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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2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心得体会总结(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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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2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心得体会总结(9篇)
    小编:江JSX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2022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心得体会总结(9篇)一

第二篇:优化营商环境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第三章政府公共服务第四章规范政府监管第五章维护市场秩序第六章监督保障措施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第三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的环境。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主动、协作、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制度和具体措施,营造开放包容、合作互利、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营商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增强市场服务意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政府支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市场主体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听取有关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汇集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以及创业、创新、金融、市场、权益保护等各类政府服务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无偿的咨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以新闻发布会、书面问答、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形式,对涉及市场主体的简政、减税、减费、项目申报、经费补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解读,提示市场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和职业技术培训。

第八条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九条司法机关应当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依法化解各类纠纷,保护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以及企业家和从业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平等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第十条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创新宣传方式,系统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成果,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舆论监督,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

第十一条市场主体一律平等,其财产所有权、知识产权、生产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自主权;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市场准入实行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应当列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禁止或者限制市场主体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并向社会公布。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第十四条非公有制市场主体与国有市场主体享受同等待遇,已经向市场开放或者承诺开放的领域,民间资本均可进入。

禁止颁布、施行歧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禁止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场主体。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平等保护本地和外地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禁止、限制外地市场主体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督管理要求明确、有关领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第十六条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外商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完善境外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依法转移其投资收益。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等合同、协议,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政府有关机构职能或者相关责任人调整等为由,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由此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市场主体依法享有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并有权咨询有关情况以及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适时进行清理和评估,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有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倾向的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予以公布。

市场主体认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损市场公平、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制定机关予以审查,制定机关应当在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对已取消的资格资质变相进行认定,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加入行业协会商会。

开展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评比、评估、升级、排序、表彰以及其他相关活动,应当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评选。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未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提供。

第二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其他服务机构现行的证明事项或者盖章环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二)办事单位能够通过网络自行核实或者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三)能够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凭证证明的;(四)能够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者提交相关协议办理的;(五)开具证明的部门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六)能够通过公序良俗进行规范或者通过常识推断的。第三章政府公共服务

第二十三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全省统一的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规范全省行政事务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一)制定现场管理、基层平台建设和办事事项、办事指南等标准,规范和简化服务流程。(二)制定窗口建设、数据管理、公共支付等标准,实现数据共享,保障数据安全。(三)制定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标准,提升咨询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四)制定监督检查办法,优化行政检查措施和效率。

(五)制定事项编码规则、业务协调规范、服务测评规范等标准,建立联合审批、多证合

一、证照联办等一体化的办事流程。

(六)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规范综合行政执法。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确定公共服务工作重点,采取简政放权、规范透明、便民高效等措施服务市场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参与政府公共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主动征询、听取其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市场主体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时答复。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完善与生产经营活动配套的医疗、教育、商业、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优化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水平,减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地震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应当建立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工作制度,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及时向社会公开,向用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条件。禁止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等公用服务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依法向市场主体提供免费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设立信用信息查询环节,将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作为重要参考。在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活动中,推行第三方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应当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相结合,对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可以指定政府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并帮助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承诺的招商条件不得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或者超出其职权范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承诺的招商条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并履行,因未按约定履行承诺条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招商引资成果应当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加注册资本,扩大业务规模,建立、健全融资担保风险分担补偿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规范融资担保收费标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以及各类政府性投融资平台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国家和本省规定。

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高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的抵押物折扣率。

第三十一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重点为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通过降低服务成本等,降低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融资成本。

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应当执行国家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经营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竞争力的市场主体给予信贷等金融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激励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第三十三条推进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息交流提供服务,提升融资效益和效率。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新业态和新兴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质押融资。第三十五条税务主管部门应当简化税务管理程序,推行网上办税业务,优化税收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保障市场主体全面、高效、便捷的享受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降低中小微企业税负。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人才培养开发、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健全人才供求信息网络,完善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具体措施,在医疗、社会保险、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市场主体,应当给予奖励补助等政策支持。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投资境外的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落实财政补贴、政策优惠等措施,并在法律咨询、市场信息、风险防范以及融资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服务。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一个窗口受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办结、一个窗口收费等运行管理机制,建立网上统一监控和查询平台,推进各部门间、各级政府间信息资源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等。

进驻政务服务机构的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合理设置审批事项、配置工作人员,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确保依法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

第三十九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工商登记标准和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简化涉企证照。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提供注册便利,在保留窗口登记的同时,实现市场主体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各环节网上办理。市场主体可以选择全程网上办理或者窗口一次性办结的方式完成注册,降低其制度性交易成本。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登记、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制度,优化受理和登记、审批环节的协同协作,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者副件有欠缺的登记、审批事项,先予受理并进行审查。凡属容缺受理范围的登记、审批事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可容缺申报的材料,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仅缺副件材料的,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工作人员先予受理。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所有容缺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登记或者核发许可证。

登记、审批事项较为复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提前介入,了解登记、审批事项的具体情况,提供前期准备工作的咨询辅导,指导申请人准备有关材料,并告知注意事项。

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市场主体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先行予以登记,提高登记效率。

第四章规范政府监管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将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等,也应当推行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效率。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行统一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建立大数据平台等方式,实现工作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共用共享,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需要提供的有关信息,工作部门能够通过网络自行核实或者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一次性办结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整合精简执法工作队伍。

第四十四条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当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核定和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没有列入清单目录的项目不得向企业收取。行政事业性、涉企经营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设置的,按下限标准收取。禁止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

最新2022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心得体会总结(9篇)二

优化发展环境,是推动招商引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塑造良好形象则是优化发展环境的核心内容。我们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投身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是财政干部实践“三个代表”、密切党群关系的根本要求。财政部门是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也是社会关注的重要部门。财政政策的执行、财政资金的分配、财政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当前各项财政改革举措,都涉及到各个部门、单位和个人利益。其职能履行得如何,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因此,我们财政干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思想观念,切实增强中心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摆正个人与单位、单位与社会、财政与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的关系,把这次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贯穿于财政部门自身建设、各项财政管理和改革之中,落实到为实现“三新”目标而努力奋斗的实际行动上来。

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是提高财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内在要求。近几年来,在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们能够千方百计克服困难,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作风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少数同志仍然存在着为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服务观念淡薄的问题,办事拖拉现象仍然存在;个别财政干部甚至有利用职务之便搞“吃、拿、卡、要”的行为;有少数同志在执行禁酒令等廉洁自律等制度方面,自我要求不严,标准不高;有的同志缺乏工作动力,比待遇,图享受,只要组织照顾,不想多作贡献;有些年轻同志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不能深入基层,官僚主义严重。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财政干部在党和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必须坚决彻底地加以解决。因此,我们财政干部必须把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当作提高财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良好契机,借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力量,帮助我们查找并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廉洁高效的财政干部队伍。

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从总体上看,近年来,我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十分重视,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财政干部整天与钱打交道,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一旦放松了对自己的学习教育,就有可能误入歧途。因此,财政干部的廉政建设要常抓不懈,勤政、廉政的学习教育工作要警钟常鸣。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我们要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机关作风整顿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是确保各项财政改革健康进行的重要保证。随着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等财政改革措施的不断推进,财政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管理的范围越来越广,自身的工作责任也在不断增加。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编制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财政改革措施还将陆续出台,这些财政改革措施的出台,使财政部门更加成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的热点部门,成为对徽县投资环境和对外形象的影响最直接的部门,也是最能体现机关作风和发展环境好坏的部门。财政干部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方式,将直接影响社会各部门、各单位对这些财政改革效果的评价,如果我们不抓经济发展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这些财政改革措施的推行将会遇到更大的阻力,甚至导致有些改革措施的失败。因此,加强财政部门的作风建设,对于推进各项财政改革措施显得十分重要。我们一定要把财政部门作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大事抓紧抓好,努力为人民当好家、理好财,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财权、事权和财政监督权,确保各项财政改革措施顺利向前推进,为构建富庶魅力和谐新徽县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持。

财政系统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这是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依法理财、构筑法制财政的重大举措,是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我们广大财政干部都应该积极响应,以此想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着力提升外部形象,使我们的政治业务水平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要求。

首先,财政行为的法制化特征,决定了财政工作务必在法制的规范下运作,没有规范的财政行为,就难以优化财政经济发展环境,树立良好的财政部门形象,从这个层面上讲建章立制做到令行禁止是规范财政行为的基本前提。第一从财政工作的总体来说,财政业务应当建立规范化的立制、执行和监督三位一体的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清理现有规章、实施制度创新,逐步建立起规范的、科学的、具体的和可操作的规章体系,把每一项财政工作都纳入财政法制化的轨道,以制度来控制和约束财政行为。第二要建立规范化的财政管理制度,在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财政法规等上位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县财政工作的现状,制定切合实际的、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如预算追加制度、项目调研制度、财务监察制度等各种规范化的管理制度,以确立目标,明确职责。第三要制定具体规范的财政工作程序,如预算编制程序、预算执行程序、预算监督程序、项目资金追加程序、文件流转程序等财政工作程序,严格规范的工作流程,使财政干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财政工作在规范、有序、平稳和高效的层面上运行。减少或杜绝财政工作的盲目性和随着性,克服财政工作杂乱无序的缺点。

其次,财政行为是财政部门代表政府依法履行财政职责的行政行为,财政理财是财政部门代表政府依法为民理财,公共财政的为民特征决定了财政行政行为务必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公开透明操作,建立“阳光财政”,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建设,让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放心,公开办事程序,公开业务流程,实施首问负责制、领导值班制和限时办结制等规范化的管理制度,落实人本精神,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率。

第三,要严格执行,依法办事。执行力是当今行政的一个重要的关键点,提高财政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做到令必行禁必止是规范财政行为,提高财政形象的根本保障,如果不能做到令行禁止,那么所有的财政规章都将变成白纸一张,财政工作就会面临混乱无序的滩换局面,各种违法乱纪的现象就会随之而生。

第四,提升干部素质,规范财政干部的个人行为。财政的行政行为说到底是财政干部的个人行为,财政的形象是通过每一位财政干部个人的形象来表现出来的,因此要树立财政的良好形象,就必须把各项工作的重点落实到具体的每一个财政干部身上,切实提高财政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规范财政干部的个人行为。必须倡导和鼓励财政干部积极参加各类政治理论学习和岗位技能培训,扩展财政干部的工作视野,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的自身素养,培养财政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民本意识,切实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形成浓厚的学习环境,打造学习型财政行政机关,与时俱进,终身学习,使财政干部的政治业务水平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要求。

第五,建设干净整洁的办公活动场所。干净整洁的办公场所给人以清洁庄严、蓬勃向上的外部形象,财政干部在这种优美的环境中工作,不但可以身心愉悦精神焕发,可以营造美好和谐的人际关系,还将有助于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能力,对提升财政部门的整体形象,对提高财政行政工作的效率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六,强化宣传力度,提升财政外部形象。财政部门的社会形象,一方面靠财政干部在工作中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另一方面也不可忽视正面宣传的作用,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的力度,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财政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宣传,使社会大众了解财政部门为社会提供了那些服务,取得了那些成绩,达到了怎样的社会经济效果。不但要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宣传活动,还要让财政部门的每一个职工,自觉成为财政形象的代言人,提高财政干部的自豪感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全县“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已全面展开,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找准开展活动的切入点,找到个人工作、生活和优化环境的契合点,从身边事做起,从具体事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为“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做贡献。

作为一名财政职工,我们的工作很平凡,很普通,但我要说,伟大出于平凡,新的形象也正是在平凡中得以孕育。朴实无华的财政人一样能高扬起文明、勤政、创新的旗帜。那就是要与时俱进,做一个文明勤政,勇于创新,不辱使命的财政人,为乡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增光添彩!

首先,做一个文明的财政职工,意味着我们必须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把财政建设成为开放、务实、友善的服务型机关。“真情化甘霖,润物细无声”,我们深知,一个微笑,一声问候,一杯热茶,虽是举手之劳,却是文明办公的体现,更代表着财政的形象。所以,我们要从具体事情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在工作中我们要努力营造一个开明开放、亲善热情的文明窗口形象,为单位和个人提供高效、全方位的服务。

其次,做一个勤政的财政职工,意味着我们必须树立敬业奉献,恪尽职守的精神,培养自己对工作岗位的浓厚感情,热爱财政工作,增强责任感。敬业奉献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我们更应该始终保持勤奋敬业、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坚持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同时,我们还要努力钻研业务,做终身学习的学习型人才,不断学习新的知识,掌握新的本领,始终站在时代潮流的前列。历史将最终证明:只有勤政为民,才能担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

第三,做一个创新的财政职工,意味着我们必须拓展新的思路,以创新的精神,创新的胆识,不断推进财政理论、财政制度和财政管理的创新。创新是源泉,创新是动力,创新更是挑战。我们更要有强烈的创意识,勇于创造,开拓进取,敢为天下先。发挥聪明才智,树立大财政、活财政、强财政的观念,积极探索生财、聚财、理财、用财的新机制、新方法,逐步建立新的公共财政体系,为构建富庶魅力和谐新徽县提供坚实的财力保证。

总之,我们财政工作者要认清形势,增强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劲头,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更浓的开发意识、更实的发展举措、更大的工作干劲、更好的和谐氛围,推动我县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更加优化我县财政发展环境,努力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向前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最新2022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心得体会总结(9篇)三

营商环境是制约经济活力,影响经济实力的基本因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能力和潜在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区域优势产业的培育与产业结构的优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与现阶段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新要求相比,投资和营商环境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就当前营商环境发展的需要,就必须从解决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入手,来破除发展进程中的种种障碍;大力创建一流的营商环境,营造新常态下加快建设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一)外部因素

1、地区各类资源有限,整体发展水平有限。目前大部分地区可利用的土地指标有限、近半数地区楼宇高度受限,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受到土地成本较高和发展空间有限等方面制约,且存量土地比较零散、缺乏统一规划,用地成本较高,在土地开发上缺乏竞争优势。给企业发展的空间、机会不足。

2、企业资金来源渠道少。目前国家整个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普遍很难得到金融单位的信贷支持,发展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十分突出,致使企业发展后劲不足,大部分客商对下一步投资持观望态度,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二)内部因素

1、招商竞争激烈,政策优惠无竞争力。日前,各市出台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黄金十条”,各地区招商引资竞争加剧。

2、产业布局不明,招商项目结构不合理。目前,区域引进落地的项目大多为金融、餐饮等服务业项目较多,缺少高科技、高税收、带动能力强的生产性企业,不利于区域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没有形成企业在我区聚集发展的土壤。

3、行政效率不高,“软环境”有待改善。行政审批事项难,项目手续办理周期过长、进展缓慢,甚至个别单位部门仍存在“吃拿卡要”现象,企业家获得感、归属感、荣誉感不强。

4、传统优势弱化,业态创新不及时。当前,商圈仍以传统的服装贸易、百货批发、物流配送等业态为主,不能有效紧随和适应新市场的发展,新兴的主题商城、体验店、目录商店、互联网点等创新业态,布局不充分,发展不凸显。

(一)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强化政策扶持。科学制定经济发展整体规划:一是城内策划高端商业、文化休闲项目,城北策划高端住宅项目,城东策划总部经济、高端商务楼宇项目。二是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金融产业集群等项目。以七贤庄历史文化街区等项目建设为契机,全力打造“顺城巷文旅产业发展带”,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新极点。三是以各类大数据增值为目标,策划与大型互联网企业的项目合作;策划医疗大数据服务、智慧城市平台等项目。同时结合《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1+11+4+1”系列方案》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的产业扶持优惠政策。

(二)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为重点企业在发展瓶颈上解决资金问题提供良好条件。充分发挥民间金融街融资优势,将金融小镇发展与企业发展融资有效的连通。建议制定出台落户企业融资贷款优惠政策,吸引小微企业落地。

(三)要畅通信息输出渠道,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各类政策扶持。全面掌握政策、准确把握机遇,通过跟踪了解掌握中央、省市出台的有关方面政策,要将政府的产业政策、优惠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企业进行申报程序培训,指导项目单位有针对性地编报项目,提高资金申报效率。

(四)打造交流平台,优化服务软环境。注重搭建企业沟通交流平台,定期举办企业家论坛,推动企业家交流合作与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其他形式招商,如以商招商,中介招商、网上招商、群众招商等,凡能带来投资的,都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服务企业要有以企业需求为主,摸清企业个体需求,主要企业一企一案,量身定制服务措施。

(五)提高行政效率,开展企业审批“一站式”服务。

建议建立《外来投资企业“一站式”服务》制度,认真落实挂牌保护制度,严格制止“三乱”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的领导,每个项目都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和推进要求,确保推进任务落到实处。要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引得来、落得实、留得住。

(六)将企业纳入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工作考核。邀请各行业企业参与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城市发展方向、公共设施布局充分考虑企业需求。邀请区内企业、重点项目投资企业、拟入区投资企业深入了解我区区域营商环境提升年。由相关企业为各单位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打分。以工商部门、统计部门提供的辖区企业底册,每年分重点企业(限上企业)、普通企业。分别随机选取一定比例企业。上门收集企业对我区营商环境的评分及相关建议,将其列为考核制度的一环。

最新2022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心得体会总结(9篇)四

营商环境是制约经济活力,影响经济实力的基本因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能力和潜在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区域优势产业的培育与产业结构的优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与现阶段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新要求相比,投资和营商环境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就当前营商环境发展的需要,就必须从解决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入手,来破除发展进程中的种.种障碍;大力创建一流的营商环境,营造新常态下加快建设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一)外部因素

1、地区各类资源有限,整体发展水平有限。目前大部分地区可利用的土地指标有限、近半数地区楼宇高度受限,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受到土地成本较高和发展空间有限等方面制约,且存量土地比较零散、缺乏统一规划,用地成本较高,在土地开发上缺乏竞争优势。给企业发展的空间、机会不足。

2、企业资金来源渠道少。目前国家整个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普遍很难得到金融单位的信贷支持,发展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十分突出,致使企业发展后劲不足,大部分客商对下一步投资持观望态度,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二)内部因素

1、招商竞争激烈,政策优惠无竞争力。日前,各市出台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黄金十条”,各地区招商引资竞争加剧。

2、产业布局不明,招商项目结构不合理。目前,区域引进落地的项目大多为金融、餐饮等服务业项目较多,缺少高科技、高税收、带动能力强的生产性企业,不利于区域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没有形成企业在我区聚集发展的土壤。

3、行政效率不高,“软环境”有待改善。行政审批事项难,项目手续办理周期过长、进展缓慢,甚至个别单位部门仍存在“吃拿卡要”现象,企业家获得感、归属感、荣誉感不强。

4、传统优势弱化,业态创新不及时。当前,商圈仍以传统的服装贸易、百货批发、物流配送等业态为主,不能有效紧随和适应新市场的发展,新兴的主题商城、体验店、目录商店、互联网点等创新业态,布局不充分,发展不凸显。

(一)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强化政策扶持。科学制定经济发展整体规划:一是城内策划高端商业、文化休闲项目,城北策划高端住宅项目,城东策划总部经济、高端商务楼宇项目。二是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金融产业集群等项目。以七贤庄历史文化街区等项目建设为契机,全力打造“顺城巷文旅产业发展带”,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新极点。三是以各类大数据增值为目标,策划与大型互联网企业的项目合作;策划医疗大数据服务、智慧城市平台等项目。同时结合《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1+11+4+1”系列方案》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的产业扶持优惠政策。

(二)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为重点企业在发展瓶颈上解决资金问题提供良好条件。充分发挥民间金融街融资优势,将金融小镇发展与企业发展融资有效的连通。建议制定出台落户企业融资贷款优惠政策,吸引小微企业落地。

(三)要畅通信息输出渠道,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各类政策扶持。全面掌握政策、准确把握机遇,通过跟踪了解掌握中央、省市出台的有关方面政策,要将政府的产业政策、优惠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企业进行申报程序培训,指导项目单位有针对性地编报项目,提高资金申报效率。

(四)打造交流平台,优化服务软环境。注重搭建企业沟通交流平台,定期举办企业家论坛,推动企业家交流合作与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其他形式招商,如以商招商,中介招商、网上招商、群众招商等,凡能带来投资的,都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服务企业要有以企业需求为主,摸清企业个体需求,主要企业一企一案,量身定制服务措施。

(五)提高行政效率,开展企业审批“一站式”服务。

建议建立《外来投资企业“一站式”服务》制度,认真落实挂牌保护制度,严格制止“三乱”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的领导,每个项目都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和推进要求,确保推进任务落到实处。要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引得来、落得实、留得住。

(六)将企业纳入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工作考核。邀请各行业企业参与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城市发展方向、公共设施布局充分考虑企业需求。邀请区内企业、重点项目投资企业、拟入区投资企业深入了解我区区域营商环境提升年。由相关企业为各单位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打分。以工商部门、统计部门提供的辖区企业底册,每年分重点企业(限上企业)、普通企业。分别随机选取一定比例企业。上门收集企业对我区营商环境的评分及相关建议,将其列为考核制度的一环。

最新2022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心得体会总结(9篇)五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及要求,我镇就强化作风抓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第一阶段学习阶段的动员部署和集中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了郴州市优化发展经济环境“五个严禁”、《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县委发“经济发展优化年”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

干部职工认真履行优化环境工作职责,主动深入基层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认真查纠工作作风、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集中整治。不断创新理念提升工作水平。把问题是否解决、行政行为是否规范、服务是否到位、企业和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此次活动的重要内容和验收标准,强化保障,构建优化发展环境长效机制。要以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努力打舜峰镇发展的良好环境品牌,为“三县”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通过学习、对照检查与先进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不深。平时只满足于一般的读书、看报,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缺乏系统的学习,特别是对科学发展观没有深刻地研究和领会,对形势的把握不是十分准确。二是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强。有时只满足于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任务。主动想问题、出思路的意识不强,影响了工作局面的开拓。三是业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所负责的业务工作虽然能够做到认真负责,但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能认真的去思考,有很多的法律法规还需要认真学习和掌握。而我在工作中,有时忙于一些的事务性的工作,在业务学习上抓得不紧。这里有客观方面得原因,但更重要得是个人主观上不重视。四是工作方法简单,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

我感觉到优化发展环境不单纯是一个政府机构或一个系统的工作,而是要靠我们所有人的共同努力。改善发展环境,从宏观上看是政府、行政管理机关得管理行为,但是如果没有我们每个人得积极参与,我想也很难得到真正的改善,我认为我们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狠抓作风建设,这不仅是每个干部自我教育和提高的过程,也是每个干部工作能力、工作水平、服务意识不断提升的过程。学习是完善自己、增长知识和才干的有效途径。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自觉运用政治理论武装头脑,才能做到在思想上跟上新形势的发展;在行动上符合工作的规范;在工作上不断增强原则性、科学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要认真从书本中学习,坚持向人民群众和实践学习,主张学以致用,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措施的落实,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的统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是要树立创新意识,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是当今社会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只有牢固树立创新意识,才能适应新形势,实现新发展。

三是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水平。首先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学习年度工作要点,增强驾驭工作的能力。其次要积极带领分管科室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确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

四是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自己的精神面貌。一个好的工作作风是所有的工作的基础。只有好的工作作风才能给身边的人一个积极向上的信号,从而形成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在大家都以这种良好的工作作风开展工作时,发展环境自然而然的就会得到改善。

五是自觉维护单位形象,约束自身行为。环境的好坏是每个人去维护的,发展环境也是如此,在时刻注意自行的行为,做到行的正,走的端,树立起良好的单位形象。不给单位抹黑,不以权谋私,不做私下交易。那么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是很容易建立起来的。

六是提高服务意识,端正工作态度。无论身在什么样的岗位都是为别人服务的,普通职工如此,领导干部亦如此。没有什么所谓的特权。而当我们大家注意到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并有意识的去做的时候。服务质量自然也就上去了,服务质量上去了,给前来办事的全体的满意度自然也就上去了。人们自然而然就就会喜欢上这里,喜欢和你打交道。发展化境水到渠成的也就提升上来了。

通过学习文件精神,我将努力在工作中转变工作作风,约束自身的行为、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做到严谨、律己、热情、细心的对待自己的工作为全县发展环境的改善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最新2022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心得体会总结(9篇)六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及要求,我镇就强化作风抓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第一阶段学习阶段的动员部署和集中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了郴州市优化发展经济环境“五个严禁”、《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县委发“经济发展优化年”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

干部职工认真履行优化环境工作职责,主动深入基层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认真查纠工作作风、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集中整治。不断创新理念提升工作水平。把问题是否解决、行政行为是否规范、服务是否到位、企业和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此次活动的重要内容和验收标准,强化保障,构建优化发展环境长效机制。要以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努力打舜峰镇发展的良好环境品牌,为“三县”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通过学习、对照检查与先进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不深。平时只满足于一般的读书、看报,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缺乏系统的学习,特别是对科学发展观没有深刻地研究和领会,对形势的把握不是十分准确。二是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强。有时只满足于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任务。主动想问题、出思路的意识不强,影响了工作局面的开拓。三是业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所负责的业务工作虽然能够做到认真负责,但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能认真的去思考,有很多的法律法规还需要认真学习和掌握。而我在工作中,有时忙于一些的事务性的工作,在业务学习上抓得不紧。这里有客观方面得原因,但更重要得是个人主观上不重视。四是工作方法简单,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

我感觉到优化发展环境不单纯是一个政府机构或一个系统的工作,而是要靠我们所有人的共同努力。改善发展环境,从宏观上看是政府、行政管理机关得管理行为,但是如果没有我们每个人得积极参与,我想也很难得到真正的改善,我认为我们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狠抓作风建设,这不仅是每个干部自我教育和提高的过程,也是每个干部工作能力、工作水平、服务意识不断提升的过程。学习是完善自己、增长知识和才干的有效途径。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自觉运用政治理论武装头脑,才能做到在思想上跟上新形势的发展;在行动上符合工作的规范;在工作上不断增强原则性、科学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要认真从书本中学习,坚持向人民群众和实践学习,主张学以致用,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措施的落实,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的统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是要树立创新意识,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是当今社会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只有牢固树立创新意识,才能适应新形势,实现新发展。

三是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水平。首先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学习年度工作要点,增强驾驭工作的能力。其次要积极带领分管科室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确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

四是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自己的精神面貌。一个好的工作作风是所有的工作的基础。只有好的工作作风才能给身边的人一个积极向上的信号,从而形成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在大家都以这种良好的工作作风开展工作时,发展环境自然而然的就会得到改善。

五是自觉维护单位形象,约束自身行为。环境的好坏是每个人去维护的,发展环境也是如此,在时刻注意自行的行为,做到行的正,走的端,树立起良好的单位形象。不给单位抹黑,不以权谋私,不做私下交易。那么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是很容易建立起来的。

六是提高服务意识,端正工作态度。无论身在什么样的岗位都是为别人服务的,普通职工如此,领导干部亦如此。没有什么所谓的特权。而当我们大家注意到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并有意识的去做的时候。服务质量自然也就上去了,服务质量上去了,给前来办事的全体的满意度自然也就上去了。人们自然而然就就会喜欢上这里,喜欢和你打交道。发展化境水到渠成的也就提升上来了。

通过学习文件精神,我将努力在工作中转变工作作风,约束自身的行为、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做到严谨、律己、热情、细心的对待自己的工作为全县发展环境的改善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最新2022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心得体会总结(9篇)七

优化环境,人人有责。实践证明,每一种环境的优化,大都是一个自上而下不断改变的过程,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营商环境亦是如此。何为商,微商是商、企业实体是商、小业主也是商。无论大商小商,都起到了物品流通和繁荣经济的作用。

如今,我们越来越关注商业和商人,不仅因为他们给社会带来了财富,更是因为在各类经济活动过程中,他们不断积累了各具特色的优秀的商业文化,这些商业文化不断影响着我们普通人每天的社会生活,随着商业文化不断提升,老百姓的生活环境和生活品质也不断的改变。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对一个地区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水平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

何为优质的营商环境,我的理解很简单:让辖区内的商者愿意留下,让辖区外的商者愿意进来……要到到这个目的,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改变原有的工作方式,由管理型机关向服务型机关转变,自上而下细化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增强机关服务能力,改进服务方式。对各类服务提供主体统筹协调和有效监管,完善综合便民服务功能。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能办就办的服务理念,真正发扬“店小二”精神,自上而下形成一种不怕吃苦、不怕担责、不怕受委屈、善于钻研、勇于创新的工作态度。整合优化内部决策管理监督,加大资金投入,加快科技投入,加强人才投入,协调多部门联动,为便民服务工作提供真实、有效、实际的各方面支持和保障。在此基础上研究出符合当地实际,与工作绩效挂钩的正向激励办法。在评先选优上,对业绩突出口碑好和有创新工作方法的人员以及工作量重却完成任务出色的窗口单位给予适当的指标倾斜等等。只有这样才能使“一网服务”“一站办理”“最后一公里”落到实处,才能实现真正的“多网合一”“一员多能”“一岗多责”,才能使工作人员的工作和商者的权利有法制保障,才能杜绝各政府各部门空挂牌子、空建app、空设公众号,才能真正营造优质的招商氛围,为商者打造温馨舒适的“家”。

这里,我想举一个例子,是我亲身经历。20xx年12月底,我驱车70多里路,赶到我女儿的户口所在地,为女儿办理医疗保险。赶到劳动保障服务大厅,窗口有四个人排队,我是第五个。凭着经验我将窗口环视一周,没发现任何提示说明,便静心排队,距离下班时间还有一个半小时,原以为时间充足。等待中才知道他们都是村里文书过来集体缴费,办公、拉呱交织在一起……马上十一点了,终于轮到我,当说明来意,工作人员头都没抬,一边拨弄着手机,一边跟我说到农行去交费,回来才能办手续。要了账号,打听明白地址,赶紧往农行跑,待我气喘吁吁的跑回来距离下班时间还有五分钟。我把手续递了进去,工作人员仍旧未抬头,这次不是拨弄手机,而是收拾桌子,边收拾边说到时间了,下午再办,我恳求说大老远来请她帮帮忙,她的一句晚了食堂没饭了,让我无话可说。只好把车停到有太阳的地方,窝在车里,也没心思吃饭,天实在太冷了……终于熬到了上班时间,我赶紧又跑回去,门口已经有人等候,大厅的门紧闭着,过了大约十分钟,工作人员一脸不耐烦的打开了门,排到我的时候,我把手续递进去,我很佩服她的肢体敏感度,没看一眼,就能把我双手奉上的材料抓到手里……从系统里找到女儿的名字,登好记,结束,先后两分钟时间。为了这两分钟,我却花费了将近一天的时间。当我们开始开展营商环境大家谈,我不禁想到我的这次亲身经历。

在这里,我不想埋怨那位工作人员,如果她上午给我办理了业务可能中午真的就没饭吃,或者吃点剩汤余饭,尽管那时距离下班还有五分钟,尽管两分钟就可以办完业务登记。

这次经历让我更深切地体会到要营造优质的服务氛围,不是一个人的努力,尽管那名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确实有限,但是,假如窗口有业务办理服务提示,我就会提前去银行,不用白排一个多小时的队;假如食堂能为不得不加班的职工预留出热乎可口的饭菜,那位工作人员可能就不会及早关闭窗口;假如主管单位有有效、及时的监督监管制度,有公开透明的奖励机制,这名工作人员再不情愿也会在工作时间内接过应办的业务……事实胜于雄辩,在今年上半年全市群众满意度调查中,该镇的名次确实不佳,他们的第三产业在全市都是名列前茅,被调查者中应该有相当比例的商者吧。只摆样子、喊口号,群众是不认可的。大家只有从自身做起,无论职务高低,无论位置轻重,转变思想、改进作风、健全机制、加大投入、上下统一协调、切实实现服务转型,只有这样才能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

借鉴别人,是为了成就自己。我不知道当一双干净的手和一双沾满油污的手同时摆在我的面前,我会不会用同样的热情和它们紧紧相握;我不知道当商者对我有需求时,我会不会顶着四十度的高温为他们奔波……但我坚信,我会努力成为团队和群众期望的我!

管理以秩序为核心,以约束为手段,以科技为保障,以效率为目的。在不完美的基础上反思,不断的改进提升,结果就是成功,就是飞跃!

最新2022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心得体会总结(9篇)八

一是思想认识不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不透彻的问题,缺乏对各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的研究,导致学用脱节;注重干好本职工作,缺少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研究热情,对当前我市的严峻形势认识不清。

二是宣传发动不广。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宣传工作上采取的办法简单,方法灵活,内容老套,不接地气,利用信息化手段宣传造势的工作做得不够好,主动开展宣传工作的主动性不强,整体效果不理想。

三是落实力度不强。党员之间的沟通协调较少,导致工作配合不够密切,导致在工作中出现各种问题。对于运政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参与力度不大,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参与相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一是理想信念根基扎得还不够牢。上述问题的出现,其根源在于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还缺乏不忘初心、时刻警醒和自我革新的决心定力。存在不学不用,急学急用的实用主义问题。

二是党性锻炼的自觉性还不足。作为一名党员,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党性的再锤炼、对革命意志的再磨砺和对品行的再提升,没有时刻以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三是理论学习抓得还不够紧。客观地说,由于本职岗位特点,不能深入学习研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文件和专业知识;主观上觉得做好本职工作就是落实好具体工作事项,导致业务知识更新不及时,学以致用做得不到位。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充分把握机关支部集体学习时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积极参与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突出宣传教育,在日常工作中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相关宣传活动,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微信平台大力传播社会。

最新2022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心得体会总结(9篇)九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同时我国营商环境仍存在一些短板和突出问题,企业负担仍需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仍待缓解,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审批难审批慢依然存在,一些地方监管执法存在“一刀切”现象,产权保护仍需加强,部分政策制定不科学、落实不到位等。目前亟需以市场主体期待和需求为导向,围绕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牵头负责在2018年底前修订并全面实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工作,有关部门和地方按职责分工尽快在民航、铁路、公路、油气、电信等领域,落实一批高质量的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要牵头继续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在核查清理后的ppp项目库基础上,加大对符合规定的ppp项目推进力度,督促地方政府依法依规落实已承诺的合作条件,加快项目进度。发展改革委要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严格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赋予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

(二)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人民银行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疏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综合运用多种工具,细化监管措施,强化政策协调,提高政策精准度,稳定市场预期。抓好支小再贷款、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相关政策落实。银保监会要抓紧制定出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建立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修改完善尽职免责实施办法。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要指导各地区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各地区要通过设立创业启动基金等方式,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业创新。银保监会、税务总局要积极推进“银税互动”,鼓励商业银行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银保监会要督促有关金融机构坚决取消和查处各类违规手续费,除银团贷款外,不得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向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降低融资成本。

(三)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要在2018年底前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完成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自查,并向全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19年修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市场监管总局要牵头负责在2018年底前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的内容,查处并公布一批行政垄断案件,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四)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政府诚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凡是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都要履行约定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没有执行到位的要有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严重失职失责的要追究责任。发展改革委要监测评价城市政务诚信状况,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各地区要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提出依法依规限期解决的措施,治理“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同时,要加大政府欠款清偿力度。

(五)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待遇。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在2019年3月底前,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实现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落实以在线备案为主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并组织对外资企业在政府采购、资金补助、资质许可等方面是否享有公平待遇进行专项督查。商务部要督促各地区2018年底前在省级层面建立健全外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外资企业反映的问题。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要组织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2019年完成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废止或修订工作。司法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要加快推动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制定外资基础性法律。

(六)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或依申请按程序加快调整列入相关产业规划,给予用地、用海审批等支持,加快环评审批进度,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修订工作,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在2018年底前制定出台征管办法等政策文件,督促各地区严格执行外商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从鼓励类外资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项目和领域的要求。

(七)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和推进通关便利化。财政部要会同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抓紧建立并启动相关工作机制,指导督促各地区认真落实国务院确定的降低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的要求,抓紧制定公布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海关总署要牵头商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推动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能退出口岸验核的退出,2018年底前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减1/3,到2021年压减1/2。商务部要尽快完成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调整,减去已无必要监管的产品。

(八)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财政部、税务总局要抓紧制定出台完善出口退税政策的操作文件,简并退税率,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保持外贸稳定增长。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要加强合作,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对信用评级高、纳税记录好的企业简化手续、缩短退税时间;全面推行无纸化退税申报,提高退税审核效率,确保2018年底前将办理退税平均时间由目前13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尽快实现电子退库全联网全覆盖,实现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业务网上办理。同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和坚决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九)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发展改革委要牵头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2018年底前公布投资审批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2019年实现各类投资审批在线并联办理;2019年出台指导地方开展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文件,实现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大幅压缩投资项目落地时间。住房城乡建设部要牵头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会同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部等有关部门,在2018年底前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修订工作,精简取消部分审批前置条件,推动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纳入施工图联审,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同时,再提出一批优化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修改建议。2019年在全国开展全流程、全覆盖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指导地方统一审批流程,通过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下放审批权限、合并审批事项、调整审批时序、转变管理方式、推行告知承诺制等措施,完善审批体系,努力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试行新批工业用地“标准地”制度,用地企业可直接开工建设,不再需要各类审批,建成投产后,有关部门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

(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国务院审改办、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按时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逐一制定出台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或优化准入服务的具体办法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并于2018年11月10日前向社会公开。要按照涉企许可证全覆盖的要求,抓紧梳理形成中央设定的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并组织各地区梳理地方设定的各类审批事项,在自贸试验区率先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条件成熟后在全国推广。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在全面梳理企业注销各环节办理事项基础上,2018年底前研究提出疏解“堵点”、优化流程的改革措施,编制公布统一的企业注销操作指南,破解企业注销难题。

(十一)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等事项。2018年底前,国务院审改办要牵头组织各部门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论证,再推动取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2019年3月底前修订公布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外许可事项一律视作违规审批。国务院审改办要在2019年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国务院审改办要组织有关部门试点开展现有行政许可的成本和效果评估,充分听取企业、公众、专家学者的意见,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完善相关许可。

(十二)加快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国务院办公厅要督促各地区抓紧以省为单位公布各层级政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协调各有关方面加快编制全国标准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要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制定统一的审批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消除模糊条款,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2019年统一事项办理标准。同时,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建立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并纳入绩效考核。

(十三)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公用事业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要组织落实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等政策,2018年底前公布货车“三检合一”检验检测机构名单,全面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要查处整治公章刻制领域行政垄断案件,严禁各地公安机关指定公章刻制企业,纠正和制止垄断经营、强制换章、不合理收费等现象。市场监管总局要在2018年底前再取消10%以上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种类或改为以自我声明方式实施,科学合理简化认证管理单元,减少认证证书种类,提升认证、检测“一站式”、“一体化”服务能力;增加认证机构数量,引导和督促认证机构降低收费标准。对教育、医疗、电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领域收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收费项目取消后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越权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发现问题要严肃整改问责。

(十四)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乱收费行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要牵头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整治“红顶中介”,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降低收费标准,坚决纠正行政审批取消后由中介机构和部门下属单位变相审批及违法违规收费、加重企业负担等现象。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要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在2019年3月底前,对本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利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行为。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要推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金融类协会规范合理收取会费、服务费,减轻企业负担。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要在2018年底前部署检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纠正不合理收费和强制培训等行为,并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

(十五)规范降低涉企保证金和社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清理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进一步降低涉企保证金缴纳标准,推广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市场监管总局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厂房租金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各地区要落实管控责任,切实做好管控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厂房、哄抬租金等违规行为,对问题严重的地方要严肃追究责任。财政部要抓紧研究提出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的具体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医保局等部门要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抓紧制定出台降低社保费率的具体实施办法,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与征收体制改革同步实施,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十六)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知识产权局要采取措施提高专利、商标注册审查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进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确保2018年底前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压缩至6个月、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10%以上。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在2018年底前制定出台对网购、进出口等重点领域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实施办法;对侵犯商业秘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网络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知识产权局要牵头实施“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引导电商平台运用“互联网+”高效处理侵权假冒投诉,在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推进线上信息共享、办案咨询、案件协查。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要积极配合加快推进专利法修订实施工作,推动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问题。商务部、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的援助。

(十七)加快落实各项产权保护措施。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要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抓紧完成不利于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8年底前将清理情况汇总报国务院。发展改革委要配合高法院继续加大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力度,2019年6月底前再审理公布一批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

(十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落实放管结合、并重的要求,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适合我国高质量发展要求、全覆盖、保障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夯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完善配套政策,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十九)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既提高监管效能,又切实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市场监管总局要在2018年底前研究制定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意见。加快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规范认证行业发展,通过质量认证和监管、完善标准规范,促进企业提品质、创品牌,让群众放心消费。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信用体系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50个以上重点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国务院办公厅要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力争2019年9月底前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同步上线运行。

(二十)坚决纠正“一刀切”式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生态环境部要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及时纠正一些地区以环保检查为由“一刀切”式关停企业的做法,并严肃追责。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要依法精简行政处罚事项,分别制定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办法,指导各地区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等现象。财政部要督促将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经费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和问责。

(二十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抓落实的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重要措施,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种障碍,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动力,确保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如期完成。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同志要具体抓到位,并层层明确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抓落实的措施,制定落实上述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责任人、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实施要求,确保各项政策取得实效。

(二十二)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各省(区、市)政府要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梳理分析本地区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政策落实中的“堵点”,切实承担优化本地区营商环境的职责,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落实有关政策的具体办法。同时,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推出更多切实管用的改革举措,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三)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在2018年底前构建营商环境评价机制,通过引入第三方等方式在22个城市开展试评价;2019年在各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若干地级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编制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年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二十四)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提高政策质量,增强政策稳定性。对企业高度关注的行业规定或限制性措施调整要设置合理过渡期,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科学审慎研判拟出台政策的预期效果和市场反应,统筹把握好政策出台时机和力度,防止政策效应叠加共振或相互抵消,避免给市场造成大的波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2018年底前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制定出台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问计求策的操作办法,完善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

(二十五)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对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并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对于市场主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要总结推广基层利企便民的创新典型做法,借鉴吸收国内外有益经验,进一步推动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

(二十六)加强对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凡是与上述政策要求不符的文件,要及时进行修订,防止出现惠企政策被原有规定堵住、卡壳等现象。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限,向社会公布落实政策的具体措施,接受社会监督,并进行自查。各地区要在2018年底前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公开曝光营商环境反面典型案例。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有关落实情况报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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