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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工作汇报对象 劳动法篇一
2011年度至2012年度,变更工作小组在中铁十局第六工程有
限公司总经理、南通项目部经理的带领下,取得了新签变更合同额10871.24万元的成绩,其中工程主体变更6049.51万元,人工及材料价差调整4821.73万元。为了提高项目经济效益,达到促进施工项目管理;加强调概索
赔、变更(或优化)设计工作;加快工程进度;完善内部经济管理;从而提高本工程项目效益的目的。南通项目部在变更索赔方面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变更索赔组织机构
调概索赔、变更设计工作是项目上的二次经营,该工作贯穿于工程的始终,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了使二次经营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保证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经理部成立了以王振中总经理为组长的变更索赔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小组成员及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在日常工作中,由王振中总经理全面负责变更索赔工作,其余成员全力配合,做好各自的相关工作。
二、制定变更小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职责努力工作 1.项目经理负责本工程项目调概索赔、变更设计计划目标的制定,协调和处理与之有关的内部与外部事项,督促落实调概索赔、变更设计目标的实现。在人工费索赔调整中,总经理第一时间了解到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苏建价〔2010〕494号《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并且对于在建工程同样有效。为项目的人工费索赔的展开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方向和坚实依据。在工程主线变更及工程量调差中,总经理亲自指导工作,找出量差及价差的调整重点,并对量差、价差索赔初稿提出了详细的修改意见,全过程
跟踪和指导工作,为变更索赔工作的进行提供了指领性的方向和强力的支持。2.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调概索赔、变更设计的技术和协调工作,参与调概索赔、变更设计的日常管理,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及时组织提供工程数量、施工方法,为后续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在工程量调差、人工、材料价差调整及防撞墙变更中,总工程师深抓工程部,使其及时、准确地查找变更工程项目、计算变更工程量,找出可以调整工程量的工程项目及可以二次开发调整工程单价的工程项目,并仔细研究工程施工合同,复核计划合同部计算的工程变更计算表,力争效益最大化。在对外协调中,与其他相邻标段及时沟通,与业主反复磋商,为变更索赔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3.工程部:合理提出设计变更请求,根据规定的程序,及时办理变更设计的审批;提供设计变更工程项目的工程数量及相关资料,协助编制设计变更工程项目的预算;检查施工图与招标图中工作内容和工程数量是否有更改;负责调概索赔、变更设计工作的原始资料(工程洽商、工程数量的收方签认、凭证、会议纪要、变更通知单、照片、录相、签认等)收集、整理、保存;保证资料完整、手续齐全;保管与业主、监理来往的各种文件、信函,收集保管当地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以及来往信函;协助办理变更设计和调概索赔。工程部长具体负责。
4.计划合同部:编制变更设计项目的预算费用,办理变更设计预算费用审批。负责调概索赔、变更设计的日常工作,调概索赔、变更设计材料的填写(催要)、传递、跟踪、上报;建立调概索赔、变更设计资料台帐;定期、不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调概索赔、变更设计进展情况和建议,具体由计划合同部长负责。
三、加强日常变更索赔工作管理、力争效益最大化 1.主体工程变更工作
工程开工后,王振中总经理组织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技术、预算、财务等相关人员多次召开变更工作会议,研究合同条款、招、投标文件,针对新增两座匝道桥提出了具体的变更索赔事项,并明确各自职责分工。
总工程师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地进行了图纸会审工作、仔细校核工程量,并结合原投标工程量,查找出新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变更数量达到合同可变更单价项目,与总经理一起确认重点变更项目及重点调整项目。在变更工作过程中随时对重点项目进行调整,以确保项目效益最大化。
计划合同部按照工程部给出的变更工程量及调整工程量,仔细研究合同文件,找出有利于我方的合同条款,按照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有理、有据地编写工程变更报告、工程变更预算书,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全程跟踪变更相关的监理、业主单位,并按照领导的意见及时修改相关预算,并最终获得监理及业主审批,完成工程变更及相应计价工作。2.人工价差调整工作
在王振中总经理第一时间了解到人工费用可以调整后,总工程师便和计划合同部一起对整个工程中各个项目所使用的用工总量及消耗比例进行了详细的统计,并编制了人工价差调整索赔报告及相关计算书。为了使人工费用调差能够顺利通过审核,总工程师与相邻标段负责人多次进行协商,商讨最佳的上报的方案。对于监理屡次拒绝的措施费二中的人工费用调整,总工程师与计划合同部一起查找合同相关条款及招标相关文件,逐条说服对方,并最终取得监理的认可,增加132万元人工价差调整费用。3.材料价差调整
材料价差调整是以每月完成的工程量为基数,按照投标时南通造价信息材料价格与施工月份造价信息材料价格差价为乘数进行调整。为了做好材料调差工作,总工程师与计划合同部一起逐月分析材料价格并与
以往的材料价格走势进行对比,准确预判材料价格走势,取得了材料调差效益最大化。如在2010年12月计量过程中,业主为了保证农民工平稳度过春节默许各施工单位超前少量计取工程款,在分析项目部资金情况及材料价格走势后,总工程师做出不提前计量的决定。在2011年1月南通造价信息发布后,钢筋、混凝土价格大幅上涨,项目部为此多计回材料价差35万元。4.项目现今处在收尾阶段,变更索赔工作重点落在了路面混凝土加固及剩余工程量确认方面。南通项目部一定按照以往的变更索赔精神做好以后的变更索赔工作。篇2:变更索赔总结变更索赔工作总结 ******项目由于图纸变更较为频繁,产生额外的施工费用多,所能产生利润的空间大。项目部把变更索赔工作最为工作重点,每月定期召开变更索赔会,分析本月的工作要点,调动全员参与变更索赔工作的积极性,加大变更索赔力度,把能做的工作做好,把不能做的工作做成,以达到企业效益最大化。2014年全年项目部向建设单位报批现场签证单共计41份,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一、由于图纸变更导致我方施工费用增加 2014年****图纸变更频繁,导致直接返工及增加措施费情况较多。上报的现场签证单中因为图纸变更导致直接返工所发生费用的有10份,已批复9份;由于图纸变更间接导致工程量或措施费用增加的现场签证单共计18份,已批复12份。
二、确认合同、图纸中未说明的工程量
此部分签证单中主要包括马凳筋做法、筏板栏槎做法、临时塔吊费用、冬施保温材料等,共计9份,已批复7份。
三、施工现场出现的临时状况
此部分签证单包括施工现场停水停电、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临时停工等事宜的确认及所产生的工期、费用索赔。共计4份,已全部批复。通过对以上所述分析,现场签证单办理的难点在于由于图纸变更导致的间接费用的增加上。此类签证单中,部分费用与合同中原有费
用重叠,而这些变更正是能产生效益之处。在已批复的12份签证单中,为项目创造利益逾百万元。项目部日后定当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求将现未批复的签证单全部批复,达到企业效益最大化。篇3:变更索赔汇报-副本
变更索赔汇报
根据合同文件、施工图纸及业主监理设计单位要求,对甘德尔山高山草甸绿化灌溉工程在施工中发生的变更索赔项目进行整理,共发生变更索赔项目如下:
1、山顶绿化管网石方开挖
根据报告单(水电三局[2014]报告015号)文件内容,原设计,山顶绿化管网开挖全部为土方开挖,但在实际开挖中部分管沟开挖存在石方开挖。现根据合同通用合同条款29.1(4)条款约定“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内容,我方提出变更费用申请,请贵方审批。
根据合同单价51.34元/m3,工程部签量2016m3,预计发生费用103501.44元。
2、泵池内增加加止水
根据业主、设计及监理要求,我部在1级至灌溉泵站泵池施工缝间增设一道环形止水,现根据合同通用合同条款29.1(4)条款约定“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内容,我方提出变更费用申请,请贵方审批。根据单价分析表得橡胶止水86元/m,工程部签量125m,预计发生费用10750元。
3、三级泵站增加防水施工
根据报告单(水电三局[2014]报告002号)文件内容,我部对三级泵站泵池内增加防水层施工。
现根据合同通用合同条款29.1(4)条款约定“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内容,我方提出变更费用申请,请贵方审批。
4、浆砌石施工
根据业主及监理要求,按照施工图纸要求我部在2级、3级泵站增加挡水浆砌石施工。现根据合同通用合同条款29.1(4)条款约定“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内容,我方提出变更费用申请,请贵方审批。
根据业主(水电三局[2014]报告012号)指示,要求我部对1级~灌溉泵站泵孔固管增加钢板固件和钢管箍,以保证套管承载力。
现根据合同通用合同条款29.1(4)条款约定“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内容,我方提出变更费用申请,请贵方审批。
6、灌溉泵站增设排污管道
根据报告单(水电三局[2014]报告024号)文件内容,我部按业主、设计、监理指示在灌溉泵站进水池内增加dn200排污管,将过滤器内污水引至人工湖,目前此项施工已经完成。
现根据合同通用合同条款29.1(4)条款约定“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内容,我方提出变更费用申请,请贵方审批。
7、增加永久道路
根据报告单(水电三局[2014]报告024号)文件内容,我部按业主、设计、监理指示在灌溉泵站进水池内增加dn200排污管,将过滤器内污水引至人工湖,目前此项施工已经完成。
现根据合同通用合同条款29.1(4)条款约定“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内容,我方提出变更费用申请,请贵方审批。
8、泵池底部加齿槽施工
根据报告单(水电三局[2014]报告022号)文件内容,,为保证三级泵站基础稳定性,在进水池基础底部增加齿槽并浇筑c25钢筋混凝土施工。
现根据合同通用合同条款29.1(4)条款约定“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内容,我方提出变更费用申请,请贵方审批。
9、1~3级泵站需新增部管路材料
根据现场实际施工需要及业主指示,在1~3级泵站增加防波涌阀施工,导致管道、阀门及法兰材料增加。
10、灌溉泵站至灌溉管网材料二次倒运、涂塑钢管焊接及镇墩混凝土浇筑施工措施
根据报告单(水电三局[2014]报告009号)文件内容,原设计人工湖顶需修筑一条永久道路用于施工,但根据监理、设计及业主单位要求,取消此永久道路修筑,致使山顶现有上山道路不能满足运输车辆直接将材料
运至施工现场要求,需进行倒运;
现根据合同通用合同条款29.1(2)及(4)条款约定“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及“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内容,我方提出变更费用申请,请贵方审批。篇4:神朔项目经理部在建工程变更索赔工作汇报
神朔项目经理部在建工程变更索赔工作情况汇报 1.神木北站扩能改造ii标 1.1 工程概况 2008年5月15日,集团公司中标神木北站扩能改造ii标工程,其主要内容包括神木北站增设股道,换铺道岔,站内路基邦宽,路堑堑坡开挖及防护,黄羊城堑坡开挖及防护,黄羊城插铺道岔。
中标后局指分包给我们的工程项目为:北站堑坡开挖及防护,黄羊城堑坡开挖及防护,黄羊城插铺21组各式道岔。局指同我部签定的合同模式为:以我部对下的直接成本+2%管理费。我部对下的各种劳务合同受局指控制,对甲方的一切关系均由局指出面,我部只从现场工程施工和原始资料的收集。1.2 工程施工和变更情况:
本标采用初步技术设进行招标,上场后通过对图纸进行审核,发现许多错误和遗漏,于题提出了一系列变更设计,具体包括:
①北站堑坡石方开挖数量;②北站堑坡防护;③北站排水系统;④黄羊城堑坡开挖及防护数量;⑤黄羊城设挡墙邦宽路堤。
以上变更项目的变更申请资料均已交到甲方和监理手中,但甲方和监理只口头同意,没有签认申请报告,只签认了相关报检资料,理由是变更比例过大,验收审计时麻烦,改为将所有变更交设计院重出施工图。
以上各项变更中,①④项为工程数量增加;②③项为施工方便;⑤项为甲方优化新增。
全部变更项目均在2009年底以前完成,现因黄羊城换铺道岔尚未完成,所以甲方暂未要求清理。由于我部与局指的合同以现场实物工程量为准,所以工程估算与甲方对变更设计的批复没有直接关系,但因整体工程未竣工,所以也未全部结清。2.准神iv标: 2.1 工程概况: 2009年10月15日,集团公司中标准神iv标,总投资8455万,主要工程项目有:路基土石方1310739断面方;大桥3座764.3m;中桥1座61.1m;框架式小桥4座138.98m;涵洞11座654.4横延米,房屋2110.54平米及新庙站给排水等综合设施。重点工程:新庙大桥(147.85m);古城壕悖牛川大桥(274.90m)、缸房院悖牛川大桥(341.55m)。中标后全部交由我部组织施工,原计划提取4%管理费,后经测算其单价偏低(投标时已测算过成本),于是局指取消收取管理费,完全由我部自主施工。2.2 工程施工和变更情况
中标上场后,我们通过图纸会审,发现原设计图中有许多遗漏和不完善的地方,于是我们对建设单位提出了书面补差补漏和需要完善的变更报告,主要项目有:新庙大桥小里程端路基路石方数量增加(7.6万m3)、dk15+673.9涵基换填由三七灰土变更为砂砾土、(因附近有砂砾土)dk15+379涵涵基提高1米使涵身减短3米。建设单位收到变更申请后,组织设计院、监理、施工四方进行磋商,决定按轻重缓急分批次将有差错漏和不完善的施工图进行修定,重出新图。
原有项目按既有单价增减,新增项目只增工料机费用,到目前为止,大部分变更已按新施工图形成给预确认,但新的工程总量的确认正在业主的审核过程中。由于征地拆迁原因,目前还有一些项目未能施工,我部正全力催促业主加大加快拆迁力度,减少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
3.塔韩ii标 3.1 工程概况 2010年9月13日,集团公司中标塔韩ii标,主要工程项目为路基土石方65.9万m3,路基附属4.7圬工方,大中桥各一座,特大桥一座,涵洞11座,隧道一座。本标段局指分包给我部赵家湾隧道施工任务。
塔韩铁路运煤专用线第二标段赵家湾隧道进口(dk61+160)(设明洞210米),出口(dk63+085)(设明洞75米),全长1925米,为单线电化隧道。隧道洞身围岩级别较低,其中v级:840m,v级加强:750m,vi级:50m;明洞:285m。
开工时间:2011年4月1日;
竣工时间:2012年7月30日;
总工期650 天。
本隧道工程投资约6000万,局指收取6%资质及管理费。3.1 工程施工和变更情况
中标后,我部于2010年9月13日进场开始积极、主动进行交桩、复测,临时征地、水、电、大小临建等工作。
截止2011年3月30日共完成了以下工作:
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隧道专项施工方案;全部线路中线、高程的复测及加桩;进出口临时征地;临时施工便道;临建场地平整;临房;钻水井;高低压电力线路;拌合站料仓及硬化、拌合站设备的安装调试;试验室的建设、试验仪器购买、安装调试和标定;压风机、通风机、装载机等; 高压水池等。
上下水管道铺设现正在进行中。
现征地正在进行中,预计4月12日可初步完成,届时即可展开隧道主体施工。
塔韩ii标上场以来,我部多次组织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进会审,向业主、监理和设计院提出多项变更申请,主要包括:增加允许超挖数量、初期支护钢架应成环(原设计只到边墙底),超前支护形式统一。经作工作,业主同意了后两项变更,并于今年四月初重出了含变的的施工图。中铁十八局集团一公司神朔项目经理部 2011年4月8日篇5:施工项目部2014年变更索赔工作总结及2015年变更索赔工作规划
00000项目经理部2014年变更索赔工作总结及2015 年变更索赔工作规划
一、项目概况 ?
二、机构设置与制度建设
项目部在成立初期便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书记、总经济师、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变更索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计划合同部。变更索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变更索赔工作归口管理和执行部门,计划合同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同时,项目部制定了项目部变更索赔实施细则。在细则中,项目部明确了综合管理部、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责、物资设备部及计划合同部等部门在变更索赔工作中的职责,制定了变更、索赔管理工作流程,确定了变更索赔奖励办法。
三、前期策划与日常管理
在项目一上马开始进行,项目部便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阅读合同文件、查阅施工图纸、熟悉《技术规范》和《验收规范》有关条款、查看施工现场;商务人员认真研究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条款,发掘出可能存在变更索赔的着手点。项目部争取一切可能为变更索赔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施工环境,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和签证工作,在项目实施中不断的积累原始资料,为后期的变更索赔立项打下基础。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鼓励工程技术人员积极发现“有利变更”项目,以“技术规范”或“验收标准”作为变更理由,使变更有根有
据,足以说服监理工程师或业主,形成变更报告,上报监理工程师。作为计量人员,对变更报告要进行登记,并了解每一份变更报告的具体内容,定期联系、督促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相关业务人员审批,以保证变更工作的最终落实。
四、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
由于本工程施工线路里程长、涉及专业工程种类多、地质条件复杂,所以本工程的变更索赔工作主要围绕设计图纸地质条件、工程量与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不符进行。2014年项目部变更索赔计划金额为00000万元,截止2014年12月底项目部累计上报变更项目000项,累计涉及工程造价(增/减)0000万元,完成了年计划的000%。
五、2015年的工作规划 2015年项目部将继续跟踪、关注2014年上报变更项目的进展情况,争取早日形成完善的变更资料,同时项目部将继续要求各技术员熟悉施工图纸、查看施工现场,积极主动的发现施工地质条件与设计图纸不符,实际工程量与设计工程量不符等一系列有利变更。
变更工作汇报对象 劳动法篇二
关于干田路道路工程强风化石外齐
变更情况汇报
因干田路道路工程k0+560-k0+980段和k3+160-k3+660段石方为强风化石,不作为常水位一下和路床(上路床和下路床)填料,由于受施工条件(连日下雨,道路工程起伏不大,路基填方高度小)的影响,根据各单位及专家组会议决定将以上两段的石方作外弃处理,现将变更情况汇报如下:
1、工程概况
贵阳高新技术产业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位于贵阳市的北面沙文镇,毗邻白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干田路道路工程是园区内“四纵五横”路网中横向主干道之一,干田路包含干田西路、核心圈和干田东路,干田西路起点位于白云区麦五玫瑰园基地,接青龙路,主要路口有沙果南路、麦伍纵路、坝塘北路,终点接金苏大道;干田东路起点接干田西路-金苏大道交叉路口,主要路口有马南路、金干南路、麦绕路、南坪路、南海路、白洞路,接规划新210国道。道路全长3964.232m,道路宽度40m,行车速度60km/h,按城市ⅰ级主干道设计。
2、工程变更原由:
①经监理单位见证取样,送第三方检测,经检测,该两段石方为均易溶性岩石,在饱和状态下抗压强度分别为12.8mp和12.2mp,干燥状态的抗压强度分别为27.3mp和26.9。同时经监理工程师旁站以k1+960-k2+100填方段作为试验段,用以上两段挖出的石方,按照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组织施工,施工完成后经第三方进行弯沉检测,检测结果为弯沉值不能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②根据专家组意见,该两段石方不能作为常水位一下和路床(上路床和下路床)填料,由于受施工条件(连日下雨,道路工程起伏不大,路基填方高度小)的影响,建议将该两段石方进行外弃处理。
3、变更工程量及增加工程直接费
该两段变更涉及工程量75692.95m³的石方外运,增加工程直接工程费1325383.55元,由于以上两段石方不能利用,导致干田路填方外购石渣增加75692.95m³,增加直接工程费2724189.27元,总计增加工程直接费4049572.82元。
4、工程变更单价编制说明:
根据合同条款,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合同新增项目的单价时,应采用该清单中项目的单价。故外弃石方单价为17.51元,石方回填单价为35.99元。
5、变更产生的投资变化:
该两段易溶性岩石外弃变更增加投资4049572.82元。
6、工期影响:
此两段变更对工期有利无害,不用考虑土石方调配问题,有利于缩短施工工期。
附件:现场石方外弃照片
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沙文生态科技
产业园干田路道路工程 2013年12月23日
变更工作汇报对象 劳动法篇三
车辆生产企业生产准入、法人变更、名称变更、股东变更、股权变更、注册地址变更、迁址、产品扩展、新增产品类别、委托加工、拆分、建子公司/分公司、新增能力条件
办事指南 办理流程
办事对象: 企业
1.国家发改委《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车辆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05〕2529号); 3.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办理车辆企业更名迁址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1111号);
4.原国家经贸委《关于迁址车辆企业生产条件考核程序及标准(试行)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1242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行业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05〕2000号);
办事依据:
6.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 第44号;
7.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 第45号;
8.关于电动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0]17号;
9.《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10] 第132号; 10.关于办理三轮汽车 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公告》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0]588号。
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企业、拟进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企业,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含外地办事条件: 迁入)需进行生产准入或因适应市场发展、改制、资产重组、城市规划以及生产经营等原因,需要办理车辆准入有关事项,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均可提出申请。
1.车辆生产企业生产准入(包括跨大类、新能源汽车)程序:企业提交申请书、产品技术文件→企业所在县(市、区)工信局办理程序:
提出预审意见→省辖市工信局审核、上报请示→省工信厅受理审核、上报请示→省工信厅或工信部委托中介机构组织汽车专家组进行现场技术审查→省工信厅将现场准入技术审查报告上报工信部审核→公告
2.车辆生产企业法人变更、名称变更、股东变更、股权变更、拆分、建子公司/分公司程序:企业提交申请书、产品技术文件→企业所在县(市、区)工信局提出预审意见→省辖市工信局加具意见、上报请示→省工信厅审核、上报请示→省工信厅或工信部委托中介机构组织汽车专家组进行现场技术审查→省工信厅将现场准入技术审查报告上报工信部审核→公告;
3.车辆生产企业注册地址、生产地址变更、整合、兼并重组程序:企业提交申请书、产品技术文件→企业所在县(市、区)工信局提出预审意见→省辖市工信局加具意见、上报请示→省工信厅审核、上报请示→省工信厅或工信部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组进行生产现场技术审查→省工信厅将现场准入技术审查报告上报工信部审核→公告。
4.产品扩展、新增产品类别、委托加工、新增能力条件程序:企业提交申请书、产品技术文件→企业所在县(市、区)工信局提出预审意见→省辖市工信局审核、上报请示→省工信厅受理审核、上报请示→省工信厅或工信部委托中介机构组织汽车专家组进行现场技术审查→省工信厅将现场准入技术审查报告上报工信部审核→公告。
所有材料一式两份(无示范文本)。
一、车辆生产企业生产准入 1.企业生产准入申请书;
2.县(市、区)、省辖市工信部门请示; 3.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4.企业股东构成与股比(中外合资企业须提供股东股比证明),生产地址、注册地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所需材料: 件;
5.环保部门环评验收报告、消防部门验收报告; 6.关于符合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简要说明;
7.根据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办理的项目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8.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的自我评估报告; 9.企业质量手册(全文)及程序文件(目录),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计划;
10.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强制性检测报告; 11.汽车生产过程说明,新产品开发过程说明;
12.生产设备清单、检验设备清单、开发设备清单; 13.公司决议、公司章程。14.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企业法人变更、名称变更、股东变更、股权与股比变更、拆分、建子公司/分公司
1.企业申请书(由更名前企业提出、子公司需由母公司提出,需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申请更名的理由及要求); 2.县(市、区)、省辖市工信部门请示;
3.原企业名称营业执照,新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或临时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主管部门(或董事会)文件(审查主管部门或董事会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内容是针对企业申请更名所作的决议事项);
5.若涉及企业资产重组,需提交企业重组协议、公司章程及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等相关文件(审核资产重组的真实性、资产重组关系人的情况);
6.企业若为子公司,需提供工商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证明或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的自我评估报告; 8.企业质量手册(全文)及程序文件(目录);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9.生产设备清单、检验设备清单、开发设备清单; 10.公司决议、公司章程; 11.程序文件目录
12.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企业注册地址变更、生产地址变更、整合、兼并重组(原生产地址及条件不变)
1.企业迁址(变更所在地)申请书(需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申请迁址、重组的理由及要求;子公司需由母公司提出); 2.迁入或迁出的县(市、区)、省辖市工信部门请示; 3.若迁址同时涉及企业重组和名称变更,需提供相关材料(如原企业名称营业执照,新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或临时营业执照;企业重组协议、公司章程及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跨省搬迁企业需提供所在地省级政府投资管理部门投资备案证明(省工信厅或省发改委)、出具同意迁出意见(原件及复印件);
5.关于符合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简要说明; 6.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的自我评估报告;
7.企业质量手册(全文)及程序文件(目录);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8.生产设备清单、检验设备清单、开发设备清单; 9.公司决议、公司章程; 10.程序文件目录;
11.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产品扩展、新增产品类别、委托加工、新增能力条件 1.企业准入申请书(子公司需由母公司提出,需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申请准入的理由及要求);
2.县(市、区)、省辖市工信部门请示; 3.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产品介绍;
4.企业股东构成与股比(中外合资企业须提供股东股比证明),生产地址、注册地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环保部门环评验收报告、消防部门验收报告;
6.关于符合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简要说明; 7.根据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办理的项目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8.产品的企业标准(不低于国家和行业标准); 9.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的自我评估报告; 10.知识产权相关证明资料;
11.企业质量手册(全文)及程序文件(目录);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12.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强制性检测报告; 13.产品开发方合作相关技术协议;
14.汽车产品生产过程说明;新产品开发过程说明; 15.生产设备清单、检验设备清单、开发设备清单; 16.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附目录,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确实无法提供原件的,应提供具有相关真实效力的证明。)
受理部门: 受理地点: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郑州市花园路北段信息大厦2104号房间
联系方式: 0371-65509850(电话);0371-65509987(传真)受理时间:
周一~周四 上午9:00~12:00 下午3:00~5:00 周五 上午9:00~12:00
县(市、区)、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受理企业准入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预审(组织调查、预检、听证会、咨询会、评审等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办理期限:
业和信息化厅审查省辖市上报资料5个工作日,组织汽车专家进行现场技术审查10个工作日,现场技术审查资料整理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及依据:
变更工作汇报对象 劳动法篇四
关于黄水河渠道倒虹吸增加15%水泥土换填的变更情况汇报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部在监理工程师指示下进行了黄水河渠道倒虹吸增加15%水泥土换填的变更施工,现将变更情况汇报如下:
1、工程概况
黄水河渠道倒虹吸工程位于河南省辉县市赵固乡大沙窝村东北约1km,南距辉县~焦作公路约5km,属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iv渠段(黄河北~羑河北)的组成部分。起止桩号为总干渠iv93+928.8~iv94+379.8,黄水河渠道倒虹吸主要由进口渐变段、进口检修闸、管身段、出口控制闸和出口渐变段组成,总长451m。倒虹吸设计流量260m³/s,加大流量310 m³/s,管身横向为4孔箱型砼结构。
2、工程变更原由:
①设计蓝图《总干渠辉县段黄水河渠道倒虹吸基础处理图(1/3)》(图号:nzsiv(hx)-h002-1-3-01)显示进口渐变段、闸室段及1#斜管段均为水泥土换填,而在《工程量清单》中仅列出进口渐变段水泥土换填工程量为8114m³,导致我部无法正常计量。
②我部黄水河渠道倒虹吸出口段基础处理原招标文件中仅包含渐变段(详见设计蓝图《总干渠辉县段黄水河渠道倒虹吸基础处理图(3/3)》(图号:nzsiv(hx)-h002-1-3-03),但在实际开挖过程中发现闸室段、斜管段地质情况与招标文件变化较大。针对此事,设计部门下发了设计通知新sg-2010-0
2、设计通知新s-2010-39,要求黄水河渠道倒虹吸出口斜管段闸室段基础处理采用换填水泥土。
由于工程量清单内未包含此项工程量,也未隐含在工程项目中,根据合同中通用条款39.1款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监理工程师下达了“变更指示(科光[2010]变指辉县五标005号)”,我部按变更指示完成了变更工程项目施工。
3、工程变更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采用监理工程师批复的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科光[2010] 批复辉县五标技案004-1号。
4、工程进度计划:
2010年4月27日监理工程师下达了“变更指示(科光[2010]变指辉县五标005号)”黄水河渠道倒虹吸进出口闸室段、斜管段增加15%水泥土换填。
变更水泥土换填方案采用2010月2月22日监理工程师批复的“黄水河渠道倒虹吸进出口闸室段、斜管段水泥土换填施工方案”(批复表:科光[2010] 批复辉县五标技案004-1号);
黄水河渠道倒虹吸进、出口闸室段、斜管段水泥土换填施工时期:2010年4月28日至2010年6月20日。
5、变更工程量
黄水河渠道倒虹吸进出口闸室段、斜管段水泥土换填增加工程量8317.49m³。
6、工程变更单价编制说明:
根据《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合同变更处理的一般程序及方法》中合同变更处理原则: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合同新增项目的单价时,应采用该清单中项目的单价。
15%水泥土换填单价采用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1.2.1.1.4.1 渐变段底板基础15%水泥土单价194.82元/m³。
7、变更产生的投资变化:
黄水河渠道倒虹吸水泥土换填增加投资1620414元。
8、工期影响:
此次变更对本工程工期和本标段工程总工期无影响。
2010年12月16日
变更工作汇报对象 劳动法篇五
供应商变更汇报
2x、○3x、○4x。目前需要备案的供应商有:1x、○ 根据新版gmp要求,改变物料供应商,应进行质量对比评估,根据法规要求新增供应商备案至少需要以下事项:
1、应说明变更/新增物料供应商的原因;
2、对新物料供应商的生产设备和周边环境的安全性进行评估;
3、新增供应商的原料药应进行工艺验证和确认;
4、需对新物料供应商的产品进行相关的验证和稳定性考察,并将药品送药检所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
5、应与新的物料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在协议中应当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质量责任;
6、要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采购。
生技部
2012年12月24日
变更工作汇报对象 劳动法篇六
招标师工作单位变更申请表
编号:
招标师工作单位变更申请表
注:
1、招标师有违反《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将取消登记,收回《中国招标师电子登记证书》。
2、因工作单位名称变更而提出变更申请的,原登记单位意见可不填写。
3、申请表中单位意见和签名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求工整清晰。
4、将填好的申请表提交至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职业资格部(表头编号由协会统一填写)。
地址:北京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1008室(邮编:100045)
5、登记咨询:010-***3咨询邮箱:service@ 服务监督:010-***5
变更工作汇报对象 劳动法篇七
劳动者工作岗位变更
劳动合同签订之后,不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当依法严格执行劳动合同的规定。这种原则上的观念和认识,企业一般都还是具备的。但到了具体执行或者说具体到一些实际问题,企业又往往认识不足或者认识模糊。比如说关于工作岗位变更的问题。
一些企业认为,只要不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岗位可以随意调换,并错误地认为这是企业的劳动用工自主权。殊不知,如果这么做了,就违法了。因为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一旦确定,非依法定条件和程序是不得变更的。
根据劳动法律的规定,企业调整劳动者的劳动岗位,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才合法:
1、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的;
2、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岗位比较容易理解和把握。在此不再赘述。重点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如何变更劳动者的 劳动岗位。
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时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1、所谓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应当是指影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客观情况,比如企业发生兼并、迁移、资产转移、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发生改变等。这些变化,会导致企业原来对劳动者劳动岗位的安排无法执行,因此需要做出一定的变更、调整。有些变化也属于客观情况变化,但如果不影响到劳动合同的履行,就不能成为企业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理由,比如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更换、企业更名等。
2、所谓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应当以签订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为准。也就是说,判断某一变化是否属于可以变更工作岗位的客观情况变化,应当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为准。如果变化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已经发生,企业再以这种变化为由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工作岗位,显然不妥,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3、企业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还有一点特别需要注意,就是要与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否则,也不合法。如果劳动者不同意,企业就不能单方变更劳动者的劳动岗位。当然,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变更工作岗位,企业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企业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为由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则需要注意掌握判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尺度。这个尺度不应该是企业对劳动者工作能力的主观判断甚至是管理人员的主观好恶。一般而言,是否胜任工作应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准或者企业对员工规定的应聘条件为准。劳动者绩效考核不合格或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企业可以此为由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否则,就涉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