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亮化工程实施方案篇一
;农村沼气建设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为确保20xx年农村沼气民生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根据 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型 经济为理念,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心任务,按 照“因地制宜,群众自愿,建管并重,注重效益”的原则, 大力实施以农村沼气建设为纽带的生态家园富民工程,结合 改厨、改厕、改圈,提高农村公共卫生水平;以乡村沼气服 务网点为基础,健全农村沼气服务体系,进一步巩固农村沼 气建设成果,提高农村能源综合实力和服务能力;养殖场建 设大中型沼气工程,以改善畜禽养殖区周边生态环境状况; 积极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农业生 产水平、农民生活质量和农村文明程度,实现家居环境清洁 化,资源利用高效化和农业生产无害化。二、 目标任务
全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 1处,农村户用沼气 600 口, 乡村服务网点2个。
三、 建设方式
大中型沼气工程。在黄山市乌金园养殖有限公司顺发良
种养殖场建设畜禽粪污处理发电工程一座,主要包括发酵
塔、沼气脱水脱硫净化装置、 阻火装置、避雷装置、贮气柜、
沼渣沼液贮存池、 发电机组、锅炉房、生产附属用房、沼
液运输设备等。具体建设内容和标准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 农委投资计划、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执行。农村户用沼气。以户为基本项目单元 ,建设8立方米沼
气池,同时进行“三改”,即户用沼气池建设与改圈、改厕 和改厨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做到布局合理、质量可靠、安 装规范、标志清晰,产气正常。各乡镇建设任务原则上按区 政府办秘[20xx]105号文件下达的执行;对已建的20xx年度 国债项目农村户用沼气池,以乡镇为单位,按照本年度民生 工程要求全面进行整改完善。实现建池成功率 100 %、使用率100 %、抽渣器安装率100 %、永久性标志标注率 100 %、 “三改”率50%以上或“二改”率达 70 %以上,使农户家 庭生活、卫生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三改”标准:①改圈: 猪圈粪污出口与沼气池进料口连通,使粪污自流入池。②改 厕:厕所粪污出口与沼气池进料口连通,使粪污自流入池。
有条件的农户安装蹲便器, 卫生间地、墙面贴瓷砖。③改厨:砌筑灶台,台面贴瓷砖。
户用沼气池灶具、配件、密圭寸剂及永久性标志牌等由区 能源办统一招标采购、 制作,配发给建池户;建池用的沙石、 水泥等由建池户自行采购。在项目村显要位置公示国家资金补助标准、农户自筹资 金标准、建设内容和“三改”标准、物资采购与分配;动员 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民生工程,并接受社会和建池农户监督。乡村沼气服务网点。每个网点按照“六个一”、“六个 有”进行建设。其中固定服务场所、技术服务人员由项目乡 镇负责落实与选聘;其它由区能源办负责落实。每个网点负 责300-500户沼气池故障检查和维护维修、现场指导农户正 确进出料、安全使用沼气和开展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等服务工 作。结合农业部组织开展的农村沼气大培训、大回访活动, 做好全区现有服务网点整合工作,整合后,全区保留 5个,其中20xx年分别在岩寺镇、西溪南镇、潜口镇、呈坎镇各 新建1处固定服务场所。确保服务覆盖率 100 %,被服务农户全年正常使用沼气 300天以上。群众满意率、知晓率、支 持率达90%以上。
新建固定服务场所,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以
增强乡村沼气服务网点持久性服务实力为前提 ,在沼气重点乡镇和沼气池保有量大的村按统一规划,由乡镇政府和区农 委共同筹建;乡镇主要负责建设用地或建设用房落实 ,每个乡村沼气服务网点服务窗口和仓储库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40-50平方米(设计图纸另发);区农委负责建设资金的落实, 每平方米综合造价原则上控制在 1000元以内,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增加建筑面积。标牌、标识由区能源办统一制作。
四、资金筹措 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资金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受益农
户、项目建设单位共同投资。
大中型沼气工程。黄山市乌金园养殖有限公司顺发良种 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投资计划为 215万元。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40万元,省级补助15万元,区级配套30万元,乌金园 养殖有限公司自筹 30万元。具体标准以省发改委、省农委 投资计划批复为准。农村户用沼气。20xx年度批复纳入20xx年民生工程实 施的600 口沼气池,中央补助资金 800元/ 口,省级补助640 元/ 口、区级配套 560元/ 口,农户自筹500元/ 口。乡村沼气服务网点。20xx年度批复尚未实施的 2个乡村 沼气服务网点,中央补助资金万元 /个,省级补助万元/个, 区级配套万元/个,网点自筹万元/个。五、项目建设要求
落实管理制度。按照《全国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方
案》、《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安全运行与管理守则》 、
《安徽省户用沼气项目建设技术规范与质量标准》、《安徽 省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会计核算实 务》、《安徽省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验收办法》、《安徽 农村沼气国债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等要求组织实施,严 格标准,规范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符合国家要求, 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推进管理公开。按照省农委下放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招
标和其它项目物质采购选标管理权限的相关要求, 厂沼气灶具和配件、各类检测检验设备、多功能抽渣车等由区能源 办从农业部公开招标中标企业中实施集中采购;其它需要采 购的物品,通过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沼气服务网点专用设 备和物资由区能源办造册发放,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权做出 明确规定,加强使用监管。严格资金管理。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杜绝挤占、挪 用。严格执行农村沼气国债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各项规 定,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 挪用。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设立项目资金专户,由区能源办 和项目建设单位共同管理使用中央、地方补助资金和项目建 设单位自筹资金。保证建设质量。严格执行农村沼气建设国家标准和行业 标准,从事乡村沼气服务网点的服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并持有“沼气生产工”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养殖场大中型 沼气工程项目要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设计机构设计和有资质 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承建和监理。 4个服务网点建设用房由区能源办会同项目镇、村按规划、设计招标或委托有资质 的施工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严格项目验收。户用沼气、乡村沼气服务网点项目竣工 后,区能源办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提出书面申请报市能 源办验收。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分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中 间验收包括:地下隐蔽工程的验收;发酵塔容积核对;发酵 塔满水试验和气密性试验;贮气柜容积核对;贮气柜气密性 试验和配重试验;防腐材料和防腐层处理的验收;脱水脱硫 装置和阻火装置的验收;增温锅炉安装与运行验收;消防和 避雷装置的验收;附属用房面积和结构强度的验收;永久性 采温保温设施的验收;工艺、水、电、气系统各分部工程的 外观检查;管道系统强度和气密性试验; 设备的单机试运转; 电气仪表的单体调校等。中间验收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设 计、监理、消防、气象等部门分项进行,并一一做好记录。
项目竣工后,区农村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 初验后,提出书面申请报省农委,由省农委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六、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政府分管农业副区长为项目行 政负责人,对项目的领导、组织、协调、配套资金落实、计 划任务完成等负总责;区农委主任为项目第一责任人,对项 目实施和管理负责;区能源办为项目法人单位, 对项目建设、 管理、技术指导和项目建设质量负责。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使 用管理。各项目乡镇要按照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定责 任、定时限的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将建设任 务落实到村和户,并报区能源办备案。(二)签订目标责任书。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区政府与 各项目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义务,并在各 项目村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等内容进行公示。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乡镇要根据农村沼气民生工程 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全力推进,务求实效,确保 计划任务顺利完成,并及时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送区能源 办,区能源办将通过适当方式对各地建设进展情况进行通 报。加强督查、加快推进。区能源办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 及时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于项目执行 不力、建设进度迟缓、资金违规使用、上级核查检查和项目 验收存在问题的项目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以 促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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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富康行动农村团建基础工程实施方案
农村团建基础工程是为适应新阶段我镇农业发展的新形势,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充分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提高我镇农村青年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创业技能,推进农村青年增收成才行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巩固基层团组织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根据团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团建工作的实际情况,团镇委决定制定***“青春富康行动”农村团建基础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和《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按照市委提出的推进市域经济“一主三化”的要求,以提高农村青年科技文化素质和创业技能、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促进农村青年富余劳动力转移、帮助农村青年增收成才为目标,以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和非农产业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大力实施农村青年素质训练工程,开发农村青年人力资源,团结带领团员青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通过实施“青春富康行动”工程,全面推动我镇基层团组织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团员团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农村青年思想观念转变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力争在五年内农村青年实用技术培训10000人次,帮助受训农村青年掌握1-2门新的实用技术;培养农村青年科技人员600名,其中培训技术骨干60名;农村青年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2000人,带动6000人农村青年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
二、培训内容和主要措施
1、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新知识、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培训,帮助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村青年掌握生产、管理技术,提高他们的生产经营能力,培养一批农村青年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户,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农民进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2、农产品市场营销技能培训。坚持市场导向,引导青年农民从生产领域进入流通领域,从种养加生产环节进入流通经营环节。发挥我镇农业协会、柑桔协会等经济合作组织的作用,加强营销技能、市场规范、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着重培养一批科技型、加工类、营销型、劳务型的农村青年经纪人队伍,使其成为流通领域科技素质较高、开拓意识较强的行家里手。
3、开展第三产业技能培训。我镇拥有天然丹霞地貌和天然石林等资源优势,旅游产业必将脱颖而出,大力加强引导、组织青年农民进行餐饮、导游等服务行业的技能培训,由原始劳动生产向服务型技术转变,整体推进我镇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
4、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大力宣传党的农村政策,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农村青年职业道德和文明意识;加强对农村青年进城务工的有关政策、法规知识、安全常识、公民道德规范和求职就业、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基础知识的培训,提高农村青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农村青年进城务工导航指路。
结合我镇实际,针对农村青年不同需求适时开展分类培训:一是邀请农业专家组成农业专家服务团,针对农业生产实际,解决农村青年生产、经营中的技术问题,适时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二是依托镇党校、成校、农校等阵地,开展以电教片、图片等资料理论培训;三是发挥乡土专家、农村青年种养殖能手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扶持带动农村青年生产经营活动。
四、充分发挥互联网络的作用和优势,整合各方面的涉农资源,建立技术、人才、信息服务平台,帮助各经纪人利用网络发布产品供求信息,搞活农产品流通。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青春富康行动”农村团建基础工作是当前农村共青团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目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从服务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农村青年素质训练工程的意义。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努力争取把此项工作纳入到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去。要精心制定实施细则,分年度按计划组织实施,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2、争取政策,优化环境。要坚持党建带团建原则,积极争取党政部门的重视和支持,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措施,把推进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纳入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体规划,将重点项目向农村基层团组织延伸,切实为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3、督导检查,狠抓落实。各支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的基础上,切实加大工作推进和落实的力度,团镇委将根据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对工作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将向镇政府汇报取消该主管单位年终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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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安全可靠的饮用水直接关系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条件,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一、落实项目
第一条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实施名册》和《实施方案》,将项目落实到村,各项目村要配合镇农村饮水项目办公室人员,认真填写“碧石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卡”,卡中各项内容必须真实、具体,做到册、卡与事实相符。使每个单项工程的主要工程内容、工程量、材料用量、解决的人数一目了然。
第二条 坚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优先解决饮水最不安全的农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是: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人均日生活供水量正常年份为40—60升,干旱年份或有干旱季节的年份为20—40升;居民从公共给水点取水往返不超过20分钟;水源供水保证率为90—95%;饮用水含氟量不超过1.0毫克/升。
二、建设管理
第三条 镇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办公室根据下达的饮水安全项目,对每个项目进行初步勘察,选好水源点,对水源、水质做出初步论证,提出建设规划。
第四条 单个工程规划设计应提交受益农户讨论,集思广益,确保能够饮用安全水。单个工程规划设计通过后,填写统一格式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卡》,并报县水电局备案。
第六条 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要根据实际情况,落实相应的管护形式,成立相应的用水组织,有专人管理,并要收取一定水费,用于管护,确保工程永续利用。
三、资金拨付
第七条 为了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质量和进度,该资金由区水利部门建立专帐,实行专人管理,统一拨付。
第八条 国家补助资金60%以材料的形式支付,40%在工程通过验收后以现金的形式支付。其中在工程开工时预付管材的折款,通过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后全部拨完。
第九条 各种工程材料通过招投标确定供货商,由镇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质量检验把关、领取和发放,杜绝使用劣质管料,对于自行采购材料,出质量问题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 各受益户主或代表按照乡镇技术服务中心施工员的通知,领取各项工程材料。并在《工程材料发放明细表》上签字,表中注明受益户领取材料的折合金额。
四、项目验收
第十一条 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卡》中规定的竣工时间,由镇技术服务中心逐个验收后,县饮水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抽查,抽查面不少于50%。
第十二条 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主要工程内容、受益人口是否与卡片相符,是否立有县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规定的标志牌。
第十三条 工程由省、市、县三级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村填写《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际受益人口和补助资金到户统计表》,以村为单位直接到县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领取余下的40%工程款,由各村直接发放到农户。各村各单位不得拖延支付、挪用国家补助资金,不得搭车收取费用,不得搭车扣除各种摊派税费。
第十四条 该工程接受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饮水安全工程是党和政府对广大群众的关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本村今年工作的重点之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为了全面解决本村饮水不安全问题,提高供水质量,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自然概况
海元村位于海拉乡南面,南与云南省会泽县矿山镇隔江相望,东面是本乡的海昌村,西南面与本乡的海明村接壤,距离海拉乡政府所在地7公里。全村总面积11平方公里。海元村属典型的喀斯特地型,属半山与河谷地带相连的地貌特征。全村大半部分面积为棕色、红色土壤。由于石灰岩溶发育充分,其土层浅薄,加之人为活动加剧,大片耕地已逐渐向石漠化演变,是典型的喀斯特石漠化地区。全村平均海拔1800米。水资源严重匮乏,全村人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和谐的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尽快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全面推进我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目标任务
通过调查摸底,全乡共有全村总户数为305户,总人口为1460人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我村主要从事种植养殖业和外出务工。由于水资源的严重匮乏,饮水安全问题没有解决。从根本上制约着我村经济发展,根据乡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安排,在我村建设安全饮水工程。
四、资金来源
一是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和市、县配套资金;二是受益群众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由群众自愿每户自筹资金壹佰元(¥100元)用于落户、安装水表等;三是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五、加强监管
项目实施过程中,乡“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定期与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对工程量较大、技术复杂、投资较大的工程实行监理制,监理人员按照规划设计内容及下达的任务目标、质量标准和进度要求,严格进行项目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及时收集并整理有关资料。项目完成后必须进行严格验收,对组织群众实施的项目,实行县、乡、村、组四级验收制,采取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验收,不合质量要求的限期纠正。
六、用水管理
项目实施之前,成立相应的农民用水制度,在施工过程
中,村支两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管作用,确保项目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维修、管护、用水、节水,水源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由安全用水管理部门定期对水价进行征收(收费标准再行商议)。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凝冻次生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各类饮用水水质的监管,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依据《取水许可水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确保饮水安全,精心组织,严把质量,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对县域内各类饮用水水质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以保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一)成立安全饮水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蒋仕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谭(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雷军(县卫生局局长)
王松(县水利局局长)
成员:刘勇(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海涛(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平忠(县建设局局长)
刘大国(县工商局局长)
李斌(县质监局副局长)
艾家伦(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谭承礼(县环保局总工程师)
谢本军(县卫生局副局长)
刘明强(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汪义彬(城关镇副镇长)
罗权友(双流镇副镇长)
蔡丹(金中镇副镇长)
黄咏梅(冯三镇副镇长)
汪兴军(楠木渡镇副镇长)
吴国祥(龙岗镇党委委员)
丁天前(南龙乡人大副主席)
蔡显东(永温乡乡长助理)
吴国敏(禾丰乡副乡长)
谢云萍(毛云乡副乡长)
刘福梅(南江乡纪委书记)
王文力(高寨乡副乡长)
刘茂(龙水乡副乡长)
李长云(米坪乡党委委员)
冯裕武(花力乡副乡长)
谢超凡(宅吉乡副乡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安全饮水检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监督工作,并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由雷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各部门职责
县卫生局:负责检查各类桶装水、瓶装水卫生质量,桶装水、瓶装水取水点水质监测,不符卫生标准及水质指标的立即责令整改,对无证经营的供水站坚决予以取缔,确保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质量及水质达标。
县水利局:负责对全县各类安全人饮水、水厂及县城周边应急水源的水质进行监测、管理和监督。
县环保局:负责对水源地排污口污水排放达标情况进行检查。
县质监局:负责对取水单位及各类桶装水、瓶装水的水质进行质量把关。
县国土局:负责县域内桶装水、瓶装水的取水地土地手续办理核实。
县建设局:负责县城居民饮用自来水的安全供给监测工作。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全县各类桶装水、瓶装水及农村饮水进行检查、化验,确保安全,对饮用“竹源牌”桶装水的人群进行跟踪调查和监测。
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内各类饮用水、桶装水、瓶装水的水质卫生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水源地的水质、水量、排污口污水排放达标情况、供水设施、消毒设施运行、使用和管理情况,加强消毒剂投放的监督检查;对无照经营、证照不全的经营者和无证经营的供水站坚决予以取缔,确保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质量。
三、工作步骤
1、4月17日—18日,对全县范围内采青矿泉水、富硒山泉、南江泉、硒泉、农二哥山泉5家品牌桶装水及在县域内销售的21个品牌瓶装水和49家销售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水质不达标的品牌饮用水采取封存或取缔,对在县域内销售竹源牌矿泉水的进行查封,并对近期已销售的进行跟踪调查和监测。
2、4月19日,对县城周边的应急水源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水源地的水质、水量、排污口污水排放达标情况、供水、消毒设施运行、使用和管理情况,加强消毒剂投放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消除安全隐患。
3、4月20日上午10点前,各乡镇、各部门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县卫生局应急办。
农村亮化工程实施方案篇四
为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纵深推进农村生态创建工程,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和我局工作实际,现就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方针,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在积极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基础上,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突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抓好村庄布局,优化人居环境,改变农村整体面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二、基本目标
(一)立足于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将农村清洁工程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指导帮扶村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加强村庄环境管理,建立基本保洁制度,建设基础性排水排污管沟、环卫设施,实现村庄主干道硬化,配套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无乱堆柴草垛,无露天粪坑茅厕,绿化、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整体面貌得到明显改观。
(二)在实现一级目标的基础上,制定完整的村庄规划,做到通村主干公路干道硬化,村内主干道及公共场所路灯亮灯率达到70%以上;给水、排水系统完善,村域内水流得到较好保护,饮用水水质达标,排涝工程建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农户建沼气池、改厕、改圈、改灶率达到90%以上。村内保洁制度健全,有垃圾收集点及必要的垃圾废旧物处理设施;村级组织应有工作用房和村民议事、活动场所及村级图书室和文化中心户。绿化美化水平较高,居住环境良好,村庄管理水平较高。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环境卫生状况良好,从根本上解决房屋乱搭乱建、垃圾乱堆乱放、污水乱排乱流等问题,逐步发展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生态良好、环境优美、文明进步的新农村。
三、主要原则
(一)、规划先行,突出特色。按照《城乡规划法》和住建局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坚持先规划后整治,从自然、经济、社会、民俗等实际出发,尊重差异性,体现代表性,按规划科学安排村庄布局、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好自然生态。村庄规划方案要经过村民讨论、民主决策,规划的建设项目,要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事情入手,采取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
化特色和时代特征,融田园风光、人文景观和现代文明于一体,形成特色产业、生态农业、劳务经济、文化旅游等各具特色的主导型村庄发展模式。
(三)、积极作为,集约建设。利用现有条件,整合各方资源,统筹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承受能力,实行小拆迁、大整治,防止盲目攀比和形象工程。按照“建设中心户、培育特色户”的要求,积极引导农民按规划集中建设住宅,节约和保护耕地及其它自然资源,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将建设对环境的破坏降至最低程度,打造人与自然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
(四)、示范试点,整体推进。以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为契机,项目带动帮扶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经济发展实力、自然条件和交通区位状况,抓好清洁工程“百镇千村”示范试点,建立分级负责、激励竞争机制,不断探索整村推进新路径,促进“清洁工程”不断向纵深推进。
四、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积极争取中省“以奖促治”资金,解决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蓄禽养殖污染、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企业污染等五个方面的突出环境问题。年内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做好三个村项目资金落实工作。
(二)加快生态示范创建步伐,推进农村生态文明。今年将启动3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10个国家级生态村创建工作,11月底前完成市级生态村的验收工作。
(三)搞好协调配合,提供技术支持。在编制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时,甄选成熟工艺和技术,突出、细化清洁工程内容,加大在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监督检查,落实建设责任,确保工程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以镇、村为主体,在体制、机制、人员、资金、政策等方面协调配合,尽快打开工作局面,为推进 “清洁工程”办实事、解难题,做到周密部署,责任落实,积极探索,稳步推进,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二)技术指导。结合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开展,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加大“清洁工程”的技术指导力度,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上水平、上台阶。
(三)项目申报。原则上确定帮扶村实施生态村建设试点,并帮助制订实施生态创建的工作方案。2011年要完成申报市级生态村建设任务,并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范围覆盖村庄。
(四)资金投入。协助帮扶村建立政府投入、集体和农民自筹、社会各方力量支持的多渠道筹集资金长效机制,争取“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及有关专项补助资金,安排环保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处理资金投入。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