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一篇文章或看完一部电影后的个人感受和思考,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评价所读所看的内容,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读后感了吧。阅读是一种心灵的散步,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深入地感悟书中的世界,它是我们与作者的一次精神交流。读后感是对自己阅读成果的筛选,总结和反思,它可以帮助我们提高阅读体验和思辨能力。读后感是一份心灵的寄语,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表达自己真实的情感和观点。读后感也是对所读内容的再创作,它可以帮助我们挖掘出更多的细节和深层含义。读后感是思考的结果,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全面地理解和评价所读的作品。在写读后感时,我们应该注重对作品的评析和思考,而非简单的摘叙和感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名著读后感300字左右篇一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在歌声中,我跟着英子重温了《城南旧事》。在散发着淡墨纸香的页卷上,仿佛触摸到了英子的五味童年。
《城南旧事》是林海音奶奶的童年缩影,透过英子纯洁的眼睛来记录北平生活的点滴,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朴实无华的文字,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再现着老北京的旧貌。四合院、胡同的井、闹市僻巷,那样淡泊纯净,满是人间烟火味。
英子的世界单纯又干净,充满好奇与困惑。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惠安馆》中,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成了朋友,还想尽办法,希望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我们看海去》中和“小偷”许下约定,认真听着“小偷”的故事。《兰姨娘》中,做起了月下老人,为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她的善良、热心、纯真、无忧跃然纸上。然而,童年不都是美好的。秀贞、妞儿惨死在火车轮下,躲在草地里的大哥哥被捕,朝夕相伴的宋妈回老家,疾病缠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笑过、生活过,可现在却一一离去了。
“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做大人,常常有人要我做大人”读着这段文字,又何尝不是我的心情?即将告别小学,告别童年,欣喜又惶恐。我盼着长大,又害怕长大。一想到要告别可爱的老师,可爱的同学,心里就难过,却要假装无所谓。
“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林奶奶说。或许那飘逸在童年角落酸甜苦辣的经历。面对和珍藏,是最好的对待。
名著读后感300字左右篇二
读起汪曾祺先生的散文,我总觉得,其他人写的散文是给别人看的,而他的散文是写给自己回想的。
我们小时候都会对每个事物有着不一样的感受。在书中,作者对“款款的飞在墙角花阴”的“鬼蜻蜓”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难过”,吃石榴觉得“所得不偿劳”,让我也不由想起小时候也常觉得玩具小人就是我指挥的军队,每个颜色也都是各具一种性情。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一定是每个人都有的,可这种感受也是捉摸不定的。汪曾祺先生就是把这种感觉描绘了出来。
汪曾祺先生写这些别人看来断断续续的文字,也许,每句话都是曾经的一个梦吧。
名著读后感300字左右篇三
我们今天来谈谈一本书,那就是《小王子》。这本书的作者是飞行员作家(法)圣·埃克苏佩里写的。读《小王子》完全是为了应付老师和爸爸布置的作业,一年前爸爸叫我读过,然而前几天当我读完第二遍第三遍第四遍后,我觉得我喜欢上了这本书。《小王子》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飞行员坠机在撒哈拉大沙漠,在那里他认识了小王子。飞行员和小王子相处的几天里,飞行员知道了一些关于小王子的故事。
小王子在旅行中曾经去过别的小行星,接触到一些新的人和物,比如追逐权威但不失明智的'国王,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比如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比如拒绝旅行的地理学家和忙碌的灯夫。
当他到达第五个星球时,他遇到了一位灯夫。灯夫每分钟都必须点燃和熄灭一次路灯。因为那颗小行星旋转的速度越来越快,他们见面时一天只有一分钟那么短。灯夫说:“我在忙着很重要的事,这是命令,这是我的职责”!说着还不忘忠守命令,认真地点灯、熄灯。
这个灯夫也许也会被他人嘲笑,就像国王、酒鬼和商人一样,好像他也是另一个行为荒谬的大人。但是,灯夫的无私奉献精神得到小王子的赞叹。他是小王子到地球之前,唯一被他认为可以做朋友的大人。当然,灯夫也是他们之中我唯一不会觉得荒谬可笑的人。或许,那是因为他思索的是他自身以外的事,至少他的工作比较有意义。当他点燃路灯时,就好像又多了一颗星星,或一朵花舒醒过来了。当他熄灯时,就好像送这颗星星和花进入了梦乡。
是啊,执行命令,为完成任务而竭力坚持的人都是值得敬佩的。忠于职守,奉献他人,不论在哪个国度,其所做的都会被看作是重要的事情。此刻在我眼里,老师就是我们成长的点灯人,老师就是忙碌的灯夫,在这特殊的日子里,向我们敬爱的老师致敬!
名著读后感300字左右篇四
想必大家都明白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那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自豫山、豫亭,然后改名鲁迅。我们明白,毛主席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忙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趣味!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明白,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那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名著读后感300字左右篇五
有人曾经这样评价《红楼梦》:学医的人看它,可以从中悟出一些医道;学建筑的人看它,可以增长一些古代建筑知识;学烹饪的人看它,可以掌握一些烹饪的技术;学裁缝的人看它,可以懂得一些服饰方面的学问……读完《香菱学诗》(节选自《红楼梦》第四十八回,人教版九年级上册),我不仅感慨:黛玉是个好老师!我们应做黛玉那样的好老师。
黛玉在教香菱学诗的过程始终遵循“自主、合作、探究”的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当香菱想拜黛玉为师的时候,黛玉用“什么难事,也值得去学!不过是其承转合,当中承转是两副对子,平声对仄声,虚的对实的,实对虚声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给香菱以学诗的信心和勇气,让香菱感觉到学诗的的门槛并不是很高,自己也完全可以跨过去。
当香菱有了信心和勇气后,黛玉并不急于把什么都教给香菱,因为她深知教育教学是一门“慢的艺术”,是急不来,只有慢慢地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打好底子,这样才可以水到渠成地达到教育目的。所以,她对香菱说:“你只听我说,你若真心要学,我这里有《王摩诘全集》,你且把他的五言律诗读一百首,细心揣摩透熟了,然后再读一二百首老杜的七言律,次再李青莲的七言绝句读一二百首。
肚子里先有了这三个人作了底子,然后再把陶渊明、谢、阮、庾、鲍等人的一看……”这番话蕴涵着作文教学的精髓:首先要养成阅读的习惯,没有量的积累就不会发生质的变化,而且作文教学不是举一反三,而是举十反一,甚至是举百举千才能反一;其次,阅读要选择经典作品;最后阅读经典不可以囫囵吞枣,一定要细嚼慢咽,要“信心揣摩透熟”;还有要先易后难。其实,这也就是“自主”学习的阶段。
当香菱读了王摩诘的诗后,又向黛玉换杜律的时候,黛玉强调“讲究讨论,方能长进”。于是香菱和黛玉一起探讨王摩诘“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日落江湖白,潮来天地青”和“渡头余落日,墟里上孤烟”等名句。在这个合作探讨香菱学诗读后感的过程中,黛玉老师始终以香菱为主体,自己只是在关键时刻点拨一下,比如香菱“渡头余落日,墟里上孤烟”时,黛玉不失时机地给予点拨,向她说明王摩诘的诗句是从陶渊明的“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翻出来的,让香菱有茅塞顿开之感,让香菱进一步明确阅读经典的意义。
有了一定的阅读积累后,香菱就有创作的欲望,当她经过苦思冥想终于写出第一首诗的时候,兴奋地去找黛玉,黛玉给了这样的评价:“意思却有,只是措词不雅。皆因你看的诗少,被他缚住了。把这首丢开,再作一首,只管放开胆子去作。”这个评价既给了香菱鼓励,有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诗作的毛病之所在,而且给香菱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并一再强调阅读的重要性。
如果说黛玉是个好老师,那么《红楼梦》作者曹雪芹就是林黛玉的老师,这位老师用自己“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的创作经历告诉读者好文章是怎样写出来的。也许,这就是我读《香菱学诗》的最大收获。“做黛玉那样的好老师”是我今后努力的方向!
《芙蓉镇》是高中时候读了的小说,当时就是冲着追溯第一届茅盾文学奖去的,一边读一边嗅着那扑鼻的乡土气息一边心情起起落落,时代沉浮,命途多舛,人也是,镇也是,然而这种虚华的对于苦难的形容词在面对我们国家那个年代变革中百姓所受的剧痛总是显得贫乏无力,被批斗,被打压,被折磨,太多的文学作品在追溯这段历史的时候都有着不逊于《芙蓉镇》的描写。
余华《兄弟》里面那颗钉入脑门的长钉,张之路《第三军团》中红小兵的叫嚣痛殴,都以接近真相的方式让我们见到了所谓之革命的残酷性,“有命不去革,活着等于零”,那个年代,很狂热,很可怕。
然而风暴一来,什么都有了,成分一划便是忠奸乍现,大会一开就是黑白分明,然而这不是一种愚昧而粗鲁的鉴别,而是一种关乎信仰的辩论,当我们信仰的真理与国家意志所违背时,你选择什么样的道路,做什么样的人,各个说法各态人生,《芙蓉镇》都能寻到一些典型。
在政治立意上,古华采取了一种客观与理智的态度,如他在小说中所说:“中国大地上出现的这场现代迷信的洪水,是历史的产物,几千年封建愚昧的变态、变种。不能简单地归责于某一位革命领袖。不要超越特定的历史环境去大兴魏晋之芙蓉镇观后感风,高谈阔论。需要的是深入细致的、冷静客观的研究,找出病根,以图根治。”
比起那些愤怒的否定,这种态度颇有高瞻远瞩的肚量,这不仅体现在这段描述中,更蕴育于芙蓉镇本身的形象中,它历经巨变本色如故,吊脚楼并没因为曾藏污纳垢而拆,胡玉音也未被批斗折磨而毁,他们的存活,这种吹尽狂沙之后的留存,显得淡定,从容,高洁,这种平淡的背后,有对生命的顽强执着,也有与时间的漫长对峙。
按照作者的说法,《芙蓉镇》最初发端于一个寡妇平反昭雪的故事。自然,随着情节人物的犬齿交错,作品本身早已不局限于此。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一些话语,鼓励我们反抗命运,争做命运的主人,《芙蓉镇》不是这样的一个故事,他们的苦乐,他们的幸福,由外物赐予,由外物没收,在这种被动下,等待已经成为了最强的反抗。相较之下,杰克伦敦的《墨西哥人》以一种更壮烈的方式完成了个人英雄主义对这种规则的颠覆,对比来读,感触就更深切了。
芙蓉镇说的是湘乡故事,却是一曲放之四海皆准的严峻的乡村牧歌,严峻二字出自作者的自序,读完之后,所言非虚。
前些日子看了小崔说事里的姜文专访,姜文说最喜欢的两个导演都姓谢,其中的一位就是谢晋导演,姜文也在谢晋导演的《芙蓉镇》里出演主演。这引起了我的兴趣,用种子搜索神器(一般都用来下毛片)把这部芙蓉镇下了下来。其实前几天就下好了,却一直静不下心来,所以一直放着没看,我深知这种片子必须净下来看才能更懂其滋味。今天心态挺好就拿出来看了。
整部片子是从1963年开始一直写到1979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也就是中国历史上最疯狂时段。用片子中老谷的一句就是“叫癫子的没疯,他确疯了(说的是搞革命的王秋社)。”的时期。这部片子通过一个小镇的疯狂揭示了这个时期整个中国社会的疯狂。
片子的前半段给人的感觉就是气愤就是憋,恨不得上去把那个“李贱人”(名字忘了,看过片子的人肯定都知道说的谁)痛扁一顿。也因为前边段主要体现了女主角胡玉音的悲惨。辛辛苦苦自己挣钱盖了房子,用自己的血汗换来的新生活,却被有权又嫉妒心极强的李贱人打入了富农的黑五类的名单,然后没收了房子和钱,并且因为其男人想杀李贱人最后反被毙了,看得那是一个憋啊!但后来姜文饰演的秦书田的出现让片子开始不再像原来那么憋了。
主要是因为秦书田的态度才使得片子的改变,秦书田是文化人,很看得开,而且有良心,片子一开始就把他归为了右派,整部片子到了最后才为他平反,但他还是坚强的活了下来,就是因为心态。
他不与别人计较,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在这个疯狂的年代里,他还是保存自我保存自己的良心。让他扫大街,他也能扫的有滋有味,在苦中也能作乐,比如整王秋社那点。能看得出他坚信只要活下去一定会过去的。他的良心最终让他赢得了胡玉音的心,并且结了婚,虽然被王秋社说成是黑夫妻,但他却很看的开,黑夫妻也是夫妻,只要允许他们结婚就好。婚礼那点老谷去喝喜酒还是挺感人的,在大的悲剧基调下,喜事也有千丝万缕的伤感。
他被判十年的时候对胡玉音大喊:“活下去,像牲口一样活下去。”我觉得这是秦书田思想的最好体现,活下去只要活下去就会有希望,我当时就在想,秦书田在牢里也肯定不会死,他以前不会死现在就更不会死了,他有了胡玉音,而且还有了孩子,这是他的希望。秦书田是知识分子的代表,而且是有良心的知识分子,在片子的结尾,王秋社成了疯子,秦书田却以德报怨还给他吃的,良心,是这个片子一直强调的东西。
再来说说片中的其它几个重点人物。
老谷敢做敢为的军人,也是他一直喊出良心。他也是在当时社会下良心的代表吧。他做什么都是依着良心,不怕阶级斗争,不怕别人的眼光,只是他也反抗不了,他能做的就是每天喝闷酒,但对待胡玉音,秦书田他都是以真心对待,他也是唯一去喝他们这对黑夫妇的喜酒的人。也多次帮胡玉音,最重要的一次是带她去医院生孩子。我想要是没有老谷,胡玉音很有可能会死。
然后是胡玉音的黎哥哥(名字我也忘了)。黎哥哥是在良心与党之间做了选择,但他选择的是党,但他还是有一些良心的,他一直都很后悔对胡玉音做的事,但已经挽回不了了。所以总的来说他是懦弱,他屈从了强权。
李贱人从开始就是满心的嫉妒找胡玉音的茬,在其舅舅的帮助下当了社长,就开始搞运动,她是统治阶级的代表,但在66年文革刚开始的时候也被打入了左倾进行批判,她是典型的看不得别人好的那种。同时又被红色思想彻底同化,到了最后她见到秦书田也就只有一点点的愧疚,真不知道她的良心都被什么吃了。她一心想做统治阶级,而不是老百姓。
王秋社一个流氓混混好吃懒做,借着革命混生活,把别人家的东西革到自己家,哪边得势就往哪边倒,到最后变成了疯子还想着革命。
这部片子从很小的一个镇的人与人关系反映到整个社会那个年代人与人的关系。前几天516的时候微薄上有很多人对文革进行批判和反思,并且贴出了很多当时的照片,给我印象很深的就是很多都是对中国文化政治经济有推进作用的人最后不等好报,不是自杀就是被打死。这让我有种在这个国度好人没好报的感觉。是啊!
在那个疯狂的年代大多数中国人的良心呢,包括那些沉默者,你们的良心呢?
也许那个最为疯狂的年代已经过去了,但就像片中秦书田说疯了的王秋社说的要革命了也不是没可能,现在的社会虽然不像过去那般疯狂,但依旧是病态摆出,请自问一句你的良心呢?如果每个人都这样自省,然后按着良心去做事,那么也许会更美好。
前几天看了谢晋导演,刘晓庆和姜文主演的电影《芙蓉镇》,在看的过程中心灵受到一些震撼,看完后久久不能平静,感觉电影里面总是有些东西在启发的激励着自己,让自己从中要得到一些什么感想什么的,思来想去,这可能是自己的思想与影片中产生某些共鸣,以致于产生一些小火花的缘故吧,如果能清理一下思路,把它整理下来,或许对我们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从表面上来看,影片的政治色彩的味道比较的浓重,可能会给人造成一种错觉,是不是一部政治片?我想文化大革命这段历史为电影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背景,这个人性扭曲的时代,为各种人物来表现自己提供了一个宽广的舞台,让各种角色的人物可以在这个舞台上尽情的表演,受到的影响可能是比较小的。
一是表现人的软弱性。这里面的代表人物就是李满根和贵贵,这两个人都是与胡育英直接相关的人;作为胡的初恋情人的李满根,在胡最需要的时候,为了入党他背叛了她;在她在受到工作组追查的时候,让他帮着藏钱,结果他主动上缴了,这无疑对于胡来说是雪上加霜的事情。可能如果在正常的情况下,他们两个可能结为夫妻,可以设想一下,即使是结为夫妻之后,如果遇到非常大的困难的时候,他也很难说能够坚持到底的。
所以说,胡的错误在于对于一个曾经背叛过自己的人,还去相信他,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作为李满根来说,他也有自己的困难,面对一家的人,他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对于妻子的不理解也是正常的,对于他我们也无法对其提出更高的要求。
如果能够帮助胡渡过难关,我们是又手赞成的,但即使是这样的话,我们也不要对其进行过多的谴责,但在道德上总是有些不足的地方。对于贵贵,他是一个勤劳的人,和胡的感情也是非常的好,但其软弱性也是其不足的,没有足够的韧性,所以在关键时候能够走上极端。
二是一个能干、坚强的胡育英。这是影片的女主角,事件的发生的一切都是围绕着她展开的。她的这些事情的发生一是由于其特定的社会背景和一些特定的行为。
对于她来说,生活对其是不容易的,能够吃苦耐劳,但由于其经济的收入受到一部分人的羡慕,为后面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埋下了伏笔。
在胡身上体现了一种坚强的精神气质,对于他的丈夫被杀之后,她所要面对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但是她毅然的坚持下来,直至等到秦书田的爱情。
多少的苦难和不幸压在她的身上,有种几乎快要崩溃的感觉,但是她还是坚持了下去,坚持等到了自己的幸福。胡可以作为中国劳动妇女的一个典型的代表,代表了她们身上的优点,同时也具有一般人所不具备的那种韧性,这可能是最后等到幸福的重要原因。
三是苦心孤意、豁达乐观的秦书田。从一个文化馆馆长被打成了黑五类,并且还要进行学习和运动,他的乐观和豁达使他的生活还不至于那么的阴暗。
这种精神为他的生活注入了一缕阳光,他还是能够利用一切的机会帮助别人,这是人的本性的光辉。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加上他的学识,为其的精神种划定了一个底线,以此为基础,精神得到了延伸。他有句话说:像牲口一样的活着。是呀,活着是最重要的,只有活着才能渡过眼前的困难,以后的生活才会有希望。
名著读后感300字左右篇六
一群海鸥正依着老人的节奏起起落落,排成了一片翻飞的白色,飞成了一篇有声有色的乐谱。一群海鸥突然飞来,围着老人的遗像翻飞盘旋,连声鸣叫,叫声和姿势与平常都不一样了。海鸥们像炸了营似的朝遗像扑来,它们大声鸣叫着,翅膀扑得那样近!看到这一幕幕的场景,我思绪万千,眼前仿佛浮现出了一幕幕老人与海鸥的生动画卷。
《老人与海鸥》这篇课文写的是:一位老人在每年的冬天,都步行二十里的路,从城郊赶到翠湖,只为了给海鸥送餐。因此,这位老人与这一群海鸥结下了深厚的感情。文章还讲述了老人与海鸥之间一个个生动的故事。
故事一:老人几十年如一日省吃俭用,每天步行二十余里路,无论是春夏秋冬,老人每天必来,和海鸥就像亲人一样。你瞧!那老人把饼干丁很小心地放在湖边的围栏,退开一步,撮着嘴向海鸥呼唤。立刻便有一群海鸥应声而来,几下就把饼干扫干净了。老人顺着栏杆边走边放,还给海鸥取了名,亲昵的呼唤它们。
故事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就在这十多天后,老人突然去世了!这一消息让所有的海鸥都很吃惊。它们翻飞盘旋在老人的遗像前,而遗像中的老人也正默默的注视着这群海鸥,注视着与自己相伴了多年的“儿女”们……过了一会,海鸥们纷纷落地,排成两行,就像是为老人守灵的白衣天使,久久凝望着老人的遗像……在为老人举行隆重的葬礼上,我们抬着那幅遗像缓缓的向灵堂走去。老人背着那个蓝布包,撮着嘴,好像还在呼唤着海鸥。在他的心里,一定是飞翔的海鸥。
其实动物和人一样,也有自己的爱憎,自己的智慧,自己的情怀。只要你们用真心去对待动物,就会真正的体会到人和动物之间也会有深厚的感情。
名著读后感300字左右篇七
这是一个讲述爱与孤独的故事,然而,却又离不开书。
a.j.费克里是一家岛上书店的老板。他性格内向、不善交际,对书的品味也很独特,偏爱文学作品,尤其是短篇。性格和品味的因素,使得他书店里的书籍品种不够丰富,受众面自然也狭窄,要不是妻子和周边做些互动营销,书店可能早就关门了。不幸的是,怀孕的妻子遇车祸身亡,这也将费克里彻底推向了崩溃的深渊。“不思量,自难忘”,在对爱妻无尽的思念中,他自暴自弃、借酒消愁,书店经营也愈发惨淡。
屋漏偏逢连夜雨,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费克里珍藏的善本被窃。“环顾群书悲欲狂”,命运为什么对我如此不公?不久之后,有人往他店里放了一个包袱,里头是一个弃婴。孩子的母亲因为饱受“第三者”的道德煎熬而选择了了却自己。
怎么办?此时的a.j,大约像车尔尼雪夫斯基笔下的薇拉一样,对上天的嘲弄和戏剧化无所适从。在那段充满意外的时光里,“得与失”的天平在费克里的心中应该是不平衡的:对命运不公的愤懑、中年丧偶的悲戚还是占据了情绪的大部分,而这个突然出现的孩子,带给他的则更多是踟蹰和迷茫。
最终,费克里收养了孩子。这种安排是必然的,作者想告诉大家,再怪异孤僻的性格表象下,都有一颗爱心。爱是无处不在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试问,谁能拒绝一双无助孩子的眼睛和伸向自己的小臂膀呢?读《岛上书店》有感(亲子阅读笔记)。
孩子玛雅的出现是一个契机,也是一个转折点,为这个家、这方土地、这片生活带来了微妙而持续的变化。原先嗤之以鼻的书、不闻不问的事,费克里慢慢拾起,也开始关心。这种变化可能起初是被动的,慢慢地,渗透到他的气息和血液中,促成了a.j世界观的变化。事实上,玛雅的成长历程,也是a.j.费克里蜕变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很难说究竟是他拯救了玛雅,还是玛雅拯救了他?是相互的,这个世界,本就是在双向螺旋的进程中向前发展,充满着复杂性。
美版畅销书的叙事格局通常也是复杂的,多线索、倒叙插叙是常有的事;然而,这本书的叙事却相对简单,简单到能明确感到作者不想取悦谁,只是想简单表达她的诉求和感受而已。我想,作者大概是个爱的完美主义者,她讨厌残缺的爱,于是很自然地,设计了出版社业务员艾米丽娅这个人物。
艾米丽娅骨子里很高傲,很少有她瞧得上的人。因为一份推荐和好奇,她来到岛上,可是性格的原因,使得她和同样固步自封的费克里的见面注定是不愉快的,两人匆匆擦肩而过似乎是板上钉钉的事。若干年后,被玛雅渐渐暖化内心的费克里,偶尔捧起艾米丽娅当年推荐给他的书---《迟暮花开》,内心的坚冰彻底破碎,他毫不犹豫地拨通了艾米丽娅的电话。
越是坚硬的外壳下面,往往有着越脆弱的内在,a.j让我们更加确信这一点。于是,他们走在了一起,也给了玛雅一个完整的家庭。诚然,就我看来,这种对皆大欢喜的促成有点刻意,可是,又有谁是真正讨厌圆满的呢?至少,我不是。
既然叫《岛上书店》,且离不开书。书是工具,可你能说书只是工具吗?想想,却不是。本书利用书店这个平台,以各种方式介绍着书籍的流派和观感,虽然个别地方有机械和罗列之嫌,但是,这条线索的主旨是本源且美好的,那就是告诉大家:阅读让人产生力量,强大的精神力量,积聚着性格与命运救赎的源动力。作者用心良苦的意思,通过玛雅的一句话得到了言简意赅却完美的表达:我喜欢楼下,楼下有书店,书店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地方。
爱,不论是亲情、爱情,最终总能帮我们与悲伤和孤独告别;有了爱,你再不必自怨自艾,也不必在坚守和迎合之间痛苦地摇摆。若是你还喜爱读书,那么这个告别的过程,会愈加短暂。
我知道,未来,永远是美好的。
名著读后感300字左右篇八
《水浒传》是部庞大、复杂的小说,它生动地描写、反映出了梁山起义的发生,发展壮大直至起义失败的整个过程。它明确地描写出了当时起义的社会根源和原由,并成功塑造出了那些栩栩如生的起义英雄的形象,且通过他们不同的反抗道路展开了起义过程,也具体地揭示了起义失败的内在原因。
其实,我认为情节大致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前70回是以宋江、晁盖为首,渐渐吸纳江湖四方的豪杰上梁山。在这些好汉中,有自愿上山的,有的是被贪官污吏逼得无处可走的地步才上山的,还有的是受到感召而上山的。但不论如何,这些人聚集梁山的目的是替天行道,反抗当时那腐败的政治。在这一时,那些梁山的英雄们也像他们所说的那样: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杀得贪官污吏心惊胆战,令人大呼痛快。而作者也有意借此发泄他对当时社会腐败政权的不满。后50回描述的是梁山好汉们接受了朝廷的招安,为国家效力的过程。他们北征辽国,剿灭虎田、王庆,众头领尽皆无损,威枕四方;南讨方腊一役,却使梁山英雄们损兵折将、七损八伤其生存者并未因此而获得合理、应得的回报,反遭奸臣迫害,梁山好汉们几乎没有一个善终,表现出了忠心报国的无奈。
所以说《水浒传》也同时反映出了北宋的政治和社会的腐败、混乱。因此在书中我们经常可以看见官员行贿和压迫百姓的事实,表现出了当时百姓的有苦无处伸张的现象。而宋江等人和当朝政府官员对抗,替百姓出怨气,就又表现出了此书的又一个中心思想:官逼民反——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此外,书中的主要任务有一百多个,他们的性情也各不相同,每个人都有其不同特性,语言、举止都和其身份、地位紧密配合。而读者们更可以从书中人物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深刻地感受到他们的独特个性。
虽然水浒中的人物大多都较粗鲁,但作者写人的粗鲁更是使人称奇:如鲁达的粗鲁是性急,不容得半点怠慢、史进的粗鲁是任性、李逵粗鲁是蛮横、阮小二的粗鲁是悲愤无说处,而焦挺的粗鲁是本身的气质不好……在这本书上还至少出现了十一二个个性鲜明的形象,这些形象有血有肉,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这部以北宋末年社会为历史背景的小说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书中的人物在这“替天行道”的旗帜下,好似作者也肯定和赞美了被压迫的人民的反抗、复仇行为。比如说:武松为兄长伸冤,却告状无门,于是他拔刃血仇,最后被张都监陷害陷害后,血涧鸳鸯楼;林冲遇祸一再忍让,被逼到绝境,终于复仇山神庙,雪夜上梁山;解珍、解宝为索回他们射沙的一只老虎,被毛太公送入死牢,从而引发了顾大嫂众人劫狱反出登州……可以说,人民的反抗和复仇权力,在《水浒传》中得到了有力的伸张。
梁山好汉是传奇式的理想化人物,他们或勇武过人,或智谋超群,或身具异能,而做事光明磊落、敢做敢当是他们共同的特点。因为《水浒传》中的这些传奇式的英雄人物对读者来说是吸引人的,所以《水浒传》才这样广受读者们的好评。
名著读后感300字左右篇九
暑假期间,我在老师的推荐下,读了《三国演义》。《三国演义》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是有名的章回体小说。它的作者是元末明初的罗贯中。
《三国演义》讲的是魏、蜀、吴三国纷争的故事,它叙述了从汉灵帝中平年黄巾起义到西晋太康元年三国统一止,描写了近百年的重大历史事件及历史人物的活动,展示了三国兴亡的历史画卷。全书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富含的道理有深有浅,人物刻画描写细致,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如烙印般印在了我的.心里,拿起这本书,让人欲罢不能。
蜀国大名鼎鼎的军师——诸葛亮,他的足智多谋真是让我赞叹不已。他辅佐刘备,忠心耿耿,立下了汗马功劳。其中,火烧赤壁,草船借箭,大摆空城计,七擒七纵孟获……无不彰显着他的神机妙算、足智多谋。诸葛亮的冷静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在草船借箭中,他明知周瑜要陷害他,却冷静地“进了”周瑜的套,最后让周瑜的阴险计谋泡汤,他那机智多谋、沉着冷静、永远胸有成竹的样子,深深地刻进了我的脑海。
一想到自己,我就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生活学习中,我老是毛毛躁躁,总是这忘记那忘记。就拿几个星期前来说吧!在写作业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大难题,不过我可没有那么冷静哩!一会儿用手挠挠头,抓抓脸。一会儿摇摇笔,敲敲头。眼睛一会儿瞪得大大的,就像要把这道题盯穿似的;一会儿眉头紧皱,一个大大的“川”字。最后没辙啦,又在床上滚来滚去,大声叫嚷:“啊啊啊!好难!”在屋子里走来走去,烦躁极了!最后把别的作业写完了,再定睛一看,“好简单!一点都不难诶!”真是令自己哭笑不得。
读完《三国演义》后,我受到了很大的启迪。我们虽然远远比不上诸葛亮,但我知道诸葛亮的足智多谋和神机妙算来源于他的刻苦钻研和勤奋学习。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勤奋和努力,成为一个能像诸葛亮一样博学多才、聪明能干、沉着冷静、对社会有用的人!
名著读后感300字左右篇十
孤独年迈的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不舍不弃,只身驾船赶赴人迹罕至的墨西哥海湾,终于在第五天钓上一条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经过两昼夜的殊死捕斗,筋疲力尽的圣地亚哥最终降服了这条前所未见的大鱼,并把它绑在了小船的侧舷上。夜色降临,遍体鳞伤的圣地亚哥满怀喜悦地返航,却没料到,看似平静的海面上,一大群饿疯了的鲨鱼正循着血腥味尾随而来,老人费全身力气,筋疲力尽的把鲨鱼杀死,把死鲨鱼栓在小船后面,拖回来享受果实。展示了进取者与自然搏斗和人的不屈性格,胜利者的喜悦。然而,老人把鱼拖到岸边,死鲨鱼却剩下一架空骨头架子.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矗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名著读后感300字左右篇十一
生命太短暂了,不应该用来记恨。人生在世,谁都会有错误,但我们很快会死去。我们的罪过将会随我们的身体一起消失,只留下精神的花火。这就是我从来不想报复,从来不认为生活不公平的原因。我平静的生活,等待末日的降临。
——《简爱》。
在小说中,第一人称往往比第三人称好驾驭的多,因为不用考虑视觉的转换,不用考虑情节之间的衔接,不用考虑那些事情需要浮出水面,就像写人物的自传一样,把他的一生用文字描绘出来便好。这可也导致了大多数的名著都为第三人称,因为第一人称很难写出彩,往往太过枯燥无味,一个个的“我”字有时也会显得很尴尬,不太经得起咀嚼。然而在《简爱》中真正出彩的就在于这个第一人称。夏洛蒂运用了第一人称最有力的武器——心理描写,人物在剧情发展中,逐渐清晰明确,由一个微弱的轮廓,被添加上了血肉与情感,她的一举一动,一喜一怒,都已经不像是一个虚构的人物,夏洛蒂将她写活了!所发生的一切,就像是她会说的语言,就像是她会做的事情。我们能够完全体会出她的心情,知道她为何而大笑,为何而忧愁,她活生生地站在了我们面前。
生活的奥秘存在于艺术之中,艺术之中也存在生活的影子,夏洛蒂创造这本小说,就是因为她自己。八岁的夏洛蒂与她的三个姐妹被送进一所慈善学校进行学习,可与洛伍德学校一样。她们完全没有受到呵护与保障,饥饿,劳累,病痛无休无止地折磨着她们。很快,夏洛蒂便失去了两个亲爱的姐姐,简爱是一个十分不讨喜的孩子,不论是从长相还是性格,都没有一点让人喜爱的影子。她本是寄人篱下,应该战战兢兢地过日子,不敢有一丝一毫地惹怒女主人。哪怕受了委屈也应该忍气吞声。可是简爱不,当她名义上的表哥一再欺负她的时候,她再也不能抑制住内心奔涌的情感,发疯了一般和他对打起来。那时她对于流血的恐惧已经占据了身心,她无力去思考沉吟,这时所表露出来的,是最最真实的情感。
于是在第一章,我们刚认识简爱的时候,作者便没有任何缓冲,让我们看见了一个不加掩饰的她。她桀骜不驯,从不忍耐和屈服为何物,对于自己内心的美好与坚持无比执着。她不会为了别人去妥协,做事情时不在乎要付出什么代价。她就是她,不为任何人所影响。
我们可以称这种行为为“真”,返璞归真,坚守本真。她不是一个幻想中完美无缺的人,她的缺点多如牛毛,甚至有时会让我们这些读者有些无法理解,可她是真实的。她可能是你我中的任何一个人,在现实血淋淋的惨剧面前,在沉重的压迫与限制下,不逃避,不躲闪,睁大眼睛,挺直腰脊,毫不畏惧地奋斗着,头破血流也要苦苦坚持,坚持着自己的内心。
我们渐渐开始理解她,在红房子中的恐惧与无助,更让我们发掘出了她心中柔软的一面,她不过是被压制得太苦,被逼迫得太紧,一颗千疮百孔的心再也无法粉饰太平,于是才揭竿而起,不再忍住内心的反抗。可她其实也是渴望认同,渴望同伴,渴望大家将她融入集体的,这一点,在洛伍德学校中体现的淋漓尽致。比如,简爱很在乎别人对她的看法,极其惧怕自己曾经的过往被揭开。当她被罚在教室中承受众人目光的洗礼时,她内心的崩溃已经无以复加,哪怕桀骜,哪怕孤僻,但她始终只是一个普通的孩子。
简爱有一个知音叫做海伦,将这个世界看得很透,面对不公平与欺压,她总是能够默默地忍下去,用平和淡然的心态来面对每一个人,面对生活。她将简爱锋利的棱角渐渐磨平,赋予她经过岁月沉淀的宽和,与一种宗教般的宽容。当海伦死后,简爱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她自出生以来唯一的好友竟就这样离她而去。可是尽管海伦陪伴他简爱身边的时间有限,可她已经深深地影响了她,简爱开始自强自立,再也没有轻易地发疯大吼,她开始懂得控制自我。这是一次成长的蜕变,简爱褪去了毛躁与锋芒毕露。
人生这么长,何必只争朝夕?人生如此短暂,又如此宝贵,何必庸人自扰,为一些消失浪费时间,倒不如珍惜我们生命中的每一天,平静的生活,感受生活的美好,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