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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篇一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确保我市2017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解读,希望各位家长认真学习!
(一)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加强统筹指导。根据“十三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和常住人口变化,统筹指导区(县)域义务教育事业发展整体规划,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区县为主实施。由区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要求,统筹落实好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同时,妥善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一)坚持按学区划分范围招生。公办学校(政府办学校、事业办学校)学区划分工作,以单校划片为主,探索多校划片,由各区县教育局具体落实。根据辖区适龄学生人数、校舍布点、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走读半径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因素为每一所中小学科学合理划定学区,做到学区服务范围全覆盖,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学区划分实行“适应发展的动态管理机制”即根据社会发展变化实际,及时适当调整学区服务范围,以服务发展需要、服务民生需要为基本工作要求,学区划分范围要向社会公布,让所有学生、家长周知,接受社会监督。学区调整时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和办法,主动邀请相关单位家长代表充分参与,增强学区划分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新旧学区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
划分学区要按照部颁班额标准(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控制学校容量,确定生源覆盖范围。有效消除大班额,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
(二)新生入学工作
凡符合以下新生入学规定的学生,按规定报名入学;凡不符合以下新生入学规定的学生,应返回其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
1.义务教育学段小学、初中入学工作坚持“按照学区、学校登记、区县审查、派位到生、全部入学、公示公告”的基本规定实施。
(1)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
小学: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据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学。
初中:依据户口簿、《学生学籍档案》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未在我市小学就读且具有我市户籍,需回我市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毕业生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初中登记。
(2)非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
凡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区县教育局办理入学事宜。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为主相对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四证审核”制度,由各区县教育局协调派位。
(1)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同)持“四证”到区县教育局指定单位登记,由区县教育局组织审核后统筹安排。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2)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周至县、蓝田县、户县户籍到主城区务工的人员。
(3)“四证”具体内容: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周至县、蓝田县、户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4)随迁子女入学的办理时间、条件、程序和办法由各区县教育局确定。公办学校资源不足的区县教育局,可统筹安排进入接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
3.解决好下列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一是依法保障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二是现役军人子女,在学区划分时将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列入学区选择范围,妥善安排辖区内现役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三是切实保障孤儿入学,关心其生活和学习;四是重视留守儿童就学,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4.开发区落户业主子女,按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划定的学区登记入学。
5.高校和其它国有事业单位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在保证职工子女入学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严格执行教育部门规定要求,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完成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任务。
6.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7.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适龄子女,按照市教育局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相关规定执行。
8.西咸新区户籍学生,经报请省教育厅同意,仍按2016年属地管理原则,由西安和咸阳两市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9.非中国国籍学生,在我市就读义务教育,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
(三)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规定要求实施管理,宏观把握计划落实和正向流动,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
(四)规范收费行为。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
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政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费用。
(五)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2017年,全市试运行小学段“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方便群众了解掌握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全力提供便利服务。
2017年义务教育民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精神,由区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民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另文下发。
2018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根据儿童、少年身心发育的特点和义务教育的性质所确立的基本入学制度。”“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的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规范,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方式。
(一)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组织实施。各区县教育局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机制。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本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方案,行政区与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作,坚决杜绝因配合协调不力或处置解决不当而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同时要建立健全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善于化解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好区域教育秩序。
(二)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监督检查。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管理和督查,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等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的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纪律处分,对出现严重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处理。
(三)加强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引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是一项法规性严、政策性强、管理要求高的重大民生工作,关乎千家万户的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区县、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所辖学校要通过公告、宣传单、讲座、媒体、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引导社会舆论,服务家长和学生。大力宣传“家门口的好学校”,引导家长和学生就近入学。要不断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透明度,彰显招生改革的公信度,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重庆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篇二
小学和中学合称,小学包括初小和高小,中学又包括初中和高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平江县中小学阳光招生入学须知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免试就近入学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特长培训等证书或荣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择优选择生源,不得通过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班(培训机构)等进行招生,不得利用中介机构或培训机构等变相违规招生。关爱残疾儿童,学校不得拒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二)合理确定范围
1、小学就近划片招生。小学严格执行划片招生政策,入学对象监护人的户籍或房产至少有一项在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内。
2、初中实行对口直升入学政策,实施统招统录。招生办公室统一将城区内小学毕业生录取为对口直升初中学校新生。
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年龄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要接受义务教育,家长和学校要保障其按时入学就读。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视其身体情况可适当延缓入学。小学毕业生应按时接受初中教育。
(四)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
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和招生宣传,不得以任何理由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
(五)严格实施招生入学网络平台申报、审核制度
2019年,城区中小学校的招生工作通过招生平台,实施网络平台招生。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小一新生(含回流新生)、中小学插班生都必须经过平台申报审核,实行平台程序操作、痕迹管理,全过程接受县监察委员会和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根据县政府召开的城区中小学校招生部门工作会议精神,通过“部门联审”,审查资料真实性,相关部门对出示的证明材料、资料的审查结果负责。
根据湖南省《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466号)、平江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学籍管理相关文件精神,中小学校为落实“基本消除55人以上大班额”政策,将更加严格规范转学插班行为,从严审核办理学籍异动手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杜绝因转学插班造成新的大班额。禁止学校在大班额情况下接收转学插班生。
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确需到城区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的`中小学插班生,需提供城区学校招生入学证明材料,通过相关审核程序,审核合格后提供转出学校盖章同意转出的学籍异动申请表,报教育局基础教育办批准后落实。
(八)落实教育扶贫,确保易地扶贫安置区子女入读桂花学校
桂花学校要确保洪家段易地扶贫安置区子女顺利入学,加大就读情况的摸底工作,特别是现就读在汉昌学区的一至八年级学生,要在6月25日前完成摸底与入学通知书的发放工作。其入学手续按照简单、便捷和集中办理的原则进行。扶贫部门、洪家塅社区和汉昌学区等应在就读名单审核、学籍异动手续办理等方面密切配合,服务到位。
重庆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篇三
问: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入不同的公办学校,其分值要求是否相同?
答:
达到当年度本区域(或片区)准入排名分值标准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入不同的公办学校,其分值要求不一定相同。不同的区、镇(街道)、学校能够提供的公办学位数以及流动人口的入学申请数不一定相同,流动人口入学的积分排名是分镇(街道)、分学校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的。因而,在不同的区、镇(街道)、学校入学会有不同的积分分值要求。
问:流动人口应在何时何地为其子女提出积分入学的申请?
答:
2017年是实施积分管理工作的第二年,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规定从1月1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向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积分入学申请,逾期不予补录。
答:
凡达到当年度本区域(或片区)积分入学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经积分排名未能进入所申请的公办学校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各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其他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其进行统筹调剂。
未达到当年度本区域(或片区)积分入学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以选择就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问:如何规范外来工子弟学校管理?就读外来工子弟学校应特别注意什么?
答:
各市区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指标(试行)》、《苏州市外来工子弟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苏州市外来工子弟学校合格标准(试行)》,应着眼于标准引领、内涵发展,强化标准化建设要求,落实市政府外来工子弟学校二期提档升级项目,督促外来工子弟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我市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让每个流动人口子女享受有质量保障的教育。
根据学籍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外来工子弟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经苏州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的外来工子弟学校举办的合格学段即小学的学生纳入学籍管理,学生将获得全国统一的学籍号。苏州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的外来工子弟学校的非法学段(即初中)的学生,不再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对于未经审核备案的外来工子弟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不再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因此,学生和家长应认清现在就读学校和想要就读的外来工子弟学校的办学性质和办学情况,对照入学招生条件进行正确合理的升学选择,支持和配合各地教育部门做好学生分流和统筹安排工作。经教育局审核备案的外来工子弟学校名录见附表。
答:
苏州市在全国率先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以来,高举教育现代化和素质教育两面大旗,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着眼于公平、着重于质量、着力于均衡。加快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创建更多优质学校,尊重学生发展差异,努力缓和入学供需矛盾,提升优质教育公共服务,重点突破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发展性难题。在成为全国首批“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地级市的发展基础上,按照现代化办学标准办好每一所学校,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区域差距,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实现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的历史性跨越。
多年来,我市在免试就近入学,优质高中指标生分配,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缓解义务教育择校热,切实解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方面,已经探索总结推广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经验做法,今年将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根据区域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积极调配公共教育资源,2017年继续实施直属初中大学区辐射制度。所有直属初中在原有施教区的基础上,向姑苏区范围试行大学区辐射。在学额有余的前提下,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兼顾特长、适合发展”的原则,通过“程序公开、多方参与、集体讨论”自主录取前来报名的姑苏区地段学生。在姑苏区行政管理区划范围内录取的学生不再视为择校生,从而扩大热点学校辐射范围,满足老百姓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是继续推进集团化办学。为优化苏州城区基础教育布局结构,提高义务教育初中服务水平,苏州市教育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努力使基础教育初中布局与城市人口变化相互适应,学校办学规模与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相互匹配。2017年继续深化苏州市立达中学与苏州市胥江实验中学集团化办学。推进苏州市景范中学与苏州市金阊实验中学的集团化办学。
三是配套改革。严格落实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的规定。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为统招生计划的50%(江苏省苏州中学70%),采用填报志愿、平行志愿录取方式。
四是按需供教。深化教育改革,为随迁子女提供入学机会,为残障儿童少年提供政策保障,为学习困难学生提供发展路径,关爱每一个特殊适龄儿童少年,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和残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障儿童(包括肢障、智障、听障、视障、自闭症等)随班就读,为残障儿童少年学习、康复提供必要的个别化教育服务和康复帮助。特殊教育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
五是培养实验和课程衔接。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探索学段课程衔接,完善创新人才的系统培养,促进学生全面而又持续发展。2017年,振华中学、十六中、二十四中与姑苏区内相关小学进行小学初中学段课程衔接实验试点;各学校体育艺术特色班继续招生,鼓励直属初中体艺特色班与姑苏区部分特色鲜明的小学特色项目试行对口招生;部分初中尝试为学习困难学生提前开设职业教育课程。鼓励初中校在均衡分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分层教学,实行多元化教育评价,努力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适切的教育。
六是提升水平。全市加快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基本相同,促进教育服务均等化。
七是校长和师资交流。落实江苏省政府文件规定,积极推动全市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校长与教师交流,促进校际之间教育质量基本均衡,真正从源头上缓解择校现象。
八是加强督查。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苏州市将通过各级政府教育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考核督查。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也将定期对各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
问:今年是否继续实施大学区辐射制度?具体操作办法是怎样的?
答:
根据区域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积极调配公共教育资源,2017年继续实施直属初中大学区辐射制度。所有直属初中在原有施教区的基础上,在姑苏区范围试行大学区辐射。在学额有余的前提下,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兼顾特长、适合发展”的原则,通过“程序公开、多方参与、集体讨论”自主录取前来报名的姑苏区地段学生。
符合条件的姑苏区小学毕业生可以根据学位告知到所属地段学校报名。如有意愿也可于7月1日-5日到相对就近的实施大学区辐射的直属初中报名登记,每人限报一所。
如果学生报名后未被录取,则该学生仍可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不会出现没有书读的情况。
问:实行大学区辐射制度以后,原施教区会不会有大的改变?
答:
根据生源预测,以及教育资源配置、布局情况,实行大学区辐射制度后,今年姑苏区施教区划分不作大的调整,地段生一律可以免试就近入学。5月15日公办中小学的施教区公布在校园网站和学校醒目位置。
未来,随着教育资源的不断扩充,新建学校投入使用,施教区划分将根据市区城市发展情况,在充分调查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规范划分程序,综合考虑学校布点、办学规模、交通干道、历史情况、相对就近等因素,同时兼顾优化教育布局和教育资源配置等原则合理划定。
问:2017年高中学校实验项目是否继续向初中延伸?
答:
为不断加强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小学、中学有机衔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人才培养的多种方式,2017年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继续积极探索学段贯通人才培养试点。
(1)江苏省苏州中学是全省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学校,与南京大学匡亚明学院联合培养项目向初中延伸,与立达中学联合培养,伟长实验部继续招收具有初中学籍的学生140人。
(2)市三中进行多语种课程基地——“慧成实验项目”初高中学段课程衔接,探索语言(多语种)学习规律和国家课程的校本化实验。在姑苏区范围内招收具有初中学籍的学生,招收初一新生80人。
(3)苏州十中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办的“国科大创新实验班”, “国科大高中班”实验项目向初中延伸,与振华中学联合培养,招收初一新生80人。
(4)苏州一中、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所与华中师范大学合作的未来教师培养的实验项目——圣陶实验班,向初中延伸,与草桥中学联合培养,招收初一新生80 人。
以上各项改革实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各校招生入学办法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详细信息家长可通过各校网站或直接到相关学校咨询。
问:今年直属初中体艺特色班如何招生?
答:
经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初中体、艺特色班,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组织实施报名、专业测试和录取。
2017年继续探索初中体艺特色班对口划片招生试点。鼓励直属初中体艺特色班与姑苏区部分特色鲜明的小学特色项目试行对口招生,通过“学校对口、推荐入学、特色衔接、持续培养”的办法,为小学有体艺特长的毕业生优先选择就读直属初中特色班提供机会。
问:高中段实施自主招生改革的用意是什么?
答:
一是全面育人的导向。自主招生建立了全口径人才培养的立交桥,促进学生多元发展,人人成才,具有全面育人的导向意义。以职业教育来讲,苏州市推行自主招生,获得省里的大力支持,改变了职业教育总是低人一等的现状,学校发展学生的职业兴趣、职业认知、职业素养,完全可以让学生人人成才。
二是评价方式的创新。自主招生评价手段的多样,带来了评价方式上质的飞跃。但每一种评价方式最终都指向学生,都会对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产生积极影响。
对学生而言,自主招生多了一次机会,改变了“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有利于减轻学生的精神焦虑和心理负担。自主招生更有利于学生潜能和特长发挥,促使学生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自主招生还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通过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合格、中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自主选择自主招生录取或按志愿录取。增加学生选择权,表面上只是学生选兴趣,选特长,选学校,实质上赋予了学生选择人生的权力,有利于学生更好地发现自我,规划人生,独立给自己的生命赋予意义。
对初中学校而言,通过对自主招生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加大对初中办学质量的全面衡量和评价,促使初中学校加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学生和谐发展。
对高中学校来说,加大招生自主权,更有利于高中办学特色的彰显,学生是否报考某学校,学生在自主招生学校或志愿填报学校之间进行再次选择,也是学生对高中学校办学实力的综合考虑,这对高中学校办学导向将产生重大影响。
通过高中段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不仅促进高中段学校的优质特色发展,更满足了学生多次选择和多元化发展的需求。
重庆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篇四
2017深圳小升初择校备战开始了,在深圳小升初首先要了解各初中学校的小升初招生政策,以下内容包括2016年深圳市小升初政策最新消息相关消息,供2017深圳小升初择校备战考生和家长参考。
2015年,由于市外资格获取由推荐转为摇号,选拔出的孩子水平没有像以前那么稳定。(2015年以前深外的录取分数线都在75分左右,2015年录取分数线为67分)由于10分钟面试具有非常大的偶然性,而且工作量非常巨大,深外去年斥资打造了线上系统,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
正是因为机考的`便利性(以前是2个老师面试1个学生,现在几个老师就可以组织45个学生同时考试),才有了1600人到3600人考试人数上的跨越。这个消息对于很多孩子绝对是个利好消息,因为去年有很多成绩非常优秀的孩子连考试资格都没有。这样,今年的整个竞争会非常激烈哦。
摇号资格获取方式依旧是学校推荐加社会摇号,学校推荐人数大约在800人左右,剩余的都是社会摇号。目前形势看来,绝大部分的学校还是会采取摇号的方式确定资格,所以今年资格确定主流不变:摇号。每年参加摇号的的人数大约在8000人左右,所以,获得资格还是比去年容易了非常多。另外,关于南山的小伙伴会问:我能不能摇一摇?非常抱歉通知:还是不能。未来参与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
英语16题,共50分。英语毕竟还是深外考试的重中之重,英语听力难度不低,考试时会有男女两种发声。
百科共28题,28分左右。图像感会更强。要注意观察表格,图形,善于从题干中寻找知识解题,多学科可能性大,会逐渐由知识面向阅读能力方面考查。数学7题,22分左右。强调心算能力,需要进行系统训练。考试日期:5月30日(周六),机考时间:20分钟。这样的考试形式对于深外选拔来说,会更加客观、公正、稳健。
目前口语表达已经明确说明要考查,但是考查的形式不是非常明确,根据目前考试组织形式进行大胆猜想:猜想1:电脑录音,人机对话孩子口语表达进行电脑录音。后续组织老师听录音并进行打分猜想2:机考结束后再组织孩子进行口语表达考试个人觉得第一种方式相对靠谱,也更加高效。但是整间教室45人参与考试,每个机考位的隔音要相对严格了。
重庆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篇五
答:
今年继续实施四星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苏州市区所有初中的规定,继续做好指标生分配录取工作,促进初中校均衡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江苏省苏州中学指标生比例为统招生计划(不含园区校区)的70%,其中50%进行基础性指标分配,投放到苏州市区所有初中学校;其余20%实施奖励性指标分配,投放到苏州市区指标生达成率较高的初中校,采用填报志愿、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社会公示的原则组织实施。指标生录取最低分数线控制在苏州中学统招分数线以下20分内。
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比例为统招生计划的50%,投放到苏州市区所有初中学校,录取时设置市区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采用填报志愿、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社会公示的原则组织录取。
问:2017年苏州市区高中段学校的自主招生是如何实施的?
答:
为探索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扩大高中段学校招生自主权,今年继续鼓励四星级普通高中校、五年制高职校进行“自主招生、多次考试、自主选择、多元录取”改革试点。其中,直属、园区、新区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分别面向所在区域,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选定一所学校以招生计划的20%,其他学校以招生计划的10%进行自主招生,满足学生志愿选择和多元化需求;直属三所高职校与园区工业技术学校、苏州技师学院以招生计划的15%面向姑苏区、园区、新区进行自主招生,满足学生对优质职业教育的个性化需求。各市、区具体实施自主招生的学校和实施办法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审核,并上报市教育局批准。直属四星级普通高中校自主招生办法报市教育局审核。直属三所高职校与园区工业技术学校自主招生办法报市教育局审核,经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审批后实施。
今年经过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的学校的自主招生分学生报名、材料审核、面试评价、审核录取四个阶段。做到方案公开、程序规范、综合评价、择优选择。报名时间与学生中招志愿填报一致,每位学生限报一所,面试评价在中考结束后和在中考分数公布之前的时间段统一进行,面试时间为6月25日。各校自主招生合格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具体办法见《关于做好2017年苏州市区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高中段自主招生的录取工作是在志愿录取批次之前。高中段学校根据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排名,按学校自主招生计划1至1.5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合格名单。中考成绩公布后,分别设定并公布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和五年制高职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称“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未达到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自主招生的学校按公示名单先后顺序,采用综合排名优先、考生自主选择、按照计划录取的录取模式。
按综合评价排名顺序,自主招生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可以选择自主招生录取或按志愿录取。如果选择自主招生录取,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自主招生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选择一经确定,不能更改,不再进入志愿录取流程;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自主招生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将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综合评价排名较后而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如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该校的统招录取计划。
答:
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程序和要求,可以概括为一句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所谓机会公平,就是把选择学校的主动权交给每一个学生,每个应届初中毕业生均享有自主招生的报名机会。
所谓程序公开,就是通过多样检测,确保程序规范,自主招生分“学生报名、材料审核、面试评价、审核录取”四个阶段,特别是审核录取中的“综合评价、择优选择”必须向社会公开,阳光操作。
为了确保结果公正,要求高中段学校对申请、考核、录取、公示、监督等具体环节进行科学设计和完善,特别加大监督力量;并分别设定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和五年制高职校自主招生录取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强调必要的共同基础。另外,把自主招生统一检测时间放在中考后和中考分数出来之前的时间段内进行,可以不打乱中考前初中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学生中考后参加自主招生测试能够轻装上阵,发挥出真实水平,客观上保证了结果公正。
问:2017年苏州市区高中段招生批次有什么变化?
答:
一、高中段自主招生录取
高中段自主招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志愿录取批次之前。高中段学校根据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排名,按学校自主招生计划1至1.5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合格名单。中考成绩公布后,分别设定并公布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和五年制高职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
未达到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自动放弃录取的考生、自主招生未录取的考生,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如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该校的`统招录取计划。
二、志愿录取批次
(一)提前录取——师范教育、普通高中艺术类(专业特长)(两者不得兼报)、课程实验类、江苏省苏州中学。师范教育,苏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实行统一提前录取。普通高中艺术类、空乘专业、课程实验类的录取,前提是艺术专业(专业特长、英语专项)成绩合格,且填报相应志愿的考生。其中市六中采用艺术专业考试成绩与中考成绩的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市四中按照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市三中采用外语加试成绩与中考成绩的合计总分(中考成绩不低于当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江苏省苏州中学指标生(不含园区校区)录取采用填报志愿、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社会公示的办法组织实施。其他招生计划采用填报志愿、按分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第一批录取——普通高中、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一阶段为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二阶段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
(三)第二批录取——五年制高职、现代职教“3+3”试点项目。五年制高职,现代职教“3+3”试点项目,苏州技师学院和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七年制“3+2+2”技师班、五年制“3+2”高级技工班录取。设置1个艺术学校招生志愿和3个统招平行志愿,每个统招志愿下面设置5个专业和专业服从;再设置一个其他院校志愿服从。
三、注册录取批次
中等职业类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采用学校直接注册和开设招生专场相结合的形式录取。采用学校全权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的管理模式。
答:
2017年苏州市区高中段学校继续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时按照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总数(不包含苏州中学的指标生计划)不大于1:1.5的比例,划定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然后将进入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排序。从最高分开始,逐分逐个检索每一个考生所填的各平行志愿学校能否被录取。
四星级普通高中、其他普通高中、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五年制高职、现代职教“3+3”试点项目、苏州技师学院和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七年制“3+2+2”技师班、五年制“3+2”高级技工班均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上述学校录取过程中如有同分,则在同分考生中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三科成绩之和仍同分的考生,一并录取。
问:平行志愿与以前的梯度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有什么不同?
答:
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梯度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是:“志愿优先,依照分数”。平行志愿按照批次对当批录取分数线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队,排在队伍前面的考生,拥有优先投档的机会。考生所填报的几个志愿,排列在前面的志愿优先检索、优先投档。也就是说,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中,考生与考生之间,分数(位次)在前的考生先检索投档,分数(位次)在后的考生必须等分数(位次)靠前的考生检索投档结束后才能检索。相对于考生本人的志愿来说,排在前面顺序的志愿优先检索、优先投档。这种平行志愿的投档模式是先看成绩后看志愿,相对于梯度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降低了填报志愿的风险和难度,提高考生志愿的满足率和满意度,维护广大考生的利益,确保考生公平录取。
问:考生如何填报平行志愿?
答:
(1)考生和家长应了解各批次有哪些学校,各批次录取的顺序、时间、录取的基本原则与方法。考生和家长还应了解,各校在不同阶段中计划数是不同的。以第一批为例,该批次分两个阶段,四星级高中指标生计划应填在第一阶段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等填在第二阶段中。
(2)虽然平行志愿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但由于部分考生填报志愿不科学、不合理,所以风险依然存在。建议考生在填报时注意:定位要准确。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适合的学校。如果考生填报的几所学校志愿定位不准,或者填报的几所学校没有一定的梯度,该生志愿经检索后均不符合投档条件,该生则无法被投档,该考生只能进入下一批次进行投档。
问:今年苏州市区普通高中是否有择校生计划?
答:
公办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2]4号)、《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教办〔2012〕31号)等文件及2015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相关要求,2015起取消 “三限”政策,不再招收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
问:高中段自主招生合格的考生是否肯定能被自主招生录取?
答:
不一定。一是自主招生对中考成绩有一定的要求,有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中考成绩公布后,分别设定并公布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和五年制高职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未达到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二是高中段学校根据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排名,按学校自主招生计划1至1.5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合格名单,按公示的综合排名顺序录取,按计划录满为止。
自主招生的学校按公示名单先后顺序,采用综合排名优先、考生自主选择、按照计划录取的录取模式。
按综合评价排名顺序,自主招生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选择自主招生录取或按志愿录取。
如果选择自主招生录取,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自主招生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选择一经确定,不能更改,不再进入志愿录取流程;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自主招生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将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综合评价排名较后而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答:
(1)少数民族考生,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有香港和澳门地区户籍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2)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获国家级表彰的,录取时加15分投档;获省级表彰的,录取时加10分投档;获市政府表彰的,录取时加5分投档。
(3)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加30分投档。
(4)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根据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江苏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联〔2012〕9号)和《苏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98号专题会议纪要》规定执行。
(5)体育运动员照顾政策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细则》(苏府办〔2012〕222号)文件和苏府办抄〔2014〕13号文件执行。
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答:
2017年苏州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招生入学工作,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
一是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规定,适龄儿童入学后将获得全国统一的学籍号,学籍号是学籍管理的唯一识别代码,由教育部统一制订下发,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二是根据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苏州市中考严格执行考籍与学籍对应的规定,初中毕业生均在学籍所在校参加毕业、升学考试,领取文凭。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与全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实行数据对接,凡在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处于正常学籍状态的应届学生,都可作为应届考生报名参加高考。
三是普通高中阶段进一步明确同一招生区域学校之间不得转学、民办学校不得向公办学校转学、低星级学校不得向高星级学校转学。
四是同一个省辖市范围内的普通高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之间学生可以转学。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仅限高一年级学生,且只能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专业,并应补学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的缺修课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学校,其中考成绩须达到转入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并应补学相应的缺修课程。
五是全面规范外来工子弟学校的学籍管理和办学行为。经苏州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的外来工子弟学校举办的合格学段即小学的学生纳入学籍管理,学生将获得全国统一的学籍号。苏州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的外来工子弟学校的非法学段的学生,不再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对于不合格的外来工子弟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不再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问:目前苏州的民办教育发展状况如何?
答:
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增加受教育机会和选择、分担公共教育经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4年以来,设立民办教育引导激励资金,2015年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民办教育的意见》,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发展。2017年,民办教育引导激励资金达到2650万元,主要用于“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兴办民办学校、提升民办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我市有很多高质量的民办学校,给苏州教育注入了办学活力,为老百姓提供了内涵丰富、特色多元的教育服务,满足家长和孩子更多更个性的要求。
问:苏州市区民办高中如何录取?
答:
民办高中继续在市招生工作委员会指导下招生。民办高中在市区的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与公办高中同时公布。民办高中实行自主招生,集中录取。第一次调档时间在提前录取批次录取结束后;第二次调档时间在普通高中与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3+4”试点项目录取结束后;第三次调档时间在五年制高职、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3+3”试点项目、苏州技师学院和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七年制“3+2+2”技师班、五年制“3+2”高级技工班录取结束后。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计划规范招生,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考生录取手续,不得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每批录取结束时向社会公布录取分数线和录取人数。民办高中在苏州市区以外招生,必须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到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重庆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篇六
1 义务教育学校怎么报名
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据了解,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民办中小学校,6月15日至6月19日进行报名。市教委将开启“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按照区县教育部门公布的本辖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所有类型的招生,均要建立在严格遵守教育部“十严禁”招生纪律的基础上方能开展,不得提前组织学生报名和招生,不得举行任何学科测试、测评、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
2 义务教育学校怎么招生
从6月20日起,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义务教育什么时候开始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招生?对此,市教委相关负责人称,从6月20日起,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