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人们总会感到迷茫和困惑,需要一份给予启示的话语。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应如何辨别信息的真伪和价值?这些总结范文是一些实际案例的写作总结,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总结的写作方法。
承诺书有效篇一
附件3: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本企业自愿进入珠海市开展经营活动,并承诺如下:
一、遵守国家、广东省和珠海市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行规、行约,履行合同,信守承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接受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信息管理。
二、本企业没有处于停止承接任务处罚状态,没有处于停产停业或破产的有效期限之内,并没有处于法律法规许可的正当行为受到限制的状态。
三、本企业此次信息登记(变更)的内容、数据全部均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名)个人印鉴:
(法人公章)。
2018年02月28日。
承诺书有效篇二
还款承诺书是债务人对其所负债务的逾期偿还事宜向债权人作出书面承诺的一种法律文书。实践生活中,债权人在催讨债务时,遇到债务人暂时无能力偿还债务时,经常要求债务人向其出具《还款承诺书》,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偿还债务。
1.出具《还款承诺书》的原因1.1债权人逼得。
债务人欠钱到期不还,债权人肯定得通过合法的,游走于法律边缘的,甚至非法的各种途径给债务人施压,让其尽快还钱。债务人在债权人的不断催讨下,在暂时无力偿还时,只能先给债权人出具还款承诺。
债务人出具还款承诺,有些是想还钱的,只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所以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款。有些就是老赖压根就不想还款,出具还款承诺只是缓兵之计,好让债权人不要天天来讨债,等还款期限到了,债权人再来讨债时,再找其他理由搪塞,拖一天是一天。这样导致实践中债权人往往拿着一把债务人承诺还款的承诺书,但债务依然没有得到偿还。甚至有些利用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及公司的独立责任来恶意逃避债务,利用承诺还款的期限来转移公司的资产。
1.2债务人自愿。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债务人欠债权人的钱到期无能力偿还,就跟债权人协商,钱是一定会还的,在征得债权人同意的情形下,为表达还款诚意,主动向债权人出具《还款承诺书》。
债务人主动出具还款承诺,有些是出于道德,人要讲诚信,欠债还钱。有些是迫于压力,不还钱,债权人肯定是不能答应的,主动承诺还款,表达个诚意,主动点以后有什么事才好沟通。有些是缓兵之计,主动点,债权人就会放松警惕,不会那么快找讨债公司,或不会那么快诉讼,利用这个时间差来转移财产,赖钱不给。有些是出于商业的考虑,债权人得罪不起,以后还想长期合作呢。
2.出具《还款承诺书》的作用2.1固定证据。
债务人已经逾期未还款了,这时候债权人就要警惕了,债务人的资金可能出问题了,债务人诚信也可能出问题了,要提前为将来诉讼做好准备了。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所以要事先把证据做扎实了。你就是找讨债公司去讨债,也得法律关系明确,证据确实充分才好讨。债务人出具的还款承诺就起到了固定证据之功效。
债权人认可的《还款承诺书》是对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确认,可以作为证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使用。债务人在出具还款承诺之前,一般都是要跟债权人结算的,这样才好确定欠债的具体数额。如果事先双方之间没有书面的债权债务关系协议,或者有协议,但约定不明确的,趁双方还没有撕破脸,甚至可以哄着债务人,现在没钱可以延期还,只要出具还款承诺即可。一旦债务人出具了还款承诺,债权债务关系就被确定了,这样一旦将来诉讼证据就充分了。
2.2中断诉讼时效。
法律不保护权利的睡眠者。债权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不及时行使权利,其权利即变成自然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强制保护的权利。简单说就是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债务人可以不予偿还。当然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实体权利本身并不丧失,债务人对债权人履行的,视为债务人自愿放弃时效利益,债权人不构成不当得利。
作为债权人,债务人欠钱不还,那肯定得要。债务人上道的,你去要了,很客气,债务是承认的,只是暂时没钱,希望再缓一缓。可以,但得有一个还款计划,不能无限期拖延下去,债务人于是出具了《还款承诺书》。对于债权人来说,一纸文书在手,不管是不是空头支票,将来能不能兑现,这也算是完成了讨债的一个阶段性的工作。
债务人不上道的,欠钱不还,还找各种借口拖延,甚至想耍赖。债权人通过各种方式给债务人施压,最后债务人被逼写下《还款承诺书》。作为债权人,特别是下面具体办事的人,有了债务人的《还款承诺书》,固定了证据,中断了诉讼时效,这也算是有了个交代,不行将来就打官司。
3.起草《还款承诺书》的注意事项。
还款承诺一般都是在比较仓促的情形下出具的,有些甚至就是在讨债的时候,当场出具的,不像协议书那样是经过双方反复磋商的过程。因为仓促,难免就会有所遗漏,一有遗漏就会为以后纠纷的解决留下隐患。要想起草一份高效的,有可操作性的《还款承诺书》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3.1欠款事由表述清楚。
是否违约,有时候考虑的不是道德、诚信、契约精神,而是考虑违约成本。如果违约成本很小,甚至违约反而能获利更多,这就会激励违约,人逐利的本性就会选择违约。
在没有违约责任或违约成本很小的情形下,对方还守约,可能是出于诚信道德的力量,也可能是出于对今后长远合作利益的考量,但依靠道德来守约,在诚信缺失的社会毕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设定严格有效的违约责任,即使债务人道德没那么高尚,也没有今后长远利益的考虑,也会看在钱的份上,趋利避害的选择守约。
债务人虽然信誓旦旦的写了还款承诺,但完全不排除到期仍然还不上款,所以得在还款承诺中约定违约责任,加大违约成本,从而激励债务人去守约。一个完备的能激励守约的违约责任条款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制约。如果债务人到期还没有还款的,就得承担或者加大违约责任。债务人如果还心疼自己钱的话,那就会乖乖选择及时还款。二是奖励。如果债务人到期及时还款的,不但不用承担违约责任,而且债权人还会适当的减少部分债务。债务人一看按期还款还能少还钱,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会选择按期还款。
担保相当于增加了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得到了双重保障。债务人已经逾期没有还款,说明债务人要么诚信出问题了,要么资信出问题了,在承诺还款时如果能设定担保,这样就大大增加了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可能性。
本文主要分析担保方式中的保证方式。如果债务人是自然人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其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如果债务人以公司作为保证人的一定要注意风险的控制。公司作担保不是直接在还款承诺中盖章那么简单,虽然实务中经常是这么操作的。得区分不同的情形分别处理:如果债务人是该公司股东的,需要股东会形成决议方可为股东担保;如果债务人不是公司股东的,根据该公司的章程规定,需要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方可对外担保,否则公司提供担保会被认定为无效。
如果债务人是公司的,可以要求自然人为其提供保证,一般都是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其提供保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承诺债务人一定会还款的,但是自己又不愿意为其提供担保的,这时候债权人就要警惕债务人还款的诚意了。
不管采用哪种形式提供保证,对债权人最有利的是连带责任保证,而不是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只需要在还款承诺中加上:“保证人为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然后保证人在落款处签字或盖章,如果是公司做保证人的,还得附上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提供担保的决议。
3.4约定争议解决方式。
争议解决条款有时是一个协议中最为重要的条款,没有之一。案子能否胜诉,有时不是看证据,而是看在什么地方起诉。对债权人来说,如果案子在合适的地方起诉,不但能减少己方的诉讼成本,而且可以通过自己的运作使案子向最有利于己方的方向发展。
通常情况下,《还款承诺书》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协商一致,由债务人出具给债权人的,一般只有债务人的签名或盖章,并没有债权人的签名或盖章来确认。因为没有双方的签字或盖章来确认,所以就会为将来纠纷留下了隐患,双方都有可能根据自己的利益考量来否认还款承诺的效力。
债务人可以说,还款承诺只是自己的单方意思,债权人并没有认可,所以应当无效。债权人也可能会说,还款承诺只是债务人的单方意思,并没有我方的签字或盖章确认,我方不予认可,应当是无效的。所以最保险的操作方式当然是签订内容详备的还款协议,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有双方的签字或盖章确认,所以双方都无借口来否认其真实、有效性。
致:(以下统称“贵方”)本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通讯住址:
联系方式:
鉴于,本人在贵方任职,并获得贵方支付的相应报酬,本人就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贵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出具本保密承诺书。承诺内容如下:
第一条本人确认,贵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6)有关贵方向第三方承诺所应保守的商业秘密。
本人确认,本承诺书之规定不妨碍贵方受有关商业秘密、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法律之保护;本人在任职期间编制的、使用或持有的、与贵方有关的任何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往来书信、客户名单、笔记、备忘录、计划、图纸、设计、手册、地图、摄影、录音、录像、教材、辞书、规范汇编)、或样本均属于贵方所有。本人须在贵方要求时及在任职期完结时将上述文件(包括正本与副本)、模具和样本交还贵方或当场销毁,本人不得保留上述文件的任何复制文件。
本人确认,上述商业秘密无论以任何形式存放及价值如何,均视为其不为公众知悉、能够给贵方带来利益,并且已经由贵方采取了保密措施;本人确认贵方每月工资支付时已将贵方支付给本人的保密费用100元含于本人工资中发放,即本人基本工资中已包含了该保密费用项目,本人不得以其他方式向贵方主张该费用,本人也不以未领取或领取金额的大小作为免除责任的理由。
第二条本人承诺,未经贵方同意,不得以私存、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贵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贵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贵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本人确认及承诺,未经贵方同意,本人不得在贵方办公环境或办公设施内存放任何非贵方的贵重物品、重要资料,若发生毁损、丢失,责任由本人承担。本人不得携带非贵方提供的电子储存设施(如磁盘、优盘、硬盘等),贵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的方式方法对本人使用的办公设施进行查验。
第三条本人承诺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离职之后仍对本人在贵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贵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贵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本人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第四条本人承诺,在为贵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为贵方所掌握且有保密义务的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本人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而导致贵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本人应当承担贵方因该侵权事宜而支付的一切费用;贵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本人追偿。上述因诉讼发生之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本人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五条本人承诺,本人在贵方任职期间,不得将贵方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商号、商标等作为网络域名或者作为单位或组织的字号进行注册,也不得授意他人注册;不得以抄袭、复制、模仿等任何方式,将与贵方商标、产品名称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产品名称作为商标、商号、产品名称使用;若已经注册的,必须无偿将商标转让至贵方名下或废止使用;本人确认,若本人违反本条款的任意一项行为即视为本人侵犯了贵方的商业秘密,按照本承诺书规定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人承诺,本人在贵方任职期间,非经贵方事先同意,不在与贵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与贵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业务,本人离职之后两年内仍负有前款的义务。本人确认贵方每月工资支付时已将贵方支付给本人的竞业禁止补偿费用100元已含于本人基本工资中发放,即本人基本工资中已包含了该补偿费用项目。本人不得以其他方式向贵方主张该费用,也不以未领取或领取金额的大小作为免除责任的理由。
第七条本承诺书中的离职是指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本人拒绝领取工资或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八条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中的任一项条款,贵方均有权不经预先告知立即解除与本人的聘用关系,同时本人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本人承诺,若本人违反承诺内容,贵方可向本人追究责任。若因本承诺书所述保密或竞业限制事项而引起的法律纠纷或争议,贵方有权视届时的情况,由贵方或贵方授权贵方的关联单位向贵方或贵方关联单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若本人违反上述保密或者竞业限制条款或其他条款中的任意一项条款内容的,贵方即可单方解除与本人的劳动关系,本人自愿放弃本人在贵方处尚未领取的任何报酬及应向贵方支付1万元作为违约补偿金;若因此给贵方造成损失而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该违约金或赔偿金不包含本人给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届时本人不以处罚过重或其他任何理由作为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的依据。
第十条本人确认,本人承担上述责任不以贵方实际解除与本人的劳动关系作为前提。本人确认,若本人违反本承诺书规定而导致贵方解除了与本人的劳动关系,本人承诺不以任何本承诺书中涉及的理由或其他方面的理由认为贵方解除劳动关系不正确,不以任何方式向贵方主张劳动权益的补偿;本人声明即便法律届时赋予了本人相关权益,本人亦声明放弃。
第十一条本人确认,在签署本承诺前已仔细审阅过承诺书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承诺书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完全了解法律赋予本人的各项权益,自愿签署本承诺书并受其约束。本人确认本承诺书的法律效力向前的时间一直追及到本人入职贵方之日。本承诺书自本人签字及按手印完成之日起即生效。
特具此保密承诺书,以资严格遵守。承诺人(签字及手印):
承诺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范的效力认定。
李建华袁进平[案情]1999年,被告某国外工程公司在尼泊尔承揽了“印德拉瓦迪三号”水电站工程,该公司招聘了原告何某赴尼泊尔进行施工。2000年1月,原被告双方签订了一份赴尼泊尔从事劳务的责任书。原告在交付保证金10000元后,赴尼泊尔参加该项目施工,2001年底回国,共在尼泊尔工作两年。根据被告自行制订的工资结算办法,双方经结算,原告应获取工资为16259美元,被告在支付了其中的60%工资给原告后,以项目存在巨额亏损,且工程款未回笼、企业十分困难为由,在2004年提出原告如同意10%的工资在工程款回笼后支付,可先支付30%的工资。原告为领取30%的工资,以承诺书的形式签字同意10%的工资在工程款回笼后支付。至此,被告仍欠原告10%的工资,计1625.9美元。原告为剩余工资多次向被告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争议]对本案的处理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原告在承诺书中签字,属于单方承诺行为,是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双方协商解决劳动争议的有效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之规定,是一种有效的民事行为,依法确认有效,应驳回何某的诉讼请求;第二意见认为,该承诺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规定,应属无效,依法应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这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是指其适用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不能通过约定予以排除或变更的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法律行为一般归于无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法律行为是否违反强制性规定就一律无效?在司法实践中,在适用具体的强制性规定来认定法律行为效力时并非尽然。在理论界,有的学者把强制性规范区分为效力性规范和管理性规范,认为法律行为违反管理性规范,只是应受到相关管理上的处罚,不宜认定为无效;违反效力性规范时,法律行为才归于无效。还有学者认为:对于我国法律、法规中的大量的强制性规范,有的只是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当受到处罚,有的则明确规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仅受到处罚,还将导致合同无效。因此有必要将强制性规范进一步区分为效力性规范和取缔性规范。区分的标准是:第一,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的,该规定属于效力规定;第二,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的,但违反该规定以后若使合同继续有效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应当认定该规范为效力性规范;第三,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的,违反该规定以后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并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只是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则该规范就不属于效力性规范,而是取缔性规范。
范对待,排除在认定法律行为效力依据的范围之外。结合本案来看,《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此强制性规范的目的是防止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其目的不单纯是为了行政管理的需要,而是为保护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民事权利,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本案一二审法院认定劳动者的单方承诺书的法律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判决支持了何某的诉讼请求。
承诺书有效篇三
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在职员工,本人已与单位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
元的保险金补贴,该补贴每月随工资一起发放。
本人承诺,在单位工作期间将按规定按时、足额地缴纳社会保险金,若因本人没有进行缴纳社会保险而出现的任何纠纷由本人自行承担。
签字(盖单):
承诺书有效篇四
四脚。2011年10月25日,郑小姐的伤情经鉴定,意见为伤者腰部、腹部及肢体部软组织挫伤,属轻微伤。2011年10月31日,被告出具一份《承诺书》给郑小姐收执,该承诺书的内容为:“本人冯甲与郑小姐于2006年5月8日结婚,郑小姐在婚前用其自己的积蓄购买房子一套,位于深圳市。现双方因感情不和,本人承诺放弃对该套房子的分割权,双方现有各自的债权债务及财产均由个人自行承担和享有,与对方无关特此承诺,不予反悔。承诺人:冯甲。”2011年11月,原、被告开始分居至今。2014年8月上述房屋的银行按揭贷款还清后郑小姐向福田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福田区法院于2014年12月作出判决驳回郑小姐的离婚请求。2015年6月,郑小姐再次向福田区法院起诉离婚,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婚生子冯乙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3000元;涉案房屋属于原告个人财产。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被告于2011年10月31日出具的《承诺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代理】。
本案中国婚姻金牌律师团首席律师接受郑小姐委托后,庭审上针对本案婚姻关系破裂、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问题发表了详尽的代理意见,具体要点如下:
一、原、被告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性格不合,被告未能妥善处理双方的矛盾,导致夫妻感情日渐疏离,甚至经常酒后殴打原告及小孩,原告忍无可忍先后多次报警。双方于2011年11月开始分居。原告曾于2014年8月向本院起诉离婚,贵院于2014年12月作出民事判决驳回原告的离婚请求。判决后,原、被告双方的感情无任何好转,双方也没有任何联系,分居至今。现原告再次向本院起诉离婚,可见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请求贵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二、婚后婚生子均由原告抚养和照顾,并由原告承担一切费用。婚生子习惯与原告共同生活,原告工作稳定,收入尚可,有能力抚养婚生子,原告的父母也可以提供帮助。改变婚生子现有的生活方式及习惯,不利于其健康成长,故婚生子的抚养权应归原告。结合被告收入情况、婚生子生活、学习费用等实际需要以及深圳市的实际生活水平,被告应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
三、关于被告出具的《承诺书》,我们认为:被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签写《承诺书》,故该《承诺书》是被告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由原告收讫,故该承诺书能真实反映原被告双方的合意。就《承诺书》的内容而言,《承诺书》中载明“郑小姐在婚前用其自己的积蓄购买房子一套,位于深圳市。现双方感情不和,本人承诺放弃对该套房子的分割权„„”虽然讼争房屋购买于婚前与事实《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不符,但《承诺书》载明的房屋座落情况明确,与本院查明的情况相符,同时被告明确表示放弃该套房屋的分割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故该《承诺书》中关于房屋分割的约定符合上述规定,应当认定为原、被告的婚内财产约定,合法有效,被告对其财产权益的放弃作出了明确真实的意思表示,被告应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虽然被告庭审中辩称该承诺书系其本人签写,但被告是在双方发生争吵并报警的情况下,为缓和夫妻关系才签写的,讼争房屋应属于原、被告的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分割。但法院最终还是认可了我们团队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被告于2011年10月31日签写的《承诺书》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故被告承诺放弃上述房屋的分割权,即丧失要求分割该套房屋的权利,上述房屋应归原告所有。
【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采纳了我们团队代理律师的意见,判决如下:
一、准予原告郑小姐被告冯甲离婚;
三、座落于深圳市福田区某小区的房屋归原告郑小姐所有。
承诺书有效篇五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跟承诺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使用正确的写作思路书写承诺书会更加事半功倍。还是对承诺书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范文承诺书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欢迎阅读与收藏。
申报人(签名):xxx。
日期:xxx
致:
根据的招标文件和我公司的投标文件,对本工程投标文件所提供资料真实性作如下承诺:我公司将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编制本投标文件时,对本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属实。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二0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承诺书有效篇六
很多朋友都问,自己签的婚前协议有效吗?小编搜集了两个关于婚前协议纠纷的两个例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 双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财产(包括与前任配偶共同或子女共有),均归本人单独所有,另一方在任何条件下,均无权主张分割。列明男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有五处房产,未列女方名下财产。
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收入仍归各自所有,不作为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婚后取得的:工资奖金、铺位租金、生产经营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以上一方财产所得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行使完全财产所有权,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3. 作为结婚条件,男方愿意附条件赠与女方人民币50万元。
赠与条件:时间在双方已登记结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恪尽妻子职责,勤恳持家,全心全意照顾家庭成员,视男方子女如同已出,多加关爱、包容、支持。
赠与方式:若前述所有条件成就,男方将于2013年1月1日前赠与女方10万元,于2015年1月1日前赠与女方20万元,于2017年1月1日前赠与女方20万元。
赠与的.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男方可随时撤销赠与:
a.前述赠与条件没有成就;
b.女方严重分割男方或男方近亲属的利益;
d.男方经济状况恶化的。
除了撤销尚未发生的赠与外,女方在撤销的同时须返还之前所获赠与的全部财产。
结婚2年多后,女方起诉离婚称:由于男方和男方儿子有家庭暴力,女方2014年9月后一直在外租房躲避,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分割男方房屋租金的一半(34.2万元)、平分男方的股票和基金等共同财产、支付已到期未支付的赠予款27万元。
1. 由于女方已搬离分居,又无法证明是男方不给居住或者其他无法克服的原因而被迫离家,无法证明已履行“恪尽妻子职责,全心全意照顾家庭成员”的条件,协议约定的付款条件未成就;而男方已用行动表示不愿意继续支付,已行使撤销权。所以法院不支持女方支付已到期的赠予款27万元的要求。
2. 男方的房产租金、存款、股票、基金等,按协议约定为个人财产,法院不支持分割。
女方以为签了协议、结婚就可得到50万元?实际上协议里约定了严格的赠予条件和撤销条件,虽已结婚数年,女方也很难满足协议约定的条件,最后还是一场空。
这么专业的协议,很好的保护了男方的权益,男方应该请了专业律师代为起草协议吧。
而女方,如果签协议前不重视,就算后来花n万元请律师打官司也无法挽回哦。
男方和女方签订婚前协议,约定:结婚后男方每月给女方存叁佰元钱,以备女方以后养老。
签订协议后,两人于2013年1月结婚,女方在2015年5月起诉离婚,并要求男方按协议约定支付养老费共8400元。
男方称之前说好,在女方孙女上初中前,女方在男方和她儿子家两边生活;女方孙女上初中后,女方到男方家居住。但实际上女方从没到男方家居住,没照顾男方的起居,男方得病女方也没看护。
女方不遵守约定,男方不需要按协议支付;况且协议上写是养老费,夫妻之间是平等关系,不应有给付养老费之说,养老费是指儿女给付的义务。
法院最后判决:支持女方的请求,男方按协议给女方支付8400元。
男方说女方应到男方家居住、照顾男方的起居等,都没体现在协议内,女方不承认则无法证明。
而协议明确约定,结婚后每月支付300元,并无其他前提或条件。所以,法院判决男方按协议给女方支付8400元是遵照协议约定哦。
都是协议为何差这么远呢
上面两个例子,都签了婚前协议,两份协议都有效。
第一个例子,法院支持男方,男方不用按协议向女方付款。
因为协议约定的是“赠予”,而男方可按合同法规定撤销赠予;且协议约定了严格的付款条件,女方未“恪尽妻子职责,全心全意照顾家庭成员”,女方无法满足这种严格的条件,所以男方不用付款。
第二个例子,法院支持女方,男方需要按协议向女方付款。
因为协议没约定其他付款条件,两人已结婚,已满足付款条件。
很多朋友问:怎么签婚前协议才有效?
回答:只要是两人自愿签署,内容合法,就有效,但有效不等于对你有利。
如果不了解法律随便起草,也许协议有效,但未必是你想要的效果哦。比如第二个例子,男方不想付款也不行哦。
如果没把握研究透这些法律,建议还是请专业人员起草吧。
签协议前不舍得花小钱,将来就花大钱咯:)
承诺书有效篇七
不对老婆耍酷不让老婆吃醋吵架先要让步老婆揍我挺住老婆要3从:
1、从不洗衣;
2、从不做饭;
3、从不拖地。老公要4得;
1、老婆化妆要等得;
2、老婆花钱要舍得;
3、老婆发脾气忍得;
4、老婆生气要哄得。
二、新版家规。
家规之一:老婆洗澡时要量好水温,抓痒擦背;不得有贪图私欲之行为。家规之二:老婆血拼时要勇于付款,多所鼓励;不得有不情不愿之行为。家规之三:老婆上菜时要赞不绝口,多吃几碗;不得有偏食挑菜之行为。家规之四:老婆睡觉时要炎夏扇风,寒冬暖被;不得有打呼抢被之行为。家规之五:老婆给钱时要含泪感激,省吃俭用;不得有奢侈浪费之行为。家规之六:老婆无聊时要搏命演出,彩衣娱亲;不得有毫无所谓之行为。家规之七:老婆训诫时要两手贴紧,立正站好;不得有心不在焉之行为。家规之八:老婆犯错时要引咎自责,自揽黑锅;不得有连累小初之行为。家规之九:老婆哀伤时要椎心泣血,悲痛欲绝;不得有面露微笑之行为。家规之十:老婆晚归时要耐心等候,欢颜以对;不得有大发雷霆之行为。家规十一:老婆不在时要朝思暮想,守身如玉;不得有偷鸡摸狗之行为。家规十二:老婆高兴时要张灯结彩,大肆庆祝;不得有泼洒冷水之行为。家规十三:老婆失眠时要彻夜陪伴,帮忙数羊;不得有梦见周公之行为。家规十四:老婆敷脸时要提供方法,以身试法;不得有哈哈大笑之行为。家规十五:老婆唱歌时要如沐春风,赞叹不已;不得有忍笑不禁之行为。家规十六:老婆生气时要跪地求饶,恳求开恩;不得有不理不睬之行为。
家规十七:老婆打我时要任其蹂躏,谢主隆恩;不得有还手瞪眼之行为。家规十八:老婆考试时要帮忙读书,圈画重点;不得有事不关己之行为。家规十九:老婆演讲时要不时点头,深表赞同;不得有顺口反驳之行为。家规二十:老婆审问时要发誓赌咒,以表忠诚;不得有漫不经心之行为。家规二一:老婆开车时要温言教导,释其紧张;不得有增其繁扰之行为。家规二二:老婆亲亲时要热情有劲,卖力求好,不得有口齿不分之行为。家规二三:老婆临幸时要予取予求,持之以恒;不得有力不从心之行为。家规二四:老婆不要时要泪往肚流,自行解决;不得有金钱买卖之行为。
三、爱老婆宣言。
1.老公心里只有老婆一个人,做梦也要梦见老婆。
7.老公不可以丢下老婆,不要老婆。
21.老婆的家人,朋友,老公要对他们好22.老公不允许和别的女人发短信,打电话。
25.老婆发短消息给老公,老公不可以不回。
四、婚后和睦协议。
结婚制度。
为了更好的继承与发展中华民族的古老文化,严肃广大人民群众的家庭纪律,重新维护家庭的正常秩序,规范老公的家庭生活,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试行如下:
1、要热爱老婆,坚决拥护老婆,绝对服从老婆的领导。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早上6点钟起床,做三餐(早餐标5元/人,起床时间及餐标可随节假日适当调整),严禁延误、偷懒、偷吃和克扣伙食费;晚上11时30分以后睡觉,睡前的面部清理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并自觉为老婆打洗脚水或帮老婆和孩子洗澡搓背,严禁迟到、早退和降低服务标准;节假日不休息。
3、老公要经常参加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厨艺(最少能熟练掌握三种菜系)、家政(5星酒店标准)、及祖国传统医学中的推拿等技术。
4、老公要时刻注意仪容、仪表,严禁在家中蓬头垢面、衣冠不整(不含性感服饰);在户外严禁穿着奇装异服以及沾花惹草,要作到“入得厨房,出得厅堂”。
5、每月工资、奖金及其所有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老婆,不得抗缴,不得遗漏,严禁私设个人小金库;每天洗理费用不得超过10元人民币,由老婆按日划拨(节假日不含),不得以任何理由透支、预支,老婆对此项开支有知情权和审计权;家庭其他支出要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所有财务支出由老婆统一签批。若有违反,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分别或合并处以扣置装费、洗理费、分居一个月直至解除其老公之职务的处分。
6、负责孩子放学上学的接送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节假日要严格落实“假日值班”责任制,即安排家宴(十菜一汤,风味餐)、陪孩子上游乐场(不得伺机与其他女家长聊天)、陪老丈人聊天(不得打盹或看电视)。若有违反,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分别或合并处以训斥(记过)、扣洗理费、扣置装费或罚没饭吃的处分。
7、老公对家里的卫生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卫生检查以《iso-9002》五星酒店标准验收,对不达标的情况发现问题当场处罚,可分别或合并处以扣置装费、洗理费、就地清洁三遍的处罚。
合并处以罚拖地板三次,取消一个月看电视、电脑资格的处罚。
9、注视女性(3岁—80岁)的目光每次不得超时三秒钟(含),对同一位女性的注视当日累计不得超过三次(含);严禁与旧情人通电话、写信、见面、上网等一切联系;严禁在女士(3岁—80岁)面前逗笑、卖乖;严禁和女士单独相处。若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程度,由老婆根据专项整顿的精神,从严、从快进行严厉打击,任何人、任何形式的说情、包庇都将按妨碍司法公正论处。
10、严禁接触黄、赌、毒;严禁抽烟、喝酒、交往八卦男友,以及一切老婆反对的嗜好。已经发现立即开除婚籍,同时老婆拥有对进行教唆的“八公”进行起诉的权利。
11、老公对相同事物的陈述不得超过3次(含),每次陈述不得超过3分钟(含),音量不得超过20分贝(含)。
12、老公要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杜绝浪费及物质上的攀比(吃了好的再买减肥药、烟酒等),提高自身修养树立在家庭比贡献、比家政、比厨艺的良好风气。
13、在家庭任何问题的任何方面,必须以服从“一个上级”为原则(即绝对服从老婆的决定).
14、老公的零用、制装、洗理等费用,按绩效工资形式按月发放,考评分厨艺、卫生、顺从、仪容、工作态度五个方面进行,每项20分满分100分;先进行自我考评,最终考评由老婆负责。
15、老公考评达到90分可按老公工资的5%领取绩效工资;85分按4%;80分按3%,80分以下不达标无绩效工资,连续半年不达标者自动解除婚籍。连续两年考评达到90分以上者可获得“好糠之妻”的荣誉称号,绩效增加1%最终增加到10%,同时可享受2天的有薪假期,假期不可累积当年有效。
16、严守家庭机密,保证本《制度》的基本内容不外泄.
17、本《制度》由老婆负责监督执行,并保留最终解的权利。
以上各事项及协议经老公、老婆签字之日起生效。本汇总协议一式两份,老公、老婆各执一份。在共同生活中发生其它事项,由老婆随时间推移,陆续增加及调整。
老婆:
老公:
承诺书有效篇八
“分手费”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民间“发明创造”的一个词语,主要是指男女双方同居、恋爱结束或者离婚分手时,约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费用。约定给付的形式多种多样,可能是协议、可能是打的“欠条”。分手费给付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离婚时,约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分手费,法律能支持吗?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应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达成一致意见。离婚时约定的“分手费”,实质是对男女双方在离婚时一方给付另一方的财产或精神损失而给的补偿。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不适用民法和。
合同。
法规定的“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因此,本案中,即使刘江承诺给付张兰的钱款大大高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价值,也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不属合同法中的“赠与”关系,不属于实践性的合同条款,应该履行。因此,张兰有权利要求刘江继续支付。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终止分居时,约定的分手费,法律能支持吗?
20xx年2月,32岁的外来妹小雯在嘉定租房做点小生意,认识了有家事的房东53岁的张杰。20xx年初,在明知对方已婚的情况下,小雯与张杰过起了同居生活。期间,张杰的妻子得知此事后,带着亲属找上小雯兴师问罪,一顿拳脚之后,还砸了她的小店。去年10月,得知小雯怀孕后,张杰要求她到医院做流产手术,结果被她拒绝了。自此婚外恋出现了裂痕。小雯提出如果要流产、分手,男方得支付34万元补偿。去年12月底,在被告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张杰同意补偿小雯包括被打医药费、营养费、物损费以及人工流产手续费、精神损失费在内的全部费用34万元;具体支付时间:20xx年1月15日以前支付20万元、20xx年1月25日以前支付14万元;小雯在拿到第一笔补偿费后,马上去医院做人工流产;今后双方无任何争议。
这是一起典型的婚外恋“情债”纠纷。债是指特定民事主体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义务关系,按其执行力不同可分为强制力保护之债和自然之债。保护债是指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人有义务履行,若债务人不履行,债权人可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自然债是指法律既不以其强制力给予保护,也不以其强制力给予制止的债。对于自然之债,债权人不得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但债务人自然履行的,其履行仍然有效,债权人据此而取得的利益仍有保持力,债务人无权以不知为自然之债或债权人为不当得利等理由而请求返还。
小雯和张杰发生婚外情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关于“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规定,应受到道义上的谴责。基于此行为形成的“分手费”债权债务关系,不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否则会处于纵容第三者插足他人家庭,或者支持已婚者违反婚姻法规定和欺骗他人感情的不公正境地,会对社会产生不正确的诱导作用。
三、双方均无配偶者同居,终止分居时,约定的分手费。
案例一、代雪与男友杨勇为同居关系,两人相恋7年多。20xx年,杨勇来到重庆工作,20xx年10月,他们开始同居生活。20xx年,两人分手。
两人签了一份“分手协议”:……两人经友好协商,特作如下协议:1.现有3套房屋归代雪所有;2.杨勇另承诺补助代雪经济损失40万元,并确定20xx年农历春节前支付20万元,20xx年8月30日前再支付20万元。签订协议之后,杨勇付给代雪2万元,之后便以种种理由推脱,不愿意再付剩下的38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这份分手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且杨勇已经支付了2万元,履行了该协议的部分约定,所以该协议是有效协议。法院判决杨勇支付38万元。
判决后,杨勇上诉。他在上诉书中称,两人恋爱期间,代雪没有任何经济损失,所以,当初他答应给的这40万元属于赠予,既然是赠予,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没有支付前是可以反悔的。今年楼市状况不佳,他现在经济条件恶化,无力支付,所以,应当撤销。
二审法院认为,该协议是在双方同居多年后分手时达成的,协议中明确约定一方以经济损失补助的名义,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额的财物。赠予合同的根本特征是无偿性,受赠人没有付出代价。两人同居多年,代雪所付出的时间、精力与感情等均是一种代价。杨勇提出分手,对代雪的人生造成难以估计的损失。因此,以经济损失补助的名义支付给代雪金钱,就不是无偿的赠予了。
此外,法院还认为杨勇请求撤销是很不诚信的做法。法院称,双方签订协议时,既有证人又有担保人,说明双方都是经谨慎考虑后签订的,如今付了部分钱后就反悔,除了自己不讲诚信外,对代雪也是不公平的。最后,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从上面这个案例,我们似乎可以看出,对于双方均无配偶的男女,一方在同居终止后承诺向另一方支付的“分手费”,法院似乎是支持的。但是,发生在上海的一起特大国企官员的案例,一、二审法院却没有判决支持“分手费”。
案例二、宝钢集团工业公司党委书记苏飞虎和蔡国颖同居20xx年,却一直没领结婚证。20xx年后,苏飞虎瞒着蔡国颖和别的女子领证成婚,与蔡国颖分手时,苏飞虎提出补偿她133万元,并写下一张欠条。在支付了26.5万元之后,苏飞虎反悔了。蔡国颖起诉追讨剩余款,普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蔡国颖败诉。
普陀区法院确认,原告与苏飞虎曾同居生活,双方分手时,由徐山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后苏飞虎实际已支付原告13.5万元。虽然欠条是苏飞虎真实意愿的表达,但不能证明苏飞虎实际上存在欠蔡国颖120万元债务的事实,两人未经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苏飞虎为解除这种同居关系所承诺的“补偿”,其性质属于不可强制执行的债权或债务。也就是说,法院不会强制苏飞虎兑现“承诺”,对于苏飞虎已经支付的13.5万元,法院认为这是苏飞虎的自愿行为,予以认可。但对于其它的120万,法律不赋予强制执行力的效力。
从以上的几个媒体公开报导的案例可以看出,对于夫妻由于离婚而约定的分手费,法律一般支持;对于同居、恋爱终止而约定的分手费,如果一方有配偶,一般认为“分手费”的约定有悖法律,一般认为无效;对于双方均无配偶的“分手费”约定,结合各案的不同具体情况,以及各地法院系统的认识不一,在目前没有明确司法解释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能会有不同的结果。
承诺书有效篇九
本人谨以赤诚之心,在此立此宣言:结婚之后,工资奖金全交,剩菜剩饭全包,家务杂活全干,一切以太太的话为最高宗旨,遵循2条原则:第一条,老婆永远是对的;第二条,如果老婆错了,请参照第一条。
在思想上,坚持拥护老婆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的走老婆指定的路线,家里老婆是第一位,我是第四位。
在举止上,爱护老婆,保证老婆开心时要陪她开心,不开心时要哄她开心;做文明丈夫,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打了左手送右手”。在生活上,陪老婆逛街时不喊累,而且要主动用平时省下来的零用钱付帐;锻炼身体,天天向上;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早上按时起床,晚上按时睡觉。节假日认真组织学习厨艺及推拿技术。虚心接受老婆监督,尤其不能跟陌生女人搭话,当然,问路的老太太和五岁以下的小朋友除外。
与女友谈恋爱都六七年了,可她还迟迟不肯结婚。自从与她在大学二年级认识到毕业前夕,她总爱问我,你爱我吗?我说那还用问,不爱你干吗和你在一起啊。她说那你总得拿行动来证明吧。我说那要什么行动呢?她说我们结婚吧。说完,看着我惊奇地瞪大眼睛望着她,她不禁笑出了声:看美得你!我只不过试试你,还没想到那一步呢!
可我不那么想。事后我就一直品味她说这话的意思。琢磨来琢磨去得出一个结论:她是要我努力,快些结婚啊。于是毕业后我开始马不停蹄地找工作。我找工作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为尽快结婚作准备。为此我跳了一家公司又一家公司,换了一家单位又一家单位,腰包也一个劲儿地在鼓起来。等攒的钱够付房产首期贷款时,从她说那番话到现在四年已经过去了。我对她说条件已经俱备了,嫁给我吧!谁知她扭过头去不理不睬。问得急了,她说我什么时候说过嫁给你了?我便把毕业时她说的那番话拿出来对质。她听完愣了半天,“噗哧”一下就笑了。然后说,我现在不愿意结婚。
她可是真怪了!我没考虑时她先提出问题来,等我准备好了条件,她又杀回马枪了。在搞什么鬼?难道她变心了?这个决不会。我们仍在一起呀。虽说离得远了点,有几十里路吧,但隔一两天总要见一次面的。而且也看不出她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对我还是那样照顾。每次来我这儿,她总是为我做饭,却不让我下厨。今个儿也不例外。凭我对她的了解以及六七年的坚固感情,象她这样从小就接受正规教育的传统女孩子,以及她每次注视我时那毫不掩饰的欣赏的目光,我就知道她对我的真心。可她为什么不愿意结婚呢?我真是有点纳闷了。当我收拾完碗筷厨具,走到她身边时,不禁又提起结婚的事儿来。她不语,从桌上的书本里抽出一张纸条来,对我说,“我不想结婚的理由在这里,自个看吧!”我接过来一看,真有点哭笑不得。
原来纸条上这样写道:
结婚前你总是早早赴约,可婚后你会迟迟回家。结婚前你常替我做事,可婚后你该让我为你做事了。结婚前你常对我发誓,可婚后说不定会对我经常发火。
结婚前你喜欢听我的唠叨,可婚后就不定对我的唠叨火冒三丈。结婚前你海侃胡吹,可婚后说不定就不愿意和我说上一句话。结婚前你总说我美丽,可婚后你该说别人的老婆漂亮了。
结婚前上街时你口袋里的钞票总是满满的,可婚后再上街说不定你口袋里就不装钞票了。
看完这些,我感到既好笑又心疼。我说你想多了,与你相处六七年了,你说我是那样的人吗?她回了一句,你们男人都是一个样。你也不会好到哪儿去。经过百般解劝,小心伺候,她总算暂时应允。不过,她要我写一份保证书:保证婚后不能出现上面所列的问题。等我写完保证书,她才开心地在我脸上深深印了一个吻。。。
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现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矛盾,现甲方自愿对乙方立下保证书,保。
证事项如下:
一、甲方禁止赌博、吸毒、包二奶、重婚、嫖娼、有婚外性行为和其他违背婚姻法律、法规、道德的行为,如若发生自愿承担后果。二、禁止甲方对乙方采取暴力、冷暴力行为。
三、
甲方应履行家庭义务、夫妻义务。
六、若甲方自愿提出离婚,甲方不得享有对婚生子女的监护权,所有财产归乙方,甲方净身出户。七、甲方应尊重孝顺岳父母、关心姊妹。八、甲方应当关心乙方、保护乙方。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自父母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
日期:自选附加:
1男方每月上缴生活费用为工资的70%,下限3000,上不封顶。
我最心爱的老婆大人,为了我们一生的幸福快乐、本人特在此保证:1,从今日起,我眼里、心里都只会有老婆一个人、别的女人想进来,没门!2,永远坚信:老婆说世上美丽第二:就无人会是第一-每天每时每刻每秒,都想着老婆,爱着老婆!3,所有挣来的钱不分你我都全部归于老婆,老婆喜欢怎么花就怎么花,想用多少就用多少!
4,一切以老婆为主,老婆的话就是命令,要绝对服从,上刀山,下火海,勇往直前,无怨无悔!
我向我亲爱的老婆大人保证:1、老婆永远是对的。
2、如果不是,那一定是我想错了。3、如果我没想错,那一定是我听错了。
承诺书有效篇十
中国某市筑垒工程公司是一家股份制企业。该公司以工程建筑为主业,90年代后又向服装、汽车配件、木器加工等行业拓展。该公司的股东,先后投资兴建了兴光服装厂、宇东汽车配件厂、华光木器厂等五家企业,其中有三家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兴发科工贸总公司是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其下设三家直属公司,实力实业公司即为其中之一。1992年10月兴发总公司以实力公司的名义,兼并了一丝钉厂后,上马保健品、试剂盒等几个项目,但均未能投入正常生产,致使24000平方米的厂地和5000平方米的厂房处于闲置状态,大部分工人放假。为摆脱实力实业公司的困境其主管单位兴发科工贸总公司与筑垒工程公司经多次协商,决定由筑垒工程公司通过引进外资的方式将实力实业公司的厂房厂地利用起来,安置已放假的职工回厂上班,以摆脱实业公司举步维艰的局面。就此兴发总公司和实力公司与筑垒工程公司于1993年5月签订了组建紧密型企事业联合体的协议书。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为促进集约化规模经营和优势互补,兴发科工贸总公司及实力实业公司与筑垒工程公司自愿组建紧密型联合体,该联合体为下步组建企事业集团的雏形。联合体在董事会的领导下,采用新的管理体制,把企事业单位推向高效率、高效益、高品位的三高境地,在国内外树立起良好的、有影响的企业形象。
(2)本联合体以各方投入的资产为本紧密企业资产。
(3)各方所属或相关企业的重大变革、重大投入、新办项目、高层管理人员变动,均应经最高决策层认可。
(4)本联合体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董事长由筑垒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晓担任,副董事长由兴发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实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晋担任。在董事会没有正式组建之前,董事长、副董事长为最高决策层,以董事长为主。
(5)关于联合体名称和组建集团事宜待定。
本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认真执行,如有违背将承担法律责任。
联营协议签订不久筑垒公司即投入65万元人民币,首先进行了锅炉改造并派出车辆供实力公司使用。随后筑垒公司为了引进外资又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经过与国外几家公司洽谈,初步与日本鲜安株式会社达成合资意向,筑垒公司以实力公司院内南侧1400平方米厂房与5000平方米厂地作为股本同日方组建合资公司。在合资公司筹备、厂房改建、设备安装等过程中,始终由实力公司派出的副经理张虹主持工作(合资公司成立后,由他担任中方经理)。
为进一步做好引进外资工作,使实力公司院内有一个崭新形象,筑垒公司又出资对院内南部的厂区进行整体改造,铺设沥青路面2400平方米,砌筑边石410多米,建起了厂内道路形成了绿化带,并改建院内食堂,扩大了就餐用房。
合资经营初告捷。
日本鲜安株式会社,是一家经营水产业务的企业,1990年来华投资。1994年5月该会社与该市一食品公司在合资经营过程中发生争议,正在寻找新的合作伙伴。恰在此时筑垒公司也在寻觅合资对象。双方一拍即合,1995年5月双方签订了正式合营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中国筑垒工程公司(甲方)位于中国某市城西区青云路20号,法定代表人王晓,职务:总经理,国籍:中国。鲜安水产公司(乙方)位于日本松仁市于向区,法定代表人池田,职务:社长,国籍:日本。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建立合资经营三星食品有限公司。
(2)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有关条例规定。
(3)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4)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冷饮系列、糖果、即食食品。
(5)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135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35万美元,其中甲乙各50%,甲方出资土地使用权5000平方米,合28.5万美元,工厂建筑1400平方米合20.5万美元,通讯设备两台合0.2万美元,交通运输工具两台合6万美元,变电所、电、水设施合18.3万美元,共计67.5万美元。乙方出资10台机械设备合62.3万美元,模具480个合5.2万美元,共计67.5万美元。合资经营期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6)合营各方的责任如下:
甲方负责办理向与设立合营公司有关的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协助合营企业招聘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及其他所需人员;负责办理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负责及时提供生产机械设备并负责全部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直到正式运行;负责培养技术人员和工人、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7)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中方委派二名,日方委派三名,由中方王晓任董事长,日方的田中任副董事长。重大问题决策董事会应一致通过。
(8)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由日方的池田任总经理,中方张虹任副总经理。(9)公司合营期限为30年。
此外,合同还就物资购买、劳动管理、合同终止、不可抗力、争议解决和违约责任等重大问题,分别都做了规定。
建两个冷库、泵房,购置安装了制冷机组及生产配套设置等。
1995年7月20日,该市人民政府向该公司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1995年7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该公司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5年8月,合营企业生产设备组装调试完毕,双方即开始投入雪糕生产。生产的品种有哈密瓜、山葡萄、草莓王、雪霸等6个品种。在产销旺季,平均日产量可达900多箱。
场地转让起**。
就在三星公司投入正常生产之际,1996年2月的一个星期五,合营公司副总经理张虹告诉总经理池田,应向实力公司交纳房租。不久又发生了实力公司的守卫人员对三星公司进出车辆多次拒开大门的事件。随后立志实业公司自称是实力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向三星公司正式提出,不允许三星公司在其厂区砌筑围墙,要求另开大门向其交纳房租,租用厂地厂房费用标准要三年一签,并告知三星公司限期解决输电电缆,否则停止供电后果自负。三星公司的负责人顿感情况严重,经过调查原来在1995年8月在三星公司正式投入生产阶段,兴发总公司在未与筑垒公司作任何联系的情况下将实力公司的厂地、厂房转让给了立志实业总公司。
对簿公堂。
发公司、实力公司联营的事实,造成合资企业不能正常生产实属欺诈行为。主张合资经营合同无效,返还鲜安公司投入的设备并赔偿损失。”
1997年8月,筑垒工程公司状告兴发科工贸总公司和实力公司,诉称:“筑垒工程公司于1993年5月与二被告签订组建紧密型企事业联合体协议,原告按协议约定,利用实力公司厂房、场地投资数百万元,建立了三星食品公司,而二被告单方违背协议:将已投资进行生产的场地、厂房转让给立志实业公司,给我方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与名誉损失,引起外商强烈不满。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继续履行协议,取消与立志实业公司不合法的转让关系,赔偿违约期间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
1997年11月,立志实业公司起诉三星食品公司,要求支付在其生产经营期间欠交的房屋租金、电费、电话费及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三、讨论参考题。
3.兴发科工贸公司将实力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及厂房转让给立志实业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
4.立志实业公司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联营是指两个以上的企业之间或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横向经济合作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联营有三种形式:
一是法人型联营,又称紧密型联营,其特点是两个以上企事业单位共同出资创办的联营体是一个新法人,所需要具备的条件和一般企业法人的条件相同。
二是合伙型联营,又称半紧密型联营,其特点是各方共同出资创办的联案例背景联营是指两个以上的企业之间或企业、事业之间的横向经济合营体是一个不具备法人条件的新企业,从法律性质上看是联营各方组成的一个合伙企业,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例中的联营体尽管合同中提及的是紧密型联合体,但就其性质来看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实际上属此种类型。
三是合同型联营,又称协作型联营或松散型联营。其特点是联营各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它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合同约定。
2.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内容,可以弥补我国建设资金不足,调整改善产业结构,是开拓国际市场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形式可分为: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又叫股权式合营企业。它是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取得了中国法人地位的,由中外合资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有限责任公司。本案例中的三星食品有限公司即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即契约式企业。它是依照中国法律由中外双方在中国境内建立的、以合同为基础的经济联合体或经济实体。
(3)外资企业。它是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
境内建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四、分析要点。
1.筑垒工程公司在与兴发公司和实力公司签订联营协议时,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不明,董事会的人选人数也未予以明确。作为紧密型联合体,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应有自己的名称,而该联合体不但没有自己的名称,甚至连字号都没有。这种条款不完备的协议,为后来争议的出现埋下隐患。
2.根据n。
论以什么方式出资,都必须是投资者自己所有的现金,自己所有的且不设立任何担保物权的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
本案例中筑垒公司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也未明确厂房、场地的有偿使用条款的情况下,单方面与日方合资对此应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兴发公司和实力公司在明知筑垒公司已利用其厂房、场地投入大量资金,以筑垒公司的名义组建合资企业的情况下予以默认,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凡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即是合同,合同有效成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依约履行。本案例中的联营协议虽不完善,却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而兴发公司单方终止协议,将场地、厂房转让给立志公司,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属违约行为。
4.作为合资经营的中外投资者来说,在确定合资之前一定要对合营方的资信情况加以了解,切莫投资心切求“资”若渴,要做到有的放矢。
承诺书有效篇十一
徐长青律师:判断婚姻保证书的效力,应针对签署背景、设定条件及处分的权利,结合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综合判断。以下三种情形写的婚姻保证书,一般认为其不具拘束力:
由于我的过错,严重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现经冷静思考,我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和错误,为了促进夫妻关系融洽及家庭和睦,现保证以后遵循以下内容:
1、夫妻双方必须忠诚,善侍对方,不实施有不忠实于夫妻情感的行为(如:不得有第三者,一夜情,婚外情等)不和其她异性主动来往,全心全意爱护家人。
2、不刁难、干涉、猜疑妻子以及阻止、限制妻子的人身自由,实施影响妻子正当工作生活的行为。
3、不允许实施家庭暴-力,要把家庭的利益、责任时时放在首位,勇于承担家庭的重任。
甲方:
乙方:
为了营造甲乙双方美好的家庭未来、确保家庭安定团结,更好地哺育后代,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1.甲方与乙方结为夫妻,双方彼此要以尊重、宽容、平等的态度交往。2.甲方应当关心乙方、保护乙方、疼爱乙方,适当送点小礼物或金钱。3.禁止甲方对乙方采取暴-力、冷暴-力行为。4.双方应履行家庭义务、夫妻义务,除特殊原因外,彼此应积极配合。6.双方若有本协议第三、四、第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无过错一方有权选择是否解除婚姻关系,并且无论作何选择,过错方应当同意。若无过方选择解除婚姻关系,过错方不得享有对婚生子(女)的监护权,所有财产归无过错方净身出户;若乙方选择维持婚姻关系,甲方按照本协议执行。
7.甲方必须经常和乙方进行多方面的沟通交流,促进家庭和-谐发展。8.除出差、探亲,旅游外,双方不得夜不回家,不回家晚上应互通电话告知原因和互报平安!
9.双方有保持身体健康的义务,生病、住院应相互关心和扶助!10.双方尊重孝顺公婆、岳父母、赡养父母,关心姐妹弟,父母生病要及时送医院救治。11.双方财务公开,家庭的存折应妥善保管,重大款项借款或支出需经双方同意。12.双方都有责任将下一代哺育好,培养高尚的人格和情操。13.双方应在有时间的情况下多抽时间陪伴双方的父母,给下一代做个好榜样,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自父母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发生矛盾后,有过错的夫妻一方,为了和好,自己主动或者应无过错方及其近亲属的要求,向另一方出具保证书。该保证书内容通常主要涉及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是否解除、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多少和夫妻财产如何分割处理等问题。在双方协议离婚未果,进行诉讼离婚时,无过错方往往以此为据,要求法院按照保证书上的内容进行判决。因此,如何认定婚内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对于公正处理离婚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的保证。
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的自由,也包括离婚的自由。对于离婚自由,《婚姻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分别就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作了专门规定。其中,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除了有离婚的合意外,还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取得离婚证,双方的夫妻关系才能正式解除。因此,即使夫妻双方中的过错方违背了婚内保证书上的允诺,但之后双方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登记离婚未果,而是进行诉讼离婚,人民法院也只能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以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查明案件事实,判断双方是否达到法定离婚条件,判决是否准许离婚。
(二)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保证。
虽然民法坚持意思自治的原则,《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也允许夫妻双方对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自行协议解决,但是此时的“协议”由于已经进入到了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应依职权对双方协议的结果进行审查。如果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协议的结果,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可不予准许。例如,1993年《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因此,夫妻双方在诉讼前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保证并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只能作为人民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的一个参考因素。
(三)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处理的保证。
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只有在夫妻双方离婚后,才能生效。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夫妻双方的财产约定并不涉及离婚,更不以离婚为条件,按照《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二,财产标的不同。夫妻之间对双方的财产约定范围,既可以是婚前的也可以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而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的财产范围只能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应排除在外。如果涉及到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只能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对于这部分婚前财产,应当做夫妻财产约定来处理。按照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以及《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承诺书。
中国银行上海市闵行支行:
本人,因向贵行申请贷款,现在此对本人婚姻状况承诺如下:1.兹承诺本人,男/女,年月日出生,至年月日止,从未登记结婚(包括事实婚姻)。2.兹承诺本人,男/女,年月日出生,自年月日与离婚后,至今未再登记结婚。3.兹承诺本人,男/女,年月日出生,自其配偶死亡后,至今未再登记结婚。
贷款人申请人承诺:
以上填写内容完整、真实。无论借款批准与否,贵行有权保留上述申请文件。同时贵行有权采取适当方式调查资料的真实程度。若本人提供虚假、不真实的内容,或故意欺骗贵行,则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申请人:
承诺书。
1、吵架不当着父母、亲戚、邻居的面吵,在公共场所给对方面子。
2、不管谁对谁错,只要一吵架,丈夫必须先轻声轻气哄妻子一次,妻子才能马上冷静下来,否则妻子一看到丈夫哇啦哇啦妻子也忍不住哇啦哇啦,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全部由丈夫负责。
3、在家里吵架不准一走了之,实在要走不得走出小区,必须带手机,不许关机打电话时,无条件要接听。
4、尊敬对方的父母、长辈,吵架或不开心时,不能对父母无礼。
5、有错一方要主动道歉,无错一方在有错方道歉并补偿后尽快原谅对方。
6、双方都有错时,要互相检讨,认识到错误并道歉后,由丈夫主动提出带妻子出去散心。
7、要出气不准砸东西,只能吃东西,实在手痒只能砸枕头。
8、吵架尽量不隔夜,晚上睡觉时丈夫必须主动抱妻子,妻子生气百般推让丈夫也不能就此放弃,一定要哄到妻子睡着,做上美梦。
9、每周都要给对方按摩一次,因为经常吵架都很辛苦,丈夫手艺不好的话可以跟盲人师傅学,严禁向发廊女、按摩女学。
10、打电话里吵架时,丈夫不准挂电话,如果挂了电话要马上打回去,并表示歉意,吵架时妻子如果挂了电话,丈夫必须在1分钟内打给妻子,电话不通打手机,总之不能气馁,屡挂屡打,但是妻子也要给丈夫面子,每次挂电话次数不大于5次。
11、老公每天要照顾老婆,宠老婆,疼老婆,不能打骂老婆。
12、老公应保持现有的各项功能(储物、暖脚、暖手、讲笑话、垃圾箱、钱包、饭票、枕头、行李架)并尽力扩展新的有益功能。
13、逢情人节、七夕节、五。
一、十。
一、重阳、元旦、圣诞节、春节和老婆生日以及结婚纪念日和定情纪念日,老公应该给老婆适当的礼物;如本月无节日,也应适时的给老婆买礼物,礼物不在大小贵重而在有无;老婆可以适当提醒,也可以暗示想要的东西,尽量让买有所用,买有所值。
14、每次单独出游(或出差)都带给对方礼物,哪怕是一片树叶、一块石头。一周之内允许老婆逛街一次,老公有责任陪同。如老婆逛街次数大于四次,老公可以只陪三次。
15、好好爱对方,好好爱一辈子,一辈子在一起,不离不弃!夫妻二人坚决做到不管是富贵还是贫穷都应该永远的爱着对方,共同走完人生的旅途!
16、老公的衣服都由老婆买,买什么穿什么,不得有意不穿,衣服尺寸由老婆决定,大了或者小了,老公自己解决,减肥或者增肥,有意见可以提,但是建议保留。
承诺书有效篇十二
夫妻财产约定对内效力是指约定对当事人夫妻自己的效力。
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夫妻对财产的约定一旦生效,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撤销,如果确实需要变更撤销的,须经由双方协商一致。
2、婚内财产协议对外的效力。
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所以说夫妻之间所做的财产约定对外生效与否,只有当第三人知道该约定时才生效,如果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对第三人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
3、婚内财产协议三类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
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
4、婚内财产协议对外的效力。
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所以说夫妻之间所做的财产约定对外生效与否,只有当第三人知道该约定时才生效,如果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对第三人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
5、婚内财产协议三类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
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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