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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管理制度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日照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琴亭镇机关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机关干部带头,率先垂范,坚持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增强全体机关干部自觉使用普通话、规范字的意识,上下联动,持之以恒,重在实效。
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的制度,使普通话成为机关日常工作用语。
(二)下列情况必须使用普通话
1.执行公务时;
2.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
3.各类会议的发言;
4.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接受媒体采访等;
5.接听来电,接待来访;
6.对外服务、政务受理等窗口应以普通话为基本的工作和服务用语。
(三)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的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中,凡50岁以下未取得普通话相应等级工作人员均应参加普通话话培训和测试,并取得相应等级。
2.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新录用的公务员要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二)下列机关用字必须规范
1.机关的名称牌;
2.机关内各种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告示栏、电子显示屏等;
3.机关公文、印章、材料、网络网页以及其他各种印刷品;
4.下发的奖状、奖牌、证书等;
5.大型活动的会标、标语、宣传单等。
(一)成立各机关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健全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加强对本机关用语用字情况的督查。
(二)积极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定期组织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干部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职业语言素质。
(三)建立机关语言文字检查制度
1.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要求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办公桌上必须设立“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桌牌。
2.各科室公文用字规范,杜绝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不规范用字。
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动为契机,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采取多形式、多层面的方式培训机关干部,使本机关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管理能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每年定期、不定期对推广普通话情况和用字规范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其它各部门规范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语言文字管理制度篇二
学校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规范、标准,结合本校实际开展工作。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
一、校长是语言文字工作第一负责人,制定出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制度、措施,及时上交工作计划和总结,保证语言文字工作经费投入。
二、学校领导按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妥善处理语言文字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学校对语言文字应用状况定期进行调查研究,对调查研究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上报。
四、学校对有关文件、资料分门别类妥善保管,建立健全各种档案。
五、每年提前讨论制定“推普宣传周”活动方案,开展丰富多彩具有特色的活动。
学校将普及普通话纳入教育教学要求,作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检查评价的内容,措施到位,制度健全,认真落实检查。将普通话作为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在职教师必须进行普通话培训,达到规定的等级,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和录用的一项条件。教育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一、按教体局下发文件的要求,把推广普通话作为教育教学内容,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平时推广普通话的管理,定期进行自检。
二、校长提出普及普通话的要求,保证推普工作经费,提供必要设备,领导干部带头说普通话,发挥表率作用。
三、学校将用普通话教学列为合格教师的必要条件,列为评选优质课和教学能手的必备条件,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成绩记入业务档案。新录用的教师,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持证上岗。
四、将在校内说普通话列为学生的行为规范,把普通话达标作为评选文明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条件之一。
五、普通话成为学校的教学语言,教学中不使用方言,教师学生树立使用普通话的意识,形成自觉使用普通话的习惯。
六、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大力宣传推普的意义和要求,校园里、走廊上、教室里均挂贴“请讲普通话”等永久性标语。在校内设立1—2处永久性宣传标语牌。
学校将用字规范化纳入教育教学要求,作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检查评价的内容,措施到位,制度健全,认真落实检查。名称牌、标志牌、标语、公文、校刊、讲义、试卷、其他自办印刷物、指示牌等用字要规范,加注的汉语拼音要正确、规范。教师板书及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和要求。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规范字。
一、建立一支熟悉汉字规范标准、有较高书写水平的教师队伍,通过语文教学提高学生的用字规范意识及能力。
二、加强写字课教学,加大用字规范化力度,字型、笔顺规范,纠正不规范用字。
三、学校有领导分管,有部门、人员负责,将用字规范化列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之中。
四、把用字规范化与素质教育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紧密结合起来,将用字规范化作为量化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每月自检,每年重点检查一次。
语言文字管理制度篇三
二、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并使之成为常设机构,充分发挥其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作用,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有检查和改进措施。
工作计划。
按期检查评估期末写出总结切实作到有计划有总结。积极派出人员参加上级语言文字相关工作培训并有计划地组织教职工普通话培训和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竞赛活动。
四、学校将普通话合格作为聘用、录用教师条件之一,实行教职工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上岗制度,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不予聘任。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语文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制定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将有关要求纳入校规、教学管理、教学规定、教职工的评优、评职、晋级、教师业务考核及学生评优制度。
(1)教职员工考核制度中有对于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要求。
(2)教职工评选先进的制度中有对于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要求。
(3)教学管理及评估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定。
(4)教学评优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要求。
(5)学生常规管理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方面的规定。
(6)学生评优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方面的规定。
六、充分重视推广普通话的宣传工作,创建规范、健康的'校园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和校园宣传阵地,努力营造"人人讲好普通话,个个写好规范字"的良好氛围。发挥校园广播站和校园橱窗的语言文字宣传示范作用,在校园内张贴宣传《语言文字法》及其它宣传材料,设立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永久性宣传栏,在办公楼、教学楼内、走廊等处设立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标语牌、宣传牌,班级黑板报定期开办"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语言文字宣传专栏。
七、建立健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档案,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加强学校语言文字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以及学生作业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校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校内通知、布告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八、将普通话作为校园语言、教学语言,学校所有会议的发言、教师的课堂教学、学生的课上回答问题一律须用普通话。积极参加并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做到活动前安排计划,活动中积累资料,活动结束后写好总结。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语言文字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合肥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的精神,提高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水平,提升学校文化品位,争创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合肥科学岛实验中学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1.教学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用语。
2.各种集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
3.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和校园广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广播用语。
4.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交际用语。
5.教师要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7.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用语。
(二)校园用字要规范,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
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
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必须规范。
6.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语言文字办公室、教务处负责教师的语言文字监督检查,教务处、政教处、团委负责学生规范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年级组长、各教研组长和各班主任对其所负责处室、年级、教研组和班级用语用字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除平时加强对各部门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外,每学期组织一至两次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集中检查,也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
(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检查的结果与先进教研组、文明班级的评选挂钩,与教师评聘、升级、评优和业绩考核挂钩。
(七)学校每年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一)以语文课为主、其他各学科为辅,在课堂上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教学,在各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
(二)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语言文字规范化、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等教育,并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基本功训练。
(三)校园内有规范语言文字的墙牌、标语或提示语。
(四)学校、年级和班级均设置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员。
(五)通过团组织活动、班会、升旗仪式、校园网站等各种渠道大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知识、意义及有关政策法规。
(一)除外语教学中的外语部分外,所有教师工作、教学用语必须使用普通话;全体教师在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
(二)教师在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汉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用字的教育,对于学生不规范的用语用字的现象要及时指出并帮助改正。
(四)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语言文字规范化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或主题班会,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五)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语言类、书法类竞赛。
(六)积极参加语言文字的课题研究。
(一)热爱和宣传祖国语言文字。
(二)坚持在校园内说标准普通话。
(三)提倡在家庭和社会上说普通话。
(四)作业书写规范,不写不规范的汉字。
(五)墙报、板报、橱窗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
(六)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
(七)积极参加社区推普宣传活动,尽自己所能纠正社会上的不规范用字。
语言文字管理制度篇五
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1、作业书写规范,无错别字(不使用二简字、繁体字)
2、学生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校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二简化、繁体字)。
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不使用二简字、繁体字)
5、常年坚持开展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检查城市大街小巷宣传牌、门牌、广告语用字不规范状况。
语言文字管理制度篇六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的内容和精神,自觉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推进校园语言文化建设,加强师生的素质修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该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1.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教学副校长分管并具体组织落实,各班配备三名推普员,加强推普工作的监督。
2.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
3.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4.普通话水平测试列入学生素质考核一项内容,每学年进行一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口试、笔试),不达标的不得参加三好生评选。
5.学校每学期有计划的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校内形成一个以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
6.推普工作列入先进教研组和“文明班级”考评条件。
1.普通话规范制度。
(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标准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2.规范字使用制度。
(1)作业书写规范,减少错别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2)学习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小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1.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即:语文老师二级甲等87分,其他非语文老师二级乙等80分。未达标教师,原则上不聘用。
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3.充分发挥语文课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语文教学要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切实改变重知识,轻能力,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对做的好的教师给予适当奖励。
4.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特别要精心组织并开展好每年一度的推普宣传周活动,对于做的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5.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的检查,并将这项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中。
6.全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规定,在教学(上课、辅导)、接电话、开会、集体活动、与学校交谈时必须做到100%使用普通话。
7.教师教学用字(备课教案、上课板书)必须做到100%使用规范字。学生坚持用普通话的情况,在学生手册语文成绩栏内结合“写字”成绩有所反映。
8.学校不定期举行教师教学基本功比武比赛竞赛活动,对成绩优秀者当场公布成绩并给予一定奖励。
语言文字管理制度篇七
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为副组长,由为组员组成。领导小组中由团支书担任语言文字工作联络人和专管员。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1.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负责幼儿园“创建迎检”的整体工作,管理幼儿园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
3.制定各级目标,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建立幼儿园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检查制度,督导、检查各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
4.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师生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
2.切实采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班级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3.对推普工作和用字规范的班级、个人进行推荐表扬。4.督促普通话尚未达标的老师积极自培,争取早日达标。5.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6.积极完成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7.做好各项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民族的团结、社会的进步和国际的交往。实现我园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更好的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工作效率,以此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以普通话为校园语言,教师以普通话为教学语言,幼儿普通话为交流语言,公共活动以普通话为交际媒介。
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是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三、成立幼儿园语言文字领导机构,配合幼儿园整体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网络。实行责任分工,职责明确。
四、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园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在职教师,必须全员参加普通话培训与考核,逐步提高普通话水平。
五、幼儿园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一律使用规范汉字,手书繁体标牌必须配放规范字副牌。
六、教师书写汉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除书法作品外,一律不得使用繁体字、生造简化字、异体字。教师写宣传栏,在黑板上写字等,必须用规范字,不得草率、连笔。
七、充分发挥语言教学活动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语言教学要重视提高幼儿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切实改变重知识,轻能力,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巧妙引导幼儿对语言文字的兴趣,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讲故事、阅读、朗诵等,不定期的检查幼儿的语言文字水平。对做的好的教师给予适当奖励。
八、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对于做的好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一、教师教学用语用字规范。
1.教师备课时书写用字要求:所有备课笔记,教学案例等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2.教师上课板书及教学用语要求:板书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教学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3.教师与家长进行交谈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4.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要求: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6.教师有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
二、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作为教师业务考核、职务晋级、评优评先等的基本内容和条件之一。
三、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作为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
四、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实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五、幼儿园将普通话的应用能力作为对幼儿的管理要求。
六、全体师幼在任何场合要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七、每学年在幼儿园内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并渗透到德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中。
八、充分发挥语言课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幼儿普通话应用能力的培养。
九、日常各科教学有机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和普通话教育。
十一、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等文件精神。
十二、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新教师上岗条件。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学习、教师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
十三、把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同全体教师及领导班子成员的业务考核、晋级、评优等工作结合起来。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小组每学期将以各种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
语言文字管理制度篇八
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除英语教学外,教师工作、教学语言为普通话。全体教师在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系、接待家长必须使用普通话。
二、教师在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用字的教育,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帮助改正。
四、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语言文字为主题的班队会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年级或班级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五、积极参加社区、共建单位和语言文字工作,发挥学校的辐射作用。
六、积极参加语言类、书法类竞赛,争取优异成绩。
七、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积极开展语言文字的课题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
语言文字管理制度篇九
1.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任课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
2.学校每学年开展推普周活动,对师生进行语言文字法规及常识的宣传、培训,活动要求全员参与,积极投入,出勤率和表现与评选语言文字先进个人挂钩。
3.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全体教职工参与的语言文字常识的普及,结果全校公布,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4.学校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以身作则,严格管理。
5.语文教师要立足课堂教学和班级活动,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知识的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全体学生接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听说读写能力教育培训,90%以上的学生掌握应知应会的汉语拼音和规范汉字,90%以上的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60%以上的学生能说标准的普通话。学校将写字与口语成绩作为评价教学业绩的重要依据。
6.其他学科教师也要立足课堂教学和学科活动,对学生进行用语用字规范化的指导和管理。
语言文字管理制度篇十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的参与意识,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我校特制定制度如下:
1、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严格遵守语言文字法规定。
2、全体干部、教师在校内必须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做“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表率。
3、学生在校内要讲普通话,在老师指导下写规范汉字。
4、号召全体学生在校内、外做好宣传工作,带动家庭成员、亲戚朋友也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并积极做“小教员”。
5、教师在批改作业时要认真、细致,对学生作业中的错别字要圈出,并指导学生改正。作业批语特别是作文批改时教师必须写规范汉字,语言要通顺、流利,不出现错字、别字。
6、学校对宣传栏、教室黑板报、张贴的各种通知、标语等要认真检查,保证不出现错别字。
7、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及测评工作。
关于作业布置批改的有关要求:
做作业是学生巩固知识,熟练技能的实践活动,所以教师要切实保证作业布置、批改的质量。
一、作业设计要目的明确,符合《课程标准》和教科书的要求要有助于学生掌握双基,发展智力。
二、对学生的每次作业教师都要提出明确、严格的规范化要求,必要时教师要做示范性指导。要培养学生按时独立完成作业的习惯,作业的字迹要规范、工整,卷面要整洁。
三、不同学生要有不同层次的作业,作业难度以中等水平的学生为准,照顾好“两头”的学生,对学困生要加强具体指导。
四、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课外作业总时间,禁止将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五、教师在批改作业时要认真、细致,对学生作业中的错别字要圈出,并指导学生改正。作业批语特别是作文批改时教师必须写规范汉字,语言要通顺、流利,不出现错字、别字。
六、教师批改作业时要做好摘记,对解题有独创性和错误有代表性的作业要详细记录,以做讲评和辅导的依据。
七、学校对教师作业批改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记入教师年终考核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