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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篇一
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流程有哪些?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的内容,下面百分网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详细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
目前,全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是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
第二类是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实践能力测试)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第三类是参加各省份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实践能力测试)且成绩合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及需要参加实践能力测试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第四类是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四类申请人中,第一类申请人从进行报名,其他三类申请人从进行报名。请申请人首先确定自己属于哪一类申请人,然后点击相应的网报入口。
注意: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认定机构。
根据当地教育局安排的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如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材料、学历认证报告等。
注意:有些地市是先进行现场确认,然后集中体检。具体体检顺序以当地认定公告为准。
各地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
湖南省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篇二
一、“本人简历”栏目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
二、“所学专业”名称按毕业证书专业填写。
三、“申请任教学科”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教学计划规定填写。
四、“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
五、“现从事职业栏”按国家规范要求填写(如公务员、医生、工人、农民、军人等)。
六、申请人有下列情况,认定机关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1、 取得过某种教师资格
2、 被撤销过教师资格
3、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七、本表一式二份,封面及表格第一页由申请人填写,第二页由教师资格认定评议委员会和认定机构填写。
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后,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申报入口在下图所示位置。
二、申请人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
申请人在首次登录本申报系统须注册账号,点击登录页面中注册按钮,将出现实名注册界面。
三、申请人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四、提交认定材料。
在网上提交认定申请后,在指定时间内到所选定的认定机构提交准备的`认定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无需打印,由认定机构下载和打印并妥善存档。
2、身份证。
3、学历证明。
4、体检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需要指定医院体检,详看本地公告)。
5、普通话证书。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照片。小2寸近期照片。
8、户籍证明/居住证明。
说明:
①体检合格证明由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须经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共同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的测试后获得。
③若学历证明、普通话证书信息能在教师资格证认定系统核验到,则在现场审核时无需提交原件。
五、等待审批。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批的时间为1个月左右,各地所需时间不同,做出是否通过认定的意见并通知申请人。
六、领取证书。
申请人经认定取得教师资格,应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的时间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并由个人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非常重要,是今后教师资格再注册或教师证书遗失补办的重要印证材料,是入职、调动等必备材料之一。因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回后请妥善保管,及时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湖南省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篇三
根据政策规定,同一自然年内,一个申请人只允许申请一种教师资格。以下是百分网小编搜索整理的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须知(最全),供参考借鉴,希望对各位老师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一、我国现在有几种教师资格?
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国现在有七种教师资格。
1. 幼儿园教师资格;
2. 小学教师资格;
4.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7.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述分类确定类别。
《教师法》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并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各级各类学校,是指实施学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普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及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是指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
一般来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首先要了解政策,之后经过“具备条件”、“准备材料”、“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实践能力测试”等环节,符合条件者将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一)了解政策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提前向拟申请认定省份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处室(或登录其网站)了解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和相关要求,如:需要具备的条件、什么人可以申请、何时考试、何时网上申报、何时现场确认、何时参加实践能力测试等。
(二)具备条件
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取得合格学历、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并合格、进行体格检查并合格,以及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人员除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外,其他条件相同。
在此特别提醒的是:从2011年秋季开始,教育部在浙江和湖北两省开展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对于参加试点省份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人员的认定办法按照试点政策执行。
2012年,除浙江和湖北两省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扩大到上海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北省和海南省。
(三)准备材料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及其他证明材料;
(8)《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9)各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按照规定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各级各类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毕业生不需要提供第(7)项材料。
(四)网上申报
从2008年开始,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一律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目前,大多数省份统一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为报名网址,也有少数省份使用本省份的报名网址。申请人需登录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网址进行网上申报。
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者请注意:该网址的网上申报功能分为 "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和"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两个入口。申请人需根据本人是否需要参加考试以及参加的是哪种考试等具体情况来选择正确的网上申报入口,进行注册并填写和提交网报信息。
目前,全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是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实践能力测试)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第二类是参加各省份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实践能力测试)且成绩合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及需要参加实践能力测试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第三类是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第四类是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
四类申请人中,第一、二、三类申请人需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第四类申请人需从"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请申请人首先确定自己属于哪一类申请人,然后点击相应的网报入口。
(五)现场确认
申请人按照网上申报中提供的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将准备好的材料送交到现场确认点。确认点工作人员将审核网上申报的信息与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一致性,并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问题,申请人需补全或提供正确的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再次进行现场确认。
(六)实践能力测试
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没有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的省份)的实践能力测试(有些省份叫"教育技能测试"或"面试、试讲"等)安排在现场确认即受理申请后进行。
申请人需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按照实践能力测试安排和要求进行拟申请任教学科的面试和试讲。
个别省份以及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的省份,其实践能力测试(面试、试讲)安排在理论考试(笔试)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前举行。这些省份的申请人需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考试机构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按照实践能力测试安排和要求进行拟申请任教学科的面试和试讲。
(七)查询认定结果,办理领证手续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现场受理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其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对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目前,2008年及以后依法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得到验证。
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地方人x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权限负责本地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实施工作。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x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不同级别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认定的资格种类如下: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因认定人数减少或认定机构违规或认定机构无法正常履行认定职责的,以及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调整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1)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选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须有人事档案关系)、应届毕业生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级人x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但某些地区认定权限进行了调整或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选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须有人事档案关系)、应届毕业生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地(市)级人x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四个直辖市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在网上申报时须选择市教育委员会。
(3)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选择任教学校所在省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x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即教育厅或教育委员会)。
在此特别提醒各位申请人的是:申请人若要获得教师资格,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从社会任何其他机构(或渠道)或采用虚假材料从教育行政部门违规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均属非法。非法获得的教师资格一经查实,将被依法撤销。被撤销教师资格者,从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当事人五年后再次申请教师资格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所以,申请人万万不可相信此类机构所谓的"包过"之类的承诺。
四、每年什么时间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教育行政部门每年春季(3月份开始)、秋季(9月份开始)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期限和受理的资格种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并以适当形式提前公布。申请人应在春季和秋季之前,特别关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站,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及时提出申请。
五、应届毕业生应在什么时间、如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学业成绩单(暂代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其他申请材料,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他要求不变。对通过教师资格讲师评审委员会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其相应的教师资格。
参加成人教育或远程教育学习的学生,必须在毕业后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全国各省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程序大致相同。以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为例,一般是首先修学或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然后参加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的考试报名,之后参加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的全省统考(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省份,申请人需参加国家举行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按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报名后再进行现场确认(提交相关材料),现场确认后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进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面试、试讲),试讲后等待得出认定结论(公示),符合条件者将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在上述基本程序中,有的省份以及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的省份将实践能力测试环节安排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之前进行。
对于体检的安排各省也不太一样,有的省份要求在现场确认之前进行体检,有的省份要求在实践能力测试合格后进行体检。请申请人按照申请认定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不需要参加考试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程序除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外,其他程序与非师范生相同。
普通话水平测试在哪个环节进行,没有统一规定。申请人只要在"网上申报"之前获得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即可。
七、到哪里获取相关政策信息?
(一)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了解哪些方面的信息?
申请人在申请教师资格前需要了解两个方面的信息。
一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省份的相关政策。申请人需要对自己准备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的条件要求、申报程序、需要准备的材料、向什么机构提出申请等信息有基本的了解。目前,我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主要遵循《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这三项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制定的本地区的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政策细则和规定。此外,申请人还需了解国家对普通话水平测试以及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就业体检等方面的规定。
二是本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申请人要了解负责受理教师资格申请的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电话、经办的具体部门、网站等详细信息,以便及时获取与认定工作安排相关的信息。
(二)获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相关信息的途径有哪些?
1.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该网站是我国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官方工作网站。申请人可以在该网站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部分地方政策。同时,该网站还提供各省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官方网址的链接及联系电话和中国语言文字网及各省份语言文字网址的链接。
2.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以及当地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或学校人事部门的通知。
3.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及本省份教育考试网和教育信息网。该途径用于获取教师资格考试政策及考试安排等信息。
4. 中国语言文字网和各省级及地(市)级语言文字网站。该途径用于获取普通话水平测试政策及测试安排等信息。
在此特别提醒申请人的是:由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定,如果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不正确,往往不能及时、准确地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认定程序,有的还因此受到社会上不法机构的蒙骗,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所以了解信息的有关工作做得越早、越细越好。
八、什么时间考试?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简称"全国统考")每年春季和秋季各举行一次,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将由教育部教育考试中心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上提前公布。参加全国统考的省份在本省份教育考试网或教育信息网上也会同时公布相关信息以及包括报考对象、报考条件、考试科目、考试报名、考场安排、缴费和考试时间等详细规定的考试简章。
尚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省份,申请人可向本省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站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查询。各省份安排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的时间一般比受理申请认定的时间早三到六个月。所以,申请人需提前查询相关信息。
九、到哪里考普通话?
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各地及一些高校都设有普通话测试站点。关于测试站点和测试时间以及测试标准等详情,请登录本省份或本地区语言文字网站或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站查询。
十、找谁做思想品德鉴定?
关于思想品德以及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在职申请人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其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申请人,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人x政府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提供鉴定。必要时,有关单位可应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需加盖鉴定单位公章。
十一、到哪类医院体检?
身体检查应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当年认定工作通知中,都会将体检医院、体检要求等给予说明。
国家规定,体检标准、办法和体检项目等由省级人x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十二、申请人为何要特别注意严格按照程序申请,并提供规定的材料?
我国的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化管理。目前,各省份举行的省级教师资格统考成绩(含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只在本省份申请教师资格有效。申请人根据受理规定一旦参加了某省份的申请程序,其所获得的相应条件只能在该省份有效(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测试水平证书除外)。若中途放弃在该省份的申请而改选另外一个省份,则须重新参加后一省份的全部程序。否则,不予受理。
湖南省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篇四
据悉,今年的认定范围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岗位上工作的在编专任教师、2016年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
一般来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首先要了解政策,之后经过“具备条件”、“准备材料”、“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实践能力测试”等环节,符合条件者将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提前向拟申请认定省份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处室(或登录其官方的网站)了解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和相关要求,如:需要具备的条件、什么人可以申请、何时考试、何时网上申报、何时现场确认、何时参加实践能力测试等。
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取得合格学历、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并合格、进行体格检查并合格,以及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人员除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外,其他条件相同。
在此特别提醒的是:从2011年秋季开始,教育部在浙江和湖北两省开展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对于参加试点省份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人员的认定办法按照试点政策执行。
2012年,除浙江和湖北两省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扩大到上海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北省和海南省。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及其他证明材料;
(7)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8)《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9)各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按照规定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各级各类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毕业生不需要提供第(7)项材料。
从2008年开始,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一律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请人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申报分"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和"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两个入口。申请人需根据本人是否需要参加考试以及参加的是哪种考试等具体情况来选择正确的网上申报入口,进行注册并填写和提交网报信息。
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毕业生需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者"入口进行报名。
申请人按照网上申报中提供的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将准备好的材料送交到现场确认点。确认点工作人员将审核网上申报的信息与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一致性,并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问题,申请人需补全或提供正确的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再次进行现场确认。
对于申请人网上申报时填写有误的信息,可以由现场确认人员帮助修改。
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没有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的省份)的实践能力测试(有些省份叫"教育技能测试"或"面试、试讲"等)安排在现场确认即受理申请后进行。
申请人需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按照实践能力测试安排和要求进行拟申请任教学科的面试和试讲。
个别省份以及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的省份,其实践能力测试(面试、试讲)安排在理论考试(笔试)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前举行。这些省份的申请人需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考试机构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按照实践能力测试安排和要求进行拟申请任教学科的面试和试讲。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现场受理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其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对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目前,2008年及以后依法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得到验证。
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1.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的条件
2.2016四川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须知
4.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条件2017
5.教师资格证认定的流程
6.教师资格证认定要什么条件2017
7.如何认定教师资格
8.2017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湖南省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篇五
教师资格证报名考试后是怎么申请认定的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教师资格证报名考试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将于3月5日公布,届时考生可以登陆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是否合格。面试成绩合格线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成绩查询只能显示是否合格,不会显示具体分数。如对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
2.合格证明领取
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将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必备材料,考生朋友请务必领取。合格证明将由教育部统一下发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并逐级下发,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发放安排。
取得合格证明且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可于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期间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教师资格,一般向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教育部门申请认定,认定流程一般包含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提交合格证明、普通话话证书、体检表等)→教育部门认定,申请人应注意及时关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以免错过时间。
4.领取教师资格证
申请人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后,教育部门应在规定办理时限内为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届时申请人可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证书。
查询方法:
(1) 进入官网后,点击成绩查询入口
(2)输入姓名,准考证等相关信息,即可查询!
教师资格证认定想要取得教师资格证我们需要去申请认定,这是一个关键的步骤,不同的教师资格证种类需要我们向不同的教育机构申请,下面我们搜集和总结了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的规定。
1、不同级别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认定的资格种类如下:
(3)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具体实施:
(1)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选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须有人事档案关系)、应届毕业生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但某些地区认定权限进行了调整或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选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须有人事档案关系)、应届毕业生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地(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3)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四个直辖市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在网上申报时须选择市教育委员会。
3、具体申请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栏目,再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报系统注册。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系统“申报人必读”栏目,申请人根据条件、范围、等要求进行网报。
2.阅读“网上申报协议”确认服务条款栏目,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3.填报身份信息。申请人填写与全国统考姓名、证件号码、统考合格证编号相一致,必须真实、准确、无误。
4.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各认定机构及其确认范围,正确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5.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6.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进行核对。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7.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注册成功。
8.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点击首页“资格认定网报”,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登录”确认,方可进行“信息修改”(统考者姓名、证件号码、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不可修改)修改完毕,点击“提交”完成修改。
9.打印表格。申请人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3纸正反面打印)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用a4纸打印)。
(2)现场确认
申报普高、职高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要求参加“各地市级认定机构”组织的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确认时间:每年4月和10月(具体时间需参看),故提请申报人员注意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
2.确认地点:看各地教育局公告()。
(3)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a3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携带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教师资格证相关问题
题一:我的准考证丢了,怎么办啊?
我说孩纸啊,你怎么能这么粗心呢,这么重要的东西都丢了,还好,我知道怎么办!
方法一:
准备身份证相关材料去当地报考教育局查询成绩,有相关人员会为您解答疑问的,最好在工作日,万一他们不上班,就太耽误事了!
方法二:
方法三:
如果不行的话,可以查找当地教育局打电话(你在哪儿考的试就给哪儿的教育局打电话),说明准考证遗失,不记得考号啦等情况,让其忙查询。把您的姓名,身份证号和考场告诉教育局的相关负责人,根据以上信息完全是能查出来的。
问题二:成绩合格证明怎么领取?
(1)公告中会明确领取时间(一般是公告发布的一周内);
(2)领取地点(一般是当时的面试报名点);
(3)领取合格证所需的材料(一般是本人身份证原件)。
成绩合格证有效期:三年,三年内未在指定时间、地点认证的成绩合格证作废需重新参加笔试、面试。
问题三:普通话证书有用吗?
普通话等级证书(声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在笔试和面试环节中均用不到,但如果能赶在面试前经过培训拿到证书会更好,因为面试环节普通话水平也会在考官评价范围内。)
(1)、考试要求:大部分省份要求除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外,其余学科达到二级乙等即可。
湖南省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篇六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同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参加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一考试并合格。
(四)取得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五)参加由天津市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考试并合格。
(六)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天津市县级以上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上)体检合格。
(七)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就读学校对其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八)申请人在报名参加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之前,须认真确认本人是否符合以上相关条件,在报名考试阶段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不进行申请条件的审核。如在申请认定递交材料阶段,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而无法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后果自负。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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