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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巡回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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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巡回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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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巡回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篇一

是为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克服不安全因素,做到安全生产。它也是交流经验,推动安全工作的有效措施和手段。

二、安全检查的形式:

公司采用操作工自检,班组必检,工程队互查,公司全面重点检查的形式。

自检是岗位工人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状况自行组织的检查,自检由于状况熟悉,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事故隐患比较了解,检查起来便于准确掌握全面状况;缺点是目前相当一部分人员的安全素质较低,安全认识缺乏,或由于习惯,对一些比较明显的危险因素也视而不见,或虽知有危险、有隐患,但习以为常,引不起注意。

生产班组每一天上下班前班长务必进行安全检查,总结操作工自检发现的隐患,认真分析,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向队长汇报由队长负责,协助解决。

互查是各工程队之间互相进行的检查(每半个月互查一次),互查能够克服自检的缺点,易于检查出问题,能够互相促进,互相学习。但在互查中,由于相互之间没有直接职责,往往不够深入、认真。因此应注意挑选职责心强,安全素质较高的人员参加互查。发现隐患,随时就地整改,对较大隐患短期内不能彻底解决的在采取应急措施后及时上报请示,如实写进填写安全台帐资料,便于复查。

公司工程部质安组每半月定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主要查台帐资料上的隐患,指导帮忙解决事故隐患。季节性,专业性检查,法定假日前后检查相应增加。公司每月组织检查队对工地进行全面重点检查。此种检查方法,能够克服自查的缺点,能够采取隐患通知书、指令书、停工作业,限期整改等强制手段。因此,对全面推动,改建安全工作,解决问题有重要的作用。

三、安全检查的资料

安全检查的资料包括两大方面,一是查人,二是查物。

(1)现场防护。包括各类脚手架,“三宝、四口”施工道路等是否贴合安全标准。

(2)电气设施。包括各种机电设备、元件及线路架设与连接,接零接地保护状况。

(3)机械施工。包括施工现场各种机械、电动机具、手持工具、井架、塔吊、卷扬机等是否贴合规定。

(1)查人的思想。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作为依据,认真检查各级领导和工人是否重视安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是否落实,是否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三同时”,“五同时”的状况,各部门是否认真执行各项职责制度,工人的工作是否落实了各项职责制度,工人的工作是否落实了各项规章制度、违章和遵章守纪的状况。

(2)查各项措施。检查每个工程项目是否都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每个方案的安全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检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制订了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事故处理中的各项规定。

(3)查教育培训。新来的工人是否经过认真的安全教育,从事特殊作业人员是否都经过特殊的安全教育并发证上岗,工地负责人是否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取得安全认可证,各类宣传标志是否按规定张挂在有效区域等。

(4)查组织建设。各工地是否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否经常活动,安技部门是否按国家规定配备齐全,各安全员是否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作用,安技部门的管理水平是否不断提高,不断完善。

安全生产检查只是一种发现隐患,推动工作的手段,落实改建措施,消除隐患,争取安全生产才是目的,对检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事故措施,做到三定四不推(定时、定人、定措施;凡是操作者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工程队,工程队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公司能解决的不给上报)。有些限于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订出计划限期解决,并上报备案,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公司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制

一、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职责,协助正职领导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定期开安全工作会议。

二、领导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简要,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三、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四、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所主管的职能部门要进行安全职责制教育,并检查执行状况。

五、组织和领导定期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六、发生伤亡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并对事故职责者提来源理意见报请上级核定。

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职责制

一、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职责人。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策公司的安全方针,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三、组织建立公司安全保证体系,制立公司安全管理细则,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决定安全奖惩办法。

四、经常对下属领导,职能部门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职责制状况,每年按比例拨给安全措施经费。

五、每2—3年,申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公司安全科安全生产职责制

一、用心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状况。

二、根据上级指示,结合本单位具体状况制定月、季、年安全计划。

三、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四、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特殊工种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五、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会审,参加年、季、月安全生产会议,并汇报安全工作状况,提出安全工作要求。

六、经常深入基层掌握安全生产状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找出规律,从生产、技术、管理方面提出改善意见或要求。

七、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八、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遇有险情,有权停止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对严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者有权给予经济处罚和越级汇报。

九、参加伤亡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未逐事故的职责者提来源理意见。

生产技术科安全生产职责制

一、对施工生产中的有关技术问题负安全职责。

二、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治理尘毒危害负责制定技术措施。

三、以安全生产方针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使安全措施渗透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去,负责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四、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加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五、会同劳动部门、教育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六、参加死亡事故,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措施,并督促他们按期实现。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制

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务必熟悉国家、地方、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程、规定及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不得违章指挥。

2、掌握施工安全技术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制订项目安全规章制度主持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负责实施,做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

3、按规定定期召开项目安全会,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负责对现场人员做好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特种工作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建立必需的安全台帐、资料。

4、按规定定期开展自查、自改和班前班后安全活动,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按“三定”整改。配发必需的劳保品,完善各种防护设施,危险设备(设施)的装拆须有安全方案并经规定审批、验收,装拆时须亲临现场指挥。

5、用心开展安全达标活动,支持安全员开展工作并服从整改,搞好现场礼貌施工,做好防火工作,虚心理解上级整改意见和处罚,有职责拒绝上级及建设单位的不贴合安全生产、礼貌施工的指令和意见。

6、发生事故,应立即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事故状况,配合事故调查,落实防范措施。

专(兼)职安全员生产职责制

1、安全员对所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职责。务必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2、自觉钻研和提高安全管理专业技术、掌握各种用电及触电急救和易燃、易爆物保管、使用等的基本知识。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配合项目、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换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协助做好对工人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负责完善各种安全台帐及务必的资料。

4、协助项目经理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计划,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并督促实施,严格监督工人的违章行为,检查执行安全措施状况。

5、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经常检查现场的安全状况,遇有事故隐患有职责及时向项目经理、班长及有关人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和检查整改状况,并做好书面记录,各种安全记录和签字不得伪造。

6、用心开展各种安全竞赛、班前班后等安全活动,有职责阻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遇有危险作业须到场监督,必要时,作出停工令,并及时上报,搞好礼貌施工工作。

7、发生事故,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持续好现场,配合上级调查,带给如实状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制

1、施工员是项目安全生产技术职责人。务必熟悉国家、地方、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程、规定及本单位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不得违章施工。

2、掌握施工安全技术,熟悉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项目安全规章制度,负责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和方案,做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

3、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坚持交任务同时交安全要领,检查和督促班组安全作业。作好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4、以生产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井架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组织参与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5、按“管生产务必同时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指挥施工的同时,遇有生产与安全矛盾时,务必绝对服从安全,有职责阻止现场的违章行为,整改事故隐患。

6、用心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协助项目经理、安全员开展工作,在项目经理不在时,责无旁贷地抓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7、发生事故,应立即抢救,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及时上报事故状况,配合调查工作,提出防范措施。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制

1、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务必了解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熟悉安全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

2、经常教育本组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对新工人和换人的班组级安全交底,做到班前布置、班后检查。

3、与安全员一齐经常对本班组的作业人员、场所、机具设备等进行检查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发现隐患用心处理解决或上报,不得违章指挥。

4、带头执行安全规程、制度、督促班组人员遵章作业,有职责阻止违章行为,特种工种作业做到持证上岗,遇有危险作业须临场指挥。

5、用心开展班前,班后安全自查和各种安全活动,协助安全员工作,并服从整改、服从上级整改意见和处罚,搞好礼貌施工。

6、发生事故,应立即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按规定如实上报事故状况,配合事故调查,执行防范措施。

安全巡回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篇二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贴合以下要求:

(1)须持有合法的与驾驶车辆相符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3、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6)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违反者给与相应的处罚。

1、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并对车辆的上户、年度检验、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进行登记,并到运输管理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件,随车携带方可上路运营。

2、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坚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认真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坚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损坏。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资料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定期二级维护,由具有资质的汽车修理厂完成,并出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3、认真执行《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到贴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评定等级,出具检测报告,每年定期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验。

4、坚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并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油库、生活区等危险地方乱停乱放。

安全巡回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篇三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区管委会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全区食品(含保健品、化妆品,下同)安全工作。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食安委主任批准。

一、食安委主要职责是:

(四)综合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应急救援工作;

(五)完成名胜区管委会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宣传部负责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客观曝光食品安全典型违法案件;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引导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社发局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行业的发展政策;将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列入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食品价格的管理。负责承担全区涉及食品的行业管理,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以“菜篮子”主要商品为重点的食品安全政策措施;负责牲畜屠宰的行业管理和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酒类的市场准入管理;负责牵头涉及“放心肉”、“三绿工程”的工作。

(三)负责幼儿园、学校等机构的食堂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对学校食堂及校内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制定校园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学校认真落实。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许可及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进行食品卫生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协助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进行食品卫生评价,公布食品卫生情况;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工程验收;负责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的调查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救援中的医疗救助工作;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卫生许可有关内容进行巡回检查;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并将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和工商部门。

(四)监察局负责参与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活动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监察督办,对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五)财政局负责编制审核食品安全工作的经费投入,保证执法经费,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监督管理。

(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室外无证商贩的查处,对无证露天早点摊、夜排档和快餐摊点进行查处。

(七)公安分局负责协助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受理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

(八)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管委会关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协助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九)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全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依法核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同时实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查处流通领域中的食品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室内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负责食品商标标识、包装标注监督管理,查处食品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食品广告的发布和经营活动,依法查处虚假食品广告案件;负责组织对流通领域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对不合格食品经销企业进行依法查处;要将营业执照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卫生部门。

(十)风景局负责与食品有关的`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对本区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检测和污染源检测,对影响食品质量的生产环境及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全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和管理的政策、措施、计划、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公布结果和跟踪检查;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生产不合格食品行为,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要将生产许可证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工商、卫生部门。

(十二)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查处;承担名胜区食安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食安委下设机构及职责

(三)协调制订食品安全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承担管委会食安委交办的具体工作任务。

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度

为加强全省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特制定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包括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议。

(一)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全体委员参加。

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会议内容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决定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部署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督查工作,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委员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督促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会议须有专人记录,形成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纪要发送范围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

(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召集,各委员单位相关分处室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决定临时召开。

会议内容主要是研究落实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上报全体委员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会议须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报委员会领导和各委员阅知。

二、案件举报受理与事故查处制度

(一)委员会设立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中心(与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受理食品安全案件的投诉举报工作。举报中心和有关委员单位的举报电话,由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汇总后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二)各委员单位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委员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委员会举报中心,由委员会统一协调处理。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

(三)各委员单位按照《广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广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上两项制度由委员会负责制定)的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尽快建立健全全省食品安全应急救援快速反应机制。

三、信息收集、发布及报告制度

(一)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和传递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向社会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委员会信息刊物的编发;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建设的协调;定期召开信息联络员会议。

(二)委员会各委员单位须指定一名专职信息联络员,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信息实行审核报送制,由委员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委员会办公室。

(三)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专项整治方案、实施情况、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检结果等。上述有关内容按规定及时报送,并于每季度束报送一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统一发布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和调查结论、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全省范围内食品安全警示信息等。委员会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召集各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参加。

(五)委员会编发《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简报》,主要内容包括:刊登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全国及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各委员单位的抽检结果、工作情况、做法和经验等。刊物报送、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领导和各委员单位及各地级以上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四、宣传培训制度

(一)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委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相互配合,通过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进行科普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协调,结合各委员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第一条为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市场准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工商局负责全系统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工商分局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贯彻实施。

工商所在辖区内全面负责食品安全各项监督检查任务的落实。

第三条建立健全分工明确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责任制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

(五)公平交易部门负责查处食品不正当竞争;

(六)商标、广告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商标及广告违法工作;

(八)其它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应行为的监管。

第五条  各工商分局要建立以工商所为主的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第六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是:

(一)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

(二)消费者、有关组织投诉、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

(三)突发事件涉及的食品;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监督检查的其他食品。

第七条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检查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

1、证照是否齐全;

2、是否非法出租出借证照;

3、是否超范围经营。

(二)检查所经销的食品:

1、是否有批次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

2、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3、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

(三)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包装食品的包装标识:

1、包装食品是否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和厂址;

4、是否有食品的生产日期和安全食用日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

5、食用不当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四)经营者自制、分装食品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裸装食品是否在货架显著位置对其无法用标识体现的内容进行明示。

(五)检查商标广告:

1、商标是否假冒侵权;

2、是否冒充注册商标;

3、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内容。

(六)检查《重点食品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

1、进货时是否索证索票并分类建档;

2、是否有进货检验和自身抽查记录;

3、票证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4、是否建立了进货台帐;

5、是否设立了商品质量联络员。

(七)检查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的责任:

1、是否履行了对进场经营者资格审查义务。

安全巡回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篇四

1.总则

设备巡回检查是按规定的路线、内容、时间周期、用明确的方法检查设备指定部位,依据标准或规定判断设备的运行状况,从而确定设备完好程度,决定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的一种管理制度。

2.巡回检查路线、信息传递、时间:

3.1 设备运行时无冲击、振动、异常响声;

3.9安全护罩、保险销、防尘罩等配备齐全,固定可靠。在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值班长,班(组)或个人能处理的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除做好记录外,及时上报机械工长、司机长请求处理,避免缺陷(故障)扩大。

4.巡回检查必须做到“三定”、“五到”。“三定”即定时、定线、定检点,“五到”即走到、看到、听到、嗅到、摸到,并用简单工具或仪表对生产过程中的设备、管道、阀门进行检查。5.奖罚: 5.1 每月对巡回检查制执行做得最好的班组按记录综合管理考核,打分奖罚。

5.2 对巡回检查不负责,敷衍了事,无记录或记录不全,发现一次扣罚单位100元。

5.3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过指出还未及时改正,在下次抽检中发现重犯,加倍处罚。

5.4 对不按规定时间进行巡回检查期间,造成设备损坏,按机动部有关设备管理考核条例进行处罚。

安全巡回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篇五

1、巡回检查制度是化工生产过程中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它对安全生产中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起着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促进与保证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因此,必须认真落实好巡回检查制度。

2、要按照巡检时间、巡检频次、巡检路线、巡检内容及时进行认真巡回检查,并带好必备工具和棉丝,运用“看、闻、听、摸、测”方式,搞好巡回检查。

3、巡检时间统一规定为整点前后10分种,提前或超出该时间视为不按时巡检。

4、巡检要做到“四个坐不住”、“四个一样”:天气变化时坐不住;发现异常时坐不住;问题不排除坐不住;开停车时坐不住。夜班和白班一个样;坏天气和好天气一个样;领导不在场和在场一个样,没人检查和有人检查一个样。

5、巡检后及时填写记录,不及时、不真实填写巡检记录的,严格按考核标准考核。

6、巡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凡自己能处理的不能推给班长,班组能解决的不能推给车间。

7、按岗位责任制和所管辖区域进行巡检,并转动巡检牌,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转动巡检牌。

8、岗位巡检牌要认真做好交接,不准破坏或丢失,并保持清洁卫生,否则按规定考核。

9、班长负责监督检查岗位巡检制度的落实情况。

10.岗位巡检内容:

10.1.运转设备:

10.1.2润滑油的油位、油温情况;

10.1.3电机运转声音、振动、温度、电流情况;

10.1.4运转设备前后轴填料泄漏情况及附属设备管道的振动情况,零部件是否齐全。

10.2.静止设备:

10.2.1主要工艺参数:温度、压力、液位是否正常,有无变化;

10.2.2设备、管道、法兰、阀门是否有泄漏,手轮是否齐全。

10.2.3液位计、分离器、排放阀及导淋阀是否好用,管道是否畅通。

10.3.岗位设备所属工艺管道的巡检:

10.3.1工艺管道上所有计量仪表是否齐全,仪表根部阀是否泄漏;

10.3.2工艺管道上法兰是否有泄漏现象;

10.3.3工艺管道上的防腐保温是否破坏;

10.3.4工艺管道上的卫生情况。 

1 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用电服务队所辖配电设施巡回检查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用电服务队设备巡回检查的管理。用电服务队管理的配电设施包括高压侧跌落保险、刀闸、柱上开关、高压计量箱、箱式变电站、配电室、独立变压器、高、低压电缆、楼外配电箱、楼道内配电箱及连接引线,客户计量表计等。

2配电设施巡视检查维护管理应遵循的标准如下: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3  管理职能

各服务队承包人负责设备包括该配电室或箱式变所带电缆、楼头配电柜、表计等小区内所有配电设施的日常巡视检查;总公司设备科、***公司生产办负责有关设施设备的管理和考核。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总则

4.1.1  配电设施巡回检查,是巡检人员积累配电设施、设备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设施异常、防止设备事故、确保低压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巡检人员必须按照本标准认真进行巡回检查,杜绝因巡检不到位而造成设备异常或事故的发生。

4.1.2  巡回检查必须按规定的检查项目、内容、时间、次数进行,不得漏检。对因巡回检查人员失职造成的设备异常,巡回检查人员负主要责任。

4.1.3  巡回检查分为定时巡回检查和重点巡回检查。

4.1.3.1  定时巡回检查:指设备承包人员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周期性的巡回检查。

4.1.3.2  重点巡回检查:指针对设备特点和运行方式、负荷情况、自然条件的变化等,增加次数、项目和内容的巡回检查。

4.1.4  巡回检查按服务队岗位职责要求规定,由低压维修电工负责进行。

4.1.5  服务队领导及技术人员应定期深入现场了解设备的巡视情况并抽查巡视记录本填写情况。

4.2  低压配电设施巡检工作的要求

4.2.1  巡检人员在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中,必须做到:

4.2.1.1  巡检时要集中思想,认真地看、听、嗅、摸,高度注意设备有无异常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异常,并正确处理。

4.2.1.2  巡检人员应随带记录本、钢笔或圆珠笔、手电筒、验电笔、绝缘工具等必要检查工具,以保证检查质量。以上工具必须放入工具袋内,保证随时可用。

4.2.1.3  巡检人员进入箱式变、配电室等部位检查时,应严格执行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事项。

4.2.1.4  巡检人员应熟悉自己管理范围内的.配电设施,了解设施设备的特性、掌握设施运行状况,熟知设备所带负荷及用户有关情况。

4.2.1.5 巡检人员应定期对配电室进行巡视检查,注意观察电压负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4.2.1.6 巡检人员按规定认真做好巡检记录,若发现设备有异常及疑问时,应加强监视,分析原因,做好记录,并及时向队领导汇报,并指示处理。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按规程处理后汇报。

4.2.1.7  巡检人员在巡视时若发生设备着火或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当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根据安全规程规定的措施进行灭火及抢救,并立即汇报。

4.2.1.8  巡检人员在回队后必须将巡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所作的处理结果详细记录在公司下发的值班记录本内,且由值班人员及时将巡视记录录入微机,建立档案;将巡视情况每月25日上交生产办技术组。

4.2.1.9 配电室、箱变巡视检查应该有至少两人进行。

4.2.2  遇下列情况时,巡检人员在巡回检查时应重点检查,必要时可派专人监检或缩短巡检间隔时间。

4.2.2.1 新设备投入试运行。

4.2.2.2 变压器渗油严重、油位偏低等存在缺陷的设备或有过频发性故障的设备。

4.2.2.3 上一值交-班的设备异常情况或注意事项。

4.2.2.4 自然条件变化(如寒潮、高温、台风、暴雨、雷击、雷雨等)。如在夏季高温季节的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不定期巡视检查的次数。

4.2.2.5 上级领导命令或通知检查的设备;设备负责人、班长或队领导认为有必要检查的设备。

4.3  低压配电设施巡视检查的周期、内容

4.3.1 配电室(箱式变),每周巡视检查一次。

4.3.2 低压电力线路和配电变压器每月巡视检查一次。

4.3.3 小区内楼头柜、配电箱等配电设施每月巡视一次,认真填写巡视记录,将记录本放在承包人处。

4.3.4每年汛期来临之前,对配电室进行一次防汛检查。必须严格执行《农村低压电器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内容进行低压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巡视检查。

4.3.5每年冬季之前,对配电室进行冬季安全检查。巡视检查的结果应详细做好记录。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缺陷必须立即停电处理,并汇报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4.3.6检查低压配电装置上指示仪表及信号灯,均应齐全完好,满足运行监视的需要。

4.3.7 检查主、分路的负荷情况与仪表的指示是否对应;使用钳形电流表定期对负荷进行测量。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公司调度。测量记录在巡视记录本上。

4.3.8检查低压配电装置(楼头配电柜、照明计量箱等)内低压电器内部有无异声、异味,配线及各部接线端子有无过热松动现象。同时,巡检人员负责相应区域内计量箱及其箱内开关、表计的巡视检查。

4.3.9检查雷雨过后配电室有无漏水,电线、电缆沟是否进水,瓷绝缘有无闪络、放电现象。

4.3.10设备发生事故后,应重点检查熔断器和各种保护设备的动作情况,以及事故范围内的设备有无烧伤或毁坏情况。

4.3.11检查变压器套管是否清洁,有无裂纹、损伤、放电痕迹。变压器油温、油色、油位是否正常,有无异声、异味。变压器呼吸器是否通畅,有无堵塞现象。变压器各部螺栓是否完整,有无松动。

4.3.12检查变压器各个电气连接点有无锈蚀、过热和烧损现象。一、二次熔断器是否齐备。一、二次引线是否松弛,绝缘护罩、绝缘线是否良好,相间或对构件的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4.3.13检查变压器外壳有无脱漆、锈蚀;焊口有无裂纹、渗油;接地是否良好。变压器各部密封垫有无老化、开裂,缝隙有无渗漏油现象。变压器铭牌及其他标志是否完好。变压器台上的其他设备(如:表箱、开关等)是否完好。

4.3.14在巡检过程中,巡检人员应同时检查所辖范围内的工器具及现场设施(如:消防器材、接地线、标示牌、设备双编号等)是否完好、齐全。

4.3.15巡检人员除检查规定的项目外,对小区内各项施工有可能损坏或危及到高低压电缆、表箱等低压配电设施安全运行的施工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上级,必要时派专人现场监督施工。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和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检查与考核。

5.2  按《总公司低压配电设施巡视检查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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