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能够看到自己的成长和不足,为个人发展提供参考和改进的机会。在总结中,我们可以采用具体的实例来支撑我们的观点和结论。以下是一些总结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供大家参考。
财税体制改革篇一
自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我国全面进入经济体制改革时期。30多年来,财税体制在经济飞速发展的背景下几经变革,从放权让利到分税制,至今已初步建立起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公共财政运行规律的财税体制。
1978年至1992年,我国正处改革开放初期,财税体制立足于党和国家关于经济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率先改革政府间财政管理体制及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一时间,地方政府和企业得以放权让利,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分配关系被逐步理顺,地方、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这一时期财税体制改革侧重点在于,改革政府间财政体制,实行中央与地方分级包干,以扩大地方政府资金配置权限,充分调动地方理财积极性;改革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企业基金、利润流程、利改税以及各种形式的盈亏包干制度等,使企业拥有生产经营必需的自主财权;改革并完善税收制度,逐步形成以流转税及所得税为主体、其他各税配套并存的复合税收体系;改革预算管理制度及资金分配方式和管理方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993年至2017年,我国新型财税体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而初步建立。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新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模式,即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又指明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方向,即在以分税制取代地方财政包干制的同时,依据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的原则,逐步完成税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从十四大到十六大,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即改革分税制财政体制,依照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将中央和地方收入明确划分,并以转移支付制度,对中央与地方分配关系予以规范和理顺;改革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使国家和企业分配关系更加顺畅;改革税收制度,建立并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复合税制体系;在公共财政导向指导下,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制度、“收支两条线”等制度。
自2017年《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经十六届三中全会研究通过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便被注入更多的发展活力,财税体制改革也日益深化和完善。发展至今,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推行新的举措:改革所得税收入分享制度、出口退税制度以及省级以下财政体制,逐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坚持“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税”的指导原则,从结构上调整税收制度;深化支出和预算管理制度,其包括“收支两条线”管理、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等内容;公共财政基本框架得以初步建立;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展开,以清费正税为基础,取消农业税、特产税、牧业税等,促进农村改革和发展。
在税收制度方面,这一阶段的措施比较明显,2017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在全国实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终于得以合并,这促进了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和统一市场秩序的建立。另外,增值税转型稳步推进,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广,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并与国际惯例逐步接轨。这一阶段,国家还调整了消费税、资源税、关税以及出口退税政策,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和新能源开发利用的政策。
二、现行财税体制的常见问题。
(一)各级政府间事权、支出责任等划分不合理。
当前,我国各级政府间事权、支出责任等划分不明确、不合理,具体体现在:各级政府间事权划分缺少必要的协商和统筹,不仅只是以上级决定为主,更显出极大的变更随意性,其稳定性不强,履行有效性则欠佳;各级政府事权划分在法律上表现得原则性过强,比如事权交叉重叠、支出责任重点不明、具体规定操作性不强等现象明显;各级政府间在公共服务具体事项划分中出现多重标准且相互交叉冲突、规范性差,比如中央对一些地方性公共物品负有提供责任,地方政府则又承担了一定的全国性公共物品提供责任;基本公共服务事权重心设置偏低,事权配置无法适应各级政府的行政及财政能力,与国际惯例则更加不能接轨。
(二)现行税收体系不完善。
税收体系不完善、税种设置不健全,是我国现行财税体制的另一主要问题。一则税种少、税收覆盖面窄,税收收入比重低、非税收入比重大。据资料显示,我国目前税收收入、收费收入、预算外收入加起来的体制内宏观税负,仅仅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上限相当;二则现行税收结构、税收负担等均不合理,比如间接税比重过高、直接税比重过低,再如不同企业、地区、人群之间税收负担存在差异;三则现行税种设置不健全,对当前改革开放及经济发展缺乏适应能力。
(三)分税制安排不彻底。
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带来了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但分税制安排仍然不甚合理,省级以下对“分税制”的执行尚不够彻底。首先,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不合理,部分中央税种和地方税种划分出现重叠,以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为例,其理论上归属中央或地方税,但其中部分税种又被重复划分为共享税;再者,中央和地方各级间收入划分比例不合理,并且省级以下分税制改革不彻底,导致中央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比例较低,县乡财政较为困难,债务负担过重。
(四)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
转移支付制度不透明、不规范主要是指:现行转移支付项目设置多、运用不规范,对转移支付制度实际操作、与国际接轨等均产生阻碍;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过小,专项转移则规模过大,且种类设置多、使用操作不规范;目前中央补助地方财政时,“税收返还”方式仍占主导地位;现行转移支付标准的确定和分配,仍以传统“基数法”为依据,且中央补助地方时,项目上要求地方政府也需配有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
(五)预算管理体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财税体制中预算体系、管理体制未能建立健全,即预算覆盖面小、预算体系不完整、预算管理体制不完善,预算编制方法科学性、准确性不强。现行财政预算对政府财政收支活动无法实现全部覆盖,政府预算体系及财政监管无法囊括预算外资金收支;对于社会保障预算,以及覆盖政府资本和资产经营活动的独立资本预算,财税体制预算体系并未将其单独编列;预算编制、执行等过于集中,制约机制丧失,使得财政收支信息披露不充分、预算资金分配不透明,且预算执行中对编制计划调整随意性强,财政预算规范性、严肃性受到严重弱化,且预算监督效果极差。
(一)继续完善税收制度。
在完善税收制度方面,目前已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切实取消相关收费,加强对人员安置的财力保障,完善对种粮农民等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补贴机制。推进增值税改革,及时研究解决增值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改革平稳实施。适当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实行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计征方式,改变部分应税品目的计税依据。完善消费税制度,将部分严重污染环境、大量消耗资源的产品纳入征收范围。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的房产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制度。研究环境税及相关税种的改革方案。
此外,对我国企业而言,所得税负担仍然偏重,税负较大,企业税负应进一步降低。此外,还可通过降低税率、简化征管手段、调整不合理税制结构、减少各种不规范非税收入等方式,减少企业所得税负。
(二)改革预算管理。
一直以来,我国财政收入结构混乱是财政支出不透明、民众监督无实效的主要原因。改革现行预算体制,完成由政府主导支出型向人民通过人大决定和监督支出型的转变。从目前各级政府及其他部门运行状况看,其财税管理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政府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体系,《预算法》形同虚设,预算执行不严,预算各个步骤均缺乏有效监督;财政预算科目不合理、程序及过程不透明、支出项目不具体。因而,应加快《预算法》修改进程,革新预算管理体系,彻底理顺中央和地方财税关系体制,实现地方政府建设借债公开化和规范化,革新清理废除收费罚款体制等。
(三)调整分税制。
在国务院审议并通过的《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中,经济体制改革涉及国有企业、财税、金融、农村、投资等多个领域。有专家认为,作为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难点和重点,财税体制改革牵涉各方面利益,其落脚点在于改革预算制度,以及平衡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及事权。
1994年,我国提出分税制改革,并基本构建出市场经济环境中规范我国中央和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制度框架。十几年来,此框架体系积极促进了我国财税发展,但也积累了诸多问题,尤其从中央和地方财税关系分析,中央财政宽余、地方财政紧张,中央集中能力不断加强,居民收入在gdp中所占比重持续下降。纵观我国复合税制中20多个税种,税种划归中央、省、市、或者县,哪些在一定时期内处理为共享税,以及地方必要的收费权、税率调整权、税种选择权等问题,都在分税制税基调整范围内。目前,财政体制扁平化改革得以推行,中央、省、市县三级财政体制逐步形成,即实现“一级政府,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税基,一级预算,一级产权,一级举债权”。
主要参考文献:。
[1]高培勇.从“放权让利”到“公共财政”――中国财税改革30年的历史进程.理论前沿,2017(23).
[2]高鹏.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的历史回顾与思考.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17第28卷(4).
财税体制改革篇二
3.1.1总体目标。打破铁路纵向一体化的传统组织管理模式,建立横向扁平化的现代企业组织结构,以物流市场经营为核心形成独立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3.1.2改革原则。一是专业化管理原则。构建最小组织单元体,货运管理和行车组织分开,货运管理和经营分开。将专业性强的物流业务交给专业化团队。二是节约化管理原则。尽量减少人员调动和节约人力成本。部分职能合并,如货运管理应包含物流中心物业管理。三是开放性管理原则。跳出两条轨,迈开两条腿,突破铁路运输限制,做成能提供综合运输服务的专业化第三方物流企业。
3.1.3改革思路。首先统一全路货运改革思路,建议以呼和浩特铁路局货运体制模式为原始模式,进一步优化。将路局既有多经企业部分物流服务职能和配套职能分拨,与货运中心合并管理,成立物流集团公司,原货运中心改为物流集团分公司。
然后重组铁路运输公司及相关基金及网络公司,由铁路总公司组建中国铁路物流集团公司,其下设95306电商交易平台公司、中国铁路货运调度指挥中心、中国铁路国际物流集团公司、中国铁路特货物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快运集团公司、中国铁路集装箱公司以及7大区域分公司(东北、华北、华中、华东、西北、西南、华南)。其中,中国铁路货运调度指挥中心主要是“后厂”的相关部门,负责编组站的调度指挥管理,以保证安全和提高运输效率;中国铁路集装箱公司负责多式联运设备研发和制造。中国铁路物流集团公司制定合理的清算机制进行内部清算。
3.2创新运输组织模式。
随着我国高速铁路营业里程的不断增加,既有线的运输能力被不断地释放出来,可以尝试将我国的货运组织模式由以调度生产为中心改为以规划型为主的运输组织模式。规划型运输组织模式严格按列车编组计划和列车运行图组织行车。其中,列车运行图是列车运行组织的核心,行车调度指挥工作是辅助。货车采取按照规定的时点集结方式,货物列车定时定点发车,按规定的路径运行。在这种运输组织方式下,由于货物列车定点集结,严格按照运行图运行,可以实现货运部门在不完全占有机车、车辆和车站的条件下对货物运输过程进行控制,从而可以有效解决货运部门自主经营和掌握货物运到期限等问题。
3.3创新选人、用人机制。
目前,铁路货运改革急需擅长物流管理、市场营销、金融贸易、信息、数据、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铁路总公司各级机构应打破传统用人模式,引进高素质人才,充实铁路货运队伍,用先进的经营理念和技术手段为铁路货运发展注人活力。同时还要建立多种形式和层次的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4下一步工作建议。
到年用4年时间完成铁路货运改革。
4.1成立深化货运改革战略小组。
主要任务:设立机构。尽快从顶层设计成立深化货运改革战略专业小组,机构可设于办公厅总经理办公室,受总公司党组直接领导。此机构必须单独设立,不可临时抽调,避免维护部门利益。人员组成:战略筹备小组人员需精通物流、法律、经济、财会等专业知识,掌握一线运营环节。建议一是从计划统计部、财务部、改革与法律部、运输局、开发部、价格部选拔专业人员若干名;二是从各路局选拔若干人(有货运中心中层及以上经历)。日常职责:一是调研当前货运改革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方案;二是研究当前新型物流市场及前端商业运营模式,设计运营机制;三是督导各部门、各路局按照铁路总公司党组部署任务,推进改革。编制改革方案。一是制定清晰的总体铁路货运改革框架;二是理顺资产移交方案;三是研究制定财务清算机制。
4.2优化路局货运体制及资产移交。
主要任务:成立路局物流集团。具备从事物流服务功能和配套服务功能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主要由既有路局货运处、开发处人员组成,下设部门分别为综合部、计财部、人力资源部、货运管理部(含装卸管理)、供应链方案策划部、营销部、金融部、调度部。组建分公司。以呼和浩特货运组织机构为例,将多经企业物流服务和相关配套功能职能人员划拨到既有货运中心,重新组建成分公司。财务及资产移交。按照资产随业务走的原则,由路局将相关资产移交到局物流集团。
4.3重组全路物流集团。
主要任务:组建专业化公司,明确各公司职能。从中铁集装箱公司,拆分成立中铁国际物流公司,负责全国国际物流业务开发;中铁特货公司负责全路危险品、商品车物流业务;中铁快运公司负责全路高铁快递以及客车行包业务。由总公司资本运营开发部、运输局营运部部门为主组建中国铁路物流集团,将专业运输公司划归旗下。重组各铁路局物流集团,组成7大区域分公司。
财税体制改革篇三
答: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就是健全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科学的可持续的财政制度。
答: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着眼全面深化改革全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三大任务,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4年6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方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应当重点推进3个方面的改革:
三、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权力和责任、办事和花钱相统一,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
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原则是什么?
答: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的6句话、24个字展开:一是完善立法。树立法治理念,依法理财,将财政运行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是明确事权。合理调整并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促进各级政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三是改革税制。优化税制结构,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完善地方税体系,坚持清费立税,强化税收筹集财政收入主渠道作用。改进税收征管体制。
四是稳定税负。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保持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基本稳定,合理控制税收负担。
五是透明预算。逐步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制度,推进民主理财,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
六是提高效率。推进科学理财和预算绩效管理,健全运行机制和监督制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预算改革瞄准“七项任务”
问:下一步将从哪些方面改进预算管理制度?
答:现代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改进预算管理制度主要从七方面推进:以推进预算公开为核心,建立透明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研究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预算平衡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全面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问:为何把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放在预算改革首位?答:预算公开本质上是政府行为的透明,是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需要,也是依法行政、防范财政风险的需要。我们常说,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怎么让群众能看懂、社会能监督?提高透明度是最有效的途径。
目前,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围绕建立透明预算制度,要完善全口径预算,增强预算的完整性,并推进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之间的统筹;进一步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和内容,除涉密信息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
问: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已经启动,下一步规范地方债管理方向是什么?
答: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还将继续扩大,同时要做好两项基础性工作。一是推行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即政府的“资产负债表”,向社会公开政府家底;二是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探索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倒逼政府珍惜自己的信誉,自觉规范举债行为。
目前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有的地方也存在一定风险隐患,全面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是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改革总的要求是,疏堵结合,开明渠、堵暗道,加快建立规范合理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
问:这次深化改革在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有些什么考虑?
答:我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区域优惠政策过多,已出台实施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约50项,几乎囊括了全国所有省(区、市)。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和财税部门执法不严或者出台“土政策”,通过税收返还等方式变相减免税收,侵蚀税基、转移利润,制造税收“洼地”,不利于实现结构优化和社会公平,影响了公平竞争和统一市场环境建设,不符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
今后,除专门的税收法律、法规外,起草其他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区域政策都不得突破国家统一财税制度、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经国务院批准,不能对企业规定财政优惠政策。清理规范各类税收优惠政策,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律停止执行;没有法律法规障碍且具有推广价值的,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有明确时限的到期停止执行,未明确时限的设定政策终结时间点。建立税收优惠政策备案审查、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加强考核问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六大税种引领税制改革。
问:下一步税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完善税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改革重点锁定六大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改革目标是按照税收中性原则,建立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下一步营改增范围将逐步扩大到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各个领域,“十二五”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目标,相应废止营业税制度,适时完成增值税立法。
完善消费税制度。调整征收范围,优化税率结构,改进征收环节,增强消费税的调节功能。
加快煤炭资源税改革。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水流、森林、草原、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建立环境保护税制度。按照重在调控、清费立税、循序渐进、合理负担、便利征管的原则,将现行排污收费改为环境保护税,进一步发挥税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促进作用。
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如何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答:政府间事权划分是处理好中央和地方关系的重要制度安排。从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看,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是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的前提。目前我国中央财政的集中程度并不高,国际上英国、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等国家,中央财政收入比重都在70%以上,美国常规年份也在65%左右。
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主要是在保持中央与地方收入格局大体不变的前提下,合理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遵循公平、便利、效率等原则,考虑税种属性和功能,将收入波动较大、具有较强再分配作用、税基分布不均衡、税基流动性较大的税种划为中央税,或中央分成比例多一些;将地方掌握信息比较充分、对本地资源配置影响较大、税基相对稳定的税种,划为地方税,或地方分成比例多一些。收入划分调整后,地方形成的财力缺口由中央财政通过税收返还方式解决。
此外,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要充分考虑公共事项的受益范围、信息的复杂性和不对称性以及地方的自主性、积极性。根据这样的原则,将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的事项集中到中央,减少委托事务,通过统一管理,提高全国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将区域性公共服务明确为地方事权;明确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在明晰事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中央可运用转移支付机制将部分事权的支出责任委托地方承担。
中国准则。
中国自1987年在中国会计学会年会上,成立了七个研究组,其中一个就是“会计原则和会计基本理论研究组”。该组织曾先后于1989年起开始研究和探索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于1989年1月及1991年1月召开了二次研讨会,分别讨论了会计准则和物价变动与外币业务会计两个专题。
1989年1月,这个研究组在上海召开的第一次会议,讨论了制定中国会计准则的必要性、会计准则的性质和内容、会计原则与现行统一会计制度的关系、研究和制定会计准则的思路等问题,会后提出了《工作程序》、《形成会计原则说明和研究报告的程序》等一系列文件,并更名为“会计基本理论和会计准则研究组”。研究组以合适的形式发表自己的意见和成果,并向财政部有关部门提出建设性建议。
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也于1988年10月建立了会计准则课题组。课题组在1989年3月提出了《关于拟定中国会计准则的初步设想(讨论稿)》和《关于拟定中国会计准则需要讨论的几个主要问题(征求意见稿)》,并在全国会计工作会议上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草案)提纲(讨论稿)》。
1991年11月26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基本准则)(草案)的通知》,向全国广泛征求意见;在1992年7月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讨论后,1992年11月30日以部长令形式正式发布了建国以来中国第l号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并决定自1993年7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实施。
从1992年《企业会计准则》发布以后,财政部即着手草拟制定具体会计准则,为保证准则质量,分别成立了国外、国内两个咨询专家组和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经过三年多的努力,1996年完成了30多个具体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分四辑印发各地征求意见。到2001年先后修订、颁发了16项具体会计准则。
2006年2月15日颁发38项具体准则形成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这些具体准则的制定颁布和实施,规范了中国会计实务的核算,大大改善了中国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和企业财务状况的透明度,为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证券市场的发展、国际间经济技术交流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四、《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五、《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六、《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七、《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八、《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1993年发布、1999年、2000、2014。
财税体制改革篇四
财政收入与支出是国家对社会公共措施进行建设等各项社会治理工作的经济基础,是国家行政系统得以运行的重要支柱。财税体质的改革对于实现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的经济体制、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并且在发展的过程中兼顾发展中的效率与公平、统筹当前与长远之间的关系有重要的影响。
首先,可以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促进市场合理公平的配置资源,将会更加有力于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增加国民经济活力。
其次,在财税改革中针对不同的产业实行差别化财政政策,既可以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又可以促进其向现代化的方向发展,更加的经济、环保。
再次,可以发挥财政对金融资金的引导功能。可以进一步完善担保系统的发展来整合国家的扶贫基金,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把资金真正的引导到需要资金来促进发展的贫困地区。
最后,可以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彻底改变以前只以gdp数字作为衡量标准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加入城镇居民收入、社会就业率、物价水平、环境保护、财政收入、贫困人口等指标。
与此同时,还可以通过财政政策保护环境。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快对资源税改革,坚持实施“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国家层面政策的引导来加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投资力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其根本目的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房价高,要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监管,为人民的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支持;医疗卫生关系着全国人民的身体健康,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借助互联网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实现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全覆盖;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要促进城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保障教育公平;社保对实现社会公平,稳定社会具有重要作用,要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健全社保财政投入制度,完善社保预算制度。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年进程中取得了巨大的历史成就,当前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推进城镇化建设、人口结构老龄化、全民社保制度建设等问题对财政支出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的弊端日益显著。为了应对未来持续存在的财政压力和充分发挥财税制度的调节作用,亟待启动建立与当前我国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税制度。
(一)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现代国家已经将预算管理制度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制度,并以写入法律。预算不是预测,是对预测的一种反映,是对未来的规划。如,国家预算体系不够统一完整,各级政府预算外收支缺乏整体协调,预算的许多环节不够透明,保障机制尚不健全。而且长期以来,财政支出固化,与财政收入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对此,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不仅仅依靠《决定》,更要健全法律保障,出台《预算法》,以规范政府权力。预算制定的整个过程都要从法律上予以监督控制,全面维护公款的安全规范使用。
(二)完善税收制度。
税收是国家取得收入的基本形式,也是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工具。财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税收制度的改革。从《决定》精神来看,税制改革的重点之一,是逐渐取消营业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畴;不动产也被纳入了增值税进行抵扣的'范畴,减少了企业增值税的缴纳压力。这项改革是牵动着整个财税体制的重大举措。过去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中央和地方的共同税,“营改增”必将改变中央和地方的分税方式。涉及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必须兼顾两方面的利益,适当调整增值税的分享比例,基本原则是不影响地方的既得利益,以保障这项改革的顺利推进。此外,对于全民所有的公共资源、资产也纳入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权划分范围,综合考虑,彻底调整两方面之间的财权划分范围和划分方式。
(三)财政制度的支出责任与事权相适应发展。
目前我国的各级政府间存在着支出责任与事权不相匹配的现象。一是二者的界定不清晰、明确,例如:中央将一些应该自己负责的事务交给地方完成,而一些地方应该自己负责的事务,却让中央承担了较多的支出责任。二是事权和支出责任协调机制存在着一些漏洞。例如:中央一些政策措施的出台,总是以部委下发文件的方式命令基层政府执行,没有提前沟通协调。三是一些新增支付责任划分不明确。如最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农村义务教育、农村低保、村级组织财力保障等。对此,可初步设计出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明细单,明确事权划分,界定好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在以后工作中逐步优化与细化。在此基础上,划分政府间收入,对于上下级政府、不同地区之间的财力余缺,可借助转移支付等手段进行调节,保障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
三、结束语。
通过上述途径对财税体制进行改革必定会触动一些既得利益群体,但是任何改革遇到阻力都是必然的。然而,如果这些改革符合人们大众的根本利益,只要坚持推进和改善就能够对收入分配制度进行调整,促进社会经济活动更加的具有公平、效率,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保障发展的效果。
参考文献:
[1]贾康.服务全局的财税体制改革与财税调控[n].广东商学院学报,2014(02)。
[2]周幼曼.推进人口城镇化的财税体制改革研究[j].经济与管理评论,2014(04)。
财税体制改革篇五
营改增,通俗的解释就是把现行的营业税改变为增值税。在经历了一年零七个月的局部试点之后,这项改革于今年8月扩展至全国范围。从表面上看,它只是一个税种或者一个税种中的税制构成要素的变化调整,但深入一层看,它实际上具有牵动财税体制改革的特殊威力。
40%左右,营业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15%上下,它们分别属于我国现行税制体系中的第一和第三大税种。二者合并之后,增值税的比重将超过55%。为防范可能出现的财政收入体系风险,作为一个补充措施,有必要调整增值税的税率,使增值税和营业税合并之后增值税所占的份额不至于急剧增加。财政收入一方出现如此的变化,财政支出一方则不会相向而行。因为,除非受战争和特大自然灾害影响,正常年间的财政支出规模往往是扩张的。能够有所控制的.,主要限于它的增量或增幅。财政收支之间的差额用什么办法加以填充呢?通过现行税制的结构性调整,增加直接税是一个可取的办法。而由此带来的直接税建设的提速和直接税在全部税收收入中比重的提升,对经济社会运行将具有深远的影响。随着营业税和增值税收入归属及其征管格局的打破,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基础也会动摇。与之相对应,所谓“财权与事权相匹配”或“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分税制原则,也就有了重新审视并布局的前提和必要;以中央转移支付为主要平衡器的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也就有了在制度上和操作上重新讨论并设计的前提和必要;以国、地税分设为主要特点的现行税收征管格局,也就有了重新考量并调整的前提和必要。由此,整个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以及整个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行政关系,也就有了重新界定并规范的前提和必要。
财税体制具有综合性,它既是政府活动的基础,又是连接政府和家庭、企业的纽带。故而,发生在这一领域的任何改革事项都会影响整个经济领域。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
财税体制改革篇六
会上,财政部作了汇报,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南、广西、云南、陕西11个省(区、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发言。李克强说,财税体制改革牵涉面广、关注度高,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深刻影响。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前期试点已取得积极成效,今年要全面推开,进一步较大幅度减轻企业税负,这将对发展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重要作用。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按照新发展理念的要求,改革和完善财税体制与运行格局,推动发展转型升级,促进成果共享。
李克强强调,全面推开营改增、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要着眼调动市场主体发展积极性。顶住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推动稳增长调结构,要用好财税体制改革这一利器,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把握好改革的政策取向,通过全面推开营改增等改革举措为企业减负松绑,放水养鱼,为鼓励社会投资和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更宽松环境,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在培育发展新动能中涵养宝贵税源,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李克强说,全面推开营改增、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要有利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通过完善中央与地方事权和财力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形成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在发展中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良好格局。增值税分享比例在全面推开营改增后要做合理适度调整,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增强地方财政“造血”功能,营造主动有为、竞相发展、实干兴业的氛围。
李克强指出,全面推开营改增、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必须周全考虑、精心设计。今年全面推开营改增并加大部分税目进项税抵扣力度,将带来大规模减税,中央和地方都要采取措施落实到位。要把握节奏、稳妥推进,采取增量式、渐进式方法推进改革,避免财力分配格局变化对经济平稳运行造成影响,确保相关改革措施尽早见效。
李克强强调,当前财政收支压力较大,要把应对现实挑战、推动长远发展和实施改革攻坚更加紧密结合起来。各部门、各地方要讲大局、算大账,破除利益藩篱,上下同心推进改革,用改革新成效谱写发展新篇章。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推荐:
财税体制改革篇七
[摘要]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经济的发展也反映出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部分,于是党中央和政府提出了深化改革的政策。在经济发展部分,当前的财税制度已经不能满足我国经济的发展,因此,为保证经济能够快速发展,需要进行财税制度改革。在财税制度改革的同时还要注重保证社会的持续健康的发展,构建现代国家财税治理结构。这就要求国家在进行财税制度改革是能够坚持稳定增长、惠民等原则,解决财税制度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问题。
0引言。
1.1税制不完善。
财政收入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新中国自成立开始,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财政收入不断提升。这一变化在改革开放后更加明显。根据国经济收入模式来看,我国财政收入可以分为公共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当前,税收收入已经成为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但是,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表现出的突出问题是税收体制不完善。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税制结构不合理。在整个税收体制中流转税过多。流转税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和关税等一系列的税收项目,这样的税收体制不能够真实有效地体现税收制度的公平原则。在这些税收中具有共同的特点就是,依据商品销售收入进行计税,然后税收款项计入到商品的销售价格中,在商品进行销售时进入成本然后通过交换环节将税收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这样就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因此,通过实践我们可知,流转税越多企业的生产成本越多利润越少,对于国内各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具有消极影响;另外,流转税的征收形式决定了税收的最终承担者是消费者,无形中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不利于扩大内需,最终影响国内经济发展。
第二、税收法定原则没有完全落实。所谓税收法定是指国家税收征收标准是通过法律制定实施的,政府在税收征收方面要依据法律规定来实行。但是,当前我过现行税收制度下,只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这三个税收项目是通过全国人大审批通过的法律,其他剩下的15中税收都是国务院制定的暂行条例,因此就造成了许多税收在征收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造成了税收法定意识单薄,这样不利于税收体制的贯彻实施。
1.2支出结构不合理。
财政支出是指政府根据当年公共服务和产品所需要而花费的社会资源。公共支出是政府的一项职能,只有将职能行使到位才能真正地发挥社会资源在公共产品和服务中的作用,造福于民。但是,从当前的实际中来看,我国财政支出还存在这不合理的现象,主要是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用于投资建设领域资金较多,而用于民生领域的资金较少。主要表现在,国有企业在税收方面获得的各种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其程度和数额都在连年的增加,这样不仅对于国企的发展有着消极作用,而且对于民生领域的企业而言也具有消极影响。第二,政府自身消费支出偏多。这其中一方面是行政人员的增加,主要在于工资支出,另一方面则是行政成本偏高,多有浪费现象。使得政府的项目经费成为最主要的支出部分。例如,党和政府一再强调的三公支出问题,政府一再出台政策遏制行政浪费,在近年来初步取得成效,但是在一些基层地方仍然有浪费现象。
1.3预算管理制度不科学。
预算管理是指政府对未来一年的财政收支进行计划,经过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等程序保证财政收支的正常运行。在当前实际中,我国预算管理制度的问题主要是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政府对财政收入缺乏全口径管理。当前,政府财政收入中大部分是纳入到财政预算体系内,剩余部分则是纳入到了政府性基金中,然后通过专门的项目进行预算和统筹安排。但是,这样的运算体系容易造成统筹不公而置一些资金成为闲散资金,并不能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用,容易造成政府资金的浪费。第二,政府财政信息不透明。政府资金运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需要监督,不仅需要人大的监督还需要社会的监督。政府财政信息的公开就是为了能够有效的接受大众的监督,督促政府财政工作更好的完成。但是实际上,政府在财政公开部分并没有真正做到公开、透明,不仅从数据上并不透明,在程序上也没有做到公开、透明。在一些公开的项目公示中,缺少必要的介绍和解释,不利于公众的监督,也造成了对政府公布数据难以客观评价的局面。
1.4政府间的财政关系不规范。
2.1完善财税体制,规范财政收入。
首先,推进相关税种改革。根据财税体制的现存问题所知,间接税过多不利于经济发展,因此,在财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应该减少间接税在税收中的份额。在当前的财税改革中,中央提出了营改增的税收制度改革,是指讲流转税中的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这样可以减少重复征税,一方面可以减轻企业和生产者的付税负担,另一方面可以减少消费者的负担,扩大内需,促进国内经济增长。在减少间接税的同时增加直接税,可以调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分类制改为综合制。这样改革可以调节过高收入者,减少贫富差距。另外,改变个人所得税在整个税收中的比重,更好更有效地体现公平的原则。在进行财税体制改革的同时还需要推进行政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高效、科学的征收手段,确保个人信息网络化,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
其次,落实税收法定的原则。在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政府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时,未来税收种类的设立、制定以及税率的改革都需要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来进行制定和调整,以及对于各行业的税收优惠制度也需要进行规定,这就要求税收部门和纳税人员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以及正确地执行和落实税收法定的原则。这样就遏制了部分地方政府干涉税收的行为,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可依据的法律措施。
2.2优化财税支出结构。
首先,在财政支出方面,应该增加在公共领域的支出,例如加强教育领域、医疗卫生领域、公共交通领域和社会保障领域等公共领域的财政支出,通过努力实现大面积的覆盖。在这一方面的财政支出中,不仅需要政府进行购买,还可以通过引进社会资金进行公共事业建设。这样不仅可以使公众和老百姓享受到更加便利和优质的公共服务,还能够激活社会资金,实现资金的再利用。另外,还可以实现政府行政资源的高效化,然后去完善需要政府加强监管的事情,比如说加强市场监督和监管,讲精力反正食品监管、环境保护等直接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上。
其次,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在各贫困地区进行充分的调研,对各地的财政政策进行了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保证扶贫效果,并增加社会保障。再则,对于三公经费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减少行政成本。只有真正落实上述工作,才能够保证财税体制的优化,保证政府支出的有效性。
2.3建立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在现代国家实现预防和控制腐败的重要手段是制定有效的预算制度。主要表现在:第一,规范完整。这就要求政府能够把所有的财政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通过政府有效的头筹安排来进行预算支出,保证资金安排的准确性和透明度。激活各项资金的使用。第二,公开透明。政府应在财税改革中将公开透明原则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推动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进程。主要内容有财税政策、预算管理、收支安排、执行情况等。
2.4调整政府间财政关系。
在财税改革中,调整政府间的关系是保证财税改革能够顺利实行的重要保障。在调整政府间的关系中,首先,通过减少地方政府部分事权,将这一部分事权给中央政府,同时确定政府的职权,明确政府间职责分工。这样可以减少委托事项,从整体上来提高全国的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第一,通过事权的转移可以减少地方政府的负担和财政支出,为全国公共服务提供支撑。第二,对于需要进行跨区域的重要项目建设中,应该将职权归至中央,有中央进行调控和负责,然后通过中央和地方政府进行共同管理维护。第三,中央政府需要承担公共社会保障职能和卫生职能。这是因为,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只能进行执行,其行政范围只能在自己管辖的地方。只有通过中央政府统一管理,才能够将公共服务职能的效用发挥到最大。第四,对于教育方面的支出,也需要中央政府进行承担。在这一部分,义务教育的费用支出应该由地方政府管理,但是中央政府应该对部分贫困地区进行均衡性转移支付。这样能够保证义务教育的顺利实行,并保证地方人民能够享受到受教育的权利。
总之,财税改革需要进行多方面的调整和改革,还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诸如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生态等因素,这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财税改革需要在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后进行推进和实施,要以促进经济发展和保证社会和谐发展为首要原则,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证。
主要参考文献。
[1]罗红.我国财税体制的问题及深化改革的思路[j].安徽行政学院学报,2016(1):74.[2]廖书善.关于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梳理和思考[j].当代经济,2016(3):81.
财税体制改革篇八
尊敬的党组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财税体制改革提升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并赋予了“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特殊定位。全会通过的《决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是,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政策,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
预算管理制度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制度与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一个国家的治理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预算能力”。目前我国预算审批包括收入、支出和收支平衡,但核心是收支平衡,而不是支出规模与政策,《决定》指出,审核预算的重点要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这一原则命题揭示的重大政策转向是,税收不再是各级政府预算确定的任务,而是预期目标。这有利于税务机关按照法律征税,避免为了完成任务多收或少收的体制弊端。不仅如此,这一原则规定打破了各级财政固有的“重收入、轻支出”的倾向,有助于推动各级政府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有助于纳税人判断政府为社会成员提供的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范围、数量和质量。另外,《决定》指出要建立跨预算平衡机制、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以及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以期为增强预算科学性和执行的有效性提供重要机制保障。
二是完善税收制度。
税收是政府收入的基本形式,是国家存在与公共治理的基础,也是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工具。《决定》提出深化税制改革的重点内容包括:全面推进增值税改革乃至将增值税推广到全部服务业,把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建立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推进消费税改革,调整征收范围、环节和税率,进一步发挥消费税的调节功能;加快房产税立法和改革步伐,提高保有环节的税收;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进一步发挥税收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作用;加快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三是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制度。
事权划分是现代财政制度有效运转的重要前提。目前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一些应由中央负责的事务交给了地方,一些适宜地方负责的事务,中央承担了较多的支出责任。而中央通过大量转移支付对地方进行补助,客观上影响地方政府的自主性。因此要由粗到细设计中央、省、市县三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明细单,列明各自专享事权以及共担事权的共担方案,并在今后渐进优化与细化。在明确政府间事权划分基础上,界定各级政府间的支出责任,明确划分政府间收入,再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进行调节上下级政府、不同地区之间的财力余缺,补足地方政府履行事权存在的财力缺口,实现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在此基础上,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
汇报人:xiexiebang。
财税体制改革篇九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
内容提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财税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国家财政实力不断壮大,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现代金融组织体系和市场运行机制建立,财政货币政策调控机制不断完善。为完成“十二五”时期的战略目标,必须继续深化财税金融领域的改革,发挥财税金融体制和政策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推动作用。
(1)实行“分灶吃饭”的财政管理体制。
1980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基本内容是:按行政隶属关系,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范围,地方以收定支,包干使用,自求平衡。
1985年,在实行“分灶吃饭”财政体制和两步“利改税”改革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这种财政管理体制,在形式上向分税制有所靠拢,但实质上仍是包干制。
198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地方实行财政包干办法的决定》,各地方开始实行六种新的包干体制。此后,财政包干体制一直执行到1993年。
(2)围绕扩大企业自主权推进税制改革。
1978~1982年是我国税制建设的恢复时期和税制改革的准备时期。1980年和1981年两年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三部税法颁布,初步形成了涉外税收制度。
1982年以来,围绕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和确立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除实施“利改税”外,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包括:把原来的工商税,按性质划分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盐税;开征个人收入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等;实行支持和鼓励横向经济联合的税收政策;改革关税制度,实行关税互惠条款等。至1993年,我国形成了由七大类37个税种构成的复合税制体系。
(3)完善财政管理制度。
1979年起,进行基本建设投资由财政无偿拨款改为贷款的试点工作。1981年发行国库券,成为恢复与发展国债制度的开端,并尝试在财政经济运行的调节中使用财政赤字工具。
1982年以来,进一步改革财政管理制度。一是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推行“拨改贷”、经费包干等新的管理制度。建立预算收支的约束机制,增强财政分配的透明度。1990年着手试编1991年度的复式预算(草案),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管。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1988年,国务院成立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有步骤地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积极建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三是完善会计管理制度。《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分行业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开始实行。四是改进国债发行方式,开放国债流通市场。
1994年以来,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和深入,初步形成了以分税制为主体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
(1)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支出责任,明确中央与地方的收入范围。
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需支出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
按税种划分了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必需的税种划为中央税;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税种划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将地域性强、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为地方税。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
(2)稳步推进税制改革,调整完善税收体系。
1994年进行税制改革,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和合理分权为基本原则,建立了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新流转税制。对部分产品开征消费税,统一了内资企业所得税,简化并统一个人所得税制;实行了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其他工商税制改革,以农业特产税为重点的农业税制改革,进一步改革完善了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后,我国税种由原来的37个减少至23个,初步实现了税制简化、规范和统一,形成了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其他税种相配合,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调节的税收制度。
近年来陆续进行了必要的税制调整。一是流转税制调整。增值税:2004年东北地区装备制造业等率先进行增值税转型试点,2006年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至中部部分老工业城市,2009年起全国正式推开。消费税:2006年大规模调整消费税税目和税率,强化了税收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调节作用。二是所得税制改革。2006年以来多次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减除标准,目前已提高到3500元/月。2008年起,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三是道路和车辆税费改革。2000年用车辆购置税取代车辆购置费;2009年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
(3)实行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为照顾地方既得利益,分税制改革后实施了具有转移支付性质的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制度。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以1993年为基期,基数部分全额返还地方。1994年以后实行增量按比例返还。
1995年实施中央对地方的过渡期转移支付,并开始引入标准财政收支概念。2002年将过渡期转移支付制度改为财力性(2009年又改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2002年实行所得税收入分享机制改革,除少数特殊行业或企业外,对其他企业所得税和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实行中央与地方增量分成、比例分享。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目标要求,为配合实施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目标和推动重大改革,实行中央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
各省参照中央做法,初步建立了省对县市的转移支付制度。
(4)农村税费改革进展顺利,公共财政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为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2000年开始在安徽等地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2002年试点范围扩大到河南、河北等16个省区,2004年起除烟叶产品外,取消了农业特产税,2006年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农村税费改革进入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的新阶段。近年来,一些地方还根据本地区实际,对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开展了“乡财县管”、“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和“扩权强县”试点。
(5)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实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从2006年起施行新的收支分类方法,主要是按照功能分类设置财政支出科目。二是先后推行了部门预算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等。三是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07年起试行编制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0年起预算草案随国家预算报全国人大审批。2010年起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形成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和“双主体”复合税制。
1978~1994年,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下降,各级财政都不同程度地出现困难。分税制改革后,财政收入呈持续稳定增长态势。1994~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7.39%,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由1994年的10.8%上升至2010年的20.71%。
“双主体”复合税制已经形成。1994年,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营业税三税合计占全部税收收入的67.6%,2010年下降到52.3%,下降了15.3个百分点。1994年所得税占全国税收收入比重为13.8%,2010年上升到24.15%,比1994年提高了10.35个百分点。
2.中央财政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增强。
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大幅上升,改变了中央财政能力下降的局面。中央财政本级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93年的22.0%提高到2010年的58.04%,上升了36.04个百分点,近年来基本稳定在52%以上,为中央政府提高宏观调控能力、丰富调控手段创造了条件。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不断扩大,中央财政对地方尤其是不发达地区的财力补助不断加大,促进了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均等化。2010年,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总额(不含税收返还)27347.72亿元,为1995年的53.8倍。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达到4759.79亿元,是1995年21亿元的226.7倍。
地区间人均财力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扭转。2000年,西部与东、中、东北地区人均财政支出之比为1?1.45?0.75?1.49,2010年这一比例缩小为1?1.04?0.73?1.15。
3.公共财政管理体系初步建立。
公共服务职能得到强化。教育、医疗、社保占全国财政支出比重稳步上升。2010年,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达到14.0%、5.35%、10.16%,比1998年提高1.6个、1.55个、7.16个百分点。
农民负担明显减轻,财政支农支出大幅增加。与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农村税费改革使全国8亿农民每年减轻负担约1250亿元,人均减负约140元。各级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2009年,仅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到7253亿元,比2006年翻了一番。
(1)建立专业金融机构,多元化金融机构初步发展。
1979年恢复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来,1984年初工商银行正式成立,四家专业银行构成了一个分工明确的国家专业银行体系。
1986年,国家放开商业银行准入。中信实业银行(1987)、招商银行(1987)、深圳发展银行(1987)、中国光大银行(1992)等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并迅速发展,中国银行业机构的多元化、竞争性格局逐步形成。此外,外资金融机构也逐步进入中国。
这一期间,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呈现了快速发展的态势。
(2)人民银行开始履行中央银行职能。
1984年工商银行成立后,人民银行成为专门从事金融管理、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政府管理机构,初步解决了人民银行“政企不分、一身二任”的弊端,“大一统”金融体系走向终结,中央银行制度初步确立。
(3)探索建立各类金融市场。
同业拆借市场。1986年在广州等5个城市试点开放和发展同业拆借试点,然后在全国铺开。1990年人民银行制定了《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由于1992年~1993年非法集资与违规拆借现象愈演愈烈,1993年人民银行发布一系列规定,进一步规范与整顿同业拆借市场秩序。
债券市场。1981年,我国政府开始发行国库券,揭开了中国国债市场恢复和起步的序幕。此后,又陆续发行了财政债券、国家建设债券、特种国债、保值公债等多种形式的国债。1988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沈阳、上海等7个城市开办了国库券转让业务试点。随后,试点扩大到北京、天津等54个城市。1984年,企业开始通过发行债券募集资金。1993年出台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企业债券管理体制进行了规定。
股票市场。1984年,股份有限公司开始在中国出现,“股票”这一新生事物进入中国经济金融领域。1986年,开始办理股票柜台交易。1987年1月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出台了《证券柜台交易暂行规定》。党的十三大后,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革试点拉开序幕,大批国有大中型企业开始股份制改造和发行股票。1990年底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成立,中国股票交易市场步入规范发展阶段。1991年深圳和上海交易所先后发布了深证综指和上证综指。这一阶段,对股票发行上市采取“规模控制+实质审批”的计划管理模式。
外汇市场。1979年,我国开始对出口企业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允许留成外汇相互调剂。1985年,第一个外汇调剂中心在深圳成立,形成了企事业单位之间外汇余缺调剂的市场。
(1)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分业监管制度。
1994年,人民银行加快了改革步伐和职能转换。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颁布实施,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人民银行的中央银行地位,确立了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发展和监管思路。2003年底《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调整了人民银行职能,进一步明确了其宏观调控部门的定位。
1998年开始,金融监管职能逐步从人民银行分离出来。成立于1992年的国务院证券委于1998年撤销,职能划归证监会。证监会对证券期货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1998年,保监会成立。2003年4月,银监会成立,标志着中国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的最终确立。
(2)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
不断调整和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一是逐步优化货币政策目标。《中国人民银行法》确立了币值稳定在货币政策目标中的首要地位。1994年货币供应量和新增人民币贷款成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1998年取消贷款规模控制,货币供应量和同业拆借利率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的目标。二是丰富货币政策工具。再贷款、存款准备金率等手段逐步发挥作用,但信贷计划仍然在货币政策工具中起主导作用。随着货币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间接调控机制的逐步健全,利率、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操作等货币政策工具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一些新的数量型、价格型和审慎型调控工具不断丰富和完善。三是积极稳妥地丰富宏观审慎工具。灵活运用信贷政策、差别存款准备金率、住房抵押贷款按揭比例等手段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引导货币信贷平稳增长。2011年,还引入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措施,以引导信贷结构。
(3)推进金融机构的市场化改革。
1994年,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设立,将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开,中国金融机构体系改革进入了以市场化为基础的商业化改革新阶段。1995年颁布的《商业银行法》,确立了四大国有专业银行的平等地位和商业银行性质。为推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国家先后发行特别国债注入资本金、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不良资产。2002年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后,新一轮商业银行改革拉开帷幕。2003年以来,经过汇金注资、引进战略投资者等环节,中国银行(2005)、建设银行(2006)、工商银行(2007)和农业银行(2010)先后在内地和香港公开上市。
股份制商业银行强化公司治理建设,通过引进合格境外投资者,进一步完善资本结构。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先后完成股份制改革,在内地或(和)香港成功上市。
2007年底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了政策性银行商业化转型的改革思路。2007年底,汇金向国家开发银行注资200亿美元,并正式启动改革进程。2008年底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进出口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也在研究制定改革方案。
1996年开始,监管部门按照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对证券公司进行了清理和规范。1999年《证券法》实施后,对证券公司实行分类管理。2003年8月起,我国对证券公司实施了综合治理,稳妥处置了高风险和严重违规的券商。2004年、2005年开展创新试点类和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工作。2007年8月评审结束,标志着我国证券公司高风险的综合治理阶段结束。
证券交易所成立后,中国的基金业开始起步。但基金发展过程中的不规范和其他问题逐步暴露,多数基金的资产状况趋于恶化。1997年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颁布了《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为我国基金业和基金公司的规范发展奠定了基础。2004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实施。在此基础上,证券监管部门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对基金公司的管理。
1993年底国务院颁布的《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保险业改革的基本思路。1995年通过的《保险法》,标志着中国的保险体制改革在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上迈出关键性一步。199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制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各全国性和地方性保险公司相继成立,推动了保险竞争格局的形成。2003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再保险公司三家国有保险公司改制工作基本完成。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正式更名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底,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随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在纽约和香港两地同步上市。
1995年,信托投资公司开始同其所属银行脱钩。1999年,人民银行开始对信托投资公司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同时起草了《信托投资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文件。到2000年,全国信托投资公司的清理整顿工作完成。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颁布,中国信托业运行有法可依。
(4)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同业拆借市场。1996年,人民银行以原有的外汇交易系统为平台构建了全国统一拆借市场。1996年放开拆借利率上限。1998年以后,逐步扩大市场参与主体范围。2002年成员准入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2007年1月,人民银行推出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成为人民币的基准利率。2007年7月,人民银行颁布新的《同业拆借管理办法》,全面调整了同业拆借市场的有关规定。
债券市场。1996年起,三家政策性银行开始发行政策性金融债。为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1998年以后,国债发行规模显著扩大。2004年允许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补充附属资本。2007年,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对境内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规定。2008年,企业债券发行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将先核定规模、后核准发行两个环节简化为直接核准发行一个环节。2008年人民银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开始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由发改委、人民银行和证监会分别实施监管的债券得到迅速发展。
股票市场。1999年7月,《证券法》实施,中国的证券发行发生了制度性变化。从发行管理体制看,审批制被核准制替代。2000年《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正式颁布,2001年证监会正式取消了审批制和招标制,代以“核准+通道”的发行模式。2005年开始实行股权分置改革,解决中国股市存在的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分置问题。到2007年初,经过64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基本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2009年10月30日,2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创业板市场顺利推出。
外汇市场。1994年,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建立了银行间外汇市场,实行结售汇制度。外汇市场的交易品种从仅有美元和港元,增加到日元、欧元等8个,并引入远期外汇交易。从外汇制度看,做市商制度、双向交易、询价交易等制度先后被引入。2005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形成更富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此后,银行间外汇市场形成的汇率成为人民币的基准汇率。
1.金融总量不断增长。
(1)货币存量增加,经济货币化程度不断提升。
1978年,中国经济流通中现金(m0)为212.0亿元,狭义货币(m1)为580.4亿元,广义货币(m2)为1159.1亿元。改革开放以后,货币总量持续增长。到2010年,m0余额为44628.17亿元,m1的余额为266621.54亿元,m2的余额为725851.79亿元,分别增长了209.5倍、458.4倍和625.2倍。整个经济的货币化程度也不断提高。m2占gdp的比例从1978年的31.80%上升至2010年的180.91%。
(2)金融资产总量急剧扩张。
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快速增长。从1983年的不到4000亿元人民币(均为国有专业银行所拥有)增长到了2010年842803.85亿元,其中,4家全国性大型银行金融资产总额为203793.20亿元,占比仅为24.18%。
沪深两个交易所成立后,以股票、债券为主的中国金融资产规模经历了跨越式的发展。1992年,境内上市公司总共53家,总市值1048亿元。2010年,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含a股、b股和h股)达2063家,总市值和流通市值分别达265423亿元和193110亿元,已跻身世界前列。债券市场近年来迅速发展壮大。截至2010年12月31日,债券市场国债余额59627.85亿元,企业债余额14443.36亿元,金融债余额57038.66亿元,短期融资券余额6655.35亿元,公司债余额1641.40亿元,中期票据余额13606.12亿元。2010年全年债券市场交易总额达676872.18亿元。
2.金融机构体系趋于完善。
金融机构体系从“大一统”的中国人民银行体系逐渐演化为人民银行为中央银行,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合作金融组织、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等多层次、多类型、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截至2010年末,境内银行机构(含外资)共有3769家,保险公司146家,证券投资基金704只。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也在迅速发展。各类型金融机构在功能定位、服务区域上实现了协调互补。
3.金融市场不断壮大。
30多年来,中国的金融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不完善到逐步走向完善。金融市场打破了信贷资金完全按照指令性集中和分配的传统做法,成为资金融通和金融资源配置的主要场所。各类金融市场功能分工更为细化,形成了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外汇、商品期货、金融期货、黄金、产权在内的全国性金融市场体系,部分产品的交易规模已居世界前列。
为完成“十二五”时期的战略目标,必须继续深化财税金融领域的改革,发挥财税金融体制和政策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推动作用。
1.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
一是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二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特别是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此外,还要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特别是提高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
2.改革完善税收制度。
一是利用当前财政收入形势良好的有利时机,加快推进资源税、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制度改革,着手研究开征环境税的实施方案,强化税收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调节收入分配和引导合理消费的功能。二是推进增值税扩围改革,从制度上解决货物与劳务税政不统一问题。三是完善房地产税制。在总结上海、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完善财产税制度,既为培育地方支柱税源创造条件,又为建立对居民存量财富进行税收调节的机制打下基础。
3.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健全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之间的有机衔接机制。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扩大编制覆盖范围,进一步提高权益收取比例,逐步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纳入公共预算,并增加用于民生事业的支出规模和比例。
1.深化金融机构改革。
继续深化国家控股的大型金融机构改革。推动国家开发银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快向现代商业银行转型。积极推进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促进银行体系的稳健运行。继续加强对证券期货公司的净资本管理。加快保险业改革,完善企业内控、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管控体系,加强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深化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提高资金运作水平。推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逐步实现市场化转型,充分发挥其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职能。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
2.加快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深化股票发审制度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适应创业企业特点的创业板发行上市制度。扩大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加快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探索建立国际板市场,推进股票市场的国际化进程。完善债券发行管理体制,探索建立适合债券特点的发行审核机制。优化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提高机构投资者比重,推进债券品种创新,有效扩大债券市场规模。研究推出商品期权和商品指数期货,完善期货市场品种体系。大力发展期货机构投资者,促进大宗商品定价中心建设。稳步发展金融衍生品,建立股指期货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加快完善创业投资政策扶持政策,促进各类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其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动。积极推进银行间外汇市场和人民币外汇衍生品市场建设。适应人民币区域化和国际化进程的需要,稳步推进外汇市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黄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统一的黄金市场交割标准。
3.完善金融调控机制。
完善货币政策调控框架,健全货币政策调控目标体系。建立健全科学的货币政策决策机制,提高货币政策决策的科学化和透明度。改善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和环境,更好发挥市场机制在金融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评估体系和处置机制。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金融机构完善风险定价机制,提高微观主体的风险定价能力和利率敏感性。完善利率调控框架,逐步理顺中央银行利率、市场利率及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间的关系,建立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间接调控市场利率、市场利率引导金融机构利率定价、金融机构利率引导企业居民的投资和消费行为的利率传导机制。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逐步提高人民币汇率形成的市场化程度。积极推动人民币跨境贸易和投资的支付、清算和使用。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有选择、分步骤地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的限制,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改进外汇储备经营管理。
4.加强金融监管。
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实现对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全方位、多角度防范和监测。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制定跨行业、跨市场金融监管规则,逐步建立起以功能监管为主的金融监管体系。加强包括会计准则、信息披露标准、评级体系和征信体系等在内的金融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和安全,构建系统性金融风险评估体系和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风险识别和处置机制。
财税体制改革篇十
(一)规划调控引领城市科学发展。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发展,引领各项建设,提高规划管理质量和水平。编制了《xxxx县城市建设和小城镇发展“十三五”规划和xxxx县城乡建设“十三五”规划》、《xxxx县防洪排涝专项规划》、《胜利乡总体规划》;积极开展了“三规合一”及“多规融合”规划编制,组织交通、供电、供水等部门开展城市地下管网的普查工作,完成了各类产业专项规划8项,较好的指导了城乡各项建设。
(二)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2015年以来,我县以加快融入大银川发展为目标,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统领,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统筹城乡一体化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提升我县城镇化水平,着力建设四个xxxx,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为银川及全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了经验。三年来,城镇化建设累计投资150亿元,新增县城建成区面积为1.5平方公里,总面积达11.89平方公里,新增城镇人口1.5万人,达到10.3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3.1%。县城框架进一步拉大,规划控制区面积达到43.3平方公里,构建了“中心城区-副中心-建制镇-中心村”为重点的城镇体系格局。产业优势明显,生态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城镇各具特色,城乡统筹发展的新xxxx在黄河金岸崛起。
(三)城乡统筹发展显著提升。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完善功能、提升品位”的原则,三年来,实施城镇化重点项目32个,累计完成投资110亿元。其中2015年实施项目12个,总投资29亿元。累计建成并投入使用小城镇中心村14个,建设并交付使用安置房368.7万平方米 35821套。道路排水、供水、供气、通信网络实现全覆盖,主干林带、环村林带、生态水系、湖泊与小城镇中心村相得映彰。在新的规划指引下,闽宁镇作为移民样板镇的标杆更加突显。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开工建设125栋楼22.1万平米。市政道路工程主次干道完成6.49公里,绿化、亮化、排水、电力通信齐备,闽宁二中、二小、敬老院、医院及体现闽南风格的商业街区建设,使闽宁镇旅游小镇特色更加明显,以闽宁扶贫产业园为龙头,加快了闽宁小镇产业培育,完成了园区道路、给排水、电力设施改造建设。
(四)城镇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在市政基础工程建设方面,完成了xxxx县人民公园建设工程、宁丰街向北延伸至观平路段、宁丰街向南延伸段、红星路道路排水工程、王太路道路排水等共8.3公里道路排水工程。投资1.42亿元,完成小城镇、中心村道路排水11.8公里,天然气管道敷设26公里,自来水管道11.8公里,高低压线路4.2公里,通信网络实现全县100%全覆盖。在服务功能方面,以“五城同创”为抓手,坚持规划引领,启动三沙源四季乐园、杨和新村四期、杨和康城、永泰新天地、永泰府邸等标志性商业中心街区建设,启动了4万平方米xxxx县综合艺术文化中心的规划建设,城市服务功能大大提升。三年来,累计建成公租房2005套,使城市低收入家庭及创业人员住房得到保障。同时,实施了文萃苑、宁康家园、邮政局家属楼、团结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7万平米,老旧小区建筑节能、绿化、给排水、亮化、安保等服务功能整体提升。启动了县城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工程建设,城市整体形象不断提升。在城市管理方面,不断完善管理机制,结合“五城同创”活动,细化责任、任务到各部门,建立了日常督查考核机制,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五创”热潮。
(五)全力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进程。统筹考虑、统一规划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实现城乡交通全衔接、全沟通,体现城乡交通科学、协调发展,形成与产业布局和经济、人口分布相适应的道路交通体系。全年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16.5亿元,完成 17个公路、桥梁工程,新建、改扩建一级公路 36.4公里,桥梁9座,四级公路56.6公里;黄河大桥累计完成投资100186 万元,占总投资65%。黄河大桥连接线一级公路投资5.5亿元,已完成路基、桥涵工程,预计2016年6月全线完工。xxxx东线公路(望滨路至望洪)工程项目已完成90%路面工程。观平路至滨河大道连接线、永黄路至滨河大道连接线已完工。
(六)小城镇中心村综合配套服务协调发展。一是解决粮食的存储和农机具停放问题。在望洪镇建设xxxx粮食银行,解决粮食仓储、加工、物流、销售等问题。在李俊镇、望洪镇、胜利乡等中心村建成3家服务功能齐全的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全面提升我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二是依托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民生代办点),建设老年饭桌、文体活动室、农家书屋、电商服务室等“八室一中心”,开展面向群众的社会救助、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养老等服务项目。三是实现小城镇中心村的网格化管理。采用“一格多能、一格多员、一员多用”的新型管理模式,对网格内的人、地、物、事、组织的基础信息和社情民意、代办服务等事项,全部纳入网格化服务和管理工作范围。目前,宁化、靖益、八渠中心村等都已开展了网格化管理工作。
(七)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确保城镇化建设。一是积极联系区市部门,已落实到位项目资金31432.75万元,其中城镇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1080万元,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资金108万元,美丽小城镇及危房改造资金10244.75万元。二是为了更好的解决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和公共资产的有效管理问题,xxxx县欣荣城乡发展有限公司积极以棚户区改造工程为抓手,争取各类项目融资41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城镇化进程加快,但县城经济总量和规模依然较小,同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经济增长方式较粗放,产业升级发展任务重。尤其在小城镇中心村建成后,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城乡管理机制还不完善。一是个别小城镇中心村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只收费、不服务的现象仍然存在。物业服务准入机制不健全,物业服务质量不高,小城镇中心村物业社会化管理方面还需积极探索。二是小城镇中心村的.绿化及基础配套工程处于建设管理初期,镇村干部面对小城镇中心村绿化及基础设施工程及管护也仅处于摸索阶段,面临管理队伍和技术人员短缺等问题,小城镇中心村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尚待建立完善;三是农民群众的生活习惯还需逐步改变,随意倾倒垃圾、破坏小区绿化的现象普遍存在,民风和文明素养有待逐步提升。
(二)城乡公交体系不健全。一是全县公共公交体系不发达,交通网络不能覆盖到每个小城镇中心,没有通往各小城镇中心村的公交车辆,小城镇中心村建成后,人口更加集中,群众出行困难。二是县城公共交通不能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公交站点少、班次少,三轮电瓶车非法运营现象严重。
(三)产业配套还不完善。在各小城镇中心村周边发展有机水稻、设施农业带动了部分农民就业,但未形成完善的产业链,带动农民增收效果不强。土地流转后,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带动农民就业作用不大。服务产业发展滞后,配套的学校、医疗卫生、商网等设施相对滞后,建设的粮食银行、农机作业公司不能充分调动农户存放粮食、农机具的积极性。
(四)社保民生工作有待加强。一是入住小城镇中心村的年轻人参保的积极性不高。二是部分被征地农民有在企业工作的经历,根据区、市、县《实施意见》的规定,不能享受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缴费补贴这一优惠政策。三是开展普惠性健康体检积极性不高。对符合条件人员全县共筛选49235人,累计体检5697人,体检率仅为12%。四是接受技能培训的制约因素导致就业困难。一方面失地农民受文化程度、年龄等因素的影响,外出就业较困难。另一方面由于受到传统生活习惯和家中老人、子女需要照顾等因素的影响,中心村中大部分妇女无法长期外出务工。
三、2016年新型城镇化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
2016年,按照“做美城市、做强县城、做大集镇、做好社区、做优产业”的总体思路,坚定信心不动摇,提升城乡一体化规划、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产品和一体化服务能力,实现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深化发展为特征的城镇化目标。
(一)大力发展主导产业,带动城镇化发展。要坚持“一二三产业互动,城乡经济相融”的原则,促进城乡经济互补,缩小城乡差距,积极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互融互动的城乡一体化产业发展格局。
(二)加快小城镇中心村周边特色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商贸业、手工业、加工业、服务业、旅游等产业,在土地、创业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提高小城镇承载能力,加快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三)抓好城镇交通、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排污等基础配套,解决群众出行困难,加强“三车”治理,实现公交全覆盖。同时,办好医疗卫生、学校和幼儿园,提升城镇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
(四)改革体制机制,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保体系。全面放开中心建制镇落户限制,放宽落户条件,建立统筹城乡就业管理体系,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就业进行统筹安排规划。把工业、农业园区和民营企业、城镇公益性岗位做为劳动保障重点,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对农民工、失地农民在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保、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住房保障方面继续降低准入条件,保障房建设逐步向县城、望远城区及工业园区集中。
四、2016年目标任务
(一)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自治区规委办、自治区建设厅和银川市规划局的要求,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重点完成县城、望远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及城市防涝排水规划的修编,完成宁夏空港服务区及“三规合一”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做好以上项目区的控制性详规编制及相关产业规划。
(二)重点城乡建设项目
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汉延渠及惠农渠两侧景观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宁丰街、迎宾大道两侧道路景观改造工程、宁和广场改造工程、利民广场开发建设工程、永黄路亮化改造工程等市政亮化美化工程;建设胜利小镇休闲广场,为中心村居民提供休闲、体育锻炼的场所;对防沙治沙大学区域的道路给排水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建设,解决该区域的排水和道路通行问题;进一步提升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开工建设县城北片污水处理厂;重点实施空港休闲服务区建设工程,改造湖泊湿地,打造生态、休闲、旅游为一体的商业综合体。
2.棚户区改造。实施华夏河图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工程3000户,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00套。
3.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一步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2016年计划改造利民苑、清和苑、商业局、邮政局等老旧小区共20万平方米,投资6000万元。
(三)重点交通项目
1. 重点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计划开工建设各类公路98.17公里,投资17亿元。建设307国道、京藏高速改扩建、银西高铁工程。同时,自筹修建农村公路52.17公里,投资3.045亿元。
2.继续做好xxxx黄河大桥施工协调工作,争取在2016年10月建成通车。
3.客运公交方面,一是做好县城城中公交停保场续建工程协调监督工作,开工建设望远陆坊小镇公交停保场、公共交通枢纽站、公交候车亭工程,完成投资 6300万元;二是做好xxxx公交分公司运营监督管理工作,加强xxxx县交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运行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公交线路,加密公交班次和线路,实现公交全覆盖,做到每个小城镇中心村通公交,方便群众出行。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
继续完成永泰新天地、实成二区、民生蔚湖城等开发建设项目;启动三沙源博冠房地产20万平米、民生蔚湖城二期20万平米、灵隆集团20万平米等开发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0亿元。
(五)项目融资工作
1.完成闽宁镇棚户区改造融资5亿元,劳务移民异地搬迁5亿元,地方债券基金0.86亿元,杨和三期、四期3亿元,陆坊小镇棚户区改造3亿元,小城镇中心村20亿元,共计36.86亿元。
2.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关于棚户区改造及农村危房改造等各类专项资金,目前,结合我县2016年项目谋划,已完成前期对接,计划争取1.5亿元。
3.利用我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积极向农发行争取贷款2亿元。
财税体制改革篇十一
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三大任务之一。2019年,这项重要改革取得决定性进展,预算更加公开透明,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稳步提高,转移支付结构进一步优化,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扎实推进,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总体制度框架初步构建。
公开透明是现代预算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理念,对保证政府收支行为受到有效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具有重要作用。2019年,新《预算法》开始实施,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步伐加快。
自新《预算法》实施以来,政府收支行为受到更严格的法律约束。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编制,严格落实了新《预算法》要求,包括详细报告新《预算法》规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预算的重点事项;重点报告支出预算和财政政策,自觉接受监督;加大预算统筹力度;细化预算编制;等等。
通过实施新《预算法》,全面树立了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尤其是体现在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的支出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支出。
细化预算公开内容方面,除法定涉密信息外,中央本级预算和部门预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最底级的项级科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进一步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部门预算公开的内容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等情况的解释说明。
“通过加大预算公开,公务支出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大幅压缩了‘三公’经费,减少了行政成本,解决了多年来的改革难题。”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
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决定在全国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由财政部门会同各部门研究编制3年滚动财政规划,强化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
此后,财政部着手研究编制2019—2019年全国财政规划,并在水利投资运营、义务教育等5个领域开展3年滚动规划试点。
“当前财政收入进入中低速增长阶段,而支出则刚性增长,财政的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将促使各级政府统筹预算安排,在制定政策时就预见政策实施的后果以及需要的财力,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认为。
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201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2019年,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12月,财政部发布3项相关制度,初步建立起较为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根据改革方案要求,2019—2019年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从2019年开始,试点单位要编制2019年度政府财务报告。
“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将开启全面公开政府履责情况的新时代,通过提升政府财政透明度,满足各有关方面对政府财务状况信息的需求。”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说。
此外,在改革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方面,国务院明确提出,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加强转移支付管理,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对于地方政府融资问题,新《预算法》修明渠、堵暗道,赋予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融资权限。2019年,新《预算法》规范下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新机制启动。
财政部先后发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明确界定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对发行管理进行全面规范。
“根据新《预算法》,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成为地方政府唯一的融资模式,全国31个省份和5个计划单列市可以‘自发自还’发行地方债券,开创了我国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新纪元。”
中债资信评级业务总部副总经理霍志辉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使地方政府融资由暗转明,规范地方政府融资机制,并缓解地方政府的偿债压力。
对于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01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年初预算安排全国财政赤字16200亿元,其中地方5000亿元;另外,安排地方新增专项债券1000亿元。两项合计,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6000亿元。
同时,注重防范潜在风险,有序推进置换存量债务,妥善解决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此外,根据新《预算法》,2019年8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明确了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锁定16万亿元。
“2019年地方债新制度实施总体平稳,体现出规范化和市场化的改革取向,品种、发行方式等方面均实现重大突破。一方面配合积极财政政策,增加财政资金,稳定经济增长;另一方面,降低政府融资资金成本,置换存量债务化解地方政府偿债风险。”霍志辉说。
财税体制改革篇十二
摘要:在新形势的财税体制改革发展中,财务部门针对我国财税制度出现的弊端,提出了相应的改革措施,在探索中建立了全新的改革机制,通过挖掘深层次出现的问题,使改革的弊病在萌芽阶段就得到了解决,使过去传统财税制度应用中出现的不合理、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转化,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机制上的支持,使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符合社会发展大环境,并符合新形势下财税的发展特点,为国家的经济复兴做出卓越的贡献。
在我国新形势下财税体制改革机制存在着发展必要性。第一,基本完成财政的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增加了预算的透明度,强化了预算支出的约束性,加强了财政对经济结构的调整。第二,通过积极的运用财政制度,完善了财政收支体系,规范了政府管理和国民收入分配的秩序,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体制的完善和发展应存在如下措施。第一,调整好政府间的收入分配,确保收入政策达到统一性,加强相关领域的改革研究,建立监督机制。第二,进一步转化财政职能,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管理,调整好规划与稳步推进的关系。
(一)基本完成财政的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增加了预算的透明度,强化了预算支出的约束性,加强了财政对经济结构的调整。
在新形势下建立财税体制改革机制具有重要的必要性。有助于基本完成财政的支出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加强税收部门的职能和执行力度使财税的收取得到了重要的保证。同时通过加强法治执行力度和加强税收的管理制度使财税的缴纳过程得到了制度上的支持,使财政的支与出两种制度得到了改革,各领域人员也加强对制度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整体财税体制改革可以取得丰硕的成果,能够基本完成对框架的设计,完成整体的布局建设。
要增加预算的透明度,使整体的`收支数据得到有效的统计,并且把各执行的概况向社会公众公开,确保财税的整体过程透明的展现在公众的面前,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追求其责任,要严格处理偷税漏税的行为。要强化预算支出的约束性,对收与支的税金要合乎法律规定,收取和缴纳的资金要符合我国经济体制的发展,并要符合财政支出结构的发展,对金额的确立要受到社会大众的约束,确保财政发展和经济结构发展协调发展,平衡各体制的结构,加强财政管理的主导性地位,适当对不合理的经济结构进行调整,带动财税体制改革机制的发展。
(二)通过积极的运用财政制度,完善了财政收支体系,规范了政府管理和国民收入分配的秩序,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在新形势下建立财税体制改革机制具有重要的必要性,可以通过运用积极的财政制度,在保证制度在合理、科学、规范的运行中取得积极的应用效果,并且机制围绕着制度来发展,使建立的机制可以带动制度取得高效的发展。在体制的改革中完善了财政收支体系,使税款的征与收都得到政策上的保证,体系在发展中得到优化和升级,整体的收支体系得到完善和成熟,体系在改革中能够符合经济发展大环境。
在改革中规范了政府管理的秩序,通过对各环节构建框架使财税的征收过程有了明确的指导,社会公众根据指导缴纳税金,使政府的纳税管理具备秩序化特点,防止在收与支过程中出现环节上的错误。同时有助于规范国民收入分配的秩序,管理部门通过计算出国民收入的各种数据,对不同收入层次缴纳不同的资金,使国民收入的分配制度取得了秩序化的发展优势。通过财税体制的改革发挥了政府对市场的调节关系,使市场的行为符合财税制度的发展,在制度的执行中增加了市场的交易次数,使市场交易更具法制化。
(一)调整好政府间的收入分配,确保收入政策达到统一性,加强相关领域的改革研究,建立监督机制。
在我国财税体制改革机制的未来发展中要调整好政府间的收入分配,要平衡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对收入分配不合理的政府机构要加入政策扶持,使政府的收入分配起到良好的作用,使各政府都取得联系,在不断合作和集中改革中取得最优异的成绩,使各级政府都具备财税体制改革的实力,都具备建立新型机制的水平。
要确保收入政策达到统一性,要平衡各级政府的收入关系,重点对边远地区进行政策和资金的扶持,要统一性的发放工资和收取税金,要在扶助困难地区的基础上公平的制定纳税额,要根据纳税人的收入合理的收取税金,要保证税金的收取日期统一化,要保证政府财税行为符合社会公平发展和和谐发展。
要加强相关领域的改革研究,对相关不合理的领域要进行改革,对行业之间的差距要进行拟补,要改革各领域的纳税政策,确保相关领域享受到税收改革的成果,并且通过税务改革提高行业的竞争力,提高行业的经济发展水平。要向全社会宣传依法纳税的好处,使人人都坚持合法缴税,使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执行中取得好的效果,促进我国财税发展取得法制化和健全化发展。
(二)进一步转化财政职能,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管理,调整好规划与稳步推进的关系。
在我国财税体制改革机制的未来发展中要进一步转化财政职能,使财政为财税发展提供保障作用,要转化财政职能的不合理问题,使优势得到发展,职能上的问题得到转化,使财政取得稳步发展,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财税建设中去,使财政体制可以带动财税体制改革机制,发挥政府的调控职能。对出现的结构问题进行调整,使收支达到平衡的状态,要优化结构的整体性发展,使税收的结构和各布局都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性。
要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国家不断集中管理税收职能部门,使权利掌握在中央手中,国家可以对出现的问题集中调整和处理,使整体的税务发展不出现问题。国家应把税收管理权力分放到几个领域内,通过分开治理,使各布局都取得好的税收成果。在分权和集权的共同管理中使税收取得长足的发展,不会出现国家掌控不了的问题。要调整好规划和推进的关系,要在一定时期规划好财税的管理过程,在征收期间对政策进行推进和管理,使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机制可以在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管理下取得好的成果。
在新形势财税体制改革机制的不断建设中,通过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努力取得了好的发展效果,国家职能部门还将不断投入改革力度,确保我国财税朝着最正确的方向发展,并带动经济体制改革,促进财税机制的文明发展,用最优异的改革机制为财税发展提供新的方向,为社会的财税文明发展提供新的思路。
相关阅读:
财税体制改革篇十三
摘要: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是中国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十二五’期间改革的重点。未来许多经济、社会问题的解决,财税体制改革是一个前提。所以,没有财税体制的改革,就没有中国改革的未来,也很难建设成一个公平、正义、善治的现代国家。因此,我们应该坚定不移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公共财政体系,为推动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提供体制保障,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随着“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完成,我们迎来了我们的第十二个五年计划。“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十二五”时期,我们将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立足点,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在合理界定事权基础上,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建立并不断完善科学完整、结构优化、有机衔接、公开透明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完善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税种,财产税、环境资源税及其他特定目的税相协调,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调节的复合税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国家财政收入的主渠道作用和调控经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财税体制改革作为“十二五”规划重点中的重点,我们更加应该予以重视和完善,所以新世纪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应着重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完善财政体制。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做好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相关工作。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二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试编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将所有政府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研究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探索试编政府资产负债表。继续推进预算公开,进一步提高透明度。三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在一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推行增值税改革试点,相应调减营业税,从制度上逐步解决货物与劳务税收政策不统一的问题。完善消费税制度,将部分容易产生环境污染、大量消耗资源的产品以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健全个人所得税制度,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合理调整税率结构,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强化对高收入的调节。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按照“正税清费”的原则,清理政府非税收入,提高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然而在“十二五”时期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我们不但要做到以上三方面,而且还要加快改革攻坚步伐,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根据《建议》精神,结合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总结以往财税改革的经验。所以“十二五”时期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立足点,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我们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明确方向,服务大局。把科学发展观切实贯穿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全过程,进一步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为推动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提供体制保障,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二是整体设计,协调联动。妥善处理政府与纳税人、中央与地方、政府与社会、财政与金融、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统一规划,全面设计,综合配套,协调推进,加强各项财税改革之间以及财税改革与其他改革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改革合力。三是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既抓住机遇,突出重点,加大改革力度;又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精心谋划,远近结合,分步实施,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而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完善财政体制。所以在合理界定事权的基础上,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健全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提高预算完整性和透明度。建立并不断完善科学完整、结构优化、有机衔接、公开透明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健全税收制度。完善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税种,财产税、环境资源税及其他特定目的税相协调,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调节的复合税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国家财政收入的主渠道作用和调控经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
监管制度、技术操作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规范省以下财政收入和政府支出责任划分,将部分适合更高一级政府承担的事权和支出责任上移。强化省级政府在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础建设,加快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把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满足县级基本财力保障需要,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目标,在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支持力度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和完善奖补机制,力争在“十二五”前三年基本建立起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十二五”后期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我们也需要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提高预算完整性和透明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健全公共财政预算,提高公共财政收入质量,增加公共服务领域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提高基金预算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政策,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加快推动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规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扩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报范围。取消预算外资金,将所有政府性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深化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加强项目库建设,夯实预算编制的基础。继续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内容。建立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的制度。进一步增强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建立规范的收入管理体系。完善各单位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均衡性和效率。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完整规范的预算公开机制。在完善预算编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结合修订预算法,明确预算公开的原则和主体,完善预算信息披露制度,强化预算公开责任制度,加快预算公开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
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对于一般地方税税种,在中央统一立法的基础上,赋予省级人民政府税目税率调整权、减免税权,并允许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实施细则或具体实施办法。
这样,在“十二五”期间,我们就能更好地完成“十二五”规划的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使我国在新世纪发展的道路上能走得更远更好,成为未来的世界强国。
财税体制改革篇十四
因此,需要加快推动财税体制改革的步伐,以此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建立一套完善的现代财税体制。
文中分析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原因,并进一步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路径进行了具体的阐述。
1.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不公。
一直以来,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关于事权都有明确的划分,在分税制实施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事权划分格局并没有发生大的变化,但随着中央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地方政府在民生方面的支出有了大幅度的增加,而且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也得到较大的提高,这导致地方财政收支矛盾越来越突出。
特别是民生项目及对口援建等相关支出还呈现出逐年增加的态势,这给地方财政带来了严竣的挑战。
2.收入划分失衡。
现行的税制度将税种划分为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及地方税三种,但在全国财政收入中,中央财政收入所占比例较大,而且呈现还处于日益增加的态势,这也导致地方收入占比较低,从而催生了土地财政。
目前随着“营改增”的实施,作为地方唯一主体税种的营业税又全部转为增值税,这更加重了地方财政的压力。
3.转移支付不合理。
针对于地方财力无法承担较重支出的情况,自分税制改革后,转移支付制度开始被引入,主要以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这是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重要手段,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较小,同时专项转移支付存在多而杂的问题,部分地区中央多以专项转移支付为主,并对用途和使用单位进行了明确,这就导致地方财政无法对其进行统筹安排,使财政资金配置处于较低水平。
1.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一直以来,我国遵循的都是年度收支平衡,预算审核也此作为重点,从而导致许多经济乱象发生,也无法充分的发挥财税体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
因此,需要我们对于年度收支不平衡现象在客观看待,在年度预算审核时需要将重点放在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上,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规模控制,采用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有效的提高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对地方债规模进行绝配中,规范地方债审批制度,使财税体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更好的发挥出来。
我国一直存在着预算碎片化和财务分散等问题,财政资金配置低效,这就要强化预算统筹能力,加强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大对社会保障预算和公共财政预算的统筹力度,进一步取肖专项专用规定,对预算执行中一些新增支出严格控制,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对监督和引导机制进行完善,以此来提高绩效预算水平。
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增长过快,这不仅关系到财政的可持续性,而且与社会、经济发展及国家长治久安都具有直接的关系,因此在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对地方债举债权限和用途进行明确,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控制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从而有效的提高对财务风险的抵御能力。
2.健全税收制度。
一是全面推行营改增。
营改增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有效的避免了重复征税的问题,减轻了税负,这不仅有利于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而且对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目前多个行业已经纳入到营改增抵扣范围,有效的简化了税率。
而且营改增的实施直接关系到地方主体税种的培育和地方税体系的重构,在当前全面推行营改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但随着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完善,这些问题也会得到很好的解决,营改增实施的目的也能够更好的体现出来。
二是完善消费税制度。
当前我国消弱税在征收范围及征收环节等方面都存在不合理的地方,直接影响了调控能力,无法发挥出引导消费的重要作用。
因此要合理确定消费税征收范围,进一步对税率结构进行调节,做好征收环节中的各项工作。
三是实施房产税改革。
当前“土地财政”现象越演越烈,这与地方主体税种缺乏具有直接的关系,人地方财务不足情况下必然会产生“土地财政”。
因此要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使其成为地方政府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以此来减少地方政府对土地收入的依赖,同时还能够更好的抑制房地产泡沫,实现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四是促进个人所得税改革。
目前我国采用分类征收的`方式来征收个人所得税,对高收入的调节作用无法体现出来。
针对于个人所得税制度,在具体改革过程中要充分的借鉴先进的经验,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个人财产登记制度,以此来建立起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3.调节事权与支出责任制度。
我国要尽快出台《政府间财政关系法》,明确中央和地方事权,确定责任主体,进而有效推进“问责制”,保障中央与地方的收入源,抑制“土地财政”。
同时还要尽快建立一整套的转移支付设立、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和后评估机制,科学确定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的挂钩因素、原则和依据,同时不断优化结构,逐步提高一般转移性支付占比,推动转移支付结构的动态优化和调整。
三、结束语。
当前,我国社会和经济都处于关键的转型期,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能够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充分的发挥政府的重要作用,在改革过程中不仅能够有效的完善财税体制,而且还能够建立起与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为我国全面构建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摘要: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我国的税制改革面临着进一步的深化,特别是在及政府提出了加快改革财税体制的多项要求的当下,进一步探究如何有效发挥政府财政职能,以不断深化我国财税体制的改革,更好地实现我国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及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安定,则成为目前我国政府较为关注的重要问题。
本文则主要从我国财税体制改革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及相应的解决措施入手,对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化提出若干思考与建议。
众所周知,自我国进行财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及社会环境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近年来,随着可持续发展政策的提出与落实,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政府及人民对我国目前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因此,进一步探究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现存问题及解决措施,是目前促进我国财税体制改革深化的一项重要课题。
虽然我国目前的财税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需要我们进一步加以解决。
通常而言,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中的现存不足主要包括以下几大方面:
财税体制改革篇十五
年6月以来,铁路货运改革可分3个阶段推进,取得12个方面的突破。
1.1.1第一阶段。从2013年6月至年8月,铁路总公司提出了“简化受理、随到随办、规范收费、热情服务”的改革要求,货运组织改革取得4个方面的突破:一是改革货运受理方式,简化手续、拓宽渠道、敞开受理、随到随办。二是改革运输组织方式,取消了长期以来的计划审批等复杂手续。根据客户的运输需求,编制运输计划,及时安排装车,同时对大宗稳定的客户实行协议运输。三是清理规范货运收费,实行“一口价”,执行国家运价政策,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收费。四是构建“门到门”全程物流服务体系,搭建由铁路总公司、铁路局、货运中心(站段)组成的三级调度指挥网。
1.1.2第二阶段。从2014年9月至年一季度,铁路总公司以发展零散货物快运为重点,进一步深化货运改革,打出了又一轮“组合拳”。这些举措概括起来,一是“两散两新一打包”战略,所谓“两散”,是指零散货物快运和批量零散货物快运;二是客车化快运班列。“两散”的核心在3方面突破。一是价格,采用紧盯公路价格的方式,按照低于公路价格5%~10%且覆盖铁路变动成本的原则定价;二是计费方式,改变铁路传统的以整车、标重计费方式,改为按实际重量计费;三是办理方式,取消了整车的受理限制,按照货物实际重量及体积受理。所谓“两新”,是指“一口价新管内”和“一口价新直通”。所谓“一打包”,是指铁路企业作为第三方物流,通过参加生产企业物流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邀请投标、竞争性谈判等形式,以签订合同的方式,承接企业客户部分或全部物流外包业务。
1.1.3第三阶段。从2015年4月18日铁路总公司在沈阳召开铁路现代化物流建设现场会至今。在沈阳现场会上,盛光祖总经理提出“要用三年时间,将铁路打造成现代化物流企业”,并提出“全过程、全流程、全方位、全服务”的“四全”发展战略。主要在5个方面取得突破:一是打造快捷准时的个性化产品——特需班列,突破编组轴数和装车吨数限制,开通全程通途、准时送达快运列车;二是落实“一带一路”战略,构建了国际大通道,开通中欧班列;三是规划构建了全国性、区域性、地区性3级铁路物流基地服务网络,制定商品车、冷链等专项物流规划;四是实施“互联网+”战略,开通95306网,打造大宗物资交易市场,推动线上服务和线下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五是实施“总对总”战略合作,由铁路总公司牵头实施大客户合作方案,推进与海尔、美的、格力等家电企业合作。3年来,各铁路局在铁路总公司的领导下,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不断推进货运组织改革,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1.2铁路货运改革面临的新形势。
在铁路总公司不断深化货运改革的同时,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社会物流市场日新月异的发展,公路、海运、航空等物流企业不断调整战略,借助资本力量快速发展,铁路面临着新的形势。
1.2.1经济结构调整。一方面,随着国家淘汰落后产能以及节能减排力度持续加大,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深入推进,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受到严格控制,以煤炭、矿石为主的大宗货物市场将持续低迷;另一方面,随着制造业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和新业态正在快速成长。受内需扩大的带动,快速消费品、食品、医药、家电、电子等与居民消费相关的个小体轻、产品附加值高、批量小、时效性强的货源比重不断上升。
1.2.2其他运输方式的崛起。一是以“四通一达”为代表的快递企业通过资本运作迅速扩张,2015年快递货运量以年35.4%的增长速度突飞猛进;二是以德邦、中铁、天地华宇等为代表的零担物流企业不断通过联盟,整合社会零担物流企业,迅速抢占白货市场;三是以安得、卡行天下为代表的第四方物流业兴起,通过打造“互联网+物流”,为客户提供供应链解决方案,逐步打造“无车承运人”模式;四是中远洋、中海运合并,布局海运物流市场。社会其他车货匹配平台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围绕价值链革新和重构,降本增效,提升物流服务效率效益,实施“互联网+物流”战略,借助资本快速腾飞。
1.2.3物流地产的兴起。中国当下的现代物流设施建设速度落后于市场需求,根据戴德梁行统计数据与预测,,中国现代物流设施行业的需求/供给比为44.9%,供给缺口达到2390m2。从中国的物流地产行业份额上看,外资迄今依旧占据行业前三,其中普洛斯以超过55%的市场占有率遥遥领先。其他外资以嘉明、盖世里、安博等物流地产行业为代表的企业也在快速布局。内资民营企业近两年有上升势头,根据戴德梁行数据,截止2015年底宇培与易商分列行业4与6位,平安和万科紧随其后也在布局物流不动产。
综上所述,铁路总公司在货运改革取得成绩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利的经济形势和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铁路总公司应在国家经济结构转型的历史大潮中,担当起义不容辞的责任,加快推进货运改革,应对风云变幻的市场竞争,争取3年内打造成现代化的物流企业。
通过3年的货运组织改革,各铁路局从思想认识上已基本具备现代物流理念,从传统运输业思维中逐渐走出来,现代物流概念已深入思想。随着铁路物流服务从粗放性逐步向精益化、个性化转变,当前的货运体制问题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2.1货运组织机构需进一步优化。
2013年,铁路总公司在推进货运组织改革中,围绕货运营销与行车组织的关系,将货运营销、受理、接取送达、装卸以及在两端进行物流服务的货运中心(站段)部门作为“前店”;将行车、运转业务、调度等部门作为“后厂”。按此思路全路推行两种试点模式,一种是从原站段剥离货运业务成立货运中心,与站段平级,简称方案一;另一种是在原车务站段下成立货运营销队伍,简称方案二。经过3年的探索,虽然方案一在站段单元存在结合部问题以及部分职能划分不明确,但组织结构较方案二更趋扁平化,使其逐步将精力集中于货运营销和业务管理。
方案二的组织模式虽然实现了资源的整合,有利于减少内耗,但是将物流服务全部划归运输站段进行统一管理,主要存在两方面的弊端。一是客观造成了“前店”必须服从于“后厂”的体制结构,使物流服务失去了主动迎合市场的能力,不利于铁路运输组织由内部生产型向市场导向型转变;二是传统“行车安全”思想根深蒂固,无法将主要精力集中于经营。
2.2营运机制不适应物流市场。
随着现代物流“四全”战略的深入,从仓、储、配一体化运营,到逐步挖掘物流增值服务,提高物流效率效益,铁路既有的营运机制已经不适应现代物流市场的需要。
2.2.1财务收支机制存在问题。货运中心(站段)不是经济法和民商法意义上的承运人,而是运输服务的代理人或中介人。按照工商登记内容,货运中心的.工商执照不是法人企业营业执照,而是法人代表营业执照,按法人的分支机构对待。虽有主管部门批准和工商登记,但其不能作为承运人,并未设立运输收入专户,现行运输进款交接、保管、存银行、上缴的渠道不变。受货运中心财务收支机制制约,当前投产物流基地主要由多经企业负责运营,导致运输、仓储等物流环节分开运营,不符合现代物流一体化运营的趋势。
2.2.2合作共赢机制存在问题。随着行业价值链革新和重构,要想降增效,必须推进商业模式变革。铁路总公司在推进货运改革中,必须知退知进,与社会企业建立符合国有企业体制的共赢合作机制。当前建成投产的物流基地受机制约束,部分增值物流服务不能开展,仍以传统运输、仓储业务为主,造成高投入、低产出。
2.3当前管理机制落后于改革。
2.3.1承运管理滞后货运改革。除了承运手续有待进一步优化外,还有两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承运品类跟不上社会化产品变化,对一些新型的化工产品,由于一线管理人员化工知识匮乏,对规章不包含品类按危险品对待,__失去部分运输市场;二是货物运输装载加固方案固化,对一些生产大型机械的企业,运输这些特殊货物需要制定严格的装载加固方案和付出较高的加固材料费、设计费,导致运输成本加大,最终使货主放弃铁路运输。
2.3.2考核激励机制亟待优化。一是进一步优化“前店”营销考核机制以及“后厂”组织效率考核机制,提高一线人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优化排空考核,通过局每天要排出大量的空车,线路、车辆被占用,造成资源浪费。
2.3.3人才选拔机制固步自封。改革的成败取决于人才,当前从铁路总公司用人到铁路局以及一线货运中心或站段用人,都无自主决策权。一是当前部门设置及编制人数不适应改革发展,各部设处室及处室编制人员数,业务部门无自主权;二是用人、选人机制亟待优化,在资本追逐人才的时代,面对激烈市场竞争,需要打破传统的考核用人机制,把真正需要的人才放到重要岗位;三是难以从体制外引进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