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代理销售合同代理产品的合同篇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家具名称货号规格质材颜色单位单价数量金额
合计金额: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________)
第二条:三包有效期一年。
第三条:定货时,收取货款总额______%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并由甲方开具发票,同时向乙方提交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单证。
第七条: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____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项处理。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代理销售合同代理产品的合同篇二
需方:
:根据双方约定,需方负责在 地区销售供方的产品,供方不能向该区域内其他客户供货(征得需方同意或供方设有办事处区域除外)
:供方向需方供货按20xx年 月 日价目表供货。以后新产品以供方的通知为准。
1、需方必须将供方目前产品在所约定地区设立良好的终端销售渠道。需方向供方保证合同期内每季度销售供方系列产品不少于 万元,即平均每月资金回笼给供方不少于 万元,货款三个月内达不到 万元的销量,供方可随后发展其他代理商。
2、需方必须通过加强终端销售网络管理,严格执行供方市场销售政策的有关规定,如出现需方低于供货价格销售。供方有权停止供货或中止合同。
:现金结款,款到通知发货。运费由供方承担。
2.所有返利必须在需方结清所有款项的前提下方可结算,返利可以现金或货物抵扣的形式体现。
需方必须承担供方系列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免费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1.需方所有退货必须事前向供方提出申请,并列出清单,经得供方同意后方可退货。
2.退货产品是非供方制造中产生质量问题。需方人为损坏,需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在供方应承担的退货责任中。
:定货的规格、数量以需方的传真为准,如大批量(200件以上)定货,必须提前五天通知供方备货。需方每次补货时,必须将库存情况书面通知供方,以确保合理库存。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友好协商或按合同法在供方所在地解决。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再续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重新签订。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供方:福建茗匠竹艺科技有限公司 需方:
法人:
代表: 代表:
供方联系电话: 需方联系电话: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销售合同代理产品的合同篇三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_________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1、乙方的代理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区。
二、代理产品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________,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4)同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五、最低代理销售额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为_________,乙方保证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连续________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六、代理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_________%。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_________构成。甲方除向乙方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乙方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七、佣金
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_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佣;________元按________%收佣。
2、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征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3、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4、甲方每季度应向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5、乙方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甲方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乙方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乙方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甲方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八、商情报告
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_____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甲方还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九、推销、宣传与广告
1、乙方是_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代理产品(服务),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3、甲方通过制定总体广告计划及其他规定,实施产品的广告计划和发布广告;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代理区域内发布促销广告,开展促销活动。
4、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5、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代理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十、购货与销售
1、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货款。
(1)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交付货物,交货地点为乙方所在地。
(2)甲方可代乙方发货,乙方承担铁路货运或汽运费,航空货运费等,发货方式由乙方确定。
(3)甲方将在发货后将货运单据传真或寄至乙方。货运时间以货运单据上标明的时间为准。
2、乙方须在收到货物后_________日内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甲方予以换货或退货。
十一、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2、乙方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_________次的业务培训。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6、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7、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_________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十二、知识产权
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拥有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1)仅限于销售代理经营的目的;
(3)《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或《专利实施许可协议》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3、乙方应经常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4、乙方不应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乙方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5、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内,乙方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内,乙方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6、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十三、合同转让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代理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代理销售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受让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况报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2)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销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________内不得进行转让。
(3)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代理销售合同。
十四、合同变更
1、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2、甲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在代理区域内实行变更,并及时将实施的情况报告甲方。
4、在本合同期满续订合同时,甲方有权以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代替本合同。对本合同的修订应基于合理和善意的准则,且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文本应当适用于全部的代理销售商。
十五、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代理商终止营业;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代理销售有关的甲方任何的标识及知识产权。
3、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甲方以原售价回购;
□乙方自行处理;
□其他方式:
十六、合同解除
(4)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5)无故停止向乙方供应代理产品;
(6)公开许可乙方使用的商业秘密的,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4)故意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的;
(5)故意向甲方报告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6)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
十七、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八、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
十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二十、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一、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二十二、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三、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自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代理销售合同代理产品的合同篇四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
第二条本合同的甲方代表甲方及其所属的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乙方代表乙方及/或乙方的相关公司。(详见附表一)。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各项条款适用于附表一中所列的甲方的总公司及上述各地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等机构以及附表一中所列的乙方及其相关公司。乙方有权决定适用本合同的相关公司的增加或减少,但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通知到达甲方后生效。
第三条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进入乙方全国地区所有门店进行销售(详见甲方或附件一中所列甲方相关公司与乙方或附件一中所列乙方相关公司签订的《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乙方有权决定增加或减少本合同约定产品进入的门店,但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通知到达甲方后生效。
第四条产品:是指由甲方生产或经销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第五条销售支持:指的是甲方在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因乙方提供服务无条件给予乙方的优惠条件和资金、物质支援。
第六条供货价格:指甲乙双方在甲方给予乙方销售所在地的所有经销商中最低真实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取得一致的价格。
第七条残次品:指商品在售前、售中及售后本身固有的或发生的外观、性能、质量等任何一项不符合中国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合同约定标准等任一标准的产品。
第八条滞销产品:指乙方从甲方购进的产品经过______天的时间,销量与进货量的比低于二分之一的产品。
第九条商业折扣:指乙方销售甲方产品后,甲方以乙方在甲方的进货额(或回款额)为根据,依照双方约定的条款给予乙方的进货折扣。
第十条特价机:指根据双方的经营需要乙方从甲方以特殊的供货价格进购的产品,条件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一条铺底:是指甲方给予乙方的不需支付实际资金即可调拨一定金额货物,做为在合同有效期内样机展示和库存周转之用的优惠条件。
第十二条货到付款结算:指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乙方库房验收后______小时内即向甲方支付货款。
第十三条回款额:指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包括扣抵甲方在乙方处欠款的款额(降价款、退货款除外)。
第十四条利润补偿款:指在乙方销售的甲方产品的零售价格降低,使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帐面毛利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水平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用于补足乙方利润损失部分的款项。
第十五条包销机型:指性能、外观与其他型号有明显区别的,性能价格比有明显优势的,由乙方独家经营的产品。
第十六条合同年度:指合同有效期。
第十七条帐期:指产品进入乙方指定仓库到乙方支付货款之间的期间。
第十八条降价款:由于供价下调而产生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降价金额。
第十九条给乙方造成了名誉损失的情况包括给乙方或乙方相关公司造成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因产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或甲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媒体(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暴光的;2.因其他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被媒体暴光的;3.因产品问题或甲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有关部门、机构、消协公告的;4.虽未被暴光,但因产品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造成相当多人员认为或知悉乙方的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的;5.产品不合格、退货、返修率合计超过3%,致使乙方名誉或商誉受到负面影响的;6.其他给乙方或乙方相关公司造成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一、产品订购
第二十条乙方代销甲方生产(或经营)的饮水机、净水器品类沁园品牌的产品。
第二十一条甲方带货安装的产品为:/品类/品牌的产品。
方要求的送货时间按进货计划送达乙方指定地点。非经乙方书面认可,甲方在书面答复中所进行的任何特别注明无效。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要求的送货时间前______日有权撤消或变更进货计划,而无需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
二、产品运输
第二十四条甲方负责所有产品到乙方指定地点的运输,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五条货物在交付乙方并经验收前,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三、货款结算
第二十六条当期货款的结算以乙方实际销售甲方产品的供货金额,扣除采用帐扣方式收取及甲方逾期未付的利润补偿款、商业折扣款以及其他甲方承诺支付以及按照合同约定甲方应当支付的款项后的余额为准。
第二十七条货款结算日期:货款结算周期为______日,结算日为结算周期届满的______日后。
第二十八条货款结算方式为(在以下几种方式中任选一种)
1.支票或电/信汇2.______个月无息银行承兑汇票 3.______个月无息商业承兑汇票。
(一) 乙方向甲方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差额付款,甲方在增值税票上直接列明折扣率和折扣额,乙方不再向甲方开具发票。
(二) 甲方向乙方全额开具增值税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商业折扣,乙方向甲方开具零售发票或办理折让证明,然后向甲方全额支付货款。
第三十条甲方应按上述规定按时向乙方提供增值税票,在增值税票未交讫之前乙方可拒绝支付货款。
第三十一条乙方结算日由乙方各公司具体指定,结算日外的时间乙方不进行结算,甲乙双方可进行对帐,整理提供票据。每月最后一日及法定节假日乙方不进行结算,帐期未满或遇节假日,结算期顺延至下一结算日。
第三十二条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现的甲方产品中的残次品,有权自行选择更换或退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残次通知后3日内更换残次品或退残次品,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后,同时甲方仍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如遇滞销产品时,有权自行选择更换或退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______日内为乙方调换乙方确认或指定的其他产品或进行退货,如甲方逾期未予调换或者退货,则乙方可向甲方收取产品供价总额每日3%的保管费。逾期______天后,乙方有权处理该产品,从处理所得款项中优先获得并自行扣除保管费、处理费等费用。
第三十四条对于甲方提供的产品及配件、附件、宣传材料等存在或涉嫌存在(如涉及诉讼或仲裁等)损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情况的,乙方有权根据情况选择退货或换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日内更换或退货,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因该产品给乙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三十五条对于甲方提供的产品及配件、附件、宣传材料等为假冒产品的,或存在虚假宣传的,乙方有权根据情况选择退货或换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更换或退货,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因该产品给乙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三十六条对于第三十二至第三十五条所述的情况,更换或退货的全部往返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七条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免费为乙方提供展示甲方所供产品的展柜、展台、展架,委派促销员,促销员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应对乙方所有的门店实行无差别待遇。如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展柜、展台、展架,甲方应于接到乙方付款通知______日内将制作款以现款方式交付乙方。逾期未付,乙方可在下次结算货款中扣收。如甲方按净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有权加扣______%的增值税款。在甲、乙双方停止合作时,甲方无权向乙方要求展柜、展台、展架、促销员费用等相关费用的补偿。
(一)促销员管理
第三十八条甲方负责派驻促销员到乙方营业场所进行甲方产品的销售工作。
第三十九条甲方应与促销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促销员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如甲方未与促销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有其他违反劳动法规等行为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十条促销员服从乙方的日常行政管理,乙方每月向甲方出具促销员的出勤证明和绩效考评,作为甲方对促销员月度薪金发放的依据。
第四十二条在得到乙方允许后,甲方在节假日期间可加派临时促销员。临时促销员必须服从乙方的管理。
第四十三条甲方负责定期对促销员进行商品知识培训,促
销员同时接受乙方销售流程、服务标准及行为规范等培训。
第四十四条甲方派驻的促销员应积极配合乙方营业场所的销售,不得诋毁乙方经营的.其它品牌的产品及商誉,不得有损害乙方、消费者及其它与乙方合作的供货商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甲方派驻乙方的促销员不得虚假介绍产品,不得介绍顾客到甲方或厂家或其它经营商处购买产品。
第四十六条甲方对其派驻的促销员在乙方营业场所内发生的一切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负有连带责任。
第四十七条甲方在乙方营业场所举办的促销活动乙方给予积极配合。甲方保证乙方享受统一的促销赠品的配发,所有促销赠品的发放由促销员负责登记,发放完毕后将登记单提供给甲方。
(二)场外交易行为管理
第四十八条场外交易行为指甲方促销员违反乙方对于销售场所的管理规定,引导顾客与甲方或厂家或其它经营商私下成交,从而导致或可能导致乙方丧失与顾客成交的机会,以下简称甲方的场外交易行为。甲方其他相关人员利用为乙方工作或为乙方顾客提供服务的便利,引导顾客与甲方或厂家或其它经营商私下成交,从而导致或可能导致乙方丧失与顾客成交的机会,视同为甲方的场外交易行为。“乙方没有顾客需要的产品”不能成为甲方进行场外交易行为的理由,换言之,“乙方没有顾客需要的产品”不能成为甲方不构成场外交易行为的抗辩理由。
(一) 甲方每次发生场外交易行为均视为对乙方的违约,应于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______万元以上(含______万元),______万元以下(含______万元)的违约金。
(二) 乙方发现甲方有场外交易行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该通知包括甲方存在场外交易行为的事实及经过、对甲方发生场外交易行为的促销员及相关人员予以辞退的要求、乙方要求甲方承担的违约金数额等内容;该证明包括书面证明材料、有关当事人叙述等可以证明甲方存在场外交易行为的证据。甲方收到该通知和证明后应在______日内辞退促销员及相关人员并支付违约金。
(三) 如甲方在______日内未按乙方要求辞退促销员或相关人员,甲方须按照该促销员或相关人员继续工作的时间,向乙方支付每日______元违约金;如甲方在三日内未按乙方要求支付违约金,乙方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外,每逾期一日,乙方还有权按违约金总额的______%要求甲方承担迟延履行金。
(四) 乙方发现甲方的场外交易行为,并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时,违约金的数额由乙方按照本条第一款的约定自行决定,无须征得甲方同意。
第五十条为防止甲方场外交易行为的发生,甲方应对所属雇员加强管理和培训,乙方对此予以监督和检查。
(三)样机条款
第五十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样机,具体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样机,所有权属于乙方;
2.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样机,所有权属于甲方;
3.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样机机模或空壳样机;
(四)保修条款
第五十二条对于乙方售出的甲方产品,由甲方按国家规定负责办理保修,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五)卖场管理费用
第五十三条甲方在(五)卖场管理费用中约定的费用按以下第2种方式交纳:1、按第五十四条到第五十八条的约定交纳;2、按率收取卖场管理费用,以月度商业折扣的计算基数为此卖场管理费用的计算基数,按4.5%交纳,发票开具方式、支付时间按月度商业折扣的约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甲方产品进入乙方营业场所进行销售,需向乙方交纳营业场所支持费。该费用按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附件一中所列甲方相关公司与乙方或附件一中所列乙方相关公司签订的所有有效《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所确定的门店数总和进行计算。每个门店每月收费元,该费用每三个月为一期收取一次,《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签订后十日内收取首期的营业场所支持费,此后在每季度第一个月______-______日收取当期的费用,合同有效期内如有新门店开业,乙方应从甲方进店并签订《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当月开始计收营业场所支持费,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乙方应从甲方进店并签订《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当月开始计收场地使用费,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五十六条乙方对甲方的产品有进行市场推广的责任,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市场推广费。市场推广费按乙方举办的促销活动性质不同收费标准不同,节庆日收费的项目有:1.元旦/元/店、2.五一节/元/店、3.国庆节/元/店、4.春节/元/店、5.新公司开业彩排/元/店、6.新公司正式开业/元/店、7.现有地区公司新店开业/元/店、8.现有门店重张开业/元/店、9.店庆-门店的开业纪念庆典/元/店、10.司庆-地区公司的开业纪念庆典/元/店、11.彩电节/元/店、12.制冷节/元/店、13.冰洗节/元/店、14.手机节/元/店、15.数码家电节/元/店、16.厨卫小家电节/元/店、17.音响节/元/店、18.家电节元/店。门店个数为举办活动时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附件一中所列甲方相关公司与乙方或附件一中所列乙方相关公司签订的所有有效《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所确定的门店数总和进行计算。甲方在节庆日开始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缴纳该费用。
第五十七条乙方对甲方的产品有促销的责任,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促销管理费。促销管理费按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附件一中所列甲方相关公司与乙方或附件一中所列乙方相关公司签订的所有有效《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所确定的门店数总和进行计算。每个门店每月______/______元。该费用每三个月为一期收取一次。《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签订后十日内收取首期的促销员管理费,此后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______-______日收取当期费用,合同有效期内如有新门店开业,乙方应从甲方进店并签订《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当月开始计收促销员管理费,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五十八条上述费用甲方应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向乙方以现款方式交纳,乙方应在收款时提供正规的服务业发票。若甲方逾期未交则乙方可在下次支付货款时直接扣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应结货款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否则乙方可加扣______%的代缴税款。对于撤店的情况,甲方或附件一中所列甲方相关公司应在办理撤店手续前______天与乙方或附件一中所列乙方相关公司签订《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否则乙方视甲方仍在乙方门店经营,并按收取标准收取各项收入。
第五十九条以上各项费用甲方(或甲方各地分公司、办事处)应直接交到乙方所属的各地区公司的财务部门,不得交给他人代收,否则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十条乙方为促进甲方商品的销售,经与甲方协商同意临时举办促销活动,甲方应承担相应的促销费用。促销费用全部用于甲方商品的直接促销,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数额由双方签订临时促销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举行不少______次大型共同营销活动,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约定。甲方举行所有促销活动,乙方均有权参加,并享受甲方促销活动中的一切优惠政策。
第六十一条如双方中途停止合作,乙方不再退还甲方已交款项。
第六十二条对于甲方推出的采用新技术、新外观的新产品,乙方有权选择优先销售,优先销售的享有期不低于______日,供量不低于______台。
第六十三条为了维护双方的经营利益,甲方应不间断地向乙方提供包销机型。甲方不得在乙方包销该产品期间向其他经销商提供类似外观功能组合的,性能价格比相近或优于乙方的产品,同时,甲方自己也不自行销售该包销产品,以维护乙方的包销权益。
第六十四条甲方给予乙方的商业折扣形式:常规商业折扣有月度商业折扣(含单台折扣和开箱费)、年度商业折扣、特殊折扣等。
第六十五条甲方给予乙方商业折扣的计算基数为1:______(根据双方协商选定一种方式)
1.乙方在甲方进货后的回款额;
2.乙方在甲方的实际进货额。
其中:“乙方在甲方进货后的回款额”是指乙方实际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加上乙方采取帐扣方式收取甲方的各种应收款项(帐扣的降价款、退残款、退货款除外),具体计算以乙方的结算单据为准。
“乙方在甲方的实际进货额”是指乙方从甲方购进的商品的全部价款减去已扣收的降价款、退货款、退残款以后的余额。具体计算以乙方的入库单据为准。
月度商业折扣的计算基数以当月一日到当月最后一日为期间进行计算;年度商业折扣的计算基数以合同的有效期为期间进行计算。
上述计算基数中包含甲方向乙方销售而在中国被课征的增值税。
扣的结算周期为与货款结算周期相同。月度商业折扣的支付时间为甲方该周期货款结算时。甲方在该周期货款结算时直接帐扣或交纳。
第六十七条月度商业折扣为:______%;
年度商业折扣比例及规定为:______/ ______。
第六十八条凡是商业折扣率发生变化的机型,应由双方签署《特价机协议》、《特供机协议》或《包销协议》另行规定,否则视同常规机型执行本协议规定的商业折扣率。
第六十九条年度商业折扣每半年结算一次。每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月______日为年度商业折扣结算日,按全年最高商业折扣率计算。甲方在______月______日和次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期间发生的年度商业折扣支付给乙方。合同到期后双方按实际销售规模计算全年度商业折扣,实际年度商业折扣金额减去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年度商业折扣金额即为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所余年度商业折扣金额。该笔商业折扣甲方须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
第七十条甲方向乙方支付商业折扣,必须将商业折扣款直接交到乙方的财务部门(由乙方的财务人员开具相应的发票),不得交给他人代收,否则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十一条在本协议期满后至新协议签订之前(以下称为“特殊履行期”),双方商业折扣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履行(以下称为“原折扣”)。在新协议签订后,如“特殊履行期间”的“原折扣”低于新协议中约定的商业折扣(以下称为“新折扣”)的,甲方应按“新折扣”向乙方补足新旧折扣之间的差额,补足时间为新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如“特殊履行期间”的“原折扣”高于“新折扣”的,双方仍按“原折扣”执行。新协议的签订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否则乙方可暂停对甲方的结算,直到新协议签订为止。
第七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销售的特价机产品,商业折扣支付方式详见附件-《特价机协议书》。
第七十三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第七十四条甲方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其工作人员以公司或私人名义向乙方工作人员私下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当利益。甲方应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进行双倍赔偿,同时乙方有权对甲方要求每次最低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同时,乙方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果乙方人员私下向甲方或甲方业务人员索取费用,甲方有义务拒绝支付并向乙方进行投诉。
第七十五条甲方保证在乙方卖场的零售价格比同行的本地市场最低成交价格低______%或低______元/台,如不足,则乙方有权自行调整,调价损失部分,由甲方负责补偿,乙方有权在下一次货款结算中直接扣收;若调价后乙方所获取的商业折扣金额未达到按照双方约定的商业折扣比例计算出的金额,则乙方有权在下一次货款结算中对差额部分直接扣收。
第七十六条甲方确保给乙方的供价为在当地同期的最低供价。此最低供价至少低于甲方给予其他经销商或代销商供价的______%或低______元/台。甲方须诚信履行本条款,不得有虚假行为或变相提高供价,否则视为违约。
第七十七条甲方有权对乙方营业场所及其产品的销售方式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十八条甲方有权对乙方营业人员的服务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第七十九条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各种促销活动。
第八十条甲方应给予乙方最低供货价格。
第八十一条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商业折扣及其他各项费用。
第八十二条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变化随时调低供货价格,以保证价格更具有市场竞争力。
第八十三条在乙方进货后,甲方在给予乙方的供货价的基础上下调价格,甲方应对乙方尚未售出的该产品进行价格补差,并且同时对15日内购进的产品进行价格补差。补差确认时间为乙方提供库存数后二日内。甲方交纳补差价款的时间为最近一次货款结算日,支付方式为现款或帐扣。
第八十四条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宣传资料应真实可靠,若存在虚假宣传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十五条甲方产品的配件(附件)是第三方的产品,甲方保证已获得使用许可,该使用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十六条甲方应经常性地在乙方指定的营业场所进行现场促销演示活动。
第八十七条甲方应保证乙方零售价在当地具有优势的情况下帐面毛利润率不低于______%;如乙方当月(当月一日到当月最后一日)各门店所获取的帐面毛利率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比率,则甲方应在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次月______日内以现款方式予以补足,否则乙方在下一次货款结算时对差额部分直接扣收。
实际帐面毛利率=当期乙方帐面实际毛利额/当期乙方实际销售收入。
第八十八条因甲方产品的质量问题或本身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乙方及第三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因上述原因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的名誉损失。
第八十九条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货款。
第九十条甲方应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每个门店的代销额至少为______万元。如乙方实际销售额低于保底销售额,则乙方有权以保底销售额与乙方实际销售额的差额为基数计算甲方应补偿乙方的利润(含帐面保证毛利润和商业折扣及按第五十三条2中约定的按率收取的卖场管理费用)。
注:1.按月结算时,商业折扣率以月商业折扣率、单台商业折扣率的和计算;本合同所适用的商品商业折扣率、保证帐面利润率或卖场管理费用率不一致的,乙方将使用从高原则计算甲方应补偿的利润。
2.被末位淘汰的,提前计算年商业折扣率。
3.非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被末位淘汰的,可按月均的保底销售额乘以甲方在乙方卖场经营的实际月数计算保底金额。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4.实际销售额超过保底销售额的,不再加收甲方应补偿的利润。
第九十一条乙方有权调整甲方产品在乙方营业场所的位置和面积。
第九十二条乙方有权优先参加甲方举办的各种促销活动,并优先享有各种促销活动支持的权利。
第九十三条乙方有支持甲方在乙方营业场所进行促销宣传活动的义务。
第九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停止合作或乙方通知退换货后,甲方的产品在乙方存放的,每日乙方按库存货物价格的3%收取保管费用。
第九十五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本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无约定的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或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第九十六条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明确约定的日期或者期限履行而延迟履行义务,应当每日按照应当支付而未支付,应当交付而未交付款项或者货物价值的万分之五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
第九十七条甲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所有应付商业折扣(按本合同规定的最高商业折扣率计算)、降价款、退残款、退货款及其它甲方承诺支付乙方的款项,并退还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多余的货款,同时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向甲方退还商品并结清应付货款。
第九十八条甲方违反第七十五条规定,乙方有权进行降价销售。甲方应对乙方降价进行全程补差,补差幅度应保证乙方获取双方约定的最高综合利润及各项优惠条件。同时,乙方有权重新商议合作条件或终止协议。
第九十九条甲方违反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供价非当地市场最低供价的,甲方应对其提高部分向乙方双倍赔偿。
第一百条甲方无正当理由停止向乙方供货的,或逾期5日未向乙方供货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二条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对货款结算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零三条甲方应以______(任选一种)(1、自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__日内以现款;2、从第一次货款结算开始扣收直到扣完为止)方式向乙方交纳______万元的售后质量保证金,在双方合作期间内,售后质量保证金发生扣除的,甲方应于扣除之日起三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逾期应承担日千分之一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果停止合作,甲方应另向乙方交纳______万元的售后质量保证金。从产品清场之日起至乙方已经销售的甲方所有产品保修期满止发生的一切退货、维修及赔偿责任等费用,由乙方直接用甲方交纳的质量保证金抵补。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在产品清场后______个月后且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保修期均已届满后______日内由乙方退还给甲方。如该质量保证金不足抵补上述费用则乙方享有追偿权。
第一百零四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甲方(包括甲方工作人员及代甲方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原因造成乙方名誉损失的,应当向乙方承担______万元以上______万元以下的违约责任,具体数额由乙方单独决定,甲方应当在乙方发出关于造成名誉损失的有关通知后的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的乙方可在发出通知后的最近一次结算货款时予以扣收。上述通知内容应当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名誉损失的具体事实及相关材料,乙方确定的甲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具体数额。
第一百零五条合同的变更需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一百零六条甲方产品进入乙方营业场所销售,试销期为__
____个月。试销期内,如甲方产品连续______个月在乙方经营的同品类中销售排名倒数______名之内,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而无须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合同自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合同有效期内(试销期和非试销期可累计计算)甲方的产品连续______个月在乙方经营的同品类商品中销售排名倒数第______名之内,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将库存的全部货物退还给甲方,而无须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合同自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
1.甲方无正当理由停止向乙方供货的,或逾期5日未向乙方供货的;
2.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交纳的各种款项逾期一个月未交纳的;
4.甲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经乙方书面催告,______日后仍不改正的。
第一百零八条双方因任何原因停止合作后,甲方的保修义务和售后服务义务均不免除。
第一百零九条双方另行约定事项:
甲方应以从第一次货款结算开始扣收直到扣完为止的方式向乙方的每个分公司缴纳______元售后质量保证金,在双方合作期间内,售后质量保证金发生扣除的,甲方应于扣除之日起三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逾期应承担日千分之一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果停止合作,从产品清场之日起至乙方已经销售的甲方所有产品保修期满止发生的一切退货、维修及赔偿责任等费用,由乙方直接用甲方交纳的质量保证金抵补。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在产品清场后______个月后且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保修期均已届满后______日内由乙方退还给甲方。如该质量保证金不足抵补上述费用则乙方享有追偿权。
第九节不可抗力条款
第一百一十条“不可抗力事件”是指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抗拒,也无法预见,即使预见也无法避免的事件或者事由。
第一百一十一条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程度,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______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能够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的证明,否则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得就此免除责任;任何一方延迟履行义务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能履行时,其应采取一切可以减少对方损失的措施进行挽救,否则其应就因其没有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当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本合同因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不能全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仅就不可抗力事件涉及的本合同有关条款或者约定可以中止、暂停或者延迟履行,而对于其他没有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条款或者约定仍应履行,任何一方不得因另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而停止本合同的履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不可抗力事件已经结束,不再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者约定的履行产生任何影响时,本合同双方应尽一切可能恢复本合同的履行。
第一百一十五条甲方的任何一个相关公司或乙方的任何一个相关公司发生不可抗力不影响其他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节争议的解决
第一百一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节合同有效期
第一百一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一百一十八条合同期满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在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开始协商签订新的合同。如本合同已到期,但新的合同尚未签订,为确保双方合作的延续性,本合同有效期自然顺延至新合同签订之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新的合同签署后乙方有权选择在该顺延的期限内适用新合同或原合同。
第十二节其他
第一百一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以加盖合同专用章为准)生效。
第一百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一条本合同于________签订。
第一百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略)
代理销售合同代理产品的合同篇五
乙方: 地址:
本协议代理项目坐落于 , 开发商为 公司,开发面积为 平方米,该项目为商业项目。乙方代理销售面积为 平方米。
1:乙方的代理销售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所委托销售的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为开盘之日起算 个月项目结束。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任何区域指定其他代理商。
1:甲方应承担该项目售楼中心装潢、布展及办公用品、活动展品、售楼资料、电话、水、电、网络等看房交通工具等费用;该费用应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甲方负责支付本项目的策划推广费用(包括策划、报广、电视广告、售楼书、制作沙盘等费用);该费用应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有销售的法律文件(见附表)。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支付乙方销售代理佣金。
4:甲方根据合同按时支付乙方销售代理佣金。
5:甲方协助乙方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及销售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审批手续,并向乙方提供具体销售的房源表及销控表。
6:甲方委派专人收取购房款(含诚意金、定金、首付款、办证费用)。如甲方超出10天未给乙方结算相应的佣金,乙方自第11日起有权代收定金或诚意金,直至甲方结清乙方代理佣金为止。
7: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正式委托乙方为 项目独家销售代理委托书
8: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宣传、看房车一辆。
9:甲方对乙方销售可提出建议,但不得干扰乙方销售。
1:负责销售及办公人员的培训、工作安排及薪资待遇费用。
2:销售佣金费用由乙方承担。
3:制定计划推广活动(包括市场定位、营销对象、营销计划、广告宣传、报广等)。
4:根据甲乙双方达成协定进行广告策划、宣传派送、宣传售楼书及dm单。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售楼宣传活动。
5:乙方提出的营销策划、房号推售、价格方案须通知甲方。
6:全程负责该项目销售工作,完成本协议的销售任务:
乙方作为 项目的代理公司,不得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名
7:乙方负责联系督促业主办理购房合同及登记手续,并督促业主按时
提供按揭资料供甲方办理按揭等相关手续;
8:乙方参与该项目的园林设计、户型设计并给予建议;
10:乙方应确保不得将已成交客户资料向外泄露;
12:乙方负责组建管理销售业务管理部(含接待、房源管理、按揭登记)。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项目,写字楼平均售价不得低于 元/平方米,商业部分平均售价不得低于 元/平方米。
2:双方约定,超出甲方核定平均售价溢价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
3:如因市场原因房屋出现滞销,经甲乙双方协商作出价格调整下浮, 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比例不变。
4:甲方负责与银行、公积金贷款等部门的协调,督促购房客户办理按揭及下账。
(1) 第一阶段比例为 &
(2) 第二阶段比例为 %
(3) 第三阶段比例为 %
(4) 第四阶段比例为 %
3:甲方应按上述广告支出比例实施,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上述广告支出造成乙方销售任务未完成,甲方视乙方完成该项目任务,正常结算代理佣金。
1: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阶段任务完成如下:
(1) 开盘后4个月完成任务累计30%,回笼资金 元;
(2) 开盘后8月完成任务累计50%,回笼资金 元;
(3) 开盘后12月完成任务累计70%,回笼资金 元。
(4) 开盘后16个月完成任务累计85% 回笼资金 元。 2:甲、乙双方约定该项目代理时间结束时,乙方需完成该项目任务的90%,甲方视乙方完成任务。
1:双方约定 项目佣金按按该项目总成交额的 %提取代理佣金。
2:溢价部分:
甲乙双方约定超出甲方核定平均单价部分,甲、乙分配比例为:甲方 %,乙方为: %(甲方支付代理佣金),即:面积*超出单价* %支付。
3:结算条件及结算方式:
(2)如属银行按揭或公积金贷款乙方提供完整材料后支付,程序如下:
③ 如该客户属一次性付款,按实际到款额,甲方 日内支付乙方佣金。
(3)溢价部分
购房客户签订完《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已交付定金及首付款超出甲方核定的单价,甲方 日内支付乙方溢价代理佣金。注:超出甲方核定单价部分*面积* %=乙方应得佣金。
(4)结算时间
乙方的销售提成按月领取,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前,乙方领取销售提成时,应提供销售结算清单。
4:代理佣金费用的激励
为了更好的完成甲方下达的任务指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如乙方超额完成某阶段任务的。
①完成120%甲方承诺给予乙方代理费率整体上调0.1%代理佣金奖励; ②完成150%甲方承诺给予乙方代理费率整体上调0.2%代理佣金奖励; ③完成200%甲方承诺给予乙方代理费率整体上调0.4%代理佣金奖励。
5:为确保在销售过程中,对工作规范负责及更好的完成甲方判定的任务指标,甲方每月暂扣乙方当月10%的佣金提成作为完成各阶段任务的保证金,甲方分 个阶段对乙方项目任务指标考核,如乙方完成 阶段的任务指标,甲方应在该阶段返还乙方保证金,如未完成该阶段任务,下阶段累加完成任务,甲方视乙方完成任务,甲方退还各阶段暂扣保证金,若该合同项目期止,乙方未完成项目的 ,最后一个阶段的 %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
6:为确保乙方顺利完成项目各个阶段销售任务指标,
如属甲方原因:
①甲方资金为到位,延付项目竣工。
②该项目政府相关合法文件不具备,影响销售无法进行。
③该项目因施工合作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误销售无法进行。
上述原因造成客户退房或不履行合同,造成乙方某阶段任务未完成,甲方视乙方完成任务。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1:该合同自双方签字,公司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如乙方提前完成全部销售任务,甲乙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合同。
3:如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双方均 不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4:乙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或未能完成合同规定应尽的义务,导致合同不 能实现的另一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5:甲方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应得的代理费用,超过7天视甲方违约,甲方 需向乙方赔偿应结佣金日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6:甲方在乙方代理该项目期间不得再将该项目转代理给第三方。如甲方违约,甲方视乙方完成该项目任务,按合同结算代理佣金。
1:如属甲方关系购房,造成不能按时回款或提供相应的购房材料,甲方视乙方完成该笔任务, 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笔业务的代理佣金。 2:非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给任何客户折扣,特殊情况如遇个案团购(购买套数较多)、施工补偿房甲方同意后做个案处理。核算乙方任务、乙方佣金按合同第八项第一条结算比例不受影响。
3: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现有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代理销售合同代理产品的合同篇六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进行代理销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项目的基本情况
1、甲方所开发的项目位于通化市镇_号;
库平方米;
4、该项目的开工日期是年月日,竣工日期是年月日。
第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所开发建设的项目进行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不得再另行委托其他公司、个人或自行销售。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银行帐户;
3、提供销售代理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的基础数据、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配套设施情况、交房标准及其他可向客户承诺的资料。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交付。
(三)售楼处内办公耗材由乙方负责;
(八)甲方应及时按本合同中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销售佣金;
(九)甲方须保守乙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
(十)甲方应保证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房源产权明晰,销售合法。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向客户推荐或承诺;
(三)乙方负责对该项目进行整体包装及制定各种销售策略;
(四)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其他因素调整推广策略;
(七)乙方负责销售人员的招聘、任职、解聘、工资、奖金等。
第五条:销售均价
(一)住宅:元/㎡;
(二)门市:元/㎡;
(三)车库:元/㎡。
第六条:销售佣金的支付
(一)佣金标准:
(二)佣金的支付:
(四)如发展团购客户,则乙方按团购的实际总价的3%提取销售佣金;
第七条:关于溢价及溢价部份的分配
(一)销售单价超过均价以上为溢价部份;
(二)溢价部份由甲乙双方共同分配,甲方享有60%,乙方享有其余的40%。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宜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三十日内,将销售卖场(售楼中心)、样板房装修、布置完毕,由乙方按设计标准验收合格,以便乙方能够顺利开展销售工作。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类证照、项目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因此产生任何纠纷,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三)在双方合作期间,如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公司、个人或自行销售,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即时停止销售工作,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人民币。
(四)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因此给销售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
(五)甲方应按本合同之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若不能按时支付,每迟付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日5%的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选择停止销售工作,并通过法律程序追讨佣金。
(六)乙方不得虚假宣传欺骗客户,只能在甲方认可的材料范围内进行宣传和承诺,若因此产生的任何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工作予以监督,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九条:本合同的合作期限及终止
(二)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视为提起终止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人民币。如确有重大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三)对本合同的修改和变动,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定有效的书面补充协议后方可生效。
第十条:凡发生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应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有关的诉讼程序,败诉方应根据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第十一条: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年月乙方: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年月日
代理销售合同代理产品的合同篇七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独家代理销售产品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本合同。
二、代理方式
乙方委托甲方独家代理销售上述产品,乙方保证不再委托任何第三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销售上述产品,包括不得与他人共同设立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团队、小组等各种形式的销售组织销售上述产品。
三、独家代理期限
甲方独家代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独家代理期限期满前一年内,甲乙双方应协商是否延长本合同期限。如未能延期的,甲方仍然有权代理销售上述产品。
四、独家代理区域
五、运输、运输费用
一般情况下,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保质保量地安全及时地将产品运输至指定地点,交付接收人。
六、产能保证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销售数量预测,备足存货、确保产能,保证甲方随时能够预订产品,不影响甲方的销售工作和客户的生产用货。
具体预测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七、甲方销售
八、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上述产品不侵害他人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如果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被他人起诉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九、客户服务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供货、质保、售后服务等服务,如发生任何异议或投诉等,乙方应当负责处理,甲方配合解决问题。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由于以下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的,不负责任:自然灾害、政府采购或禁令以及其他任何双方在签约时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
1、乙方所交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其他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2、如乙方提供的产品有样式或者材料明显变更,则甲方可将此订单货物全数退货,并由乙方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营业损失及商誉损失。
3、如乙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甲方前期成本和费用、预期利益等损失。
4、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应当同时承担甲方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担保费、差旅费等维权费用。
十二、诚实信用条款
甲乙双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保证不侵害对方合法权益。如有未尽事宜或者分歧、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可以签署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件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记载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号、联系人等为真实、准确的送达地址,一方将文书邮寄上述送达地后3日,视为送达。
如一方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当提前告知另一方。如因地址变更等造成无法送达的,则由变更一方自行承担后果。
十四、争议处理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箱: 邮箱:
年 月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