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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优质(优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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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优质(优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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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有效性受法律保护。合同的条款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能够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以下是一些合同签署的常见风险和防范措施,建议您在签署合同前仔细阅读。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优质篇一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任用制度,培养一支讲政治、懂业务、精技术、会管理的干部队伍,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实际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试用原则是“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坚持备用结合,实行动态管理,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

第一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公布试用干部岗位。

第二条试用干部应具备的条件:

(一)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

(二)工作经验:从事管理工作或班组长3年以上,属业务、技术或管理骨干。

(三)年龄:40岁以下。

(四)认同企业文化和价值观,有较强的执行能力,有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政治素质高,组织原则性强,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富有创新精神,身体健康。

第一条试用干部一般通过竞聘上岗程序进行。

第二条选拔程序:

(一)竞聘报名: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所在单位提出初审意见,人力资源部审查合格后,参加竞聘上岗。

(二)竞聘内容:笔试成绩10,面试成绩40,素质测评10,领导班子评议40,最后择优试用。

(三)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提出考察名单,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察,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资格要求把关,特别要把好政治关,全面考察拟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发展潜力,注重了解其熟悉业务范围和主要专长。

(四)试用干部的选拔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广开推荐渠道,实行民主集中制,符合条件的,交分公司党委集体讨论,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由总经理决定是否聘用。决定聘用的,签订试用干部合同。

第一条试用干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按原职级岗位工资不变,奖金按职级10级考核发放。

第二条试用期间经考核仅为合格或欠佳的,退回原工作部门,并取消相关待遇。

第三条试用期满一年,经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的,在不突破三级经理编制的前提下,正式履行聘用手续,享受相关待遇。

第四条试用期满一年,经考核为良好及以上,但由于受三级经理编制的限额不能履行聘用手续的,继续按试用期待遇执行。

第一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条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优质篇二

当企业与员工签署了公司合同后,为将公司工作作风抓好,一定要有明确的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公司合同管理办法(20xx版),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1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3定义。

3.1所属单位:特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3.2合同:是指除。

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3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4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与相关规定。

4.1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

4.1.1所属单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由集团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非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集团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管理的项目,需经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并由审核或直接办理单位报集团公司备案。其中,需由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合同,应当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签订:

4.1.1.1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合同。

4.1.1.2投资、借(贷)款及其他融资、企业财产保险、资产转让、出售、收购、

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除外)。

4.1.1.3集团公司直管所属单位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厂运营、机组检修合同。

4.1.1.4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以及担保合同。

4.1.1.5限额以上的。

买卖合同。

4.1.1.6集团公司或具有管理权限的所属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或备案的其它合同。

4.1.2集团公司本部各类合同,以及所属单位除4.1.1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合同,由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分别按本办法关于单位内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1.3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对4.1.1规定事项,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及程序办理。

4.2管理规定。

4.2.1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2.2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法律顾问所在的综合管理部门,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

4.2.3需要以集团公司或者所属单位名义订立各种具有履约性质的协议、文件的部门,为合同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根据合同项目需要指定承办人,借调、借用人员不得被指定为承办人。

4.2.4审计、监察部门依其职责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全过程进行审计、监察。

4.2.5合同签订之前应当经财务、审计、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合同项目所涉及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审查会签。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范围,由承办部门根据项目所涉及的计划、归口管理、综合事务、劳动、人事、安全、技术、生产、建设、股权、市场、国际合作等问题确定。

4.2.6合同管理实行承办部门负责制与审查会签责任制相结合的责任制度。

4.2.6.1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订立、履行和执行的全过程全面负责,合同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

4.2.6.2审查会签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及本办法的规定,对合同项目中应当提出相关意见而未提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2.7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的部(处、科、室)等职能部门一律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者其它具有履约性质的任何书面文件;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应当具有集团公司的授权委托。

4.2.8法定代表人不亲自签署而授权代理人签署合同,应当按《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授权委托书。

4.2.9合同承办部门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分别建立合同台帐,实行履约跟踪统计报告责任制。

4.2.10在合同的订立、履行中,对有下列行为之一,且产生较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由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会同人事部门追究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2.10.1不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履行合同的。

4.2.10.2订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的。

4.2.10.3审查人员延误审查时间或未审出合同缺陷的。

4.2.10.4不按法律或本办法规定履行变更或解除合同职责的。

4.2.10.5应当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而擅自放弃的。

4.2.10.6提供虚假资料的。

4.2.10.7不履行内部管理程序、超越授权或滥用授权签约的。

4.2.10.8未按规定进行授权或擅自转委托的。

4.2.10.9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收受贿赂的。

4.2.10.10泄露合同意向、商业秘密或有关机密的。

4.2.10.11延误纠纷处理法定时效期间的。

4.2.10.12在合同管理、签订、审核、履行过程中有其他失职行为的。

5职责。

5.1归口管理部门职责。

规章制度。

为合同承办部门提供法律服务。

5.1.2建立健全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各部门及所属、所管单位合同管理情况。

5.1.3参与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起草、审查、签订及合同纠纷的处理。

5.1.4统一管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公证、鉴证事宜,管理合同专用章。

5.1.5负责合同备案文本的管理,执行合同登记、统计及报告制度。

5.1.6组织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负责合同承办人员资格审查。

5.1.7在会签或参与重大合同谈判过程中,负责审查合同主体、内容、形式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

5.1.8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5.2合同承办部门职责。

5.2.1负责合同立项,指定合同承办人,进行可行性论证,意向接触,资信调查,报请主管领导审批。

5.2.2组织合同的谈判。

5.2.3起草合同文本,并组织审查会签。

5.2.4组织合同的签订,办理所需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2.5负责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

5.2.7负责所属单位报送集团公司审核合同事项的办理。

5.2.8收集本办法的执行情况信息,并按集团公司年度制度建设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5.3合同审查会签部门职责。

5.3.1财务部门负责对合同的价款、支付方式的合理性、可行性,资金预算及来源的可靠性,财务手续的合法性、合规性,担保财产合法、安全性进行审查;对合同变更或解除的经济性进行评估,出具书面意见。

5.3.2审计部门负责对合同涉及的资金来源、使用及资产所有权、动用审批手续的合法性以及合同价款、酬金和结算的合理、合法性进行审查。

5.3.3相关业务部门按本部门职责,负责对合同所涉及本部门业务范围的相关条款的合法性、可靠性、可行性、安全性,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及政府文件规定等问题提出审查意见。

5.3.4归口管理部门审查会签职责,按本办法5.1.7的规定执行。

5.4合同承办人职责。

承办人应对合同自商约时起至履行完毕止的全过程负责,对期间出现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须及时与本部门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协商,并以承办人为主进行处理。

5.5监察部门职责。

负责对合同办理的程序及相关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提出监察建议或做出监察决定,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专项效能监察。

6程序。

6.1.1按4.1.1规定,责任单位将合同草案、立项依据、事项所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并附相关情况说明,办理报批或备案。

6.1.2合同送审,按合同所涉及业务的性质,向相应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由该业务主管部门承办。

6.1.2.1承办部门审核立项依据、签署承办意见、确定承办人。

6.1.2.2按6.2规定的会签、审核、审批程序办理。

6.1.2.3通过审批后,由承办部门通知送审单位签署。

6.1.2.4涉及变更、解除、纠纷处理问题时,按本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6.1.3合同备案,应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报送,由归口管理部门办理。

6.1.3.1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合同审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6.1.3.2对存在相关问题的合同,协商报备单位处理。

6.1.3.3备案材料归档。

6.2.1立项。

6.2.1.1合同立项应当由承办部门填写立项登记审批表,注明立项依据及资金来源(预算内与预算外)。

6.2.1.2意向接触,确定合作主要条件及运作方式,开展相关合作条件或价格方面的咨询,或者按招投标管理规定组织招标。

6.2.1.3资信调查,确定合作主体是否符合签约要求、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范围包括:

1)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及其他权利能力证明文件,且真实有效。涉及专营许可的,具备相应的许可证明文件;涉及资质要求的,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

2)经营范围能够充分满足合同项目的需要。

3)具有履约能力,必要时应索取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4)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严重违约事实;在签署本合同时,未涉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在签署本合同时,不存在任何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作出的任何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或其他法律程序。

6)其他与合同签订、履行相关的事项。

6.2.1.4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如果必须与其签订合同时,应由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

6.2.2草拟合同文本。

凡国家、行业或集团公司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结合实际需要予以适用或借鉴。

6.2.2.1合同必备条款包括标的(规格、型号、数量或具体事项)、质量标准或要求、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价款与支付方式或合作条件、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6.2.2.2具有支付条件的合同,首期预付款原则上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如数额较大或必须超过30%,合同他方应当提供相应担保。

6.2.2.3合同有效期限应至合同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6.2.2.4合同文本份数按实际需要确定,但我方至少保证承办部门存档、附财务付款手续留存、归口管理部门备案各一份。

6.2.3谈判。

重大合同应组成谈判小组进行谈判,一般应有财务、技术、法律、监察审计及与合同内容相关的其他部门人员参加,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和确定具体人员范围。

6.2.3.1召开准备会议,明确谈判事项,确定谈判原则、策略、重点及主谈人员,统一部署。

6.2.3.2承办人对谈判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必要时向本部门分管领导请示。

6.2.3.3谈判结束后,承办人制作谈判备忘录,并经我方全体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备忘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1)准备会议情况,包括会议时间、参加人员、形成的一致意见、声明保留意见、法律意见、需要请示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的事项等。

2)谈判情况,包括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双方存在的主要分歧,以及下一步我方谈判人员提出的应对意见。

6.2.4审查会签。

6.2.4.1承办人填制审查会签单,附合同草案,连同合同立项依据、他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证明材料,送会签部门审查。

6.2.4.2审查部门应提出具体的审查意见,如有必要,可附书面审查意见返回承办部门。如没有具体意见,应按职责在会签单上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的确定性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字。

1)审查意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合同名称、承办部门、送审日期、审查意见、审查人、部门负责人签字。

2)合同签审部门对合同的审核期限,一般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对特别重大、复杂合同的审查,一般不超过八个工作日。

6.2.4.3审查会签意见处理。

1)根据合同所涉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经承办人与审查人沟通,由承办人按双方取得共识的意见,修改合同草案。

2)出于项目本身需要及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对于承办人认为无法采纳的意见,应向本部门领导汇报,由本部门领导决定是否采纳。

3)承办人应将审查会签意见处理情况如实填入《立项登记审批表》,对未予采纳的意见,应注明原因。

6.2.6审核。

6.2.6.1承办人将承办部门承办意见填入《立项登记审批表》,由部门审核盖章、领导签字。承办意见包括:

1)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2)合同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3)合同技术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规程、规范。

4)合同项目是否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5)合同条款是否是缔约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6)合作条件、方式是否符合公平、效益原则,主体之间的平等地位是否得到体现。

7)合同价款是否合理,价款的确定是否符合公司有关程序。

8)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9)是否具备签署条件。

6.2.6.2承办人将《立项登记审批表》连同合同草案、会签单、会签部门审查意见书、或有的谈判备忘录,以及承办部门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说明材料,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6.2.6.3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1)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所附资料齐全的合同,由归口管理部门经办人在会签单上签字、统一编号。

2)对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应程序、所附资料不全的合同,由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补正意见,承办部门整改。

6.2.7审批。

6.2.7.1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编号后,由承办人将合同草案及相关资料送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审批。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认为必要的,在签署意见后送法定代表人审批。

6.2.7.2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或法定代表人,根据《立项登记审批表》记载的事项、部门意见及相关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6.2.8签署。

6.2.8.1承办人对合同逐页签字后,送法定代表人签署。

6.2.8.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由承办人会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办理授权委托书。

6.2.8.3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签署后,送归口管理部门加盖合同专用章。承办人应将合同副本、授权委托书(各1份)留存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6.2.8.4合同他方由代理人承办、代签合同的,应索取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6.2.8.5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办理合同鉴证、公证或审批、备案手续。

6.2.9简易程序。

对于标的数额及风险较小的采购、服务类合同,以及特殊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事项合同,可按6.2.1、6.2.2、6.2.7、6.2.8的规定,直接办理。具体包括:

6.2.9.1直接或间接涉及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买卖及办公服务类合同。

6.2.9.2特殊紧急情况下经法定代表人批准的合同。

6.3履行程序。

6.3.1合同经签字、盖章,且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时方可全面实际履行。合同生效之前,不得实际履行。

6.3.2承办人按合同约定,承担通知义务,组织合同的履行,办理相关事项,并及时填写《合同履行情况统计表》,按年度报归口管理部门备案。如有付款事项,承办人应向财务部门提供合同副本。

6.3.3承办部门实施履约跟踪统计,掌握实际履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获取证据、协调处理并向归口管理等相关部门报告。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合同签署人报告。

6.4变更或解除程序。

6.4.1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在与合同归口管理等部门沟通情况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他方,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答复的期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草案一经达成,需按本办法6.2的相关规定办理。

6.4.2合同承办部门收到合同他方要求变更、解除合同的文书、电报、电话、信函、图表、数据电文,应及时与归口管理等部门沟通情况、请示合同签署人后,应当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书面答复对方。如果必须变更或解除,应与他方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草案,确定索赔条件,并按本办法6.2的相关规定办理。

6.4.3对不可抗力或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原因而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或者及时取得对方遇有上述情况的证明材料,主动与合同有关各方协商处理。

6.4.4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变更,应征得原担保单位的同意并在变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6.4.5需经有关行政部门批准的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报原批准部门批准。

6.4.6经公证、鉴证的合同,所达成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需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

6.4.7涉外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应按规定办理。

6.5纠纷处理程序。

6.5.1合同他方当事人违反约定或提出履行异议的,承办部门必须在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内以法定或约定的方式答复。

6.5.2出现纠纷,承办部门应立即向合同签署人和归口管理部门报告,并收集整理处理合同争议的文件和证据资料。

6.5.3合同纠纷协商、调解,应由合同承办部门与归口管理部门共同进行。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时,应依合同签订程序签订书面协议。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时,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可按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承办部门应商同归口管理部门确定代理人、应对方案等,并向受托签署人、法定代表人请示。

6.6档案管理与使用程序。

6.6.1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合同审核情况,建立适时动态统计台账。

6.6.2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由承办人整理、保管合同档案,并按集团公司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归档。具体范围包括:

6.6.1.1合同正式文本及附件。

6.6.1.2立项登记审批表。

6.6.1.3会签单。

6.6.1.4审查会签意见书。

6.6.1.5与合同签署有关的基础、背景资料。

6.6.1.6合同他方当事人资信证明材料。

6.6.1.7双方或有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6.6.1.8合同履行中或有的电传、信函、电报、图表等。

6.6.1.9或有的有关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及一切相关文字信息、音像资料等。

6.6.1.10或有的有关纠纷处理的协议书、调解书、裁决书、判决书等。

6.6.1.11其它应当存档的相关资料。-17-。

6.6.2档案的使用,按集团公司档案及商业秘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6.7监督管理程序。

6.7.1审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对在专项审计、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监察部门反映。

6.7.2监察部门对审计、归口管理部门反映的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

6.7.3监察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以及在效能监察、举报处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经承办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同意后,要求承办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纠正。

6.7.4对依据事实情况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需要做出处理的,由监察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本部门分管公司领导同意后,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6.7.5监察部门依据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或决议,商人事劳动部门处理。

7支持性文件及相关附件。

7.1支持性文件。

7.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7.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7.1.3《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建方案》。

7.1.4《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章程》-18-。

7.1.5《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优质篇三

为规范无线网络的使用,防止在无管理、无防护的状态下使用wifi无线网络造成公司敏感信息泄露、重要数据损坏、网页劫持、电脑病毒感染、业务系统被非法控制等严重后果,保障无线网络的正常运行,加强公司网络环境安全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公司各部门如需使用无线网络接入服务,应统一向公司网络部提交申请,申请可以个人或部门为单位提交,申请人或部门需填写附件《无线入网申请登记表格》内容并通过oa提交给公司网络部登记汇总上报后,统一由网络部负责开通服务。

公司网络结构由网络部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管理维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办公室如需无线网络设备等必须事先与网络部取得联系。个人电脑及个人手机设备等所用ip地址必须由网络部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改动,擅自改动者将受到惩处。

无线网络密码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设定,统一由公司网络部负责管理和设置。如密码变更,需由公司网络部负责修改并通知相关使用人员。

第一条对于蓄意破坏网络正常运行,蓄意窃取网上秘密信息的。

个人,作x处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对于由管理不善引起公司秘密泄露的责任人,视其情节严重处以。

第五条对于私自更改网络结构,私自设置dns,wins等服务的责任人,处以。

第六条任何部门未经许可不得在网上挂任何应用系统。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优质篇四

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为规范及所属单位设备管理工作流程,明确职责,保证设备安全,确保生产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管理架构调整,对原《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的《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办法》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明确管理职责,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及所属费用单位、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设备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的方针,坚持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员参与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技术和经济的措施,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技术装备素质;积极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和先进技术,提升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水平。

第五条各级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实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良好技术状态,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应用节能环保技术,促进设备节能减排;合理制定维修费用指标,提高设备全寿命周期经济效益。

和油品等散物料成套连续输送设备。

第七条各单位应建立设备管理体系,对设备的规划、选型、购臵、安装、验收、使用、检修、改造直至报废实行全过程管理;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贯彻“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八条设备管理实行、各单位和队(车间)等三级管理。

第九条主管部门职责1.技术工程部职责。

(1)技术工程部是设备主管部门,负责设备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建立设备管理体系。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设备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指导各单位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3)开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交流设备管理先进经验;结合设备管理实际,对各单位设备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组织设备中长期规划编制,指导各单位制定本单位设备专项规划,参与设备相关课题的前瞻性研究。

(5)审核各单位年度设备资本性投资建议预算,监督各单位预算计划执行情况;参与设备资产的调拨、出租、转让、联营、合资和报废等报批申请的审核工作。

(6)参与大型设备购臵技术规格书、招标文件审查及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查工作,指导各单位实施;组织或参与大型设备购臵、技术改造和投资的设备资本性投资项目验收工作。

(7)开展设备统计分析工作,归口上报相关统计报表;指导各单位通过设备统计分析工作,为提高设备运行质量提供基础数据。

(8)组织或参与重、特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特种设备、防雷接地设备设施等定期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各单位制定、演练设备(包括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2.总工办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引导设备技术创新工作,推进设备管理标准化工作。

(2)负责组织重大设备(大型成套设备)购臵项目的立项审查、优化和选型等工作。

3.安全监察部职责。

(1)安全监察部负责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参与生产设备安全技术监督和检验工作;监督设备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工作,参与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组织制定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落实;负责协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和发证工作。

工作。

4.规划建设部职责。

(1)规划建设部是计划主管部门,负责设备资本性投资计划管理工作,审核、编制设备更新、购臵及技术改造项目年度资本性投资预算。

(2)参与大型设备购臵技术规格书、招标文件审查及技术改造方案审查;参与投资的设备资本性投资项目验收工作。

5.财务部职责。

(1)财务部是资金主管部门,负责设备资金和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制定设备资金、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组织或参与设备资产的调拨、出租、转让、联营、合资和报废等报批申请的审核工作。

(3)参与大型设备购臵技术规格书、招标文件审查及技术改造方案审查;参与投资的设备资本性投资项目验收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主管部门职责1.技术部门职责。

(1)各单位技术主管部门是设备管理的二级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设备全过程管理。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管理制度及流程。

(2)协助安全部门编制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开展设备操作、维修人员技术培训;组织本单位技术交流,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工作;负责本单位设备管理的监督、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

(3)负责编制本单位设备规划、设备投资建议预算和设备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组织设备普查,做好本单位设备运行、维护信息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4)负责编制本单位设备运行、保养维修、成本费用、材料消耗和备件储备等技术定额与技术标准;健全设备台帐、单机档案、设备技术档案和特种设备档案,办理设备验收、交接、更新、改造、封存、报废等管理手续。

(5)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特种设备安全规程,定期进行安全监测、检验,发现问题应停用并及时维修;积极开展设备节能减排工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老旧设备、淘汰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能耗、重污染设备。

(6)负责一般及以下机损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上报重大及以上机损事故;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和防雷接地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及报检工作,并配合检验、检测;结合本单位实际,负责编制本单位设备应急预案并参与演练。

2.安全部门职责。

(1)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安全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特种设备管理及定期检验工作;组织本单位设备操作、维修人员安全培训,监督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

(3)监督设备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工作;参与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参与本单位设备应急预案的编制,并组织演练。

3.计划、财务部门职责。

(1)各单位计划、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设备资金和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设备资本性投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负责编制上报本单位设备资本性投资预算及调整预算,监督、落实本单位预算计划执行情况,参与设备资产验收工作。

(3)组织或参与本单位设备资产的调拨、出租、转让、联营、合资和报废等工作。

第十一条机械队(站、车间或段)。

1.各单位属基层站、队、车间等是设备管理的三级管理单位,是设备运行、维护管理部门,负责所属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技术定额,建立健全设备操作和维护岗位责任制,合理使用设备,节能降耗,保持设备良好技术状态。

3.根据设备技术状态编制设备维护建议计划,开展设备运行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做好设备统计、分析和考核工作,按时上报统计报表;落实设备原始记录的填写和保存责任,健全设备单机档案和设备台账。

4.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保有情况,结合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设备的增购、更新、改造、封存、启封、调拨和报废等申请、并负责封存设备的保养工作。

5.负责所属设备机损事故的现场保护和处臵工作,吸取教训、制定预防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负责所属特种设备和防雷接地设备设施定期检验的配合工作,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参与设备(包括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编制,落实演练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维修部门职责。

各单位属设备维修部门是设备三级管理单位,是专业的设备维修部门,负责本单位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工作。

1.贯彻执行上级设备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设备维修规程和技术标准;落实“自检、互检、专检”维修质量保障体系、降低维修成本;参与设备事故的现场处理,参与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工作。

2.开展设备维修方法的研究和应用工作,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维修水平;做好维修原始记录的填写、保管和统计分析工作。

3.建立健全设备维修技术档案,负责维修和配件加工制造等图纸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归档工作。

第十三条分类和编号。

根据行业有关规定,结合设备用途,设备原则上可划分。

为四类:起重设备、输送设备、装卸搬运设备、专用设备(包括集装箱专用设备);各单位按行业标准和要求对本单位设备进行统一编号,报技术工程部核准备案,编号应当标示在机械的明显部位,要求清晰、醒目。

第十四条规划、选型和购臵。

1.各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发展和设备技术状态,编制设备更新和改造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预算建议计划,按管理程序上报,计划下达后组织实施。

2.设备选型应当遵循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满足生产、安全可靠、方便维修、利于管理、节约能源和符合环保要求的原则,择优选择,对于大型设备的新增、改造应当事先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3.自制设备应当有完整的技术资料,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并组织技术鉴定和验收。未经审批、鉴定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生产和使用。没有制造资格证的单位,严禁自制特种设备。

第十五条验收及交付使用。

1.新购臵设备验收应按如下工作程序进行,凡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1)根据合同及有关文件清点和核对技术资料、附件、随机工具及备件。

(2)根据合同、技术规范和有关技术资料检测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性能。

(3)填写验收报告,建立设备台账和设备资产台账,将设备信息录入技术设备信息系统。

2.属于特种设备的,应经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手续后,方可验收和使用。

3.新型设备投产前,必须编制有关使用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规定,建立单机技术档案;购臵的二手设备和经过技术改造的设备,其验收可以适用本节新购臵设备验收程序进行。

第十六条技术状况分类及普查。

各单位应当建立设备检查评定制度,定期对设备技术状况进行普查评定,原则上技术状况可分为以下四类(国家或行业有特殊规定的设备,按规定执行)。

一类:各零、部件完整无缺、零件磨损在允许范围之内,技术性能良好,确保安全运行和正常作业。

二类:非主要零、部件欠完整、非主要零件磨损虽超过允许范围,但对整机的原有技术性能影响不大,经维修保养后能安全运行。

三类:主要零、部件有较大的损坏或磨损,原有技术性能下降,经常发生故障。

1.设备使用年限可以参照其折旧年限确定,设备达到使用年限,技术状况良好、有继续使用价值的,应经过专业机构检验或安全评估,在保障安全使用的前提下,方可继续使用,2.对于延长使用年限的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取加强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设备使用安全。

第十八条封存、转让和报废。

1.连续停用一年以上或者新购臵的两年以上未投产使用设备,应当列入闲臵设备的范围。

2.技术状况属于一、二类的设备,因生产情况变化而闲臵六个月以上的,可办理封存;封存期设备不纳入完好率统计,并应对设备按以下要求进行管理。

(1)封存前应当作好全面维护,采取防腐、防锈、防风雨和防冻等措施。

(2)定期检查和维护,保持状态完好,不准擅自动用和拆卸零、部件。

(3)设备启封后,应当作全面检查和维护,经试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3.闲臵、封存或者技术性能不能适应作业需要的设备,可以改造或者转让。

4.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报废:

(1)国家规定淘汰的、预测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作业要求或者难以保证作业安全的、自制非标准设备经生产验证不能使用的。

(2)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大修理后虽能恢复技术性能,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经济的。

5.设备的报废和转让应当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设备报废应经过技术鉴定或经济分析评价后办理审批手续,已报废设备禁止整机转让或继续使用;设备的封存和启用由各单位制定管理规定,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改造与更新。

各单位应当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技术落后、性能差的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并在改造前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技术改造应遵循提高效率、改善性能、便利维修、简化机型、节能降耗、确保安全环保的原则。

第二十条润滑。

1.各单位应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国家与行业技术标准和设备运行工况,制定润滑消耗定额和计划、编制润滑图表、润滑卡片;编制、绘制维修与润滑有关的资料和图纸;做好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2.各单位应做好定人(定人加油)、定时(定时检换油)、定点(定点给油)、定质(定质选油)、定量(定量用油)等润滑“五定”工作;完善油液分析手段,做好原始记录,逐步做到跟踪化验,用油对路、按质换油、状态监测。

第二十一条定额和指标。

对各单位考核以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设备技术、经济定额和指标体系,并定期修订定额。

1.设备完好率,其计算公式为:

完好率=(完好台时/日历台时)×100%2.设备利用率,其计算公式为:利用率=(工作台时/日历台时)×100%3.设备一、二类设备比重,其计算公式为:一、二类设备比重=(一、二类设备台数/设备总台数)×100%。

第二十二条统计管理。

设备技术、经济指标的统计应分别按月、季、年度、机种、单机和综合进行统计,各单位应按统计要求如实填写、上报统计报表,设备的统计内容包括:

1.经济指示:固定资产创净产值率、新度系数等。2.技术状况:机械技术状况分类,一、二类设备比重,完好率等。

3.运用情况:利用率、台时产量、故障率等。4.维护和修理情况:各级维修的停机日、工时、费用、返修率等。

5.机损事故:次数、停机台时、修复费用、事故级别等。6.运行消耗情况。

第二十三条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1.设备技术档案是指建造资料和技术改造资料,各单位应做好收集整理,并按有关规定分级归档保管,内容包括:

(1)技术经济论证、招投标文件、采购合同。(2)出厂说明书、安装说明书、验收大纲、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配件目录、出厂检验合格证及有关图纸等。

(3)技术改造和维修竣工图纸。(4)档案管理规定的其他资料。

2.各单位还应收集设备从购臵到报废全过程的其它单机技术资料(可以为单机履历册或者单机台帐),包括单机维修技术资料、统计资料、机损事故的处理报告及其他综合性资料,单机技术资料应当认真填写,收集完整,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条机损事故。

1.设备在运行、维护、修理、吊运或者停放过程中遭受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或性能下降视为设备损坏事故(以下简称机损事故)。机损事故按酿成事故的原因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责任事故是指由各单位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事故,非责任事故是指责任事故以外的事故。

2.机损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修复费用(包括抢救费,下同)超过2000元,低于6000元的。

(2)一般事故:价值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设备、修复费用超过6000元的;价值30万元以上的设备,修复费用超过设备价值2%的。

(3)重大事故:价值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设备,修复费用超过9万元的;价值30万元以上的设备,修复费用超过设备价值30%的。

全值。

3.各单位在发生机损事故后应按事故管理相关规定及时上报,事故调查结束后应组织力量抢修,努力减少事故损失,尽快恢复生产。设备机损事故处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1.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配备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管理、使用特种设备。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岗位责任制、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建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做好日常检查、定期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和维护工作,对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装臵进行定期校验,如实填写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3.采购特种设备必须选用有特种设备制造资质的单位生产的产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严禁没有特种设备资质证的单位从事特种设备施工,施工前,必须按照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否则,禁止开工。所有特种设备必须办理特种设备使用手续后方能投入使用。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5.在用特种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各种设备的检验规程,按期进行检验,超过检验有效期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严禁继续使用。各单位要编制上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

6.特种设备进行改造、修理,按照规定需要变更使用登记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方可继续使用;各单位设备技术部门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停用、转让、报废等手续。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设备雷电灾害的防范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制度、落实责任,建立设备防雷、防静电档案,做好日常检查检测和年度定期检测工作,保证防雷、防静电设备设施完好。

第二十七条工控系统是自动化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高度重视其使用、维护和事故处臵等管理,制定制度落实责任;涉及控制程序等信息化管理内容的,应按信息化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做好培训、保密和运行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十八条应急预案。

类别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明确所属有关部门的应急救援职责。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以保证相关的管理人员、组织、队伍、专家、职工及周边群众熟悉和掌握应急预案规定的任务和行动,以及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以提高其执行应急预案的能力、协调配合能力和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意识。

第四章使用。

第二十九条合理使用。

1.设备使用的工况和环境,必须符合设备技术特性和安全运行要求;作业应当使用一、二类设备,停用三类设备,禁止使用四类设备;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设备在走合期、冬季、夏季、特殊作业时以及防台防汛期的作业规定。

2.各单位生产指挥、机械操作和维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设备操作、使用规程,禁止超规范、超负荷操作和使用;组织生产作业时,应当选择经济合理的装卸工艺,降低消耗和成本。

3.流动机械从事搬运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轮胎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及履带起重机,除产品说明书允许外,不得吊载行驶。

(2)叉车的搬运行程不宜超过100米。(3)装载机的搬运行程不宜超过100米。(4)蓄电池搬运车的搬运行程不宜超过300米。(5)集装箱正面吊载箱运行距离不宜超过200米。

第五章维护和检修。

第三十条日常维护。

各单位应健全设备日常维护制度,包括司机交接班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日常检查保养规范等;日常维护一般由操作人员负责,按规定在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对港机进行清洁、检查、调整、紧固、润滑,保持无油垢、无积灰、无泄漏、无松动、设备完整无损、安全防护装臵完备有效,使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并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和“日常维护记录”。

第三十一条定期保养。

1.定期保养以专业保养人员为主、操作人员为辅;各单位应当根据机种和作业条件的不同,制定定期保养规范、明确保养内容;建立和检查“定期保养记录”,并将保养检测结果纳入对设备实施状态监测范围。

2.定期保养规范应明确定期保养级别、周期,定期保养项目和验收标准,润滑图谱,主要检测点及检测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设备进行擦洗和清洁内部,检查、清洁和更换各种滤清器,检查、调整和紧固各操作、传动等连接机构部件,利用简单检测设备对设备的主要测试点进行检测,对各润滑点进行检查和清油,检查和调整安全装臵、保证灵敏可靠,更换已损坏的零部件等。

第三十二条定期检查。

检方法。在设备基本不解体的情况下,有计划地通过人体感官和检测仪器对设备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定期检查记录”。

第三十三条修理。

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情况采用不同的修理方式,可以实行以运行时间为基础的修理方式,制定具体的设备修理级别、周期、停机日、标准和定额,积极推行以技术状态为基础的修理方式。

第三十四条维修计划。

各单位应要根据设备定检所掌握的设备劣化趋势、检修资料、磨损规律和生产情况合理确定维修周期、编制维修计划、努力缩短维修停机时间,保证维修按时实施;对维修检验及验收实行分级管理,并组成自检、互检、专检的检验网络,认真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十五条备品配件。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备品配件管理制度,强化计划管理,保证设备正常维修的需要;应开展设备零部件的修旧利废工作,努力降低维修成本。

第六章奖励和惩罚。

第三十六条设备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奖惩。对设备管理混乱、严重失修失养、影响生产或者导致特大事故的,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事故和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将追究单位领导及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设备管理制度。对于专业性行业的设备管理,还应遵守相关行业法律法规。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技术工程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优质篇五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益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 招标原则

2.7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3.1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评标、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3.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白秀姝

成 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

3.3领导小组职责:

3.3.1批准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

3.3.2批准合约规划;

3.3.3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对其资质等级的要求;

3.3.4审批招标文件、标底、评标办法;

3.3.5确定合同形式;

3.3.6确定合同商务条款中的主要原则;

3.3.7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3.3.8决策招标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3.4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执行小组,招标执行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编写(或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和技术考察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3.4.1招标执行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白秀姝

成 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招标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预算部,办公室主任由合约部经理担任。

3.5招标执行小组职责:

1、起草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2、负责与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4、收集投标单位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库;

5、组织标前会、招标答疑及现场勘察;

6、协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标底(如果有);

7、及时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与招标有关的情况;

8、组织开标,根据领导小组的批复,组织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四、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及设备采购等业务:

4.2. 金额大于20万元但属下述情况时可采用直接委托或议标确定合作单位,当合作单位有不止一家可供选择时,优先采用议标。

a、政府垄断工程;

b、因技术、市场原因造成实质性垄断,投标单位不足3家,且标的物无替代性的工程;

4.3. 小于20万元的工程是否招标不作强制要求,可采用议标或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合作单位:

4.3.1 议标应按如下要求执行:

参与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2家,常规工程应选择至少3家参与;

议标的谈判必须有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人员同时参与,并按约谈结果填写《工程评标定标审批表》,约谈记录作为附件同时报批。

4.3.2. 直接委托时应按如下要求执行:

标的金额较小的零星工程、设备采购等项目至少选择三家单位进行价格比选;

经办人填写《询价备忘录》报总经理审批。

五、工作流程

5.1 招标前期工作

5.1.1 项目合约规划

项目招标工作实施前,由合约部进行合约规划,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并备案。

招标方式及合同行式:

各类施工工程招标应尽量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招标方式。编制“项目开发计划”时,应给工程量清单招标安排合理的时间,因工期紧急而无法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可以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即包干单价的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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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优质篇六

二、对局域网电脑进行网络监控的必要性:

网络已经进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随之而来的网络安全监控,网络管理、员工网络行为等已经成为日益凸现的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网络数据如下:

1)有93%企业网络资源使用不当。

2)有85%企业遭受过病毒攻击。

3)有43%员工电脑曾被木马入侵。

4)有31%员工滥用internet。

5)有14%专利信息被窃取。

6)有12%人员的财务被网络欺骗;。

7)有11%资料或网络的破坏。

8)有超过70%的安全威胁来自网络外部。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办公计算机,直接部连锁门店电脑及其使用人。

四、上网限制权限与电脑软件。

1)网络分为“有线局域网”与“无线网wifi”

2)有线局域网管控:公司增加套“上网行为管理”路由器,对公司有线局域网进行设置上网权限,设置后,除qq、qq邮箱、foxmiao、imo云办公室、百胜系统外正常联网使用外,其他上网功能将会被有效限制,设置后计算机实行一对一责任制,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所有上网行为进行监管。

五、直接部门店电脑上网权限设置。

六、行为规范。

2)所有联网部门的领导对上网行为规范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本部门上网人员教育,培养员工树立保密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文明上网。

3)所有员工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严禁在网上共享和泄露公司战略计划、经营数据、业务资料、技术资料等公司机密。

4)严禁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观看和下载电影、电视剧、体育比赛等娱乐节目;禁止在上班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网络聊天。

5)为保持系统的稳定,只允许安装与办公有关的常用软件。

6)上网权限,除公司领导及各部门主管以外,其他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临时开通上网功能。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优质篇七

(一)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现场监控,降低和避免违章(指安全性质违章,下同)、事故发生,确保分公司辖区范围生产安全平稳,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黑名单”管理办法是指为有效控制相关外来作业单位违章、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平稳,确保分公司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有序,对违章、事故总量超过核定控制数量的外来单位,先进行红、黄牌警告,再列入“黑名单”,通过分公司公示栏或oa办公系统、安全信息网络等手段予以公告,并给予处罚惩戒和实施更加严格重点监督检查考核的管理办法。

(三)“黑名单”管理办法遵循依规监管、客观公正、及时准确、惩戒过失和依法对劳务承包等外来作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分公司辖区内的装卸劳务承包、承租作业、工程施工、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等外来作业单位。

(一)红、黄牌警告范围。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挂黄牌警告,给予经济处罚,并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1)一个月度内,发生严重“三违”行为(a、b类)3次的。

(2)一个季度内,违反分公司消防环保管理规定2次的。

(3)半年内连续发生轻微责任事故的。

(4)拒不执行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工作要求、指令或者不配合、抗拒安全管理工作的。

(5)在分公司安全环保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不及时按照整改时限和措施要求完成整改,在隐患整改期间不按要求抓好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且不按时回复的。

(6)年内被分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安全警示谈话2次的。

(7)其它由分公司安全环保部决定挂牌的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红牌警告和经济处罚,并要求采取措施进行立即整改。

(1)半年内累计被挂黄牌警告2次的。

(2)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的。

(3)发生其他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的。

(4)年内被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安全警示谈话3次的。

(5)其他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挂牌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列入“黑名单”

1.年内累计挂红牌二次的。

2.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年内被分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安全警示谈话4次的。

4.其他由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三、“黑名单”办法管理程序和要求。

(一)分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统计相关单位违章、事故数量,并根据本规定,对符合挂黄红牌条件的单位,报请分公司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分公司安全环保部在分公司公示栏内公告、通报;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报请分公司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分公司安全环保部在分公司公示栏内公告并发文通报。

(二)分公司主体单位要加强本部门(单位)属地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日常管理,采取有效整改和预控措施,防范违章、事故发生。

(四)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责令停工整顿1个月。期满后,由分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对其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重新恢复作业资格,验收不合格的,将作退出港口作业的处理。

(五)年内曾被分公司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其安全生产信息情况将作为分公司下一年度是否与其续约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附则。

(一)本办法由铁路分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本办法不影响根据分公司其他规定对事故、违章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铁路分公司外来作业反“三违”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港铁司安〔20xx〕12号)同时废止。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优质篇八

为了规范物资采购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物资采购遵循“节约成本、价廉物美、计划采购、急需急办”的基本原则。

物业部维修维护、洗涤保洁用品等由物业部采购;其余物资由办公室统一进行采购。

1、物业部每月月底前上报需求计划,填写标准采购申请单,提交公司领导审批;其他部门根据需要于每月月底前填写标准的采购申请单,提交行政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提交公司领导进行审批,采购部门根据审批后的采购单采购。审批后的计划复印一份送财务。

2、对于物业常用物料、常规办公用品等根据用量可进行批量采购。

3、对于单次采购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采购任务至少有2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比对,同时由2人以上执行,互为监督见证;对于采购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物料采购,必需签订采购合同。可考察择优确定相对长期的'供应商进行供货,签订长期供应合同,定期进行清算。

4、特别规定:对于物业维修用紧急采购,单笔采购金额在200元以下,月度累计3000元以内,物业部经理有临时采购决定权。

量瑕疵的,及时向采购人员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入库单。

6、采购人员凭采购申请单、发票、入库单在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7、对于临时紧急采购程序参照上述执行,由主管上级在权限范围内审批。

1、所有出入库商品必须根据验收情况填写出入库单据,及时登记台账。办公用物料进行领用登记薄进行登记。

2、必须清楚掌握物料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注意防潮防蛀。

3、按月上报领用存报表,按季盘点,填写盘点表,注明盈亏,说明原因。

1、对常规物料根据历史使用情况核定标准,部门指定专人进行领取。

2、贵重办公用品(如计算器、维修工具等),需填写物品领用单,部门领导及办公室领导审批后方能领用。同时在物品领用表上签字确认。

3、物品报废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说明,交办公室、财务部审核注销;员工调离,需归还物品的应交回原物,否则按规定折价赔偿。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优质篇九

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3定义。

3.1所属单位:特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3.2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3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4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与相关规定。

4.1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

4.1.1所属单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由集团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非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集团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管理的项目,需经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并由审核或直接办理单位报集团公司备案。其中,需由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合同,应当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签订:

4.1.1.1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合同。

4.1.1.2投资、借(贷)款及其他融资、企业财产保险、资产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除外)。

4.1.1.3集团公司直管所属单位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厂运营、机组检修合同。

4.1.1.4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以及担保合同。

4.1.1.5限额以上的买卖合同。

4.1.1.6集团公司或具有管理权限的所属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或备案的其它合同。

4.1.2集团公司本部各类合同,以及所属单位除4.1.1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合同,由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分别按本办法关于单位内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1.3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对4.1.1规定事项,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及程序办理。

4.2管理规定。

4.2.1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2.2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法律顾问所在的综合管理部门,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

4.2.3需要以集团公司或者所属单位名义订立各种具有履约性质的协议、文件的部门,为合同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根据合同项目需要指定承办人,借调、借用人员不得被指定为承办人。

4.2.4审计、监察部门依其职责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全过程进行审计、监察。

4.2.5合同签订之前应当经财务、审计、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合同项目所涉及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审查会签。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范围,由承办部门根据项目所涉及的计划、归口管理、综合事务、劳动、人事、安全、技术、生产、建设、股权、市场、国际合作等问题确定。

4.2.6合同管理实行承办部门负责制与审查会签责任制相结合的责任制度。

4.2.6.1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订立、履行和执行的全过程全面负责,合同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

4.2.6.2审查会签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及本办法的规定,对合同项目中应当提出相关意见而未提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2.7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的部(处、科、室)等职能部门一律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者其它具有履约性质的任何书面文件;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应当具有集团公司的授权委托。

4.2.8法定代表人不亲自签署而授权代理人签署合同,应当按《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授权委托书。

4.2.9合同承办部门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分别建立合同台帐,实行履约跟踪统计报告责任制。

4.2.10在合同的订立、履行中,对有下列行为之一,且产生较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由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会同人事部门追究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2.10.1不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履行合同的。

4.2.10.2订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的。

4.2.10.3审查人员延误审查时间或未审出合同缺陷的。

4.2.10.4不按法律或本办法规定履行变更或解除合同职责的。

4.2.10.5应当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而擅自放弃的。

4.2.10.6提供虚假资料的。

4.2.10.7不履行内部管理程序、超越授权或滥用授权签约的。

4.2.10.8未按规定进行授权或擅自转委托的。

4.2.10.9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收受贿赂的。

4.2.10.10泄露合同意向、商业秘密或有关机密的。

4.2.10.11延误纠纷处理法定时效期间的。

4.2.10.12在合同管理、签订、审核、履行过程中有其他失职行为的。

5职责。

5.1归口管理部门职责。

5.1.1贯彻执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合同承办部门提供法律服务。

5.1.2建立健全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各部门及所属、所管单位合同管理情况。

5.1.3参与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起草、审查、签订及合同纠纷的处理。

5.1.4统一管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公证、鉴证事宜,管理合同专用章。

5.1.5负责合同备案文本的管理,执行合同登记、统计及报告制度。

5.1.6组织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负责合同承办人员资格审查。

5.1.7在会签或参与重大合同谈判过程中,负责审查合同主体、内容、形式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

5.1.8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5.2合同承办部门职责。

5.2.1负责合同立项,指定合同承办人,进行可行性论证,意向接触,资信调查,报请主管领导审批。

5.2.2组织合同的谈判。

5.2.3起草合同文本,并组织审查会签。

5.2.4组织合同的签订,办理所需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2.5负责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

5.2.7负责所属单位报送集团公司审核合同事项的办理。

5.2.8收集本办法的执行情况信息,并按集团公司年度制度建设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5.3合同审查会签部门职责。

5.3.1财务部门负责对合同的价款、支付方式的合理性、可行性,资金预算及来源的可靠性,财务手续的合法性、合规性,担保财产合法、安全性进行审查;对合同变更或解除的经济性进行评估,出具书面意见。

5.3.2审计部门负责对合同涉及的资金来源、使用及资产所有权、动用审批手续的合法性以及合同价款、酬金和结算的合理、合法性进行审查。

5.3.3相关业务部门按本部门职责,负责对合同所涉及本部门业务范围的相关条款的合法性、可靠性、可行性、安全性,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及政府文件规定等问题提出审查意见。

5.3.4归口管理部门审查会签职责,按本办法5.1.7的规定执行。

5.4合同承办人职责。

承办人应对合同自商约时起至履行完毕止的全过程负责,对期间出现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须及时与本部门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协商,并以承办人为主进行处理。

5.5监察部门职责。

负责对合同办理的程序及相关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提出监察建议或做出监察决定,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专项效能监察。

6程序。

6.1.1按4.1.1规定,责任单位将合同草案、立项依据、事项所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并附相关情况说明,办理报批或备案。

6.1.2合同送审,按合同所涉及业务的性质,向相应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由该业务主管部门承办。

6.1.2.1承办部门审核立项依据、签署承办意见、确定承办人。

6.1.2.2按6.2规定的会签、审核、审批程序办理。

6.1.2.3通过审批后,由承办部门通知送审单位签署。

6.1.2.4涉及变更、解除、纠纷处理问题时,按本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6.1.3合同备案,应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报送,由归口管理部门办理。

6.1.3.1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合同审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6.1.3.2对存在相关问题的合同,协商报备单位处理。

6.1.3.3备案材料归档。

6.2.1立项。

6.2.1.1合同立项应当由承办部门填写立项登记审批表,注明立项依据及资金来源(预算内与预算外)。

6.2.1.2意向接触,确定合作主要条件及运作方式,开展相关合作条件或价格方面的咨询,或者按招投标管理规定组织招标。

6.2.1.3资信调查,确定合作主体是否符合签约要求、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范围包括:

1)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及其他权利能力证明文件,且真实有效。涉及专营许可的,具备相应的许可证明文件;涉及资质要求的,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

2)经营范围能够充分满足合同项目的需要。

3)具有履约能力,必要时应索取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4)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严重违约事实;在签署本合同时,未涉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在签署本合同时,不存在任何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作出的任何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或其他法律程序。

6)其他与合同签订、履行相关的事项。

6.2.1.4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如果必须与其签订合同时,应由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

6.2.2草拟合同文本。

凡国家、行业或集团公司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结合实际需要予以适用或借鉴。

6.2.2.1合同必备条款包括标的(规格、型号、数量或具体事项)、质量标准或要求、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价款与支付方式或合作条件、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6.2.2.2具有支付条件的合同,首期预付款原则上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如数额较大或必须超过30%,合同他方应当提供相应担保。

6.2.2.3合同有效期限应至合同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6.2.2.4合同文本份数按实际需要确定,但我方至少保证承办部门存档、附财务付款手续留存、归口管理部门备案各一份。

6.2.3谈判。

重大合同应组成谈判小组进行谈判,一般应有财务、技术、法律、监察审计及与合同内容相关的其他部门人员参加,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和确定具体人员范围。

6.2.3.1召开准备会议,明确谈判事项,确定谈判原则、策略、重点及主谈人员,统一部署。

6.2.3.2承办人对谈判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必要时向本部门分管领导请示。

6.2.3.3谈判结束后,承办人制作谈判备忘录,并经我方全体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备忘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1)准备会议情况,包括会议时间、参加人员、形成的一致意见、声明保留意见、法律意见、需要请示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的事项等。

2)谈判情况,包括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双方存在的主要分歧,以及下一步我方谈判人员提出的应对意见。

6.2.4审查会签。

6.2.4.1承办人填制审查会签单,附合同草案,连同合同立项依据、他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证明材料,送会签部门审查。

6.2.4.2审查部门应提出具体的审查意见,如有必要,可附书面审查意见返回承办部门。如没有具体意见,应按职责在会签单上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的确定性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字。

1)审查意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合同名称、承办部门、送审日期、审查意见、审查人、部门负责人签字。

2)合同签审部门对合同的审核期限,一般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对特别重大、复杂合同的审查,一般不超过八个工作日。

6.2.4.3审查会签意见处理。

1)根据合同所涉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经承办人与审查人沟通,由承办人按双方取得共识的意见,修改合同草案。

2)出于项目本身需要及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对于承办人认为无法采纳的意见,应向本部门领导汇报,由本部门领导决定是否采纳。

3)承办人应将审查会签意见处理情况如实填入《立项登记审批表》,对未予采纳的意见,应注明原因。

6.2.6审核。

6.2.6.1承办人将承办部门承办意见填入《立项登记审批表》,由部门审核盖章、领导签字。承办意见包括:

1)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2)合同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3)合同技术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规程、规范。

4)合同项目是否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5)合同条款是否是缔约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6)合作条件、方式是否符合公平、效益原则,主体之间的平等地位是否得到体现。

7)合同价款是否合理,价款的确定是否符合公司有关程序。

8)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9)是否具备签署条件。

6.2.6.2承办人将《立项登记审批表》连同合同草案、会签单、会签部门审查意见书、或有的谈判备忘录,以及承办部门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说明材料,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6.2.6.3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1)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所附资料齐全的合同,由归口管理部门经办人在会签单上签字、统一编号。

2)对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应程序、所附资料不全的合同,由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补正意见,承办部门整改。

6.2.7审批。

6.2.7.1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编号后,由承办人将合同草案及相关资料送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审批。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认为必要的,在签署意见后送法定代表人审批。

6.2.7.2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或法定代表人,根据《立项登记审批表》记载的事项、部门意见及相关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6.2.8签署。

6.2.8.1承办人对合同逐页签字后,送法定代表人签署。

6.2.8.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由承办人会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办理授权委托书。

6.2.8.3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签署后,送归口管理部门加盖合同专用章。承办人应将合同副本、授权委托书(各1份)留存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6.2.8.4合同他方由代理人承办、代签合同的,应索取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6.2.8.5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办理合同鉴证、公证或审批、备案手续。

6.2.9简易程序。

对于标的数额及风险较小的采购、服务类合同,以及特殊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事项合同,可按6.2.1、6.2.2、6.2.7、6.2.8的规定,直接办理。具体包括:

6.2.9.1直接或间接涉及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买卖及办公服务类合同。

6.2.9.2特殊紧急情况下经法定代表人批准的合同。

6.3履行程序。

6.3.1合同经签字、盖章,且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时方可全面实际履行。合同生效之前,不得实际履行。

6.3.2承办人按合同约定,承担通知义务,组织合同的履行,办理相关事项,并及时填写《合同履行情况统计表》,按年度报归口管理部门备案。如有付款事项,承办人应向财务部门提供合同副本。

6.3.3承办部门实施履约跟踪统计,掌握实际履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获取证据、协调处理并向归口管理等相关部门报告。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合同签署人报告。

6.4变更或解除程序。

6.4.1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在与合同归口管理等部门沟通情况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他方,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答复的期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草案一经达成,需按本办法6.2的相关规定办理。

6.4.2合同承办部门收到合同他方要求变更、解除合同的文书、电报、电话、信函、图表、数据电文,应及时与归口管理等部门沟通情况、请示合同签署人后,应当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书面答复对方。如果必须变更或解除,应与他方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草案,确定索赔条件,并按本办法6.2的相关规定办理。

6.4.3对不可抗力或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原因而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或者及时取得对方遇有上述情况的证明材料,主动与合同有关各方协商处理。

6.4.4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变更,应征得原担保单位的同意并在变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6.4.5需经有关行政部门批准的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报原批准部门批准。

6.4.6经公证、鉴证的合同,所达成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需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

6.4.7涉外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应按规定办理。

6.5纠纷处理程序。

6.5.1合同他方当事人违反约定或提出履行异议的,承办部门必须在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内以法定或约定的方式答复。

6.5.2出现纠纷,承办部门应立即向合同签署人和归口管理部门报告,并收集整理处理合同争议的文件和证据资料。

6.5.3合同纠纷协商、调解,应由合同承办部门与归口管理部门共同进行。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时,应依合同签订程序签订书面协议。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时,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可按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承办部门应商同归口管理部门确定代理人、应对方案等,并向受托签署人、法定代表人请示。

6.6档案管理与使用程序。

6.6.1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合同审核情况,建立适时动态统计台账。

6.6.2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由承办人整理、保管合同档案,并按集团公司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归档。具体范围包括:

6.6.1.1合同正式文本及附件。

6.6.1.2立项登记审批表。

6.6.1.3会签单。

6.6.1.4审查会签意见书。

6.6.1.5与合同签署有关的基础、背景资料。

6.6.1.6合同他方当事人资信证明材料。

6.6.1.7双方或有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6.6.1.8合同履行中或有的电传、信函、电报、图表等。

6.6.1.9或有的有关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及一切相关文字信息、音像资料等。

6.6.1.10或有的有关纠纷处理的协议书、调解书、裁决书、判决书等。

6.6.1.11其它应当存档的相关资料。-17-。

6.6.2档案的使用,按集团公司档案及商业秘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6.7监督管理程序。

6.7.1审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对在专项审计、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监察部门反映。

6.7.2监察部门对审计、归口管理部门反映的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

6.7.3监察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以及在效能监察、举报处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经承办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同意后,要求承办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纠正。

6.7.4对依据事实情况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需要做出处理的,由监察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本部门分管公司领导同意后,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6.7.5监察部门依据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或决议,商人事劳动部门处理。

7支持性文件及相关附件。

7.1支持性文件。

7.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7.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7.1.3《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建方案》。

7.1.4《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章程》-18-。

7.1.5《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优质篇十

一、总则:为了提高本公司经营运作,加强产品市场的开发及维护,公司决定确立经济责任制,采用重管重制政策,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各种业务管理公司营销策略,采取设立经销点的经销制,同时为加强经销网络的维护,致力开发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及包干制业务,应定期走访各经销点,每月对所有经销商的业绩审评,对销售业绩突出者予以奖励,并随时做好所有客户的销前、后服务工作。

2.1销售副总:

a.负责总公司各项销售政策的实施及各项制度的执行。b.组织并参与市场调查和预测,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和客户要求。c.会同销售部经理制定和完善销售承包责任制,制定年销售计划,各时期营销策略。d.对营销网络的维护建立,并将信息及时反馈至公司总经理。e.负责资金回笼工作,主持解决所有经济合同的纠纷事务。f.会同分公司总经理,技术部主管制订订货排产计划。

2.2销售部:a.负责企业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工作。b.严格依销售制度及第十二条款之合同管理规定,贯彻并执行。c.负责编制“销售合同”,“工矿合同”“订货排产情况汇总表”。d.负责对驻外各经销点监督、检查、反馈工作。并对其经营负责。e.制订本部门的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程序文件,并负责落实与考核。f.负责资金回笼工作。g.负责联系储运业务。h.负责本部门的业务培训工作。

2.3销售部经理岗位职责:a.负责企业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工作;b.严格依销售制度及第十二条款之合同管理规定,贯彻并执行;c.负责编制《销售合同》,《工矿合同》、《订货排产情况汇总表》;d.负责对驻外各经销点监督、检查、反馈工作,并对其经营负责;e.制订本部门的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程序文件,并负责落实与考核。f.负责资金回笼工作;g.负责联系储运业务;h.负责本部门的业务培训工作。

f.负责销售部及销售大厅的卫生打扫工作。

三.销售服务:销售部应保持8小时日常上班时间有人接听电话,公司各有关部门人员应文明礼貌待客,具体要求如下:

3.1、接听电话:

凡有客户来电首先应答:“您好,公司”然后应耐心解答客户问题,产品价格应以公司统一规定报价。如为外地经销商,应记住对方联系电话、地址,需要时请销售经理接听并做电话记录。讲完后应说:“谢谢!欢迎您随时到本公司来,再见!”等礼貌用语。

3.4、对于与公司往来密切的大宗经销客户注意不可怠慢,但不可使在场的其他客户有差别待遇感。

3.5、对于所有初次往来客户,无论大小,在初次见面后均应了解并记录对方的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其外貌特征应尽快熟记,以便客人二次来公司后,有亲切感及重视感。

3.6、如客人询问与交易无直接关系的问题,应礼貌回避,不应明显表露出不悦或直接敷衍了事。且不可在自己不了解情况时,告诉客人错误答案。

37如遇工作秩序关系,使客人被怠慢或耽误客人时间,应向客人做出礼貌解释,并向客人表示歉意,请客人原谅,不可与客人发生争执及面有不悦冷落客人。

3.8、当客人离开时,应主动与之“再见,欢迎下次再来”等礼貌用语。

3.9、如客人委托保管任何物品,应乐意接受,并妥善处理,如发现客人遗留或忘记物品时,收好并通知该客户。

310销售部所有人员应尽量满足客户所提一切合理要求,不合理的应婉言拒绝。

3.11、凡公司销售人员及其它相关部门人员不得与客户串通勾结,一经查处,公司将依情节做严肃处理。

四.客户服务细则:

4.1.客户意见调查及处理:所有客户的'经销情况、储运、财务、仓库均应做实际了解,如客户对公司销售营运提出任何意见,销售部均应记录备档,并及时解决处理,如有重大事件,应及时反馈至分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处,以便及时处理。

4.2.客户投诉:a.客户质量投诉:公司销售部凡接到客户对产品有关质量问题的投诉时,不论情节大小均应由销售副总或销售经理亲自安排处理,对客户投诉内容的相关票据、品名、规格、数量、等级、色号、购买日期等予以登记备档,并必须通知有关部门立即查明原因。对客户的投诉理由进行确定,必要时销售副总或经理应协同相关部门主管一同前往客户处进行详细了解、调查并迅速做出相应的处理结果。同时对所处理结果进行追踪服务并做记录备份留档。b.客户对非质量的投诉:客户对销售人员或有关部门人员的销售服务提出意见或进行投诉时应向销售副总或经理报告,并据情节大小、向公司办公室提出上报及处理建议。销售部或办公室对此做出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客户。

五.对客户投诉的有关处理办法:。

5.1所有质量投诉无论大小、轻重,销售经理均应及时填写《客户投诉质量处理表》,并送至各相关部门,据实际情况对表内相关内容进行如实填报,并做出相关处理。处理结束后,将此表复印后送办公室留档,销售部保留原件备档。

5.2所有服务投诉,由销售经理填入《客户投诉服务处理表》,投诉责任人的有关部门应对投诉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复印件报办公室一份留档,原件由销售部备档。

5.3对客户投诉的有关内容的处罚规定:a.凡属于服务质量引起投诉的,经查实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据情节严重予以罚款20—1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b.凡属于质量问题引起投诉的,对相关责任人及部门除予以通报批评并据情节根据《考核方案》予以处罚,如情节十分严重,所造成后果恶劣,并没有悔改表现的,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

六.要货发货要求:。

6.1各区域经销商需货时,由销售部根据客户需求直接开单发货.如为大宗订货需求,而公司无库存时,销售部应根据客户实际情况要求直接反馈至生产部,以便据情排产.6.2如经销商为需货量较大且所需品种为公司目前尚未生产之花色品种,销售部应向客户索取所需品种样板后送至技术部进行试制,技术部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安排并完成试制,销售部交付至客户。6.3如经销商定板后,销售部与办公室、生产部及技术部门协商并由销售部拟订《订货排产计划表》交付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签认,通知生产部门确认并制定《生产排产计划表》并按排生产。

6.4当客户或经销商要求留货,必须预留订金.留货时效为3日,并不得跨月留货(注:每月25日为财务结帐日).如遇特殊情况客户无法预留订金时,由销售部出具经济担保经销售副总同意后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签认,方可批准留货.如遇客户确需超期留货,需由销售部提出并出具担保,报销售副总及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确认,方可.任何人不得擅自留货,如经发现公司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50-1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并扣发一个月薪资。6.5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对客户予以报价所有销售价格均按公司制订价格并由销售部人员报出,如遇擅自报价或开单员开价与规定不符,所造损矢及后果由部门主管及相关责任人直接负责,公司将根据情节予以处罚。6.6销售部应于每月25日前对所有各点经销商进行盘仓,并做好盘仓记录进行备档并报至办公室。6.7所有要货、开单、发货、均按销售操做规程予以执行。

7.1经销商每次进货销售部均应将进货额登记在《客户管理跟踪表》内,并保留相应票据,有效保存原始票据。

7.2所有产品均按先款后货方式执行,对大宗经销商可先预留货款,而后根据所留货款进行分期分批提货,财务部做转帐处理。

7.3往来密切与公司常年合作,并具有相当实力及良好信誉的客户,为便于销售及财务的操作运行,销售部可允许客户在签定书面保证后,保证所有转帐支票或电传汇票均无虚假或空头的情况下,在确保公司利益的基础上,销售部可在收到客户转帐支票或其它电汇单据传真件后,通知财务,财务以此传真件为准予以先提货。

7.4对于一些往来密切的大宗客户,提货时因特殊原因无法完全支付提货款,允许销售部以本部门当月销售提成做为经济担保,经济担保由销售部申请,总经理批准签认,财务确认备档。直至客户将所欠货款完全支付此担保结束。

注:销售部出具的经济担保金额不得超出当月销售提成,否则总经理不予审批,财务不予确认。

统一领出;

(《样板申领单》一式三联,一联交办公室,一联交成品仓,一联销售部存根)。

8.2所有样板,销售部在样板发放前均必须做好样板标识,以便发放。所有样板发放由销售部开出《样板发放单》,报财务部由财务确认后,准予发放。

(《样板发放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交门卫,一联销售部存根。)。

9.1所有与公司建立合同关系及大宗客户均应建立其独立档案。

9.2所有相关提货凭证,均应有复印件备份。

9.3应定期或不定期与各经销点电话联络做售后服务跟踪并对内容记录备档。

十.销售部操作程序:

10.1为完善公司销售程序;整体操作运作规范,以实现公司统一管理。特制定本操作程序。

10.2所有销售订单、合同在签订时,应明确产品规格、型号、等级及客户对产品的其他要求。

10.3开单员在接到订单后,须掌握仓库的存货情况,并在开单前将存货的情况通知客户,并在取得客户的认可后方可开单。同时做好销售台帐记录。

10.4开单员在开具单据时作到准确及时、无误地开出提货清单,及时送到出纳员处,经审核确认无误后,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方可送之成品仓库发货员处组织发货。

10.5遇库存产品不详时应由销售部开《装货通知单》,待装车完毕后,以装车实际数字由成品仓管理员签字并确认后,在开单员处开《出货单》交财务部审核确认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

10.6所有产品销售后,客户反馈任何质量问题,均由销售部首先口头通知至成品车间主任,同时将有关书面材料及时提交生产部,协同解决处理并填写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客户投诉反馈表》。

10.7遇重大质量事故,则因由销售副总会同相关部门主管亲往解决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总经理处。

10.8所有大宗经销商销售部应接到对方现金或转帐支票、电汇单据之传真件后,由财务确认,销售部方可予以开单发货。

10.9调货产品操作规程:10.9.1调往其他公司时,应由该公司销售部首先将每批产品填具《调货计划通知单》,及产品《质检报告》同时传真至需发公司销售部,并由销售部副总签认,销售部盖章后并回传后方可发货。10.9.2销售部安排好调货产品的储运后,将《货运单》及其他相关票据传真至调入方,并由对方财务及销售签认回传。10.9.3调入方收到产品后,应及时对所调入产品进行清点并检查破损情况,并将数量、等级、破损数填具收货清单后传真至调货方,对方销售及财务签认后回传。

11.6对客户投诉必须做到百分之百的解决。

十二.销售合同管理:12.1销售部在接受合同前应对每一份销售合同进行审核,旨在保证本企业产品能满足合同要求.12.2所有销售合同的签定均由销售部经理及分公司总经理签字.12.3销售合同必须加盖公司合同章方为有效。

12.4销售合同必须统一由电脑管理,电脑打印。12.5所有《销售合同》必须以公司统一蓝本,任何人及部门不得私自改动.如确需做出修改,需经销售副总及总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修改。12.6大宗工程合同的签定均由销售部经理会同总经理、销售副总、科研所主管、生产厂长作出合同评审填写《合同评审表》,并由全体评审人员签字,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分公司总经理外出时由生产厂长代为执行。

12.7大宗工程合同的签定均以《工矿合同》为蓝本。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做出改动,需经销售副总及总公司批准,销售经理签字方可生效。

12.8所有处理产品包销合同的价格需经分公司总经理及销售副总批准,销售经理签字方可生效。

12.9所有《销售合同》均须建立严格的销售档案并填写《客户跟踪管理表》:

12.9.1营业执照复印件;

12.9.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9.4《销售合同》复印件;

12.9.5所有产品销售往来明细、本公司代办运输的发票、货票等财务有效凭证复印件。

12.9.6有关产品库存经双方确认的库存盘点表及往来帐核对清单。

财务部岗位职责。

1.财务部经理。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

(2)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

(3)负责税务协调,配合银行、税务、中介机构了解、检查和审计工作;

(4)负责组织公司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并监督实施;

(5)负责检查、督促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和管理,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

(6)负责审核、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杜绝浪费;

(7)负责编制每月会计报表,审核各类统计报表、工资表;

(8)及时做好帐套数据备份,保证数据安全;

(9)负责管理部门各项实物资产;

(10)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会计凭证的审核;

(11)每周一向总经理提交上周管理费动态统计表、当月应收费明细表、资金周报表;

(12)每周五上午向总经理提交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

(13)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2.会计。

(1)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

(2)认真审核出纳传递的收付款单据,正确编制凭证,月末及时结账;

(3)及时准确的申报各项税款,购买发票;

(4)检查银行、库存现金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7)每月8日前向财务经理提交成本、费用类管理报表;

(8)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3.出纳。

(2)办理收、付款业务时,坚持见票付款、收款开票的原则;

(3)序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日清日结,每日核对库存现金,做到帐实相符;

(5)及时更新汇签单动态统计表,并保管好汇签资料;

(6)及时更新押金登记表,并于每月末与会计核对押金结余数据;

(8)每周一向财务经理提交上周资金周报表;

(9)每月末与会计核对现金月末余额,做到帐实相符;

(10)每月8日前向财务经理提交经会计审核后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1)每月10日前向财务经理提交工资表;

(12)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优质篇十一

1.不启用没有落实定人、定机、定岗位的施工机具、设备。

(1).单人单机一班作业的设备,实行专人、专机制。

(2).两班以上或多人操作的设备(搅拌机);实行机长(组长)负责制。

(3).每名施工机具、设备操作手最多只可定(操作)两台机具设备。

(4).严禁操作手操作非己定的施工机具、设备,将自己的设备交给他人操作。

(5).小型施工机具,闲置、待报废、报废、无定员的机械设备,全部交到材料组。集中起来实行库存管理,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6).设备操作手作必须认真执行设备技术操作规程,按照“十字”作业要求,及时的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搞好设备场地的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7).设备操作手有权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制止、批评、监督;直至提出处罚意见。

2.设备操作手作必须认真按照设备巡回检查要求,对设备巡回检查部位进行每日检查;保证设备做到安全运转。并及时准确的填写好运转记录,巡回检查记录。

3.设备操作手要坚持岗位练兵,做到“四懂、三会”不断提高设备操作技能和水平。

4.机动车使用:须开“___油田集团公司运输车辆行车路单”方可运行。

二、安全处惩。

1.严禁交通运输车辆、特种车辆超载上路行驶。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处人民币50~200元(视情节轻重)罚款。罚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严禁非专职操作人员驾驶机动车辆与机械设备。非专职人员驾驶机动车辆、机械设备发生安全事故时,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上报公司处理。非专职人员驾驶机动车辆、机械设备,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处人民币200~1000元(视情节轻重)罚款。罚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严禁交通运输车辆、特种车辆无刹车上路行驶。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处人民币200~1000元(视情节轻重)罚款。罚金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4.隶属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班组长),违反规定强令操作手驾驶超载机动车辆出勤运营,将对设备隶属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班组长)分别处200~800元(视情节轻重)罚款。强令操作手驾驶无刹车机动车辆出勤运营,将对设备隶属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班组长)分别处500~1500元罚款。罚金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5.对违反设备管理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班组与个人,将对相关责任人分别处500~1000元罚款。并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罚金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维修保养。

1.外委修理程序。

(1).现场报修:由设备操作手将施工机具、设备故障,以书面报告形式或口诉报告形式,向隶属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班组长)提出。基层单位填报设备外委修理派送单,由基层单位领导核实填写预定维修费签字后,报分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设备管理员方予安排维修。

材料组库管的施工机具、设备报修:由材料组将施工机具、设备故障、待修项目,以书面报告形式或口诉报告形式,向设备管理员提出并填报设备修理派送单,填写预定维修费并签字。报分公司设备主管经理审批后,设备管理员方予安排维修。

(2).资金审批:设备管理员依据上报的设备修理派送单,填写设备外委修理审批表,经分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报公司生产协调部、公司主管经理审批。

(3).维修点:外委修理单位由公司生产协调部、主管经理审批指定。

(4).验收(备案):由设备管理员或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班组长)监督,设备操作手验收。并由设备管理员将修理验收结果登记备案。

2.外委维修结算。

由设备管理员,本着为分公司千方百计地节约每一分钱的精神。严格认真地与承修单位核对委托修理项目及预(议)定维修费单据、材料费、维修工时费等相关结算清单。核对无误后签字报主管经理、经理审批。主管经理、经理批准后方可给承修单位办理结算手续。

四、施工确认。

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在开工前,以书面报告形式提出施工设备使用计划表,经设备主管经理审批。设备管理员填写施工设备确认表,技术负责人员、设备管理员与设备操作手核实签字后,设备方可进入现场使用。

五、运转、保养奖惩。

1.检查内容。

(1).现场运转使用的施工机具、设备,小型机具。

a).设备:定员定机,维护保养(三滤、油质、清洁),外观,油、水、气,跑、冒、滴、漏,安全隐患,运转状况,运转记录填写。

b).人:持证上岗,巡回检查,保养常识,岗位职责“四懂、三会”,劳动保护。

(2).库存保管、闲置的施工机具、设备,小型机具。

a).设备:维护保养,保管,缺件、盘点,安全隐患。

b).人:维护保养常识,报修台帐,进出库管理台帐。

2.检查人员。

由分公司设备主管经理、设备管理员、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组成《设备管理检查小组》。

3.检查时间。

施工淡季(十二月份至二月份)每月一次,施工紧张季节(三月份至十一月份)每半月一次。临时检查每周一次。

4.奖惩措施。

除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设备管理检查、奖惩制度外,还需严格执行分公司制定的如士下检查、奖惩制度:

对严格执行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规程,设备保养好,检查合格的班组与个人,将按照分公司20__年设备管理奖惩制度,给以50~200元对现奖励。

对不严格执行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规程,设备保养不好,检查不合格的班组与个人,将按照分公司20__年设备管理奖惩制度,给以50~200元(视情节轻重)处惩。对违反设备管理制度、规程造成事故的班组与个人,除对相关责任人分别处200~1000元(视情节轻重)罚款外。相关责任人还需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罚金、赔偿金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设备管理员要做好检查结果记录,并及时存档备案。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当场开据“限期。

整改通知单”,勒令相关人等给予安排整改。

符天贵。

20__年3月17日。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优质篇十二

为加强公司无线上网卡管理工作,合理利用资源,降低成本,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凡属公司所有的无线上网卡,都应依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二、职责。

1.信息管理中心为公司无线上网卡的管理部门。

2.信息管理中心网络管理员负责公司无线上网卡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三、配备范围。

1、各单位党政正职、副职、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公司本部处室正职以上人员。

2、因工作需要,经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可长期持有无线上网卡的人员。

四、配备及借用原则。

(1)各单位党政正职、副职、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公司本部处室正职以上人员因工作需要可配备无线上网卡。

(2)因工作需要,经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可长期持有无线上网卡的人员可配备无线上网卡。

(3)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经本部部门长审核,信息管理中心主任审批通过后,可申请临时借用无线上网卡。

五、无线上网卡的借用,归还,上交,损坏及赔偿规定。

(1)无线上网卡借用:借用人需提前告知信息管理中心网络管理员,并遵照无线上网卡借用管理流程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到公司信息管理中心领取。

(2)无线上网卡的归还:借用人借用无线上网卡借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因备用卡数量有限,如遇到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归还的情况,应及时到信息管理中心办理无线上网卡续借手续,保证公司本部无线上网卡的正常调配。

(3)无线上网卡的损坏:用户借用无线上网卡前,由无线上网卡管理员对无线上网卡进行检查,完好借出。用户归还时,由无线上网卡管理员对硬卡及uim卡进行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

a.硬卡的表面无污损,天线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卡未出现欠费,停机等异常;。

c.信号正常,并能够拨号使用。经无线上网卡检验后,无出现上述异常即可正常回收。

(4)无线上网卡损坏及赔偿措施:

a.硬卡出现污损,无法辨认硬卡品牌及型号的,使用人需赔偿50元;。

b.硬卡天线出现损坏,能送外修理的,使用人需按实际发生的修理费用进行赔偿;。

c.硬卡天线出现损坏,无法修理的,使用人需按照无线上网卡折旧后的残值进行赔偿;。

d.uim出现欠费,停机等异常,无法正常使用的。在联通公司发生费用的由使用人个人承担。

(5)无线上网卡的上交:无线上网卡使用人员离职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单位工作,该人员需将无线上网卡送至信息管理中心,经查验,确认无损坏和欠费后,上交公司。

六、无线上网卡缴费说明。

(1)公司本部各部门的使用费用由公司统一进行缴纳;。

(2)临时借用无线上网卡,借用期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统一进行缴纳;。

(4)由于未遵照上述规定,造成的额外费用由使用人个人承担。

七、其他规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优质篇十三

第一条为确保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钢集团)依法经营,规范合同管理流程,明确合同管理职责,有效预防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结合本钢集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钢集团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本钢集团及各分、子公司与其他单位、个人签订的买卖、借款、租赁、承揽、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融资租赁、建设工程、供用电、水、气热力等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还款、抹账、合资合作协议等。

劳动合同的管理,按照本钢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合同管理采取统一归口管理与分类专项管理相结合的形式。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以下简称本钢集团法务部)是本钢集团合同管理主管部门。

各分、子公司法律事务机构是本单位合同统管部门,负责。

采购、销售、工程管理等职能部门在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对合同实行专项管理。

第五条本钢集团法务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修改、完善本钢集团合同管理制度;。

(三)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委托代理人的法律培训;。

(四)制定合同示范文本;。

(五)负责合同的法律审查;。

(六)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

(七)指导和参与处理合同纠纷;。

第六条各分、子公司法律事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修改、完善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二)指导本单位各部门正确签订和履行合同;。

(三)负责本单位合同的法律审查和报审;。

(四)参与处理本单位合同纠纷;。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合同签订前的调研和谈判;。

(二)负责合同的业务审查;。

(三)负责合同法律审查的报审;。

(四)签订合同,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履行合同;。

(五)组织或参与处理合同纠纷;。

第二章授权委托。

第八条本钢集团及各分、子公司业务部门应在职权范围内严格遵照制度规定开展业务活动,不得越职权范围擅自对外签订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

第九条委托代理人应具有相应业务能力和法律知识,严格按照授权的范围从事代理活动,维护本单位利益。

第十条本钢集团及各分、子公司可根据需要对委托代理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委托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

(三)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

(四)具体委托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第十一条正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不得有涂改的痕迹。第十二条委托代理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授权委托书,不得出借给他人,发生毁损、遗失等情况时,应立即书面报告,并按程序补办。

第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授权委托关系应当解除或终止:

(一)授权委托期限届满的;。

(二)委托代理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

(三)委托代理人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

(四)委托代理人因自身或其它原因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的;。

(五)其他应当解除或终止的情况。

解除或终止授权委托关系,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由业务部门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

第十四条本钢集团及各分、子公司在合同签订前,业务部门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如下资料,对其主体资格进行审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签约人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内容涉及特种行业专营许可或专业资质的,对方当事人还应提供相关证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证照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连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由业务部门存档。

第十五条业务部门应当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资金状况、货源状况、技术条件、生产能力和商业信誉等相关情况,对其资信和履约能力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业务部门应当建立客户信息数据库,收集整理客户提供的营业执照、特许经营许可证、专业资质证等证照,对客户履约资信情况进行评价。

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在对外经济往来中,除金额较小且可即时结清的情形外,均应订立内容完备的书面合同。

由于生产经营紧急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未即时签订书面合同的,业务部门应妥善保管与合同相关的全部资料,事后及时补签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本钢集团法务部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制定合同示范文本。订立书面合同,应当优先采用合同示范文本。

第二十条委托代理人填写合同文本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合同当事人名称必须写明全称,与证照名称、印章一致,不得简化;。

(二)合同条款完备,内容无前后矛盾之处;。

(四)合同应当采用打印文本。确有合理原因需要手工填写部分内容的,应做到书写工整,无涂改。

第二十一条合同按本办法第四章的规定通过审查后,方可签字盖章。

第二十二条本钢集团及各分、子公司订立合同必须履行审查程序。

第二十三条合同审查分为业务审查和法律审查。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业务审查由业务部门负责,主要对订立。

合同的必要性、业务上的合理性、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合同的可行性、合同对方当事人资质及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审查流程按本钢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法律审查由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主要对合同主体、内容和形式的合法性;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条款约定的明确性进行审查。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使用本钢集团合同示范文本签订的合同,由本单位法律事务机构负责法律审查。

第二十七条各分、子公司未采用本钢集团合同示范文本的重大合同,由本钢集团法务部负责法律审查。

本条所称重大合同是指下列合同:

(一)合资、合作合同;。

(二)股份转让合同;。

(三)融资租赁合同;。

(四)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合同;。

(五)承包经营合同;。

(六)商标、专利合同;。

(七)涉外合同;。

(八)标的额超过100万元的非范本合同;。

(九)其它对本钢集团生产经营、商业信誉和职工稳定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钢集团法务部合同审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二)本钢集团法务部对送审资料进行审查,送审资料不全的,通知送审单位应及时补足;。

(四)法律审查意见要求修改合同的,送审单位应按照要求修改后报请复审。

第二十九条送审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合同资料,造成法律审查人员不能及时全面出具法律意见的,由送审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条本钢集团各业务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应当事先通知本钢集团法务部派员参与重大合同磋商谈判,若未通知,在履行送审程序时,应由合同谈判的负责人携带完整的合同资料到本钢集团法务部配合审查。

第三十一条各分、子公司法律事务机构自行审查的合同的审查流程,由各分、子公司参照本办法制定。

第五章合同履行。

第三十二条合同生效后,本钢集团及各分、子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及时履行合同。

时掌握工作进展、标的物交付、收付款、票据交接、质量反馈等有关信息。

第三十四条业务部门应对对方当事人的经营状况、商业信誉等信息进行实时收集。对方当事人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等可能影响到合同履行的情形时,业务部门应及时通知本单位法律事务机构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第三十五条对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业务部门应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并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部门和法律事务机构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第三十六条本钢集团及各分、子公司应建立合同履行情况评估制度,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合同履行的总体情况和重大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分析评估中发现合同履行中存在的不足,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六章合同变更、解除。

第三十七条因合同履行条件发生变化需变更合同条款的,按照原合同审查级别履行审查程序后方可签署相关文件。

第三十八条本钢集团及各分、子公司在对方当事人未对合同变更事项书面确认前,除为避免或减少损失必须中止履行的情形外,仍需按原合同规定履行。

见。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时,业务部门应当提前通知法律事务机构派员参加。

各分、子公司解除重大合同,应报请本钢集团法务部进行法律指导。

第四十条对方当事人提出解除合同的,业务部门应通知本单位法律事务机构,由法律事务机构出具法律意见。

第四十一条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复函须经本单位法律事务机构审查,主管领导或总法律顾问批准同意后,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发出。

第四十二条本钢集团及各分、子公司在合同签订或履行中发生纠纷,业务部门应及时将情况报送本单位法律事务机构。

各分、子公司重大合同纠纷应及时上报本钢集团法务部。第四十三条法律事务机构应当对合同纠纷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出具法律意见,指导相关单位和部门收集证据和制定纠纷解决方案,参加协商谈判。

第四十四条本钢集团及各分、子公司业务部门应在法律事务机构指导下收集和保管证据,制定纠纷解决方案,妥善处理合同纠纷,并争取通过协商方式化解合同纠纷。

第四十五条在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未经法律事务机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对方当事人作出任何实质答复或提供文件资料。

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对方当事人提供。

证据和泄漏信息。在纠纷处理过程中,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与合同纠纷有关的话题。

第四十七条因合同纠纷而诉讼或仲裁的,按照本钢集团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负责合同审查、签订和履行的有关部门应当收集整理合同资料,建立合同档案。

第四十九条合同资料包括下列文件:

(一)有关合同的项目计划文件、可行性报告、项目建议及上级有关批复文件;。

(二)有关合同招、投标及中标通知书等文件资料;。

(四)合同文本及附件;。

(五)合同项目的增减凭证、签证;。

(六)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往来函件、收货单据、收款收据;。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的协议书或信函;。

(八)合同纠纷处理的协议书、诉讼仲裁文书、公证文书;。

(九)与合同签订、履行及纠纷处理相关的视听资料、数据电文;。

(十)其它有关材料。

第五十条业务部门应当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信息进。

行登记,及时掌握合同审查、订立及履行情况。

第五十一条各单位对合同专用章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

第五十二条本钢集团及各分、子公司业务部门对外签订合同,应在履行合同审查手续后加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部门印章签订合同。

第五十三条管理合同专用章的单位和部门应当严格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使用合同专用章。

第五十四条任何人不得携带合同专用章外出签订合同,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的,各分、子公司应制定管理规定,并报本钢集团法务部备案。

第十章罚则。

第五十五条各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钢集团法务部责令其改正,在全集团范围通报批评,并由本钢集团对违规单位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

(一)未按规定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流程的;。

(二)未按规定履行审查、批准程序签订合同的;。

(三)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的;。

(四)超越代理权限签订合同的;。

(五)不按规定使用合同专用章的;。

(六)擅自变更合同条款,中止、解除合同;。

(七)未经审查批准的合同擅自实际履行的;。

(八)不按规定报告合同信息的;。

(九)未及时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收集证据而造成损失的;。

(十)对处理合同纠纷工作消极配合的;。

(十一)擅自向合同纠纷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据、泄漏信息的;。

(十二)因管理不善,造成合同资料、档案丢失、毁损的;。

(十三)在合同审查、签订、履行和处理纠纷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集团各单位应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合同管理规定,并报本钢集团法务部备案。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由本钢集团法务部负责解释。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经济管理合同实施办法通知。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4月5日印发。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优质篇十四

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公司设备技术装备水平和实现设备保值增值,盘活设备资产,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数控精密类构成企业固定资产的生产用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数控精密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全寿命周期综合管理,确保设备资产保值增值、设备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保持设备完好,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

第四条:各级领导都要重视和加强数控精密设备管理与维修、维护。各单位要明确把保持设备完好、满足生产需要作为本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建立以公司主管经理领导的数控精密设备管理组织机构(见附表)。

第六条:公司数控精密设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生产准备室是公司数控精密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数控精密设备全寿命周期的综合管理以及维护维修,各使用车间是执行单位。

第七条:生产准备室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数控精密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单位的数控精密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本单位各类人员数控精密设备管理岗位责任制。

2、负责设备日常故障维修、联系工作,保证及时、高质量完成设备日常故障修理工作,填写好各种记录和验收凭证,达到设备完好率要求。

3、负责数控精密设备备件计划的编制、采购供应和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数控精密设备管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公司数控精密设备的技术资料管理。

5、负责监督公司数控精密设备的合理使用,教育职工遵守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制止违章操作,参与调查处理设备事故,组织完成公司数控精密设备的日常保养和周、季保养工作,认真保养、维护好数控精密设备。

9、配合完成新增数控精密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和前期管理工作。

10、负责公司数控精密设备操作者上岗前的实际操作、理论培训及考核。

第八条:使用车间职责:

1,须持证上岗。

2.按照数控精密设备的操作维护规程认真履行职责。

3.作好数控精密设备的故障卡、保养卡、点检卡的填写工作。

第九条:新购进数控精密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并验收合格后,由生产准备室会同技术部和财务部门办理验收移交生产的各种手续,转入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条:生产准备室负责按规定对数控精密设备台帐、设备档案的管理,每年进行复查核实,做到帐、物相符。

第十一条:生产准备室负责数控、精密设备的分类管理。

第十二条:设备封存。需封存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司生产工艺技术部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生产准备室按规定办理报批封存手续。设备封存以前由生产准备室进行一次全面检修保养,达到完好并实施防尘、防锈、防潮。封存设备原车间科室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十三条:封存设备的启用。由使用单位申请并办理设备启用手续,公司及上级业务主管批准。设备启封时,由使用单位同生产准备室对启封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保养,确认设备状态完好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数控精密设备的调拨和外借。各车间科室一律不准私自外调和外借公司设备。公司各类生产设备确需调拨和外借的应由需方提出设备借调申请报公司生产科,生产科会同技术部门、财务部门、设备使用单位审核后报公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生产科与需方办理设备移交手续后方可将设备交需方。

第十五条:数控精密设备的报废。设备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上报生产科,经生产科会同技术部门、财务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经鉴定确需报废的设备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生产准备室办理报废手续,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报废。在设备报废审批工作未落实,新购置的设备未安装调试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使用单位原则上仍使用原设备,不得私自报废、拆除和改装报废设备。报废设备统一由生产准备室负责处置。

第十六条:设备事故。由于人为责任原因造成的故障,使设备或其零部件的机能损失或丧失、不能正常运行、技术性能降低等,造成停产或经济损失者称为设备事故。

出现事故后要立即(1小时之内)上报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原因,严肃处理,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对事故责任者按责任大小和情节轻重,分别依据公司设备管理考核办法,做出相应的处罚。触犯法律者要依法制裁,对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公司设备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数控精密设备故障维修。操作者在数控精密设备运转、保养、点检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自己不能解决要按要求填故障修理卡报生产准备室,故障排除后,办理验收手续。

第十八条:数控精密备件业务程序。生产准备室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数控精密设备材料、备件的计划、采购工作,备件、材料的型号、规格和质量要符合要求。

第四章数控精密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修理。

第十九条:操作人员的培训、操作证。

1、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由技术室生产准备室组织进行设备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护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理论教育及实际操作技能培训,方可办理设备操作证。操作者必须凭证操作设备。

2、一人操作多台设备,在操作证上要注明主要操作设备和兼操作设备,每个操作者只允许配置一台主要操作设备其它为兼操作设备。

第二十条:多班制生产设备操作工人必须严格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

第二十一条:操作人员应掌握三好四会,严格执行使用设备的四项要求五项纪律(见附录)。

第二十二条: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数控精密设备操作规程,保证安全、合理使用设备。严禁精机粗用、超负荷、超规范、拼设备,如遇有关人员强令操作人员超负荷、超规范使用设备时,公司及生产准备室有权制止,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并可越级报告实际情况,并对违章指挥者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数控精密设备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设备三级保养制度即日保、周保、季保和其它设备的各项维护保养规定,按要求完成设备维护保养内容;各单位须按规定的设备保养时间保养设备,确需变更保养时间,须提前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如保养不合格,按照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数控精密设备使用单位要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不得随意拆除设备原配的零部件和元器件,不得随意对设备进行改装和改造,如确实需要改装和改造,按照相关条款办理手续。

第二十八条:生产准备室要认真组织搞好本公司数控精密设备的巡回检查,计划检修和故障修理、联系工作,并做好各项修理记录;对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故障停机率、设备可利用率、检修计划、日常维护和三级保养完成情况做好记录和统计,并作为考核依据;对重点、关键设备部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

数控精密设备发生故障后,操作人员要及时通知生产准备室,说明故障原因以及故障发生的详细时间,并且填写好故障卡。生产准备室接到机床故障通知后,立即通知维修中心。并做好时间记录。如维修中心不能解决,生产准备室有权按照维修合同扣除固定收费后。通知主管经理,联系厂外或其他社会力量进行修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文件相矛盾时,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本办法解释权归生产准备室。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优质篇十五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合同制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与劳动合同制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人事主管负责人作为北京大学的委托代理人,具体负责与劳动合同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须参照北京大学制定的劳动合同范本,结合本单位实际,补充或细化有关条款。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应报校人事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合同制职工续签劳动合同,必须在本次劳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报校人事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合同制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须在本次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报校人事部审核批准。未经审批而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学校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章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依法为劳动合同制职工支付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劳动合同制职工自行承担。

第十七条学校人事部不定期发布劳动合同制职工工资的指导意见,作为用人单位制定劳动合同制职工工资标准的依据。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任务、岗位职责、经费预算制定科学合理的工资标准及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制职工工资实行实名发放制,校人事部每月制定劳动合同制职工工资发放单,由校财务部通过银行代发系统按月统一发放。

对于未在校人事部备案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不得发放工资。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制职工由学校统一发放工作证件。图书借阅、食堂就餐可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党团组织关系、工会组织关系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符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报条件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学校协助申报。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制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实行社会化评审,按照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相关规定办理。若所申报系列不在社会化评审范围内,在北京大学连续工作三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制职工经用人单位同意及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委托,可申请参加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代评。

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制职工依法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公休日、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

第六章考勤及考核。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考勤考核具体办法,并报校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对本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做好考勤记录工作。考勤记录应按实际上班时间进行记录,能反映正常上班时间的小时数,如安排加班的,能反映当天加班的小时数。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制职工试用期满和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据本单位考核办法对劳动合同制职工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在工作档案。

第七章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二十八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学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双方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争议发生的原因及处理结果报校人事部。

第八章档案管理。

第三十条劳动合同制职工的人事档案原则上应存放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由本人办理个人存档手续。符体存档条件的,可将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在北京市人才服务机构的北京大学集体户。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建立工作档案,工作档案包括劳动合同、日常考勤、年度考核材料、奖惩记录材料、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等。

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工作档案在其离开用人单位后还应保存2-3年,工作档案需要归入本人档案的,应即时归入本人档案。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人事主管及人事干部应当实时关注国家、北京市及学校的劳动用工政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劳动政策培训。

学校鼓励用人单位聘请专业机构为本单位制定科学合理、严格规范的劳动用工制度提供服务。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北京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的,或因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予通报批评,并对有关人员予以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隶属北京大学的独立法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的管理,同时接受校人事部的监督;如需通过学校办理相关事务,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按时向学校缴纳劳动合同制职工管理费。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经20xx年7月9日第749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

执行,《北京大学流动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北人发20xx[10]号)、《北京大学聘用各类非正式编制人员暂行管理办法》(校发20xx[66]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校人事部负责解释。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优质篇十六

人事部会制作公司员工制度。员工制度有利于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带来的人事部员工办法范文,仅供参考!

第一章入职指引。

第一节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入职。

第二节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5小时。其中:。

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经人事部门审查后实施。

二、考勤。

1、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2、迟到、早退、旷工(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

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4、出差(1)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5、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6、加班(1)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

劳动合同。

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2)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150%。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200%。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300%。

(3)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4)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5)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办法将另行规定。7、考勤记录及检查(1)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2)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四节人事异动。

一、调动管理。

1、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总裁(子公司由总经理)批准。2、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3、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4、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人事部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置换。5、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二、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3、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4、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5、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6、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三、辞退管理1、见本手册第一章第二节六。1及六2、

2、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裁批准。3、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

通知书。

第二章行为规范。

第一节职业准则。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2、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二节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七、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八、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英复英传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十、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2、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3、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第三节奖惩。

一、奖惩种类。

金、奖品、有薪假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经济处罚包括降薪、罚款、扣发奖金。

三、惩罚条件。

四、奖惩相关规定。

4、表扬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大功一次,记过三次等于大过一次。

5、各级员工奖惩由所在部门或监督部门列举事实,填写奖惩申报单,集团总部员工及各子公司中级以上员工奖惩,经人事部门查证后核定,记功(记过)以上奖惩需经总裁审批,子公司其余员工奖惩由人事部门查证后,经总经理审批。

6、各项奖惩事件,需书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受处罚员工如有不服可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门申诉,人事部门经核查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员工。

第三章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节薪酬。

一、薪酬。

1、原则:以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为分配依据,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适用对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3、薪酬组成:基本工资(含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奖金。

(1)岗位工资根据工作岗位和岗位所需要的技能确定,不同岗位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级别。

(2)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时间和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确定。

(3)学历工资根据员工所具有的学历水平来确定。

(4)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对员工考评结果确定。

4、工资制度。

(1)年薪制。适用于公司总裁、副总裁及其他经总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年终奖金。

(2)提成工资制。适用于从事营销的工作人员。工资总额=岗位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年终奖金。

(3)结构工资制。适用于中基层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职能人员、后勤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4)固定工资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后勤服务人员。

(5)计时工资制。适用于工作量波动幅度大的生产操作工人。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计时工资。

(6)新进人员工资:试用期内一般定为招聘岗位工资等级内第一档工资的70%发放,试用期内无浮动工资。

二、调整机制。

1、集团薪酬管理是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联系市场薪资水平与人力资源供求情况实行“市场化动态薪酬管理”。管理委员会于每年底进行"议薪",人事部门根据公司效益及社会同行业工资变化情况,提出薪资水平合理化调整建议后报管理委员会审议。

2、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的依据:。

(1)公司范围的工资调整。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全公司范围的员工工资水平。

(2)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3)职级变更。员工职级发生变动,相应调整其在该职级内的基本工资。

(4)员工在年终考核中,工作绩效低下者,将被下调岗位薪金。

(5)根据员工即期表现上浮或下调其岗位薪金,以及时激励优秀、督促后进。

3、岗位薪金晋级,新岗位薪金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下月一日起执行;岗位薪金降级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当月起执行。

第二节福利。

1、假期。

(1)休息日:公司全体员工在法定工时以外,享有休息日。

(2)法定假日:全体员工每年均享有以下10天带薪(视为上班)假日:a。元旦(公历1月1日)b。春节(农历新年初一、初二、初三)c。劳动节(公历5月1日、2日、3日)d。国庆节(公历10月1日、2日、3日)e。妇女节(3月8日,女员工放假半天)。

(3)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4)产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

证明书。

可申请有薪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晚育的顺产120天,难产135天。男26周岁、女24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

(5)男员工护理假7天,晚育者为15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6)慰唁假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请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带薪路途假另计,路费自理。

(7)工伤假因工受伤休假视为上班,具体情况按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办理。

(8)公假员工参加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公益活动、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入学或资格考试经所在部门及人事部门批准的,可按上班时间计发薪资。

(9)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凭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其中十天以内病假按基本工资80%计发病假工资,累计十天以上者按基本工资50%计发病假工资,医疗期限的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未能休以上(3)-(7)项假期的,按休息日加班标准给予工资补贴。

2、保险:公司为正式员工办理养老、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3、贺仪与奠仪。

(1)正式员工结婚,公司将致新婚贺仪人民币300元。

(2)正式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将致奠仪人民币300元。

4、过节费公司视经营情况在法定节日或公司纪念日发放贺金或贺礼。

5、健康检查:公司每两年出资为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6、员工活动:公司不定期举行各种员工活动。

一些小型企业对于各岗位的员工,如何做好绩效考核管理,奖罚制度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某小型企业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员工规章制度范本。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员工规章制度范本。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第一章:

工作制度。

一、上下班制度。

1、上班时间:上午8:30—12:30。

下午13:00—17:002、上班要求在考勤表上签到。

3、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一天以上的事情,需经总经理批准,两天以上的病假需要有医院的证明。

4、处罚:无故迟到、早退或有事不请假者、一经发现,公司将予以批评警告,并处以5元/次的罚款;无故旷勤一天者,罚款50元/天,情节特别严重者,将在全员大会上进行公开批评,做出书面检查,并处于不低于100元的罚款。

二、办公室制度。

1、热爱本职工作,勤奋认真,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注意仪表,化妆得体,衣着整洁。2、在工作中使用服务礼貌用语,主动热情。

3、上班时间不准吃零食,不得在办公室内抽烟。4、上班时间不随便离岗、串岗,不得在办公室高声喧哗。

5、保持办公室良好的卫生环境。

6、爱护公共财物,办公室用品的领取、归还建立签字制度。

三、办公室电话达的使用制度。

1、严禁拨打非公司事务电话。

2、公司事务电话每次不宜超过3分钟,尽量缩短通话时间,以免影响正常业务。

3、自觉遵守电话使用制度,特别业务电话需征得业务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第二章员工守则。

一、基本准则1、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关心公司业务情况,爱护公司财产,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

3、加强沟通、增进合作、精诚团结。

4、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平等待人。

5、敬业乐业、钻研业务、提高效率。

6、更新观念、好学上进、开拓创新。

7、开源节流、力求节俭、反对浪费。

二、职业道德要求。

1、从事与本公司利益冲突的业务时,员工应向公司提出职务上的回避。

(3)夫妻双方已在本公司的不能在同一部门(区域);。

2、公司对外的交际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的原则,严禁涉及不法行为。

(2)对外展开工作时,禁止以贿赂及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获取利益;。

(3)对应邀出席、考察、签约、学习的应报公司批准;。

3、严禁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任何利益,在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而不得不收的,接收后三天内应向总经理助理汇报。

4、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得将公司的资金、房产、车辆、设施、设备、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赠与、转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

5、严禁偷窃,侵占公司财物,挪用公款,如有发现应及时举报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公司财产受损。

6、代表公司外出参观、学习、比赛,所获资料应交总经理办公室,所获奖金、奖品应交法律监察室报公司统一安排。

7、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可以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况:

(1)投资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行业;。

(2)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高利益;。

(3)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从行为;。

8、保守公司秘密:

(2)对持有涉密的文件需妥善保存;。

(3)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得将涉密文件自行复制,带出公司区域对外提供;。

(4)涉密文件不需保存时,保证予以销毁。

三、工作要求。

1、工作注重计划性、合理性、条理性;。

2、具有良好的服务仪式、服务态度、服务技巧;。

3、围绕营业工作,恪尽职守保障商场营业。4、充分合理利用公司局域网,加强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

5、对工作出现的问题不推诿,勇于承担责任。

6、工作任务:市场部一般员工每月需完成3000元的基本任务,未完成基本任务者一律不能享受职务津贴;行政人员需要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任务,否则也不能享受职务津贴。

7、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做到“先服务后投诉”。

(1)对公司的现有制度、管理方式、经营决策方面如有意见或建议,应向上级反映。

(2)相关人员接到员工投诉或建议后,应在三天内给予答复。

(3)在规定时间内得不到答复的,可越级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反映。

8、对公司赔发给个人使用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不准违规使用,公司为其员工配备通讯工具及报销通讯费用的人员,必须保持通讯设备处于开机状态并能及时回应。

9、未经分管经理助理以上人员或电脑部经理同意,非应工作需要的仓管人员不得进入主机房。

1、入住。

(1)公司正式员工无法自行解决住宿的,须填写“住房申请单”向公司申请入住宿舍。(2)分店员工住房申请需部门主管,分管行政经理,总办主任批准,职能部室员工住房申请需经本部门经理,部总办行政,总办主任批准方可入住。

(3)住房申请获得批准的员工,须签订“员工宿舍入住合约”一式两份(本人与公司各持一份)。

(4)总办行政于每月8日和22日,下发“员工宿舍入住通知单”和“企业员工宿舍入住合约(个人联系)”由寝室长根据“员工宿舍入住通知单”上制定的房号和床位安排员工住宿,并将钥匙交给入住员工配置。

2、调房。

(1)分店员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寝室长核实,经分店部门主管及分管行政经理批准后,由分店行政自行调配,并于每月20日前将本月调房清单传至总办行政。

(2)未住宿舍者每月可获合同中规定的补助,补助发放形式为按月不按日计算,未满一个月一律不得享受补助。

3、退房:住宿员工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于每周三、六上午(9:00----12:00)到总办行政办理退房。分店员工退房须经寝室长和分管经理批准。

4、留宿:员工亲属来探访留宿者,员工应提出书面申请,须做好留宿记录,报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留宿。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优质篇十七

为合理使用公司资源,制定相关办法是必要的。为合理使用公司网络资源、保证网络安全、内部信息保密,以及禁止违规上网现象,特制订了wifi使用管理规定。下面是公司wifi使用管理制度的内容,经供参考!

一、目的。

二、对局域网电脑进行网络监控的必要性:

网络已经进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随之而来的网络安全监控,网络管理、员工网络行为等已经成为日益凸现的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网络数据如下:

1)有93%企业网络资源使用不当。

2)有85%企业遭受过病毒攻击。

3)有43%员工电脑曾被木马入侵。

4)有31%员工滥用internet。

5)有14%专利信息被窃取。

6)有12%人员的财务被网络欺骗;。

7)有11%资料或网络的破坏。

8)有超过70%的安全威胁来自网络外部。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办公计算机,直接部连锁门店电脑及其使用人。

四、上网限制权限与电脑软件。

1)网络分为“有线局域网”与“无线网wifi”

2)有线局域网管控:公司增加套“上网行为管理”路由器,对公司有线局域网进行设置上网权限,设置后,除qq、qq邮箱、foxmiao、imo云办公室、百胜系统外正常联网使用外,其他上网功能将会被有效限制,设置后计算机实行一对一责任制,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所有上网行为进行监管。

五、直接部门店电脑上网权限设置。

六、行为规范。

2)所有联网部门的领导对上网行为规范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本部门上网人员教育,培养员工树立保密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文明上网。

3)所有员工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严禁在网上共享和泄露公司战略计划、经营数据、业务资料、技术资料等公司机密。

4)严禁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观看和下载电影、电视剧、体育比赛等娱乐节目;禁止在上班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网络聊天。

5)为保持系统的稳定,只允许安装与办公有关的常用软件。

6)上网权限,除公司领导及各部门主管以外,其他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临时开通上网功能。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无线上网卡管理工作,合理利用资源,降低成本,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凡属公司所有的无线上网卡,都应依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二、职责。

1.信息管理中心为公司无线上网卡的管理部门。

2.信息管理中心网络管理员负责公司无线上网卡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三、配备范围。

1、各单位党政正职、副职、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公司本部处室正职以上人员。

2、因工作需要,经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可长期持有无线上网卡的人员。

四、配备及借用原则。

(1)各单位党政正职、副职、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公司本部处室正职以上人员因工作需要可配备无线上网卡。

(2)因工作需要,经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可长期持有无线上网卡的人员可配备无线上网卡。

(3)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经本部部门长审核,信息管理中心主任审批通过后,可申请临时借用无线上网卡。

五、无线上网卡的借用,归还,上交,损坏及赔偿规定。

(1)无线上网卡借用:借用人需提前告知信息管理中心网络管理员,并遵照无线上网卡借用管理流程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到公司信息管理中心领取。

(2)无线上网卡的归还:借用人借用无线上网卡借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因备用卡数量有限,如遇到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归还的情况,应及时到信息管理中心办理无线上网卡续借手续,保证公司本部无线上网卡的正常调配。

(3)无线上网卡的损坏:用户借用无线上网卡前,由无线上网卡管理员对无线上网卡进行检查,完好借出。用户归还时,由无线上网卡管理员对硬卡及uim卡进行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

a.硬卡的表面无污损,天线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卡未出现欠费,停机等异常;。

c.信号正常,并能够拨号使用。经无线上网卡检验后,无出现上述异常即可正常回收。

(4)无线上网卡损坏及赔偿措施:

a.硬卡出现污损,无法辨认硬卡品牌及型号的,使用人需赔偿50元;。

b.硬卡天线出现损坏,能送外修理的,使用人需按实际发生的修理费用进行赔偿;。

c.硬卡天线出现损坏,无法修理的,使用人需按照无线上网卡折旧后的残值进行赔偿;。

d.uim出现欠费,停机等异常,无法正常使用的。在联通公司发生费用的由使用人个人承担。

(5)无线上网卡的上交:无线上网卡使用人员离职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单位工作,该人员需将无线上网卡送至信息管理中心,经查验,确认无损坏和欠费后,上交公司。

六、无线上网卡缴费说明。

(1)公司本部各部门的使用费用由公司统一进行缴纳;。

(2)临时借用无线上网卡,借用期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统一进行缴纳;。

(4)由于未遵照上述规定,造成的额外费用由使用人个人承担。

七、其他规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规范无线网络的使用,防止在无管理、无防护的状态下使用wifi无线网络造成公司敏感信息泄露、重要数据损坏、网页劫持、电脑病毒感染、业务系统被非法控制等严重后果,保障无线网络的正常运行,加强公司网络环境安全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无线用户入网申请登记程序。

公司各部门如需使用无线网络接入服务,应统一向公司网络部提交申请,申请可以个人或部门为单位提交,申请人或部门需填写附件《无线入网申请登记表格》内容并通过oa提交给公司网络部登记汇总上报后,统一由网络部负责开通服务。

公司网络结构由网络部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管理维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办公室如需无线网络设备等必须事先与网络部取得联系。个人电脑及个人手机设备等所用ip地址必须由网络部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改动,擅自改动者将受到惩处。

二、无线网络密码管理。

无线网络密码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设定,统一由公司网络部负责管理和设置。如密码变更,需由公司网络部负责修改并通知相关使用人员。

三、处罚规定。

第一条对于蓄意破坏网络正常运行,蓄意窃取网上秘密信息的。

个人,作xxxx处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对于由管理不善引起公司秘密泄露的责任人,视其情节严重处以xxxx。

第五条对于私自更改网络结构,私自设置dns,wins等服务的责任人,处以xxxx。

第六条任何部门未经许可不得在网上挂任何应用系统。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优质篇十八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材料设备采购活动,维护国有资产权益,提高采购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级。

第三条本办法中“材料设备”是指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办公等所需的各类设备、原材料、耗材等。

第四条本办法中的材料设备采购的主要方式包括:

(一)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二)竞争性谈判;

(三)单一来源采购;

(四)询价;

(五)国家、省、市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五条材料设备采购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人为采取肢解项目的办法规避招投标采购。公开招标的评标方法原则上实行经评审最低价法。

综合办公室负责办公类材料设备的采购,按部室建立材料设备台账进行管理。资产运营部负责房产租赁所涉及的材料设备采购。计划财务部负责对材料设备的价值管理。审计风控部对材料设备的采购过程进行效能监控。具体使用部室负责对材料设备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材料设备采购流程。

(一)办公用品以及交易额在2000元以下的材料设备的采购,1依照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实施。

(二)交易额在2000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的材料设备采购,各部室根据需要提交材料设备购置申请,报分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填写《材料设备(固定资产)申购表》(附件一),采购部室组织两人或以上集体采购,询价三个或以上供货单位,报分管领导及总经理后,落实采购。

(三)交易额在5万元(含)以上、50万元(不含)以下的材料设备采购,各部室根据需要提交材料设备购置申请,报分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公司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材料设备的采购方式并形成会议纪要。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或询价的,采购部室应推荐和考察供货方单位,并在谈判、询价结束之后向办公会议提交材料设备采购方案,经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填写《材料设备(固定资产)申购表》,经分管领导及总经理签字同意后,落实采购。

(四)交易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材料设备采购,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第八条交易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在发布招标公告前五个工作日必须到市城投集团资产管理部备案,其中因特殊原因不能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到市城投集团投资建设部和监察审计部共同备案后方可发布招标公告。根据《关于国有投资项目招标监管工作的若干规定》,在开标、评标前3个工作日,按要求书面报市城投集团监察审计部。

第九条招标工作管理。

(一)机构设置和职责。

1、公司专门设招投标领导小组和招投标工作小组负责对公司招标类采购活动的监督与决策。

2、招投标领导小组是公司所有招投标工作的最高评审与决策机构,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班子组成。

3、招投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所有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和初步评审机构。招投标工作小组由公司各部室负责人和公司其它相关人员组成,招投标工作小组设组长一名,由公司确定。

4、公司采购部室负责采购及招标活动的日常工作。

5、招投标领导小组职权。

(1)核定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范围,选派评委参与政府招标管理部门组织的招标活动;

(2)确认招标活动中标单位。

6、招投标工作小组职权。

(1)界定采购招标方式;

(2)审核招标文件;

(3)监督招标活动全过程;

(4)按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要求,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

(二)招标工作管理规定。

1、招投标领导小组工作规程。

(1)各类招标决策工作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如有特殊情况,总经理可委托其它领导主持;

(3)招投标领导小组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可召开。供方选择意见必须在与会成员全体同意后方可有效。

2、招投标工作小组工作规程。

(2)招投标工作小组会议应由全体成员参加方可召开,会议当期议题由采购部室负责人主持并提出初步供方选择评审报告,接受答辩、咨询。

(3)公开招标流程结束确定中标人后,招投标工作小组应当就招标内容与中标方再次沟通与明确,并形成会议记录报招投标领导小组。

第十条材料设备采购的验收。

材料设备购置后,采购部室、审计风控部及使用部室按照《材料设备(固定资产)申购表》进行验收,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对验收合格的材料填写《材料设备(固定资产)入库单》(附件二),连同发票交计划财务部入账;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由采购部室负责调换工作,否则不予入库。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采购的价款支付。

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或询价方式的,计划财务部根据经公司领导批准的《材料设备(固定资产)申购表》,安排用款计划后付款。

过后进行支付。价格的上下浮动不应超过中标价格的10%,如超过10%的,一般应重新进行公开招投标。

第十二条材料设备的清查。

每年年末,计划财务部会同采购部室对材料设备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盘点,出具《材料设备(固定资产)盘点表》(附件三),编制盘点报告。

对盘亏的材料设备,找出原因及责任人,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处理。如属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将追究当事人和管理者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赔偿损失。

盘盈的材料设备要及时分类、编号、入账管理。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资产运营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本办法经公司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下发执行。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优质篇十九

为规范无线网络的使用,防止在无管理、无防护的状态下使用wifi无线网络造成公司敏感信息泄露、重要数据损坏、网页劫持、电脑病毒感染、业务系统被非法控制等严重后果,保障无线网络的正常运行,加强公司网络环境安全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无线用户入网申请登记程序。

公司各部门如需使用无线网络接入服务,应统一向公司网络部提交申请,申请可以个人或部门为单位提交,申请人或部门需填写附件《无线入网申请登记表格》内容并通过oa提交给公司网络部登记汇总上报后,统一由网络部负责开通服务。

公司网络结构由网络部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管理维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办公室如需无线网络设备等必须事先与网络部取得联系。个人电脑及个人手机设备等所用ip地址必须由网络部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改动,擅自改动者将受到惩处。

二、无线网络密码管理。

无线网络密码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设定,统一由公司网络部负责管理和设置。如密码变更,需由公司网络部负责修改并通知相关使用人员。

三、处罚规定。

第一条对于蓄意破坏网络正常运行,蓄意窃取网上秘密信息的。

个人,作x处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对于由管理不善引起公司秘密泄露的责任人,视其情节严重处以。

第五条对于私自更改网络结构,私自设置dns,wins等服务的责任人,处以。

第六条任何部门未经许可不得在网上挂任何应用系统。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优质篇二十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礼品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礼品在对外业务交往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礼品指:经公司批准,由行政办公室直接批量购置或定制的专门用于对外公关工作或业务交往,以公司名义向有关单位、个人馈赠发送的纪念物品和其他形式的商品(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定制和赠送的纪念物品不含在内)。

第三条公司的礼品管理工作由董事长办公室负责协调,行政办公室统一相关物品的报价、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

第二章礼品的购置或定制。

第四条礼品的购置或定制要根据公司对外开展业务工作的需要,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董事长办公室汇总负责制定计划,经董事长批准后交由行政办公室进行采购或制作。

第五条公司确定的礼品购置或定制计划后,由行政办公室购置或定制,在购置、定制礼品时应当遵循“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原则办理,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如果礼品大批量定制,则应在礼品醒目位置标有公司标志等符合公司企业文化标准的图案或文字。

第七条采购的礼品应与公司的市场地位及企业文化相符合,达到提升公司对外形象的目的;在礼品的选材和品种上不追求贵重奢侈,要体现公司的特色,并具有新颖、实用和一定收藏价值的特征。以使礼品发挥最大效用。

第八条确因工作急需或对礼品有特殊要求且金额在500元以内的,公司相关部门应先向分管领导申请,并报部门总经理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直接购置,购置后要及时向行政办公室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九条原则上各类礼品均由行政办公室库管进行保管。

第十条行政办公室在礼品购置回公司或厂家按合同将礼品交付公司时,由经办人填写物品的入库清单,行政办公室库管人员根据入库清单验货,认真检查质量并清点数量,确认无误后在入库清单中签字确认,并提交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复核。入库清单包括入库品种、入库数量、入库金额、经办人、入库时间等(详见附表1,该表仅供参考)。礼品库入库清单须在董事长办公室及财务部各存一份。第十一条行政办公室库管人员要每月末对礼品库进行清点对账,每季度对礼品库进行全面盘点清点,并将盘点后的礼品库出库台账(详见附表2,该表仅供参考)报行政办负责人。在礼品数量不足时应及时向董事长办公室负责人报告,及时提出制作补充礼品的需求。

第十二条礼品入库、出库应如数登记,注明领用人、领用用途、数量和金额,并如实填写礼品库出库台账(详见附表3),做到账物相符。如因主观原因出现账物不符的则按照物品同等价格进行赔偿,并做出书面检查。

第十三条行政办公室库管人员换岗或离岗时,应将账物盘点清楚后随入库单、入库台账、出库台账一并移交下一任人员。

第十四条行政办公室库管其职责是负责保管,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发放。行政办专管人员因其他原因不在时,应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人或由其安排办公室其他人员代管,在专管人员到岗后立即与代管人员核查帐物,以免出现账物不符。代管人员在代管期间不履行职责的,出现账物不符的由代管人员直接承担经济责任。如行政办库管人员因其他原因不在时,未经授权的其他人员擅自代管出现账物不符的,由其本人直接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礼品的领取和发送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由经办人通过公司礼品领用流程提出申请,注明领用人、领用用途、领用数量,由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统一发放,经办人需在行政办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如经办人不在公司本部的,可由报批的分管领导的部门人员代签。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董事长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八条各部门内的礼品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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