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吉林省居民服务业标准篇一
(一)综合服务标准:
1、小区设管理处,办公设施设备较先进完备,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2、物业服务企业持有效证照,人员配备合理,有管理人员、水电等专业操作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岗位责任制明确。
3、纳入企业所管项目日常性成本开支的物业服务人员人均服务面积不高于2300平方米。楼管员、安防、水电等主要物业服务人员应在小区醒目处上墙公示。
4、物业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服务主动、热情。
5、签订规范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协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6、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进行认真查验,按《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验收,手续齐全,并有相关记录存档。
7、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作业流程、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建立财务制度,财务收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财务管理、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等全面实行计算机管理。
8、公示16小时服务电话。及时解答业主的咨询、处理业主投诉及受理维修等。业主咨询、投诉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处理;业主报公共区域急修1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记录,并有回访制度,满意率达80%以上。
9、提供有效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项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应按有关规定在小区醒目处予以公布。
10、公共水电费用单独按实由业主分摊的,每月在小区醒目处公布1次由业主分摊的公共水电费用详细测算情况;每半年1次在小区醒目处公布涉及住户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分摊和其它物业服务代收代付费用情况。
11、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2、每年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对业主提出的意见进行分析并在一个季度内予以整改,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整改的应向相关业主说明原因,并有相关征询情况及整改记录备案。
13、每年开展1次以上健康有益的社区文化活动。
(二)公共秩序维护
1、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交通标示齐全、规范;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2、门岗整洁,设专人24小时值勤。小区主出入口不少于13小时立岗值勤,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记录。劝阻外来人员、车辆随意进入小区。
3、对安全电子监控系统实施24小时监控并及时记录。专职安防人员能开展并处理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及应急工作。
4、维护小区公共区域秩序,按照法规政策等规定,采取各种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小区安防力量。通过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办法,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安防人员按照指定路线和时间进行12小时巡逻;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至少巡查1次,有巡查记录。接到业主报警或求助电话等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到达现场,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5、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工作,对不履行义务的业主,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6、对小区内违章占用消防通道、影响业主正常通行的行为及时予以劝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劝阻无效的,应将相关整改方案书面上报社区及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整改工作。
7、对业主擅自改变物业共用通道用途导致存在火灾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有关责任人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无效的,应及时书面报告社区及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并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整改工作。
8、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接到火警、警情后立即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现场并报告消防、公安等相关主管部门及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同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三)房屋等公共部位管理
1、每年1次编制房屋等共用部位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计划,每周巡查2次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休闲椅、凉亭等配套的共有部位,做好巡查记录,有损坏现象的10天内恢复正
常(物业服务企业无法掌控时间如外修或到外地购零件等特殊原因除外)。及时维修养护,维修率达80%以上。巡查、维修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属于大中修和更新改造的,每年1次编制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计划,书面向受益业主公示,根据受益业主的决定或合同的约定组织维修。有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相关规定程序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并组织维修。
3、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告知装修人有关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周至少3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并有记录。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违反临时管理规约行为的,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在24小时内报告社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4、保持房屋外观完好、整洁,符合原设计要求。对违章搭建、公共区域乱张贴悬挂等违反相关规定现象能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在24小时内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1、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制度健全,每年1次编制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计划,并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齐全。
2、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3、加强对楼宇对讲、视频监控、周界报警、电子巡更等技防设施日常维护,确保运转正常有效;
4、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5、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对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存档备查。
6、每天1次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巡查,做好日常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的,48小时内组织修理。属于大中修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要将大中修与更新改造计划至少提前一个季度书面向受益业主公示,根据受益业主的决定,组织相关业主自筹资金进行大中修或更新改造;已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将大中修或更新改造计划至少提前一个季度书面向受益业主公示,根据受益业主的决定,及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大中修及更新改造工作。
7、每周至少3次巡查供水系统供水设备。每年1次对水泵润滑点加油,对泵房、管道等进行除锈、油漆,对水泵实施全面维护保养,保证二次供水正常,泵房整洁。每周至少3次巡查污水泵等排水系统,做到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根据需要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周边基本无异味。每年至少1次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供水和排水系统维修和保养符合环保要求。
8、水电、电梯、监控等技术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保证正常运行。
9、每天1次对电梯实行巡查,保证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接到故障报告后物业维修人员2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危急处理,需要联络专业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的应及时联络,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10、每天检查1次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完好率不低于90%,并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11、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停气等通知,应以通知、公告、广播等形式提前通知业主。
(五)公共区域清洁卫生保洁服务
1、对垃圾桶、果皮箱及时实施维护保洁,并实行垃圾袋装。每天至少收集生活垃圾1次、清运1次。果皮箱、垃圾桶每周清洗1次,保持果皮箱、垃圾桶清洁、无异味。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2、小区内道路、广场、绿地、明沟、公共楼道、电梯厅、电梯轿厢每天清扫1次;公共楼道、电梯厅、电梯轿厢、楼梯扶手、栏杆、窗台等每两天湿拖(擦)1次;共用部位玻璃及室外标识(高度3米以下,高度3米以上每年清洁一次)、宣传栏、信报箱等每10天至少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灯具每月至少清洁1次。
3、每周至少3次打涝水景漂浮杂物,保持水体清洁;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它处理,保持水体无异味。
4、户外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1次,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年清掏1次,确保使用正常,无外溢。发现异常应及时清掏,保持畅通。
5、二次供水水箱、生活用水蓄水池每半年按相关规定请持证人员清洗1次,按规定报检,并在小区醒目处公布。定时巡查,水箱、蓄水池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水质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6、设备房保持整洁,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7、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8、进行保洁巡查,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等现象。及时劝阻楼道内乱悬挂、乱贴乱画等现象,保证小区内环境干净整洁。
(六)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花草树木每年根据植物种类适时修剪,发现枯萎的植物应在10天内清除、补种,保持良好的观赏效果。
3、草坪生长整齐,高度不应超过12公分,超过时应在10天内修剪,有效控制杂草孳生。
4、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分不同植物种类适时浇灌、施肥和松土,花草树木长势良好。
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发现病虫害及时灭杀。
6、园林建筑和辅助设施完好,整洁无损;绿地设有提示爱护绿化的宣传牌。备注:超高层(100米及以上)带电梯住宅的收费标准可在高层带电梯住宅收费标准基础上另加15%。
吉林省居民服务业标准篇二
吉林省二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一、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应具有三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2)建立完善的管理服务制度,并落实到位,按规范签定物业管理合同。(在未成立业委会时,物业公司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委会成立后,物业公司与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二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
(4)70%以上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
(5)70%以上物业管理人员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物业管理企业对业主档案、收费管理等多方面要实行计算机管理。
(7)对业主实行每天12小时物业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
(8)根据小区实际条件,根据业主需要,开展有偿特约服务及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价目)。
一、基本要求
(9)采取多种形式如走访业户、恳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每年与30%以上业主作有效沟通,每年对物业服务投诉有效处理率达到90%。
(10)招牌、广告牌、霓虹灯统一规划,整齐有序。
(11)建立较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户资料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并落实到位。
(12)根据小区实际条件,配合社区开展必要的文化活动。(3次/年,1次/2个月更新宣传栏)
(1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年向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收支状况。
(14)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必须全体业主2/3以上同意)
二、房屋管理
(1)按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洁,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污迹、无破损。外墙无乱张贴、乱涂、乱画现象。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发现违章装修,及时制止,规劝、拍照、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将处理过程形成书面材料存入业主档案资料中)
(3)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有序,支架无锈蚀,无安全隐患。
(4)封闭阳台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
(5)除建筑设计有要求外,不得安装外廊及外凸防盗网和屋顶平台护栏等。
(6)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小区装修管理制度、装修申请及审批记录、日常巡查记录(1次/日)及验收手续等,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止,及时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处理方式同上第2条)
(7)小区主出入口设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小区内组团及各栋、单元(门)、户门及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此项在参评省、国优时要求提供)
三、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共用配套设备设施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保养、检修制度完备,有设备运行记录。(对设施设备巡视3次/周,并做好记录)
(2)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维修回访率达到80%。
(3)水、电、电梯(对设备巡视3次/周,并做好记录)等设备运行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消防应急方案,进行消防演练。(消防演习1次/年)
(4)道路通畅、路面平整,路面井盖(巡视1次/天)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停车场及主要道路交通标志规范、齐全。
(5)路灯、楼道灯(巡视3次/周,楼内灯饰一般故障12小时修复,楼外灯饰故障24小时修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向业主讲明原因,最多不超过5日内修复。)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5%以上,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各管理处已明确开关时间,遵照开关时间控制灯饰)
(6)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7)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填写特别事件处理报告)
(8)各设备房卫生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齐全,设备房管理制度明确。(1次/半个月清洁卫生)
(9)具有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场所、公共场所、场地,要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矮窗台、儿童娱乐
设施、单元门前小心地滑等标识)
(10)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及时通知用户。(每天阅读江城晚报,看到相关通知后及时在小区内张贴通知告知)
四、公共秩序维护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每天立岗三次(早6:30-8:30;中午:11:00-13:00;晚:16:00-18:00)
(2)对小区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一次。(重点部位:天台、单元大堂、消防通道、人、车进出口、各设施设备门前)
(3)应对小区公共娱乐设施、水池、设备房、顶层天台等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孩子玩耍,大从注意看护,小心有电,禁止玩耍、天台危险,禁止进入、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等)
(4)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登记管理,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5)进出小区的装修工、服务人员实施发放临时出入证管理。(尤其是新入住小区,加强对装修人员的管理,短期3天内装修可进行登记处理,长时间装修必须办理出入证)
(6)对火灾、水浸、电梯困人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春、秋等季节注意安全防火及夏季防暴雨等方面的培训)。
五、卫生保洁服务
(1)小区公共场所、楼道、楼梯、主次干道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清扫。(清拖楼道及楼梯地面4次/周;楼道清扫3次/周;巡视保洁楼道及楼梯1次/天)
(2)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雕塑、小区楼道玻璃每月擦拭一次。(扶手、室内信报箱、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共用设施擦拭1次/天)
(3)及时清扫积水(雨后4小时内道路无积水)、积雪。(小雪24小时清理完毕;中雪48小时清理完毕;大到暴雪72小时清理完毕)
(4)清洁区域部位无垃圾、杂物、异味,外观整洁、明亮;无乱悬挂、乱丢弃、乱堆放、乱贴乱画现象。(以上情况随时发现随时清理)
(5)根据物业管理实际需要,合理布设垃圾桶、果壳箱,并将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袋装。
(6)垃圾每日收集2次,作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壳箱满溢现象。(对于溢出的垃圾发现后随时捡拾到垃圾桶中,这是每位员工应该做的事,不只是保洁员的工作)
(7)设有垃圾中转站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消杀,有效控制蝇、蚊等害虫孳生。(夏季每周喷洒1次杀虫药进行消杀)
(8)垃圾桶、果壳箱每日清理、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夏季垃圾箱清洗1次/周)
(9)对小区内公共排放雨水、污水的管道每年最少全面疏通一次,保证排放管道的畅通。
(10)小区内的雨水、污水排放井每月检查一次,视情况进行及时清掏,保证排放井通畅。(雨水井检查后发现堵塞,即该清掏。污水排放井5月、10月各清掏一次)
(11)小区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对违反者及时劝止,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可在宣传栏中宣传饲养宠物的坏处,引起业主共鸣,草坪内可以设置禁止饲养宠物标识)
(12)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开展消杀工作,有效控制鼠、蟑、蝇、蚊等害虫孳生,定期对各类病虫害进行预防控制,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每年5-10月份列出消杀计划,按计划投放鼠药1次/2个月)
六、绿化管理及养护
(1)有绿化专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5-10月份为绿化养护时间)。
(2)小区内绿化的布局合理优美,花草树木与建筑配置得当,小区内绿化率达到规划设计要求。
(3)花草树木无枯死,发现死树,必须在半月内清除,并适时补种。(灌木修剪3次/年;草坪4次/年;乔木冬季修剪1次;枯死树不能及时补种的可以设置标识告知预计补种时间)
(4)绿篱超过平齐线时应进行修剪,绿篱根部无死枝枯叶及杂物,清除修剪废弃物。(绿篱4次/年)
(5)造型树木应根据树木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观赏效果良好。(4次/年)
(6)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花草树木长势良好。(养护期间至少施肥2次)
(7)适时组织防冻保暖、防沙,预防病虫害。(生长季检查2次/月,发现病虫害及时进行防治,秋季封冰前树木应涂白,防止病虫害的发生。)
(8)绿地应设有宣传牌,提示人们爱护绿地。(草地宣传标识)
吉林省居民服务业标准篇三
物业小区二级服务标准
一、综合管理和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3、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施进行科学管理。
4、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5、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一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6、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
7、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工作。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
二、共用部位维护、管理服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共同组织维修。
3、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各幢、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服务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共同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6、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7、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四、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
1、保安人员在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上岗时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仪容仪表整洁,精神饱满,姿态良好。配备对讲机或其他必备的保安器械。
2、设置智能化安全管理系统,实施24小时监控,做好相应运行记录,监控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5天。发生故障及时排除。
3、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日至少巡查1次。
4、对小区内车辆做到车辆有序停放。
5、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6、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五、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
1、实行卫生保洁责任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按幢设置垃圾桶,每日清运1次。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3、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1次;楼道每日清扫1次,每半月拖洗1次;一层共用大厅每3日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3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月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季度清洁1次。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4、保持共用雨、污水管道畅通,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5、二次供水设备按规定清洗,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6、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六、绿化及日常养护服务
1、绿化率达到25%以上,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无杂草、杂物。
3、花卉、绿篱、树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
4、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七、基准价格
每月每平方米0.60元,上下浮动幅度为20%。
吉林省居民服务业标准篇四
保洁二级服务标准
二级服务
1.地面:电梯前厅,每日清扫1次,隔日拖擦1次;无电梯的楼内通道和楼梯,每日清扫1次,隔日拖擦1次;有电梯的楼内通道和楼梯,每两周拖擦1次;大堂、门厅大理石、花岗石地面,每日拖擦1次,定期保养,保持材质干净、有光泽。
2.墙面:涂料材质的墙面及2米以上贴砖墙面,每2个月清扫1次,保持无蛛网;2米以下贴砖墙面,每2周抹擦1次,保持表面无污渍。
3.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照明开关按钮,每2日擦抹1次,保持表面干净、无污渍。
4.栏杆、窗台、消防栓、标识牌等共用设施,每2周擦抹1次,保持表面无污渍。
5.天花板、共用照明灯具,每2个月除尘1次,目视无污渍、无蛛网。
6.门、窗等玻璃,每2个月擦拭1次,其中门厅玻璃每2周擦拭1次,目视洁净、光亮、无污渍。
7.天台、屋顶,保持清洁、无垃圾。
8.电梯轿厢,每日清扫、擦拭1次;每2个月对电梯门壁上光1次,表面光亮、无污渍。
吉林省居民服务业标准篇五
一、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进行查验,验收手续要齐全。
3、物业管理企业应持有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
4、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5、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每年公布一次物业管理费的收支情况。
6、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7、根据业主需要,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采取多种形式如走访业主、座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每年与40%以上的业主有效沟通,每年有效投诉处理率大于90%。
9、按规定设立一定规模的物业管理用房,并设服务接待中心,服务电话实行16小时服务。急修随叫随到,其他报修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有保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10、物业小区按国家规定向业主收取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存储,并按相关规定管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11、有载人电梯等设备小区配备应急发电机,并保证维护良好,可随时启用。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公共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没三日巡查一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护保养。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
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的现象,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按有关政策法规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业主公约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6、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的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7、小区主出入口设小区平面示意图,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8、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污迹、无缺损现象;房屋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涂、乱花、乱张贴、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臵,整齐有序,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90%以上;房屋维修工程合格率95%以上。
9、空调安装统一有序;阳台封闭符合市容管理规定,要统一有序,规格色调一致,使用不碍观瞻,不超出外墙前面。
三、公用设施设备维修维护
1、对公用设施设备惊醒日常管理和维护(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账),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识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为会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公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上12点正常运行,其他时间留专人值班。
6、消防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设备房保持清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8、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交通标志齐全。
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0%。
10、容易危及人生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11、对于二次供水设施建立水质管理制度。对蓄水池、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消
毒、加药,按规定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水质要符合卫生要求。常规检测应由国家批准的专业机构进行。水箱加盖上锁,水箱口、泄水口安装防虫纱网;定期巡查。
12、停水、停电、停气、停热在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及时通知用户,备用应急发电机按规定时间启用。
13、喷泉池无杂物、池水无异味。
四、公共秩序维护
1、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班,8小时站岗。
2、配有安全监控设施,并对监控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实施24小时监控,监控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制定巡逻方案,原则上3小时巡查1此,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至少巡查1次。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对进出小区的装修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对搬出小区大宗物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5、火灾、水浸、电梯困人、治安、公共卫生、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五、保洁服务
(一)小区公共场所、公共绿地、主次干道(不少于以下频次)
1、公共绿地1次/天 清理无枯叶、杂枝;硬化地面、主次干道 2次/天 清扫 地面保持干净,无散落垃圾;
2、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雕塑小品 1次/周 擦拭保持干净;
3、水池、沟、渠、沙井 1次/周清理 无污渍、无积土
(二)、房屋公共部位
1、多层楼内通道、楼梯 1次/天拖扫无灰尘、无垃圾、地面干净
2、高层电梯厅(白天)2次/天拖扫无灰尘、无垃圾、干净、明亮;
3、高层消防通道、楼梯1次/周拖扫无灰尘、无垃圾、干净、明亮;
4、公共活动场所1次/天清扫无灰尘、无垃圾、干净、明亮;
5、楼道玻璃(不含高层及全封闭式玻璃)1次/2月擦拭目视洁净、无灰尘、无污渍;
6、扶手、开关面板1次/3天全面擦拭目视洁净、无灰尘、无污渍;
7、消防栓、管道门、地脚线、楼梯栏杆1次/周目视洁净、无灰尘、无污渍;
8、.公共卫生间2次/每天全面擦拭洁净、无污渍;
9、室外不锈钢扶手、护栏、娱乐健身设施、灯柱、音响、石桌、石凳、花盆、灯罩、灯具、停车场出入口的阳光板、减震板等定期擦洗,保持干净、无积尘;
10、电梯内1次/天全面擦拭表面光亮、洁净、无污迹;
11、积水、积雪清扫及时;
12、人工湖、喷泉池,漂浮物定期打捞,保持水体清洁,无异味。
(三)、垃圾处理与收集
1、合理布臵垃圾桶、果皮箱。
2、垃圾每日清理一次,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意现象;
3、设有垃圾中转站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冲洗、消杀,有效控制蚊、蝇等害虫孳生;
4、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理,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四)排水、排污管道
1、区域内公共雨、污水管道1次/年全面疏通
2、雨、污水井1次/3个月检查(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
3、化粪池1次/3月检查及时清掏
(五)定期灭虫除害喷洒农药、投放鼠饵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告知业主、使用人。
六、绿化养护管理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3、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4、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5、适时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6、绿化地应设有宣传牌,提示人们爱护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