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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工作通知篇一
为做好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省人事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6]5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集中报名时间定于5月9日—12日,在集中报名结束后,每周五上午半天补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定于6月27日。报名点设在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东侨开发区国泰大厦二楼)。
二、报考人员报名应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学历学位证书、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单位盖章)、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三、集中报名时间报考人员须经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后到报名点报名;补报名时间报考人员直接到报名点报名。
宁德市人事局宁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转发工作通知篇二
根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开考专业从的108个调整为112个,初级资格增加病案信息技术(初级士、初级师),中级资格增加全科医学(中医类)、社区护理和病案信息技术,取消肿瘤学(原代码063)1个专业类别。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58个中级临床医学专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将首次实行人机对话考试,其它专业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2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首次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自月10日起至11月30日截止。考生在此期间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打印本人《20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考生持打印的《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于2006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到所在考点、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转发工作通知篇三
新余市人事局新余市卫生局余人字〔2006〕127号。
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管委会党政办、社会事业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厂矿职工医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字〔2006〕17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含中央驻赣单位)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均可根据条件申报卫生初级(药、护、技)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考试方式及时间。
(一)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人机对话两种方式。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026和083)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除此之外其他代码范围的各专业考试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二)2007年度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采用纸笔方式作答,各科目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人机对话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报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毕业后,可申报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毕业后取得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初级(士)满5年,申报前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人员,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毕业后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3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人员,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后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人员,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申报前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临床、口腔、公卫、中医专业考生需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且学历资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博士学位者。
(三)提前报考条件:
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未满3年的责任者。
2、医疗差错未满1年的责任者。
3、在处分期内的受到行政处分者。
文档为doc格式。
转发工作通知篇四
各市人事局、卫生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中直驻皖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文件精神,现将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报名参加2007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12月31日(20毕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士”、“师”级考试)。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条件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举办医学类专业、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教育厅、卫生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秘[]558号)有关规定执行。中等医药卫生专业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中等医学教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科秘[]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初级资格将增加病案信息技术(初级士为012、初级师为025)1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增加全科医学(中医类、027)、社区护理(096)、病案信息技术(112)3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取消原肿瘤学(063)1个专业类别,在20未通过肿瘤学专业考试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报考肿瘤内科学、肿瘤外科学或者肿瘤放射治疗学专业。
四、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8之间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未考科目的考试并成绩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八、考试时间。
日期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5月26日基础知识上午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
5月27日专业知识上午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下午14:00-16:00。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的安排,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083)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实行人机对话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工作与纸笔考试同时进行,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安排以及其他相关的考务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九、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使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自2006年11月10日起至11月30日,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同时采集照片),并打印《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并持相关的证件、材料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县主管部门审查后于2006年12月20日前集中报所在市(省直)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考点资格审查工作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省人事厅、卫生厅于2006年1月5日-15日对各考点上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中央驻皖单位及省直各部门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在肥中央及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在省直报名点〔安徽医专老校区(原合肥卫校,合肥市芜湖路387号)教学楼103室,联系电话:0551-2863696〕报名参加考试,省直考点现场集中确认时间为2006年12月21——30日。
十、报考中、初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在026至088之间(含026和088)的人员,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报考护理学(师、中级)的人员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
7、已参加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十一、收费标准2007年卫生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等收费标准仍按省物价局皖价费〔2001〕415号文件执行(初级:50元/科,中级:70元/科)。
各地人事、卫生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协商、密切配合,按照《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第3号令)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切实做好2007年度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转发工作通知篇五
一、报名工作安排。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江宁区范围的各医疗卫生单位人员在江宁区卫生局报名。
二、报名方式、程序及时间要求。
1、报考卫生管理、医学工程专业采用现场报名手工录入的方式,考生须在11月15日至11月30日到我局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考其他专业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须在11月15日至11月30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携带相关材料及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医学教育网整理位审查盖章后的《申报表》到区、县卫生局办理报名资格的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确认,考生在网上的报名未经确认为无效报名。
3、网上申报资料填写注意事项:必须真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资料。历史考生必须填写原档案号(成绩单上16位档案号)。单位、学校名称必须准确填写(与单位、学校公章一致)。照片上传须是gif,jpg,png格式之一,大小在160×210像素内,且文件大小不能大于30k.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浅蓝或白色底。凡填写字段有“其他”的,或下拉菜单中名称不准确的(如毕业专业),请在“学校备注”中注明。
4、12月1日我局开始审核及上传数据等确认工作,请考生于12月10日前到我局办理确认手续。
三、有关要求。
1、根据市卫生局转发的《省卫生厅关于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意见》(宁卫人17号)文件精神,晋升职称前应到基层服务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
(1)已完成服务的人员提供《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
(2)已下基层但未完成服务的人员提供单位下派通知及接收单位证明。
已有安排但尚未下基层服务的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下基层安排计划,可以先报名,年4月凭单位的下派通知及接收单位证明领取准考证。如届时未能提供医学教育网整理单位的下派通知及接收单位证明,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领取准考证。
2、无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报考初级资格时须提供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如是通过考试取得资格须提供人事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通过评审取得资格须提供评审表、初聘表、职称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要规范,不能简称。单位、毕业学校名称要与公章一致,填写所学专业要与毕业证书一致。
5、考生提交的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评审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近期小二吋彩色免冠数码照片2张及照片数据软盘。(白底或浅蓝色底),
8、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统一印发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9、晋升职称前应到基层服务的考生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与一份复印件)。
有关考试工作信息请查阅南京卫生网人事处项目下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评栏目(),及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专题()。
二00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转发工作通知篇六
各区县财政局、人事局,市各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相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5号)文件精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较大调整。为了落实财政部、人事部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考试报名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按江苏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关于20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04]60号)文件执行。
二、报名时间。
10月21日至10月31日,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双休日继续报名)。
三、报名地点。
报名点设在各区、县,详见《南京市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附表一)。
四、考试时间。
五、考试课目调整。
从2005年度起,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将按照调整后的3个科目进行。将以前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合并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科目不变。调整后,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仍按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六、考试科目衔接。
为保证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05年度,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考试科目考试按下列进行:
1、在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的考试;虽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2、20未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报名时需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
3、参加2005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两个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在当年有效。自起,停止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
4、2005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的人员,按照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进行。
七、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八、报名条件。
九、报名方法。
1、南京地区的报名工作仍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到所在区县财政部门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人数较多的主管部门可事前与区、县财政局联系上门服务。2004年度报考中级并已有一门以上成绩合格的考生,今年继续在原报名点报名。各主管部门集中报名。报名前可就近到所在区、县的财政局联系报名事宜,统一领取报名表、报名信息卡和报名手册,由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
2、参加报名考试的人员要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和二寸照片各一张,连同填好的报名表、报名信息卡一并交单位审查,报名表各栏目内容须所在单位审查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送主管部门审核。没有主管部门的,可由各单位集中直接报名或个人直接报名。报名时须带上各类证书的原件。
转发工作通知篇七
各院、部,各班:
根据《嘉应学院20xx—20xx学年度校历》,结合本学期教学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程考试安排。
1、全校任选课考试时间为17周。随堂考试,考试形式由科任教师自定,成绩于18周内报教务处。
2、全校公共课考试时间为18周星期一至星期五(6月19—23日),各门课程的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考试地点及监考老师由各院安排,每个试室配备二位监考老师(到各院分发试卷的公共课老师不计算在内),并随机、隔位安排考生座位。请各院将公共课考试的具体安排于16周星期四(6月8日)上午11:00前交教务处考试科。
二、专业课程考试安排。
1、各院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试时间为19周星期一至星期五(6月26—30日)。特别注意,各院所有班级都应在最后一天(即6月30日)安排一门考试科目,请各院务必知照执行,否则,责任自负。考试时间、地点、科目及监考老师的具体安排请于17周星期一(6月12日)上午11:00前交教务处考试科。
2、19周星期一(6月26日)上午为16级本科《高等数学》考试时间,下午为15级本科《概率统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16级专科《线性代数与概率统计》考试时间,试卷由数学学院的老师分发到各院。
3、19周星期二(6月27日)上午为15级本科、16级本科《大学物理及实验》考试时间,试卷由物理与光信息科技学院的老师分发到各院。
三、考务安排。
1、考试时间。
除表中特别注明外,本次期末考试时间统一为:上午8:30—10:30,下午2:30—4:30。
2、教师出卷必须统一使用嘉应学院试卷模版,试卷模版已挂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处,请各位老师自行下载打印。考试的试卷要求用试卷袋密封后交教务秘书,由各院分管教学的领导抽取a卷或b卷后,提前一周交教务处文印室统一印刷。
3、各学院应做好巡考和监考工作安排,考试结束后应当场填写《嘉应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院领导签名后由各院保存。考场情况如有异常的,应在当天报教务处考试科。
4、教务处对期末考试进行评估检查,按照《嘉应学院考试质量分析报告(院、部、室用表)》着重对试题质量,成绩评定,试题分析,考试效果进行跟踪调查和分析。《嘉应学院考试质量分析报告(院、部、室用表)》已挂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处,各位老师可自行下载打印。
5、做好期末考试试卷的统计分析工作,填写《嘉应学院考试情况统计分析表》,并与试卷一起装订、保存。《嘉应学院考试情况统计分析表》可直接从正方系统打印填写,也可根据需要自行到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处下载打印填写。
四、补充说明。
6月18—19日上午为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时间,6月24—25日为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水平考试时间。
转发工作通知篇八
各考生: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入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11月10日至11月30日。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月1日至12月20日。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地点:南昌市阳明路448号一楼南昌市卫生局考办。
二、现场确认有关要求:
4、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在提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后,由工作人员打印《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确认单》,考生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确认单》上签字后再交回工作人员。
三、考试方式及时间。
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其“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除此之外的各专业各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各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的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和日期
基础知识5月26日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14:00—16:00。
专业知识5月27日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14:00—16:00。
人机对话方式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考试事宜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进行查询。
转发工作通知篇九
黑人函〔〕254号。
各地、市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方式。
(一)从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之间各专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除此之外的各专业各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二)各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为2007年5月26日和27日,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成绩管理。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
2、对单科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未考科目考试的人员,可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其考试成绩合格后,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凡符合《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人发[]462号和卫人发[]164号文件的通知》(黑人发[2001]150号)中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附件2),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中选择报考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并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10号)文件规定。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4、报名参加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06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来自医学教育网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5、药、护、技初级(士)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初级(师)资格考试的学历和资格应按照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0号)的有关条件掌握。
6、从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中初级资格将增加病案信息技术(初级士为012、初级师为025)1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增加全科医学(中医类027)、社区护理(096)、病案信息技术(112)3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取消原肿瘤学(063)1个专业类别。在未通过肿瘤学专业考试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报考肿瘤内科学、肿瘤外科学或者肿瘤放射治疗学专业。
7、继续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9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准备工作。
(二)报名要求。
1、各地市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放宽报考条件。
2、考生申报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应提交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8(含)之间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3、今年继续采用网上报名。有条件的考生在网上预申报时可直接采集照片。不能采集照片的考生到各考点确认网上申报时进行现场拍照。考生到各考点确认网上申报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原件;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1份。已参加过考试的人员,要正确填写原档案号、应报考科目。
4、考生要详细阅读《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并根据专业目录填写所报考专业及代码。
转发工作通知篇十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年护士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5月26-27日举行。为做好2007年我市护士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申报程序。
根据人事部、卫生部《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的有关规定,2007年度护士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已开始,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预报名阶段(11月10日——11月30日)。
考生自行登陆淄博卫生人才网或中国卫生人才网(),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资料,并打印填写后自动生成的《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二)现场确认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
持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审查后加盖公章(民营医疗机构人员加盖市人才市场卫生分市场公章)的《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及其它材料,到淄博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进行现场审核、缴费并签名确认。经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申报信息将不予更改。
二、报名条件。
1、取得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专科毕业学历者。
3、以前入校的成人中专、职业中专护理专业毕业者;
以上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
转发工作通知篇十一
海南省卫生厅、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人事劳动保障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省直属各有关单位: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它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中选择报考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对未列入考试目录的专业,从2007年起省内不再组织开考,由考生自行选择相近专业报考。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五)继续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9号)要求,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直接到省卫生厅人事处报名参加考试。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8(含)之间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须满2年。
(七)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八)申报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除护、技类专业和乡镇卫生院申报中级免考外语和计算机外,应提供职称外语与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按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琼人劳保〔2004〕186号文规定,医药类专业外语c级,中医、中药及中西医结合专业可选医古文c级,计算机均为c级。年满50周岁的人员免考外语。
二、考试专业及方式。
(一)考试专业详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从2007年起,初级资格将增加病案信息技术(初级士为012、初级师为025)1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增加全科医学(中医学、027)、社区护理(096)、病案信息技术(112)3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取消原肿瘤学(063)1个专业类别,在未通过肿瘤学专业考试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报考肿瘤内科学、肿瘤外科学或者肿瘤放射治疗学专业。
(二)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除此之外的各专业各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实行两年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剩余科目的考试人员,可到所在卫生行政人事机构报名考试。其考试成绩合格后,可核发相应类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安排。
(一)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5月26日9:00—11:00。
相关知识5月26日14:00—16:00。
专业知识5月27日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5月27日14:00—16:00。
(二)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从2007年起,全省考生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考生可自2006年11月10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打印《200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填报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考生需在12月5日前持《200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证件到本单位人事部门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盖章,申报表一经确认、盖章,不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科目。12月15日前,各单位将报名资料上报省卫生厅。
(二)申报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身份证;
4.毕业证、资格证、护士执业注册证和聘书。2006年已考试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需提交成绩单复印件。
(三)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为原件或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单纯复印件无效),市县卫生局、厅直单位须审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五、几点要求。
(一)申报受理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省、厅直属单位由省卫生厅直接受理,农垦系统单位由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受理,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由所在地的市县卫生局负责受理。
(二)对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考试的,各县市卫生局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经我厅基妇处审核后方可上报。
(三)由于各科目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试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更加复杂,工作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组织报名工作,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指导考生准确填写《2007年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做到认真核对表卡中各项目不错不漏。申报者在社会办医机构工作的,须写明所属市县。上年度在外省参加考试合格的科目,要提供合格成绩单及考区证明书。
(四)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初级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中级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转发工作通知篇十二
全院各科室、社区中心、科教中心:
一、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其中参加临床医学、中医、预防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凡在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对以后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北京地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须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本人参加中级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必备条件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未满2年;。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1、先网上报名: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网上填写《2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报名截止日期202月3日。
2、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申报表。(直接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年1月27日在本院行政办公楼五楼进行现场确认。(合同制人员还需加盖档案存放单位章。档案在卫生部人才人员除外)。
注意:现场确认时请按照流程图完成所有确认步骤,否则确认无效。
五、报名所需材料:(原件)。
注:因工作岗位变动,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的证明。
六、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50元。
七、打印准考证: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
注:名参加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敬请科主任、护士长必须及时通知到每一个相关人员。
人事科。
转发工作通知篇十三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事局,市直和驻湛各单位:
一、考试级别、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中级资格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实行滚动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部分科目合格后,由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小组办公室核发成绩通知单。
二、考试时间。
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在2004年5月29、30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符合年检条件的会计证。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通知前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通知前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4、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通知前款所列的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取得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学位)的,其取得学历(学位)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以上报考资格所要求的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03年12月底止。
6、凡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报考,即使考试及格,人事局也不发资格证书。
四、报考时间和办法。
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11月20日—12月5日进行报名(周六、日照常报名),市区(包括赤坎区、霞山区、开发区、坡头区、麻章区、东海岛试验区)中级资格考试报考地点统一设在赤坎区康顺路48号一楼湛江市会计服务大厅;市区报考初级的地点分别设在赤坎区康顺路48号市财政局二楼考务组和霞山区人民西五路4号四楼湛江市会计学会。各县(市)报考初级、中级的考生可直接到当地财政局报名。
报考人员须填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一份,并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后,附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书或符合年检条件的会计证、毕业证和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黑白光面免冠正面同底相片小一寸2张,大一寸1张。
对于跨考区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果上一年在原考区已经取得部分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第二年确实需要在异地报名考试的,应由原考区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出具成绩合格证明和成绩档案调转软盘。原考区省级会计管理机构出具证明后,应做备查登记,新考区市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根据转来的证明和软盘为该考生建立当地新的档案,但转来的考生档案号不变。
各县(市)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财政部、人事部规定的报名条件,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审查中,必须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的原件,不得以证件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
五、报考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精神,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
六、考场设置。
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统一设在湛江市市区高考定点学校,各县(市)不设置考场。
湛江市财政局湛江市人事局。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转发工作通知篇十四
各省辖市红十字会、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现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联合印发的红事字[2002]9号文件《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红十字会的'职责之一,对培养和普及学生卫生知识,增强学生救死扶伤、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意识和社区服务观念具有重要作用,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体现。各级红十字会和教育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红十字工作规则》,采取得力措施,全面推动我省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各地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改选更换理事会成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指导学校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三、摸清本地学校建立红十字会和开展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在大中小学建立红十字会组织,按照《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要求,开展各项活动,使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转发工作通知篇十五
各区县财政局、人事局,市各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相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文件精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较大调整。为了落实财政部、人事部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考试报名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按江苏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关于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04]60号)文件执行。
二、报名时间。
2004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双休日继续报名)。
三、报名地点。
报名点设在各区、县,详见《南京市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附表一)。
四、考试时间。
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4年5月21、22日举行。
五、考试课目调整。
从2005年度起,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将按照调整后的3个科目进行。将以前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合并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科目不变。调整后,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仍按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六、考试科目衔接。
为保证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05年度,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考试科目考试按下列进行:
1、在2004年度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的考试;虽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2、2004年度未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报名时需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
3、参加2005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两个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在当年有效。自2006年度起,停止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
4、2005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的人员,按照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进行。
七、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八、报名条件。
九、报名方法。
1、南京地区的报名工作仍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到所在区县财政部门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人数较多的主管部门可事前与区、县财政局联系上门服务。2004年度报考中级并已有一门以上成绩合格的考生,今年继续在原报名点报名。各主管部门集中报名。报名前可就近到所在区、县的财政局联系报名事宜,统一领取报名表、报名信息卡和报名手册,由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
2、参加报名考试的人员要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和二寸照片各一张,连同填好的报名表、报名信息卡一并交单位审查,报名表各栏目内容须所在单位审查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送主管部门审核。没有主管部门的,可由各单位集中直接报名或个人直接报名。报名时须带上各类证书的原件。
转发工作通知篇十六
20xx年,铜山小学红十字会在区红十字会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学校红十字各项中心任务,大力开展一系列的活动,力争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具体工作中努力做好宣传工作,开展各类学校红十字活动,全面推进红十字工作落实,基本完成了20xx年的各项红十字工作。
一、20xx年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每次会议全体教师会员及学校理事均参加,为学校红十字工作建言献策。为学校红十字发展做好各项规划。
2、一年开展了17次红十字活动。
在学校红十字工作推进中,我校作为一所农村基层学校。红会秘书长由学校中层担任,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开展红十字各项教育活动,让红十字深入到每一位师生及逐步影响家长及社区群众。在20xx年度的工作中,我们开展的活动虽然不多,但是每一次我们都是用心去做。
每一次的活动,我们都认真总结。为的是加大宣传红十字的精髓,我们的力量虽然微不足道,但是我们一步一个脚印不停的向前走。
4、救助了11名贫困学生。
本年度我校共救助了11名学生,其中一次是南京市红十字“金陵宝宝博爱基金”资助。共资助爱心款22000元。
5、新增53名红十字会员和28名红十字志愿者。
本学期,我校发展了三年级50名学生会员及3名教师会员,同时在全校招募了28名学校红十字志愿者。招募志愿者的目的就是在学校、社区各级各类活动中主动参与,宣传红十字,扩大红十字在全社会的影响。
不足之处:
有些工作没有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造成了工作延滞。
有些工作没有良好的沟通,给上级主管部门造成了工作被动。
二、20xx年的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建设,注重工作延伸。
一是向家庭延伸。
二是向社区延伸。
三是向机构延伸。
四是向家长志愿者延伸。
五是向家长委员会延伸。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
一是注重利用各类平台宣传。例如,学校网站、班级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家长qq群。
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宣传学校红十字工作,让广大的学生主动参与到这场“博爱”教育中来。
二是进一步向上级网站投稿。20xx年的工作虽然较2014有力起色,但是与上级对我们的要求还相差甚远。这是对我们的鼓励和鞭策,为此在20xx年,学校红十字会将进一步开展好各类活动,做到工作有轨迹,有特色,有亮点。
(三)抓好救护培训,注重工作有突破。
在20xx年我们的救护培训要在质和量上都有所突破。不仅仅是教师和学生的救护培训,我们还将加大学生家长的救护培训,充分调动家长资源,争取实现全方位的突破。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展望未来,任重道远!不过我们已经在路上,相信在这光明美好的红十字道路上一定会留下我们靓丽的身影!
更多。
转发工作通知篇十七
各办事处(镇、场)中心初中、市直各学校(园):。
2015-暑假将至,为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丰富多彩、健康文明、安全愉快的暑假,现将放假前及假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暑期放假及秋季开学时间安排。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月1日放假(师生离校),幼儿园和普通高中学校207月8日放假(师生离校),中职学校2016年7月1日放假(师生离校)。
2016年8月22日,全体教师返校;9月1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正式上课)。
二、认真组织好期末教学质量检测。
科学、规范、严密组织好小考及其他学段期末教学检测,加强考风考纪管理。认真进行质量分析和学生操行评定、素质报告等工作;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并安排部署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根据学生身心和年龄特点,布置适量的暑假作业,安排适当的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过一个健康愉快的暑假。
三、切实做好暑假放假的各项工作。
1、加强暑期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地、各校要对学生集中进行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的教育,尤其是加强交通、防溺水、防火、防触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并通过通知、提示、告家长书等形式,落实好《孝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孝感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汛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学校及师生安全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在放假前、开学前对做好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再检查,要把安全措施逐项落到细处、实处。
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纪律教育、毒品预防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法制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杜绝各种不良嗜好,严于自律,文明上网,远离毒品,远离违法犯罪。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教师)24小时值班护校制度,保持通讯畅通,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2、合理安排学生暑期活动。一是要根据学生身心和年龄特点,切实落实“减负”规定,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暑期作业,鼓励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二是按照《孝感市第十六届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参加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三是组织好孝感市第四届青少年“孝行月”活动。各地各校要按照“孝行月”活动方案,统一印制《孝感市中小学生“孝行月”活动报告单》作为暑假作业发给每一名学生,要求学生在暑期积极践行孝德,认真填写《报告单》。暑期结束后,认真总结“孝行月”活动,开展好“最美孝德青少年”的评选工作。
3、切实落实“减负”规定。各单位不得举办暑期补习班,严禁教师在校内外组织任何形式的收费补习。
4、圆满完成各类招生任务。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招生的通知和要求,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含残疾儿童)的入学工作。各初中学校要努力提高全市高中阶段学生入学率,做好高中、中职的招生宣传和服务工作,引导初中毕业学生选择就读中职学校。
5、开展业务培训和师德师风教育。要认真组织教师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拟定暑期教师集训方案,扎实开展师德师风教育。
6、搞好校舍维修,推进项目建设。要着力推进各类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对校舍、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
应城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