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挂职锻炼的实施方案 挂职锻炼的形式篇一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经受锻炼、积累经验、提高素质、增长才干为目的,通过锻炼,丰富工作经历,使年轻干部更多地熟悉了解机关和基层情况,切实提高年轻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我区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挂职地点及挂职期限
挂职锻炼地点:乡镇、区直党政群机关。
挂职锻炼时间:选派年轻干部挂职锻炼的时间原则上为1年,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缩短或延长。
三、选派对象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一定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吃苦和奉献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强。
3、具有财政全额拨款编制,且为区直部门和乡镇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20xx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含全日制本科)学历,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
四、选派程序
选派年轻干部挂职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选派程序如下:
1、推荐。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选派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统计,填写《符合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条件人员统计表》,并在符合条件人员中根据个人意愿择优推荐人选,推荐2名以上人选需排序,填写《选派年轻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两种表一并上报区委组织部。
2、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根据选派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比较和筛选,初步确定考察人选。
3、考察。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组成考察组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在考察基础上,由区委组织部征求区纪委(监察局)、执法和信访等有关部门意见,了解考察对象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考察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派:一是近3年内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二是执纪执法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三是近3年来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
4、研究决定。区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根据考察情况,并结合部门情况进行综合平衡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挂职人选。
五、挂职人员的职责
1、结合实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传达落实区委和区政府的决策决议,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2、全面了解挂职岗位的职责要求和工作程序,利用自身的特长和优势,认真做好挂职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
3、每周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时间累计不少于1天,重点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科学技术等方面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业务能力以及为群众服务的本领。
4、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区委组织部干部组和派出单位汇报一次工作,挂职结束,要写出挂职锻炼期间的全面总结。
六、挂职人员的管理
1、选派人员在挂职期间实行双重管理,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派出单位管理为辅。
2、选派人员挂职期间,工作与原单位脱钩,只转组织关系,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等不受影响。
挂职锻炼的实施方案 挂职锻炼的形式篇二
为切实加强年轻干部的实践锻炼,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和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区委决定,选派一批有发展潜力、有培养前途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挂职锻炼。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经受锻炼、积累经验、提高素质、增长才干为目的,通过锻炼,丰富工作经历,使年轻干部更多地熟悉了解机关和基层情况,切实提高年轻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我区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挂职地点及挂职期限
挂职锻炼地点:乡镇、区直党政群机关。挂职锻炼时间:选派年轻干部挂职锻炼的时间原则上为1年,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缩短或延长。
三、选派对象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一定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吃苦和奉献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强。
3、具有财政全额拨款编制,且为区直部门和乡镇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含全日制本科)学历,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
四、选派程序
选派年轻干部挂职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选派程序如下:
1、推荐。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选派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统计,填写《符合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条件人员统计表》,并在符合条件人员中根据个人意愿择优推荐人选,推荐2名以上人选需排序,填写《选派年轻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两种表一并上报区委组织部。
2、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根据选派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比较和筛选,初步确定考察人选。
3、考察。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组成考察组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在考察基础上,由区委组织部征求区纪委(监察局)、执法和信等有关部门意见,了解考察对象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考察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派:一是近3年内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二是执纪执法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三是近3年来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
4、研究决定。区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根据考察情况,并结合部门情况进行综合平衡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挂职人选。
五、挂职人员的职责
1、结合实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传达落实区委和区政府的决策决议,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2、全面了解挂职岗位的职责要求和工作程序,利用自身的特长和优势,认真做好挂职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
3、每周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时间累计不少于1天,重点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科学技术等方面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业务能力以及为群众服务的本领。
4、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区委组织部干部组和派出单位汇报一次工作,挂职结束,要写出挂职锻炼期间的全面总结。
六、挂职人员的管理
1、选派人员在挂职期间实行双重管理,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派出单位管理为辅。
2、选派人员挂职期间,工作与原单位脱钩,只转组织关系,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等不受影响。
3、挂职单位要建立挂职人员档案,准确记录开展工作的各项记录(包括考勤、学习、工作、活动、季度小结、半年小结、全年总结等)。挂职结束,要根据挂职期间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认真负责地做出书面鉴定,并填写《年轻干部挂职锻炼考核表》。
4、挂职期间,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将对选派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走、抽查;挂职结束,将派出考察组进行全面考核,有关材料装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5、选派的人员不是股级干部的直接提拔为股级干部,挂职结束后回原单位仍按照股级干部管理,对在挂职期间表现突出的直接纳入副科级后备干部队伍,表现特别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七、挂职要求
1、挂职是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重要途径,是实施年轻干部培养工程的一项有效措施,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负责地做好挂职人员的选拔、组织推荐和接收工作。
2、挂职单位要做好挂职人员的相关工作安排,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严格管理和考核,为挂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支持他们开展工作,为挂职人员锻炼提高和施展才华创造条件。
3、挂职人员要珍惜机遇,做好自我管理,严守组织纪律,服从挂职单位安排,积极主动地参与各项工作。
挂职锻炼的实施方案 挂职锻炼的形式篇三
为加强薄弱岗位和单位的力量,加大局系统干部职工的培养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进一步促进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作的交流、经验的积累。决定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挂职锻炼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挂职锻炼,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培养,创造有利于干部职工的成长环境,促进各科室、基层单位的工作交流和干部职工的工作经验积累,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使局机关干部职工更多地熟悉基层工作,转变作风,丰富基层经验,增长才干;使基层的干部职工开阔视野,了解机关工作流程,提高个人素质,增强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为实现环保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挂职方式及时间
(一)挂职时间:干部职工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6个月至1年。
(二)挂职方式:采取上挂、下挂、横挂的方式。上挂是指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到局机关挂职锻炼;下挂是指局机关到局属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横挂是指局属事业单位之间挂职锻炼。
四、选派方法
1、由办公室制定局年度挂职计划,设定挂职锻炼岗位;
2、单位推荐或党组指定;
3、局党组研究确定;
4、到任任职。
五、对挂职锻炼干部职工的要求
1、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对确定的挂职干部职工应在一周内完成工作任务交接,按时到挂职单位报到。挂职锻炼期满后,妥善交接工作,按时返回原派出单位工作。
2、干部职工在挂职锻炼期间,不再承担派出单位的工作任务,要服从接收单位的工作安排,切实承担具体的业务工作。派出单位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抽调挂职锻炼干部职工从事原单位具体业务工作。
3、挂职干部职工要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接收单位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六、挂职锻炼干部职工的考核
挂职锻炼期满后,挂职干部职工本人填写《挂职干部职工总结鉴定表》,挂职单位填写鉴定意见;局办公室组织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核意见,并报局党组进行审定。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和绩效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