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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篇一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重要部署,强调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这个法治“春风”持续劲吹的时代,依法治国不仅是国家的事,更需要每个集体、每个人去实践。
作为联动城乡的公众持股上市银行,农业银行具有“一广”(服务广)“四多”(客户多、产品多、业务多、员工多)的特点,在外部监管、合同管理、业务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将面临更严格的法律规制,需防范更显性的法律风险。那么,农业银行应如何推进法治建设呢?一言蔽之,推进“法治农行”建设,应大力倡导“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文化。
首先要“知法”。因不知法而镗锒入狱者,既可悲,又可怜。一些行为已经触及法律底线,严重者甚至可能会受到刑事制裁。但有人居然不以为然,认为即使被检查发现也就是一般的违规问题,顶多罚点款、给点纪律处分。这一方面反映其法律知识的缺乏,另一方面说明普法教育仍需加强。面对不断变化的外部法律环境、推陈出新的业务发展格局,全行普法教育任重道远,尚需持续围绕法律“四进”——进高管、进机关、进基层、进员工,重点普及与银行业务经营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建立“机构+员工”全覆盖的普法教育长效机制,形成“人人学法、知法”的法治氛围。
其次要“守法”。如果说“不知法者而犯法”实属可怜,那么“知法犯法者”更是可恨。银行是特殊行业,银行员工面临诱惑多,为谋求自身利益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可谓害己、害人、害单位。
最后是“用法”。法律既是一把定纷止争的尺子,更是维护权益的利器。学法的目的在于学以致用。在日常经营中,处处面对法律问题,如客户经理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时,合同文本的选择、填写、签章、履约、贷后管理等各环节,均涉及法律知识的运用;当出现信用风险时,同样需要法律手段去化解风险,以维护农业银行权益。法律风险无处不在,但法律风险防范不单是法律专业部门的职责,“涓流汇聚以成大海”,只有全行每个员工立足岗位、见微知著,积极化解法律风险,法治才能真正深深植入农业银行的基因中。
“知法、守法、用法”,话语虽朴,但却切实体现了落实国家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农行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内在逻辑和题中之意。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篇二
为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进一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强化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提升员工法治素养和合规观念,近期,农行庆云县支行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在全行深入开展“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警示教育强基础。加强警示教育,是强化内控管理、遏制案件高发的现实需要。农行庆云县支行编写警示教育展览图册,制作宣传展板,征集“知法、守法、敬法”警言警句,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同时,纪委书记给农行庆云县支行全体员工上“知法·守法·敬法”警示教育课,认真剖析农行庆云县支行近年来发生的各类案件和重大违规问题,研究梳理内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查找漏洞,追根溯源,督促相关部门从制度、体制、机制上进行完善,教育引导全行员工增强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从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二、案例释法解疑难。农行庆云县支行积极联系当地司法部门,邀请检察院人员对全行员工进行“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检察官结合金融系统的实际,选取近年来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说教,重点介绍金融犯罪的主体、客体、特点及成因,提出了预防金融犯罪的对策措施。全体员工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等几种常见金融犯罪的立案标准、基本概念、发生形式等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提升了教育活动的效果。
三,现场警示增实效。农行庆云县支行组织全体员工分批到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基地以举案说法、警示教育为核心,通过展板、图片、文字、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反腐倡廉法律法规政策,展现服刑人员忏悔场景,剖析犯罪发案特点及规律。一个个鲜活的事例,一句句发人深省的警句,图文并茂的展览和多媒体结合的现代科技表现手法,深深震撼了在场的每一位员工,使农行庆云县支行全体干部员工在思想和心灵上都受到了洗礼。大家纷纷表示,要增强法律意识,坚持高线,守住底线,常怀纪律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事业观和价值观,做到知法、守法、敬法。同时,珍惜工作岗位,珍惜生活,扎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农行庆云县支行的改革发展、稳健经营营造良好环境。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篇三
连日来,为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进一步贯彻落实20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强化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定陶农行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本次警示教育活动主要以参观案例警示教育展板和组织专题教育讲座为主,支行全体员工分批次接受警示教育,多层次、多岗位的展示了近年来农行发生的典型案例,通过作案人员的悔过书、服刑前后的图片展示,让广大干部员工充分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引导员工增强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并从中受到警醒,筑牢思想防线。支行还邀请了当地司法部门专家进行授课,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员工真正做到知敬畏、守规矩。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篇四
为了提高农业银行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能力,培养学法守法意识。206月6日,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韩济泽、职务犯罪预防科刘文国受邀到县农行,为农行30余名干部职工上了一堂题为“知法、守法、敬法”的警示教育专题讲座。
讲座上,该院结合近年来银行系统有关职务犯罪案件,分别从发案原因、特点、对策等方面进行讲解,并采取以案释法,以案警人的方式,进行案例警示教育。讲座中,韩济泽告诫大家要加强思想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以铁的决心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认真对待手中的权力,抵制各种诱惑,依法依规做好本职工作。此外,为增强讲座的生动性和感官性,讲座中还播放了《途》《给妈妈的一封信》等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使参会干部职工深刻体会到职务犯罪危害。
讲座结束后,农行行长表示,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内容丰富,效果良好,干部职工受到了强烈的警醒与深刻的教育。其他干部职工也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增强拒腐防变的警觉性。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篇五
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防线,决不触碰法律和制度的‘红线’和‘底线’。以下是小编带来的20xx银行知法守法敬法警示教育活动。
心得体会。
希望对你有帮助。
日前,农行上虞支行举办“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图片展,并有计划地组织各单位员工观看,旨在让全行广大干部员工接受一次深刻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真正从案例中吸取教训,做到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本次展览以“知法·守法·敬法——宝贵人生路,珍惜每一步”为主题,多维度、多层次、多岗位,以生动直观的图片和发人深省的文字,展出了近年来在银行业发生的典型违法犯罪案例、农行处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各项。
规章制度。
以及《刑法》中涉及银行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具有极强的警示意义。
参加此次图片展的农行员工说,“我们将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防线,决不触碰法律和制度的‘红线’和‘底线’。”
为确保“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近日,农行山东安丘市支行纪委紧密配合本行实际,对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在肯定前期效果的同时,针对存在的不足,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学习教育阶段”有关事宜的通知》,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农行安丘支行纪委要求各网点、各部门在下步“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中,要注重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保证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参加人员到位,突出抓好总行编写的“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展览图册、《刑法》、《准则》、《条例》、条线与岗位规章制度、案防制度的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名员工要结合。
岗位职责。
及学习情况,撰写心得体会,并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形式,推广好的做法和效果,交流学习体会,提高学习教育实效。同时,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支行纪委随时检查或抽查单位学习记录和员工学习笔记,并在全辖通报。
在警示教育活动中,该行纪委还采取为员工上警示教育课、邀请司法专家上法制课、组织员工参观监狱、看守所和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增强员工法纪观念,使干部员工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坚持以法合规经营和廉洁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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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篇六
为热烈庆祝首个“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我校隆重举行“国家宪法日”学习与宣传活动,开展了以“知法、守法、敬法、爱法,做合格公民”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12月3日,学校电子大屏幕就以醒目的标语对“国家宪法日”进行了宣传:“宪法是国家根本法,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让我们知法、守法、敬法、爱法,做合格公民”让全体师生记住了“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晨读课上,1200余名同学们统一朗读了学校统一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序言和纲领部分,学习和了解了宪法的地位、作用和意义。
下午班会课,学校邀请了威坪派出所陈警官给全校师生上了一堂法制讲座课。陈警官围绕国家宪法,结合我校学生特点,用鲜活的案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宪法的重要意义、守法的重要意义,他教育学生要“慎交友、立大志、慎善独、敢维权、要坦白”,指引同学们争做知法、守法、敬法、爱法的合格公民。学校德育副校长张金彪老师也围绕“国家宪法日”做了主题发言,他要求全体师生自觉学习,正确理解国家宪法的重要意义和宪法日设立的重大意义,并且要在行动上坚决遵守宪法,争做知法、敬法、守法、爱法的社会公民;他特别指出,高中生正是养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时期,一定要树立法制意识,为自己一生的幸福保驾护航;他号召全体师生要在国家宪法的指引下,敬业爱岗、勤奋学习,知法守法,奋发有为,积极投身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争做合格公民,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贡献力量。
本次“国家宪法日”学习与宣传活动,极大地加强了同学们对宪法的理解,提升了师生的法律意识,浓厚了“知法、守法、敬法、爱法,做合格公民”意识,宪法地位、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进一步融入师生心灵。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篇七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有人说教师是春蚕,孜孜不倦;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教师这个职业是伟大的、神圣的、高尚的,人们用了太多的赞美的词汇来形容它。人们给予教师信任之时,也说明着身处这个行业中的我们所要肩负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和义务。
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最近,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我收益颇丰,亦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的思想和心灵都得到了又一次的洗涤,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这群教育工作者指明了目标,端正了方向。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学习,我认识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工作者,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学生在校期间老师不仅要教育好学生学习好文化知识,还要保护好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让学生健康成长。《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其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做到“身正为范”。
学生们就像是一株株稚嫩的幼苗,需要我们用适当的方法和爱心去培育、呵护和灌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以这些法律法规来鞭策自己,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事业经久不息,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关于此次学习的感受和体会,总结观点如下:
一、尽业乐教,爱岗敬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仅仅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园丁”,是教育家。南宋哲学家朱熹说:“敬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
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教书育人的工作,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既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体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我们要尽职尽责,努力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二、为人师表,身正为先。
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应当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学识学风等多方面以身作则。教育过程中,要求学生不能做的,我们也坚决不可以做;要求学生必须做的,我们就应当率先完成。既然我们要求学生不迟到,那我们就该在预备铃响前提前到教室门口等待,看似区区小事,实则细微之处见真知。
身正为师,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是思考教育者和师德示范者。只有教师具备人格的力量,才能令学生敬佩。教师良好的思想境界和行为表现,会积极地影响教育学生,使他们健康成长,教师应把言传和身教完美结合起来,以身作则,行为师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仪表端庄、举止文雅,以自己的言行和人格魅力来影响学生。为人师表对学生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它爆发的内驱力不可估量。
三、刻苦钻研,终生学习。
技高者为师焉。想要培养高水平的学生,那么先要有具备渊博学识、精深学业、鲜明教育教学风格的良师。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等相关知识,把教育理论最新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过程之中,使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艺术性高度完整地统一起来。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恰当有效地选择教学方法和方式,直观形象地展示教学内容,使教学知识传授与创新思想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
主动培养自己的创新精神,积极开展教育和科学研究,探索新的科学教育模式,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时时刻刻闪现着现代教育思想的智慧之光。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篇八
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为不断强化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提升全行员工守法意识和素质,近期,农行贺州分行在全行开展“知法・守法・敬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强化“三结合”,切实推动全行员工认真学习展板、图册、警示录,学习《准则》和《条例》,学习业务制度流程,进一步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以部门、网点为单位,制定详细学习计划及时间表,组织员工集中学习。活动期间,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名员工累计参加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做好学习记录。同时根据员工不同的岗位职责,合理安排员工自学,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认真记录学习笔记。积极鼓励和引导员工在学习中思考,对照规章制度,结合典型案例,反思在经营管理、业务操作、尽职履责中存在的问题、偏差和不足。
撰写体会与交流互动相结合。学习期间,每名员工要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及学习情况,撰写不少于一篇心得体会,并根据岗位职责规范字数。同时,通过座谈会、研讨会、宣传栏或经管网上刊载等多种形式,组织员工结合自身岗位实际,说感想、谈体会,加强交流沟通,共同学习提高。并针对展板、图册、警示录中展示的典型案例,认真剖析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浅谈如何做到依法经营、合规操作。
内部教育与外部教育相结合。由纪委书记上警示教育课,认真剖析本行近年来发生的各类案件和重大违规问题,研究梳理内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查找漏洞,追根溯源,督促相关部门从制度、体制、机制上进行完善。同时,通过邀请当地公检法人员授课、组织干部员工参观监狱或违法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提升警示教育效果,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员工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做到知敬畏、守规矩。
5月20日上午,在渑池农商银行八楼会议室隆重召开“员工行为整治年”活动暨“学法用法知法守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动员大会。该行领导班子、支行行长、分理处主任、负责人、机关全体员工共计7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分别宣读了“学法用法知法守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和“员工行为整治年”活动方案。明确了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流程及相关要求,要求全行员工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严格按照活动方案要求,深入开展两项活动,持续推进全行稳健发展。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要认识到开展这两项活动的意义所在,严格做到“三明白,三提升”。即明白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要求、方法步骤,从而使全行防控操作风险、案防能力进一步提升,防控社会金融风险向银行传染的能力进一步提升,防控外部侵害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是强化宣传,着力推进。强化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编写内部简报专刊,设立宣传专栏,通过网点显示屏、微信平台等渠道,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同时,还要通过演讲比赛、读书讲评、道德讲堂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宣传效果,真正使“两个活动”深入人心,人人皆知。三是全员参与,全面覆盖。要做到三个涵盖:一是在参加人员范围上,要涵盖全部在职、内退、退休人员。二是在学习培训上,要涵盖人员管理、合规执行方面的全部监管要求和内部规定。
三是在整治内容上,要涵盖日常行为规范、“二十个严禁”落实、案件防控、非法集资、安全保卫等方面内容,所有承诺书必须通知到人、签订到人、本人签字、不得代签,确保签订率达到100%。
四是突出重点,严查严纠。在确保全面、不留死角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加强行为自查、排查、检查,坚决做到边查边纠,严查严纠,真查实纠。五是健全机制,强化问责。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问责制度,严明惩处规定,强化对违规人员的问责力度。要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严”字当头、坚持恒字为要、坚持“实”字为本。六是善始善终,确保成效。要把员工行为整治活动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一抓到底、一查到底、一究到底,真正达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批的目的。
会议指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把责任放到第一位,责任比能力更重要,忠诚是最大的责任,敬业是责任的最好体现,责任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条件。要以两个活动的开展为契机,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以善始善终、锲而不舍、弛而不息的态度,把两个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为提高邮储银行全行员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持续深化合规建设,形成“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推进依法治行、依法经营,5月份开始,邮储银行信阳市分行全面开展“学法用法,知法守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为确保近4个月的法律知识学习、竞赛活动能够扎实开展,邮储银行信阳市分行成立专门的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和细化活动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督导、落实活动、竞赛等内容,强化方案的实施,明确活动落实的工作重点,。
在此次学习过程中,邮储银行市分行制定全方位培训学习计划,实行每周督导全,采用多种方式,有力推进活动的开展。一是大家学。以部门和支行为单位组织自行和集中学习,初步提升对法律法规的认知,目前已经全面落实。在现阶段,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了多样的学习方式,如:邮储银行信阳市工区路支行利用理财经理是法学专业硕士的优势,在晨会期间,由理财经理对支行员工进行为期一周的法律知识培训。内容涉及合同法、公司法、商业银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并对银行的运行机制、监督管理进行分析,让一线员工发挥自身特长,让法律使自己变得更加强大。二是专家讲。邮储银行信阳市分行已经邀请市人行反洗钱科专家、聘请专职律师在6月份进行《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进行重点解读。三是典型讲。邮储银行信阳市分行7月份组织各条线抽调优、劣两种典型进行现身说法,调动全员学习积极性,点燃各级员工你追我赶的工作热情,确保学习和活动效果。
同时,鼓励邮储银行信阳市分行后台人员在活动中起到带头冲锋作用,倡导各部门、员工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学法计划,每人每月学法不得低于3小时,并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拓宽学法的渠道,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此次活动,邮储银行信阳市分行各级“一把手”亲自带头参与、指导,管理层人员以身作则,以点带面,在全行掀起一股学法、用法的新热潮,营造了良好的学习工作氛围。伴随此次活动的不断开展,邮储银行信阳市分行也将进一步着力强化内部管理,推进规范化经营,切实增强依法经营能力,坚持依法治行,更好地推进邮储银行信阳市分行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篇九
2016年6月14日晚,农行陕西宝鸡渭滨区支行召开了以不断强化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为主题的“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由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李毅主持,支行全体员工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李毅副行长带领大家学习了《渭滨区支行“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方案》,李毅副行长在领学中强调,通过学习党纪国法、规章制度以及剖析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员工增强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从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夯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行思想基础;要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学习大力营造依法合规、遵章守纪的氛围,为全行的改革发展、稳健经营营造良好环境。同时对学习教育计划进行了安排。
随后支行安排专门人员对的警示教育展板进行了宣讲,通过宣讲使广大干部员工充分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性,给本人、家庭、单位及他人带来的巨大伤害,警醒全行员工深刻吸取教训,从中引以为戒。最后全体员工共同观看了全省农行廉洁从业演讲比赛宣传片。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篇十
一是主动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依法督促“一府两院”做好法律普及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能力,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司法。充分利用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使人大履职的过程,成为宣传和普及宪法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二是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要按照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改进方法、注重实效的思路,注意把握市委重大决策、政府着力推进、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依法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法,建立健全推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着力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以法治思维做好人大工作的改革,重点抓好今年市人大常委会7项改革任务的贯彻落实,加强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法律监督制度。要建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国家宪法日的活动,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宪法认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
当前,要紧紧抓住“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重大机遇,超前谋划,做好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各项准备工作,为赣南苏区深化改革、振兴发展发挥主动的作用。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篇十一
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当前,长沙市提出了建设“廉洁长沙”的目标,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争当学法敬法守法用法的表率,打造一支过硬队伍,才能理直气壮监督别人,为“廉洁长沙”建设保驾护航。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保障,是一种宝贵的软实力。实践证明,只有把法律法规学好了、装进脑子了,才能转化为内心的行为规范和工作准则,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执纪。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包括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法治观念相对淡薄,还在以人治的眼光看待法治、以人治的思维研判法治、以人治的方式实施法治,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依法执纪的要求。作为肩负监督使命、维护党纪政纪的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学法、知法、懂法,突出抓好党章、行政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等的学习,提高依法执纪监督的水平。要注重打造学习型班子和学习型机关,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营造比学赶超的学法氛围。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对法的信仰更多体现在对法的敬畏。只有对法律心存敬畏,才能“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一要内化为一种信仰。法律是公平、正义、道德、伦理的化身,是人类对理想境界和美好生活向往与追求的具体体现。纪检监察干部应怀着一颗忠实、诚恳的心,带头崇敬法律,体味法律的含义和真谛,以自身对法的敬畏引导人们相信法律、依赖法律、信仰法律。
二要演化为一种文化。纪检监察干部在对待法律、执行法律上应该充分考虑社会民众的需求和感受,尊重社会习惯和传统基因,让敬法畏法形成良好风气。三要羽化为一种理性。法的敬畏不是缚住手脚畏首畏尾,不是不思进取的循规蹈矩,而是政治上的成熟稳健,是应有的胸襟和作风。时刻敬畏法律,做事就有尺度,行为就有规范,就会自觉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约束自己,在工作生活中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使自己始终保持公道正派的品质,坚守清正廉洁的操守。
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和业务性强,依法执纪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要养成依法用法习惯。强化依法执纪意识,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工作,既要在了解的基础上用全、在熟悉的基础上用准,又要在精通的基础上用活。二要坚持依法依规办案。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违纪违法”是“高压线”,碰不得;“违规办案”是“地雷阵”,踩不得。要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坚持加大办案力度与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相统一,力求法纪、政治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要准确定位依法办事。按照“三转”要求,重新审视和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定位,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把握重点,突出主业,严格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事,加快推进职能、方式和作风的转变。
执纪当先守纪,正人必先正己。法律是人们最起码的行为规范,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基本底线。首先,要摒弃特权思想。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主动接受监督,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反对特权行为和特权现象,将自己置于法律约束之中和本站群众监督之下,不当特殊公民,自觉地无条件地遵守法律。其次,要带头遵纪守法,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带头做,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能越雷池半步。第三,要敢于捍卫法律。己正方能正人。纪检监察干部该碰硬时必须坚决碰硬,对违背原则和明显有问题的事情要敢于说不,坚信邪不压正,勇于并善于排除干扰和阻力,真正做党纪国法的有力“捍卫者”和经得起考验、战斗力强的反腐“铁军”。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篇十二
近日,自从上级行开展“知法、守法、敬法”警示教育活动以来,农行大化县支行领导高度重视,层层动员部署,亲自参与组织员工开展各种警示教育活动。
据了解,该行在组织干部员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业务制度流程的同时,近日,该行还组织全体干部员工参观“知法·守法·敬法”案例图片展。通过开展“知法·守法·敬法”案例图片观展活动,使全行党员领导干部和员工真切感受到法纪的威严,使其内心受到触动,思想得到净化,精神得到洗礼。让广大员工进一步提高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防控的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违法犯罪行为给本人、家庭、单位及他人带来严重危害,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恪尽职守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篇十三
近日,农业银行玉溪通海县支行开展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为有序推动活动开展,该行通过制定活动方案,注重“三个结合”,营造良好氛围。一是注重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围绕“四讲四有”标准,切实做到“四个进一步”,着力解决“六个突出问题”,争做合格共产党员。二是注重与合规文化建设活动相结合。通过合规文化建设与抄罚则活动,营造依法合规、遵章守纪的工作氛围;通过多维度、多层次、多岗位展示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增强广大干部员工案防意识。三是注重与“平安农行”建设活动相结合。紧紧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普法活动、组织全行员工参加法制知识问卷测试等活动。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篇十四
随着金融业的日益发展,银行成为了金融业的中坚力量。作为银行的一名员工,守法合规是我们最基本的职业素养之一。银行人员必须始终牢记银行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坚定地守法合规,以保障银行的顺利运营。
守法合规是银行行业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是保证银行长期健康发展和稳定运营的重要保障。银行人员要切实履行职业职责,积极参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工作,有效地预防和打击各种金融犯罪行为,保护银行和社会的权益。
第三段:实际工作中的守法合规。
在银行工作中,守法合规是我们必须一直贯彻始终的原则。要坚持法律法规意识,做到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的内部规章制度,做好各项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合规的行为。同时,要认真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详细核实客户身份和资产情况,及时发现和报告可疑交易行为。
第四段:守法合规的具体措施。
要做好守法合规工作,我们不仅要有意识地把法律法规融入工作中,更需要在实际操作中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技术防范系统等。同时,银行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素质,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
第五段:结尾。
在银行工作中,守法合规是银行人员必须坚守的底线。只有做好守法合规工作,才能保证银行业务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我们银行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法规意识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为保障银行业务的合法、合规、安全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篇十五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和战略目标,不仅为我们全面勾画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更是为我们今后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标准、新高度。做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带头依法行政,争做懂法、畏法、守法的先行者,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国家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懂法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不懂法就不知畏法,不畏法就不会依法。当前之所以会有很多乱为、扰法、违法事件发生,就是我们个别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目中无法。
有人信奉“权大于法”的信条,以权代法、以权压法;有人持有“法有例外”的观念,认为自己是党员干部,身份特殊,在法律面前可以享有特权;有人心怀“法不责众”的侥幸,看着别人触摸法律的红线,也心安理得“随大流”。殊不知,正是因为少数领导干部将党纪法律作为束之高阁的'摆设,当作为了个人私利可以随意揉捏的橡皮泥,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透支了人民群众的信任,最终作了最坏的示范。
作为基层领导干部,要做到依法行政,必须树立法治理念,一定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法律约束没有例外的原则,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带头学法、知法、尊法、守法,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畏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畏法,对我们党员干部来说,就是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把权力关进笼子”的另一种表述。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无授权不可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门的行为及出台的规定,不少都是“法无授权”而为之,甚至没有对其“合法性”进行调研论证。虽然政府初衷良好、目的正确,但出台的规定于法无据,即合理不合法,容易造成群众的不理解,或给个别别有用心之人制造混乱以借口,形成新的社会矛盾。
因此,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要时刻把自己的言行、决策置于法律约束之内,在作出任何决策或形成某项决议时,都必须取得法律授权,于法有据,以保证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反之,如果我们作出的决策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只要我们的决策符合群众意愿,有利于县域经济的科学发展,我们也不能因法无明文要求而不去作为,而是要出于公心、出于国利,在不违法、违纪的前提下,即便法无授权也要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勇于探索创新,大胆做出的决策,并在一定范围内召开民调会、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力求决策的科学化、正确化。
守法是依法行政的核心。守法,是每个党员干部“其身正、不令而行”的关键核心,是对“法定职责必须为”的重申和强调。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进,政府权责统一、法定职责必须为逐渐成为越来越多领导干部的共识。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政府简政放权的推进,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与法定职责必须为相违背的情况,“为官不为”就是典型的表现。这不仅影响政府职能的履行,也是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管理相对人利益的不负责任,对政府公信力乃至对全社会信法、尊法、守法都将产生负面影响。如何避免个别领导干部“该为不为”或“不为想法去为”现象的发生,四中全会关于“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相关制度设计,都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
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必须要加强法治学习和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机关工作人员权责一致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和严格的问责机制,强化担当意识,不能籍口一项决策或工作无明文规定,或者政策界限不清晰,就不去作为,做太平官。而是从工作实际出发,在职责范围内应该做到的就要努力去做,既要有担当又要正确厘清宪法、法律为先的原则,让“为官不为者”为他们的行为付出法律代价,从根本上扭转“为官不为”行政乱象发生,进而促使各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保证依法行政。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篇十六
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要和。
规章制度。
打交道,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园”。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搜集的银行知法守法敬法。
演讲稿。
供大家参考。
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快乐成长”。
可能有人会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法律的制约。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我们常常用“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来表达自己对自由的向往。然而,鸟在空中飞翔,鱼在水中嬉戏,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在水中,让鱼离开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我们人类生活在社会上,享受的自由也是如此,是有条件的,有限制的,上至,下到普通百姓,乃至于我们这样的中学生,无论哪一个人都没有绝对的自由,都要受到一定的纪律,法制的约束。
有的同学把遵纪守法单纯的看作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为只要不违法犯罪,触犯国家法律,就是一个合格的公民。这样的观念是片面的,不正确的。法纪不仅以法律条文、纪律规定的形式体现,更多的时候,是以道德规范的形式与我们亲密接触。所以,我们应该时时这样反问自己:我今天上学的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了吗?我今天在校园里乱扔垃圾了吗?我今天影响课堂纪律没有?我今天损害公共财物没有?我今天违犯校纪校规没有?诸如此类,学习生活中的细节,看似不起眼,却每时每刻都在我们校园内的不同地点发生,损害着同学的利益,损害着班集体、学校的利益。这些情况应该引起每一位同学的足够重视,并时时警诫自己。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遵纪守法,快乐成长。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
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
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
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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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篇十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重要部署,强调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这个法治“春风”持续劲吹的时代,依法治国不仅是国家的事,更需要每个集体、每个人去实践。
作为联动城乡的公众持股上市银行,农业银行具有“一广”(服务广)“四多”(客户多、产品多、业务多、员工多)的特点,在外部监管、合同管理、业务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将面临更严格的法律规制,需防范更显性的法律风险。那么,农业银行应如何推进法治建设呢?一言蔽之,推进“法治农行”建设,应大力倡导“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文化。
首先要“知法”。因不知法而镗锒入狱者,既可悲,又可怜。一些行为已经触及法律底线,严重者甚至可能会受到刑事制裁。但有人居然不以为然,认为即使被检查发现也就是一般的违规问题,顶多罚点款、给点纪律处分。这一方面反映其法律知识的缺乏,另一方面说明普法教育仍需加强。
面对不断变化的外部法律环境、推陈出新的业务发展格局,全行普法教育任重道远,尚需持续围绕法律“四进”——进高管、进机关、进基层、进员工,重点普及与银行业务经营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建立“机构+员工”全覆盖的普法教育长效机制,形成“人人学法、知法”的法治氛围。
其次要“守法”。如果说“不知法者而犯法”实属可怜,那么“知法犯法者”更是可恨。银行是特殊行业,银行员工面临诱惑多,为谋求自身利益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可谓害己、害人、害单位。
最后是“用法”。法律既是一把定纷止争的尺子,更是维护权益的利器。学法的目的在于学以致用。在日常经营中,处处面对法律问题,如客户经理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时,合同文本的选择、填写、签章、履约、贷后管理等各环节,均涉及法律知识的运用;当出现信用风险时,同样需要法律手段去化解风险,以维护农业银行权益。
法律风险无处不在,但法律风险防范不单是法律专业部门的职责,“涓流汇聚以成大海”,只有全行每个员工立足岗位、见微知著,积极化解法律风险,法治才能真正深深植入农业银行的基因中。
“知法、守法、用法”,话语虽朴,但却切实体现了落实国家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农行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内在逻辑和题中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