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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灾服务方案篇一
xxxx年x月x日至x月x日,总队在xx培训基地举办了全省灭火救援攻坚组培训班,来自全省xx个支队的xx余名官兵参加了集中强化训练。
此次培训在组织部署、科学组训、训练内容等方面都做到了贴近实战、完美无缺。我支队的xx名队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在培训过程中,参训队员克服老伤复发、皮肤过敏等带来的伤痛,不抛弃,不放弃,顽强拼搏;也因有各级领导的鼓舞和训练中的互相鼓励让我们信心百倍。总之,此次培训滋味是酸甜苦辣。此次培训活动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课,就培训过程中的一些体会或是感想与各位官兵共勉。
攻坚组培训中,xx名队员累计跑步xx余公里、共计掉肉xx公斤,参训队员充分发扬了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勇敢顽强,充分树立了水城消防官兵的良好形象。
一、基本情况
此次集训工作主题突出,组织严谨,打破常规,成果显著。主要呈现四个特点:一是师资力量强。为确保培训效果,总队先后邀请各领域专家、讲师教授水域、交通事故救援以及石油化工事故处置专业技能。聘请国家优秀教练员教授cfw热身搏击操、pilates核心训练、nfr放松操等国际前沿训练方法,让大家了解了战训工作一些新的观点、新的理念。二是培训内容实。此次培训的思路非常明确,内容涵盖体能热身放松操、攻坚技能操,紧急避险、绳索救援、车辆事故救援、水域救援、石油化工灭火救援技术等7大模块。将单杠卷身上、100米负重跑等传统科目与15公里团队越野、四人130公斤负重携行、圆木组合练习等现代竞技科目相结合,增强了攻坚组队员的团队意识,提升了实战打赢能力。三是组训形式多。集训队员全部为基层中队指挥员和队长助理,训练采取“一对一”教学示范、中队交叉教学等方式,为各个支队培养一批优秀战训教练员。
二、收获与见解
(一)思想认知上再提升,切实提升石油化工处置、车辆事故(水域)救援水平
通过参加培训,使我们进一步提高了石油化工火灾处置、车辆事故(水域)救援新装备,新理念、新技术的认识。一方面培训开拓了我们当前对石油化工处置、车辆事故(水域)救援的视野,使我们认识到要将培训内容及时消化吸收,及时传授,用于指导实战。一是将新理念、新知识及时的传授给战友们,将所学内容力争得到更加广泛的传授普及;二是将掌握的先进的理论知识和救援操法跟单位的辖区实际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开展训练。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当前我们总队的不少基层执勤中队配备了石油化工火灾处置、车辆事故(水域)救援新装备,但是我们对这些方面的系统训练少,实战化水平低。我们应当进一步提高对石油化工火灾处置、车辆事故(水域)救援新装备提升的迫切性、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专业培训,开展系统训练,切实提升灭火救援水平。
(二)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
培训期间,参训部分学员实地到xx安邦炼化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践学。在厂区技术人员的带领下,学员先后参观了常减压装置、加氢精制装置、连续重整装置、dcs生产指挥控制中心、液化烃储罐区、油品储罐区等。在参观过程中,厂区技术员向学员详细讲解了每个装置的名称、用途、工艺流程以及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措施等知识。
(三)储罐事故处置操训练
集训大队依托xx安邦炼化有限公司,开展了利用半固定接口注入泡沫操、外浮顶罐垂直干线铺设操、液化烃球罐液相泄漏事故处置操等8个综合性实战操法训练。
(四)紧急避险能力训练
在深化部局紧急避险培训内容的基础上,为使参训学员熟练掌握在黑暗、高温、浓烟等复杂环境下,面对突发状况,安全、高效完成救援任务和实施紧急避险,集训大队参照美国《消防员救援与自救技术》,结合多种救援工具和不同环境,进行穿越障碍技术、消防员移动救援法、狭小空间救援法、消防员紧急逃生自救法、搜索技术、上下台阶救援法等紧急避险操法的系统训练。此次系统的紧急避险训练,必将有效地提高参训队员灭火救援现场识险、处险、避险能力,进一步提高部队科学、安全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
(五)攻坚技能训练
在攻击技巧训练中,为加强班组的攻坚打赢能力,集训大队结合当前基层部队灭火救援实际,组织开展了五带三枪操、百米梯次进攻操、楼层快速控火操、三人架设15米金属拉梯操、枪炮协同进攻操、200米供水操、巷道灭火救人操等10余种攻坚技能操法训练。
集训大队创编了三人架设15米金属拉梯操、200米供水操、楼层快速控火操等八类操法,使人员编配更加合理,更符合实战要求,作战效能显著提高。
(六)绳索救援技术训练
为提升全省消防部队高空山岳救援能力,集训大队聘请美国cmc培训学校讲师戴鑫为教官,结合美式绳索救援技术特点,为参训学员进行楼层绳索救人操、高空索降操、攀爬横渡、复杂环境绳索救助操等科目的教学,传授了新的救援理念和救援技巧,切实提高了参训队员的绳索救援技术水平和基层中队的高空山岳救援能力。
三、几点体会
(一)看到了差距,明确了方向。经过培训,使我们感到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类抢险救援及建筑火灾扑救的理论点在不断更新,自己不了解、不熟悉的知识不断涌现,专家讲解的一些新思维,新理论、新观点让人耳目一新,一些兄弟单位交流的经验方法和举措,使我们深刻体会到自身知识面的掌握尚显不足。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以实战化训练需求为准则,以职责任务为牵引,多学习、多研究、多总结,努力提高自己,争取在战训工作岗位上发挥自己更大的作用。
(二)坚持到最后就是成功,“不言弃”才能“不言败。“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这是中国流传已久的至理名言,它无刻不提醒着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只要有决心,有毅力,肯下工夫,勇于吃苦,坚持到最后一定会取得成功的。在此次培训攻坚组集训过程中,令我印象较深的是我们战友之间的深厚友谊,在训练出现疲劳及身体厌倦的时候,总是相互鼓励相互加油,尤其是在四人园木协同训练中,这个科目训练的目的就是锻炼我们的团结意识,告诉我们一个很直观的道理,一个人的能力在强大,没有团队的合作也是无济于事,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出凝聚力,出战斗力,出新的生产力。
(三)要带头谋训练、讲实干。通过此次培训不仅是我们学会了救援的新理念,还使我们学会了基层干部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人民群众的救援工作当成首要任务,救援工作想在前、训练工作干在先。要紧盯社会形势的发展,积极开拓思路,主动接受先进救援理念、切实组织好救援训练工作,把抢险救援工作做实,做好,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要身先士卒,用表率作用拉近与战士心灵上的距离。基层干部只有在实干中提高自己,在实干中树立威信,才能带领官兵完成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应急救灾服务方案篇二
为切实做好畜牧业洪涝干旱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保护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县进一步落实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县现代畜牧业发展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为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力度,经局党委会研究,特成立县畜牧食品局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5个工作组。
(一)灾害预防。一是宣传引导。局机关及各镇畜牧兽医站要及时向养殖场(户。通报灾害天气信息,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广大养殖场(户。的防灾减灾意识。二是强化指导。生产流通股牵头,各镇畜牧兽医站配合深入畜禽养殖场(户。指导开展防灾准备工作,提前对畜禽棚圈进行检查修缮,疏通排水管道沟渠,全面排除隐患。
(二)应急响应。根据县防汛抗旱信息通报,一旦出现灾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责任小组按小组成员职责及时根据的灾情性质、程度,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出动抢险并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科学客观汇总灾情情况、评估灾害损失,第一时间向市县相关部门报送有关信息。
(三)恢复生产。生产流通股及各镇畜牧兽医站要根据天气情况,积极组织和协助养殖场(户。加强饲草料物资储备,避免因灾造成饲料短缺,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饲草料调入、畜禽种苗调运、畜禽出栏等运输渠道畅通,努力保障养殖场(户。正常生产。
局机关各股室及各镇畜牧兽医站务必高度重视,履职尽责,落实责任,尽量减少灾害天气对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供应的不利影响,确保农民增收目标完成。
应急救灾服务方案篇三
为在灾情发生后能迅速、有高效地开展灾民的生活救助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二、时间
灾情发生后__小时到达现场,力争__小时内将救灾物资运送到灾区。
三、领导机构
救灾救助领导组组长:______
副组长:______ ______ ______
成员: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
四、责任分工
1、调度协调组组长:______
成员: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
负责掌握上报灾情,协调指挥调动人员和救助物资。
2、物资运送组组长:______
成员:
负责运送救灾物资。
3、后勤保障组组长:
成员:
负责准备、提供各类救灾物资。
4、应急救助小分队队长:
成员:
负责根据救灾指挥部的命令,赶赴受灾点实施救助。
五、资金
省、市拨付救灾资金和区后备转项救灾资金。
六、车辆
救灾抢险车辆由区民政局车辆组成,车牌号为 。
这些车辆随时听候调度协调组调遣。
七、重大灾民的安置
灾情发生后,设灾民的紧急安置地点:
值班人: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急救灾服务方案篇四
随着雨季的到来,xxxx工程施工处在装饰装修施工阶段,做好防汛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按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考虑工程目前情况,我项目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汛期正常生产经营,确保集体财产安全和广大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以确保安全渡过汛期。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队长:x
副队长:
队员:各班组长
1、水泥库牢固,防雨,且做好防止水浸的措施,经常检查有无雨淋受潮发生,以免造成损失。
2、做好防汛物资准备工作,如砂袋、雨衣、水泵等准备充足,以备急用。
3、做好汛期材料供应工作,并保证材料运输,保管过程中不受损失,以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4、地下室基础集水井6台排水泵做好排水连通工作,确保排水顺畅,以应对汛期暴雨。所排雨水经二次沉淀后,排入城市市政雨水管道。
5、办公区及仓库内置备足够的水泵及雨布,以确保顺利渡过汛期。
6、暑雨之际应加强对塔吊及施工升降机的管理,检查刹车性能,加强保养维护,机电人员及塔吊司机轮流对缆绳、电机、加固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机电人员加强对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检查,避免因漏电发生事故。
8、雨后对施工现场及地下室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对模板支持系统、脚手架地基等全面检查,如有变形,进行加固处理。
1、严格按照分工合作,按时值班,没有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值班人员每天按时收听天气预报,以及时应对潮汛。
2、现场配备足够数量的防汛物资及工具,防止汛洪的发生。
3、电工做好日常巡检工作,防止漏电、断路情况发生,应每天两次检查用电设备、线路及设备运转情况,排除触电隐患发生。
4、应经常对工地防护栏、上人马道、六牌二图、广告宣传工程立面图等设施进行检查,防止发生伤人。
1、防汛期间预备足够数量生活用品,保证职工生活。
2、保证茶水供应,搞好饭菜质量及卫生,让职工吃上放心饭。
3、做好汛期防蚊蝇工作,定期消毒,消灭传染源,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表略
应急救灾服务方案篇五
1.1防汛突发事件的现状
1.1.1洪涝灾害现状
北京位于华北平原的西北端,东经115°20′至117°30′,北纬39°28′至41°05′之间,地形西北高,东南低。总面积16400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10200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62%,平原区面积6200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38%。
北京地区属暖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年降雨量为585mm,汛期雨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85%,汛期降水又常集中在7月下旬和8月上旬,极易形成洪涝灾害。
北京境内有5条主要河流,从东到西分布有河、潮白河、北运河、永定河、拒马河。市区内有通惠河、凉水河、清河、坝河等四条主要排水河道及30多条较大支流,总流域面积1255平方公里。大部分由西向东南汇入北运河。市区内现有湖泊26个,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总蓄水容量1154万立方米。
为了抵御洪涝灾害,北京市进行了大规模城市防洪建设。全市建成大中小型水库82座,总库容93亿立方米,控制了山区70%以上的流域面积,完成了37座病险水库及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等重点防洪河道和堤防的除险加固;全面推进了河道流域综合治理,城区清河、坝河、通惠河、凉水河四条骨干河道达到50年一遇行洪标准;xxx期间消除城市重要积滞水点200余处,改造立交桥泵站36座,城市主要干道基本消除严重积滞水隐患。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北京市资产和人口高度集中,承受自然灾害的脆弱性也在不断增大。暴雨天气极易造成较严重的突发性城市洪涝灾害或引发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社会秩序、城市功能、环境与资源等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给人民生活、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的正常运转带来较大影响。
xx年“7.10”城区暴雨,造成西部环路多处积水,莲花桥水深1.7米,西二环、三环、四环路交通一度瘫痪。xx年“6.23”城区特大暴雨,全市共有29处桥区或道路出现积滞水,造成城区道路交通中断20处;供电线路出现故障134次,影响用户达3万余户,6座市政泵站停电;出现地铁部分站点停运、房屋漏雨、树木倒伏等次生灾害。xx年“7.24”密云、平谷山区特大暴雨,引发山洪和山体滑坡等灾情,山洪冲毁房屋,淹没农田,部分地区供水、供电、通讯、交通中断,连夜转移群众5900人。
1.1.2防汛突发事件分类
防汛突发事件按暴雨、洪水灾害特点大致分为以下四类:
(1)城六区内涝灾害。主要包括河道漫溢、大范围积水、交通瘫痪、危旧房屋倒塌、地下设施进水以及引发的断电、断水等次生灾害。
(2)水库与大河洪水灾害。主要包括管涌、裂缝、崩塌、漫溢、决口、溃堤、垮坝、倒闸、河道水位上涨以及重要防洪工程设施发生的重大险情灾害等。
(3)郊区城镇沥涝灾害。主要包括郊区县城镇(含新城)的沥涝以及引发的次生灾害。
(4)山区山洪泥石流等灾害。主要包括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大面积塌陷等。
1.2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2.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汛应急体系,全面提升北京市的防汛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1.2.2基本原则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汛、政府主导、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与社会动员相结合的原则。
1.3编制目的和依据
1.3.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本市城六区内涝灾害、水库与大河洪水灾害、郊区城镇沥涝灾害、山区山洪泥石流灾害,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本市防汛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首都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3.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市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防汛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响应、处置和应急管理。
1.5防汛突发事件分级
依据防汛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级)、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四个级别。
1.5.1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一般洪水,堤防局部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
(4)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多人受伤或一定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
1.5.2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较大洪水,堤防较大范围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接近汛限水位以下时,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较大范围险情;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生态环境破坏。
1.5.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3)重要水库水位超汛限水位,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出现重大险情,危及水库安全;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
1.5.4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3)重要水库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严重险情,威胁水库安全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山区出现特大山洪、严重泥石流灾害及采空区严重塌陷,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特别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
1.6防汛应急预案体系
本市预案体系由市防汛应急预案、区县防汛应急预案、乡镇(街道)防汛应急预案以及重点水库河道防洪预案、行业部门专项防汛应急预案等组成。
2
2.1领导机构
2.1.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在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全市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组织指挥体系见附件1)。
2.1.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主要防汛职责
(2)研究制定本市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审查区县、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重点河道、水库等专项预案;
(5)负责有关供水、排水的应急调度、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6)分析总结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8)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水务局局长分别担任,成员由市相关部委办局、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相关集团公司、各区县政府等有关单位的主管领导组成。
(1)总指挥主要防汛职责:负责统一指挥本市防汛应急工作。
(2)副总指挥主要防汛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本市防汛应急工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要负责协调各防汛分指挥部工作,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市水务局局长主要负责落实重点河道、重要水库、城区供排水指挥调度责任制,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3)成员单位主要防汛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论调控工作,组织市属媒体积极开展防汛知识宣传。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级水利工程设施、重点雨水排除设施、堤防水毁修复等防汛工程的审批、核准以及郊区重点应急度汛工程、水毁工程的审批;安排落实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协调电力企业做好重点防汛设施的外电源保障,以及因暴雨造成的电力设施损毁抢险修复工作。
市教委:负责本市教育系统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配合属地政府落实相关学校设施作为度汛临时避险场所;监督、指导区县教育部门重点对山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学校进行避险知识宣传和教育;会同区县政府组织开展危险校舍的排查和解危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区县教育部门安排幼儿园、学校提前放学、停课并保障人员在校安全。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协调永定河跨河管线的抗洪抢险及应急措施的实施;负责防汛无线通讯频率保障,保证信道畅通。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市民政局:及时掌握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指导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的物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动员社会各界援助受灾地区,负责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负责组织、发放灾害救助款物,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市级应急抢险、防汛物资及应急度汛措施实施所需资金。
市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气象部门发布泥石流、滑坡等突发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负责突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指导属地政府做好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工作。
市规划委:负责城市排水管线、排水河道、泵站等设施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在建地铁等施工现场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城镇房屋防汛协调工作;组织对城镇危旧房屋的检查;督促属地房屋管理部门落实房屋防汛责任;指导各区县对属地出现险情的房屋进行抢险抢修。
市市政市容委:负责组织督促城六区做好城市道路推水工作;负责防汛突发事件中供气、供热地下管线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后关闭道路照明。
市交通委:负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开展市管道路设施水毁抢险工作、一般公路、高速公路及轨道交通既有设施的防汛抢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市级防汛物资运输车辆储备、调集、运输工作;保障公共交通安全运营、维护客、货运输市场秩序,及时调配公共交通力量疏散因降雨滞留火车站、飞机场的乘客;负责山区一般公路因降雨引发山体塌方阻断交通的抢险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完成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抢险任务。
市农委:重点负责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流域的防汛指挥工作;负责农作物抗旱排涝工作;负责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搬迁工作。
市水务局:组织河道、水库、闸坝、泵站等防汛设施和防汛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确保工程设施在设计标准内充分发挥作用;负责水文工作管理,做好水文监测和洪水预报工作;组织水毁设施的修复,做好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工作。检查、监督各部门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市商务委: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以及部分应急物资、防汛物资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抗洪抢险伤病员的紧急医学救援、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
市国资委: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国有企业落实各自安全度汛职责,落实法定代表人安全度汛责任。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厂矿企业做好雨天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尾矿库等采矿区安全度汛各项责任的落实。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协调影响行洪河道及水文站测流树障的清除工作;负责汛前危树排查;负责雨天及时清理城区倒树;负责公园船只应急调配工作。
市民防局:负责全市人防工程隐患消除和应急抢险的组织工作,监督检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确保人防工程度汛安全。
北京铁路局:负责所辖工程及跨河铁路桥的防洪安全;优先保证运送抗洪抢险救灾物资。
中国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负责首都机场及周边排水等安全度汛工作,协调属地政府共同做好机场外围排水。
市通信局:负责组织电信系统的通信恢复工作;为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实时气象服务,及时向社会和政府职能部门发布暴雨等灾害天气过程的预报、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开展气象监测、预测、分析等工作。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雨天道路交通疏导维护和积水点周边道路的疏导分流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市政、公联、首发等路权单位及时打开道路积水点调头阀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负责道路交通信息实时播报;负责做好抢险救灾现场及路线的交通应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组织消防部队配合各专业队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必要时,承担紧急情况下下凹式立交桥、低洼路段、低洼易积水居民区的突击排水和应急救援任务。
市农业局:负责郊区农作物抗旱、排涝工作。
北京卫戍区:负责驻京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等组织协调工作。根据需要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任务。
武警北京市总队:负责武警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等组织工作。根据需要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任务。
北京市电力公司:负责重要防汛设施外围电网供电保障及电力应急抢险的工作。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负责所属污水处理厂和所辖的立交桥泵站、雨水管线、污水管线、雨污合流管线及相关附属设施的防汛抢险,按照保障方案负责雨前、雨中、雨后清掏雨水井,保证排水管线畅通。北京市自来水集团:负责水厂、供水管网的维护、抢修,确保居民正常用水,负责防汛机动抢险抽排水任务。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抢险物资(以钢材为主)的储备、供应工作。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所属各施工企业施工工程的防汛工作,负责城六区路面、立交桥区及地下过街通道的排水设施汛期排水安全、抢险、抢修。
区县政府:各区县人民政府为属地安全度汛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预防、抢险、避险、救灾等防汛工作负主责。负责做好辖区内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等防汛工作,落实各区县规划、财政、交通、建设、房屋、市政、水务等各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的安全度汛责任制,制定属地总体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做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和责任安全事故。负责辖区内防洪排水抢险工作的统一指挥;负责辖区内危旧平房区,山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中小水库、小河道、小塘坝、蓄滞洪区群众安全避险转移;负责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的安全度汛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在京中央单位的外围排水保障工作;加强辖区各单位、群众的避险自救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2.2办事机构
2.2.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具体承担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职责。
2.2.2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设在市水务局,并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作为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平台。
2.2.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防汛职责
(2)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值守应急工作;
(3)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4)负责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新闻发布工作;
(8)负责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9)负责本市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10)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1)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和现场指挥部的组建等工作;
(12)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各分指挥部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市相关部委办局、相关集团公司防汛指挥部,重点河道、重要水库防汛指挥部,均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分指挥部(以下简称各防汛分指挥部)。
2.3.1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分指挥部
执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度命令,启动所辖地区的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抗洪抢险、避险转移、物资调运、灾民安置,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2重点河道、重要水库防汛分指挥部
执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度命令,启动所辖流域、库区的防汛应急预案,负责洪水调度、抗洪抢险等工作。
重点河道、重要水库涉及跨省市、跨地区等特殊情况,相关分指挥部的指挥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指派。
2.3.3相关市部委办局、集团公司防汛分指挥部
在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或本单位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并承担下达的临时抢险任务。
2.4专家顾问组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聘请防汛、水务、气象、地质、市政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顾问组。主要职责是:
(1)在制定防汛有关规定、预案、制度、项目建设方案的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
(2)及时反映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3)为防洪、减灾、抢险、指挥、调度等重大决策提供指导与建议;
(4)为防洪标准的修订、完善提供指导意见,对防汛减灾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5)参与媒体宣传、防汛业务培训讲座、教材编审等工作。
3
3.1监测
3.1.1监测制度
本市建立防汛突发事件监测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实现防汛突发事件动态实时监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监测职责,加强对本区域或本行业监测,建立并完善汛情的年度评估报告制度。
3.1.2监测体系
根据本市防汛应急工作需要,气象、国土、水务等部门应建立、完善覆盖全市的汛情监测体系,明确系统管理人员,保障系统运行的维护经费,其中:
气象部门负责对天气变化等相关信息进行监测和分析评估。
国土部门负责对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等区域的监测。
水务部门负责对雨水情、水库、河道、闸坝、湖泊等进行监测,完善雨水情实时监测、工情监测、洪水预报调度、汛情会商、灾情报送管理及防汛预警平台等系统。
3.1.3监测信息分析与处理
(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市汛情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处理,负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各防汛分指挥部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议,分析本市防汛应急工作形势,提出防范措施建议;组织成员单位、专家对本市发生汛情的可能性、范围、危害、影响等进行研判,及时报市应急办,并通报有关单位。
(2)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数据的部门应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3.2预警
本市预警包括戒备预警和汛情预警。
3.2.1戒备预警及响应
戒备预警是为提前做好突发暴雨防范准备,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本市实际,在启动四色汛情预警前在防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内发布的汛情警示。
当戒备预警发布后:
(1)各防汛分指挥部领导到岗。
(2)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及责任制,做好应对汛情的动员、组织和部署工作。
(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视情启动雨天道路联勤保障机制,各相关单位提前布控,联动保障。
(4)气象部门及时提供天气预报预警等信息。
3.2.2汛情预警及响应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汛情预警级别的确定。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当预警发布后,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响应,并视情启动应急处置行动。
(1)蓝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汛情预警。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5年一遇以下洪水,河道堤防局部可能发生滑坡、管涌;水库水位虽在汛限水位以下,大坝局部可能发生滑坡、管涌。
2)当蓝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及时上报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及工作动态;
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提前到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黄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汛情预警。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5年一遇以上、xx年一遇以下洪水,河道堤防较大范围可能发生滑坡、管涌,威胁堤防安全;水库水位虽在汛限水位以下,大坝局部可能发生较大范围滑坡、管涌,威胁水库安全。
2)当黄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新闻单位加强社会宣传,对汛情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实时播报;
建议市民减少外出,不在危房内停留避雨。
(3)橙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汛情预警。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xx年一遇以上洪水和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可能造成溃堤、决口、倒闸;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发生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坝、溃坝,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当橙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驻京部队、武警北京市总队做好军地联合抢险工作。
(4)红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红色汛情预警。
大中型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发生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坝、溃坝,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当红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各单位及驻京部队、武警北京市总队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防汛抗灾工作,确保重点防汛部位安全。
3.2.3预警的发布和解除
(1)全市范围内戒备预警、蓝色汛情预警、黄色汛情预警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橙色与红色汛情预警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发布和解除建议,由市应急办分别报请分管市领导或市应急委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授权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2)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汛情,发布和解除本行政区域内蓝色汛情预警、黄色汛情预警,并同时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橙色汛情预警和红色汛情预警必须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审批,并同时报市应急办备案。
(3)对于可能影响本市以外其他地区的汛情预警信息,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及时上报国家防总等相关部门,并视情况向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省市通报。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防汛预警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5)汛情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6)预警信号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电话、信息网、警报器、显示屏、宣传车或组织人员入户通知的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4预警级别的变更
随着汛情变化和事态发展,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时会商,可按程序提高或降低相应的预警级别。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汛情,调整预警级别,并同时报市应急办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3监测与预警支持系统
3.3.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气象、国土、水务等专业部门应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监测手段,强化数字化监测基础设施和专业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建设。
3.3.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气象、国土、水务等部门和各区县相关部门建立统一的防汛突发事件信息系统,汇集、储存、分析、传输有关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逐步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能力,做到对可能发生的防汛突发事件及时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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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总体要求
4.1.1汛前各级防汛机构做好责任制、预案、物资、队伍和避险措施落实。汛期各级防汛机构应确保通信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自主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处置行动。
4.1.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关系重大的防汛工程调度;其他防汛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直接调度。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3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各级政府和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4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各防汛分指挥部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任何个人发现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5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本区县政府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部门通报情况。
4.1.6因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而导致的交通、电力、通信、卫生等领域的次生灾害,当地政府和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险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
4.2信息报送
4.2.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于一般及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上报市应急办;对于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立即上报市应急办,然后报国家防总、海委等有关部门,2小时内续报详细信息。
4.2.2各防汛分指挥部对于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2小时内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续报详细情况;对于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小时内续报详细信息。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2.3对于各类防汛突发事件以及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本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报告,并有权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任何单位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防汛突发事件信息。
4.2.4在防汛突发事件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包括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士,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在京境外机构,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进行通报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上报市应急办。
4.2.5防汛应急信息报送要求:一事一报,急情快报。报送内容应包括:水库、河道等水利工程险情;城市道路积水30cm以上情况;房屋倒塌;大面积院落进水;发生山洪泥石流险情;城市重点防洪部位出现险情;因暴雨洪水造成的人员伤亡;各部门的防汛应对工作等。信息内容应具备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和相应的分析。
4.3先期处置
4.3.1防汛突发事件初发时,事发地居委会、村委会和社会单位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主抢险和互救抢险,维护好社会秩序,及时上报到所在地区县政府、部门、单位等,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4.3.2接到信息后,事发地区县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轻事件危害、控制事态蔓延,及时上报并启动相关级别应急处置行动。
4.4指挥协调
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由相关责任主体按照程序启动防汛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当超出相关责任主体自身处置能力时,可向上一级防汛应急指挥部提出请求,由上一级防汛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更高级别的处置行动进行处置。
4.4.1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级):当事件发生在一个行政区内时,由事发地区县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负责指挥协调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当事件发生在两个及以上行政区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
4.4.2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发生在城六区和重点地区的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重点地区管委会、区政府或市相关部门启动级处置行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在其他区县的,由事发地区县启动级处置措施,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市应急办派人到场,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4.4.3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事发地区县政府、重点地区管委会或市相关部门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并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任总指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4.4.4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由市政府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并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任总指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会同海委领导进驻现场,与永定河防汛指挥部和房山区、丰台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成现场指挥部。
4.5处置行动
4.5.1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的处置行动
(1)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级应急响应状态。防汛副指挥或主管防汛的领导上岗到位并组织会商,对重点部位进行布控,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2)宣传部门利用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实时播报汛情、路况动态信息。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3)各抢险队伍按当年下达的应急排水任务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对分管区域进行积水排除;各产权单位负责所属范围内的积水排除;人防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人防工程的积水排除。
(4)市气象局强化强降雨天气预报预警及上下班时段天气服务,增加临近天气预报频次。
(5)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针对二、三、四、五环路下凹式立交桥及首都机场地区,按照一桥一预案,明确疏导岗位、警力部署、具体的分流绕行措施,并负责组织路权单位打开或关闭调头阀。
(6)市交通委落实积水路段公交绕行方案,明确积水桥区公交绕行具体线路。公交运营企业采取积水桥区绕行、甩站、扩大间隔措施;司售人员做好乘客的安抚、劝导工作;根据雨情、道路积水和客流情况适时延长末班车时间。
(7)各道路排水专业抢险队伍组织巡检,第一时间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8)市市政市容委加强应急值守,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后关闭道路照明。(9)电力部门做好机闸、泵站等重点防汛设施外围电网(外电源)供电保障工作。
(10)园林绿化部门加强巡查,对易倒伏树木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1)人防、房管、地铁等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做好地下空间以及地铁的防倒灌工作。
(12)在建工程必要时采取停工措施,保证在建工程及周边地区度汛安全。
(13)河湖及库坝管理部门加强对堤防、坝体、闸涵的巡查,按照相关预案做好降低水位、提闸准备等工作。
(14)国土、安监等部门及相关区县要做好山洪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雨中巡查及群众避险工作。
(15)其他区县、部门、单位按照防汛职责,做好所辖范围内防汛应急工作。
4.5.2较大防汛突发事件(ii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授权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副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由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负责指挥,或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根据情况,与相关防汛分指挥部进行会商。必要时,与市应急指挥中心会商:
由气象部门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和灾害天气预测;
提出洪水调度意见、积滞水排除措施、抗洪抢险实施方案,对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提出防御和群众避险方案。
(3)执行
在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ii级应急响应状态: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大面积积水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
地铁、房屋等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应暂停作业;
各产权单位保证排水泵站正常运行,及时进行排水口阻挡物清除工作;
园林、市政市容、道路等部门加强巡查联动,及时清理倒伏树木、树枝、落叶等杂物;
住建、民政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及时抢修漏雨房屋,排除低洼院落积水,组织群众避险;
电力部门保障排水泵站、闸站等防汛重点部位外围电网(外电源)安全可靠运行;
各专业抢险队伍服从统一调度,加强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排除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驻京部队及武警部队做好抗洪救灾准备。
4.5.3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主管防汛的副市长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与各相关防汛分指挥部立即会商,必要时与市应急指挥中心会商:
需泄洪时及时与下游有关省市进行会商。
(3)执行
在较大防汛突发事件(iii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i级应急响应状态:
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滚动播发防汛预警信息和避险提示;
由于降雨对施工安全产生影响的工地一律暂停施工作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督促落实;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险情、灾情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
公路、铁路、航空等部门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北京卫戍区牵头,组织驻京部队参加抗洪抢险;
民政、水务、商务部门和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储备的抢险物资如数送达指定地点;
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做好伤病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交通、公路、供电、通信等部门和单位提供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
各专业防汛抢险队伍全力抢险。
4.5.4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或市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根据需要,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国家防总、海委、市应急委及相关指挥部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必要时,派应急通信车组织现场会商,进行动态播报。
1)进行灾害天气分析,实时播报天气情况。
2)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和灾情。特别是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应按《永定河流域防洪调度预案》规定执行,并由永定河防汛指挥部汇报当前河道水情、工情;由丰台、房山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汇报分洪区内群众安全转移准备情况。
3)由专家顾问组提出决策建议:
提出水库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
会同相关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排水、洪水调度方案以及避险措施。
(3)执行
在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i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级应急响应状态:
主流媒体及时、准确报导汛情、灾情和抗洪抢险工作,主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各区县、各相关单位做好群众的转移、救援、安置工作;。
驻京部队全力投入抗洪、救灾、抢险工作;
民政、水务、商务等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储备的抢险物资如数送达指定地点;
水库需要加大泄量或控制水位时,相关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要求实施安全泄洪;当水库需要实施非常溢洪时,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命令,在指定的位置、时间和范围实施非常溢洪。
4.6现场指挥部
当发生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时,需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应由以下组成:
4.6.1技术组:由市水务局牵头,专家顾问组指导,主要负责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提出洪水预报意见和洪水调度、积滞水抢排、抗洪抢险技术方案,组织灾情核查评估等。
4.6.2物资组: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储备和调运。
4.6.3抢险组: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抢险任务。当驻京部队参加抢险时,由北京卫戍区组织协调,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6.4救灾组:由市民政局牵头,主要负责安置灾民,救治防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通信畅通,提供抗洪抢险资金保障。
4.6.5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主要负责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新闻单位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方式实时发布汛情、灾情,进行抗洪抢险新闻报道,动员全社会力量参加抗洪救灾。
4.7响应升级
4.7.1需要宣布本市或有关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经市应急办报请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4.7.2因事态发展,超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处置能力,需要更多的部门和单位参与处置时,应以市应急委名义,组织协调本市其他专项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周边相关省区市参与处置工作。
4.7.3突发事件超出本市控制范围时,需要国家或其他省市提供援助和支持时,依据《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办理。
4.7.4在防汛突发事件需要国际社会援助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向市应急办上报,由市应急办与市政府外办、市外宣办密切配合,以市政府名义与外交部联系,并按照有关规定,由指定机构向国际社会发出呼吁。
4.8社会动员
4.8.1出现洪涝灾害后,市、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市应急委,经市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8.2必要时,可通过市、区县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汛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4.9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4.9.1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应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本市有关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相关规定,在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的管理与协调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
4.9.2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市应急办上报,并向市委宣传部通报相关情况。在市委宣传部的组织、协调下,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指派专人负责新闻报道工作,起草新闻发布稿和灾情公告,及时、准确报道防汛突发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4.9.3对于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防汛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应在市委宣传部、市外宣办、市政府外办的共同组织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
4.10应急结束
4.10.1防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10.2一般和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市应急办提出建议,报请分管市领导或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的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或市应急委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应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应急处置结束的消息。
4.10.3经市应急办报请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依法宣布本市或有关区域解除紧急防汛期,并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解除紧急防汛期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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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应急委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组织实施恢复与重建工作,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5.1灾后救助
5.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搞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组织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水喝、有医疗,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5.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5.1.3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5.2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5.3水毁工程、设施修复
5.3.1对影响当年防汛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
5.3.2对其他遭到毁坏的防洪水利工程、市政设施、交通、电力、通信、供油、供气、供水、排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水文设施等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5.3.3对城市道路(立交桥)等积水点的治理列入下一年度应急度汛工程计划,采取挂账督办制度,保证按期完成。
5.3.4所需资金由市、区县发改委、财政部门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别安排。
5.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照原标准恢复。
5.5保险与补偿
受灾地区所投保的水毁设施、设备、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及时进行核实、理赔。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或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5.6调查评估
5.6.1对一般、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有关单位、相关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实施。对重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报请市应急委进行调查评估。
5.6.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组建调查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
5.6.3调查组需对防汛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失,以及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与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形成防汛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并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无具体规定的,一般应在6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经市应急委批准,期限可适当延长。
5.6.4有关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防汛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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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建立和完善防汛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以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指挥处置防汛突发事件的要求。主要包括:指挥通信系统、指挥调度系统、信息采集系统、信息报告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分析决策支持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
6.2气象保障
市气象局加强对降雨天气特别是极端降雨天气监测和预警的技术研究,加密气象监测站点,提高监测预报水平和服务质量。
6.3应急队伍保障
本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全市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包括:
6.3.1区县抢险队伍
各区县成立防汛抢险队伍,由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抢险。
6.3.2市级抢险队伍
城市道路排水抢险专业队由排水集团、市政养护集团、公联公司、首发公司、首高发、环卫集团、城建集团、自来水集团等组成,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调动。
驻京部队抗洪抢险专业应急救援队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调动。
其他专业抢险队由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局、市民防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电力公司等单位组成。由各单位负责调度,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
6.3.3依据《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在险情、灾情紧急的情况下,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直接向驻军部队提出救助请求,驻军部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驻军部队发现紧急险情、灾情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
6.4通信保障
6.4.1本市各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对防汛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6.4.2市通信局负责协调、组织、指挥各通信运营部门对各级防汛机构日常和应急通信提供保障工作。
6.4.3市和区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依托现有资源,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6.4.4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相关单位在进入汛期后,应确保防汛指挥调度系统的有效沟通,应使用800兆电台、手机、电话、对讲机、网络平台等通信工具进行信息交流,并保持24小时畅通。
6.4.5出现防汛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本市防汛和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及时调度应急通讯设备,为指挥中心和
应急救灾服务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确保辖区安全渡汛,根据省市区防汛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十六字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按照防洪除涝并重的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防汛工作精神,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做到早部署、早动手、早准备、早落实,有备无患,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扎扎实实搞好社区防汛工作,确保辖区安全度汛。
为全面推进社区服务中心防汛工作,确保防汛工作的时效性,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心成立防汛工作指挥组。
指挥组全面负责社区防汛工作,各社居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防汛的日常监控,防范协调,排查和疏导,以及突发状况的应急措施的实施。
指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管理科,负责防汛组织、协调及督查工作,任办公室主任,为办公室成员。
省长城物业公司小区管理处主要负责、环东、白帝海棠小区内排水管网的清淤排查,同时做好汛期泵站的监管工作。辖区各物业公司要加强隐患排查处理,未雨绸缪,筹备沙袋等防汛物资,以备应急之需。
(一)隐患排查
各社居委负责组织汛前、汛期的安全、监督、检查,协调辖区单位的防汛工作,做好防汛值班的具体安排。对本区域内的防汛设备和重点地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上报,确保汛期安全度汛。
(二)预警抢险
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险情,要仔细检查,及时处置;在汛期要加强巡视检查,一旦发现异常,及时作出预警并报告上级部门;对已经发生的险情,要立即组织人力、物力采取有效抢护措施,全力抢险,防止险情扩大;要妥善安排群众生活,搞好灾后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三)灾害统计
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洪涝灾害统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在灾害发生后要立即统计上报受灾情况,并及时上报灾情的发展变化情况。
(一)辖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防汛工作当做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抓实抓好。各单位一把手要对本辖区的防汛工作全面负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投入到位,要切实做好管辖区域内的防汛工作,在汛期到来之际,亲临一线指挥,确保安全度汛。
(二)各单位要强化责任,尽快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制定方案。要对防汛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防汛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执行防汛责任追究制。
(三)要认真落实防汛值班制度,各单位安排汛期昼夜24小时值班并保证通讯畅通,各社区在做好值班的同时,要在重点地段重点区域安排人员值班。
(四)注意信息反馈,发现新情况和重要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有重大情况不报告,又不采取措施而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要广泛深入地进行防汛工作宣传和动员,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防汛意识。
(六)加强监督,严明防汛工作纪律。汛期当中,各单位要对上级的防汛指挥调度无条件执行。要严明纪律,严格制度,加强监督,加强检查。凡制度不健全,或**工作人员中有消极懈怠、玩忽职守、擅离岗位或不听从统一调度造成损失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应急救灾服务方案篇七
为有效做好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v^教育部党组发布《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有效预防、及时防控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工作目标
1.保障全园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广大师生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意识和防控应对能力。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
三、职责分工
(一)组长职责
作为幼儿园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指挥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 定时召开防控专项会议,传达落实上级教育、卫生主管部门会议精神。
2. 完善幼儿园相关疫情防控相关制度和预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幼儿各部门员工熟悉、掌握疫情防控流程和技能。
3. 根据具体情况宣布启动幼儿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二)副组长职责
1.负责落实传染病预防与应急工作,完善幼儿园临时隔离场所设置,最好达到远离、通风、有独立洗手池、独立卫生间等硬件条件。
2.为临时隔离场所配备儿童口罩、体温计、消毒液、洗手液以及专用清洁用具。
3.接幼儿园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通知后,迅速将发热教职工或者幼儿班级、姓名、发热程度等基本情况传达到疫情防控专班全体成员。
4.负责与发热医疗机构的接洽工作。
5.做好所有工作记录,做好舆情防控。
(三)保健医生职责
1.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穿防护服)。
2.将发热教职工或者幼儿带到临时隔离场所,并为其戴上口罩,安抚情绪,等待家属或家长。
3.待家属或者家长到园后,配合副组长将患者送上私家车或者救护车,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待诊疗结果出来,第一时间向疫情防控专班组长、副组长汇报。
5.指导防疫班保育员使用含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消毒液对班级内所有物品、桌椅、玩具、卫生间、床铺、门把手、地面进行消毒,对发热幼儿使用的水杯、毛巾等个人物品单独高温消毒。
6.有确诊病例向上级主管单位、教委、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
四、应急措施
幼儿园如有教职工、幼儿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我园立即启动新冠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一)班级老师发现幼儿有发热、干咳、乏力、呕吐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及时给患儿佩戴口罩报告保健医生,保健医将患儿带到新冠肺炎临时隔离室留观,及时通知家长或者联系属地卫生院初步排查后,联系120车辆送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保健医做好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登记,做好留观登记本的填写。
(二)如教职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及时报告保健医,保健医及时联系家属,并让患者佩戴好口罩尽量不做交通工具,到指定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保健医做好全园教职工检查表的登记。
(三)积极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保健医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
(四)各应急小组(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各司其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1.信息联络组
组长:马义红,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
组员:付旭梅,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
2.安全后勤保障组
组长:裴纪红,负责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园内餐饮、生活饮用水。
组员:安保人员,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
3.医疗保障组
组长:马义红,负责组织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
组员:付旭梅,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每天的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
4.消毒组
组长:马义红,负责做好疫情发生后卫生消毒的专业指导,如班级物品、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毒、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
组员:各班保育老师、保洁,加强班级、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教室、宿舍、功能室、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消毒一次。
5.宣传和心理疏导组
组长:张薇,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组员:何玉婷,负责疫情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告知师生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勤用流动水洗手,咳嗽、打喷嚏时使用纸巾并妥当处理废弃纸巾;促进全体家长、师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五、预案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v^门评估,由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应急救灾服务方案篇八
大连金州新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2015年2月3日
大连金州新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安全反恐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公司反恐防控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各种恐怖袭击突发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强化各项反恐防控和责任的落实,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我公司安全反恐防控工作,有效防控各类恐怖事件的发生,建设平安交通,根据县道路运输局制定的反恐防控工作方案安排,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如下反恐防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反恐怖求稳定”为宗旨,着眼当前恐怖袭击手段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反恐怖防范工作,促进我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发展。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反恐怖防范工作是当前乃至今后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恐怖活动影响着社会稳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秩序以及职工群众的生活秩序,危害企业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我们要站在讲政治、讲稳定,保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反恐怖防范工作对维护公司稳定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为加强反恐怖防范工作,特成立公司防恐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淑娟 副组长:刘
成 员:巩云广
李云涛
张善彤
于义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0411-
三、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各部门负责人是反恐怖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反恐怖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反恐怖防范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反恐怖防范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自己的职责。各驾驶员和外检员要强化对检测车辆的安全检查,要加强公司办公场所的安全反恐防控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对院内人员注意观察,严防检测车辆携带“三品”进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保证公司及周边的安全。
四、督促检查,严格考核
为确保反恐怖防范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反恐防控安全领导小组将对公司的反恐怖防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未按要求整改隐患或问题的,要进行严格考核。凡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制定预案、强化安全反恐防控能力
公司要制定安全反恐防控工作预案,将所制定的预案传达到每位工作人员,使各岗位工作人员都明确自己的职责,做到心中有数;要向上级部门上报公司制定的工作预案,及时接收上级部门通报的有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等。
大连金州新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