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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篇一
关键字: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制度创新现状及问题完善
一、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的含义及关系
科技创新, 指科学技术活动领域的创新, 是科学技术的进步与革新。知识产权, 指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在科学、文学、艺术等领域所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从一定意义上说, 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 客观上反映了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科技创新水平。知识产权制度是科技和法律相结合的产物。
就知识产权制度领域的科技创新而言,其内涵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第一,知识产权制度领域的科技创新,往往最终要以法定的权利形态表现出来。第二,创新的主体不仅包括企业,还包括个人。第三,创新更具专业性,并且这种创新有着自身的客观规律性。第四,科技创新具有高风险性,主要来自于技术的实施可行性和法律的授权可能性。第五,创新凸显技术中性的特点,技术创新只要符合法定的授权条件,接会被授予相应的法定权利。第六,知科技创新更注重创新的效能,其目的是通过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实现创新的社会效能。
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制度创新是一个“交互决定”的关系。科技
创新在从根本上要求制度创新的意义上,对制度创新起着基始性的决定作用;而某些根本性制度的创新在作为科技创新实现的前提条件的意义上,对科技创新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 可以说, 科技创新是知识产权的源泉, 知识产权是科技创新的动力, 是科技创新顺利进行的保障。
二、我国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制度创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我国科技创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的地位尚未真正确立。
对我国的大多数企业来说, 由于现代企业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 尽管企业已经在市场环境中明显感到竞争压力, 但这种压力并没有完全转化为企业创新的动力,企业对政府依然有着不同程度的依赖。这种依赖性不但削弱了企业科技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而且使企业管理者缺乏创新意识。在这种情况下, 企业是不可能完全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的。
(2)我国科技创新系统缺乏互动效应。
在我国,政府、产业、研究机构之间缺乏密切合作, 没有形成合力.此外, 我国现行的科技体制使得科技创新系统的行为主体分割, 这些主体分别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不同的管理体系, 科研开发主体、中介机构、科研成果接受单位三者很难有效合作, 这就导致我国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之间不协调, 技术转化机构难以发挥作用, 企业的信息获取和技术吸收能力差。
2.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创新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存在立法滞后与立法空白现象,并且执法力度不够, 执法人员素质普遍不高。
参照 trips协议的要求, 调整后的我国知识产权法在一些领域还存在着滞后与空白现象。我国现有立法缺乏相关配套制度和配套法律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只有完备的法律而没有良好的执行的话, 知识产权的保护就会落空。
(2)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思淡薄。
对企业而言,这种淡薄意识表现在企业经营者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认识不足,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远远大于有形资产的高收入这一点许多人视而不见。另外许多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仍停留在专利等工业产权的层次上,而对品牌、企业形象、外观设计、软件等知识产权特征认识不足,更谈不上对他们的有效管理和保护。(3)企业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权属不清。
市场经济的确立使中国逐渐完善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但仍旧存在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权属不清的问题。我国的产、学、研各方面往往在科技创新之前就没有约定科技创新目的产权归属问题,成果出来后又为利益分配的冲突而导致合作解散,使科技创新成果难以继续转化为生产力。
(4)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与利用。
我国企业不重视给予科技创新成果以自主知识产权,很容易造成企业的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严重流失。这主要表现:在企业对内管理的不善,资料档案、商业秘密等被窃取或因科技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流动造成的知识产权流失;企业在对外合资合作中,许多知识产权价值被严重低估甚至根本没有被作价,也引起知识资产的流失;不但不注重对科技创新成果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甚至不惜牺牲企业多年经营形成的商誉和品牌,同样造成知识资产的流失。另外,当企业 知识产权受到非法侵犯时,企业不愿也不会诉诸于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知识产权权益。现实中,我国企业常常会遇到商标或域名被他人非法抢注,人员流动导致商业秘密流失等问题。面对这问题,企业在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方面显然有欠缺。
三、完善我国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的建议
我国虽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保护促进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制度,但在以下方面还有待完善:
第一,有待完善激励引导创新的知识产权制度。
我国虽然修订了《科学技术进步法》,突出了宽容失败的科研政策;同时也制定和实施了“创造、运用、管理、保护”集合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但是我国还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行业、区域促进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制度。尽管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当下,国务院和一些地方政府推出了某些产业的振兴规划,但是这些规划并未凸显知识产权的作用,并且其仅仅是一种政策,缺乏法律制度的稳定性。
第二,促进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制度,应该尊重科技创新本身的客观规律性。
知识产权制度的相关内容应该体现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不能出于某种利益的考虑制定与事物发展规律相违背的知识产权制度。法律应
该是具有科学性的一种政策科学,作为法律的知识产权制度理应具有科学性。知识产权制度的科学性,在网络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显得尤为突出。
第三,有待建立完善的促进科技创新的产业化的知识产权制度。对技术创新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最好方式是实现其产业化。我国的《国家知识产权纲要》虽然也提出了一些实现科技创新产业化的措施,但有关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化的知识产权制度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例如缺乏专门调整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市场和中介组织的制度;有待完善知识产权产业化的金融支持的相关制度。
第四、根据企业科技创新目标,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战略。
企业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在具有优势的技术领域,企业要立足自主科技创新,但对产生的科技创新成果要实施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并把它作为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与此同时,围绕这些核心的知识产权积极开展工艺创新、设计创新等,扩大保护范围,形成外围知识产权,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第五,有待建立促进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在我国科技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对于企业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所具有的独特特征、创造性和调节机制、合法的垄断性,同样可以引入到企业科技创新管理模式中,在技术创新的同时应重视知识产权管理。促进企业技术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制定,需要注意的是其应当遵守商事立法的原则:对于商事主体的外部行为有限限制,对于其内部行为最少干预,最大限度尊重商事主体自治。在知识经济的当下,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对于国家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将愈发凸显。
参考文献
1,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研究肖宁洪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
2,我国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探析卢秋帆企业活力2009年第6期
3,知识产权制度对技术创新作用机制研究王宏江苏商论 2010年第1期
论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篇二
论实事求是重要意义
实事求是是中国共产党思想路线的核心,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精髓是完全一致的。所以研究学习和坚持实事求是对我们更好的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坚持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重要意义。
我认为无论是新民主义革命还是社会主义改造的直至后面的改革开放的成功,都与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是分不开的。正是因为我们本着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国情的有机结合,推进了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
实事求是中的“是科学”有真理与理想的三重内涵。我们探索、研究、追求的“是”,一是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是什么,事实的真相究竟是什么。这是科学的范畴。二是客观事物的合理关系应该是什么,公平、正义、合理指的究竟是什么。这是真理的范畴。三是客观事物的发展前途可能是什么,人类追求的理想目标应该是什么。这是理想的范畴。司法实践中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积极预防犯罪”,体现的就是这三重内涵。
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正确的思想路线的形成和确立,有一个过程,经得起时间检验的。
1938年,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所作的政治报告中,在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同时,借用“实事求是”来提倡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科学态度。在延安整风期间,毛泽东从思想路线的角度,系统地阐述了坚持实事求是的重要性。经过延安整风和党的七大,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全党得到了确立。从1957年下半年开始,党的领导工作不同程度地背离了这条正确的思想路线,由此造成了社会主义建设探索中的严重失误。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这条思想路线不仅得到了重新确立,而且有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1978年12月,邓小平在为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准备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特别强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的重要意义。以这一讲话精神为指导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的伟大觉醒。邓小平在1980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对党的思想路线的内容做了概括,他指出:“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就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①1992年,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创立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精髓,是党永葆蓬勃生机的法宝。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他明确提出: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我们党坚持先进性和增强创造力的决定性因素。2004年1月,胡锦涛在一次讲话中强调,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的实质和核心党的思想路线的基本内容。
从党的十二大开始,《中国共产党章程》一直明确规定:“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第一,一切从实际出发。毛泽东指出:“我们看问题不要从抽象的定义出发,而要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从分析这些事实中找出方针、政策、方法来。”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邓小平强调,我们在每一个时期,处理各种方针政策问题时,一定要从当前的、现实的、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实际出发。江泽民把这个思想概括为“一个中心,三个着眼于”。我们今天讲一切从实际出发,其中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目前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都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从实际出发,就要尊重和承认客观事实,全面、发展地看待问题,把现象当做入门的向导,逐步揭示出事物的本质。
第二,理论联系实际。毛泽东一贯倡导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的思想,他指出:只有善于应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一步地从中国的历史实际和革命实际的认真研
究中,在各方面作出合乎中国需要的理论性的创造,才叫做理论和实际相联系”。理论联系实际,要求我们既重视用理论指导实践,又重视理论对实践的基础作用。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尊重群众与尊重实践有内在的统一性,尊重群众必须以群众的利益和愿望作为党的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第三,实事求是。1941年,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明确地界定了实事求是的科学含义:“‘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我们要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区内外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其中引出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即找出周围事变的内部联系,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邓小平强调,坚持实事求是,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实事求是内在地包含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内容。第四,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毛泽东坚持并发挥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思想,他曾明确指出:“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邓小平也明确指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检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需要弘扬与时俱进的精神。江泽民指出:“马克思主义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奥秘,就在于它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⑥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实践性,这一特征赋予了它根据新的实践不断丰富和发展自己的内在动力,使其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和发展。
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的实质和核心
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前提和基础;理论联系实际,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根本途径和方法;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验证条件和目的。实事求是也内在地包含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等内容。要做到实事求是,必须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要意义
第一,它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践过程中的运用、丰富和发展。第二,它是制定并贯彻执行正确地政治路线的思想基础。第三,它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提高领导能力的重要内容。
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之间有着紧密联系
解放思想是事先实事求是的前提条件。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必须不断地解放思想。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在新的发展阶段必须继续解放思想。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实现实事求是的前提条件。邓小平指出:“我们讲解放思想,是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⑦共产党的奋斗历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历程,我们在每一个重大发展,理论上的每一个重大突破,工作上的每一个工大进步,都是解放思想的结果。我们只有坚持解放思想,才能科学分析我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机遇新挑战,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把握我国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正确制定适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愿望的方针政策,奋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
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就要大力弘扬与时俱进精神,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开拓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境界。江泽民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创新的先导。要使党和国家的事业不停顿,首先理论上不能停顿。我们需要批判地继承和吸收中国传统文化和外国文化的积极因素,赋予中国传统文化以新的内涵,借鉴外国文化以适应中国的国情,而不应该不顾自身的条件和需要一味地生吞活剥,否则会“食古不化”或“食洋不化”,而非真正的创新。理论创新必须服务于、落实与实践创新。离开了对实践过程中出现的新情⑧⑤④③
况、新问题的研究,理论创新就无从谈起。脱离了人民群众的实践,理论创新就会成为无源之水,就不能对人民群众产生感召力、对实践发挥指导作用。理论创新和一切工作的创新,都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是实事求是在不同阶段的具体体现或对实事求是的深化,从本质上讲,三者是一脉相承的科学体系,三者的核心还是实事求是。
四、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精髓
一方面,正是由于把握和运用了这个精髓,才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饿创立和发展;另一方面,这个精髓又体现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各个理论成果基本内容的各个方面。在领导中国人民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所提出的创造性理论,都贯穿着实事求是的思想。把握了这个精髓,就把握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之间的历史联系及其统一的科学思想体系,就把握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中最本质的东西。由于把握了这个精髓,一代又一代马克思主义者在开创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进程中,不断解决新课题,开拓新境界。
五、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
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问题上,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同我国实际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和社会主义发展道路问题上,强调要从实际出发,努力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明确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走自己的路,在思想方法上体现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在基本立场上体现了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的统一,在理论原则上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这些统一性意味着对不合时宜的传统观念和不符合客观实际的主观偏见的突破,因而走自己的路,同时意味着开拓创新。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只要我们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就一定会越走越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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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做为当代大学生,我们要深刻认识实事求是的本质。不管在学习还是在生活中,只有做到实事求是,我们才能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把握事物的客观规律,排除我们的主观随意性,解放思想,适应时代的新变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献出一份力量。
10月,他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这些论述,进一步强调了贯彻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要性,也深化了对事实求是思想路线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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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篇三
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指出:“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将将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写入了党的文件,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做出战略性部署。
民政部门是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主司部门,民政部门所承担的工作,总体上都属于社会工作范畴,因此,深刻理解民政工作的内涵,准确把握民政与社会工作的关系,对于推动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民政是推进我国社会工作发展、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托
从各国实践看,社会工作主要功能是为人助人、促进社会和谐。在我国,民政部门是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社会工作的主要领域。民政工作在服务理念、服务对象、工作领域、功能作用等方面与社会工作存在着密切联系。多年来民政工作的实践发展,为我国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是民政工作理念为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价值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养分。民政部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作用,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工作主线,不仅与社会工作的利他主义、助人自助、公平正义的专业价值理念相一致,而且还丰富和充实了我国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内容。二是民政服务类组织和社区的蓬勃发展为我国社会工作成长提供了重要载体。民政部门经过长期努力,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覆盖所有民政对象的社会服务组织体系,构成了我国社会工作的主要载体。三是民政部门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优抚安置、社区建设、民间组织等领域制定出台了大量的社会政策法规和从业标准,建立了一系列的工作机制,为我国社会工作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四是民政部门在长期的教育培训过程中,培养了一大批社会工作人才,为我国社会工作发展提供了较好的人才保证。五是民政工作者在长期实践中,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创造了许多社会工作方法与技巧,积累了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为中国特色社会工作理论知识体系的建立进行了有益探索。
二、发展社会工作,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转变民政管理和服务方式的重要保证
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经验看,社会工作是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社会建设和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的不断深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不断发展,随着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不断加强,民政部门的任务越来越重,工作领域越来越宽,服务对象越来越广,工作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就其工作运行来讲,必须走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道路,形成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互动、政府工作与社会工作互补的格局,变政府单一行政管理为政府与社会合作管理,形成科学的社会治理
结构。这都需要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进一步创新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
三、发展社会工作,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提高民政整体服务水平和增强民政基层力量的重要手段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民政公共服务需求的层次越来越多、数量越来越大、质量越来越高。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民政服务机构有了很大发展,服务效率有了很大提高,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但是由于缺乏规范化的服务制度、专业化的服务手段、职业化的服务队伍,当前民政服务水平同人们的实际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在民政服务领域广泛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论、知识和方法,对提升民政整体服务水平至关重要。同时,发展社会工作对于夯实民政基础、改善民政人才队伍结构、加强民政基层力量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民政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工作对象集中在基层,各项政策法规的最终实施在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效也主要体现在基层,没有坚实的基层力量,就没有蓬勃发展的民政工作。多年来,民政基层机构和队伍力量比较薄弱,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已经成为制约民政工作和民政事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大力发展社会工作,结合城乡社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和乡镇机构改革,创新民政基层的管理体制机制,积极培育和发展大量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快培养一支数量众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充实民政基层服务组织,是解决民政基层力量薄弱、夯实民政基础的重大举措。
论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篇四
浅谈知识经济的管理
杨镓玮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直属部2003春工商管理)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科学与经济之间的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越来越强劲,知识经济的兴起为企业发展带来了不可多得的机遇和更为严峻的挑战。知识管理将成为新时期企业管理的新重心,为企业在快速多变的经营与管理环境中求的更好地生存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本文从知识经济的特点、表现形式及知识经济的管理作了简略论述。
关键词:知识经济特点表现形式管理
80年代以来,知识与经济之间的相互渗透和作用越来越强劲,使得全球经济发生根本的变化,一方面知识因素更高程度的参与溶入经济活动;另一方面,以提高竞争力为目的的经济活动中,知识取向不断增强,产品与服务的知识含量不断提高。当今,经济增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依赖于知识的生产、扩散和应用。新的经济形态——知识经济,以其旺盛的生命力预示着:21世纪将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经济是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即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并且认为知识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使得人类对自然资源利用质量得到提高,社会产品和服务的知识含量增加,附加价值不断提高;知识与经济的一体化、经济与文化的交融使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达到高度的协调与统一。经济的增长不再过分依赖于经济资源,而更加依赖知识资源。知识资源不同于传统企业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基石——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它具有复制性、反复消费性及在使用中不会引起边际报酬递减三个特征。这些特征以及知识资源对经济增长所起的巨大作用将对企业管理提出新的课题。
在知识经济时代,高科技产业化进程的加快,一方面使得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知识含量增加,这加大了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难度以及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上的复杂性;另一方面,高科技又为管理的变革与发展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能性和保证,虚拟企业、网上经营等新的组织及管理模式冲击着传统的企业管理方式。在强大的知识经济浪潮冲击下,企业管理将出现如下新的发展新特点:
1.经营管理信息化:信息化管理指在企业中利用现代化的信息设备,实现企业经营管理信息的生产、存储、处理、共享、以及决策的规模化过程。
2.组织结构柔性化:在专业分工基础上的金字塔式组织结构逐渐地趋于扁平化,管理基层相对变少。
3.企业界限模糊化:新的企业组织形式——虚拟企业产生,模糊了企业的界限,拓宽了企业的管理视野。
4.重视知识管理:由于知识具有高的生产率和创造性,对知识的开发和管理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5.强调市场趋动:企业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将顾客需要放在首位。
6.注重企业创新:主要包括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这将决定一个企业是否具
有竞争优势。
7.立足全球经营与合作竞争:企业树立协作精神和战略联盟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外部优势实现自身的健康发展。
8.加强“以人为本”的企业管理。
其中,重视知识管理这一特征,告诫企业必须一改过去单纯的信息管理,而将涵盖了信息管理的知识管理放在首要位置,成为企业管理的新重心。
知识管理是指通过对企业知识资源的开发和有效利用以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从而提高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的管理活动。知识管理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1)要在企业内进行知识交流与共享责任的宣传,培养员工知识交流与共享的意识;(2)建立知识网络和创造适宜的环境以促进知识的交流与共享;(3)创造适宜条件与环境,充分开发和有效利用企业知识资源,进行以创新为目的的知识生产;(4)积累和扩大企业的知识资源;(5)保证企业知识的生产以及知识资源的积累和扩大,充分溶入产品或服务及其生产过程和管理过程之中。知识管理的终极目的是为了提高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直接目的是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企业创新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开发和充分开发以及有效利用企业的知识资源,其中信息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内容。
企业的知识资源指的是企业拥有和可以反复利用的、建立在知识基础之上的、可能给企业带来财富增长的一类资源的总称。主要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1)无形资产,包括市场资产、知识产权资产和组织管理资产
(2)信息资源,信息资源指企业通过信息网络所能收集到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各种信息。
(3)智力资源,指企业所能利用的存在于企业内部员工和企业外部人力资源中的各类知识和创造性地运用这些知识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企业知识资源是无形的、可以反复利用的、不会枯竭的,是企业内部可以共享的资源,不会出现边际报酬递减,即它的增加会导致物质资源的更加充分和有效利用而不会出现递减。知识资源已经成为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为企业创造着巨大的市场机会和财富,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取决于其中的知识含量,所以,一个企业只有在知识资源开发和利用上占有优势,才容易取得成功。知识资源正在成为当今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企业获取竞争优势从而克敌制胜的源泉。
实行积极有效的知识管理,必须按以下要点实施:
1.建立知识主管(cko)。知识主管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和战略对企业知识资源进行统一管理,以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
2.建立起知识型企业组织结构。知识管理要求企业打破原有的传统的金字塔式企业组织结构,建立起柔性,灵捷的知识型企业组织结构。
3.营造一种有利于企业知识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的环境。管理者营造一种使企业员工自愿地交流与共享知识,开发与利用企业的知识资源去创造新的环境。
4.真正重视知识的价值。在知识管理中,要真正做到这一点。要让知识或知识资源为企业员工得到切实利益。
研究知识经济条件下的企业知识管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对一个企业来说,迎接知识经济必须首先促进本企业的知识化包括生产过程的知识化、劳动者的知识化、管理的知识化和生产产品的知识化。促进企业知识化的重要举措就要进行知识和技术创新、大力引进知识和技术、激发员工学习和利用知识技术与经验、加
大科技投入、开展员工知识与技术培训等。对这些如果没有科学的管理,是不可能取得成效的。因此,企业迎接知识经济的到来必须设立cko,建立cko与知识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和加强知识管理。
参考文献:〔1〕郭强、丁晓琴,《企业知识管理》,《现代企业导报》,1999年第5期。〔2〕郭强,《我的知识经济观》,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年第37页。〔3〕田雨,《何谓知识管理》《北京日报》,1998年12月28日。〔4〕乌家培,《知识管理与信息管理》,《中国改革报》1998年11月18第6版。〔5〕杨梅英,《知识经济与管理创新》,经济管理出版社,1999年4月第一版。
论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篇五
论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意义
摘要:知识产权制度对知识产权有着保护的作用。本论文概述了知识产权的定义,历史,特征,最后从知识产权制度使产权界定,实现创新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科技创新,促进创新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科技创新成果,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知识产权制度有利于促进国际间经济和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四个方面探讨了其作用意义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制度;重要意义
1.知识产权制度的定义
知识产权制度是智力成果所有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依法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独占权,并受到保护的法律制度。没有权利人的许可,任何人都不得擅自使用其智力成果。实施知识产权制度,可以起到激励创新,保护人们的智力劳动成果,并促进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作用。它是一种推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的一种激励和保护机制。
2知识产权制度概述
2.1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
知识产权制度在世界上有着悠久的历史。尤其是各类知识产权中的专利、商标和版权的立法时间最早。其历史发展大体上可以分为五个阶段: 1.萌芽阶段(13世纪至14世纪)这一阶段出现了由封建王室赐予工匠或商人的类似于专利的垄断特权,它为后来知识产权制度的形成打下了基础。
2.初创和普遍建立阶段(15世纪至19世纪末)在这个阶段,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版权法和商标法相继诞生,如威尼斯共和国的《专利法》(1474年)、英国的《垄断法》(1623年)。19世纪末绝大多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都建立了自己的知识产权制度。
3.进一步发展阶段(19世纪末至20世纪末)知识产权制度在这一阶段的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纵向发展:即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在原有基础上通过不断修订变得更加完善、科学, 尤其是随着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如1883年的《巴黎公约》和1886年的《伯尔尼公约》)的建立,各国知识产权制度呈现从“各自为政”、“ 各行其是”到逐步国际化、现代化的特点。
横向发展:即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资本主义国家外的更多国家得到实行。20世纪后期,社会主义国家开始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前苏联和东欧国家也都制定了自己的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等。此外,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广大已经取得独立的发展中国家为了发展民族经济也都实行了专利等知识产权制度。
4.知识产权制度与贸易挂钩的阶段(20世纪末至今)随着科技的发展,国际贸易中商品知识、技术含量增加,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为了取得和保持市场优势地位,开始重视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一些国家不仅注意提高本国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水平,同时还设法利用国内立法以及签订或修改国际公约和条约来迫使其他国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如: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极力推动订立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995年起为世界贸易组织所替代)体系内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2.2知识产权制度的特征(1)立法上的不断完善
随着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领域的新问题将不断涌现,法制度体系也和一般体系一样,存在着发展的可能性和可行性。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也是如此。应根据现实做法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概念和价值的发展。成就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的概念,规范等工具并非一成不变,往往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变化而变化。(2)司法保护的中心性,复杂性,专业性
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频繁冲突,刺激了司法的重建与崛起;司法过程成为各方利益主体关注的焦点,又促成了法律适用之学的生长。这些面向法律适用的法学理论,培育了司法中心主义的法学研究范式。知识产权三大部分, 均涉及司法保护的专业性,技术性问题。尤其现代经济的发展,新型案件不断涌现,涉外案件增多,争议标的额增大,案件的专业性,复杂性增大,有些案件往往涉及科学技术的诸多领域。(3)行政执法的有效性
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不同于其司法保护过程,然而,正是由于存在着这种差异,才意味着重视行政执法的协调立场是有价值的。与司法保护体制一样,行政者的行政过程也需要依照,遵循法律,也面临着解释法律,发现法律,价值判断,利益衡量等等之类的问题。因此,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研究在注意立法,司法的同时,还应当注意行政执法的特殊立场,确保行政执法的有效性。
3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意义
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创新的动力机制,作用于科技创新的全过程;是配置创新资源的有效手段,作用于创新的各个环节;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基本制度之一,为创新活动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使创新成果产权化、资本化和产业化,促使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经济发展,知识产权制度更有利于促进国际间经济和技术的交流与合作。3.1知识产权制度使产权界定,实现创新成果产权化
知识产权制度是一种对智力成果有效的产权安排。智力成果可以分为两大类: 2.经成为社会公共财富、可以自由使用的知识。这类知识可以低成本复制,为全人类所共享,成为无限的智慧。
1.具有产权(知识产权)的知识。这类知识是智力成果中最活跃、最前沿的部分,在科技创新中处于基础地位和主导地位。
创新是智力成果产权化的前提和条件。创新成果本身是无形的,产权边界不易判断;同时,它具有转移和扩散容易,不易识别,难以控制,以及再生产成本很低的特点,是易逝财产。因此,创新成果需要通过知识产权制度来加以界定和保护。知识产权制度依法对创新成果进行科学审查、产权界定,明确产权的范围和归属,实现创新成果产权化,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创新成果中,除了版权从作品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之外,其它的都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审批程序才能获得产权。
3.2知识产权制度激励科技创新,促进创新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科技创新活动是一种复杂的、高智力劳动,需要巨大的智力、财力的投人,同时还存在着很大的失败风险。如果不解决这种外部性问题,人们就可以任意地、无偿地利用他人的创新成果,那么创新成果的权利人的利益就得不到保障。对利益的追求始终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直接动力,知识产权制度就是一种推动科技创新的利益激励机制。创新成果的产权化使创新成果的权利人有了独立的利益,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享有排他独占权,从而使权利人与创新成果的产权发生最直接的经济利益的联系。知识产权制度的市场价值取向使创新成果的权利人和发明人的利益与创新成果市场价值的实现紧紧连在一起。创新成果越是符合市场需求,对社会的贡献越大,权利人和发明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就越大,从而使人们从创新的开始到产业化的全过程,都始终瞄准市场,把创新活动与市场需求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了良性循环,促进了科技创新与经济共同发展。知识产权制度保证了智力成果的排他独占权,保障了所有者权益,使得科技创新总是在最新的高度上不断地向前发展,使新的创新成果不断涌现,促进了创新成果所蕴藏的先进生产力的快速发展。
3.3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科技创新成果,取得市场竞争优势
在科技创新中,研究和开发创新成果,还只是第一步,这仅仅意味着在科技的制高点上取得了突破。要掌握竞争的主动权,必须及时取得知识产权保护。只有获得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占有,才能拥有一方市场,取得市场竞争优势。这就是说,创新成果的产权化,可以使所拥有的科技优势转化和提升为市场竞争优势。科技优势只表 明在科技的制高点上可以达到的某一个高度,但并没有占领这块阵地。要占领这块阵地,就必须通过获得知识产权来实现。根据我们对部分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经验的考察了解到, 在开发区内,拥有知识产权的科技项目大多数都生存发展了,没有知识产权的项目都没站住脚。如誉为当代毕升的王选教授1987年主持研制了汉字照排系统,在该系统研制成功后,立即申报了8项中国专利和1项欧洲专利。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下,该项创新成果引发了一个产业革命,告别了铅与火,迎来了光与电的印刷业的数字化时代。自主知识产权是企业的命根子。知识产权制度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保障。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就不会有投资者对高新技术进行前期的巨额投人,就难以形成各种高新技术产业。此外,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下,小技术照样可以获得大市场。一些实用技术的商品,其款式新颖,构思巧妙,符合市场的需求,因而深受消费者的欢迎,有很好的市场前景。产权化的科技创新成果,不仅代表了科技水平,而且代表了市场的竞争水平。这就是为什么世界上所有的经济和科技强国都是专利大国的缘 由。市场的竞争优势,在很大程度上来自知识产权的保护。为此,我们既要积极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把涉及经济命脉和一些关键高新技术的知识产权牢牢掌握在国家手中;同时,也要积极开发大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实用技术产品,把握国际竞争的主动权。
3.4知识产权制度有利于促进国际间经济和技术的交流与合作
知识产权制度是国际社会普遍接受和共同遵守的规则。在世贸组织管辖的范围内,知识产权已成为与贸易、服务贸易并重的三大支柱之一。我国加人wto后,必须全面履行作为成员国在知识产权领域所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一方面,我们可以享受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ns协议)给予wid成员的权利,我国当事人在其他成员国家或地区依法取得的知识产权将可得到更为有效的保护。另一方面,我们又必须全面履行,ml玲协议所规定的成员义务,使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达到协议的最低要求,切实保护其他成员当事人在我国依法取得的知识产权,为对外开放、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知识成果、引进先进技术、吸引外资提供了现实可能和法律保障。我国的科技水平和工业化程度与发达国家相比,从总体上说,还有相当差距。通过,引进来,大量引进先进技术和吸引外资,对于加快发展自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知识产权制度保障了外国公司技术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激发了他们来华申请专利和转让技术的积极性,吸引了外资对具有知识产权创新成果进行投资,合作开发生产。引进来的同时,我们还要不失时机地走出去,在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权,增强我国经济发展的动
力和后劲。知识产权制度为我国企业走出去、进军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的合作与竞争、取得市场通行证提供了保障。国外的跨国公司,如ibm、杜邦、日立等,之所以能雄霸世界市场,是因为他们都各自拥有数以万计的有效专利,这些众多的专利是它们最宝贵的无形资产,是它们在国际市场纵横驰骋的杀手锏。跨国公司的投资所向,往往是知识产权先行,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市场上跑马圈地,取得市场竞争优势。在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下,我国一些企业的名牌产品,如。海尔。电器、“好孩子”童车等,也已经跻身于国际市场。我国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的竞争中,我们应当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加人wto的新形势,完善知识 产权制度,在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下,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把“引进来”和“走出去”两大战略紧密地结合起来,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使我们能够在更广阔的空间里发展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我国的现代化进程。
参考文献:
[1]法帮网
[2]论知识产权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财贸研究,2003.3 [3]林炳辉,知识产权制度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4]周洁 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知识产权,2001.3