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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课文分析篇一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想要的,大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想要的,但我所追求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为什么不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为什么不采用呢?采用这种方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那是因为他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是圣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圣人没有失去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四处游历的人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如果见了高位厚禄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因得好处而丧义),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好处);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妻子与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而不做吗?(如果这样做了,)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天性。
【延伸阅读:赏析】。
《鱼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很可能是孟子。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孟子性善,自认为“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人就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强平时的修养及教育,不做有悖礼仪的事。孟子对这一思想,认为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修养的精华,影响深远的事。
这篇文章选自《孟子・告子上》,它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什么是“义”呢?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是怎样提出和论证他的主张呢?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在这里,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为什么要舍生取义呢?孟子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证。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以上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不过,上面的论证只是讲道理。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可见,孟子写这段话是有根据的。“所恶有甚于死者”,当面忍受别人的侮辱比死亡更令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鱼我所欲也》课文分析篇二
孟子是这样回答的:舍生而取义者也。
是呀,作为一个拥有美德的好公民,应该要放弃生存的机会来占有道义!这就是“生与义”之间的价值比较啊。与其苟且偷生,倒不如宁可失去宝贵的生命,而做出拥有正义的事。于其过自己的孤独生活,倒不如与更多的人一起过着充满“爱”的生活!
我们的人生就是这样。往往有许多人都会因自己的金钱、名利以及权威的诱惑下而失去了正义的心灵。也会有不少人因自己天生的羞恶而陷入了自身与不义的事情中。当然,也会有一种心有正义的人:他们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并且舍己为人!
生活中,以上的两种人都随处可见。假如有个人在马路上找东西,没有留意到汽车的渐渐逼近。那么上前给那人伸出双手并且为了他人而不惜一切所表现出的就是一种舍身取义的行为;相反,理都不理会的走自己的路,那么那个人便可以用“躬行不义一词来形容!
是啊!义比生更可贵,而不义则比死更可恶。因此,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要把“义”放在第一位,并且应该在必要时“舍身取义”,向社会,像全世界做出贡献!因为,“义”与“生”之间的比较中,“义”将会是最后的,也会是永恒的第一!
《鱼我所欲也》课文分析篇三
早在二千多年前,孟子就告诉世人,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生和义不可兼得。在鱼和熊掌之间,特别是在生与义之间只能择其一时,要舍生取义.这是孟老夫子写这篇文章的本义.
然,世代之人,不懂此道理者,不能正确决择、取舍者十之八九。我也是这十之八九当中的一个。就我的人生阅历而言,凡不能遵循此道理者,多有烦恼,为此付出了代价。甚至更沉重的代价。
得到就意味着失去;失去就意味着可能得到。
对于学生而言,选择学习和选择不学习,都会有两种不同的结果,前者通过十多年的刻苦学习,为他的未来人生道路,积累了必备的知识和能力,他前面的路会越走越宽,可谓先苦后甜。然而,在他选择寒窗苦读之时也确实失去了享乐和闲暇,怎一个苦字了得。而选择不学习,选择了玩耍,选择了享乐,选择谈情说爱,选择上网游戏,他的路会越走越窄,待回过神之后,再怎么捶胸顿足也与事无补,他只能为自己当出的选择埋单。
对于处于婚恋年龄中的青年而言,也存在着取舍的决择。选择了a的同时就意味着失去了bcd,尽管人的本性不只需要一个,还有许多需求,但对于多数人来说,只能做唯一的选择,游戏规则就这么规定的,有什么办法哪。他们的选择也存在正确与错误之分。有的人因为选择了适合自己的配偶,也就选择了幸福;反之,由于选择了错误的伴侣,就必定选择了与痛苦为舞。
类似的选择还有很多很多,诸如如何择业,如何做人,如何生活,如何工作,等等,都需要去选择,去取舍。
选择和取舍的过程是痛苦的。以择偶为例,怎样才能从众多的人中选择一个自认为最好的,最适合的,极其困难痛苦,因为只能在abcdef.......之中选择一个.受各种条件的限制,无法象选商品时可以货比三家,或被允许试用。但择偶却只能凭当前的感觉中选择一个,可是通过一段时间的共同生活才发现自己当初的选择是多么的错误,多数人由于某种原因会吃下自己酿成的苦果,彼此之间或麻木;或生活在痛苦之中;或处于冷战之中;或大小战争不断。其中也不乏重新进行取舍的人,也就再次陷入思前想后,顾左怕右的痛苦折磨之中。人非草木,怎能无情,想到多年的夫妻共同生活,想想共同努力筑起的爱巢所付出的心血,想想孩子企盼和无奈的眼神。有些人重新选择取舍之后却发现新的选择比原来的选择还要遭。吾乎矣哉!人总是时不时地处于两难当中。但不管怎样,人必须要选择取舍,除非做最后的选择,或出家,或一走了之。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春。我并不是悲观之人,我觉得只要懂得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道理,只在其中择其一,心不贪,常知足;莫逃避,勇面对;无邪念,正心态;去激动,多理智;顾大局,不片面。这样我认为就能幸福多多,烦恼少少。
《鱼我所欲也》课文分析篇四
第一层(从开头到“舍生而取义者也”):提出本文的论点。作者先讲一个生活常理,即在鱼和熊掌不可以同时得到的情况下,一般要“舍鱼而取熊掌”,以这个生活常理为喻,自然地引出在生和义无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而取义”的结论,这也是本文的主旨。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也”到“所恶有甚于死者”):对论点进行具体的分析与阐释。第一层中用比喻论证的方法引出论点,虽然很巧妙,但比喻毕竟不是严密的论证,第二层就直接对论点进行较深入的分析与阐释了。
作者先从正面来讲: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死亡的,因此即使是死亡之患,我有时也不避开它。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接着,作者又从反面来申述观点: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超过死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死亡之患的办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这里隐含的意思是,一旦将爱惜生命和惧怕死亡发展到极端,那么在生命受到考验的时候,人的行为就会失去准则,做出让人不齿的事情来,最终,人的价值和尊严丧失殆尽。因为暗含了这样的意思,因此,“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这两句话,具有警醒人心的作用。
第三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作者进一步指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贤者”才能做到“舍生取义”,是因为“贤者”能够保有“本心”而已。
第二段运用的是举例论证法。作者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人没有丧失“本心”的`表现。
又举有的人“不辩礼义”地贪求“万钟”为例,说明丧失“本心”的表现。“一箪食,一豆羹”虽然比“万钟”少得多,可是“弗得则死”,看来更为重要。这里作者又运用了对比论证法,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通过这种对比,既让人认识到将“礼义”抛到脑后,贪求富贵的行为是多么地不值得,也让人醒悟到“本心”的丧失是一个渐变的过程,人应该时时反省自己才行。
《鱼我所欲也》课文分析篇五
鲜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如果)两样东西不能一齐得到,(只好)放弃鲜鱼而要熊掌。生命,也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生命和正义不能够同时得到,(只好)牺牲生命来保住正义。生命本是我喜欢的,(可我)喜欢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一切保住生命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一切可以避开祸患的事情,哪有不采用的呢?靠某种不义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靠某种不义的门道就可以避免祸患,有的人却不肯去干。这样看来,喜欢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最终不丧失掉罢了。
一碗米饭,一盅肉汤,得到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饿死。(可是)恶声恶气地递给人家,(就是)过路的(饿汉)都不会接受;踩踏过才给人家,讨饭的叫化子也不屑看它一眼。
有人对优厚的俸禄却不区别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那优厚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好处呢?(只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我吗?过去宁愿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自己却去做这种事:这种不符合礼义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性。
《鱼我所欲也》课文分析篇六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不丢掉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所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恶廉耻之心)。
5.《鱼我所欲也》教案设计(2课时)。
9.《鱼我所欲也》孟子简介及作品背景。
《鱼我所欲也》课文分析篇七
出示投影:“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为大丈夫。”学生有感情齐读,背诵。
生1:大丈夫有自己的行为准则。
生2:大丈夫有浩然正气。
生3:大丈夫有他的追求。
(学生读课文)。
生4:作者认为,我们对待“义”的态度应该是“舍生取义”。(板书:舍生取义)。
师:那你能够说说,判断的依据是什么吗?
生4:课文开头说,鱼与熊掌不能兼得,舍鱼而取熊掌;生与义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
师:为什么舍鱼而取熊掌?
生5:熊掌贵重。
生6:比喻。
师:是比喻吗?符合比喻的特点吗?
生6:不太像比喻,但是有相同的地方。
师:这样的说理方法,叫类比说理。(板书:类比)类比说理是一种通过已知事物(或事例)与跟它有某些相同特点的事物(或事例)进行比较类推从而证明论点的论证方法,其中,“相同特点”是这种论证方法能够成立的前提。
师:我们继续看课文第一小节,看看还有哪些句子强调了“舍生取义”的含义?请结合句子的翻译说一说。
生7:这一句“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想要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指的.就是义,为了义,他不会苟且偷生。
生8:这一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那样做可以生存下去,那样做可以躲避灾祸,但是,有人却不那样做,为什么呢?因为他把义看得至高无上。
生9:这一句“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他把“不义”看得比死都严重,为了不做不义的事情,灾祸来临也不躲避。
师:大家说的都很好。是的,当生和义只能取其一的时候,舍生取义;当死和不义摆在面前的时候,舍不义而取死,这种精神让人震撼。让我们把这样的正气凛然于胸,一起朗读这些句子。
(师生齐声朗读,感情充沛)。
生10:是与“舍生取义”相反的态度,是“舍义取生”。(板书:舍义取生)。
师:为什么要写“舍义取生”?
生11:如果把生看得比义更重要,就可能成为贪生怕死的人,只要能够活下去,什么手段都用的出来,后果很可怕的。
(学生思考,小声讨论)。
《鱼我所欲也》课文分析篇八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呼喝着给人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文章段落分层。
第一层(从开头到“舍生而取义者也”):提出本文的论点。作者先讲一个生活常理,即在鱼和熊掌不可以同时得到的情况下,一般要“舍鱼而取熊掌”,以这个生活常理为喻,自然地引出在生和义无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而取义”的结论,这也是本文的主旨。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也”到“所恶有甚于死者”):对论点进行具体的分析与阐释。第一层中用比喻论证的方法引出论点,虽然很巧妙,但比喻毕竟不是严密的论证,第二层就直接对论点进行较深入的分析与阐释了。
作者先从正面来讲: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死亡的,因此即使是死亡之患,我有时也不避开它。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接着,作者又从反面来申述观点: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超过死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死亡之患的办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这里隐含的意思是,一旦将爱惜生命和惧怕死亡发展到极端,那么在生命受到考验的时候,人的行为就会失去准则,做出让人不齿的事情来,最终,人的价值和尊严丧失殆尽。因为暗含了这样的意思,因此,“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这两句话,具有警醒人心的作用。
第三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作者进一步指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贤者”才能做到“舍生取义”,是因为“贤者”能够保有“本心”而已。
第二段运用的是举例论证法。作者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人没有丧失“本心”的表现。
又举有的人“不辩礼义”地贪求“万钟”为例,说明丧失“本心”的表现。“一箪食,一豆羹”虽然比“万钟”少得多,可是“弗得则死”,看来更为重要。这里作者又运用了对比论证法,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通过这种对比,既让人认识到将“礼义”抛到脑后,贪求富贵的行为是多么地不值得,也让人醒悟到“本心”的丧失是一个渐变的过程,人应该时时反省自己才行。
《鱼我所欲也》课文分析篇九
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还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没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没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情,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可以生存却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去做。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义),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不丢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就是过路的饥饿的人都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人家,即使是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位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种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所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不可以停止吗?(如果不停止的话,)这就是所说的丧失了人本来的思想,即羞恶之心。
记得革命先烈李大钊说:“人生的目的,在于发展自己的生命。也有为发展生命而必须牺牲生命的时候。”这里的“发展生命”应指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义”。为了“义”,可以舍弃“生”,“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革命前辈多如此,当代英烈也是层出不穷,商丘的张环礼、李学生就是新时代“舍生而取义”者也。
然而,“取”“舍”之间的关系,不仅仅存在于“生”和“义”中,更多的却表现在我们生活的其他方面。例如,一边是住高楼大厦、吃山珍海味;一边是住茅屋吃糠菜,到底是取前者还是取后者?革命烈士方志敏是这样回答的:“为了国家的革命事业,我毫不稀罕那华丽的大厦,却宁愿居住在卑陋潮湿的茅棚;不稀罕美味的西餐大菜,却宁愿吞嚼刺口的苞栗和菜根;不稀罕把柔软的钢丝床,却宁愿住在猪栏狗窠似的住所!”这是正确对待生活享受的一个典型。现在不是也有许多“仁人志士”实践着吗?看看“二零零四感动中国”的十大人物吧!他们能成为时代的最强音符,决不是偶然的。成为千古美谈的诸葛亮娶妻和令人心酸的普希金择美悲剧,也都向我们说明了怎样正确处理“取”、“舍”关系。
择和取舍的过程是痛苦的。以择偶为例,怎样才能从众多的人中选择一个自认为最好的.,最适合的,极其困难痛苦,因为只能在abcdef.......之中选择一个.受各种条件的限制,无法象选商品时可以货比三家,或被允许试用。但择偶却只能凭当前的感觉中选择一个,可是通过一段时间的共同生活才发现自己当初的选择是多么的错误,多数人由于某种原因会吃下自己酿成的苦果,彼此之间或麻木;或生活在痛苦之中;或处于冷战之中;或大小战争不断。其中也不乏重新进行取舍的人,也就再次陷入思前想后,顾左怕右的痛苦折磨之中。人非草木,怎能无情,想到多年的夫妻共同生活,想想共同努力筑起的爱巢所付出的心血,想想孩子企盼和无奈的眼神。有些人重新选择取舍之后却发现新的选择比原来的选择还要遭。吾乎矣哉!人总是时不时地处于两难当中。但不管怎样,人必须要选择取舍,除非做最后的选择,或出家,或一走了之。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春。我并不是悲观之人,我觉得只要懂得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道理,只在其中择其一,心不贪,常知足;莫逃避,勇面对;无邪念,正心态;去激动,多理智;顾大局,不片面。这样我认为就能幸福多多,烦恼少少。
《鱼我所欲也》课文分析篇十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孟子在他的《鱼我所欲也》一文中曾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样就引导我们来思考“取”与“舍”的.问题。生,谁不想?记得革命先烈李大钊说:“人生的目的,在于发展自己的生命。也有为发展生命而必须牺牲生命的时候。”这里的“发展生命”应指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义”。为了“义”,可以舍弃“生”,“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革命前辈多如此,当代英烈也是层出不穷,商丘的张环礼、李学生就是新时代“舍生而取义”者也。然而,“取”“舍”之间的关系,不仅仅存在于“生”和“义”中,更多的却表现在我们生活的其他方面。例如,一边是住高楼大厦、吃山珍海味;一边是住茅屋吃糠菜,到底是取前者还是取后者?革命烈士方志敏是这样回答的:“为了国家的革命事业,我毫不稀罕那华丽的大厦,却宁愿居住在卑陋潮湿的茅棚;不稀罕美味的西餐大菜,却宁愿吞嚼刺口的苞栗和菜根;不稀罕把柔软的钢丝床,却宁愿住在猪栏狗窠似的住所!”
这是正确对待生活享受的一个典型。现在不是也有许多“仁人志士”实践着吗?看看“二零零四感动中国”的十大人物吧!他们能成为时代的最强音符,决不是偶然的。成为千古美谈的诸葛亮娶妻和令人心酸的普希金择美悲剧,也都向我们说明了怎样正确处理“取”、“舍”关系。诸葛亮不在乎一个人的美丑,而注重人的内心。因此他娶了一个外貌丑陋而很有才华的女子为妻,在他运筹帷幄时起了很大作用。相反,普希金却娶了一个外貌漂亮而内心异常空虚甚至肮脏的女人,以致使普希金这个伟大的诗人在情敌的枪口下饮恨而死。从这两件事中我们应该懂得,在内心美与外表美不可兼得的时候,就一定要舍“表”取“里”。取、舍之间也表现在金钱上。《齐人攫金》讲齐国的一个“好金者”有一天到市场去,发现一个人在卖金子,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抢了金子就跑。自然,他很快被抓住了。人们问他怎麽敢在青天白日、众目睽睽之下公然抢金子呢?这位“好金者”回答说:我抢金子的时候,眼睛只看到金子,没看到人。在这个故事中,就有着深刻的取、舍关系。由此我想到现实生活中,不是也有少数人像“齐人攫金”那样,投机诈骗、贩毒,而不顾党纪国法及人民的利益吗?相比之下,在这场经济领域的斗争中更多的还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的党员干部,他们不愧是“在金钱面前孰取孰舍”这道题的最佳答卷者。
为什麽有如此截然不同的“取”、“舍”呢?我想其根本原因还在于人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取向不同。如果我们都能像范仲淹那样“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那麽就一定能够解答这道人生考题。
《鱼我所欲也》课文分析篇十一
记得革命先烈李大钊说:“人生的目的,在于发展自己的生命。也有为发展生命而必须牺牲生命的时候。”这里的“发展生命”应指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义”。为了“义”,可以舍弃“生”,“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革命前辈多如此,当代英烈也是层出不穷,商丘的张环礼、李学生就是新时代“舍生而取义”者也。
然而,“取”“舍”之间的关系,不仅仅存在于“生”和“义”中,更多的却表现在我们生活的其他方面。例如,一边是住高楼大厦、吃山珍海味;一边是住茅屋吃糠菜,到底是取前者还是取后者?革命烈士方志敏是这样回答的:“为了国家的革命事业,我毫不稀罕那华丽的大厦,却宁愿居住在卑陋潮湿的茅棚;不稀罕美味的西餐大菜,却宁愿吞嚼刺口的苞栗和菜根;不稀罕把柔软的钢丝床,却宁愿住在猪栏狗窠似的住所!”这是正确对待生活享受的一个典型。现在不是也有许多“仁人志士”实践着吗?看看“二零零四感动中国”的十大人物吧!他们能成为时代的最强音符,决不是偶然的。成为千古美谈的诸葛亮娶妻和令人心酸的普希金择美悲剧,也都向我们说明了怎样正确处理“取”、“舍”关系。
为什麽有如此截然不同的“取”、“舍”呢?我想其根本原因还在于人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取向不同。如果我们都能像范仲淹那样“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那麽就一定能够解答这道人生考题。注:张环礼,商丘市宁陵县人因救落水司机而死;李学生,商丘市睢阳区人,在苏州打工期间救落水儿童而死。
“取舍”之间——读《鱼我所欲也》后感孟子在他的《鱼我所欲也》一文中曾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样就引导我们来思考“取”与“舍”的问题。生,谁不想?记得革命先烈李大钊说:“人生的目的,在于发展自己的生命。也有为发展生命而必须牺牲生命的时候。”这里的“发展生命”应指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义”。为了“义”,可以舍弃“生”,“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革命烈士方志敏是这样回答的:“为了国家的革命事业,我毫不稀罕那华丽的大厦,却宁愿居住在卑陋潮湿的茅棚;不稀罕美味的西餐大菜,却宁愿吞嚼刺口的苞栗和菜根;不稀罕把柔软的钢丝床,却宁愿住在猪栏狗窠似的住所!”这是正确对待生活享受的一个典型。现在不是也有许多“仁人志士”实践着吗?看看“二零零四感动中国”的十大人物吧!他们能成为时代的最强音符,决不是偶然的。成为千古美谈的诸葛亮娶妻和令人心酸的普希金择美悲剧,也都向我们说明了怎样正确处理“取”、“舍”关系。
诸葛亮不在乎一个人的美丑,而注重人的内心。因此他娶了一个外貌丑陋而很有才华的女子为妻,在他运筹帷幄时起了很大作用。相反,普希金却娶了一个外貌漂亮而内心异常空虚甚至肮脏的女人,以致使普希金这个伟大的诗人在情敌的枪口下饮恨而死。从这两件事中我们应该懂得,在内心美与外表美不可兼得的时候,就一定要舍“表”取“里”。
《鱼我所欲也》课文分析篇十二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正如孟子所说。生活是场游戏,我们作为其中的一个角色,会遇到许多需要抉择的事情。而我们要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往往在我们想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就要放弃别的事情。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放学过后,只有那么几个小时的时间,倘若浪费在了玩游戏上,便没有时间去写作业了。作业也只能第二天在学校补。也就是说,当我们选择了一项工作或活动,就必将放弃一件对我们来说同样重要的事情。
我们是当局者,自然不知道究竟什么对我们来说更加重要。在我们想做到财富与人品兼顾时;健康与工作兼顾时;友谊与成绩兼顾时,是否应该考虑:究竟什么对我更重要一点?是否应该思考如何才能站在客观的角度来看待问题。我们生活在一个相对公平的世界上,你拥有了财富,就很难拥有健康;拥有了自由,就很难拥有地位。我们只能在一段时间里,一心一意的做一件事情。
人生中,处处充满了这样的抉择,而我们,是否又能禁得起种种诱惑?在拿起手机的同时,又能否想到学习呢?家长的严厉话语,老师的严厉教诲,在有些时候是没有作用的,只能自己去体会,去吃亏,才能察觉到以前的稚嫩。在这之前,我们是否能够考虑到自己的理想,倘若想成为理想中的自己,这件事是否有益处。人生短短两万天,理想不能不实现。
我们暂时被现在的快乐所蒙蔽了双眼,看不到未来的自己是如何的岌岌可危。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只有不断的提升自己,才能使自己站在一个新的高度上,感受更美丽的世界。人生也因此而精彩。
我们是自己的未来。人生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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