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为了解决特定问题或达成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制定方案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和难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方案篇一
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有庆镇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负总责,部门负主责,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强化食品药品质量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构建和谐有庆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通过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使全镇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药品质量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7%以上,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感明显增强,消费信心明显上升,食品药品产业得到又好又快发展。
通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卫生院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的职责,针对“清明”、“五一”、“中秋”、“十一”、“元旦”和“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一)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进一步完善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建设,并以此为平台,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加强综合监督,督促辖区内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做好群体用餐的食品安全协管和群体用餐的报告、备案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等名义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
2、进一步加强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治理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污染和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污染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3、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高风险食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
4、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无qs标志、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开展诚信药店创建活动,严肃查处药品批发出租出借证照、代开发票,药品零售企业超范围经营、超方式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制度,在药品零售店设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
5、进一步加强食品餐饮消费、药品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
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和监管,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馆(摊点)。认真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抓好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管理。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的监管,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药房(库)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大药品抽验力度,严防假劣药品进入使用环节。
1、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
一是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活动。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团,分赴全镇开展宣讲活动,深入到农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
二是借助“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平台,在村委会和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协助下,在全镇范围内向每个行政村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读本》(农村版)和宣传画,以提高农民科学种植养殖水平和健康饮食用药素质。
三是充分利用农村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广播电视网,采取固定时段插播科学种植养殖和科学饮食、用药知识,宣传食品药品安全警示信息。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推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橱窗建设。
2、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
一是向全镇每所中小学校赠送《食品安全科普读本》(学生版)等宣传教育材料,并开展中小学食品药品安全有奖征文活动。
二是开展科学饮食、用药知识进课堂试点,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习惯。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每所中小学举办1-2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讲座。
3、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
“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监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业务特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深入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诚信职业道德教育。
4、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九月份组织全镇统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以“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同构建平安和谐有庆”为主题,面向全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保障经费,增加投入。
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要加强资金投入力度,保证经费,用于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信用建设、信息体系、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解决我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金投入不足的突出问题,为办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提供经费保障。
(三)强化责任,落实到位。
各村(居)委会、镇辖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落实到人,建立工作台帐;要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居)委会创建活动,主动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群体性聚餐备案制;畜牧站、农技站、中心学校、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要制定出诚信单位评定标准,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活动,同时要加强对示范村(居)委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餐饮、使用单位的指导规范,加大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规范意识和自律意识,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四)督导落实,确保实效。
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要细化、量化各项工作目标,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把握工作进度;要强化督查,对工作进度快、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每月3日前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倡导科学合理的饮食卫生习惯,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层层抓落实。
组长:黎吉法。
副组长:李启宏、林志夫、蔡文策、吉承惠。
小组成员:关万平、张进、唐其、施致锋、张勇灿、李美洁、李馥丽。
1、利用学校博客网站、黑板报、走字屏出示安全通告,宣传食品安全教育的重要性,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学习食品安全知识。
2、利用星期一升旗仪式进行有关食品安全的国旗下讲话。
3、邀请有关食品安全专业人员开展一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讲座。
4、各班级出一期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墙报,开展一次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活动或班队活动。
5、各班主任根据计划上好每学期5次的食品安全专题课,并组织学生观看食品安全影片及阅读《食品安全教育读本》。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要求食堂负责人严把进货渠道关,每天做好采购记录,并预留样本做到采购有据可查,严禁购进农药残留及腐烂变质的瓜菜;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要求食堂必须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所有餐具、用具每天洗刷干净后要进行充分消毒,存放食品、餐具的箱柜要经常进行消毒处理;食堂内外要定期清洗、消毒,以免蟑螂、苍蝇等害虫滋生;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身体健康证,上班时要穿着清洁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同时要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每天由学校食品安全小组安排专人对食堂食品及卫生进行检查;严禁向学生出售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校内小卖部的监管。
校内取得营业执照小卖部应办理食品卫生安全许可证,明确进货渠道,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对发现经营“三无”食品及对学生出售烟、酒等行为,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给予责令整改及处罚;对校内无照经营销售食品的小卖部,暂扣了“三无”食品,并对其要求停业。
3、加强校外摊点治理。
与有关执法部门联系,紧密配合工作,借助执法部门的力量取缔和整治校外无证经营的摊点。同时学校少先队大队部通过检查,约束和教育学生不得到无证经营的摊点购买零食。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学校对校园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做了各种应急预案,并专门成立应急预案机构,力争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按应急预案做到从容应对。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做好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现结合商业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县对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多形式、多渠道把宣传教育工作抓紧、抓好。
1、以“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突出重点内容和整治目标,做好宣传工作。
2、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3、曝光一些制售伪劣盐品、注水肉、病害肉、非定点肉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1、食品安全工作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各基层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纸、标语横幅、专栏板报、专题讲座、电子屏幕、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全面、全方位、多角度的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法规、政策,让群众真正懂得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县盐政稽查队、县生猪定点屠宰稽查队要边检查边宣传,边执法边宣传,对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教育,教会群众如何识别伪劣盐品、注水肉、病害肉和非定点肉品,不断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3、不断加强对经营者法制意识的教育,将平时的检查、监督、指导和专门学习、培训相结合,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
4、积极组织参加食品安全宣传周及食品安全知识电视讲座活动。
各企业都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将食品安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巩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xx县成果,构建和谐社会,打造繁荣文明和谐幸福的现代城市新区做出贡献。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镇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我镇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我镇采取“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紧抓“生产源头、深化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个主要环节,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全面提高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1、加强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经营。在种植养殖环节加强对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的日常监督监管,严禁在农产品中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在水产品中使用“孔雀石绿”、生猪喂养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问题,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水产品、禽畜产品生产。
2、严格规范食品加工环节。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的资格审查和规范化生产建设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次、报告一次、制止一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认真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场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肉类检验检疫规范及票证管理制度,强化对私宰肉、病死猪肉的防范监管工作,依法查处生猪私屠滥宰、注胶注水等违法行为。
3、进一步规范好市场流通秩序。开展食品销售资格审查,推进经营部门自律机制,严防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使假掺假、销售过期霉变、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4、严把食品消费环节安全关。一是规范餐饮单位、学校食堂食品和原料要的进货渠道,做到进货有记录,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正规医院出示的健康证;二是进一步强化学校餐饮安全,对学校食堂卫生情况进行评估;三是完善集中聚餐食品留样与申报备案制,开展农村厨师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实行“五病”调离,杜绝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5、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制。农村集体聚餐必须先申报,由村场进行备案受理、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并向镇食安办上报后方可开展。明确以村场主任为村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乡村医生为村食品安全联络员,负责农村聚餐申报事宜。农村流动厨师必须按期参加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6、做好食品摊贩的登记与日常督查。及时掌握本区域内的食品摊贩信息,对体检合格者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食品摊贩人员需持卡营业。以校园周边、镇村结合部为重点,以打击制假售假、无证经营、滥用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为目标,深入开展食品摊贩专项排查,取缔非持卡食品摊贩,有效净化市场环境,确保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备的监管网络。各村场、部门单位要在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自上而下、覆盖全镇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各村场、部门单位应当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监管活动的正常开展。
2、加强宣传教育,让食品安全深入人心。一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让食品安全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做到真正深入人心。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3、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单位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加强沟通,做到信息共享,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镇食安办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求实求稳。各单位要以镇工作方案为目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对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常抓不懈,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规范,确保工作实效。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综合监督,认真组织开展阶段性督查活动,及时掌握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状况,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如期实现。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我区通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并趋于好转。但公众的食品安全常识仍缺乏,食品安全意识薄弱,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因此,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新会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区政府构建和谐新会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大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创新食品安全宣传形式和内容。全面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提高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通过五年的努力,到20xx年,全区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网络体系,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得到普及,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显著增强,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岗位培训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监管能力明显增强,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透明,舆论监督及时有效。全社会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形成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突出教育重点,服务改革发展。
(一)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的政策部署。重点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门市新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新制订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展示食品安全整治取得的成绩。
(二)广泛宣传我区“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等活动取得的成效,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激励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抵制制售假冒伪等不法行为的积极性。
(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常识的普及宣传。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积极宣传重视食品质量卫生,讲究信誉的典型,重视企业信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者的责任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五)宣传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基地建设的成果,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食品放心企业,提高我区食品信誉,增强群众食品消费信心。
(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各成员单位及镇政府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广播等新闻媒体的主要渠道作用,加大食品安全舆论宣传力度。
1、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争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的支持和参与,协调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宣传纳入工作计划,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每年初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根据食品安全形势,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报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会城街道办、居委会、各镇政府、村(乡)委会要设置食品安全常识宣传专栏,支持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倡导科学、健康的食品安全消费观念,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4、新闻媒体要把新闻报道与知识传播相结合,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公开揭露曝光忽视食品安全,违法生产、经营伪劣食品的行为,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广泛宣传党和国家食品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大力推广食品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要体现真实性和客观公正性,防止以偏概全和主观臆断,避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或引起社会恐慌。
(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
1、充分发挥街道和居委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定期开展群众性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橱窗,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分析透视和报道食品安全热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和谐社区、安全社区的建设。
2、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村入户”活动。积极推进农村建立食品安全橱窗,采用张贴海报、漫画和举办公益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常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充分利用社会组织的宣传教育力量,开展青年志愿者“食品安全知识下乡”活动。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学术团体、专业性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和专业特色,利用各自的优势和特长,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利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科普节”、“美食节”等时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和专业讲座,传授科普知识,帮助人民群众掌握识伪劣,防欺诈的常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4、逐步完善食品安全公众参与机制,形成以群众举报投诉、信访制度、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公民监督参与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公众参与制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公益活动,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
5、建立食品安全网站,通过互联网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常识和食品安全质量状况以及政府部门重大食品安全举措、成效,加强监管部门与公众间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推进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制度,统一发布重要食品安全信息。
6、通过食品安全简报、内部参考资料等,向各级领导通报全区食品安全的状况及变化趋势,定期邀请各级领导参加有关食品安全的座谈会、研讨会以及面向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及时向各级领导传递各类食品安全信息。
7、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树立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氛围。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1、对食品从业人员坚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有关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
2、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把在职人员的培训纳入计划,对从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干部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学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
3、重视对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要深入到田间地头,大力宣传“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要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全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部门配合,公众参与,分期实施的工作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各自职责范围内宣传教育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三)落实宣传教育经费和人员。
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宣传计划和重大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各镇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和具体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和实施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保证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总结提高。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主办单位在每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宣传活动情况进行总结,书面汇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巩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xx县成果,切实解决我县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县《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xx县政府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加强对食品流通及加工企业的管理。
1、建立严格的食品质量检验制度。超市、各食品经营门店在进货上要与供货商、出售熟制品、半成品入口食品的联营柜台签订食品质量保证合同,订立明确的质量条款,并交纳一定的食品质量风险金;要建立必要的检验制度,严把进货、加工、销售关。对产成品,要检验一批出售一批,不得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不得出售变质、失效、过期和有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2、售出包装食品要按规定标明品名、产地、商标、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证明书、规格、等级等,严禁出售“三无”产品。
(二)加强食盐销售和质量管理。
1、食盐销售企业要按照计划调拨盐品,并对每批次进货进行检测,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盐品。同时盐业公司要搞好食盐的销售和配送,服务于企业。
2、盐政稽查队要加强市场稽查力度,坚决杜绝私盐和不合格盐品上市销售,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管理。
1、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开展全县范围内的生猪屠宰执法稽查活动,加大市场检查整治力度,集中打击并坚决取缔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销售病害肉行为,杜绝病害肉、注水肉流通销售,真正让群众吃上“放心肉”。
2、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和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认定,促进肉品质量提高。
3、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加强对进入我县流通销售的生猪产品管理。生猪产品上市须有“三章两证”(陕西省定点屠宰专用章、肉品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肉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实行生猪产品市场准入审核制和定点批发销售制,进一步规范我县生猪产品的流通秩序,净化生猪产品流通销售市场。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方案篇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镇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我镇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
方案。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我镇采取“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紧抓“生产源头、深化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个主要环节,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全面提高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1、加强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经营。在种植养殖环节加强对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的日常监督监管,严禁在农产品中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在水产品中使用“孔雀石绿”、生猪喂养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问题,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水产品、禽畜产品生产。
2、严格规范食品加工环节。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的资格审查和规范化生产建设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次、报告一次、制止一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认真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场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肉类检验检疫规范及票证管理制度,强化对私宰肉、病死猪肉的防范监管工作,依法查处生猪私屠滥宰、注胶注水等违法行为。
3、进一步规范好市场流通秩序。开展食品销售资格审查,推进经营部门自律机制,严防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使假掺假、销售过期霉变、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4、严把食品消费环节安全关。一是规范餐饮单位、学校食堂食品和原料要的进货渠道,做到进货有记录,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正规医院出示的健康证;二是进一步强化学校餐饮安全,对学校食堂卫生情况进行评估;三是完善集中聚餐食品留样与申报备案制,开展农村厨师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实行“五病”调离,杜绝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5、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制。农村集体聚餐必须先申报,由村场进行备案受理、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并向镇食安办上报后方可开展。明确以村场主任为村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乡村医生为村食品安全联络员,负责农村聚餐申报事宜。农村流动厨师必须按期参加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6、做好食品摊贩的登记与日常督查。及时掌握本区域内的食品摊贩信息,对体检合格者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食品摊贩人员需持卡营业。以校园周边、镇村结合部为重点,以打击制假售假、无证经营、滥用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为目标,深入开展食品摊贩专项排查,取缔非持卡食品摊贩,有效净化市场环境,确保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备的监管网络。各村场、部门单位要在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自上而下、覆盖全镇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各村场、部门单位应当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监管活动的正常开展。
2、加强宣传教育,让食品安全深入人心。一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让食品安全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做到真正深入人心。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3、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单位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加强沟通,做到信息共享,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镇食安办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求实求稳。各单位要以镇工作方案为目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对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常抓不懈,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规范,确保工作实效。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综合监督,认真组织开展阶段性督查活动,及时掌握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状况,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如期实现。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方案篇三
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巩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xx县成果,切实解决我县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县《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xx县政府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加强对食品流通及加工企业的管理。
1、建立严格的食品质量检验制度。超市、各食品经营门店在进货上要与供货商、出售熟制品、半成品入口食品的联营柜台签订食品质量保证合同,订立明确的质量条款,并交纳一定的食品质量风险金;要建立必要的检验制度,严把进货、加工、销售关。对产成品,要检验一批出售一批,不得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不得出售变质、失效、过期和有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2、售出包装食品要按规定标明品名、产地、商标、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证明书、规格、等级等,严禁出售“三无”产品。
(二)加强食盐销售和质量管理。
1、食盐销售企业要按照计划调拨盐品,并对每批次进货进行检测,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盐品。同时盐业公司要搞好食盐的销售和配送,服务于企业。
2、盐政稽查队要加强市场稽查力度,坚决杜绝私盐和不合格盐品上市销售,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管理。
1、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开展全县范围内的生猪屠宰执法稽查活动,加大市场检查整治力度,集中打击并坚决取缔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销售病害肉行为,杜绝病害肉、注水肉流通销售,真正让群众吃上“放心肉”。
2、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和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认定,促进肉品质量提高。
3、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加强对进入我县流通销售的生猪产品管理。生猪产品上市须有“三章两证”(陕西省定点屠宰专用章、肉品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肉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实行生猪产品市场准入审核制和定点批发销售制,进一步规范我县生猪产品的流通秩序,净化生猪产品流通销售市场。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方案篇四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做好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现结合商业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县对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多形式、多渠道把宣传教育工作抓紧、抓好。
1、以“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突出重点内容和整治目标,做好宣传工作。
2、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3、曝光一些制售伪劣盐品、注水肉、病害肉、非定点肉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1、食品安全工作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各基层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纸、标语横幅、专栏板报、专题讲座、电子屏幕、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全面、全方位、多角度的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法规、政策,让群众真正懂得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县盐政稽查队、县生猪定点屠宰稽查队要边检查边宣传,边执法边宣传,对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教育,教会群众如何识别伪劣盐品、注水肉、病害肉和非定点肉品,不断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3、不断加强对经营者法制意识的教育,将平时的检查、监督、指导和专门学习、培训相结合,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
4、积极组织参加食品安全宣传周及食品安全知识电视讲座活动。
各企业都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将食品安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巩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xx县成果,构建和谐社会,打造繁荣文明和谐幸福的现代城市新区做出贡献。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方案篇五
为扎实推进长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持续提高我街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根据市创建领导小组、区食安委《长沙市岳麓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专项工作方案》有关决策部署,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长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以保障全街人民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食安办〔2021〕8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和复审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函〔2021〕10号),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和全方位的方式进行宣传,全力以赴迎接评估验收。
1、宣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全面提高全街群众对创建工作的认识,努力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2、宣传市委、市政府和创建领导小组有关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举措,及时宣传报道街道开展创建工作的活动动态,注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建工作的有机结合。
3、宣传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管理规范等,全面提升全街群众的法律意识。
4、进行食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科学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
(一)积极营造食安创建社会舆论氛围。
1、设立户外广告。在街道交通主干道、公园等地点,利用电子显示屏、led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公益广告和科普知识短片。(责任部门:街道公服办、城管办)。
2、组织流动宣传车开展巡回宣传。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小分队,利用宣传车在全街范围内巡回播放音频。(责任部门:街道食安办、城管办)。
3、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借助街道党政微信平台、梅溪湖市监所、食安办创建的工作微信群宣传食安创建意义,制作创建公益短视频并转发,发布创建倡议书和创建活动相关动态。(责任部门:街道党政办、食安办、梅溪湖市监所)。
(二)开展创建宣传“六进”活动。
1、开展“创建宣传进社区”活动。各小区内至少设置1块食安创建宣传栏,由社区食安专干负责布置、更新;组织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讲解餐饮食品科普安全知识,放映食品安全科普情景短剧,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创建倡议书等。(责任部门:街道食安办、各社区)。
2、开展“创建宣传进工地”活动。利用工地围挡悬挂宣传条幅和海报,发放倡议书等宣传资料,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责任部门:街道食安办、城管办)。
3、开展“创建宣传进学校”活动。督促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儿童青少年食品安全知识宣讲、校园食品安全座谈交流、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在校园内设置至少1块创建宣传栏,在led屏滚动播放创建宣传片和食品安全公益小广告。(责任部门:街道食安办、教育局)。
4、开展“创建宣传进企业”活动。要求辖区各企业广泛开展食安创建宣传,园区电子显示屏、led屏滚动播放创建宣传片,醒目位置张贴创建海报,向员工发放倡议书等宣传资料;督促企业管理者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员工饮食安全。(责任部门:街道食安办、公服办)。
5、开展“创建宣传进门店”活动。辖区各餐饮门店要在醒目位置张贴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创建宣传海报、宣传标语;通过开展文明餐桌主题宣传活动,让“公勺公筷”“光盘行动”“拒绝野味”等文明餐桌行动深入人心。(责任部门:梅溪湖市监所、街道食安办)。
6、开展“创建宣传进家庭”活动。各辖区居民楼电梯间张贴1-2张食安创建宣传海报;社区(村)负责将食安创建倡议书及相关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个辖区家庭,有效保证居民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整合现有的社区(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不断优化食品安全宣传员志愿团队,上门向社区居民发放倡议书,动员市民积极参与食安创建。(责任部门:街道食安办、各社区(村)、物业中心)。
(三)广泛开展食品监管和意见征集活动。
1、开展民意调查。定期通过网络、市民论坛等渠道开展“问计于民”创建满意度调查,征求我街群众对食品安全和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责任部门:街道食安办、党政办、各社区(村))。
2、组织“三小”食品生产经营者座谈。组织开展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三小”食品生产经营者座谈,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生产重视程度。(责任部门:街道食安办、梅溪湖市监所)。
3、开展“你点我检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联合第三方检测公司进社区开展“你点我检”免费检测活动,让食品快检融入百姓生活,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责任部门:梅溪湖市监所、街道食安办、各社区(村))。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高度重视,主要分管领导牵头,由街道食安办组织协调,把创建宣传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各部门、各社区(村)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并及时将宣传工作进展向食安办汇总,确保宣传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2、规范宣传内容。街道食安办统一制作宣传海报、宣传视频,其他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制作的宣传栏,内容健康,用语规范得体、字体易于认识、整体美观大方。
3、积极应对舆情。建立街道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妥善处置食品安全舆情,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4、强化经费保障。加大宣传经费投入力度,将创建宣传工作经费纳入专项工作经费范畴,确保工作需要,为提高群众食品安全知晓率、满意度提供坚实保障。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方案篇六
217。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个最严”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工作方针,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的工作方法;以保障全区人民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努力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部门管理监督、企业自律负责、行业规范引导、媒体宣传监督、社会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推动我区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创建工作,以创建永川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为基础,实现全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总体目标。培育示范镇(街道)、村(社区)、学校(托幼机构)、商圈、基地、示范户(店),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各种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思路,着力解决当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长效机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创建活动,调动各方力量、凝聚各方智慧、汇集各方资源,群策群力,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构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最终衡量标准,通过创建活动,推动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好转。科学设定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确保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把我区建设成为。
“产得安全、管得到位、吃得放心,产业良性发展”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创建期间不得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显示本地区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及成效认可度高,全区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达到
70%。
以上。
按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要求,着力健全。
“三大体系”,突出抓好“四个工程”,重点实施“五项行动”,努力构建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努力提升全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1.
组织管理体系。
加强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各镇(街道)要健全创建工作机构,落实
3
—
5
名监管人员从事创建日常工作,保持监管队伍稳定。全面贯彻落实“四有两责”要求,真正做到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确保日常监管责任、监督抽验责任落实到位。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逐级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推进网格化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纳入镇街综合考核评价。
2.
检验检测体系。
强化监管人员培训,提高食品监督抽检水平和快检能力,加强食品监督抽检和快检,及时有效发现问题食品。建立并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后处理机制,确保问题食品得到及时依法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检,支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大型超市的食品安全检测室建设,逐步形成监管机构快速检测、企业自检、社会检测的“三位一体”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扩大抽检品种范围,增加抽检频次,严把食品质量安全检验关。
3.
社会共治体系。
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主体责任、食品安全主管人员管理责任、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严格落实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场所出租者因未履行职责及义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连带责任。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参保率。支持行业协会发展,提升行业自律能力。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信用档案,促进信息共享,构建食品安全失信在其他领域惩戒制度。利用“
3
·
15。
”、“。
3
·
31。
”及“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媒体开设食品安全知识科普专栏,定期播放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发挥各界人士和新闻媒体作用,鼓励公众参与,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1.
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着力提升监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监管能力。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落实执法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案件协查,产销监管衔接联动机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坚持重典治乱,保持高压态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依法移送、侦查、判决食品安全涉刑案件,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情况。
2.
食品安全追溯工程。
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出厂检验和生产销售记录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追溯主体责任。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实行电子追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重点将规模化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企业、屠宰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食品流通企业、餐饮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等单位所涉及的米、面、食用油、肉类、蔬菜、水产品、酒类、乳制品和豆制品等纳入追溯范围,形成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完整的信息链,实现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风险可管控、责任可追究。
3.
安全风险防控工程。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隐患排查、预警预报机制,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和发布制度,规范信息管理,促进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和学校、企业、工地食堂的监管,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着力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门店、小餐饮,努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事故信息报送,严防群体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强化舆情监测引导,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4.
产业转型升级工程。
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培育食用农产品龙头企业,发展地方特色食品工业。加快食品产业园区建设,提高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大力培育食品品牌。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提质改造。规范食品小作坊和摊贩管理,逐步引导进入集中交易市场或临时划定区域、指定时段经营。大力发展食用农产品及食品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模式,促进食用农产品、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经营业态规范化和现代化,提高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的可控性。
1.
“源头治理”行动。
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强化对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监管,控制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对食用农产品的污染。推进畜禽集中屠宰和肉品出厂检验检疫工作,严格落实检疫不合格畜禽和肉品无害化处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监管覆盖率达
100%。
企业持证率达。
100%。
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后处理机制,及时召回和依法处置问题食品加强小作坊和摊贩的备案管理,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和条件。
2.
“市场整治”行动。
建立食用农产品及食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推动全区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入市监管,严把质量安全关。加强食品经营监管,做到依法监管有痕迹,监管覆盖率达
100%。
持证经营率达。
95%。
以上。落实经营企业问题食品召回、违法违规强制退市等制度。
3.
“明厨亮灶”行动。
大力开展“明厨亮灶”行动,推进“透明厨房”“视频厨房”等阳光厨房建设,接受消费者监督,提升餐饮行业自律水平。
2018。
年,实现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重大活动餐饮接待单位“明厨亮灶”工程覆盖率达。
80%。
以上,其他餐饮单位建设覆盖率达。
50%。
以上。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公示率达。
100%。
建立餐厨废弃物数量和去向台账登记制度,做好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
4.
“违法惩治”行动。
-->。
5.
“示范创建”行动。
实行示范引领,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村(社区)、学校(托幼机构)、商业街(圈)、示范门店创建活动,培育典型,以点带面,逐步扩大示范创建覆盖面,发挥示范创建的引领作用。
2018。
年
5
23。
个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
23。
个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
5
条示范商业街(圈)、
20。
家示范生产企业(含。
5
家种植基地、
5
家养殖基地、
10。
家生产加工企业)、
20。
家示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
100。
家示范门店。严格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审查复核,健全示范创建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以此来推进我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制订我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成立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机构,报市食安委备案后,召开启动仪式会议,部署创建工作,全面启动我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以及《重庆市食品安全城市评价细则》,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创建责任,按照《重庆市永川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社区、学校、企业、门店评价细则》,明确创建时间表和路线图,全面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区食安办跟踪调研指导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每季度向区政府报告一次全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鼓励有条件的镇街率先创建,通过自评达标的,可在。
2017。
年
10。
月前向区食安办申请考评验收。各镇街在。
2018。
年
4
月前全面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并及时向区食安办申请考评验收,区食安办组织考评验收,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评价和满意度调查。对通过评价验收、公示结果得到社会认可的镇街,由区食安委授予“永川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称号。未通过评价验收的镇街,在规定整改时限内(不超过二个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整改。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后,重新提出考评验收申请,再次接受考评验收。对获得“永川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称号的镇街实行动态管理,由区食安办定期组织暗访抽查,对不能持续保持创建要求的,撤销“永川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称号。
各镇街全面完成考评验收工作后,区食安办向区政府报告全区创建工作情况,经区政府审定后报市食安办,并向市食安办提出我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考评验收申请,迎接市食安委组织对我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考评验收。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食安委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从保障公共安全和民生大事的高度充分认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工作力量,做到经费到位,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绝不影响全市创建工作。各镇街和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传统及新兴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创建工作。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创建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舆论环境。对创建过程中涌现的创新性、实效性和经验性典型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凝聚社会共识,确保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区财政设立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专项经费,与镇街创建工作实绩挂钩,对成功创建
“永川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的予以补助。
区食安办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建立常态工作督查考评机制,采取日常检查、明察暗访、联合督查等方式,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定期通报创建工作情况对因创建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创建目标未按期完成或通过验收后不能持续巩固创建标准的,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必要时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创建期间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创建工作要贴近群众需求,贴近日常生活,贴近发展实际,反对搞形式主义。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法违规操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干扰考核评价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务实高效,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创建评价客观公正,创建结果真实可信。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方案篇七
为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提高辖区居民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和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根据永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宁县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永食安委发〔201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的放心”的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食品安全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实施“六城联创,整体达标”要求,进一步推进永宁县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提高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辖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按照“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目标,着力提高辖区居民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度,积极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氛围,确保辖区居民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到75%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到85%以上;确保整体宣传任务和安排落实到位,为顺利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确保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目标的实现,成立永宁县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媒体宣传。
1.利用媒体通过专题报道、嘉宾访谈等多种形式,呈现各社区在创建工作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治理成效或监管任务的执行落实情况。
2.利用创城微信公众号,全方位宣传“食安创城”动态信息;通过手机微信平台,向辖区居民发送创城温馨提示。
3.利用社区电子屏宣传创建工作。
(二)设置宣传专栏。
1.各社区在居民小区设置宣传专栏。
(三)广告标语宣传。
1.悬挂横幅。
2.印制张贴宣传画、海报。
(四)社会宣传。
2.开展文艺汇演宣传活动。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利用各种文艺手段,主动策划创作一批反映食品安全和农产品方面的精品力作,通过各种晚会、广场歌舞,以丰富多彩的作品提高对“食安创城”的知晓率。
各社区在辖区每个居民小区设置宣传栏不少于1个,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2条,在每个社区开展不少于1次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大讲堂”活动。部分居民楼房墙体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不少于3条。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做好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实施统一领导,强化制度保障,突出工作实效,着力抓好工作落实,使各项宣传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2、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各社区要按照统一要求,从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出发,认真落实各项宣传工作,在4月30日前完成宣传画、横幅、专栏等设置任务。
3、创新方法,务求实效。各社区要根据创建工作的实际需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居民不同特点,创新宣传内容与形式,在活动初期、重要节日以及验收阶段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促进“食安创城”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4、严肃纪律,强化考核。各社区对创建宣传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街道将不定期对各社区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责任落实不力的社区进行通报。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方案篇八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我区通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并趋于好转。但公众的食品安全常识仍缺乏,食品安全意识薄弱,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因此,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新会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区政府构建和谐新会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大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创新食品安全宣传形式和内容。全面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提高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通过五年的努力,到20xx年,全区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网络体系,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得到普及,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显著增强,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岗位培训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监管能力明显增强,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透明,舆论监督及时有效。全社会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形成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突出教育重点,服务改革发展。
(一)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的政策部署。重点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门市新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新制订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展示食品安全整治取得的成绩。
(二)广泛宣传我区“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等活动取得的成效,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激励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抵制制售假冒伪等不法行为的积极性。
(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常识的普及宣传。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积极宣传重视食品质量卫生,讲究信誉的典型,重视企业信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者的责任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五)宣传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基地建设的成果,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食品放心企业,提高我区食品信誉,增强群众食品消费信心。
(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各成员单位及镇政府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广播等新闻媒体的主要渠道作用,加大食品安全舆论宣传力度。
1、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争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的支持和参与,协调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宣传纳入工作计划,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每年初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根据食品安全形势,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报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会城街道办、居委会、各镇政府、村(乡)委会要设置食品安全常识宣传专栏,支持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倡导科学、健康的食品安全消费观念,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4、新闻媒体要把新闻报道与知识传播相结合,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公开揭露曝光忽视食品安全,违法生产、经营伪劣食品的行为,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广泛宣传党和国家食品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大力推广食品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要体现真实性和客观公正性,防止以偏概全和主观臆断,避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或引起社会恐慌。
(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
1、充分发挥街道和居委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定期开展群众性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橱窗,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分析透视和报道食品安全热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和谐社区、安全社区的建设。
2、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村入户”活动。积极推进农村建立食品安全橱窗,采用张贴海报、漫画和举办公益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常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充分利用社会组织的宣传教育力量,开展青年志愿者“食品安全知识下乡”活动。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学术团体、专业性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和专业特色,利用各自的优势和特长,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利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科普节”、“美食节”等时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和专业讲座,传授科普知识,帮助人民群众掌握识伪劣,防欺诈的常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4、逐步完善食品安全公众参与机制,形成以群众举报投诉、信访制度、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公民监督参与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公众参与制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公益活动,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
5、建立食品安全网站,通过互联网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常识和食品安全质量状况以及政府部门重大食品安全举措、成效,加强监管部门与公众间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推进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制度,统一发布重要食品安全信息。
6、通过食品安全简报、内部参考资料等,向各级领导通报全区食品安全的状况及变化趋势,定期邀请各级领导参加有关食品安全的座谈会、研讨会以及面向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及时向各级领导传递各类食品安全信息。
7、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树立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氛围。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1、对食品从业人员坚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有关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
2、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把在职人员的培训纳入计划,对从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干部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学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
3、重视对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要深入到田间地头,大力宣传“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要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全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部门配合,公众参与,分期实施的工作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各自职责范围内宣传教育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三)落实宣传教育经费和人员。
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宣传计划和重大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各镇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和具体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和实施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保证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总结提高。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主办单位在每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宣传活动情况进行总结,书面汇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做好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现结合商业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县对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多形式、多渠道把宣传教育工作抓紧、抓好。
1、以“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突出重点内容和整治目标,做好宣传工作。
2、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3、曝光一些制售伪劣盐品、注水肉、病害肉、非定点肉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1、食品安全工作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各基层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纸、标语横幅、专栏板报、专题讲座、电子屏幕、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全面、全方位、多角度的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法规、政策,让群众真正懂得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县盐政稽查队、县生猪定点屠宰稽查队要边检查边宣传,边执法边宣传,对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教育,教会群众如何识别伪劣盐品、注水肉、病害肉和非定点肉品,不断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3、不断加强对经营者法制意识的教育,将平时的检查、监督、指导和专门学习、培训相结合,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
4、积极组织参加食品安全宣传周及食品安全知识电视讲座活动。
各企业都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将食品安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巩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xx县成果,构建和谐社会,打造繁荣文明和谐幸福的现代城市新区做出贡献。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倡导科学合理的饮食卫生习惯,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层层抓落实。
组长:黎吉法。
副组长:李启宏、林志夫、蔡文策、吉承惠。
小组成员:关万平、张进、唐其、施致锋、张勇灿、李美洁、李馥丽。
1、利用学校博客网站、黑板报、走字屏出示安全通告,宣传食品安全教育的重要性,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学习食品安全知识。
2、利用星期一升旗仪式进行有关食品安全的国旗下讲话。
3、邀请有关食品安全专业人员开展一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讲座。
4、各班级出一期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墙报,开展一次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活动或班队活动。
5、各班主任根据计划上好每学期5次的食品安全专题课,并组织学生观看食品安全影片及阅读《食品安全教育读本》。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要求食堂负责人严把进货渠道关,每天做好采购记录,并预留样本做到采购有据可查,严禁购进农药残留及腐烂变质的瓜菜;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要求食堂必须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所有餐具、用具每天洗刷干净后要进行充分消毒,存放食品、餐具的箱柜要经常进行消毒处理;食堂内外要定期清洗、消毒,以免蟑螂、苍蝇等害虫滋生;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身体健康证,上班时要穿着清洁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同时要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每天由学校食品安全小组安排专人对食堂食品及卫生进行检查;严禁向学生出售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校内小卖部的监管。
校内取得营业执照小卖部应办理食品卫生安全许可证,明确进货渠道,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对发现经营“三无”食品及对学生出售烟、酒等行为,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给予责令整改及处罚;对校内无照经营销售食品的小卖部,暂扣了“三无”食品,并对其要求停业。
3、加强校外摊点治理。
与有关执法部门联系,紧密配合工作,借助执法部门的力量取缔和整治校外无证经营的摊点。同时学校少先队大队部通过检查,约束和教育学生不得到无证经营的摊点购买零食。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学校对校园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做了各种应急预案,并专门成立应急预案机构,力争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按应急预案做到从容应对。
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有庆镇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负总责,部门负主责,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强化食品药品质量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构建和谐有庆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通过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使全镇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药品质量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7%以上,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感明显增强,消费信心明显上升,食品药品产业得到又好又快发展。
通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卫生院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的职责,针对“清明”、“五一”、“中秋”、“十一”、“元旦”和“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一)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进一步完善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建设,并以此为平台,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加强综合监督,督促辖区内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做好群体用餐的食品安全协管和群体用餐的报告、备案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等名义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
2、进一步加强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治理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污染和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污染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3、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高风险食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
4、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无qs标志、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开展诚信药店创建活动,严肃查处药品批发出租出借证照、代开发票,药品零售企业超范围经营、超方式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制度,在药品零售店设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
5、进一步加强食品餐饮消费、药品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
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和监管,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馆(摊点)。认真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抓好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管理。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的监管,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药房(库)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大药品抽验力度,严防假劣药品进入使用环节。
1、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
一是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活动。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团,分赴全镇开展宣讲活动,深入到农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
二是借助“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平台,在村委会和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协助下,在全镇范围内向每个行政村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读本》(农村版)和宣传画,以提高农民科学种植养殖水平和健康饮食用药素质。
三是充分利用农村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广播电视网,采取固定时段插播科学种植养殖和科学饮食、用药知识,宣传食品药品安全警示信息。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推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橱窗建设。
2、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
一是向全镇每所中小学校赠送《食品安全科普读本》(学生版)等宣传教育材料,并开展中小学食品药品安全有奖征文活动。
二是开展科学饮食、用药知识进课堂试点,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习惯。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每所中小学举办1-2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讲座。
3、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
“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监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业务特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深入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诚信职业道德教育。
九月份组织全镇统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以“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同构建平安和谐有庆”为主题,面向全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保障经费,增加投入。
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要加强资金投入力度,保证经费,用于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信用建设、信息体系、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解决我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金投入不足的突出问题,为办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提供经费保障。
(三)强化责任,落实到位。
各村(居)委会、镇辖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落实到人,建立工作台帐;要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居)委会创建活动,主动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群体性聚餐备案制;畜牧站、农技站、中心学校、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要制定出诚信单位评定标准,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活动,同时要加强对示范村(居)委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餐饮、使用单位的指导规范,加大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规范意识和自律意识,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四)督导落实,确保实效。
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要细化、量化各项工作目标,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把握工作进度;要强化督查,对工作进度快、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每月3日前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镇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我镇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我镇采取“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紧抓“生产源头、深化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个主要环节,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全面提高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1、加强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经营。在种植养殖环节加强对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的日常监督监管,严禁在农产品中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在水产品中使用“孔雀石绿”、生猪喂养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问题,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水产品、禽畜产品生产。
2、严格规范食品加工环节。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的资格审查和规范化生产建设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次、报告一次、制止一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认真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场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肉类检验检疫规范及票证管理制度,强化对私宰肉、病死猪肉的防范监管工作,依法查处生猪私屠滥宰、注胶注水等违法行为。
3、进一步规范好市场流通秩序。开展食品销售资格审查,推进经营部门自律机制,严防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使假掺假、销售过期霉变、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4、严把食品消费环节安全关。一是规范餐饮单位、学校食堂食品和原料要的进货渠道,做到进货有记录,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正规医院出示的健康证;二是进一步强化学校餐饮安全,对学校食堂卫生情况进行评估;三是完善集中聚餐食品留样与申报备案制,开展农村厨师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实行“五病”调离,杜绝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5、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制。农村集体聚餐必须先申报,由村场进行备案受理、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并向镇食安办上报后方可开展。明确以村场主任为村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乡村医生为村食品安全联络员,负责农村聚餐申报事宜。农村流动厨师必须按期参加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6、做好食品摊贩的登记与日常督查。及时掌握本区域内的食品摊贩信息,对体检合格者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食品摊贩人员需持卡营业。以校园周边、镇村结合部为重点,以打击制假售假、无证经营、滥用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为目标,深入开展食品摊贩专项排查,取缔非持卡食品摊贩,有效净化市场环境,确保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备的监管网络。各村场、部门单位要在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自上而下、覆盖全镇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各村场、部门单位应当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监管活动的正常开展。
2、加强宣传教育,让食品安全深入人心。一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让食品安全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做到真正深入人心。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3、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单位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加强沟通,做到信息共享,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镇食安办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求实求稳。各单位要以镇工作方案为目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对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常抓不懈,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规范,确保工作实效。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综合监督,认真组织开展阶段性督查活动,及时掌握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状况,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如期实现。
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巩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xx县成果,切实解决我县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县《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xx县政府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加强对食品流通及加工企业的管理。
1、建立严格的食品质量检验制度。超市、各食品经营门店在进货上要与供货商、出售熟制品、半成品入口食品的联营柜台签订食品质量保证合同,订立明确的质量条款,并交纳一定的食品质量风险金;要建立必要的检验制度,严把进货、加工、销售关。对产成品,要检验一批出售一批,不得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不得出售变质、失效、过期和有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2、售出包装食品要按规定标明品名、产地、商标、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证明书、规格、等级等,严禁出售“三无”产品。
(二)加强食盐销售和质量管理。
1、食盐销售企业要按照计划调拨盐品,并对每批次进货进行检测,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盐品。同时盐业公司要搞好食盐的销售和配送,服务于企业。
2、盐政稽查队要加强市场稽查力度,坚决杜绝私盐和不合格盐品上市销售,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管理。
1、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开展全县范围内的生猪屠宰执法稽查活动,加大市场检查整治力度,集中打击并坚决取缔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销售病害肉行为,杜绝病害肉、注水肉流通销售,真正让群众吃上“放心肉”。
2、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和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认定,促进肉品质量提高。
3、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加强对进入我县流通销售的生猪产品管理。生猪产品上市须有“三章两证”(陕西省定点屠宰专用章、肉品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肉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实行生猪产品市场准入审核制和定点批发销售制,进一步规范我县生猪产品的流通秩序,净化生猪产品流通销售市场。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方案篇九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倡导科学合理的饮食卫生习惯,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层层抓落实。
组长:黎吉法。
副组长:李启宏、林志夫、蔡文策、吉承惠。
小组成员:关万平、张进、唐其、施致锋、张勇灿、李美洁、李馥丽。
1、利用学校博客网站、黑板报、走字屏出示安全通告,宣传食品安全教育的重要性,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学习食品安全知识。
2、利用星期一升旗仪式进行有关食品安全的国旗下讲话。
3、邀请有关食品安全专业人员开展一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讲座。
4、各班级出一期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墙报,开展一次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活动或班队活动。
5、各班主任根据计划上好每学期5次的食品安全专题课,并组织学生观看食品安全影片及阅读《食品安全教育读本》。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要求食堂负责人严把进货渠道关,每天做好采购记录,并预留样本做到采购有据可查,严禁购进农药残留及腐烂变质的瓜菜;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要求食堂必须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所有餐具、用具每天洗刷干净后要进行充分消毒,存放食品、餐具的箱柜要经常进行消毒处理;食堂内外要定期清洗、消毒,以免蟑螂、苍蝇等害虫滋生;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身体健康证,上班时要穿着清洁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同时要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每天由学校食品安全小组安排专人对食堂食品及卫生进行检查;严禁向学生出售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校内小卖部的监管。
校内取得营业执照小卖部应办理食品卫生安全许可证,明确进货渠道,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对发现经营“三无”食品及对学生出售烟、酒等行为,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给予责令整改及处罚;对校内无照经营销售食品的小卖部,暂扣了“三无”食品,并对其要求停业。
3、加强校外摊点治理。
与有关执法部门联系,紧密配合工作,借助执法部门的力量取缔和整治校外无证经营的摊点。同时学校少先队大队部通过检查,约束和教育学生不得到无证经营的摊点购买零食。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学校对校园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做了各种应急预案,并专门成立应急预案机构,力争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按应急预案做到从容应对。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方案篇十
217。
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个最严”总要求,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忠”总任务,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创建工作,县食安办负责具体创建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本行业创建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实现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总体目标。推动基础好、积极性高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率先完成创建任务,培育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含幼儿园)、商圈、基地、示范户(店),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各种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思路,着力解决当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长效机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创建活动,调动各方力量、凝聚各方智慧、汇集各方资源,群策群力,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构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最终衡量标准,通过创建活动,推动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好转。按照创建标准细化
创建。
通过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使全县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大幅提升,依法治理成效明显,突出问题有效解决,违法行为得到遏制,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向好、有序可控。
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显示本地区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公众食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达到
70%。
年
11。
月底前,制定《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忠县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并按照要求报市食安办备案。同时由县食安办成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具体工作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县政府和县食安办的统一安排,制定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具体落实方案,明确创建责任,落实创建措施,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本行业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并将方案报县食安办备案。
2017。
年
8
月前县食安办提出验收申请,由县食安办开展评价验收工作。
在县食安办开展创建自评达标后,县政府于。
2017。
年
10。
月向市食安办申请考评验收。待市食安办验收通过,并授予“重庆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后,按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共同做好迎接国务院食安办验收工作。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从保障公共安全和民生大事的高度充分认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专职人员从事创建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将创建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及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积极争取市级创建工作专项资金,并由县财政统筹安排我县的创建工作经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也要结合各自的创建工作任务,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同时加强创建经费的管理。县食安办要加强督促指导,按照创建方案总体安排和时间节点要求,建立常态工作督查、评议、考核机制,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对创建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因创建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创建目标未按期完成或通过验收后不能持续巩固创建标准的,要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因监管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及新兴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创建工作,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环境。县食安办要对创建过程中涌现的创新性、实效性和经验性典型做法,及时总结提炼,有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积累好经验、提供好模式。创建工作要贴近群众需求,贴近日常生活,贴近发展实际,反对搞形式主义、
“面子工程”和扰民行为。严格规范创建活动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法违规操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干扰考核评价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务实高效,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创建评价客观公正,创建结果真实可信。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方案篇十一
为切实做好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工作,提高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食品安全满意度,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现制定玉堂街道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一)加大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主题宣传,社区、院落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公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90%以上。
(二)围绕创建宣传主题,各社区建立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每月举办面向广大群众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不少于1场。
(三)公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一)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加强都江堰市对创建工作决策部署、惠民政策、工作措施和推进落实情况的宣传,促进创建经验交流,推动全民参与。
(二)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法律、法规,增强市民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既教育学生又辐射家庭的各类科普活动,每月不少于1小时。
(三)通过食品行业协会做出食品安全承诺,开展“企业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社会公众进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市场、超市、餐饮企业、食品生产企业等场所,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状况,增进公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了解和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理解、支持,增强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
(四)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将科普知识与“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和食品安全知识校园教学结合起来,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科学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
(五)开展公益宣传内容征集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征集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共建共享等公益宣传内容,提升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度,扩大创建工作的影响。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总体宣传工作由经发办负责统筹协调;各社区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宣传工作,落实创建宣传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新媒体宣传。
邀请形象阳光正面的知名艺人、主持人、网络红人等作为形象代言,参与宣传片摄制和线上线下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党政办)。
(二)广告宣传。
1. 楼宇广告宣传。在居民小区、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场所内,利用led屏、广告屏、电梯海报、横幅等大力度、持续性开展宣传。(责任单位:党政办、经发办、城管办、规划办、文旅办、各社区)。
2. 户外广告宣传。在广场、绿地、商业街区等,利用大型户外led屏、广告牌等持续进行创建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刊播。(责任单位:党政办、经发办、城管办、规划办、文旅办、各社区)。
(一)第一阶段:2020年6月上旬。
1. 各责任单位按照宣传工作方案要求,统筹组织、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2. 各社区建立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居民小区、院落、社区宣传活动覆盖率达到100%。
3. 通报、交流工作情况。经发办加强对社区、相关科室创建宣传工作的协调,及时收集上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 开展绩效评估。各社区、相关科室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工作成效评估,深入查找工作差距,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弥补工作短板。
(二)第二阶段:2020年6月中旬至下旬。
1. 自查自纠。各社区、相关科室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创建工作自查自纠。
2. 市级考评。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核验收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街道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3. 整改完善。针对市级考评中发现的问题,限期完成整改,做好迎接成都市级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第三阶段:2020年7月。
全面梳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得失,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做好迎接成都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创建办的各项考评准备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社区、相关科室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创建宣传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宣传工作任务,确保辖区内创建工作群众知晓率达到80%以上,社区、院落宣传覆盖率达到100%。
(二)加强协作,上下联动。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社区、相关科室要上下联动,积极沟通协调,及时反馈创建工作信息,按时上报各阶段工作资料和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三)创新方法,务求实效。对照标准,分类推进。各社区、相关科室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宣传形式,培育创建特色,树立创建典型。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方案篇十二
23。
217。
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个最严”“四有两责”总体要求,围绕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全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推动我区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全区创建工作,充分保障创建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本辖区创建工作的主体,按照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通过积极培育、打造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含幼儿园)、食品安全示范商圈、食品安全示范基地、和食品安全示范示范户(店)等,以点带面,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同时,支持食品行业协会开展各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职能作用,促进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充分调动全区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力量,整合全区资源,建立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长效机制。有效发挥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多措并举,全方位、多角度、多元化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构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思路,抓住本辖区本行业食品安全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新机制、新举措,提高监管效能。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最终衡量标准。科学设定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公平公正,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让全社会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的好转。
2018。
年
3
2018。
年
5
月前,完成创建申报工作;
2018。
年
12。
2019。
年,通过国家抽查复核。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监管机构所需的人、财、物投入,确保监管人员相对稳定;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监管执法不断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到位,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全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创建期间不得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显示我区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的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在
70%。
以上。
年
11。
月底前,制定《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潼南区实施方案》,并报市食安办备案。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创建工作重点,深入宣传发动,全面安排部署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辖区、部门实际,制定创建行动方案,并报区食安办备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集中力量、精心组织、细化措施、丰富载体,全面深入开展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示范创建活动。创建过程中,列出创建计划和路线图,适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攻坚,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区创建办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自查测评组,对照评价细则对全区创建工作进行自查测评,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评价、满意度调查,对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缺补漏,整改落实。
通过自查测评整改到位后,区创建办向市食安办申请。
“重庆市食品安全示范区”验收,接受市食安办组织的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第三方机构开展的社会评价和满意度调查。通过验收后,授予“重庆市食品安全示范区”称号。
在取得。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从保障公共安全和民生大事的高度充分认识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区食安委主任,分管副区长、区食安委副主任任副组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为成员的
2
)要求,明确完成时限,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创建工作的最终衡量标尺,充分运用报刊、电视、互联网、开办知识讲座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重点任务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全面搞好舆论宣传,促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将创建工作与区政府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实绩考核相结合,对通过市级评价验收和暗访抽查,能够保持创建标准的镇街,不再另行考核食品安全工作。区级有关部门要将相关经费和项目安排向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镇街倾斜。对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在全区推广其成功经验并给予表彰;对不重视、不作为、慢作为、严重影响创建工作的,对因监管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实行
“一票否决”,并启动问责程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规范创建行为,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规操作,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考核评价工作,做到创建工作依法依纪、节俭高效,创建结果客观公正、有效可信。要防止借创建之名搞形象工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方案篇十三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一)媒体宣传 。
3.利用社区电子屏宣传创建工作。 。
(二)设置宣传专栏 。
1.各社区在居民小区设置宣传专栏。 。
(三)广告标语宣传 。
1.悬挂横幅。 。
2.印制张贴宣传画、海报。 。
(四)社会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