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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建设文件梳理情况篇一
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 示范工程创建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省质安监总站,省管建筑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规范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及评选工作,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实施。我厅《关于公布2010年上半年湖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通知》(湘建建〔2010〕213号)发布的“2010年上半年湖南省安全文明工地”将纳入“2010年上半年湖南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四日
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创建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水平,规范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申报及评选工作,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以下简称“标准化示范工程”)是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能对本地区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经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目标管理范围,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评定条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行文公布的工程项目,是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创建项目”)最终结果的反映。
本办法所称“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是指纳入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 目标管理的项目,在施工全过程中全面加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施工进度完成主体结构工程50%以上,仍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评定条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行文公布的工程项目,重点反映创建项目施工过程控制情况。
“标准化示范工程”和 “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分省、市(州)两级评定,分别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文公布。
第四条
湖南省建筑施工“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和“标准化示范工程”的评选采取建筑施工企业创建申报、专家评审、动态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应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和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开展。第五条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级建筑施工“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和“标准化示范工程”评选工作的监督管理,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质安监总站”)具体组织实施。
省质安监总站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小组(以下简称“达标验收组”)负责实施省级建筑施工“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和“标准化示范工程” 的验收评定管理工作。市(州)级达标验收组根据本办法负责实施市(州)本级和所辖县(市)建筑施工“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和“标准化示范工程” 的验收评定工作。
省质安监总站达标验收组应加强对市级达标验收组的审定,加强对其验收评定工作的指导、检查和动态监督。
第六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的监督管理,并设立畅通的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投诉受理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创建条件与目标管理
第七条
本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其监管信息已录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湖南省建筑信息网),且进入主体施工前,符合以下条件,承建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可向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安全监督机构申报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
(一)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房屋建筑或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安装工程;
(二)已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手续、依法办理施工许可;
(三)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明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投入,对施工现场危险源识别和监控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管理规范;
(四)已完工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伤1人及以上的施工安全责任事故,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公示严重不良行为,未在省(部)级监督检查中被通报批评。
(五)工程在开工前,已列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计划,编制《创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作方案》,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六)工程项目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通过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阶段性动态评定,复查评分分值在75分以上,且检查评分分表均有得分(不作为创建申请条件,作为挂牌必备条件)。
申请材料应包括:
(一)创建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请表(附件1)
(二)创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作方案;
(三)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检查自评表;
(四)工程项目办理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施工许可等相关证明材料。省管工程项目向省质安监总站提出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申请。
市(州)级 “标准化示范工程”的创建条件由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第八条
工程项目存在装饰装修、安装工程由建设单位直接分项发包或施工单位分包,且装饰装修、安装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具备本办法第七条其他申报条件的,其施工单位可以作为参建单位申报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
第九条
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接到企业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申请后,达标验收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核实,申请材料核实结果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将其确定为创建项目,进行备案登记并建立创建档案。
第十条
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要加强创建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按照监督规范化工作要求,落实监督检查频次,将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以及项目现场重大危险源监管情况等相关监管信息及时录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
第三章
过程控制与动态监管
第十一条
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加强过程控制,实行挂牌、摘牌动态监督管理制度。
创建项目基础工程完工后,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申报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条件规定的工程项目,应在项目入口的显要位置悬挂“创建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公示牌”,注明投诉电话或其他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创建项目挂牌后,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相关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对其实施摘牌处理。
第十二条
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将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工作与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有效结合,强化对挂牌后的创建项目的过程控制与动态监管。市州达标验收组对挂牌后的创建项目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进行逐项检查评分。检查评分分主体结构和装修施工二个阶段,检查评分时,工程施工完成不少于该分部工程工程量的50%,与达标验收阶段性动态评定工作同步实施。
第十三条
摘牌处理分临时摘牌和永久摘牌。创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相关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实行临时摘牌:
(一)未按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制定项目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
(二)工程项目存在专业分包,但未明确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的;
(三)项目管理人员实际配备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
(四)因安全投入不足造成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
(五)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签发整改通知不及时整改的,或签发停工整改通知的;
(六)在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阶段性动态评定中,复查评分汇总表评分达不到75分或有检查评分分表未得分的;
(七)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批,或不按照已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的;
(八)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未及时补录的;
(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通过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施工的;
(十)未按相关规定建立农民工学校并备案的;
(十一)发生危害市政管线事件的;
(十二)由于噪声、扬尘及污染造成周边群众投诉及相关管理部门警告整改不力的;
(十三)未按照《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10〕107号),及时录入监督信息的。
创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实行永久摘牌:
(一)发生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的,或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并签发停工整改两次以上的,或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
(二)发生重伤1人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的,或发生虽无人员伤亡但性质严重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三)存在违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不及时纠正的;
(四)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照抄照搬,与现场实际不符,无针对性的,或不按照已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且不及时纠正的;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阶段性动态评定不合格的;
(六)发生重大危害市政管线事故的;
(七)由于噪声、扬尘及污染造成周边群众集体投诉并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八)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发生恶性病疫或群体性食物中毒的;
(十)受到省(部)级检查通报批评的;
(十一)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有责投诉、治安案件等其他事件的;
(十二)受到临时摘牌处理两次的,或受到临时摘牌处理30日内未能重新挂牌的。第十四条
受到临时摘牌处理的创建项目在整改完毕后,经达标验收组复查合格,方可重新挂牌。受到永久摘牌处理的创建项目取消其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资格。
第十五条
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将确定的创建项目的创建信息按照“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信息申报系统”(湖南建设工程质量信息网,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的规定内容和录入要求,及时录入“申报系统”,并适时更新创建信息。创建信息包括创建项目的申请时间,挂牌、摘牌以及重新挂牌和“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申报和获评情况等信息的变更和简要说明。
第十六条
省质安监总站对各市州上报的创建信息和创建项目监管信息录入情况及时进行核实。对不符合创建条件的,在“申报系统”上退回创建信息,由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改正;对符合创建条件且已按规定录入监管信息的,在湖南工程质量信息网和湖南建筑工程信息网公布其创建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加强经验交流和推广“标准化示范工程”,组织本地区企业、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到创建项目施工现场观摩学习,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
第十八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认真落实建设工程投诉处理相关制度要求,加大创建项目相关投诉的查处力度,对投诉情况调查清楚,且责任清晰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第四章
省级“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和评审
第十九条
纳入省级“标准化示范工程”目标管理的创建项目,其施工进度完成主体结构工程50%以上(城市道路桥梁、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完成工程总造价的50%以上),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经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审查通过,由市州根据其达标验收组阶段性动态评定复查得分的高低情况进行排序和汇总,分别于每年的5月30日和11月30日前,将创建项目的申报材料及时报送省质安监总站。申报资料包括:
(一)湖南省建筑施工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附件2);
(二)市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各施工阶段性动态评定复查评分汇总表(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表3.0.1)以及达标验收阶段性动态评定意见;
(三)反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含农民工学校)的音像资料;
(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意见;
(五)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申请材料。
省管“创建项目”直接向省质安监总站申报省级“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第二十条
省质安监总站达标验收组应根据市州录入的创建信息以及排序汇总上报的创建项目申报材料和“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录入的监管状况,在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分别适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对本半年申报创建工程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抽查和资料核查。专家组应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评分。审核及评分情况作为“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的重要依据。专家组由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且不少于3人。
抽查项目按工程类别随机抽取,且数量不少于市州半年申报总数的10%。抽查项目名单由省质安监总站会同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技术指导委员会以及市州达标验收组随机抽取确定,并接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部门的现场监督。
第二十一条
省级“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工作实行差别化管理,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评定工作不认真,验收评定工作程序不规范、标准掌握不严格、项目抽查符合率低于50%的市州,将全数否决该市州本半省级“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申请,并暂停该市(州)达标验收组的验收评定资格及“省级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申报工作,直至整改合格为止;对现场抽查符合率高于50%的市州,将按照现场抽查符合率同比例和市州上报创建项目的排序汇总情况,确定该市州本半省级“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数量和项目(具体计算示例见附件3)。
第二十二条
省级“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每年1月和7月评定一次。省质安监总站分别对申报省级“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申报材料和抽查评分情况进行汇总和审查。符合评选条件的创建项目,报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批准并公示7天后行文公布。
第五章
省级“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和评审
第二十三条
纳入省级“标准化示范工程”目标管理的创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均被评为省级“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在外墙装饰完工后(城市道路桥梁、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结构主体完工),仍符合本办法规定且其监管信息按规定录入,经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审查通过,并在本地区公示7天后,由市州将其申报材料及时报送省质安监总站。申报资料包括:
(一)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表(附件4);
(二)创建过程介绍(不少于1500字);
(三)市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主体、装修施工阶段性动态评定复查评分汇总表(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表3.0.1)以及达标验收各阶段性动态评定意见;
(四)主体工程竣工验收记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意见。省管“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直接向省质安监总站申报省级“标准化示范工程”。
第二十四条
省质安监总站对经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推荐申报的省级“标准化示范工程”实行全数评选。于每年3月份,对申报省级“标准化示范工程”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查,并核查监管信息平台中记录的监管状况。符合评选省级“标准化示范工程”条件的,报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批准并公示7天后行文公布。
第二十五条
省建筑业协会在评选省优质工程时,应将省级“标准化示范工程” 作为评选省优质工程的重点审查内容,未被评定为湖南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应评选其为省优质工程。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市(州)级“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申报和评审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七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激励机制,对获得“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在招投标活动中,采取加分等激励措施。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湖南省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湘建建〔2009〕309号)和《关于开展湖南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定活动的通知》(湘建建〔2002〕504号)同时废止,省安全文明示范工程和安全文明工地不再评选。
本办法执行前,已按《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申报创建的工程项目,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转接执行本办法。
标准化建设文件梳理情况篇二
2.1.11施工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施工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提升行业文明施工形象,决定开展工程施工标准化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加快转变公路建设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规范管理,构建以项目管理为基础的施工标准化体系,促进工程施工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全面提升公路建设管理水平和行业文明形象。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工程施工标准化活动,使项目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标准化意识明显提高,标准化要求贯穿工程施工各主要环节,促进规章制度更加完善,管理行为更加科学,人员素质更加过硬,场地建设更加有序,施工工艺更加规范,材料加工更加可靠,试验检测更加真实,职工精神面貌和行业形象显著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活动内容
施工标准化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工地建设管理标准化、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和工程综合管理标准化。总体原则在项目上推行定置管理,即定置必有图、有图必有物、有物必有区、有区必挂牌、有牌必分类、图物必一致。
(一)工地建设管理标准化
工地建设管理标准化主要包括驻地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按照标准化要求建设施工、监理驻地和试验室及施工便道,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施工管理效率。按照标准化要求建设各类拌合站、预制加工场地和材料存放场地,实现混合料(混凝土)集中拌制,钢筋、碎石集中加工,构件集中预制,充分发挥集约化施工的优势,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按照标准化要求规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识及其他各类临时设施设置,消除隐患,文明施工。
1、驻地建设标准化(1)办公区建设
项目部驻地办公与住宿必须分隔设置。办公区各科室门口悬挂明显的标示牌,标示牌尺寸统一;办公场所地面要硬化处理;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试验室配套齐全、布局合理、整洁有序;电脑、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宽带上网等各类办公设施配置齐全、性能满足工程需要,同时要布局合理、整洁有序;会议室面积施工、监理单位一般不小于50平方米,并配备3p以上空调。
各施工单位必须在项目部会议室设立八图和各部门人员岗位职责,分别为施工组织机构框图、质量保证体系框图、安全保证体系框图、廉政保证体系框图、天气记录框图、工程平面框图、进度曲线框图、形象进度框图和各部门人员职责,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工程师、试验工程师等,图表尺寸为75×55cm,工程平面图、进度曲线图、形象进度图的宽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彩底、黑字,可结合企业文化统一定制,分类张贴上墙。
(2)生活区建设 生活区与办公、施工现场作业区必须明显划分,分别设置。职工宿舍应集中统一布置,施工现场内严禁设置职工宿舍。严禁在厨房、作业区内住人。宿舍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禁止用钢管、毛竹及竹片等搭设的简易工棚作宿舍,活动房搭设不宜超过二层。职工宿舍要做到通风、明亮、保暖、隔热。宿舍内应有保暖、消暑、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宿舍建立室长卫生管理制度,且和宿舍人员名单一起上墙。宿舍内宜设置统一床铺和储物柜,室内保持通风、整洁,生活用品整齐堆放,禁止摆放作业工具。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宿舍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安全。
工地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保持卫生整洁。食堂内部应进行功能分隔,区分烹饪区、储物区、清洁区;储物区应设置冰箱或冰柜进行食品储存;推荐使用燃油、电热灶具;建立卫生责任制,设卫生保洁员,生活垃圾必须盛放在容器内并做到及时清理。炊事员持体检合格证上岗。
项目经理部和施工现场应设置厕所,并要保证结构稳定、牢固和防风雨。厕所天棚、墙面刷白,高1.5m墙裙、便槽贴面砖,地面用水泥砂浆或地砖,宜采用水冲式,并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清扫,保持整洁,要有灭蚊蝇和防止蚊蝇孳生措施。
(3)工地试验室建设
各工地试验室建设参照《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必须实行登记备案制和授权负责人责任制。工地试验室应设置完善的岗位职责、试验管理制度和试验操作规程并上墙,图表尺寸为75×55cm,彩底、黑字、硬塑框。
按合同要求配置各种仪器,所有试验仪器都需经过标定并在使用中定期进行校验,并取得标定合格证书,各试验仪器均需有使用记录和检修保养记录等;岗位职责、制度、操作规程齐全;各工地试验室必须具备一定面积的标养室,标养室内各种设备配备齐全,满足正常使用,用电不稳定时,应设置自发电设备以满足正常养生的需要。
(4)卫生防疫设施建设
项目经理部必须备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工地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在传染病易发期应配合当地防疫、卫生管理部门及医疗机构做好消毒预防、隔离感染人员、抢救和疫情防控等工作。在传染病传播期,施工单位还应建立人员流动登记制度、信息报告制度,要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取得联系,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
2、施工现场标准化(1)施工场地及道路
施工现场道路应保持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硬化施工,作业区道路必须用适宜材料进行硬化;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做到排水畅通,雨天不积水,晴天不扬尘;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严禁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2)材料存放
工程材料、构件、小型器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存放,布置合理。材料、构配件及其他小型器具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存放,不得超高。材料分门别类,并悬挂标牌,进行标识。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的材料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施工现场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及时清扫,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车辆进出场应有防泥带出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运至监理人员及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弃置,如无法及时处理或运走,应集中堆放,防止散失;不使用的施工机具和设备应及时出场。
(3)标牌管理
各施工单位驻地门口应设置标明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电话等内容的工程项目公示牌。规格:2×3m,彩底、红字、红边,标题字体为华文中宋(加粗)、内容字体为仿宋。各施工单位驻地门口悬挂项目部牌,规格2×0.35m,白底、黑字;内容为“xxx公司xxx工程第x合同项目部”(名称要同公章一致);字体为宋体黑字。各合同下属施工队,其单位名牌应为xxx工程第x合同xx施工队伍。
每个合同段施工单位要在施工作业现场至少设立2处大型公示牌(起终点各一处),公示牌尺寸2×3m,蓝底白字,内容包括本合同段工程简介、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质量、廉政、安全监督电话等。施工现场应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路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4)拌和(预制)场地及施工便道建设
场站建设方案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报批后方可建设,拌和(预制)场地建设,应不低于如下标准:
施工场站建设应规范、有序,体现文明施工的良好形象,施工场站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进出口大门,制定门卫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门卫值班室应设在进出大门一侧。门头应有企业的“形象标志”,大门宜采用硬质材料,力求美观、大方并能上锁,不得采用竹片等易损、易破材料。进入施工场站人员要佩戴安全帽,管理人员必须佩带上岗证,上岗证应贴有本人照片并标明单位、岗位职务、姓名等内容。
场站面积不得低于投标文件承诺,场内生活区、存料区、检验区等布局合理,在合适位置设置以下标牌(格式详见附件13),即:场站简介牌(说明场地总面积、主要机械数量、功能区划设置情况、承担的主要任务、施工负责人及电话、监理人员及电话等内容)、消防安全牌、安全生产牌、场站总体平面图等,各牌尺寸为55×75cm,彩底、黑字,不锈钢架、框,顶高180cm。场内道路等按有关标准硬化处理,场内必须做到排水良好、无积水。
各种材料按区域隔离堆放,做到整齐有序,并设有明显的材料标识牌(内容为:名称、规格、产地;版面60×40 cm,硬塑板,白底、红字);应设置标有混和料理论配合比、施工配合比、混和料各种材料用量、外加剂名称及用量等内容的公告牌;所有材料堆放不得高于3米,材料隔离墙高度应在2米以上,所有钢筋、钢绞线、集料及结合料要全面覆盖,做到防尘、防潮、防污染和施工不受降雨的影响。
场内设备要由具有特种设备操作证的人员操作,严禁使用无上岗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施工机械不进行作业时,需按规定的划分区域整齐停放,保持现场井然有序。梁板、小型构件应集中预制,结构物钢筋应集中加工配送,路面混合料应集中拌和。
采用商品混凝土时,应满足招标文件中对拌和场、混凝土等的要求,且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配合监理人员全过程的监督;商品混凝土出场时,应有预拌商品混凝土厂商提供坍落度检测证明等。
临时施工便道利用当地现有道路的,不得对沿线群众生活造成危害;自建施工便道的,路基应密实,并铺设平整路面,排水顺畅,防止积水、扬尘,并安排专人负责养护。
(二)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
按照规范及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细化桥梁、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各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要求,优化施工工艺,严格工艺管理,提高施工效率和实体工程质量。规范质量检测与控制,强化各类验证试验和标准试验,做到检测项目完整齐全、检测频率符合要求、检测数据真实可靠。加强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确保工程各项指标抽检合格率达到规范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对施工单位的要求
(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自检体系应对施工全过程、全方位进行全面跟踪质量控制。
(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自负。
(3)施工单位应通过试验工程的施工,总结施工工艺及各项控制指标,用于指导规模生产。对关键工程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严格论证,确保万无一失。
(4)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工作,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做到现场质检资料真实、可靠、准确、不涂改,上道工序验收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5)施工单位应建立工地试验室,并按母体试验室的质量体系运行;认真开展满足工程要求的各种标准试验工作,及时准确提供各种试验数据以指导施工;加强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对由业主提供(如有)及自采材料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测。
2、对监理单位的要求
(1)监理职责要强化。一是监理单位要细化施工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规范,将工序责任制落实到人。二是要分析工程质量通病易发环节和因素,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事前控制措施,提高预控能力。三是要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的全过程监理,严格把好材料设备进场、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现场管理、试验检测、工程验收等各个重要关口;对涉及结构物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关键工艺、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做到重点盯防、严格旁站、强化检测。四是对现场监理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要坚决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切实将监理指令落到实处。对模板质量和安装、钢筋加工及安装、预应力筋的加工和张拉等分项工程要及时进行独立平行抽验,并对相应实体工程质量技术指标和质量保证资料进行对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进行相应的质量状况分析,提出下一阶段施工重点注意事项和提升质量水平的措施。
(2)试验检测工作要规范。一是组织好试验检测人员的培训和试验检测技术交流,全面提高试验检测队伍整体素质,提高试验检测技术水平。二是严格工地试验室检查和考核,确保现场试验室人员数量和资质、试验环境、设备满足要求,同时要求母体试验室应加强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和指导,确保现场试验检测工作规范有序。三是积极推广先进的试验检测技术和方法。四是保证检测工作及时、客观、科学、准确,通过检测数据动态分析,掌握工程质量状况,并为施工提供指导。
(三)工程综合管理标准化
严格执行公路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在工程管理中查找薄弱环节,健全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把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标准落实到施工全过程,实现工程进度合理均衡,节能环保措施到位,档案资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统一从业人员持证和着装。
1、档案管理标准化 项目部设立相对集中、独立的档案室,使用统一档案盒,a4尺寸,4cm或6cm厚;档案应分类归档,并制作档案目录,便于查找。
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合同管理等各种文件档案应设专人管理,对各项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检测资料应统一管理,文件档案资料应齐全,规范、归档及时。其中,计量支付、变更设计等资料应实行计算机管理,积极推进质检、试验检测资料实现计算机联网管理,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人员管理标准化
进入工地人员实行佩戴证件和统一着装上岗,工装(工作服)应舒适、牢固,印有所在单位的标识。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对所有参建人员的管理系统,注重人力资源配备和安全,监理、施工单位应对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及变更情况建立管理档案,并将人员到位情况随时报建设单位备案。
3、节能环保标准化
沥青、水泥混凝土拌和场地应设置粉尘回收装置,有效控制烟尘污染,严格控制机械施工噪声污染。施工材料运输车辆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材料沿途泄漏,污染道路和环境。
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应严格控制扬尘,施工作业区及施工便道等必须安排专职人员和洒水车,每天进行清扫和洒水降尘次数不得少于四次;同时要对施工便道进行硬化处理,施工车辆不得在裸露土层的地面上行驶。渣土运输时间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期,通行路段上安排专职保洁人员及时进行清扫,运输车辆进出前必须冲洗轮胎,避免污染其他道路,不能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施工期间因控制扬尘不利,被主管部门通报或被媒体爆光的,每次酌情给予一定处罚。
4、加强防火、防电、防盗安全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生活区应配备足够、合适的消防器材及义务消防人员。经常对办公、生活区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火灾隐患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配备电工应持有管理部门签发的上岗证,所有电力设施安装应满足电力部门的安全要求;应落实必要的防盗措施,防止偷盗事件的发生。要经常对全体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提高其防火、防电、防盗等的安全意识。
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和办公、生活区必须严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设置防火设施,放置在明显位置、固定可靠并定期对灭火器等防火设施进行检查,保证防火设施的使用性能;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处、木工间等消防防火重点部位要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
5、治安综合治理
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采取措施严防盗窃、斗殴、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6、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维护
施工单位应对驻地和工地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进行日常维护,如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单位的设施达不到上述标准或经业主、监理工程师要求,有权对施工单位提出警告或要求其整改,直至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并有权暂缓安全生产费的支付或扣减该项费用。
7、设置宣传栏,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在项目部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栏,适时宣传国家政策、项目简报、好人好事、政务公开以及开展质量月、安全月的专项宣传等。同时要因地制宜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施工标准化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分工,确保施工标准化活动取得实效。
(二)完善机制,落实各项要求。各参建单位要按照项目管理中心的统一部署,建立施工标准化工作责任制,落实施工标准化各项要求。
施工单位要具体落实施工标准化活动要求,结合本单位施工能力和技术优势,积极采用有利于标准化施工的组织方式和工艺流程,加强工地建设、工艺控制、人员管理和内业资料管理,强化对施工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设计单位要结合工程实际,推荐有利于标准化施工和组织管理的设计方案,推广成熟有效的技术科研成果,不断提高标准化活动的深度和广度。
监理单位要对照施工标准化实施方案和合同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工作,对施工单位驻地建设、施工组织、工艺方案、施工质量等加强监理,确保施工标准化活动有序推进。
(三)以人为本,关心职工生活。各参建单位要按照标准化要求,落实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大力改善一线施工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强化文明施工意识,创建整洁、卫生的生产生活环境。施工人员应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形成以工地为家、爱岗敬业的工地文化。要加强公路建设法规和规范的培训,尤其是加强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培训,做到应知应会。
(四)鼓励创新,提高活动成效。各参建单位要结合标准化活动,不断改进管理方法,鼓励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实现科学管理。要鼓励施工企业研制适合标准化施工的机具装备,研究总结新型施工方法,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推进技术革新,努力实现施工标准化与施工机械化、精细化有机结合,提高公路建设水平。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参建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推动作用,加强交流、互动,通过组织培训、技术竞赛、召开现场交流会等方式,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活动氛围,推动标准化活动深入开展。
施工标准化活动是大力推行现代工程管理的有效举措和重要载体,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扎实开展好此项活动,务求取得实效,促进公路建设又好又快发展。附件1
工程简介牌
工程名称:
合同段号:
工程简介:
建设单位:济南市公路管理局
电话:
设计单位:
电话:
监理单位:
电话:
施工单位:
电话:
附件2
消防安全牌
1.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及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检查监护制度,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消防安全。
2.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义务消防组织并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管理网络,消防安全负责人:××。
3.施工现场内外消防道路和通道应保证畅通,工地按消防要求配制有效的消防设施及器材,共计××套。
4.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必要时应采取隔离措施。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定点存放好,在消防区内应设置明显的防火、安全、警告标志牌。
6.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热器具。
7.定期调换消防器材药剂,并进行定期检查维护。附件3
安全生产牌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项目经理是本合同段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要建立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分解到人、责任到人、落实到人、考核到人。
3.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建筑安全技术规范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4.项目部严格执行检查制度,按照“三定”原则,认真整改,确保安全施工。
5.新工人进场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
7.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天。
标准化建设文件梳理情况篇三
关于建立党务公开标准化示范点的通知
各党务公开标准化示范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和提高我市党务公开工作,抓示范带全面,总结经验,全面提升我市党务公开工作水平,经市纪委研究决定,建立党务公开标准化示范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示范单位
萝北县、东山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民办事中心、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国税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国土资源局、鹤岗电业局。
二、示范标准
党务公开标准化示范点要达到“八有标准”。八有标准:有组织机构、有公开目录、有活动场所、有公开载体、有公开活动、有考核评价机制、有公开档案、有实际成效。
(一)有一个健全的党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指导本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党组织负责人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是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党务公开工作的合力。
(二)有一个内容详备的党务公开目录。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党务公开目录,根据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特点,把党务公开的内容在公开之前分类型、分层次、分级别编制目录,细化公开内容,依照公开目录有计划地公开。目录框架尽量科学合理,逐步完善,不断拓展党务公开内容,促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三)有一个党务公开活动场所。确定1-2间办公场所作为党务公开活动办公室,配备电脑、办公桌椅,文件柜、意见 登记簿册等设施,能够接待本单位的党员群众反馈意见、查阅资料、阅读文件等。
(四)有一些标准较高的党务公开载体。除利用文件、会议、媒体等载体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外,还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设置党务公开栏,配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及时公开党务信息。
(五)有一些有声势和影响的党务公开活动。除在确定的党务公开日定期开展党务公开活动外,还要通过开展党员群众交流会、党员定期评议、领导接待日等活动,加大党务公开宣传力度,扩大党务公开工作的影响,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六)有一个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党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把党务公开落实情况列入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并作为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半年有抽查,年终有考核。
(七)有一套较为规范的党务公开档案。每次公开活动开展后,要建立公开档案。公开内容审核后,有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把党务公开活动的开展情况记录在档。把会议笔记、意见反馈登记簿、统计表册等各种资料簿册分类装订,存放在档案柜,以便党员群众要求查阅。
(八)有一些具有特色和亮点的实际成效。通过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调动了党员群众干事创业积极性,在本单位涌现出一些先进典型,总结出一些工作经验,形成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三、工作任务
各示范点要立足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完善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推进党务公开的标准化建设,为全市探索可供借鉴的党务公开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各示范点要在10月末前将党务标 准化示范点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市纪委党风室(市委大楼517室)。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摆上日程。各示范点要把党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正确处理党务公开工作与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抓紧组织实施,示范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主动地抓好示范点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创新党务公开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拓宽工作思路,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
(二)要务实创新,培育亮点。各示范点要在认真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创新,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增强示范效果。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内容、进度要求、保证措施,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反映和要求,积极探索研究党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三)要加强指导,推进工作。市纪委党风室将加强对示范点的指导,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帮助示范点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示范点要坚持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相结合,注重形成推动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示范与整体带动相结合,体现好抓本级、带下级、促基层的要求。要及时向市纪委报送进展情况、做法及存在问题,推动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深化、不断完善提升。
八项基本内容
一是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部门本单位重要 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二是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三是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四是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考核评价等情况。
五是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六是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七是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八是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八项基本要求
一是要有一个健全的党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指导本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党组织负责人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是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抓调研、抓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各自的职 能作用,形成齐抓党务公开工作的合力。
二是要有一个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党组织负责人是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党务公开落实情况列入年终工作考核目标,并作为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半年有抽查,年终有考核。
三是要有一个党务公开活动场所。确定1-2间办公场所作为党务公开活动办公室,配备电脑、办公桌椅,文件柜、意见登记簿册等设施,能够接待本单位的党员群众反馈意见、查阅资料、阅读文件等。
四是要有一些标准较高的党务公开载体。在硬件方面要有“一栏两屏”。即:结合本单位实际,建有一定标准的党务公开栏,配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屏。要建有本单位局域网站或网页,设立党务公开栏目,运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并公开举报电话和党务公开意见箱。
五是要有一个内容详备的党务公开目录。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党务公开目录,根据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特点,把党务公开的内容在公开之前分类型、分层次、分级别编制目录,细化公开内容,依照公开目录有计划地公开。目录框架尽量科学合理,逐步完善,不断拓展党务公开内容,促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六是要有一套较为规范的党务公开档案。每次公开活动开展后,要建立公开档案。公开内容审核后,有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把党务公开活动的开展情况记录在档。把会议笔记、意见反馈登记簿、统计表册等各种资料簿册存放在档案柜,以便党员群众要求查阅。
七是要有一些有声势和影响的党务公开活动。除在每年七月一日党务公开日定期开展公开活动外,不断创新思路,通过开展党员群众交流活动、设立文件(资料)查阅处以及 局域网广播、互联网、有线电视、公开电话、召开有关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外公开,加大党务公开宣传力度,扩大党务公开工作的影响,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八是要有一些具有特色和亮点的实际成效。通过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调动了党员群众干事创业积极性,在本单位涌现出一些先进典型,总结出一些工作经验,形成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八项基本制度
一是《党务信息例行公开制度》; 二是《党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三是《党务公开监督检查考核制度》; 四是《党务公开书记接待日制度》; 五是《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制度》;
六是《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 七是《党务公开定期通报制度》;
八是《党务公开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五道基本程序
一是把握好制定目录环节。党务公开前,各党委(党组)结合实际,分层分类制定所属基层组织的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
二是把握好受理审核环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党务公开事项受理审核情况登记表》,报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审批,党委(党组)分管领导要根据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认真进行审核。特别重大的,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审核后,报经党委(党组)主要领导签发。
三是把握好实施公开环节。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党组织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制 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具体承办公开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及时将已经审核通过的内容进行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四是把握好收集反馈环节。公开期间,应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处理或整改后的党务公开事项,经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可进行再次公开,接受党员监督。
五是把握好归档管理环节。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五个主要平台
一是会议公开。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党员旁听会、党务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党务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
二是文件公开。设立“党务公开活动室”,通过党内文件、刊物、简报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党务。
三是专栏公开。适宜向党外公开的,设置“一栏二屏”。即:设立党务公开栏、党务公开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及时公布党内信息。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并使用。
四是媒体公开。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公开宣传报道党务工作。开通领导热线电话,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通党务公开网站或网页,设立“推行党务公开,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栏目,充分运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进行公开。
五是活动公开。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党员定期评议、民情反馈、领导接待日、民情调查等活动,在党组织与广大党员群众之间架起理解、沟通、交流的桥梁,促进党群干群之间的交流和互动。洪江以“群众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为公开理念---全面推行“阳光党务” 不断扩大基层民主
2011年3月份以来,湖南省洪江市按照“先点后面、不等不靠、探索特色、健全机制、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和“群众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的公开理念,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行了党务公开。
结合实际,建立公开制度。为了使党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结合自身实际,洪江市研究出台了《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就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日常管理、硬件建设、经费投入、考核评价以及公开内容、程序、时限、范围作出了具体规定。编制并细化了乡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和社区三个层面的党务公开目录。
坚持灵活多样,丰富公开载体。结合基层实际和党务工作特点,洪江市注重把党务公开融合、渗透到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等工作中,重点建成了“一廊一栏一网一室一屏一中心”的立体式公开阵地。“一廊”指党务公开宣传长廊。各单位、乡镇、村在办公场所院外或显眼处设立党务公开宣传长廊,将党务公开的领导机构、人员设置、政策规定、制度建设等情况予以公布。“一栏”指党务政务公开栏。洪江市对党务公开栏的形式、内容、名称、规格、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统一规范,实行“党务公开栏”与“政务村务公开栏”合并建设,并将发展党员、干部选拔、资金调拨、项目建设、为民服务等情况予以实时公开。“一网”指洪江市廉政网。在洪江市廉政网上开设了 “阳光党务”专栏,将各级各部门党务公开方案、公开目录、公开样式、公开成效及时在网上通报。目前已通过网络公开党务信息及影视图片资料300多条。“一室”指党务公开活动室。在有条件、有场地的市直单位、乡镇建立起了党务公开活动室,通过展示 党内文件、通报、简报,陈列党内外政策、法律、法规书籍,让党员和群众了解和接受党务公开工作。“一屏”指电子显示屏。党务政务重大信息可通过电子屏公开,实现了动态、无纸化公开。“一中心”指新闻发布中心。依托该市网络监管宣传中心,建立了新闻发布中心,对群众和新闻媒体关注的敏感事件、突发事件、重大决策,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向社会通报,及时回应党内外关注。
注重示范引导,建好公开试点。洪江市坚持“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由点及面、抓小促大”的工作原则,将工作基础较好的安江镇、林业局、财政局、地税局、供水公司等8家单位作为全市党务公开工作示范点创建单位,予以重点推进。4月18日,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党务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党务公开示范点创建“八有”标准,即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保障的办公设施、有完善的公开制度、有丰富的公开载体、有明确的公开目录、有规范的公开档案、有扎实的公开活动、有突出的公开成效。示范单位按照“八有标准”,在完成党务公开“规定动作”的同时,还结合自身实际创新一系列“自选动作”,如市财政局把党务公开与财政信息公开同步开展,相继建起了“党务公开阅览室”、“党务公开栏”,并通过大屏幕电子显示屏向社会公开了财政预算执行、惠民资金拨付、财政法规政策等内容。为总结经验、推介典型,今年4月份以来,洪江市又先后三次组织人员对全市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评估,共抽查单位120多个,编发简报通报7期,推介先进单位16个,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导作用。(作者 曾勤 湖南省洪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9
标准化建设文件梳理情况篇四
一、搞好前期策划,实行质量预控标准化管理
(一)搞好图纸会审,解决设计缺陷问题 国庆快乐
建设单位要切实组织好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解决图纸本身的缺陷、节点遗漏和平立剖图纸不符等矛盾,重点核查:
1、是否满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如:栏杆安全高度、安全玻璃使用部位、节能保温防火要求,窗户的选择,以及楼梯、消防楼梯的空间尺寸等。
2、是否影响使用功能,如:空调插座与空调穿墙预留洞位置问题,暖气片与开关、插座间距问题,厨房、卫生间的排烟(气)口的朝向、高度问题,设备管道标高及各种管线标高控制问题等。
(二)进行二次深化设计,解决设计深度和精细化施工问题
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要对原图纸进行深化设计,绘制各阶段施工协调综合图纸,解决设计图纸和使用功能需求之间的关系及设计深度不能满足精细化施工要求的问题。
1、在结构施工阶段,应绘制各专业预留预埋管线、箱、盒等综合布置图,协调土建与安装专业预留预埋的关系,做到位置准确,不错不漏,不影响结构安全。
2、在设备安装阶段,应绘制各专业管线安装综合布置图及管线交叉布置节点详图。统筹考虑各管线标高、走向、交叉、支吊架的做法,确定专业交叉部位的安装方法,明确管线布置等。
3、在装饰装修阶段,应绘制各专业末端安装综合布置图。确定各末端设备安装位置,如吊顶上的灯具、烟感探头、消防喷淋、空调风口、音响喇叭等,做到布局合理、居中对称、美观大方,不影响使用功能。
(三)进行图文并茂的技术交底,解决施工操作问题
施工单位必须对每一道工序的班组工人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的内容,要针对操作工人的特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要说明操作的要领、应注意的问题和必须要达到的标准,并对每个节点绘制简图,采用图片结合文字的方式进行交底,做到图文并茂、一目了然,解决施工操作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质量通病。
二、强化现场管理,实行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
(一)建立材料设备样品库,封样存放材料设备样品
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建立专用的建筑材料设备样品库,对确认的建筑材料设备样品封样存放,并在每件样品对应部位粘贴展板,说明材料名称、规格、批次、产地、供货单位、使用部位、使用数量、确认意见等,作为大批量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的依据。封样的主要
建筑材料为各种规格的钢筋、墙体砌筑材料、室内外装饰材料、围护系统保温材料、防水材料、铝合金型材、阳台栏杆、电线电缆、配电箱、水暖管材管件、散热器等。对于数量较少、价值较大的设备材料,如高低压柜、变压器、发电机、水泵、电梯等,可不设材料设备样板,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进场验收。
(二)设置工程样板,分层标识建筑做法,实现可视化管理
施工现场推行“样板领路”,重要工序如钢筋绑扎、砌体、顶砖、挂网、线槽及脚手架眼封堵、墙身护角、滴水、内外墙抹灰、室内楼地面、防水构造处理、外墙保温、水电底盒安装定位等应分别做样板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1、设置实物样板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场区内适当位置,搭建实物样板(详见附件1),对主体结构和外墙抹灰、保温、饰面做法、门窗安装等各道工艺做法进行逐一展示,并在对应部位粘贴展板标识工艺做法。
主体结构重点展示梁、板、柱(墙)钢筋绑扎定位、保护层控制、混凝土成型质量。砌块墙体重点展示砌筑排砖图、构造柱和圈梁设置、拉结筋位置、砌筑排砖、梁底预制异形混凝土块、顶砖斜砌等。
外墙保温、饰面做法重点展示对拉螺栓孔和脚手架眼封堵、抹灰、保温板粘贴、防火隔离带设置、成品阳角、界格、滴水线槽设置、聚合物砂浆刮涂、挂网、面层逐层做法等。外窗重点展示外窗型材和玻璃规格、门窗主副框固定、节点防水处理、聚胺脂发泡、中性硅硐密封胶封口打胶、成品保护等(详见附件2)。
2、设置工程样板
在装修阶段,选取标准户型做装修样板,对地面、墙面、天棚、厨卫间等做法逐层解剖,层层外露,逐层标识,展示室内装修及安装做法及质量控制要求。
加气混凝土砌块内墙抹灰展示墙面冲筋贴饼、基层喷浆、不同基体交接处和墙体开槽封堵处防裂网设置、基层抹灰、墙体大面全部敷设防裂网、面层抹灰及腻子等(详见附件
3)。
厨卫间镶贴张贴电脑排砖图,确保墙面、地面排砖合理,对缝规整。
水暖管道管沟敷设展示管道敷设、水泥珍珠岩砂浆保温地面、水泥砂浆保护层、管道走向警示标识等(详见附件3)。
(三)统一各专业平面与高程基准,解决施工尺寸冲突问题
为有效解决施工现场各专业工序因交叉施工产生的诸多质量问题,施工总包单位应根据工程平面布置确定相应的平面与高程系统,对各专业工序提供统一的尺寸控制基准点,土建、水电等各专业统一按照基准点放线施工,保证每道工序在统一的平面与高程系统控制中,每个参与施工的工人都可以找到自己所施工工序的平面与高程依据,避免因不同的施工进度及各专业图纸冲突导致的位置及尺寸偏差问题。如在每楼层墙上弹出建筑500mm标高控制线,作为高程控制点;在每楼层地面上距墙体200mm处弹出平面控制线,作为平面总控线(详见附件5)等。
(四)标识水电设备位置、功能、走向,确保使用功能
施工单位应对水电设备位置、功能、走向进行标识,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减少位置不准确形成的质量缺陷。主体施工结束后,每楼层根据墙上建筑500mm标高控制线线,找准水、电、暖设备位置,喷涂颜色标识位置,贴字标识功能,弹墨线标识管线走向,直观反映水电设备位置、功能、走向等(详见附件6)。
(五)标识检查、验收记录,及时发现施工质量问题
在结构和装修阶段,施工、监理单位应分别对结构构件及房间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在墙面标注实测实量位置(详见附图7),刻制主体、装修检查专用章(详见附件
8、附件9),加盖在测量的对应部位上,将检查记录上墙公示,强化过程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砌体和混凝土工程每一检验批施工完毕,对于砌体结构的全部承重墙、柱,框架结构的框架柱、剪力墙和主要部位的填充墙体,应重点测量墙、柱垂直度、平整度、轴线位移、截面尺寸、外墙上下窗偏移、灰缝砂浆饱满度等。装修抹灰完成后,应进行分户验收,重点测量房间净高、开间、进深及墙面垂直度、平整度等。对误差超过允许偏差的应进行处理,处理后应重新测量。
房间净高测量每个房间不少于5处,测量部位宜在距墙角(纵横墙交界处)500mm处及房间几何中心处(详见附件10)。特殊形状的自然间可单独制定测量方法,测量部位及数据应在房间内相应位置标识清楚。
(六)卫生间使用现浇型止水节,解决卫生间管道周边渗漏
为解决卫生间立管予留孔洞在安装中由于堵洞不密实、pvc立管收缩徐变产生裂缝等原因引起的渗漏,卫生间排水管道立管、大便器受水口、洗脸盆甩口等部位均应采用成品止水节(详见附件11)。在施工时,将止水节直接安装在模板上,与现浇楼板面一次浇捣成型,通过止水节的凹凸管身加大与混凝土的结合面积,起到多道止水作用,使卫生间管道渗漏问题得以根治。同时,卫生间防水和面层施工完毕,必须做24小时蓄水试验,竣工前检查时卫生间必须蓄水,确保卫生间不渗不漏。
(七)对拉螺栓孔采用防水封堵,消除外墙渗漏
地下室外墙拆除后,将外墙止水螺栓圆台模具剔出,用气焊将止水螺栓割除,外用1:1防水砂浆抹平。待砂浆干燥后,用聚氨酯涂膜防水刷在对拉螺栓孔处,为方便验收防止漏刷分3种不同颜色聚氨酯涂刷,第一遍为白色,第二遍采用红色涂刷,第三遍采用黑色
涂刷,形状为直径150mm的圆形。
地上楼层对拉螺栓孔封堵将螺栓套管用电锤钻出,清理干净后采用无机发泡灌实,其它做法同地下室对拉螺栓孔封堵一致。
(八)控制填充墙体的砌筑和抹灰质量,预防墙体开裂
填充墙在砌筑前应对每道墙体绘制排砖图(详见附件12),并将排砖图张贴在相应部位,排砖图包括:底部下垫高度、构造柱和圈梁位置、顶端斜砌或塞缝高度、植筋位置、木砖位置、灰缝宽度等。根据砌块高度算好模数画出拉结筋位置进行植筋,植筋长度为不小于700mm且不小于1/5墙长,拉结筋须做拉拔试验。
墙体必须双面挂线,设置皮数杆砌筑。填充墙砌筑至梁底20cm时,待7天后采用实心砖补砌滚砖,墙中填塞预制等角三角形混凝土块,二端采用直角三角形块,从中间向二侧按60°斜向砌筑。当采用梁或板底预留30-50mm用干硬性细石混凝土填塞时,先钉入防腐木楔子(间距600mm),顶紧砌块和梁或板底,再采用干硬性c25膨胀细石混凝土填塞。拉结筋应每隔二皮砌块设置一道,端部绑扎钢丝,外露于墙面,画红圈标识位置。
填充墙与砼构件接缝处、墙面剔槽部位、临时施工洞口二侧等易开裂部位,应加设钢丝网片抵抗墙体裂缝。钢丝网片与基体搭接宽度≥100mm,门窗洞口等应力集中区也应在角部设钢丝网片。钢丝网片的网孔尺寸不应大于20mmх20mm,钢丝直径不应小于1.2mm,且宜采用热镀锌。钢丝网应用钢钉或射钉每200mm-300mm加铁片固定,挂网应做到平整、牢固。底层抹灰完成后,在抹面层灰前整个墙面应满铺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方可进行面层抹灰,面层抹灰厚度宜控制在7~9mm之间,抹灰时须压实抹光。抹灰砂浆宜掺加聚丙烯抗裂纤维、碳纤维或耐碱玻璃纤维等防裂材料,(九)加强成品保护,确保一次成优
加强成品保护,最大限度地消除和避免成品在施工过程中的污染和损坏,减少和降低成本,确保一次成优。
主体结构采用在柱角、剪力墙角、楼梯踏步处钉木板条的方式防护,室内抹灰完成后墙角粘贴成品塑料护角保护,柱、墙防护高度为1.5m。管道采用缠绕塑料布保护,厨、卫间预留管道承插口采用专用护具,地漏采用塑料布缠绕保护,窗型材采用美纹纸覆盖,玻璃采用塑料布覆贴保护。
(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外墙、外窗全面进行喷淋水试验,根治外墙外窗渗漏
为根治住宅工程外墙、外窗渗漏问题,竣工检查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外墙、外窗全面进行喷淋水试验。对喷淋水试验检查出的渗水部位,整改处理后必须重新对渗漏部位进行喷淋水试验,直至不再出现渗漏为止,检测机构按规定出具检测报告,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将在第三方检测机构全面喷淋水试验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渗漏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重新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重新进行喷淋水。未经喷淋水试验,或出现渗漏未经处理的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申报竣前检查,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企业要乘势而上,切实实行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相关管理人员,要提高对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的认识,针对企业实际和特点,制定企业质量管理标准。施工现场应建立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三方人员组成的质量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质量标准化管理的计划安排、指挥调度、检查指导工作。同时,施工过程中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三方人员要将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情况逐一记录在《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表》中(详见附件13)。
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标准,支持、鼓励、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标准化管理,不得强令抢工期、擅自变更设计、未经验收强行进入下一工序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施工单位要制定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措施要明确,现场标准化管理的标示要齐全、清晰,要积极采用“四新”技术,加强过程质量控制,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重点监控、严格把关,精细化施工,实现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标准化管理。
监理单位要真正发挥作用,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严把开工关、材料关、工艺关、检测关、验收关,做到“事前预控、事中监控、事后验控”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理,为实现质量标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二)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大监管力度,搞好质量标准化管理监督工作
各质量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按照《质量监督控制节点》(详见附件14)到位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各责任主体进行全过程标准化管理,重点培养一批质量标准化管理典型工程,挖掘、整理成熟的标准化做法,带动本地区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各质量监督机构要充分利用《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对各市场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考核。对质量标准化管理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评优评先时给予优先考虑;对具有推广价值的标准化做法,要在全市召开观摩会予以推广,对单位和个人给予考核加分奖励。对不按照标准化管理和操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施工现场责令停工整改,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考核扣分处理。
标准化建设文件梳理情况篇五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
考评工作的通知 冀安监管一〔2008〕69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请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应满足的条件
(一)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考核内没有发生死亡事故。
(二)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2007-2006)的要求完整建立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
(三)生产活动满足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要求。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根据开采系统特点分别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露天矿山实施指南》(aq2007.3-2006)、《尾矿库实施指南》(aq2007.4-2006)、《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指南》(aq2007.5-2006),以及《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尾矿库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进行考评。
安全标准化评定指标包括标准化得分,百万工时伤害率,百万工时死亡率,根据安全标准化评定指标,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定为五个等级,其中一级最高。
采选联合工艺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对矿山生产系统和尾矿库分别进行考评,以生产系统和尾矿库标准化等级低的等级为基准,确定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具有多个独立生产系统的矿山,对各生产系统分别进行标准化考评,以各系统中标准化等级低的等级为基准,确定矿山整体标准化等级。地下与露天联合开采矿山的开采系统分别采用地下矿山和露天矿山相应评定标准进行考评,以标准化等级低的等级为基准,确定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三、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核准实行分级管理。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二级企业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三、四级企业由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五级企业由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标准化企业考评程序为:
(一)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组织自评小组,按照本办法自评本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形成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自评报告(简称企业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内容包括:
1、企业简介(企业性质、地理位置和交通、生产能力和规模、就业人员、企业下属产业单位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生产方式和主要设备设施);
2、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主要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4、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教育培训计划和档案、教育培训内容);
5、安全生产投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设施“三同时”履行情况);
6、事故及应急管理(机构、队伍、预案及演练等情况);
7、安全生产绩效(近三年事故伤亡人数、十万人死亡率、事故起数、职业病发生等情况);
8、自评打分情况;
9、自评结论及申请考评等级。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按照自评等级向相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申请表(简称企业申请表,见附表一),同时报送企业自评报告;
(三)收到企业申请表和企业自评报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中介机构依据本办法对企业进行考评,考评工作结束后,提交一份包含下列内容的考评报告:
1、考评成员姓名、资格;
2、考评日期;
3、申请企业的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
4、考评的目的、范围和依据;
5、文件考评综述;
6、现场考评综述;
7、打分说明、扣分原因、纠正措施建议、验证方式及综述;
8、考评结果和等级推荐意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四)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将考评报告报相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考评报告、企业申请表和企业自评报告进行核准,形成核准意见,并将核准结果备案。核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形式通知申请企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备案表见附件二)。
(六)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颁发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简称企业等级证书),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
四、相关要求
(一)各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的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发生死亡事故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故后,由颁发企业等级证书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其标准化企业称号、收回证书,并在媒体上公布。
(二)获得等级企业可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各级安监部门提出换证的书面申请,由考评机构在证书有效期内对申请企业进行全面复评;复评通过后换发新等级证书;等级证书有效期满后,未申请复评或复评未获通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等级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三)获得等级企业应对照适用的行业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及有关规定每年进行一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报送原考评机构进行审查。获级企业1年内未进行自评,暂停其等级证书。自评完成后,可提出恢复等级证书的申请。
企业等级证书由省安监局统一制作。
附件:
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申请表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备案表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
工作的实施意见 冀安监管一〔2008〕65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各类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现就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自觉性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标准化充分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调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要求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必须合法、规范,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程以及技术标准。要正确把握安全标准化的实质,提高对开展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抓好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自觉性,把安全标准化工作当作关乎企业生存发展和职工群众安全利益的“生命工程”、“民心工程”,采取得力措施,把这项工作广泛开展起来,深入持久地坚持下去。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危险源辩识和风险评价的核心思想,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务求实效,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通过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促使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工作目标: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基本完善,今年选择试点,确保试点矿山达到安全标准化;到2009年金属非金属矿山达标率在50%以上;到2010年,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都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面貌得到根本改善。
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内容及标准
安全标准化考评的内容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开采系统和尾矿库。根据安全标准化评定指标,将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为五个等级,其中一级最高。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按照《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进行达标考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按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进行达标考评;尾矿库按照《尾矿库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进行达标考评;小型露天采石场按照《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进行达标考评。
四、2008年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从现在起到9月30日,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落实方案,确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机构,做好宣传培训和动员工作,大力宣传安全标准化的目的、要求和标准,为组织实施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省局将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协会作为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的宣贯机构和二级达标企业的评审机构,负责对全省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宣贯和对申报二级达标企业的考评。
(二)企业自评实施阶段:从10月1开始至11月底。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各市、县分别确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不少于5家试点单位,指导督促试点单位认真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自纠,整改完善。11月底前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将自评报告上报市、县安监部门。
省局将选取8家试点单位作为二级达标企业试点单位,11月底前试点单位要将自评报告报省局监管一处。
(三)考核验收阶段:从12月1日到12月31日。省局组织对申报二级达标的企业进行考评,市局组织对辖区内申报三级、四级达标企业进行考评,县局对辖区内申报五级达标企业进行考评,符合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程序颁发企业等级证书;对自评结果为一级的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由省局将企业的申请资料连同审核意见一并报送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对达不到五级安全标准化的企业,限期整改完善。
(四)总结推广阶段:从2009年1月1日到2月底。各地要在总结验收的基础上,重点培育样板矿山和示范企业,适时召开经验推广会议。通过典型的带动作用,促进安全标准化活动全面深入地展开。
五、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改善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条件
(一)把握关键,突破难点。地下开采矿山以完善采矿、掘进、机电、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等主要生产系统为突破口;重点从提升运输、机电、采掘、通风、排水等主要生产系统和排水泵房、中央变电所、爆破器材库、主要运输大巷、绞车硐室等主要场所入手,规范各个环节安全管理。露天矿山以推广规模化、规范化、机械化为突破口。重点从作业现场、安全距离、安全标志、台阶高度、边坡角等场所入手,落实安全标准化标准。尾矿库以推进尾矿库安全管理为突破口,重点从尾矿库设计、坝体稳固性、防排洪设施、安全超高、安全巡查等入手,规范尾矿库日常管理。加强矿山在用设备的检测检验,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促进在用设备安全检测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安全管理。结合“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活动建立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危害预防等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严格规章制度的落实,强化安全生产检查、考评和奖惩。
(三)推进科技进步,加快重点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通过加大安全投入,推进科技进步,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特别是要注重重点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露天采石场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实行规模开采,机械化作业,提高采石场本质安全水平;地下开采矿山要进一步完善提升运输,通风防尘,电气设备,防排水等主要生产系统;尾矿库要进一步加强坝体、干滩长度、截洪沟、溢流塔、坝体边坡等的安全管理。
(四)强化职工培训,抓好安全文化建设。要有针对性地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树立正确的安全发展理念,培育积极、健康、和谐的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六、几点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安全标准化工作顺利进行。省局成立以刘春增副局长为组长,王忠秋处长为副组长的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局监管一处,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责任。
(二)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加快安全标准化进程。要通过会议、报纸、广播、电视、宣传材料等各种途径和手段,大力宣传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实施安全标准化的重要意义,宣讲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标准,考核办法等,并对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做好安全标准化的各项基础工作。
(三)科学制定实施方案,选好试点发挥示范作用。各市、县(市、区)要立足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培育好典型,选择积极性高、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先行搞好标准化建设,作为安全标准化的样板,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由点到面,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
(四)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活动,要求真务实,讲求实效,突出重点,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要真正扑下身子,沉到企业生产的一线,逐条逐项按标准严检细查,一项一项落实。
(五)标本兼治,协调发展。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既是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的继续和深入,也是对整顿成果的巩固和提高。各地要把开展安全标准化与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同步进行、相互促进。2010年底前,仍未达到最低标准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将责令其停止生产,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认真研究,制定推进企业向高等级标准达标的相关配套政策。对于达到二级以上标准的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时可直接办理延续手续;原则上对于达到二级以上标准的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不得下发停产指令。
请各市将本辖区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和2008实施安全标准化矿山企业名单于10月30日前报省安监局监管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