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发放方案最新,编外聘用人员的薪酬发放方案会因具体的单位、地区以及聘用合同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下面我们就来一起看看吧!
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发放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切实保障临时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县直各单位、各事业单位中经县政府研究批准,由县级财政安排费用的临时聘用人员;县直机关单位符合公务用车配备规定聘用的驾驶员。
二、岗位绩效薪酬的组成
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岗位绩效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绩效奖金和特殊岗位津贴四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所聘辅助性岗位的基本职责。岗位分一般性岗位和技术性岗位。一般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执行标准为每月600元,技术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执行标准为每月1000元。
(二)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积累。每月工龄工资按照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发,工龄工资标准为每年20元。
(三)岗位绩效奖金
岗位绩效奖金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岗位实绩和贡献。绩效奖金分月绩效奖金和年终绩效奖金。月绩效奖金标准为一般性岗位人均300元,技术性岗位人均500元。年终绩效奖金标准为一般性岗位人均2000元,技术性岗位3000元。各单位要根据临时聘用人员的岗位责任、工作表现等情况,制订绩效考核办法,奖金适当拉开档次发放。
(四)特殊岗位津贴
为体现对特殊岗位的政策倾斜,对从事特殊性辅助岗位工作的临时聘用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种类及标准,由县政府研究确定。
三、建立正常薪酬增长机制
(一)调整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标准根据本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调整,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二)正常增加工龄工资
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20元工龄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三)调整岗位绩效奖金和特殊岗位津贴
根据工作要求,并随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岗位绩效奖金和特殊岗位津贴。
四、相关政策
(一)由于临时聘用人员流动性较大,各单位与临聘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制,用工对象应当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二)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各单位要及时办理临时聘用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切实维护临时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各单位要建立临时聘用人员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工资支付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发放渠道与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相同。
(四)临时聘用人员薪酬、单位应负担的社会保险均从财政安排各单位的临时人员费用中列支,总额不得突破。临聘人员各类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五、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每年在申请预算时,将临聘人员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绩效奖金和特殊岗位津贴列入基本支出预算,按月申请拨付。
(二)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关系到临时聘用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三)本管理办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财政局共同负责解释,自2011年10月1月起实施。过去规定与
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各镇人民政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发放方案
一、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职员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职员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职员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职员。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职员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1:
四、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职员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职员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职员不享受绩效工资。
第十九条职能部门普通职员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8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层工资由公司承担,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承担,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承担。
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
方法:总经理月绩效工资=项目经理月平均绩效工资×1.5。总经理的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5500元。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的项目的经营情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为鼓励公司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以上管理者为公司忘我工作,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按月发放职务津贴,具体如下表:
五、薪级调整
第二十一条原则上公司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并根据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对全体职员发放二次绩效工资(年终奖),并酌情对工资标准予以调整,重新确定所有职员的工资。年工资总额增减幅度与上年度公司经济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条年终绩效考核采用档级评分制,评分方法与考核工具见《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六、关于职员工资
第二十三条职员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职员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职员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职员工资核定。职员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具体的人职员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长特批。初次从事该岗位的职员,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
第二十五条销售员的薪酬按《销售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每月发工龄工资50元,每年年初增发,5年封顶。
第二十七条职员工资变更。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职员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第二十八条职员工资变更办理。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
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发放方案
第一条为配合我行工资制度改革,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一个适应现代化商业银行运作的科学、合理、规范的内部绩效工资考核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其宗旨在于把职工工资同经营业绩挂钩,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突出“向一线倾斜、向业务类倾斜”的主导思想。
第三条本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是支行对各科、室、处、所的考核,不再细分到个人。对个人的考核由各部门依照本处的内部考核方案再行考核。
第四条本方案实行百分制考核方式。所涉及的定量考核数据均以XX年3季度的旬平均数为基数,按季度进行环比考核。
第五条本方案适用于我行全体在岗的员工(含柜员合同工)。
第二章指标设定
第六条参与考核的指标有四大类,分别是:业务性指标、安全保卫指标、内部管理指标及服务质量指标。
第七条每类指标针对于各部门自身的业务特点分别在各自的指标体系中占不同的权重(即分值)。
第八条为贯彻安全性、从严性原则,本方案所涉及的安全保卫指标,通过支行《安全保卫工作考核办法及细则》进行考核后,所得正分不得超过该指标在各部门考核体系中的占比,但考核不合格则可以扣负分,挤占别的指标分值。
第九条为加强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本方案所涉及的服务质量指标,除在本方案中进行扣分外,还要并罚上级行处罚数。
第三章业务网点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第十条分理处及储蓄所分两大类指标参与考核:即业务类指标和其它指标。其中,业务类指标占40%,其它指标占60%。
第十一条业务类指标是指:①各项存款,占比为35%;其中,分理处对公存款占比15%,储蓄存款占比20%;②中间业务,占比为5%。
第十二条其它指标是指:①安全保卫,占比为25%;②内部管理,占比为25%;③服务质量,占比为10%。
第四章内部科室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第十三条内部科室分业务发展类、业务支持类和业务保障类进行考核。其中,业务发展类科室包括:个金金融业务科和公司业务科;业务支持类科室包括:计财结算科和技术保障科;业务保障类科室包括:办公室和保卫科。
第一节业务发展类科室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第十四条业务发展类科室绩效工资考核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进行。其中定性指标占比为40%,定量指标占比为60%。
第十五条定性指标细分为:①内部管理指标,占比为25%;②服务质量指标,占比为10%;③安全保卫指标,占比为5%。
第十六条定量指标细分为:①存款指标,占比为15%;②贷款指标,占比为15%;③资产质量指标,占比为15%;(注:资产质量指标按五级分类进行考核,公司业务科取绝对数,破产企业贷款清偿不在考核之列;个金业务科取相对数。)④收息率指标,占比为10%;⑤其它指标,占比为5%。(其它指标是指,中间业务和新型业务的管理和推广。)
以上四项指标,除第②项贷款指标外,其它指标两个科室要综合进行考核。
第二节业务支持类科室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第十七条业务支持类科室绩效工资考核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进行。其中定性指标占比为45%,定量指标占比为55%。
第十八条定性指标细分为:①内部管理指标,占比为15%;②服务质量指标,占比为20%;③安全保卫指标,占比为5%;④其它指标,占比为5%。
第十九条定量指标是指,各科室的本职工作完成情况。
第三节业务保障类科室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第二十条业务保障类科室绩效工资考核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进行。其中定性指标占比为40%,定量指标占比为60%。
第二十一条定性指标细分为:①内部管理指标,占比为15%;②服务质量指标,占比为20%;③安全保卫指标,占比为5%。
第二十二条定量指标是指,各科室的本职工作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