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总结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妇联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一
一、抓发展促进和谐。
1、开展“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一是制定了《**区
“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方案》,确定了汤口镇山岔村、耿城镇城澜村和新华乡董家湾村今年达标。为庄里村洪芙枝争取了省级“巾帼农家店”项目,解决资金6000元。二是开展了“岗村联手·共建新农村”活动,将区“巾帼文明岗”与新农村示范村结成12对,具体做到“五个一”,即:“岗村共建”的双方做到每季进行一次联系沟通,每年举办一次培训班,每年开展一次共建联谊活动,每年至少为所在村妇代会订一份报刊,每年至少为所在村资助一名贫困留守儿童或贫困母亲。三是联办或自办实用技术培训班45期,培训妇女1974人次。培养女科技示范户36户、女能人75名。
2、以创业带动就业。一是举办了创业女性座谈会、创业女性图片展和首届创业女性培训班。二是评选表彰了12名区级“优秀创业女性”。三是举办了两场“春风送岗位”就业招聘会。为工业园区及旅游企业输送了近800名员工,其中妇女占60%。四是组织5名妇女参加市“月嫂”培训班,均获资格证书。六是深化“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制定了《**区巾帼文明示范岗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巾帼文明示范岗”的动态管理和社会监督机制,推动创建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二、抓创建推动和谐
1、开展各类家庭文明创建活动。
一是“平安家庭”创建。妇联牵头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并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构建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网络。召开了成员单位联席会,确定平东社区和甘棠镇湾山社区为示范点,在玉河休闲商业步行街开展了“平安家庭创建-送法进社区”宣传活动,确定平东社区和甘棠镇湾山花园为示范点,在玉河休闲商业步行街开展了“平安家庭创建-送法进社区”宣传活动,努力以平安家庭创建带动平安楼幢、平安村居、平安社会的建设。
二是廉政文化进家庭。制定了“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实施意见”,召开了领导干部家属座谈会,参观了区警示教育基地,印发了廉政文化进家庭倡议书,组队参加市廉政文化进家庭知识竞赛,举荐优秀“贤内助”朱长凤参评并获市表彰。
三是启动绿色家庭创建工作。发放了《致力节能减排
创建绿色家庭》倡议书,开展了签名承诺和节能减排有奖竞答活动,拍摄了专题片。推荐了汤口镇山岔村上张村民组柯平仙户参评第二届全国“绿色家庭”。
2、精心谋划组织节庆活动。
“三八”期间,举办了首届家庭才艺展示会、庆“三八”送法下乡暨新农村巾帼风采展演和“和谐家园”摄影展。
“六一”期间,举办了“全华·顺景杯”“庆六一,迎奥运,争当文明小公民”广场系列活动、第三届少儿卡拉ok大赛,组队参加市首届“迎客松啤酒”杯欢乐家庭才艺表演大赛。
三、抓维权巩固和谐
1、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制定《**区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举办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知识讲座,开展“三八”维权周送法下乡。
2、两纲的贯彻落实。完善《**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度会议制度》,召开了维权益联席会议。继续开展“降消”项目,182名贫困孕产妇得到救助资金5万元。加大女后备干部的选拔力度。实施“5132”计划,确定了后备女干部68名。
3、继续做好信访工作。全年接待来信来访22件,其中网络信访2件,提供法律帮助72人次,做到件件抓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全区专(兼)职妇女干部进行了信访知识培训,四、抓救助增进和谐
1、扶贫助学:一是启动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制定了《**区关爱留守儿童行动的工作意见》,开展了留守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建立留守儿童之家5个,其中市级1个;省级留守儿童示范家长学校1个,市级留守儿童示范学校3个。二是开展了“爱心助学·托起明天的太阳”公益明信片发行工作。三是争取“春蕾计划”资金69846元,资助贫困儿童88人。四是联合开展了“爱心圆梦大学”行动。募集资金19.15万元,92名贫困学生得到资助。
2、爱心服务:一是开展“关爱女性健康”三进(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活动。二是开展了为鼻咽癌患者项楠同学爱心募捐活动,收到社会各界捐款32296.3元。三是向上海国际扶轮社争取20辆残疾人轮椅。四是配合有关部门募集资金90224元,228户贫困母亲得到资助。
五、抓基础服务和谐
1、作风建设。深入学习十七大精
神,认真抓好效能建设和作风教育月活动,召开2次专题民主生生活会、15次机关干部学习会,规范了党员目标管理,以妇女代表联系制度的落实创新了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首次在全区妇联系统开展“落实推进年”工作季报制度和机关周一例会制度。完成了“共驻共建”、帮扶乡镇、招商引资和对上争取任务。获得并保持了区平安单位和区第十一届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
龙井幼儿园顺利通过了市一类示范幼儿园复评。
2、干部队伍建设。召开了女村支部书记座谈会,举办了**区妇女干部培训班,考察了省级新农村建设巾帼示范村、工业园区和女性创办的企业,输送8名科级女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完善了优秀女性人才信息库。
3、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带妇建”,完成了基层妇联组织换届工作,在工业园区、祥龙、双雄等非公企业建立了1个妇委会、5个妇代会,纵到底、横到边的基层组织网络基本建成。
4、外宣工作。开通了**区妇联网,对基层妇联干部进行了网络、外宣知识培训。调整充实了信息员队伍,提前完成了区委政府和上级妇联下达的信息任务。
5、扎实做好“7·10”抗灾自救工作。一是号召全区妇女积极投入抗洪救灾工作,对全区受灾妇女群众和“双学双比”示范基地进行了统计。二是向社会各界宣传以弦瑞村许雪聪为代表的先进妇女典型4人次。三是发放“情系灾区”捐款倡议书,共收到捐款1106655元。四是争取上级妇联等资金(物)5.8万元。五是组织女党员、女干部开展s103省道沿线河道垃圾集中清理行动。
妇联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二
监理如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目录
• 相关法律法规 • 相关规范规程
• gb/t50319-2013新增安全内容 • 如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相关法律法规
•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 法发〔2011〕20号
•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建市〔2006〕248号 • 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安委〔2011〕4号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版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号 •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建质[2004]213号
二、相关规范规程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2007)•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
三、gb/t50319-2013新增安全内容
• 5.5.1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并应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纳入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条文解析】本条明确了项目监理机构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法律依据,还明确在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应纳入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 5.5.2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并应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同时应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条文说明】项目监理机构应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年检合格与否,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条文解析】本条明确了项目监理机构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时除审查专项施工方案之外应审查的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阶段涉及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机械设备(包括租赁设备)管理制度、专项施工方案•
• • • • • 专家论证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有效期限、延期申请、监督管理等作了具体规定。
(3)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情况。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审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情况。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5.5.3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以及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调整时,施工单位按程序重新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条文解析】本条明确了项目监理机构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程序和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超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施工方案可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以及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符合要求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项目监理机构,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 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相关规定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对编审程序进行符合性审查,即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批专项施工方案前,应首先审查专项目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符合规定的,进行实质性内容审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重新报审,符合规定后再行报审。
•(2)对实质性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即项目监理机构对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根据相关规定,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内容,其中,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又包括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措施,其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例如,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如果安全技术措施中未能确保这一土方开挖的原则,即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项目监理机构应拒绝签认。对于施工单位报审的安全技术措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要求其重新编制、报审。
• 5.5.4 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1的要求填写。• 【条文解析】本条明确了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的表式。
• 5.5.5项目监理机构应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条文解析】本条明确了项目监理机构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进行控制的职责。
• 项目监理机构在巡视检查过程中,应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应立即签发监理通知责令整改,要求施工单位按照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 5.5.6 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监理报告应按本规范表a.0.4的要求填写。
• 【条文说明】紧急情况下,项目监理机构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事后应形成监理报告。• 【条文解析】本条明确了项目监理机构对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处理的职责和程序,还明确了监理报告的表式。
•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监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可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但在事后应形成书面监理报告。
四、如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 4.1《条例》涉及监理的条款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工作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从上述内容不难看出,它规定了监理的六项职责和四项职权。六项职责分别是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职责;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的职责;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的职责;情况严重要求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的职责;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责;依据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职责。四项权利分别是技术方案的审批权;下达整改指令权;下达暂停指令权;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权。这些职责和职权我们(监理人员)只有深刻理解了,才能在监理实施中合理运用,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 《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从上述内容不难看出,它从四个方面规定监理的法律责任,这四项法律责任可以用四个“未”字进行概括。本条也对监理的违法行为,从经济、行政、刑事等方面规定了具体的处罚办法。
《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该条文规定了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在执业中必须严格遵纪守法,否则将追究其责任,并根据不同情节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轻则停止执业数月,重则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4.2 对监理“职责”的思考 • 4.2.1 民事责任
1、“监理”是建设单位的委托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筑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规定:“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现行法规明确了建设单位(被代理人)与监理单位(委托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这一关系由“委托合同”书面确定下来,同时由“合同”设定委托的范围、内容及责、权、利。显而易见,没有“委托”也就没有“监理”。由“委托”这种法律行为形成的法律关系是怎样的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样的法律关系表明:监理人(委托代理人)按照委托合同执行时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建设单位(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但监理人不履行责任而损害了建设单位的利益时,监理人要承担民事责任。
2、连带责任
• 在民事责任中有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现行法规中,“监理”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连带责任”。• 建筑产品的生产者(施工单位)与“监理”没有合同关系,除非他与监理人串通损害建设单位利益,否则他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任何后果“监理”均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与施工单位有合同(或契约)关系的分包单位,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供应商则有连带责任。• 4.2.2 行政责任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质量条例”)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安全条例”)设立了“监理”的行政责任。有了行政责任,就有了行政处罚。多年来,工程界对“质量条例”无异议,而对“安全条例”争议较多,为什么呢?
1、“质量条例”的规定与建设单位的标的一致
• 建设单位的标的是要在约定时间与造价范围内建成合格的建筑产品,其委托“监理”的目的是授权其代表自己对施工单位的履约行为实施监督,以保障标的的实现。而“质量条例”授予“监理”的权利、责任与义务,与“委托合同”的精神是一致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均无异议。•
2、“安全条例”的规定与建设单位的标的不一致
• 建设单位出钱采购的标的物是建筑产品,与建筑产品的生产(即施工)作业行为无关。生产(施工)单位有自己的管理体系和生产流程,建设单位(包括委托代理人“监理”)无权干预生产(施工)单位的作业行为,不可能对“作业行为”承担责任或义务,这在法理上原本是很清楚的。而《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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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全条例》出台后,一些地方的实际做法是割裂“被代理人”与“代理人”这一民事主体关系,要求“代理人(监理)”对施工作业行为承担责任,这是有悖于法理的,必然引起争议。
3、“监理”无权却有责 《安全条例》设立了“监理”的安全生产管理的行政责任,却并没有赋予“监理”行政权力。连“安全条例”也说:“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如果“监理”有行政权力,施工单位敢不听吗?施工现场上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绝大多数是一瞬间的事,与其要求“及时报告”何不授其“及时处置”之权呢?“监理”对施工人员作业行为的约束或限定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握有行政许可权,而“监理”不是监督管理的行政机构,没有行政许可权,无权去约束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在责、权如此不匹配的情况下,有的地方还强行要求“监理”对施工作业进行“安全旁站”,并在发生突发性职业伤亡事故后以“监理”未进行“旁站”为由,对“监理”进行行政处罚。如此有悖于法理的现实必然引起争议。
4、行政处罚引起的几点疑问
(1)“监理”是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列出的安全生产责任方有:生产经营单位,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接受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结构,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机构。没有建设单位及其委托代理人“监理”。“监理”从事的技术服务是由建设单位委托、并为建设单位服务的,而不是由生产经营单位(施工单位)委托、为施工单位服务的。因此“监理”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只能是程序性审查;如果是技术性审查,那就是受施工单位委托而为施工单位服务了。进一步说,如果“监理”为生产经营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技术服务,那么就是“与第三人串通”,并且超出了企业的许可经营范围,是违法的。
(2)企业与个人的责任如何区分? 《安全条例》处罚条款中有这样一条:“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这一违法行为是企业行为或是个人行为呢?《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这里没有说要报监理企业,而是报建设单位。显然,这是监理工程师个人的行为,而《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把这一行为说成是“工程监理单位”的行为,这是不正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作为上位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请注意是“责任人员”!《安全条例》作为下位法,不可以超越上位法规定的责任形式、责任范围和应该承担责任的行为种类,然而却一再超越,不能不让人对其合法性、合理性产生疑问。(3)行政执法人员的困惑
①建设监理的生产安全责任在法规上有矛盾和含糊,又没有界定责任的细则和案例分析,在执行中有困惑。
②《安全条例》规定,行政处罚职权部门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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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行业主管部门及消防等在外),然而有的地方上的“委员会”也在对“监理”搞处罚,有的新闻媒体抓住一点就“热炒”。这些“处罚”不是“处罚”却更胜于“处罚”,因为他们大于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舆论影响更强。但其专业性却较差。面对这些不进入行政调查或行政处罚程序的做法,我们又该怎么办?我们也不愿看到“监理”无辜地遭受蹂躏。③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要求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不具有主观过错的不构成行政违法,是不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在一些突发性职业伤害事故发生后,监理人在事件中不仅没有主观过错,且没有任何行为,但是“上级”指令要求给予行政处罚,我们该怎么办呢? 4.2.3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在南京、北京、上海、武汉等地发生的生产(施工作业)安全事故的处理中,监理人员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这一法条是唯一的法律依据。但是,我认为此条中的“安全事故”是因“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而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即建筑物本体的质量缺陷造成的安全事故。而“生产安全事故”则是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作业行为造成的职业伤害。“质量安全”与“生产安全”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这本来是明明白白的事实和道理,不知道为什么要把这两者混淆在一起,硬要把“监理”置于死地?如果“监理”这颗外来的种子在这块土地上不适宜生长,那么干脆取消算了(试验失败),保留一个“咨询”即可。不要搞得火药味那么浓。在“生产安全事故”的问题上,“监理”肯定不应承担刑事责任。4.2.4 社会义务
在施工现场上发现施工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整改,这不仅是“监理”的义务,也是所有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如同发现火灾隐患,每个公民都有义务提出消除隐患,火灾发生时,每个公民都有义务积极进行灭火扑救。对于尽到义务的公民,国家采取的是奖励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在建设工程中,对参与建设的各单位及所有人员,积极鼓励他们在消除生产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方面多作努力和贡献,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才是应当倡导的方法和办法。4.2.5 监理应承担的责任
综上所述,“监理责任”在法律上的责任应为:
1、主要责任
主要责任是民事责任;这是由委托行为和委托合同确立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
但是在这里还需要进一步强调的是:“监理”与施工单位之间无合同关系,根本就不存在对施工单位的生产进行管理(包括施工作业安全),如前所述,“监理”也无权干预施工作业行为。“监理”的所谓“管理”是合同管理,是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履行合同的监督管理。因此,“监理”与施工单位之间无民事连带责任。
2、次要责任 • 次要责任是行政责任;这是基于政府授权的前提条件下而承担的责任。如在工程质量与质量安全方面有行政责任。但在生产安全(即施工作业安全)方面应当没有行政责任。• 监理承担安全责任不可逆转,监理人员也不能总是杞人忧天,要吃这行饭,只有认真的面对现实。建议大家力求做好下面几方面工作,以降低我们的执业风险:
一、建立风险管理制度,提高监理人员综合素质。从制度建设方面进行控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制度。不断加强监理人员培训,提高监理人员分析识别安全隐患的能力和回避、化解风险的能力。
二、规范监理工作程序,提高监理操作规范度。建立规范化的工作管理程序,完善安全管理流程,制订切实可行的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强调预防为主,主动全过程控制,处理好监理工作对资源的需求。
三、提高目标控制能力。以自己的诚信、能力和责任心做到即时判断,协调和解决矛盾,努力实现工作目标。•
四、做好组织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项目部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完善内部检查、考核体系,做到自我完善,持续改进。•
五、制订防范和规避监理责任的措施
•(1)监理单位应加强监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牢固树立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防范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和合同管理意识。要正确理解《条例》中规定的职责、职权和责任范围,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各项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生产监理方案的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明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内容、程序、制度、方法和措施。对于施工安全风险较大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与爆破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几类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于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大模板、30m以上及高空作业、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方爆破、施工安全难度较大的起重吊装工程,应当根据专家组论证的意见完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督促施工单位按照专家组意见完善施工方案,并予以审核签认。
•(3)总监要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确定安全管理的监理人员,明确其职责,做到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4)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勘察、设计文件时,发现有不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定,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时,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提出,以共同做好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5)监理要严格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进行审查,监理要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重点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技术负责人是否签字确认。
•(7)监理要加强现场的巡视和检查。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审查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督促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情况严重的,总监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8)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要特别重视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以便维护监理的合法权益。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能够反映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全貌。安全监理资料应包括监理日记、监理月报、音像资料及事故处理资料等。监理人员在监理日记中应当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监理月报应包含安全监理内容,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状况和安全管理工作作出评述,并及时报送建设单位,必要时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监理资料的整理要及时、规范。
妇联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三
xx企业再近年在xx项目安装和试生产过程中,特别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安监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加强了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管理,狠抓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建设安全生产机制,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在企业试生产的情况下,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公司是生产化工基础原料的中型股份合作企业,主要生产氯乙酸、三氯乙酰氯、氯乙酸母液、盐酸、异香兰素等系列产品。其中氯乙酸设计10000t/a,于2011年9月1日正式投料试生产。
公司成立于xx年9月,现有员工369人,设安全部,配有3名专职安全员。
二、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
我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自项目工程设计、安装、投产和使用,环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初期,我们就根据生产工艺操作等情况,成立了一套班子,专门研究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我们主要落实了以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是建立、完善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各岗位员工应负的责任。目前我们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公司总经理安全职责、公司副总经理安全职责、分管生产经理安全职责、安全员的安全职责、车间主任安全职责、职工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各部门安全职责等19 种。近阶段公司又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责任制、责任状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并得到公司自聘专家的认可。同时公司组织专门人员对责任制按季度进行考核打分,作为年终奖惩和评优的主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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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制定完善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最基本规定。安全操作规程是安全生产的依据。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我很重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工作。我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几经专业技术人员、员工骨干、专家的讨论修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形成安全生产值班、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教育、事故管理、消防管理等五大类23项制度,今年又补充制定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等。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生产岗位操作规程等24种规程,在试生产中,不断根据操作实践和工艺改进情况进行了完善,特别完善了主产品《氯乙酸操作规程》和《氨制冷操作规程》现已较成功的改善了产品的品质。同时,这些制度、规程还制成牌匾,公布上墙并要求严格执行。
三是合理调整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为了适应现代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在试生产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调整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部分成员,把一些有能力、有学历、懂得现代管理的人员充实到管理层。调整后的人员(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员)都经过市、县两级安监部门的培训考核,并取得了安全资格证书。
四是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2011年1-10月份,公司在没有销售收入的情况下,按财政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已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25万元,实际投入使用的约17万元,添置了监控器、气体报警仪、空气呼吸器等设施、设备,为生产安全运行打下了扎实的基础。目前,员工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正在筹备之中,年内缴清。
五是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我每月组织1-2次安全生产自查,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讨论总结公司当月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始终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我们还实行总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的开展安全巡查,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这些检查、会议等都形成记录,归类存档,做到有据可查。
六是积极完善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预防突发事故。我公司在安全评估、环保送批时就编制了一整套的应急预案,并在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备案。但由于预案是中介公司编制,在实际操作中,细节方面还存在小的瑕疵。为此,我组织公司的相关人员对有关内容切合实际的进行完善细化,并请专家确认,使预案有真正的可操作性。10月11日,我公司经过精心准备,按照公司制定了《氯气泄漏突发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预案》、《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方案》,成功进行了氯气泄漏和危化品意外起火事故的消防演练,使员工熟悉了事故发生后迅速疏散的方法和路线,正确掌握了氯气泄漏及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的方法,推进了公司的消防救援工作的应急能力。
三、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贯切落实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
1、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全方位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011年是“安全生产年”,国务院同时开展“三项行动”活动。园区于5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月”活动,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了切实做好这些工作,公司相继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各种活动领导小组,制定细致的活动计划,扎实开展工作。这些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影像资料、有总结,全部归类存档。氯乙酸项目安装初期,公司就制定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同时制定了隐患定期排查制度、隐患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报告制度等。成立以我为组长的“天天查隐患”领导小组;以副总经####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实际,定期召开会议,总结部署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记录在案。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并报安监部门。
2、积极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化工生产企业持证上岗是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为此公司从我做起,分管负责人、安全员、全体一线员工,都参加了盐城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响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培训,相继取得各种有关证件。对新进厂员工的二、三级教育满足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课时,这些教育培训记录在案,归类存档。
3、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文件或会议精神,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南。为此,我公司积极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及其他活动。除特殊情况委托他人参与外,其余我基本上自己参加。每次文件下达或会议后,我定期组织学习会议和文件精神,并形成记录,重要的事情安排专人负责。坚决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4、设施、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我公司在购买安装过程中,对所有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包括蒸汽流量计、氯气流量计等都进行全面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方可安装。9月30日公司停车,利用了8天的时间对抽滤器、测温表、比重表等进行维修更换,对其他设施、设备进行保养,以保证开工时生产的安全。
5、做好各项工作,接受各级安监部门的检查。日常,我们做好各种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主动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方案,报安监部门批准。国庆前夕,上级部门组织了多次检查,共查出隐患10条,全部整改到位。作为总经理,我对安全生产的这根弦一刻也没松过,我知道,安全生产关系着他人生命,关系着公司的财产安全,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今后,我将一如既往的抓好安全生产这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生产。
6、试生产以来,公司的生产设施、设备都在良好状态下正常运行。除了职能部门的检测外,我还组织定期维护、保养。开、停车制定严密的方案,并报告上级安监部门。但由于有些方面我们还需要进行调试,我们将申请试生产延期,进一步扎实的把工作做实、做好。
安全生产工作是重中之重,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吸取教训,从严要求,使我公司的安全工作步入新的行列。
妇联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四
企业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报告
xx企业再近年在xx项目安装和试生产过程中,特别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安监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加强了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管理,狠抓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建设安全生产机制,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在企业试生产的情况下,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公司是生产化工基础原料的中型股份合作企业,主要生产氯乙酸、三氯乙酰氯、氯乙酸母液、盐酸、异香兰素等系列产品。其中氯乙酸设计10000t/a,于xx年9月1日正式投料试生产。
公司成立于xx年9月,现有员工369人,设安全部,配有3名专职安全员。
二、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
我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自项目工程设计、安装、投产和使用,环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初期,我们就根据生产工艺操作等情况,成立了一套班子,专门研究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我们主要落实了以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是建立、完善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各岗位员工应负的责任。目前我们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公司总经理安全职责、公司副总经理安全职责、分管生产经理安全职责、安全员的安全职责、车间主任安全职责、职工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各部门安全职责等19 种。近阶段公司又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责任制、责任状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并得到公司自聘专家的认可。同时公司组织专门人员对责任制按季度进行考核打分,作为年终奖惩和评优的主要条件。
二是制定完善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最基本规定。安全操作规程是安全生产的依据。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我很重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工作。我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几经专业技术人员、员工骨干、专家的讨论修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形成安全生产值班、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教育、事故管理、消防管理等五大类23项制度,今年又补充制定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等。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生产岗位操作规程等24种规程,在试生产中,不断根据操作实践和工艺改进情况进行了完善,特别完善了主产品《氯乙酸操作规程》和《氨制冷操作规程》现已较成功的改善了产品的品质。同时,这些制度、规程还制成牌匾,公布上墙并要求严格执行。
三是合理调整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为了适应现代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在试生产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调整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部分成员,把一些有能力、有学历、懂得现代管理的人员充实到管理层。调整后的人员(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员)都经过市、县两级安监部门的培训考核,并取得了安全资格证书。
四是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xx年1-10月份,公司在没有销售收入的情况下,按财政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已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25万元,实际投入使用的约17万元,添置了监控器、气体报警仪、空气呼吸器等设施、设备,为生产安全运行打下了扎实的基础。目前,员工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正在筹备之中,年内缴清。
五是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我每月组织1-2次安全生产自查,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讨论总结公司当月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始终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我们还实行总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的开展安全巡查,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这些检查、会议等都形成记录,归类存档,做到有据可查。
六是积极完善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预防突发事故。我公司在安全评估、环保送批时就编制了一整套的应急预案,并在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备案。但由于预案是中介公司编制,在实际操作中,细节方面还存在小的瑕疵。为此,我组织公司的相关人员对有关内容切合实际的进行完善细化,并请专家确认,使预案有真正的可操作性。10月11日,我公司经过精心准备,按照公司制定了《氯气泄漏突发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预案》、《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方案》,成功进行了氯气泄漏和危化品意外起火事故的消防演练,使员工熟悉了事故发生后迅速疏散的方法和路线,正确掌握了氯气泄漏及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的方法,推进了公司的消防救援工作的应急能力。
三、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贯切落实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
1、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全方位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xx年是“安全生产年”,国务院同时开展“三项行动”活动。园区于5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月”活动,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了切实做好这些工作,公司相继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各种活动领导小组,制定细致的活动计划,扎实开展工作。这些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影像资料、有总结,全部归类存档。氯乙酸项目安装初期,公司就制定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同时制定了隐患定期排查制度、隐患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报告制度等。成立以我为组长的“天天查隐患”领导小组;以副总经####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实际,定期召开会议,总结部署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记录在案。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并报安监部门。
2、积极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化工生产企业持证上岗是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为此公司从我做起,分管负责人、安全员、全体一线员工,都参加了盐城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响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培训,相继取得各种有关证件。对新进厂员工的二、三级教育满足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课时,这些教育培训记录在案,归类存档。
3、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文件或会议精神,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南。为此,我公司积极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及其他活动。除特殊情况委托他人参与外,其余我基本上自己参加。每次文件下达或会议后,我定期组织学习会议和文件精神,并形成记录,重要的事情安排专人负责。坚决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4、设施、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我公司在购买安装过程中,对所有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包括蒸汽流量计、氯气流量计等都进行全面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方可安装。9月30日公司停车,利用了8天的时间对抽滤器、测温表、比重表等进行维修更换,对其他设施、设备进行保养,以保证开工时生产的安全。
5、做好各项工作,接受各级安监部门的检查。日常,我们做好各种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主动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方案,报安监部门批准。国庆前夕,上级部门组织了多次检查,共查出隐患10条,全部整改到位。作为总经理,我对安全生产的这根弦一刻也没松过,我知道,安全生产关系着他人生命,关系着公司的财产安全,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今后,我将一如既往的抓好安全生产这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生产。
6、试生产以来,公司的生产设施、设备都在良好状态下正常运行。除了职能部门的检测外,我还组织定期维护、保养。开、停车制定严密的方案,并报告上级安监部门。但由于有些方面我们还需要进行调试,我们将申请试生产延期,进一步扎实的把工作做实、做好。
安全生产工作是重中之重,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吸取教训,从严要求,使我公司的安全工作步入新的行列。
妇联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五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规范 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致全市危化品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
各危化品企业负责同志:
天津港发生“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后,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两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汲取此次事故的沉痛教训,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加强危险品管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血的教训极其深刻,必须牢牢记取。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要求各生产单位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这一起事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吸取事故教训,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等三项专项整治活动。突出以危化品领域安全隐患整治为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的港口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罐区、危险化学品经营、精细化工企业、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等六个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明确要“从严、从快、从狠”开展专项整治,“严查、严治、严管”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严惩查出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的企业。
去年12月1日施行的新《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要求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保障投入、严格管理、加强培训,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依法生产经营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无数事例表明,企业不消灭事故隐患,事故终归要毁灭企业,企业负责人也会付出沉重代价。生命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希望你们自觉遵法守规,履职尽责,注重预防,遏制事故,促使企业安全发展。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意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必须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当前,正值全国上下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时期,希望各危化品企业按照近期我市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要求,做到隐患排查要查严、查全、查彻底,不留盲区,隐患整治要治实、治细、治到位,不留后患。
感谢你们为安全生产事业付出的努力,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坚守安全生产这条生命线,打好危化品领域安全隐患歼灭战,为企业安全、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和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嘉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26日
妇联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六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开展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车间主任工作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1、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指示在本车间贯彻执行。
2、组织制定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的措施规划。
3、组织对新职工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及时听取工人提出的正确意见。
4、组织全车间职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
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扬先进班组和个人。
5、严格执行有关劳保、保健用品等的发放标准。加强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职工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6、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经厂长(经理)批准后执行。
班组长安全职责
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2、组织参加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理,并报告上。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
5、搞好“安全月”、“安全周”活动和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推广经验。
6、发动职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岗位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现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从业人员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力和权益
一、要求获得劳动保护的的权利
二、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的权利
三、有权参加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四、享有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
五、获得职业健康防治的权利
六、合法拒绝强令冒险作业权
七、享有紧急避险权
八、享有工伤保险和民事索赔权
九、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十、享有批评、检举和控告权 十
一、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益 十
二、女职工限购特殊保护的权益 十
三、未成年工享有特殊保护的权益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义务
一、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
二、服从管理的义务
三、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四、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危险源点每日检查一次。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二、定期召开由车间主任、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厂内职工对安全生产方面的呼声。对反映的安全问题或存在的事故隐患,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督促和落实专人限期整改,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四、确定检查对象、范围、时间,做好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一、所有职工负责对自己岗位所使用的机械、电气等设备都要做到随时检查。
二、专用设备、设施由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三、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设备、设施负责月检和季检,并填写检查记录。班组长上下班对本班组的设施、设备负责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四、对存在的事故隐患部位,应立即上报,立即整改。(1)、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五、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所需原料设备采购部门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六、整改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企业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七、企业安全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凡不按要求及规定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或对事故隐患不报或迟报造成后果的,将依照本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本公司厂长、安全负责人、各岗位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厂长(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每半月要对全厂的车间主任、班组长进行一次安全培训。
3、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4、企业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保证职工有资格上岗。
5、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具体措施:年初制定教育培训计划,一是计划围绕新职工、转岗职工、老职工安全培训的不同规定,制定一个具体的培训实施计划,什么时间、什么内容、什么地点、谁来上课、那些人参加,都要具体化、可操作。
二是注重实效:培训内容要实用,重点是岗位操作规程和必知必做必遵守的事项,使员工做到“三个知道”。
三是严格考核:每次培训结束后,要组织对参训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既要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又要符合本单位安全实际需要,对缺课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要补课补考。
四是建立档案: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档案,培训资料和试卷要妥善保存。
五是加强检查:企事业单位的安全副职和安全管理人员,应通过日常检查和会议,对教育培训落实情况进行调度,经常检查员工对应知应会内容的掌握情况。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管理制度
一、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二、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三、在生产场所内应设臵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四、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臵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五、企业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本单位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的规范,特制定本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
(一)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使用年限到期或淘汰需要更换
(二)定期进行检验检测、进行停产维修、日常保养维修。
(三)每年初,企事业单位应制定具体的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计划,明确淘汰、购买、更新、安装、试运行或检测检验、停产维修、日常维护的具体时间、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安全注意事项,并通过定期检查和有关会议对落实情况进行调度。
(四)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五)企业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逢节、假日、夜间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并将主要领导的电话放于明显位臵,遇紧急情况随时联系。
2、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直到开除。
3、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定时要厂区各处巡查。
4、遇陌生人进厂,值班人员问明来意,才决定是否放行。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建立记录台帐,每天由作业班长进行记录。
4、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应统一集中在现场办公室,以备检查。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上一级部门报告。
6、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7、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8、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个人防护用品。
10、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随意挪动。
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厂区范围内行驶、作业的机动车辆,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近应齐全有效,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
2、企业应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
3厂内机动车辆应在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并进行年度检验。
4、车辆驾驶人员需参加劳动行政部门组织的考核,取得《厂矿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证》。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制度
一、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委托安全副职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例会
(1)对上月安全生产具体工作事项完成情况进行调度(2)组织进行安全风险分析(隐患分析、生产经营项目和设备变化分析,气候与周边相关因素分析)
(3)对下月安全生产具体工作事项进行部署,有几项工作,谁来负责,什么时候完成,具体标准和要求是什么等等。
二、每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并由专人负责记录归纳,传达落实。
三、对安全生产会议中作出重大决定等重要内容不准漏记或错记。
四、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各部门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五、年终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经验找出教训,制定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六、年终结束,汇总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装订成册入档。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和组员,明确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具体的联络办事人员。
2、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3、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企业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防火工作负责。
二、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三、企业每年对员工进行1-2次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使企业员工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必要的防火和灭火技能。
四、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整改。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五、配置完好有效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六、保障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样式、颜色、规格的消防疏散标志。
七、当发生火灾时,立即向110报警,同时立即组织力量抢救;火灾扑灭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火灾事故。
八、严禁谎报火灾。。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年一次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五、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六、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七、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八、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九、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劳动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
1.、劳动保护用品是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辅助措施,它不能替代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及对尘毒有害物质的治理。 2、员工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的需要,按照标准规定发放,工种未列入及超出标准规定的领用需经资产运营部批准。
3、员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多领、冒领、不送人、不变卖。
4、为更好的开展劳动保护,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工作时间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是安全操作规程中首要规定,经安全检查在上班时间未使用相应规定的防护用品,按违章作业
安全生产计划制度
一、年初,单位负责人要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计划内容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全员教育培训、设备维护保养、危险源点监控、应急救援演练、安全生产经费投入等。
三、逐项完成时限、责任人员、保障措施和标准要求。
四、各级人员必须按照计划逐项落实。
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一、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必须向负责安全监管的政府作出安全生产承诺,每二年签订一次安全生产承诺书。
二、单位内部层层开展承诺活动。
三、承诺内容要覆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部内容,层层承诺不发生事故。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
一、年初制定本年度不同层次(厂、车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任务。
二、对任务、目标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落实责任,厂长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目标工作会议;定期检查各单位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年终进行全面考核。
三、根据不同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奖惩细则。
四、定期检查和年终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在安全管理方面因失职,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按照奖惩制度严肃处理。
六、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及时给予奖励。
七、根据全年的考核结果,年度兑现奖惩。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较轻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二、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的,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在组织抢救的同时应立即向当地县级安监部门报告,事故上报时限为:一次死亡1-2人在8小时内,3-9人在4小时内,10人以上在1小时内。不得迟报、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三、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前,必须向当地县级安监部门报告,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四、发生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安全监管部门,并制定安全有效的防范措施。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一、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
二、落实应急救援组织、装备和器材,并将应急救援程序和具体事项明确到每一个参与组织指挥的人员,落实到生产一线的每一名员工。
三、应急预案每年应进行一次演练,使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熟悉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什么样的应急措施,以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职业危害预防监控制度
一、涉及到职业危害的部位,每年向当地安监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
二、把职业危害防控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三、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测监控,认真分析各岗位、各工种的职业危害程度,严格制定和落实职业危害防控措施。
四、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人员配发合格的防护用品,并严格落实岗前、岗中、岗后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五、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劳动安全监督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发病情况、患者去向、死亡人数、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己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六、一旦发现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按国家职业病报告规定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七、建立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化学毒物预防知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八、建立女工职业卫生保障制度。不得安排怀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幼儿有害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