐患整改率;
(5)所辖组内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6)所辖组内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7)所辖组内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5.员工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本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
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2)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机器设备安全注意事项;
(3)本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4)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1.生产部主管安全考核内容不落实,一项次扣生产部主管人民币100元;车间主管及组长考核内容不落实,一项次扣责任人人民币50元;员工考核内容不落实扣除人民币20元(均从安全奖金中扣除),并接受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如因部门、人员安全职责不落实,造成事故,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扣
款、解除劳动合同或按规定由国家相关的法律处理。
1.奖金的设置:
1)安全奖金由财务部另外拔给,在年终时以安全奖金形式打入个人工资帐户内发放;
2)年终时由安全主任组织评比一次�o将评比结果上报总经理。
2.奖惩原则
(1)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以批评和处罚;
(2)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着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惩;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3)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1.生产部年度无工伤事故,公司给予部门300无安全奖;
2.在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和人员,可给予200元以上的奖励;
3.发现重大险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事件扩大,为挽救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做出显着贡献的人员视情况可给予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1.各参评部门本年度如发生一起工伤事故,则给予该工伤人员的组长书面警告、主管严重书面警告,同时取消该部门25%的安全奖;
2.不按规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的组长,给予其扣除年终安全奖金的15%;
3.有违章操作行为�o未造成工伤事故的�o给予批评教育,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4.修机、安装设备时,未挂相关标识牌的,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并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5.未按《明火作业管理规定》办理动火申请作业人员�o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6.未按规定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未作培训记录的,给予主管口头警告并责令完成教育培训工作,未按规定对在岗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未作培训记录的,给予主管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7.当员工违章操作、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给予当事人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生产主管和组长视而不见、不提醒、亦不作任何处罚的,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8.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时,主管扣除50%的年终安全奖金;
9.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提出整改治理措施生产主管扣除50%的年终安全奖金;
10.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11.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安全主任处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12.对龙岗区、及各街道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责令改正指令书”和安全主任发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未按时按要求整改的;责任人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13.不履行安全责任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扰乱正常安全管理秩序的责任人扣除50%的年终安全奖金;
14.不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部门或人员,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15.未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的机修人员,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16.事故责任者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安全奖惩制度细则篇四
1、工程项目在各类大检查中被评为优良工程的分别奖励人民币500元、1000元、20xx元。如大检查中评为不合格工程并受到通报批评的,处罚该工程人民币10000元。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或安全帽带扣没有扣好的现场人员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2、施工现场工作人员未佩戴工作卡的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3、施工时穿拖鞋、高跟鞋、滑底鞋、赤脚、赤膊以及其他有碍安全生产的穿戴,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4、酒醉者进入施工现场,并参加施工操作的处罚人民币贰佰元,并立即责其停工休息。
5、在脚手架栏杆上靠背、乘坐,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6、从高层向下扔物体及倒垃圾的.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7、工地现场发现有随地便溺的,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1、立杆基础不平整、不夯实;钢管脚手架;立杆无扫地杆和无剪刀撑,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2.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不符合要求和随�z拆除的,处罚人民币伍佰元。
3、架体不设防护栏杆,不设踢脚板,不挂立网,罚款贰佰元,施工层以下每步未用平网或其它措施封闭;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之间未封闭的每项处罚人民币伍佰元。
4、脚手片不铺设、不满铺,铺设了但没有绑扎牢固,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5、剪刀撑设置缺组或剪刀撑搭设不符要求,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6、脚手架搭拆无技术交底,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单,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7、脚手架无施工方案,按要求需设计计算书而无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的,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8、方案与实际搭设有较大差异的,处罚人民币壹佰元;架体未设上下斜通道的,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9、脚手架材质、宽度、立杆、大横杆间距,杆件搭接不符要求的,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10、不搭或操作棚不符合要求,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11、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严,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1、在建工程的施工设备不符要求或防护不严,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2、电线老化、破皮、漏电,电箱下进出线混乱,未采用绝缘子固定或者敷设方法及间距不当,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3、施工用电系统必须保证灵敏可靠的三级漏电保护,动力与照明的保护器必须分开,而且漏电保护器的触电动作电流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不符要求的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4、必须使用铁制配电箱、开关箱;配电箱引入、引出线必须使用橡皮绝缘电缆;进出电线要采用套管整齐从箱体底部出入;电箱必须门、锁、色标、编号齐全并有防雨措施;配电箱内的闸刀盖,螺帽齐全,不准用其他金属代替熔丝。不符要求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并立即拉闸停电,
5、电气设备必须接零或接地,但不得接零、接地混接,接地体要用角钢或钢管,不得使用螺蚊钢,不符要求,处罚人民币贰佰元,并立即拉闸停电,整改好后再进行操作。6.各分包单位用电要配置三级箱,不得直接将电缆线接进二级箱否则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7、电工无操作证,处罚人民币壹佰元;施工现场乱接乱拉电线、电气设备,处罚人民币贰佰元;机械设备维修时,必须拉闸断电,并挂牌指示,违反规定的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8、各种电动设备严禁使用倒顺开关,不符要求当场处罚人民币壹佰元,并立即停机停电更换好后再操作。
1、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的,处罚人民币壹佰元,未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2、现浇砼模板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处罚人民币壹佰元;支撑模板的钢管材料不符合要求,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处罚人民币伍佰元。
3、模板拆除前未经拆模申请批准,支拆模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模板拆除前砼强度未达到规定;处罚人民币壹佰元。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措施的,处罚人民币伍佰元。
4,隐蔽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未经验收合格,处罚人民币伍佰元。(验收中有三处以上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和规范的,为不合格。)
1、现场施工机具均须有准用证或验收合格证方能使用,砂浆机的机体安装位置不平稳、不坚实或机件松动,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要求,无保险挂钩或不挂保险钩,无防晒操作棚,各防护罩、盖、盘不齐全,未设排水沟和沉淀池或排水不畅,无证上岗操作或未做到定机定人,机貌不整洁,有凝结物,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2、木工机械、钢筋加工等机械的机件和安装不符要求,传动部位无防护罩,室外无机棚,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3、电焊机无防雨措施,进出线(一、二次线)无防护罩或长度不符要求,线乱拉乱接,焊把及把线绝缘不好,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4、水泵的电源线破损或超长度,不安装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损坏,保护装置不灵敏,使用不合理,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5、手持(移动)电动机具防护罩壳不齐全,电线破损或长度不符要求,不安装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损坏,不符合要求,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6、各类气瓶无明显标志,无防震、防爆、防晒等措施,乙炔气瓶没有装回火防止器,气瓶距明火距离少于10米,乙炔气瓶氧气瓶间距少于5米,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五牌一图(施工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消防平面布置图,主要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及必要的安全警示牌。门头必须有企业标志,不符要求的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2、施工现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生活、生产用水经分级沉淀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做到现场通畅、平整、清洁,无坑洼积水,不符要求的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3、场地道路不畅通、不平坦、不整洁、有散落物;场地周围不设置标准围墙;设置了但高度和材料不符合要求;城区围墙未书写有关标语;场内临时办公室,工棚不符合要求。每项处罚人民币贰元。
4、建筑材料不按场布图堆放;周转材料不能分门别类堆放;堆放混乱,不整齐、超标准;零配件散乱不集中;无工具,材料收发管理制度及记录,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5、重点部位消防器材不配置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上海海龙良策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xx-10-21
安全奖惩制度细则篇五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1、完成本部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纪律,抵制歪风邪气,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1、经常性迟到、早退的罚款;
2、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
3、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
4、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
5、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
6、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7、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8、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9、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进行处罚;
10、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
11、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安全奖惩制度细则篇六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第三条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职责人予以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
第二章奖励规定
第四条贴合下列状况之一的,项目对职责单位实行奖励:
(一)负伤率在1%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率在2%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费率在1、5%0以下的单位,按所降部分的30%进行奖励。
(二)目标考核综合分达90分及以上单位,项目对工区长、职能部门职责人按其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班组、施工队、人员,皆纳入安全生产奖励范围,奖励费用在安全生产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三)发生事故时,用心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减少损失的。
(四)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方面用心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推荐被采纳,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五)坚守岗位、忠守职责,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六)安全奖励应根据职责大孝贡献多少、安全工作难易程度,分开档次,严禁平均主义,一次性奖励由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三章处罚规定
第六条贴合下列状况之一的,项目对职责人实行经济处罚(必要时给予行政处罚):
(一)发生伤亡事故时,按下列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职责的当事人实行经济罚款:
1)一齐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以内的,按10%的比例对事故职责人进行处罚。
2)一齐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至伍千元的,罚款数额在二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8%的比例计算。
3)一齐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罚款数额在伍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5%的比例计算。
4)一齐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上报公司,由公司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决定。
(二)发生伤亡事故时,涉及对事故负有领导职责和管理职责的各级职责人,应按职责大小实行经济罚款(视状况研究确定数额)。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职责者,除按事故职责大小实行经济罚款外,还要追究行政职责,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七条贴合下列状况之一的,项目对职责单位负责人实行处罚:
(一)负伤率超1%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率超2%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费率超1、5%0的单位,按所超部分的30%进行处罚。
(二)经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按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30%予以罚款,罚款在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同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被罚款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缴项目部,职责单位的罚款应在事故处理后一周内上交项目财务核算部。不按规定时间交纳罚款,被回罚处罚。安全罚款纳入安全生产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元,工班长每次50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职责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务必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50元,搭乘人员30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严禁擅自拆拿安全网上绳索,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职责自负。
11、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30元。
12、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1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二、施工机械
14、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务必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罚款50元,违章指挥者,罚款100元。
15、所有机械务必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16、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100元,罚施工单位200元。
17、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务必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元。
18、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元。
19、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100元,罚搭乘人员50元。
20、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100元。如不理解处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三、施工用电
21、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保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职责电工50元,非电工操作罚款100元。
22、电动机械务必装设触电保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职责电工30元,罚施工单位100元。
23、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元。
24、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元。
25、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30元,罚指派人100元。
26、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职责人30元。
27、移动式电气设备务必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务必架空2m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职责人50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
28、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10倍罚款。
四、防爆、防火
29、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务必配备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10倍罚款。
30、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者罚当事人每件30元,施工单位100元。
31、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场地狭小务必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务必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50元,施工单位100元。
32、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100元。
33、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职责及爆破程序进行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元,罚施工单位500元。
34、罚款实行连带职责,在执行民工违章违规处罚时,民工队负责人同时处以相同份额的罚款,施工员违章违规处罚时,工区长同时执行连带处罚。
安全奖惩制度细则篇七
一、各部门必须将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列入日常安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二、对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坚持“遵章必奖,违章必罚,责利挂钩,奖惩到人”的原则。
三、对未依法履行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责,违反单位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安全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各部门建立相应的安全调度制度,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和事故随时向上级汇报。
五、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安全考核奖励制度,增强生产安全工作的约束机制,以确保本单位安全运营。
六、奖惩标准:按照奖惩对等的原则,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按一定标准进行奖惩。
七、对奖惩人员定期张榜公布,以促使员工自觉做好安全工作。
安全奖惩制度细则篇八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各方面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关系到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激励我校全体领导、教职工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人人都主动关心安全,个个都自觉重视安全,明确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奖惩分明,特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应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中。
2、各部门、年级组、教研组负责人也是不同层次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每学年与第一责任人签订一次“责任书”,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工作、活动过程中的监管,出现一般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较大影响,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的安全防范意识。要求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对学生的上学、课间活动、集会、放学等提出具体的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学校与班主任每学年签订一次“责任书”。
4、因缺乏安全教育和疏于管理,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的责任,其班级取消评比文明班、先进集体等资格,并与班主任学期考核奖挂钩。
5、全体领导、教师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义务和职责。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照职责范围,定时检查及时处理事故的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6、凡学生携带对生命安全有危害的物品(如:刀具、弹弓、尖锐器物、火炮、火、有毒物品)或发生学生打架斗殴现象,目击领导、教职工(含聘用人员)有责任进行教育、制止。若目击者不理不问,造成一定后果,经查实,相关目击者师德考核分为零分,同时与其月奖、学期奖挂钩。
7、凡出现存在对学生生命安全有危害的校舍、食品等或可能会造成群体伤害事故,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的隐患,目击者或知情者,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并按程序向上级报告,学校按可能发生的.损失大小给予有功目击人或知情者一定的经济奖励。
8、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教师教育学生方式简单、粗暴而造成的事故,并酿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同时与其月奖、学期奖挂钩。严重者,按教育局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9、教职工(含聘用人员)在工作中要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违规操作,擅自蛮干,造成任何后果由本人负责,学校还要追究其赔偿责任,并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安全奖惩制度细则篇九
为了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实行奖励。
2、年初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学期末奖惩。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在学期末的绩效工资中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对安全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6、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7、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8、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安全奖惩制度细则篇十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教学、生活、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安全奖惩制度细则篇十一
一、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评先评优考核内容之一。
二、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1、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健全,火险隐患整改及时,消防器材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工作业绩突出的;
2、及时组织扑救火灾或工艺火警,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3、在改善全公司消防设施方面有明显贡献的。
三、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热爱消防安全工作,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活动,成绩显著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制度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3、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重大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对敢于揭发报告违反消防安全制度者,按罚款额20%给予奖励,中层领导以上干部和职能部门人员抓的不予奖励。
四、在禁烟(火)区吸烟的扣罚300元,在禁烟(火)区发现烟蒂的扣罚责任单位领导10元/根,在禁烟(火)区内点蚊香的扣罚300元。
五、不按规定使用电炉的,电炉没收并扣罚100――500元
六、未经批准,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或乱引插座的扣罚100元,并通报批评,无电工操作证进行安装电路的,扣罚30元。
七、未经批准,擅自在禁烟(火)区明火作业的,扣罚施工单位和操作者100―500元;导致重大事故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未经批准,擅自无故动用消火栓和消防器材的,扣罚动用单位责任人200元,扣罚动用个人50元。
九、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不善,造成火灾事故的按公司《行政奖惩管理办法》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奖惩制度细则篇十二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能动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重奖重罚,使我院的安全生产逐步走向医院化、制度化。
1、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的来源:1)从医院安全技术措施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费用;2)从医院的奖励基金中提取部分用于安全奖励;3)发生工伤事故科室的罚款以及基层违章、违纪现象的罚款。
2、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由医院医疗保障办室管理,财务组单独下账专款专用,由主管生产安全的副院长领导批准后拨付使用。
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医院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为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
2、对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进行制止、举报或提出建议,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3、对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科室、部门、科室以及个人;
4、对被评为省、市、局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
5、对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6、对抢险救灾有功者,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遭重大损失的;
7、对安全生产科研方面有所发明创造,在安全技术、尘毒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并且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后有明显的效果者;
8、其它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特殊贡献者。
1、安全生产先进科室和个人,由医院评比产生,材料上报院领导审核批准;
2、分管领导提出奖励意见,报医院院长办公会议批准;
4、奖励分为晋级、授予荣誉称号等,亦可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
1、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
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3、对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等违规、违纪行为,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4、接到安全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宄科室主管领导的领导责任;
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6、事故发生后,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伪造情节或阻碍、干扰安全人员执行公务的,对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7、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
8、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1、经济处罚:对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10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1)本科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把责任落实到位,对于没有制度或责任不能落实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罚款;2)专职安全员到各科室时,各科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并陪同检查,及时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对检查出的各项安全隐患,各科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反馈隐患整改信息,并形成书面报告存档,对不按规定要求反馈隐患整改信息的科室,一次罚款200元;3)医院定期例行检查到各科室时,对脱岗、离岗及对病人不负责的人员,立即提出批评、责令改正,记录在案,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100元的罚款。4)检查时,对“三违”人员进行当场批评并责令改正,对屡教不改的'给予100元以上的罚款。5)医院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医院各科室安全检查。对于安全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不按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且不能及时汇报原因的科室,医院将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对该科室给予一次性罚款100元以上;6)因不执行相关安全规定发生重大险肇事故、轻伤事故,未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科室500―1000元罚款;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的科室,医院同时给予其科室及个人的罚款不少于医院罚款的数额。8)对发生事故后迟报、谎报、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科室医院将给予100―500元罚款。9)对于无故不参加安全检查、不参加安全生产会议(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的科室,给予一次100―500元罚款。10)不接受医院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缺少1人罚款50元。11)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扣罚其当月奖金,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者开除。
2、行政处罚:对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3、刑事处罚: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1、经济处罚:对于情节较轻的、未发生事故的违规行为,由医院提出并直接进行处罚;发生事故的上报卫生局批准后执行。
2、行政处罚:由分管领导提出,按医院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安全奖惩制度细则篇十三
为了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乡管理中心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各校校长、幼儿园长对学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对于老弱病残和不负责任的门卫学校不得录用,村派的门卫属上述情况者,学校(幼儿园)要向村写出书面报告,否则校长(园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四、保安(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坐班,维护好学校秩序,保证校内人员和财产安全,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必要时,要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校总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六、电工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七、各校(园)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食堂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食堂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严格进货渠道。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要定期查体,上岗时要佩带健康卡。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安全奖惩制度细则篇十四
一、对在消防工种中有突出贡献和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和晋级,提职。
二、对违反消防法规或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处罚。
三、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
1、防火工作年度考核为标兵、先进称号的单位。
2、防火工作被评为先进称号的个人。
3、制止违章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有功单位和个人。
4、监测、检查及时发现早期重大火灾隐患,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或采取可靠措施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
5、热爱消防工作,组织参加防火安全活动,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同违反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做斗争。
6、认真贯彻消防法,开殿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防火责任人和专(兼)职防火工作人员。
7、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英勇顽强,奋不顾身,积极参加抢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四、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xxxx元。
1、对存在火灾隐患有条件整改而不按《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时整改的。
2、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工程及占道挖沟、暂设等未经消防审核、批准擅自开工和工程竣工后,未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参加验收而投入使用的。
3、埋压、圈占、损坏、擅自动用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设施器材被盗的。
4、不顾火灾危险性,盲目生产、施工、运输、贮存、动火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用途的。
5、有章不循或无章可循造成一般火灾损失不足xxxx元的。
6、公共场所管理混乱发生火灾,尚未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损失的、
五、违反消防安全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责任者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各工种及要害岗位人员在操作、管理中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不履行职责的。
2、在禁止动火的单位、部位、岗位、地点、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的。
3、谎报火警、阻碍火灾扑救造成后果的。
4、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占用室内外防火通道,经通知不按要求整改的。
5、司乘、更夫、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及造成一般后果的。
6、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未经批准、私拉乱扯电器线路,使用电器采暖设施,违反用电管理规定的。
8、消防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9、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10、造成火灾损失10000元以上的,按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的10%,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或予以拘留。对失火单位防火责任人按直接经济损失5%进行处罚。
七、对防火安全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处1000----xxxx元罚款。
八.对矿业公司内部员工和单位的罚款,由消防部门出据《罚款通知单》,从单位工作款中扣出,作为消防安全奖励基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