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教案应该具备逻辑性强、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具备可操作性等特点。教案的编写要注意学习资料和教学资源的准备,确保教学的顺利进行。如果你还在为教案的编写苦恼,不妨来看看下面这些教案范文。
初中政治第三册教案篇一
认知目标。
识记违法行为的类别,了解什么是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能力目标。
在学习违法行为的含义、类别及一般违法行为如何制裁的过程中,提高辨别能力。
思想觉悟目标。
教学重难点。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组织学生观看投影片:
(投影一):初中学生孙某,不懂法,看到本村常丢东西,居民意见很大,孙某认为是租房的外地菜贩子所为,于是萌发了报复“老外地”的想法,曾多次结伙拦劫、打伤过往的外地菜贩子,共抢人民币几千元。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263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孙某有期徒刑8年。
(投影二):1月20日,临时工刘某下夜班后,到某歌厅玩,吃了水果,喝了一瓶洋酒,服务小姐催他结账,刘某却说“我没钱!”被保安人员拖出歌厅。刘某对此不满,早7时,他拨打110称:“有4名男青年持刀抢走我人民币7000元、手机一部。”公安机关查明事实后,以拨打110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将其拘留。
(投影三):课本p93页第二个案例。
提问:(1)上述三个案例中的当事人孙某、刘某、朱某的行为有什么共同之处?
(2)朱某认为:“拾到的东西就是我的。”这种看法有什么不对?
(设计此问题的目的:(1)使学生在发现共同点的过程中,引起对本节课要学习内容的思考;(2)从学生认识上的困惑点入手,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3)在扩散性思维的过程中,使学生在整体结构上把握本课时的内容。)(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孙某、刘某、朱某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因为他们的行为都未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做出法律禁止做的事情。其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朱某认为:“拾到东西就是我的。”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因为,只有靠诚实劳动获得的财产,才是合法财产。朱某的行为不仅是要受到舆论谴责的道德问题,同时也是违法行为。因为,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朱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的上述规定,拒不将拾得的物品交还原主,拒绝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他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朱某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讲授新课。
1、什么是违法行为(板书)。
指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板书)。
(教师提示)应该注意的是,违法行为指的是行为而不是思想,思想落后不是违法表现。违法的概念应从广义上理解,即凡是违反了宪法、刑法、森林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提问:上述三个案例中的当事人孙某、刘某、朱某、都是违反同一类别法律的违法行为吗?为什么?(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孙某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所以是刑事违法行为,也就是犯罪行为。
刘某的行为是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则的.行为。哪些是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呢?例如:市民管理法规、森林法规、环保法规、交通管理法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等。朱某的行为触犯了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是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
2、违法行为的类别(板书)。
(1)违宪法行为就是违反宪法的行为。(板书)。
(2)刑事违法行为就是违反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板书)。
(3)民事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板书)。
(4)行政违法行为就是违反行政管理法律的行为。(板书)。
提问:投影一中的孙某的违法行为与投影二中的刘某和投影三中朱某的违法行为相比有哪些不同点?(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孙某抢劫伤人,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较大,已经触犯刑法,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我们把这种严重违法行为叫做犯罪。
投影二、三中的刘某和朱某,拨打110取乐、拾物不还、虽然也是违法行为,但违法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因而把这种违法行为叫做一般违法行为。
提问:投影二、三中的刘某和朱某的行为没有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为什么也要给予制裁?(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刘某和朱某的违法行为虽然不像孙某的违法行为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但也干扰了公安机关正常执行公务,影响了苏某的正常生活,浪费了国家的人力财力,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损害。一般违法行为如不及时给予处罚、惩戒、就有可能进一步发展到犯罪。
提问:刘某、朱某由于违反的法律不同受到的处罚有什么区别?(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朱某不返还苏某手表是他违反民法通则,要承担民事责任。
刘某打110取乐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行政违法行为,受到公安机关的拘留是行政处罚。
(2)行政违法行为要受行政制裁。(板书)。
行政制裁有两种形式: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国家行政法规,对犯有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员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指的是工商管理部门、林管部门、环保机关、公安机关等。(根据学生情况,教师可补充行政处罚的种类,以解决学生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行政处罚有:警告、没收、罚款、责令赔偿损失、行政拘留等。
提问:中学生王某因与同学打架,被学校给予记大过处分,这是行政处罚吗?为什么?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学校给予王某的记大过处分不是行政处罚,是行政处分。因为学校不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不能行使行政处罚的权力。
小结。
今天我们学习了:(1)违法行为的概念: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2)违法行为的类别: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三类;(3)一般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行为要受到行政制裁;(4)明确了一个认识问题:违法行为并不都是犯罪行为,但犯罪行为却一定是违法行为。
初中政治第三册教案篇二
《依法保护人类共有的家园》教学设计及点评。
江阴市暨阳中学张建菁。
一、指导思想。
依据新课程的功能是要从单纯注重传授知识转变为体现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学会做人”要求,在依法保护人类共有的家园教学设计中要贯彻的指导思想是,学生在学科领域或现实生活的情景中,通过发现问题、调查研究、动手操作、表达与交流等探究性活动,达到如下目标:
1、在获取知识的同时,获取亲身参与研究探索的体验,培养科学态度和科学道德,养成探索问题实质和事物本质的良好习惯。
2、通过“自主学习探究”,充分发挥学生的个体潜能和求知欲望,培养收集和利用信息、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确定主题,选择伙伴:教师要在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提供若干与本课教学密切相关的选题供学生选择,学生在确定自己的选题的同时选择伙伴。在《依法保护人类共有的家园》主题下,又细化为“大气篇”、“土地篇”、“水篇”、“法制篇”、“行动篇”等;教师在学生选择之后是个调整过于集中或分散的小组。
2、接受培训,指定计划:教师在预见学生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相关培养。如:在“人类面临严峻的环境问题”主题的研究中,学生个人或小组在接受如何查阅文献、网络资源,如何进行访谈调查、问卷调查、社会调查,如何进行数据归类、统计和分析等方法的基本常识和指导和培训之后,选定研究方法、明确分工、制定详尽研究进度。
3、收集材料,实施研究:学生运用各种研究方法,搜集、整理、综合分析利用信息,尽量多角度地思考问题并提出个性化的观点和结论。如“大气组”可以采用统计、比较数据的方法,将江阴市2002年;2004年某两个月同期的大气质量比较分析,并横向联系生物、地理等学科相关知识;“水组”可以来用实地考察和对地理教师进行访谈的方法,分桥江阴市水资源丰富但乡间河流污染严重的现状,并提出建议;“土地组”可以采用上网、剪报等方式搜集有关“沙尘暴”问题的知识、资料、图片等信息。
1、充分利用网上已有资源,教师为学生提供相关网站,利用校园网进行信息传递与交流。
2、师生均采用frontpage或power-poingt制作演示文稿;教师侧重在教学难点、课堂流程、主菜单的设计制作及音像资料的剪接上。
3.教饰将师生作品、重要环保网站、网上信息进行链接,便于课堂上充分合理利用。
四、教学流程。
(一)情景导入,作好铺垫,明确主题。
一上课就组织学生观看“绿色奥运”的电脑画面提问:“体育盛会为何冠以绿色?”
学生观一边看电脑画面,一边积极思考,并回答问题,分析“绿色奥运”原由,明确本节课主题――环保问题。
(二)参与实践,探索新知。
师导生学共同理解“人类环境的含义”和掌握环境的分类的依据。
第一步:教师展示“环境要素”的课件,图片:长江、泰山、白云、森林、长城、北京故宫、铁矿石、东北虎、水杉、银杏树、卧龙保护区、苏州工业园区等。然后让学生在a、b两个大圈中进行分类。
第二步:学生观看画面,积极思考、讨论,并利用电脑进行人类环境分类的练习,并说出理由是什么?学生根据不同的标准把环境进行了分类,最后归纳为几大类: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草原、矿产资源、野生动物、野生植物、水生生物、风景游览区、温泉、疗养区、自然保护区、生活居住区等。
第三步:教师再对这几种类型引导学生进行归纳出环境的内涵:作用于人类这一客体的所有外介事物,即对人类来说,环境就是人类的生存环境。
(三)交流讨论,经验共享。
同学讨论环境问题出现的原因、表现、危害。
1、教师通过电脑画面,引导学生了解环境问题的出现是一个过程。播放录像《中国沙漠化》、《水的呼唤》、《地球母亲的皮肤怎么了?》使学生直观感受环境问题的具体表现。
2、安排学生分组汇报有关对大气、水、土地等具体环境问题的研究成果;适时鼓励学生进行讨论,说出不同的意见和见解。
(四)实践创新的精神,及时补充相关材料。
学生:观察电脑画面,领悟懂得环境问题的出现是个过程,感受环境问题的具体体现。然后:各小组代表调出网上资料或自己制作的演示文稿,分别汇报有关大气、水、土地等方面环境问题的原因、表现、危害;其他同学注意借鉴,同时能够补充、质疑。
(五)总结归纳突破重点、难点。
教师:通过概括叙述汇报成果,总结归纳环境问题及其危害;对难点进行“借助成语――具体事例――理性认识”的重点分析。
学生:借助教师提示,参与分析、讨论列举具体事例,真正理解环境问题及其危害“直接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六)联系实际,巩固迁移。
教师:引导学生列举身边存在的破坏环境的行为,分析其危害,增强环境意识及保护环境的紧迫性为下一节课做准备。
学生:列举身边存在的破坏环境的行为,分析其危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建议。
五、课例点评。
1、巧妙地把学习内容转化为问题情景,激发学习兴趣。“奥运会”和“绿色”本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通过“环保”这一概念把它们结合起来。本节课以学生的小组调查作为教学切入点,并适时选用学生身边的经常接触的事例,使问题产生于真实的情景,拉近了教学内容与学生生活实际的距离,学生情不自禁地产生了探究的欲望,教师顺势提出问题,既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又增强了教学的针对性。所以情景学习环境最适宜于转向真实生活问题的解决。
2、引导学生自觉参与概念形成模式的学习中来,体验知识的形成过程,强化学生的主体地位。本节课教师以符合学生心理特征和认知水平的各种环境材料为依托,层层深入设计问题,引导学生展开讨论,使学生既体验了环境概念,又强化了对环境问题形成的过程的理解。这样学生有机会去探索、去思考。这样,教师的注意力就不仅仅放在学生的回答上,还要更加关注学生对问题的真实反映、思维过程以及由此反映出的学生不同的认识风格、思维方式、探究能力等个别特征。同时,把学生搜集到的环保方面的典型事例作为教学资源,进行充分交流,以进一步验证已有的认知。在这里学生不是被动地接受体验、理解思维,真正参与到课堂教学过程中。因此,这堂课给学生提供了开放、融洽的心理氛围,为每一个学生的积极思维以及他人互动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使课堂上的学习比较接近生活中真实、复杂的学习,使学生自己有可能去寻求对各种现象的理解。
3、运用探究结论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教学实效性。本节课在注重学生体验事实形成过程的基础上,注重通过学生独立或合作运用知识的技能解决实际问题,克服了以往仅仅把思想政治课当作一门知识课的偏差,强调行为养成训练,既深化了学生对教材内容的理解,又发展了实践能力,并有效地将知识、能力内化为心理素质的提高。
文档为doc格式。
初中政治第三册教案篇三
第三课依法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第二框题法律规范经济行为。
河北省安新县三台镇中学田领峰。
教材分析:本课第一框主要从理论的角度讲了宪法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规定,第三框主要从实践的角度讲了依法打击经济犯罪的几种类型。本框内容主要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说明如何规范经济行为,在全课中具有承上启下、前后衔接的作用,学好本框对理解全课具有重要意义。
学情分析:初二学生已经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这对本课的学习有一定的帮助,但作为学生他们并不十分了解经济问题,更不理解他们今后作为生产者或销售者该如何规范自己的经济行为,这是本课教学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学好这部分内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教学目标:
1、懂得经济活动的所有参与者一方面要遵守经济活动中各种规则,另一方面必须依法规范自己的经济行为。
2、青少年养成依法参与经济活动的习惯,培养遵纪守法观念。
教学重点:经济活动中的各种规则。
教学难点: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教学用具:多媒体自制教具。
教学方法:讲解法、讨论法、训练巩固法。
教学课时:1课时。
二、法律规范经济行为(板书)。
法律是如何规范经济行为的呢?我国法律主要是通过两种方式规范经济行为:
请大家想一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包括哪些人呢?
请学生阅读课本,然后思考回答:[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板书)]。
大家看了刚才的图片后想一想经济活动中的这些参与者应该怎样开展经济活动呢?
思考后回答(要遵守法律规则,依法规范经济行为。导入下文)。
(一)法律规定经济活动中的各种规则(板书)。
请大家想一想,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如果你是一个生产者,你要想赚最多的钱,那么你的最大愿望是什么?如果你是一个销售者,你的最大愿望又是什么?如果你是一个消费者,你的最大愿望又是什么呢?先请学生讨论,然后分别回答。
学生讨论回答(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各种经济活动)。
我国目前制定了哪些有关的法律?规定了哪些基本原则?请学生回答。
1.“平等”
(投影)出示一则材料:某地有一家国营家具厂,是当地政府的龙头企业,利税大户,但其产品规格、样式早已赶不上时代潮流。因此,这家家具厂的产品常常受到外地名牌产品和本地个体、私营企业优质产品的冲击,导致因其产品卖不出去而利税大减。当地政府便采取种种措施(如加倍收取管理费用等)压制其它企业的生产和销售。于是,当地消费者不得不买该厂的家具,因为当地的交通非常不便。
学生讨论回答:(因为某个主管部门以非法手段保护其所属企业,而压制其他企业的生产和销售。)。
学生讨论回答:(平等板书)。
什么是平等呢?
生回答后教师强调指出:地位、身份的平等,反对非法手段。
2.“公平”
学生讨论回答:(因为这个地区有特殊规定:外地产品要加倍收取管理费用。)。
那么,这种行为公平吗?这种竞争正当吗?经济活动应当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呢?
学生讨论回答:(不是,经济活动应当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
很正确,那么什么是公平(板书)呢?你能归纳出其核心内容吗?
投影出示其涵义。(投影)公平,它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上公平买卖,公平竞争,即时应当等价交换、公平合理,正当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在市场交易中要兼顾他人和社会利益,坚决反对不公平的交易行为。
谈到等价交换,插入一个小幽默:“老外买鱼”,用来说明经济生活中缺斤短两现象就违背了公平原则。
教师讲:不正当竞争有可能或者已经侵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而为己谋取私利,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为法律所。
强调指出:公平、不能有特权。并举教材上的其他例子简要说明。
3.“诚实信用”
(投影)漫画:广告效应(也可以让学生看第38页左上图)。
(投影)幽默漫画:奇痒药方――虚假广告宣传害死人。
(投影)诚实信用,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诚实待人,恪守信用,不得弄虚作假,损人利己。
例:湖南省汝县三江口农林牧种源公司,先后将6万余公斤假冒“63系列”杂交稻种,卖给广西、安徽、福建和浙江等区、省的20多个县(市),造成400多公倾良田绝收或欠收。近几年来,各地热水器致人死地;啤酒瓶自爆伤人;化妆品损伤肌肤;假酒致残害命等产品质量案件不断发生。据统计,仅1995年,全国消费协会就受理投诉案44万起,共计金额达2000亿―3000亿元。
教师讲:如果经营者违反经济活动的`原则,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就会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严重损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要求学生阅读第38页辅助文)。
对,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多大的危害,你在日常生活中有没有遇到过被假冒伪劣商品坑害的事情,有的话请谈谈你的感受。(请几个有此经历同学谈一谈)。
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是我们深恶痛疾的,那么经济活动中我们应该坚持什么原则呢?
学生回答诚实信用(板书)后教师强调指出:不能弄虚作假,要言而有信。
4.法律规则的作用。
教师归纳小结:三个规则及其要求,然后请同学结合对上述材料的认识谈谈法律规则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
(二)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必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板书)。
1.生产者。
学生讨论回答:(他们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对国家和人民造成严重损害。)。
根据上述材料,大家说说生产者在经济活动应遵循哪些要求?
学生回答后教师作简要说明,然后请学生根据教材上列出的其他要求,想想在日常生活中有没有遇到类似的违法经营者,并谈谈体会。
2.销售者。
请学生阅读课文,说明销售者在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地位。
投影出示一组图片资料(重庆綦江虹桥垮塌的现场报道及案件审理情况资料;部分地区学生喝豆奶中毒事故的有关图片;有些商家打出“跳楼价、卖血价等欺骗消费者的照片)请学生说说其中的销售者的违规之处及其危害。
学生讨论回答:(他们推销劣质产品和过期产品,搞欺骗性销售,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的损失。)。
生回答后教师简要说明,然后请学生根据教材上列出的其它一些要求,举例谈谈在日常生活中有没有遇到过违背这些要求的现象,并谈谈对这些现象的认识。
3.消费者。
结合《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说明消费者的权益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可请学生适当举例说明消费者受保护的一些例子。
学生讨论回答:学生结合自己的体会谈谈在经济活动中消费者应该如何遵守法律法规,教师可作适当点拨。
教师归纳小结:要求。
全课总结:通过本课学习,我们知道,法律为我国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提供了重要的保障。而作为我们每一个公民,既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经济行为;同时也要敢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敢于同各种经济犯罪现象作斗争。下一课我们将专门介绍如何依法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板书)。
布置作业:教材第45页“探究与实践第二题”
(投影出示练习)。
一、判断题:
1、平等是法律规范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原则。它主要是指买卖双方在商品交换中要公平。
2、在经济活动中,消费是最主要的参与者。
3、生产产品掺假、掺杂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的公平的原则,必须依法予以追究。
二、选择题: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主要是指()。
a、生产者b、销售者c、消费者d、领导者。
2、生产者必须依法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下列不属于约束生产者经营行为的规定有()。
a、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b、限期使用的产品,要标明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
c、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d、不得以有奖促销手段推销质次仿高商品。
教师评析。(略)。
答案:一、1、×2、×二、1、abc2、d。
初中政治第三册教案篇四
教学目标。
(一)认知目标。
识记:
1.宪法的含义。
2.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
3.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4.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同宪法规定。
5.我国宪法的构成。
理解;
1.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上,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列举我国宪法的有关条款,说明宪法是人民权利的最重要的法律保障。
(二)能力目标。
1.结合宪法和法律的有关原则或规范,初步具备识辨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或公民个人行为是否违宪违法的能力。
2.能够对照社会与生活实际,大体说明宪法对我国公民各项自由和权利的有关规定。
(三)思想觉悟目标。
1.深刻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是一切国家机关、团体和组织以及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树立宪法至上观念。
2.思想上能够认识到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核心也是依宪治国,宪法具有最高权威,神圣不可侵犯。切实做到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热情写传宪法,勇于维护宪法。
教学重点。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教学难点。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以宪法为核心的权利保障体制。
课时安排3课时。
第一课时请同学们粗读本课的课题、框题、目题。本课知识结构框架:
请同学阅读第八课题下的引言并思考回答以下问题:
1.我国法律在哪些领域发挥重大作用?
2.依法治国为什么道德是依宪治国?
3.为什么要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
(设计此总是的目的是:(1)使学生对本课要讲的内容有一个基本了解;(2)突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和宪法的最高权威概念:(3)学生事实并不一定能上能马上回答出不,但要道德有一个明确、清晰的概念。)。
导入新课。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却容易使人认为是国家领导人的事,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事,不如具体的法规如刑法、民法、诉论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人们每天都能接触和使用的法律来得具体。宪法好像离我们很远,与我人的生活没有直接关系,是这样吗?否!在浩瀚无垠的太空中,太阳系是个独特的星系。它由一颗恒星(太阳)、9颗行星及36颗卫星、几万颗小行星、千百万颗彗星组成。在这个“大家庭”中,太阳含有全部物质能量的99.9%,是这个星系的中心,控制着行星和其他天体的运行.对于人类来说,宇宙中没有比太阳更重要的物质了.所有地球上的生物或太阳系其它地方可能存在的生物,全部依赖太阳中心的火海才能生存.太阳的确离我们非常遥远,但却因其有巨大的能量而与我们息息相关.宪法也是这样,它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些类似太阳系中的太阳,所有其他法律必须领带它存在,围绕它放置它是母法,是法律中的法律.这是我们这堂课要学习的中心问题.
一、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板书)。
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板书)。
提问: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有哪些?区分不同性质国家的根本问题有哪些?(学生回答后,教师提示。)。
区分不同性质国家的问题有: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要解决国家的根本问题:
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根本任务: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文化教育权利等;
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仍法纳税、劳动、受教育等。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板书)。
1)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板书)。
(教师引导。)依据宪法第18条的规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据宪法第103条的规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依据宪法第11条的规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等。我国目前已颁布施行的法律、法令和行政法规共有4000多个。其中,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共制定了328件法律和法规,尤其是近五年来,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和法规117件,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立法总数的35.8%,为历届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法律最多的一届.我国法律、法规浩如烟海,涉及领域非常广泛,从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司法、行政,到军事、外交、民族、教育、体育、卫生,牵涉国计民生的方方面面。但归其大类,主要是政治、经济及与公民权利义务相关的法律。这些法律,都是根据宪法制定,是宪法的具体化体现。
提问:举例说明我国制定了哪些使宪法具体化的法律?(学生回答后,教师引导。)。
2)与国家政治制度相关的法律有:
与公民权利和义务相关的法律有:
2)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要被撤肖和宣布无效。(板书)。
提问:我国建国以来共颁布了几部宪法,分别是哪年颁布的?(学生发言后,教师引导。)我国建国以来共通过了四部宪法,其中,1975年宪法是在“文革”中制定的,“左”的思想贯穿于整部宪法之中,致使条文之间相互脱节,语言文字含混不清,实际上也不可能实行。1978年宪法由于不能适应改革开放以后新形势的需要,所以,1982年第五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再次修改宪法。这次修宪彻底清除了1978年宪法中“左”的影响,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铺平了道路。1982年宪法明确了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迫切需要表与之配套的法律体系,近年来,我国一直把经济立法放在首位,并对一批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进行及时修改。如:1982年宪法确认“个体经济”可以合法存在之后,个体经济俐到发展,为1988年国家制定和通过私营经济合法化的宪法修正案提供了法律依据。(组织活动:一次与现行宪法配套的法律家族聚会。由学生扮演不同的法律成员分别阐述不同的法律功能及维护宪法的共同作用。见教材第117至第118页。)。
3。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请看(一)。
原因1.由于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基本的问题。
2.由于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作用保证宪法的权威和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二)。
小结;本节课的核心内容是;
2.马克思说:“宪法是法律的法律”依法治国道德是指依宪治国,核心也是依宪治国。
巩固新课请同学们将今天的讲课内容用填表方式进行归纳总结:
内容不同法律效力不同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
宪法。
普通法律。
第二课时。
复习提问。
1.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宪法是国根本大法,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怎样体现的?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基于宪法在解决国家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等方面原因,确认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主要体现在宪法的尊严和不可侵犯性上面。即:宪法不但在内容的重要性和对其他法律的约束力、强制力方面不容置疑,而且在贯彻落实、具体执行方面同样不容置疑,不能有丝毫含糊。导入新课宪法地位的确定,不光有一大堆法律为之配套,而且有一大批国家机关和行政管理人员为之服务。在各级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行使国家权力的时候,必须遵循一个至高无上的原则:
二、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板书)。
1.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的最高行为准则(板书)。
提问:我国的一切权利属于谁?人民通过什么方式管理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权力机关是什么关系?(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宪法把国家权力交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人民代表大会有最高的立法权、最高任免权、最高决定权、最高监督权,但这些权力的具体落实要通过各种国家机关,即人民代表大会把部分权利交给政府、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行使。反过来说,不同性质的国家机关依据宪法行使着不同的国家权力。(阅读教材第120页,回答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分别行使哪此国家权力?)。
提问:行使这些权力的机关和部门人员,如何遵守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的规定?
1)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做宪法和法律禁止做的事。(板书)。
举例一:改革开放后,我国出现的一次最大的政府行为失控案,是“海南汽车案”。1983年4月,国务院放宽八项对外经济贸易自主权。1984年1月至1985年3月,海南非法从岛外高价炒卖外汇5.7亿美元,共进口汽车8.9万辆,远销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参与倒卖汽车的不仅有政府机关,银行、财政、工商、物价、审计部门都曾染指,一些负有国家监督职责的机构也不例外。举例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有关刑讯逼供方面的案例,参见教材第121页。)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一大特色是行政与司法合一,政府凌驾于法律之上。在这种政治化社会中,“人治”代替“法治”,人存政举,人亡政息;政府是全能的,具有巨大的权威,相对于民间社会来说,力量过于强大,这一点在经济领域尤为突出。举例三:3月25日,山东省单县部分小学生约400人发生服碘引起群体不良反映事件。起因为单县卫生防疫站某副站长自行在小学推销山东某保健品公司生产的“碘钙营养片”引起,而该产品一年前在湖北等地已造成小学生服用后普遍出现不良反应。当时山东省卫生厅经调查,上报一个“碘钙营养片属合格产品,不会引起中毒”的报告,此事便不了了之。新的市场经济需要新的法律制度,需要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现代法律的重心,应从旧有体制中偏重政府体系完善和强化政府职能的立法,转到规范政府行为和发展市场经济的立法上来。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政府机构改组方案,40个部委减为29个,调整的方向是政府不再干预经济活动,强化它的社会职能,弱化它的经济职能。政府在市场经济中扮演公正的“裁判员”和“经济警察”角色,而不是以往的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角色。
2)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做宪法和法律规定优质的事。(板书)。
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举例四:1995年1月18日下午,广西马山县一辆个体客车上发生抢劫,中途两个穿警服的人上了车,大家以为有救了,有人喊:“大壳帽出来管管!”可这二人就是不哼不动。后经查实,这二人是马山县人民法院的法警。举例五:王某到张某家吃饭,见张某家被洗劫,张躺倒在地,已停止呼吸。他马上到法院报案,法院以不属于自己管辖为由,据绝接受。(见教材第121页)。
3)国家机关不能做宪法和法律未授权的事。(板书)。
举例六:某县公安局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在国道上设卡收费。(见教材第122页)。
2.宪法是一切团体和组织的最高行为准则。(板书)。
提问;我国有哪些社会团体和组织?其中,处于领导地位的是哪个?(学生回答后,教材引导。)。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在我国,共和党是执政党,在遵守宪法方面,应该而且必须为其他团体和组织做出表率。然而,由于长期以来法制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等原因,知法守法的观念在一些人头脑中仍很谈薄,“长官意志”等现象屡屡发生。举例七:19初,北京某报报道某地邮电部门官告民,结果民胜官败的消息,结尾写道;当地市委已对此案的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对区法院院长、一审审判长,市中院二审审判长等5人分加紧给予行政免职、记过、警告处分等。报道的本意是想表达党对干部严加监管,但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关于地方各级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地方各级人代会常委会任免的规定相违背。显然,党委发现自己管辖的党员干部不适宜担任法院职务,可以建议人大或其常委会依法任免,但无权越俎代疱。
3.宪法是公民是公民权利最重要的法律保障(板书)。
提倡或肯定公民的某些行为.(板书)。
禁止或否定公民的某些行为.(板书)。
要求公民必须做出某些行为.(板书)。
请围绕以上三方面内容各举一个例子加以说明.(学生回答后,教师引导.)在八届全运会上,辽宁女子中长跑队(“马家军”)取得优异成绩,获得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的奖金共400多万元.面对巨额奖金,有人眼红了,找到“马家军”教头马俊仁。“马导,现在社会上的奖励很多,我们能否也跟着分点儿”面对这种“索取”,马俊仁的回答倒也干脆:“我马俊仁没有权力这么做!”“我马俊仁不做腐蚀国家干部的事!”
这朴实的语言包括了以下三方面的内容,即:做任何事不能超载法律允许范围(不违宪);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行为(同违宪行为作斗争);用行动维护社会和法律的公正(索取不能超过奉献)。小结:本节课的内容是将上节课的内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体化,即;通过宪法是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一切社会团体和组织、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突显它的极大的约束力和概括力。任何人不得做与宪法和法律相违背的事,从而牢牢地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作用。
巩固新课结合当地社会上的热点问题和大案要案的典型案例,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重要概念具体化,写出字数约一千字的案例分析,明确宪法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售货员对一切社会团体和组织、对全体公民的约束力。
第三课时。
中国社会几千年以来都是以“人治”为主导的社会,甚至新中国成立以后,也有相当长一段时间,法律得不到应有尊重,尤其在“文革”中遭到践踏。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日益清晰,那就是要形成一个以“法治”为主导的现代社会。
复习提问(1)“法治”和“人治”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2)法治社会的根本特点是什么?
(学生回答后,教师引导)既然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一切社会团体和组织、一切公民的行为都必须以宪法为最高准则,于是就产生了法制社会的两个重要取向:在制度层面上的规范政府取向和在观念层面上的权利本位取向。在中国长其和法律观念中,在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上,一直是强调“义务”而忽视“权利”;强化权威、服从,忽略人的权利、自由和尊严。而任何革命的目的,都是追求人的解放;中国人民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努力奋斗,也是为了建立一个人民享有充分权利的社会,改变长期以来受剥削和压迫的状况。导入新课梁启超说:“国家,譬犹树也;权利思想,譬犹根也……为政治家者,以勿摧压权利思想为第一义;为教育家者,以养成权利思想为第一义;为私人者,无论士焉、农焉、工焉、商焉、男焉、女焉,各自坚持权利思想为第一义。”
三、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板书)。
1.宪法确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板书)。
提问:
1)什么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什么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2)我国宪法规定了哪些公民的基本权利?
(学生回答后,教师引导。)一个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只有得到法律确认才是合法权利,才能得到保护。宪法是根本大法,由宪法确认的公民权利是基本权利。宪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和政府有保证其实现的责任。在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24项条款中,涉及公民权利的条款有18条,规定了公民20多项自由和权利,涉及政治、经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宗教信仰、批评建议、控告检举、劳动、休息、养老、抚恤、保护妇女儿童、婚姻家庭等方面,内容十分广泛。
2。以宪法为核心的权利保障体系(板书)。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非写进宪法就完事大吉了。相反,必须有相应配套、切实可行的法律措施,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1)立法保障。(板书)。
1978年以来的,是我国法制建设突飞猛进的20年,尤其是近5年(1993――19)来,八届人在常委会通过了117件法律和有关法律总是的决定,占20年立法总和的1/3以上。提问;1978年以来,我国通过的与保证公民权利有关的法律有哪些?(学生回答后,教师引导。)政治、民主权益保障类:刑事诉讼法(1979年)、行政诉讼法(1989年)、集会游行示威法(1989年)、民事诉讼法(1991年)、国家赔偿法(1994年)等。社会、经济权益保障类: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2年)、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1990年)、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婚姻法(1980年)、继承法(1985年)、革命烈士褒扬条例(1980年)、退伍兵安置条例(1987年)、军人抚恤优待条例(1988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禁止使用童工规定(1991年)等。教科文卫权益保障类;义务教育法(1986年)、职业教育法(19)、学位条例(198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1988年)、专利法(1984年)、著作权法(1990年)、食品卫生法(1995年)等。正是以上这些法律确保公民各方面的权利和自由得以实现。
2)司法保障。(板书)。
1.熟悉至少一个与保护自身全法权利相关的法律,举出自身权利尚未得到保护或正在受到侵害的事实。
2.
3.在寻求律师介入与帮助、法律保护与协助、传媒关注与监督方面,找到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
初中政治第三册教案篇五
有的人被压倒(显示漫画)挫折对人们所消极作用:打击、压力、痛苦、曲折(显示漫画)。
挫折的两重性增长人的聪明才智(《清华学子谈经验》)。
积极作用激发进取精神(录象《路在脚下》)。
磨砺人的意志。
(显示图片《用小板凳走路的特殊学生》)。
初中政治第三册教案篇六
一.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懂得挫折的两重性和挫折的积极作用。
2.能力目标:认识挫折的积极作用,提高战胜挫折的能力和信心。
3.觉悟目标:培养不畏挫折的可贵心理品质和不回避挫折的决心,做生活的强者。
二.教学重点:挫折的积极作用。
三.教学难点:挫折的两重性。
四.教学手段:电脑多媒体教学及讲授。
五.教学过程:
1.复习及导入新课:
(1)什么是挫折?产生挫折的因素有哪些?(学生回答)。
(2)为什么人们对挫折的承受能力不同?(学生回答)。
2.讲授新课:
(1)点击显示课题:
初中政治第三册教案篇七
请同学们阅读第一课前言内容,告诉老师前言说了什么。(从前言中分析第一课的知识结构)。
(学生答,教师简单小结)。
这节课,我们学习第一框的内容。
一.什么是法律(板书)。
教师要求学生通读第一框的课文设置思考题:
a.法律的含义是什么?
b.法律的实施为什么要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c.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主要表现是什么?
d.道德与法律的区别是什么?
组织学生围绕思考题展开讨论。
师讲解:下面,我们讲解法律的特征,在此基础上,把握法律的含义。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板书)。
(1)国家制定或认可法律是国家创制法律的良种形式。(板书)。
a.国家制定法律的含义。
b.国家认可法律的含义。
以上两种形式,一般都是以文字形式出现的,即成文法。在法制发展过程中,也有不成文法。
(2)规定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行为规则的一个重要特点。(板书)。
2.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板书)。
(1)国家强制力主要指暴力(板书)。
即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
(2)法律行为规则必须靠飞机强制力保证实施。(板书)。
因为:
第一,只有依靠国家强制力,才能迫使被统治阶级遵循与服从法律。
第二,对统治阶级成员中(在我国是人民中),出现的违法犯罪分子,也需要国家强制力予以制裁。
第三,只有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才能确保人民享有法定权利,履行法定义务。
(3)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法律最重要的特征。(板书)。
法律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板书)。
教师示例,单位、部门的规章制度、行为规则,只限于特定。
范围的人群,而法律则是针对全体社会成员的。
(1)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板书)。
(2)法律这一特征的表现。(板书)。
4.法律的涵义。
小结:这节课,我们获得了一个新的知识,法律和道德都是人们的行为规则。知道了一个重要的概念:法律的涵义,并明确了法律最主要的特征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课后练习。
见基础训练前言和第一课的内容。
第二课时。
复习提问。
1.什么叫法律?
2.法律的特点是什么?
3.为什么说只有以国家强制力做后盾,法律才能得以实施?
4.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主要表现是什么?
导入新课。
教师示例:拾金不昧与拾金不还。
这个例子说明法律和道德之间有密切的关系,他们是相辅相成密切联系的的。
二.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联系(板书)。
(一)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相同点。
1.我国社会主义道德的内容。
社会主义道德是人类有史以来最高尚的道德。它主要包括:
a.崇高精神。
b.社会公德。
c.职业道德。
d.家庭美德。
2.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为人民服务。
3.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集体主义。
4.我国社会主义道德与法律的相同点。
(1)阶级本质相同:都是工人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2)指导思想相同:都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
(3)任务和目标相同:都是为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服务。
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我们能够清楚看到二者之间的具体。
表现:
凡法律禁止的行为也是道德谴责的行为;凡法律要求、鼓。
励的行为,也是道德倡导、赞扬的行为;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道德要求。
(二)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相辅相成(板书)。
具体表现:
1.我国法律维护并体现社会主义道德。
(1)法律明确体现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
(2)我国法律具有维护社会主义道德的作用。
(3)与此同时,我国法律还对某些严重违背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予以约束和制裁,通过强制手段打击丑恶现象,维护社会主义道德。
2.社会主义道德补充着2我国法律的不足,支持、促进法律的贯彻实施。
3.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有助于人民自觉作到守法、护法。
(1)道德水平提高了,就能更好地自觉守法。
(2)道德水平提高了,就能从行动和道义上支持与维护法律。
(3)青少年既要懂得法律与道德相同点,又要了解二者的区别。
小结:
今天,我们学习了两个新概念: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明确了一个新观念: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是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的。获得了一个新认识:提高道德水平对守法护法有重要意义。
巩固新课:
请同学们看教材第16页“阅读与思考”,回答案例后面提出的问题。
课后作业:
1.基础训练第一课的内容。
2.思考题: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初中政治第三册教案篇八
识记:
(1)我国指定法律的主要方式。
(2)对社会全体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是法律特征之一。
(3)法律的含义。
理解:
(1)列举社会生活中的具体事例,表面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法律的最重要的特征。
(2)列举实例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具有共同的目标。
运用:
对提高道德水平有助于公民守法、护法,谈谈个人的体会和认识。
2.能力目标。
培养初步的抽象思维能力,能正确理解法律等一些较为抽象的。
概念;培养初步的辨证思维能力,能正确理解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为思想觉悟目标的实现打下基础。
3.思想觉悟目标。
(1)认识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提高遵守法律的自觉性,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
(2)认识法律与道德有密切关系,努力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
教学重点。
(1)法律的含义。
(2)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教学难点。
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相辅相成。
课时安排。
2课时。
第一课时。
复习检查。
1.回忆上节课内容。
从几个方面进行。
1)前言讲了什么?
2)青少年学习法律常识的一是什么?
3)两个概念:国家的治理依法治国。
2.教师强调上节课作业中出现的问题,强调初二对学习方法、学习能力的要求。
导入新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