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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规章制度及罚款 石材加工厂规章制度篇一
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加强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全体职工的质量工作行为,使
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能安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凡公司人员都应遵守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对表现优良者给予嘉奖,小功,大功(100-500)奖励,对违规乱纪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小过,大过(100-1000),降职或记过开除处理。
二、管理要求
1、员工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谨务实的作风做好本职工作,办公讲求效率;
2、工作期间,不干私活,不打闹嬉戏、高声喧哗和争吵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3、公司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亲自打卡,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4、公司员工因事需请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书面手续,允许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讲究礼貌,注重仪容仪表,员工服装整洁、大方;
6、听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监督,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对于工作安排若有单方
面不公正意识时,须先服从后报备;
7、工艺管理人员应经常对车间工艺装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在产品设计中,由于结构、尺寸、技术参数等不合理,造成产品质量不可靠,满足不
了顾客的要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给予一定的处罚;
8、凡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而被公司开除者一律先记大过, 当天办理离厂手续, 并结算工资,
不得停留在厂, 若有损坏物品或材料浪费需照价赔偿;
9、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
三、月、年度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四、考勤管理
1、我司的薪资制度为计时,请假事宜: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病假并附上相关证
明,在特殊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告知总经理,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员工入厂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2.1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未请假而擅自离岗者;
2.2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者;
2.3不服从工作安排及调动,不按规定时间到新岗位报到者;
2.4迟到或早退达到旷工程度者。
3、旷工的处罚标准:
3.1旷工1天,扣罚当月平均日的三倍工资;
3.2旷工2天,扣罚本人月工资标准的50%,给予书面警告处分一次,该年度绩效考评结
果下调一档;
3.3全年累积旷工5天者,按规定扣罚本人当月工资,给予记过处分一次,该年度绩效考
评结果下调一档;
3.4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积旷工6天者,视作自动离职,公司予以辞退。
各岗位工作职责
厂长的工作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运营,负责指挥、协调公司的整体运作;
2、组织各项产品的生产、监督、控制及执行,负责对公司各种夹具的设计与制作,对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及试样;
3、密切配合公司的业务订单,确保订,定产品合同交货期与相关条例的履行,负责制定车间生产计划、材料采购计划;
4、负责抓好生产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的控制,实施,严格执行安全法规,生产操作规程,即时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5、负责组织生产现场管理工作,干净整齐有序,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6、督导工厂各部门的日常生产活动,定期召开有关会议,发现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生产线正常运转;
7、组织公司员工共同参与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广泛听取员工意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8、处理、协调员工的内部矛盾,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提高工人的工作积极性;
9、完成总经理交给的其它任务。
岗位要求:
1、8年以上机械五金行业或生产制造企业的高层管理经验;
2、熟悉工厂生产运作和管理,拥有丰富的和平管理,成本控制,质量管理方面的经验;
3、了解iso9001质量体系和5s现场管理;
4、有较好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高度的责任心,分析判断能力强,执行能力强;
质量经理的工作职责:
1、在总经理与厂长的领导下,负责主持质量部的全面工作,组织并督促各相关人员全面完成本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组织质量检验标准,参与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过程质量审核、产品质量审核;
3、负责统筹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实施及组织实施后的跟踪和验证;
5、负责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组织对不合格品的判定和处理,并跟踪记录处理结果;
6、组织供应商生产过程的质量指导和监督;
7、组织测量和监控装置的校准及偏离校准状态时的追踪处理,组织编制内部校准规程;
8、组织和指导检验设备和器具、计量设备和器具,协助厂长对新产品的开发及试样并协助各种夹具的设计及制作,协助安排生产及监督生产;
9、负责组织公司质量事故的处理,参与由于产品出厂引起质量异议、退货、索赔等质量事件的调查处理,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向领导汇报;
10、负责组织建立和健全质量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权力和义务;
11、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岗位要求: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年以上机械五金行业产品质量管理实践经验;
2、热爱公司,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3、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
4、熟悉本公司产品工艺流程,了解和掌握质量检验和管理知识。
保管员职责制度:
1、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
2、物质入库亲自同交货人交接手续,核清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
3、送货人与领货人必须在交接本上签字,保证数量、质量无误。
4、验收货物发现商品、货物价格变动、货款少收等,立即向厂长汇报,并与经办人核实后发货。
5、仓库货物排列整齐、检点方便、过目见数。
6、所保管物质未经厂长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经同意借出必须有借货人签字。
7、仓库严格保卫制度,未经保管员许可不可擅自进入。
8、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出条人办理交接,当面点清,防止差错。
9、发料凭证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10、保管帐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月报及时。
11、保管如调动,办理好交接手续,帐目清晰,列出清单,双方签字,领导见证,双方各执一份,报档案室存档一份。
12、完成好厂长安排的其它有关工作。
附表1 员工请假单
员工请假单
看了
工厂规章制度及罚款 石材加工厂规章制度篇二
一、基本素质
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团结互助,忠诚和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虚心学习,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素质和业务技能,富有积极的上进心和职业自豪感及奉献精神。
二、考勤制度
(一)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否则将每次至少处50元以上的罚款。如有:
1、迟到10分钟内按每分钟1元计算,如超过10分钟,视情节进行处理;
2、如早退5分钟内按每分钟5元计算,如超过5分钟,视情节论处。
(二)员工因事请假4小时内由组长签名,主管审批方可生效,如超过4小时需经厂长签名生效。管理请假在2小时以内由主管签名生效,超过2小时由厂长签名生效。管理请假如超过3天者需总经理审批生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三)禁止电话请假或代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四)员工请病假超过8小时,则需要医务机构出具建议休息和持有医院电脑收费单方可获得生效;
(五)员工若因病及特殊情况未来得及请假,需在二天内通知厂方并填写请假单,如超过3天未通知者则按自动离厂及无薪处理。
三、工资待遇
(一)新员工经初步审定工资后试用期为1个月,1个月内厂方有权随时解雇,工资视其技术水平及工作表现确定,一个月后属合格员工,工资按初定工资给予;
(二)所有新进员工需连续在公司工作满2个月后,在公司统一发放工资时方可领取第一个月工资(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号)。员工若中途请假5天以上者,公司将顺延本人的工资发放时间;
(三)员工无请假、迟到、旷工及早退,可享受公司每月20—30元的全勤奖(未满一个月的员工无全勤奖);
(四)如在公司连续服务3年以上的老员工,公司则根据其工作表现,参照工作业绩,可考虑往后每年调整一次工资;
(五)所有管理及员工若在公司连续服务满1年,无旷工、迟到、早退及违反厂规制度,以后每月或获得工龄奖20元;凡连续在公司服务满2年以上的,同样无旷工、迟到、早退及违反厂规制度,每月可获得工龄奖30元;
(六)生手、半生手员工工资在三个月以后可获得晋升,晋升条件则根据其工作表现、技术水平等综合评定,由组长、主管、厂长评定后交总经理签名方可获得晋升工资;
(七)员工若对工资发放额有疑问的,应在工资发放后二天内向财务部查询,逾期者厂方可以不予受理。
四、辞职规定
(一)若需提出辞职申请的员工,经组长、主管签名,厂长审批方可生效;
(二)若已得到批准辞职的员工,厂方在一个月内招聘替补人员,如提前招到公司可安排提前离职,工资按正常发放领取;如在一个月内没招到合适人员,公司则有权推迟离职期限,工资可考虑离职就领取;
(三)凡新进员工从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可在做满一年后随时提出辞职申请;(具体程序按第一条、第二条执行);
(四)所有管理人员、生手员工进入公司后需做满2年方可提出辞职申请,未满2年时间提出辞职公司一律不予受理,若需离职,则视无薪离职。
五、处罚条例
(一)甲类过失(属于重大过失,每次至少处50元以上罚款)
1、未经允许在厂区车间内拍照;2、饮酒或酗酒后回工厂上班,有粗暴语言及侮辱其他员工;3、威胁或散布谣言损害他人或公司声誉的;4、消极怠工,不服从管理及领导安排;5、辱骂管理人员及威胁管理人员的;6、有意破坏公司财物,机械设备,消防设备的(除罚款外还需照价赔偿);7、管理人员滥用权利或私泄报复者;8、除正常休息在厂内聚众赌博;9、在厂区禁烟区吸烟,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工厂的;10、公司组织统一加班,私自下班者;11、公司在赶货期间无故旷工者(除罚款外还需按旷一扣六处罚)。
(二)乙类过失(属于轻微过失,每次至少处10元以上罚款)
1、不注意节约水电,不爱护机械设备、工具器材等公物;2、上班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办其他事情的;3、工作时间吃零食的;4、工作
时间大声说话者;5、工作效益欠佳,达不到工作基本要求的;5、上班时间聊天,看书刊杂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6、随地吐痰,乱丢食物;7、未经批准打听私人电话的;8、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轻微损失的;9、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秩序的。
注:本处罚条例,如一旦有人被处罚,所有处罚金将在上月发工资时一并扣除,包括旷工处罚及触犯厂规条例的各项处罚,任何人不得人任何异议。
六、奖励条件(凡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50—1000元奖金)
1、对改进企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工作态度好,为企业创造良好声誉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评选);
3、如有重大事故发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议提出,经采纳实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节约,有明显成绩者;
6、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注:奖励审批权限,如一旦有人够奖励条件,由部门负责人提名,经主管厂长审核,呈报总经理批准方可获得奖励。
工厂规章制度及罚款 石材加工厂规章制度篇三
一、本厂职工必须准时上下班。门卫人员必须对迟到或早退人员在进出厂门时进行登记,任何人员在上班中途时间进出厂门,均应按《行政后勤人员考勤制度》主动配合门卫进行查验或登记;对拒绝登记者,不得放行进出厂门。任何人均不得刁难门卫,对不听劝阻者,处以10-50元的罚款。若故意肇事,与门卫人员发生冲突辱骂、殴打门卫执勤人员者,依据情节轻重处以20-100得罚款,属本厂职工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本厂职工必须佩戴出入证进出厂上岗工作。门卫人员有权对进出厂的任何人员进行询问,查验证件。若发现不佩戴出入证者可给予每次10元的罚款。任何人员在进厂时必须主动出示证件,不得刁难滋事,若不听劝阻、故意肇事,按第一条规定处罚;
三、长期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单位的人员(含现场服务人员)必须办理并佩戴出入证(10元/个)进出厂,由保卫组对该类人员建档管理;外来人员,应自觉到保卫组办理临时出入证(交押金10元);总公司人员来厂公干,允许其佩戴公司出入证,若不能出示总公司出入证者,必须在入厂时办理临时出入证。
四、因公来厂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或其他有效证件(工作证或身证)在入厂时填写会客单,且在门卫人员征得接洽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厂接洽工作,进厂接洽工作人员出厂时交回会客单经门卫核对注销后方可出厂。公司人员来厂公干,凭其公司出入证即可放行进厂,不能出示公司出入证者,仍按前规定执行。
五、本厂拒绝小孩进厂。无论本厂职工子女或外来小孩,均不允许放行进厂。若发现有小孩在厂区游逛,对当班值勤门卫和小孩监护人分别罚款30元/次。若不能追究到小孩监护人的,对当班值勤门卫加倍处罚。
六、无论因公因私的进出厂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携带与本公司类似物资进厂,若随身携带有与本公司类似物资确需进厂,必须主动出示给门卫人员,并让接洽部门到门岗处与门卫共同核实后,填写“物资出(入)门条”,方可进厂,出厂时,所带物品必须到接洽部门完善出门手续后方可出厂,若发现带物出厂,而手续不全者,将对携带者给予50-100元罚款;若查实属携带本厂物资出厂,交保卫组按盗窃行为处理。
七、凡机动车辆进出厂门,必须停车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门卫人员有权对任何进出车辆进行检查(包括检查驾驶室,或后备箱),驾驶员应自觉接受检查,不得刁难。凡随车自带物品,原则上不准带进厂,确需进厂,必须主动出示给门卫人员,并让接洽部门到门岗处与门卫共同核实后,填写“物资出(入)门条”,方可进厂,出厂时,所运物品必须到接洽部门完善出门手续后到门卫交验物品,方可放行出厂,若发现出门手续不全者,将对出门条项目签批负责人和车主分别给予50-100元罚款。若驾驶员不听从执勤门卫人员的指挥,违令驾车强闯厂门,给予200元罚款;门卫发现出厂产品与出门条上标识品种、状态或数量不符的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卫组,保卫组有权对业务员或驾驶员给予200-1000元的罚款,并按本厂相关规定处理;同时按罚款金额的20%给予保卫组奖励,按罚款金额的10%给予值班门卫个人奖励。
工厂规章制度及罚款 石材加工厂规章制度篇四
一、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要以时间为敷衍,明确责任,谁出错谁负责,不得互相推托。
二、上班时间要守时,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窜位闲谈,不玩耍推让,不打瞌睡,手机慎用!
三、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吃零食,上班时间吸烟者罚款50元,在车位吃零食者罚款10元,注意卫生,烟头杂物等不要乱丢。
四、爱厂如爱家,要节约一针一线,节约用电用水,下班时间照明光管无关的罚款10元,电车无关的罚款50元。
五、上下班要擦车、滴油,注意生产工具的卫生清洁工作和保养,车货时应自检自查,返工产品及时处理完成。
六、上班时间不得请假,个别特殊者要经管理人员同意方可,领月工资的按请假实际天数扣除工资,如未经同意离开或无故旷工的,车工每天罚款50元,领月工资的按每天工资双倍罚款。
七、上班未满两个月而自行离开的不予计算工资,辞工须经办公室同意后一个月并把工作交接清楚方可离开。
八、注意安全,夜间不要随意外出,外出超过十一点将不开门,端正品质,他人财物不可私用,未经许可,将厂方产品、用具、图片带出门外的,将以盗窃行为处置。
九、未经同意,不可私自带外人进厂,违者将予以严惩。
工厂规章制度及罚款 石材加工厂规章制度篇五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行为,创造一个秩序井然的管理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试用员工)。
三、办公室管理制度
1.签到
1.1员工必须亲自签到,由他人代签,一经发现,按旷工论;
1.2员工签到以签到时间为准,发现有填写不实者,按旷工论;
1.3迟到15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
1.4迟到15分钟至一小时,每次罚款20元;
1.5无故迟到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1.6对于旷工员工第一、二次,每次罚款50元以示警告,如发生第三次,则做劝退处理;
1.7未签到,一次罚款50元;
1.8出差或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者,须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时间
2.1早8点45分—晚17点30分(星期六下午4:30下班);
2.2星期一至星期六(节假日除外);
2.3办公室晚上20点30分关门。
3.加班
3.1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审批;
3.2《加班申请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3.3员工加班时应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尽早完成,以保证自己和他人的休息;
3.4不加班人员晚上20点30分以前必须离开办公室。
4.请假
4.1员工因故不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正常出勤,应事先请假。
4.2假别
4.2.1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伤或其他生理原因请假,为病假。请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相关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论;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2事假
员工因个人私务原因请假,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过四天,全年不得超过15天,各部门经理应严格控制。
4.2.3婚假
员工因本人结婚请假,为婚假。婚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但最多不超过10天,且不得分次请,婚假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结婚证明。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4产假
女性员工因生育请假,为产假。产假为三个月,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4.2.5丧假
员工因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死亡请假,为丧假。丧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最多不超过7天。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6工伤假
员工因从事公司安排工作、维护公司利益发生意外受伤需要请假,为工伤假。工伤假期根据医疗期而定,工伤假为有薪假。
4.3请假程序
4.3.1员工请假应以“诚实守信”为原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公司将予以辞退;
4.3.2员工请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
4.3.3员工请假需先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及行政部部经理审批;
4.3.4请假半天,经部门经理批准;请假一天,经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经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总经理批准;
4.3.4《请假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4.3.5员工在外请假的,回公司一个工作日内须补交请假单到行政部备案。没有请假单或假期到期没有按时出勤者,有薪假按无薪假论,无薪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200%扣除;
4.3.6晚上加班影响第二天考勤的,公司视其加班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5.出差
5.1员工因公司事务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为出差。
5.2员工出差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一个工作日以内经部门经理审批;一个工作日以上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备案。
5.3如遇紧急情况不能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返回公司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补交到行政部,没有或超过一个工作日按事假计。
6.网络管理
6.1员工在工作时间上网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等;
6.2不允许借助公司名义登陆收费网站,一经发现,除费用自理外,公司要严肃处理;
6.3员工凡公司事务必须使用nar统一邮箱,不得使用私人邮箱,并且公司邮箱管理员可以浏览相关工作内容。
6.4下班后离开办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序关掉电脑。
7.行为举止
7.1在办公区要着装整洁、得体,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7.2不准在公共办公区吸烟、喝酒及大声喧哗;
7.3保持周围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等杂物。
四、电脑的管理
1.公司为每台电脑进行编号、备案,每个人负责维护好自己的电脑;
2.电脑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维修、维护。
五、电话的管理
1.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况,月底要主动索取电话费清单,承担私话费用。
2.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3.总机接外线电话时,电话铃声响不应超过两次,要尽快接起;
4.总台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____公司”当对方告知分机电话时,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接听内线电话的用语为:“您好,总台!”,其他内容视情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5.员工要使用好自己的内线电话机,接听电话时要轻拿轻放,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行政部维修;如果纯粹个人因素导致电话机的损坏,要按价赔偿。
六、宿舍管理制度
1.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传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统由宿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3.1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3.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风雨)。
4.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以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行政部门:
5.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5.2留宿亲友者。
5.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5.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6.员工对所居住宿舍,要爱护公共设施、公司财产,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7.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8.公司领导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9.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并呈报行政部议处:
9.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9.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9.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9.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9.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9.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9.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9.8有偷窃行为者;
10.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长或主管人员检查。
七、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1.为了使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能够规范、有序的进行,各个部门须在周五前将所需办公用品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如有紧急需要,须经行政部经理同意后方可购买;
2.办公室用品用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3.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4.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行政部经理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5.办公人员领用办公用品,必须按实际需要领用,亲自签领,不得代领。
八、办公设备的管理
1.办公设备登记、编号办公设备购买后要在行政部登记,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购买价格、预计使用年限、购买地等基本资料,同时由行政部进行编号备案。
2.办公设备的使用
2.1公司员工使用办公设备前要先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不允许在不了解的情况下随便使用。
2.2公司员工在使用任何办公设备时如果发现有任何问题,要随时通知行政部维修,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2.3公司员工要注意维护好办公设备,有恶意损坏者,一经发现和查处,要严肃处理。
3.办公设备的维护、维修
3.1办公设备由行政部或外来维护人员定期进行维护。
3.2办公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
3.3由于个人因素导致办公设备的损坏,由个人负责维修费用。
工厂规章制度及罚款 石材加工厂规章制度篇六
1、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各级主管的合理安排。
2、经理是公司最高负责人,经理及其直属部门主管有权安排和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
3、公司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4、公司员工因事需请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书面手续,允许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每人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特殊情况经经理批准者除外。
5、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打牌、乱丢垃圾、看小说、书报、打瞌睡者罚款20元,工作时间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6、在工作时间内饮酒上岗者,初次发现罚款100元并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现给予开除处分,当月工资全部作为罚款。
7、未完成当天工作任务而拒绝加班或不服从主管合理指挥者首次罚款20元、第二次辞退。
8、屡次迟到、早退,经多次教育未改正,严重者作开除之处理。
9、在工作埸所喧哗、吵闹、劝阻而不听者罚款20元。
10、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罚款200元。
11、私自拆装车间、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使发生危险者罚款200元。
12、 凡动手打人,出手帮凶,打架时造成对方身体伤害者,使用武力或携带凶器威逼恐吓他人安全,实施暴力或重大侮辱之行为者给予罚款500元,作开除之处理,并送司法部门。
13、 盗窃同仁或公有财物价值在人民币拾元以上者给予罚款200元,作开除之处理,并送司法部门。
14、有旷工人员:旷工半天扣当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如令厂方生产有所延误造成损失严重者,另加处罚。以示警告。
15、凡正式雇员辞职者,需提前十五天提出申请,经各级主管核实,送交办公室签署后方可生效,离职时,员工必须办齐离职手续,经部门主管签核后,工资结清离厂。
16、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或连续旷工三日者,以自动离职论处,员工无条件放弃工资及任何费用,,放弃任何申诉权,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将追究法律责任。
17、通过多次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及工作表现不佳者被公司辞退,公司将提前通知本人办理离厂手续,发给被辞退人员在厂期间出勤工资。
18、凡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而被公司开除者一律当天办理离厂手续, 按规定结算工资,不得停留在厂,若有损坏物品或材料浪费需照价赔偿。
19、以上所有条款公司具有最终解释。
20、凡我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遵守以上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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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规章制度及罚款 石材加工厂规章制度篇七
为搞好企业现代化管理,健全公司组织、树立经管制度、提升企业文化,使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能安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凡公司人员都应遵守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对表现优良者给予嘉奖,小功,大功奖励,对违规乱纪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小过,大过,降职或记过开除处理.
1. 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各级主管的合理安排.
2. 总经理是公司最高负责人,总经理及其直属部门主管有权安排和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
3. 公司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亲自打卡,不得迟到早退或矿工.
4. 公司员工因事需请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书面手续,允许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 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吃零食,吸烟,乱丢垃圾,看小说、书报、谈笑、打瞌睡者记警告(20元).
6. 未完成当天工作任务而拒绝加班或初次不服从主管合理指挥者记警告(10元).
7. 屡次迟到、早退,经多次教育未改正,严重者作开除之处理记小过处分(20元).
8. 在工作埸所喧哗、吵闹、劝阻而不听者记小过(20元).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记大过,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对于工作安排若有单方面不公正意识时,必须先服从后报备.
10.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记大过(50元).
11. 造遥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记大过(50元).
12. 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使发生危险者记大过(100元).
13. 初次带人打卡或委托人代打卡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记大过(50元).
14. 凡动手打人,出手帮凶,打架时造成对方身体伤害者,使用武力或携带凶器威逼恐吓他人安全,实施暴力或重大侮辱之行为者给予罚款并送司法部门.
15. 盗窃同仁或公有财物价值在人民币拾元以上者给予罚款并送司法部门.
16. 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严禁代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打卡),违者一律记小过论处。
17. 有旷工人员: 旷工半天扣当天, 旷工一天扣三天, 如令厂方生产有所延误造成损失严重者, 另加处罚, 以示警告.
18. 凡正式雇员辞职者,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经各级主管核实, 送交人事部签署后方可生效, 离职时, 员工必须办齐离职手续, 经部门主管签核后, 工资结清离厂.
19.未经批准擅自离职,切连续旷工三日者,以自动离职论处,员工无条件放弃工资及任何费用,,放弃任何申诉权,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将追究法律责任.
20.通过多次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及工作表现不佳者被公司辞退,公司将提前通知本人办理离厂手续,只发给被辞退人员在厂期间出勤工资.
21. 凡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而被公司开除者一律先记大过, 当天办理离厂手续, 并结算工
资, 不得停留在厂, 若有损坏物品或材料浪费需照价赔偿.
22.我司的薪资制度为计时,请假事宜:所有请假人员必须填写请假单,经组长,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事假视其它生产任务而定,病假须出示医疗证明;员工入厂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员工办理离职申请,需要提前一个月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到期结算工资,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急辞工者,须扣除半月工资.新进员工试用期为7天,如试用期员工不合格者,工厂给予辞退处理,工厂不给予任何其它赔偿或补贴.
23.上下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加班:18:00
特殊情况需要离岗者,在组长处领取离岗证,到前台登记离岗.离岗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25.上班时间不得接听,玩弄手机,不得聊天或随意在车间走动等一切非工作事宜。
26.所有工人进出车间都必须穿着工衣,佩带厂牌,进车间必须更换工作鞋。
27. 如果发现他人故意损坏公司设施罚款50元.
28. 不许将公司的用具物品带回宿舍..
29,.以上所有条款公司具有最终解释.
30.凡我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遵守以上各条款.
注:凡有特殊情况者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领导批示.
立制人 批准人 日期x年1月1号 x公司行政部
工厂规章制度及罚款 石材加工厂规章制度篇八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就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现制定制度如下: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发现问题立即停售,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三、销售管理制度
1、《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2、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四、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配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五、除虫灭害制度
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天在营业前后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工厂规章制度及罚款 石材加工厂规章制度篇九
第一章 总则
1. 为全面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制, 现以劳动签约及有订立本规则, 凡本厂所属员工都应该自觉遵守本规则。
2. 因业务需要而延聘的特约人员, 技术、管理顾问及定期签约人员(签约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应自觉遵守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的员工是指本厂正式录用的员工及试用期的新招进实习员工本公司)。
3. 本规则如果发生异议, 将提交本厂高级行政同事商讨。 如果还无法解决, 由本厂报请主管机关解释、处理。
4. 合同期定为一年, 每个员工均需订合同。 合同期满要辞工的员工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厂方, 如果某些职位会造成影响厂方生产的, 要等厂方招到人顶替此职位时才能离厂。 辞职人员工资随粮期领取。 如每月 1号发工资, 而1号是休息假期, 则发工资日期为下一个工作天。
第二章 厂规守则
1. 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厂的一切规章本厂的一切规章制度, 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 而各级主管人员必须认真、耐心教导其它员工
2. 各员工对内须认真负责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产品质量、增创新产值; 对外应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3. 员工为事均应循级而上, 不得越级呈报, 但紧急或特别情况下不在此限。
4. 员工非经本厂书面同意, 不得在外兼任与本厂业务有关的职位, 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义经营与本厂相同的经营项目, 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谋取自己或他人之利, 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 员工在工用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除业务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厂电话。
6. 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把亲友带入工厂或宿舍。
7. 员工不得携带枪、刀具、摄影机、易爆及与生产或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厂或宿舍。
8. 员工未经批准, 不得私自携带公共财物出厂, 私有物品携带出厂应向有关领导领取放行证方可携带出厂。
9. 员工上班时必须佩带岗位证进入车间。
10. 上班时间严禁吵闹、喧哗、打瞌睡及阅读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书刊。
11. 讲卫生, 不准在厂内乱扔杂物、不准随地吐痰。严禁用卫生纸以外的杂纸上厕所。
12. 严禁代人打卡或签咭。(除加通宵卡钟打不到除外, 可到办公室签咭)
13. 所有员工不准向公司借款及预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机械设备必须每天保养, 如果出现故障, 应立即切断电源, 请机修工来修理或
2. 主管, 不能私自乱动。
3. 保持厂内设施的整齐, 不准擅自搬动固定的车位, 桌子等厂内的一切固定设施。
4. 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公司或他人的财物。
5. 遵守财务制度, 不得侵占和亏欠公款。
6. 遵纪守法, 文明用语, 不恶语伤人、搬弄是非、大声吵闹。
7. 严禁烟火, 不准在车间内抽烟: 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器和生火煮食; 严禁留客住宿。
8. 管理人员之间应互相帮助, 通力合作。而每个部门主管须管理好自己部门员工, 不可跨越其它部门。(除临时调动安排下)
9. 不得操作使用或练习不属于自己使用的机器设备, 如损坏设备和造成其它后果, 一切责任自负。
10. 保持车台整洁, 每天开工以前必须先擦车台、试车才能正式生产。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关机。
11. 所有工序均要清楚上自己的工号。 不签工号者, 取消此扎工序的工资。 如有自行涂改, 故意制造乱飞, 将作严肃处理。 所有改飞均要管理人员的签名。
第三章 雇用、调动
1. 公司新进员工须经筛选或考试, 并经审查核定才得雇用, 应一律先经试用(一个月), 试用期间, 经考核, 不合格者不予雇用,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 如因志趣不合或无法胜任工作者可按工厂规定办理辞职。
1. 订立劳动契约时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工作经历、学历、身份等事实者, 厂方将按其情节经重做出处理。
2. 未满十六岁者不符合政府用工标准。
3. 新进员工经核准雇用后, 应于接到通知后, 按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处理报到手续, 并缴验下列资料:
4-1. 人事资料卡。
4-2. 习经历证件、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4.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本公司得以民法有关规定诉讼赔偿。
5-1. 侵占或亏欠款(物)者。
5-2. 不法毁损公物者。
5-3. 擅自越权处理事务, 致工厂发生损害者。
5-4. 对本工厂负责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员工(含家属)有不法行为发生损害者。
5. 因营运需要及符合原则下, 调动员工工作时不得拒绝。
6. 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经预告, 终止劳动契约。
7-1. 歇业或转让时。
7-2. 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7-3. 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要之必要, 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7-4. 从业人员对于所担任工作确不胜任时。
1. 员工欲终止契约时, 依本规定预告本工厂, 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 工作时间及休息
1. 本厂员工在办公时间内, 未经师傅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 工作时间: 早上8:30 到12:00
中午12:00 到17:00
晚上19:00起至22:00 (加班)
3. 迟到
2-1. 上班时间开始五分钟以内者为迟到。
2-2. 上班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以后迟到者工者, 领导人员有口头警告。
3. 早退
3-1. 下班时间前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3-2. 下班时间二十分钟以前提早下班者。
4. 请假
4-1. 员工未经请假或假滞未办理续假而擅自不到工者, 第一次会有口头语警告, 再犯者会依照厂规处罚。
第五章 工资
1. 本规则所称工资, 依(劳动契约)规定办理。
2. 员工工资采取先劳动后领工资, 每月发给。
3. 本厂员工之工资发放双方议定, 但公司有权提前或顺延, 但以不超过当月为准。
4. 本厂员工之工资分为下列各项:
4-1. 本薪或底薪(视学识、经历、技术、能力及工作性质而定)。
4-2. 津贴。
4-3. 职务津贴或技术津贴(依职位或职称分别给予)。
4-4. 全勤奖: (i) 每月没有迟到或早退, 全月没请假会发给$30.-全勤奖(含公司规定加班时)。
第六章
1、①.新进员工招聘的基本条件:男女不限,籍贯不限,初中以上文化,年龄18~35周岁,诚实守信,能够吃苦耐劳。 新员工应聘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6张,经面试合格后将身份证暂押于生产综合部事务科,公司安排7天的学徒期,学徒期间不计工资
②.学徒期满后,由本人填写《职工登记表》,事务科将暂押身份证办理暂住证后交还于员工本人,公司即安排其3个月的上岗操作考核期,考核期间实行计件工资制(可当面协商)。
③.新员工试用期满后,公司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特殊工种的合同期限可以延长),合同期满,双方根据意愿可以续签。
4、新员工一经录用,应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统一着装,不得着奇装异服、拖鞋、背心等进入厂区,男员工不得留长发,女员工不得化浓妆;不得言语粗鲁,打架斗殴。
5、新员工一经录用,应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熟练掌握两个岗位工种以上的操作技术,严格执行产品工艺文件不断提高岗位操作水平。
6、新员工一经录用,应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个人卫生及劳动防护,不得违章操作,野蛮操作。
7、所有岗位操作工一律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计件工资制(特殊岗位除外)。新员工第一、二个月内可暂支生活费,具体事宜参照《关于员工暂支生活费的规定》。
8、所有员工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故需要提出辞职申请的,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工段或车间的直接领导递交《辞职书》⑤,《辞职书》经工段及部门领导批准后,可以在批准离厂日到事务科办理资料、工具、宿舍财物⑥等移交手续及水电费清算,经事务科签批后,再按顺序到劳资统计科、公司办公室、财务部办理离厂手续。
9、员工在合同履行期间辞职的,属于违约行为,公司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的规定给予相当于其1个月工资的违约处罚金⑦。员工连续无故旷工超过3天的视为自动离职,其处理方法同上。员工因故被公司辞退的,根据情况处理⑧。
10、员工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紧急或意外等任何原因需要请假并暂支工资的,在获得部门领导的签批后,可将扣除一个月预留工资后的剩余工资结清,如超假3天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获得批准仍未到岗者,视违约行为。
11、员工在合同履行期间,应服从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内部岗位调动,自觉参加公司统一安排的劳动。如在公司非常时期故意刁难提出辞职或不服从管理,在职工中造谣声势,搞小集团,聚众闹事,罢工、怠工,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12、员工因故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向所在工段或部门的直接主管领导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的,视为旷工,连续旷工超过3天的,按自动离厂处理。春节期间,未按规定放假时间而提前离厂或拖延返岗的,按旷工30元/天的规定处罚,连续超过3天的视为自动离职,视违约行为给予处理处罚。
13、员工请假期间没有工资。
14、员工在合同履行期间,应爱岗敬业,自觉维护公司形象,保守公司商业及技术秘密。
15、员工在合同履行期间,其表现突出,为公司做出一定贡献的,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表现恶劣,为公司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公司将给予严肃的处罚。
①、在本公司因故辞职、自动离职、被公司开除的,重新应聘的,不予录用;合同期满离厂后重新应聘的,根据其之前的一贯表现决定是否录用。
②、根据张家港市劳动局有关文件规定。
③、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可以提前在考核期内与其签定书面《劳动合同》。
⑤、在《辞职书》未正式签批之前,员工如有收回辞职申请,继续留下来工作的意愿并得到批准后,应出具书面保证,承诺不再出尔反尔,若再次提出辞职的,公司将给予加重处罚。凡未按规定与公司签定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如超过3个月试用期仍留在公司工作的,属于事实合同,若其中途辞职,按违约规定给予相当于其1 个月工资的违约处罚金。
⑥、“宿舍财物”包括宿舍基础设施、房门钥匙、电器电路(电风扇、电灯、电话等)、床铺、桌椅板凳等等。
⑦、“相当于其1个月工资的违约金”指以该员工离厂前的一个月的工资为标准,一般不低于600元。
⑧、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辞退的,一般不予罚款;因员工个人原因辞退的,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工厂规章制度及罚款 石材加工厂规章制度篇十
一.实训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和工厂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实训学生必须按照工厂的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为:上午7:40~11:50下午1:40~5:00,迟到两次者,取消其实训资格。
二.每天早上7:40全体实训学生召开晨会(周一在工厂门口列队集合,统一校服,面朝旗杆,待升旗仪式结束后进行),由实训指导教师点名,实训组长发放当日实训工作日志,次日晨会前组长汇总讲评,统一收交;每天下午5:00召开当日实训总结会,由组长对当日实训情况进行小结。
三.为更好落实实训学生管理工作,实训组长实行轮换制,即按照点名册顺序每日顺延,组长负责督促及监督本小组当日工作情况、发放和上交工作日志、讲评、协助实训指导教师工作等。
四.统一校服进入指定工作岗位,服从师傅及指导老师安排,认真听取指导,不准擅自离岗、串岗,有事应向当日指导教师或工厂负责人报告,同意后方可离岗。
五.实训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不准任意启、停设备,不准乱动车辆。如发现设备有故障或异常现象,应立即报告实训教师或师傅。不准乱动厂方物品,不得将学校及厂方物品私自带走。
六.在厂区,不准吃东西、嘻闹、奔跑、玩手机、听mp3、看小说等从事与实训无关的一切活动,一经发现取消其实训资格。
七.要维护工作场所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要主动做好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
八.严禁与实训无关的人员靠近各实训工位,实训学生如发现应主动劝其离开,如招引非实训人员来工位串岗,一经发现,一同取消实训资格。
九.对于取消实训资格的学生,本学期学校将不再安排新的实训岗位,并将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实训成绩以零分计。
十.实训学生在实训期间尊敬师傅、服从管理,有事与实训教师联系,若无理取闹,将对其作出相应的处分。
实训学生要爱岗敬业,积极主动钻研实训中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完成各项实训内容。在师傅与实训教师帮助下,做到思想上有提高,技术上有进步,圆满完成实训任务。
工厂规章制度及罚款 石材加工厂规章制度篇十一
1)必须遵守机床工一般安全规程,高速切削时要戴好防护眼镜。
2)装卸卡盘及大的工、夹具时,床面要垫木板,不准开车装卸卡盘。装卸工件后应立即取下扳手。禁止用手刹车。
3)床头、小刀架、床面不得放置工、量具或其它东西。
4)装工件要牢固,夹紧时可用加长套筒,禁止用榔头敲打。滑丝的卡爪不准使用。
5)加工细长工件要用顶针、跟刀架、车头前面伸出部分不得超过工件直径的20~25倍,车头后面伸出超过300毫米时,必须加托架,必要时装设防护栏杆。
6)用锉刀光工件时,应右手在前,左手在后,身体离开卡盘。禁止用砂布裹在工件上砂光,应比照用锉刀的方法,成直条状压在工件上。
7)车内孔时不准用锉刀倒角。用砂布光内孔时,不准将手指或手臂伸进去打磨。
8)加工偏心工件时,必须加平衡铁,并要紧固牢靠,刹车不要过猛。
9)攻丝或套丝必须用专用工具,不准一手扶攻丝架(或扳牙架、一手开车。
10)切断大料时,应留有足够余量,卸下砸断,以免切断时料掉下伤人。小料切断时,不准用手接。
工厂规章制度及罚款 石材加工厂规章制度篇十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现代化管理机制,使内部管理走向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违章可究,从而督导全体员工遵纪守法,共同维护、保障公众生活及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章程。
第二条 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下, 本厂最高领导权力属于总经办 , 并由以总经理为首的办公室领导机构开展具体工作, 聘用职工解雇职工和开除职工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由行政部共同批核。
第三条 凡属本公司职员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管理章程的各有关条款,同时享有本章程所规定的一切权益。
第四条 凡违犯本章程的职员,由有关部门依有关制度为准绳,按程序公正处理。
第五条 各部门可依据本章程有关指导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具体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细则,报公司审核批准生效。
第六条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管理章程。
第七条 对违犯本管理章程的行为者,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投诉的权力。
第八条 本章程由颁发之日起生效,凡与之相抵触的旧条款,一律作废。
第九条 本章程经公司扩大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公司总经理签署生效,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本公司。
第十条 本章程于20xx年九月一日正式颁布实施。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一条 员工守则是职员在公司从业期间,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 努力学习科学知识,认真钻研生产技能、工艺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现代化企业有用之才。
第三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优秀社会公民和企业员工。
第四条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和分工,树立团结协作、积极奉献、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精神。
第五条 严禁参与煽动他人怠工、罢工、打架斗殴及违犯厂规和任何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 树立关心、互助、团结、文明、礼貌、尊重同事工友的处世作风,严禁拉帮结派、损人利己、破坏公司集体凝聚力的各种不良言行。
第七条 热爱公司、忠于公司、忠于事业,以厂为家,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贫”的正确创业观念,反对“淘金”庸俗思想,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积极为厂的各项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 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按时、保质、高效、低耗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做公司出色员工。
第九条 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修养,严禁偷窃公司和同事的财物,以及聚众赌博的一切道德品质败坏的行为。
第十条 遵章守纪、服从大局。严禁任何人以个人理由抗拒、威胁、恐吓、殴打执行公务人员。
第十一条 积极配合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出入车间大门和仓库等公共区域都必须自觉规范佩戴工作证(厂牌),要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吐乱扔,并服从执勤保安人员的检查、监督,自觉维护公共区域整洁环境。
第十二条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自觉遵守签到制度。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接待亲友和外宾
第十三条 工作时间内,员工严禁看报纸杂志、闲谈、窜岗、打闹、大声喧哗,不得接听私人电话,有事应长话短说,以免扰乱工作秩序。
第十四条 公司提倡勤俭节约,能源、用品及各种材料,不损坏公共财物、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每天生产操作之前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操作之后或下班后收好各种文件、资料、工具、零件、产品、关好门窗、水、电、气源。按规定位置摆放工具及物品。每个星期三、五、日为清洁日,搞好个人及集体卫生,经主管检查后合格方可下班。
第十六条 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不得借故、拖延、敷衍、推委。严格按照安全规格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在厂员工必须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和调动,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领导商议,无理由不服从主管调动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十八条 各部门主管,必须注意自身涵养,以身作则,与公司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热情,团结协作精神。
第十九条 本厂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保守本厂经营秘密,维护本厂利益,未经领导书面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本厂所有秘密,否则作盗用和侵权行为论处,本厂将追究违反者的经济责任。未经批准,不得带外来人员到处参观。
第二十条 任何员工在其上班时间及厂内出现突发性的个人疾病、非本职业引起的职业病、打架伤亡等非因工受伤均与本厂无关的疾病一律不负任何责任与费用. 本厂工人与外人打架, 在厂外偷窃等犯罪行为, 均属刑事犯罪, 本厂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犯本章第五、九、十、二十条有关规定者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并做开除出厂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厂不有任何的歧视行为存在,即;
本厂在雇用、薪酬、升迁、训练机会、解雇或退休事务上,不可存在或支持任何基于种簇、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
本厂不可干涉员工遵奉信仰和风俗的权利,和满足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残疾、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政治需要的权利。
本厂不可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削性的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
第三章 员工薪酬制度
第一条 公司采用28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30,需晚上加班的均为18:30-21:00。
第二条 本厂员工分计时和计件两种, 如发现计时员工在主管未做登记的情况下帮计件员做事, 将计时与计件双方皆须1天扣3天工资.
第三条 公司薪酬发放采用隔月结算制,即当月月底发放上月工资, 一般情况下厂方及时发工资, 特殊情况需延时的, 最多不能超过15天。
第四条 每月加班时间平均不能会出36小时。工厂加班薪酬按照薪酬制度给予:
月工资
—————————— = 加班薪酬 (元/小时)
30(天)×8(小时)
(计件工人加班薪酬除外)
如果,公司因出货紧急必须加班时,部门主管会提前通知员工加班,希望员工配合工作。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预防方针,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则。
第二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三条 学徒应在师傅、新工应在组长的指导下,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电设备和危险工种。
第四条 作业员应严格学习、遵守本部门有关安全细则,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机械安全性能正常稳定。
第五条 非机电操作人员,不准私自使用机电设备;非专业机电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拆卸、安装机电设备。
第六条 危险机电设备或工种,必须经培训熟悉本岗位机电设备性能和本工种安全规程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七条 各机电操作者在作业前,要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险设施是否齐整牢固,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第八条 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报部门负责人及时维修,禁止使用带故障的机械设备。
第九条 严禁安排带有妨碍安全性疾病的人员从事机电操作作业、酒后人员及过度疲劳者、精力不集中的状况下操作机电设备。
第十条 严禁任何人或单位私自拆卸、破坏各种安全标识和其它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 各部门机电设备应制订安全检查制度,指定安全维护人员和实行安全监护责任人制度。
第十二条 安全监护人有权依章监督作业,对本安全区域内的违章作业人员不听劝告者,监护人应向人事部申报执罚和当即中止违章者作业。
第十三条 安全监护责任人发现员工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安全监护责任人失职者,应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员工违犯本章有关条款,造成他人伤残的视情节《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如发现有遗失情况,必须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及经理部作处理措施:对所生产产品进行严格检查及金属检测并对场地进行清理。
第五章 人事制度
第一节 员工的招聘
第一条 各部门因生产需要增员时,应由部门组长口头申请或者填写《增员申请表》,报部门部门主管核定生产量情况批准后,再经公司核准,由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
第二条 普通员工由人事部按规定核实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已便安排适当的工作,再进行技能测试。
第三条 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人员的招聘,除进行上述普工考试程序合格后,报总经理或经理面试批准。
第四条 年龄不满 18 周岁的为童工,本厂不允许招请或使用童工和不支持招请或使用童工。
第五条 凡来应聘人员须真实填写应聘申请表,本厂会先对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才可录用。
第二节 员工的录用
第一条 凡被我厂聘请的职员工必须有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年满18周岁,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不良嗜好, 需交免冠2寸/1寸照片1张、清楚了解我厂的厂规并无任何异议后方可办理入厂手续。
第二条 被录用的员工,凭人事部的录用通知书到人事部领考勤卡、安排住宿等上班手续
第三条 新录用的员工一律采用试用制,普通员工的试用期为二个月,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职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并签订试用合同。
第四条 试用期满合格者,员工可继续留厂工作者,必须与厂方签订劳务合同。
第五条 被公司开除的员工,未得到公司总经理的特许,一律不准重新录用。
第六条 辞职员工要求重新回厂工作的,由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公司或人事部批准,并按程序重新办理入厂手续;从本厂辞工次数达两次及两次以上者一律不得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