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注意选择合适的总结方式,可以是一篇文章、图表或简短的摘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决定。以下是一些个人成长总结的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联名卡是啥篇一
一、产品构成“中国移动浦发银行借贷合一联名卡”是浦发银行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结合市场需求,为满足持卡人需要,为广大客户提供的一款新型特色手机现场支付产品。
“中国移动浦发银行借贷合一联名卡”采用“两卡三账户”的产品结构,产品介质上由一张主卡、一张副卡构成。
卡片形态卡片种类账户交易方式。
挂坠卡、贴片卡(两选一)手机卡(副卡)电子现金、贷记账户非接触式脱机、非接触式联机标准磁条卡(独立的借记、贷记两个卡号,其中信用卡采用显性磁条,借记卡采用隐形磁条)主卡(标准卡)贷记账户、借记账户磁条.主卡(标准卡)为62字头银联标识的借贷合一标准磁条卡,采用物理合并借记磁条、贷记磁条为一体的设计模式,物理上是一张卡片,但是包含两个独立的借记账户、贷记账户。卡号分别编制在两个磁条内。贷记账户为联名卡的基本服务账户,借记账户可由您自主选择是否激活。
联名卡标准卡为双磁条卡,标准卡的贷记账户和借记账户拥有各自的卡号和账户,可独立办理存取款、支付、挂失等各项业务.手机卡(副卡)包含电子现金账户和贷记账户,为符合pboc2.0标准,62字头银联标识的贷记非接触式芯片卡,持卡人可以根据商户受理环境及自身习惯选择使用电子现金账户快速消费或是使用贷记账户进行传统的联机消费。
主卡和手机卡共用同一个贷记账户。
联名卡由标准卡及手机卡组成,标准卡即银行磁条卡,手机卡可根据手机类型选择挂卡或贴卡模式。
二、产品功能。
“中国移动浦发银行借贷合一联名卡”集“电子现金账户”、“贷记卡账户”、“借记卡账户”于一体,为全国首张三账户合一的借贷合一卡,拥有电子现金、消费结算、理财、综合授信等多重功能。
•消费:您可以根据消费环境或自身喜好选择使用主卡或手机卡进行消费结算,可选择。
多种消费模式。
•手机卡快速消费:在商户受理环境允许的情况下,您可以选择使用手机卡的电子现金账户进行快速消费,无需验证密码,消费金额从手机卡芯片所记录的电子现金账户余额(不超过1000元)中直接扣除。您可以在小金额、需要快速完成的场景中选择手机卡快速消费。
•手机卡联机消费:您可选择使用手机卡的贷记账户进行消费结算,交易流程与磁条信用卡消费类似,但要求消费pos终端已完成pboc2.0非接触式消费改造。
•主卡联机消费:主卡为标准磁条卡,同时具有借记账户和贷记账户,您在消费时可选择使用贷记账户或借记账户,具体操作同现有磁条借记卡和贷记卡类似。
•电子现金充值:使用手机卡电子现金账户脱机消费前,需要通过其他账户/现金为电子现金进行充值,您可以通过浦发网点或指定中国移动营业厅来给电子现金账户充值。
•浦发网点充值:您可以在浦发柜面或atm通过现金、手机卡贷记账户、浦发借记卡向手机卡电子现金账户充值。
•移动营业厅:您可以在指定的中国移动营业厅通过中国移动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手机支付账户、手机支付卡贷记账户对手机支付卡电子现金账户进行充值。
还款:主卡与手机支付卡共用同一个贷记账户,主卡的借记账户默认为贷记账户的自动还款账户,每月账单生成后,系统自动从主卡借记账户扣除相应金额对贷记账户进行还款;您也可以通过浦发营业网点、网上银行、自助设备,中国移动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手机支付账户、其他第三方还款渠道对贷记账户进行还款。
手机专属客户端:对于“中国移动浦发银行借贷合一联名卡”,我行将提供手机专用客户端软件,您通过手机即可实现对银行账户的操作。
手机支付账户联动开通:手机卡申请成功时,将为您联动开通中国移动手机支付账户(中国移动第三方支付公司所属的远程支付账户),您可以使用手机支付账户进行电子现金账户充值、贷记账户还款。
彩信账单:我行将为“中国移动浦发银行借贷合一联名卡”客户提供彩信账单服务,每月账单通过彩信方式发送到您手机上,账单查询更便捷。
其他功能:主卡为借贷合一标准磁条卡,兼用借记账户、贷记账户,除上述功能外,您还可使用主卡进行存取汇转、投资理财、贷款融资、代扣代缴、电子银行等其他浦发借记卡、贷记卡所具有的一切功能。
三、注意事项。
•本联名卡申请人应拥有有效的中国移动手机号码并由本人正常使用。
•本联名卡申请人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含),需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信用卡申办条件。
•您在办理本联名卡时,请向浦发网点或指定中国移动营业厅工作人员详细咨询其他注意事项。
四、常见问题。
1、使用手机支付卡安全吗?
“中国移动浦发银行借贷合一联名卡”手机支付卡为符合中国人民银行pboc2.0标准的非接触式芯片卡,采用目前国际上最先进的芯片加密保护技术,经过国家权威检测机构鉴定,安全性较传统磁条银行卡大大提高。
2、使用手机卡,在那些地方可以进行消费?
使用手机卡进行快速消费或者联机消费,需要消费终端(pos)设备完成非接触改造,目前消费终端的改造由中国银联进行,只有在改造完成的地区,方可支持手机卡消费,请您在使用手机卡消费结算前询问商户是否满足非接触消费受理条件。
3、手机支付卡丢失了怎么办?
手机支付卡包括电子现金账户、贷记账户,芯片内记载的电子现金不记名、不挂失,因此请您妥善保管好手机支付卡。同时为了减少您因可能丢失而造成的损失,我行规定电子现金账户余额最多不能超过1000元。您万一丢失手机支付卡,提醒您尽快向我行对贷记账户申请挂失止付,减少避免损失。
4、使用手机支付卡快速消费,有没有额度限制?
手机支付卡电子现金余额最多为1000元,您在进行手机卡快速消费时,单笔消费金额最大不能超过1000元。
5、通过什么渠道能够办理“中国移动浦发银行借贷合一联名卡”?
联名卡是啥篇二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旧事物总是会被新事物所淘汰的。在我国中文速记这个行业诞生已经有100多年了。传统的速记是由专业人员操作一种符号将语言信息转化成文字信息,由于符号的独特性,记录出来的信息还得进行整理。这样的速度难以满足一些特定场合需要,而现在又诞生了新行当——中文信息速录,即对语音信息进行不间断采集并实时转换为电子文本信息的一个过程。“言出字现,音落符出”是对中文信息速录速度的最好的概括。其次中文信息速录的应用领域是相当广泛的,无论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科教、卫生、娱乐等各个领域;政府部门举行的各种会议记录、起草文件;法院及司法系统等单位的庭审、谈判、询问、口授、采访等记录。可以这样说,只要涉及到文字的地方,就离不开中文信息速录。在加上中文信息速录理论准确,侧重务实,通俗易懂。适合于各行业文员、文秘、行政人员和各类高等院校、大中专、职业学校、文秘、档案、中文、管理、新闻、法律等专业学习,可以在短时间内,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及个人综合能力。目前这种人才供不应求,据不完全统计:全国速录师行业上百万缺口虚位以待。由此可见我国的速录市场前景看好已成了不争的事实。所以希望各职业学校、各政府部门积极推广和选用国家中文信息速录师项目,为2008年奥运赛场培养高级速录人才,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同时也给学校带来社会效益。
二、“中文信息速录”的前景分析。
首先我们应该知道什么是中文信息速录?中文信息速录是指经过专业培训的速录师使用特殊汉字编码设计的软件或设备,通过计算机对人的语言、思维信息进行记录和对文字、数据资料进行快速录入的一种职业技能。而“中文信息速录”的前景分析,也应从2个方面去分析:
1、“中文信息速录”的市场前景分析。
2、“中文信息速录”的就业前景分析。
1、“中文信息速录”的市场前景分析。
“四川速录市场是一块尚未开垦的“处女地”,存在着非常大的潜力。”我国著名速记教育家、国际速联常务理事蒋朝参告诉记者,电脑速录是1994年才在国内出现。由于很多人并未意识到速记行业的前景,及人才培养体制的不健全,直接影响了速录人才的青黄不接。据不完全统计,四川速录师需求缺口高达3—5万人,而具有会议速录能力的速录师仅仅10多人。这一说法记者在其他速录公司得到了证实,不少速录公司向记者诉苦:他们愁的不是没有“市场”,而是找不到“人手”。
四川广汉速记秘书学院速录师培训中心胡频表示,我国速录服务的业务主要集中在现场会议记录、网站访谈速记、媒体采访速记、庭审记录、以及大量文字的录入排版等方面。每年底,四川每天在三星级以上酒店举办的会议、商业论坛、会展不下300场,按照每场配备一名速录师来计算,至少需要300名速录师。而市场上速录师供应量连需求的1%都不到,常常有重大会议找不到速录师的现象发生。
目前,中文信息速录也已广泛应用于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杂志、新闻媒体、网络、法院、政府部门以及各种企事业单位。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等领域传播交流活动的日益频繁,各种行政、学术、商业、贸易、文化的听政会、新闻发布会、电视传播、论坛会、各级法院庭审、劳动仲裁庭审过程甚至企业主管人重要会晤、谈判、讲演等迫切需要速记人员。在我国,目前真正达到职业标准条件要求的中文信息速录工作人员只有100多人,据有关权威机构最保守的数据显示:近两至三年,全国人才市场对于拥有中文信息速录技能、具备职业速录工作资格人员的需求量,至少在200万人以上,巨大的人才缺口成就了中文信息速录职业“金领一族”的社会地位与高额的收入。
2、“中文信息速录”的就业前景分析。
速录技术的出现,首先实现了法院庭审记录的计算机化,提高了审判效率,直接推动了我国司法制度的改革——书记官单独序列。截止2004年6月,全国除台湾、澳门以外,已约有3500家法院应用了速录技术,约15000名速录师工作在庭审一线。2001年,全国人大成立了一支速录队伍,2002年8月,“两会”上第一次出现了速录师的身影,有10名速录师为大会服务。目前,我国外交部也正式组建了速录师队伍,以承担重要外事活动的记录工作。信息化建设是今后20年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信息社会需要信息处理的高效率,许多语言信息需要尽快记录下来,或通过互联网及时传递出去,为速录人才成长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速录技术、速录服务提供了广阔的天地。速录师通过自己的劳动,使得大量的重要信息在第一时间保存或传递出去,为社会记录下具有文献价值的资料。自1994年以来,全国已有2万余人掌握了这项技能,他们凭借着自己的新技术获得了与本技能相适应的社会地位和劳动报酬,成为新时代的白领时尚一族。
速录师的就业渠道也是十分广泛的。如:政府机关,公检法笔录、律师笔录、现场会议记录、网站访谈速记、媒体采访速记、录音(像)文字整理以及大量文字的录入排版,各大赛场的解说等方面均需速录人员。现在大约还有70%的市场空间尚未开发。目前北京市大大小小的速记服务公司有十几家,可以作会议记录的不过200人,其中几十人是自由职业者。北京纯粹的速记服务公司速录师目前有3-5万左右的缺口,全国为上百万。重要原因是很多人并未意识到速记行业的前景,甚至简单地认为速录员和打字员差不多。在西部地区几乎无人知晓速录行业。现速录行业引起了国家的重视,上海报考公务员必须先具备“速录师”证。
三、“中文信息速录”的项目成熟程度。
国家信息技术人才职业培训项目中文信息速录成都培训中心---成都浩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超音科技有限公司所托,为了更好的发展和繁荣国家“中文信息速录”事业,适应市场对速录师、高级速录师的社会需求,本着为在全国开展“中文信息速录师”技能人才培训的目的,并在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在成都开展了“速录师”的技能培训中心。
该项目的可行性程度是不可置疑的,其中具有权威性的红头文件有:《国家中文信息速录成都培训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人事考试中心合同》《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北京晏谷技术培训有限公司—授权资质证书》;权威性证书的颁发:《电子信息产业技术培训证书》是由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行业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该证书可作为从事电子信息产业相应职业培训且考试合格的凭证。也可作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
四、“中文信息速录”的资薪待遇。
当今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带来了对语言信息速记等高级技能人才的巨大需求。比如在上海,高级速录师不超过10人,但是对其需求的行业却越来越多:新闻发布会、听证会、法院庭审、嘉宾聊天现场速记„„所以对速录员需求的缺口很大。据不完全统计,一名速录员的平均月收入在5000元左右,业务高峰期可达十万元以上。一些在政府机关单位工作的速录师工资待遇比较高,法院的速录师的工资待遇比较低。工资水平最高的基本是做会议速录师。按北京的行情,1500元以下的基本工资是聘不到速录师的。一般来说,基本工资待遇要在3000元左右,这是底薪。速录师一天一场会议的提成不会低于200元,如果上午、下午、晚上都有,可能会提到300元。如果按照每人每月做10天会议计算,一个月的提成不会低于2000元。一个速录师一个月收入起码在5000元以上,好一点月薪可在一万元以上,高级速录师年收入则可以达到二十多万。
是底薪。”据了解,速录师出入一些重要会议、商业谈判、法院庭审等场合,每小时的收费标准是1200元/天(5小时内),如果按小时计算,每小时的收费标准为240元—400元之间。在上海、北京等地,一般速录师的月薪高达8000元,业务高峰期可达上万元。
国家信息技术人才职业培训项目中文信息速录成都培训中心——成都浩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新的公司,公司新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公司秉承”国之兴衰,教育为本”的理念,从事教育的产业性开发,服务于国家的科教兴国战略.巴蜀之地人称天府之国物产丰富,人杰地灵,文化底蕴丰厚,浩文教育公司植根于西部,并依此为依托,服务于西部教育,并为西部教育开辟一条适于西部经济发展水平适于西部文化特色的教育发展之路,目前公司员工30多名,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其中硕士学历者2名,在读研究生1名,本科学历者23名,5名特级教师公司设招商部.策划部,培训部.人力资源部等几个部门,各部门均由理论与实践相当丰富的高级人才担纲。这段时间来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业务开展顺利,明确并形成公司发展的方向,并取业务精度精益求精脚踏实地塑造公司文化品牌把公司求真务实求善的精神推进向前。
超音速录软件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文信息速录师职业》颁布后的第一套专业的速录软件。也是根据国家信息化技术人才职业培训标准(速录员:120字/分钟、助理速录师:160字/分钟、速录师:200字/分钟、高级速录师:240字/分钟)而进行深层次研发的。根据《汉语拼音方案》的原理及普通键盘打字为基础,以“浅”“宽”“用”“新”为原则,满足不同学制、不同专业、和不同办学条件的人员及企事业单位办公自动化的高标准需求,而设计的专业《超音速录》软件产品和教材,是一个充满了新思想、新内容、新方法、新创意,并且符合我国中文信息速录行业发展的新项目。以及项目使用速录软件设计的创新点:
1.充分考虑到在日常工作中,计算机录入键盘主区键位的使用频率;
2.充分考虑到人左右手分工,灵活程度、左右脑分区功能;
3.充分考虑到声母、韵母使用频率;
4.充分考虑到汉字使用频率;
5.充分考虑到日常用语频率及其规律;
6.学习国际经验,学习其他民族国家本国语言高速输入的原理与优点;
7.广泛易用的造词功能。
联名卡是啥篇三
航空联名卡商务飞人的首选。
商场超市联名卡血拼族不可或缺的工具。
汽车服务联名卡或石油卡有车族的好助手。
认同卡慈善人士奉献爱心的好途径。
医药联名卡体弱人群的护航使者。
房地产联名卡房主们快乐生活的保证。
其他常见的房地产联名卡包括招银复地一卡通联名卡长城玛雅联名卡等。
联名卡是啥篇四
甲方:________(银行)。
住址: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住址: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本着优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发行联名卡,并就以下事宜达成一致:
1、联名卡的名称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联名卡)。
2、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负责受理联名卡的申领。经对申领人的资信进行审查后由甲方决定是否同意发卡。
3、联名卡是甲方的财产,甲方有权取消或暂停联名卡的账户。
4、乙方可随时向甲方推荐联名卡的持卡人。
5、联名卡的发卡对象为个人和公司或单位两类。
6、联名卡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
7、联名卡的卡面设计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设计费用和制卡费用由甲方承担。
8、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开立账户。
1、联名卡的使用必须遵循和甲方信用卡业务的有关规定。
2、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信用卡结算服务,包括结算有关收支款项、计算利息、追收欠款、寄发对账单等,并按中国银行的规定向持卡人收取相应的费用(如年费等)。
3、甲方负责为乙方各受理联名卡的售票网点提供有关授权、清算设备和相关的单据,并提供相应的业务培训。
4、乙方同意: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都应与甲方当地分行依据本协议签署联名卡的特约商户协议,以便受理联名卡,受理的方法及程序应遵循甲方的业务规定。
5、联名卡具有长城卡的所有功能,并享受协议双方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的优惠。
三、合作双方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的优惠。
1、联名卡持卡人在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购买国际航线及国际联程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__________折优惠,购买国内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__________折优惠。
2、甲方的分行将不定期为联名卡持卡人举办优惠消费活动,比如在甲方指定的特约商户消费时可享受折扣优惠。
四、结算和商户手续费。
1、甲方同意为乙方及其售票网点提供联名卡交易的结算服务,并收取相应的商户手续费,联名卡的商户手续费为实际交易额的__________%。
2、对于联名卡的购票交易,甲方同意在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票款划出。
五、保密条款。
1、甲方在乙方的售票网点、航班或候机室进行联名卡有关的市场调查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
2、甲乙双方除各自进行一些有关联名卡的促销活动外,还应共同策划、实施一些联名卡有关的促销活动,费用分摊。
3、甲乙双方有责任在各自的宣传媒介上对联名卡进行宣传和推广。
4、乙方同意在其售票网点、营业场所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甲方同意在其指定的营业网点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
七、数据交换。
1、甲方同意每月向乙方提供联名卡发卡数量及购票交易总报表。报表内容包括交易笔数及金额。
2、乙方同意及时将其各航线的公布票价和销售票价提供给甲方。
八、协议的修改。
1、协议任何一方如希望对协议进行修改,需提前_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协议另一方。
2、除非由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订书面确认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改变或修改。
3、一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变为无效、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具有充分效力。
九、非竞争条款。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不与甲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乙方有权在上海市保留与另一家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发行联名卡的权利。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与乙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甲方分行在本协议签约前已与当地航空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仍然有效。
十、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十一、_____。
如果双方对本协议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由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十二、协议有效期和生效条款。
协议有效期__________年,自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十三、协议终止条款。
1、如果协议一方认为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可以提出对损失的描述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另一方应以积极的态度解决。如果双方未在__________天内解决此事,提出索赔的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出终止本协议的请求,自提出书面终止请求之日起,甲方停止发行联名卡,满__________年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2、如果协议双方并未违反本协议的条款,而协议一方提出要终止本协议,则必须至少提前______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3、协议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不予追究并不意味着对再次违约或其他条款的违约不予追究。
4、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结算完结双方业务往来的一切款项。
十四、杂项。
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联名卡是啥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信用卡业务发展需要,为社会各界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牡丹信用卡是中国工商银行(含中国工商银行相关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发卡机构)发行,并给予持卡人一定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支付后还款,具有消费、分期付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第三条。
牡丹信用卡按照发行对象分为单位卡(商务卡)和个人卡,其中个人卡分为主卡和副卡;按照信用等级分为普通卡、金卡、白金卡、黑金卡及其他等级卡;按照信息载体分为磁条卡、芯片卡和磁条芯片复合卡;按照是否享有免息还款期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按照账户币种分为人民币卡和双币卡(含多币种卡,下同);按照是否联名(认同)分为联名(认同)卡和非联名(认同)卡。牡丹信用卡使用银联、威士、万事达卡、运通、jcb、大来和其他信用卡组织或公司的标识。
第四条。
发卡机构、持卡人、担保人、特约商户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均须遵守本章程。
第五条。
本章程涉及的部分名词遵从如下定义:
“持卡人”指向发卡机构申请牡丹信用卡并获得卡片核发的单位或个人。单位卡持卡人应由其单位指定;个人卡持卡人包括主卡持卡人和副卡持卡人。
“信用额度”指发卡机构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等为其核定、在卡片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的最高授信限额。
“透支”指持卡人使用发卡机构为其核定的信用额度进行支付的方式,包括消费透支、分期付款、取现透支、转账透支和透支扣收等。
“银行记账日”指发卡机构根据持卡人发生的交易将交易款项记入其信用卡账户,或根据规定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滞纳金、超限费、年费、手续费、追索费,下同)、利息等记入其信用卡账户的日期。
“对账单日”指发卡机构定期对持卡人的交易款项、费用等进行汇总,结计利息,计算出持卡人当期应还款项的日期。
“还款日”指持卡人向发卡机构偿还其欠款的银行记账日期。
“到期还款日”指发卡机构与持卡人约定的,贷记卡持卡人归还当期应还款项或最低还款额的最后日期。
“免息还款期”指贷记卡除取现及转账透支交易外,其他透支交易从银行记账日起至到期还款日(含)之间可享受免息待遇的时间段。
“当期应还款项”指截至当前对账单日,贷记卡持卡人累计已经发卡机构记账但未偿还的交易款项,以及利息、费用等的总和。
“最低还款额”指发卡机构规定的贷记卡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应该偿还的最低金额,是上一期账单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和当期账单透支余额10%的总和,发卡机构和持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分期付款”指持卡人使用贷记卡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在发卡机构提供的分期付款期数范围内,按照与发卡机构约定的还款计划,每月向发卡机构归还当期应还款项,直至商品或服务总价清偿完毕为止的一种交易方式。
“滞纳金”指贷记卡持卡人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最低还款额,按规定应向发卡机构支付的款项。
“超限费”指贷记卡持卡人超额使用发卡机构为其核定的账户信用额度,且在账户超限当日(即发卡机构对该笔交易金额的记账日)未偿还超额部分,按规定应向发卡机构支付的款项。
第二章。
申领条件及手续。
第六条。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资信状况良好的个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资料向发卡机构申领个人主卡,还可为符合发卡条件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或已得到法定代理人许可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办理副卡;主卡持卡人可申请调整、停止或取消副卡的使用(电子现金交易除外);主卡持卡人须承担主副卡项下全部债务。
第七条。
凡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可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和相关资料向发卡机构申领单位卡,单位卡持卡人的资格由单位指定或撤销。
第八条。
个人和单位申领牡丹信用卡,应按发卡机构要求正确、完整、真实地填写申请表和提交发卡机构要求的相关申请资料,并与发卡机构签订领用合约。
第三章。
使用及账户管理。
第九条。
在境内,牡丹信用卡可在发卡机构指定的特约商户、营业网点、自动柜员机等或具有银联标识的受理点使用;在境外,人民币卡可在具有银联标识的受理点使用,双币卡可在银联及有关信用卡组织或公司指定的受理点使用。
第十条。
持卡人接到牡丹信用卡后,应及时办理卡片启用,立即在卡片背面签名栏签名,并在用卡时按规定使用此签名,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
第十一条。
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持卡人遗忘密码,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牡丹信用卡办理密码重置。基于持卡人签字形成的交易凭证和/或凭牡丹信用卡磁条、芯片、卡号或密码等电子数据而办理的各项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受理终端、手工受理、邮件、电话、手机、短信、传真、互联网等方式进行的信用卡交易)所产生的信息记录之一或全部均属于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针对上述交易(含预授权,预授权指特约商户就持卡人预计支付金额,提前向发卡机构取得付款承诺,并在持卡人获取商品或接受服务后,按实际交易金额通过预授权完成/确认交易进行支付结算的业务。预授权完成/确认交易可通过联机、离线或手工方式处理,无须验证卡片密码),发卡机构可根据特约商户要求或交易事实情况将相关交易款项记入持卡人信用卡账户。其中,电子现金交易不校验密码,不核对持卡人签名,凡使用电子现金进行的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持卡人应承担因芯片卡保管不善(包括但不限于丢失或被盗等)造成的风险损失。
持卡人须在安全的互联网环境下使用信用卡,对于非发卡机构原因所导致的互联网交易风险和损失,持卡人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
贷记卡持卡人向发卡机构申请分期付款业务应遵守发卡机构分期付款业务相关规则。分期付款每期扣款金额入账后,还款规则、计息规则以及滞纳金、超限费等费用计收规则与普通消费相同,持卡人与发卡机构另有约定的除外。持卡人未全额偿还分期金额前,发卡机构可根据持卡人的交易、还款记录情况、资信状况变化或突发性欺诈风险等情况,取消剩余期数分期付款,并将剩余款项一次性记入持卡人信用卡账户,持卡人应按当期对账单在到期还款日前一次性偿还。
第十三条。
持卡人在境内外的消费、分期付款、取现、转账等交易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发卡机构、特约商户及信用卡组织或公司等的相关规定。持卡人使用牡丹信用卡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办理业务,应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相关章程、协议和交易规则。
第十四条。
持卡人遗失牡丹信用卡应立即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或到发卡机构营业网点办理挂失(电子现金不可办理挂失),挂失手续办妥,挂失即生效。持卡人对挂失生效后其牡丹信用卡发生的交易不承担任何责任(电子现金交易除外),除非持卡人对该交易存在欺诈、串通他人欺诈或其他不诚信行为。挂失生效前牡丹信用卡产生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但发卡机构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过错或与持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挂失后如需补办新卡,可按照规定办理补办手续。
第十五条。
发卡机构对牡丹信用卡卡片设定有效期,如持卡人到期需要继续使用,应办理更换新卡手续。对有效期内未启用的牡丹信用卡,发卡机构可不提供到期换卡服务。已过期的牡丹信用卡,持卡人在按照发卡机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前不能继续使用(收入款项除外),如持卡人未及时办理更换新卡手续而造成牡丹信用卡无法正常使用,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本章程、领用合约及其他业务规定对已过期的牡丹信用卡继续有效,发卡机构继续保留对已过期牡丹信用卡的管理权、追索权等权利。如因发卡机构与合作单位、信用卡组织或公司合作终止等原因导致无法补换卡的,发卡机构可发放其他同信用等级卡片。持卡人不补换新卡或中途停止使用牡丹信用卡的,仍须清偿该卡所欠债务。
第十六条。
发卡机构为人民币卡持卡人设立人民币账户,核定人民币账户信用额度;为双币卡持卡人设立人民币账户和指定的外币账户,核定人民币账户和外币账户信用额度。发卡机构可对持卡人名下的多个信用卡账户授信额度实施合并管理。
第十七条。
持卡人在发卡机构指定的特约商户、营业网点、自动柜员机和具有银联标识的受理点使用的款项,均记入人民币账户(外币业务除外);在发卡机构指定营业网点等办理外币业务,在国外信用卡组织或公司指定的境外受理点使用的款项,均记入外币账户。发卡机构与持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个人卡账户的资金以现金存入或以合法款项转账存入。外币账户透支可用持卡人外汇资金偿还,也可以人民币购汇偿还。
第十九条。
单位卡存款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或外汇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使用单位卡在境内存取现金。单位卡外币账户透支可从单位具有支付资格的外汇账户转账偿还,也可以单位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资金购汇偿还。
第二十条。
发卡机构收到持卡人还款时,按照以下顺序对其牡丹信用卡账户的各类欠款(含交易款项、费用及利息等,下同)进行偿还,同类欠款按银行记账先后顺序偿还:
(一)对于未逾期的信用卡账户,先偿还已过免息还款期或不享受免息还款期的欠款,后偿还未过免息还款期欠款。
(二)对于逾期1-90天(含)的信用卡账户,先偿还利息或各项费用,后偿还本金(除利息、费用以外的交易款项,下同);对于逾期91天(含)以上的信用卡账户,先偿还本金,后偿还利息或各项费用。
发卡机构可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变更上述还款顺序。
第二十一条。
发卡机构受理牡丹信用卡销户申请后按照有关业务规定为其办理销户。销户时,单位卡账户的资金应转回其基本存款账户或外汇账户。
第四章。
计息及费用规定。
第二十二条贷记卡计息及费用规定。
(一)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当期应还款项,则无需支付除取现及转账透支交易外的透支利息。持卡人使用信用额度取现及转账的,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并应支付所用款项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
(二)持卡人可按照对账单标明的最低还款额还款。按照最低还款额规定还款的,发卡机构只对未清偿部分计收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最低还款额的,视为逾期,除按照上述计息方法支付透支利息外,还应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一定比例支付滞纳金。
(三)持卡人超额使用发卡机构批准的账户信用额度,如在账户超限当日(即发卡机构对该笔交易金额的记账日)未偿还超额部分,应对超额部分按照一定比例支付超限费。因持卡人在临时调高额度期限届满前未归还欠款导致超过信用额度,或因利息、费用等其他原因导致超过信用额度的,属于超额使用信用额度。
(四)发卡机构对持卡人不符合免息条件的交易款项、费用(滞纳金除外)等从银行记账日开始计算透支利息,按月计收复利并从持卡人账户中扣收(含透支扣收,下同),透支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贷记卡账户内存款不计付利息。
第二十三条。
准贷记卡计息规定。
(一)准贷记卡透支利息自银行记账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透支利率计收单利,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超过60天未归还的,视为逾期。
(二)准贷记卡账户内的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方式计付利息。
第二十四条发卡机构按照对外统一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及标准如有变动,以发卡机构最新公告为准。
第五章。
当事人权利义务。
第二十五条。
发卡机构的权利。
(一)发卡机构有权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申请人资信、财产及相关情况,审查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索取、留存和使用申请人的个人资料,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确定是否要求其提供担保,并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及资信状况确定是否同意发卡、发卡的种类和信用额度。发卡机构受理申请人申请后,无论是否同意其办卡申请,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均不予退还。
(二)发卡机构有权根据持卡人交易、还款记录情况、资信状况变化或突发性欺诈风险等情况调整其牡丹信用卡的信用额度,或要求持卡人提供担保。
(三)持卡人未在发卡机构规定的还款期限内偿还欠款的,发卡机构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通过信函、短信、电子邮件、电话、上门、公告或司法渠道等方式向其催收欠款。如持卡人经催收仍未清偿欠款,发卡机构可选择采取或同时采取如下措施:停止该卡使用(电子现金交易除外);停止持卡人所有牡丹信用卡使用(电子现金交易除外);行使质权;从持卡人在中国工商银行任何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向担保人追索;将持卡人违约信息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站(,下同)或其他媒体上公布等。
(四)发卡机构有权基于持卡人资信状况下降等原因或为维护持卡人账户资金安全等目的,暂时停止持卡人使用牡丹信用卡(电子现金交易除外);持卡人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章程和领用合约约定的,发卡机构有权取消其持卡人资格并可自行或授权有关单位收回其牡丹信用卡;如给发卡机构造成损失,发卡机构可依法追究持卡人或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五)发卡机构为持卡人的交易累计积分或向持卡人提供增值服务的,发卡机构保留变更积分累计规则、增值服务种类及内容或清理积分、终止有关增值服务的权利;发卡机构行使此项权利时应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对持卡人产生法律效力。
如因第三方原因导致发卡机构无法提供或无法完全提供增值服务的,发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发卡机构有过错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发卡机构的义务。
(一)发卡机构应书面或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等提供牡丹信用卡使用的有关资料,包括章程、领用合约、使用说明、收费项目及标准等。
(二)发卡机构应按约定通过有关服务渠道为持卡人提供牡丹信用卡服务。
(三)发卡机构应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向持卡人提供业务咨询、账户查询、投诉受理及挂失办理等服务。
(四)对有交易发生或虽未发生交易但账户有未清偿欠款的,发卡机构应通过电子账单、对账单、对账簿等方式,定期向持卡人提供对账服务,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发卡机构应依法对申请人及持卡人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或者持卡人与发卡机构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因供电、通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持卡人用卡受阻的,发卡机构应视情况协助持卡人解决问题或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持卡人的权利。
(一)持卡人享有按照规定使用牡丹信用卡的权利。
(二)申请人、持卡人有权知悉牡丹信用卡的功能、使用方法、收费项目及标准、适用利率及有关的计算公式。
(三)持卡人有权要求发卡机构按约定提供牡丹信用卡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四)持卡人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向发卡机构索取对账单,或通过发卡机构有关服务渠道了解其账务变动情况。
(五)持卡人对牡丹信用卡交易和账户情况有疑问的,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向发卡机构提出查询或更正要求。经查询交易确为持卡人所为的,相关费用(如有)由持卡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持卡人的义务。
(一)申请人应向发卡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并同意发卡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按照约定向相关单位或机构提供其有关资料。
(二)发卡机构按规定调整持卡人信用额度的,如持卡人不愿调整,应及时以书面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向发卡机构提出,但持卡人仍需清偿已经发生的交易款项、利息及费用。
(三)持卡人应承担牡丹信用卡(其中,个人卡含副卡,下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并在发卡机构规定的还款期限偿还欠款。发卡机构可从该信用卡账户中扣收因牡丹信用卡而发生的全部交易款项、利息及费用。持卡人不得以与特约商户或受理单位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所欠发卡机构的款项,不得利用牡丹信用卡进行虚假交易等欺诈活动套取资金、积分、奖品或增值服务。
(四)持卡人应妥善保管牡丹信用卡及其卡片信息、密码、交易凭证和身份证件等,不得将牡丹信用卡卡片信息、密码等相关信息泄漏给他人,且不得出售、出租或转借牡丹信用卡,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或损失。
(五)持卡人在申请表中所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地址、身份证件号码)有所变更时,须立即以书面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发卡机构办理资料变更,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或损失。持卡人同意发卡机构可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其发送与牡丹信用卡有关的信息,并保留终止发送的权利。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的处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领用合约和发卡机构相关业务规定;在使用联名牡丹信用卡、芯片卡、磁条芯片复合卡或发卡机构电子银行等服务时,还应遵守该类卡或该类服务相关规定。牡丹信用卡交易还须执行有关信用卡组织或公司的规定。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发卡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发卡机构如对本章程进行修改,将通过营业网点或中国工商银行网站进行公告;修改后的章程自公告满45日即为生效。在公告期内,持卡人可以选择是否继续使用牡丹信用卡,持卡人如对章程变更有异议而决定不继续使用牡丹信用卡,可按照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公告期满,持卡人未办理销户手续的,视为同意章程的变更。
第三十一条。
发卡机构以合法方式发布的,在持卡人用卡期间持续有效的公告(包括领取牡丹信用卡之前和之后发布的),均同样适用于持卡人。如该公告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发布在后的为准。
第三十二条。
信用卡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分期付款分期付款展期。
白金卡年费收费标准。
按不低于同期贷款利率收取。按不低于同期贷款利率收取。
牡丹白金卡主卡2000元/卡/年;牡丹白金卡副卡1000元/卡/年。个人金卡年费1.牡丹双币贷记卡个人卡:金卡主卡200元/卡/年;金卡副卡100元/卡/年。
2.牡丹人民币贷记卡个人卡:金卡主卡100元/卡/年;金卡副卡50元/卡/年。
3.牡丹准贷记卡个人卡:金卡主卡:50元/卡/年;金卡副卡25元/卡/年。
1.牡丹双币贷记卡个人卡:普通卡主卡100元/卡/年;普通卡副卡50元/卡/年。
2.牡丹人民币贷记卡个人卡:普通卡主卡50元/卡/年;普通卡副卡25元/卡/年。
3.牡丹准贷记卡个人卡:普通卡主卡:25元/卡/年;普通卡副卡12.5元/卡/年。
1.牡丹双币贷记卡商务卡:金卡400元/卡/年;普通卡200元/卡/年。
2.牡丹人民币贷记卡商务卡:金卡200元/卡/年,普通卡100元/卡/年。
3.牡丹准贷记卡商务卡:金卡100元/卡/年,普通卡50元/卡/年。
牡丹专用卡20元/卡/年。
牡丹智能卡电子钱包卡可续存钱包卡10元/卡/年。牡丹国际借记卡个人卡平面卡10元/卡/年。牡丹联名卡(认同卡)年手续费可高于所依附的卡种的收费标准。其他收费项目同所依附的卡种。
彩照卡除所依附的卡种收费标准外,另加收50元/卡。1.芯片卡20元/卡-40元/卡。
2.牡丹智能卡电子钱包卡可续存钱包卡25元/卡。3.牡丹智能卡电子钱包卡不可续存钱包卡15元/卡。贷记卡、准贷记卡、国际借记卡20元/卡,专用卡10元/卡。牡丹白金卡免费。
索取两个月(不含)前的对账单5元/月/份。牡丹白金卡免费。
商务卡年费。
专用卡年费智能卡年费国际借记卡年费联名卡年费工本费新发卡/补发卡/换发卡挂失补制账单调单信函快递信用卡授信证明超限费1.牡丹双币贷记卡按超信用额度部分的5%收取,最低1元人民币或1港币或1美元或1欧元,最高500元人民币或500港币或100美元或100欧元。暂不收取。2.牡丹人民币贷记卡按超信用额度部分的5%收取,最低1元,最高500元。暂不收取。
1.牡丹双币贷记卡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最低1元人民币或1港币或1美元或1欧元,最高500元人民币或500港币或100美元或100欧元。
2.牡丹人民币贷记卡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最低1元,最高500元。
按照银行卡合作组织收费标准收取。牡丹双币贷记卡40元/卡。
境外紧急挂失、取现、补换卡手续费按照银行卡合作组织收费标准收取。
人民币账户/按(取现金额的1%+12元)人民币收取,最低14元/卡跨境atm取笔,最高112元/笔。
现
跨行atm取现4元/笔,异地取现另加收异地取款手续费。个性化服务按协议价格收取。
备注:优惠政策详见中国工商银行网站服务价目表,各项收费如有变动,以工商银行最新公告为准。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最终解释权属中国工商银行。
联名卡是啥篇六
乙方:_________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银行与_________公司本着优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发行联名卡,并就以下事宜达成一致:
(一)联名卡的名称为_________国航卡(以下简称联名卡)。
(二)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负责受理联名卡的申领。经对申领人的资信进行审查后由甲方决定是否同意发卡。
(三)联名卡是甲方的财产,甲方有权取消或暂停联名卡的账户。
(四)乙方可随时向甲方推荐联名卡的持卡人。
(五)联名卡的发卡对象为个人和公司或单位两类。
(六)联名卡有效期为一年。
(七)联名卡的卡面设计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设计费用和制卡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开立账户。
(一)联名卡的使用必须遵循《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章程》和甲方信用卡业务的有关规定。
(二)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信用卡结算服务,包括结算有关收支款项、计算利息、追收欠款、寄发对账单等,并按中国银行的规定向持卡人收取相应的费用(如年费等)。
(三)甲方负责为乙方各受理联名卡的售票网点提供有关授权、清算设备和相关的单据,并提供相应的业务培训。
(四)乙方同意: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包括_________售票处、_________票处和_________、_________营业部以及正在筹备中的_________营业部都应与_________银行当地分行依据本协议签署联名卡的特约商户协议,以便受理联名卡,受理的方法及程序应遵循甲方的业务规定。
(五)联名卡具有长城卡的所有功能,并享受协议双方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的优惠。
(一)联名卡持卡人在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购买国航国际航线及国际联程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9.5折优惠,购买国航国内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9.8折优惠。
(二)甲方的分行将不定期为联名卡持卡人举办优惠消费活动,比如在甲方指定的特约商户消费时可享受折扣优惠。
四、结算和商户手续费。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及其售票网点提供联名卡交易的结算服务,并收取相应的商户手续费,联名卡的商户手续费为实际交易额的0.5%。
(二)对于联名卡的购票交易,甲方同意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票款划出。
五、保密条款。
在协议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有义务对其获知的联名卡持卡人有关信息保守秘密,并承诺其所获知的上述信息只能用于执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双方同意,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将协议内容透露给其他人或机构。国家司法机关及有关国家权利机关执行公务需要获知有关秘密的除外。
六、联名卡的市场营销。
(一)甲方在乙方的售票网点、航班或候机室进行联名卡有关的市场调查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
(二)甲乙双方除各自进行一些有关联名卡的促销活动外,还应共同策划、实施一些联名卡有关的促销活动,费用分摊。
(三)甲乙双方有责任在各自的宣传媒介上对联名卡进行宣传和推广。
(四)乙方同意在其售票网点、营业场所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甲方同意在其指定的营业网点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
七、数据交换。
(一)甲方同意每月向乙方提供联名卡发卡数量及购票交易总报表。报表内容包括交易笔数及金额。
(二)乙方同意及时将其各航线的公布票价和销售票价提供给甲方。
八、协议的修改。
(一)协议任何一方如希望对协议进行修改,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协议另一方。
(二)除非由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订书面确认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改变或修改。
(三)一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变为无效、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具有充分效力。
九、非竞争条款。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不与甲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乙方有权在_________市保留与另一家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发行联名卡的权利。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与乙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甲方分行在本协议签约前已与当地航空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仍然有效。
十、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十一、仲裁。
如果双方对本协议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协议有效期和生效条款。
协议有效期5年,自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十三、协议终止条款。
(一)如果协议一方认为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可以提出对损失的描述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另一方应以积极的态度解决。如果双方未在60天内解决此事,提出索赔的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出终止本协议的请求,自提出书面终止请求之日起,甲方停止发行联名卡,满一年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联名卡是啥篇七
甲方:(银行)。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甲方与乙方本着优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发行联名卡,并就以下事宜达成一致:
1、联名卡的名称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联名卡)。
2、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负责受理联名卡的申领。经对申领人的资信进行审查后由甲方决定是否同意发卡。
3、联名卡是甲方的财产,甲方有权取消或暂停联名卡的账户。
4、乙方可随时向甲方推荐联名卡的持卡人。
5、联名卡的发卡对象为个人和公司或单位两类。
6、联名卡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
7、联名卡的卡面设计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设计费用和制卡费用由甲方承担。
8、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开立账户。
1、联名卡的使用必须遵循《中国银行人民币长城卡章程》和甲方信用卡业务的有关规定。
2、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信用卡结算服务,包括结算有关收支款项、计算利息、追收欠款、寄发对账单等,并按中国银行的规定向持卡人收取相应的费用(如年费等)。
3、甲方负责为乙方各受理联名卡的售票网点提供有关授权、清算设备和相关的单据,并提供相应的业务培训。
4、乙方同意: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都应与甲方当地分行依据本协议签署联名卡的特约商户协议,以便受理联名卡,受理的方法及程序应遵循甲方的业务规定。
5、联名卡具有长城卡的所有功能,并享受协议双方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的优惠。
1、联名卡持卡人在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购买国航国际航线及国际联程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__________折优惠,购买国航国内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__________折优惠。
2、甲方的分行将不定期为联名卡持卡人举办优惠消费活动,比如在甲方指定的特约商户消费时可享受折扣优惠。
1、甲方同意为乙方及其售票网点提供联名卡交易的结算服务,并收取相应的商户手续费,联名卡的商户手续费为实际交易额的__________%。
2、对于联名卡的购票交易,甲方同意在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票款划出。
在协议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有义务对其获知的联名卡持卡人有关信息保守秘密,并承诺其所获知的上述信息只能用于执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将协议内容透露给其他人或机构。国家司法机关及有关国家权利机关执行公务需要获知有关秘密的除外。
1、甲方在乙方的售票网点、航班或候机室进行联名卡有关的市场调查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
2、甲乙双方除各自进行一些有关联名卡的促销活动外,还应共同策划、实施一些联名卡有关的促销活动,费用分摊。
3、甲乙双方有责任在各自的宣传媒介上对联名卡进行宣传和推广。
4、乙方同意在其售票网点、营业场所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甲方同意在其指定的营业网点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
1、甲方同意每月向乙方提供联名卡发卡数量及购票交易总报表。报表内容包括交易笔数及金额。
2、乙方同意及时将其各航线的公布票价和销售票价提供给甲方。
1、协议任何一方如希望对协议进行修改,需提前_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协议另一方。
2、除非由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订书面确认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改变或修改。
3、一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变为无效、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具有充分效力。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不与甲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乙方有权在上海市保留与另一家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发行联名卡的权利。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与乙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甲方分行在本协议签约前已与当地航空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仍然有效。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如果双方对本协议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由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协议有效期__________年,自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1、如果协议一方认为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可以提出对损失的描述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另一方应以积极的态度解决。如果双方未在__________天内解决此事,提出索赔的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出终止本协议的请求,自提出书面终止请求之日起,甲方停止发行联名卡,满__________年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2、如果协议双方并未违反本协议的条款,而协议一方提出要终止本协议,则必须至少提前______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3、协议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不予追究并不意味着对再次违约或其他条款的违约不予追究。
4、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结算完结双方业务往来的一切款项。
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联名卡是啥篇八
尊敬的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黄才任副总经理、工行广东省分行银行卡部:陈思坤总经理、何壁清副总经理、营业部银行卡中心:谭剑青副总经理、张君谊副总经理;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补充具体领导人名)、各位领导、各位嘉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丹桂飘香,金菊绽放,今天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广东南湖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三方共同举办“工银南湖国旅旅游联名卡”首发仪式,这是银旅强强携手积极响应广东省政府的“幸福广东”的民生政策,面向广大的市民推出的利国利民的金融旅游服务产品,是为客户打造的集金融服务、旅游服务的重要举措。首先我代表南湖国旅向出席仪式的金融界、旅游界、新闻界以及社会各界领导、嘉宾,向在座的各位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并致以真诚的感谢。
在新近出炉的世界500强企业排名中,中国工商银行从2010年的排名第87名上升为2011年的第77名,是中国金融界在世界500强企业中排名第一的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工行广东省分行是中国工商银行最大的省级分行,也是广东省内资产规模最大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遍布全省,是国内首家资产规模超万亿元的省级金融机构。同时工行广东省分行芯片卡发卡量超百万张,是广东省内金融芯片卡种类最多、持卡人最多的金融机构。
中国银联广东分公司是中国银联负责广东地区业务拓展的直属分支机构,银联广东分公司积极履行历史使命和承担社会责任,遵循“服务、效率、规范、创新”的经营理念和“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现代企业经营机制,建立和运营广泛、高效的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网络,确保了广东地区银行卡跨行通用及业务发展一直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南湖国旅”是一家以崭新概念开创独具特色的全国性知名旅游企业,集旅行社、航空服务公司、酒店、景区、车队等企业为一体化的综合性旅游集团;是广东国内游组团量最大、连锁经营网点最多、全资子公司最多的旅游集团,南湖国旅还是拥有中国西部旅游第一品牌“西部假期”的旅游百强企业,先后获得全国十强旅行社集团、全国出境旅游十强旅行社、全国国内旅游十强旅行社等荣誉称号。以强烈的创新意识为广大市民打造优良的旅游产品,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是我们南湖国旅一向遵循的经营理念,正因为如此今天“工银南湖国旅旅游联名卡”的强劲推出,是广东省金融界、旅游界两家强强联手,以强劲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为广大市民打造的更为便捷、贴心的银旅服务产品。
“一卡在手,旅途无忧”。“工银南湖国旅旅游联名卡”以高安全的性能,强劲的应用功能,通过工行广东分行和南湖国旅的优质服务,持卡市民将自动成为南湖国旅尊贵的会员,享受会员尊贵待遇,尊享南湖国旅、西部假期旅游报名、指定线路折扣优惠、生日旅游特惠、会员日或会员专享时间、旅游免息、超低手续费分期付款,在南湖国旅门店消费,累计南湖国旅和工行双重积分等实惠增值服务,将为普罗大众实现快乐旅游的梦想,更为金融、旅游市场的拓展营造了更加广大的空间。
朋友们:今天南湖国旅特别为“工银南湖国旅旅游联名卡”持卡人推出宿雾、马尔代夫、布吉、苏梅热门海岛游、华东、北京、江西、云南、海南、西安、省港澳、盘龙峡直通车等10多条热门特惠旅游线路。今后南湖国旅还将依托自身优厚的旅游资源,优秀的服务团队、优质的服务质量,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联更加紧密地合作,为持卡市民提供更多、更新的便捷、贴心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让持卡市民完全体验实惠、尊贵服务带来的旅游快乐、金融服务的便利;让“工银南湖国旅旅游联名卡”成为广东旅游的新名片。
最后祝在座的各位领导、嘉宾,新闻界的朋友身体健康!祝“工银南湖国旅旅游联名卡”旅途愉快!
联名卡是啥篇九
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洗煤项目待调试生产,乙方具有完善的重介选煤生产管理技术团队,愿意承包该项目,经双方磋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总则:
一、江防提供原煤,及完善的选煤系统设备,乙方负责生产,经营管理机设备维护、保养使用。(如因设备质量问题影响正常生产由甲方负责更换维修。)。
二、乙方扶着招收,管理洗煤所需生产工人,甲方提供上料铲车3台,以及供工人吃放,住宿的场所,冬季供暖。
三、甲方必须确保乙方正常生产所需的电力及水源供应,如因原料、电力,水源供应不足造成乙方无法按吨/月正常生产,甲方需支付乙方工人工资万元/月,不饿能够达到上述产量造成的变压器无功损耗滞纳金罚款由甲方全额支付。
四、承包形式为大包干,吨原煤生产费用为二十元六角,包括(人工工资,生产电费,药剂费用,介质粉,润滑油脂及柴油,易损材料费,设备维修费,人身事故费、系统维护费、劳保用品。其中:介质粉、电费、油品、材料带增值税票;人工工资不带税票,每月向甲方报工资表,超出(月·人)的.上个人所得税)。
五、乙方应对洗煤工人,上保险。
六、如遇特大的,因不可抗力(地震、山洪、雷电等自然灾害)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时间:
联名卡是啥篇十
答: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是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服务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目的,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放,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和银行借记卡多种功能的银行卡。
招行北京住房公积金一卡通联名卡,是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合作发放,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和招商银行借记卡多种功能的银行卡。
2.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发放对象是什么?
答: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将向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全部职工发放。为保证发放的正确性,目前除以下职工外,其余职工均可办理:
1)多账户职工需进行账户合并后办理;
2)职工身份证号错误的,需进行更正后办理;
3)职工账户处于集中封存期间的,需转入新单位后,由新单位为职工办理。
3.公积金联名卡的功能有哪些?
答:1)可随时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及明细:
2)随时打印公积金账户明细单:
3)员工可以用联名卡办理约定支取:
员工在支取时,用招行联名卡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约定协议,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按约定时间,定期为员工办理支取手续,支取的金额将自动转入员工联名卡下的个人账户,以便通过银行途径实现自动化提取,不需要员工请假到外企排队办理支取手续。
约定支取间隔时间最短为1个月,员工也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每3个月或6个月支取一次。
4)同时此卡具备普通银行借记卡所有功能,且享有免年费,到账短信通知等功能。
4.单位必须为职工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吗?
答: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要求,发放给职工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各缴存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为职工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职工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有什么好处?
答:职工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论对职工本人,还是对单位经办人均有一定好处,具体如下:
2)对单位经办人来说,职工办理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就不必再向其咨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关情况,可以大大减少这方面的咨询压力。
6.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收费吗?
答:招行北京住房公积金一卡通联名卡免收年费。职工首次办理招行北京住房公积金一卡通联名卡,一律免收工本费。但是,如果职工遗失或损坏了招行北京住房公积金一卡通联名卡,在办理挂失、换卡或补卡手续时,要按照招商银行的有关规定交纳手续费。
7.使用联名卡查询公积金账户的方式有哪些?
答:1)拨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96155查询。
2)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3)持卡在招行银行北京分行设立的多媒体查询机查询。
4)拨打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客服热线95555查询。
8.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包含的两个账户的区别是什么?密码分别是什么?
2)招商银行个人储蓄账户:用于办理个人银行业务,初始密码记载于招商银行机密函件(密码纸),随招行北京住房公积金一卡通联名卡一并发放给职工,职工可按照招商银行借记卡修改密码的有关规定进行密码更改。
9.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附带的对账簿有什么功能?
答:可以用于在发卡银行各网点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
10.遗失招行北京住房公积金一卡通联名卡应办理哪些手续?
答:职工遗失招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应按照招商银行有关规定,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开户行提出挂失和补卡申请。
答: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应首先到所属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登记手续,然后职工持招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身份证到开户行办理银行个人储蓄账户信息变更手续。
答:不必重新办卡。因为职工在京内调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等,其住房公积金个人登记号都不会随之变更。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按照住房公积金个人登记号制作的,只要个人登记号不变仍可继续查询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信息。
注:该卡使用前请到招行网点进行卡片激活,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卡片,密码信封。
以上涉及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的业务,个人及公司办理时请咨询公积金管理部!
联名卡是啥篇十一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营业税条例和营业税实施细则),已分别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予以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问:营业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修订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营业税作为流转税的主体税种之一,是地方税收的主体税种,现行的《营业税条例》是1993年颁布并于1994年1月1日实施的,距今已经15个年头,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不断涌现出新的经济行为、产生许多新兴的行业,原先的《营业税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情况的要求,因此,对现行《营业税条例》做适当的修订是非常必要的。为进一步完善税制,2008年11月5日经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为切实保证新暂行条例的顺利实施,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组织了相关立法工作,对现行营业税实施细则进行了相应地修订。
问:营业税条例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营业税条例主要作了以下四个方面修订:一是将营业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从“劳务发生地”调整为“机构所在地”。为了解决在实际执行中一些应税劳务的发生地难以确定的问题,考虑到大多数应税劳务的发生地与机构所在地是一致的,而且有些应税劳务的纳税地点现行政策已经规定为机构所在地,将营业税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地点由按劳务发生地原则确定调整为按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原则确定。但对建筑业、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销售出租不动产等劳务仍明确在发生地纳税。
二是删除了转贷业务差额征税的规定。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仅适用于外汇转贷业务,取消这一规定,统一了外汇转贷与人民币转贷之间的税负。
三是为解决营业税各税目的具体征收范围难以列举全面的问题,删除了营业税条例所附的税目税率表中征收范围一栏,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四是将纳税申报期限从10日延长至15日。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对境外纳税人如何确定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发生时间、扣缴地点和扣缴期限的规定。
问:营业税实施细则主要作了哪些修订?
答:营业税实施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对境内应税劳务进行界定。原细则关于境内应税劳务的认定主要以所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为准,而新细则将其修订为提供或者接受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的表述。此外针对无形资产转让的特点,将原细则条款“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修订为“所转让的无形资产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二是与增值税实施细则衔接,对混合销售行为作出规定。新细则继续维持对混合销售行为处理的一般原则,即按照纳税人的主营业务统一征收增值税或者营业税。但鉴于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较为特殊,对其采用分别核算、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办法。
三是对兼营行为的销售额划分问题作出规定。原政策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增值税应税劳务和营业税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营业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应一并征收增值税,是否应一并征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确定。但在执行中,对于此种情形,容易出现增值税和营业税重复征收的问题,给纳税人产生额外负担。此次修订,将这一规定改为,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核定货物、增值税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四是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和征管需要,对部分条款进行补充或修订;按照准确、简练、统一、规范的原则,对部分文字进行了修改。
问:营业税条例对营业税扣缴义务人上有哪些新规定?
答:一是在新营业税条例第十一条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二是在新营业税条例第十二条增加了“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的规定。
三是在新营业税条例第十四条增加了“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的规定。
问:营业税条例在对交通运输业营业额上有什么规定?答:新营业税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问:营业税条例在对旅游业营业额上与过去相比有什么变化?
答:新营业税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与过去相比,一是将“房费”改成“住宿费”、“交通”改成“交通费”、“门票”直接明确为“旅游景点门票”,表述上更加准确,避免产生歧义;二是明确规定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等四项费用以及支付给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外的其他费用均不得扣除。
问: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是否免税?
新修订的营业税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为了堵塞个别纳税人借假赠与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偷漏税的税收政策漏洞,新细则将原细则中仅限于单位赠与不动产要征税的范围扩大到单位和个人,即单位和个人赠与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都要缴纳营业税。
问:营业税实施细则对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营业税纳税人是如何规定的?
新修订的营业税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问:营业税实施细对建筑业、租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新细则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原细则仅规定了上述的第1种情形(即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新细则改变了建筑业、租赁业应税劳务,采取预收账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建筑业、租赁业发生应税劳务而取得的预收账款,收到预收账款的当天就产生了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